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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勘察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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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勘察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保密程度: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汲取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技奂邮眨玻啊?矗埃サ目辈旆选*

五、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2.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资料,时间达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

│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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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

├──────────────────────────────────┤

│勘察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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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名称│结构│层数及│基础砌置深│基础│总荷重│单位面│备注 │

│(或代号)│类型│总高度│度及标高 │类型│ │积荷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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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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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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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5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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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筑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点:

1.具有国际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属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须在外国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义务,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属国以外的其它国家或地区,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

2.需要巨额资金,故合同标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种各样的银行担保。

3.履约期长。

4.风险较大。为减少风险,合同中除预订有货币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外,通常还含有价格调整条款、艰难情势条款等。

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举的是一个总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 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1.2 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 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 “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

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 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6.3 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 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 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11.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12.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 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 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 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 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以及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 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 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 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 “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_____、_____、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_____、_____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21.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_____必须在一_____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现行_____费的收据。

22.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 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 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_____,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 此种_____必须在一_____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现行_____费的收据。

23.3 _____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_____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_____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6.1 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州一切有关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规、或任何条例、或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地方法规以及所有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费用。

26.3 如工程师证实业主应偿还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种费用,业主应偿付或同意偿付承包人所有此种金额。

27.所有在工地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址或物品,均应被业主和承包共同认定为是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转移或破坏任何此种物品,并在物品发现后不待转移,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并执行工程师代表的有关处置命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28.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设备、机械加工、或材料,从而侵犯与之有关的专利权、外观设计、_____或商号或其它应受保障的权利而遭索赔或被起诉,并必须保护业主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支出或费用的损害。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头、沙子、砂砾、泥土或其他材料的运费、沙石产地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或补偿(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动,凡符合合同许可证的规定,必须开展,从而保证不无故妨碍公众的便利,或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道路是通向或是在业主或其他人的地产上。倘若发生此类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事件,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30.1 承包人必须采取各种合理手段,防止连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桥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转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尤其必须挑选路线、选择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装载量,从而使因往来于工地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而必然造成的异常交通尽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对公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0.3 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1.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 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 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 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4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 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 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 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_____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9 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 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36.2 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 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 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而

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_____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37.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 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 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 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 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 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

合同另行规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 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41.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 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 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7.2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 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 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 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 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2 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 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 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 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 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 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

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 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

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 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52.5 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 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5 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 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本合同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

55.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57.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 “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 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 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 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 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59.3 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 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59.5 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除非承包人:

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

59.6 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 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 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 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

61.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 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 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 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 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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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工程征用土地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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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与地址:

二、 工程范围与内容:

三、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四、 材料:

1、屋面防水材料使用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mm聚酯胎PE膜-20°。

2、卫生间防水材料使用聚氨酯防水涂料规格911型。

五、 面积计算方式和单价:

1、 以屋面正投影面积并加女儿墙泛水高度作为计算防水面积。

2、 以卫生间正投影面积并加女儿墙泛水高度作为计算防水面积。

3、 屋面防水材料使用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mm聚酯胎PE膜-20°,单价按 元/㎡(含税价)计算总金额。

4、 卫生间防水材料使用聚氨酯防水涂料911型,单价按 元/㎡(含税价)计算总金额。

六、 工程期限:开工 20xx 年 5 月 16 日竣工 20xx 年 5 月 22 日

七、 施工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八、 材质要求:

1、 乙方材料进场必须经现场切割抽检材料样品,并必须经法定检测部门抽检检测合格。若现场材料抽检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 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3mm聚酯胎PE膜-20°材厚度为3毫米。

3、 聚氨酯防水涂料911型涂层3道,厚底1.5毫米。

4、 冷底子油必须符合建筑工程屋面防水质量标准要求,严禁加水调兑稀释。

5、 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冷底子油必须具备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并加盖专业售货单位公章。

九、 质量责任:

1、 必须严格按屋面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操作程序 要求施工。

2、 冷底子油必须按施工规范和图纸要求横竖方向交叉涂刷一遍。

3、 排污、排水、排气管根部必须用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做附加层处理。

4、 泛水细部(包括排水、排污、排气、女儿墙根部)处理的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必须上翻足够25cm至30cm的尺寸。

5、 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铺设搭接方向必顺水搭接(上盖下)卷材之间搭接宽度要足够,严密。火烤溶化恰当,不得有漏烤和烧焦现象出现。

