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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合同汇编20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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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工程师租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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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专业级工程师,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并作为甲方公司的兼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壹年。即从签订协议书之日起往后推壹年。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职称证书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

2、在证书使用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工程师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甲方使用完应在三日内交还乙方本人保管,甲方如需使用乙方证书时,甲方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3、合同期间,乙方工程师证书由甲方代为保管,乙方如需使用乙方证书时,乙方需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4、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5、签定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签定协议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等资质申报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2、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证明材料。甲方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及时(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的工作,须退还相应工资。(甲方需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及时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资及提供银行帐号。

四、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资(税后)。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证书和签订协议后即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资。

五、解聘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解聘证明、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不得无故刁难。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证丢失应负责为乙方补办;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到证书发下来为止,大学文凭(原件)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10万元整;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七、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协议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

八、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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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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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委托人:上海管理人:上海XX公司签定地点:____市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XX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工程地点:古北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____市财政局《____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____区财政局的浦财城11号文《____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本合同签订于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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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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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

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______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______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______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______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______年。

二、保修范围: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三、保修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

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结算。

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______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__________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____________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a)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b)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c)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七、保修款: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______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修书于: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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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装修项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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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X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LED亮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酒店LED亮化工程

2.地点:

3.工程内容:XX酒店LED亮化工程(楼体亮化;数码屏;发光字)

二、乙方所购产品要求:

1、按照甲方亮化工程的要求乙方所购产品为LED数码管。价格、数量、型号详见附表:

2、LED数码管应满足国家现行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

3、乙方应将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运输到现场卸货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工地后,由甲方组织管理及相关人员,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抽检验收,若产品质量经检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调换合格的产品,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和电源接入口(配电室电源接口)。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

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许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计算在合同工期内。

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总价款为大写:______小写:¥_____元(此价格不含税票)。

2、签定合同后三日之内甲方预付乙方_______%的工程总价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发货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_元;全部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元;余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元为工程及产品质量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电话__________作为其工程负责人,代表甲方对工程负责。

2、对施工质量行使检验权,监督权。

3、对工程进度的检查,以及实际施工日期的提前或超过的鉴认权。

4、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义务。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指派:电话__________作为项目负责人.

2、乙方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持现场工作井然有序.

3、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两年.

4、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范围,项目的承包人即乙方应及时派人予以保修.

八、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化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的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约定或双方工程负责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九、现场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责任自负。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日按付款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约定施工日期完工,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书面合同。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大酒店乙方:X有限公司

(盖公章处):(盖公章处):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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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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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 高炉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设备安装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高炉大修项目工业管道管道安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分包范围:1#、2#、3#高炉通风除尘系统、煤气净化系统、能源介质、液压及润滑系统的管道、支架及设备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项目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全部图示实物量为分包范围)。

4、 分包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竣工结算的分包方式

二、 工程期限

1#高炉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2#高炉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3#高炉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三、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岳振利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8、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9、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2、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3、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4、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7、 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协议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8、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9、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1、 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各项规定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 附 则

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2、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作为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的附件同日生效,至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履行完毕即失效。

承包单位: 高炉项目部 分包单位: 设备安装分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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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委托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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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企业劳动合同范本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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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9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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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管理单位:乙方

为加强项目科学规范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项目:是指__________

1.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的负责人。

1.3乙方代表(或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指派,代表项目管理单位在合同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的负责人。

1.4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它单位、机构或实体。

1.5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项目管理事项及项目概况

2.1 项目管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____________全部建安工程、电信、网通、有限电视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2.2项目管理内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项目规划及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招标管理与设计管理;投资与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保修管理等。并负责实施甲方已批准的项目对内外策划和宣传工作及文化创新工作,力保甲方在旧城改造建设工作中的领先水平;对于由甲方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乙方负责协调管理其工作;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位置:(由各项目管理公司填)

2.4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投资审核;协助甲方组织部分材料、设备的自行招标、询价及定价工作;配合甲方协调外部事务,如质安站、执法局、环卫环保等,但对于所有涉及到投资及对外宣传事宜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具有效力。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3.1 向乙方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阶段工作要求。甲方拥有对工程规模、建设方式、投资、建设标准、质量安全目标、总体进度目标和重要的阶段性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拥有对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的最终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3 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有权对乙方审核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3.4 对项目建设总规划和建设节点计划进行最终审批,并对建设项目计划和工程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5 对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工程资金使用计划、进度计划、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乙方上报服务过程汇总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3.6 协调本项目内乙方与其他合同主体单位的相互工作关系。

3.7 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对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与乙方进行沟通。乙方应对工作过程中的疏漏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3.8 项目管理成果的权属

乙方递交给甲方的各类项目管理报告、函件等工作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3.9 现场人员的更换

3.9.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或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项目管理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9.1对需要更换的任何项目管理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及时安排新的并经甲方认可的专业人员到位。

3.10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方式和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

3.10.1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植物贰仟至伍仟元的违约金,对于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3.10.2 乙方工作人员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7.3条的规定到位、出勤和调整工作人员:出现开会迟到、开会通知不及时、不准确;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预结算及其他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现象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3.10.3乙方违反本合同7.4条的规定,或者乙方屡次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工作,经批评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彻底,或因乙方责任发哦知合同目标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本期的项目管理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11 对乙方的建议和决定,甲方具有审核权和最终决策权。

3.1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如调整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有较大出入时,应相应增加或减少项目管理服务费。

3.1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反监督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4.1 支持乙方的工作

