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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程施工合同格式通用31篇 施工合同(合集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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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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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37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或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施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能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乙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方双方按约定分享。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为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应从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综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取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三、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三款(2)条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性质承包范围

二、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业主或主管单位

三、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总日历工期

四、质量等级

五、承包方式

六、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5.6.7.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199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图 份、现场存放的 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 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 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 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 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 。

6.在 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 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 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 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 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 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 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 ,工期顺延 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 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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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完整的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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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结构:

二、承包方式:包工

三、承包范围:

1)外脚手架搭拆:含架空层及主体结构支模、钢筋绑扎需要的外架搭设、满足每层砼浇捣、模板加固需要的围护脚手架(外围超出作业面

1.5米),满足室外回填土方的需要而提前拆除以及后期砌体、装饰施工的外脚手架二次搭设及拆除。

2)架空层及主体结构层面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含所有安全围网、兜网挂设、及时清整。所有工字钢安拆、加固工字钢的钢筋环、钢丝绳及外架加固的钢管、铁件的预埋、悬挑工字钢上的硬铺(木板、竹跳板)拆除。

3)钢筋施工棚、现场安全广告牌、施工通道、看房通道、拌合机、发电机房、塔吊平台等临时及永久性设施的搭设及拆除。

4)坑基一次或多次(应施工现场需要)围护、上下深基坑用的踏步,首层至第一道悬挑工字钢外围的防护搭拆及楼梯间、电梯井、风井、阳台等所有临边防护的搭设及拆除。

5)卸料平台按施工需要及时搭设、转移及定位加固的铁环、钢绳的预埋、拆除。

6)电梯井、风井每三层一道硬质防护的铺设,电梯门口防坠铁门的挂设(铁门由项目部提供)并及时检查清理。

7)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材料及时清理,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服从现场调配,所有外立面的钢管必须预先做好油漆,剪刀撑钢管做好黄黑相间的花杆油漆(材料由甲方提供,是否刷油漆由工程项目部决定)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精心排料,最大限度保证安全、牢固、美观,积极配合各级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安全维护网必须及时悬挂,并定期整理,脚手架搭设一角四立,一跳三横,每跳错头连接不大于40公分,立杆间距不大于

1.5米,每跳

1.8米,外排中间排栏腰,内排和墙的距离不大于30公分,不小于25公分。脚手架搭设、工字钢加固铁环的预埋、工字钢的安放、钢丝绳预埋、脚手架搭拆等工作事先应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与项目管理人员协商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管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因脚手架搭设质量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每延迟一天工期处罚乙方1000元,如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甲方与工程部安排的形象进度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工期节奏,积极提供材料计划,精心安排施工,如达不到工期要求而影响其它班组施工延迟一天处罚乙方1000元。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班组长必须常驻工地,如有事离开必须与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协商并派专人负责。

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帽,未戴帽按100元人次处罚(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由乙方提供)

3)严禁酒后作业,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次,扣除乙方200元工程款,如违章操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在3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服从管理,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材料堆放有序,楼面及时清理干净,废品材料及时清堆安放在指定地点,合理利用原材料不得随意浪费,施工现场材料必须交清、归库。如不交清归库按扣件

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架子上的材料层层上翻,不往上翻,而将材料放在外架上的按扣件

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安全文明现场不达标而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5)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清理,并扣除乙方双倍费用。

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并每月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七、承包价格: 主体结构,脚手架搭拆按建筑面积1

4.5元平方米结算(4楼首道工字钢以下按1

2.5元平方米结算除外);地下室、附楼按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结算。

八、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如下(按施工方的拨款方式付款)程量60%的进度款。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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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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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签订时间: 景 观 工 程 合 同 年 月 日

合 同 书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 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建筑面积:

第二条 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包工包料(详见材料明细表),按双方认可方案及数据、尺寸施工。

2.2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承包本工程。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不再调整。

第三条 工程价款

3.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承包模式。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3.2 本工程双方协议人民币元整。

