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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旅游指南(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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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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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 用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 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为 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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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4-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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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天津市旅游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邮轮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方式:(二选一)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及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轮途中停靠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游览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邮轮上舱位类型及标准和住宿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轮上用餐次数: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游览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________________,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用餐次数: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地接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地接社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邮轮旅游意外保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已经阅读并明确知晓上述保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甲方_______(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_________(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邮轮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

相关投保信息和约定以保单及其保险条款为准。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邮轮船票费(含邮轮上指定的舱位、餐饮、游览娱乐项目和设施等);□船上服务费(小费);□港务费;□签证费;□签注费;□乙方统一安排岸上游览景区景点的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邮轮及岸上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2.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3.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家属或其他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等,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或由非监护人陪同参加旅游的,须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4.甲方应当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及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自觉参加并完成海上紧急救生演习,对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5.甲方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法律、法规规定及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禁止带上船的违禁品。甲方应遵守邮轮禁烟规定,除指定的吸烟区域外,其余场所均禁止吸烟。

6.在邮轮旅游过程中,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财物。

7.在邮轮上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认真阅读并按照邮轮方《每日须知》和活动安排,自行选择邮轮上的用餐、游览、娱乐项目等。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8.甲方参加邮轮旅游以及岸上游览必须遵守集合出发和返回邮轮时间,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十一条的约定解决,不得损害乙方和其他旅游者及邮轮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邮轮(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影响港口、码头的正常秩序,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0.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入境证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甲方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游的,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11.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邮轮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邮轮船票或凭证、邮轮旅游产品说明、登船相关文件、已订购服务清单,应由甲方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3.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甲方,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4.乙方应在出团前,以说明会等形式如实告知邮轮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

5.当发生延误或不能靠港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发布信息,告知具体解决方案。

6.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依法对甲方信息保密。

7.因航空、港务费、燃油价格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_

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七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_最低成团人数______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 甲方不适合邮轮旅游的情形

因邮轮上没有专科医师及医疗设施,邮轮离岸后无法及时进行急救和治疗,为防止途中发生意外,甲方购买邮轮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邮轮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邮轮旅游活动。如隐瞒有关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邮轮旅游,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一)甲方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双方约定扣除必要费用的标准为: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______%;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______%;

3.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______%;

4.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______%;

5.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______%。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__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二)甲方因疾病等自身的特殊原因,导致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二选一)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旅游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未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_÷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一)或(二)约定标准扣除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八条 责任减免及不可抗力情形的处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旅行社免责

1.因甲方原因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但乙方应协助处理。

2.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否则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甲方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可能导致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情况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行程前___日至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的违约金;

2.行程前___日至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的违约金;

3.行程前___日至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的违约金;

4.行程前___日至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的违约金;

5.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_%的违约金。_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解除书面合同通知到达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的旅游费用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金,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__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违约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甲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乙方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乙方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甲方、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甲方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旅游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乙方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协议》(附件1)、《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附件2)。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选择其他仲裁机构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其他条款中约定)。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的旅游行程单、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连附件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场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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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赔偿协议书旅游人身损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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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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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局部门单位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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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简称"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下面是有_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具体指导下,县文化体育旅游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把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落实目标管理,使全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年来,全局无重大刑事案件、无吸毒人员、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被盗、无本单位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犯罪、无群众性事件、无失密泄密事件、无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无其它重大安全事故,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的管理满意率达到100%。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教育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一是认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和“综治”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文体旅游局党委对“综治”工作十分重视,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局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将重点整治工作层层分解到岗位,到人头。纳入了文旅系统年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按照县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文旅局采取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股)室、二级单位、旅游景区分片、分组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系列规定要求,和以及《__年度郧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并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预防毒品犯罪碟片及交通、火灾、被盗等反面警示教育碟片。通过学习教育,撰写心得体会,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有了触动,认识上有了较大提高。

二是全体动员,确保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年初,文体旅游局认真组织召开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会,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上,局领导充分阐述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分析了我局目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形势,并对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将各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人到岗。确保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到位,使各单位的综治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干部职工支持到位。采取一季度一次情况通报、信息简报和一月一次综治例会等形式,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上半年全系统共编制情况通报2期。经过有力宣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使干部职工大力支持本系统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通过学习教育和宣传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搞好综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实在在把全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了各级综治委的综治工作部署上来,为开展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

二、精心部署,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确保组织到位。为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文体旅游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委委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和旅游景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单位、景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目前,全系统已经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二是精心制定实施意见,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文旅局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结合实际进行细化量化,把综治工作任务和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了各单位、各景区的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身上,实行辖区、股室负责制,把完成综治目标任务情况作为考查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也实行了分片包干的综治工作责任制,负责抓好所联系的单位、景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和检查。文体旅游局机关、各二级单位均在公共场所安装了监控设备,提高了技防水平。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县文化体育旅游局为每位职工购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为加强互联网上网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有害信息,我局按时完成互联网安全技术保护产品的安装工作。通过以上举措,强力推进综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严明纪律,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文旅局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单位或个人的一项硬指标,对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对直接责任人一律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理,对分管领导要追究连带责任,对单位领导要追究领导责任。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纪律严明,为搞好全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狠抓落实,确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年初,局长与各二级单位、景区签订了《文化旅游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及责任层层分解到下属各股室、二级单位及景区干部职工,使全系统的综治工作做到了人人负责、个个防范,形成一套符合文化旅游系统的综治监管模式。把综治工作真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为全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夯实了基础。

二是积极筹措,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有力。在全系统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各单位、景区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项列支,使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落实到位。机关安装了摄像头、灭火器,景区还成立了专门的治安巡逻队伍,危险地段设置有防火、防滑、防事故的警示标志。

