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年初我校召开了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暨稳定安全工作会议,确立了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学校与个学院党委、各党总(直属党支部)支签订了《西北大学20xx年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书》,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我校实际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
坚持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宣传,积极完成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继续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向深入;组织开展了校党委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了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引导干部师生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深化改革、保持稳定的实际行动。
启动第二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第二期培训班共选拔学员180余人。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主题社团等形式,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素质全面、能力突出的学生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使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稳步推进。认真总结05方案实施以来我校加强改进思想政治课的做法、成绩和思路,作为重点单位向省教工委调研组作了汇报;对教育部制定的思想政治课考核评估体系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了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方案,今年上半年,先后选派3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培训学习,共组织教师集体备课研讨会4余次,编印《形势与政策》宣传材料3期,积极做好“形势与政策”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工作,举办“形势与政策”报告会2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广大学生正确认识国内、国际形势,及时为学生释疑解惑。
继续推进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多学科协同配合,力争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和研究。
承办了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第五期(20xx年第一期)研修班,承办了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工作会议,为省上有关方面的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结合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纪念五四爱国运动九十周年,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五四运动90周年,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道德诚信教育、稳定安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和平发展教育。
学校党政下发了《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暨“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作出了专门部署,各项活动蓬勃发展。
积极开展各项专题、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代表祭扫杨虎城将军陵园、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制作了郭峰、罗健夫、杨拯陆等烈士事迹宣传专栏;在清明、端午等中华民族传统佳节,举办各类宣传、教育等活动;开展“中华赞·20xx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弘扬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
制作五四运动和我校近期先进人物(集体)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开通专题网站,营造纪念氛围。召开校领导与学生会、学生媒体、团干及学生代表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座谈会,弘扬五四爱国精神,被《陕西日报》重点报道。举办五四精神报告会,请相关专家学者为学生讲述五四运动的历史背景及现实意义。组建学生合唱团,参加由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学联共同主办的陕西省大学生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合唱比赛,以非专业组第二名的好成绩荣获二等奖。指导学生会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手绘海报大赛,各院系学生分会积极参与。联合中央电视台,为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拍摄宣传短片
认真组织开展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制定方案,下发文件,积极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前期准备及立项工作。共申报暑期社会实践团队30余个,通过立项答辩,入围团队21个。目前,社会实践培训工作已经完成,入围团队策划书正在完善过程中。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实践参与面,积极与世界自然基金组织、陕西省计生委等机构合作,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多次前往敬老院、希望小学等地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志愿者社团长期坚持开展阳光工程义务家教、支教工作,服务地域涉及西安市内各城区、长安区、蓝田县、咸阳市等地,累计参与达1000余人次,该活动多次被省市媒体专题报导;积极参与陕西省大学生支农队活动,并举办“陕西省大学生支农报告会”;与玛丽斯特普等国际公益组织合作,长期开展同伴教育等关注青少年健康活动;积极争取中华环保基金会等社会力量资助,开展校园环保项目活动;作为陕西省血库成员单位,经常性组织开展义务献血活动;大力开展骨髓捐赠宣传,多人骨髓配对成功。
组建合唱团,参加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的“庆祝建国60周年爱国歌曲大家唱——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活动”并荣获二等奖。
三、深入推进“树魂立德,健康成长”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积极落实《西北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党办发[20xx]1号),组织了以 “我诚信,我美丽”为主题的“道德诚信”活动,举办了第三届“我看大学生诚信”演讲比赛,编印了《西北大学20xx年考风考纪宣讲材料》,开展了以班级(支部)为单位的诚信状况自查活动,推动诚教育深入开展。
学生党员教育活动不断深入。在继续做好基层学生党建工作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引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做表率、做贡献上来,开展了义务植树、支农支教、帮扶后进学生、心理健康访谈等活动,巩固了上学期学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打造了学生党建工作品牌。
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举办“回眸西大—我心中的母校”毕业生系列征文活动,举办毕业典礼、毕业生座谈会,进一步激发广大毕业生的爱校热情,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进一步加强。健全制度,完善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西北大学心理危机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心理危机应急预案;健全了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网络。深入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通过网络、橱窗等渠道将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日常化;另一方面开展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举办了以心理健康情景短剧为主要内容的首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健康节文艺晚会。全面推进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新生心理普测筛查出的“问题学生”进行进一步的测试和谈话治疗,坚持心理咨询热线值班,尽可能做到对心理有障碍学生随时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求助。
增强服务意识,积极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努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助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或完善了《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等7项规章制度,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努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助工作,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国家、社会各类资助款,组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讲会,使广大学生对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积极争取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采取多种形式,努力争取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压力,锻炼他们实践能力。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后教育管理,注重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通过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引导他们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用有效发挥。对“红帆”网站再次改版升级,增设栏目,充实内容;积极引导院系加强思想政治网页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等育人功能;通过网站“回音壁”等栏目坚持每天与学生互动沟通,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进一步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与“陕西大学生在线”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西大名士”共建频道及所属子栏目的建设,累计投稿700余篇;顺利开通校团委“金色家园”工作网站,成功举办第一届学生媒体联合征文大赛,编印《木香》杂志1期,《金色年华》报纸4期,加强了学校和学生的信息沟通;举办木香之约访谈活动2期,其中一期邀请学校领导与学生代表共话学校发展,学生反响热烈。
