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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货物保险与仓储责任保险的赔偿处理有何不同(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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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范本明确保管责任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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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生活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依法来进行维护,通常都会凭借着挣取来进行辩护,因此,在办理很多事务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来留下协议,这样在发生纠纷问题的时候可以有凭有据,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保管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保管协议书

一、基本信息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_________________

(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到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出库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出库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出库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计划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5、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存货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7、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存货人。保管人返还的物品应为原物及原物在保管期限内所生的孳息。

8、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9、存货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十一、违约责任

(一)存货人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将货物组织入库或提出退仓要求的,应赔偿保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的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验收入库时,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对新造成的验收差错以及贻误索赔期负责。3、对于易爆、易燃、有毒、放射等危险保管物以及易腐等特殊保管物应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时,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4、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的,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货物出库时,在保管人代办运输的情况下,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的,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有关增加的费用,存货人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自己负责。

5、因保管期满而逾期提货的,存货人应承担逾期提货部分的3倍的保管费用。

6、存货人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保管人违约责任

1、保管人中途要求存货人入退仓的或者造成保管物不能按合同规定入库的,应赔偿存货人的运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入库时,不按合同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合同规定按比例抽验的,保管人只对抽验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

3、货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是由于保管人不按规定操作或保管造成的,保管人应负责赔偿损失。4、保管人发现货物有异常或者货物在临近失效期60天前应通知存货人,否则,保管人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5、货物在保管过程中,由于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人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保管人负责。

6、货物出库时,保管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7、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付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的,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存货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管协议书也就是合同的书写规范,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要在合同中体现出签订合同双方的详细信息以及保管场所、保管方法、保管期限以及保管费用和付款方法,确保协议合同不会出现纰漏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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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保险,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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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三、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者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四、残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变更。

第八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残疾,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5.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六、如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七、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一、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在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起飞前申请要求解除本合同。但在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起飞后,或被保险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在该航班起飞三十日以后,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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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0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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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火灾 、爆炸;

(2) 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 、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 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 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3) 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4)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1) 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

(2) 部分损失 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 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 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 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 本车的驾驶人员;

(4)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 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 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 被保险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到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 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是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 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章 本条款中的重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车购置价。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双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合同编号:_________保险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被保险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厉害关系得财产。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它珍贵财物;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5.其他。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3.违法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第四条 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损失,本公司付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第五条 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2.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第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第七条 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2)核子辐射或污染;(3)贝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第八条 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1.保险财产遭受第四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2.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第九条 固定资产可以按账面原值投保,也可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下部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1)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应根据保险金额按财产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或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2)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财产,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3.以上固定资产赔款应根据明细账、卡分项计算,其中每项固定资产的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第十条 流动资产可以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1.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出险当时该项科目的账面余额。2.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额度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时,应当按比例计算赔偿金额。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约定的该项科目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该项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为限。2.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本条款第六条的费用支出时,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1.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流动资产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的,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赔偿金额。2.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财产,根据保险金额与重置重建价值或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以上费用的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充分利用,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可由本公司处理。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日起15天内按照保险费率规章的规定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防灾主管部门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用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保险财产增加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现场。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从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清单,救护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账册,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本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偿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日内一次支付赔款。第二十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示,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一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从通知本公司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3个月内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条款第十九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者从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账册,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保险人按_________计收,后者按_________计收。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七条 本保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本保险项下的争议有排它管辖权。 第二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2.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九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投保人:_________投保单号:_________合同全文┌──┬──────┬──────┬─────┬──────┬──────┐│ │ │ │ │ 费率 │ 保险费 ││ │投保财产项目│ 以何种价值 │保险金额 │ │ ││ │ │ 投保 │ (元) │ (‰) │ (元) ││ 基 ├──────┼──────┼─────┼──────┼──────┤│ │ │ │ │ │ │ │ ├──────┼──────┼─────┼──────┼──────┤│ │ │ │ │ │ ││ ├──────┼──────┼─────┼──────┼──────┤│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险 ├──────┼──────┼─────┼──────┼──────┤│ │ │ │ │ │ │ │ ├──────┼──────┼─────┼──────┼──────┤│ │ 特 约 │ │ │ │ ││ │ ├──────┼─────┼──────┼──────┤│ │ 保 险 │ │ │ │ ││ │ ├──────┼─────┼──────┼──────┤│ │ 财 产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 │ │ │ 附 ├──────┼──────┼─────┼──────┼──────┤│ │ │ │ │ │ │ │ 加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保险责任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 ││ 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 │ 特 别 约 定 │ │├──────────┴──────────────────┬──────┤ │ │本投保单未经││ 投保人人地址:_________ │ 本公司签章 ││ 电话:_________ │不发生法律效││ 联系人:_________ │ 力。 ││ 行业:_________ │ ││ 所有制:_________ │ ││ 占用性质:_________ │ ││ 开户银行:_________ │ ││ 银行账号:_________ │ ││ 财产坐落位置:_________ │ 保险 ││ 共_________个地址:_________ │公司签章 ││ │ ││ 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均属事实,并同意以本投保 │ ______年 ││ 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 _______月 ││ │_________日 ││ 投保人签章:_________ │ ││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 本保险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投保。经(副经)理: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附件二企业财产保险单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以及附加_________险,并同意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合同范本附件 ┌──┬──────┬──────┬─────┬──────┬──────┐│ │ │ │ │ 费率 │ 保险费 ││ │投保财产项目│ 以何种价值 │保险金额 │ │ ││ │ │ 投保 │ (元) │ (‰) │ (元) ││ 基 ├──────┼──────┼─────┼──────┼──────┤│ │ │ │ │ │ │ │ ├──────┼──────┼─────┼──────┼──────┤│ │ │ │ │ │ ││ ├──────┼──────┼─────┼──────┼──────┤│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险 ├──────┼──────┼─────┼──────┼──────┤│ │ │ │ │ │ │ │ ├──────┼──────┼─────┼──────┼──────┤│ │ 特 约 │ │ │ │ ││ │ ├──────┼─────┼──────┼──────┤│ │ 保 险 │ │ │ │ ││ │ ├──────┼─────┼──────┼──────┤│ │ 财 产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 │ │ │ 附 ├──────┼──────┼─────┼──────┼──────┤│ │ │ │ │ │ │ │ 加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保险责任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 ││ 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 │├──────────┬─────────────────────────┤ │ 特 别 约 定 │ │├──────────┴──────────────────┬──────┤ │ │ ││ 被保险人地址:_________ │ ││ 电话:_________ │ ││ 联系人:_________ │ ││ 行业:_________ │ ││ 所有制:_________ │ ││ 占用性质:_________ │ ││ 财产坐落位置:_________ │ _____保险││ 共_________个地址:_________ │公司签章 ││ │ ││ 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均属事实,并同意以本投保 │________年 ││ 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 ________月 ││ │_________日 ││ 投保人签章:______│ ││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 被保险人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如有错误立即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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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钢材货物运输委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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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托运方:

承运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情况

1.1 货物名称:

1.2 货物规格:

1.3 货物数量:

第二条 包装要求

2.1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2.2 没有规定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 货物起运地点:

3.2 货物到达地点:

3.3 货物起运日期:

3.4 货物运到日期:

第四条 运输费用

4.1 运输单价为:

4.2 运输费的支付方式:

4.3 运输费的支付时间:

第五条 货物的装卸

5.1 货物装卸由 方负责。

5.2 货物装卸的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 托运方的权利

6.1.1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6.2 托运方的义务

6.2.1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6.2.2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七条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 承运方的权利

7.1.1 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7.1.2 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 承运方的义务

7.2.1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

7.2.2 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元。

8.1.2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8.1.3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2‰的违约金。

8.1.4 其它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支付运费超过60天的承运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2 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元。

8.2.2 未将货物运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元。

8.2.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向托运方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 其它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承运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地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合同正文。

托运方(章): 承运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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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保险,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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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条款

第一条 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雷电、水灾、爆炸;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盗窃;

(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

(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

(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

(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

(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

(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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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石家庄工地工伤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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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赔偿协议

甲方:

乙方: ,男, 岁,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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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货物购销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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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_的罚金。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

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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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运输,保险,全文共 2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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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发票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人民保险*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  记

包装及数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 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中国人民保险*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格式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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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货物仓储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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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仓储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关于集装箱仓储.运输的服务,双方本着互相协助的前提,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门到门事项: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提前一天于下午15点将需要承运的集装箱运输业务以传真方法清晰的写明船名、提单号、中转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装箱单数据,门点等相关资料,正确无误的告知乙方。

2.乙方对进口拆箱后发现的箱体内部坏、污箱等情况,经甲方确认后在垫付相应的费用,甲方对于乙方垫付的港杂费等应及时给予结清,以便乙方资金周转。

3. 甲方须将公司的通讯表提供给乙方以保持双方的正常联系不脱档。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况良好的集卡车辆进行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2 、根据甲方指令放设备交接单,安排车辆提箱、装箱及进港服务,按甲方的要求,准时抵达装拆箱门点,同时向甲方提供正确的箱封号、车号及司机手机号码。

3 、乙方承担驾驶员提箱时检查不周导致的坏、污箱费用。

二.内装事项:

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收甲方交付的货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资进行验收,如在验收中发现与甲方提供的入库验收单数据不符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处置。

2、验收中如发现有货损,货缺及外观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

3、货物在验收完毕后,在以后的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残损、数量、质量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仓库应24小时有人收货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港区网上提供的信息安排出库及进港。

6、由于乙方装箱时疏忽将货物装错集装箱而导致甲方产生重大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甲方对交付给乙方存储的仓储物资拥有所有权。

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仓储物资。

甲方应在集装箱规定进港时间前24小时将相关货物送至乙方仓库并将有关数据以传真方式告知乙方,如由于甲方未能及时送货和告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在货物入库前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的进仓数据及编号,以便乙方收货。