3.3本工程若发生变更,以现场签证单为准。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开、竣工时间

4.1本工程质量应满足国家有关质量评定所要求的合格标准。

4.2工期:具备安装条件后日至 月 日。(特殊原因适当延长工期)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2协调解决施工场地内乙方所需的现场办公及材料堆放、制作场地,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所需 水、电源。

5.3协助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5.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5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

5.6甲方驻工地代表: 电话: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乙方在施工中,按照图纸及施工经验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统一管理。

6.2编制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监理及甲方审定,竣工资料按照甲方施工单位要求整理汇总后,缴纳甲方施工单位统一保管。

6.3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一切事宜。

6.4 乙方应负责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防火防盗。注意现场文明和环境卫生。发现违章作业,应予制止。负责好自己现场人员的安全与组织管理工作,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的意外人身伤害及其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由乙方自行负责。

6.5凡由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成品,需经甲方确认。

6.6遵守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6.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8已完工工程而又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负责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第三方造成损坏的,通过甲方协调,由第三方负责修复,或由乙方修复,第三方承担费用。保修期满后,只收成本费。

6.9乙方驻工地代表: 电话:

第七条、工程付款方式

7.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60 %,即 元作为首付。待工程进行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30 %即 元。剩余10 %的总工程款即 元在本工程全部安装成功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额。

第八条、竣工验收

8.1甲乙双方按设计方案现场进行验收。

第九条、质量保证

9.1 设备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

9.2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非不可抗力因素及非人为损坏都要负责更换和维修,甲方通知维修时,乙方48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内)。省外根据路程确定到达时间。

9.3质保期满,甲方需要乙方维护维修时,双方另签订维保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9 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向合同履行地相关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违约

11.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违约在先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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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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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规模: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阶段性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 (地方标准)中 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不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税率: %;

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暂估价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3)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4)农民工工伤保险(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六、预付款

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

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

八、其他要求: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十、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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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电站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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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如达不到要求,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保证从进场试桩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总价的0.3﹪的损失费。

5、如因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

6、乙方保证进场的机械符合国家及深圳市建设局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资料。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桩以每米元的单价由乙方承包施工。

2、付款方式: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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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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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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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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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 订 日 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道路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按照华能洱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设计和现场技术交底的施工图纸施工。

1.2工期: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开工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 _日

1.3工程做法:

1.4质量等级:合格

1.5合同价款:500000元(总价承包结算)

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 (总价承包)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 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文件移交甲方;

4.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4.6在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三__天内无条件进行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顺延

6.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大量增加;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并答复。

6.3非6.1条款所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7.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7.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8.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9.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为工程预付款;铺装铺油前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甲方付至95%;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款的5%,质保期满后20天内支付。

9.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 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条 竣工验收

10.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肆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0.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0.3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完毕后,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0.4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

第十一条 保 修

11.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道为 年。

11.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1.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1.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结算总价款的 5% ,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所截留保修费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1.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1.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3.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3.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3.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13.5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14.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4.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4.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15.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15.3因15.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工、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 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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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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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发 包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四)资金来源: ;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为以下第 种。

1.工程实行招投标的,本合同的签订主体就是中标主体,工程范围就是招投标文件上要求的范围,如果对方在初次、二次设计图及设计图修改变更等过程中省减的项目以及未施工的项目,应当在结算时作相应的扣减。

2.工程未实行招投标的,承包范围为 。

(二)承包方式: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三)因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相应的顺延。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

(一)本合同初步预算总价款 元。未实行合同包干价的,最终价款由贵州水城矿业*份有限公司工程结算部门根据最新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总价包干合同不作价款调整,但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款应作相应调整,按照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进行结算。

1.设计发生变更;

2.在施工中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项目。

(三)合同外工程必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确定,未经事先书面确认的,甲乙双方一律不予认可。

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15日之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后30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工程款,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乙方在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及规定组织施工,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范围为施工的全部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程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合同一方违反合同任意一条约定的,均为违约。

(二)违约责任:

