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企业形象设计合作协议书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1.双方本着诚信为本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各项设计服务协议:
项目类型 价格备注 总金额(大写)
完成日期:年 月 日前
2.付款方式:签约后预付合同总金额30%元,标志被认可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余款 元。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填写标志设计调查问卷,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及时反馈,保证双方沟通顺畅。
4.乙方应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及原创性原则,在指定的日期向甲方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标志设计方案。
5. 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方案提出异意,乙方应广泛细致地听取甲方的意见,对所提供的方案进行修改直至完善。若方案经多次修改仍不能被甲方认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全额预付金。如果标志设计已完成,并被甲方认可,则扣除标志设计费(按合同规定),退还剩余预约金,甲方拥有标志定案的所有权。
6. 如果甲方不同乙方保持积极沟通,对提案不能提出明确意见或故意推托,影响合同正常进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预付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无权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方案。
7. 双方都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承担对方经济损失。
8. 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定案的电子文件。同时,设计定案的所有权转交给甲方,但其它提案甲方无权使用。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企业形象设计公司
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篇2:企业产品生产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共谋校园事业的发展,实现互利双赢,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期刊名)上发布甲方产品:______的广告。产品以邮购方式销售。并刊发乙方指定的邮购收款地址。
2.广告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内容为准,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发布,乙方不能擅自修改文本内容。
4.乙方每期发布甲方产品广告一次,发布位置为______。乙方如停止发布广告,需提前______天告知甲方。
5.甲方以结算价给乙方提_____品,零售价:______结算价:______,结算价以上的利润全部为乙方所有。
6.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如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甲方所在地_____。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零售价。
9.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销售奖励:按结算价,每年回款______元以上返利______%,回款____元以上返利______%。回款______元以上返利______%,低于______元不予返利。返利以货物的形式支付,年终结算。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3:正规企业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__________汽车行业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共同建立“汽车行业人员培训基地”,并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是“汽车行业人员培训基地”所在地,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场所(室内、外,含饮食、住宿)。
2、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提供教学设施、设备、师资。
3、负责培训项目的收费、核算、教学、考核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4、提供双方合作用的办公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校舍改造、设备购置的资金投入。
2、发挥企业的优势,协调和培训相关单位的关系。
3、参与整个培训工作的策划、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4、本着为促进甲方的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乙方可以把废旧无使用价值的汽车配件送于甲方用于教学。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为协调合作中的双方关系,甲乙双方派员共同成立“培训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整个培训工作的运作,双方均应充分尊重工作1小组意见,以确保互惠互利的合作。
2、双方的利益分成: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所有的投入回收完毕的前提下,纯利润由甲乙双方各按50%分配。
3、本合同有效期五年,如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后,即可自愿解除本合同,并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补偿。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添附归甲方所有。
4、在合作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不允许甲乙双方的合作项目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及时无条件退出,乙方投入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搬出,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乙方应给予充分谅解。
5、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合作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电子商务公司运营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运营公司)
为尽快实现甲方所拥有物业项目的投资收益,缩短项目空置时间,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共同建设电子产业园相关事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条款:
一、共建目的和意义
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深入应用,电子商务产业链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鉴于 地理位置及宁阳县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高度重视。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优势,通过打造基础设施、建立专业产业服务平台以及整合各行业优质商务资源,合作共建 电子商务产业园,为解决甲方 长期闲置难题,产业园招商难、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培育新兴电商产业园在做新贡献。
二、共建和运营形式
1.产业园有甲乙双方共同建设,甲方提供场地,乙方作为产业园项目顾问及运营管理服务团队驻场,设立产业园运营实体,具体负责产业园的实际运营、招商和管理:为创新产业园运营模式,加快产业集聚,带动相关企业入驻甲方所拥有的 ,乙方招商团队作为招商顾问及首席招商代理入驻该中心;
2.甲乙双方须定期举行招商工作专题会议,甲方作为召集方就招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互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招商策略、寻找解决方案;
3.乙方拥有该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的永久知识产权及运营解释权,作为乙方商业招商解决方案核心产品之一进驻甲方写字楼项目;
4.产业园运营管理首次签订期限为5年即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5.为顺利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招商工作,乙方要对甲方园区做整体品牌包装、品牌定位、装修设计、品牌策划等工作,乙方在开展工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________万元,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双方约定付款银行账号为 ,付款时间为合同当天执行;
5.为帮助甲方培育市场,乙方于合作期开始的第一年内(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乙方收取甲方团队成本共建资金 ________万元(用于人员薪资、保险、出差、应酬等各项开支)和公司运营成本费用 ________万元;
6.甲方须在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乙方缴纳第一年(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共建资金 ________万元(考虑第一年合作,乙方团队成本费用 ________万,可按两次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双方约定付款银行账号为 ,连续支付5年。
7.甲方须在年2月31日前向甲方预交第二年(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共建资金 ________万元。其余年份以此类推;
8.乙方应在年9月1日前完成招商工作,并向甲方共同协商下一步运营工作;
