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节约用水的条款(汇编20篇)

浏览

4961

范文

1000

节约用水的宣传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566 字

+ 加入清单

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总结三篇

【篇一】

今年的活动以“节水,让城市更和谐、更美好”为主题,结合节水型社会示范建设的启动,营造了社会节水氛围,搭建了全民参与的节水平台,形成普及市民的节水文化,进一步提高了本市节水宣传工作水平。整个宣传周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精心组织,全民落实

为切实抓好20xx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我们成立以水务局副局长沈依云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并由供水管理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和实施。并得到市政府、市文明办、市发改委等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本次活动从精心筹划到具体实施,始终贯穿着“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线,以节水型社会建设系列启动仪式为抓手,通过多种形式,回顾了在十年间创建节水型城市所取得的成果。

在一周的活动期间,通过新闻媒体、成果展示、业务培训、参观水厂、走进社区、贴近校园、亲近企业、区县节水、专项执法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了节水理念、节水效果和节水措施,使广大市民进一步加深了对节约用水的认识。生动体现了全市各级领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节约用水、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热情和信心。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每年我们都希望把节水宣传周活动办得有新意,达到宣传效果,这就需要我们去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今年的宣传周我们同样开展了一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1、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一周活动中,解放日报、东方电视台、电视台和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尤其这次我们还特邀教育电视台的专业人员,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全程跟踪拍摄了一周的宣传活动,并在闭幕式之前制作了一部以“节水,让城市更和谐、更美好”为题的专题片,在最后一天的闭幕式上,让与会人员第一时间看到整个节水宣传周的活动内容,无论从形式到内容,都是一种创新,同时也为扩大节水宣传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设计节水展板,展示十年成果。为了充分体现在十年间创建节水型城市所取得的成果,委托专业公司设计、制作了节水成果展,以实践篇、案例篇和展望篇的形式,每天在不同的场合向社会公众展示,参观人数达到上千。

3、加强业务培训,参观制水流程。在各主管部门大力配合下,有160多家企业参加了节水业务培训,同时参观了杨树浦自来水厂和自来水博物馆,进一步了解了申城自来水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4、多层面举办各类节水宣传活动。在市文明办、市经委和市教委的大力支持下,举办了节水型社区(小区)、节水型校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启动仪式。这向全市人民传递了一个信息,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开展。

5、市、区联动,全方位开展节水宣传活动。为了把节水宣传周作为推进节水工作的载体,全市各区(县)根据市水务局节水宣传周活动文件精神,结合各区(县)具体实际,制定了节水宣传周活动工作计划,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活动。如浦东新区的“节水一日行”,南汇、嘉定区的节水宣传专题活动等,都得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这一系列活动,使全市各行各业、社会各界都来关注水、爱护水、节约水,起到提高全民节水意识的积极作用。

【篇二】

通过主题教育活动,要让幼儿树立了较强的节水、保护环境的意识,养成了良好的节水环保习惯,让幼儿园的环保教育产生“以一个带动一家”的良好效果。

“节约用水,点滴在心”幼儿园节水活动总结

为了培养幼儿从小养成爱护水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20xx年x月22日至3月28日,xx幼儿园开展了“节约用水,点滴在心”的宣传教育活动。首先,沈XX老师于x月22日的升旗活动中向幼儿介绍了水对人类的重要性,并与幼儿共同讨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如何节水,珍惜水源。

紧接着,各班教师通过让幼儿观看图片、视频及与幼儿谈话的方式向幼儿进一步介绍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小方法,如淘米的水可以用来浇花洗碗,洗手的水可以用来拖地板等。

在各班教师的教育指导下,幼儿通过绘画节水海报、用洗手的水浇花浇菜和冲厕所的实际行动的方式体验如何在我们的生活中提高水的利用率。

本次的节水活动,不仅让幼儿了解水资源的来之不易,也提高了幼儿爱水、节水、护水的意识,使幼儿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争做“节水小卫士”。

【篇三】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大力开展节水知识宣传,积极配合全国第二十四个“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的节水宣传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巩固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已取得的成果,推动城市节水工作。

二、活动主题

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

三、活动内容

1、根据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市节水办向城区各企事业单位下发了《黄石市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会同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了“节水进企业”、“节水进校园”、“节水进社区”等系列节水宣传活动。

2、在黄石市团城山学校举行第24个“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邀请省市各级领导参加。同时,组织举办首届“节水杯”中小学校园足球赛,邀请全市16支中小学足球代表队参加,优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全市计划用水企业(单位),特别是我市节水工作先进单位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要求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广播、橱窗、墙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将节水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内部用水管理,防止“跑、冒、滴、漏”。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须加强供水水质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4、对全市创建的湖北省节水型企业(单位)、黄石市节水型小区、黄石市节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加大城市节水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形式,通过多视角、多途径、多场合大力宣传城市节水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节水意识,要将节水宣传活动深入到机关、企业、学校和社区,调动广大用水单位和市民参与节水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节水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保护环境节约用纸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07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

大家好!