4.1.1 为顺利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4.1.2 为乙方现场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一间;

4.1.3 负责向本项目其他参建方及有关部门明确乙方的身份和管理权限,并要求参建各方为乙方工作提供支持与配合。

4.1.4 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提交的任何报告、

合同、协议、信函等文件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驳回上述文件。

4.2 甲方应按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

4.3对施工过程中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工程备案工作,甲方应提供文件或资料的支持。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5.1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并书面报告甲方。

5.2按照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生产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有权对不合理方案提出质疑,并限期修改、完善。

5.3 主持项目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和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5.4监督、审核本项目监理方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5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发现第三方人远工作不力,乙方报告甲方批准后有权要求第三方调换有关人员。

5.6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可代表甲方享有授权范围内的决策权。

5.8代表甲方核查承包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汇报甲方。

5.9经济签证的审核权。现场签证单应先与甲方进行沟通,然后乙方按程序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交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甲方予以确认。

5.10各项资金拨付的审核权。乙方有权审核各种工程款、甲供材料设备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用的支付。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6.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向甲方呈报管理工作规划及相关工作计划和建议。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质量安全问题或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2乙方应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甲方不承担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6.3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和甲方要求的所以资料。

6.4乙方对其在合同中承诺的全部服务,应付有全部的和不可分割的责任。如合同终止,应于合同终止14日内,办理包括第二条所列工作内容的交接,如因乙方原因每延误一日,按已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5乙方除定期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建设报告外,还应将项目管理过程中预期会影响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情况或因素,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提出方案或建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虽发现问题但未能及时向甲方提出报告、建议或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6乙方要严格审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所上报的各种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乙方应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合理性,并报甲方审定。

6.7乙方应自费准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所需的各类仪器、设备、并配备足够的通讯设备,以保证乙方与甲方、跟踪审计、监理方和承包方之间正常的快捷联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负责人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6.8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出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总预算、阶段预算、已完工程量统计、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其中单体工程总预算在乙方收到监理单位提交单体工程总预算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审计单位;月度已完工程量统计和阶段结算与当月28日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竣工结算于建立方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

6.9对“四控”、“两管”工作未完成承担连带受罚权。“四控”系指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两管”系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6.10保修期内乙方应落实1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作,做到随叫随到,必要时现场联合办公。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分析事故原因、鉴定质量缺陷、明确费用划分,组织质量最终鉴定。对有争议的质量责任,乙方协调先行质量缺陷出来并根据最终的责任界定确定费用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提供项目管理

服务。

7.2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7.2.1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7.2.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所有上报甲方的资料(除特殊要求外)均要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递交当月的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及下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7.2.3需甲方供应或定价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乙方要根据项目施工总进度考虑甲方的采购时间,必须提前40天报送供应计划;乙方还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0天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7.2.4乙方负责对本片区(标段)的合同的起草及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并保证质量。

7.2.5根据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审核施工现场签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竣工结算的审核及结算时间、场地的安排等工作。

7.2.6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反映、沟通,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7.3项目管理人员

7.3.1乙方根据项目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资格须经甲方认可。乙方调换现场主要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7.3.2乙方派驻现场的专业工程师的服务时间,应满足工程建设中各阶段的实际工作需要,且不少于甲方工作时间。工程施工期间的节假日及夜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值班。

7.3.3项目实施前期,乙方需派驻项目经理和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办理项目前期的有关手续、设计管理、项目发包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文档管理等;项目开工后,除项目经理和文档管理人员外,乙方需增加一名施工管理负责人,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满足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管理的需要。另外,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需抽调1-2名德才兼备且管理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到甲方建设工程部工作。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和合同文档管理人

员及抽调到建设工程部工作的人员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的专业人员也许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乙方派驻的项目管理人员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外,均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项目经理应具备国际注册的相应资质证书,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要求,投资控制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或中级预算员证书,合同文档管理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安全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员上岗证或更高资格证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将项目经理、造价管理及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人员证书放置甲方处,直至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在此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认可同意不得将上述人员证件取回。

7.3.4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安排

项目实施期间,上述人员必须全部在现场,如果发现一人不在现场,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管理人员,否则,每更换一名专业工程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捌万元;若项目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并更换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项目经理。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不能胜任项目管理工作或其他原因,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日内进行更换,否则每延期一天,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4拒收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4.1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所支付项目管理费用,是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能得到的唯一费用。乙方所有人员均不得接受与本合同有关的或与其承担的义务有关任何商业佣金、回扣或服务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7.4.2乙方不得与本项目的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利益关系;原来存在利益关系的,乙方应主动向甲方说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7.5保密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2年,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和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和信息。

7.6资料整理及移交

建立规范的文档管理体系,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交甲方存档备案。

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达到城建档案和档案局的要求,并协助甲方移交档案资料。

项目管理工作结束,乙方需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有关项目进度等方面的实物摄影图片一套,项目开始至竣工期间原始影像资料一套。

项目结算资料报审前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月报、现场签证、变更通知、会议记录、项目管理完整资料原件一套;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后10日内提供上述资料的完整电子文档一套。

第八条 项目代表

甲方的项目代表为:______;乙方的项目代表为:_______。

双方委派的代表,代表本合同相应的当事人行使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双方的正式函件,须经项目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双方项目代表可委派若干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联络工作。甲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内天予以确认,乙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无权对甲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做出确认,除非该项目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明确其委派工作人员享有上述某专项权利。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经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方式递交乙方,乙方人员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甲方项目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送达乙方后立即生效,乙方应按照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执行。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或通知,并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

