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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程施工合同格式通用31篇 施工合同(汇集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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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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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其中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确定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明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承包范围:__________

2、承包内容: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

4、承包造价:以总钢筋设计含量计算,单价______元/吨(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管理费及各类补贴费用在内)。其中:钢筋加工制作______元/吨;钢筋安装绑扎______元/吨。

5、工程期限:根据项目经理部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二、付款方法

1、为保持施工生产的稳定、连续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进度支付给100%的工款,基础工程完工且验收通过后,十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有工款。

2、结算程序:每月底结算当月______-______日(______日)的工作量,乙方根据主管工长签证的分项工程验收单、现场质检证质量等级、下道工序工长签字接收,经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预算部结算核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在下月十五日左右予以支付。

三、甲方责任

1、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和施工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验收、解决应由甲方处理的有关事宜。

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一套(施工时不足部分由乙方自理)。

3、对乙方进行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的交底,负责施工主轴线的定位放线。

4、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5、负责办理乙方进场所需的(应由甲方办理的)相关手续。

6、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7、负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结算等工作并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乙方责任

1、承包人或承包人委托一名负责人必须吃、住在工地,到项目部报到上班,每天参加项目部班前会。熟悉图纸,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负责本工程施工工作。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领导和指挥,接受甲方、业主、部门检查监督。

3、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安全施工。

4、甲方所排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安排人员或未完成甲方可自行安排其它人员进场施工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5、乙方负责人到甲方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熟悉图纸和施工方案以及管理制度。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临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7、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照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条例以及甲方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2、乙方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甲方应为抢险提供必要的条件。调查结果如是乙方责任,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材料丢失、损坏责任,机械使用责任

(1)材料:由乙方造成的材料的浪费,将按照市场价格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机械:由乙方保养、维护,由乙方人为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甲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施工期间,因乙方的原因致使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争议解决

若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则双方均可采用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________份。

2、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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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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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__—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合同协议

金华市*社区居委会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金华市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接受   金华市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金华市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的投标。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含招标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肆拾陆万贰仟壹佰捌拾柒  元(¥  462187.00元  )。

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5、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45  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捌 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按九部委56号令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

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造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面承包方式。

2、 材料及设备供应

2.1所有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其中规定主材按发包人指定的厂家及品牌购买,所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环保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2.2水泥品牌(如有):采用“金圆、红狮、立马牌”等回转窑工艺生产的散装或袋装水泥,实际施工时业主方如要求使用其他品牌水泥,结算时按实调整。

2.3彩瓦品牌(如有):采用“古方、十里丰、星阁”

2.4电缆品牌(如有):“菊花”、“中策”、“杭策”

3、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

3. 1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凭收款凭证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未实施的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的80%(联系单增减部分费用待决算审计后同口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资料齐全),经审计完成后扣除总造价的5%质量保修金,其余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5%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按比例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资料上交齐全后十个工作日内凭收款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竣工结算审核

4.1竣工结算审核由发包人委托,并按审核结果办理最终结算。

4.2竣工结算审核的收费办法执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通知》(浙价服[20__]84号)文件的标准费率。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造价不得超过最终审定结算造价的5%,否则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支付审核费时,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支付给审核单位。

5、合同价款及竣工结算

5.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方式   确定。

5.2竣工价款的结算:

(1)工程量方面:工程量按竣工图重新计算。

(2)综合单价方面: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承包人的投标综合单价。

②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组价原则为: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并按投标文件中的组价原则,组价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价机构)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投标人自行漏项的不做调整。

(3)施工技术措施费除模板及脚手架费用按实调整外,其余均一次性包干,竣工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4)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招标文件中的费用实行一次性包干,竣工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5)人工补差按人工工日调差表中费用一次性包干,竣工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6)在施工过程和工程结算期间,如遇国家及地方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概不考虑。

5.3 竣工结算在以下情况下不能调整:

①承包人为方便施工而更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而增加的费用。

②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比较少算、漏算的工程量和费用(如:工程量清单中某个项目的数量为100M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为10M3,而竣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110M3,则此项目因承包人的少算工程量90M3将不再调整,其结算数量应为10M3+(110M3-100M3)=20 M3)。