总之,在县综治委的高度重视和各单位的齐抓共管下,我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得到了全面的发展,重点整治成效十分明显,实现了当年整治,当年见效,当年“脱帽”的治理效果。

__年以来,我们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宗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各旅游企业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到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坚决杜绝了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更加有效地抓好旅游安全工作,我们从健全旅游安全规章制度入手,力求从源头上杜绝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及演练,力求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今年4月,同各县市区旅游局(外旅侨办)、衡水湖管委会、市直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签订了旅游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大力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要求旅游企事业单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结合春节、暑期、十一等旅游旺季,我局多次进行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从源头上消除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违反生旅游安全生产事故。

四、创建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强化组织。我局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多次深入到所包村西宅子,了解情况。在摸清村子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和村两委班子确定了平安建设“创建”和新民居建设结合起来,以新民居建设促进平安建设,以平安建设“创建”保障新民居建设。在工作中,以支部生活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帮助该村把“创建”纳入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村治保委会、民调会及相关组织,确保有了矛盾有人调解,有了事件有人报告,使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现该村已建立5人的综治工作小组,配备5人的治保会,5人的民调会,5人的村巡防队,6人的红白理事会。一年来,社会治安稳定,无刑事案件,无到县市以上上访者,达到了“四好四无”的标准。

二是建设阵地,促进创建。按照上级关于“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村级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统一要求,督促该村逐步建立了平安家庭“擂台赛”动态考核图、平安村(居)标准标牌、“十户五联”小组名单标牌、“十户五联”小组胡同口标牌、建立完善了创建活动两套档案。在加强平安村阵地建设方面,以建设村,争创“三好三无”家庭为突破点,进一步开扩思路,细化“夺旗”“争星”标准。我们利用多种形式和时机向群众宣传创建的方式方法和奖励措施,使这项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工作人员每周与所包村联系一到两次,有事说事,没事报平安。村干部或村情联络员能随时与我们保持联系,通报情况。经过细致筛选,现在全村评比“平安家庭”132户、养老孝户10户。

三是帮助发展,促进平安。我局根据村子被划入工业园区和新民居建设之际,调整帮建工作思路,确定了新的帮建思路。第一是和县旅游局、乡党委政府共同协助村两委班子做好村平安建设“创建”工作。第二是和县旅游局联合帮助乡政府四酒店建设。第三是在搬迁村民失地后再就业培训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是强化综治、“平安旅游”责任意识,把机关干部抓综治工作的实绩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报告内容。

2、是进一步加大旅游系统综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参与创安工作的自觉性。

3、是加强防患工作基础建设,严密防范和杜绝各类案件及灾害事故发生,积极支持和参与当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是进一步做好联系村平安建设“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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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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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指南》将幼儿的学习发展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五个领域。

健康包括身体和心里两个方面。目前宝宝已经有3岁7个月了,有101厘米的身高,14.5KG的体重,算中等发育水平,能自己坐直和站直。每天我们会从饮食营养和睡眠状况来关注宝宝的成长,后期会继续注意这两方面。

情绪方面。宝宝平时还是比较听话的,不高兴的时候也能听从家长的哄劝,但是在不给宝宝买玩具的情况下情绪就会很激动,不听人劝,可能还是由于现在的小孩子多数是独子,以个人为中心的欲望比较强烈,后期我会和孩子一起改正,学会用恰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为孩子做出榜样,多多鼓励和引导孩子。

生活习惯方面。我认为宝宝晚上睡觉时间还是有些晚,喜欢在手机上看动画片,不注重用眼卫生,每天不能坚持刷牙和洗脸,对于这些个人卫生习惯的养成我也会尽快的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进行调整。

宝宝在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方面做的还是比较好的,平时在家里会要求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增加她的动手能力,对于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也会不定期的向宝宝传达,这些我们会不断的再教育。

语言是交流和思维的工具,幼儿期是语言发展,口语发展的重要时期。宝宝目前能认真的与人讲话和沟通,喜欢听故事,看图书,能达到基本的口语发展水平。

听过清华附小校长窦桂梅的一句名言:“不阅读的孩子,是潜在的差生”。我觉得她说的很对,这句话对于任何成长阶段的孩子来说同样适用,家长们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可是在这个充满手机和电子产品的时代,千万别忘记了母语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在睡前的床头上领着孩子们读一读,看一看,孩子的语言就是她思维的外壳,就是她内心深处的情感态度。

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过程是幼儿社会性不断完善并奠定健全人格基础的过程,主要包括人际交往与社会适应能力。3-4岁的宝宝应该喜欢和小朋友在一起玩耍,和同伴玩耍做到不争抢,听从成人的劝解,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为自己做错的事负责,能关心身边的人,适应群体生活,遵守行为规范,有一定的家庭归属感等…

看到这些,我认为现在家里的独生子女在与人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真的做的不是很好。有时候本来正和小朋友开心的玩耍,可能因为一个玩具,就立马翻脸;有时做错了事情,会对你撒娇辩解。这些孩子的特立独行可能都是由于父母的过分溺爱造成的,在这里我也应该做一次深刻的检讨,作为家长,我们对孩子的爱是无刻不在的,但是有时候不分青红皂白的包容真的会越积越多,越积越重,也许有一天他会吞噬掉孩子的天真,会给孩子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所以从现在起我要纠正自己的一些做法,让我的爱变的更加光明。

幼儿科学学习是幼儿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发现和理解实物本质和事物间关系的过程,主要包括科学探究和教学知识。3-4岁要做到亲近自然,探究问题,喜欢探索周围的事和物,能认识常见的动植物和天气状况,会数简单的数字,认识不同的形状,能区分一些量词,注意物体和形状特征的等…