第九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

9.1甲方应付的费用(按费率计算)

除非另有约定,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包括乙方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正常管理工作的费用,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合理费用、乙方生活费及办公、用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所必须的所有辅助工作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不论改辅助工作是否已在本合同列举。项目管理费用不包括甲方邮箱项目证照、各项手续办理及甲方另行委托管理方聘请的第三方服务等费用。甲方应付的项目管理费用(按费率计算)为: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的乙方所管辖范围全部建安工程的项目结算值(扣除总包服务费)的1.4%(项目结算值为乙方所管辖的总包单位合同结算值及建设单位单独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合同结算值的总和),该管理费为乙方完成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项目管理费用。

9.1.1在第10.2条款规定的完成服务时间以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继续提供服务,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乙方不得因此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9.1.2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综合考评奖励,执行甲方指定的奖罚办法及有关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规定。

9.2 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方式

9.2.1根据乙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五次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具体规定为:

第一次:本项目基础结构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基础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基础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二次:本项目主体结构完成9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主体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主

体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三次:本项目装饰工程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后28日内,支付本阶段已完工程项目基础管理费的75%;

第四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满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并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审计档案后28日内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95%;

第五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并交付使用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100%。

如有特殊情况(比如本项目中有个别单体工程一直不具备开工条件),双方可协商解决。

乙方在各付款阶段内未完成履行管理职责或管理不力,甲方有权停止付款或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管理职责且工作有明显的改善、提高。

9.2.2项目管理费率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而变动。

9.2.3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票支付管理费,按无汇率计付。

9.3有争议的款项

如果甲方对乙方开出的付款单据中的任何款项提出异议和问题,甲方可拒绝付款;但甲方不得对其中无争议的部分,以同样理由拒绝支付。

乙方人员应及时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并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伤害或损失负有全部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10.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项目管理单位服务时间:自项目规划开始至项目保修期满结束。

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延期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再增加服务费用。

10.3 变更

本合同须经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变更合同条款。

10.4转让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书面同意下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交给其他单位完成。如果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项目管理服务费用,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0.5推迟或终止

10.5.1甲方的书面通知

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本项目将被推迟或终止,乙方应在不损害项目利益的条件下尽快采取步骤结束服务,服务费按服务的实际时间和内容经双方协商确定。

10.5.2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乙方不能推迟实施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1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列明不能履行或部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理由,服务费按已实际发生的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提出的关于本合同付款申请,在送达后30日内甲方认为没有异议而仍未付款,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在书面通知甲方30天内仍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终止生效日为止的服务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1.2乙方违约

11.2.1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按总项目管理服务费用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1.2.2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项目阶段性计划和竣工工期不能实现,乙方向甲方支付总项目管理费用的1%~5%的违约金,并承担第三方其他相关损失。

11.2.3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监理单位负责落实,在检查仍不合格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至合格,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4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监理方、施工当

的工作,经乙方检验合格后,甲方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检时,若发现质量问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5 由于乙方项目管理工作未尽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6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设备计划等审核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7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而项目管理单位故意放行而造成质量问题、工程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8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乙方对监理方上报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误差控制在5%范围之内(与甲乙双方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定值相比),误差超出±5%范围之内,按照乌价费发{20_}239号文的比例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9 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周报、月报、项目管理总结和项目管理报告等有关资料,或者乙方所报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行为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0乙方对其所负责的合同起草、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等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内容错误,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不准确、清单项目漏项等问题,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1其他一般违约,按照本合同第3.10条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内产生的任何争端或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提交乌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甲方八分,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盖章): 项目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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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租赁管理委托事权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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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地方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市 区 路 号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合法转租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屋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

二、租赁用途

2.1 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该房屋作为 宾馆及宾馆相关配套经营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20__年 5 月 3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该房屋租赁期自 20__年 5月 2 日(起租日)起至20__年7 月 20 日止共计 捌 _年

3.2 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3600元,第一次交房租日为: 月 日

3.3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调高租金;乙方无需支付除本合同租金以外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4.2 从20__年5月3日至20__年7月20日止房租按每季度交一次,每月房租:(18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圆整。

4.3 在签订本合同后当工作日生效。

4.4 首期租金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房屋租金按季度支付。以后乙方应于每季度当月 20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季度租金。

4.5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五、配套设施及其他相关约定

5.1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热能、通讯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费用由乙方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支付,则甲方应给于乙方单独的水、电等读表,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该房屋甲方已出租其他租户的水电等费用由其自行向甲方缴纳,与乙方无关。

5.2该房屋广告位约定:乙方租赁该房屋后,乙方租赁区域外墙区域任意位置发布乙方公司标识广告,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期限按本合同有效期执行(广告申请、制作费及日常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得损坏甲方房屋主体结构,并需办理有关手续。乙方租赁区域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

六、房屋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出租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6.2 甲方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改建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同意提供租赁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水、电、暖、气等各专业竣工图纸。

6.3 在乙方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相邻各方投诉矛盾的,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和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其间乙方所做的装修无需复原,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八、转租、转让、交换和抵押

8.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出租客房或转租部分场所;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的关联方(指与乙方有直接、间接股权投资或者特许品牌授权关系),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方的相关租赁手续

8.2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租赁合同内容,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8.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或质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8.4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必须保证本租赁合同仍然生效,并继续履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方应本着诚信公平地原则如实告知甲方已知或应知的该房屋拆迁、征用信息,如政府部门对该房屋有征用、拆迁意向时,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告知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双方同意,如出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