③承包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己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其费用不能调整;承包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结算时有数量增减,其增减部分的费用按投标文件的组价原则结合省定额有关子项重新组价出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6、履约保证金

6.1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的项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违约,按以下条款执行。其中:

(1)工程质量占:30%,若未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整改时间除外)或未实现本合同综合的质量目标,扣罚工程质量部分的100%保证金,并将该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列入信誉不良名单,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工期占:30%,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方每日支付违约金20__元人民币,上不限额;如交纳风险控制保证金的,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除支付上述履约保证金中的工期违约金外,同时再从风险控制保证金中按每日20__元人民币扣除工期违约金,直至扣完60%风险控制保证金。并将该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列入信誉不良名单,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延期影响进度工期2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同时不支付工程款。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位率占:10%,确保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每周5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20__天/天扣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每周6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1000元/天/人罚款,直至扣罚项目班子的100%保证金;如果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每违法更换一次罚款10000元;

(4)安全占:13%,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扣罚安全生产事故部分的100%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如违反遵守厂区监管安全制度的,视情节扣罚安全保证金;

(5)管理制度占:2%,在合同实施中,因承包人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无效时,可视情节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6)设备的到位率:5%,机械设备的到位率100%,如未达到,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进行扣罚;

(7)廉政保证金占:10% ,按实际发生计取,施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工程相关管理单位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一经查实扣除贿赂款5倍的廉政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发包方并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2工程履约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退还金额按根据相关条款扣除后的金额,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上交竣工资料齐全后一周内。

6.3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设置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承包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风险控制保证金。

(1) 工程质量占40%,若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整改时间除外)或未实现本合同综合的质量目标,扣罚40%风险控制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每发生一次未按照监理或者发包人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扣罚2万元,直至扣完40%风险控制保证金;

(2)工期占60%,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施工方每日支付给发包方违约金20__元人民币,直至扣完60%风险控制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中的工期违约金同时处罚)

(3)如果施工方故意拖延工期累计达到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罚承包方全部风险控制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发包人保留追偿的权利。

附件二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金华市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围墙、安全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承包方对闯入施工现场的学生等与施工无关人员有及时阻止的责任。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遇事应主动联系发包方。

15、承包方应注意文明施工,不得影响该工厂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将预留在甲方工程款的10%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金华市*社区居委会

承包人(全称):     金华市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金华市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面为 /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室外工程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由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l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的5%。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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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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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程工期

自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之日起     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以上价格为含上述所有工程的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费、管理费总价,但不含税及现场配套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乙方收到此款进场施工。

2、乙方主体结构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3、乙方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本工程不留质保金。

第五条      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并接收甲方的检查。乙方负责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      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有主材料均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并附有产品材质证明或检测报告,合格证。

第七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现场常驻代表:          ,乙方现场常驻代表:           ,若甲、乙双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另外两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争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若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违约

1、乙方施工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积极配合甲方;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通道、施工用水电、堆放场地等问题。包括人员出入和材料、设备进出场。

2)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装质量、配合状况进行综合检查。

3)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小型仓库一间。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如有问题在工程施工前提出书面意见。

3)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甲方配合下,在施工现场了解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进度及场地状况,为配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  后期维修:钢结构由乙方负责,为期      年。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    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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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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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社区 建筑面积约为         m2(竣工后按实际收方计算)。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中全部建筑工程;

2、卫生间、外阳台现浇,第一层层高为2.5m,为预制板,二、三、四层层高为3米,全现浇楼面,屋面盖红机瓦。

3、外墙为外墙涂料,面墙柱子为文化石墙砖。

4、房内墙一粉一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图设计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偷工减料。如需修改建筑方案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申请设计部门下达修改通知书。

五、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竣工后以验收测算面积计算房屋总造价。

工程单价:    元/m2,不含契税。

六、付款方式:

1.建筑面积分4次付款,即第一次储藏室盖板按建筑实际面积平方付50%(    元/m2),一楼、二楼、三楼加屋面以此类推。

2.内粉按建筑面积形象进度付20%。

3.外粉按建筑面积形象进度付10%。

4.余款验收后付清。

七、承包形式: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八、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做到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即三通一平)。

