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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城作品精选读后感(最新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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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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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了一个美国士兵回家休假时候在海滩上冲浪,看到一位女士钱包掉进海里,冲过去帮她捡起,他们相爱,异地。共同期待未来,第一次休假后他们一同度过,期间发生的矛盾。911发生后,“我”志愿再当两年兵,莎文娜写了分手的那封信。父亲去世后,主人公去看莎文娜,看到了她的丈夫提姆病重,主人公捐了父亲的钱币,给提姆治病。在远处观望着莎文娜的幸福。

虽然情节就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但是我看着看着仍然是看哭了。因为我想到了我的在魔都的乖乖。

但是对书中情节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莎文娜还爱着约翰,就接受了提姆。也能理解当约翰一直在德国当兵,那么多年她也不好受。所以对这本书的印象也大打折扣。不过如果莎文娜不离开约翰,这本书就没什么好写的。不过莎文娜好可怜,从何约翰异地的一个坑到了要照顾提姆的坑。

不过我想我是一个太自私的了,总是只考虑自己,害怕付出。到最后约翰把钱币给提姆治病,我觉得我做不到这样付出。我也很害怕父母生病让我放弃我现在的自由。

开头的一见钟情还是让我觉得很唯美。看着那样傻傻的爱情故事不用动脑子还是很开心的,但是没有起伏的故事也没什么好讲,所以最终两个人一定会有磨难不在一起。我原来一直以为情节会是莎文娜得癌症什么的,不想让约翰伤心,所以编出谎话来安慰约翰,后来发现原来还真的是出轨了啊。有点失望。既然选择了提姆,那就不能后悔自己的决定,好像很不舍得约翰一样。

所以,莎文娜这个角色塑造得很一般。虽然有主见选择了约翰,但没那么坚强意志没有把这个决定一直坚持到最后。约翰这个角色又塑造得感觉太痴情了。是不是有点假。提姆他太不幸了,失去了父母以后自己又成了妻子的负担。每个人好像都有那么些许的不幸。

约翰第一次休假到莎文娜家,感觉自己对于莎文娜来说可有可无那种感觉深有体会。乖乖忙于自己的事情会不会真的觉得笨笨可有可无呢。笨笨有什么用呢。恋人吵架的原因原来是因为这样。两个人有些话没有直接说出来不爽,但是说不出好像干涉对方的自由,但是压抑心中又超级不爽。

但总体来说,这书还是是一本让我一口气读完的爱情小说,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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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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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对人物传记类的书籍比较感兴趣在读完《毛泽东传》之后,又马不停蹄地看完了这本乔布斯传,由于从新疆成本公开课归来后,身体一直处于待恢复状态,再加上本周由于淋雨和吹空调而扎扎实实生了一场病,导致这本书的完成阅读和写读后感的时间都相应后延,实在对不住自己。

说实话,一向不喜欢看外国人的自传,一是里面的人名太复杂,很难记住;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是读不懂的。近来,部门工作开展的不太顺利,闲来无事,将部门书柜的书翻了一翻,发现了本作为去年《学习型组织创建简报》稿酬的图书——《史蒂夫·乔布斯传》,读了起来。

此书出版在20xx年10月,而乔布斯在20xx年10月5日因病逝世,想必是在乔布斯去世不久就出版了。现在看来,书的封面符合他一贯的“至繁归于至简”的审美风格,一个乔布斯人生后期分头像照片就占据了封面的大部分,乔布斯标志性的络腮胡,“三宅一生”为其设计的套头衫以及那副无框眼镜和他标志性的思考姿势,底色是乔布斯最喜欢的纯白色。封面的背面是一张乔布斯年轻时的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一头长发,同样是深色的套头衫。对比乔布斯两张不同时期的照片,在容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变的是他的眼神,深邃、犀利以及坚毅。

本书主题式的记录方式其实不是我喜欢的传记类型,时不时会有重复时段的事情描述,其实我更想看到的是从1955年到20xx年比较连贯的发展历程的描述。但不得不说,艾萨克森的这本56万字的书写得非常真实,让我了解到了一个非常真切的乔布斯。