这一点作为家长我还是比较骄傲的,因为宝宝在2岁-3岁的时候上过早教课程,所以对于简单的数数、颜色以及量词的对比及形状方面都有一个比较准确的认识。生活中爱问各种问题,用一种欣赏的眼光看待她的每一次提问,因为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都代表着宝宝内心的思考和成长过程。

艺术是人类感受美,体现美和创造美的重要形式,也是表达自己对周围世界的认识和情绪态度的特有方式。3-4岁的宝宝要喜欢观看大自然中美的事物,好听的声音,音乐和舞蹈,唱歌和画画等…,对于这些宝宝还是很喜欢的,尤其喜欢读儿歌和画画,作为家长我会继续支持宝宝的这些爱好,让它成为一种宝贵的财富。

读完教育指南,我突然感觉到作为家长身上的担子好重,现在的孩子不像以前了,现在养孩子不能只注重孩子吃饱喝足就行,还要关注孩子的体智德美劳多方面发展。尤其是孩子的心里健康,在日后我会更加注重宝宝的心里健康教育,多和老师们沟通,多和家长们沟通,争取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一个独立、热情、坚强、善良和乐观的宝宝!也希望在小一班这个集体中和所有的老师家长们共同成长,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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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旅游局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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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旅游述职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旅游局班子团结带领干部职工,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以“精品景区、休闲城市、魅力乡村、和谐旅游”为切入点,以“做旺龙虎山,做大中心城”为重点,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着力整合旅游资源,强力推进旅游招商,不断强化市场促销,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XX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旅游者79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和29%;接待境外旅游者6.9万人次,实现旅游创汇119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5%和27%。XX年1—4月,预计全市接待国内旅游者356.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3%和38.4%;接待境外旅游者2.81万人次,实现旅游创汇454.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1%和21.2%。其中,龙虎山核心景区预计接待游客近12万人,同比增长42.9%。

截止到XX年4月底,我市旅行社由xx年初的18家发展到46家;星级宾馆由8家发展到22家,旅游宾馆共34家;导游员由200多人发展到800多人;旅游直接从业人员由6000多人发展到1.5万人;拥有50多部大巴的专业旅游车队1个。XX年,市旅游局荣获“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位列全省旅游系统第一名;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市旅游局班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坚持把加快旅游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

(一)科学谋划旅游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

市旅游局班子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的基础上,充分调研,主动思谋,为市委、市政府作出“旅游发展年”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实现“两个历史性突破”,实现“三个转变”,找准“四个切入点”,完成“五大任务”的工作思路。

(二)加快旅游规划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完成了《贵溪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余江洪五湖、马祖岩景区规划》编制;开展了《贵溪樟坪畲族文化风情旅游规划》和《贵溪白鹤湖景区旅游规划》编制;龙虎山景区完成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全市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规划体系。围绕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成立了**市旅游散客接待中心,开工建设了一批高星级宾馆,完善了一批旅游标识标牌。大力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积极申报龙虎山世界自然遗产和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龙虎山游客服务中心及景观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龙虎山旅游新线路已经贯通,新景观工程正在抓紧建设;龙虎山数字化景区建设(!)有望6月底前完工;无蚊村旅游产品设置、水浒城旅游产品包装、升棺表演项目的改造升级有序推进;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三)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拓展客源市场

坚持“立足华东、对接长珠闽,辐射全国;巩固港澳台,拓展东南亚,做大入境游”的营销方针,加强媒体宣传,搞活公众营销,创新业内促销。媒体宣传方面,加大了在央视、省级卫视和报刊杂志等重要媒体旅游宣传的力度。产品营销方面,加大了对浙江、福建、江苏、上海、安徽、广东、湖南和湖北等重点客源地的点对点的龙虎山旅游产品和线路的营销。公众宣传方面,设置了高速公路沿线和城区一系列户外大型旅游公益广告宣传牌和指示牌,完成了旅游信息网和旅游散客接待中心网站的建设升级,增强了服务功能。宣传品制作方面,继续开展了旅游宣传品“十个一”工程建设,制作发行了两版旅游宣传画册和旅游服务指南,编辑出版了《走进》和《旅游》等介绍**市情和旅游资源的书籍。业内促销方面,开行了旅游“大篷车”赴赣西和湖南、安徽和湖北巡回推介;参加了国家旅游局在西安、南京、上海、广州、石家庄、厦门、衢州和宁波等地举办的系列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和重要投资洽谈会,组织了多场次的龙虎山旅游专场推介会。旅游节庆活动方面,开展了“爱我家乡,十万青少年畅游龙虎山”活动,举办了“龙虎山户外帐篷节”、“龙虎山鸬鹚捕鱼表演大赛”、“龙虎山宋代风情万人交友赏春大会”等系列活动。区域合作方面,全面融入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与其他兄弟地市一道打造环鄱阳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加入了中国旅游霞客联盟和海峡西岸旅游区域合作联盟,携手共创区域合作品牌;加强了与闽粤赣三省十三市、闽浙皖赣四省九市、浙赣闽皖四省十四市协作区的合作,与二十多个重点客源城市旅游局分别签署了《旅游合作协议书》,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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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旅游局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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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旅游述职报告

