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一: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年_月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层/幢;_;建筑面积_;建筑面积M 年 月 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50%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 年 月 日 _年月日
合同二:
一、-合同组成
第一条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组成:通用条款(采用GF 年 月 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无分包时工期按本合同约定起始日期计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须经小组以指定方式确认后方有效。
第六条工期提前奖励标准:0元/日历天;
第七条工期延误惩罚标准:100元/日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确认签批单。
五、工程量确认原则
第八条工程量确认办法。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经小组审核后做为结算依据。
六、工程变更
第九条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前约定施工内容施工,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或更改工作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的,必须报小组审核同意并持有效签证(存挡)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涉及工作内容变更时,甲方签字和乙方意愿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为增加工作内同时,先做预算或估算,如超过1万元的,需做预算送小组报批,超过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价格,以书面凭证计入结算总价。
七、工程造价
第十一条本工程决算价格确定原则及结算办法:
本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旦成为中标单位,其投标商务标预算报价将称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除甲方签证外,结算价格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结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竣工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后的一周内结算。
第十三条下列材料按甲方签批的价格决算,决算时以主材价格确认表为准:
(各校根据自己招标文件的工程做法和要求,确定需签批的主材名单,一般为门、窗、瓷砖、涂料、地板等,不易过多。)
第十四条经甲方签证增加的工作内同和工作量结算办法:经小组批准同意增加工作内容部分其工程量由甲方核实签字,只计税金,不计管理费和规费,不做下浮。
第十五条主材价格确定。主材价格需要由甲方以有效方式确认后方可购置材料,否则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如甲方指定主材供应商和品牌的,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
八、材料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材料验收制度。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须出具有效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测报告或其它有效质量证明,主要材料进厂必须经甲方指定相关人员确认签字验收。甲方有权拒绝“三无”材料及与学校建设要求不符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有乙方负责。
九、工程验收
第十七条由甲方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单位参与验收过程。
第十八条凡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方能进行工程结算,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要根据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验收通过后方可结算。
十、工程结算
第十九条所有小型基建项目都必须在取得小组核发的准予结算确认单后方能结算。
第二十条项目预算在2万元以上且乙方出具由小组核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方予以结算。
第二十一条不上交或不按有关要求交接齐全全部指定验收资料的,不予以结算。
第二十二条结算过程中,如小组审计认定是没有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工程延期报批手续、工作内容增加手续等)而造成不合理超支的,应由责任方(甲方或乙方)承担责任,小组不予结算。
第二十三条决算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不予决算:
(一)决算材料必须包括编制说明、决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材料调差表和相关附图五部分;
(二)建筑预算和安装预算分别编制;
(三)决算书材料必须执行浙江省20__版计价规则,必须套用20__版相应定额,必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__版)中规定的造价计算程序和施工取费计算规则;
(四)涉及各种费率的,套用下限标准;
(五)适用计价规则(应用造价计算程序、套用定额、取费)时,不得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
第二十四条除经小组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套用计价规则时,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的,所涉及的计价项目均按“不计费(规费和综合费)且不计税项目处理”,同时将相关乙方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电子档案。
十一、工程保修
第二十五条执行工程保修制度,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有关事宜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安全承诺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施工全过程(从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安全负全责。乙方必须按要求签定安全承诺书。
十三、廉政承诺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十四、纠纷处理
第二十八条优先采取调节方式,调节未达成协议的,采取仲裁方式。
十五、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工程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如本项目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合同必须经小组盖章后方生效。
第三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设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发包人)(盖章):
乙方单位(承包人)(盖章):
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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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校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石坝小学操场西面60米X5米直跑道交予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60米X5米直跑道
施工地点:石坝小学操场西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按照甲乙双方可确认的设计方案及协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工程承包主要内容:60米X5米直跑道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从收到甲方通知后起计,5个工作日完成。
2、有以下原因之一者,由甲方或监理签证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a.甲方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并相应增减乙方施工的工程量或影响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
b.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影响;
c.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d.风雨潮湿天,不宜施工的。
四、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材料款及用工数进行付款。
2、工程费用:
路基石160块 X 13.5元=2160元 石子4车 X800元=3200元 水泥8包X20元=160元 沙子一车250元 石粉2车X550元=1100元 人工:大工5 X250元=1250元 小工5 X150元=750元总计大写:捌仟捌佰七十元整 小写:8870元
六、付款方式与工程结算
工程结束后转账
七、工程验收
1、材料进场,乙方须提塑料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
2、在工程施工进程中,乙方所使用的材料、人力技术、施工程序、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合同及承诺、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3、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完毕,乙方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验收或投入使用或进行下一道工序,则双方同意视为自动验收合格处理。
八、竣工交付后服务
乙方为本工程向甲方提供壹年免费保修。如因地震及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原地基及认为破坏、不正当使用等原因而引起的问题不属于乙方保用范围。
九、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工地上的用水、用电、临时仓库、材料堆放地点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费用由甲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已完成符合要求的基础,如因原基础原因造成面层损坏(例如原基础沉降引起面层的质量)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责任
