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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镜旅游合同WF36-2024-0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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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赴台游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指与赴台游旅行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3、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赴台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中国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和赴台游旅行社、中国台湾地区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中国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游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中国台湾地区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中国台湾地区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赴台游旅行社将旅游者转至其他赴台游旅行社所组赴台旅游团队的行为(赴台旅游不得转团)。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5、业务损失费,指赴台游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注费、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6、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中国台湾地区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服务(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赴台游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赴台游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台湾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中国台湾地区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货币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中国台湾地区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赴台游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转团;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开具发票;

4、拒绝赴台游旅行社在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安排;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赴台旅游报名表》、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赴台游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赴台游旅行社提交的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滞留不归;

6、 遵守中国台湾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赴台游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赴台游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转团

依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规定,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不得转团。赴台游旅行社可以与旅游者协商延期出行或者改变为赴台旅游之外的旅游线路。

赴台游旅行社转团的,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按《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旅游协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等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在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延期出团也不同意改变线路的,视为赴台游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赴台游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签注的,应当扣除签注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赴台游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赴台游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赴台游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赴台游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赴台游旅行社领队或者中国台湾地区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赴台游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中国台湾地区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赴台游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赴台游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赴台游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赴台游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不听从赴台游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影响团队行程,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赴台游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赴台游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赴台游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赴台游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赴台游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赴台游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赴台游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赴台游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赴台游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赴台游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赴台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赴台游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下各栏由赴台游旅行社工作人员填写

服务网点名称

赴台游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赴台游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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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2024年暑假计划_暑假计划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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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015年暑假计划

其实我的暑假计划在刚放暑假的时候就已经制定好了,一直迟迟没有传上来,就是因为一个字--“懒”。妈妈一直说该做的事情就把它做好,不要一直拖,所以今天就来晒晒我的暑假计划。

8:30   起床

8:30--9:00  刷牙洗脸,打扮自己

9:00--9:20   早餐时间

9:20--10:00  外婆家自由活动(因为自己家没人,在外婆家和小弟弟玩)

10:00--11:00  做暑假作业、看书等

11:00--11:30  练习竹笛

11:30--12:00  午饭时间

12:00--14:30  午休、看电视、上网等自由支配

14:30--15:30  骑自行车或者游泳或者陪小弟弟出去溜达溜达

15:30--16:00  练习竹笛

16:00--17:00  自由活动

17:00--18:00  晚饭时间

18:00--19:30  饭后散步(大人散步,我骑车)

19:30--20:00  洗澡

20:00--22:00  看电视

22:00  上床睡觉

其实现在看看,有些并没有按照上面实行哦!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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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湖南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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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羊古刹)我们现在要参观的景点叫普光禅寺。请大家抬头看,这座大门上方的匾额为何写着白羊古刹”呢?相传500多年前,这一带森林繁茂,古木参天,小地名叫白羊山。早在宋代,道家便在此建高贞观,但规模很小,不成气候。到了明代永乐年间的一天,驻永定卫指挥使雍简在这山坡上看见一群白羊,便骑马追赶,不料白羊一下钻入土中,他感到十分奇怪,便命人挖掘,竟挖出了一堆白花花的银子。他把这件事奏明当时的永乐皇帝,皇帝大悦,敕命就地取材建寺,并赐名普光禅寺。后来,一些官宦豪绅借此风水宝地,纷纷仿效,先后在这一带建起了嵩梁书院、城隍庙和文庙等古建筑,统称为白羊古刹。刹”是梵文音译,指佛塔、佛寺。普光禅寺属于白羊古刹建筑群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普光禅寺古建筑群在1959年被省人民政府颁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普光禅寺)普光禅寺始建于明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据考证,该寺比北京故宫早建7年,比武当山金顶早建3年。普光禅寺属佛门五宗之临济宗,原管辖本境80余座佛寺200余僧侣,常住僧侣达50多人。1919-1943年,曾先后六次在这里举行龙华大会,湘、鄂、川、黔数省近千名教徒在这里摩顶受戒,故有江南名刹之誉。全寺占地面积1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3300多平方米。整个建筑采用传统斗拱和藻井结构,设计精巧、宏伟壮观,由大门山、二山门、钟鼓楼、大雄宝殿、罗汉殿、观音殿、玉皇阁、高贞观、武庙、牌坊等组成一个庞大的古建筑群。具有宋、元、明、清各朝的建筑风格和特点。同时,集结构学、力学、文学、美学、风水术、建筑学之大成,融佛教文化、道教文化、儒家文化于一体,是古代劳动人民超凡智慧的结晶,在建筑和宗教方面都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大山门)这大山门上有四个烫金大字普光禅寺”,据说是乾隆皇帝的御笔,左右两边耳门分别题着慈云普护”、觉路光明”,按佛教的理解是佛法无边,庇护众生;慈悲为怀,普渡众生,一旦觉悟便前途光明。寺门为什么又叫山门呢?历代名寺古刹,大都藏于深山之中,天下名山僧占多”,进了山就等于进了寺,所以寺门又叫山门。这大山门里面站立着两个守门神,称为哼、哈二将,闭口者为哼,张口者为哈。

(二山门)在二山门里供奉着四大天王,是佛祖释迦弁尼的外将,又称四大金刚。手持琵琶者是东方持国天王,持剑者是南方增长天王,手缠蛟龙者是西方广目天王,手持宝伞者为北方多闻天王。四员护法神将,威风凛凛,恪尽职守。请大家仔细瞧瞧,值得称奇的是四大天王的法宝,琵琶无弦,宝剑无鞘,蛟龙无鳞,宝伞无骨,是什么原因呢?按照佛经解释,琵琶上弦会地动山摇,宝剑入鞘会盗贼四起,蛟龙有鳞会兴风作浪,宝伞上骨会天昏地暗。反之,则可安享太平盛世。又有一种说法是宝剑有锋、琵琶有调、伞能遮雨、龙蛇有鳞,隐喻风调雨调”,国泰民安。

女士们、先生们,有了哼哈二将门,四在天王把关,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地信步在这佛门净地,去感受渐离尘世的超脱了。

(大雄宝殿)正殿大门上有楣有已故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著名书法家赵朴初先生题写的大雄宝殿”金字巨匾。大雄”是佛祖的德号和尊称。殿前檐柱上雕有两条金色盘龙,张牙舞爪,叱咤风云。据《永定乡土志》载,清雍正年间,寺内一僧人被派往对面的天门山执事,两地路途较远,且崎岖难走,可他很快办完事回来了,众僧都觉得奇怪,问其原因,他说是骑这条龙往返的。传说信不信由你,这两条龙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却是不假。大家再仔细看这门扇上刻着许多人物故事,是佛教里的一些典故,如唐僧取经、鉴真东渡、顺治皇帝出家、李自成爱将野佛到天门山修行、怀素写蕉等。还有门上的浮雕把释迦弁尼从出生到成佛的全过程描绘得淋漓尽致,是其它寺院能比拟的。大雄宝殿供奉着三尊金佛像,叫三世佛。正中间是佛教的创始人释迦弁尼,又称佛祖;东侧药师佛,西侧阿弥陀佛。

