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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场的安全管理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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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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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实验室科研管理,是实验室科学研究贴合生物安全规范,对实验室师生身体健康负责,根据卫生部“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医科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相关废弃物等可能导致安全损害的资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各课题组负责针对实验室的特点制定、维护和监督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

第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对所有研究人员和实验室来访者的安全负责。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课题组负责人人应按照“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贴合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及时阻止不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实验室员工安全管理

所有人员上岗前均应系统地理解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培训。

要求所有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理解免疫以预防感染。

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及免疫应包括运输和清洁员工的特殊工作人员。

第七条:实验环境的安全标记及要求

实验室内应系统而清晰地标示出危险区,且适用于相关的危险;在某些状况下,宜同时使用标记和物质屏蔽标识出危险区;应清晰地标识在实验室或实验设备上使用的具体危险材料;通向工作区的所有进出口都应标明存在其中的危险。

应使涉及的非实验员工(如维修人员、合同方、分包方)明白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险。

实验室的每个出口和入口应可辨别,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线标志和放射性标志)以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和标记。

应设紧急出口并有标记以和普通出口区别。

应急撤离路线应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实验室入口应有可锁闭的门。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

第八条:实验室运作的管理程序

实验室须根据实验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资料、设施特点、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1)员工的健康监护;2)实施危害评估,采取措施的安排;3)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确认(包括适当的标识要求)、安全存放与处置及监控程序;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的程序;5)防止高风险和污染材料失窃的程序;6)确认培训需要和教材的方法;7)获得、维护和分发实验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数据单的程序;8)实验室设备安全去污染和维护的程序;9)紧急程序,包括漏来源理程序;10)事件记录、报告及调查;11)废弃物处理和处置。

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应包括:对涉及的任何危险以及如何在风险最小的状况下,开展工作之详细的作业指导。

负责工作区活动的管理职责人每年应对这些程序至少评审和更新一次。

第九条:实验室安全工作行为

洗手: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者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者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

接触生物源性材料:实验室工作行为的设计和执行应能减少人员接触化学或生物源性有害气溶胶;处理、检验和处置生物源性材料的工作行为应尽量降低污染的风险;执行污染区内的工作行为应注意预防个人暴露;如果样本收到时有损坏或泄露,应有穿着个人防护装备且受过培训的人员开启样本以防漏出或产生气溶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开启此类容器;如果污染过量或认为样本由不可理解的损失,则应将样本安全地废弃而勿开启。

禁止口吸移液。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安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装置:禁止用手对任何利器剪、弯、折断、重新戴套或从注射器上移去针头;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磨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资料物到达三分之二前置换。

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内含传染性生物因子,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所有有潜在传染性或毒性的质量控制和参考物质在存放、处理和使用时应按未知风险的样本对待。

应在有盖安全罩内离心;所有进行涡流搅拌的样本应置于有盖容器内;应能在产生气溶胶的大型分型设备上使用局部通风防护;操作小型仪器时使用定制的排气罩;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和生物源性气溶胶的地方应采取局部排风措施。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第十条:实验室内生物安全的设施与使用

按研究所需合理设置、使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柜。

所用生物安全柜的放置、设计和类型应贴合安全工作所要求的风险防护级别。

实验室应时常监测生物安全柜以确保其设计性能能贴合相关要求。应保存检查记录和任何功能性测试结果。在安全柜上应有作为检查证明的标记。

在实验室员工接触危害等级I和II的场所,生物安全柜内的空气在排放前只要透过高效过滤器能够再循环;在实验室员工接触可能有危害等级III或以上的生物因子的场所,禁止将空气再循环。动物实验室禁止将空气再循环。

对于新安装的生物安全柜和安全罩及高效过滤器的安装与更换,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安装或更换后应按照经确认的方法进行现场生物和物理的检测。

第十一条:样本的运送

实验室负责人应负责为所有向实验室提交样本的地点准备适当的指南和指示。

所有样本应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员、患者或环境的方式运送到或送出实验室。

样本应置于被承认的、本质安全、防漏的容器中运输。

样本在机构所属建筑物内运送应遵守该机构的安全运输规定。

样本运送到机构外部应遵守有关运输可传染性和其他生物源性材料的法规。

第十二条:废弃物处置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应贴合国家、地区或地方的相关要求。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及处置废弃物的危险减至最小;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

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到达生物学安全。生物学安全可透过高压消毒处理或其他被承认的技术到达。

实验室废弃物应置于适当的密封且防漏容器中安全运出实验室。

有害气体、气溶胶、污水、废水应经适当的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应贴合国家有关的要求。

动物尸体和组织的处置和焚化应贴合国家相关的要求。

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危害评估、安全调查记录和所采取的相应行动记录按有关规定的期限保存并可查阅。

第十三条:记录

除前面要求记录的资料外,还应有机制记录并报告职业性疾病、伤害、不利事件或事故以及所采取的相应行动,同时应尊重个人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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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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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_________电站安全运行,保障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参照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做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站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493号令《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及本协议,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甲乙双方应不断强化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改造劳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工作人员、设备安全。

三、甲、乙双方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到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四、甲方责任:

1.电站设备设施及场所应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规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书面计划,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体检并建档。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老、弱、病、残者及未成年工严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运行规程的考试,建立安全教育、考试档案。

