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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管理制度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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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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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更不旷工,有事、有病要及时请假,一般不请事假。

2、要树立集体主义观念,维护集体的利益,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得以钱代罚。

3、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以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每学期初要制定好进度计划,写出教学工作计划,对教材、学生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

5、每学期末要对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

6、做到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

7、认真书写教案。

8、青年教师要写出详案,老教师要写出有特色的教案。英语教师要写出纯英语教案。

9、教案要整洁清楚。

10、坚持运用普通话教学,做到教态自然,态度和蔼,语言准确;英语教师尽量用纯英语讲课,做到发音准确,语音语调自然流畅。

11、积极创新,坚持启发式教学,启发思维,开发学生智力。

12、按时完成,及时批改,无缺漏。做到全批全改,精批细改。

13、作文批改要有腰批、总批,指导性批语要切合实际,完成规定任务,不得缺批。

14、提倡面批作业,增加同学生的接触机会。每个教室的桌凳、玻璃、投影设备、喇叭、开关、黑板、插座等设施,学期内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

15、教科书、教师用书、参考资料、工具书等,实行学期或学年内借用制度,按时归还。若有丢失或损坏照原价赔偿。

16、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有大小事故发生,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杜绝违纪和违法行为发生。

17、及时准确处理,答复好学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协同好兄弟班级间的关系,矛盾协同解决,不得产生不良后果。

18、认真实施阶段测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考试的一切有关工作。

19、代课老师上课前必须清点学生人数,以便及时联系。

20、搞好班内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好学生的值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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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采购,全文共 2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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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学校有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1. 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 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 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 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与后勤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人力资源与后勤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 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二、物资采购制度

1. 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 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 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 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三、物资采购要求

1. 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 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 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资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 1000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

2. 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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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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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校实施教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

教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是一种以教师为本,注重发展教师个体的制度。它立足于在不断发展的教育教学,以目标引领施以评价,促进发展,具有明显的激励功能、教育功能和反思功能。它能让教师根据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确定个人发展需求(最近发展区),制定教师的个人发展目标。它能向教师提供日后培训或自我发展的机会,提高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从而促进学校的未来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教师尊重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从社会、心理方面来鼓励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更能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化发展。

二、学校实施教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

对于学校的发展,教师专业化建设是根本。我们都知道深入发展教师才是学校创品牌的关键因素。没有好教师,学校只能是昙花一现,没有原创力和可持续力。

因,学校以目标引领,价值凝聚策略,激发老师积极追求,同时,积极创设自主发展的管理机制,提供研训一体的实践平台,提供充足的网络资源,帮助教师发展。建立教师个人成长档案袋,记录教师在自身专业化发展道路上的成长经历,以此促进教师学习理论知识,交流教育教学思想,也促进教师积极参与到评价中来并反思自己的教学。

三、保障机制

1、制定校本培训制度、联合教研制度、学科引领的合作共营制度、观课制度,努力营造团队学习的氛围。

2、把教研和科研结合起来,把教学中的问题生成课题,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学的校本研修制度,在研究中促进教师自我更新,主动发展。

3、建立校内督学制度,为教师发展提供诊断性指导,对教师成长实施跟进研究。

4、依托资源优势,组建由校长领衔,辅与校内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督导小组,成立督导制度。通过随堂听课,问卷调查,谈话交流,察看教案等方式,帮助教师理解“新理念、新课改”,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帮助教师准确发现问题,改进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效能,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指导。

5、实施自主申报,分项奖励的项目管理制度。学校把重点指标纳入项目管理,每学期采取工作实绩自主登录,分项目奖励促进教师的主动发展。

6、坚持理论学习,提升教育理念,开设校长讲坛、专家讲座、教师论坛;通过研训一体的校本培训将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相结合。

7、多元形式带教(专家引领、专业合作、伙伴互助),多种形式开课(包括:新进教师的汇报课、成熟教师研究课、骨干教师的展示课、主题类竞赛课),多元形式研究(包括:课例研究、项目研究、课题研究),建立区域合作,依托优质资源等提供多种有利于教师成长学习资源。

8、每年对新进教师进行《北仑职高新老教师带徒仪式》的专项培训。

9、学校每年准备一定资金用于教师各类培训

10、教师成长档案中各项记录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依据和学校年度考核的依据。

11、对材料收集整理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征集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这是项经常性的工作。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个人成长档案的使用,由办公室主管,每学期初由各教研组及教导处整理上学期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档案室要经常检查教师个人成长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及使用等工作情况,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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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垃圾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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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总务处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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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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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4、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5、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6、定期向幼儿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7、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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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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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称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名称的使用及企业名称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企业名称是指企业用以区别其他企业或组织的标志。

