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船舶委托修理合同
甲方:海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公开转让,甲方同意将“轮”、“轮”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号分别为、)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转让事项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经公开转让,乙方愿意支付元人民币购买甲方船舶。
二、支付时间。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船款缴到XX县信诚产权交易所公告上注明的银行帐号上。逾期作毁约论处,乙方竞价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在收到《产权交割通知书》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现有过户资料,但不负责船舶过户手续的办理。如发证机关要求,可以派人协助办理船舶过户手续。
2、乙方责任。转让船舶的基本状况乙方已熟知,相关证件资料情况均已知晓,成交后,乙方不得因船舶质量、证件资料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并限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两周内(不包括船舶需要维修及补办有关证照所需的合理时间)办妥船舶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要求按国家海事部门的要求规定执行),过户期间,双方不得借故拖延过户期限,须延期过户由双方协商解决。
3、船舶过户过程中,因年检、补办证书所发生的费用及缴纳的滞纳金、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船舶按现状予以出售,船舶过户费用、产权交易费、公证费、手续办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国家税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须自行协调解决或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X县信诚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协助调解、解决瑕疵争议等义务和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国资办、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船舶过户手续办妥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港口管理局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产权交易所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修理修缮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揽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 计量单位 │ 数量或工作量 │ 报酬 │
│ ├───┬───┤ │ │
│ │单价 │金额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第二条 材料
本次修缮修理的原材料均由 全权采购并由 来负责提供,但 有权监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
(1)材料: ; 名称: ;
(2)商标: ; 生产: ;
(3)厂家: ; 规格: ;
(4)计量: ; 质量: ;
(5)型号: ; 单位: ;
(6)数量: ; 提供人: ;
(7)支付: ; 定额: ;
(8)单价: ; 价款: ;
(9)消耗: ; 日期: ;
第三条 材料检验
1. (定作人/承揽人)检验 (承揽人/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是 ;
2.检验方法为 ;
3.检验时间为 ;
4.检验地点为 ;
5.经检验, (定作人/承揽人)对 (承揽人/定作人)提供的的材料有异议,因在检验日后 日内提出异议。
第四条 修缮修理时间
修缮修理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五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修缮修理项目应符合 的规定和要求,具体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包括: 。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
1.定作人需要向承揽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 ;
2.提供的时间为: ;
3.提供的方式为: 。
第七条 保密要求
1.承揽人应保证对从定作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技术资料、图纸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定作方同意,承揽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技术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定作人 (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
第九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
第十条 交付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时间为: ;交付方式: ;交付地点: 。
第十一条 验收
1.双方约定由 进行本次修缮修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报酬 元,该部分费用由 来负担。
2.修缮修理项目的检验标准依据 ,具体验收时间为 。
第十二条 预付款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元。结算时预付款抵作修缮修理费用。
第十三条 报酬与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次修缮修理的费用为 元(含材料费 元,工时费 元),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在本次修缮修理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 日内将尾款 元全部付清。
2.合同双方采取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方式进行结算。承揽人需提供修缮修理项目工时费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
第十四条 保修期限: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承揽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修缮修理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 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2.如在修缮修理期间出现修缮修理物毁损或灭失,承揽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因修理质量问题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定作人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 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 计付;
第十六条 变更
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的因书面通知对方,并告知对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继承人。如对方不同意,则 方 (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 ,名称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篇2:国内民用船舶修理标准合同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
签约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交乙方修理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地方)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修理工程单》经双方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的依据。
二、工程价格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三、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修理周期为______天,其中在坞天数为______天。
四、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甲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认可。总加帐工程不超过修理费的10%,其单项工程不影响总修理周期时,修理周期不变。
2.甲方在开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后提出加帐工程,其修理价格及修理周期另行商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3.减帐工程应由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认可,如乙方对甲方的减帐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五、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甲方付乙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2.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速修费增加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乙方付甲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活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固定件为六个月;
2.如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质量有问题而引起的故障和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
七、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的预付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乙方凭结帐单由乙方开户银行向甲方开户银行托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甲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乙方核对,如甲方需核对项目时,乙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八、其他事项
1.本船修理期间,甲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2.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乙方施工情况下,乙方支持甲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甲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甲方应大力支持。
4.如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应由甲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5.《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船舶修理标准条款》(第二十二条除外)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3:独家代理合同船舶修理销售_合同范本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 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篇4:修缮修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定作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承揽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
| | 计量 | | 报 酬 |
|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 | | 数量或工作量 |---------|
| | 单位 | | 单价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材料
--------------------------------------
|材料| |生产|规格|计量| | | |交付|消耗| | |
| |商标| | | |数量|质量|提供人| | |单价|价款|
|名称| |厂家|型号|单位| | | |日期|定额| | |
|--|--|--|--|--|--|--|---|--|--|--|--|
| | | | | | | | | | | | |
|--|--|--|--|--|--|--|---|--|--|--|--|
篇5:修缮修理合同
定作人:
承揽人:
项目内容报酬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第二条 材料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人提供日期消耗定额材料费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第三条 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
第四条 修缮修理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
第九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的时间、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验收标准、方法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定作人应在__________年______日______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保修期限: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有是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二)
第十六 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七 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住所: 承揽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篇6:委托修理车辆合同
托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车种
牌照号
发动机
型号
车型
底盘号
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
接车
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___________ 转帐银行汇款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托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篇7:设备修理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称定作方)与 公司(以下称为承揽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承揽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修理项目
项目:
内容: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承揽方应于20xx年9月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定作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定作方在____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修理费:
第4条 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承揽方款项:
设备修复后试车,一个月后如验收合格,则定作方应一次付清人民币 万元。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承揽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承揽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承揽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 年 月 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承揽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承揽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内出现故障,承揽方负责在收到定作方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
如承揽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定作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合同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设备修理合同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定作方)与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承揽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承揽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修理项目
项目:____________
内容:____________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承揽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定作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定作方在____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修理费:____________
第4条 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承揽方款项:
设备修复后试车,一个月后如验收合格,则定作方应一次付清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承揽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承揽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承揽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承揽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承揽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内出现故障,承揽方负责在收到定作方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
如承揽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定作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合同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9:2024修理合同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维修范围
4.1.1甲方确定乙方为--~--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维修价格
4.2.1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费用结算
4.3.1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分,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篇10:2024修理合同
托修方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车种
牌照号
发动机
型号
车型
底盘号
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
接车
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___________ 转帐银行汇款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
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
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________份。
监制:_________________印制: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合同
篇11:设备修理合同_合同范本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定作方)与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承揽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承揽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修理项目
项目 内容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承揽方应于2002年9月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定作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定作方在____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修理费
第4条 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承揽方款项:
设备修复后试车,一个月后如验收合格,则定作方应一次付清人民币32万元。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承揽方应在2002年11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承揽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承揽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2002年11月26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承揽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承揽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内出现故障,承揽方负责在收到定作方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
如承揽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定作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合同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定作方 承揽方
年 月 日
篇12:修缮修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材料(注:横线如不够用,可以另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修缮修理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
第九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的时间、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验收的标准、方法及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定作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承揽人
承揽人(章):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篇13:民用船舶修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进厂,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__天。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质量保证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的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进度款________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XX公司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篇14:船舶修理及销售合同书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本站合同范文
·销售合同的格式范例 ·办公家具销售合同 ·苗木销售合同
·电子产品销售合同 ·房产销售代理合同 ·建材销售合同
·手机销售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书范本 ·家具专卖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
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5:服务合同修缮修理用
甲方(委托方):__
乙方(被委托方):__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__年10月10日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10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费总价为:10万元。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
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
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
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50%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
⑵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
⑶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
⑷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
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20__年10月10日
甲方(章):
日期:
乙方(章):
篇16:修缮修理项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招商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五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可出租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底价为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 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2、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项目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招商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 ”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等可招商总额的百分之*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招商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招商完毕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三)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10%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招商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5:5比例每年分配。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限定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招商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招商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
篇17:船舶修理及销售独家区域代理协议
代理商名称:________
制造商: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
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
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_________制造商: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8:北京市修缮修理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第一条 修缮修理的项目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 │ │ │ 报 酬 │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计量单位│ 数量或工作量 ├────┬────┤
│ │ │ │ 单 价 │ 总 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
第二条 材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 │商│生产│规格│计量│数│质│ │提供│消耗│ 材料费 │
│材料名称│ │ │ │ │ │ │提供人│ │ ├──┬──┤
│ │标│厂家│型号│单位│量│量│ │日期│定额│单价│总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
第三条 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 修缮修理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
第九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
第十条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的时间、方式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验收的标准、方法及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 定作人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四条 保修期限: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
第十六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
│ │ │
│ 定 作 人 │ 承 揽 人 │
│ │ │
│定作人(章): 住所: │ 承揽人(章): 住所: │
│ │ │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 │
│电话: 传真: │ 电话: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帐号: │ 开户银行: 帐号: │
│ │ │
│税号: 邮政编码: │ 税号: 邮政编码: │
│ │ │
└─────────────────┴─────────────────┘
篇19:修理合同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电话:8-
传真:8-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
15.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