在大雄宝殿东西墙壁原有两块水磨石碑,磨制精细,光滑如镜,每当明月当宝,石碑反射月光照影,大殿一片银辉,故有月点灯”之说。又因设计诡奇,常有清风拂地,一年四季大殿地面吹得干干净净,风扫地”由此得名。月点灯”与风扫地”是普光禅寺引人入胜的奇景之一,它体现了古代工匠对光学、建筑学的深刻领悟和科学应用。可惜月点灯”因石碑丢失而不复存在。大雄宝殿是普光禅寺的核心建筑,单檐歇山顶,通宽26.5米,进12米,高9米,全殿5间共365平方米。不知大家是否已经注意到大殿内外为何这般宽敞明亮,这多亏头上的六架梁和斗拱。斗拱是我国建筑传统建筑造型的主要特征,它有逐层挑出支承荷载的作用,可使屋檐出挑较大,既易于采光,又有装饰功能。在大雄宝殿背面有三个菩萨,中间有观音菩萨男身像,在过亭两侧有水、火二池。无论大旱干渴,水池四时不涸;火池虽大雨滂沱,池中滴水无存,与水池相得益彰,成为普光禅寺又一奇观。

(罗汉殿)大家看,殿两侧十八罗汉有的满脸慈祥,有的呲牙裂嘴,有的张口大笑,有的双目怒视,各具形态,栩栩如生。罗汉是古印度语,指已灭一切烦恼应受天人的供养者,永远不再轮回,并弘扬佛法,他是佛教修行的一种低于菩萨的果位,佛、菩萨、罗汉三者之间的果位虽有区别,但同是修成正果的众生。

罗汉殿的建筑有其独到之处,它保存的一斗三升贰斗拱为明代原始风格的斗拱,最大特点是曲柱弯梁屋不斜”。传说这是白羊入土化身的地方,建正殿的木材取自这里,而时隔43年之后建此罗汉殿的时候,白羊山已无粗大直木,工匠们本着就地取材的原则,以歪就斜,殿堂的立柱、横梁等43个主要构件全用歪材。在工艺上斗拱全由木铆衔接,不用一颗铁钉,而且牢固非常,天衣无缝,实为建筑中一大奇观。罗汉殿的上层是圆音楼”,正北面塑有韦驮菩萨像,手持金刚杵,气势威仪。圆音楼曾经是存放经书的地方,并供有佛像。楼中藻井与罗汉殿相通,信徒在殿内焚香烧纸的烟气袅袅上升,飘散楼上,既防虫蛀又防潮气。保护经书真是别出心裁。圆音楼实为罗汉殿向北凸出的一座抱厦,纯木结构,其造型精美,结构复杂,与罗汉殿构成两层重檐歇山顶,正视一顶,斜看则出现三层飞檐。上层瓦面水汇流二层山尖,在交接处各设计一个开口木龙头,龙口置吊珠。雨水排注时,吊珠前后自然弹动,如同真龙戏水,既调节了注水流连,起一定缓冲作用,又避免山尖受到冲洗,其欣赏价值与实用价值兼备,堪称一绝。《湖南省建筑志》曾把这里的歪材、斗拱、梁柱、驼峰、工艺等作为古代建筑成就的范例进行了介绍;著名古建筑学家陈从周教授称赞普光禅寺是中国古代第一流的建筑。

(观音殿)观音殿是普光寺内佛教建筑中轴线上最后的一幢建筑。殿内供奉着女身观音。她端坐莲台,左胁侍是善才童子,右胁侍是龙女菩萨,据说观音慈悲为怀,随缘而化,可变男变女,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化身。

(龙眼井)这口井叫龙眼井”,它与东200米处原城隍庙里的另一口井,并称龙的两只眼睛。据说两井相通,一井打水,另一井里水波荡漾。

朋友们,刚才游览了普光寺里的佛教建筑,顶礼膜拜了如来佛祖和观音菩萨,相信您一定得到了一份超脱和升华,现在让我们一起走进相邻的道教场所。道教是我国汉民族固有的宗教,尊先秦道家学派创始人李耳为教祖,以《道德经》为主要经典,认为道”是万物之母”,是无所不在的力量,神异之的,实而有性”,可以因修而得”,人若得道,可长生不老,成仙归正果。自金元以为至今,全国道教形成全真道与正一道两大教派。

请大家随我上玉皇阁一同参拜玉皇大帝吧。

(玉皇阁)玉皇阁建于明朝晚期,清嘉庆十八年(公元1813年)重修。三层重檐歇山顶,高14.6米。下层供奉的是五岳神和道德祖师,上层是玉皇大帝及金童玉女。你看那玉帝老儿,正襟危坐,一副道貌岸然、唯我独尊的模样。过去曾有文人登楼远眺,面对脚下的古城和天门山的雄姿,即兴吟诵出万千户尽收眼底,十六峰宛并肩头”的佳句,不知您此刻的感觉如何。

(高贞观)高贞观是普光禅寺最早的建筑,建于宋末元初,它的特点是单檐歇山顶,全用大斗拱托梁,枋下垫特大雕花角背,殿内有两根象征方土方术的全栓;殿后两根檐柱与柱础之间承垫了一块厚约3公分的饼状木质,它可以散发上升的潮气,降低木桩直接受潮的系数,沿袭了唐宋建筑的特征,有较高的科学价值。

高贞观很早以前就没有道士,香火由和尚代管,这是因为道教中分全真道和正一道两个主要派别。全真道以观为家,不能结婚,常炼丹习武,而正一道平时在家,常操民间祈祷、禳解、葬仪之事,可以婚配,不必长住道观,高贞观属正一道。所以道者不必出家,只逢神圣节日,集中到观礼拜一次,平日里佛门弟子不忍道观殿堂冷落,便一视同神”拜敬香火,久而久之,佛门僧众相沿成习。普光禅寺是江南名刹,香火十分旺盛,佛道相安无事,和睦共处,成了一大特色。

高贞观所供奉的是道教崇拜的最高神---三清神,正中间是玉清元始天尊,东侧上清灵宝天尊,西侧太清道德天尊(即太上老君),传说这三位神主三天、三仙境,故又称三洞教主”。凝望三清”平和、安祥而又睿智的神态,您是否会生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武庙)武庙建于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14年),又叫关庙,它主要由寝殿、正殿、前殿、佛殿、前门构成。正殿端坐着被称为武圣”的关公,两边站立的是关平和周仓,威武肃穆。四周封火高墙,形成四合院格局。前门内有戏台,正殿前四合院两侧是钟楼和鼓楼,按八角攒尖设计,巧妙地附角于墙。乍看像完整的楼,其实只有半边,这种破中见整,虚实结合突出正殿的设计造型,与普光寺内的钟鼓楼有异曲同工之妙。殿外空坪是过去习武、看戏、祭祀的场所。空地两边的偏殿陈列着永定区的部分出土文物和民间收藏的古代家具以及木雕花板。