6、 卫生间聚氨酯防水涂料911型涂层3道,厚底1.5毫米。

7、 卫生间防水施工完毕,必须经过甲方关水试验48小时无渗漏现象发生。

8、 因乙方在材料质量、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出现漏水,乙方负责无偿给予甲方进行补修。因漏水而损坏室内墙面,乙方负责无偿进行修复粉刷。

十、 甲乙双方责权: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有关设计图纸的书面材料,乙方应按设计标准及施工工艺施工,并经甲方开出开工通知单。

2、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属范围内容施工前,共同对前道工序质量、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和勘察,对前道工序影响防水施工的条件由甲方负责解决。

3、 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所需库房创造条件,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管辖权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保证文明安全施工。

4、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乙方必须提供施工所用材料清单。 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而出现的材料浪费或误工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材料损失,由乙方与甲方主动协商解决。

5、 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或由于乙方在施工现场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6、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材料施工的有关复印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序、质量及时验收。

7、 质保金为总价款的5%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造成原因而渗漏,由乙方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施工,不取任何报酬,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甲方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等所造成防水层破坏,乙方不负其责)。

8、 乙方及其工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施工操作程序,严禁高空抛物,严禁违章作业。严禁在高空女儿墙压顶部位上打跳、翻坐、骑坐、走动,若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违章作业和违反施工现场以上相关规定等原因所造成的人生伤害(包括伤、残、亡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 其他约定:

1、 施工中如遇伸缩缝及沉降缝等异型防水工程,应按国家建筑防水标准执行施工,双方协商价格。

2、 乙方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内因气候影响,现场施工条件限制,由甲、乙双方及时协调,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甲乙双发应信守合同,认真履行条约。乙方应如期保质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按时验收、验证、付款。

4、 施工期间甲方可进行材料抽检,在权威机构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十二、付款方式:材料进场支付10000元,待乙方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实际丈量面积总价款支付到95%的工程款,质保金为5%。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具体经办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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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热门建筑工地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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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开发、炼油厂、矿山、XX厂、化工厂、XX厂等。

(3)制业工程。如纸厂、织厂、机器厂等。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 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 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a类为包工包料

b类为包工不包料

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设计费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1.5 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

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

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

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

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

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

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

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2 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 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4.2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 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工程款交付方式

7.1

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

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____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成的经济损失。

8.2 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 因单方原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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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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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5)

(甲种本)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标准、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 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条件》,第二部分是《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建筑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除双方协商同意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承包方是否同意发包方的意见及自己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达成一致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第一条

1.1 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主要指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 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 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二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三条

3.1 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 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 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或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由谁承担。

第四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五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六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围。

第八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8.1 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8.2 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8.3 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8.6 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九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9.1 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9.2 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9.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9.4 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9.5 本款应写明应符合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哪些要求和规定。

9.6 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的名称保护的具体要求。

9.7 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由谁承担。

第十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十三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工期;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多少金额。

第十四条

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

第十五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应制作哪些样板间及标准和费用;

第十七条

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及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二十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其是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或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写明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量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要写明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写明调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的预付,双方协商约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于(

)月(

)日和(

)月(

)日………分(

)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

%(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

)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

%,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

%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

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

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二十四条

本条双方约定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的名称。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关说明由乙方采购材料的,应写明产品价格若高于乙方预算价格而产生的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二十六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二十七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写明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及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八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预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订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二十九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做出后7日内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对争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等。

第三十一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作出规定。如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不可抗力:

1.当地裂度×度以上的地震;

2.×级以上持续×天的大风;

3.×毫米以上持续×天的大雨;

4.日气温超过×度,持续×天;

5.日气温低于×度,持续×天。

第三十二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及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

┌───────────┬────┬────┬────┬───┬───┐

│ 单位或分部工程名称 │ 建筑 │ 装饰 │ 工程 │ 开工 │ 竣工 │

│ 面积 │ 内容 │ 造价 │ 日期 │ 日期 │

├───────────┼────┼────┼────┼───┼───┤

├───────────┼────┼────┼────┼───┼───┤

└───────────┴────┴────┴────┴───┴───┘

附表二: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

│序│ 材料或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 │ 数 │ 单 │ 供应 │ 送达 │ 备 │

│号│

│ 型号 │ 位 │ 量 │ 价 │ 时间 │ 地点 │ 注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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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全文共 5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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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工程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实际金额以审计结算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鲁班路95号南宁信息港5栋1122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区支行