今天我要讲的是,题目是《保护环境是不容推御的责任》。

让我们想一想,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一切的衣食往行及生产、生活有哪一样离得开我们生存的环境,我们生活在地球上,然而地球并不是有我们生存,还有很多很多的动物植物,所有生物的生存,又有哪一样离得开地球上的大气、森林,海洋、河流、土襄、草原呢?地球就是由所有的生物组成了错综复杂而关系密切的自然生态系统,这就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环境。

然而,,就是这样供人类生存的环境,却总是被人类自己所破坏。人类把文明的进程一直滞留在对自然的征服掠夺上,却从来不曾想到对哺育人类的地球给予保护和回报,我们人类在取得辉煌的文明成果的同时,对自然的掠夺却使得我们所生存的地球满目疮疤,人口的增长和生产活动的增多,也对环境造成冲击,给环境带来压力。

地球上人类、生物和气候、土壤、水等环境条件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就好比我们人体的各个器官、各种机能之间都是需要保持平衡是一样的,你想想,我们人类身上的某个器官坏了,人就会生病,就会痛苦不已,其实地球也是如此,一旦失去了生态平衡,便会产生种.种不良后果。因为人类的侵害,如今地球面临了很多的环境问题,比如气候变暖,臭氧层空洞,酸雨,有毒废弃物,野生生物灭绝,以及大气、水污染等等,这些都是令人类头疼不已的事情。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虽然我们现在还只是个学生,没有能力去改变那些环境不问题,但是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春天到了,植物开始生长,我们可以积极参与植树节,保护身边的花草树木。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爱护身边的环境卫生,遵守有关禁止乱扔各种废弃物的规定,把废弃物扔到指定的地点或容器中,避免使用一次性的饮料杯、饭盒、塑料袋,用纸盒等代替,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垃圾,减轻垃圾处理工作的压力。这一切,看起来不是很平凡的事情吗?只要我们愿意,很轻松就能完成,很轻松就能参与到保护环境的重大工作当中。

亲爱的同学们,你还在犹豫什么呢?从此刻起,就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一起去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我相信,有了每一个人的参与,我们的校园更美丽,我们的祖国更美丽,让我们时刻谨记保护环境是不容推御的责任。

我的演讲完毕,相信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节约用电宣传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27 字

+ 加入清单

“红船精神”勉励我们坚持崇高的政治理想

在党的初创时期,全国只有几十名党员。经过长期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在同各种政治力量的反复较量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从成立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早期的革命先驱不顾个人安危、在白色恐怖中完成建党伟业,靠的就是崇高的政治理想。97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就在于无论是处于顺境还是逆境,从未动摇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从未放弃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也要看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强调,在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涵盖领域的广泛性、触及利益格局调整的深刻性、涉及矛盾和问题的尖锐性、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的艰巨性、进行伟大斗争形势的复杂性,都是前所未有的。克服这些困难,更加需要保持全党在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需要指出的是,实现崇高的政治理想,是以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为物质前提的。没有扎扎实实的发展成果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就无从谈起,崇高的政治理想就会变成空中楼阁。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弘扬“红船精神”,坚定理想、艰苦奋斗,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提倡节约用水的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37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嘉节水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积极响应,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精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全校上下掀起了节水减排活动的热潮,使“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的主题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全校教职工和培训班学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节水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接通知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细化方案,严密组织实施。为使节水工作落到实处,我校节水监督员加强检查督促,定期巡查、抽查,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快速整改。在宣传周活动中,我校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载体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开展节水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为切实抓好“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我校结合实际,在教学大楼、学员餐厅、学员住宿楼、办公大楼等处悬挂“节水横幅标语”,大力宣传节水知识。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教职工和前来培训的学员介绍我国的水资源现状,节水的意义及节水小知识。倡导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爱水、护水、节水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共同建设绿色、低碳、环保、和谐的美好校园。