如在甲方未提供进仓编号的情况下,乙方将不予收货。

7.货物在运输和存储中,遇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破损.灭失,各执保险。

三. 运费结算

1 按月结算,乙方根据校对确认的帐单全额将发票开好并送至甲方。

2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运费结算给乙方,费用结算为45天以内结清。

四.其它条款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届时双方无异议,则可自动延长。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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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4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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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

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

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八、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与原已备案的保险条款存在差异时,由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原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附件一: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 凡依法设立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二条 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承办审计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该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首次在本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与上述经济赔偿的每次索赔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非职业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动乱、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六)火灾、爆炸。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委托人提供的账册、报表、文件或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盗窃、抢劫、丢失;

(二)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的诽谤或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

(三)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四)被保险人从事的非审计业务;

(五)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对外担保所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执行业务。

第五条 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二)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

(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或违约金;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起始日之前执行业务所致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不在此列;

(六)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19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七)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索赔免赔额。

第六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提供全部在册执业会计师名单,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八条 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的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第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否则,对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保险人。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就有关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进行检查应予以协助,对保险人提出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实施。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中的各项规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要求其执业人员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责尽力维护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七条至第十三条的各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终止本保险。

第十五条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自行对索赔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均不承担责任。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十六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及保险人协调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十七条 保险人根据上述第二条的规定,对每次索赔中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证明执业人员责任的法律文件、索赔报告、损失清单、执业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与委托人签定的委托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单证材料。

第十九条 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有关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接受有关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付款或赔款安排或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或解除本保险。

第二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十条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有关本保险的争议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保险生效后,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本保险,保险人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保险费按日平均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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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世纪长安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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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长安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

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三、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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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仓储货物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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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人(甲方):_________

储存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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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保险,全文共 4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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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marine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invoice no. policy no.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

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h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a (here-

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being paid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

hereon.

-----------------------------------------

| 标 记 | 包装及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 marks & nos. | quantity | description of goods| amount insured |

|--------|--------|-----------|---------|

| | | | |

| | | | |

| | | | |

-----------------------------------------

总 保 险 金 额:

total amount insured__________

保 费 费率 装 载 工 具

premium as arranged rate as arranged per conveyance______

----------- -----------

开 航 日 期 自 至

slg. on or abt.______ from______to__________

承保险别:

conditions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

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amage whi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immediate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 if any,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ne original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

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________(英文名称)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claim payable at______ ______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address of issuing office__________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经水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基本险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桥梁码头坍塌;

(三)因以上两款所致船舶沉没失踪;

(四)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承担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六)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第六条 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一)因受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二)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四)遭受盗窃的损失;

(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船舶本身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十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单(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

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四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谨慎选择承运人,并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被保险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在当地保险机构,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减少货物损失。

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九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

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解决:(1)提交仲裁机构仲裁;(2)由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凡经水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五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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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保险货车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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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____%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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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品货物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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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用阿拉伯数字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以及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招标公告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号: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1._________(借方名称)已经从_________银行申请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支付的贷款,准备用_________项目的建设中,贷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符合_________合同条款下的货物采购

2._________(买方名称)现邀请_________银行成员国中合格的投标者就此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

3.对此投标感兴趣的投标者请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交清_________的款项后即可买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售款概不退还。(标书发放机构通讯地址:_________)

4.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前收到,其中必须包括占投标总价2%或标书中规定的比率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在(开标地址)公开开标。

5.(买方名称)对投标者在投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_________(招标者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二、投标书

致_________(招标者名称、地址)敬启者:

仔细研究了有关上述合同的招标文件后,我本投标书签署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和运送总价为_________金额的_________(货物名称)。本投标书的签署人被授权代表投标者_________(投标者名称、地址、邮编),按照招标文件_________(招标文件号)的规定,向你们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_________份。

(a)投标价格表

(b)资格预审材料

(c)设备清单、生产厂家名称及技术资料。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授标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内装运货物,并且按合同的规定在_________天内完成货物的运输。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提交数额为合同总额_________%的履约保函_________美元,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受本标的约束。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在投标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得到中标通知后,没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与招标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者名称)没收。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书面授标通知将成为约束我们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期它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授权代表_________在此投标书签字: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地址:_________

三、买方国内货物报价表

投标者名称: 招标编号: 页码:

四、进口货物报价表

投标者名称: 招标编号: 页码:

五、投标保证金保函

致_________(招标者名称)_________号招标项下供应_________(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

本保证金在此作为投标者_________(投标者名称,以下简称投标者)向招标者_________(招标者名称)提供_________(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的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银行名称)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本行,本行继承人及本行的受让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后,立刻无追索权地向你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_________(百分比),金额为_________(具体金额)的款项。

(a)投标者投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书,或

(b)在得到合同授予通知后,投标者未能和你方签订合同,或 (c)投标者中标后,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日历日内出具可以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不言而喻,本保函从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该日起的_________日历日内有效,和在经你方与投标者同意并通知本担保人的任何延长时间内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并/或解除本保函。

开证行名称:_________(公章)