2、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甲方在乙方未进行房屋验收前,不得有房主进入干扰施工,除房屋布线外。房主及顾请人员进入时,出现安全问题由房主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九、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和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部门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更改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超出原设计图纸范围,属增加工作,增加工程需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按原预算标准结算给乙方。

3、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可以实施。

4、甲方代表          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验收签证工作,其签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十、工程验收与结算: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结构工程、地下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3、在规定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乙方遵循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包括施工期间材料运入途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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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亮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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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定,就沁阳市晨升一号城邦楼体亮化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沁阳市晨升一号城邦

二、合同金额

1、合同价格:15元/米,总结算价款根据实际安装长度计算。

2、本价格包括:安装费用、措施费用、安全防护、质保期售后服务、建筑安装发票。

三、付款方式

乙方到达工地后付30%生活费,工程完成一半后付50%工程款,验收合格,灯亮后付清。

四、验收标准与要求

1、验收标准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施工,验收以整体亮化调试完毕为准,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报告。

2、施工要求

光源产品及设备货物进入施工场地入库后由甲方交付乙方,施工及提货由乙方自行安排,所有安装工具由乙方自行购置。乙方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交付时间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雨天,爆风等)耽误工期不能纳入乙方施工的正常工作日之内。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为两年,两年内乙方对该亮化工程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3、乙方须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三天内处理完毕。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有权顺延付款,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预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工期相应延期。

3、甲方须提供的电源接口。

八、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任何一方可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本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责任事故,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如一方地址、电话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3日内以书面及口头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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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园区,工程,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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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华士镇红苗村村委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建设需要,同意把 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概况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造价:

3、承包方式及工程期限:

二、付款方法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工程内容:

2、工程造价:如实施施工中,没有变更或增加本合同以外的工程量,以项目最终验收后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发生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人: 签订合同人:

工地负责人: 工地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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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综合楼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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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预约装修协议。

鉴于甲方就 装修工程项目,乙方有意向接受甲方的装修装饰工程,同意甲方协议预付部分费用方式向乙方提供工程保证。乙方同期开展前期施工设计及基础施工工作,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装饰工程概况

1.1 装饰工程地点位于:

1.2 装饰工程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装修工程设计、装修工程、空调改建工程、强弱电工程、软装配饰工程、消防改建报验工程、家具装配工程。

1.2.1 装修面积:

1.2.2 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及质量要求以双方确定的方案及报价为准。

第二条;预约协议费及付款方式;

一、本装饰工程的预计价款暂时依据乙方最后一次预算报价。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同总价款可做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款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发生变化的;

2.合同工期内,因政策性调整而引起材料价款发生变化的;

3.因装饰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的;

4.发包方增加新的装饰施工内容的;

5.其它;

6.价款调整时,甲、乙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工程预约协议保金

3.1本协议所称工程预约保金是指,乙方在一定时间内对该工程所做的`设计及基础工程实施工作的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最终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效果图以及经双方确认的预算报价清单,并向甲方保证,积极参与项目的推进及施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 2 双方确定的预约本协议费为:元人民币

3. 3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本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4.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4.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4.3本工程正式合同签订后,本协议解除。

第五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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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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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甲方决定将所承揽的工程实行内部承包,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承包人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即按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内容除业主另行专业分包项目的全部百叶制作、安装工程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总承包施工。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交房、包工程全部风险的全部项目。

3、承包人不得对承包工程主体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其他项目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分包,一经发现承包人擅自分包,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赔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承包人于合同终止日十天内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劳务分包除外。

4、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有完全责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内的其他单位、人员负有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的总包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二、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暂定金额:

五、结算及付款方法

1、结算办法:参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

2、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总造价的2.5%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作甲方协调费。若协调费不超出所缴管理费,甲方不再收取;若超出则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税金、定额测定费等,由甲方代扣代交,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本工程与建设单位发生的工程款拨付、材料供应等经济业务,均由甲方财务部门或委托代理人凭甲方统一印制的手续办理,否则出现所有经济纠纷与民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向甲方支取工程款,需持甲方统一印制的本企业内部收款收据,并经甲方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章后,报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批,待批准后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拨款。否则甲方财务部门可拒付。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去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更不能以白条形式支取工程款。否则甲方将按乙方支款总额的20%收取罚金,并有权利更换施工队伍。

