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章程变更请示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地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
第五条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公司注册资本约定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约定如下: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⑴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⑵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⑶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和监事; ⑷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 ⑸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⑹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⑺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⑻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⑴ 遵守公司章程; ⑵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⑶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⑷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⑴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⑵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⑶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⑷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⑸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⑹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⑺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⑻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⑼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⑽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⑾修改公司章程; ⑿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 股东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X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叁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 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⑵ 执行股东会决议; ⑶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⑷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⑸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⑹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⑺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⑻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⑼ 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⑽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⑿、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X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⑴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⑵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⑶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⑷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⑸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⑹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立监事X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纪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N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⑴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⑵股东会决议解散; ⑶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⑷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⑸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⑹宣告破产。
第三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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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分公司名称变更公告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于20xx年12月13日收到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特此公告。
机构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机构负责人:孙超
机构编码:000020650000
许可证流水号:0140603
成立日期:20xx年1月9日
机构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恒昌大厦1、2、4层403室、24、25层
业务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寿健康保险、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篇2: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时间:20xx年8月20日上午10:00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俊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人,代表股份811,8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其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且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分别进行。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会议以同意票811,880,300票选举万隆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②会议以同意票811,880,300票选举焦树阁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③会议以同意票811,880,300票选举曹俊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会议以同意票811,880,300票选举赵虎林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②会议以同意票811,880,300票选举尹效华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③会议以同意票811,880,300票选举马林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会议以同意票811,880,300票选举胡运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②会议以同意票811,880,300票选举张晓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③会议以同意票811,880,300票选举李向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3名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胡育红、李连魁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
(1)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拟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农副产品收购”。
(2)20xx年5月2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牧业有限公司、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xx]686号)。按照该《批复》的要求,本公司于20xx年7月11日完成了向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罗特克斯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手续,本公司新增A股股份494,294,324股,并于20xx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此,公司注册资本由605,994,900元变更为1,100,289,224元,公司总股本由605,994,900股变更为1,100,289,224股。
(3)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需要,董事会拟增设副董事长一名。
鉴于此,公司拟对《章程》作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5,994,900元”,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289,224元”。
(2)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畜禽屠宰,加工销售肉类食品、肉类罐头、速冻肉制品、定型包装熟肉制品(含清真食品)、蛋制品、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生猪养殖、销售;生产销售PVDC薄膜及食品包装材料、其他包装材料制品;猪肠衣(盐渍猪肠衣)及其附属产品的加工、销售;医药中间体(肝素钠)的提取、销售;生产加工肉制品及相关产品配套原辅料、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复配食品添加剂;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食品行业的投资,销售代理,相关经营业务的配套服务”,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畜禽屠宰,加工销售肉类食品、肉类罐头、速冻肉制品、定型包装熟肉制品(含清真食品)、蛋制品、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生猪养殖、销售;生产销售PVDC薄膜及食品包装材料、其他包装材料制品;猪肠衣(盐渍猪肠衣)及其附属产品的加工、销售;医药中间体(肝素钠)的提取、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生产加工肉制品及相关产品配套原辅料、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复配食品添加剂;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食品行业的投资,销售代理,相关经营业务的配套服务”。
(3)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05,994,9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00,289,22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4)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5)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6)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修改为“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7)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修改为“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上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同意票811,880,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经与会股东表决,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5,647,72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万隆、张俊杰、乔海莉、胡兆振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京宝 冯金山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八月二十日
篇3:企业章程变更请示
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址: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年。
第六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自然人或者企业)
姓名(名称)住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由下列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方增加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参加股东会会议并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股东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股东在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四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
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将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东
只有两个的,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另一股东同意);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全力机构,依照
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