XX年5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旅游局班子团结带领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以“精品景区、休闲城市、魅力乡村、和谐旅游”为切入点,以“做旺龙虎山,做大中心城”为重点,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着力整合旅游资源,强力推进旅游招商,不断强化市场促销,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XX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旅游者79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和29%;接待境外旅游者6.9万人次,实现旅游创汇119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5%和27%。XX年1—4月,预计全市接待国内旅游者356.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3%和38.4%;接待境外旅游者2.81万人次,实现旅游创汇454.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1%和21.2%。其中,龙虎山核心景区预计接待游客近12万人,同比增长42.9%。

截止到XX年4月底,我市旅行社由XX年初的18家发展到46家;星级宾馆由8家发展到22家,旅游宾馆共34家;导游员由200多人发展到800多人;旅游直接从业人员由6000多人发展到1.5万人;拥有50多部大巴的专业旅游车队1个。XX年,市旅游局荣获“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位列全省旅游系统第一名;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具体来讲,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职能建设,当好参谋助手,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

市旅游局班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坚持把加快旅游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

(一)科学谋划旅游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

市旅游局班子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的基础上,充分调研,主动思谋,为市委、市政府作出“旅游发展年”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实现“两个历史性突破”,实现“三个转变”,找准“四个切入点”,完成“五大任务”的工作思路。

(二)加快旅游规划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完成了《贵溪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余江洪五湖、马祖岩景区规划》编制;开展了《贵溪樟坪畲族文化风情旅游规划》和《贵溪白鹤湖景区旅游规划》编制;龙虎山景区完成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全市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规划体系。围绕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成立了**市旅游散客接待中心,开工建设了一批高星级宾馆,完善了一批旅游标识标牌。大力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积极申报龙虎山世界自然遗产和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龙虎山游客服务中心及景观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龙虎山旅游新线路已经贯通,新景观工程正在抓紧建设;龙虎山数字化景区建设有望6月底前完工;无蚊村旅游产品设置、水浒城旅游产品包装、升棺表演项目的改造升级有序推进;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三)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拓展客源市场

坚持“立足华东、对接长珠闽,辐射全国;巩固港澳台,拓展东南亚,做大入境游”的营销方针,加强媒体宣传,搞活公众营销,创新业内促销。媒体宣传方面,加大了在央视、省级卫视和报刊杂志等重要媒体旅游宣传的力度。产品营销方面,加大了对浙江、福建、江苏、上海、安徽、广东、湖南和湖北等重点客源地的点对点的龙虎山旅游产品和线路的营销。公众宣传方面,设置了高速公路沿线和城区一系列户外大型旅游公益广告宣传牌和指示牌,完成了旅游信息网和旅游散客接待中心网站的建设升级,增强了服务功能。宣传品制作方面,继续开展了旅游宣传品“十个一”工程建设,制作发行了两版旅游宣传画册和旅游服务指南,编辑出版了《走进》和《旅游》等介绍**市情和旅游资源的书籍。业内促销方面,开行了旅游“大篷车”赴赣西和湖南、安徽和湖北巡回推介;参加了国家旅游局在西安、南京、上海、广州、石家庄、厦门、衢州和宁波等地举办的系列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和重要投资洽谈会,组织了多场次的龙虎山旅游专场推介会。旅游节庆活动方面,开展了“爱我家乡,十万青少年畅游龙虎山”活动,举办了“龙虎山户外帐篷节”、“龙虎山鸬鹚捕鱼表演大赛”、“龙虎山宋代风情万人交友赏春大会”等系列活动。区域合作方面,全面融入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与其他兄弟地市一道打造环鄱阳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加入了中国旅游霞客联盟和海峡西岸旅游区域合作联盟,携手共创区域合作品牌;加强了与闽粤赣三省十三市、闽浙皖赣四省九市、浙赣闽皖四省十四市协作区的合作,与二十多个重点客源城市旅游局分别签署了《旅游合作协议书》,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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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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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方在年月日委托乙方拉货,双方约定由乙方负责装卸货并自备车辆。由于乙方的过错,在拉货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并致使乙方本人受伤。乙方受伤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了治疗费用。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由于事故的发生系因乙方的过错所致,因此依法应当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基于人道主义,愿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补偿,在经济上对乙方进行帮助;

三、乙方收到甲方的补偿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任何理由就与本次事故有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乃至乙方受伤负有过错或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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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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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通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1)团号_____________。

(2)旅_____程安排见双方签字认可的“旅_____程表”。

(3)交通工具及标准、乘载条件。

(4)用餐次数及标准(早餐_____次,正餐_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5)住宿标准及条件(按照星级饭店档次级别)。

(6)导游安排(全程安排持证导游)。

(7)购物安排、旅游日程。

(8)购物次数_____(次以内)。

(9)娱乐安排。

(10)旅行社责任险。

(11)自费项目及价格(见双方签字认可的“旅_____程表”)。

(12)应交纳团费总额。

(13)转(并)团旅行社名称。

(14)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业务宣传手册、店堂告示及公开广告所刊载或规定的内容经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后,即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旅游费用

1.费用包括:旅_____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途中交通、餐费(不含酒水)、房费、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导游服务费。

2.费用不包括:旅_____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旅_____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费用;机场建设费;航空_____费;卫生检疫费;旅游意外_____。行李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酒店内酒水、洗衣、通讯费等一切未在合同约定内的私人开支。

三、权利和义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应提供参加旅游的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丢失的,责任自负。如经公安机关认定系乙方责任所致,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合同约定的旅游活动安排。甲方有对自费项目选择权。

3.行程中甲方购物自愿,乙方导游和驾驶员不得误导强行购物,乙方对甲方因购物发生的质量、价格等纠纷不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如携带小孩应妥善监护。

5.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乙方应全面、如实向甲方介绍其服务项目、质量和_____标准,并按规定在甲方报名时签订本合同。甲方报名时应一次付清团款。