5、拨款方式: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拨款方式,在建设单位工程拨款到位的情况下,扣除应上交有关部门税费等款额后剩余转付乙方。

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承诺甲方可拖欠乙方工程款:

建设单位拖欠甲方工程款;

甲方尚未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虽然甲方已同意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但甲方对乙方已付款比例不低于建设单位对甲方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

6、竣工结算完,甲方收到业主全部结算时30天内与乙方履行内部结算,等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全部工程款后,甲方财务部门与乙方进行财务结算,余款在扣除保修金后一次付清。

7、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接受甲方的处罚。

六、物质供应:

1、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供应给甲方的物资,为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物资。

2、乙方自购材料应为合格品,合格证应齐全,且应保证材料质量,出现材料质量问题应有乙方自负。

3、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为合格产品,乙方施工机具应为符合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机具,否则出现的一切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职责:

1、负责与建设单位及上级各部门联系工作,办理工程拨款,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收缴各种税费。

2、负责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内容,协调组织工程管理工作。

3、提供业主提供的图纸,有关技术人员会同乙方参加图纸会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向建设单位负责,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乙方的工程进度,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勒令乙方限期整改,并依据国家法律有关条款、合同及约定、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4、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审查乙方的各类月报表。

5、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施工材料的质量、实际消耗量等,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材料实际使用量与额定消耗量出入较大时,除追究乙方相应责任外,并处以罚金,并随时更换施工队伍。

八、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接受甲方的管理模式及各项管理,严格按规范和施工图的实际要求施工,并按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自觉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及甲方的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2、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好施工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劳动力,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当乙方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使甲方满意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损失有乙方承担。

3、负责工程的图纸会审,及时搜集整理施工中发生的签证手续,负责编制完整合格的质检、技术、安全、经济资料,参加甲方通知参加的各种会议,按时向甲方递交各类准确的报表和计划,工程竣工后及时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准确地编制竣工图决算,在上级有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达标后,按要求向甲方及有关单位送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存档,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送交甲方工程管理部一份存档。

4、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甲方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觉做好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做到安全生产,杜绝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施工期间本工程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塌事故、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质量事故及违约罚款,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并接受甲方的罚款和各项处罚。

5、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现场,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负责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6、对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无偿修理和返工,对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内的保修项目无偿保修。

7、积极配合甲方催要工程款。

8、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责任,对本合同中的乙方均具有约束力。

9、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和工作时间以外及施工现场外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并全部承担各方罚款。

10、乙方不得将承包的本工程以任何形式再转包或分包给任何单位,否则乙方接受甲方的罚款及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其在本合同工程中施工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否则在乙方承担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任何工程款项中扣除应发员工工资相等的款项,代乙方直接发放到被拖欠者手中,此款项作为甲方向乙方的拨付工程款,乙方予以承认并办理财务手续,接受甲方处罚。

九、进度计划及工期控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甲方经要求无效后,可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工期延误,乙方应全部分摊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金,甲方还按企业内部规定加罚乙方。

十、质量检查与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图纸要求施工,自觉接受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及甲方的检查,并对检查查出的问题,自觉整改返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费用。

2、阶段验收,应在资料合格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有关部门验收;竣工验收应在甲、乙、建设单位初验达到规定等级后,由乙方递交竣工报告,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评定等级。如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等级,乙方应承担甲方对建设单位合同约定或文件规定的罚金和损失,乙方还应按照甲方内部规定接受处罚。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建立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专职安全员,制定安全施工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度,并按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如有隐瞒不报,除承担责任外,按照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现场达到滕州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十二、工程保修:

按甲方同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从工程正式办理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内保修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无偿保修,待保修期满建设单位将保修金返还给甲方后,再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十三、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监理等对甲方的各类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将酌情对乙方进行处罚。

2、水电费、临设等均由乙方承担。

3、保修金按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保修条款规定,由乙方承担。

4、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费、试验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不详、表述不到位的全部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双方内部结算、财务结算、工程款交付完毕后,除保修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失效。

2、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3、本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出现争议和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须在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或法院诉讼。