使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 月份召开
第十六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情,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与会议展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本公司因规模较小,所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第五十
一、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设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一名,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监事 一 名。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包括其他雇聘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中第六、七项的方案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实施,执行董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规模较大需要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由公司按照公司法有关章程的规定,参照本规范章程另行拟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已经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公司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的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同时,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公司股东。
第二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六条: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根据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九条,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条: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清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券。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工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四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首届全体股东会议通过,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除本章程规范章程载明的事项外,股东还可以另行拟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如: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等。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篇4:变更单位名称请示范文
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主要包括在建的川江水库、小溶江水库、斧子口水库和已建的青狮潭水库、思安江水库。三座在建的水库建成后,与已建成的青狮潭、思安江水库实施联合调度,可使桂林市防洪目标达到防御120xx年一遇洪水标准,漓江补水目标流量达到60立方米每秒。但由于上述五座水库分别位于兴安、灵川两县,互不构成隶属关系,如果没有统一的管理,很难形成整体合力。因此,必须要有一个管理部门对上述五座水库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调度,才能确保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双重目标的实现。
目前,川江水库已通过自治区组织的下闸蓄水验收,管理机构也上报市编制部门审核并获通过,待管理机构组建并接管水库工程后即可下闸蓄水发挥效益,成立统一的水库管理机构非常必要和十分紧迫。为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根据桂林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我市城市防洪、漓江补水的实际需要,我局建议在桂林市青狮潭水库管理处的基础上组建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管理机构。
时下,我市正在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这特定的情况下,我局建议先对桂林市青狮潭水库管理处进行更名,将其更名为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更名后隶属关系、机构级别、单位性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均暂时保持不变。待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结束后,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再对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单位性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调整。
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下设6个管理站、5个发电厂。6个管理站包括需要尽快成立的川江水库管理站、小溶江水库管理站、斧子口水库管理站、思安江水库管理站和现有的青狮潭水库管理站(将桂林市青狮潭水库库区管理站更名)、青狮潭灌区管理站(将桂林市青狮潭水库灌区管理站更名)。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性质,其他6个管理站定为公益一类水管事业单位,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青狮潭水库管理站、青狮潭灌区管理站保留副处级建制,新成立的小溶江水库管理站、斧子口水库管理站为副处级建制,川江水库管理站、思安江水库管理站为正科级建制。5个发电厂包括即将组建的川江水力发电厂、小溶江水力发电厂、斧子口水力发电厂、思安江水力发电厂和现有的青狮潭水力发电厂。发电厂为独立法人的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盈利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交财政。
妥否,请审批。
篇5: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轮胎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已正式更名为“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更名事项作以下说明:
一.我司将于x年11月1日启用新公司名称:“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二.公司更名后,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均保持不变。但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请于汇款前与相关担当确认以上信息。
三.自x年11月1日起,原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各类业务专用章将停止使用。
四.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我司原有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原“轮胎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以及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均有“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特此通知!
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x年11月
篇6: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司(一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代表,甲方:_______________,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法人代表身份。经与乙方:_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甲方将企业法人变更为乙方,并将企业交于乙方全权负责。变更后企业发生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且日后企业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都由乙方承担。
变更前由原法人代表,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署的合同依旧有效。变更后由乙方全权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7:公司名称变更股东会决议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次股东会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召开股东会会议,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三、会议主持情况
执行董事_____________召集主持会议。
四、参加人
全体股东,无迟到,缺席情况。
五、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股东会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会议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篇8:公司变更法人请示格式
中国证监会_________监管局(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根据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我公司免去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推选___________为新法定代表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向你局申请将法定代表人由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请予核准。
本公司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篇9: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北京__________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北京__________公司”的____业务由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篇10: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_公函_网
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公司”,届时原公司“X公司”的____业务由 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X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将“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公司”。
二、公司业务说明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届时原公司的所有业务由名称变更后新名称公司统一经营,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三、公司的其他说明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变更会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没有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篇11:变更企业名称请示范文
致 总公司
内容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及个人
年 月 日
注册号
拟变更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
2、
3、
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金) (法人企业必须填写)
企 业 类 型 :□公司制□非公司制□个人独资□合伙
企业住所(地址)
企业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选择项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说 明
1 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 企业授权委托意见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须加盖公章
4 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 其他有关材料
备注:
1,"选择项"栏由工商部门填写;"说明"栏应注明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2, 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中的签字(盖章)应由企业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3, 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申请人谨此确认和承诺本次申请中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今有 拟变更企业
名称为 ,拟用" "作为字号,主要从事 行业.恳请予以核准.
本企业特此承诺:该名称中的字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行业用语与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相一致的,凡在今后的经营活动
中,若与其他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或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与名称申请的经营范围或行业专用语有差异时,我们愿无条件服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变更企业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
相关企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篇12:公司名称变更股东会决议
公司更变通知函:
承蒙贵公司多年来对我公司的鼎力支持与厚爱,是我公司得以良性持续发展,为适应市场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将原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商贸有限公司,原公司的一切业务由新公司相应接替,因公司名称的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名称变更后的新公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谢谢合作。
顺祝商祺!