9.2如在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后,如乙方发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与动迁方的动迁补偿谈判,届时,乙方有权获得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残值(含二次装潢)和经营损失的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经营损失等,甲、乙、拆迁方(三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承诺对属于乙方的动迁补偿款全部归乙方,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9.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合同期无任何理由及权利,收回乙方的房屋租凭权。

十、违约责任

10.1 如乙方需要办理相关合法证件,甲方需配合乙方出具有效的文件与证明。

10.2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2.1 本合同所有书面通知均须以书面方式送达到甲乙双方联系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2.2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12.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4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

12.5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2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附件:

1、

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个人身份证明(盖公章复印件2份)。 房屋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或村上开具有效的法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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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3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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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行政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屋顶 □外墙面 □承重墙体 □楼面 □门厅 □各类通道

□电梯厅 □车库 □广场道路 □室外管道 □窨井 □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中央空调 □变配电室 □照明 □电梯 □弱电 □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 □泵房 □消防设施 □备用电源 □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 □消防 □车辆 □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 □花木 □建筑小品 □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 □后勤保障 □其他

第三条 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

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

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

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

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 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 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 □支票 □转账 □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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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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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模板

工程造价专业是为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培养具备工程造价管理知识,能熟练编制工程造价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 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

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

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析

表。

第三条 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

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 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 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范文二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委托单位:咨询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说明

一、

本合同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

原《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基础上,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修编完成。 二、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在

实际使用时,合同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中部分条款内容进行增、删或者调整。 三、

未经编制单位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销为目进行复制、

抄袭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任何条款内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_ 咨询人: 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人、咨询人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工程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咨询工作内容:

㈠: 建设项目可性研究投资估算: □编制(审核) □项目经济评价 ㈡: □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审核) □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审核) □建设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㈢: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审核)

□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㈣: 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㈤: □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 □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㈥: □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编制(审核)

㈦: □其他:

三、咨询酬金:

本项咨询服务酬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㈠咨询酬金结算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咨询工程总造价为基数,费率为 ; □2、以工程造价核减额为基数,费率为 ; □3、以钢筋抽量吨数为基数,费率为 元/吨; □4、固定酬金; □5、其他;

四、本合同咨询业务有效期:

本合同约定的咨询工作自收到委托人的全部有效资料后开始实施, 天内咨询人向

委托人提交完成的咨询工作文件。

五、质量要求:

六、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七、咨询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八、委托人向咨询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送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留存。

委托人: 咨询人: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意见:

备案机构: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本合同时间以“天”为计算单位。事件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咨询人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实施咨询工作。当委托人有要求时,应向委托人提供与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务,保质、按时完

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第六条 委托人及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要求进行核对时,咨询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或核对

第七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工作,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全部资料。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项委托的工作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按时向咨询人支付咨询酬金。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三条 在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范围内,咨询人具有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履行咨询工作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要求委托人补充

资料。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进行核对。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四条 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的工作受到延误或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顺延延误的工作时间并支付额外增加工作内容的酬金。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掌握证据证明或咨询人主管单位认定属实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应当认真履行咨询合同中约定的咨询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咨询工作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咨询人单方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咨询酬金总额(除云税金)。

第十七条 咨询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当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如果该赔偿导致委托人不必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咨询人则应补偿。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的全部产资料,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应赔偿咨询人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如果该赔偿或其他要求导致咨询人不必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则应补偿。

咨询酬金

第二十二条 咨询酬金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超过约定时间不支付咨询酬金,委托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咨询人支付应付酬金的贷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如果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

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3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五条 支付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咨询工作时,委托人向咨询发出未尽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通知发出21日后向咨询人发出终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限行终止,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 委托人和咨询人履行完毕本合同全部义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工作文件,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咨询酬金后,除本合同保密条款继续生效,本合同即告终止。

其 他

第三十一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

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三十二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以外,经委托人同意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在本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第三十四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对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咨询人指派 造价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咨询业务,其主要职责:

第六条 咨询人应在 日内对委托人及第三人书面提交的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或要求核对做出书面答复或核对.

第七条 本合同需要咨询人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时限: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

提供资料时间 。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条 委托人授权的本咨询业务代表,姓名 ,其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 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咨询人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的酬金支付:

额外工作内容:

酬金计算方法及支付:

第十七条 咨询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

第十八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补偿委托人因此导致委托人如下各项费用支出: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补偿因此导致咨询人如下各项费用支出“

第二十二 委托人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咨询人的咨询酬金:

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咨询人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酬金 元,剩余酬金待咨询工作全部完成后 天内一次付清。

第二十五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讨付。

第二十七条 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咨询工作时,咨询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委托人支付咨询酬金的方式:

第二十八条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责任方按如下方法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在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奖励办法如下: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部分 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日期: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范文三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 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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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项目工程钢材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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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揽项目,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_____》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1.1乙方带料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4.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4.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4.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式

5.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5.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七条、结算方式

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余款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8.1.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1.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8.1.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0.3%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8.1.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8.1.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8.1.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1.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1.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8.1.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8.1.11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场地,设备设施上进行工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不允许毁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2甲方违约责任

8.2.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2.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5%违约金。

8.2.3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以下1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___。

3、提交内部法律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处理。

第十一条、廉洁条款

双方严格按照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第十二条、其他

12.1乙方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完成主要工作。乙方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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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全文共 9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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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

2. 工程地点:桂林市 ;