4.督促乙方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

5.审查乙方提交的现场安全运行防护措施。

6.督促乙方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7.发现乙方违章作业,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有权按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8.督促或组织乙方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和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甲方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和会议精神。

9.组织或参与乙方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应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员(包括甲方外请、外聘的工作人员)到电站工作也应遵守电站的现场规程制度,并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劝解、监管。

五、乙方职责:

1.遵守甲方颁布的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监督和指导。

2.建立健全电站生产运行管理的现场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

3.乙方长期从事电站的运行管理,应完全了解电站生产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因此,乙方派驻电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并严格格执行,乙方须对该电站运行人员进行定期体检,进行安规和安全技术的培训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汇总表报甲方备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报送工作人员安规、运规考试成绩汇总表,且人员不应随时更换,不得冒名顶替,但不合格人员应立即予以更换。对进入生产现场的甲方及外来工作人员,乙方应按照现场规程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劝解、监管。

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向甲方报送特种作业证的年审记录。

5.按规定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并向甲方报送检验记录,必须按规定为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现场运行安全措施、重大隐患的事故防范措施报甲方审查。

7.乙方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书面通报甲方,安全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水电站生产和安全有关规程、制度、标准的人员担任,乙方安全员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应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每月对“两票三制”进行统计、分析,做出合格率评价,报甲方审查,乙方按时向甲方报送事故卡片、事故统计报表、年、月报表以及每月发生的不安全情况。

9.对甲方提出的监察性意见,必须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回复。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向甲方报送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考核责任。

2.甲方按照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个人的违章处罚及其他安全方面的处罚可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运行、维护、生产管理费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调解决。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章: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

时间: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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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综合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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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纲要》指出: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学习和生活活动,满足幼儿各方面发展的需要,要让幼儿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知识,学习保护自己。为了使幼儿身心得到更好的发展,我园一直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我们要把安全问题放在工作的首位,减少幼儿身心受到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对孩子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尽我们的一切能力保护好幼儿的安全。同时作为幼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教师是幼儿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因此,为确保在园幼儿的身心安全,我们制定了安全工作计划

(一)教师做到:

1、坚持每天晨检。保证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如有要收回。

2、保证教室通风、干净,保证区角材料的安全、卫生,定期消毒玩具。

3、预防烫伤、外伤、药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

4、严格书写交接班记录,及时清点人数和物品与接班教师交代清楚。

5、幼儿午睡时检查是否有危险物品,巡视幼儿是否有不良的睡眠习惯,如蒙头并及时纠正。

6、户外活动时,教师认真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性,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 活动后不遗忘幼儿物品。

7、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与家长密切配合,加强防范意识,让幼儿在有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时时提醒自己或他人注意安全、

8、严格执行幼儿园接送规章制度。把孩子交到其父母的手中。有特殊情况须拿来接人字条或有效证件。

9、上下午班教师离园时在班内各处检查,如: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要入库。

10、 教师在工作中做到时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在首位,眼睛不离开幼儿,孩子到哪,教师的眼睛就到哪、

(二)在幼儿方面做到:

1、确保上下楼的安全。幼儿能做到不推拉、不跳台阶。

2、幼儿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东西。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大人或集体。

3、幼儿知道不将手放在门缝间、桌子间、椅子间、以免受伤。

4、户外活动玩大型玩具时,不推不挤,幼儿拿器械时互相帮助、保证幼儿安全、

5、知道不能碰电插座等电器,用剪刀时注意安全,知道正确的使用方法。

6、懂得不把纸团、扣子等塞到耳、鼻里,也不能把异物放到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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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管理工作年终个人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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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部在公司的具体指导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线,认真贯彻国务院、河南省各级政府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工作管理和重要指示和一系列部署与要求,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用科学的发展观加强对公司各单位与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我公司的稳步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一年来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各级安全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为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要求,增强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我安全管理部会同人劳部对今年分配来的一批大学生与两批社会招聘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其中包换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岗位安全操作;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通过培训明确了安全工作的管理重要性,使各级名类人员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立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强化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力度,制定目标,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管理项目考核。安全管理部制定了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

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基层、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具体工作人员,使安全管理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责任落实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时时有人负责。

三、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为确保生产的安全,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

安排公司级安全大检查为每月两次,检查范围有矿山安全治理、选厂建设、龙宇大厦建设以及后勤保障。要求公司相关领导和机关部室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矿山、选厂、龙宇大厦各指挥部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要求参检人员认真负责,不能流于形式,对检查结果要备案存档。安全管理部对公司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后,统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各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及时整改,并由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四、建全安全管理制度,编写应急救援预案。为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又组织各指挥部制定了各自的安全管理办法。其中包括施工管理办法、计量管理办法、爆破管理制度、矿石质量管理规定、工程技术管理规定、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事故追查制度等。

为做到安全情况上下通达,信息畅通,特制定了安全日汇报制度,要求机关部室与各指挥部的安全员在每天下午6点前把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到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做书面登记。每周五下午6点前把本周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写成书面总结,交到安全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今冬春安全管理工作的包保安排意见,对各部室进行了包保分工,要求每个包保小组组长及成员每周必须到包保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督察,及时了解各项目部安全施工及重大隐患处理整改情况。品管部年度工作总结为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全公司的安全工作有效开展,安全管理部及各个指挥部又编写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中包括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中毒、危险品爆炸、水灾、火灾等。

