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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对辩规则(经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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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纪律管理规则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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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优秀学生。

2.树立大局观念,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维护班级荣誉,积极为班级荣誉增光添彩,敢于同违纪现象作斗争。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同学之间健康交往,不起外号、绰号,不背后非议他人,言行举止文明规范,做文明学生。

4.有事必须请假,未获批准,自动离开,按旷课处理;在家不能亲自请假者,必须家长亲自到校或电话请假。旷课期间发生所有事故责任自负。

5.培养良好的作息习惯,午晚休时不听录音机、收音机,不看与学习无关书籍,做其他与休息无关的事情。

6.早读时间按时到,不能随便请假,不能迟到。

7.遵守学校就餐及宿舍楼管理规定,养成良好饮食习惯,不在教室、宿舍内就餐,不把零食带入教室。

8.体育用品不带入教室,违者没收;教室、宿舍内个人物品摆放整齐,衣服、被褥等到指定地点晾晒,不乱扔物品,保持教室、宿舍内外清洁。

9.组长、及各班委成员认真负责,领导本组及本班成员在预备前保质保量完成当天应尽职责;遇大扫除,绝对服从卫生委员安排调遣。

10.牢固树立时间观念,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出入教室。

11.进入教室即保持安静,不喧哗,有事到教室外处理,教室内不东张西望及无故抬头,自习及正课时间不下位,不换位,不做传递纸条等影响他人学习的事情。

12.自习及正课时不喝水,不吃零食。

13.不把课外书、单放机、镜子、梳子等与学习无关物品带入教室;不把手机、呼机带入学校。

14.上课认真听讲,紧跟老师思路,不起哄,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勤学善问好思;课后独立、认真、及时完成并交作业,巩固并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

15.自习时谈论问题,只限谈论者听到,不能以谈论问题为由说笑及做影响他人学习的事情。

16.班干部在学习、纪律、卫生等各方面要以身作则并起带头作用,其他同学要支持班干部工作,有意见要以合适方式向老师或班干部提出。

17.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及公私财物,如有损坏,及时报告修理,不随便动用他人物品,要有安全意识,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及早处理。

18.禁止到校外酒店、网吧、舞厅、游戏室等营业性场所,校内不抽烟、不喝酒,不在校园内举行生日聚会及其他节日聚会。

19.遇事忍让,和平处理,不打架斗殴,不协助打架,不拉帮结派。

20.不与校外闲杂人员交往。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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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班级纪律管理规则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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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各位同学轮流担任值日班长。值日班长负责班级的一日管理事务,监督班干部履行责职的情况,检查督促全班同学遵守常规的情况,协助班主任组织开展一日的班级活动;具体的工作是:早中晚三次检查并督促教室卫生、中午、傍晚放学时的教室的关电源开关及晚自修下课检查教室的门、窗、开关等关闭工作。若当日教室检查没有扣分的情况,那么当日值日班长适当的奖励,若一周班级得到五角星,整一周的值日班长都适当外加奖励。与值日工作倒垃圾的同学一起做好废纸、易拉罐等回收工作。

2.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成员在晨间集队、寝室卫生、就寝纪律三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协调各寝室成员间的关系,同时向副班长反馈前一天寝室就寝情况。如果寝室在一周内没有扣分情况,全体寝室成员都适当奖励,一个月后寝室获“文明”、“标兵”全体寝室成员再适当奖励。寝室长适当外加奖励。

3.由班长负责班委费收缴,生活委员监督登记,并且由生活委员负责本班所需物品的采购,由班长、体育委员、生活委员负责本班物品的保管;由体育委员负责眼操,广播操的工作。

4.晚自修第一、二节下课,根据任课老师要求,各课代表把作业收起,并登记好作业收交情况,记好名字。全体同学晚自修时间认真作好预习、复习工作。

5.早自修前10分钟,由语文、外语课代表组织全体学生进行早自修的朗读工作,班级电教员负责班级多媒体的开关及第三节晚自修后多媒体、饮水机电源的关闭工作。

6.教室卫生打扫由组长负责人员的监督,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在岗的同学由值日组长负责记录,并向副班长汇报,教室的卫生要求一日三次,中午、晚上要求在吃饭前做好。当日值日工作的成果由值日班长负责检查(一日三查)。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督促、检查,各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若当日寝室打扫中出现因打扫等职责范围内的扣分,则当日值日成员第二天重做,直到不扣分为致,并对当日值日工作成员适当的惩罚。

7.通校生要求不迟到不早退,进校要求下车推行,车放适当位置,一卡通由单人使用,不借别人使用。若一周内没有迟到、以及文明礼仪扣分的,则适当的奖励;晚自修来校自修的,需书面提出申请,家长签字,方才允许,在校一有严重违纪事件发生,立即取消来校晚自修资格。

8.全班同学根据《班级奖惩制度》进行量化考核,所得积分的高低作为期末思想品德考核和评比各类先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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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遵守体育考试规则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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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

我知道错了。

在上体育课1000米考试对你时候,我让同学代我去跑了,这一个行为,严重违反了校规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仅给同学们树立了不好的范例,还给我们班级的形象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给您带来了困扰,对此,我在这里向您表示深深地歉意!现在回想起来,感觉真的很滑稽,也许是脑子发烧了,做出了让同学代考的事来。*说过,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就是事实求是。而我,并没有做到,让同学失望,让老师伤心,这不是一个大学生该做的事,不是一个大学生该有的风气,我真的很后悔。

*是学校三令五申明文禁止的事情,情节十分严重,后果十分恶劣,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对家长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老师对学校的不负责任,这是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违抗,是对老师教学的不尊重,是对其他考生的不公平,这种从小到大都被强调是不可尝试的事情,竟然在今天被我做了,不管我一时糊涂也好,大错已经铸成,我只能后悔的承担后果。

通过这次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思想的不足,更让我体会到悔不当初的滋味,最后还是要对老师说声,给老师添麻烦了,对不起,老师是我错了。希望你能原谅我。

检讨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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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不遵守体育考试规则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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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考试中,本人由于想通过考试,平时又不努力锻炼,因此在考试中想利用作弊来通过,对这件事我在此检讨,诚恳反省。

在考试时想着作弊不会被老师发现,但事实证明我错了,老师对同学的一举一动看得清清楚楚。

事后,班主任也找了我谈话,让我更深层次的认识到了错误,自己也反省了好几天,我真的错了,要想通过体育考试,只有靠平时的努力,不应该像我这样在考试中作弊。

像我这样不仅让自己走错路,还让同学帮我,也使他做错事,想想作弊真的是害人害己啊!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做人要诚信,不应该在考试中作弊,而我没有听从老师的教诲,*不仅让自己难堪,更让班级丢脸,让班主任丢脸。

*说明我是一个不讲诚信的人,同学会从此看扁我,老师会看轻我,走上社会,人人都会看不起我,这样对自己影响实在太大了,但自己毕竟已经犯了这样的错误了,后悔也没什么用了。只有好好练习,不再犯错,希望早日找回诚信,早日得到同学们的信任,早日恳求学校的原谅,因为我真的知道错了。