1.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各自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需支付守约方按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本合同项目不允许分包,如果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且乙方须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5.如发现第三人挂靠、施工的,承包方一律支付违约金200万元,且该违约金不得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低。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以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提出后不采取弥补措施的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2.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3.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授权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必须是承包方的正式员工,应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其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等证明其身份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即自行终止。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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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砌体抹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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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密切配合,保证建设项目文明施工,按期按质按量、安全竣工,依照《民法典》 《建筑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1、——楼架空层墙体植筋、砖砌体、挂纤维网、内外墙抹灰等、具体范围由甲方指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或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工程量以实际施工计算。

2、工作内容:

(1)砖砌体:砌砖墙、放样、钻孔并安装拉结筋、刷界面剂、预制钢筋混凝土门窗过梁、预制门窗边固定砼块,运输砌体浇倒二次零星砼构件及养护、搭设脚手架、清理卫生等所属砖砌体所有工序。

(2)内墙抹灰、抹灰贴纤维网片、刷界面剂、冲洗钢筋(饼)、门窗边抹灰、浇水、修补、运输所需材料、搭设脚手架清理卫生等所属内墙抹灰所有工序。

(3)外墙抹灰贴砖:贴纤维网片、清理基层卫生、刷界面剂、冲筋(饼)、放样、门窗边抹灰、线条抹灰、做拉水线、滴水线、孔洞修补、运输所属材料、搭设脚手架清理卫生等所属内墙抹灰所有工序。

四、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包主材、人工、包工器具(小型机械工具、斗车、搅拌机、电缆、末级电箱、钨丝灯、电线、电钻、水管、红线、墨汁、墨斗、灰铲等)、包税金及日常生产生活用品及管理费等。

(2)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价格:

(3)结算单价中包括一切费用,乙方提供的施工砂浆机、搅拌机、相应的配电箱(末级箱)和电缆(甲方只提供总配电箱)、照明灯线、灯泡、灰桶、铁铲、斗车、铁锹、水管等。料具、雨衣、雨鞋、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口罩及综合劳动防护品,条件差异、天气变化、物价上涨及工资升价等安全风险费用。

五、合同预算价为: 元,大写 元。

六、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总工期:

3、如遇不可抗力,合同工期顺延:

七、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三日内组织机械、材料、人员进场施工,七天内,按合同造价的30%支付工程款;

7.2、每月25日前乙方按照实际施工情况报进度给甲方审核,甲方按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审核进度的80%支付进度款(需按比例扣除预付款);

7.3、待本工程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完成,甲方付至结算造价的95%。

7.4、甲方预留工程结算款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合同项下工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工程保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保修金于乙方。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场修复,如不及时维修,甲方另行安排处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7.5、乙方按结算总造价的8‰缴纳水电费,费用从结算款中扣除。

7.6、甲方支付工程款项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票据。

八、双方职责

7.1甲 方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3)提供水、电源接驳点;本场地内的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人员临时住所由乙方要求,甲方认可。

7.2乙 方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

2)对其他已完成专业工程及甲方交付的设备妥善保护或使用;对于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及其成品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毁,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3)乙方在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时,不得因乙方的原因影响甲方及其他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并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在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时,应及时按相关规定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否则,承担由自身原因对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甲方和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承包工程施工期间所需照明、围栏设施、警示信号,并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自身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施工工具、器械,并承担费用。

5)乙方对安全工作负责,因自身原因导致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如出现任何意外情况,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6)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政府及行业有关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要求,因自身原因违反规定而受到经济处罚的,自行承担责任。由此同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如数予以赔偿。

7)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施工条件进行了详细考察,并对施工条件予以认同;乙方同意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任何其他与合同单价相关的费用。

9)负责支付施工用水电费,水电费按结算价的8‰扣除。

九、工程质量、验收与保护

1、本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省、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施工。

3、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定和公司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时向各项工程质量必须保证达到现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定的合格准则。如有达不到质量等现象,乙方应负责整改(或按甲方规定进行罚款)