账 号: 账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00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1 本合同协议书;

1.2 成交通知书;

1.3 竞标函及其附录;

1.4 合同专用条款;

1.5 合同通用条款;

1.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7 图纸 ;

1.8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9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和答疑)。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汉语

2.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2.3适用标准及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评验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3、图纸

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工程全套图纸一份

3.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人。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涉及工程造价需要经发包人签认外,行使《通用条款》有关发包人的权力。

4.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按《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3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5、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6、发包人工作

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6.1.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6.1.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6.1.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双方协商

6.1.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双方协商

6.1.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现场进行交验

6.1.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7日前

6.1.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① 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②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6.1.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6.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双方另行协商。

7、承包人工作

7.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年 月 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前一周提交单项施工的施工方案

7.1.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次月日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各两份

7.1.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7.1.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7.1.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1.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保护,同时费用自理

7.1.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发包人承担费用。

7.1.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完工后负责无偿清理所有建筑垃圾,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1.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 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开工前5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5天时间内批复

8.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9、工期延误

9.1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延误工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4‰,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延误工期时间从投标时承包人承诺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四、质量与验收

10、工程质量

10.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

10.2 检查达不到合格时无条件返工,修复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

10.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3.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 。

14、工程量的确认

14.1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的付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4.1.1 承包人按进度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是:承包人每月 日前按进度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

14.1.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是:发包人收到7日内核准,逾期视为已核准。

14.2 计量方法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无论通常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均应执行广西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净值为准。

14.3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适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标准。

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5.1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15.2 发包人根据以下方面承包人应得到的金额计算应支付工程价款:

15.2.1 经工程师计量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

15.2.2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

15.2.3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15.3 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七、材料和设备供应

16、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16.1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16.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3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16.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17、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18、工程量变更

发生设计变更后,双方约定如下:

18.1 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三天内。

18.2 发包人确认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五天内。

18.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解决办法和时间要求:提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9、竣工验收

19.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约定 。

20、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来的报告及资料后,应尽快进行核实和送交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变更的工程价款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支付完。

21、质量保修

21.1 本工程的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21.2 发包人代表签发工程质量保修书后送交给发包人,并将一副本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于某日前尽其责任施工、竣工、保修并符合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应由发包人代表在最迟的保修期期满,及承包人按指令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符合发包人代表要求的21天内,发出工程质量保修书。

21.3 在保修期满并对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14天内,发包人出具证明,把结算价3%的保修金(无息)分次付给承包人。

21.4 在质量保修期内,下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承包人所用的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

(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在设计中有错误;

(3)承包人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对承包人规定的义务。

如果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修复的项目不属于上述原因造成的,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十、争议、违约和索赔

22、违约

22.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22.1.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1.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1.3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1.4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2.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22.2.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3.2款执行。

22.2.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5.2款执行。

22.2.3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的28.1 ,使用不合格或未经发包方认可的产品,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价款的1%处罚。

23、争议

23.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⑴ 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⑵ 调解不成时,直接向 工程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24、工程分包

24.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25、不可抗力

25.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⑴ (6)级以上的地震;

⑵ (10)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风;

⑶ (暴雨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雨;

⑷ (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两天的高温天气;

⑸ (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两天的严寒天气;

⑹ (2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⑺ 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

26、保险

26.1 发包人投保内容:

26.2 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27、担保

27.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27.1.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28、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副本 份(正本 份),发、承包人各执 份,副本 份。

29、补充条款

29.1 所有承包人分包的单项工程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

29.2 本工程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商议。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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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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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执行标准(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预算报价(详见预算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2.1 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2 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3 总施工日期为 天。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签字认可的开工日期为准,但总日历工期不变。若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无法施工(包括停电、停水、设计变更等),工期顺延。

第三条 承包方式 资质证书号:

3.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2 工程主要材料乙方自购。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包干价万元,按图纸施工内容施工,超出图纸范围据实结算。

第五条 支付工程款的比例、金额、时间:

5.1 签定合同时付款元,封顶付款 元,竣工结算付款 元。

第六条 工期顺延

对以下原因造成开工、竣工日期的延误,经事实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6.1 因变更设计施工图纸、材料材质而不能施工;

6.2 因甲方原因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6.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并实际影响乙方施工时间(一周内累计计算);

6.4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6.5 因甲方资金拨付的原因;