在紧抓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也不忘精神文明建设。为使永煤文化做到落地生根,统一思想,鼓舞干劲,促进发展,安全管理部认真组织学习永煤文化以及陈雪枫董事长的重要讲话。积极参与“永煤发展靠什么”的讨论活动和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演讲比赛。在党的xx大召开同时,深入领会党的xx大精神的主要内容,把握xx大的精神内涵,进一步统一思想,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进一步振奋精神,狠抓安全管理工作。

20xx年我们无一起安全事故,20xx年我们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零开始向零奋斗,不仅把安全生产喊的响亮,更要做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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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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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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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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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201x年12月27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全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全年区教文体局相关股室会同区交警大队对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进行了多次全面清理和排查整治,做到了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平安有序,全年未发生一起校车安全交通事故。现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公办学校33所,民办学校(幼儿园)56所(不含华新开发区),其中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30个﹙全属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共有88台,接送学生总数约3246人,司机平均年龄为38.8岁;其中学校﹙幼儿园﹚自有车67台,租用公交公司车辆21台;全区接送幼儿车辆已全部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交警部门备案登记。

二、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和管理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去年12月27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区于12月28日随即召开了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传达了市里的会议精神,部署了下阶段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副区长杨艳斌在会议上强调指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尤其要吸取衡南县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教训,将当前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抓好抓落实。会后,区政府下发了《蒸湘区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排查整治实施方案》。12月31日,区委区政府又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区委书记唐文峰同志亲自部署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乘车的交通安全。

2.健全制度,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防范。为了使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区教文体局对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建立校﹙园﹚车安全工作管理系列制度,如《校车接送制度》、《司机职责》、《跟车人员制度》、《园车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管理档案》、《接送学生台帐》、《车辆准运制度》等等;到目前为止,我区校车司机资质均符合交警部门的规定,车辆安全系数良好,基本上做到了乘载无超员现象。

3.排查整治,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效果良好。为了使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我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一是经常性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去年下半年以来,区教文体局相关股室与区交警大队下园检查校车安全工作已达到6次,区交警大队于去年12月29日开始部署了为期2个月的校车整治专项行动,对租用私家车作为校车和校车超载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和公开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使之认识校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到目前为止,我区已对排查出来3家幼儿园因租用私家车作为校车进行了强制性的停园关闭整改,对一所学校校车超载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目前我区校﹙园﹚车况良好,校﹙园﹚车司机综合素质较高,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乘坐人数得到有效控制,全区接送校车无一台无牌、无证,拼装和报废车辆。二是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区教文体局相关股室定期举办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班,并邀请交警部门给全区中小学校(园)长和校车司机上安全课,同时要求各学校每周设立1节以上的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对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年开展安全教育活动4次,举办专题培训3次。

我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具体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的共同努力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全区校车无一例意外事故发生、无一台黑车参与接送,无一个司机酒后驾车,无一起不文明驾驶事件发生,整体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虽然我区历年来没有发生一例校车交通安全事故,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不少学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1.个别民办教育机构老板存在侥幸心理,校车超载现象时有发生。

2.校车司机待遇普遍不高,合同期未满出现跳槽现象。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为此,提出以下二方面建议:

1.华新开发区范围内的民办教育机构市教育局已划归华新教育办管理,受管理权限制约,我区对这些幼儿园的校车及其它安全工作感到力不从心,建议市里明确其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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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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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阿克喀什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别与乡党建办、乡农办、武装部、乡综治办、各站所社以及学校、村委会签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一、 事故控制指标

阿克喀什乡职责范围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一) 企业(含乡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1、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 火灾事故

1、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死亡事故

(三)交通事故

1、职责范围内不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

(四)农机事故

1、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农机死亡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法律规有关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按照县人民人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对本乡落实有关精神做出部署,按要求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计划和目标。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以及自治区、地区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乡长、副乡长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在行政区域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实工作人员,配备设施,保障经费,加快电子办公、信息网络及数据统计、档案等基础工作的建设。

4、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由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项要做出决定,会议形成纪要,严格实施会议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决议。

5、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做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四落实”。对下属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研究并制定相应措施。坚强在承包、承租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6、认真落实《自治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暂行办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制度及档案,落实措施和责任单位,及时了解和掌握和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动态,并实施有效监控。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对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要依法按程序准入,严格把关,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治理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7、按照自治区、地区、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治理整改,落实深化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明确专人专门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县政府的检查督促意见,按要求及时上报资料和相关安全生产信息。

8、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9、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周”和“119消防宣传日”、“农机安全村”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畅通工程,积极创建“安全社区”。

在中小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灾能力。开展安全生产“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活动。

10、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格局。积极组织下属生产企业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延报、漏报、隐瞒不包。

12、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抢救,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考核

1、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考核结果将在全乡通报。

2、X年阿克喀什乡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期为:四、奖惩

1、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按《疏附县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2、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一人或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取消其安全生产先进评选资格。

3、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

4、经考核,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牌。奖金中的20%奖励给行政第一责任人,其余部分奖励给有关人员。

5、经考核,被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不奖不罚。

6、经考核,被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罚款人民币1000元,罚款的20%由行政第一责任人承担,其余部分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人民政府、签订单位各执一份。

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签订单位:

签字人: 签字人:

(盖章) (盖章)

X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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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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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号令)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镇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房屋改造系指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搭)建、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以及改变使用功能等改造活动。