4、乙方施工的各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赔偿甲方材料损失,或甲方另指定单位,结算时扣除;若乙方不积极配合,经整改后达不到要求或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责令退场。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负责指挥,如有不听者每次罚款100元,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由此做理由而要挟甲方提出无理条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6、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保修金于乙方。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场修复,如不及时维修,甲方另行安排处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令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4、施工方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治安管理规定,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造成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损坏甲方财产,否则,每发生一起寻衅滋事事件或财产损坏事件,实施方应当赔偿甲方及其人员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应当赔偿给受害方结算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造成物品损坏、人员受伤等)送交当地派出所或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账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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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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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 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产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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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施工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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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穿越公路施工工程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丰收路与修武东口交汇处、污水处理厂前308、云台大道路共三处。

工程名称:焦作电厂厂外补水管道非开挖定向钻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修武东口、污水厂、云台大道、

工程内容:定向钻穿越公路工程(?630及以下的管道)

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及《穿越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程开工时间:20年12月日

工程竣工时间:20年12月日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单价

负责以下道路或区间道路顶管、拖管工程;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

(4)工程量现场签证单

四、转包与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

五、发包人的主要工作

5.1负责安排工程进度。

5.2开工前1日内,发包人组织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5.3发包人在承包人施工期间,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5.4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及监理检查。

5.5施工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及水压试验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施工工程。

施工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6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返修。

经过修理或返工、返修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

6.1本工程监理代表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

6.2审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资质证书,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机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3质量控制

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认可并监督在现场的有效运行,对现场关键工序质量进行旁站监控,并对承包人自检结果进行确认。

不经工程监理对上道工序质量进行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经工程监理确认质量的工程的质量责任仍由承包人负责。

工程监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任何工序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质量验收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对设备和材料质量进行审核、检查、抽查和认定。

6.4进度控制

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按施工作业计划协调现场施工,控制工程进度,参与工程投产试运行。

6.5本工程质量管理权属于监理。

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承包人若有异议,政府质量监督有权做出最后的裁决,此裁决为最终裁决,承包人和工程监理必须无条件服从。

6.6隐蔽工程必须经工程监理代表检查,管道下沟作业必须有工程监理代表在场才能施工。

6.7所有施工记录按工程统一表格来填写原始记录。

七、承包人的主要工作

7.1本工程项目

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承包人应开始管线的施工放线工作,发包人将派出代表配合和协助承包人完成此项工作。

7.2工程施工

承包人按照图纸的规定内容,负责施工基坑开挖、回填、作业带的清理,负责所需管材从承包人指定的厂家运至现场作业地点,负责设备、材料的运输的和施工整个环节的全部过程的一切责任;严格按相关国家规范、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

7.3报表制度

按发包人的规定,承包人按日、周定期向工程监理、发包人上报。

7.4负责工程试运转过程中的保修、抢修、维修、清除险情及故障等工作。

保投产时间为投产后一个月。

7.6施工场地周围建构筑物和隐蔽物包括地下管线、通讯设施等由承包人负责妥善保护。

施工中因承包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7施工场地清理

按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文明施工,竣工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清理和平整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建筑垃圾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及时清运,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8承包人有义务接受工程监理的监督(如质量、工期、施工调度等),同监理密切合作,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不接受工程监理监督的承包人人员。

7.9承包人应接受政府质量监督,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所要求的各方面资料,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予以配合。

7.10承包人应当遵守发包人及工程监理单位为该项工程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7.1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件方可上岗。

八、延期工期

8.1发包人代表或工程监理要求停止施工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派往工地的代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命令承包人停工,在24小时之内补书面通知。

8.2因承包人的责任不能按期开工,则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且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

九、付款方法

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发包方,方可进行结算。

工程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90%,剩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支付。

十、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年。

以结算款的10%作为保修金。

保修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结算保修金。

保修期间,承包人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发包人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发包人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另行支付。

十一、竣工资料

12.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将资料一式肆套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套),移交工程监理,经监理审查合格后,交发包人检查,合格后正式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手续。