认识错误未必需要长篇大论,在此诚恳接受学校处罚,因为错了,会改正,希望老师和同学和学校监督我,让我更正确地走我的人生。

检讨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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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文章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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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个有趣的统计,说如果有两个人在坐着交谈,那么如果是两个男人的话,多半喜欢肩并肩并排坐着,而如果是两个女人,则更喜欢面对面坐着。起初,我不是很相信,但四处走了走,竟然发现这个统计有着相当大的准确性。

仔细思考了一下,我发现了问题的根源,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男人偏于理性,而女人偏于感性,男人的理性决定着他不愿目光的对视影响到内心的思考,而女人的感性决定着她们愿意对视着交谈感受到彼此的真诚。

我偶尔也会发现有一男一女在交谈,他们面对面与并排坐的概率竟然各占一半,但无论是并排坐还是面对面,总是女性注视着男性,而男性的目光总有些游离,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我问过几个朋友,男性朋友给了我这样的答案,他们觉得面对面坐似乎有种被控制的感觉,不是那么自由,好像一方在对另一方训话一样,而并排坐则显得平等了许多;而女性朋友则给了我另一个答案,她们觉得面对面坐更加亲切,注视着对方的眼睛,能更深切地感受到对方传递来的气息,而并排坐则显得没有安全感。

我试着从他们各自的角度出发,又分析他们各自的性格特征,发现无论男性还是女性,说的都有几分道理。事实上,这个有趣的现象虽然形式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拥有更真实的交流,为了达到更佳的交流效果。

别轻视这些看上去微不足道的学问,我们通过这些细致的观察,就能更好地掌握与人相处的规则,更好地处理好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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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全文共 2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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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_________(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业主的权利、义务(业主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4)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饲养家禽、宠物等;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

1.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本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业主管理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后,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权益,依法行使各项权利。业主大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均应接受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2.第一次业主大会,在本物业交付使用且住用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由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管理委员会。

3.本物业所有享有投票权的已住用业主,均应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4.业主应亲自出席业主大会并投票,或委托他人出席和投票,否则视作弃权,并应服从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须加盖法人公章。

5.业主大会可以采用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会议表决采取投票、举手等形式。

6.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业主管理委员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并报告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7.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8.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规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需经决定的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有效。

9.业主投票时,以每套单元式住宅为一票;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票,3百平方米以下的每份房地产证书一票。

10.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违反规定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销。

三、违约责任

1.违反本公约业主义务条款中1.3.4.5.6.7.9.10项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物业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及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管理委员会议定,业主管理委员会未成立的,经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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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体系研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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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法律规则体系研究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转移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从转移时间看,二者经常同时发生,但并非必然同时发生。标的物转移涉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标的物孳息归属等,相关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因此,《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则体系。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依照《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当标的物为动产性质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有3种情形。

1.动产所有权自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的情形。

关于动产交付的概念及法律含义,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从民法角度看,一般认为,动产交付是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转移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交付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占有权的转移。因交付方式的不同,在现实交付的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又可分为4种:一是由出卖人送货上门的,由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然后由买受人验收,将买受人验收合格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二是由出卖人代办托运的,将出卖人办理托运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三是由出卖人邮寄的,将出卖人办理邮寄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四是由买受人自提的,将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其中包括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一般认为合理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

第二种是观念交付。观念交付是指不以标的物本身的实际交付为标志,而以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据(如仓库出货单、提货单等)的交付为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将相关单据予以交付,标的物所有权便发生转移。

第三种是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在签订买卖动产合同之前,交易双方即约定标的物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标的物交付时间。

第四种是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卖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仍需要继续占有标的物,此时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买受人暂时实现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而不是立即实现对标的物的直接占有。比如,甲将电视机转让给乙,但甲还需要暂时使用此电视机。甲乙双方本来应当另行订立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由甲先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实际交付给乙;再由乙根据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暂时交付给甲使用。显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电视机在甲——乙——甲之间的来回传递并无实际意义。为简化程序,双方只需要订立契约,便可以实现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暂时实现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关系,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

第五种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2.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

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3类:一是约定特定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二是约定标的物在交付完成一定期限(比如试用标的物结束的时间)后转移所有权;三是约定标的物在特定条件成熟时转移所有权,但该约定不得作为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因为双方的约定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要件,而附条件、附期限合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法律性质不同,调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

3.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特殊情形。

一是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二是通过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只有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实际转移至买受人。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照该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登记机关动产抵押登记簿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比如,房屋所有权变更必须登记,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另外,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有些动产也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但是,这种登记不是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只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

行政机关应准确把握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关系,坚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关于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法律,准确把握其中的法律关系,从而为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等打好基础。

比如在建筑施工领域,建材产品销售者先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供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货款在工程施工期间分期结算或在施工结束后一次性结算,这种情况十分常见,但是,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推定建材产品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为如果作此推定,就会使其中的法律关系复杂化甚至产生混淆。

第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该批建材产品,会涉嫌侵犯别人的物权,使用后会造成自己所有财产和他人财产的混同。

第二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借用销售者的建材产品,以后再归还同类物。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销售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就不是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第三种情况是建材产品销售者把该批建材产品赠与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他们之间构成赠与合同关系。

显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商业交易习惯,只要建材产品销售者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并经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该批建材产品的所有权便发生了转移,建材产品销售者对该批建材产品就不再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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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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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专为本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业主委员会会议使用。

第二条 业主大会的议事范围

(一)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修改;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

(三)专项维修资(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四)业主大会的诉讼和仲裁;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罢免;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八)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业主委员会不当决定的改变和撤销;

(十)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

(十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具体形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以上业主提议(特区内指经持有物业全体业主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宝安、龙岗两区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

(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

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由所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

(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召集会议,经区主管部门责令,仍不召集的;

(二)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辞职的;

(三)业主委员会被区主管部门责令解散的。

第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召集人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提出本次业主大会会议需要表决的事项;

(二)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会议议程;

(三)印制表决票或选票;

(四)在业主中推选若干表决票和选票的发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核实业主身份;

(六)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事项及议程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七)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业主送达会议通知并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会议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八)其他会务准备工作。

第七条 业主大会以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程序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就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目的、会议召集情况及业主到会情况等进行说明;

(二)会议召集人对本次会议需要决议事项进行说明;

(三)参加会议的业主对需要决议事项逐一进行投票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计收有效票;

(五)会议召集人公布投票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投票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作出说明,确定并宣布决议事项是否通过;

(六)会议召集人将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会议召集人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会议记录统一由业主委员会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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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全文共 2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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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座落:______________(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________(物业名称)________(楼幢单元门牌号)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的规范设立、运作,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涵义

本规则是记载业主对业主大会宗旨、运作机制、活动方式、成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约定的自律性文件,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业主大会运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第三条 业主大会宗旨