(石牌坊)这里有两座牌坊,分别为嘉庆道光年间建造。牌坊上刻着朱买臣负薪读书”、李密牛角挂书”、匡衡凿壁偷光”、车胤囊萤奋读”等我国古代圣贤勤奋攻读的故事,时隔80多年后宣统元年修文昌祠,这个道教建筑又巧妙地将牌坊空隙作大门,牌坊空门填石后作前墙,于是整个普光寺形成了集寺、观、祠、坊、阁为一体和格局,这在国内实不多见。1990年,毛泽东主席的秘书李锐参观普光寺后即兴题写了一幅对联:寺、观、阁、祠、坊一体,儒、释、道、文、武合流”。十几个字对普光寺的个性特点作了最好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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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大巴车租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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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租用营业大客车,双方同意在顾及安全及权益的原则下,议定合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营业大客车___壹___辆,车号及车龄为:(车龄须在五年之内)车号:_____车龄:________

二、租用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点:________自启程地址: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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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暑假旅游心得1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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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西安,洛阳旅游。我们参观了秦始皇兵马俑,开封府,游览了华清池,嵩山少林寺,还攀登了华山。

“自古华山一条路”,说得就是华山的险。大客车把我们载到山脚下,我们就得换坐小型中巴车上山。山路蜿蜒曲折,一边是壁立的山崖,一边是看不见底的深渊,汽车稍有不慎,就会坠入深渊。一路上,我都紧紧攥住妈妈的手,把心提到了嗓子口。幸好开车的叔叔驾驶技术好,把我们平安送到了索道站。

我们坐上了缆车,缆车把我们带到了半空中。导游阿姨说:“这是亚洲最长的一条索道,上下落差高达750米。”我大着胆子向下看,下面是万丈深渊,当年“杨志荣智取华山”的那一条小道就像是一条游蛇。我又环视四周,仰望上面,仿佛华山上覆盖着积雪,因为华山上最多的不是树木,而是白色的裸露的陡峭的山崖。

缆车把我们送到了半山腰。爬山就开始了。导游阿姨说:“华山有东,西,南,北,中五个主峰,其中北峰最低,西峰最高最美,传说沉香劈山救母的故事就发生在西峰。”我连忙说:“爸爸,我们爬西峰。”爸爸说:“好啊!只要儿子肯攀登,老爸一定奉陪到底。”

我们一家人整装出发。我们脚踩石梯,手攀铁链,爬过了连绵起伏的五云峰,爬过了险象环生的龟背石,来到了苍龙岭。苍龙岭就像龙的脊背,一条极其陡峭的石梯向上延伸,石梯的两旁则是云雾缭绕的悬崖,一看保管你吓得腿肚子发抖。妈妈爬了没几级,就打退堂鼓了。我和爸爸则是知难而进。我攀着铁链,像狗一样伏在石梯上,眼望着高高的西峰,一步一步踩实石阶,一步一步前进,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爬上西峰,一定要征服华山!也不知爬了多少时间,也不知流了多少汗水,终于闯过了鬼门关——苍龙岭。我和爸爸稍作休息,就一鼓作气爬上了西峰。

华山的西峰太美了!我来到了云的上面,登山途中的那些面目狰狞的山峰全成了云雾缭绕的矮子,阵阵清风吹来,真叫人感到心旷神怡,鸟儿和一些不知名的虫儿一起演奏着动听的音乐,突然一只小松鼠跃过林间……爸爸说:“无限风光在险峰嘛!”我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暑假旅游不但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而且锻炼了我的意志。我爱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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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白城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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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友:上午好!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首先请允许我代表风情东西景区的全体员工对各位的到来致以最诚挚的欢迎!我是景区的导游,姓周,“周到”的周。我们的服务宗旨是“宾客至上,服务第一”,以山区人民的质朴和热情陪同各位来宾领略“秀山丽水”的无限风光,体验“风情东西”的无穷魅力。

风情东西风景名胜区位于丽水市西北,离市区30公里,规划总面积9.04平方公里,因东、西两座丹霞岩峰对峙而得名,是AAA级旅游区和浙江省首批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情东西景区坐落在莲都区老竹畲族镇境内,在那里,您不但可以欣赏到美丽的丹霞景光,还会感受到浓浓的畲乡风情。到达景区大约四十分钟,借此机会向各位团友介绍一下丽水概况及沿途风光。

丽水概况

丽水又誉为“浙江绿谷”,是“全国生态环境第一市”,获全国首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的地级市。她位于浙江省西南浙闽两省结合部,东南与温州市接壤,西南与福建省宁德市、南平市毗邻,西北与衢州市相接,北部与金华市交界,东北与台州市相连。总面积1.73万平方公里(占浙江省陆地面积的1/6),人口为251.4万人(占浙江省总人口1/18.6),是浙江省陆地面积最大,人口相对较稀的地级市。

丽水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遂昌好川遗址的发掘,证明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活动。丽水古称“处州”,始建于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迄今已有1400多年历史,一直以来是州、郡、路、府驻地,是浙西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0__年7月撤消丽水地区,设立地级丽水市,同时撤消县级丽水市,设莲都区,为我省最后一个撤地建市的地区,下辖一区一市七县,即莲都区、龙泉市和青田、缙云、云和、庆元、遂昌、松阳、景宁7县,市政府设在莲都区。

到了丽水看“山头”。山是丽水的一大特色,山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87%,形成“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地形特征。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有3573座,境内有江浙第一高峰黄毛尖(海拔1929米)和浙江第二高峰百山祖(海拔1856.7米)。林木总蓄积量占全省的1/3(381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9.1%,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素有“浙南林海”之誉。

莽莽林海使丽水成为浙江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华东地区最大的“天然氧吧”,“全国生态环境第一市”。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版的《全国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研究报告》显示,在全国2348个县(市、市区)评价中,丽水市九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均处于全国前五十名,位居前十名的有四个县(市),分别是:庆元、景宁、龙泉、云和。庆元县是我国生态环境第一县。

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丽水成了众多动植物的乐园,动植物资源极其丰富。已知木本植物1340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有42种,我市仅有的百山祖冷杉被国际物种保护委员会列为全球最濒危的十二种植物之一。已知的野生动物618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有71种,华南虎被国际物种保护委员会列为世界极度濒危的十大物种之一,近年又重现丽水境内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丽水是瓯江、钱塘江、闽江、飞云江、灵江和福安江“六江之源”,水质优良,江河湖泊水质常年保持在国家Ⅰ、Ⅱ类标准。境内水资源非常丰富,占全省水能资源的42%,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是全国的3.5倍,是浙江省乃至华东地区水利水电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因此,丽水的山美、水美、人亦美,是城市人向往的旅游休闲胜地。

丽水纳爱斯集团

各位朋友,“只买对的,不选贵的”“肥皂,我一直用雕牌”,这些家喻户晓的广告语大家一定不陌生,它是著名企业纳爱斯集团的产品广告用语。纳爱斯以价廉质优的产品为利剑,成功实现了中国洗涤用品行业的“龙头”企业的目标。许多游客以为纳爱斯集团在杭州或是上海,在这里,我要自豪地告诉各位,她既不在杭州,也不在上海,而是在丽水,江对岸的厂房就是丽水人引以为豪的纳爱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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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暑假酒店服务员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酒店,服务员,服务,全文共 4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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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暑假酒店服务员实习报告

回想起实习日子里的点点滴滴,我感触颇多,受益匪浅..或许是未曾踏出过社会,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新奇的!