12.2移交给工程监理的各种资料要符合存档要求。

12.3各种施工记录按原始记录填写,手续齐全并经工程监理检查合格签署意见。

十二、竣工验收及移交

13.1承包人在所承包的全部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并备齐工程竣工资料后,应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监理总体预验收后,将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

13.2工程竣工材料必须齐全,如竣工材料的某部分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合格资料,再进行验收。

13.3发包人收到申请验收报告的20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后,要作出工程质量评价,验收合格后双方填写工程移交证书,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十三.安全施工

14.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或因承包人职工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4.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和工程监理人身伤亡的,承包人应及时负责救护和赔偿。

造成人员受伤的,承包人应支付全部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和受伤人员工资奖金、补贴及其它一切赔偿;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和造成人员死亡的,按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14.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伤亡的,承包人应与第三方工作单位或亲属协商赔偿金额,并支付赔偿金。

十四、工程质量

15.1承包人应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机构。

15.2承包人对工程应严格按图纸、设计文件、中裕能源中低压管网施工验收规程和国家及部颁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组织制作、安装、验收,确保优良工程。

15.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并提交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书报监理核定和发包人审批。

承包人处理完事故,需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五.违约

16.1承包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属于违约。

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每天1000元人民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质量不合格,除限期无偿返修、返工合格外,并赔偿其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16.2发包人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属于违约,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十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个日历天数。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八、未尽事宜及争议的解决

21.1承包人、发包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均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2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年12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修武县(甲方经营所在地)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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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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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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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市政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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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风险提示:

明确约定好工程期限有利于保障工程进度,是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另外,承包方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发包方也可以据此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涉及工程工期的诉讼中,由于不同的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误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在履行工程合同中,发包方应当对可能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专门制定制度作出书面认定,比如增加建设项目、增加工作量、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条件的时间等方面的事项,以避免将来发生诉讼时无据可查。

第二条: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共____个日历天。

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_____计算,按天累计。

4、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5、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6、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质量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__________。

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

3、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

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乙方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高空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5、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7、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8、在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装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价款

1、本工程价款暂定为_______人民币元整。

2、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3、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4、本工程结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图纸及工程资料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地质水文资料和地下管线图等工程资料套,并进行设计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归档资料样本及归档资料编制要求。

3、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套,竣工原图由方提供。编制要求按____市建委、市档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满足合同标段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为本分包合同造价的_____%,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提交每推迟一个月扣除保证金____%,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4、乙方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材料供应

1、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应出具乙方单位收料确认章和收料责任人的书面证明。

2、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派收料责任人接料、清点、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收料责任人在送料单位送料单据上签认规格、数量并加盖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保管职责。乙方必须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试验工程师的协调下,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发生的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料计划及数量须按甲方要求每月日按时上报,该计划及数量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按已审核的计划及数量供料。

4、按图示数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当月的市场价高于合同甲供料单价,超用部分按供料当月的市场价在结算时扣除;反之则按甲供料单价在结算时扣除。

5、上述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应,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洽谈确定。但所选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产品防伪标志、复试报告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1、乙方同意以下列第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1、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____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2、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并在

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_____%计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3、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的履约保证金____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4、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

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工程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

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的工程款。风险提示:

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时间,以及明确约定拖延结算的违约责任,这样不仅促使发包方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而积极支付工程价款,同时也促使施工方积极完成工程,当出现发包方拖延结算、克扣工程款等问题的时候,走向诉讼维权的时候,合同约定也可以成为呈堂供证。

第九条: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月度工程进度款隔月支付。乙方每月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核定后的工作量作为付款依据。

2、月度实际付款计算公式为:甲方审核工作量(1-下浮率____%)-履约保证金____%-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____%-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修金____%-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____%-甲供材料-甲方其他代付款和各类罚款。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后预留工程保修金____%,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天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4、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任命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

2、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承担甲方的全部职责;乙方应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3、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4、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5、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任命_____同志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代表);另委派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同志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同志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同志负责施工技术,同志负责预结算工作。