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业主大会组成与成立

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全体业主组成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自通过业主公约及本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成立后成为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自动成为业主大会的成员。

第五条 业主身份确认

业主身份的确认,一般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确定;订立买卖合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物业买受人,其房屋竣工并已交付的,按照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业主身份认定。

前款确定或认定的房屋业主超过一人的,推选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六条 业主大会活动范围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全体业主履行职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业主大会职责

业主大会按照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和本规则,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修改业主公约和本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房屋定期维修制度,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绿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车辆停放与交通秩序协管规定,消防与治安协管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分摊及交缴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分摊、交缴及管理使用办法等。

(六)决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与收益分配方案。

(七)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督促业主、使用遵守业主公约。

(九)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后,审议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等。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业委会任期与组成、委员资格

业主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资格自动终止。委员任期同业主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由_________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无法按本规则规定的人数足额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按实际选出的人数(不少于政策规定的5人)为准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会议从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如下: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遵守本规则、业主公约,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第九条 业委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并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拟定业主公约、本规则修改方案。

(四)拟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依照有关政策并经业主大会授权,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

(五)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收益分配方案。

(六)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后,拟定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七)会同物业管理企业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拟定物业服务费用分摊及交缴规定的方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分摊、交缴及管理使用办法的方案。

(八)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九)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配合解决管理服务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协调业主之间及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

(十二)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业委会主任与副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二)管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档案资料。

(三)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四)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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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职场女性穿衣六大规则_个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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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女性穿衣六大规则

一个成功的职业女性往往给人的感觉都是端庄大方的,在职场的着装也是非常有讲究的,如何在上司和同事面前呈现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让印象加分,服装是关键,那么在职场女性的着装有着哪些规则呢?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1、套装确实是目前最适合女性的服装,但过分花哨、夸张的款式绝对要避免;极端保守的式样,则应掌握如何配饰、点缀使其免于死板之感,若是将几组套装作巧妙的搭配穿用,不仅是现代化的穿着趋势,也是符合经济原则的装扮。

2、质料的讲究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事实,所谓质料是指服装采用的布料、裁制手工、外形轮廓等条件的精良与否。职业女性在选择套装时一定不要忽视它。

3、过分性感或暴露的服装绝不能出现在办公室中,这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如男同事或上司的非分念头,更会使人留下“花瓶”的印象,而失去升职的可能。若是看重自身的职业或事业心重的女性,千万要注意这一点。

4、现代职业女性生活形态非常活跃,需要经常花心思在服装的变化上,所以,懂得如何以巧妙的装饰来免除更衣的问题,是现代职业女性必须明了的,在出门前,最好先略作安排以做万全之计。

5、现在的穿着是讲求礼仪的,在适当的时间、地点及场所作合宜的装扮是现代女性不可忽视的。职业女性还必须注意,除了穿着注意应该考究以外,从头至脚的整体装扮也应讲究强调“整体美”是现代穿着中最流行的字眼。

6、职业女性穿着套装固然非常适宜,但凡是能够表现职业女性应有风范的服装都值得一试,在一定的规则之下,可尽情享受穿着的乐趣,而且这也是现代职业女性的权力。

职业女性应该是智慧的化身,女性过分暴露的服装是职场着装大忌,这样穿着的女性往往给人一种轻浮没有原则的感觉,还很容易被好色上司当成潜规则对象哦,职场美眉们一定要注意着装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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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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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演讲稿《注重仪容仪表,崇尚文明礼貌》

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关于校园文明这个主题,有着许多内涵,今天我就专门谈一谈学生的仪容仪表问题,题目是《注重仪容仪表,崇尚文明礼貌》。

有人说:“如果你失去了今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会再来;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金钱;但是如果你失去了文明礼貌,你是彻彻底夜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真谛。”没错,我们做人的行为规范就是讲文明礼貌。

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历来享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岳飞问路,颇知礼节,才得以骑马跨天下;孔融让梨,尊敬长辈,长期以来令人赞不绝口;杨时程门立雪,尊师重道,终成大器……。这一切充分体现了中国人的礼仪道德所在。作为生活在“礼仪之邦”的炎黄子孙,莘莘学子,我们更应该处处崇尚文明,让一言一行、音容笑貌展现出青春活泼、自然大方、积极向上、文明礼貌的风采。

中国有“文质彬彬,而后君子”的古训,仪容仪表是个人涵养的外在表现,打眼一看,穿着是否得体,举止是否有度,反映出一个人精神风貌。在日常交往中,这是一张没有文字却形象生动的名片。

同学们在电视上都目睹过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都见过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那统一的军服、挺拔的身姿、坚实有力的步伐,无不向世人昭示着中国的强盛;人民警察那一身笔挺的警服、帽子上那熠熠闪光的警徽,无不透射出法律的尊严;白衣天使们那一身洁白无暇的大褂,象徵着生命的圣洁;生产线上工人的统一着装,体现出大工业生产的规范和勃勃的生机……

同学们可以作一假设,如果没有统一的着装,你会看到怎样的情景?

社会赋予广大学生应有的仪容仪表要求,穿着校服可以端正学生的思想作风,抵制攀比等不良风气,穿着校服能够培养学生荣誉感和责任感。整齐的校服、干净朴素的仪容仪表、文明友善的行为举止,处处折射出同学们青春靓丽、朝气蓬勃。不化妆、不穿奇装异服、不留长发怪发,并不是限制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而是希望辅助同学们更为健康地成长。过早接触那些并不适合青少年发展的所谓时尚,并不能让同学们显得更为优秀和健康,反而会在某些程度上显得不伦不类。

我们欣喜地看到,我们数控系的绝大多数学生,能够按照学校的要求,着装规范、举止文明、遵章守纪。但是,我也不得不明确指出,目前在仪容仪表方面出现的一些不和谐。有极少数的同学,仍然我行我素,无心学习,无视学校规章制度,表现在不穿校服;男生留长发、怪发;女生染发、烫发;也有一些同学,佩带戒指、耳环、项链等;还有一些同学指甲留得比较长,暂且不说你学习、生活、运动是否方便,单就个人卫生而言,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还有一些同学,成天萎靡不振,在他们身上,丝毫看不到学生应有的精神风貌,随手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卫生习惯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虽然这些问题都发生在极少数同学身上,但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极少数的不和谐,影响了我们的校园文明。从表面看来,发型、妆容、服饰、卫生习惯、待人接物,这些话题显得有些过于零碎,但正是这些一点一滴的细节,恰恰反映出学生的健康风貌。

当然,仪容仪表仅仅是外在表现,真正的礼貌是发自内心的。我们应该从小陶冶自身的情操,用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一切,养成自尊、自爱、自律的品德,尊重他人。“言为心声、行为心表”,具备了美好的心灵,文明的言行举止自然应运而生。学习行为规范重在实践,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在日常的言行中,尽现自己文明有礼的形象。