本办法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管理,系指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管理,从而减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第三条 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具体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和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定工作,统一使用“xx市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建设、规划、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五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安全性能有疑虑时,可以向房屋安全管理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遭受火灾、洪水、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和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的房屋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六条 从事房屋租赁、买卖、抵押、交换等活动,法律、法规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当事人应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产权人出售危险房屋的,应当告知对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危险房屋的治理作出约定。

第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制订鉴定方案;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现状和结构情况;

(三)现场查勘,详细检查、测试、纪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四)复核验算,进行结构和构件计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根据检测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签发文书,使用统一术语,签发鉴定文书,整理汇总鉴定资料,归档备查。

第八条 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及时派2名以上鉴定人员至现场查勘。一般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复杂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及采取安全措施建议。

第九条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第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三章 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批

第十二条 房屋改造应保证房屋的原有安全性能,并符合城市规划、抗震、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不得因改造房屋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在住宅改造中,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不得进行改造:

(一)严重损坏未经维修处理的房屋;

(二)有险情或存在危险隐患未经加固处理的房屋;

(三)整幢危险房屋。

第十四条 房屋改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以下称改造申请人)必须提出相关设计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结构安全审批:

(一)在墙体上开门、开窗、开洞口,拆改墙体;

(二)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三)明显增加楼面静荷载,降低室内地面;

(四)在楼面上开设洞口或扩大洞口尺寸;

(五)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六)改变使用功能的;

(七)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搭)建的;

(八)其它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项目。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批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改造结构安全审批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非所有权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其改造的证明);

(三)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改造结构安全审定书》;

(四)拆改异产毗连房屋相关连承重墙体的,应提供上、下住户表示同意改造的书面证明。

第十六条 房屋改造申请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必须严格按审定的改造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结构。

第四章 危险房屋治理

第十七条 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大型建筑物,应指定专人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在暴风、雨雪季节,或遇其他灾害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作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或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必须按照下列类别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要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达到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但应加设警示标志,禁止使用;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九条 异产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权人,应共同履行治理责任,所需费用按各自所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发现白蚁蚁情,应按规定向白蚁防治机构报告,及时进行治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改造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造成损失的;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又不作出采取安全措施建议而发生事故的。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不如实对房屋安全性能、改造方案的使用安全出具结论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行为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有险不查、不报或损坏不修的;

(二)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存在危险隐患而未采取有效解危措施继续使用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用途的;

(四)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安全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改造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住宅改造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擅自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改造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改造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改造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 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辖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x年1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24日xx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第2号令《xx市市区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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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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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 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六条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七条 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 加班事项

第七条 每日19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

第八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九条 加班人员应填写各楼层加班领取钥匙表格(附表二)后领取各楼层钥匙,并于下班后进行锁门工作

第十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

第十一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 20xx年9 月1 日开始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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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管理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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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在9月26至9月27号参加了市里组织的职业学校班主任安全教育培训,作为走上中专班主任工作两年的我,可以说经验没有多少,成绩也没有多少,但是经过两年的中专班主任的锻炼,有喜有悲,有成功也有很多不足,尤其是对于学生的安全教育总是感慨万千,总有讲不完的话。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正值人生的春天,对他们开展安全教育,无疑如同在生命中播下了平安的种子。生命对于每个个体来说只有一次,在校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显得至关重要。作为未成年的他们,认知结构还不健全,思想意识不重视,因此学校的安全教育问题显得尤其重要。

本次培训共两天时间,主要由学生校园安全知识情景剧、专家讲座、分组讨论、大会交流等几个环节构成。

培训伊始,观看了由常熟高新园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自己拍摄的校园安全知识情景剧,通过三个场景的校园常见伤害事故的处理及应对,让我们充分意识到安全事故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刻不容缓,各学校有必要开设学生安全教育课程,教授学生最简单的安全救护技能,常熟高新园中专学生应对安全事故时沉着冷静的处理方式以及娴熟的救护技能值得每个学校推广与学习。

下午由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上海大学心理辅导中心副教授、心理咨询师、华东师范大学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与培训中心特聘讲师许静教授给我们开设了《青春期学生教育》专题讲座。

许教授以“从心出发,为职校生的青春保驾护航”为主题从心理学角度诠释了什么是青春期、以及青春期学生的特征及可能面临的各种安全隐患,其中重点介绍了青春期的突出问题:网络成瘾、早恋与同性恋、校园、吸毒等危害学生安全的事件。

网络成瘾主要从网络游戏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成瘾、网络信息成瘾、网络交易成瘾方面阐述,早恋与同性恋主要从青春期学生的生理及心理方面给予了剖析、校园着重介绍了情感纠葛、经济纠纷与人际冲突为主所引发的案例,解析了学生吸毒的几种诱因分别是:好奇——网吧偶遇……刺激——灵感寻求?从众——吸毒庆生!逃避——填补空虚。根据她平时在心理咨询工作中碰到的真实案例给我们做了详尽的介绍。

并且还教我们如何识别心理危机信号的一种方法即“六变三托”法,它是由中国台湾着名的心理咨询师林昆辉老师发明的,如学生有以下几种行为改变时,我们就要特别注意1.性情发生巨大的改变2.行为发生巨大的改变3.财务发生巨大的改变4.语言发生巨大的改变5.身体发生巨大的改变6.环境发生巨大的改变7.托人8.托事9.托物,这对我们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且尽早采取有效措施有很大的帮助。