一、乔布斯表达情绪过于直接,一度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短板。

看完这本书后的最大的一个感受是,很多的名人其实也有七情六欲,对自己和同事苛刻的要求一度也令乔布斯举步维艰,导致其在1985年被逐出苹果。我们现在无法评述如果乔布斯处事温和是否会有更大的成就,乔布斯这种追求完美的性格必然会导致其对周围事物苛刻的要求,这一点也很容易理解,在表达自己对方案的看法时,直言其是垃圾,让很多同事都承受不了,而在受到挫折时,他也会很动情地流下眼泪,其人的真性情跃然纸上。虽然很多的同事都很了解他的这个性情,但真正能接受他的这种性格的人的确不多,这也是其被逐出苹果的主要原因。

在这一点上,其实是有利有弊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对方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原则和观点,在团队合作中,感于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很有可能是一个好的建议,也会起到反面效果。就这一点而言,个人认为,乔布斯的处事方式不值得借鉴和模仿,但敢于真诚地坦陈自己意见的沟通方式值得我学习,当然,也别忘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前,要确保自己已经深思熟虑过。

二、天才的想法和对产品质量完美的追求成就了乔布斯。

相比比尔盖茨而言,乔布斯虽然不是一个好的编程者,但是乔布斯对产品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一眼看出产品的不足之处。本着大道至简的设计理念,乔布斯对所有的产品都经过了多轮次的推敲,而且有很多产品在临近发布时仍会被其全盘否定,他对产品的极致追求可谓是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他很早就尝到过甜头,但是接踵而来的失败几乎让他难以翻身,几个产品系列的失败和个人性格的缺陷导致其被逐出苹果。好在乔布斯也算是幸运的,关键时刻有人帮了他,让他有机会总结过去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去重新改变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名人、伟人的成功都有幸运的成份在里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它作为我们不努力的借口,因为,如果我们不努力,即使机会降临在你头上,你也没有能力把握住。

而联系到我们公司,对产品质量的完美追求的势头好像不如前些年强劲,一些低级的错误也较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产品中,更注重1W的输出而忽视一线的输入,易用性的优先级慢慢被排到了后面,过多地去追求一些华丽的、高级的功能应用,而不是把每个界面都做到极致。试想,如果乔布斯来我们公司,会有一番什么样的景象?

三、强大的执行力是苹果和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旦有了一个好的灵感和想法,乔布斯会竭尽所能将其实现。当然,后期苹果的好创意一个接一个,从ipod到iphone,再到ipad,与乔布斯的麦金塔、丽萨、NeXT电脑的多次试错经历有关,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乔布斯的总结能力还是很强的。另外,相比很多人而言,乔布斯这种敢于尝试的作风是很多人都很欠缺的,在家想一万遍,还不如实打实亲手做一遍,即使做的效果不好或做错了,这种真实的经验也是人生最有价值的财富。记得有人说过,胆商重于情商,情商重于智商,以前还不太理解,现在我越来越认可这句话了。胆商里面包含的是想象力和执行力,而这一点,正是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四、极强的控制欲让乔布斯成为了一个非常棒的整合者。

与其放任某些事情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而长吁短叹,还不如行动起来,整合自己的资源将其解决。这是自身能力提升的过程,更是企业实力提升的关键所在。除了“操心”之外,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这种“决心”会成为我们学习新知识、思考新问题的本质动力,才会逐步提升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看问题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会停滞不前。

五、一点容易被人忽略的点:乔布斯很多的知识也是来源于阅读。

乔布斯除了在成长过程中有很多的高手手把手教他之外,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他整个成长阶段,他的阅读量也是非常惊人的,书中多处都有提到这一点。这点也是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点,我们不能被“天才论”迷惑了双眼,要看到乔布斯在积累方面的付出,阅读是付出的一部分,试错是付出的另一部分。

六、再好的产品也需要好的营销。

我们国度好像受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影响,很多都去追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境界。从书中可以看到,乔布斯在面对每一次的产品发布会时,都会花超出大家想象的精力和成本去做精心策划,不仅仅只是达到产品介绍的目的,更多的是传递苹果的价值观。每次演讲都会精心策划一个开场,动用各种手段推陈出新,在吸引大家眼球的同时又能引发人们的深思,使得苹果的追求卓越的领跑者形象深入人心。我们公司也可适当加强这部分的宣传。