一声谢谢,等于一次情感的交流;一声对不起,能化解剑拔弩张的冲突;一个不要紧,等于给人吹去一阵温暖的春风;以礼待人,把笑脸常挂,你会发现天很蓝,花很红,其他的人也很友善,世界是多么的美好,这就是礼貌的魅力所在了。

留情花似锦,脚下留情草如茵!弯下腰捡起的是碎纸,擦去的确是污渍,说话用的是文明之语,但这一切却纯洁了自己的精神,净化了自己的灵魂,改变了自己的陋习,这就是文明的独特之处。

文明礼貌,重在表现;良好习惯,重在平时;社会公德,重在你我。就让我们一起来告别那不文明的行为,挥别那不雅的历史,重塑一个更加文明,更加礼貌的许机高职学子形象。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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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文章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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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古今,多少人物尽付历史洪流,枯骨遗野名不经传者不胜枚举,唯有身怀正能量者方能名留千古,世人谓之风流人物。人需要正能量,由此方能修身齐家治天下,才能有所建树,不致荒废一生。

正能量是人身居困境不灭的理想。郭沫若评价蒲松龄为“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连年科举不中的蒲松龄选择边在私塾教书边摆茶棚收集故事,他在路边自己搭建草棚,以一碗茶水与路人交换神鬼奇事,晚上便回家整理并以其简洁而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文笔书写下来,他的一生都十分清贫,家徒四壁却不能阻挡他完成《聊斋志异》的决心,一席凉棚,一缸清茶,一介书生,搜抉奇幻,千古奇书便由此而生。蒲松龄的正能量是集腋成裘、不被困境所局限、坚持一生信念与理想的精神,人需要这种正能量去浇灌自己的理想,才能使生命有其价值。

正能量是人面对命运昂起的头颅。20xx年12月31日,一位文坛巨匠长眠不醒,史铁生,一名与命运抗争一辈子的勇士。歌德曾在《浮士德》中写道:人生就是和魔鬼较量的战场,唯有坚韧不拔的前行者才能获救。史铁生与病痛斗争了大半辈子,当命运以绝望的姿态向他袭来,他却昂起头颅从绝境中奋力寻找绝美的景致,他以坚韧的信念支撑着他的笔杆,从不屈从命运,誓要以文字书写生命的奇迹。余秋雨曾言: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祖母因皱纹而安和慈祥,病痛缠身却怀有坚韧意志绝不屈服的正能量的史铁生不正具有这种残缺美吗?人需要这种正能量去昂起我们的头颅,才能与命运抗争。

正能量是人寻找人生意义的基石。柳永年轻时本一心求仕,第一次科举未中后酒醉写下“忍把浮名、换了浅酌低唱”,宋仁宗听闻心生不悦,第二次科举便说:“且去浅酌低唱,何要浮名?”将柳永之名生生划去。自此,柳永并没有一蹶不振,而是换了心态醉心于词,沉浸于百姓与歌女的生活,将满腔文采尽付词中,以致“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开辟了人生的巨陆,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柳永凭借不息的热情与及时转换心态以寻找真正属于自己那片天空的正能量成为了婉约词的代表人物,人需要这种正能量去擦亮心灵之眼,才能找到生命的意义。

生命的依托,精神的传承,无不需要正能量,它使人以正确的路线去走出困境、不屈服命运,继而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人需要正能量,正能量源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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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刑事诉讼中适用辩诉交易规则的问题研究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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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适用辩诉交易规则问题研究

XX年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实施的第四年,也是法院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的关键一年。公正与效率,是法院改革的主题,也是改革的方向。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刑事诉讼法作为三大诉讼法中最完整、最严格的诉讼法,它的完善与发展,无疑对我国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讲就我国刑事诉讼中辩诉交易的可行性问题作一些探讨研究。 一、辩诉交易概述     1、辩诉交易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1)所谓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是起源于美国的一项司法制度,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庭开庭审理前,处于控诉一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辩护律师进行协商,并在征得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plea  of  guilty )。     (2)辩诉交易规则的适用条件     a、程序要件—控方提起权与辩方参与决定权。“交易”一词,从字面上理解,平等主体之间就某项标的物进行平等协商,讨价、还价,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最终决定标的物的价值或其归属的一种行为。那么,辩诉交易中,控辩双方的地位是否真的平等呢?当然不是。“交易”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交易双方对交易客体具有处分权,即决定其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辩诉交易中,这一交易客体就是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此罪与彼罪。很显然,在现行的中外司法制度中,对被告人不予起诉、降格起诉和撤销起诉的决定权在检察官,而不在被告人及辩护人,所以也只有检察官才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向辩方提出进行“交易”,辩方无权自己根据案件提出这样的“交易”。但是,在控方提出这样的交易以后,控方与辩方就处平等地位,只有辩方同意控方提出的交易请求,交易才能够成立,这就是辩方的参与决定权。     b、实体条件—案件存在争议。辩诉交易的规则决不是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的,其适用的案件有特定性。设立辩诉交易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和诉讼资源,所以只有对那些经过侦查及检察官的审查,案件部分事实清楚,且有相应证据支持,而其他虽然实际存在的部分事实,但却没有证据证实或者证据不够充分,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也予以否认的案件,可适用辩诉交易规则,被告人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予以承认,换取检察官对其较轻的指控,从而减少检察官复杂的取证、认证过程,使案件得以迅速解决。而对于其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法官、检察官不需要再花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取证,法官根据现有证据就能够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此时就不能适用辩诉交易,否则就是检察官违背事实与法律,变相放纵犯罪,这既违背了合法性原则,也不符合设立辩诉交易规则的本意。     c、时间条件—开庭审理前。辩护交易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控方与辩方之间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协商,必须的在法庭开庭审理前达成。一旦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则案件的裁判权就由法官行使,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也就只能依据法庭审理所查明的事实、证据来进行认定,由法官裁判被告人无罪或有罪、此罪或彼罪、罪轻或罪重,控方与辩方再无协商的可能。 2、 辩诉交易产生的根源    (1)社会原因。二战以后,美国由于种种社会原因,犯罪率居高不下,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关系复杂化,犯罪成为美国的一大社会问题。犯罪日趋智能化、组织化、犯罪手段与先进科学技术相结合,犯罪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为了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解决日益增多的案件,一些大城市的检察官开始用协议和交易的方式,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由于这种结案方式迅捷而灵活,因而在联邦和各州得到广泛采用。正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71年的一个判决中指出的:“如果每一项刑事指控均要经受完整的司法审判,那么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需要将法官的数量和法院设施增加不知多少倍。”由此可见,从物质的角度来看,辩诉交易的产生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节约人力、物力、财力,以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 (2) 法律原因     a当事人主义诉讼理念。众所周知,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在于法官在诉讼中所居的地位如何。在英美法系中,法官处于消极的裁判地位,当事人是诉讼的中心环节。在当事人主义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均有处分权,所以不仅追诉人对起诉与否有自由裁量权,而且也允许被告人承认起事实而服罪。因此,在当事人主义之下,就当事人而言,通常在审判前,有一道“罪状认否程序”(arraignment),使被告人对起诉事实作承认与否的答辩。如被告人答辩有罪,则不举行审判,直接对被告人就其所答辩之罪科刑,这就是被告人对诉讼标的进行处分的结果;就法官而言,它的审理范围受原告人提出的主张所限制,审理和判决不能超出控方主张的范围,只有当事人提出并加以主张的事实,法官才能予以审查,如果被告人已经承认犯有检察官所指控的罪行,亦即双方对指控的真实性已不存在争议,法官便可据此直接对被告人定罪和处刑。换句话说,审判在英美法系中仅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各个方法这一,而非属必经途径,双方当事人之所以自愿进行某种处分,是因为为了通过协商而达到到某种妥协,而且这种协商,妥协不仅可就罪名进行,同时也包含科刑。而辩诉交易正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处分权基础之上的。     而在大陆法系中,所采取的是职权主义原则,该原则不承认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处分权,故不设“罪状认否程序”,即使被告承认有罪仍须举行或继续进行审判。被告人之所以被认定有罪,是基于审判调查证据的结果,而不是基于被告人承认有罪的结果。因此,只要有起诉,则审判便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必经途径。“辩诉交易”被视为不道德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而加以禁止。     b 、检察官广泛的起诉裁量权。“交易”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交易双方对交易客体重具有处分权,即决定其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美国,没有全国统一、上下隶属的检察系统,联邦和各州的检察机关各自独立,自成体系。检察官是特定的司法管辖区中真正的主要的执法官员,行使一