1、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按施工安全、质量规范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有责任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管理人员及现场监理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4、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质检部门裁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在合同执行中,若发生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
2、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请主管部门调节,调节不成,则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广告牌拆除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卷闸门厂为销售有限公司拆除办公大楼二楼楼顶大型户外广告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牌位于甲方办公大楼二楼楼顶,长 米,高 米,面积 平方米。
g 二、广告牌拆除工时费人民币肆仟元整,甲方在乙方拆除施工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乙方,拆除广告牌的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三、乙方在施工中,不准损坏办公大楼整体结构、表面装修、顶部防水等,如有损坏,负责维修或赔偿。
四、乙方在拆除广告牌的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责任,承担倒塌、坠落物体对其他人员、物体损坏的赔偿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办理安全施工的相关意外保险。
五、甲方为乙方拆除广告牌提供施工用电和施工吊车,如发生相关联的施工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施工工期为一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如遇风、雨天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可顺延。
七、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室内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 任。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 税金(3.41%) 元。“管理费”为上述总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7.“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10%。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3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乙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二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1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款用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统一收据交给甲方。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 方(签章):委托代理人: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签订地点: 日
篇4:施工保证书格式
由于我有婚外情,并且脾气粗暴,在与妻子结婚后屡次对她无故打骂,并对她的父亲有辱骂的行为,招致如今夫妻感情呈现裂隙。现经冷静考虑,我认识到了本人的缺乏和错误。现用心保证以后遵照以下内容:
1、?不施行有不忠实于夫妻情感的行为(如婚外性行为)。
2、?不贬低妻子的人格,辱骂妻子。
3、不刁难、干预、猜疑妻子以及阻止、限制妻子的人身自在,施行影响妻子合理工作生活的行为。
4、?不殴打、漫骂妻子的父母家人。
5、不坦白和私藏个人收入,双方一切收入都存入同一银行帐号,家庭开支和个人支取应经双方协商后再从存折上支取。
6、?不以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等暴力手腕殴打妻子。
假如我今后有以上任何行为之一,或有其他行为招致妻子不堪忍耐而提出离婚,视为我自愿放弃属于我的夫妻共同财富的份额,一切的夫妻共同财富归妻子一人一切。
以上行为是我的真实意义表示。
用心保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5:项目部混凝土浇筑安全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混凝土浇筑、文明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_施工图示所有混泥土的浇筑,详见报价单(附后)_。
二、工程价款
1、单价: 。
三、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13天,每超期1天罚款20__元,从工资中扣除。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只提供主材。其余工具、车泵、地泵、机具设备全部由乙方自理)。
五、付款方式
1、完成所有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 80 %,其余 20 %的工程款在工程审计后30天内支付。
2、甲方付款时如遇特殊原因甲方推迟付款乙方不得消极怠工和组织工人闹事。甲方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电电源。
3、甲方负责水平标高测平。
4、组织并协助搞好文明施工。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报甲方审核,经审核合格后交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图纸施工。乙方开工前,提交开工报告,由甲方工程负责人签证后开工。
2、乙方必须配备技术能力较好的施工员,自行监督管理好本工种所完成的工程质量,认真做好混凝土方量的控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程内页资料签字工作。
3、严格按照图纸、图纸变更单和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技术要求、规范、规
定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否则不予结算剩余工程款。
4、乙方自行从甲方指定电源接通施工用电,所用材料、设备全部自理。
5、乙方工人所住宿需用床以及相关用品全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提供任何与生活用品有关的费用。
6、文明施工必须每天安排专人执行,确保施工现垃圾杂物的及时清理。乙方工人不得与其它工种打架闹事。如有与其它工种发生冲突有甲方协调解决不得打架闹事。每发现打架闹事者将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7、乙方必须严格按协议工期安排进度,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质量控制,杜绝混凝土的浪费。基坑清理必须全力配合机械,不得推脱和延误。否则造成其它后果乙方全部自己负责。
9、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不得群殴、围攻、辱骂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每发现一次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进场十日内,必须提交所有工人身份资料,即身份证复印件。并且与工人签订劳务雇佣协议。所有中途退场工人必须有甲方监督办理劳务雇佣解除关系。如发生工人到有关部门讨薪或者到甲方闹事,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
11、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因施工造成的返工或维修。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2、乙方必须积极配合钢筋工、木工、及其它班组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七、违约
1、乙方超过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三日内还不开工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不能完成规定工期,甲方有权切出部分工程增加施工队,其费用由乙方总承包价内扣除所产生的工程费用,或者单方解除协议并且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因甲方原因影响开工工期,完工工期顺延,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
2、乙方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协议总价10%的赔偿金。
3、乙方施工时,每道工序必须严格《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要求进行施工。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机具缺乏、技术力量薄弱造成工程进度缓慢、质量较差,明显在协议工期内无法完成承包工程建设任务或工程质量缺陷较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行安排施工队施工,并要求乙方赔偿由其造成的损失,已完成部分分项工程款不予结算。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对工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对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1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超过10000以上的医疗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2、乙方随时负责清(整)理现及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执行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每例行检查出一次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给予罚款最低限额500--1000元处罚。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达成协议,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3、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3]_合同范本
57.1 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 “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 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1)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2)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3)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 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 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 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1)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2)指定分包人应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的过失而受任何损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不当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或临建工程而受损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赔而受损害。