我的实习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酒店餐厅部服务

中餐厅是酒店餐饮部门中最为辛苦的部门,因为酒店并没有给服务员们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描述,在刚刚走进工作岗位的几天,我们就像无头苍蝇,完全不能领会工作的流程和要领,只是听从领班和老员工的安排和他们手把手的教导。庆幸的是基本所有的老员工对我们都特别的友好,主管还专门为我们每人安排了两名师傅,负责引导我们的工作。在后面的日子里,我们基本都能熟练各项工作了。

我们的工作除了迎宾、摆台、折口布、传菜、上菜、撤台外,也得兼职勤杂工,扛桌子椅子、铺地毯等一些脏活、重活。我们实习生的上班时间是7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一天,主管根据我们的需要,为我们排了两头班,即上午上3个半小时和晚上3个半小时,这样我们中午就有了休息的时间。但往往下班的具体时间是不确定的,经常根据实际情况加班加点,但是加班时间都有记录,适当的时候会有补休,虽然没有加班费,但我觉的这种制度还是很灵活合理的。

酒店员工都是穿着工作服的,由酒店统一发放换洗,但我认为酒店的服务员制服太过简单而且比较陈旧,常有破损的现象。不过令我欣慰的是:酒店的员工大都是热情友好的,不管哪个部门,他们并没有因为我们是实习生而对我们冷漠生硬;在劳累之余,同事们的一个甜美的微笑,一句再普通不过的“辛苦了”都会让人分外感动;在休息和饭堂进餐的时候,我们都会聚在一起聊天,分享彼此的感受,就像一家人;而管理层中的几位经理也很和蔼,没有什么架子,但偶尔还的会对没有做好工作的下属发发脾气。

在服务过程中,我们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在工作中既受到过客人的嘉奖,也曾招受客人的投诉,由于桂林宾馆是一所老牌的涉外星级酒店,拥有极为丰富的海外客源,所有餐厅的大半数客人都是外国人,在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提高了英语口语水平,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

第二阶段:酒店餐厅部吧员

作为一个吧员,你要熟悉每一种酒的名字及价钱,啤酒勉勉强强还可以过关。白酒就麻烦了,有年数之分,有精藏、典藏、窖藏等等之分,有度数之分,等等.再就是我们要会冲各种茶和咖啡,并且当面为客人表演.

第三阶段:酒店客房部服务员

在客房部实习,对客房工作当然是了解了.今天在我再三的要求下经理终于同意让我来客房部实习了.说实话我在客房部实习时间比其他部门都久.我也大概的总结了几点.

一. 需要记忆的内容较多,要求服务规范化

(1)记忆内容从服务员自身做起,如女服务员要求盘发,服装整洁朴素大方,言谈举止文雅,站有站姿,坐有坐相,掌握对讲机的使用方法。

(2)记清楚房间物品摆放位置,小吧台小吃以及冰箱里的饮料。

(3)熟悉房间设备及其使用,如数字电视、空调、吹风机的使用等。

(4)严格按照做房程序清洁打扫房间。

二. 工作量大,又脏又累有时还得受气。 一些团队入住酒店,上午开会时要对房间进行一次小整理,一层楼16来间房仅两个服务员,尽快赶在客人回来之前完成。下午有会议还要进行整理。有时候一个团队刚刚退房还没有离开,房务中心就汇报说有客人已入住,服务员要迅速查房后赶房,一间要10来分钟,有些邋遢的客人,房间满地狼籍,烟头烟灰茶叶散落一地,房间里充盈着浓重的酒味。

三 . 查房,整理工作车工作间,点好布草。房务中心报说客人退房后可以查房,查房需要细心不可心急,要留意房间里物品是否齐全,电器设备有没有损坏,床单是否染色,房间里小吧台,还有卫生间里代销品有没有消费。如果有漏报错报,则由服务员签单赔,所以不可马虎。

服务员工作都有工作车,主要放置布草和日用品等,还有一边是专门放垃圾的。每天早上上班前都要把布草数点好,布草叠放要整齐方便点数,工作车工作间保持干净。每进入一个房间,都要写上进出房时间,并备注有没有损坏物品,或者客人外借,以便做好交班工作。

第四阶段:酒店前厅部服务员

前台作为酒店的门面,是最先对客人产生影响并做出服务的部门。一家酒店的效率以及利润的创造,基本上都是从这里开始的。因而,一般来说,酒店对前台的要求都会高一点,通常都会要求英语要过三级。

前台的工作主要分成接待、客房销售、入住登记、退房及费用结算,当然,这当中也包括了为客人答疑,帮客人处理服务要求,电话转接,taxi外叫服务及飞机票订票业务等工作。另外,前台作为客人直接接触的部门,所以客人的很多要求并不会直接向楼层服务员提出,而是选择他们最先接触的部门――前台,因此前台还要作为整个酒店的协调中心进行工作。客人的要求基本都差不多,少个吹风机、缺块毛巾、要个衣架什么的,通常都是琐碎的小事,但也有些客人会无理取闹,比如说订飞机票,客人自己说要订三张去北京的机票,并且客人自己签名确认的,但当我们前台人员帮忙订好机票给客人的时候,这位客人却不承认自己订了三张,要求我们退还多订的机票费用。虽然这件事错不在我们,因为有他自己的签名确认单,但是,大厅经理还是让我们认错,并退还机票钱。当时很气愤,但是,常言道:“顾客就是上帝”, “客人永远是对的”这是酒店行业周知的经营格言,而我已经深深的体会到了。

一.接待

作为一个宾馆的 酒店前台接待我们每日的工作包括了:

1.检查并处理前一天的工作情况(08:30~09:00)

(1) 查看交班记录,了解未完成的工作事项。

(2) 检查夜审报表情况,检查各种报表的分送登记,查看夜班钥匙清点记录和有无过夜的留言信件。

(3) 分析房间误差原因,查阅有无超越权限的房价签字等。

2.了解并处理当天的主要工作(08:00~09:00)

(1) 贵宾抵离情况和宴会、活动通知。

(2) 当天进店团队散客情况,当天离店团队散客情况。

(3) 当天客房销售余缺情况等。

4.检查日常工作(09:00~14:00)。

(1) 内宾登记表和外宾登记表。

(2) 订单保存和介绍信、会客登记、邮件、留言传递及发送。

(3) 权限、价格执行情况,设施设备及维修情况及卫生及阅览架陈列。

(4) 资料存档。

5.检查工作完成情况(14:00~17:00)。

(1) 次日离店表、加班表和客房误差表。

(2) 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其它。

6.思考及了解。

(3) 明日贵宾抵离活动情况,明日客房出租和余缺情况及其它。

7.下班交接。主要是未完全成事项和工作要求。

8.注意事项。

及时向部门通报前台信息,包括:客房出租的余缺情况;未预订贵宾的到店情况.

(1) 客人向前台反映的投诉情况,与其它部门未能协调的情况,大厅发生的重要事件。

(2) 协调好同事关系.