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9月1日,作为乙方对产业园区品牌定位、装修设计、品牌策划、招商阶段,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外出租出售乙方在 及相关活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万元作为招商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冲抵共建费用;
1.园区运营中所产生的盈利:如平台开发盈利、培训盈利、政府扶持资金盈利、其他服务盈利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三、建设规划和目标
1.产业园总体规划为该(1,2,3,4楼)建筑面积约3平方米,并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双方协商可以扩充至整栋大楼,甲方须建设相关公共会议厅、服务接待区等配套场地和设施;
2.通过8-24个月的努力,将建设成 内最具规模最具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乃至建成省市级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
3.集聚 家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企业、 人的大学生个体创业者,产业园实现年销售收入 亿元以上。
4.产业园占地面积 ,已竣工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并在周边建设相关配套场地和设施;
四、甲方在共建中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协调相关物业资源,体用不少于建筑面积5平方米的产业园前台接待服务场地;
2.甲方应及时提供一切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楼面面积及户型图册、产权证明、工程验收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甲方负责产业园楼宇的改建包括空调设施、电力设施、消防设施、办公硬件设施(服务台、接待区、坐凳、会客室、小型会议室及投影设备、饮水机...)等工作,其费用可由甲方支付,改建期为3个月,如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不成,甲方均构成违约;
4.为方便乙方前期招商运营工作开展,甲方应向商户提供 3____年免租政策(乙方有权对3年免租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第四年以后,对于园区所收取房租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在共建中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负责整个园区品牌定位、装修设计、品牌策划工作;
1.乙方负责产业园企业招商及运营管理,企业入园协议签订及确认;
2.乙方负责相关产业园服务平台的软件设施建设;
3.乙方成立产业园运营管理团队,负责产业园的招商和运营管理;
4.乙方负责产业园运营实体相关资质、荣誉的争取工作;
5.乙方负责对产业园内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投融资、企业培训、创业指导、组织专家对入驻企业经营疑难问题诊断等服务工作;
6.乙方负责对产业园内企业提供电商创业孵化、团队打造、品牌树立等工作;
7.乙方针对甲方园区实际情况,提供展示营销营官网(PC端+手机端)一个、制作微信公众平台一个。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无法履行的,甲方需支付乙方的相关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无法履行的,对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退回(除经营成本外)费用的5%。
七、免责条款
1.如因地震、台风、战争、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
2.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可归责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该方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协商三个月还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3.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
八、 协议的修改及补充
本协议条款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
九、 语言及文本
本协议采用中文,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十、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十一、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
2.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保密责任
1.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甲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与物品,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与物品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
2.本协议终止时,将保密信息与物品归还乙方,或者按照乙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遵守乙方保密的义务。
十二、 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以书面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 (盖章):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
篇5:合作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所在国家)合资经营法,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住所地为:
甲方:
乙方: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__(所在国)国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_________(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六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
第八条 合营公司产品在_________(所在国)国内及国外市场销售。
国内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二、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元。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乙双方出资如下(出资方式):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
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
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
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的董事长和会计师据以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出资方。
出资证明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三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四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投资,并经各方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
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十六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并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使用和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合营公司的章程;
(6)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
董事任期为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三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董事会认为应一致通过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四、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和技术管理、财务、业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人、副总经理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和任命。
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
第三十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叫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
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_年。
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三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行为。