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在他的极端世界里,他将人以及事情很简单地归为两类:天才与笨蛋;糟糕透了与棒极了。这一点在他的整个人生轨迹中都得到了十足的体现,更体现在苹果公司的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设上。乔布斯推崇自由、创新的企业文化,无论是在苹果公司还是在后来的皮克斯公司,办公室的氛围都是自由轻松的,但同时也是适合创新的。乔布斯成功地利用自己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潜能,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功完成,数以千计的发明在他的公司诞生。这与乔布斯的找人、用人的理念是分不开的。他善于发现那些与公司企业文化相匹配的天才,同时也能够及时剔除那些循规蹈矩、成绩优异的绩优生。他的成功可以说和他敏锐的触觉及过人的智慧有着很大的关系,但同时也与他手下富于创新的天才们有关。

做人的简单与纯粹

乔布斯是一个性格直接的人,尽管他是个谈判的天才,善于运用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但他不是一个谄媚的人,不是一个会耍小心机的人,他有着做人的简单与纯粹,甚至可以说,在有些时候,他是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他善于欺骗别人,更善于欺骗自己,比如他明知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却拒绝承认,他明知道自己的癌症治疗需要手术,但仍然寄希望于意念疗法及极致的素食。但倘若他不是这样一个固执、执着的人,他就不是乔布斯,他也不会成为一个改变世界的天才。

追求完美的至简主义者

在阅读过程中,有感于乔布斯追求极致完美的个性,他可以做到对家具的不满意而让家里面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着的,长时间都没有沙发,只是一些塑料泡沫的堆砌;他可以做到对产品每一个细节之处的极致完美的要求;他可以做到为了发布会的完美,一遍遍地演示自己的发言稿,一遍遍地完善发布会现场的各种细节。追求极致完美的人,才能做出如此完美的东西,麦金塔电脑、iPod、iTunes、iPad、iPhone等知名数字产品,这些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以近乎完美和极致的简约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

新一代的iphone即将推出的消息令不少朋友激动不已,但看完这本书后,我会有个疑问,那就是——没有乔布斯按照苛刻的标准来折磨自己的团队,新的苹果产品会像以前那样让人心动吗?从感情上,希望能。如果苹果仍然延续这种创新和追求卓越的势头,相信到时候大家更多的会是探讨“如何保持一家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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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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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风声》用优美而又有趣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一只蟾蜍喜欢追求新玩意儿,还经常闯祸。他的三个朋友:獾、鼹鼠、河鼠为了让他不再闯祸,将蟾蜍锁了起来。一次,蟾蜍装病将河鼠骗走,趁机逃走了。它在出逃的路上偷了一辆车,并疯狂驾驶,最终被警察抓住了,法官判蟾蜍二十年监禁。后来蟾蜍在狱卒女儿的帮助下,逃出了监狱,并顺利地躲避了警察的追捕,来到了朋友——河鼠家。河鼠告诉蟾蜍蟾宫被黄鼠狼、白鼬占领了,于是蟾蜍与朋友一起夺回了自已的家。从此以后,蟾蜍变得十分谦逊了。

书中胆小怕事,但又酷爱冒险的鼹鼠;热情好客、生性浪漫的河鼠;行侠仗义、具有领袖风范的獾;喜欢吹牛、知错能改、追求刺激的蟾蜍使我们懂得了在生活中,友谊是多么重要,当你身处困境时,朋友帮助你度过难关;当你伤感时,朋友给你最贴心的安慰。友谊像春天里的一阵春雨,滋润了我们的心灵;友谊像冬日里和煦的阳光,温暖人心;友谊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迷路的人找到前进的方向;友谊像一杯滋味甘醇的美酒,令人回味无穷……友谊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如果没有友谊,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枯燥乏味。

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真诚的友谊。深切的关怀,像幽香的小花开在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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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散步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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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一文描写了,一家四口,祖孙三代人的散步情节,并深入细致的描写了散步当中出现分歧后,作者的心理想法,以及通过母亲的动作及语言,表现出母亲对子女的疼爱,不想惹儿女們不满意,通过描写作者和妻子的行为,深刻诠释了,家庭的亲情及爱的流露。

读完散步,我深深被作者描写的家人之间的亲情所感动,作者以一家人出去散步开始写起,当在散布过程中出现分歧的时候,作为儿子的作者,首先想的是母亲,想更多的进自己的儿女的孝道,然母亲却为儿子操心,不愿破坏這种和睦的气氛,要求儿子走小路。

散布时间很平凡的小事,通过笔者這件小事,我深深的洞悉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与美好。文中作者那一小段心理描写,也表现出作为一茖儿子,对母亲的着,对家人的疼爱。通过母亲的选择,表现了目前对儿子的疼爱。