种独特的准司法与行政权力相混合的权力。他可以自由地把法律适用于他的管辖区并享有独立的,几乎不受限制的裁量权。1883年的“人民诉瓦已什•圣路易和太平洋铁路”案,1930年的“威乐森诉马歇尔邵案,1965年的“州诉严当斯”案和1974年的“人民诉伯林”案,几乎一致确认了检察官在刑事追诉方面不可分割、不受监督的权力。检察官可以根据一定时期刑事政策的要求或者与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决定对犯罪人不予起诉或者降低起诉的规格。而且在美国,检察官通常由选举产生,有自己独立的权力来源—选民,只要他认为能最好地为选民服务,他的决定实际上就是不可推翻的。根据这一原则,如果被告人能够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经济上赔偿,正常就业等),符合多数选民的利益,检察官就可撤回起诉。因此,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为辩诉交易的盛行从制度上提供了便利条件。正是因为检察官拥有了自由决定降格起诉和撤销起诉的权力,才有了与辩方交易的资本,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或满足控诉方的其他要求,从而以较高的效率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    (3)心理原因。在美国广泛盛行的辩诉交易,也有其深刻的心理根源。从心理因素上来探究辩诉交易存在的必然性,至少与以下两个要素有关:刑事判决的“非合意性”和人们追求未来生活确定性、避免冲突的欲望。     一方面,自从人类解决社会冲突的方式由私力救济发展到公力救济以来,司法审判一直以其和平性和非自助性被视为文明的标志。但是刑事司法审判也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由于争端不是由双方协商解决,而是提交给作公共权力机构的第三方,而第三方的裁判并不取决于双方的共同意愿与选择,而是基于法官的裁判。所以审判结果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可预测的,要么被告人被判有罪即控方的指控成立,要么无罪即控方的指控不成立。这种“非合意性”对当事人而言,必然会带来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     而另一方面,“那种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性与冲突的欲望实际上固有于人的天性之中。”心理学家马斯洛也指出,“我们社会中的普遍成年者,一般都倾向于安全的、有序的、可预见的、合法的、有组织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他所依赖的,而且在他所倾向的这个世界上,出乎意料的,难以控制的,混乱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危险事情都不会发生。”人的这种天性不仅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而且在刑事诉讼领域也同样存在。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强判决的可预测性及获得有利于己的判决,控辩双方一般都积极地充分地参与到审判程序中。尤其是在“辩诉交易”中,当事人通过对自己权利的适当处分不仅避免了正式审判程序中的不确定发生,而且被告往往能获得较为宽大的处理,使双方都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胜诉与败诉,避免了两败俱伤的结果,也避免了接受刑事审判可能带来的情感负担,符合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因此,辩诉交易的产生与人类之天性亦有相当的关系。 二、辩诉交易的理论依据、合法性     辩诉交易作为英美法系中的一项诉讼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如果一项制度仅仅因为其有现实价值性及合理性而存在,却与法律之根本精神相悖,那么这项制度就不是一种合法的制度,其存在也只能满足部分法律主体的需要,却会损害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我认为辩诉交易制度存在,不仅因为其具有现实的价值性,而且亦符合法律的根本精神和原则。下面,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一制度存在的合法性。     1、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意大利的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和刑罪》一书中解释为:“在没有作出有罪判决以前,任何人都不能被称为罪犯。”“因为任何人,当他的罪行没有得到证明的时候,根据法律他应当被看作是无罪的。”无罪推定原则对于辩诉交易制度至关重要,可以说是该制度的理论源泉。前面我们讲过,辩诉交易制度是建立在控、辩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基础之上的,也只有先认定被告人是无罪的人,是合法、守法的公民,双方才有平等协商的可能;如果在被告人在被侦查或者起诉时,已经被检察官认定为是罪犯,也就是采取“有罪推定”的原则,那么“检察官不会为金钱或者懒惰向法律和罪犯低头”,在当事人双方地位不平等时,辩诉交易就不可能进行。     2、自白合法性原则。辩诉交易规则中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检察官根据现有证据并不能完全认定被告人有罪或罪刑轻重时,以作出对被告人较为有利的指控,来换取被告人有罪答辩。换句话说,在辩诉交易中,检察官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主要证据就是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即自白能否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这就是自白合法性原则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法律允许检察官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那么辩诉交易方可成立,否则就属非法。那么如何正确理解自白合法性原则呢?我认为自白合法性原则应当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自白排除法则和自白任意性规则。     (1)自白排除法则。自白排除法则又称“考门罗原则”,就是指把基于不当的自白或不自由的自白,从证据中排除出去。1791年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都不得被迫成为不利于己的证人”。其基本精神就是,政府对于公民罪行的控告,负有提供罪证的责任,即举证责任;而有关犯罪的证据的收集,必须严格遵守宪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使公民在“被迫”的状态下提供不利于己的证据。同样,在辩诉交易中,因为检察官以较轻的指控为代价,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自白,这里面就有可能存在着被告人直接或间接“被迫”而做出有罪自白的情况,这样的“自白”很显然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辩诉交易也就不能成立。直接“被迫”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指检察官通过对被告人的人身进行强制、拘禁、实施暴力等方法,使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这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正常交易,而是一种强迫交易”的行为;而间接“被迫”因为其表面上并不带有暴力或者强制色彩,而不易被发现,从而成为检察官的有力武器,其具体表现如下:a欺骗交易,检察官承诺对被告人作出较轻的指控,在其获得被告人有罪的自白以后而毁诺;b单独交易,检察官与被告人交易,而并没有告知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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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业短信的18条礼仪规则_职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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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短信的18条礼仪规则