开证行的正式授权签字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

六、履约保证金保函

致_________(买方名称)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_________(供方名称)已承诺提供_________(货物名称)。

按照你们所签署合同的规定,供方将向你们提交一份由认可的银行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所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以保证供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

鉴于我行已同意给供方开具履约保函,我们谨在此确认我行为担保方,并代表供方负责提供最高额为_________(保函全额数)的保证金。我们保证,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说明供方违约要求赔偿的通知后,我行将毫无争议地,在不超过_________(保函金额数)的保证金。我们保证,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说明供方违约要求赔偿的通知后,我行将毫无争议地,在不超过_________保函最高金额的范围内,立即向你方支付要求赔偿的金额,而不需要你方陈述任何理由或原因。

本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担保方名称:_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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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货物运输合同协议参考2024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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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后,托运方付给承运方定金 元(大写: 元)。

编号: 号

第三条 运费税务、运输方式及损耗约定。

运费价格 (不含税/含税),运输方式为 (汽车/船运)运输,甲方给予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为 公斤,超出正常损耗的每吨 元赔付甲方。

第四条:装货地点: ;运达地点: ;共计 公里。

第五条:付款方式:货物运输后,按月结算一次,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卸完货,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并签字的过磅单的实收吨位现金结算。

注:指定收货人姓名:

第六条:货物运输时间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完成本合同的运输任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托运方义务:按合同约定凭货运发票或过磅单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权利:凭货物运输发票或过磅单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承运方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按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承运方。

(二)、承运方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托运方。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为托运方和承运方的长期合同,每次运输业务不再另行签订合同。

2、如果承运方的运力不能满足托运方的需要,承运方可向其他运输单位租借运输工具,但其运费只与承运方结算。

3、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发货方全称:

收货方全称:

合同签约地址:

托运方公章: 承运方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签订合同时间: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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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物流仓储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流,全文共 2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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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实习报告范文

篇一:物流仓储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与要求:

本次在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习的目的主要是熟悉物流流程及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在整个过程中的应用,通过此次实习将自己在校期间所学的理论联系实践,通过对日常业务流程、物流管理信息系统(lmis)运行以及开发工具与数据库的学习,达到系统维护与实施的基本要求,以及为将来的系统开发积累基础。实习期间集团要求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组织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并顺利通过实习考核。

二:实习单位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轫于改革开放之初的1985年,是一家以药品和医疗器械批发、物流配送、零售连锁以及电子商务为核心业务的股份制企业。

九州通在国内开创的“低成本、高效率”的医药商业模式被中国医药界誉为“九州通模式”,并成为中国医药物流发展的主流模式,铸就了享誉中国医药行业的九州通品牌。

九州通在行业内率先建立了电子商务平台——九州通医药网,实现了供货—销售—银行结算的网上一条龙服务,网上年销售额达10亿元,位居国内同类型网站第一名。

九州通目前已是国内唯一具备整合物流规划、物流实施、系统集成能力的大型现代医药物流企业,物流、信息等技术处于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地位。

三.实习安排与过程

从4月1日起,我们开始了一个月的实习生活,这一个月里的学习与生活自然是收获颇多的,从第一天进来,赫然映入眼帘的是“诚信、勤奋、竞合、创新”

的企业精神,“责任心、危机感、执行力”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传递健康、创造价值”的企业宗旨,以及“家文化”的企业文化精髓,随着一天天的真切接触,这些深层次的东西以慢慢刻入了心中,着实是让人受用不尽的财富。按照集团的安排,实习的内容先后如下:

1、入库流程学习。采购部、质管部、仓储部对入库货物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上架的过程;

2、库存整理学习。收货组针对收货入库时由于运输方或是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破损商品的处理;

3、内复核学习。内复核员将分配到自己所属区域的拣货篮内商品进行复核并包装拼箱投放到输送线的整个过程;

4、外复核学习。输送带将包装拼箱好的药品送至月台集货区,集货员将分拣后的药品放到指定的月台暂存位,外复核员对月台集货暂存区的商品进行复核确认的过程;

5、自提学习。以良好的服务品质,为上门提货的客户完成快速出库包装、复核的工作,确保公司出库药品的准确和完整性;

6、出库学习。在(lmis系统中按下达的任务完成整箱拣货及拆零拣货出库。

四:实习感想:

现代物流管理强调运用系统方法解决问题。从采购、仓储、运输、配送到流通加工,各环节原本都有各自的功能、利益和观念。系统方法就是利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现代技术,使各个环节共享总体信息,把所有环节作为一个一体化的系统来进行组织和管理,以使系统能够在尽可能低的总成本条件下,提供有竞争优势的客户服务。系统方法认为,系统的效益并不是它们各个局部环节效益的简单相加。系统方法意味着,对于出现的某一个方面的问题,要对全部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这一思想出发,物流管理系统并不简单地追求在各个环节上各自的最低成本,因为物流各环节的效益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倾向,存在着交替易损的关系。比如过分强调包装材料的节约,就可能因其易于破损造成运输和装卸费用的上升。因此,系统方法强调要进行总成本分析,以及避免次佳效应和成本权衡应用的分析,以达到总成本最低,同时满足既定的客户服务水平的目的。