大学生思想状况滚动调查和网络舆情分析的积极作用得到发挥。结合学生返乡、“两会”热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等认真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研究,共撰写调查报告2篇。同时,通过网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撰写学生网络舆情分析报告3期,增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全面性,为学校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维护学校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大力推进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学生会建立起收集、反馈信息的网络系统,使信息触角延伸至院系、年级、班级和宿舍;继续抓好网评员队伍建设工作,实时监测网络舆论动向,维护网络安全健康,为编印《舆情报告》提供翔实的数据;在敏感时期和日常工作中,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的维护了校园稳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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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20__年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县委xx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20__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着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重加强“四德教育”,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五个一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五个力度”,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以加强“四德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围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教育,着重开展好以下十项活动: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六进”工作(即: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通过组织集中宣讲、知识竞赛、全民阅读、召开座谈会,以及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二是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理论宣讲、悬挂横幅、标语、信息短信、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把“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三是以“做咸阳好人”为主题,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家谈”活动,着力在全镇范围内推进文明礼仪规范,积极开展言谈举止、公共场所、邻里相处、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网上交流等“文明六礼”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送温暖,献爱心”、“扶弱助残”、“关爱女童”,积极开展民俗活动和富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活动,把传统节日过得热烈隆重,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优秀美德。五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十大孝子”及 “十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组织好第12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活动。六是规范“道德讲堂”建设,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基本形式,弘扬“善、敬、信、礼、孝”,推动“道德讲堂”广泛开展。七是深化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三大行动,促进道德实践养成。文明餐桌要以机关单位和学校食堂为重点,辐射带动所有公共就餐场所;文明旅游要以旅游景点的优质服务为重点,培育引导文明风尚;文明交通要以交警、公安、交通、城管部门的执法管理为重点,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八是继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着重推动公益广告在县电视台、人民广场电子显示屏、城区主干道沿线广告牌、工地围栏等重点部位的落实。九是加强诚信教育,突出诚实守信主题,大力推进道德诚信、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在全镇广泛形成崇尚诚信、诚信光荣的社会环境。十是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紧扣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三个环节,着力做好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治理、道德宣传五件事情。
二、以开展“五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镇村等系列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进一步在各类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推行“三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动员舍、树立一面文明墙,开展一个主题活动),突出抓好“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即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建立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建立有效发挥作用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坚持形式规范、内容齐全、活动丰富的要求,推动各项创建活动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不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创建实施细则和测评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结合创建精神文明县城的机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文明村组、文明家庭、文明服务窗口等创建活动。
三是切实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美丽乡村抓环境卫生”为突破口,扎实推进“五项建设工程”(即:文明新风尚提升工程;文明村镇示范工程;文明站、室建设工程;“五乱”治理工程;“三通”“五改”工程),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开展以“创建新农村、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塑造新形象”活动。年内建立2个示范村,并逐步在其他各村全面推开。
四是积极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和志愿服务组织,并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组测评的考核,提升志愿服务社会化水平。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好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文化志愿者、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
三、以加大“五个力度”为切入点,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一是加大实事办理力度。结合中省市县要求,认真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切实发挥教育、文化、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职能,着力办好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实事好事。
二是加大活动组织力度。以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为目标,继续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着力组织好三项“日常活动”、四项“特别活动”、六项“品牌活动”。三项“日常活动”为:洒扫应对,教孩子接人待物;认星争优,引导孩子自我提升;日行一善,用实践养成道德心。四项“特别活动”为:清明节期间的“网上祭英烈”活动,六一期间的网上签名寄语活动,七一期间的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十一期间的“向国旗敬礼”活动。六项“品牌活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活动、“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少儿书信文化活动、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与“文明小公民”评选活动。
三是加大环境整治和阵地建设力度。继续抓好网络、声频、图像、手机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官”项目申报、建设和日常运转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各承办学校的管理与培训及量化考核。
四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对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积极调研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运用电视、电台、报纸、微博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宣传全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
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全镇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科学管理、切合实际的规划机制,措施得力、注重实效的工作机制,严格、公正的考评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开拓创新。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等重点课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律,建立完善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创建方式。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利用典型,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精神价值,使之成为引领向上向善社会风尚的时代楷模,让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是增加各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保障,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篇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24--0213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__年8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_______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
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
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 元,
小写:____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年___ 月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
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
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
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 以及其他应当
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
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
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
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
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
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
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
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
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
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
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
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
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
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由
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建[1999]313
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
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
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
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
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
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
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