59.3 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 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1)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2)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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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基础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 (甲方) 审查单位: (乙方)
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2国家及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工程概况:
第三条:审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了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批;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二)工程勘察、设计的委托与承接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资质、合同、市场行为、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人防、卫生、无障碍设计等强制性标准、规范;
(四)建(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五)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六)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收到审查资料后 7 日内(建设单位答复时限不计算在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审查合格报告书备案。
第六条: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的,需重新履行审查手续,审查费用另计。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实行有偿服务,所需经费由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审查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概算核定,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本审查项目审查收费核定为 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在签定合同后一次向审查机构付清。如审查中发现重大浪费部分,经勘察设计单位同意后,建设单位按审查修正后节约投资3%作为对审查机构的奖励,在交付综合审查意见前一并付清。
第八条:各方责任:
8.1建设单位责任:
8.1.1建设单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审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
8.1.2建设单位变更审查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建设单位应按审查单位所耗工作量向建设单位增付审查费。
8.2审查机构责任:
8.2.1审查机构对出具的审查报告书负责,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8.2.2审查机构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审查。
8.2.3审查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和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审查要点(试行)》。
8.2.4审查机构应保护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他人泄露、转让建设单位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
造成经济损失,上述单位有权向审查单位索赔。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建设单位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审查机构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以上时,审查人员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9.2由于审查机构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审查报告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
9.3经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发生工程设计质量问题,审查单位应承担审查的责任。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其它:
10.1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
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3本合同一式,建设单位 份。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建设单位向审查单位支付审查费后生效。
10.5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其它约下事项:
甲方:乙方:年月日:
篇8:环氧平涂地坪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定本补充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颜色及类型:
4.工程面积: (结算时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和数量进行核算,实际施工面积不能小于合同面积5%以上,小于部分则按相应的合同价款的50%补偿给乙方。)
5.工程单价及总造价:
6.施工工艺: ① 去除浮浆 ② 撒布材料 ③ 圆盘作业 ④ 机械镘作业 ⑤ 表面磨光作业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单项工期预计为(在30天内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回复后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期预计日, 完工期预计年如遇下列情况,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进场前一天,未能将待施工区域场地交给乙方,或有非本项目服务人员及物品进入或存放于待施工区域。
2.甲方应提供的电源、水源等设施未能接通,影响乙方正常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停电连续三个小时以上,或有房屋漏水、渗水、进水而阻碍项目进行。
4.天气影响、一些突发事件以及其它影响合同的条款的情况出现。
5.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指定 Email: 为联系方式。
1.2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在开工前三天,甲方须完成接通水电的工作,施工所用水费、电费由甲方承担,并保障乙方正常的施工条件。
1.3施工期间,不得安排交叉施工;如因以上原因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及影响工期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相应误工费。
1.4乙方材料进场时,甲方应提供一间便于管理的房间,供乙方存放材料及工具;且对乙方过程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方便。
1.5因甲方工程进度款没有按期支付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由甲方负责。
1.6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工程地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造成的工程延期或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2.1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指定 Email: 为联系方式。
2.2乙方保证施工的耐磨地坪表面应平整光滑,耐磨,无起壳,无明显色差,(注:出现网纹为正常现象)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验收前期资料。仓与仓收边平直,手摸无明显高低感;阴阳角,倒角等复杂地形的处理,不能有遗漏及不平整现象。质量标准符合JC/T906-20xx耐磨地坪行业标准
2.3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艺施工,并保证选料合格;
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施工配合:
3.1由于耐磨材料施工与水泥地坪浇筑几乎是同时进行,为保证耐磨层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混凝土浇筑应作好配合;
3.2模板设置应平整坚固,模板以6米为宜,并涂脱模油,用水平仪随时检测模板标高,对偏差处应及时调整;
3.3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且尽可能小的水灰比;
3.4使用插入式振捣棒和平板式振捣器作业,振捣后使用水平仪检测模板水平情况,对偏差部位进行调整;
3.5使用较重的钢制长辊(钢辊应宽于模板)多次反复压,并保持钢模洁净,使地坪平整,无法使用钢辊作业部位,应用刮尺整平;
3.6对泌水严重部位,应用橡胶管去泌水;
3.7卸模最好等耐磨面层完成第二天进行,第三天由建筑方切伸缩缝;
3.8在乙方施工期内,不安排交叉施工,并应负责对乙已施工好的地坪进行保护与养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工程保修期 个月,其间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者,由乙方负责返修;由于甲方人为机械损伤或其它原因,如地面有油污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原因拖延工期给乙方造成费用增加或其它损失(如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施工完工 天内,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逾期未验收或未经验收而提前投入使用者,视作通过验收。