通过這篇散文,我更感受的人间的温暖亲情,对父母对自己的疼爱理解更深,对自己以后的生活侑了一茖小小的指引,我也会像作者一样,在平凡的生活中,演绎出亲情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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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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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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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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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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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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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许多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这篇小说《狼种》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大灰,是一条在警犬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可是因为长得像狼而被马戏团团长带走了。我每次读到这儿,常会很气愤,只是长得像狼,就不能入伍,这也太不公平了!难道一只不会救人的哈士奇就比一只精英狼狗强?那可不见得。大灰在马戏团过得很不好,先是经常在演出中被咬,后来给一位小女孩鲜花还被打,最后连小巧玲珑的哈巴狗都敢来对它无礼。大灰忍无可忍,咬了哈巴狗,可驯兽员川妮还骂它、打它,最后封住它的嘴,磨光它的爪子。敢问世界上有尊严的人,哪一个赞同这样做?

大灰不但不记恨驯兽员川妮,还忠义勇敢地赶走了两只云豹,可是大灰却全身鲜血淋漓,成了一只血狗,川妮被大灰感动了,我也被感动了,这样的好狗哪里找得到?那些哈巴狗走过来,想让川妮爱它们,可川妮知道,这些狗看起来忠诚,一有危险,它们就会逃走。川妮一把推开它们,要是我就骂它们,骂完再打它们,它们和大灰相比,只剩下三个字:弱爆了!

忠诚的大灰,我希望i快点好起来!川妮再也不会光打你,你也不会再被哈巴狗咬了!还会有很多人赞美你!喜欢你!你也不用戴口罩了,因为你是一条有尊严的警犬。如果可以,我也会去看你的!虽然你只是一条小狗,虽然你只保护了一个人,但你已经远远胜过了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伤天害理的汉奸,我们所有读者都为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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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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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带了一套书回家,我一看是一套历史书,还是厚厚的七本,它们的书名叫《明朝那些事儿》。我心想:又是一些枯燥的历史书,还这么多,又这么厚,什么时候才看的完啊?妈妈还强力推荐:“看过这套书的人都说写的很好看,你一定要慢慢看、细细读!”我只好应着妈妈的要求,心不甘情不愿的捧起了书。

翻开《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页,我就随着作者来到了1344年。朱元璋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和尚,通过自己卓越的军事才能_元朝的统治,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朝代——明朝。明朝从创建到灭亡经过了三百年。这本书对明朝17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对战争、_治、当时的经济政治制度等用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进行了细细的描述。

在书中描绘了一系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雄人物。如“不世出之英雄”李如松,临危受命敢当大任的名将李舜臣,是死不退、以身殉国的老将邓子龙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被人家称为“海青天”的海瑞,百姓们为了能见“海青天”一面,可以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磨破了十几双鞋,徒步赶到京城。海瑞两袖清风,廉洁公正,想到的事就义无返顾的去做。最后他因为直言犯上,被罢官。抄家时家里只有几件补满补丁的破衣服。在百姓的心中:海瑞就是一位能为百姓着想,不屈服于的好官。

这套书作者写得也非常有特色,不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都枯燥、看不懂的。它简单、易懂、语言幽默,情节生动。作者还时不时的调侃几句。原来历史书也可以这么好玩、好看,真可谓是轻轻松松读历史,舒舒服服品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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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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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件小事的震动》,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在南卡罗来纳州捕捉了一只小画眉鸟,把它关在自己心爱的笼子里。有一只成年鸟一口一口地喂小鸟一种东西。后来小画眉鸟死了,才知道那只成年鸟喂的是致命的毒梅。她认为死了要比活着做囚徒好些。那时作者才知道,不要把任何小动物关在笼子里。

其实,在生活中,我也经历了类似的情况。有一次,我奶奶家养了一条小狗,为了防止它出去,我用了一条粗链子死死地栓在它的脖子上。结果,那条狗每天都哼哼,甚至有时连饭都只吃一点。最后,在我领它出去玩的时候,刚一拿起链子,它的眼里立刻闪出快乐的光,高兴得直跳。那时,我才有了很浅很浅的一种意识,不要把动物一直关着。现在呢,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才对这方面有更多的了解。