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3: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尊敬的新老客户、朋友们: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x年7月3日,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从x年8月18日起,正式升级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后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债权、债务转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原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银行帐号、开户行不变。
开户名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xx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
行 号:
税 号:
地 址:xx市经济开发区飞云新区纬十一路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xx公司热忱欢迎海内外客商莅临考察,共创双赢!
-8-18
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篇14:变更公司董事成员请示
X市商务局:
我区企业温州海螺调味品有限公司于20xx年12月10日成立。温州海螺调味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中外合资温州海螺调味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董事长变更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营范围由原来的:“酿造调味品(固态)、酱油、食醋、黄酒;生产味精;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以上商品不涉及进出品业务)(分销商品限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变更为:“生产调味品(固态)、酱油、食醋、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分装)、味精];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分销商品限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公司董事长由吴国光变更为舒一峰。经我局初步审核,拟同意该公司申请,现将有关材料报贵局审查批准。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X市龙湾区商务局
20xx年7月3日
篇15: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营管理,拓宽经营建设工程范围,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__________公司)研究决定:_______________变更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分清经济及民事责任,甲方与乙方特立此协议:
具体事项如下:
一、必须总公司法人代表下任命书:
1、任命__________同志为辽宁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
2、免去公司原法人代表兼董事长__________同志的职务
二、__________公司应该是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单位,性质为股份制企业,设董事会,由四名股东组成。
董事会名单及所占股权:
1、__________占51%股权;
2、__________占34%股权;
3、__________占10%股权;
4、__________占5%股权。、
三、财务人员二名由双方各委派一名(会计员、出纳员)。
四、原定子公司资质手续注册完备后,向总公司交纳贰佰万元上网费,由于至今尚未注册完备,故此,由乙方负责向总公司交纳。
五、由乙方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购置或租用公司办公场所,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工具、车辆等。
六、自法人代表变更并接交之日七,一切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由乙方负责。变更前由甲方负责(包括债权债务)。七、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另外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此协议一式六份,股东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中证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6:公司名称变更函范文_公函_网
篇一:公司名称变更函
致:xx有限公司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原“xx公司”名称从年月日变更登记为“”,届时原公司“”的业务由“”继续经营,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开具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合作的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你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篇二:公司名称变更函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
6、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需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名称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原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变更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函写作的注意事项
函的写作,首先要注意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无论是平行机关或者是不相隶属的行文,都要注意语气平和有礼,不要倚势压人或强人所难,也不必逢迎恭维、曲意客套。至于复函,则要注意行文的针对性,答复的明确性。
其次,函也有时效性的问题,特别是复函更应该迅速、及时。像对待其他公文一样,及时处理函件,以保证公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函”的写法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严格按照公文的格式写“函”。
(二)“函”的内容必须专一、集中。
一般来说,一个函件以讲清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情为宜。
(三)“函”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四)“函”的写法以陈述为主,只要把商洽的工作,询问和答复的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的事宜写清楚就行。
(五)发“函”都是有求于对方的,或商洽工作,或询问题,或请求批准。因此,要求“函”的语言要求朴实,语气要恳切,态度要谦逊。
(六)“函”的结尾,一般常用“即请函复”、“特此函达”、“此复”等惯用语,有时也不用
篇17: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1、首先需要A公司所在地的工商主管部门开具“企业名义变更证明”,有了这份证明原件,就说明合同方只是名义发生了变更,主体资格并没有改变,合同可以仍然有效。
2、然后对方配套的出一份说明,大概内容是因我公司名义发生了变更,原签署的合同中有那些那些需要变更,在以后的合作中,请按此执行。
3、这份说明和变更证明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原合同继续有效。
一、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二、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三、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篇18: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尊敬的合作伙伴:
我公司为响应国家转型升级的号召,实现强强联合,发展混合经济,同研究所进行合作,经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20xx年10月29日,原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YYYY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经营业务及全部债权、债务转入YYYY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税 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账 号: 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敬祝商祺
原: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现:YYYY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11月8日
篇19: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致: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变更登记为“北京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业务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