3.建筑安装工程费:约 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无)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暂定施工阶段监理酬金:(大写): 元整(¥ 元)。

六、期限

施工阶段监理期限:

自监理进场实施监理服务工作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桂林市 。

3. 本合同一式 拾 份,甲方执 捌 份,乙方执 贰 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 “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无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同通用条款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不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及因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工期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工程阶段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协助办理工程结算;工程建设监理结束后,负责向工程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各标段竣工后,负责工程造价初审,并出具各标段初审报告等,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及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__)及相关法律法规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1、合同签订后,总监、总监代表和各专业监理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2、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人员后,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4 履行职责

2.4.1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调换须经委托人同意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监理规划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份数2份;监理月报每月25日前提交,份数2份。

2.6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 无 。

3. 委托人义务

3.1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2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日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人民币

5.3 支付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酬金:

5.3.1监理酬金计算方法:

监理费按 计取。(此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和缺陷责任期的所有费用)。本工程建安部分投资额: 万元。暂定施工阶段监理酬金为人民币 元(¥ 元)。监理酬金包含施工全过程监理所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勘察阶段、设计阶段及因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所产生的监理费用。本项目监理服务酬金最终以桂林市财政性预决算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作为计费基数。

5.2.2监理酬金支付时间与金额:

在签订合同后并开始实施监理工作后五天内支付 0 %,其余 80 %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和工程结算经委托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再支付 15 %, 5 %留至工程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满后,一次性结清全部监理费。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1、附加工作日是指非监理人原因使得监理服务日超过监理服务期限的监理工作日。

2、当发生附加工作时,由委托人指定派驻现场人员名单及数量,所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按发改价格[20__]670号文中“附表四: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中“工日费用标准”的下限标准支付(例如: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的工日费用标准为:300元)。

监理延期报酬支付时间:按月支付,当月1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延期监理费,支付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现行的法律与法规,监理人应缴纳的一切税收由监理人负责。

6.2.3本项目有可能由于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委托人不另外补偿报酬。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1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7.2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15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2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15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3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无

8.4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无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无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无 。

8.5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无 。

9. 补充条款

无。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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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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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条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第二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

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

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

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

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

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

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

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

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

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

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

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

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

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

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

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

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

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

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

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第二十一条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

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

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

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

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

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

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

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

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

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元(大写:元整)。

3)余款¥:¥元(大写: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1%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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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_责任书_网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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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体系的建立是实现项目经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

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一)

为了切实搞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落实以项目承包人为责任主体的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公司及项目承包人责任、权限和利益,以确保顺利完成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之规定,结合《建筑法》《合同法》相关条款,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公司(以下称甲方)与项目承包人(以下称乙方)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工程概述

工程名称:××大学礼堂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大学

建设单位:××大学

承包范围:××大学礼堂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土建、安装及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对乙方提出建议的权利,对甲方提出的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对不予采纳的建议,乙方应当说明理由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2、甲方对乙方不按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施工的,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按照公司及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的担保人)承担,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4、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生产经营责任指标定期进行检查,当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或因管理、资金等问题不能完成施工合同时,公司有权终止其乙方资格,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义务

1、按照公司现行的规定、办法,维护乙方在项目管理上的自主权。

2、督促公司相关部室,按照职责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各项重大技术攻关等问题。

3、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做好项目范围内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并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与公司进行的该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2、经授权组建路基工程施工一队,确定本项目部的组织结构,选择聘任管理人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3、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在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公司授权和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决定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决定本项目部路基一队的计薪办法。

5、在授权范围内,有物资采购权(业主供材料和公司统一定购的材料除外),采购型号、生产厂家需经××标段项目经理部核准、备案。

6、根据公司授权或按照企业的规定选择、使用有劳务资质的作业队伍。

7、主持本项目部路基一队的工作,组织编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8、根据公司授权,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管理。

9、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所有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准备完整的结算资料,参与办理工程结算。处理路基工程项目部的善后工作,接受审计。

(二)义务

1、服从甲方及甲方组建的××标段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严格执行《规范》中有关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现场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生产要素管理、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项目考核评价、项目回访保修管理等条款的相关规定。

2、全面按期完成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有关该项目的施工合同和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信誉。

3、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应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承担保修责任和质量终身责任。

4、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文明工地要求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其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对项目所使用人员的有关社保、医保等保险,乙方应按规定为其投保。

5、确保工期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因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成本扩大、业主索赔等均由乙方承担。

6、严格按照责任书工程量清单进行成本核算,产生节余经由乙方自行分配,如生产项目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7、负责本项目施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的清收偿还,并承担全部责任。

8、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任务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安全责任等所有法律责任提供担保。

四、民工工资保证金、计量及工程费用拨付

1、乙方自负盈亏,以监理、业主签证的计量单或进度报表(配备齐全的质检、变更等相关资料)为基础,以甲方的审核为准(对超出合同工程量或变更工程费用,甲方不予垫付,待业主相应计量款到位后,按相应百分比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已完成目标成本95%按月拨付;竣工资料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及返还按业主的进度同比例进行。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且业主单位拨付剩余费用后,支付剩余目标费用。

2、营业税及附加等税费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从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

3、缺陷责任期内,乙方组织人员修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组织人员进行修复,由甲方直接安排人员修复,其费用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五、其他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参照甲方与业主单位签定的主合同执行。

2、在安全生产方面,双方另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由本责任书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应同时履行各自职责。

3、本责任书明确的甲方与乙方的责任关系为内部承包关系,履行过程出现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责任书自甲方、乙方及担保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债权债务清理结束后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二)