以上人员如果不称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五、财务会计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_________文书写。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采用_______(货币名称)为记账本位币,_____(货币名称)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____(所在国)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公布汇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银行开立账户。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应向合营各方规定的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经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有关法规,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六、利润分配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除外。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
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
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七、职工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
第五十一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五十二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八、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三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五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本条
(2)、(3)、(4)、(5)项情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本条(3)项情况下,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七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五十八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六十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一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九、规章制度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十、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须经中、_________(所在国)两国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修改时亦同。
甲方:
代表(签字):
代表职务: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职务: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互联网企业合作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借款人在甲方所辖支行、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金万元,在本合作期内(含本合作期前已发生但未清偿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风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双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经济负担,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担保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一)、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帐号等财务资料;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77号)的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或一般保证)责任担保。若同时存在借款人抵押担保的情形时,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抵押物权先予清偿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对于本条款的情形,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甲方债权得以清偿
1.由乙方按被保证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经诉讼后按获得清偿的债权金额向乙方返回保证金,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甲方将乙方所担保的该项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金额等额支付转让金。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在保证期间内,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担保金额,主债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有关对主合同条款约定事项的变更,乙方不再签章,但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放弃不承担担保责任之抗辩。
第十条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归还后,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如逾期未归还的,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促,逾期 日后,乙方依约代偿。乙方在行使追偿权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在甲方下属保证金专户存入担保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及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一年期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款在全部担保借款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该款项进帐单在开具后作为存款凭证即时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该质押担保与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笔保证担保同时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每笔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则在本协议中约定,今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书面确认。乙方需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可以扣划乙方其他账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在本保证金金额中扣收相应担保金额。基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同时涵盖该些已发生
但尚未清偿的每一笔担保借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代偿的;
(二)、乙方因债务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0%以上或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三)、乙方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担保责任的;
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均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合作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
签字并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篇7: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_合同范本
经中介、学校、企业前期的沟通和了解,现对学校方向企业方输送2个月暑假工进厂工作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本协议共分三个部分,内容均为三方事前约定的项目,合作实施后,须按照三部分的条件或要求执行,并经单位盖章有效。
第一部分 中介方所选择的企业需满足的条件(三方盖章)
一、企业状况
1.企业现有员工人数在3000人以上。
2.合法经营,运营正常,资金力量雄厚,无拖欠或故意压低员工工资现象。
3.管理规范,守信用。
4.企业所在地位于 东莞 地区。
5.所提供的岗位和工作环境符合学生作业。
6.除了预先预定的费用外,企业不需要向学生收取押金、办卡费、保险的其它任何费用。
二、岗位工种
1.流水线操作工。
2.适合学生作业,环境无毒无害无危险性。
3.坐式作业,工作间通风良好,有空调或恒温。
4.免费提供培训和指导。
三、工作时间
1.每周5天8小时制,之外工作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另计。
2.每月确保正式工作时间在280小时以上。
四、待遇说明
1. 薪资方式:5天8小时,底薪690元/月;之外为加班时间,平时加班按底薪的1.5倍计算加班费(即6.18元 /小时),休息日加班按底薪的2倍计算加班费(即8.24元/小时)。
2.食宿安排:公司提供食宿,每 人一间,住间内已有的物品有 、 、
、 等设备,卫生间位于 。 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自理。食
宿费每月合计为180元,从工资中扣除。
3.工资发放时间: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为 月 日。约定的2个月服务时间结束后,工资全部结清。
4.工资的发放形式:a.统一发到学生的工资卡上 b.学校或个人集体授权发到指定帐号上
5.往返企业的车旅费:员工到厂和回原所在地时间车旅费自理。
(以上待遇部分内容与企业提供的招工简章内容一致,其它部分均得到企业的确认)
五、其它说明:
篇8:私人企业民间合作合同书
甲方:上海_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__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均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是由深圳__集团、广东__投资有限公司、江苏__股份公司等五家股东参股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高科技产业、国际贸易等方面在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曾成功地承建或参与在__项目、__软件等重大工程设计、建设和开发,企业经济发展迅速。因此,__年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对公司增资扩股的决议,现正在招募增资扩股股东。