4.当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未按期支付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五条 质量保证
5.1以项目完成之日起计算,乙方提供保修期限为个月整。
5.2保修期内,凡符合保修范围的,乙方提供免费维修;不符合保修范围的,乙方维修收取工本费。
5.3保修期后,乙方提供优质跟踪服务,承诺的使用年限内,维修收取工本费。
5.4以下情形导致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甲方不能借此影响对乙方的付款:
5.4.1 在上一道工序未完全达到要求时,甲方要求乙方赶工或现场交叉施工而影响质量;
5.4.2甲方要求乙方赶工或施工时现场有其它交叉施工,影响工程质量;
5.4.3 水泥地坪质量问题:如水泥强度标号不够,水灰比不够,塌漏度超过范围等引发问题;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若是建筑方无法评估信用,企业应先支付95%工程款。)
6.1合同签字生效,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2乙方工程施工到总量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共计 6.3乙方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决算,逾期未验收或未经验收而提前使用者,视作通过验收。从验收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总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工程没有产生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后支付结清。
6.4汇款以电汇到乙方指定账户到账金额为准,如现金支付以甲方付款证明和乙方收据为准。
6.5若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则按每月实际施工量结算。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鉴章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8.2 双方办理验收结算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保修条款除外)。
第九条 附则
9.1 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9.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篇9:弱电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安装并调试该设备达成以下条款:
一、合同内容:监控系统及音响系统。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日期: 本合同施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因甲方原因或施工条件,气候等自然条件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施工厌恶,日期顺延。
四、工程造价
经甲乙双方协定系统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包括线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主设备到场,当天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收到款后开始安装。
3、安装调试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4、合同剩余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 个月付清。
5、所有工程款甲方须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不验收,或拒不提出整改意见,则视为合格交工,若验收不合格需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了设备的安全运行,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50HZ、220∨±5%的常开电。
2、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为乙方无偿提供施工材料、工具放置的专用房间。
3、乙方施工途中不得随便破坏甲方设施。乙方布线和设备受其他工人损坏,甲方应义务配合,并责令损坏人以现金的方式照价赔赏。
4、乙方布线施工完毕,甲方如有更改费用另计,甲方应以现金或书面文字作为结账依据。
5、甲方未付清款前,乙方所安装产品的拥有权归乙方所有,此担保在甲方付清款项时自动解除。
八、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额2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不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1.5%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超过3个月,乙方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追款,违约金照付。
九、设备清单(附后)
六、保修及售后服务
1. 本合同设备保修期为一年,保修设备具体见报价清单。 2. 消耗品不保修(包括电池、灯泡等)。
3. 保修期内如设备自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则甲方支付原器件、配件成本费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 如甲方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72小时内解决未果,乙方及时提供替用设备,保障甲方正常使用。
5. 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对甲方系统设备提供同样维护及维修服务,并收取材料成本及基本费用。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施工现场保洁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律的规定: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保洁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
一、保洁服务项目及费用
乙方将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对甲方
的办公区域进行保洁服务,双方规定的服务范围及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费用结算方式为:第_____种。
1)按地面建筑面积计价。__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保洁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
2)按工程量一次性定价。(大写) 。
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乙方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甲方应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按时完成甲方交待工作。
2、乙方工作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三、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次保洁服务费用为现金支付或打到乙方银行卡。结账时乙方应提供税务发票。
附:_______________农业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保洁完成,合同自动终止,如一方无故解除合作关系,须向另一方一次支付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0%)。
五、争议解决方法
如果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者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对争议进行解决。
1、通过双方友好协商;
2、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说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个人居室装潢施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顶棚、地砖、管线、家具、防盗设施、家用电器等。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______万元整
签订合同后付5万元,开工后付______万元,验收合格后付______万。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关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发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______承包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12:施工保证书
依据我公司(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单位签订的干部公寓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约定条款已将冬季施工工期从总工期内扣除,但我公司考虑到本项目工程造价成本较低,各项成本费用较高,为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合同工期,我公司决定进行冬季施工。因本工程为砖混结构,冬季施工质量控制难度较大,为确保工程质量,让贵单位放心,我公司特就本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及冬季施工措施保证如下:
一、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地区冬季施工各项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安全,冬季施工所产生的任何成本的增加将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具体冬季施工措施详见我公司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批通过的冬季施工方案)
二、若在本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及甲方人员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未按照批准的冬季施工方案执行的情况时,每发现一处我公司愿接受罚款1000元的处罚,超过三次我方将立即停止冬季施工,未经项目监理部和甲方擅自施工,否则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以及贵单位有权采取强硬措施勒令停工,同时产生的各项风险费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三、我公司将在履行好本工程施工合同各项义务的同时,保证冬季施工部位的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待冬季施工结束,转入常温养护28天后,我公司将按照贵单位上级北京军区质量监督站要求,委托第三方进行强度回弹质量检测(费用由我公司承担),若强度回弹质量检测达不到合格标准以及未能通过北京军区质量监督站验收,我公司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费用。