实际上,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们自己的家,都有它们的自由,人也一样。我们很爱动物,父母很爱孩子,如果都把动物栓起来,把孩子约束起来,这将多么痛苦,这时候的他们,正是需要自由啊!既然我们爱动物,既然父母爱孩子,为什么不满足他们需要自由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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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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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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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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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书架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散发着淡淡的书香,书香中蕴含着黑人追逐自由的执着,母爱的力量,忠心耿耿的悲剧下场……朱自清先生说得对,黑人,白人,黄种人都是人,都是平等的,无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追逐自由的权利,关键是自己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先生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先生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要将汤姆叔叔,还有伊莱扎唯一的儿子哈里当钱一样,把他们贩卖给赫利。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奴,无论主人怎样处置他,他也毫无怨言,但伊莱扎并不是,她是一个勇敢去追逐自由的女子,所以母爱让她有意识地带着孩子逃走,最后成功抵达加拿大。汤姆一次一次地被人贩卖,在一路贩卖的“旅途”上,汤姆认识了纯洁得就如荷花的伊娃,伊娃很喜欢这个曾逗她玩的汤姆叔叔,就连她父亲对汤姆也非常满意,汤姆以为这下他可以抱回回家的希望了,可好景不长,伊娃因病重而永远地合上眼睛,男主人给人杀害了,黑奴的自由的权利就交给了自私的女主人了。汤姆最后一次被贩卖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的黑奴生活了。后来,他在这里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强烈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死亡,当乔治少爷赶到的时候,汤姆叔叔已给莱格里鞭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随着乔治少爷的祷告悄悄地走向那没有奴隶,没有痛苦,只有平等相处的天堂,那幸福的天堂……

汤姆叔叔已经给“黑奴贩卖是理所当然”的认识洗脑了,就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权利去争取自己的自由,所以才被人任意控制,最终以结束生命告终。而勇敢去追求自由的人,却往往会遇到一所不到的惊喜,最终能实现自己想要的东西。

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不但需要你辛苦的付出汗水,有时还要你抱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那份决心才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不能只等着天上掉馅饼,而是勇于追逐才可以获得成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600字

十九世纪末叶,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

这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许多温馨感人的情节!好了,不多说,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动、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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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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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话咋一看像个贬义词,可这也是所有动物与人类在心底的一种想法。狮子遇到叼着新鲜死鹿的动物,难免要争抢一番。这种因”怀璧匹夫就有罪“的心理而发生的事件在动物中屡见不鲜,包括人类,也许只是方式不同。

可生活在树上的小树人——托比也深切的感受了一把当”怀璧匹夫“的感觉。他因怀着大树上最大的财富——大树之石而被全族人追杀,无奈的他只能选择逃亡。也许有人会说,把大树之石交给他们不就行了?可若把大树之石交给那伙人他们只会疯狂破坏大树,来满足个人的欲望,顺带满足普通民众解决搬家难问题。他们一个个只想着自己,又何曾想过大树?可有个人——托比爸爸(大树之石拥有人)站出来,严厉反对破坏大树,遭到贪婪的人们不满,又觊觎他的大树之石,便把他们一家抓了起来,只有托比逃带着大树之石了出去。

后来他和几个朋友打败了头头,使那些”贪璧之人“清醒了过来,还救出了父母。

讲了这么多,只是希望读者不要对我后面所说的一些话感到迷惑。托比是悲惨的,也是幸运的。说他悲惨,是因为他没有一个完整的童年,从小就要承担那些他本不该承担的东西,说他幸运,是因为正是因为童年的悲惨,而造就了顽强拼搏、冷静勇敢的他,不会因父母暂时的不在身边而颓废,也不会因见到敌人而冲昏了头脑。

把思绪扯回现实,仔细想想,托比不就是不就是”怀璧之人“的原型吗?现实生活中,有多少”怀璧之人“有托比的开头又没有托比的结尾呢?璧,可以说是玉,也可以说是才华。说玉,联想到的肯定是和氏璧。虽说也许卞和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一心想把玉献出去,可还不是没了双脚才把玉献了出去。至于有才之人,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再换个角度,说说”贪璧之人“吧。这种类型的人,同样数不胜数。哪里有”怀璧之人“,哪里就有他们。我觉得这是很有趣的,也是颇具讽刺性的。这么说吧,贪璧之人与怀璧之人犹如这样的关系:月球(贪璧之人)本是黯淡无光,什么也看不清,太阳(怀璧之人)过来一照,月球及附近的所有星球都被照亮了,只有月球一个星球坑坑洼洼,面目狰狞。月球看见别的星球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受不了了,便要去找太阳报仇,更显露了本性。当然这是个比喻。如今已不是封建社会,可怀璧之人成了土豪,贪璧之人成了小偷也许这两种人会永远存在。不要企图得到不属于你的,也不要去炫耀,低调行事。