公司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管理,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工程名称:××××

二、目标工作内容:将初验后工程项目剩下的工作全部完成,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工程需要整改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决算完成,工程资料完备交到业主方备案。

三、完成目标工作时间:××××

四、项目人员组成及各自主要工作要求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部工作,自主安排项目部成员工作,确保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目标要求工作内容;

2、资料员:××,负责按要求做完本工程项目所有工程资料;

3、施工员:××,配合本工程竣工相关工作;

4、技术员:××,完成本工程项目土建图和水电竣工图。

五、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要求

(一)熟悉、执行各项法律、规范、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行业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公司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全兼容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2、熟悉并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要求,按照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督导下属工作,结合自身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完善、执行所属项目部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相关当事人做奖惩处理。

(二)协调对外关系

1、协调设计、业主、监理、勘测、质检、试验等项目涉及单位关系,改善施工外部环境。

2、积极开展市场调查,主动收集工程建设信息,参与项目追踪、公关、进行区域性市场开发和本项目后续工程的滚动开发工作。

(三)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管理,执行、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

1、公司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资料管理和整理、内外部协调,人员组织安排、检查、培训,机器设备组织管理,原材料采购、保管,成品保护,组织竣工结算,对工程进度款追收,审查签署项目部各类工程文件,检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等。

2、凡涉及到此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由项目经理负责进行全面管理、协调、执行、过程监督,必须保证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基础上按进度、保质量、控成本完成建设任务,切实履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3、加强和完善项目部成本管理,搞好经济分析与核算,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工作要求杜绝浪费,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深刻理解计量是工程利润的关键。

4、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暂设建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设置。强化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安全要求,包括不限于:佩戴安全帽,不穿露脚趾鞋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

5、合理组织调配人、机、料等施工组织安排,签定相关合同,每天工作安排需要有前瞻性。

(四)工程资料管理

1、负责每天督导、检查部门所属员工(资料员、技术员、施工员),是否将工程项目所需资料按工艺要求、施工流程收集、填写、整理完成,工程原件资料扫描编号存档,要求完整不缺漏、目录清晰可查。此资料包括不限于:每天详细填写施工日记,测量资料,实验室资料,变更签证资料,甲方监理签证,材料资质证明,施工现场照片,甲方、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资料,唯一凭证的原始资料等工程项目所有相关资料情况。

2、确保项目工程所需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不能拖沓延后影响工程竣工后结算,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3、每周五汇总上报工程总监工程完成情况表,并上交一份与施工同步工程资料电子文档到公司办公室备份。

4、工程进行过程中每周五向公司提交如下资料

4.1项目开工准备阶段:由项目经理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对项目主要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交底过程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项目施工进度计划、需用原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劳动力计划及项目管理备用资金等计划申报表;项目部管理人员概况表,项目开工报告、经深化设计完成出版的整套施工图、分部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如有需劳务分包的)等。

4.2施工阶段:每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人员进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参加交底的人员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每周施工情况及现场施工进度小结;工程总体材料设备计划表及分阶段材料、设备进场计划表、资金需用计划表、施工现场工作日志;施工现场工程量变更的工作联系签证单;设计修改变更单;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的出勤考勤记录;经监理签证的工序质量报验单;隐蔽工程监理随工签证单,每周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4.3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公司签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甲方签证的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小区工程技防办出具的工程合格验收报告;向物业移交设备的交接签证单;竣工项目设备清单、经总师办审核通过的项目竣工图纸及设备安装布点的详细文本资料,竣工项目剩余物资一览表等。

(五)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并对所交办的事情结果向交办者进行及时反馈。

六、目标考核、兑现

1、经常性检查由公司每周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各项目部进行例行检查,将对项目部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2、目标工作内容完成后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总体检查、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和实际完成工作情况发放工资和奖金。

3、工资、奖金发放基础

(1)从目标考核工作要求之日起,本项目部成员核定只有两个月工资,每月只发放其50%工资,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后,一次性发放剩余工资和奖金。

(2)奖金分配如下:

A、项目经理:××奖励人民币××万元;

B、资料员:××发放全部进度奖;

C、施工员:××配合工程竣工,奖励人民币××元;

D、技术员:××完成土建图和水电竣工图,奖励人民币××元;

E、技术员:××完成绿化竣工图和总图汇总,奖励人民币××元。

(3)没有按时完成目标工作内容处罚

A、超出规定完成目标工作内容时间,项目成员没有工资;

B、超出规定完成目标工作内容时间一个月以内的,扣除50%奖金,直至扣完为止;

C、项目经理是公司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各人员上班时间和目标工作完成时间由项目经理具体安排,项目部人员奖金扣罚由项目经理决定。

4、本《工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由项目经理对本项目成员进行讲解和执行。

七、《工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定后由办公室保管,由工程部、财务部根据其内容执行目标考核、兑现,未尽事宜再作协商。

我已知晓以上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认真执行考核要求。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成员(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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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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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办公楼

2、座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约㎡。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区域

1、乙方所提供物业服务的区域为本物业办公楼一层至六层。

2、以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事项。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事项包括:

1、办公楼的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楼内一层至六层公共区域走廊、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办公楼垃圾的收集、行长办公室的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室的定期清洁。

2、办公楼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包括:办公楼内一层大厅值班岗、二层服务区巡逻岗、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岗、夜间安全巡逻岗、五层值班岗。