7.乙方因参团人数不足不能单独成团,将甲方转让给其它旅行社出团,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总团款_____%的转团违约金。

8.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旅行社责任险。当甲方在旅游_____有效期内发生_____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及时取得与事故相关的有效凭证,并会同甲方或代理人按照旅游意外_____的有关条款和投保合同的约定,向承保_____公司办理理赔。在组织滑雪、漂流等旅游项目时,应明确具体活动地并为甲方办理旅游意外险。

9.甲乙双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违者责任自负。

10.团队运行过程控中,乙方应保证运行计划的实施,任何人不得无故擅自改变。但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在征得本团三分之二以上旅游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改变运行计划。

11.乙方增加服务项目需要加_____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全额退还已交团款。否则,除全额退还甲方已交团款外,应承担已交团款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报名签约后要求退团,除须承担乙方由此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含机票、订房、_____等),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金:出发前_____天以上,已交团款的_______%;出发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团款的_____%;出发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团款的_____%;出发当天因自身原因误机、车、船而未成行的,已交团款的_____%。

3.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已约定的某项团队活动,均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恕不退还,损失自负。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有努力补救损失的责任和义务,并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5.乙方在旅途中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如:因交通原因延误行程等情况,在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可对行程作适当的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在旅_____程中,甲乙双方就会同约定的事项是否如约履行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协商又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不能因此单方面中止旅行,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应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做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违约行为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全省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投诉。甲乙双方还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书面约定。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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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海邮轮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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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认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登记结婚,因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2、双方无子女,固定房屋一处属于女方所有(贷款由女方还清),汽车属男方所有,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

3、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4、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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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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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上海市税务局印制的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应尊重目的地的各种法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协议条款予以说明。

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区县旅游部门通讯地址:邮编:

上海市区县旅游部门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写)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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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当今大学生旅游现状的调查报告[页2]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旅游,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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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学旅游现状调查报告

学生选择旅游地点的因素个人消费的差异旅途距离长短个人爱好等等原因大学生选择了不同的出行

五、大学生旅游的次数(每年)

调查显示大学生每年出游次数为1次为约32% 2次为约53%3次为约10%4次约3% 和5次为约2%

由调查结果可知大多数大学生平均每年出游次数为一到两次有条件的学生也有年出游次数为三到四次的但每年出游次数为五次的很少

六、大学生旅游的消费状况

在以往外出旅游的花费上游览、门票占其主要占总数的约67%吃的约占14%交通约占19%而对旅游地的风味小吃上感觉约占33%喜欢约占46%而喜欢仅约占13%由此可见当地的风味小吃将其就许多大学生对在品尝时的期望值偏高而真正品尝之后其期望值大打折扣毕竟青年人对新鲜事物在感官上都会的评价而一旦去体验之后其想象的好时将会大所失望这也许其感觉对其旅游地的风味小吃上感觉的比例占较高的原因在住宿上学生(约53%)选择30元左右(人/每晚)可见大学生旅游消费的要求体现了节约原则这表明现代的大学生着俭朴节约的优良传统也有大学生的旅游费用大家庭资助有80%左右大学生的生活费来自家庭资助的

在旅游途中约76%大学生愿意投入到购物中的比重10—20%表明购物在大学生旅游中也占主要活动安全在大学生旅游中感觉最的约占43%费用的约为23%舒适度约为22%旅游的经历约为12%

总体来看大学生的旅游消费中等偏下旅游范围及也趋向保守选择徒步及旅行自行车出游的人数也占了一的比例显然大学生旅游有的需要旅行社可以考虑徒步、自行车旅游的项目市场需求≤范文 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七、大学生旅游的信息渠道

调查表明亲朋好友介绍的旅游景点可信度高(约占53%)网络搜索约占33%报刊广告约占12%旅行社咨询约占2%可看出亲朋好友亲身游玩过的景点的好坏对周围的同学产生的而种种因素的报刊广告、旅行社对大学生并到关键收集旅游信息大学生来说只较容易在收集旅游信息出游费用最关注的景点的吸引力住宿条件、安全问题、交通便利也受到程度的关注各景点、旅行社及其它媒体的信息与享用服务自建的距离相差由此可见的信息与景观大相径庭

调查一半大学生表明学校极少组织大学生出去旅游并且大学生极少参加学生组织的旅游活动可见学校对大学生的旅游足够的大学生旅游的市场空间.

八、大学生对旅行社的满意程度

从调查显示的结果看大学生对随团旅游的评价的确不高约75%左右的大学生对旅行社不满意

大学生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导游未尽职责”和旅行社“降低等级标准”这两项的比例分别约34%和28%“擅自变更行程安排” 约占23%和“配套设施不” 约占15%

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游客与旅行社的接触更多的在出游前期的报名环节而在旅行途中导游则成分上充当了旅行社的代表游客对旅行社服务的不满意在得导游的妥善后则很容易转化成对导游的不满

九、大学生旅游的优点

(1)开拓视野

旅游最的优点可谓拓宽视野来自于川大的is同学说:“我觉得出去旅游最大的优点开拓了我的视野我这次去了西塘见识了不少地方的风土人情也到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这旅游我也从中学到了知识我还在旅游期间吃了那儿的地方特产那里的水果也甜并且比这里便宜总之我觉得旅游好处多”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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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项目工作计划_项目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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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项目工作计划

一、 背景分析

1、 概况:

浏阳河又名浏渭河,原名浏水。因县邑位其北,“山之南,水之北,谓之阳”,故称浏阳。浏水又因浏阳城而名浏阳河。全长234.8公里,流域面积4665平方公里。

2、 旅游资源:

(1)自然资源

浏阳河:十曲九弯,两岸青山翠枝,紫霞丹花。

浏阳河漂流:浏阳河第一湾(浏阳市高坪乡境内)。

特产:浏阳花炮闻名中外,还有菊花石、夏布、湘绣、豆豉、茴饼、纸伞、竹编。

(2)人文资源

开福寺、马王堆汉墓、陶公庙、许光达故居、黄兴故居、徐特立故居、谭嗣同故居、浏阳文庙、浏阳算学馆、孙隐山等文物。

(3)红色旅游

走出了一大批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国家副主席王震、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彭佩云、中顾委主任王首道等。走出了中国第一个为戊戌变法而流血牺牲的志士谭嗣同,走出了民国先驱唐才常、焦达峰。还走出了数十位挽民族之危亡、救生灵于水火的铁血将军和数万名革命烈士。可见,浏阳的“红色旅游”氛围浓厚,发展潜力不言而喩。

二、 区域优势/劣势

1、 优势:

(1)浏阳市社会经济基础雄厚,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浏阳市的道路状况良好,区位条件比较好,可进入性较强。

(3)浏阳河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强劲。

(4)优美动听的《浏阳河》,掠云越波,传遍了五湖四海,浏阳河的知名度较高。

(5)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国家将“红色旅游”提上日程,可以使浏阳河的“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2、 劣势:

(1)浏阳市整体形象缺乏明确定位,对外宣传不够。

(2)浏阳河景区的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比较薄弱,服务水平较低。

(3)浏阳河的旅游资源缺乏有效的保护,开发不足。

三、 策划目的

1、 市场分析:一句“浏阳河。。。。。。”,伴随着中国的一代伟人响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传遍了世界各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对“浏阳河”都有一份额外的亲切和敬仰。因此,“浏阳河”的目标消费者群非常庞大。无论男女老少,都是“浏阳河”的目标消费者。港澳台喜欢文化交流的年轻人以及老一辈革命老人,亚洲甚至全世界热爱中国文化,喜欢到中国旅游的外国游客都有可能成为目标消费者。

2、 最终目的:提高浏阳河的知名度,使浏阳河走出湖南省,唱响中国,走向世界。

四、 策划原则

1、 目的性原则:

(1)把浏阳河打造成国内著名的休闲旅游景点。

(2)将浏阳“红色旅游”资源和其它“红色旅游资源”整合为经典“红色旅游”线路。

2、 可行性原则:

(1)浏阳市的道路状况比较好,交通便利,旅游者可进入性比较好。

(2)浏阳河经过多年发展,有良好的口啤,现在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其发展潜力较大。

(3)浏阳市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和信心把浏阳河“推出去”,走出省门。

3、 特色化原则:

《浏阳河》唱响了全中国,它特有的“诗歌”情怀是其它旅游资源缺乏的。因此,加强《浏阳河》的宣传和推广,让人们产生去浏阳河旅游的动机,

4、 政府主导和市场结合的原则:

(1)政府主导,依靠浏阳市政府,甚至湖南省政府的强烈支持和推广。

(2)提高浏阳河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五、 主题口号

唱响古今,璀璨浏阳!

六、 组织形式

主办:浏阳市政府

承办:浏阳市旅游局

协办:湖南卫视电视台

七、 主要活动

1、音乐晚会:其中有大合唱《浏阳河》版,以及抒情版的《浏阳河》,小品等。

2、放烟花:音乐晚会结束后放烟花。

3、征文比赛:要求参赛者围绕浏阳河这个主题写文章。通过这个征文比赛,来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对浏阳河的认知。在音乐晚会当晚会给优秀作品的参赛者颁奖。

4、举行音乐晚会当天浏阳市旅游局以6折的价格出学生票,以8折的价格给其它消费者。

5、以浏阳河的名义捐款20万给当地的慈善公益机构,在当天中午举办新闻发布会。并且把这一信息刊登在当地最有影响力的报纸媒体。同时,在湖南卫视播放这则新闻。

八、 具体操作

1、进行音乐晚会的前题宣传,在湖南卫视《娱乐天天报》播放音乐晚会的宣传片,以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报纸做音乐晚会的平面广告宣传,为期一周。

2、音乐晚会于xx年12月31号在浏阳河广场举行,从晚上8点开始到晚上10点结束,采用直播形式。请湖南卫视著名主持人李湘、汪涵联手担任主持。由湖南卫视摄制组担任整个晚会的制作以及后期编辑。

3、节目开始,首先以vcr的形式回顾浏阳河,画面重点突出浏阳河的时代性,以达到引发观众的共鸣,促使观众尽快进入晚会的主题。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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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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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跑得慢的就被快的吃掉,实力差的就被强的淘汰。我不喜欢“物竞天择”,可真理偏偏摆在那儿,从地球诞生时就有了。纵观人类历史,从远古蛮荒时代,到今日人才济济的信息社会,“竞争”二字不知经历了多少岁月。

古代所谓竞争,真是你死我活,常常伴随家国兴亡,现代社会,竞争也意味着命运跌宕起伏和世界格局变化。然而,无外乎所有成功的竞争,都伴随着另一样重要的技巧——合作。想当年三国争霸,那是曹孙刘的竞争;孙刘结盟,火烧赤壁,一战而定三足鼎立。真叫人感叹:此时无争胜有争!镜头切换到抗战时期,在国家兴亡和党派争权之间,我们毅然选择了前者,联合抗日,胜利的消息令每一个华夏子孙振奋不已。蜀吴抗曹致三分天下,国共伐寇书抗战捷报,这难道不足以证明合作的重要性吗?