2、上述乙方代表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以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及索偿

1、甲方有权发出指示要求作出设计变更或修改,乙方不能擅自作设计变更或修改。如甲方要求的变更或修改迟后而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要求后14天内书面呈交甲方审核,逾期提出或迟交的索偿将不获考虑。

2、索偿的计算资料必须包括套用单价的详细分析,如有关项目与原合同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则按原合同单价计算;若出现索偿项目在原合同内无相关项目单价套用时,则该索偿项目的单价按照乙方承诺书中约定的原则计算。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按《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____市颁发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2、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验收要求,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内容、以及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重新验收。

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即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合同工程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经整改后评定仍未通过的延误,均视为工期延误。

5、保修期限: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__年。

6、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负责维修。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书后7天内派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保修期限内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或业主支付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___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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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示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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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了: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国家建设任务,甲方将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除按公司制订的土建与水电施工配合暂行规定执行外,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项目、造价及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承包方要向发包方单位全面责任,履行承包合同。

2.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3.统一工程部领取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提供给乙方。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直接从工程部领取图纸资料,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办理各种变更洽商,或者委托乙方直接向发包方单位办理变更洽商。

4.统筹安排现场平面布置,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场地和临时设施、水源和脚手架,其管理费用在竣工结算时由公司预算部门裁决,在造价中扣除。

5.参加乙方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编制总包竣工资料。

6.统一组织乙方分包工程的预算编审、拨款及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分包工程项目质量和工期要求。

2.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参加甲方综合平衡。

3.编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编制工程预结算书。

4.乙方提供分包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质量统计、经济协商等有关资料,负责分包工程保修一年。

5.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场容等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六条项目物资供应

1.分包项目所有的设备、材料由发包单位供应,乙方直接与发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凭结算单与甲方和发包单位结算,超预算部分,由乙方找发包单位办理增账手续。

2.乙方分包工程项目需用公司内部供应材料,由乙方编制计划,直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直接供应给乙方材料。

3.非标准件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按预算价格计算。

超预算的,由乙方直接找发包单位办理增账洽商。

第七条上报工作量与结算

1.施工图预算由公司预算部门编制,分包单位由甲方以栋号或以单位工程一次性签字后报量,否则不得报量。

在预算没有出来时,乙方可在估算范围内报量,一定要留有余量,不能突破总量。

2.设计变更的增减账凡属发包单位的,由甲方直接向发包单位办理洽商,但变更洽商必须及时送甲方主管技术员和预算员各一份,以免土建和水电矛盾。

属甲方给乙方办理洽商的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

3.结算由甲方汇总乙方的增减账和调价,双方共同和发包单位结算。

4.甲方和乙方的报量数,以最后结算为准,平时报量到结算时采取多退少补办法,乙方结算应由甲方签字认可报工程部,否则不能报量。

第八条工尺功能质量和交工验收

1.本工程项目质量要求达到____________质量标准。

2.质量验收标准均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

3.隐蔽工程验收和压力实验,由乙方直接找发包单位和有关人员办理签字手续。

第九条奖励与罚款

1.施工工期:按栋号承包合同工期为准,凡属年度竣工栋号的,甲方应在二月十九日前,排出总施工进度计划,应交乙方安排施工,竣工标准为水通、灯亮、地净、窗明配套,每提前一天或推迟工期一天,按承包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二奖罚,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间的穿插作业时间,由现场调度会议定。

在制定计划时,必须贯彻分包服从总包、总包关心分包的原则,计划一经形成,各方都要遵循计划安排施工,否则负拖延工期责任。

2.质量:乙方创一个分项优良工程,按土建与水电产值比例的100%分享甲方的质量竣工奖;乙方创两个分项优良工程,按土建与水电值比例的150%分享甲方的质量竣工奖;乙方只保两个分项合格工程,甲方按实际的质量竣工奖(罚)金额_水电产值比例处罚乙方。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如有纠纷,由公司裁决。

4.分包工程的其他考核与奖罚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其他

1.合同在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和矛盾,由双方按规定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报公司主管部门仲裁。