3.甲方已经详细阅览乙方的增资扩股计划书,并进一步对甲方进行了考察和了解,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据此,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彼此企业的高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并认购乙方增资扩股股份协议如下:
第一条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促进发展。
第二条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规定:乙方计划本次增资扩股总额为5000万股整。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总额达到10000万股。
2.认购份额规定:除原有老股东以外,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以占乙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的比例为份额进行认购,但认购总份额不得超过乙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25%。
3.认购价格规定: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认购的股份价格,以乙方经审计后的__年度会计报表中每股净资产为基数进行适当溢价认购。最高认购价不得高于每股净资产的20%。最终认购每股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确认为准。
4.认购方式规定: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现金认购,如用外币认购则以外币到达乙方开户银行账上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挂牌外汇价格进行兑换折算为人民币。
5.认购时间规定:新老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__年12月30日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股东入股手续。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认购1000万股整,计人民币1000万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于__年12月30日之前汇至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账上。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下方汇入的认购款项后的当日,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并电传给甲方。
第六条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甲方公司章程和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乙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
2.遵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
二、乙方承诺:
1.对于甲方向乙方汇入的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完成对甲方股东资格审查前,保证不动用甲方资金。
2.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新老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工作程序及必办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正在执行本合同计划受到中止执行或造成重大损失时,由乙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项目总额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正在执行本合同计划受到中止执行或造成重大损失时,由甲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项目总额的5%计算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由于非人力因素而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双方合作项目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本协议未及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定。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乙双方可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__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杨某某
__年7月20日
乙方:苏州__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丁某
__年7月20日
篇9: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合同书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_ 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_____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_____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二)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_____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_____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二)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
篇10:企业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协议就甲乙双方共同开展科研项目,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
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本项目结题后,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二、任务分工与责任
1、甲方负责项目实施及协调。
2、甲方负责国内论文撰写及专利申报。
3、乙方协助室内试验。
4、乙方负责国外论文撰写及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实施。
5、双方需定期向对方以交流、科研报告等形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书面材料,互相监督研究进程。
二、经费分配
项目立项后,甲方提供乙方科研协作费_____万元。甲方在_____年_____日之前首期拨付乙方科研协作经费_____万元,项目完成后拨付乙方科研协作经费_____万元。
三、成果分配
本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及研究成果双方共享,甲方为主持单位。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4、执行协议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五、保密约定
1、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2、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科研成果及研究方案等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1:企业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2:合作协议书三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共同投资设立___有限公司,注册资 万元。其中,甲方占有股份60%,乙方占有股份40%,目前按照前述比例已实际投资 万元。现需按照股权比例继续出资 万元,即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因乙方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借款 万元给乙方作为本次出资。现就借款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借款 万元给乙方作为本次股东的继续出资。
二、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率为月息 分,利息每季度结算一次。
四、乙方同意将其在___有限公司所持股权作为本次借款的质押出质给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如乙方到期无法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___有限公司5%的股份折价 万元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均同意该公司5%股份不再评估,无论盈亏均折价 万元。如有利息未还,则另行归还利息或折成股份归甲方所有。即借款一年到期后,乙方如不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折抵 万元借款本金归甲方,甲方将持有公司65%股份,乙方持有35%股份,视为借 万元本金已经清偿。如还有利息未还,则该利息应继续还清或再用乙方股份折价清偿。