四、若发生因冬季施工质量检测(强度回弹检测)及验收未能通过的情况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公司愿按照每天10000.00元的的标准向贵单位缴纳违约金。在我公司正式提出各阶段验收后,一周内贵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五、以上各项涉及罚款等违约条款的,若我公司未及时交纳,贵单位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附件:项目监理部审批通过的冬季施工方案
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篇13:装修公司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预算造价人民币。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乙方承包工程施工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报价要求,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相反,由甲方供应施工材料和设备不符规格,乙方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承包装修项目造价
1、厨房:_________________整体厨柜、吊柜、集成吊顶、灯具、墙地砖铺贴、工艺移门、护套、钛合金卡条、包柱子、打孔。
2、卫生间:_________________钛合金工艺门、集成吊顶、滚胶、包柱子、打孔、防水涂料、墙地砖铺贴。(含吊顶配置)
3、客厅:_________________进户门套、过道吊顶、镂空雕花采光布局、石膏线、地砖、角线铺贴。
4、主卧:_________________工艺门、门套、免漆板移门衣柜(含配置)、飘窗工艺砖铺贴、强化地板、角线铺贴、地面抄平、石膏线、墙纸。
5、阳台:_________________地砖铺贴、包柱子。
6、次卧:_________________免漆板衣柜(含配置)、工艺门、门套、强化地板、角线铺贴、地面抄平、石膏线、墙纸、电脑桌、书架。
~1/2~
7、整体乳胶漆,做底喷涂。
8、整体强、弱电、冷、暖水路铺设。(含开关面板)
9、整体房间改造材料上楼、垃圾清运等综合费用。
除以上全包施工范围项目外,另增装修项目,另外计收工时和材料费,在乙方全包指定材料造价的基础上甲方另行选材,额外差价费用另算。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双方商定,本装修工程的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下表向乙方支付装修款项
支付次数
支付日期
支付金额
各次支付金额
占总额的百分比
第一次
开工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
40%
第三次
工程全部结束
10%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保质保量竣工,每逾期一天,应赔偿甲方总造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如拖期不付,乙方延期损失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4: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达成共识,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规模:
二、工作内容:
1.乙方按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灰线范围及指定深度进行开挖,并负责修边检底和将所挖土石方运出场外(弃土由乙方自行解决)。
2.此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机械设备、油料均由乙方自备、承担。
3.乙方负责修边检底应达到甲方或设计要求的深度和宽度。甲方不另支付费用。
4.施工过程要减少对周围环境道路的影响,从车上掉下来的土石方造成的路面污染由乙方负责处理。如有出现因污染道路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期为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停工期间乙方应合理安排现场的人员、机械、设备,甲方不承担因停工对乙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工程价格及支付方式:
1.土方挖运综合单价(开挖、外运等)为 元/立方米(天然实方计算,暂定 立方米);石方挖运综合单价(开凿、破碎、切割、外运等)为 元
2.场内若需要回填,应按甲方指定回填,不计回填费用。
3.上述综合单价为包干价,本价格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
(1)土石方开挖所使用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油料;
(2)土石方运输过程中所采取的密闭措施,因现场条件限制须要修建的临时道路及必要的措施(沉沙井及冲洗设施)等;
(3)倾倒时渣场的费用;
(4)运渣车上路时与环卫、交通、城管等相关部分协调的费用;
(5)管理费;
(6)利润;
(7)安全文明施工费;
(8)税金;
(9)各种保险费用;
(10)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或因市场因素发生的各种涨价及一切场内场外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
4.上述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不随施工时间、次数、施工分层分段、所遇到土石方的类别、施工深度、施工天气、道路状况等任何因素而改变。
5.土石方工程量的确认:现场正式开挖前,甲方、乙方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双方签字后保存基础数据;工程开挖结束,经甲方、乙方验收合格后,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计算出总挖运土方和石方工程量,进行签证确认,最终确认的数据为该工程总价结算的依据。
6.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并办清结算双方签字生效后2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20xx年春节前支付结算总价的5%~20%,待甲方主体工程完工后60内,甲方以支票方式结清工程款。
7.工程款支付前,须提供正规建安发票,否则,甲方可暂时拒绝支付,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要求,乙方不听从甲方现场代表指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未按要求到位的边角处等的返工费用或超挖回填的返工费用,按未到位或超挖工程量1立方米扣已完工程量100立方米的比例在结算时扣减。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办理好本项目开工所需的部分手续,施工期间所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水电表接至施工围墙,表后的管线全部由乙方自行安装布置,排污管由甲方提供管子 ,乙方组织安装并负责维护(其于由乙方自行协调多方关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
(3)工程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如须要可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在乙方完工并申报后7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甲方造成的原因之外,乙方不能随意推迟工期,更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应负责土石方挖运和石方开凿外运的全部机械设备并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4)乙方应服从甲方代表统一指挥,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工作,并严格控制场地内的开挖设计深度和宽度,砂岩部份必须保证基底不得小于轴线外800mm。
(5)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外部因素造成的一切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时应严格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不论是在施工场地内还是运输途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7)弃土场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工程内容完成,扣减工程价款的5%。如乙方单方不能履行,中途退场按实际完成部分的60%结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及时补救,直到合格为止,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若乙方不听从甲方现场代表指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执行。
3.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合
4.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因乙方原因所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
5.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进场并开工,如延时进场开工,每延迟1天扣罚金为本工程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
八、奖励:
1.乙方在合同约定完工时间内,安全且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甲方奖励乙方15万元。
2.乙方在本条第一款的基础上,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2万元人民币,本项最高奖励15万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引起的纠纷自行协商解决未果,诉讼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其他:
1.此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立即生效,双方不得违反。
2.此合同一试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结清款项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5:施工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
承租方:__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特签定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地名称:
2、工程地点:
3、吊篮用途:
4、建筑高度:
5、装修类别:
6、进场时间:
二、规格及数量
三、计费标准及计算方式
1、 租赁时间:甲方承租电动吊篮租赁时间不足天按 天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吊篮租赁时间从租用之日起至吊篮退场止,中间以连续计费方式计算租金。如果总租金达不到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则甲方付安装费和移动费,如总租金达到贰拾万元甲方不支付其安装费和移动费用。款,乙方有权停止吊篮运作,租金照算。租赁结束后,甲方须在乙方拆除吊篮时付清全部款项。
4、以上计费均不包括开具发票需要交纳的税费,乙方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甲方要求开发票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税费。