篇3:网站建设服务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1-1-2 甲方全权拥有该网的归属权及该网站所发布内容的知识产权。 1-1-3 甲方应按照正常的操作规程操作网站,如因违规操作(包括但不只限于密码泄露、非正常删除文件、数据等),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1-4 在合同期内,甲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5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备案幕布拍照,并配合乙方进行网站ICP备案。 1.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开发工作。 1-2-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免费为甲方举办和该网站运行有关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涉及到与该网站无关的一些服务和技术开发双方须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1-2-3 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系统平台的稳定及安全,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甲方相关数据不丢失,不泄露。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在运行过程中如因程序本身编码缺陷,应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升级,如因其他问题引起网站故障,应及时响应并处理。(详见附件二:技术服务)
1-2-4 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1-2-5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公司名称、法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的变更,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进行本合同的修改和续签,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条 开发项目及服务内容 2.1 域名注册
域名: ; 2.2 虚拟主机
甲方委托乙方租用 1 个 标准企业型 虚拟主机( 独立网页空间, 日志文件空间,企业邮箱空间 MB); 2.3 网站设计制作网站的整体策划创意及美术风格设计、页面的设计制作。 提供简体中文版,主页创意、模版设计,ASP基本功能模块。 2.4 网站维护和技术支持
1、网站技术支持(包括网站前台页面和后台程序的技术维护);
2、网站数据备份(每月对网站进行数据双备份(服务器备份、人工数据备份)); 3、软件产品支持(正常的系统漏洞检测、升级)。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 元整。 3.2 付款方式: 3.2.1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 3.2.2
甲方在验收之后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元;
第四条 完成及验收时间
完成时间:乙方收到材料、图片及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先行支付的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验收期限:甲方在乙方制作完成后两天内完成项目的验收,并确认。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5.1 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
5.2 包含本合同第二条中双方所确认的功能。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一周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5.3 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此修改是指:1、非程序本身缺陷;2、整体框架修改,3、增加功能模块等,4、FLASH动画制作。)
第六条 合同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空间租用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2 自第二年起,域名注册费 元 虚拟主机租用费 维护费: 元/共计 元,如果相关费用(网站维护费除外)降低则按照最低标准进行收费。
6.3 续约合同期为一年,续约合同条款以新合同为准。新合同的条款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共同协商签署。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2 甲方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有责任及时将网站功能恢复。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双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0 年 月 日 日期:200 年 月 日
篇4: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装施工升降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在 安装型号施工升降机 台,初次安装独立高度米。
二、工程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三、安装机具
1、租汽车吊一台,
2、租运输汽车2台,
3、其它:
四、付款方式: 支票
五、付款方法: 付款时间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必须要求安工程结束并验收检测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责任:
甲方:
1、创造条件配合好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2、配合电工人,电焊工人,架子工人,力工人,用于配合乙方施工的进行。
3、配合做好高压线、电缆线及其它不利于乙方施工的物体保护及拆除工作。
4、介绍地下设施,汽车吊停放地点的地质情况。
5、协调各方面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乙方:
1、按甲方要求保安全、保质量、保时间、保设备完好完成施工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具备拆装资质和安全许可等市建委及其它部门要求的资质。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符合施工要求的特种作业证书。
4、乙方负责到市建委及市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施工升降机安装及检测等全部相关手续。
5、施工人员做好自我保护及其他人员的保护。
6、作业全程符合施工规范,高空作业按相关规范施工,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人身事故、财产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费用自负。
7、按甲方要求把拆除部件整齐堆放在指定地点。
8、损坏设备按照新旧程度加采购费用作价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赔偿本安工程款的10%。
2、乙方违约,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10%;如中途不能进行安装,乙方退给甲方已付所有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人:
乙方:
签约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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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广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实施 ,已接受 对该项目 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5.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总监签发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工期为 天( 个月)。
9. 本协议书一式 八 份,发包人六份;承包人二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农民工专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共管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2、中标通知书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
1.1.2.3 承包人: 。
1.1.2.5 分包人: 本工程不予许分包 。
1.1.2.6 监理人: 。
1.1.4 日期: 年 月 日开工,完工时间 年 月 日(共 个月 天)。(以总监签发开工令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保修期的起算日至通过竣工验收后一年。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承诺书须承诺按投标文件施工工期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困施工单位的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的,按有关约定计处罚金。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移民等有关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
2.8 其它义务
(一)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发包人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必须向主管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水利部门的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承诺一旦其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发包人应当根据上述作出的义务、持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到水利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二)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一)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完建筑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总价的3‰,由承包人承担)。
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
鉴于本合同工程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一旦该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意外伤害,只要是在该工程发生的,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付。
(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住所地在广西境内的(或住所地不在广西境内的)承包人必须向其住所地(或工程项目实际用工地的)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 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 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如下承诺:
① 如实说明其以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工资支付的情况,特别注明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②承诺中标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③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承包人应当持根据上述作出的承诺和说明、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到水利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2、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交通厅关于建立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1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水利厅关于完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50号)和《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通知》(桂薪联发[20__]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要求住建、交通、水利等在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资保障金缴纳全覆盖。承包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1)实名制 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劳资专管员,专门收集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花名册、劳动考勤、银行卡号和工资支付等建设劳务用工资料,造册坐表并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有条件的企业和项目逐步推行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和宿舍区物业化管理,逐步完善门禁通道及其信息系统的建设。
(2)分账制 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的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方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建设单位实行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实现专款专用。
(3)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实现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按要求足额发放当月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承包农民工专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工程施工的义务和责任