2.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包括报送公司预算、工程、财务、材料、经营各一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_______分包单位: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

工程代表人:_____工程代表人:___

内部银行账号:___内部银行账号:_

___年___月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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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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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地块土方的开挖、运弃、平整。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挖、包运、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开挖、运输土方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月日开始施工,在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挖、运、填土方均需按图纸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与调解:_________________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班组长(乙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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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基建工程施工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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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将公司单立柱面广告塔整体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交由乙方承制。广告塔实际规格总高度为米,面长米,画面高米面,为慎重起见,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此制作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前提要求

1、甲方要确认所施工地层范围内有无光电线缆、下水管道及原始基础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本着协调合作的精神,甲方要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电等的方便,确保乙方按时按质地圆满完成工程。

3、甲方负责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如:城建、城管、交通管理部门的关系协调工作,如因此误时误工由甲方负责。

二、安全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做好安全自保、施工人员互保工作。发生所有事故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负。

三、开竣工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质保要求

1、画面质保期为年;

2、整体广告塔质保期为年左右油漆保养一次,甲方不承担保养义务);

3、上两条遇有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等不可抗拒的突发特大自然灾害不负质保责任。除此外按国家标准。

五、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六、以上价格不含税收,如需开票请按国家税务规定开票税费:工程税=0.073%广告费=0.13%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字后,如任何一方违约本合同,违约金万元。

八、合同签订当日甲方预付乙方万元,塔体吊装前甲方付乙方30%万元,施工结束的当日付15%万元,15%作为质保金,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公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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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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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_______工程施工的劳务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工价为____元。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第六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七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4、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八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九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次月15日前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_______%付清。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条、争议纠纷解决

1、本协议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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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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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包的景观道路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 三合料基层、防浪墙、排水管道、雨水井工程 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签

订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

三、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K3+000-K9+493.9三合料基层;K4+500-K9+493.9防浪墙垫层、基础和K3+000-K9+493.9墙身砌筑工程;

承包内容:

1、三合料基层:a下基层;b上基层 。

2砌筑;d墙身砌筑 。

3及满包C15砼;c管道安设及抹带;d管沟回填夯实。

4四、 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所有能展开的施工项目必须全面开工,乙方必须在业主和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规定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 每道关键工序必须经过自检、甲方复检,报监理抽检,比对检测合格后,关键工序抽检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 过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返工,最终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分包合同总价的5%,并承担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连带责任。

六、 承包单价

1、 三合料基层:上、

2、 防浪墙工程:包括基槽开挖、垫层C15砼、基础砌筑、墙身砌筑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每米( 元/米)。

3、 排水管道工程:包括管沟土方开挖、平基及满包C15砼、管道安设及抹带、管沟回填夯实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每米( 元/米)。

4、 币 每座( 元/座),双箅雨水井人民币( 元/座)。

七、 双方责任

1、 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直接和变相再对本工程其他项目提出分包要求。

2、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协助与配合其它相关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意无条件地全部承担和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所有合同文件中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服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执行其一切指令。

3、 乙方加强自身的施工现场管理,执行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主管部门、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4、 乙方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在承包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并承担缺陷责任期的全部责任。

5、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凡未经甲方法人代表专项授权而签署的任何涉及经济责任并可能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及诉讼责任均由乙方或为乙方提供担保的公司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施工期间所需资金由乙方先进行垫付。

2、 按工程进度及时上报进度款,应付给乙方的款项在该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及时予以支付。

3、 完成工程量以业主最终审计结算数量为准。

4、 工程款以最终审计后数据为准。

九、 仲裁诉讼

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与业主合同中止而自然失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 (公章) 分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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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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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学校全称):

承包人(施工单位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本工程各子项单价及工程总价最终以 为准,本合同价为 价.