从日常的业务流程,到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再到开发工具及数据库的学习,使自己具备了系统维护的基本要求,为后续的维护及实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集团第二届物流年会暨首届物流管理干部培训班的召开,在大物流、大舞台、共成长这一主题下,相信物流、物流管理将有一个实质性的突破和提升。

五.实习结论及建议:

1、入库货物待扫描的条码所贴位置不规范,没有一个严格的参数要求,易造成很多错误和其他问题,应规范这一细节操作。

2、出库货物在月台的暂存状态都要由操作员在系统中手动更改,效率低下;下游环节操作员都是手动索取任务并需不断刷新任务列表,极不方便,应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lmis中在相应模块实行自动操作,省去人工操作的繁琐。

3、在不断完善内部物流的同时,要积极探索第三方物流模式,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寻找适合自身的发展。

4、冷链物流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对需冷藏的药品的出入库及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监控,以满足新出台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5、物流管理要深入到各个层面,特别是要与采购业务方面紧密沟通联系,才能做到最优采购、最优库存,进而达到最优配送销售。

篇二:物流仓储实习报告

一)、实训目的 :

1、了解仓储基本管理及基本运作模式;

2、通过对华软的操作了解仓储运作基本程序;

3、把握业务操作管理中心的主要业务流程和功能设计,熟悉入库、出库程序。

二)、实训要求:

1)、掌握仓储的运作模式;

2)掌握仓储软件数据初始化的步骤和要求;

3)掌握仓储的基本运输环节,着重掌握入库出库的操作。

三)实训过程:

这学期我们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物流实训,整整两周都在机度过。实训,顾名思义是以理论为基础的实践操作。是提高我们应用操作能力的必经过程,因此。如果想让自己所学的知识得到升华,能学以致用就应好好把握这次机会。第一周主要是了解与熟悉我们实习内容,在谢老师的指导下熟悉华软运输管理系统与基本数据,学习如何新增车辆、客户单位以及货物等。别以为运输管理只是简单的派车送货,其实它的流程有很多:从用户分配、基础资料管理价格管理的基本信息录入后,开始业务单据的录入、审核,车辆调度、车俩跟踪与车辆返回,成本结算,报表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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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保险货车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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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车辆租赁费用为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

如发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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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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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责任书(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规范管理要求,承包经营甲方位于湖口某美食城商铺达成一致,并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铺位位置:美食城号商铺。

二、商铺面积:㎡

三、协议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

四、经营产品:主要经营项目为。甲方因本项目区位消费特性原因,在可凸显特色,且不影响某美食城整体产品规划原则下,如需调整经营品项,乙方应遵照执行。

五、经营主体:为精简程序、降低成本、效率经营。经营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品牌为主体,乙方按甲方第六条第十三项提供统一的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承包项目。

六、统一规划,管理:

(一)甲方负责某美食城统一设计、装修;

(二)甲方负责固定资产的投入(装修,家具,排烟系统,水槽,收银机等);

(三)甲方负责统一收银管理,即集中服务柜台,每一商铺设置一台收银机;

(四)甲方提供统一服装的设计、制作,乙方根据实际使用数量购买;

(五)甲方提供统一餐饮器具的规格,样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提供统一外场清洁、餐饮清洗,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提供统一广告宣传、促销策划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提供统一技术辅导;

(九)甲方提供主管、服务员、收银员的综合素质培训及人员调度,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经营卫生与安全制度管理,对员工进行管理并负责铺位的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责任。

(十)甲方提供空调设备,电费由乙方支付。

(十一)乙方按甲方制订的质量标准自行采购原材料和配料;

(十二)乙方按照甲方标准要求,自行采购、配置非固定资产,包括厨房设备、器具等。

(十三)甲方提供统一“某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包含:(1)经营品项、产品规格及价格系统(2)质量标准与管理制度;(3)服务管理制度;(4)产品制造标准规范;(5)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制度;(6)经营卫生与安全制度。

七、履约保证金。进场费的缴付:

(一)1乙方承包本项目为保证金人民币元。协议期满或期中按本协议退场,扣除罚金、违约金等有关费用后余额退还(不计利息);

2乙方承包本项目为进场费元,进场一年内概不退还,进场一年以上连续三个月(第13个月开始)未达到本协议第八条每月保底营业额规定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退场时,按36个月均摊退还进场余额,即经营月数。

(二)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

八、保底营业额及承包费用:

承包费甲方以乙方每月实际的营业收入提成;保底提成金额为元。

九、其他费用:

除承包费用外,乙方每月应承担以下经营相关费用

(一)水费电费及煤气费:商铺在场地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由甲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按商业标准计算:电费元/度,水费元/吨。