4、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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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港口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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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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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同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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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路水泥硬化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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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省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以下简称原合同)甲乙双方就其中未尽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形成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下发的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暂估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暂估合同价款=综合单价×暂估工程量(综合单价和暂估工程量见工程量附件)

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补充协议的最终结算

补充协议所列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原合同计量条款执行。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严格按照原施工合同执行。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负有完全责任,并严格依照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将按此及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六、争议解决

1、对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相抵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凡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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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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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3篇

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欢迎阅读与参考!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成内容: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 工期

(一) 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 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 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1. 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35%;

2. 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40%;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付清。

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后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套)。

2、开工前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5、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二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合同书

工程名称: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广场硬化。(见图纸,以预算单中的项目为准)

2、。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总造价:大写: ¥: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

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作工程尾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竣工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

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条款: 十五、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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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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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西桂林市桥工程

2、工程地点:广西阳桂林市

3、工程性质:总价承包

4、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桥长为38米,桥宽净16米,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工程内容:净12m+2×0.5m防撞栏杆,钢筋砼空心心板桥梁一座

5、工程造价:经双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价为¥525.187(大写: 伍佰贰拾伍万壹仟捌佰柒拾元整 )。

6、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 12月30日竣工,工期77个日历天,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

二、施工技术依据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041--20xx《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B01--20xx《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xx]94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

文件范本》。

三、施工与设计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JTJ041--20xx《公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注意做好检验记录,填好相应施工资料。

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不能满足结构要求或因地质情况有实质性的变化等确需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监理提出申请(并附变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由甲方在72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的可行性文件给予书面答复,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3)、在施工中河道挡墙及其它设施破坏后,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价格浮动而变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会同工程所在地乡镇领导协调地方及周边关系;协调电力架

设、水源、料场等,确保“三通一平”。

B、派驻监理对原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控。

C、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D、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监控乙方资金的使用。

2、乙方责任:

A、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B、乙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交竣工验收资料及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整理好必须的内业资料。

C、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筹措工程所需材料、劳力、机械,自行联络开工前必要的条件,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争创“优良工程”。

D、保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承担违犯规定造成的损失。

E、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出现材料设施、工程质量或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F、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G、完善各种建筑材料的试验和实验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及所派监理人员的实验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人员提交砂浆和砼配合比报告,各种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H、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前。

五、施工监理

1、监理办法:

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2、广西华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 同志为该工程监理。

3、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水泥必须采用P.0. 32.5级、42.5级正厂合格水泥,钢筋采用正厂产品,并提供每批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砂采用水洗中粗砂;碎石采用优质青石子,无黄皮、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片石、块石采用优质青石,无黄皮,尺寸大小符合规范要求。

七、质量与检查

1、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或其监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达不到合格条件,甲方代表或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仲裁,但仲裁费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员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部位和时间。乙方准备验收记录,检验合格,监理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后72小时,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不管监理人员是否签字,乙方应对该隐蔽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八、计量支付

1、付款方式:本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工程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时,支付有效合同价款的20%;工程全部完成,经县交通局验收合格,再支付有效合同价款的60%,暂留10%工程款作缺陷责任期质保金,保质期贰年。

2、每次拨款应由乙方提交工程量计量清单,甲方及监理共同签字后,方可到村村通工程办公室和交通局财务科办理结算手续。

九、验收、保修与结算

1、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乙方按交通部规定,向甲方代表和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验收报告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日内不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交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日期为乙方送交交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交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验收,应以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算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3、交工验收以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为依据,在交工验收时,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的同时提供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和内业资料等文件。

4、交工工程已验收合格,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交接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5、交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二年,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文件办理妥善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结算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竣工结算,并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的内容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以下的各个文件应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况时,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录(含承包人在投标期间递交和确定并经业主同意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

(4)、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

(7)、图纸。

(8)、标书的工程量清单。

(9)、招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 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甲乙双方关于合同或起因于合同的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 本协议6份,甲方、乙方、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各执1份。

2、本协议书自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工程协议书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3、本协议所含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款,经审定后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不因法人代表的变更而改变。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20xx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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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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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内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钢材两项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承包施工。。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单价元,工程总造价。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卫生清理后,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保修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并负责工地上与周边的一切协调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工程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按时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气为能超出陆个月,如在超期陆个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惩罚乙方壹仟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八、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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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民用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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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 (单价或总价)承包方式. 承包价是乙方为本合同工程达到验交成品的所有工序作业费及材料费用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及税金,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费用总和。