三、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修订完善学校节水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节水工作责任,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按章执行。由于我校培训人员的人数具有不确定因素,每月用水人数浮动较大,要求各用水点(教学楼、餐饮部、客房部)有专人动态统计用水人数和用水情况,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认真做好用水量的核算工作,每月定期抄表,增加抄表次数,以便分析本单位用水情况,通过用水量核算,能反映出用水的损耗是否正常,及时发现异常现象,找出原因进行解决,真正地做到管理出效益。

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总结提高

近年来,我校后勤工作一直坚持把节水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多头并举搞好节水工作。积极引进先进的节水控制技术,探索节水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宣传周期间我们对管网设施进行一次普查、更换部分老旧水表、修补阀门等,避免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真正的节水目的,杜绝不必要的水资源浪费。通过此次开展的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较好提升了广大教职工和学员对用水危机的认识,节水意识也得到进一步增强,随手关水龙头的现象多了,“跑、冒、滴、漏”的现象少了。为使节水减排活动建立长效机制,让广大教职工时刻保持节水减排意识,将“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的主题深入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活动结束后,我校认真总结“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经验,深入结合“五水共治”抓节水各项工作开展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各项要求,及时对校园节水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建立节水长效机制,全力建设节约型校园。

展开阅读全文

篇4: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 加入清单

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5:2024节约粮食的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粮食,全文共 1091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勤俭节约美德不能丢”。

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是五千年文明古国的优良传统。从厉行节约的晏婴到“一钱大守”刘宠,从一代名相魏征到民主革命家孙中山,都为我们留下一份份忧苦万民、勤劳天下的珍贵遗产。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鞠躬尽瘁、艰苦朴素的光辉事迹,更是彪炳千秋。

中华民族正是具有这种精神,才能生生不熄、不断繁衍、兴旺发达。勤俭节约还是我们国家的建国方针,建国初期,主席曾说“要使我们国家富强起来,需要几十年艰苦奋斗的时间,其中包括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样一个勤俭建国的方针。”正是这一方针,才使我们年轻的共和国医治了几十年战争的创伤,甩掉一穷二白的帽子,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人出现一种比阔斗富的不良现象,把勤俭的美德当作“过时”的观念加以否定,以致出现以铺张浪费为荣,艰苦朴素为耻的歪理。浪费的现象,在我们的学校里也屡见不鲜,例如:水龙头中的长流水,教室、办公室中人去灯不熄,教室外的垃圾桶里还可以用的书包、文具、还没有吃或者没有吃完的水果、点心、牛奶,食堂里每顿倒掉的剩菜剩饭,还有,每到暑假时候,毕业班的同学,把还可以穿的衣服当作垃圾丢到垃圾房里,那几天,石岩镇很多收垃圾的,三轮车、摩托车的工友穿着我校的校服在街上游荡。

勤俭节约真是一种过时的观念而应该丢弃吗?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知道,改革开放后,国家的经济在不断提高,但是,我国尚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是比较贫穷落后的。在城市里,还有许多下岗工人靠社会救济金金生活,在农村,还有许多孩子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在西部山区,还有许多人为解决温饱问题而奔波。

我们国家还没有富裕到可以比阔斗富的时候,勤俭节约的美德不能丢。勤俭是建立在“勤”与“俭”的结合上。只有勤奋才能创造劳动成果,只有节约才能珍惜劳动成果,两者相加,劳动者创造的成果才会越累越多,社会才能发展进步。

反之,则是社会衰败,文明倒退。“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历史上多少人,贫困时勤俭节约,奋发有为,终于成就大事,又有多少人富贵时骄奢淫逸、声色犬马,使千万家财、百年基业毁于一旦。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即使国家足够发达了,我们的生活真正富足了,勤俭节约的美德也不能丢。

在当今社会经济条件下讲勤俭,其意义已经不止是物质上的克勤克俭,而更多体现为一种高尚品格,一种可贵的精神,体现为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作为一种民族精神,勤俭节约美德更不能丢。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倡议人:___

时间:20__年__月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提倡节约用水的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486 字