二. 退房及费用结算

前台收银分为早班、中班和通宵班三个班,轮换工作,并一周一休。除通宵班为一人外,早班和中班都各有三人担当。其中一人为专职收银,另外两人按照实际工作量 情况分配剩余工作。这样的安排比较宽松,既可以在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分配为一人收银,一人登记推销,另一人负责其他服务和联系工作。而且还可以缓解收银的压 力,让收银可以做到头脑清明,不出错。最重要的是,这样的工作方式,可以很快让新人获得经验,在工作量小的时候由带班同事指导,工作量大的时候又可以更多 的吸收经验,迅速成长.但是,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这种基本没有处于精细管理的状态下,因此,个人的责任很不清楚,责任不清直接导致的就是权力不明,出现了问题的时候自然会互相推诿,这个问题不是通过教育培训能解决的。互相推诿,本来就是人的天性.所以,必须解决这样的问题,一人一岗位,这样的管理方法在很多世界知名酒店早很多年已经开始应用了,传到国内也有一段时间了。从各地的经验来看,这样是 可以有效的提高前台接待和其他工作的效率,并且可以给客人以整齐,有秩序的感觉。根据消费心理学的相关内容,我们知道,有秩序的环境,会给人以质量的提高感,有优越感,自然会加深对经营单位的好感,这个时候再配合以优质的客房服务,酒店在客人眼中的地位会迅速提升.另外,宾馆已经存在了比较合适的房态显示和处理系统, 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的应用.对于这个问题,我做了一个简单的分析.问题:在房间退房之后,一般情况客房服务员需要20-30分钟时间做房,这个速度是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的,客人不同,做房需要的时间也不一样.但是在由于现在的操作流程是:客人退房――房间查酒水――房态置ok房――准备新客入住.在很多情况下,客人的选择是具有集中性的,这主要是由于客人的选择具有趋同性,因此有些客房的入住率和新客更新率非常之高,这个现象是由客人习惯、房价、季节等很多条件共同决定的.在我们现有的操作流程中,没有给客房服务员预留时间做房,经常出现房间没有做完就通知楼层开房,然后客房服务员经常会有怨言。这样的情况很不利于客房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我提出,一定要把现有的电子房态显示监控系统良好的有效的利用起来.主要的做法有以下两点.1、 重新规划从客人退房到置ok房的流程,尽量吸取客房和前台两方面服务员的实际经验,做出最有效率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2、从退房到客房服务员做房,由客房领班查房之后再确定是否可以置ok房,这样的操作是为了避免上述情况.

实习收获和心得:实习已经结束,回忆自己的收获和心得,总觉得自己不管如何还是有所得的吧,不管怎样,虽然我们没有拿到太多的荣誉,但内在的收获的提高是不可否认的,谁也不敢说自己就是混过来的吧。总的来说我的收获有以下几个方面吧:

1.我学会了如何的做人和如何和人们尤其是那些难相处的客人和有特殊要求的客人,真的我们必须大度的接受,我们必须学会忍耐,不经历风雨不见彩虹,这句话真的的太感人了。

2.无论作什么一定要用心,否则你总是那个大家讨厌的人,不受的人吧,你要学会察言观色,要从客人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中看到自己的不足,看到客人的要求,要有服务的意识和精神。就象我们酒店的一个领班所说:“服务要有灵性,否则自己很难在这里立足”。

3.不要太高傲不要太气盛,要虚心,要平心静气的接受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以及建议,这样你的头脑才时刻是清醒的吧,这样你才能在不断的竞争中取得自己的成功和收获.

4.要学好英语,真的这是感受最深的了,英语在酒店的工作中真的是太重要了,如果你的英语好一点的话你的机会将比别人多的太多了,如果你的英语不是那么的好你一定从现在开始就要加油,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会为你的客人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加优越的服务吧。

5.我收获了一个美丽的回忆和经过,这将成为我人生的一个美丽的驿站,在以后的发展中我会长长的想起这段难忘的回忆。

6.我同时收获了一个生存的技能,以及人生很重要的朋友们,真的我又要感激了!

最后的展望:我们已经是大人了吧,所以我们一定要明白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不管如何我们都要坚强,我们都要学会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是一个强者,我们不要给别人增加那么多的压力和负担,我们一定先解决自己的问题,在试着总结以下自己以前所走过的路程,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一个基础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的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不断的创造奇迹,创造属于自己的星空。我们的未来或许是有风有雨但我们的内功和外功只要足够的强,我们都会乘风破浪,我们都会闯出自己的世界。

对于将来的展望我已经有自己的安排和打算,本来我打算自己继续的深造升本,可是这次回来我突然的改变了注意,我会把在学校的学习放在以后,我知道我们还要学的东西还是很多的吧,但我想先去自己喜欢的酒店中工作几年的吧,我会依旧的塌实,依旧的勤劳,依旧的保持自己的方向,同时我会一如既往的努力拼搏,不会辜负那些对自己很好的老师,朋友们和同学!

后记:汪国珍说过:“既然选择了远方就风雨兼程吧!”是的,实习已经结束了,再以后的学习和生活及工作中,又会有新的情况和艰难,但我们必须变的足够的强大和坚强,加油吧,朋友们,我们的未来不是梦,我们的目标在远方,我们的希望在远方,我们的成功在将来,加油吧!我们的未来真的不是什么空想,只要我们有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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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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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团日期:

出团线路: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旅游线路、出团时间、地接旅行社信息

1、报团人数:成人: 。儿童(不满14岁): 。

2、旅游线路: 。

3、旅游团集合始发地在: ;旅游结束散团地在: ;

4、旅游团出发时间: 年 月 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共 天,

酒店住宿 夜。

5、地接旅行社信息:

A、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B、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C、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付款方式(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旅游费用:

成人费用: /人。

儿童费用: /人。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其他费用:

合计:(大写) (小写)¥

2、付款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

□分期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预付团费(大写)

(小写)¥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金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金湖北支行

账户: 1320 0930 0019 073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

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2.在签约时尚未明确或需要变更的,须以《行程单》、《出团通知书》、《补充协议》、《情况说明》等经双方确认件的合同附件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广西 南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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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网站策划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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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1.开展原因:

春暖花开,正是一年一度出游的好时机。校园里,集体春游、自费旅游已成了大学生们多彩生活的一部分,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旅游了解不同地区的风景和气候。

2.基本情况:

__国家自然保护区位于__市东南45里的__县境内,是国家“AAAA”旅游胜地。它海拔高,气温寒冷湿润。山里雨量充沛,植被丰富,深林茂密,峰峦叠翠。其主要景点如下:

天然雪场:位于兴隆山山脚,由于气温低,一进入冬天就会结冰,形成天然的雪场。可供同学们免费玩耍。

云龙桥:云龙桥是兴隆山古建筑之一,也是兴隆山的标志之一,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它是一座画廊式木拱桥,桥身为木体拱形,精巧玲珑,似彩虹跨越山涧。桥身长155米,宽3米,桥上设廊7间,桥的两头各有一阁。桥头篆刻着一副醒目的对联:“云比泰山多,霖雨苍生仙人悦;龙入沧海外,扑峦翠霭灵气来”。