6.6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第七条 工程管理及质量验收

7.1 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武汉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7.2 人工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施工。主要施工人员须具有较高装饰工程施工技术。主要工种必须具备专业操作资格证。

7.3 材料管理:

(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与甲方认可的材料品种、规格、品牌一致、不得以劣充优。如经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发现不一致,乙方应无条件将材料退出场地。

(2)主材价格签证:乙方需提前填写主材价格申报表给甲方,甲方对材料报验审批时间为48小时,48小时内甲方未签字确认或未拿出审批意见,乙方将视同甲方已认可主材价格申报以表中内容(即:材料采购数量、损耗、单价)。乙方在甲方签字确认主材价格申报表的当月,即组织订货。如乙方无法接受甲方确定的主材单价,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由甲方自行购买或由甲方提供采购渠道。

(3)甲方承担逾期审批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责任。

7.4 现场其它签证:乙方在施工前按实际情况填写工程量签证单,甲方在接到乙方工程量签证单48小时内到现场核实情况,48小时内甲方未签字确认或未提出异议,乙方将视同甲方已认可工程量签证单的数量、价格。乙方可进行继续施工或有权停工待甲方代表在工程量签证单上补签确认,其停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7.5 质量验收:除工序质量按以上要求控制外,主要部分工程质量须按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最后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7.6 施工期间,甲方有权随时抽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配合。

第八条 甲方责任义务

8.1 甲方任命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方案、材料报验,工期顺延,工程变更等的审批及签证,负责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整体工程的验收及签证等,甲方代表在其职责范围内的任何签证甲方均予认可。

8.2 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源、水源、施工现场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办理正常的施工手续,包括装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城建环卫、消防市政等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标准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如工程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设备管线、消防设施等,则由甲方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8.3 负责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认可进场的材料,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提供条件。

第九条 乙方职责

9.1 乙方指派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内容精心组织施工。乙方若确须更换现场代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及义务,不得借故变更。

9.2 负责按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3 报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要求填写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及有关验收必须的工程资料。工程竣工后,负责按要求提供本工程的竣工资料给甲方。

9.4 材料进场前向甲方提交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详细清单。主要材料提交样品及合格证、检验报告以便检查验收。

9.5 负责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住宿、及有关对外协调的费用(包括暂住证、外来劳动管理费等),负责办理工程正常施工的有关手续,费用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 工程设计变更处理

甲乙双方应按审定认可的设计施工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如需变更设计按以下原则办理:

10.1 乙方若对装饰设计进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由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批。

10.2 甲方对乙方所作的装饰设计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进行变更,由甲方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没有变更通知的,乙方有权拒绝变更施工。

10.3乙方已经或正在施工的工程,甲方若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甲方予以确认,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中,甲、乙双方可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甲、乙 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如需解除或终止全部合同,双方认同后方可书面签订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协商其他事项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协商后的意见办理。

13.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13.3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4 本合同文件包括以下附件:图纸、预算报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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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正规的建筑工地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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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 )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 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人 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 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4.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 乙方公司的义务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的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 工作时间

1.人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可由甲方与乙方公司授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3.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4.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____日有薪休息。

第七条 合同工资

1.人员的月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有效内按以下标准支付(美元):

(1)半熟炼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授权代表

(9)副授权代表

2.如本合同期超过________年,自第________年始,每月工资递增____ %.

第八条 夜班及加班

1.根据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员在夜间工作或加班,应商得乙方授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 小时。

2.夜间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9时至次日晨5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应按合同工资150%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甲方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3.小时工资按下式计算:

第九条 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1.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国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12

5.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应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日后________天内即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审核批准。

3.工资单审批后,甲方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日后一天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乙方。其中:____ %电汇至________银行营业部乙方公司帐号;____ %支付给乙方公司工地授权代表。若甲方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按欠付款总额的____ ‰,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中国________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 税金 乙方负责为人员交纳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甲方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 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____.