+ 加入清单

提倡节约用水活动总结

节约用水的活动总结篇一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节水全民行动,共建生态家园"。为了贯彻落实丰台区水务局《关于开展节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精神,树立人水和谐的节水理念,我社区根据街道城管科工作指示精神,开展了一系列的节水宣传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贯彻落实丰台区水务局《关于开展节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精神,树立人水和谐的节水理念为宣传重点,开展以"节水全民行动,共建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倡导居民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节约每一滴水。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1、活动时间:3月18日上午9点

2、活动地点:万泉寺南里小区健身广场

在社区健身广场设立节水宣传咨站1处,向居民进行宣传与咨询,并向居民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及环保袋等。

3、活动规模:本次活动参与者包括了社区干部、党员、热心居民等30余人,通过广泛宣传节水的重要性,使节水更加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节水的队伍中来。

三、活动开展情况

3月15日开始进行节水宣传,3月18日上午9点进行了集中宣传,整个节水宣传将持续到3月21日。我社区采取宣传条幅1条、黑板报1块、宣传栏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30余条、发放环保购物袋20个、橡胶手套10个,对今年的节水宣传周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

1、政策性宣传。广泛向居民宣传发放丰台区节约用水办公室《致居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倡议广大居民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争创节水型家庭,为把北京建设成为世界城市共同努力。

2、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宣传口号的宣传。包括"节水全民行动,共建生态家园、"节水减排,保护生态"、"加强城市节水,保障供水安全"等12条宣传口号。我社区把宣传口号写成了宣传标语共30余条,进行广泛张贴宣传。

通过向居民宣传《致居民朋友们的一封信》,使居民了解我国水资源紧缺的现状,介绍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方法,在我们周围营造一个人人爱水、人人节水的良好氛围。

我社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进行节水的宣传,使节约用水更加深入人心。

节约用水的活动总结篇二

为呼吁全局职工进一步关心水的问题,提高对水的认识,营造节约用水宣传氛围,不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效益,围绕“减少漏失,杜绝浪费,建设节水型城市”宣传主题,我局认真开展了节水宣传周主题活动,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准备为切实抓好今年的节水宣传活动。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并由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和实施。

二、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抓好宣传。

落实根据实际,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抓好宣传,切实提高职工节水意识,使其真正关心并积极支持节水工作。

1、在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广泛张贴节水宣传画,营造宣传氛围;

2、安排一期黑板报,专题宣传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以及我区水资源现状等,提高职工节水意识;

3、取消职工用水单位补贴制度,采用经济杠杆促使职工把节水工作和自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提高节水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组织力量对单位内部的用水设备管道器具进行仔细清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五是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节水标准和政策,对全局不符合节水标准的设施和器具坚决淘汰。

节约用水的活动总结篇三

根据嘉节水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积极响应,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精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全校上下掀起了节水减排活动的热潮,使“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的主题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全校教职工和培训班学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节水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接通知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细化方案,严密组织实施。为使节水工作落到实处,我校节水监督员加强检查督促,定期巡查、抽查,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快速整改。在宣传周活动中,我校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载体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开展节水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为切实抓好“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我校结合实际,在教学大楼、学员餐厅、学员住宿楼、办公大楼等处悬挂“节水横幅标语”,大力宣传节水知识。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教职工和前来培训的学员介绍我国的水资源现状,节水的意义及节水小知识。倡导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爱水、护水、节水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共同建设绿色、低碳、环保、和谐的美好校园。

三、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修订完善学校节水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节水工作责任,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按章执行。由于我校培训人员的人数具有不确定因素,每月用水人数浮动较大,要求各用水点(教学楼、餐饮部、客房部)有专人动态统计用水人数和用水情况,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认真做好用水量的核算工作,每月定期抄表,增加抄表次数,以便分析本单位用水情况,通过用水量核算,能反映出用水的损耗是否正常,及时发现异常现象,找出原因进行解决,真正地做到管理出效益。

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总结提高

近年来,我校后勤工作一直坚持把节水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多头并举搞好节水工作。积极引进先进的节水控制技术,探索节水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宣传周期间我们对管网设施进行一次普查、更换部分老旧水表、修补阀门等,避免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真正的节水目的,杜绝不必要的水资源浪费。通过此次开展的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较好提升了广大教职工和学员对用水危机的认识,节水意识也得到进一步增强,随手关水龙头的现象多了,“跑、冒、滴、漏”的现象少了。为使节水减排活动建立长效机制,让广大教职工时刻保持节水减排意识,将“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的主题深入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活动结束后,我校认真总结“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经验,深入结合“五水共治”抓节水各项工作开展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各项要求,及时对校园节水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建立节水长效机制,全力建设节约型校园。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世纪长安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294 字