(二)物业费及管理费:月,每季度第一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该费用用于提供美食城内部公关、设施、保安、美食城整体形象的维护,公共用水电空调维护等正常支出及统一经营管理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管理运作成本变化参照同期市场行情对该费用做出合理调整,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三)餐具洗涤费用:月营业额的%。

十、结算方式:

为便于管理,甲方采取统一收银管理。每个商铺设置收银机。每周一结算一次。结算后一周内返还乙方%的营业额,另外%在次月日结算。扣除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洗涤等营业费用,及承包费提成后,余额于10日前返还乙方。

十一、商铺经营及服务投诉:

(一)乙方商铺营业时间为:早上至晚上,经营期间,若需调整营业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二)甲方有权对美食城进行统一市场推广,定期策划组织、开展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参与、乙方在商品自行举办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应在不干扰美食城整体和其他商铺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否则甲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执行,包含(1)经营品项、产品规格及价格系统(2)质量标准与管理制度;(3)服务管理制度;(4)产品制造标准规范;(5)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制度;(6)经营卫生与安全制度。

(四)如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顾客投诉等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执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诉违约责任。

(五)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乙方仍应负责解决前期经营客投诉因商品质量等问题提出的索赔要求,并承担商品三包规定和其他法律规定对消费者的责任。若乙方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需征求乙方同意,可自行解决顾客的索赔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支出。

十二、商铺管理、修缮和交还:

(—)场地使用期间,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应尽力确保商铺房顶、墙壁、主要供排水管道及动力电缆、消防检测系统及其他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及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在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房屋及甲方建立的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根据情况应在接到乙方通知3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公正机关公证后代为维修,有关维修及公正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发生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的或赔偿的,甲方可经公正机关公证后代为维修,有关维修及公正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店铺经营期间,甲方有权进入商铺视察商铺使用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保养工作。甲方在维修前应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三)交还商铺

(1)承包经营到期,乙方应于合同期内交还。

(2)除协议正常终止外,甲乙双方因为国家法律调整或因不可抗力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乙方应在协议解除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商铺。

(3)乙方须在交还商铺前清理商铺内的商品。拆卸属于其所有的装置并恢复房产正常使用状况。若甲方拒绝拆卸,甲方有权于十日内自行拆卸,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4)在甲方核实商铺无损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签署铺位交还确认书,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房屋的义务即告完成。

十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负责第六条有关内容。

(二)甲方有权按期收取承包费及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行即时监督。

(四)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与该商铺任何可能的未来租客在租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查看商铺;

2对该商铺所在的建筑物更改命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在任何时候变更、修缮及临时封闭该商铺所在建筑物公告区域及公告设施,变更该商铺所在建筑物之公共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此变更以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为原则;

(五)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改变经营范围;

2擅自将商铺对外出租、转让、转包或利用商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3擅自更改营业时间及终止营业;

4未能按约定时间开业;

5逾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用,并经甲方限期仍不缴纳;

6严重违反管理制度又不予以及时改进的;

7乙方的行为严重影响甲方的声誉,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受到处罚;

8乙方经营引起消费者投诉、索赔,或乙方不正当经营被工商、质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投诉、查处三次(含)以上的;

9未按第六条第(十三)项,甲方所提供的“某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经营管理的。

(六)按本协议第七条之规定,乙方进场费一年内概不退还,进场一年以上连续三个月(第13个月开始)未达到本协议第八条每月保底营业额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按36个月均摊退还进场费余额,即*经营月数。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扣除罚款、违约金等有关费用)。

(七)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经营条件,保持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八)甲方应协助乙方监督该物业管理单位,保持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公用区域及公共设施,处于良好安全、清洁状态。

十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从第六条甲方提供、负责的统一规划及管理规定。

(二)按期支付承包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三)接受甲方的即时监督。

(四)按第六条第(十三)项,甲方所提供的“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经营管理。

(五)依据本协议约定取得该商铺的经营使用权。

(六)不得将商铺对外转租、转让、转包。

(七)不得非法经营、变更经营项目。

(八)爱护商铺设备及公共设施,若损坏,除自行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外,还将对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九)凡由乙方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和纠纷,由乙方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

(十)签订协议的同时,乙方即成为该商铺的防火责任人,同时签署防火责任书,负责店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及器材使用的培训。

(十一)如因乙方的经营行为造成第三方投诉或索赔,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发生任何费用或者承担责任的,乙方对此应予以全额赔偿。

十五、违约责任:

在经营期间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正常营业、提前退场或单方面终止协议。否则,视乙方现行违约,甲方有权抵扣履约保证金,并依本合同约定追缴乙方所有应缴之费用。

十六、协议的生效及解除: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二)本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有意继续经营本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续约的优先权。但乙方应在协议到期前60天书面要约甲方。

(三)若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本协议有必要进行修订,或者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保证金及进场费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补足相关费用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同意以该商铺内所存放的全部物品作为担保。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按正常程序解除协议时,应及时将场内属于乙方的所有货物及可移动设施撤出。

(六)协议期满,不及时办理撤离手续者,甲方将按每逾期一天扣500元的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作为补偿;逾期10天仍未撤走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该商铺内物品予以处理,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一概由乙方承担。