失璧与与得璧,只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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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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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破旧的“1988”,一个奇妙又伤感的相遇,一段段模糊又清晰的回忆,组成了一次既定的旅程。转动的车轮带动车子驰骋,一回首便几百公里;转动的年轮带动岁月轮回,一转身便是数年。多少人在懵懂天真的童年向往着少年,躁动不安的少年憧憬着青年,忙碌茫然的青年之后惶恐着时间。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中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流沙对希望被西风带走的植株说“你走吧,别告诉别的植物其实他们是动物”。

当我们真正从自己狭小的空间中挣脱出来,却发现这个光明强大的世界有时候是多么黑暗与无力。我们坚信“邪恶不能压倒正义”,但“别人可以定义正义和邪恶”;我们义正词严地说“我的道路自己来规划”,但也许却是“别人规划出来的时候把我们圈进去”;即使我们的生命顺风顺水,也注定要用最后一次失败来宣告成功,就像跳高运动员比赛一样,即使他已经是冠军,他也会选择继续尝试直至结束。

小说中温和却怀揣着伤感经历的路子野和有着一份不正当职业并有身孕的黄晓娜阴差阳错又似乎自然地成为了旅途上的伴侣。他们的心是向往自由的,和所有渺小的年青人一样。他们曾在这个危险的花花世界里辗转,为生计为情感做着愿意与不愿意做的事。路子野和他的同伴以不同的速度在生命的道路上奔跑,他目睹了哥哥、儿时的玩伴、少年时的初恋和这辆破旧的“1988”的改装者在他的前方摔倒并永远地离去。而娜娜把她的孩子托付给路子野,这个孩子将陪路子野一道,在自由中感知世界,质疑世界,并和这个世界交流。

和路子野一样,每一个沉寂的灵魂都有一双隐形的翅膀,一旦心中幽深的山谷有了追寻远方、渴望生存的呐喊,它便会带我们飞向自由,飞向天空。我们在高耸的云端俯瞰人寰,见证了一场场悲欢,然后会说:“哦,这就是世界的轮廓”。

我们走在别人趟出来的道路上,一边成长,一边目送着朋友一个个远去,祈祷再见不会是永远。最后发现只剩自己。

我们懂的越多,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隔离在人海之外。

但不管我们终将走向哪里,至少当我们含泪问自己时,还能说“我没有迷路”。

静心知路,勿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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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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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反映出夏洛克的贪婪和鲍西亚的机智,同时也表达出了当时人们对犹太人的歧视。

我觉得夏洛克其实本性不坏。他是在遭人辱骂的环境下,成了心狠手辣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别人眼中就更加低贱卑微。当他发泄对的不满时,我对夏洛克感到同情。

夏洛克把自己逼得太坏,太狠毒,竟以法律为由,想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置他于死地,连几倍钱的赔偿都不肯接受,要知道他可是嗜钱如命的老家伙啊!当女儿杰西卡与罗兰佐私奔时,他最舍不得的不是女儿,不是自己的亲骨肉,而是那些与杰西卡同去的财物。

文中的鲍西亚非常勇敢、冷静、睿智,在法庭上,她和侍女尼莉莎装成法官和记录官,装作为夏洛克辩护,她沉着冷静,一面赞同夏洛克的观点,一面给他反悔的机会,又一步步将他逼向绝境,在夏洛克一切准备就绪,刀尖就要刺向安东尼奥的胸口时,鲍西娅趁机提出不能流一滴血、不能与一磅有毫厘之差,否则就以异邦人企图以直接或间接手段谋害公民罪致罪。夏洛克心虚、害怕底气不足,最终无奈依法改信,一半财产充公,另一半给了受害人安东尼奥,确保了性命的安危。而安东尼奥,不仅无罪释放,逃出危机,还得到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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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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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力量,叫做爱。爱能融化冰雪,爱能打开心扉;爱能让自卑与孤独消失得无影无踪;爱还能让一位老流浪汉为素不相识的一家人支撑起一个温暖的家。