2.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员每工作期满________年,享受为期________天的回国年度休假。甲方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人员工作不满________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215; (1

2)休假天数

4.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5.因工作需要并应甲方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度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甲方支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 预付工资

1.甲方在每批人员抵达岗位后,即应向乙方授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________美元的预付工资。

2.乙方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________个月还清,每月偿还____ 分之一。

第十三条 动员费

1.甲方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动员费。

2.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甲方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乙方帐号。

第十四条 保 险

1.乙方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甲方应随同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险费。

2.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避免甲方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 医疗和病假

1.甲方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乙方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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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工程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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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是我国发展的根基,因此做好建筑工程安装造价的控制工作,就是从一定程度上加快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建筑工程安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安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范文1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安装合同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合同数量为约数,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安装展开面积结算。

二、合同工期

1、材料进工地日期:

2、开工日期(具备安装条件后,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3、竣工日期:

4、合同总工期:

5、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事由,工期自然顺延,如每周停电累积八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误工费由责任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材料进工地的进度款;合同总金额 %的进度款;工程验收后____日内付到全部工程款的 %,余款作为保修金________年内付清。

四、工程竣工验收

1、验收标准:双方认可的图纸和约定的质量标准。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接到报告____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视为合格。

3、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验收后日内整改完毕。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依法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确需变更合同时,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做出回复,不回复视为同意变更。

六、违约责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七、甲方提供:水、电、库房、垂直吊装、安装用脚手架平台和必要安全防护;提供食宿方便,费用乙方自理。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法院申请处理。

九、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约定不明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图纸及双方往来信函、传真资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范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于双江自治县住宅建筑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双江自治县

二、工程结构:砖混结构二层。

三、工程建筑面积;图纸设计为215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法,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按图纸设计施工。

第三条施工范围及施工造价

一、施工范围

1、按图纸设计放线。

2、雨篷和斜顶半算。

3、主体工程(含贴地砖、楼梯砖、内外墙砖、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室内外仿瓷、墙漆、楼梯扶手、水电通讯线路安装、化粪池、卫生间蹲坑、水箱等)。其他需要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施工造价

包工按建筑面积215计算,施工价总数为89440元。

第四条施工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底

五、付款方式

一层浇灌付3万元,2层浇灌付3万。尾款扣留5000元(大写五千元整),作为保修金后,其余部分待外墙完工、内部完工后甲方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工程具体要求

1、若基础超深(1.3米以上为超深),超深部分按90元㎡计算。

2、室内水、电、通讯线路等网管预埋,每个房间电线,开关,插座,闭路及电脑网线插孔位置由甲方确定。

3、其他内部结构要求参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及按甲方要求施工,外部要求参照设计图施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1、支砌毛石基础,砂浆标号按图纸设计要求搅拌,支砌必须砂浆饱满、平稳,砖砌体平面垂直。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3、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乙方须对工程实行保修,从交付之日算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

4、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另请他人进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从5000元保险金中扣除,保险金不够扣除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满,保险金如数退还乙方。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2、监督乙方按要求和规范施工,对不符合规范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严格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和甲方要求。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因安全措施不力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施工工具、机械设备及模板由乙方自备。

4、交工前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约定事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和工程项目,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档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作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涂改无效,经确认无误。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十二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范文3

总包方: (甲方)

分包方: (乙方)

现有总包方承建的 安装工程承包给分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作以下规定:

一、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质量: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原材料必须依建设方指定的品牌为准,合格证及试、检验报告手续齐全。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报检,经总包方及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分包工程质量等级低于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总包方将处罚分包方10%-20%的合同价款作为分包方的违约罚款。并同时赔偿总包方受到的建设及各职能部门的处罚。质量整改率100%,出现质量问题如不能按照总包方及监理、建设方的要求的整改时间内完成,将视情况进行100-500元罚款,并继续整改完毕。

三、安全问题:分包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执证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否则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应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杜绝违章作业,正确用好安全三保现场五不准。

2、乙方保证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病、残、死亡等,或因违章施工,或因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伤害,及往返途中驾乘机动车辆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四、工程工期:开工日期:以总包方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总包方计划为准。

五、工程量、工程价款及支付:工程量: 工程价款: 支付:

六、文明施工:分包方设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按总包方提供的位置整齐堆放材料并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工完料清、场地清。如分包方未服从总包方的文明施工,由此引起的责任及追加支出由分包方承担。

七、有关事宜:

1、总包方在施工前提供施工图纸,搞好相应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和预检各分项工程,对分包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协调好与分包方的有关事宜。

2、分包方应严格执行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及各项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如不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甲方有权调入

第三方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调10%后在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3、分包方应有承担一定风险的能力,当总包方资金出现短缺暂不到位,分包方应给予充分理解,接受总包方工程价款短期延迟支付的要求,并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所属工人不干扰总包方工作。对于分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如业主方尚未向总包方支付此部分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总包方可以延迟支付上述工程款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2、若分包方工程质量不能满足交工要求,影响到总包方的顺利交工,由此导致的总包方的一切费用均从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3、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节解决,不愿协商、调节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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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0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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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___________