第三条 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的同时,取得名称权。

企业名称权归企业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本省实行著名字号制度,对著名字号实行保护。著名字号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认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企业名称的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纠正自己或者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登记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企业名称。

第二章 企业名称的构成

第六条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法组成,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是指企业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八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著名字号相同,也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的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经营业务。企业主要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在企业名称中可以反映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或者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经营业务。

第十条 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或者不反映所从事的行业的企业名称,其字号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字号相同。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中为反映经营特点,可以在字号和行业词语之间使用国家(地区)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第十二条 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及“集团”字样依次组成。

集团规模较大,并且核心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集体名称可以不反映行业特征。

第十三条 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名称应当由集团名称和企业组织形式组成。

集团成员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集团字号;符合冠以集体所冠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条件的,可以使用集团名称,但必须同时使用本企业字号。

第十四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企业的名称,也不应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第十六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习俗的;

(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

(五)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

(六)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十七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名称、文字、字母、数字:

(一)国际组织名称;

(二)政党、宗教组织名称;

(三)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军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

(四)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第三章 企业名称的登记

第十八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准冠以本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企业名称中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一)字号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

第二十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必须是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在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不得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条 企业名称依申请在先原则核准。

第二十二条 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应当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第二十三条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或者开办企业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资格或身份证明;

(四)全体出资人的法人资格或者身份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股东投资的,还须提交投资各方的共同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应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五条 已设立的企业依照本规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应向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经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企业申请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四)有关证书、文件的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文件。

企业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呈报材料包括:

(一)企业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关的审查报告;

(三)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经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预先核准或者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正当理由在6个月内未能完成企业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在保留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长保留期,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八条 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未进行设立登记的,不得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对申请企业的名称予以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企业名称自注销或变更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使用;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原企业名称自被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使用。

第四章 企业名称的使用

第三十一条 预先核准或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必须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第三十四条 使用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引起公众误认;

(三)仿冒他人名称;

(四)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 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企业名称转让后,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第五章 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三十七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反映该分支机构行业特点的字样。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从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三十八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机构与其所从属企业不在同一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应当使用分支机构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可以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使用“分公司”组织形式。

第四十条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自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变更登记。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xx元以下的罚款:

(一)使用企业名称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的;

(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名称的;

(三)未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四)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未在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的;

(五)企业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的企业名称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使用预先核准或者虽经核准但未予以变更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假冒他人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转让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名称核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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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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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校要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在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2、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宣传《消防法》,要利用校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橱窗、班队活动等途径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使用电气、液化气等知识,教育学生不玩火,以及安全逃生的办法。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讨论、检查、布置、总结本校消防安全工作。

4、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5、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6、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7、 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1)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更换药剂。

(4)学校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5)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7)图书室、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8、学校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9、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报请学校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报请学校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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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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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校在教学楼、实验室、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箱内,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保卫和后勤部门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校水电暖消防小组负责全校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2、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3、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5、必须定期将灭火器送消防部门认可的专业人员进行检修维护和充气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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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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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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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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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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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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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减少产生火灾的条件,确保接收站安全。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接收站所管辖的范围。

3、术语

4、职责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处室,其主要职责是:

4.1.1 对进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 门卫人员对进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员进行禁烟提示和检查。

5、管理内容

5.1 以下区域禁止吸烟

5.1.1 装置周界围墙内目前指定为非吸烟区,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艺区,试验室,码头区等。

5.1.2 接收站办公楼内的所有区域。

5.1.3 食堂内的所有区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内。

5.1.5 接收站门卫室。

5.2 禁烟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门口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

5.2.2 到访者,供货商,顾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烟制度。

5.2.3 到访者,供货商,顾客和承包商需将随身携带的烟火寄存在门卫方可进入。

5.2.3 火柴与打火机:除持有经批准的工作许可证外,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它形式的明火。违反本制度规定将被视作严重违纪行为。

6、相关文件

7、记录和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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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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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制订安全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如下:

一、负责安全卫生教育的政教处、负责安全卫生工作检查的总务处必须重视安全卫生工作,把此项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配合学校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安全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三、政教处做到每天对卫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对安全卫生工作一大查。总务处坚持每周对学校建筑设施、供水、供电设备检查一次,每遇到风、下雨、下雪天气,临时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