采用单价承包的,单价的计价范围同甲方与业主所订合同中的计价范围相同,即:乙方所承包工程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附件1中有关工程细目的单价中,不再另行单独支付。本工程单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采用总价承包的,合同价格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工作量变更、设计变更以外,各种自然、人为潜在风险、市场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乙方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额外支付要求。

1.6 质量标准: 按照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设计规范、施工图纸、监理要求、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及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一次验交合格,达到优良工程。

1.7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日

完工日期: ——年 ——月——日

总日历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的确定与结算

2.1 工程价款的确定: 本合同实行单价(单价或总价)承包。合同价款 万元(暂定)。

实行单价承包的,工程价款的确定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并经甲方、监理工程师认可计量的工程量与工程细目单价乘积以及发包人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工程价款。

实行总价承包的,即合同价包干工程,则合同价款在经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后,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发包人不再进行其它任何形式的支付(设计变更、工作量变更除外)。

第三条 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3.2 工程进度款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的成品工程量逐月付款至实际进度的百分之八十(特殊情况下可付至百分之九十)。

第四条 设备材料供应

4.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水泥,其费用由甲方逐月扣回或在最终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次性扣回。

4.2 乙方为本工程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钢筋、片石、碎石、砂等,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3 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与设备必须经过国家认证检测机构的检验,乙方应当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后才能进场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

5.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为保证本工程质量等级的实现,乙方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部门监督,同时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 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壹份,并组织现场技术交底。

6.1.2 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拨付有关工程款。

6.1.3 组织审查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并审定承包方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

6.1.4 委托 同志为甲方工地代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现场施工协调并办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和有关签证手续。

6.1.5 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1.6 负责组织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 严格按图纸和规范要求,甲方及监理指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许可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或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已完工程量,乙方无条件返工,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所有损失。

6.2.2 乙方在开工前三日内向甲方送交开工报告,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防卫、环境保护、防火、综合治理措施、工地出入管理制度、工程安全措施各壹份并自行组织实施,并承担因上述措施不力造成的全部后果。

6.2.3 每七日向甲方报送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表壹份并经甲方审查认可后作为施工进度控制依据。同时,每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进度报表和下月工作安排计划。所承担分项工程完工验交七天内,按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两份,由甲方负责统一装订。乙方应当使用甲方统一资料表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6.2.4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工序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在取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与实际不符时,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同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方案后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6.2.5 对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必须在具备条件后,乙方自检合格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现场验收,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6.2.6 运输中的一切交通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6.2.7 施工中不能破坏甲方上道工序成型的工程内容,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2.8 施工中材料堆放场地、预制场地、水源、电、材料、取土土源、石料开采及一切附属设施条件、施工便道、施工及施工场地中的地方关系协调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负。

6.2.9 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施工现场两头设立安全标志,施工中由于承包方原因和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挂牌及安全标志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0 搞好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施工噪音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地方关系和群众纠纷,乙方自行调解处理。

6.2.11 工地食宿、工具、灶具和工程用的材料,施工机具、车辆等,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6.2.12 施工中严禁中断交通,要确保道路通畅。

6.2.13 明确工地常住负责人一人 为乙方工地代表,代表乙方履行合同规定有关事宜,负责授权外重要问题的请示汇报,必须坚守工地,亲自指挥生产,未经甲方许可,不能离开工地。按时参加甲方的生产会,如缺席,按每次支付1000元违约金处理。

6.2.14 施工垃圾乙方自行选择合适场地弃运并掩埋,不能乱弃,破坏环境,或引起其它纠纷,否则引起的后果乙方自负。

6.2.15 乙方不能有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否则,在事实存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清退乙方,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2.16 施工中乙方注意保护好地下及地上一切公用设施(如地下管网、光缆、电视线等)、民房、构筑物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6.2.17 施工中发现有地下文物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国家有关部门接收,否则因乙方措施不力造成文物流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施工中注意保护附近文物,造成文物损坏或灭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18 施工中注意不能破坏公路沿线植被、草场、林场、耕地、水土保持,否则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2.19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地方群众的生活风俗,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民族矛盾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政治及其他后果。