十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乙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战争、自然灾害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二)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终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其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有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部分免除履行或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十八、保密条款:

乙方承诺对本协议严格保密,如不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和资料等泄露给除甲乙双方外的第三方。

十九、法律的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如有发生纠纷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注册地有管理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

二十一、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二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项目承包责任书(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全面完成20xx年产值、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与成本节约等各大指标,明确双方的权、责、利关系,经双方协商落实,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对工程管理目标的责任承诺:

(一)乙方保证项目在天(开工报告签发后的天内)工期内完成。

(二)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优良(符合业主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贯彻质量体系认证获得年检外审合格。

(三)乙方保证全年所有承建项目的重大安全事故率为零;轻伤事故的医护费用控制在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以内。

(四)乙方保证施工现场达到标准化的管理要求,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率控制在施工总人数的千分之以内;

(五)乙方保证全年各项目的施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其他间接费用)控制在目标成本的限额内。

(六)乙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置项目部主要岗位职能人员,并根据公司整体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对乙方在岗的技术负责人、预算员、翻样员等岗位人员可随时调动。

二、甲方在本项目竣工后对乙方上述承包指标按《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与奖罚。

三、甲方对乙方的服务管理和检查监督职责。

(一)根据甲方对乙方批准资金、材料、机械、工具、器具的需求量计划,甲方确保对乙方所需各类资源的及时供应。

(二)积极开拓工程业务,确保乙方施工任务来源,保障乙方的施工活动有节奏地持续进行。

(三)指导和协助乙方优化施工方案、改革施工工艺、完善质保体系、落实岗位职责、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项目部各类管理制度,促进项目管理的正常运作。

(四)定期对乙方的项目成本、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综合治理等管理目标进行过程检查、监督和调控,协助乙方确保各大管理目标的圆满完成。

(五)定期对乙方所属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检查、考核和评定,并对考评结果及时反馈。

(六)及时在年终或项目竣工后对乙方各项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程目标管理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兑现。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根据整体发展计划需要,在必要时需对乙方有关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行抽调,乙方应予以理解与配合。

(二)为保障乙方管理人员的休息权利和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乙方各管理人员可每月休息二天,由乙方项目经理视本项目施工进度的缓急情况灵活安排,管理人员假期的工薪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乙方现场所有使用的模具、脚手等周转材料如按《实施细则》仍无法确定费用的,由甲方另行编制租用、调拨、折价、回收、报废等计算方式。

(四)乙方在目标管理过程中应按相应时段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

(1)项目开工阶段:项目施工需用资金、劳力、机械、材料、工具、器具初始限额计划申报表;项目部管理人员概况表,项目开工报告、整套施工图、分部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等。

(2)施工阶段:每周资金需用计划表、下周机械、材料、设备进场计划表、每月普工工价申报表、承包班组预结工费申报表,钢筋施工配料单、模板翻样排版图、砌块砌筑或块料铺贴排列图、设计修改变更单、成本限额调节表、每月成本控制对照表、每月工费预付方案、施工劳力余缺调节表及每月已完施工产值报表等。

(3)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监理公司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工程造价审价报告或定案书、竣工项目成本表、竣工项目剩余物资一览表等。

凡原规定向材料和财务部门送报的上述资料,仍按原规定送报,其余资料均送报甲方工程承包部。

五、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公司投资审计中心备案。

六、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份起生效,至项目竣工、考核完毕、奖罚兑现结束后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公司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订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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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铁路货物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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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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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年 月份要车计划表 │发│名称: │

│货│代号: │

│单│地址: │

月 日提交 批准计划号码 单位章 │位│电话: │

┌─┬─────┬─────┬───┬─┬─┬─┬───┼─┼─┬─┬─┤

│ │到局: │收货单位 │货 物│车│车│特│铁 路│换│终│ │发│

│顺├─┬─┬─┼─┬─┬─┼─┬─┤种│ │征├─┬─┤ │ │ │局│

│ │ │ │ │部│省│名│名│ │ │ │ │核│不│装│到│备│ │

│ │到│电│专│门│市│称│称│吨│ │ │ │ │ │ │ │ │ │

│ │ │报│用├─┼─┤ │ │ │代│ │代│减│合│ │ │注│ │

│号│站│号│线│名│代│代│代│数│号│数│号│号│理│港│港│ ├─┤

│ │ │ │ │称│号│号│号│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发│

├─┼─┼─┼─┼─┼─┼─┼─┼─┼─┼─┼─┼─┼─┼─┼─┼─┤站│

│2 │ │ │ │ │ │ │ │ │ │ │ │ │ │ │ │ │ │

├─┼─┼─┼─┼─┼─┼─┼─┼─┼─┼─┼─┼─┼─┼─┼─┼─┤电│

│3 │ │ │ │ │ │ │ │ │ │ │ │ │ │ │ │ │报│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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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 │ │ │ │ │ │ │ │ │ │ │品│

│ │ │ │ │ │ │ │ │ │ │ │ │ │ │ │ │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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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 │ │ │ │ │ │ │ │ │ │ │ │ │ │代│

│ │ │ │ │ │ │ │ │ │ │ │ │ │ │ │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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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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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车种代号:棚车p,敞车c,平板n,轻油罐车q,其他罐g,保温车b,毒品车pd,

特种车t,自备车在车中前加z

规格:135×297(500)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铁 路 局

货位: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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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在保险公司实习总结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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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保险公司实习总结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挥别了灿烂的,我们迎来充满神秘的.我自去年10月至今一直工作于理财中心,任组训一职.三个月的工作于我来说,是一次华丽的蜕变.