5、本工程吊篮送安检的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供,报检手续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责任。
1、甲方必须在15天内通知乙方进场安装,如果超出期限则视为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将设备租赁给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吊篮经甲方通知进场后,凡不属于吊篮本身原因导致不能立即安装或安装后不验收,则租金自吊篮进场的第三天起开始计算。
3、甲方施工需要移动吊篮的,一定期间租金照算,吊篮移动时,由乙方负责安装,移动时间按每批一天核定。
五、付款方式
1、每满一个月时结付当月租金(不得拖欠)
2、完工时在电动吊篮拆除时甲方应付清乙方全部款项,如未按时付款,经双方协商无效,则报有关仲裁机关予以仲裁。
3、吊篮设备丢失、损坏,由甲方按本合同的《吊篮零部件及材料赔偿价格标准清单》赔偿,在支付租金时向乙方一并付清。
4、吊篮使用过程中若钢绳损坏、电线刮断,安全绳切断, 的整体损坏按合同《价格单》价格的50%赔偿(认为责任损坏除外)。
六、安装方式
1、乙方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并对吊篮调试达到验收使用标准。
2、甲方负责协调垂直运输工作和电源接口。
3、为保证吊篮安全使用,甲、乙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指定专人对进场吊篮及部件与乙方共同验点,办理双方交接签字手续,并负责设备安全保卫工作,若有遗失、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2、提供吊篮安装位置的屋面高度及房屋平面设计图。
3、甲方负责提供吊篮安装、移位、拆除过程中的垂直运输工具,需无偿为乙方提供转运吊篮所需的施工电梯、塔吊等现有起重设备。如吊篮在撤出过程中,甲方无偿提供塔吊、电梯等转运工具给乙方使用。
4、在吊篮租用期间,甲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借第三方使用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吊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以及迁移地点。甲方在使用吊篮作业时,如因甲方塔吊碰撞或未经乙方技工同意,擅自移动吊篮位置和附属设备,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负责。
5、电动吊篮晚上夏季20点后禁止使用,冬季18点后禁止使用。
6、吊篮安装完毕,甲方应在12小时内组织人员点验,否则视为甲方点验合格。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7、吊篮使用过程中,甲方作业人员必配带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技术交底及《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禁未经技术交底的人员使用吊篮,如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法规发生意外,其所有责任和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好的电动吊篮合格产品,并根据甲方需要及时运送到现场。
2、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吊篮、并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3、乙方负责派专业炒作人员对甲方的炒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尽享操作培训。
4、乙方有权制止一切未知操作,对违章操作所发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施工吊篮等相关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吊篮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配重不足,钢丝断裂,安全锁失灵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吊篮设备所有属乙方所有。
7、乙方应每5天对吊篮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检,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能通过安检。
8、吊篮使用过程中,乙方至少必须派一名技术人员对吊篮进行维修保养、日常检查。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2个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若超过2小时则该吊篮停算租金,若超过一个工作日,需承担甲方工期延误导致的一切损失。
9、甲方需移吊篮时,乙方需派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吊篮移动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其它借口延误移动吊篮时间,若超过一个工作日则停算租金,并承担甲方工期延误导致的一切损失。
八、 施工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则依据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伍万元。
十、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吊篮损坏、丢失,则甲方需按市场价格作相应赔偿。
十一、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同意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经办人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16: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_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宁波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浙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荣安府桩基工程
二、承包范围:4#楼工程桩工程
三、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施工管理;
2、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部分;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和结算款。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不良行为,以及对甲方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总包方的总包管理;
2、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和甲方的施工管理;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对质量安全负责。
5、乙方必须严格按政府、甲方、监理规定的流程规范施工。
6、乙方从场外向施工场地内运塘碴回填等,需甲方、监理同意。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调整方式:
一)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5100000元(大写:伍佰壹拾万元整)
二)工程单价(1)、c35ф900、ф1000钻孔灌注桩860元/立方米一次性包干价; 预应力管桩pc-a400(75)93.5元/米一次性包干价;预应力管桩ptc-a400(60)83.5元/米一次性包干价。地下室送桩按14元/米计。(2)、在一次性包干价中已考虑了与打桩有关的所有费用,如已考虑了与周边村民协调、打桩的水电费、进退场费、桩架移位费、质料及材料试验费、管桩桩架移位垫路基板费、施工现场不能满足商砼车辆运输至钻机前塘碴铁板费用、地下障碍物2m以内、税费、利润等。(3)、按施工图要求试桩测试费结算:低应变85元/根;高应变、静荷载现场另定,数量按甲方与监理确认试桩根数。(4)、若砼强度每增减一级(c5),则单价相应增减18元/立方米。(5)一次性包干价入岩按1.2d(桩径)考虑,如设计另有要求,钻孔的机械人工及钻孔水电费另行协商。(6)预应力管桩如采用桩尖,及抗拔节点设计另有要求时,单价另行协商。
三)工程量按施工图和实际施工量,加灌长度按设计长度计。以监理公司和甲方代表签证核实后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四)结算的审核
1、桩基验收合格并且工程资料移交给甲方后三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乙方盖章、法人盖章并有乙方概预算编制员盖章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甲方工程部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后方可视为甲方收到竣工结算资料。
2、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自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收到之日起六十天内,甲方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同意的,则甲方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乙方不同意的,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还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
4、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发包人将不能保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造价,对于工程审计费用支付的约定:工程审计费用参照浙价服[]262号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取5%的费用,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的5%计算费用,核增额与核减额不作抵扣,核减、核增追加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由建设单位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缴。
六、付款方式
一)支付方式:3#、4#、7#、幼儿园工程全部打桩开始10天内支付该部分暂定价20%(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1#、2#、5#、6#、地下车库工程全部打桩开始10天内支付该部分暂定价20%(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打桩结束再支付打桩暂定价的40%(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分二个阶段支付 3#、4#、7#、幼儿园工程全部打桩结束;1#、2#、5#、6#、地下车库工程全部打桩结束);通过桩基验收合格、资料合格齐全办理好结算付至结算价95%(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余5%全部结顶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承兑贴息全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按期付款,应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每天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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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地施工推土机租赁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施工需要租赁乙方挖机,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特 制订本协议。