五、乙方承诺其所持___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瑕疵,此前未质押他人,今后也不得再行质押他人。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有限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3:设计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合股开办一家装修设计公司,全名为视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峰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守信。一、出资的数额:甲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乙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经双方约定,甲方占有公司股份_____%;乙方占有公司股份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嘉达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常经营,双方五一退了,则合同期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法人代表出资承担。
5、纠纷的解决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企业法人。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_______
篇14: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协议
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共同组建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就“______”项目的协作生产、市场推广和销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投入内容及时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为常务副董事长兼生产、研发负责人,需签订任命书,以任命书为准。
2、与甲方共同享有决定研发人员的聘用及制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惩办法的权力。
3、与甲方共同享有财务权、核算权、经营销售权、发展方向决策权共同经营公司;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公司帐册及经营情况;与甲方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4、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生产技术问题。
5、与甲方协商解决与产品定位有关的数据。
6、拥有浙江省的分销权。
四、利益分配:
1、甲方拥有50%。
2、乙方拥有50%。
3、双方拥有利益均等,税后的利润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
五、技术所有权及技术保密事项:
1、在公司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公司名义共同使用上述专利技术。
2、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间,乙方保留与第三方进行关于上述有自己署名的专利的合作的权利。
3、如因故解除协议合同后,上述专利技术归原所有人所有,另一方不得再使用进行生产销售等活动。
4、甲、乙双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有共同保密上述专利技术的责任,都不得将有对方署名的专利技术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所负责任视同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的效力;反之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协议合同内所规定的责任、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损害对方利益,也视同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有争议的可请合同仲裁机构调解,同时需公证处公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同时需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从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由乙方保留。
甲方:乙方: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篇15:拓展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模特或被摄者):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摄影师):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的使用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许可乙方将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用于(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许可使用的内容前划“√”,在不许可使用的内容前划“ⅹ”):
口 公开展览
口 发表、出版
口 参加影赛、影展
口 商标、广告
口 进行改动或加工,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二、 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 元人民币。
三、 本协议有效期为
四、 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
普通肖像许可使用说明
经过慎重考虑,我(模特或被摄者姓名) 接受这笔酬金 元人民币。作为回报,我声明同意(摄影师姓名) 他或她的雇主、受让人、权利继承人及法定代理人以任何使用形式和表现手法在任何媒体上使用带有本人肖像的图片或照片,同意将这些图片或照片进行任何改动和加工
(包括拼贴、剪辑、漫画、雕刻、雕塑、或用任何介质制作演绎作品),用于发表、出版、展览及商标、广告和任何其他合法目的。任何带有本人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的作品或制品完成之后,无须再经我审定和批准。我确信,摄影师本人、他或她的雇主、受让人、权利继承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有关作品或制品完成过程中对本人肖像所作的改动和加工均属合理范围,但旨在使本人遭受羞辱的制作行为除外。我确信,摄影师对他所拍摄的带有本人肖像的摄影作品享有版权,对于因复制发行这些作品而产生的收益本人不主张权利,复制发行这些作品亦不构成对本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害。我已是成年人___,有权签署此份声明。我确信,此份声明将对我本人、我的法定代理人和雇主发生效力并不可变更。我已通读此份声明通晓其全部内容。
签名:______ 见证人:______
(模特或被摄者)
地址: ______ 地址:______
篇16:股份合作协议书母公司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丙方:身份证号:住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公司股东组成部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公司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及期限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需承认本合同。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
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
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c)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账分离,不能管理账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b)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公司期届满。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
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公司股东各执__________份。甲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有合法资金全权委托给乙方帮助管理,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本着自愿、真诚、共同受益的原则,根据《_____》及其它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委托资产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定立
1、甲方为获取投资收益,与乙方就甲方资产的投资事宜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达成协议。
2、甲方委托给甲方的投资资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的履行
1、乙方将实现封闭式投资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乙方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2、合同期内除非有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提前提取资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提前通知乙方擅自提取资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因乙方对甲方资金采取分散式投资,投资形式须甲乙双方商定认可方可执行。部分投资品种可能会有一定的风险,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4、乙方不得恶意转移甲方资金,如因此造成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并追讨损失。
三、资金回报率分配
1、甲方投资资金的收益,甲方获得________%,乙方获得________%。(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立即终止。)
2、获利后,甲方和乙方要互相协助及时取出的净利润,并进行分成。如果甲方未能及时返还乙方的利润,视甲方违约,乙方将终止合同,并追缴甲方应付乙方的利润。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合同。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约定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于合同终止当日签订《终止委托协议》。
五、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