在讲座的最后许教授对学生选择职校,并且在职校中如何度过有意义的生活做了简明的阐述,职校路,这段风景独特的旅程中学生可能遇到种种问题,有生活上的、学习上的、生理、心理都将发生重大的变化,这时候作为班主任的我们就要特别注意关心学生的情绪。如发现学生有问题时应及早给予帮助,及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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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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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10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能佩戴手饰、手机等,已带来的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能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并给予相应处分。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管理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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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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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深入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双方订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职责:

1、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监督、管理、协调,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如拒绝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告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质量技监部门报告。

乙方职责:

1、加强租赁场所(地)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如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必须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场所(地)内的消防器材必须配齐并保持有效。

3、应经常性的对经营场所(地)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涉及甲方的隐患要及时沟通共同整改。

4、对经营场所(地)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告知甲方,不得隐瞒。

5、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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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校安全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个人,全文共 1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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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我校在市x办公室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面是对本校20x年安全所做的年终总结。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学校x、x、x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仃责任书。学校与处室和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付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及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积极与市公安、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以及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教育周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大型活动等的安全教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周工作。学校安全教育周以“x”为主题,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扎实实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人防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盔、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一周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通过“加强节假日对子女监护”的公开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及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3)提倡走读学生步行上学,对学生骑车上学情况进行清查,严禁学生骑“三无”,即无刹车无铃无牌照的自行车上学。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汛前,学校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市卫生局对学校食堂、饮水卫生进行检查。冬季,学校对电线和家属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六、主要问题

我们在安全保卫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1)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集中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明显的好转。但是,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和不良文化对师生安全的影响还比较大,试图干扰学校及学生的社会恶势力和人员还存在,社会上的潢、嘟、DU、非法出版的图书、音像及网吧和游戏室对学生的影响还非常大,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和食品店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学生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往往受保护较多,而缺乏生活经验。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低,大大增加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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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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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安全标志的使用场所与类型

1、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木工房、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2、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3、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坑洞”等标志牌。

4、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实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6、物料提升机吊笼、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物料提升机等地,应悬挂“禁止乘人”、“禁止逗留”、“当心落物”等标志牌。

7、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8、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9、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标志牌。

10、在钢筋加工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绞丝机、打孔机等机械设备的旁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11、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处应悬挂“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禁止抛物”等标志牌。

12、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应悬挂“必须戴防护眼镜”、“当心火灾”、“必须穿防护鞋”、“注意安全”等标志牌。

13、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出作业施工必需系安全带”等标志牌。

14、在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等旁边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15、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

16、在出入通口、基坑边沿等处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由充足的照明。

三、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金石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要求,要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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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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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为了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一、基本情况;我区现有公办学校33所,民办学校(幼儿园)56所;二、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和管理情况;1.提高认识,加强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2.健全制度,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防范;3.排查整治,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效果良好;区交警大队于去年12月29日开始部署了为期2个月;我区校车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20xx年12月27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全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全年区教文体局相关股室会同区交警大队对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进行了多次全面清理和排查整治,做到了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平安有序,全年未发生一起校车安全交通事故。现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公办学校33所,民办学校(幼儿园)56所(不含华新开发区),其中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30个﹙全属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共有88台,接送学生总数约3246人,司机平均年龄为38.8岁;其中学校﹙幼儿园﹚自有车67台,租用公交公司车辆21台;全区接送幼儿车辆已全部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交警部门备案登记。

二、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和管理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去年12月27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区于12月28日随即召开了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传达了市里的会议精神,部署了下阶段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副区长杨艳斌在会议上强调指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尤其要吸取衡南县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教训,将当前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抓好抓落实。会后,区政府下发了《蒸湘区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排查整治实施方案》。12月31日,区委区政府又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区委书记唐文峰同志亲自部署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乘车的交通安全。

2.健全制度,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防范。为了使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区教文体局对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建立校﹙园﹚车安全工作管理系列制度,如《校车接送制度》、《司机职责》、《跟车人员制度》、《园车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管理档案》、《接送学生台帐》、《车辆准运制度》等等;到目前为止,我区校车司机资质均符合交警部门的规定,车辆安全系数良好,基本上做到了乘载无超员现象。

3.排查整治,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效果良好。为了使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我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一是经常性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去年下半年以来,区教文体局相关股室与区交警大队下园检查校车安全工作已达到6次,

区交警大队于去年12月29日开始部署了为期2个月的校车整治专项行动,对租用私家车作为校车和校车超载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和公开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使之认识校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到目前为止,我区已对排查出来3家幼儿园因租用私家车作为校车进行了强制性的停园关闭整改,对一所学校校车超载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目前我区校﹙园﹚车况良好,校﹙园﹚车司机综合素质较高,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乘坐人数得到有效控制,全区接送校车无一台无牌、无证,拼装和报废车辆。二是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区教文体局相关股室定期举办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班,并邀请交警部门给全区中小学校(园)长和校车司机上安全课,同时要求各学校每周设立1节以上的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对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年开展安全教育活动4次,举办专题培训3次。

我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具体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的共同努力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全区校车无一例意外事故发生、无一台黑车参与接送,无一个司机酒后驾车,无一起不文明驾驶事件发生,整体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虽然我区历年来没有发生一例校车交通安全事故,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不少学校不同程度存