以史为鉴,古为今用,新世纪的青年人更要明白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在学习生活中,我们竞争的是成绩,合作的是方法,这两者永远相辅相成。我听说有人百般藏掩自己的学习资料,甚至不愿和别人讨论复杂的数学论述题,只愿一个人埋头冥思苦想。也许,有人通过此法使自己的成绩暂时略高于他人,但我并不羡慕。相反,我倒觉得可笑。学习需要互动,讨论才能明理,交流可以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学习中的竞争和合作是双向的,也是取长补短的过程,大家合作,一起提高,不是双赢吗?竞争可以引导合作,而合作则促进了竞争——犹如电源和通路,只有两者都具备了,导线中才会出现成功的电流!

争先需要真才实学,竞争才能赛出水平;敞开心扉,真诚合作,共同提高。相信吧,我们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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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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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 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游经营者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游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二、 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发生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游经营者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游经营者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游经营者已办理的护照手续费用、出境审核证成本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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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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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

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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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计划书范文500字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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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8、06————、8、13

地点:桂林、阳朔等

第一天:八月六日

早上7:40航班,中午12:40到桂林。由桂林赴阳朔,拟住“微笑的鱼”旅店。

旅店简介:

【微笑的鱼】自助家庭旅馆位于阳朔遇龙河风景区遇龙桥50号,距离遇龙河全程漂流综合码头(遇龙桥)仅数步,阳朔西街开车10分钟即到。

联系电话:朱先生

具体路线:从机场坐民航巴士到民航大厦下车,25元/人,再到火车南站广场坐到阳朔的汽车,到阳朔的车都是先经白沙镇再到阳朔,所以可以在白沙镇市场(金宝十字路口)下车,不必上阳朔,全程约1小时,车费为10元/次,然后联系店主接站。

住宿价格:

大床房(房价:80元/晚/间)

标准2人间(房价:80元/晚/间)

标准3人间(房价:120元/晚/间)

黄金周价格除外,以上价格不含早餐。

入住后先吃午餐,如果时间已晚就晚上再吃吧。(推荐遇龙河兴河农家饭的啤酒鱼)

江边的傍晚是最美的,要抓紧时间欣赏。

当天要联系第二天漂流的筏工,最好能从富里桥开始漂。目前有以下选择,网友提供的价格大约是200元左右(单筏两人):

陈桂发:1

朱师傅:

朱师傅:

封师傅:

陈师傅:

也可以联系好从杨堤至兴坪的河流筏工,目前有以下选择,网友提供的价格大约是120元左右(两人)

杨师傅:

文师傅:

(注:旅店也可以推荐筏工)

因为明天很早要漂流,所以晚上要早些休息。

第二天:八月七日

早饭只能简单解决

早上七点左右开始漂流,从富里桥至农工桥,估计需要三个多小时。

下午根据情况安排,可以考虑骑自行车游十里画廊。骑着自行车,沿桂荔公路前行,经过抗战路和石马圆盘,就进入十里画廊。银子岩评价较高,但路途较远,而且旺季人非常多,视具体情况而定吧。

晚上住微笑的鱼,吃饭景区饭馆随机解决。

第三天:八月八日

在遇龙河、金宝河附近游玩。景点有世外桃源、翠屏风光等,可以选择自行车方式。

第四天:八月九日

早饭简单解决

早上赴杨堤,由杨堤漂流至兴坪,估计需要近四个小时。午饭可能在兴坪吃,也可能在江边吃。晚住兴坪老寨家旅店。

旅店电话:

店主叫林克之,是个日本人,他的孩子叫林喜多郎。需要早订面向漓江的房间。

兴坪及漓江边游玩,具体安排相机决定。

第五天:八月十日

在兴坪及漓江边游玩

第六天:八月十一日

上午在漓江边玩,用完中餐后坐车赴阳朔,然后换车去龙脊梯田。

晚宿龙脊梯田全景楼 阳明波

第七天:八月十二日

早起看日出。(如果能看到的话)上午在景区玩,中午时分返回桂林。

微笑堂对面的石记米粉

晚宿桂林(暂定金象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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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景区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个人,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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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的旅游工作比较密集,主要进行了以20xx中国桃花节暨第八届萧王庙桃花笔会为亮点,以发展萧王庙街道旅游事业为重点的各种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街道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开拓创新,承前启后,圆满完成了各种旅游工作,为进一步发展萧王庙的旅游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圆满完成桃花节工作。

为了办好今年的桃花节节庆,迎接桃花节旅游,我们街道旅游办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启动策划桃花节活动方案,经过我们不断的酝酿和多方有识之士的指导,直至桃花盛开前夕,最终敲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活动总体方案;与此同时我们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印制宣传画册、设立户外广告版面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展开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营造了强大的预热宣传声势;另外,春节以来,桃园基础设施完善工作也紧紧跟上,如期完成;最后还落实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桃园工作和管理人员。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桃花节开幕式、节庆活动、旅游等活动顺利地开展、进行、直至圆满成功。纵观今年桃花节,主要凸现三个特点,一是外界宣传力度增强;二是“世博”、“人居胜地”二个活动主题突出;三是活动谋划到位、活动分工到位、气氛烘托到位。

二、全力扶植新兴旅游业。

为了激发萧王庙群众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我们以桃花节为契机,全力动员组织有参与条件的群众,在“天下第一桃园”景区内以及周边设摊经营旅游商品、民间小吃、农特产品、饮料,开设农家饭店。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我们发掘慈林古村独特自然景观,全新推出“慈林桃园”,开设观光、烧烤等活动。桃花节之后,该村的一位见多识广的年轻人一直在经营烧烤等活动,目前已另外投入数十万元,在旅游办的关注和引导下,正在桃园内营造一个惊险刺激的野外拓展训练基地,不久将可投入营业。