(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场地内部的水、电等施工管、线路的铺、架设及其费用,并按供电部门规定向供电部门(或发包人)交纳水、电费。发包人提供的接电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另外,施工通讯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2)除民房外、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拆除、清理已征用土地上的杂物、灌木、树木、树根、杂草等。
(3)承包人应充分理解有一些设施(如施工道路、桥梁)可能会有其它人和单位使用通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干扰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服从监理人的决定。
(4)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这种配合对施工的影响应有充分的考虑。
(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直至监理人、发包人满意为止。
(6)对上述(1)~(5)项工作,费用已包括在有关单价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经过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规定执行。施工车辆的营运手续办理、清洗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车辆超载、带泥或洒漏造成的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8)承包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
(9)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作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②每月25日向监理人提交当月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③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
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⑥承包人有义务对施工场地周围管线(含地上及地下)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进行探明并负责保护。
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城建卫生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⑧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水电及运输通道的修建和维护、清场等费用。
(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凡属于需要承包人交付给其他承包人的工作面以及与其他承包人交叉作业的工作面,承包人必须服从监理人的决定,按规定的完工日期完成并将清理好的工作面移交给发包人,并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②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并在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承包人逾期提交,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拖延行为视为违约,并按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与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12)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
4.2 履约担保
本工程履约担保采取保函或现金形式,不计利息;发包人在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颁布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3.2 语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与分包金额限额:
(1)工程项目: 无 。
(2)工作内容: 无 。
(3)分包金额限额: 无 。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无 。
□4.5.1 中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除因故去世、调离本单位外),不能按工期完成的,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守信誉名单。
□4.5.1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经中标人申请、监理机构审核允许、招标人同意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方可变更为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人员,不能按工期完成的,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守信誉名单。
4.6.5.1建立参建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制度。承包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每月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考勤管理部门至少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的两次考勤,且两次考勤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0天和多于20天。
4.6.5.2施工单位要制定好每15天进度节点,项目业主要对每15天进度节点进行考核,如有两个节点进度未能完成任务,项目业主有权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包括增派机械、人员、增加工作面),所发生的赶工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 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 无 。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 。
7. 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无 。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无 。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无。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2 本工程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 ㎜的雨日超过 1 天;
(2) 8级以上的持续 3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
(3)日气温超过 40℃的高温大于3天;
(4)日气温低于-1℃的严寒大于3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 6 级以上的地震;
(7) 50 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
主体完工
工程竣工
承包人如未能按上表各节点要求的完工日期前完工,逾期完工违约金按 1000 元/天”计算。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4‰,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前完工,但本合同工程无提前工期奖金或本合同工程的提前工期奖金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约定。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本工程不允许暂停施工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 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本工程不允许暂停施工。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优良标准为:达到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合格等级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无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和监理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 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理人报验后由监理人组织各方现场检查和验收管材需按相关规定抽样送具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承包方按相关要求自行负责。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20 %,单价调整方式:按承包人投标预算单价执行。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有定额可套的,套用编制控制价所选定额计算,并乘以中标价下浮系数(中标价下浮系数为中标价与控制价的比值),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当地同期信息价,无信息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②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
16 价格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物价波动及政策性更改而进行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R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
□本项目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时,对其价格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
16.1.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
16.1.2 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
16.1.3主要材料补差的计算方法:
16.1.4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0 %,分 一 次支付给承包人。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无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 20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90 %时全部扣清。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无 。
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4 份 。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2)本款“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17.3.5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工程进度款按每期形象进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度款的75%拨付至公司基本账户,25%拨付至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0%,经审计单位审计后拨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工程审定结算价款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3 %。[根据《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桂水基〔20__〕36号),质量保证金的比例要提高]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一式六份。
17.5.3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所说的内容外,增加以下内容: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或审计结果为准。
17.6 最终结清
17.6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一式六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一式六份。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__)的相关规定执行。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本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为 :由监理主持 。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无。
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无。
18.7 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 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确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无。
18.9试运行
18.9.1试运行的组织: / ;费用承担: /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计算如下:起算日 按通用条款19.1和19.7的约定,终止日按专用条款1.1.4.5约定。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 ;