+ 加入清单

世纪长安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

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三、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平安福寿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46 字

+ 加入清单

安福寿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5年、XX年、15年、20年和30年五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节约用水主题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728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

水是生命的源泉,电是生命的光环。珍惜水源,节约用电,是我们提倡的传统美德。而随着学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学院用水、用电量也大幅度增加。根据全院水电使用情况统计,再结合在院学生人数分析,发现浪费惊人。以学院9月份水电费为例,水费62372元,电费61701元,平均每人每月用水用电32.65元,而一个普通家庭正常情况下每人每月平均用水4元左右,用电15元左右。为此,我们呼吁全院师生,提高节约意识,重树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并向全院师生倡议如下:

一、争做节约水电的标兵。养成随手关水龙头,关灯,关电脑和电器的良好习惯,关闭一切不必要的用电设备,不浪费一度电,不浪费一滴水,做到人走灯熄,人走扇停,人离水断,提倡有限照明、区域照明。树立长期坚持够用、节约原则,增强节约水电的意识。

二、发现漏水和电器故障时,主动及时地通知相关人员报修。

三、避免大开水龙头,提倡使用脸盆洗脸、洗手,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防止滴水、漏水,避免长流水现象。

四、提倡对水资源的充分、反复的利用;衣物集中洗涤,洗涤剂用品要适量投放,缩短沐浴时间,避免浪费水。综合利用洗衣水,珍惜水资源,减少水污染。

五、树立主人翁观念,随手关闭公共场所白天的楼道灯,及时关紧公共场所敞开的水龙头。

六、争做节约水电的宣传者,积极向同学宣传节约水电的意义和方法。对于公共场所出现的所有浪费行为,要负有责任感的及时制止和纠正。时时关注学校用水用电情况,常常提醒他人注意节约水电。

七、节水节电贵在自觉,贵在坚持,贵在从我做起,贵在从点滴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珍惜资源,关“住”点点滴滴,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节约我们共有的资源!

倡议人:

20_年_月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节约用水广告词

范文类型:广告词,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425 字

+ 加入清单

1、玷污一滴晶莹的水珠,你于心何忍?

2、咚咚请歌声,葱葱育生命;君节一瓢水,树献满地荫。

3、丰沛不知节水旱,干涸方悔惜源迟。

4、滴水在指尖,流水在瞬间,节水在心间。

5、滴滴水,人间情;暖暖语,布丁意。

6、爱护地球,爱护环境,从你我做起。

7、别让你的眼泪成为地球上最后一滴水。

8、漫漫水流人珍惜,悠悠点滴我做起。

9、每人节约一点点,水滴也可变大海。

10、你一滴,我一滴,汇成小溪暖人心。

11、你珍水,我爱水,他惜水,水涨船高。

12、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节约用水,始于心间。

13、青山绿水本有情,莫等枯竭空悲切。

14、清澈之水不易来,点点滴滴是未来。

15、请把每一滴水当最后一滴水来用吧。

16、让我们都珍惜每一滴水吧。这样再小的力量也是一种支持。

17、人的生命离不开水,水的保护离不开人。

18、人是铁,饭是钢,没有水源自灭亡。

19、人体流淌着血液,地球流淌着是水——关爱地球,珍惜用水。

20、日出、细雨,还有蔚蓝的地球,地球流淌的血液是水——请珍惜用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节约用水建议书200字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371 字

+ 加入清单

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马克思曾经说过:“世界上有两种哲学思想体系,一是以古希腊、地中海沿岸,为发源地的西方哲学体系,注意思维的逻辑推理,而另一个则是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哲学体系,他们更注重对自然的感悟与理解……”那么中国的哲学体系是什么呢?那就是水。

水是一种生命之源,在日常生活我们不呢没有水,水是一种智慧源。我琢磨不透的是。山水鸟兽,草木石虫。莫不是我们的老师。给了我们生命,让我们去追求大自然,让我们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古人对水的一个比喻。借着句话来比喻。老百姓比作水,把政权比作舟,水能维系一个政权,也能推翻这个政权。水能帮助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

我对水的理解。水它可柔可刚。能弯能直,能屈能伸。我想起了惠施问庄子一句话了。惠施曾经问庄子:“这是有什么比地位比黄金更值钱的吗?”庄子答:“有水!”