短信是新型的电子邮件,所以你最好学习如何正确地使用它。

短信正在迅速地成为流行的商务沟通方式。不幸的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商业短信不成文的规则。所以我把它们写下来。下面是这些规则:

1.不要发一个你可以在谷歌上找到答案的问题。

例如,如果你有一部智能手机,那么显然就没有理由发短信给别人问路。

2.不要用短信发垃圾信息。

我不知道你,但是如果我收到垃圾短信,那么这就会成为这家公司或者这个人最后一次被我允许的联系。

3.不要轻率地发任何短信。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不合适的人从收信人的肩膀上看见你发的内容。

4.不要因为不小心发错了电话号码。

如果你输入电话号码,那么在发送之前要再三仔细检查号码是否正确。最好的做法是复制粘贴对方的电话号码。

5.不要用短信说复杂的事情。

短信的设计目的是通过小屏幕传递简短的信息的。复杂的内容应该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6.不要全部用大写字母写短信(除非你真的被惹火了)。

如果你必须强调某个词或者词组,你可以使用星号,例如:“我*完全*不能肯定。”

7.不要在开车的时候发短信。

发短信会让你遇到致命车祸的概率提高23倍,这差不多和酒后驾驶是一样的。

8.不要在酒醉后发短信。

在喝多了之后发短信是毁掉你的信用或者(更糟糕的是)完全毁掉商业关系的最好的方法之一。

9.不要使用难以理解的缩写。

umytnkevry1udrstndswtyrsingbtmabnt.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10.不要用发短信来逃避当面告诉对方坏消息。

你这个懦夫!

11.不要在面对面的会面过程中发短信。

当你这样做的时候,其他的人总是在想:“该死的,我真希望从他手里抢下来那部电话扔掉。”

12.不要发纯粹礼貌性的短信。

“谢谢”这样的短信真的有必要吗?还是只会给收件人的屏幕添乱?

13.不要试图用短信表达细微的差别。

短信不适合表现细微的差别。要表达清楚,不要耍小聪明。

14.别指望对方立刻回短信。

这听起来就很疯狂,对方可能在做更重要的事情,比给你回短信要重要。

15.不要给可能已经睡觉了的人发短信。

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打电话:不要在晚上9点到早上7点之间给对方发短信。

16.永远不要在短信中用“lol”之类的缩写。

当然,除非你希望对方认为你的词汇量还停留在12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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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比赛规则说明书_说明书_网

范文类型: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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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规则说明书

一、 球类赛规则

1.1   男子7人足球(7人+3替)

一、队员人数

1、每队上场队员最多7人,可以有替补队员3人,如果因特殊情况一队只有6人到场,可以以6人应战对手7人。

2、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7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或等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该场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对方2:0胜,如对方净胜球数超过2个,则按实际比分计。每场比赛准许换三个人。换下的球员不能再上场了。

二、队员装备

运动员上场不准穿钢钉球鞋。自备装备,可以穿护板。可以带自己的足球

三、比赛规则

1、某队迟到10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

2、某队已经有6人到场,等(第7人5分钟)不到,如果不肯以6人迎战对手7人,就按弃权论。迟到的第7人在比赛开始之后赶来,只允许下半场登场,即整个上半场必须6人对7人。下半场恢复7v7。

3、开球方式掷硬币或者猜拳裁判与双发队长协商后决定。

4、为了鼓励积极性,守门员可以主动上前参与进攻,如甲方守门员过了半场参与进攻,则不允许在乙方断球后在本方半场直接吊门(进球也无效,并给予吊门队员黄牌警告),必须过半场才可以直接射门。

5、如果甲方守门员没有参与进攻,很老实的在甲方自己的禁区中,那么就算乙方从自己禁区直接吊门、射门,进球都算有效。

6、守门员只能在禁区内用手,禁区外故意手球视情况出示红黄牌。无举臂、抬手动作,球直接砸在手臂上,不算手球。(具体情况裁判自己掌握)

7、本方球员用脚回传本方守门员,守门员必须先用脚触球才能用手拿,违反此条判罚间接任意球。本方球员用头回传本方守门员,则可以直接用手接。

四、比赛时间

1、比赛时间分为两个25分钟相等的半场。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有补时)。在每 半场比赛结束时,如因执行罚点球,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罚完点球为止。

2、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裁判自己掌握)。

3、实行单场淘汰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4、半决赛及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可加时(10分钟,无上下半场之分)    如果还没有分出胜负,则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五、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不许铲抢。(友谊第一)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实施铲抢,被视为严重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罚出场。这条规则是和十一人制规则最大的区别,说明七人制足球对于不论从各方向进行的铲球只要动作过大、力量过分都进行判罚。

六、任意球、点球、球门球、越位

(一)任意球

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得分,间接任意球直接得分也不算

罚球程序:

1、将球放定在犯规地点。

2、对方队员距球到少8米。

3、球被触动后即算比赛开始。

罚则:

1、球在踢出前对方进入距球8米以内,裁判员应该罚球延至符合规则规定后再开出,对进入8米内的对方球员给予警告。人墙最多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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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_个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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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

所谓仪表的协调,是指一个人的仪表要与他的年龄、体形、职业和所在的场合吻合,表现出一种和谐,这种和谐能给人以美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是什么,欢迎大家阅读。

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一】

第一条规则是最重要的一条规则,要整洁。

做人做事你的仪表要不整洁就比较麻烦,比如一个男同志,穿的西装很讲究,颜色搭配很好,但是头上头屑不断,胡子拉里拉碴,手指伸出来上面指甲缝里全是污垢油泥,往你身边一站,跟垃圾箱似的,味儿比较厚,别人会对你有好的看法吗?

第二条规则,要自然。

仪表要自然,不自然,有时候很麻烦。不自然有时候有矫揉造作之意。

第三条规则,要互动。

什么是互动?就是你的美化、你的修饰被交往对象接受了,当然有时候它有一些技巧。

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二】

为打造自己的形象很多人伤透了脑筋,美容增高,拉皮减肥,大笔的钱花了,效果却往往令人失望,谦谦君子,窈窕淑女,似乎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梦想。

其实,尽管人们相貌不同,但是如果仪表修饰得体,那么我们会发现,美,唾手可得。

整洁和自然最重要

一个人的仪表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个部分是静态的,比如高矮胖瘦、年龄状态,相对在某一个时间之内不会突变。

另外一方面它是动态的,就是他的举止和表情。

平常我们说这个人很木,表情呆板、呆滞,我们说这个人活泼大方,表情比较善于和别人去互动。

但是这样的问题我们在日常工作和交往中你要不注意它就比较麻烦。

仪表的礼仪,有两个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个规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规则,就是要整洁。

你做人做事,仪表要不整洁就比较麻烦了,比如一个男士,穿的西装很讲究,颜色搭配很好,但是头上头屑不断,胡子拉里拉碴,手指伸出来上面指甲缝里全是油泥,往你身边一站,身上味儿还比较厚,那你会对他有好的看法吗?