投保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
20.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 ;
保险条件: /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4款的约定。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上级主管部门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5.附加条款
25.1对承包人的要求
1、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滞后,承包人均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若施工进度仍然满足不了发包人的要求,视为承包人已经构成违约,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水利部、自治区和水利厅的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等级达到合同约定等级。
3、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治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施工保障措施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4、按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进行组织施工并实施施工过程和移交前工程保护措施。
5、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6、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采取合同规定的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金。
(1)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承包人调走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包括建造师、专业工程师),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2)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3)所有以上违约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银行利息)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
(4)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进场必须按照合同书或根据工程实际调整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人员和机械进场时间表进场,承包人不得拖延、调换或减少。主要机械的数量、型号和劳动力、材料的投入,应与合同相符,若发包人或建设主管部门认为合同规定的进场机械、材料和劳动力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令承包人增加机械、材料和劳动力投入,承包人不得拒绝。
(5)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进场全部人员和机械时,作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另行发包工程。
7、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8、承包人使用的劳动力均应进行保险,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9、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没有明显提及或明显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应以国内现行规范解释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解释处理。承包人发现后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防止造成损失,并不利用以上文件的含糊、遗漏、错误或缺点索取利益。
10、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当月合同进度计划70%工程量的,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施工,以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倍单价扣减承包人的进度款,支付自行组织施工完成的工程款。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1、有关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检查发现问题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施工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5.2 发包人所有付款(含预付款)均转入如下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 (签订施工合同时标明),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发生改变时, 承包人应书面通知(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发包人。
25.3 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商定。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篇7: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我院紧紧围绕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现将上半年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我院党总支召开会议进行了周密的学习部署,认真履行党总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各支部承担直接责任,明确了责任内容、工作的相关制度、追责的相关情形。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制度并设立了专职网络管理员和监督员,对院内微信群、QQ群实行专人管理、日常运行建立台账。努力健全完善党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工作分工明确、各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持续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遵循,也增强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达到了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的目的。及时纠正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对相关的人员事给予提醒通报。
(二)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在学习上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抓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制度以及具体情况的处置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包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考察评估的基本内容。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形成了从党总支领导干部到各支部、从内容到形式、从检查到整改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
(三)强化教育,夯实基础。我院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不断创新载体和方法,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上半年共组织院党总支召开集中学习会议6次,以科室为单位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学习24次,认真学习新世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七一”前夕,召开党员大会议,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听党课,谈体会等形式,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党性党魂。
(四)抓住关键,增强实效。在主体责任上,进一步明确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尽好责、抓到位,从严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在落实措施上,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新变化新情况的分析研究,大力推动理念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严格排查意识形态管理漏洞,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完善,在细微之中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到位。在舆论引导上, 坚持制度上墙,做事有理有据,与患者及家属及时沟通,要以透明公开的态度让群众认可我们的工作,提升社会公信力,提升群众对我院的信任度。
二、存在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提升。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
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使命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院形成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互联网思维意识,加强微信群、QQ群平台管理,补齐短板,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意识形态工作新成效。
篇8:2024项目建设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如有增项工程内容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一、工程位置:沈阳市大东区八王寺街御泉华庭小区
二、工程内容:
1、荷兰砖路面607平方米;园区东侧南北两个消防通道大门粘贴外墙砖;园区南北正大门局部破损理石、地面理石更换;南大门增加卫生间。
2、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具体施工部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3、本合同后附所施公内容的具体材料及人工费明细为本合同的有效部分。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承包该项工程。并保证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竣工验收合格等项事宜。
四、施工工期
1、自__年6月16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至__年7月16日竣工止,日历天数30天。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双方协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经双方共同协商,总工程款为59044.1元整;
大写:伍万玖仟零肆拾肆元整。
2、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按总工程款付百分之三十;工程完工一半,再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四十;最后工程验收完工后结清全部余款.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可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申请后组织验收。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甲方应于本工程验收合格后3天内给予施工单位结清工程款。
八、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安全问题,因施工造成的行人及车辆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日期: 年
月日乙方: 年月日期: 日
篇9: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构建和谐农村,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但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一个积极健康的精神生活,这确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基本现状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现实要求,更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动力。近年来,南江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农民致富奔小康”这个中心,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了积极、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我县共创建省级文明村1个,市级最佳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3个,市级文明社区1个、集镇1个、村2个,县级文明单位(社区、村)2个。