故事发生在法国的巴黎。老流浪汉阿曼德返回他大桥底下的住所时发现他的住处早已被三个陌生的小孩给占领了。他既惊讶又生气,想把孩子们赶走。可渐渐地,他竟被这三个孩子的真诚打动了,他慢慢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与孩子们的妈妈共同支撑起一个充满爱的家。

是啊!是爱,让阿曼德从一位惹人厌的乞丐变成了一位和蔼的老爷爷;是爱,使阿曼德对孩子们的厌恶转换成无限的喜爱;是爱,让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恢复往日的温馨……

每个人的心,都可以成为一台爱的播种机,你播撒爱的种子,便会收获更多意想不到的爱;你用心耕耘爱的沃土,硕果累累的秋天变回热情地向你招手。书中的孩子们天真热情,他们朴素的爱与真情给了阿曼德重新振作的动力。面对桥下的僵局,他们友善地给阿曼德腾出位子,并亲切地称呼他“爷爷”。他们的举动把阿曼德深深地打动了。他在不知不觉中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个家里,为这个家无私地奉献出一切。

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将一个辛酸而感人的故事娓娓道来,爱与温暖在字里行间自然地流露。掩卷沉思,一幕幕往事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突然发现,生活中“爱”无时无刻不在给予我温暖与力量:考试时,我的笔没水了,同桌默默递上她的水笔;作业做累了,妈妈悄悄地端上我最爱的水果;打篮球摔倒了,同学们争相围上来关切地问我有没有受伤……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句话久久萦绕在我的心头。无论多么贫穷,无论多么无助,都能幸福起来,这难道不是爱的力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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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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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决定离开了...

夜深人静时辗转于床上,诚实的面对自我,问自己对你投入了多少感情?从那天对着你哭...你笑着安慰我...对你的感觉一直很奇妙...只是一直不敢奢望有一天会拥有你,因为在我眼中的你是那么的优秀...虽然那时还不知道你长的什么样...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已深深的吸引了我...

当你说:没有人要你我要你...从这一秒开始,你不许一个人难过...不开心的时候想着我...一切开始的那么自然...亲爱的,你还记得吗?你第一次说爱我的时候,我惊慌的表情,欣喜的眼神,是的,我欣喜若狂.于是...每天你都会打好几个小时长途电话来跟我聊天,当时的你是那样的热情,温柔...朋友的眼光是妒忌是羡慕?只知道自己被你宠爱的象只幸福的小蜜糖...象被你捧在手心中的宝贝...我又开始了对爱情的憧憬...

每天晚上习惯听着你声音入睡...早上被你的来电叫醒...幸福来的让我措手不及...住在我心里的你开始考虑我们的将来,听着你的打算,我真的可能想象到:你写剧本的时候,悄悄的站在你的背后静静的看着你的专注...你拍戏的时候,我可以远远在角落里看着你的每个角色细节的演绎...或是我帮你的打剧本时...你会困的睡在床上打鼾...

终于见面了...虽然你没有照片上那样帅...但是在我心里已经没有人可以代替你的位置...忘不掉的是你拉着我手在街头漫步;勾起小指勾许下的诺言,是天长地久,此情不渝,也是天荒地老,私定终身...从此以后我只属于你一个人的;耳边依然会传来你的呢喃细语口口声声的说着爱我爱我...你总说委屈了我...其实我一点都不觉得委屈,有你在身边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也许你永远不知道,最悦耳的声音就是你用钥匙开门的声音...而最好听的却是你的声音...

亲爱的,要简简单单的做很多很多的事,学会疼惜自己,不能消逝。若是有天遇见,只需要,微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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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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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读了许多书,有《洋葱头历险记》、《大草原上的小老鼠》、《女孩子必读得公主故事大全集》……有一本我酷爱的书,它叫《封神演义》,是妈妈在书店里给我买的。

封神演义共有四十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十五个故事《冰冻岐山》。故事是说鲁雄带领商朝大军来进攻西岐,像是人马很多。姜子牙带领西岐军士驻扎在山上,鲁雄在山下,天气很热,而在山顶上的姜子牙,却不担心。山上燥热、水少、树少,难道不怕热死渴死?第二天,姜子牙又叫徒弟武吉在后营筑起一座土台,在远不算什么,后面更奇特,又把棉袄、斗笠发给每个士兵。大家嘀咕到:这样热的天,我们穿这么厚不怕把我们热死吗?我也是这样想,是不是姜子牙脑子坏了吗?晚上姜子牙登上土台,开始做法,顿时狂风大作,一连四天大风,到了第五天开始下雪,大雪下了整整一天,山下的鲁雄的士兵光只有甲衣,叫苦连天。就这样,姜子牙把鲁雄等人送上了天。