2、本协议自甲方在指定理财账户上确定入金后,签订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8:公司股票投资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于_____省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持股比例半数以上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丙三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战略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是从事法律工作,为了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律师之间的业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十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
1、甲方的异地业务给乙方代理的,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负责接待,尽责商谈并签订委托合同,由乙方为主,负责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甲方为辅予以配合。乙方在与当事人接洽完毕的当日,应当将接待的情况通过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存在多次与当事人协商或接待的,也应当在每次结束的当日将情况以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已经签订委托合同的,应当在当日将签订的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当事人公司或身份信息等以信件、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给甲方一份,并签上乙方的名字。
当事人确定由甲方为主,负责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的,乙方为辅予以配合。
2、由乙方为主做的合作业务,由乙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可以由乙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代理、或乙方与其他律师共同代理;甲方已经签订委托合同,乙方可以接受转委托的法律事务。
3、签订委托合同的一方应在授权委托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出庭参与仲裁、诉讼或参与其它法律服务
事项等。授权委托书与当事人另行签订。一方在代理当事人委托事项过程中知悉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
4、代理方代理的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发送律师函件、调解、和解、协商、仲裁、诉讼、执行及其它任何可以解决当事人委托事务的法律方式。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查档费、实物变现费由当事人支付或委托代理方代为支付。
5、不论与当事人采取何种委托代理方式,除第4条所列费用外收取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由乙方为主做的合作业务,乙方支付给甲方总费用的 40%代理费用,剩余的60%属于乙方的代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自己律所管理费用和所有税费);
因同一个案件的二审、再审、执行等,或者该当事人的其他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法律顾问等,或者此后其他任何法律事务,而收取的费用,乙方也应当按照本条约定比例履行。
6、乙方应当在收取当事人费用的一个月内向对方支付费用;当事人分批或部分支付费用的,乙方也应当在收到的一个月内向对方支付费用。
7、甲乙双方均深知案源、案件是律师执业生存的唯一依赖,双方均应当十分诚实守信,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均是主观故意。一方不提供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或者不告知已经与当事人建立的委托关系、或者与当事人合谋侵害另一方利益、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而没有告知另一方、或者收取的费用没有与另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或者不告知或少告知已经收取的费用的、或者少分配已经收取的费用的、或者不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费用的、或者将案件转给或介绍给他人代理的、或者有其他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全部的委托合同总金额及私自收取费用的总和的全部代理费用支付给另一方,并按照全部代理费用的20%计算违约金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得对违约金提出任何抗辩。
8、本合同自乙方回寄或回传至甲方之日起生效,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
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 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执业律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篇20:公司与快递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是甲方根据乙方的月业务总量、信誉度等决定给乙方的一种运费集中结算的书面协议。
二、甲方决定给予乙方账期不超过30天的优惠,提供月结卡,月结卡编号为:。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同意由甲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甲方相关费用。乙方在使用甲方服务时,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乙方在使用甲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甲方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乙方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在承诺时间内必须送达乙方快件,甲乙双方收发件人口头约定亦有效。
6、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7、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甲方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甲方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四、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保留因特殊情况(如部分地区不能到达转MS)而调整价格的权利,但必须事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在征得乙方同意之后,方可改发其他方式。
2、约定快递费用:省内元/1公斤以下,省外(国内)元/1公斤以下,超过1公斤按每公斤元收取。
3、如乙方要为所发货物保值时,需同时在甲方提供运单中的“保值事项”一栏中勾中“保值”项,并注明保值金额,即乙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快件在甲方运输过程中丢失,则甲方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进行赔偿。
4、乙方可以选择方式付费:
寄件人付费(现付/月结)收件人付费
5、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6、结算时间:运费采用月结方式的,甲方于每月 日前,把上月账单递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书面或电话回复甲方,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无误。核对无疑后,甲方带发票交付乙方,乙方在账单报销出来后通知甲方人员进行结算。
7、结算方式:(请根据本公司情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前打“√”)
(1)现金支付:我司将派专人并持盖公章《委托收款函》原件前来贵公司收款。
(2)现金存款或网上支付:付款后请保留银行水单,复印件交我司业务员或传真我司销账。
(3)支票或电汇:请按一下资料填写收款人和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没有我司有效《委托收款函》原件的任何人员无权代收我司月结现金或支票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视为该运费尚未支付,乙方须无条件支付该运费)
以下均为我司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现金付款):
账号:户名:
农业银行(现金付款):
账号:户名:
中国银行(电汇付款):
公司名称:(此账户请出具“转账支票”)
开户银行:账号:见后,方可进行结算。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六、除按本协议第四条第8款之规定甲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乙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乙方快件的顺利到达(不可抗因素除外),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所寄邮件、包裹丢失,甲方按每票100-1000元赔偿乙方;若乙方在快件约定保值金额,则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进行赔偿。
2、甲方须保证乙方快件准时到达(不可抗因素除外),甲乙双方在快件寄发之前若有约定到达时间,甲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送达,口头约定亦有效;若因甲方未按约定及时送达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则甲方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或快件签订金额的千分之五进行赔偿。
八、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付款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组织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