第二是要自然。

仪表要自然,你不自然,有时候很麻烦。

不自然有时候它有矫揉造作之意。

比如女士头发短点可以,男人头发长点可以,但是不能过界。

女士头发最短不能为零,男士尤其是国家公务员、公司企业员工,一般不留长发。

发型很重要

修饰仪表的第一个问题是容貌,就是看一个人的面部,主要修饰要点有发型、面部、口部,还有一个跟容貌也比较搭界的就是手部,

发型的修饰,最重要的就是要整洁,规范,长度适中,款式适合自己。

比如头发要常洗、要常理,头发长度有要求,比如你在重要的工作场合,男士头发一般不能够剃光了,也不要搞太长。

专业讲法是前发不附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

女士在重要场合头发不要随便让它自然而然地披散过肩。

面部修饰最重要的要注意除了整洁之外,面部多余的毛发也要注意。

第一,胡子,第二,鼻毛和耳毛。

没有特殊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不要留胡子,养成每日剃须的习惯,胡子拉里拉碴,会给人蓬头垢面之感。

口部要注意什么呢?口部注意要无异味,无异物。

吃完饭之后要及时刷牙,及时照照镜子。

如果要搞接待或者参加宴会,不要吃带有过分刺激性气味的食物,比如葱、蒜、韭菜。

化妆要自然、协调

还有一个化妆的问题,化妆就是使用化妆品进行自我修饰。

严格地讲,男人也好,女人也好,老人也好,孩子也好,我们都用化妆品的。

在我眼里化妆品有这么几类,第一类,美容的。

这主要是女同志用的,唇彩呀,指甲油啊,胭脂啊,睫毛膏啊,诸如此类。

第二是就是美发,美发其实也是化妆,人不可能一辈子不剪一次头发,除非你天生没有。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们男人女人他都在化妆。

第三也是男女都有的,那就是什么护肤品的使用,护肤。

化妆的基本礼仪有三点。

第一是化妆要提倡自然。

第二是要协调。

用的化妆品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是成系列。

化装的各个部位要协调,跟服饰搭配要协调。

第三是化妆时要避开人。

化妆是一种个人隐私行为,别在别人面前“表演”化妆。

坐有坐相 站有站相

一个人举止动作实际上是教养、风度和魅力的问题。

关于举止,有三个要点,这是基本的礼仪。

第一个要点,美观。

虽然美的标准在不同时代它有一点点变化,但是相对而言,它有约定俗成的说法。

我们古人讲几句话,立似松、坐如钟、行似风,实际上是讲约定俗成的美。

第二要点,规范。

相对来言,你的坐相、站相、站姿、坐姿、走姿,姿势要比较规矩。

还有一点要注意什么呢?这第三点就是互动的问题——你要注意你的所作所为产生良好的预期的结果,要被交往对象理解和接受,这个你要不注意就很麻烦了。

当笑则笑 不该笑别笑

仪表礼仪最后一块就是表情。

表情,就是人的面部的感情的外显。

严格地讲,一个人的表情是有眼神、笑容、面部肌肉的动作。

比如说有时候眨眨眼,耸耸鼻子呀,嘴巴歪一歪啊,它都有一定的含义。

但是最多地来讲,一个人的表情是通过眼神和笑容体现出来的。

首先眼神要注意注意四个字——目中有人。

在日常工作和交往中,我们和别人交流的时候,要养成注视对方的习惯。

从礼貌的角度来讲,近距离交谈,看对方的眼睛或者头部,特别当你面对异性的时候要养成习惯,通常不看中间,尤其不看下边,否则人家说你色迷迷。

第二,你看人家的角度它有讲究的。

不能斜眼看人,而是正面看着别人。

最后,表情中还要说说笑。

虽然说笑比哭好,但是你得注意笑它也有一个分寸,微笑,含笑,大笑,狂笑,冷笑,苦笑,它的适用对象是不同的。

那么在笑的时候,你最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呢?四个字,当笑则笑,不该笑你别笑。

总而言之,讲仪表礼仪,最重要的要强调一个概念,就是要表里如一。

徒有其表是不行的,但是只有内心的善和美而没有外在的美的表现也是不行的。

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三】

头发要适时梳理,不可有头皮屑。发型要朴实、大风、具有良好的个性。

男性的发式给人以答题、整齐的感觉,应该显示成熟。

女士梳理清秀典雅的发型,能体现出持重、干练、成熟。

常进行交际活动的女士适合梳理秀美的发型,使人产生信任感。

公务人员的发型不能奇特,最好不要染成黑色以外的颜色,发不遮脸,前流海不能过低,不使用色泽鲜艳的发饰。

头发要遵循“三不”原则,即不能有味、不能出绺、不能有头皮屑。

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四】

成功的着装

服装不是一种没有生命的遮羞布。它不仅是布料、花色和缝线的组合,更是一种社会工具,它向社会中其他的成员传达出信息,象是在向他人宣布说:“我是什么个性的人?我是不是有能力?我是不是重视工作?我是否合群?”旧时代的女性注重服装的动机较单纯,其目地无非只是为想获得他人的赞美,或是增加对异性的吸引力。在讲求男女平等的时代里,女人处处希望与男人平等竞争,简单追求外表的性吸引,已并不能满足这些职业女性,女性竞争者在着装方面必须要更具道德魅力、审美魅力、知识魅力及行为规范的魅力,使服装无形中为协调人际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增加职位升迁的机会,起到良好的作用。

不妨,举几个例子说明着装与事业的关系。

例一:有位女职员是财税专家,她有很好的学历背景,常能为客户提供很好的建议,在公司里的表现一直很出色。但当她到客户的公司提供服务时,对方主管却不太注重她的建议,她所能发挥才能的机会也就不大了。 一位时装大师发现这位财税专家在着装方面有明显的缺憾:她26岁,身高147厘米、体重43公斤,看起来机敏可爱,喜爱着童装,象个26岁的小女孩,其外表与她所从事的工作相距甚远,所以客户对于她所提出的建议缺少安全感、依赖感,所以她难以实现她的创意。这位时装大师建议她用服装来强调出学者专家的气势,用深色的套装,对比色的上衣、丝中、镶边帽子来搭配,甚至戴上重黑边的眼镜。女财税专家照办了,结果,客户的态度有了较大的转变。很快,她成为公司的董事之一。

例二:一位女推销员在美国北部工作,一直都穿着深色套装,提着一个男性化的公文包。后来她调到阳光普照的南加州,她仍然以同样的装束去推销商品,结果成绩不够理想。后来她改穿色彩淡的套装和洋装,换一个女性化一点的皮包,使自己有亲切感,着装的这一变化,使她的业绩提高了25%。 可见,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如何得体,适度的穿着已成为一门大有可为的学问。就寻职或在职的女性而言,服装风格的第一个原则,尤其在工商界和金融界或学术界,打扮过于时髦的女性,并不吃香,人们对服装过于花哨怪异者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敬业精神、生活态度,一般都会持有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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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职场游戏的“潜规则”_职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游戏,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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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游戏的“潜规则