六.合同价款支付: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请标明)

1、本合同协议书 2、图纸 3、工程量清单4、工程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总造价的%.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 (利率为零);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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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清淤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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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明确各自在施工中的合法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针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_______________,该河道部分河段落因长期未清理,河淤泥大量堆积已经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需要将该段河道的堆积淤泥清理,确保船只正常通航。

二、 工程内容

清理该河道内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的淤泥,工程量约6000立方米。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元)。本工程项目为一次包干价,超支不补。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六、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100% 。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 乙方应慎重、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施工建设安全的法律规定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 (盖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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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私人住宅房顶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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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地下室防水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

3)、工程内容:在原有基础上新做一层B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卷材为聚酯胎3厚,-15a;de),包含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防水处理及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工程。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三、主材选用及工程价款等:

1、选用材质:聚酯胎3厚,-15a;de防水卷材,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材料的合格证书、材料检验证书、材料样板及乙方施工资格证书。材料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开工

2、本合同价格包括材料现场转运、垃圾的清运、清除(运离施工现场)

3、施工厚度要求:采用外厚防水卷材

4、全部包工包料,单价为_______元平方。

6、面积:按甲方确认的实做面积结算,此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格。

四、工期:按甲方项目部所安排的进度施工。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人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图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并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及《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防水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见证取样,送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工程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为________年。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量,每平方米铺贴面积元,该铺贴面积仅指铺贴完成的外表面积,其它如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处理等均不再计算工程量,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在承包人承包的防水工程范围内的一切检测费(材料等)均有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由承包人返工,因返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拒绝返工的、或工期严重滞后时,由发包人另外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可拒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1、当地下室底板及外墙板外侧防水层全部施工完毕,经质监站、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共同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在主体施工单位施工完回填土方后,____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60%;土方回填施工时,承包人应派专人在现场跟班作业,以防泥工施工时破坏防水层;

2、在土方回填后____日内的适当时间,发包人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不少于两次的地下室防水效果初验;在此期间,承包人整理施工资料提交给发包人;初验中没有发现问题,资料提交齐全有效,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底板防水和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25%;若在初验中发现渗漏或超过规范规定的湿渍等质量问题、或资料有缺陷时,顺延本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直至承包人解决好所发现的问题;

3、在地下室底板和外墙后浇带等主体结构施工前后,承包人应及时配合,完成后浇带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在后浇带等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完毕后的____日内,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初验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全部已完工程量的10%;

4、承包人剩余5%的工程款转作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的____日内,由发包人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保修期间出现保修事件时,保修金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交付。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自行解决民工食宿。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施工,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十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施工开始前,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者,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理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赔付。实际费用与理赔金额的差额由承包人承担。一旦发生重伤事故或伤亡事故者,发包人最终一次性赔付当事人的最高赔偿金以保险公司理赔的数额为最高封顶数额,其余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设计单位或发包人所出具的变更通知;工程变更涉及费用增减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工程转包和分包

本工程严禁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立即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工程款不予支付。

十四、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暴雨、暴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不可抗力,双方的损失分别由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

十五、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工地所有施工人员以及进入工地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的财物保险等。

十六、关于意外停工的约定

因停水、停电、天气恶劣以及其它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致使工程停工的,承包人的窝工工时费和生活费、机械停置费和租赁费、材料占用资金损失等以及或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承包人的费用支出,发包人一概不予补偿;却因特殊原因,停工时间可能相对较长时,经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并在确定再次复工的时间后,承包人可采取人员、机械退场的措施、并保护好已完工程,此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七、工程质量保修

本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____年;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十八、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做足一切安全措失,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所规定且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品牌及项目部所要求的施工工序及材料厚度严格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可拒付乙方工程款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倍的违约金。

4、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停工,否则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5、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工人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不得有任何偷盗行为或损坏现场成品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且此款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工,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1%的违约金,如超过三天仍未满足施工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所有工程款不予支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保修期间(保修期为________年),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甲方电话通知24小时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费用金额无须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为准)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份可向乙方追索。

8、在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验收所需具备的一切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做到场地干净整洁、无任何垃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有权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

十九、廉洁条款

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提供的其它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退场等一切经济损失,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并且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可保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其他事项:

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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