(一)思想观念不断进步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良好的行为习惯逐步形成,精神方面的消费逐步增多,休闲方式逐步多样化。就是在边远乡镇,也有不少群众自发组织起来,唱歌跳舞,健身娱乐,“坝坝文化”较为火热,村级文化活动也开始发展。由于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广泛开展宣传政策法规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开展,农民的政策、法制、科技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政策、法律、科技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二)活动形式日趋多样
正月初七“灯火节”游园活动、万名群众环城长跑、中国四川光雾山红叶节等主题突出、参与性强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各文艺宣传团体创作编排的金钱板、音乐快板、歌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农民读书节”和“迎奥运、促和谐”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等,使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题入村入户,深入人心。
(三)阵地建设更臻完善
加强了乡镇文化站和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新规划建设了12个乡镇文化站,为光雾山镇铁炉坝村、元潭乡字库村、侯家乡姜家大院捐赠图书30000余册,并建立了规范的图书阅览室。加强了县内赶场老年拐棍宣传队、南江镇女子秧歌队、长赤镇腰鼓队、元潭乡唢呐龙狮队等民间文艺团体建设,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传统文化颇具特色
我县精深的红军文化、独特的楹联文化、丰富的民俗文化等凝聚了十分厚重的文化底蕴。南江诗词楹联学会发展会员137名,建成了4个楹联文化村,完成了300副永久性对联入户悬挂,相继在5个村、2个镇、1所学校、2条街道、2个景区开展了楹联文化创建活动,为南江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确定了“舀火纸、爨坛戏、杂耍、说春”四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
二、存在问题
我县精神文明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南江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重视不够,认识偏差。一些乡镇,尤其是经济和基础建设较为落后的乡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精神文明建设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精神文明建设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在干部队伍建设、设备资金投入等方面,偏重经济建设,忽视精神文明建设,没有做到两者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使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形成了“两张皮”。
2、投入不足,基础薄弱。一是缺经费。目前乡村两级财政十分困难,无法筹集到资金建设文化阵地,有发展之心而无建设之力。乡镇以上各级投入以“送”为主,送戏送书送电影等,用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资金不多,经费投入明显不足。二是缺阵地。边远乡镇大多缺乏文化设施,就连一些原本已经建设起来的文化设施,也因缺乏足够的资金,没有很好的保养和管理,无法发挥作用;大部分边远乡镇没有文化站,村没有文化活动室,社没有图书阅览室,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缺少载体,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难以开展。
3、队伍不力,主体缺乏。部分乡镇没有专职的宣传委员,使文化阵地的宣传、教育、辅导、娱乐等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加之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出,使农村文化活动失去主体。现阶段留守在家的老年农户担负的主要任务是照顾晚辈读书上学,休息时间也仅满足于看看电视、打打麻将,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很多村社文化活动室因缺乏活动主体名存实亡,使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巨大反差。
4、观念不正,陋习抬头。由于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应严重不足,乡、村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下降,导致一些地方不良风气蔓延,与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格格不入的现象屡见不鲜:封建迷信开始抬头、办酒风盛行泛滥、赌博风越刮越烈。一些农民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错位,崇尚科技文化知识的氛围不浓,农民学习文化科技知识的热情不高。
三、对策建议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
项长期的艰巨任务,特别要重视边远乡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才能扎扎实实地把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推向前进。
(一)深化认识,做到“三个到位”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努力扭转两个文明建设中“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坚决克服对精神文明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观点,真正把精神文明和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资金投入到位。政府要把精神文明建设资金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要着眼于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建立各级财政拿一点、后盾单位帮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投入机制,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机制,保障农村精神为文明建设的正常开展。三是工作落实到位。要把精神文明建设这一“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指标化、定量化,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建立一整套系统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制度,定期检查,年底总评。
(二)提高素质,狠抓“三个教育”
围绕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这个核心,大力开展“三个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综合素质。一是思想教育。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x大精神教育和指导农民,提高他们认识社会的能力,消除固有和封闭、保守的旧意识,形成改革开放、共同致富的新意识,增强他们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知识教育。通过多种媒体和形式,加大对农民在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及党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增强他们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抵制封建迷信及邪教的能力。逐步破除封建迷信,阻止乱建坟墓、庙宇,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陈旧陋习,形成崇尚科学、摒弃陋习、追求文明进步的良好风尚。三是道德教育。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村规民约等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农民讲社会公德、讲职业道德、讲家庭美德,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市级卫生县城、国家生态县城和中国旅游经济强县。
(三)优化载体,开展“三项活动”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贵在不断创新。创新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一是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构建和谐南江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和“十大孝星”、“十佳公婆”、“十佳媳妇”、“十佳丈夫”、“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感恩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老人、尊敬老人的良好氛围,形成以德报怨、促进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努力发展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广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书、书画展览等活动,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和“万村书库”建设工程,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努力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更加可亲可信、深入民心。三是开展“和谐新村”、“和谐农家”创建活动。按照“标美公路进村、文明道路入户,人饮工程进村、安全饮水入户,农网改造进村、电视电话入户,环境整治进村、美化家园入户,特色产业进村、富民项目入户,科教文卫进村、文明新风入户,民主法制进村、遵纪守法入户,党的建设进村、党员帮扶入户”和“致富星、平安星、和睦星、科技星、计生星、卫生星”的要求,深入开展“和谐新村”、“和谐农家”创建活动。
(四)建好阵地,把握“三个关键”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贵在不断创新,创新重在持之以恒。好的创意,好的创新举措,只有坚持下来,才能产生实效,才能真正发扬光大。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人员配备。乡镇党委政府要安排得力人员分管宣传思想工作。建立乡镇文化站,选配合适人员担任文化站长。面向群众挖掘人才,积极扶植农村专业和业余文化队伍,加强赶场老年拐棍宣传队、南江镇女子秧歌队、长赤镇腰鼓队、元潭乡唢呐龙狮队等民间文艺团体建设,努力提高农村文化工作者素质。二是挖掘民俗文化。积极传承“舀火纸、爨坛戏、杂耍、说春”等民俗文化,大力开展楹联文化县创建工作,奋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充分挖掘“三国文化”、“巴人文化”、“红军文化”,不断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加大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在巩固和完善已建乡镇文化站的基础上,加大已规划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力度,抓好“三馆”建设项目及文化产业园区的开发工作,形成以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为基础的农村文化网络,配套科普书籍、健身器材和文化设施,让群众忙时有用处、闲时有去处。
篇10: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3)。
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
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
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1.移交给政府;
2.由政府回购;
3.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条 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一)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二十九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一定补偿:
(一)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三十七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
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篇11: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__年,按照市委、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在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能的同时,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生态遂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始终把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局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做到了目标明确、机制健全、责任落实。
二、狠抓思想教育,增强干部队伍素质
(一)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其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作为宣传思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开展好各项学习活动。每周一召开党组扩大会,周五召开局机关例会,学习最新文件精神,汇报上周工作进展,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每月安排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举办1次双休日讲座。