四、坚持每天检查学校环境卫生的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要求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观察发现学校各种异常现象,如果发现,立即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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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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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指示标识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说明;

二、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和擅自改变疏散通道,不得在门窗上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遮挡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剂清洗带电设备,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四、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严禁使用临时线路、增加电气设备和超负荷用电;

五、网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了解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逃生,会引导顾客疏散;

六、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清查、清理,切断非必要电源,清查火种;

七、在电脑屏保和背景图中设置消防常识、图片和逃生疏散图,提示上网顾客注意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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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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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总务处、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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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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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部及经贸办《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晶,

第二条:所有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各专用场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和违章、违规使用电

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不可超量储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存炸药不得与易爆物品同存一处;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

三)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暴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贮存。

四)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应安装可靠的避雷设施,并定期进行避雷效果检测,确保不发生因雷击而引发火灾和爆炸。

第六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后凭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认真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贮存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的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出详细记录;

四)为防止发生差错,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公安保卫部门应定期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一)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贮存与使用要严格分开,严禁在贮存场所直接使用化学危险物品;

(三)科研、生产中使用保管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学生不得单独进行。

(四)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严格的数量控制,审批人、发料人、使用人。

第八条:严禁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如果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将化学危险物品全部搬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后,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用火证明,才能使用明火。

第九条:工作人员离开化学危险物品场所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化学危险物品贮存的库房内禁止有人居住。

第十条: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应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与安全法规,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主管单位可申报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给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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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校车辆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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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落实相关责任,针对车辆管理及使用的几个环节进行补充规定。

1、车辆钥匙和行驶证管理规定:

A、派车人员在派车时,必须将车辆钥匙交给有驾驶资格(驾驶资格以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名单为准)的驾驶员。驾驶员取得钥匙后不得将钥匙随意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员。

B、除部分驾驶员可长期配带钥匙外,其他驾驶员出车返回,必须及时将车辆钥匙交车辆管辖部门专人保管。若下班时间返厂,无法将车辆钥匙交车辆管辖部门,必须将车辆钥匙交保安室保管,当班保安员不得将钥匙交给无派车单驾驶员及其他人使用。

C、部分可长期配带钥匙驾驶员在请假或不用车需外出办事时,客服车辆钥匙交客服部经理保管,其他车辆钥匙交企管部专人保管。若使用公司其他车辆外出时,原车辆钥匙交企管部专人保管,不允许出现同时带两台车的钥匙外出。

D、车辆行驶证应随车携带,车辆在厂区内可放在副驾驶前面的手套箱内方便查找,出厂后必须随身携带,防止被盗。

E、违反以上规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由公司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处罚结果。

2、车辆行驶安全规定:

A、派车人员在派车时,必须安排经副总以上领导审批的驾驶员开车,其他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对于公司未安排擅自驾驶车辆的人员,每次罚款1000元; 造成交通事故,由擅自驾驶车辆的人员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B、在厂区内,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含私家车)。在厂区内,私家车辆严禁借给没有驾驶资格(驾驶资格以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名单为准)的人员开车。违反规定,车主和开车人各罚款1000元;造成交通事故,由车主和开车人共同承担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C、公司安排的驾驶员在外用车期间,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由没有驾驶资格(驾驶资格以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名单为准)的人员驾驶,违反规定,驾驶员和开车人员每次各罚款1000元;造成交通事故,由公司安排的驾驶员和开车人共同承担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D、机动车辆在厂内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确保安全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承担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者,由公司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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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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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不断提高家长素质、端正家长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迅速提高家教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领导,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具体制定方案,落实有关管理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有关指导工作,同时,认真总结家长学校工作经验。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系统传授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帮助家长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改进教育方法,促进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沟通家校联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三、抓好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聘请有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人员,担任学校家长教师,同时聘请教子有方家长担任兼职教师,改善和提高家长学校授课质量与效果。

四、重视家庭教育理论材料积累,根据家长的实际需要,按照家庭教育理念和研究成果,收集、整理部分资料供家长学习之用。

五、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建立相关制度,做到每次活动有安排有记录,同时做好听课学员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工作,以提高上课质量。