太佛殿:大佛殿中间有大殿三间,两旁各有配殿两间。斗拱重檐,雕梁画栋,均以蓝、绿、红三色相间彩绘,庄严肃目。殿前三株云杉挺拔高大,院内有蒙古包五顶。

刘一明与自在窝:在兴隆山西峰雷祖殿南侧的山湾中,有上,中,下三台组合而成共计106.73平方米的建筑群,系刘一明“修真”处,称“自在窝”。自在窝前系舍身崖。舍身崖原称炼真崖,其险处通往自在窝的羊肠小道,宽不盈尺,下为百米山崖,行其路稍有疏忽,便可“一失足成千古恨”。

3.执行对象:

__级广告2班的全体同学

4.社会影响:

促进__县兴隆山的旅游收入。从一定程度上促进__旅游业的发展。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大学,一个充满青春与活力的激情世界,旅游既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春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春游的好季节。通过踏青春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兴隆山的美丽景色。同时通过爬山活动,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集体意识,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集体的团结协作,增强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同时也能增进师生之间的相互了解,让彼此的感情得以升华。

三、资源需求

1.人力资源

参加对象:__级广告(2)班全体学生(身体不适者可以不参加)

组织领导:班级建立的春游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全体同学及老师

2.物力资源

活动场所:__市__县兴隆山西峰

四、活动开展

1.时间:于20__年3月14号上午08:30启程;于20__年3月14号下午18:30返程

2.地点:__市__县兴隆山西峰

3.活动单位:__级广告2班全体同学,诚请各科老师。

4.管理方面:以班委会为核心,并由班干,团干所组成的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管理,全班同学分为四组,每小组10人左右,便于领导管理。

5.饮食及其他方面:由于本次活动的人数比较多,食物和自身用品皆由同学们自带。如:带合适的干粮,如面包,饼干等,带1—2瓶饮料,带小零食1—3种,不宜太多;有相机的同学,可以自带相机,不过要注意保管好;每人自带一个塑料袋,以便装垃圾,同时自备一块塑料布或者一长报纸,以便休息;身穿舒适的运动鞋,以便爬山。还要准备游戏时的用品。每个同学要记得带上学生证。

6.活动流程:

(1)预定的时间(08:30)提前十五分钟在校门口集合,由班长清点好人数,然后再乘车到达兴隆山脚下。

(2)预计09:30能够到达兴隆山脚,由班长收好学生证,统一购买门票。

(3)在爬山之前观赏云龙桥。云龙桥是兴隆山的古建筑之一,也是兴隆山的标志之一。同学们可以在此欣赏兴隆山的古建筑,了解古代劳动人民的建筑成就。在桥上,可以拍纪念照片,但是不能破坏周围的环境

(4)爬山途中观赏太佛殿。在太佛殿内,同学们可以自由选择参观的地方。参观完毕,继续向山顶前进。

(5)真正的进入了兴隆山后,各小组可以欣赏风景的同时举行爬山比赛。为调动大家爬山的积极性,可为最先爬到山顶的优胜者及小组颁发小礼品。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每个小组的人都要紧密的团结在一起,不能私自行动,也不要随意到处乱跑,有特殊情况的需征求班长和小组长的同意。在险峻的地方,大家要互相帮助。

(6)到达山顶,预计1:00左右,全班休息、吃午饭、玩游戏。各小组清查人数,确保每个同学都安全到达。午餐后产生的垃圾一定要自己收好,不能随处乱扔。游戏由文体委员组织大家进行,班长为最先到达山顶的人或小组发送小礼品,同学们也可以玩自己喜欢的游戏,比如_之类的,但是严禁赌博。

(7)3:00开始下山,下山途经刘一明自在窝,同学们可以自己参观。

(8)5:00所有同学到达山脚。兴隆山脚下有一块天然的滑雪场,喜欢和爱好滑雪的同学,可以去体验一下。不喜欢的同学可以再去看看兴隆山附近的一些景点。

(9)6:00所有同学在山脚集合,乘车返校。

五、经费预算

经过初步预算活动费用(车票+门票)为950元。每个同学收取25元作为门票和车票费用。

门票:15元_40人=600元

车票:学校到__县往返,2_2.5元_40人=200元;从__县到兴隆山,15元一辆车_5辆_2=150元

注:另外从班费里拿出100元用来应对临时出现的情况。

六、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在活动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告诉学生一切行动听从组织者指挥,不准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

2.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每个小组由班干部担任组长,以负责小组的相关事宜,小组成员要互相记住各自的电话号码,以备需要保持通话;每个同学都要听从班长和小组长的统一安排,登山时注意行路安全,切勿过分嬉戏打闹,队伍要有序地行进,同学间做到互相照应。

3.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看食品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4.审查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同学劝其不参加此次活动。

5.文明行事,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保护环境,严禁学生攀摘花草树木和乱仍垃圾;自己的垃圾袋一定要仍在指定位置,返回时清理好环境卫生。

6.带上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还需带上创可贴、晕车药等常用药;女生记得带遮阳伞或者遮阳帽,水须多带。

7.定点返回,离开时必须集合人员,各组组长一定要清点本组人数,确保大家都安全后坐车返回。

七、安全应急预案

(一)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怎么办?

1.要维持好队伍秩序,不要慌乱,互相检查是否有成员受伤;

2.如果有成员受轻伤的,则应及时地予以正当处理(如用创可贴进行伤口包扎等);如果伤势比较严重的,负责人要立即通知就近的医疗卫生单位,请求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

3.保护现场,立即报案。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努力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报警台,请求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4.立即联系调动其它车辆,终止本次出游活动,组织成员安全回校。

(二)发现成员食物中毒了怎么办?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3.留有中毒事物的样品,以作追究食品销售单位责任的证据。

(三)在旅游活动中,遇到歹徒行凶、诈骗、偷窃、抢劫等怎么办?

1.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人及时将同学们转移到安全地点,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力争追回钱物;如有成员受伤的,应立即联系院方组织抢救。

2.进行安全报警。负责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负责人要安定同学们的情绪,维护队伍秩序,提高大家的警惕性。力争使活动按行程计划进行,实在不行,则要组织大家安全返校。

(四)若因路滑,同学摔伤了怎么办?

1.迅速察看摔伤成员的伤势,如果情况轻微的,则可用备用的药品加以处理;如果摔伤严重,应及时把受伤同学送往就近医院进行医治,并配有同学予以照顾;

2.向大家说明情况,要求大家提高警惕性和注意力,谨防路滑,小心摔倒。

(五)如果登山过程中发生了火灾怎么办?