1.合同:___________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___________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___________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___________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___________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_______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___________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__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___________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___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___________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___________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___________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___________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___________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___________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___________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___________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___________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___________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___________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___________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___________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__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__

3.2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

3.3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_____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_____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___________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___________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__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___________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___________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_____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__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___________

20.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__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___________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___________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__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

34.2 保修期限:___________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__

34.4 保修金利息: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__

36.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__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

44.3 合同制订费用: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条件》,第二部分是《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建筑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除双方协商同意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承包方是否同意发包方的意见及自己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达成一致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第一条

1.1 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主要指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 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 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二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三条

3.1 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 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 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或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由谁承担。

第四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五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六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围。

第八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8.1 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8.2 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8.3 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8.6 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九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9.1 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9.2 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9.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9.4 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9.5 本款应写明应符合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哪些要求和规定。

9.6 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的名称保护的具体要求。

9.7 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由谁承担。

第十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十三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___________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工期;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多少金额。

第十四条

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___________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

第十五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应制作哪些样板间及标准和费用;

第十七条

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及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二十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___________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其是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或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写明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量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要写明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写明调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的预付,双方协商约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_______元,于 _______月 _______日和 _______月 _______日.........分 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 %(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 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 %,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 %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 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 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二十四条

本条双方约定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的名称。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关说明由乙方采购材料的,应写明产品价格若高于乙方预算价格而产生的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二十六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二十七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写明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及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八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预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订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二十九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说明:___________

如:___________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做出后7日内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对争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___________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等。

第三十一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作出规定。如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不可抗力:___________

1.当地裂度×度以上的地震;

2.×级以上持续×天的大风;

3.×毫米以上持续×天的大雨;

4.日气温超过×度,持续×天;

5.日气温低于×度,持续×天。

第三十二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及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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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5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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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份;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年;安装工程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万元;凿井措施费___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 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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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楼房建筑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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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甲方准备在________县________街新建三层楼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交由乙方承建,具体如下:

1、房屋主体结构施工,内墙粉刷,外墙施工(按城建局图纸),一楼地板砖铺设,卫生间(包括一、二、三、四楼卫生间)瓷砖铺设。

2、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工程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动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房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工。

3、甲方负责建筑所需的钢筋、水泥、沙子、砖、地板砖、瓷砖。

4、施工期间甲方自愿将自有的搅拌机一台,抽水机一台、刨床机一台、胶轮车两部等物品借与乙方使用,设备维护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毕后归还甲方。

5、房屋施工所需如:脚手架、跳板、模板等建筑材料由乙方负责。

二、费用结算

1、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的方式。

2、房屋建筑总面积以最后实际修建面积为准,按每平方240元计算。

3、付款方式:

①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按月向乙方按工程完工的70%支付工程款。

②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三、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一楼地板砖楼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四、法律责任:

1、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延期完工或者质量不合格,乙方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需要说明: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双方证明人(签字盖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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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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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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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工程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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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北京市建筑工程门窗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门窗(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使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尺寸

数量

气密性

水密性

抗风压

保温性能

(K值)

单价

总价款:大写: 小写:

货物质量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________后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________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________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住宅建设门窗应用规范》和《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等有关规定执行。

5.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六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_______%以上并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_______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筑工程门窗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根据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建筑工程门窗采购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买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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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1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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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地址:

设计方(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设计,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设计依据

1、甲方的委托书以及设计中标文件;

2、甲方提交的其他设计前基础资料。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

3、设计内容:

4、设计标准:

三、设计费

1、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计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四、设计费支付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支付__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

3、乙方完成本设计时,甲方应在确认后付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4、双方委托建设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不得延迟,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因提交的资料错误,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期提交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乙方确定该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改甲方造成损失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____%。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均应保护本工程所涉及资料的安全性,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进行其他商业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解决

本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设计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并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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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企业,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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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接受委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的技术咨询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高新二路(外环线~柘树湾路)隙地绿化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

2、 技术咨询的主要内容:合同项目包括 工程建议书的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需求预测、工程方案、环境保护、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和效益分析、必要的社会效益评价及研究结论等