一、 机械施工要求: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推土机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山推 160、 湿地型) ,并配好熟练的操作手及相应的操作证。
2、乙方的机械施工时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与调配,不要私自 胡乱施工,如果不服从甲方指挥,甲方有权勒令其退场并 赔偿甲方燃料损失。
3、 每月的租赁价格为 22700 元, 最后一个月为 22700 的每日 平均价。
二、结算付款方法,满一个月后付 12700 元,余款工程结束后一 个月内付清。
三、安全责任: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持证 上岗, 乙方承诺乙方机械施工是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并承担所有费用。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篇18:单位区域施工合同格式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对拟修建的农村公路规划要求和该公路现场的实际情况,甲方选定由乙方承建该工程,为了明确双方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反复磋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规模、内容及标准 1、工程全长X公里 2、工程内容及标准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岳池县通村水泥路建设技术标准及验收办法》相关要求建设,主要的工程内容和建设标准如下:
(1)原路面清除表土,淤泥和杂草,采用片石或中块石补强并调平。
(2)二灰碎石基层配合比为8:12:80,压实厚度不低于15厘米,宽带不低于4.7米。
(3)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厚度不低于20厘米,强度达到C30.
(4)根据原公路两侧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水现象。 (5)人工培土路肩,与路面结构层一同分层填筑并碾压,宽度达到30厘米。
三、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程期限叁个半月,因特殊情况,工期须延,但必须确保在 年 月日前完工。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双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本工程造价为每公里X万元,全垫资,以县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按实际验收里程结算。如出现合同外的路基加宽,涵洞、挡墙等其他增加工程,由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并据实收方,据实结算。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将公路建设的范围及现状向乙方交代清楚。如路基加宽,就地取材。因原路基确实不够宽的,根据实际情况。
(2)负责处理公路建设占地和青苗补偿,落实并提供路基加宽、培路肩等用土、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若因以上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负责落实“三通”、料场和搅拌场,并保证建设占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保障乙方施工顺利。
(4)配合乙方做好路面施工养护期间相关工作。
(5)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程交(竣)工验收和县补助资金拨付等事宜。
(6)积极协调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给乙方。
2、乙方责任
(1)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施工及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或施工工艺等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必须立即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应积极、主动的搞好与公路沿线群众的关系。
(5)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全垫资开工建设,等工程完工后,并经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总造价95%,其余尾款5%,如工程质量没问题在一年之内付给乙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乡(镇)政府、县农路办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乡(镇)政府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监证机关(盖章): 监证人(签字):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日
篇19: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书
工程承包人: 项目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13美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所属的所有装饰工程以及涉及到文明施工的建筑楼层清理、卫生包干区。
1、(1)粉刷装饰部分:屋面工程(防水量除外)、内外墙粉刷(外墙贴面、干挂大理石在外)、外墙内保湿、楼地面找平层及面层(木地板除外)、一层地面土方打夯、碎石垫层、砼托平层、面层,楼梯间除地面贴面层、其它饰面均包括在合同内(含电梯前室)、烟道贴网粉刷和脚手架连墙杆洞及挑架槽钢洞用细石砼填堵、螺杆洞打发泡剂等所有图纸内装修工作量。
(2)文明施工中属分包范围内工作:
(3)地坪清理机等小型机械、翻斗等工具由劳务分包人自理,三级电箱及夜间照明用碘钨灯、雨衣等由劳务分包人自理,费用已含在承包价内。
1、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前,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杜绝酗酒、打架、赌博现象发生。
4、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
5、项目经理
5.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123,职务:项目副经理,职称:工程师。
5.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 ,职务: 瓦工班长 ,职称:
6、工程承包义务
6.1组织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6.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宛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自身的手续除外):暂住证、计划生育证、作业工人职业技能上岗证书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工程承包人协助。劳务分包人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办理劳务登记备案手续,费用由劳务分包方承担(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2)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及保护责任为:
7、劳务分包义务
7.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7.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调协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7.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久宣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1、劳务分包人与所聘用人员签定劳务用工合同,负责其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办理各项劳务用工的手续,工程承包人予以配合,凡因劳务分包人用工手续不齐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安全施工与检查
9.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劳务分包人必须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分包队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协助工程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劳务分包队必须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劳务分包人每天上班前必须坚持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每月底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工程承包人举行的安全分析会,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安全防护
10.1、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0.2、劳务分包人在使用外墙脚手架时,严禁拆除脚手架连墙杆和安全防护设施。如必需要拆除,需向项目管理人员申请同意后拆除,工序完成立即恢复。否按项目管理条例执行。
11、事故处理
1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双方共同原因造成5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则甲乙双方各付50%。
12、保险
12.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发生事故后从保险机构所获赔偿也由工程承包人所有。
12.2、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3、材料、设备供应
13.1、工程承包人应提共塔吊、人货梯、350搅拌机。其它有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提供。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括在单价内。
13.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劳务报酬
14.1、采用建筑面积为单价计算标准。
单价为54.8元/m2;建筑面积按规定标准计算。
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单价按双方签证价执行。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内的一律不予签证。