我非常注重水。我以水为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2024关于节约用水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491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水,是生命的源泉,有了水,我们的星球才有了蔚蓝;有了水,世界才有了盎然的生机。然而,在我们身边浪费水资源现象已司空见惯。为了倡导合理、节约用水,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热切倡议:

1、全校师生要增强节水意识,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同学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惜水、节约水、保护水。

2、无论是在学校、家里、还是公共场所,都要注意节约用水,杜绝浪费行为,养成良好节水习惯。杜绝在自来水龙头边打水仗,教室洒水要适时适量。

3、爱水、惜水、节水,从小事做起。提倡刷牙少用一口水,洗脸少用一杯水,洗衣少用一盆水。

4、倡导一水多用。洗菜水、洗脸水可用于冲厕所;养鱼水用来浇花;淘米水、煮过面条的水,用来洗碗筷......

5、在生活中宣传、使用节水器具。

6、遇见水管跑水或漏水情况,应随时关闭或及时告知后勤部门。

7、不要乱扔垃圾,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不舍细流,方成汪洋。节约型社会需要你我共建。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做生命之源的呵护者、节水的参与者、校园与家庭节水的实践者,为构建人水和谐的新家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七年级全体学生

20xx.5.20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保护环境节约用纸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17 字

+ 加入清单

节约用纸”这个概念对我们来说,比起节约水电来似乎遥远了一点。很少有人清楚节约用纸和保护生态环境有什么直接关系。如果我说节约用纸也就是植树造林的话,也许你听了这话会觉得有些荒.唐。然而你知道一张纸从何而来吗?造纸的原材料主要是树皮等植物的纤维。一棵树往往需要长几十年才能被人类利用。人类是无情的,电锯声中,几十年长成的大树轰然倒地。那些木材,运往造纸厂,变成了一张张纸。纸给人类带来了方便,但同时给森林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由于人们盲目的砍伐,现在树木也越来越少了。

树木对人类的贡献仅仅是可以用来造纸吗?不,树木还是制造氧气的“工厂”,树木能够吸收有害物质。如果没有树木,就没有氧气,那人类也就无处安身。树木还可以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5万亩森林的贮水量就相当于1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

林木的消失危害巨大。许多高山原本覆盖着成片林木,郁郁葱葱,一望无际。但是,由于人们的破坏,现在有许多地方已成为真正“黄土高原”。大地脱去了外衣,裸露出了黄色的皮肤,由于没有了树木,大量的泥土流失了。近几年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大量的泥沙堆积河床,一遇洪水还可能造成河坝决口改道,造成洪灾。如此大的危害,我们怎能无动于衷?植树造林迫在眉睫。

每年的3月12日是“植树节”。这一天,许多人都拎着工具去植树。植树造林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永远的任务。我们可以在心中播散“节约用纸”的种子,种植“植树造林”的树木。

“多用一张纸能花多少钱?”难免有人会这样嘀咕。其实,节约就等于创造财富。从相关资料了解到:目前,我国每生产一吨纸就要耗费7棵大树、100立方米的水。如果每人每天浪费一张纸,全国就要浪费约2700吨纸、27万吨水。相反每节约5000张A4的纸就等于节约1立方米木材,如果全国每人每天节约1张纸,一年就节约4745亿张纸,一棵二十岁的树可造3000张A4纸,如果这样算来就可少砍伐1581666棵树,“这个天文数字多么振奋人心啊!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节约用纸也就是植树造林。

多么惊人的数据呀!你节约用纸吗?你知道如何节约用纸吗?很多人用纸只用一面,用完后就扔掉了。他们认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数不尽的纸,也不在乎这一两页的空白纸。但是,这是多大的浪费啊!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浪费,那这个世界还会有森林吗?所以,为了保护森林,保护绿色植物,我们要努力做一个节约的人。用纸要尽量最大限底地利用它,而且还要想方设法地回收利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节约粮食倡议书3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粮食,全文共 360 字

+ 加入清单

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向广大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1、各班积极开展以“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为主题的班会,就我国人口增加、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粮食安全压力大等现状进行充分地分析和讨论,树立节约意识。