(二)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__年, 为切实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在全局上下营造认真学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努力把干部职工培养成学习型、思考型、创新型干部,局党组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干部理论学习。除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外,还充分利用各党支部和工会等主题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各项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局机关每月安排专门的理论学习不少于2次,订购学习材料,加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了职工业务能力,提升了整体服务水平。
三、注重特色 ,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
今年,我们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以机关文化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进机关两个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文明办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及时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的机构、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各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并通过办宣传栏、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广泛宣传。坚持以学雷锋活动为抓手,以机关职工文化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二)隆重召开建党93周年。以建党纪念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听党课,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不断增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光荣感、使命感。走访慰问了结对帮扶的三洲村6名贫困党员,与他们心贴心拉家常,了解他们的健康和生活情况,并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让他们感受党的关怀与温暖。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艺活动。每年坚持开展篮球、乒乓球和卡拉ok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四)认真抓好挂、包、帮工作。按照领导挂点、部门包村、领导帮户的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党情传万家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好挂包帮活动,重点做好部门联系的村、社区的挂包帮工作。在两节和七.一期间,
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负责人深入到农村联系点和社区看望慰问贫困党员,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并给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在此基础上,还结合环保工作需要,认真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促进党员作用发挥。
(五)扎实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继续深化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活动,认真开展四好班子建设和党员示范岗活动,加强党组织建设,大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六)切实搞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设工作。__年,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了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等各种主题活动,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同时,继续印制了__宣传环保、宣传遂宁的环保邮册8000份,分送各区县、园区的留守儿童。今年8月组织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等10余个单位及联系村30余名小学生开展暑期十一个环保小卫士实践活动,培养从小爱护环境,珍爱生活资源。
四、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舆情工作
(一)认真抓好舆情工作。__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并按照上级的要求,把宣传及舆情信息目标任务落实到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落实了奖惩措施。__年,我局共报送各类舆情信息6余篇,为推进遂宁绿色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进一步抓好宣传队伍建设。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关心下,引进了一批宣传专业技术骨干,使我市环保宣传队伍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技术装备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此基础上,我们特别注重宣传干部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的教育,努力提高宣传新闻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新闻编写质量得到很大提高,使我市环保宣传、信息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继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__来,我局在积极配合市主流媒体搞好环保宣传工作外,继续通过大型户外广告牌、路灯、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和学校设置了大量环保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创模、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并通过 六.五世界环境日、评选绿色遂宁杰出环保市民等活动,把环保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进一步宣传动员了广大市民关心环保的激情。今年,我局共印制发放各种环保知识宣传手册5000万余册,设置大型宣传广告、宣传专栏10多个,组织记者集中采访3次,发表新闻稿件、专题报道近10篇。定期在遂宁新闻网、环保局网站、城区电子屏幕上发布环境质量公告和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大力推进环保政务公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719条,提高市民环保意识,主动接受全社会对环境质量的监督。
__年,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为抓手,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扎扎实实搞好机关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篇12:建设承包合同
房屋建设方(甲方):
承包施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西和县长道镇宁宅基地住宅_____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秉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施工工程采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二、建设工期
工程建设始于20_________年7月12日,乙方保证按如下要求完成工程建设进度:
卸旧:20_________年7月12日
动工:20_________年7月20日
上梁:20_________年8月30日
竣工:20_________年10月30日
如工程延期不能实现预定建设进度的,乙方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三、甲方职责
根据房屋建造需求,甲方及时提供水泥、钢筋、砖头、沙子等所需建筑材料,以保证乙方按约定的工期顺利施工,乙方可在材料购买质量和价格上作指导性建议。
四、乙方职责
乙方自带工程施工所需的模板、搅拌机、震动器、脚手架、混凝土搅拌机等一切施工用具(运费由乙方负责)和师傅、小工等施工人员,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
(一)承包范围:
1、房屋主体工程
从打地基、浇灌地纤梁、地盘等起直至屋顶封顶(包括阳台、楼梯、窗户、化粪池等必须部分),均由乙方负责施工。浇地板、各层层面等需按规定使用振动器。
2、乙方施工范围除房屋主体结构外,还须负责以下内容
(1)水、电、煤气等管道、线路铺设和相应配套设施(水电工部分)
(2)外墙、厨房、卫生间、房顶等部位做防水层
(3)地板铺瓷砖或花岗石、卫生间装修等贴瓷工程
(4)其他房屋附属设施
楼梯栏杆、阳台石膏条的安装
(5)其它需安装设备,如卖方安装由其负责,否则由乙方负责安装
(二)工程质量要求:
1、砌墙平面平整垂直墙角,顶角垂直,砂浆饱满,浇灌平整、牢实,粉墙光滑平整,墙砖、地砖平实、整齐,缝隙合理,做钢筋、绑钢筋符合图纸要求。内墙水泥糊一层、外墙糊二层。
2、电路按图纸施工,布置合理规范、安全;开关、插座布置合理,能正常使用。
3、水管、排水管道按图纸设计或甲方要求施工。
以上工程质量如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检查、验收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于工程建设完工后一个月内对工程进行验收。
六、工程款计算方式
房屋主体工程从起砖时开始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承包费240元计算。施工内容包括第四条“承包范围”中的第1项除打地基、浇灌地纤梁、地盘外的部分和第2项中的第(1)、(2)、(4)、(5)。计算方法为:一楼按实际建筑面积测量,测量从外墙的中间线开始量起;二楼按一楼测量面积加上阳台面积计算。
打地基、浇灌地纤梁、地盘的工时费按市场价每日?元计算;贴瓷部分按市场价每日?元计算。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工程款采取后结方式,房屋施工至上梁顺利完成后支付总工程款的50%,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30%,完工三个月后经检验房屋质量确无问题的支付余下的?20%。
八、质量保证义务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认真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自带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并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各自的材料、工具,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保管。
2、乙方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爱惜材料,避免造成浪费。
3、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在施工中遇到问题双方协商更改。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尚若违反,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_____》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秉着友好的原则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签字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篇13:精神文明提示语
1. 与时俱进谱油中新篇;求实奋进创文明单位。
2. 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 美化语言,美化行为,美化心灵,美化环境。
4. 节能减排从点滴先行,文明礼貌从你我做起。
5. 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县。
6. 文明创建从点滴做起,构建和谐从你我开始。
7. 心中有德,言行文明,胸中有法,幸福安宁。
8. 文明从一言一行开始,和谐从一举一动做起。
9.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树立家庭美德。
10. 争创文明村镇,争创文明家庭,争当文明居民。
11. 争创文明城市人人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家家幸福。
12. 与时俱进,谱民政新篇;求实奋进,创文明单位。
13. 一草一木绿化松原美景,一言一行展示松原文明。
14. 文明行驶是安全的保证,安全畅通是文明的象征。
15. 停一停,畅通与你同行;让一让,安全与你相伴。
16. 齐心创建干净整洁环境,合力营造和谐文明乡风。
17. 片言只语体现文明素质,举手投足关系松原形象。
18. 魅力松原蕴藏千年灵秀,和谐松原书写文明篇章。
19. 金山银山不如体魄如山,千福万福哪有健康幸福。
20. 和谐社会源于一点一滴,文明松原始于一言一行。
21. 公德是人类言行的尺子,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22. 丰富的网络让人心充实,纯净的心灵使网络文明。
23. 传道授业切记为人师表,望子成龙勿忘尊师重教。
24. 志愿服务理念: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25. 讲文明,您平凡而伟大;献爱心,您美丽而可敬!