作为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学生其实,那个时候,我是稚嫩的,是茫然的,也是充满期待的.我对自己将来要做的工作不是十分的清楚,只是觉得组训的工作还比较适合我,还清晰的记得来到公司面试 ,程主任说过,作为组训要做到”兵头将尾,主管的参谋,经理的助手” ,当时也是朦朦胧胧的就开始了这样一条道路.

在国寿工作的三个月以来,我收获了 我成长了,道路总是漫长的,但回首总是那样的充满无限感慨和留恋.

记得接到的第一份任务就是策划视频的方案.我知道这是领导给我的一次考验,更是一次展现自己的机会.后来这个视频在领导的指导所有伙伴的配合下,拍摄很成功.也得到了省公司高度认可.

有时候,我觉得工作是一种被称之为"习惯"的东西,就如同早会经营一样, 晨会是寿险业务工作中重要的环节。如何经营好晨会,对于一个团队的发展至关重要。刚刚开始的时候,我无从适应,幸亏在学校的时候有过担任晚会主持的经验,才勉强走上了主持的那个讲台.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每次开早会我都是要提前写好主持搞 ,那样的日子我很急,我在想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像其他的老师那样,能够很自如的站在台上 ……,在领导的支持和培育下,现在我有了很大的提高。

平时的工作,除了经营早会,也要给新人培训,入司正好赶上了省公司的雏鹰招募计划,我们部门也是积极行动,在四季度先后有十几位新的伙伴加入团队里。 这十几位乎伙伴分为两批进行培训。当程主任将培训的重任交给我的时候,心里是没有底的,但在主任的鼓励下,第一批经过我初步培训的伙伴百分之九十通过了代资考试。第二批培训更是所有人通过,这也为新人开门红的展业作了铺垫。

作为一名组训,在自家公司要有章可循,若是出差,那更要统筹全局。 十月份的时候, 潜山那场高端客户答谢会,让我体会到组训的不易和重要,后来的开门红会议,我也是恪守职责,两天的时间学到了很多。虽然很累,但是,看到我们的团队是那样的优秀,我由衷地幸福。

虽然每天在公司不亦乐乎的工作,可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心里都是空的,也是虚的,因为我觉得自己以前所学的皮毛已经不够我在工作中运用了。而且寿险业真的是有很多的知识值得我去学习。我渴望学到新的知识,也期待能够系统的去学习到寿险的专业知识。终于在十一月底我很有幸的参加了省公司安排的新人培训班。我知道这对我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了我们支公司,我必须努力再努力。短短的十天,我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为了能在一百三十七人的班级脱颖而出我每天高度的绷紧神经,积极参与一切活动, 直到最后拿到第二名的成绩,才觉得可以回公司给领导一个答复了。

寿险工作是一场有趣的战斗,其实在这个战场上没有败将,只有逃兵。我一直坚信自己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所以我喜欢这样的工作,作为一个营销专业出生的学生,我热爱一切和挑战有关的事业。在这里每一天都有不同收获,每天也会遇到不同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很荣幸,我有很能理解我的领导和伙伴们,身为公司里唯一的90后,我得到了领导的关心,领导总能在适当的时候给予我最忠实的评价和建议。 我也难免会犯错,也难免会说错话,但这些都得到了领导善意的指出。尽管如此,作为一个年轻人,有时候,我还有种心理很不舒服的感觉。我难以接受工作中遇到的阻力,或许我还是以一个学生的心态在看待一切,经过几个月的磨砺,我在心态上也成长了 。

在实习的三个月里,在我们的团队里我感觉到了温暖,我们是一个整体,有任何压力来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 ,问题都能轻松解决的。我也热爱这样可爱的团队,我喜欢看到大家业绩不断的被刷新,我更是将我的所有精力都放在了 工作中,因为我觉得这份工作能够体现我的价值。

热情奔放的激情靠岸,成绩和不安属于过去,未来才属于自己,作为一名组训,我知道我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我惟有勇于进取,不断创新,才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我感谢公司,让我有了一种信仰;感谢公司领导,给我的关心和帮助,给我教育和培训的机会,让我感到了公司的温暖。我坚信在理财中心,在公司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全体内外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xx年一定会是“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此我正式申请加入中国人寿怀宁支公司,担任理财中心组训一职,以后的工作,我定会尽职尽责不断进取,恳请公司所有领导随时对我进行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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