2、积极倡导崇尚节俭、科学饮食、健康消费的生活理念,摒弃铺张浪费等不良的饮食消费习惯。

3、珍惜粮食,适量定餐,不攀比,避免剩餐,减少浪费。

4、吃饭时吃多少盛多少,如有剩余要打包。

5、做节约宣传员,向家人,亲戚,朋友宣传浪费粮食的不良后果。

同学们,节俭是一种美德,节约粮食更是我们的责任。让我们同心协力,拿出实际行动,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让节约粮食内化为自觉,成为习惯,让“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在我们的校园蔚然成风,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__年10月1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节约用电的倡议书借鉴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546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华灯起,夜未央,灯火如同点点繁星,灿烂浪漫。但是“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然而在我校的各教学楼、办公楼内,经常出现“室内人迹绝、灯光映长空”,“明也开灯、暗也开灯”,“一人案前、众灯普照”的不良现象。伴随着严寒的冬日的来临,又到了一年的用电高峰期,为节约能源,安全用电。宁夏大学仙人掌环保协会特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少开一盏灯,节约一度电”的节能观念。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做到人走关灯,出门随手关闭电源开关。

二.不开无人灯,无用灯,无人扇,无用扇,人走灯灭,人走扇灭。

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晚上休息时及时关闭电脑、照明灯等电器。

四.学生干部应以身作则,带头开展节约用电活动。

朋友,你是否知道每人每天节约一度电,每年就可以节约365度电,我国有13.3亿人,每年可以节约4854.5亿度电,折合人民币是2611.721亿元;朋友,你是否知道在不可再生资源越发稀缺的今天,在气候环境越发恶劣的今天,在地球母亲正在悄然哭泣的今天,我们似乎才恍然大悟作为地球的子女,却成为地球资源最大的浪费者,我们应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用我们的小小行动汇穿成海,撬动世界节约电力资源。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建节约型校园!

倡议人: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节约用水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__:

现在地球上的资源都在逐渐枯竭,尤其是水资源。水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它也是人体细胞的主要成分之一。人们常说三天不吃饭饿不死人,但三天不喝水一定支撑不住。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水对人来说有多重要了!

虽然海洋的面积很大,但可供人类饮用的淡水,只有375万立方米。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水源明显不够了。可是现在还有很多人没有认识到水的重要性,比如工厂大量排放废水,水龙头不关,学习傣族泼水节,这都是在浪费生命之源——水。不要让世界上最后一滴水成为你悔恨的眼泪,这不是口号而是要用行动证明。对此我提出几条建议:

一、相关部门加强保护水资源,禁止企业私自排放废水,不要随意地浪费水资源,加强相关宣传。

二、关掉一些私人厂子和违法乱纪的厂子。

三、少排放废水,哪怕是国家开的厂子,也要注意这个问题。

四、防止肆意捕捞的现象,加强环保宣传。

节约用水,不是口号,不要只说不做,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拧紧一个水龙头开始,希望您采纳我的建议!

建议人:熊子墨

20__年11月6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5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委托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 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三、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签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因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后5内日支付________________,进场后5日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剩余部分分_________次付清(每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五、 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 争议解决方式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 其他事项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转委托。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55 字

+ 加入清单

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部分)

七、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综合费用中。

1.发包人供应设备材料为:

(a)潜污泵(含控制箱)、人防水泵、变频给水设备(含变频水泵、气压罐、控制柜、底座以及相关的成套部件等)、卫生洁具(含龙头、五金配件)、水表;

(b)各系列配电箱(柜)、电表箱、控制箱(柜)、多媒体智能箱;

(c)通排风机(含控制箱、柜)、人防风机;

(d)屋面陶土砖、瓦;

(e) 不锈钢水箱。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书面通知发包方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并认真仔细核算后上报甲供材料的规格数量,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采购超量或规格有误,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定乙供材料为:

土建部分:

(a)钢材;(仅确定材料合格供方:1、二级螺纹钢:一线品牌:沙钢,永钢、马钢,二线品牌:中天、西城、长达,萍钢,冷水江;2、三级螺纹钢:一线品牌:沙钢,永钢、马钢,二线品牌:西城、长达,萍钢;3、线材:永钢、中天、萍钢;4、圆钢:山雁、富钢。(二级、三级螺纹钢均要求采用一线品牌,如一线品牌规格不齐时经甲方同意并确认品牌后可采用二线品牌;如乙方增加钢材供应方必须经甲方和监理考察合格确认后方可采购。)

(b)商品砼;(金腾、岚盾可直接使用,其余商品砼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和监理考察合格后确认。外加剂采用安徽“振华”、或江西“武冠”)