姜子牙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智慧呢?因为他从小勤奋好学,善于思考,喜欢读书,所以有这么多的智慧。他爱学习和勤于动脑筋的优点值得我学习,我应该写好我的作业,多读书,多背书,做到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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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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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本沈石溪的书,叫《双面猎犬》。书中的白眉儿是故事的主角,让我们先来听一听白眉儿的故事吧:

白眉儿是一只豺,从小在豺群中长大,别的豺都是红色,只有白眉儿是黄色,因为它的父亲是一只优秀的贵族的爱吃苦的猎犬。白眉儿的毛色就是继承父亲的。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在刚生下白眉儿不久,因为身体虚弱而至将要死亡,为了孩子能生存下去,把一只奶水正充足的豺妈妈的孩子杀了,白眉儿算是活了下来。好景不长,达维亚的秘密被豺群发现了,白眉儿就成了地位嘴低的苦豺。在一次危险捕食中,白眉儿用了空中噬喉。那是它只有一岁半,并且这个动作只有豺王夏索尔才能做到,豺王练了好几年,而白眉儿第一次就和夏索尔做的不相上下。夏索尔怕自己的豺王位置不保,而且一直怀疑白眉儿的血统,就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饥饿的白眉儿被一个老爷爷救走,老爷爷经常让白眉儿偷鸡,大家认为白眉儿不是狗,是豺,让老爷爷把白眉儿卖掉,老爷爷就去了市场。在市场上白眉儿发现了村长阿蛮星,认为村长是识“才”的,极力靠近阿蛮星,阿蛮星买下了白眉儿,于是白眉儿开始了它辉煌的“猎犬”生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白眉儿是一只有勇气、细心、懂人性和听话的“狗”。白眉儿如果没有勇气和细心的话,就不会做出漂亮的空中噬喉。懂人性体现在要把白眉儿卖了做狗肉的时候,白眉儿四处抓狂,这才救了自己的命。白眉儿之所以听话,因为人类救过它,证明了人类和豺也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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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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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就是那个谁谁写的大魔法师哈利·波特吗!瞧见这个题目,你一定有很多感想,而这个故事,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神奇。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一年级的学生。他原先是在他的姨父费农·徳思礼家受着冷酷、仆人般的待遇,因为徳思礼一家让他干着干那,还常常填饱不饱肚子,而哈利的“房间”则是一个靠近厨房的破破烂烂的碗柜。直到一天,一只猫头鹰给哈利送信来,说要是送他去魔法学院里面读书,这让哈利兴奋不已。在学院,他知道了自己不平凡的身世,从他已故父亲那继承了一件隐身衣,还骑着光轮20xx的飞行扫帚打魁地奇。哈利并不是不在学院里惹是生非的,还冒着被学院开除的可能——晚上经常不睡觉,而是在格兰芬多学院里闲逛。也常常被巡逻的费尔奇与他的洛丽丝夫人【猫】抓住、然后囚禁。而哈利的出名也不是浪得虚名的,他发现,教魔药课的老师斯内普与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有瓜葛,结果不是,确是一个看上去为人正直的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他帮助伏地魔得到传说中的魔法石,可是哈利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夺回了魔法石……

看到这里,我把眼睛瞪得更大了,我敬佩哈利这种“违反校规”和奋不顾身的精神,哈利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在魔法世界里出名的吗?!不!不是!她是靠着自己超人的本领和令人敬畏的精神而出名!哈利·波特虽然在魔法学院里常常违反校规,被麦格教授抓起来禁闭,还要冒着被开除的可能,可他不怕,披着隐身衣去图书馆禁书室里偷看资料,在圣诞节那天对付了一巨怪,跟踪斯内普老师寻找线索,还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面魔镜,这些,是一年级新生可以做到的吗?不!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出名,他陪同着他的伙伴罗恩和赫敏探索着魔法石的奥秘,又一次还让格兰芬多学院丢失了一百五十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分为四个学院,其中一个是格兰芬多,而哈利就是在格兰芬多】,我敬佩哈利的精神与勇敢,他不但让他们学校获得了第一名,还解开了魔法石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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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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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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