在一些问题:

1.个别民办教育机构老板存在侥幸心理,校车超载现象时有发生。

2.校车司机待遇普遍不高,合同期未满出现跳槽现象。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为此,提出以下二方面建议:

1.华新开发区范围内的民办教育机构市教育局已划归华新教育办管理,受管理权限制约,我区对这些幼儿园的校车及其它安全工作感到力不从心,建议市里明确其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2.我区部分农村学校学生上学路途较远,家长无法接送,公办学校又没有专用校车,部分家长自发租用面包车接送子弟,一旦交警部门取缔这些车辆之后,学生上下学途经城市交通干道,安全隐患更加突出,建议政府采取妥善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几方面的问题和建议,恳请上级领导给予我们进一步支持,今后我们将会同交警部门一道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学校交通安全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向家长、社会和各级领导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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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安全管理年终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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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们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始终坚持“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和各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和促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20xx年我全街道未发生安全生产及消防死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体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体制,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保障。今年以来,我街道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为抓手,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先后出台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等系列文件,从制度上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了安全生产考核激励、“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全体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同时,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街道与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签订了《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固化了安全监管职责。

(二)建立街道领导挂点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主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全面部署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街道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及各科室负责人在重要节点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指导、协助挂点社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和困难。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对辖区的物业公司考核。通报表彰了深圳市特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泊林花园管理处等**个物业安全管理优秀单位和深圳市阳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天地家园管理处等14个物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进一步促进辖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提高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我办不定期对**个工作站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考核方式采取现场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并对考核结果通报。

(五)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我街道针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制定了更全面的隐患整治标准,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的日常巡查,定岗定位、落实监管责任,并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安全管理,逐渐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格。

(六)进一步理顺社区兼职消防队伍安全监管体制。在充分发挥社区兼职消防队伍对本社区安全监管的基础上,将整个街道的兼职消防队伍进行统一,形成既有专干、又分工合作的全街道消防救援模式,推动了辖区兼职消防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通过整合现有应急工作信息系统,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逐步建立了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二、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治理

1、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全年共巡查5799次,发现隐患195处,已整改隐患190处。

2、开展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一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行动中共检查企业**8家,发出各类执法文书53份,立案5宗,行政处罚2。3万元。二是根据不同时期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主要开展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两个月全街共检查各类场所730家,发现隐患28宗,已全部整改完毕;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罗安【20xx】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罗安【20xx】9号),我街道有条不紊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场所3006家,发现隐患79处,已整改完毕。三是联合辖区派出所检查高层楼宇单位**3家,公共聚集场所209家,重点单位47家。联合执法中,作出罚款达15。5万元,查封隐患场所8家,三停10家,拘留8人。四是按照《关于做好辖区单位安全管理信息普查工作的通知》(罗安办【20xx】36号),我街道圆满完成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共采集了2552家/份。

3、发挥社区安全管理职能,凝聚社区治理强大合力。翠宁社区工作站在网格化排查的成效基础上,牵头组织了老年人义务巡查队,协助加强辖区安全隐患的巡查。翠达、愉天社区工作站针对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的“三小”场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检查。翠竹、翠岭、木头龙等社区工作站,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以各种活动日为宣传契机,在街道主要道路上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如悬挂条幅、温馨提示、发放宣传材料等,不但提高了广大居民对社区工作的参与热情,同时也提高了居民各方面的相关知识。民新、翠平社区工作站邀请辖区民警对物业管理单位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小区安全防范。翠锦社区工作站针对辖区珠宝企业多的特点,采取约谈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开展联席会议,进一步落实企业单位的责任制和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方面培训工作。水贝、新村社区工作站联合股份公司,多次发动辖区兼职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进一步增强兼职消防队实战能力,提高消防应急救援水平。

4、积极协调处理各类投诉,促进辖区和谐发展。年初以来,我们加强对辖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投诉、举报的受理。街道安办共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人和上级部门有关群众投诉的转(督)办函39宗,已全部处理完毕,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做到了及时回复、群众满意、不推诿。

三、加大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力度,构筑城市安全堡垒防线

街道对辖区各类工矿商贸企业进行了梳理排查,掌握住重点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建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第一,我们不断督促企业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事故苗头,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防范辖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第二,注重强化现场执法监察,侧重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现场作业管理情况、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情况等。通过督促检查和整改事故隐患,促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责任的,依法严肃处罚。我街道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共检查企业208家,发现隐患**4处,做出行政处罚8次,罚款3万元。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1、发动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小区物业管理处及企业等多方力量,通过悬挂、张贴各类安全宣传挂图的方式,加大了安全生产、消防、燃气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期间我们共派发“致辖区‘六小’经营场所及居民业主一封信”、“温馨提示”(正确使用燃气热水器宣传单)等安全宣传资料共3000多份,有力营造了辖区安全氛围。

2、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我们联合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在万山工业园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以“安全发展”为主线,着重向广大企业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现场派发各类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资料。期间,共送出各类安全宣传资料600余份。

3、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安全责任,弘扬安全文化,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6月8日,我街道在水贝村开展了主题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日宣传活动,活动采取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方式,内容涵盖安全生产、交通、消防、燃气、劳动、科普等方面,整个活动派出各类宣传资料近1000份,奖品200份,接受教育市民约500人次。