劳务分包人在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的点工,单价为技工100元/天,普工为70元/天。
所有签证工程量和点工必须在当天办完手续并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5日前交财务汇总,逾期一律不予计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如发生有冒签等行为的,除以前所签的工程量一律不予计算外,还将处以20__元/次的罚款。
15、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5.1、每月25日前由劳务分包人将月完成施工工程量上报甲方,由甲方将劳务分包人所投报工程量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工程量作为劳务分包人发放人工费的依据。
15.2、工程完成后双方办理工程决算,以前每月所报并经甲方审核的工程量只作参考,最终决算以主体工程完成后双方办理的工程决算为准。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同时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在发生时的当月所发的人工费中扣除。
16、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6.1、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付70%。
16.2、装修工程结束后付到9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工人结算工资由劳务分包人根据每个工人的实际出勤编制工资表,由工人本人签字后上交至工程承包人财务,并经工程承包人审核后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发到每个工人手中。劳务分包人必须同每个工人签订劳务合同。
16.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7、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7.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大型机具、设备,性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根据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程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
17.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
17.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
18、施工变更
18.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生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8.2、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20__元/日计算,在工程承包款中扣除。
18.3、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9、施工验收
19.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9.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但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0、施工配合
20.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0.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和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1、争议
21.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宣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宣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22、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2.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工程承包人同时有权取消劳务分包人的施工权力,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赔偿给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70%予以结算,其工程承包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23、合同终止
23.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4、合同份数
24.1、本合同壹式叁份,工程承包人执贰份,劳务分包人执壹份。
25、补充条款
25.1、如果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管理工作没能达到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追场,并有权另外选择劳务分包队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干涉。同时劳务分包人必须在接到工程承包人口头或书面通知的三天内退场,其结算工作在工人退场后双方进行,费用按已完工程量的70%计算,工人工资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同时扣除劳务分包人交纳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承包人的损失赔偿。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提出退场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按70%予以结算,另外30%作为乙方赔偿给甲方的损失费用。
25.2、如属劳务分包人范围内工作或由于劳务分包人人员不够而无法满足工程承包人要求的,工程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人员施工,工资报酬按技工120元/天,普工按80元/天计算。费用在当月的劳务承包款中扣除。
25.3、劳务分包人不得发生工人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按500元/人、次给予处罚。
25.4、劳务分包人如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不管是否有理按20__元/次给予处罚。罚款后再进行处理,其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或予以清退,其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5.5、劳务分包人所属的工人不准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施和液化汽灶,一经发现没收设施外另加罚200元/次的罚款,其费用在支付人工费时扣除。
26、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工地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篇20: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 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服装、床上用品、家俱;
(三)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乐器、家用电器(不含微型电器、电子用品)。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艺术品、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禽、花草、树木、宠物、盆景、交通工具、照像机、音像制品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地址内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台风、洪水、冰雹、雪灾、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面下陷或下沉;
(三)暴风或暴雨致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第四条 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抢劫或盗窃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除外责任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五)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第七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电机、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乐器)和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损毁;
(二)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三)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四)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或抢劫损失。
保险金额和保险储金
第八条 本保险采取每份固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办理投保;被保险人可根据投保时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份数。
第九条 保险储金按保险金额的3--5%,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十条 无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储金均全额退还被保险人。
第十一条 若保期不满3周年,被保险人中途要求退回储金,本公司按储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工本费;保期不满1年收3%;满1年不满2年收2%,满2年不满3年收1%;3年以上免收。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 从签发保险单次日零时起,被保险人只要不提取保险储金,本保险在10年内(含10年)有效,10年后可以续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公安部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四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五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六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赔,也可向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当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有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