(c)保温材料;

(e)公共部位乳胶漆;

(f)地下室防霉涂料;

(g)内墙新型砌体材料;

(h)公共部位内墙腻子;

(j)人防门;

(k)烟道、烟帽;

(l)汽车库进口排水沟盖板。

安装部分:

(a)排水管及配件(其中配件的价格及用量按预算定额结算,不作补差)、涂塑钢管 (其中配件的价格及用量按定额结算,不作补差)、镀锌钢管、柔性铸铁排水管及其余各种给水排水管及管件、各类给排水阀门、保温材料、支管减压阀、紫铜管及相应铜管配件、不锈钢管及相应配件。

(b)阻火圈、防火套管、防火封堵材料等。

(c)桥架、普通照明灯具、消防灯具、电线电缆、应急电源、开关插座、电线管、等电位端子箱、ups电源、人防阀门等。

(d)各类风口、消声器、保温材料、静压箱及风管的各种阀门及部件等。

(e)无价材料。

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第27.4.(1)条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承包人不得拒绝接收。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按通用条款第27.4.(3)条执行。

共13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节约用水标语_口号标语_网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口号,全文共 775 字

+ 加入清单

节约用水标语

关于国家节约用水标志:

XX年,在22日举行的纪念“世界水日”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家节水标志”揭牌,显示出中国高层对节约用水的高度重视。

国家节水标志由水滴、人手和地球变形而成。

(一)标志留白部分像一只手托起一滴水,手是拼音字母 js的变形,寓意节水,表示节水需要公众参与,鼓励人们从我做起,人人动手节约每一滴水;

(二)手又象一条蜿蜒的河流,寓意滴水汇成江河。

(三)绿色的圆形代表地球,象征节约用水是保护地球生态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关于节约用水的标语:

节约用水,利在当代,功在千秋;节约用水,关‘住’点滴

建设节约型社会,走循环经济道路,节约水光荣,浪费水可耻

如果人类再不节约用水,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将是我们自己的眼泪

地球的储水量很丰富,但陆地淡水仅占2.8%,我国属于缺水国家。

努力建立节水型经济和节水型社会。

保护水资源,促进西部大开发;节约每滴水,共同创建节水城。

节约用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世界上有10亿人缺少饮用水!请把河流与净水留给所有人!

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每一滴水

淡水在减少,浪费可不好。如果不节约,后果可不小。

一滴清水,一片绿地,一个地球。

浪水费水之举不可有,节水俭水之心不可无

节约用水就是珍惜生命。

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大力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

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坚持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

节约用水、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依法管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

强化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节约和保护城市水资源。

水是生命的源泉、工业的血液、城市的命脉。

珍惜水就是珍惜您的生命。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关于节约粮食的倡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粮食,全文共 525 字

+ 加入清单

浪费是可耻的,虽然大家都明白不能浪费粮食,可是,这种不良现象还在我们生活中出现。

在一些饭店里,浪费粮食早已是家常便饭。有些客人虽然只有一两个,但他们却点了一大桌饭菜,可他们只吃了一点就走了,也没有打包,剩下的饭菜比他们吃下的多许多。有些上班族的客人下班后会买些快餐。他们盛饭时盛了一大碗米饭,可吃了一半就吃不下了,剩下了大半碗。

他们因为太爱面子,爱占小便宜,所以才造成这么多粮食被白白浪费。这浪费的不仅仅是浪费,也是农民伯伯的心血。我们应该知道,这些粮食是来之不易的:春天,农民伯伯要播种,翻土,秋天才能收割。这期间,农民伯伯要施肥,除草,杀虫。每一粒米饭都是农民伯伯幸苦汗水的劳动成果,农民伯伯这么多月的心血,全在这短短几分钟浪费了!天地“粮”心,惜食莫蚀!

其实,不浪费粮食的方法有很多:

一、盛饭时可以先少盛一点,不够再盛。

二、点的饭菜要根据自己食量大小决定。

三、吃不完的东西可以打包带走。

四、剩下的饭菜可以喂养小朋友。

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因饥饿而死,而我们却享受着大鱼大肉,一点儿都不懂得满足。我们应该换位思考,如果我们是那些饥民,就一定会珍惜每一粒米饭,不让它们白白浪费。

珍惜粮食,杜绝浪费。创造一个没有剩饭剩菜的社会!

倡议人:_

20_年_月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