3、办公楼内花卉摆放和养护管理。包括: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行长办公室及会议室。

4、办公楼内三层及六层客户接待服务。

5、办公楼内的工程维修服务。

6、院落停车场公共秩序维护。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_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终止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章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起草的物业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4、授权乙方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建议乙方对思想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予以调离。

6、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甲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满足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物业办公用房。

2、协助乙方妥善处理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间的纠纷,为乙方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宣传,协助乙方开展文化活动。

4、根据甲方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对不完善的设备设施及安全隐患给予解决。

5、承担本物业日常维修及设施设备保养除人工费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的事项,在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3、规劝、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约定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规劝或者建议甲方予以处理。

4、按本合同约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

5、依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物业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7、积极开展各种多种经营服务活动,所得收入由本物业处使用。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制止各种破坏、侵占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的行为,切实维护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益。

2、接受甲方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加强公共秩序维护队伍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和安全责任制,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八条在乙方全面接管后,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服务标准及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接管后,一年争创“济南市金融业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达到如下服务质量标准:

1、本物业外观保持完好、整洁,地面光洁无杂物、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垃圾清倒及时、墙面干净无蛛网。

2、严格监控、门岗、巡逻岗值班制度,认真执行大观园支行办公楼综合管理规定。接到报警及时到达,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空岗、缺岗、睡岗。

3、办公楼内摆放的花卉,要加强管理,经常修剪更换确保绿植无干枯、病虫,更换及时。

4、设立服务接待中心,对欲进入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阻止闲杂人员进入;来访人员须登记进入;对服务需求和投诉、实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有满意度调查反馈、纠正预防、完善提高措施。

5、工程技术人员对办公区域内一层至四层水、电、暖设施及各种管道、门窗、门锁、办公家具等设备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到报修迅速到场,维修及时,并进行维修登记。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

合同年度总金额:人民币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每月10日前向支付乙方本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3、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动双方在协商基础上需对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时,按双方协议调整。

4、乙方接管后,甲方即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甲方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0、2%按日交纳违约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有关责任的界定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有关约定及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规范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善和解决,逾期未解决,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除因本合同约定的原因外,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1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为维护甲方或者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下(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紧急任务,发生火灾,发生严重漏电、水管破裂事故等),因采取有关法律认可的紧急合理措施而造成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后,双方须按有关约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办公用房。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物业管理达到本合同第五章所约定的服务标准,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目标,甲方评价优良,甲方在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时给予乙方优先待遇。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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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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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在部门经理及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完成工程项目现场实施相关任务。

2.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完成公安通信系统各子系统现场实施工作。

3.完成工作相关过程文件的整理编制工作。

4.配合市场部门收集用户需求信息。

任职要求

1.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相关工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组织能力,会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3.有一定的公安通信理念,有过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动手能力强。

5.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强度与工作压力,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具有C1驾照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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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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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件:

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 招标控制价编制 ; 工程量清单编制 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服务报酬: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 (①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② 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 ;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现行相关的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1)负责办理招投标申请和备案手续;

(2)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并送委托人及监督管理部门审定;

(4)负责招标文件的印制、装订、发放工作;

(5)负责向投标人解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问题;

(6)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负责接收和保管投标文件;

(7)按规定配合招标人从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委,组建评标委员会;

(8)主持开标会议,组织评标工作,编写并提交评标报告及招标情况报告;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其它按有关规定属受托方负责的事务。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文件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年 月 日;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年 月 日;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备案程序规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

职称: ;电话: ;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无 ;

(6)应尽的其他义务:除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外,按通用条款第4款执行;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相应备案资料起,X日内拟定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交委托人审核,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提交招标办审定,再对外发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2日内向委托人出具招标情况报告,收到委托人盖章确认后的招标情况报告起3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再整理提交归档资料。

(2)为委托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按通用条款第5.2条执行 ;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受托人自身的食宿费、交通差旅费、资料印制成本费等 ;

(4)应尽的其它义务:除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外,按通用条款第5款执行;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按通用条款第6.1条执行 ;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按通用条款7.1条执行 ;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代理报酬的币种: 人民币 ; 汇率: / ;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受托人收到中标人(委托人)支付款项后,给中标人(委托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无预付款 ;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招标工作顺延 ;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受托人因此条款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 伍 份,委托人 贰 份,受托人 贰 份,招标办 壹 份。

17、补充条款:无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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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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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分包工程名称及内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 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健康证、暂住证等。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甲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劳务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乙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国家、北京市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1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五、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

六、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详见附件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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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项目管理工程师岗位的主要职责表述_岗位职责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1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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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工程师岗位主要职责表述

项目管理工程师需要按照公司设计开发流程的要求,监督和指导项目过程文件和记录的完成。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项目管理工程师岗位的主要职责表述。

项目管理工程师岗位的主要职责表述1

职责:

1.建立与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开拓与发展业务。

2.对自动化行业及其应用有独到的认知,并且有很强的专案管控能力。

3.主导团队研究探讨客户的RFP,并向客人提供DFM,紧密跟踪、检讨并且启动专案开发。

4.在专案开发的每个阶段,要密切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追踪检讨送样结果,以及样品改善方案,确保顺利量产。

5.能及时准确的传达客户的要求和信息给团队,合理调配专案资源、管理相关标准文件,很好的掌控整个专案开发的全过程。

6.在P1,P2,EVT,DVT,MP各阶段及时发送日生产报表给客户。

7.配合客户开发schedule及地域不同配合出差进行on site support。

8.产权管理,售后服务以及维护管理。

任职要求:

1.具备自动化领域的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2.拥有工程问题相关方面的问题分析经验。

3.拥有项目管理经验技能者优先(PMP)。

4.有3到5年项目管理、市场以及技术销售方面的工作经验。

5.沟通能力佳,同时有较强的客户导向能力。

6.拥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引导促进团队不断进步。

7.拥有较好的分析、创新能力,以及市场敏锐性。

8.能在紧急生产交期下,作出合理有效的工作安排。

9.能配合工作及客户地域不同出差。

10.形象好气质佳,为人正直诚信。

项目管理工程师岗位的主要职责表述2

职责:

1、 制定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监控项目计划及时执行;

2、监控产品开发类项目和技术开发类项目状态,及时识别风险并反馈跟进,以规避项目所面临的风险;

3、根据项目经理和核心代表的考核机制,推动实施,推动项目团队资源池建设;

4、参与项目流程建设,普及和推广项目管理方法。

岗位要求:

1、 本科学历,理工科类专业;

2、2年产品、软件技术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3、具有良好的时间与风险管控意识,具有良好的执行和推动能力;

4、 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善沟通协调及团队合作;具备多项目的管理能力。

5、优秀的应届生亦可。

项目管理工程师岗位的主要职责表述3

职责:

1、对市场需求进行分析、与客户沟通需求,编写研发需求为后续开发提供项目需求规格书;

2、编写研发系统设计方案;

3、定义系统所需的协议、接口等;

4、编写其他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书、对外接口、对接方案等;

5、制定、规范研发流程,推动、监督流程进行;

6、协助研发部门,尤其是技术部进行规范化设计;

7、补充缺失的技术文档,归档资料。

岗位要求:

1、熟悉项目管理体系;

2、优秀的文档编写能力;

3、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4、有技术开发工作经验,包括硬件设计、驱动开发、应用开发、后台开发等;

5、熟悉软件、硬件等开发流程;

6、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很强的计划与执行能力;

7、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控制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项目管理工程师岗位的主要职责表述4

职责:

1、负责项目开发质量目标的设计与达成状况跟进;

2、负责项目各阶段工作的推进和问题的处理;

3、完成部门经理下达的项目运作、跟踪与落实工作;

4、参与体系流程建设,编制相关管理文件;

5、协助上级完成事业部体系内审,并推动改进

6、协助确保工程项目按时保量顺利完成。

任职资格:

1.本科以上学历,理工科相关专业,2年左右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了解ISO9001质量体系在企业的运作方法;熟练运用质量管理的工具及方法,持内审员/外审员证优先;

3.若从事过研发PQA、PQM、项目管理和体系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项目管理工程师岗位的主要职责表述5

· 管理所有内部和外部客户的交付物;

· 领导横向项目开放团队开展工作;

· 支持工程项目的开发和管理;

· 管理预算和产品成本目标;

· 记录并跟踪客户的技术、商务、开发进度等要求并解决相关的问题;

· 开发并管理项目时间进度表;

· 向外部客户和内部管理层汇报项目进度状态;

· 协助开发、定点和管理主要供应商;

· 推动快速确定并解决所有工程相关的性能、成本、时间等方面的问题,无论这些问题来自客户、工程、生产、质量、供应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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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项目委托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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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相关工作委托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担的(国家林业局)委托的工作,因甲方,甲方将部分工作任务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范围如下:(工作范围应具体明确)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等)。

(注意给甲方完成项目、向国家林业局交付工作成果留有时间余地)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组制定的总体框架完成工作,其工作成果应当达到甲方项目规定的要求。

(项目工作成果的要求如下或详见合同附件)

五、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因乙方未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及其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报酬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如下:

七、乙方完成委托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果的专利申请权、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向第三方扩散或转让有关工作成果。

八、如乙方未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或工作成果达不到项目的规定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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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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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甲方关庙市场四楼物业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委托物业服务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㈠____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卫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报刊、包裹的收发。

㈢完成由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业服务费每月包干总价 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⑴治安秩序维护

____设治安秩序维护员2人,白班1人,夜班1人;着统一服装、装备,配证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标准的动作和优质的服务展示企业形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纪录,做到上交下接清楚无误、责任明确;维护责任区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巡视责任区内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行为,防止丢失,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礼貌接待客户,认真回答客户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可乱讲,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禁止外来人员乱贴乱画宣传资料等;制止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时间开、关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⑵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管理

每月定期对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

⑶水电管理

负责____的水电维修、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因水、电等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维护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记工时费,并负责水、电公司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⑷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清洁员设置1人每日对营业厅走道、楼梯、扶手、厕所等打扫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洁一次。营业厅环境、地面无杂物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日清运垃圾外出,清洁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天花光洁明亮,无蛛网、积灰;墙面整洁美观,公共灯具定期擦拭;清洁工实行全天侯保洁。

⑸消防管理

根据消防的要求,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协助业主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工作。

⑹安全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⑺违约责任

⒈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⒉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①维修维护不到位,每次扣 元;

②信件、报刊丢失,每次扣 元;

③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发生扰乱办公事件,秩序维护员又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每次扣 元;

④因秩序员失职导致公共财物被损坏、盗窃,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不赔偿,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保证金 元人民币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不发生遗失问题,甲方如数归还,否则按违约金额扣款。

⑻合同期间,乙方应每月将代缴甲方水电费,并将明细和缴费凭证交甲方办公室备案。

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洽谈合同续签事宜。

⑽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⑾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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