6.2.20 在竣工验交前,负责对已完工工程进行保管,完成场地清理工作,在此期间已完工程发生损坏或丢失现象,负责无偿修理。

6.2.21 负责甲方提供设备的工地安全看护,并承担费用。

6.2.22 凡是施工范围内与已建铁路、公路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乙方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工程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和水流,其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款中。

6.2.23 施工段落内与农田交界处,注意保护农田,不能损坏农田,在征地范围施工,否则,引起的纠纷乙方自行解决处理并承担有关费用。

6.2.24 乙方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毕后搞好和相临施工项目或后续施工项目的协调交接工作,保证不影响后续施工单位或相临施工单位施工。

第七条 工程进度

乙方施工能力及进度不能满足甲方工期及进度要求时,甲方在向乙方提出警告后,乙方七日内仍不能达到甲方工期、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施工队伍。为保证甲方工程工期的需要,另行指定施工队伍的施工费用由甲方与指定队伍直接协商,所完工作量直接从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无需乙方同意。对此,乙方应当谅解并同意。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有关责任。

第八条 暂时停工

若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防护等措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甲方或监理人员或业主有权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同时,当乙方的施工影响到甲方的正常施工或整体施工的合理部署时,甲方也有权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当妥善保护停工工程,并保障其安全。暂时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竣工验收

9.1乙方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前10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届时验收,并向甲方送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两份。

9.2 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资料后,应按业主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如因业主原因而不能按时组织验收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

9.3 本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10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工程,应由乙方负责看护。在此期间若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坏,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9.4 工程最终结算待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扣除工程总价款5%的保修金后,及时付清。

第十条 变更及违约责任

10.1 本工程在施工中,如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顺延,双方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后的最终工期: A: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工。

B:因建设单位重大设计方案变更。

10.2 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执行有关条款,按照公平的原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法处理:

A:因发包方原因,没有及时拨付进度款,致使工程停工的,在得到发包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

B: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优良率达不到8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减工程款的1%,不能达到建设单位(业主)的验收标准,乙方负责按照建设单位(业主)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如无法整改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的所有损失。

C:无正当理由竣工日期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结算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D:因建设单位设计方案变更造成工程量减少或增加,合同价款相应减少或增加。

E: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F:在本工程完工前,除非乙方违约甲方进行清退,否则乙方的设备、人员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现场,否则即视为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两年。保修期自双方验收移交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与要求及时进行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视乙方维修费用来源予以全额返还或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对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维修或拒绝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指定施工队伍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保修金中支付,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 其它

12.1 本工程所适用的各种规范以甲方或业主明示的为准。

12.2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清退乙方,不与认可所完全工程量,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按国家及建设单位(业主)有关规定与要求购买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国家规定的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费用自负。

12.4 本工程乙方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的所有直接与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12.5 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12.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

12.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关的纪要、变更文件、补充文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生效。

12.8 本合同一式八份,由双方根据情况决定各自持有份数。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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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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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_______工程施工的劳务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工价为____元。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第六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七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4、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八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九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次月15日前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_______%付清。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条、争议纠纷解决

1、本协议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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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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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拟园林产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场园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二:家庭装饰工程报价书)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详见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方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之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参与工程质量和配合乙方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验收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4.5不拆除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7分步工程验收并签字。

4.8负责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上、下水道的畅通,工程竣工交验前对现场物件及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洁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变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内容的价款。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3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购料,必须对材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施工,对甲方提供或指定购买的材料有明显缺陷或隐患的,应办理书面签证后乙方才能施工。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执行,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

1.基层、水电改造基层完工;

2.漆饰基层完工;

3.泥工面层及整体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分步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购材料及自购物品不属质保范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定地为:本市装饰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验收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由甲方交纳1%的管理费)。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定金):元。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基层及水电改造基层完工。

工程进度过半,三日之内经双方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11.3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决算资料,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定,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甲、乙双方议定违约金率为合同总价款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单位的处罚等,均由责任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额损失;

12.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4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5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2.7由于乙方质量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物管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运费(人民币)¥元(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应移交给乙方,以落实户内物件保管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凡在本市场各园林绿化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6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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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单项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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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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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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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通知