4、为贯彻落实区安监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罗安监管[20xx]23号)要求,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我街道邀请安科协会的专家,开展物业管理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培训内容为事故、责任的典型案例、常见突发事件的应对等,共组织培训10场,参训人员达1000余人。

五、存在的问题

前三季度我街道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辖区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隐患。一是部分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二是“三小”场所存在小餐馆的厨房油烟未及时清理,燃气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现象;存在乱拉电线、灭火器未及时更换的现象;甚至个别场所还存在阁楼住人现象等。三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在安全规程、教育培训等方面流于形式。四是群众安全素质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仍需坚持不懈地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这些隐患如长期存在,将可能造成辖区居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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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样本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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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不断改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1、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有专人抓,具体事情有专人管,思想、组织、领导、责任、措施"五落实"。

2、总务处要建立各种安全防范制度,内部值班、巡逻、守护等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措施全部落实。

3、教导处要实行巡课制,保证各类课堂内有老师组织(教学)。对学生不能放任自由。

4、值周组在值周期间,必须时时检查和管理安全问题,确保学生在上放学、活动期间的安全;值周领导、值周人员必须在学校住宿值班(每晚一号楼和二号楼各一人),以确保校资校产安全。

5、办公室、文印室、实验室、微机室、藏书室、保管室等重要场所都要制订出工作人员守则和财产保护安全措施,确保公物不得丢失,损坏或被盗。

6、学校要将安全责任书层层延伸到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后勤教辅人员。各处室要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教学安全

1、坚持跟班上课,随堂复习,严禁教师脱离课堂。对因教师未跟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全部承担责任。

2、体育课、劳动课、课外活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有专任教师组织,不能放任自由。

3、所有实验课,要教育学生按实验要求及步骤进行,严防发生灼伤、触电、中毒等意外事故。

4、体育器材要经常检查,陈旧老化或磨损严重的,一律停用。

5、不准学生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延时补课,对统一要求提前到校或因放学后延长时间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由此发生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三)交通安全

1、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学生集会或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带队,严禁学生集体参加各类商业性庆典活动。

2、严禁师生乘坐农用车,无证驾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中低年级放学后,必须由值周教师、班主任组织排队护送学生出校、过马路,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做好学生横穿马路的组织工作,确保在学生横穿马路时车辆禁止通行。高年级学生放学后,值周教师、班主任必须督促学生及时离校,不得在学校或路途逗留。待全部学生安全离校后,高年级值周教师方可离开。要经常教育学生及时回家,不得在路途逗留。

4、学生出外参加各类统一考试、竞赛、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各种统一活动,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全程护送,责任到人;并要认真考察所乘车辆的情况,驾驶员的技术等,做到有备无患。

5、各级各班须加强对学生的行走安全教育,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在确认两侧确无车辆时方可横穿马路。严禁学生在校门口东西两侧、草坪边光滑陡坡上滑行或攀援

(四)财产安全

1、总务处要建立校舍定期检查制度,对校内的教室、宿舍、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仓库及各类教学、生活用房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向校长和主管校长汇报。

2、经常疏通建筑物周围水路,确保下雨时水路畅通。

3、对危险的教学、生活用房、厕所、危墙等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有醒目的提示标志。

4、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器材室、保管室等各功能室的财产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坏,由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因值周人员不到位而发生校资校产被盗等事件,由值周人员承担责任;因下班前或离开时未采取上锁等安全措施的,由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5、财务人员应加强帐簿、凭证、支票和现金管理,各种帐簿要专人专柜管理,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规范,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元,因对帐簿管理不善和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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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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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和县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机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坚持深入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检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

一、行业基本情况

(一)全县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4家。即:xx有限公司运输车队,拥有危货运输车辆,吨;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 辆, 吨;xx县物资贸易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辆,吨;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辆,吨。

(二)全县客运企业2家。即:黔顺汽车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客车 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客车 辆。

(三)全县有客运站(点)3个。即:xx县客运车站、客运发车点、x客运发车点。

(四)全县拥有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9家,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含摩托车维修企业200家。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来抓。xx年随着国家燃料税改革,我所及时转变职能,从过去重收费转安全管理到现在全力抓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增设安全监管岗位,增加安全监管人员,满足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安全生产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监管。制订有《春运道路运输突发情况应急预案》、《道路运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预案》、《防汛抢险救灾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烟花爆竹监管实施方案》、《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方案》、《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加强农村客运管理工作方案》等有效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在运输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指定的线路行驶,全年未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经过城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我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全年组织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责任人安全例会 次,会上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报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要求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驾驶员、乘务员集中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行业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利用赶场天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教育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把安全教育以最快速度宣传到每一个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及每个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

(五)建立有交通安全监管人员结构网络图,明确有1位副职领导分管安全工作,具体有安全管理人员4人,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他们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工作认真。

(六)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等,

(七)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所长与副所长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岗位责任人签定安全责任目标和“包保责任书”,与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了层层分解目标,人人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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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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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安全评价资质、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根据其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确定各自的业务范围。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划分标准见附件1。

甲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证书。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第五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

第六条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下列建设项目或者企业的安全评价,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四)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其他大型生产企业。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对安全评价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甲级、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从业人员、技术装备等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3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五)有25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六)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七)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四)有16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五)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六)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申请甲级、乙级资质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于每年6月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