3、乙方编制项目建议书必须满足甲方报批要求,且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履行方式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收齐技术咨询所需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各四份。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资料和工作条件: 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2、建设项目区域内1:500地形图; 3、建设项目拆迁数据; 4、其他有关的资料。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复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本项目所有资料。

甲方应对本项目的技术咨询成果保密,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复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本项目的技术咨询结果。

五、知识产权

(一)乙方保证,本项目的咨询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或向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物品、发明或知识、技术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且乙方使用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物品,工艺、发明需支付的金额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咨询成果时,免受由于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等原因导致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任何侵权或赔偿引起的损害。若因上述原因发生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担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 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

(二) 本项目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中的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的60%、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为0.7计取咨询费。

咨询费总计3.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三) 支付方式

1.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2. 具体支付时间: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时支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

(一) 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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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防水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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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及有关资料的调查考核,依据国家合同及建筑工程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及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含防水工程交工手续,并承担费用等总包方式。

三、施工使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__________牌3厚-10℃聚脂胎。

四、工程造价:

1、施工价格:3厚双层防水,

第一层每平方__________元,

第二层每平方__________元。

2、施工工程总造价: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五、质量标准:

1、严禁渗漏,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积水,蓄水24小无渗漏为合格;

2、卷材与卷材,基层与卷材之间接缝部位应粘结牢固,不应有皱褶、孔洞翘边、脱层或滑动现象。

3、卷材与卷材之间的搭接处及末端要粘牢,封皮应严密。

六、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标准提交乙方施工;施工现场干净,基层坚实、平整、干燥、无空鼓、松动起砂,凹凸不平现象、含水率不大于9%。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为乙方施工排除干扰,保证顺利施工,为乙方施工人员的酌情提供住宿方便,为乙方施工上料设备及蓄水试验提供方便。

(3)甲方有权利乙方在施工过程上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专人验收,计算施工面积并签发验收单,确保施工连续进行。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及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供全套材料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复试报告等质量文件。

(2)配合工程的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对工程保修________年。若出现质量问题,负责返工所花的人工费和材料费,每施工工段分期工程完成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由乙方配合甲方指定有关负责人在各项分段工程提交报验单。

七、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服从工地管理。

2、向喷灯内灌汽油时,要避免溢出流在地上,以防点火时引起的火灾。施工现场以及库房必须设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

3、雨雪天、五级风以上严禁施工。

4、班后汽油、液化汽等材料应入库保存。

八、付款方式:

1、

第一次甲方向乙方付工款,日期为业主方首次向甲方付款时,付已完工程量总造价的80%;余20%到业主方

第二次向甲方付款时付15%,剩余5%,按照国家建筑保修条例执行。

2、

第二次付款时间:首次付款后,根据完成工程量分批付总工程款的80%;到本防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量造价的95%;剩余5%为保修金,按照国家建筑保修条例执行。

九、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在施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质量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元。

第一次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时,甲方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伍万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诉讼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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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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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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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防水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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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单价:材料产品名称KS-901B好涂壁柔韧性聚合物水泥防水胶,厚1.5 第一次:3月20至4月5日,第二次4月1日至4月15日,第三次5月10日至5月

6. 合同工期:本工程共需

第二条: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 负责协商乙方和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工作关系。

3. 工程竣工后及时验收,并在30日内办妥工程决算手续。

第三条:乙方职责

1. 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施工,注意排除事故隐患。施工由于乙方的原因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负责及承担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交一份施工方案给甲方,经甲方审批后,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

3. 乙方材料进场后,需经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交付完整的验收资料。

第四条:工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造成停工时,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在通知进场之日时,不能提供水、电使乙方无法作业。

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甲方需变更原约定方案。

3. 不可抗力:(1)6级以上大风; (2)阴雨天; (3)气温低于5度、气温高于40度(以媒体公告内容为准)等。

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

5. 因甲方原建筑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工期顺延。

第五条:验收标准:按设计要求及地方有关防水工程规范进行验收,质量标准为合格。

第六条:付款方式

五,剩下百分之五待保修期到30天内付清。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有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第八条:工程代表

本工程甲方委托 为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现场签订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委托 为乙方代表,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负责乙方施工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第九条:工程质量保修期: 伍 年;下列情况不再保修范围内:

1.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2. 认为因素造成的损坏(装修施工等)

3. 建筑物自然沉降造成的损坏。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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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正规的建筑工地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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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经签署赣龙铁路G-5标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乙方愿以自身施工能力提供劳务配合,依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劳务分包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赣龙铁路G-5标合同段; 分包工程名称:施工 分包范围: 项目部临时工程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2、 劳务分包方式