68.1 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给予承包人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命令均应邮寄或送交至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68.2 所有按本合同条款给予业主或工程通知均应邮寄或送交至第二部分有关通知条款所指的其各自的地址。

68.3 任何一方均可把一指定地址改为在施工地国的另外一个地址,但事先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师在改变地址前需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业主违约

69.1 如果业主:

(1)在工程师证书所认定的应付款项按合同条款到期_________天内未向承包人支付,业主按合同有权所作的扣除部分除外,或

(2)干涉或阻碍或拒绝同意颁发任何此种证书,或

(3)破产或、如为公司,即将被清算,而此种清算不是为了重组或合并,或

(4)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鉴于经济混乱,其无法再履行其合同义务。

承包人应有权在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业主,并将副本呈交工程师后,终止其合同雇佣关系。

69.2 本条第1款规定的_________天通知期限到期后,尽管本合同第53条第1款作有规定,承包人仍然应尽量迅速地从工地撤走他所带来的所有建筑设备。

69.3 如果合同如此终止,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按第65条规定终止时一样的支付义务,但除了第65条第8款所规定的款项外,业主还必须向承包人支付因合同由此终止而造成的或有关的或导致损失费或损害费。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

70.1 合同价格的调整应与劳工或/和材料成本的增减,或其他任何影响施工费用的事项相关,应按第二部分第70条规定执行。

70.2 在提交工程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将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任何国家或州的法律、法令、政令或其它任何地方和其他权力机构的法律或条例或规章发生变化,或适用了使承包人的施工费用发生增减(非本条第1款所述的增减)的任何州的法规、法令、政令、法律、条例或规章,此种费用增减应经工程师证明,且由业主支付或记入贷方,合同价格也应作相应调整。

货币和汇率

71.1 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将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合同价格计价货币实行货币管制和/或货币兑换管制,业主应补偿由此对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害,这种补偿不得影响承包人在此种情况下行使其它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72.1 如果合同规定,承包人的支付应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种或多种外币,此种支付不得受特定外币与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化的影响。

72.2 如业主要求标书计价只用一种货币,而支付却用多种货币,且承包人已说明他要求用其他货币支付的比例或数额,用于计算此种比例或数额支付的货币兑换率应为现行汇率,即由施工所在地国的中央银行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当日所决定的汇率,就此,业主必须在标书提交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写明。

72.3 如合同规定使用多种货币支付,凡涉及按本合同第58和第59条规定使用暂列款的项目,其用外汇支付的比例或数额安本条第1和第2款制定的原则予以确定。

共17页,当前第17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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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厂房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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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程造价:防水层每平方米 元,防水面积约 平方米。工程总造价金额约 元,竣工后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1 . 6材料选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20xx年 月 日竣工(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的影响,工期顺延)。

2.2开工前 天,甲方向乙方发出防水开工通知书。

2.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 经乙方检查,并经甲方确认基层不具备施工条件。

(3)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4) 非乙方原因,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施工:签证期限默许。

(5) 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结算方式

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付工程款的 %,防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甲方付至工程款的 %,3%留作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标准。

4.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住代表的监督。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1乙方进入工地,甲方负责给乙方防水施工单位提供用水、用电等方便。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仓库,并配备消防设备及其它安全设施。

5.1.2甲方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协调有关事项。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相关事宜。

5.1.3开工前,甲、乙双方应对基层进行验收,经双方依据验收规范对基层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1.4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夜间及地下的照明工作。

二、乙方工作

5.2.1乙方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甲方审批,及时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确认。

5.2.2乙方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规定时间限制为依据。

6.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在条允许的情况下,可对竣工的工程做闭水试验,来检验工程施工质量。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 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可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 、

乙方责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在施工期间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 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除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外,均视为人为障碍并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3) 因建筑结构破裂变形(经由关部门认定)造成房屋的有关部位渗漏,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拖欠工人工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第九条 质量保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5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渗漏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两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承建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算工程款后终止。但该终止不影响质量保修及质保金条款的效力。

三.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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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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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农历)。

竣工日期:年月日(农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发包方:————公司

承包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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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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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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