1.组织成员有序地就近取水,第一时间内把较小的火源扑灭;

2.及时报警119或者可以先向景区管理人员求助;

3.倘若火势实在很大,无法进行简单扑灭,负责人则要及时组织成员迅速撤退到安全的地点,清点人数和财务确保人身安全;

4.若有成员受伤的,应视伤势而定,及时做出处理办法,或者进行就地抢救或者送往就近医院。

八、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组织者:__级广告2班班委

参加者:__级广告2班全体同学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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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赔偿协议书旅游人身损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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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的_________(亲属关系)。

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_________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妻子:姓名_______年龄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为妥善处理_________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补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支助_________长女完成学业。

四、乙方保证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对____________遗体进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_________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十、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捺印)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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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内蒙古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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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乌拉,蒙古语意为“群山之首”,又称罕山,历史上称为黑山,被喻为“中国之岱宗”,是一块神圣的土地。赛罕乌拉位于巴林右旗北部索博日嘎苏木,所在地距大板镇115公里。地处大兴安岭山脉南端的阿尔山支脉,是大兴安岭南部山地生物多样性的典型地段,也是中国大兴安岭南部山地景观的缩影,还是东亚阔叶林向大兴安岭寒温带针叶林、草原向森林的双重过渡地带,也是华北植物区系向兴安植物区系的过渡带,成为联系各大植物区系的纽带和桥梁,对研究各大植物区系相互影响、相互交流有重大意义。这里又是东北、华北、蒙新三区动物区系的交汇点。同时,这里又是生态交错带,可以通过该区生物多样性变化来研究生物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反响,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区已成为中——加(拿大)两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区。赛罕乌拉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是以保护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及其赖以生存的森林、草原、河流、湿地等多样生态系统为主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大约为200多平方公里。20__年晋升为国家自然保护区,20__年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这里有6种植被类型,36个群系。有野生高等真菌52种,苔藓植物176种,野生维管束植物665种,有鸟类151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鸟类25种;野生哺乳动物37种,其中马鹿、斑羚、猞猁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我国最大的野生斑羚羊种群和重要的东北马鹿种栖息地。此外还有大量的两栖类、爬行类、地衣类等资源。保护区养水源植物丰富,涓涓细流汇成了乌兰坝河、海表河、灰通河等十条河流,年流量近亿立方米,是西辽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 古老的赛罕乌拉是契丹的故土和发祥地,是辽代皇家首祭之神山,是帝皇狩猎和“捺钵”之地,被称为“国人魂魄”,辽代祭祀遗址就在山南坡。赛罕乌拉也是蒙古族的圣山福地。保护区内至今尚留有辽州白塔、辽庆陵、金代边堡等文化古迹,是人们了解历史的实物资料。 俗话说:深山见俊鸟,幽谷散奇香。赛罕乌拉春有山花、夏有鸟鸣、秋有红叶、冬有雪景,文人墨客曾留下“林密鸟语麋鹿鸣,山高水长听琴音”的美妙诗句。来到这里,大自然所赐予的美丽的风光,晴朗的天空,新鲜的空气会使你寻找到一种心灵深处的愉悦与宁静。 赛罕乌拉是旅游胜地。在这里你可“饮尽罕山泉,游遍蝴蝶溪”。已知的自然景观有280多处,主要有:罕山石长城、罕山天池、旗杆峰、松树台、碧水潭、黄花坡、蛇盘地、蝴蝶溪、冰臼群等。为了加强赛罕乌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保护区境内设立了正沟、王坟沟和乌兰坝等三个核心区,总面积达1634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6.27%。另外,为了保护赛罕乌拉原有的自然状态,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同时使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并充分感受这里美丽的自然风光,保护区内还设立了三个生态旅游区,建立了可容纳2万余号标本的野生生物资源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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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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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____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____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____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____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____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____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____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____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____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____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____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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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七月大学生暑假报社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2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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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七月大学暑假报社实习报告范文

XX年七月大学生暑假报社实习报告

七月在报社实习,一个月时间的付出带来了收获,虽然可能这份感悟并不见得多有深度,但毕竟是经过自己一分一秒投入的工作而得出的,于己而言,是一次宝贵的经历。

首先,自然是工作的压力。报社的绩效工资给员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了赚的多,自然需要多出去跑,线索多了,才有东西写,而写出来的东西,又需要得到上级的认可,才能发表。当然,稿件少了,人轻松了,可拿的钱也相应少了。每天我大概早上九点多到办公室,一般办公室里,除了一群实习生之外,正式记者是比较少的。导致我一度以为报社的工作比较轻松,不用早起来上班。后来才渐渐明白,早上的时候其实记者们经常都在外面奔波。下午来了以后工作到比较晚的时候。每天下午我六点兴冲冲地回学校的时候,办公室里人头攒动,似乎都才刚进入工作的高峰。带我的老师每天晚上九点左右才回家,隔壁桌的一个记者,怀孕几个月,晚上有时还要挺着大肚子工作到深夜。后来知晓这些的时候,心里觉得诧异,因为这一切似乎都和原先关于报社的想象太不一样。

实习结束离开的时候,老师在电梯门口还一直跟我讲,以后要找个好点的工作,不要来报社,对于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不稳定,压力也太大。不稳定是必然的,因为经常临时接到任务,立即就得出发,不管是在酷暑的中午,还是滂沱的大雨时分。我所实习的部门相对来说还比较轻松,隔壁桌跑现场的部门只要接到电话就马上奔向事发地,为了争取有价值的新闻和时间赛跑。在办公室听他们讲着一个个惊险的故事,固然精彩纷呈,但这其中的辛苦不言而喻。

第二,学习的过程中,好的老师和自身的努力相辅相成。办公室里的实习生很多,大家三三两两地挤在一起,有时候交流起来,大家经常会抱怨,自己的老师如何如何,觉得实习的过程中没有学到什么东西。进来开始实习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抱着要来好好学习的愿望热情地投入工作,可是很快就发现,单调重复的工作很乏味,将本来就不多的热情一下子就消磨掉了,忙碌奔波的记者们也无暇顾及自己,很多实习生就天天坐在那里玩电脑看报纸等下班。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我也有相似的困惑,但可能我运气要好一些,带我的这个老师是个很活泼也很好相处的姐姐。在报社的一个月里,她的指点下,我学习到了很多,比如怎么规划稿件的内容和吸引人的眼球,怎么收发传真,怎么使用稿件上传系统,看看编辑的修改方向来学着完善自己的文字向编辑的品味靠拢,怎么有技巧地给一些当事人打电话,巧妙地采访。她真的是个很耐心而且很负责的老师,把好多东西慢慢地全部传授给我,充分信任我,在我不懂的时候不厌其烦的讲解。她把饭卡留给了我,让我中午在报社吃饭,不用像周围的好多实习生那样,大热天的中午出去找个遥远的小饭馆吃东西。正是因为遇到这样一个好的老师,让我的实习过程减少了很多阻碍。

一个好的老师之外,还需要个人的努力。我承认自己的确是很懒,没有自觉主动地去学习更多的东西。本来开始想的是,去报社之后对于其他部门的工作性质以及报纸的排版都要学习一点的,但是每天写完稿子之后,我就会堕落地上网瞄一瞄,玩一下小游戏,看一些视频。好吧,我忏悔。个人的努力之上,成果肯定会更丰富多彩,但是有些人,比如我,总是很容易满足于现状,在手头工作完成之后就很难再找到动力继续学习,这种惯性真是要不得,啊呀呀。说到底,还是自己不上进,长叹一口气。