2.1实行总价承包方式。合同总价 元(大写: 元整)付款账号:银行。

2.2合同总价除包含管理费和利润外,还包括乙方为完成协议规定(按附件一图纸要求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必需投入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员工的劳保、医疗、公积金、补贴、安全费、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等费用以及现场试验配合费用,以及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将发生的所有费用。

2.3双方签订协议后,合同履行中总价一次包干,在协议执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总价。

2.4乙方须按施工需要投入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及料具, 乙方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已包括该施工机械设备及料具的调遣、使用、折旧、维修等所有机具费用。

2.5当地环境、气候、材料供应、变更设计及其它原因引起停工时,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施工,其人员窝工及机械闲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6施工中因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需要,甲方需要调整工程量,乙方同意无条件服从,但调整后剩余工程量的综合工序单价仍执行本合同附件一。

3、 安全要求

3.1要求

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职安全防护员现场指挥。

2)乙方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已包括该工程所应投入的劳动防护、保险、环保等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费用。具备劳动防护、保险、环保等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费用投入。

3) 乙方需加强自身队伍人员的安全意识,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乙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接受地方政府、业主及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安全处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补偿。

4、 质量要求

4.1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必须认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部位,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若需返工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检查,若发现不按规定施工,甲方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限期改正。乙方接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命令乙方限期退场,按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处理。

2)为确保工程的质量,本合同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总价的5%。在计量过程中,按计量总价扣除5%的费用,此费用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3)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半年,以甲方全部开始使用起算日期为准。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瑕疵时,由乙方负责整修, 乙方应在收到修补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派人修理,直至整修合格。如乙方不进行整修或者甲方无法通知乙方时,预扣的质量保证金用作修理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要承担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其剩余的质保金由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

4.2工程验收: 本合同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书面验收通知,甲方应于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如甲方收到乙方验收书面通知五天未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已竣工工程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如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应于____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属不合格部分由乙方返工。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理。经查证与乙方无关的或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不在此限,由甲方负责。

5、 文明施工及环保要求

5.1目标 乙方承诺按建设单位和甲方要求,建成文明标准工地

5.2要求

1) 乙方承诺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2) 乙方承诺按甲方的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业主及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标牌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财务直接在乙方的验工款中直接扣除。

3)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整洁、整齐。由于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乙方除接受甲方的罚款外,甲方将在每月的计价款中扣留工序总价2%的文明施工费,直至整改完退还。

4)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带上岗证牌,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酒后上班,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现违章者,甲方将给予违章者50~20元次的罚款。

6、 进度指标及要求

6.1指标 本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0%进行违约处罚。若进场5天内进度缓慢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则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7、 材料

7.1 材料采购及供应 乙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并具备材质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书(大堆料必须是料场出来的大堆料)。甲方将不定期对材料进行抽检,如抽检不合格,该批材料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和时间清理出工地现场,利用该批材料施工的项目乙方承诺自费返工,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2 水电费用 建设所需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8、机械

8.

1.机械配置 1)机具由乙方自带,生产生活用电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带设备费用已包含在 合同总价中。

9、计价结算

9.1计价原则及支付方式。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预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质保金按

4.1条第三点执行。 所有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甲方不支付现金。

10、争议解决 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1

1、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签认生效程序依次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加盖公章、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甲方加盖赣龙铁路G-5标合同专用章或者本项目公章后生效。工程施工完成,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合同关系即告终止。 1

2、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议,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施工单位: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上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__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涂膜(_________厚),_________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________________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__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_________和_________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____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________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________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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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承包安装工程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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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玉树________水务局

乙方:青海省________限责任公司

玉树州水务局将玉树县0.4~10线路工程承包给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0.4~10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一、工程名称:玉树县禅古新社区水利配套基础设施(供电)工程

二、工程内容:0.4~10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工程

三、工程地点:玉树县

四、设计单位:青海省

五、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质量标准: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六、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四、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相应土地政策性划拨,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二、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开、竣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技术交底。

五、甲方可向施工项目部在本地区提供生活费和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第五条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玉树县结古镇禅古新村建设0.4~10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管理规定和其它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

七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十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重建保电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青海玉树电力公司生技部、供电所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八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工程款造价的30℅。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竣工决算

一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玉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水务局乙方:青海省________工程局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负责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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