职场风云变幻莫测,其间玄机自然也是层峦叠嶂不可一言蔽之,在一套表面的规则之下,还涌动着潜规则,如何来应对这难以言及的规则呢?以下是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 1、建立人际联盟 在公司中,多跟不同部门、不同阶层的同事建立起亲密而友善的关系。从总机的接线员到总经理秘书,从总务到财务都可以有你的朋友,这些“自己人”不仅会让你的工作变得更愉快,还能在你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助你一臂之力。怎么做,才能建立人际联盟呢? 对别人的工作表示真诚的兴趣 了解他的工作状况及甘苦,表示你的同情心并注意倾听。 寻求忠告 另一做法,则是开口寻求建议。“这事有些困扰我,而我一直认为你在这方面有很好的判断能力,能不能给我一点建议呢?”多方请教总是好事,并且能巧妙地传达自己对于对方的欣赏重视之意。 帮助别人,不求立即回报 在能力范围内,主动帮助同事,是累积人际资产的双赢方法。有位企业人士说得好:“欠我的人愈多,日后帮我的人也愈多。”所以,下回有同事需要找人帮忙时,别忘了挺身相助! 即使不是朋友,也不要变成敌人 请记住重点在于发展人际联盟,而非树敌。因此,即使不能令对方做自己的朋友,也千万别变成死对头,保持基本礼貌是优雅的表现。 办公室的“恐怖事件” 不要和上司发生冲突。也许,冲上司拍桌子会得到极大的心理满足,但是,千万不要以为上司会像你的朋友一样,觉得吵架也是你们的沟通手段。即使是上司的错,也要委婉地沟通,给上司个台阶下 职场12种动物精神 牧羊犬、蜜蜂、大象、骆驼、狮子、海豚、公鸡、猴子、骆驼、鸿雁……你在职场上究竟是哪种动物呢? 2、避免政治性错误的举止 有些举动绝对有害于你的政治表现,请提醒自己千万别误踩以下政治地雷: 对你的上司轻视傲慢 不论是私底下,或是在公开场合,对你的上司表现傲慢轻视的态度,只会反过来伤害到自己。打断老板的笑话,公开纠正他的错误,以及质疑他的决心等等,都是标准的不智之举。 越级报告: 有些企管专家认为越级报告是有效的“向上管理”策略。然而,多数证据显示,这样很可能会跟顶头上司结下梁子。所以先行报告,得到上司的谅解后,再与高层主管沟通,恐怕是更正确的政治动作。 公开挑战公司的信仰 每个公司都有一些深信不疑的价值观及信念,如果你公开批评这些信念,很容易被贴上“不忠诚”的标识。 接受不应得的功劳 不管怎么说,抢功就是不对。领导抢属下的功,会扼杀员工士气;抢同事的功,明摆着要树敌;而抢上司的功,则是找死。更何况,这动作一点都不优雅。 随意“真情告白” 有些人一点话都藏不住,见到人就大吐苦水(“我在这个部门真是倒霉……”),要不就是背后批评(“我们那个经理啊,真是糟透了……”),如此不挑对象的“真情告白”,只会让自己的形象受损,更可能因遇人不淑,而送给他人一个自己不适合这个岗位的理由。 来源:青岛时尚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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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技术合同认定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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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所订合同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认定规则。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全文如下: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xx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20xx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1.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 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 专利权转让合同

2.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 技术服务合同

2. 技术培训合同

3.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 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 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三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村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分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 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 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 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七章 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五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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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规则面前我的周记_个人写作_网

范文类型:周记,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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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面前我的周记

前两天,我们学习了规则一单元,明白了“只有按规则生活的人,才不同于动物”的道理。老师见我们学得这么好,就规定了一条规矩:下课不许走东楼梯。

“不就是不许走东楼梯吗,谁都可以做到!”我在心里说。

“叮铃铃……”下课铃声响了,我走出了教室,向东楼梯走去。走到一半,我停下了,老师不是不让走东楼梯吗?可是——走东楼梯可以早点下楼到妈妈办公室喝水。但是我走中间的楼梯,就可以遵守规则了,我左右为难。

同学们下楼玩去了,老师开会去了,我走东楼梯只有我和我的影子知道。影子看看我,好像在说:别犹豫了,走东楼梯吧!而大脑却说:你得遵守规则!!

大脑和影子在争吵,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最后,我拒绝了影子,一步步往回走。影子不情愿地跟着我:傻瓜,你会后悔的!我在心里坚定地说:“只有按规矩生活的人,才不同于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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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华盛顿礼仪规则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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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背对别人,尤其是在与别人说话时;当别人看书写字时,不要摇晃书桌;不要靠在别人身上。

2.不要奉承别人,不要和不喜欢与别人玩的人玩。

3.和别人在一起时,自己在言谈举止方面必须尊重他人。

4.有别人在场的情况下,不要自己哼唱,也不要用手指敲打东西,或者用脚踢什么东西。

5.别人讲话时,不要插嘴;别人站着时,不要坐下;别人停下来后,不要自己走。

6.和别人在一起时,不要看信、读书或看报纸;如果确有必要做上述事情,也一定要请求离开。如果没有事先得到别人的允许,不要走近或看别人的书或写的东西;别人写信时,也不要离得太近。

7.脸色和蔼,但是在严肃的场合要严肃一些。

8.别人遇到不幸,不要面露喜色,尽管他是你的对手。

9.有身份或任高职者在各个方面都拥有优先权,但是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应该尊重在出身或其他方面与自己平等的人,虽然这些人没有担任任何公职。

10.与别人谈话时,应先让别人开口,尤其是和上司说话时,绝不能自己首先开口。

11.与别人谈话时一定要做到内容简短而全面。

12.看望病人时,如果自己不是医生,切忌越俎代庖。

13.给别人写信或与别人谈话时,称呼要符合这个人的地位及其居住地的习惯。

14.不要和上司争论,而是要谦虚地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

15.不要对同事指手画脚,因为这样做往往给人以傲慢的感觉。

16.如果一个人已经尽其所能,即使没有成功,也不要责备他。

17.向别人提建议或批评时,要认真考虑一下场合:是当众还是私下提出,现在还是另找时间提出。此外,还要注意措辞。在批评别人时,不要露出一点愤怒的神情,口气应该温和一些。

18.不要嘲笑或讥讽任何重要的事情;不要开尖刻的玩笑;如果你要说幽默或诙谐的话,首先要控制住自己不要笑出来。

19.如果你想为某事去谴责别人,自己在这方面必须没有错误。因为榜样比规则更具说服力。

20.不要用责备的语言说任何人,也不要责骂或斥责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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