六、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咨询活动,开展对学员的个别辅导工作按照不同年龄班级的家长,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进行针对性指导,以帮助有困难的家长掌握知识提高学习质量。 七、帮助家长总结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组织教子有方家长进行经验交流,同时,做好优秀学员、优秀家长的评比工作,以调动激励广大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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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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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职责书,落实消防职责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职责书,在落实消防职责制的过程中,务必掌握以下工作状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状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状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状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资料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潜力和自救潜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务必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一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持续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务必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务必关掉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务必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持续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务必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持续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务必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务必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持续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下班时要关掉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状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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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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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培训,使我乡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为提高我乡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同时促进教师向现代型教师转变,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适应课程改革需要的现代型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在课程教材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上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的研究型教师。

二、培训目标

1、逐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形成有利于教师岗位成长的“教学、教研、培训、实践”一体化的有效运行机制。

2、继续进行新课程及“四环节”教学法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教师具有现代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专业水平和驾驭课堂的能力,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

3、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训,使我乡各级骨干教师增加到教师总数的10%,做到学科、年龄、知识结构分布合理,使他们成为我乡课堂教学、科研教改的学科带头人。

4、全校教师普遍接受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大部分教师藉此开展辅助教学,并且充分利用网络自主学习,提升自我。

5、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把新的发展性评价理念贯穿在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去,探索发展性评价模式。

6、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指导教师学会学习,提高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促进教师自主成长和提高。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实现学科教学创新、德育工作创新和管理工作创新,适应新课程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三、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四环节”教学法及教学常规,包括如何备课,如何上课,如何评课,如何批改,如何辅导,如何培养学生的习惯等。

2、教材教法的学习及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如何做好班主任,如何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等。

3、师德培训,包括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4、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学科课程标准及解读、新教材研究与分析、新课程教学实践与反思、新课程教学策略等。

5、加强对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的培训。

6、进行教科研基本知识、方法培训。

四、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培训方案。

2、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管理,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

3、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各级领导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教材(录像、软件等)、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科研成果、培训总结等有关材料。

4、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教师个人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和成果。

七、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

1、校长是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中心校成立教师继续教育本培训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奖惩等。

4、要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检查和督导力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实行单独考核。中心校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教师教学工作专项考核。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期末予以表彰、奖励。

5、对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人人重视,尤其是分管领导要做到层层管理,确保实效性。中心校为校本培训专设培训经费投入项目,确保培训经费的落实。

蔡沟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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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采购,全文共 1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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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开源节流,提高效益,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广大师生;

3、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和资金安全。

二、主要任务

4、科学编制预算,及时进行决算;

5、依法筹措教育经费,确保国拨经费、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地到帐入库;

6、做好学校各项支出的审核把关,及时办理结算、报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确保教职工工资和校内津贴及时足额发放;

8、做好学生代收费项目管理和学生食堂帐目管理;

9、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0、加强会计核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11、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各类会计资料完整、规范、准确,记帐及时,日清月结;

12、依法做好财务公开。

三、收入管理

1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4、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15、及时组织进行各项收费,认真填写《学生收费记录卡》,对于学生缴费中的拖缴、欠缴现象,必须摸清底数,如实上报,限期缴足;

16、学校取得的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专款专用。

四、支出管理

1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18、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严禁虚列虚报,严禁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19、各种支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有经办人签字,知情人初审,主管副校长核实,最后校长审批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20、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

21、会议费、招待费、公用通讯费、交通差旅费的支出,按规定的标准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各种附票、附件必须齐全,经校长批准后报销;

22、各类支出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办理报帐手续,一般当月结清,无故延期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五、资产管理

23、学校确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台账;

24、建立健全实物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发放、交接、维修等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每学期末)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25、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必须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组负责并签字登记,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记帐。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按有关规定独立建帐,专款专用,由膳食处和财务处互相配合,共同负责;

27、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非营利原则,及时核算盈亏。

七、民主监督

28、建立健全开支报批和民主理财制度,3000元以内的开支由主管副校长和校长研究批准,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校长办公会集体决定,3000元以上的购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组集体负责,5000元以上的项目经校务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9、大力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如实地进行财务公开和公示;

30、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财税、审计等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

八、财务人员要求

31、财务人员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财能力和水平;

32、财务室是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要在财务政策、财务管理、收支把关等方面为校长当好参谋和助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3、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正直无私,廉洁奉公,认真贯彻国家财务政策,严格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九、强调事项

34、校内各种购物、购书、维修、制作等,要按规定先行申请审批,再按规定的办法和程序操作,未经报批或不按制度办理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签字消费,否则不予报销;

36、学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个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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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健康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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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第六条 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 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及的预防与了解。

第八条 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条 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 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第十一条 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条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 每周对学校内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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