三、不失时机宣传萧王庙。

为了向外界推出萧王庙的旅游资源优势,我们除了对桃花节的大力宣传外,不断挖掘新的旅游资源的旅游活动亮点,努力提高萧王庙旅游方面的见报率,及时向市旅游局报送旅游相关信息,在平时抓住合适的机会,分发萧王庙街道的宣传资料,使萧王庙旅游宣传工作不曾间断。通过持续的宣传工作,增强了外界对萧王庙的印象,将吸引更多的人走进萧王庙,投资萧王庙。

四、完成日常旅游工作。

及时填写并上报上级旅游管理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完成布置的日常任务;做好了来客、来访的各种接待、讲解任务;服务天湖景区、易斯戴主题公园等旅游大项目建设工作;研究讨论萧王庙旅游事业的发展思路、策略,为萧王庙的旅游事业发展作贡献。

五、旅游安全工作。

为了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我街道的旅游事业走上又好又快、稳步发展的道路,我街道旅游办在年初与各景点旅游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每逢节假日旅游旺季前夕,我们对各旅游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记录,督促及时整改后投入经营,并且多次由上级相关管理部门对旅游经营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特别是在桃花节旅游期间,我们旅游办会同交警、城管街道各部门人员和林家村干部,组成了一张严密的安全网络,确保了桃花节的圆满顺利举行。今年上半年,我街道做到了无一起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可喜成绩,为我街道旅游市场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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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页2]_申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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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此类项目必须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特色,并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建设紧密关联。由龙头企业承建的,限于为种养基地建设配套服务的良种繁育和设施建设。

四、基本扶持政策

(一)扶持方式。国家规定,~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主要采用投资参股方式。对部分不适合采用投资参股方式扶持的项目,仍采用有偿借款为主的方式给予扶持。

(二)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的原则。(1)企业自愿。由企业自主选择项目和扶持方式,自愿申报。(2)委托监管。财政部门委托企业性质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财政资金通过该机构投入项目。该机构不介入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由项目企业依法独立自主经营,只派出财务监督,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财政资金按批准计划使用。当项目企业具备自主发展能力以及项目企业主动要求时,国家财政资本以有偿转让、企业回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在规范操作的前提下退出项目企业。(3)规范运作。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环节,严格按立项程序办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投资参股环节,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规范操作。(4)财政资金不控股。各级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一般在35%左右,最高不超过49%(即每个项目的总投资,产业化龙头项目最低不得少于920万元,多种经营项目最低不得少于310万元),且国有股份原则上不成为第一大股份。(5)维护国家资本合法权益。项目建成运行实现利润后,企业须确保国家资本应得红利以货币形式及时兑现。

(三)扶持额度。根据国家规定,对单个加工、储藏保鲜和产地批发市场项目,各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的起点为450万元,对单个种植、养殖项目,各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的起点为150万元。

凡是使用财政有偿借款扶持资金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按中央财政资金的50%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五、项目申报

(一)所有项目均通过项目实施地的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的项目以及财政资金有偿扶持4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省级评估初选后,上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评审和审定。其余项目,由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评审、审定。

(二)申报项目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标准格式的项目建议书及其规定附件一式两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十份(每份均应装订项目建议书中规定的

附件以及项目建设新征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凡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的项目,须增加报送项目申报单位董事会关于同意国家参股的承诺文书和保证以货币方式及时兑现国有资本应得红利的承诺文书。另外,规定附件中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应增加为最近两个年度。

(三)项目申报材料应于3月20日以前送达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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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旅游局年度依法治理2024年工作计划范文_机关单位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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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旅游年度依法治理2017年工作计划范文

今年是普法工作的开端,为深入推进旅游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旅游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普法规划的总体安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完成年旅游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结合旅游工作实际,针对机关干部、旅游从业人员,采取举办学习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学习宣传形式,大力学习宣传《旅行社条例》、《省旅游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促进旅游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加强领导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和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保证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按要求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年度学法考试,做到以考促学。

(二)规范行政作为,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法治旅游、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决策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深化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察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业治理,促进公正执法。

(三)继续强力治理旅游市场。从严治理旅游市场,出重拳、下猛药,严厉打击黑车、黑社、价格欺诈、追客赶客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对零负团费接待旅游团队、降低服务质量、缩减合同约定旅游项目等问题的旅行社一律严厉查处;强化旅行社法人责任,加强旅行社门市部管理,规范管理旅行社外联人员;加强旅游佣金管理,严厉打击高额回扣、商业贿赂的扰乱旅游市场行为;加大旅游交通经营秩序的治理力度,规范旅游运输市场。

(四)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规范旅游秩序。规范旅行社法人治理结构和旅行社招徕客人的对外办事机构,建立旅行社诚信考核制度和旅行社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坚决实行先规划后审批的制度,并落实旅行社法人对门市部的管理责任,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管理等措施,引导旅行社健康发展。加强旅游饭店销售价格的监督管理,及时发布降低服务质量低于成本价销售客房的饭店信息。加强旅游景区价格管理和旅游佣金管理。加强导游管理,严格导游培训上岗制度和考核制度,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调和监督作用,加大旅游企业诚信考核和服务质量考核力度。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的年度整体工作计划中,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办检查。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将学法用法情况、学法考试情况纳入绩绞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与评优评先、提拔晋级挂钩,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抓出实效。

(三)做好基础工作。由办公室、质监所负责收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图片、资料,按要求规范建立档案。

(四)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准备规范、完善的普法档案,搞好自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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