(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预审以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接到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并在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经审批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

(二)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预审并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并在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经审批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并填写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备案表(式样见附件2),自颁发资质证书之日起3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审批时,可以采用形式审查、现场审查、综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形式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进行的审查。

现场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的现场核查。

综合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及其真实性的综合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所需时间不计入资质审核、审批期限。

第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取得资质1年以上,需要增加业务范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于每年9月向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增加业务范围的程序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遗失的,应当及时在有关电视、报刊等媒体上予以声明,并向原资质审批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六条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一)机构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机构名称或者地址发生变化的;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的。

第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机关应当注销其资质: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但不予批准的;

(二)被依法终止的;

(三)自行申请注销的。

第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安全评价活动

第二十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客观、如实地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被评价对象的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被评价对象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价;未委托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的,由被评价对象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业务活动时,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价对象、评价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安全评价机构与被评价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不得委托同一个安全评价机构。

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收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收费的规定。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收费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没有行业自律和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双方可以通过合同协商确定。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以及周边区域收费情况,出台本行政区域的收费指导意见,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 伪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资格证书;

(三) 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四) 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

(五) 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六) 擅自更改、简化评价程序和相关内容;

(七) 同时在两个以上安全评价机构从业;

(八) 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评价机构;

(九) 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活动;

(十)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记录、被评价对象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及时归档,妥善保管。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评价活动全过程管理。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应当填写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式样见附件3),报送评价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每年参加必要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评价水平。

第二十七条安全评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安全评价市场秩序,推进安全评价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审核、审批和颁发资质证书。

第二十九条对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评价机构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依照规定予以处理。监督检查记录应当经检查人员和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违法违规的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评价的申诉、投诉和举报制度,受理社会和个人的申诉、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定期考核。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每年填写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经被评价对象确认后,分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列入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安全评价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开展相应活动的,核减相应的业务范围;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被评价对象接受指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二)以备案为由,变相设立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行政许可;

(三)采取任何形式的地区保护,限制外地评价机构到本地区开展评价活动;

(四)干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正常活动;

(五)以任何理由或者任何方式向安全评价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六)向安全评价机构摊派财物;

(七)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在对安全评价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十五条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者冒用资质证书、使用伪造的资质证书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者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或者未经批准延期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资质半年,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

(一)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

(二)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

(四)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评价机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未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七)定期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八)内部管理混乱,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未有效实施的;

(九)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的;

(十)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告,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被评价对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三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相应资质:

(一)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资质条件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三)有其他依法应当撤销资质的情形的。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对甲级资质评价机构的处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委托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

撤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原资质审批机关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所称安全评价师,是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专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应于其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按照本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逾期不申请或者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申请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接受理,其资质条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xx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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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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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敖包吐铅锌银多金属矿坑探工程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井下采掘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坑探施工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有检查、指导乙方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当乙方违反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人员进矿后,与乙方相关负责人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签认。

5、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抢险救援。

6、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由乙方统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四统一原则,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监督其岗位并进行监管。

7、对乙方发生的“三违”现象,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8、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9、若发生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安全救护外,还应协助乙方保护事故现场,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有权参与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3、乙方对本单位承包工程的生产安全和员工职业健康全面负责,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做好与承包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严谨使用未成年工,合理安排组织生产,严谨超时作业和疲劳作业。

6、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有从事工作的要求,认真对录用的工人进行审查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7、乙方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车辆必须挂车辆行驶牌照,并承担相应费用。

9、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留有发放清单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乙方使用的自备设施工具必须合格有效,投入工程建设的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

11、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移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12、因遇大雾、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13、乙方发现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时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并迅速采取有关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协议中未写到之处,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施工,不得蛮干,违章指挥。

三、责任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罚款20__元/次,从工程款中扣除:

①未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②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

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造成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除限期整改外,并按20__~5000/元处进行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3、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对其本人给予500~1000元现金罚款,情节严重时,另对乙方处5000~20000元现金罚款。

4、对现场施工时不戴安全帽,每人次处以100元现金罚款。

5、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救护,其医疗及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损失,其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解决。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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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仓库货架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仓管,全文共 1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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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叉车管理, 成品的有序搬运,并确保叉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补充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人员和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安排公司指定的有使用叉车权限的人员考核工作。

3.2 叉车驾驶员必须按驾驶规范进行驾驶叉车。

3.3 设备部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叉车驾驶员的驾驶过程,负责组织公司所有叉车的维护维修和年度保养工作,并负责对叉车人员进行叉车保养知识培训。

3.4 叉车驾驶人员负责驾驶车辆的日常保养。

4.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叉车在进厂使用前,应由设备部尹树信对叉车进行全面的技术验收后方可启用,并建立相关资料。

4.1.3非公司指定叉车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叉车,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

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控制在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 专人专用

4.6.1对非公司指定驾驶叉车权限人员,擅自驾驶叉车,处以50-100元罚款,出现责任事故由其承担相关责任;指使非驾驶权限人员驾驶叉车,根据厂规进行处理,发生事故将付相关责任。

4.7 违反本叉车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4.7.1违反本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通告,严重通告,或者开除,并处以50---1000处罚。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责任人一律开除,且公司保留追诉其民事责任的权利。

4.7.2对有权限驾驶叉车人员,一年内通告2次者,取消其使用叉车的资格;

4.7.2其他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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