26. 爱心善举是明媚的阳光,文明美德是温馨的春风。
27. 厉行节约不浪费,尊重他人不喧哗,喝酒以后不开车
28.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以德治校,彰显文明新风。
29. 水为城之韵,绿为城之美,文为城之魂,人为城之本。
30. 创优良学风,做文明学生;创文明环境,建美好校园。
31. 把城市建设成学习型城市诚信城市和谐城市美丽城市。
32.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33. 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
34.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5. 培育现代新居民,建设农村新社区,构建和谐新家园。
36. 树立新观念,掌握新本领,培育新风尚,创造新生活。
37. 文明让生活更明村镇,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全民创业。
38.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以德治县,彰显文明新风。
39.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40.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41.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团结友善,敬业奉献。
42. 洛阳城市精神: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
43. 人未成年心未定,思想要端正;身无寸功事无成,道德应先行。
44. 把城市建成最适宜人居住的城市最适宜投资的城市最适宜旅游的城市。
45. 七分人生七分饱,盘中饭菜要点少;盘中粒粒皆辛苦,中华美德要记牢。
46. 争做道德模范,争当身边好人。“当好人,长好心,做好事,有好报”。
47. 惜衣有衣,惜食有食,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
48. 人人参与环境创优,个个都是形象。为发展鼓劲,为美好喝彩!
49. xx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创建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
50. 至真至善,做追求真理传承人类文明的引领者;致美致用,做树立新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者。
篇14: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保证合同[页2]_合同范本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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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范本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 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电工______元/工日;壮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_____元/平方米;地下结构:_____元/平方米;初装修:_____元/平方米;水电: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平方米;屋面防水:______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平方米;水泥砂浆:_______元/平方米;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 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 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 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 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 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 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 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 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c.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f.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 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0.2 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3 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 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 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 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 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 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 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 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 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 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 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 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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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建设银行贷款保证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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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
19.2 调整的方式: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 设计变更。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28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9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 保修金利率:
第30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 争议解决方式:
第31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
31.2 违约金的数额: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条 索赔。
第33条 安全施工。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38条 保险。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篇18: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 地块位置:
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号:
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4、 地号:
5、 土地用途:
6、 土地面积:
7、 建筑面积:
8、 现状:
9、 抵押、查封情况
10、 地块的具_____置详见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
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土地转让后,原出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履行。
第六条 转让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元人民币)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一)年月 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 ;
(二)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 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 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
第八条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年月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将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延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以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价款,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转让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①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市(县、区)签订。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和附件(图)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送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使 用 说明
一、 本合同适用于土地使用者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订。
二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流转宗地图》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的其他附件。
三、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负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转让的条件。
篇19:建设承包装修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家庭居室装饰管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内容见预算表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1.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天
1.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优
1.7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2.1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
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
2.2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2.3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的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2.4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2.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顺延。
2.6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7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2.8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2.9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3.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3.3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4验收合作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材料设备的供应
4.1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4.2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5、工程变更
5.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5.2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或施工项目、要经乙方同意,前提是乙方还未进该项的用料。
5.3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起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工程价款及结算
6.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三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索赔
7.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3索赔程序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己被认可。
8、保修
8.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__________________屋面防水工程、有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的防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8.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8.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8.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9、争议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9.2协商不成可通过建筑装饰协会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_
向_______市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市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解除和终止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0.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己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附件
11.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2、补充条款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0: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范本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_________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_________
4、地号: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
7、建筑面积:_________
8、现状:_________
9、抵押、查封情况:_________
10、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盖X确认。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
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亿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土地转让后,原出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履行。
第六条 转让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的39;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1)
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X(画押)后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
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X(画押)后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
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X(画押)后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将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延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以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价款,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转让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
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签订。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X(画押)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和附件(图)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送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X):_________
乙方(盖X):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土地使用者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订。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流转宗地图》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的其他附件。
三、本合同为示范,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负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转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