第三,报社真的是个忽悠人的东西么?在报社坐电梯的时候,我听到过一个笑话,一个男生讲,"幸好来报社实习了,不然不知道报社是忽悠人的。"在这里,我想澄清一些东西。

一些负面新闻的指向,让很多人觉得报社在编造假新闻。其实,很多时候,报社也是一个弱势群体,当然,这是某种意义上的。中国的报社没办法和国外的一些报社相比,不是记者们没有胆量去批驳挑战,而是根本就没有这个让他们张嘴的机会。根深蒂固的体制问题让报社不能完全独立于政治之外,挺无奈的一件事,但目前真的没办法去改变。

然后就是中国社会的人情问题了。有几次,稿子已经都排上版了,仍然被连夜撤了下来。个中缘由,其实想想也都心知肚明。点出的单位和人物都太直白,让稿子不能面世。不过我想想,这其实也从相反的方向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当今,平面媒体仍然拥有较大的影响力,让这些公司不敢这样面对世人。于是乎,我就用这样的理由安慰自己辛辛苦苦写了那么多字却仍被撤下来的稿件,虽然只是躺在我电脑里的一个文档,可是还是因为你的力量驱动下,让受害者得到了相应的补偿。这样想,我就会更安心一些。

当然,报社的大部分新闻都是基本真实的,虽然可能情节为了更吸引读者会有一点夸张和想象,在讲到一些事情时也会隐去真实的人名地名机构名,在报道一些新闻时最后记者心中的结论也不能如愿放进去,个人的思想是自由的,但是通过报纸这个媒介传递给大众的信息,不能是记者的一面之辞,虽然很想说某些话,但这些话都要对读者负责任,而这,也正是报纸的一个核心。如果有时,你觉得被报纸忽悠了,那么请相信,很多时候,他们也不愿意,真的。

第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很重要。通过沟通,两个不同的个体可以交流思想,可以互通有无。在报社的实习日子里,势必要与很多不同的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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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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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确保服务质量,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旅游协议:__________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甲方应详细了解咨询有关旅游事宜,乙方应全面详实告之。

第二条 收费标准

成人应交旅游费______元/人,______人计______元。

高于1.1米的儿童按成人收费标准收费;低于1.1(含1.1)米的儿童由甲乙双方协商收费______元/人,______人计______元。对未按成人标准交纳旅游费的儿童不提供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旅游费总额为______元。

甲方在报名时应支付预付款为__________元(预付款一般不低于旅游费总额的30%),余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包含的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2.《旅游行程表》所列的交通费。

3.《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等级酒店的房费;单身报名或不能与其他人同住者所需单间费。

4.《旅游行程表》所列的游览景点的第一门票。

5.《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餐饮费(不含酒水)。

6.导游服务费。

7.机场建设费。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二、旅游费不包含的项目

1.旅途中火车、轮船等城市间交通工具上的餐费。

2.行李托运费。

3.酒店内除房费以外的个人消费。

4.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

5.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

6.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

7.《旅游行程表》以外的活动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旅游行程与标准

一、主要事项:__________

团号与团体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观光景点:__________见《旅游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娱乐(次数/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人员及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第五条 出发时间和地点

本次旅游活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出发时间、地点__________。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也未能中途加人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出发当日单方解除合同,适用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

目的地接站时间、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乙方未在以约定时间、地点或未采取约定方式接站的,视为乙方出发当日单方解除合同,适用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

第六条 合同变更和转让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

二、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三、本团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不改变服务内容、不降低标准的条件下,可将甲方交由其他旅行社拼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__________

1.甲方应当按照本次旅游的要求真实有效地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

2.甲方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己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丢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当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旅游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风土人情。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及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全陪导游服务。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次数安排甲方到定点单位购物、娱乐。

4.乙方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提醒甲方自愿投保其他旅游保险。

5.未经本团全体游客同意,乙方不得接纳第三方游客。

第八条 违约和赔偿

一、甲方违约和赔偿

1.甲方在出发当日的7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的6-4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的3-2(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在约定时间交齐旅游费的,每延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滞纳金。

3.甲方非因第九条规定的情形自行离团或无故不参加旅游行程表中的某项活动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本合同金额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和赔偿

1.乙方在出发当日的7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的6-4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的3-2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解除合同的,应赔甲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非因第九条原因造成行程延误,并造成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的,应承担因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费用,支付本合同金额的_____%的违约金。

3.行程中,乙方无正当原因弃置甲方的,应退还未完成的旅游项目的费用,并承担未完成的旅游项目的费用一倍的违约金,还应承担甲方遭弃置期间支出的必要费用。

4.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疾病而不能继续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旅游费余额;疾病情况处理依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有关规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投诉中心(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诉;也可就争议申请__________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和解决方式

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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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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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__旅行社”的导游员__,在这里我对大家光临武汉市表示热烈的欢迎,在接下去的时间里将由我为各位提供导游讲解服务,我一定会尽力安排好各位的行程,使大家在这次旅游活动中感到开心愉快。

好,下面请大家随我一起去参观湖北省博物馆。

(如大家所想的一样,)湖北省博物馆是湖北省收藏、研究、展览历史和革命文物的中心,共收藏文物约70万件,其中有曾侯乙编钟、越王勾践剑等举世瞩目的珍品。当然,在这些文物里面,就其发掘的意义和价值而言,恐怕得首推目前展出的曾侯乙墓出土文物。

所谓曾,就是曾国,侯,就是诸侯国的国君,乙是他的名字,连起来讲,就是曾国国君乙的坟墓,其间出土的不仅有被世界第一小提琴手梅柳英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曾侯乙编钟,还有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漆棺、漆器、精美绝伦的青铜器、种类繁多的兵器、车马器、乐器以及玉器、金器和许多日常用品等。在我国古代史上,一次性出土文物数量之多,种类之齐全为国内所罕见。众多的出土文物反映了从墓葬制度到祭祀、宗教礼制、战争、科学技术以及日常生活等社会的各个方面。它实际上反映的是当时的文化。因此,我们到湖北省博物馆,不仅仅是去参观几件出土文物,而更重要的是去追忆古老的中华文化。那么,曾侯乙墓反映的是一种什么文化呢?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中国古代区域文化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第二摇篮,它孕育了长江流域的巴蜀文化、楚文化和吴越文化,三种区域的文化中,以楚文化至为重要,而那时的楚文化只是综合了中原文化的末流和楚蛮文化的余绪,特色还不多,水平也不高,几乎是不足称道,一直到了春秋中期,才有了发展。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的大变革、大动荡、大转变时期,不仅学术上百家争鸣,而且战争频繁,群雄割据,诸侯争霸。楚国正是在这样一种时候不断扩张。与此同时,楚文化在不断的交流、吸收、融合之中,逐步形成了有异于中原周文化而具有自己特色的一种区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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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境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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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明确旅行社和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合同范本。本范本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境内旅游合同的签订。

二、旅游者应当与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三、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协议条款》、《旅游行程单》及其他双方约定的附件组成。双方可以协商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补充本合同范本,但不得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旅行社应承担的义务。

四、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投诉电话: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概念及定义

1. 旅游费用:亦称旅游团款,是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境内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用、餐饮费用(不含酒水费)、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转团:组团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5.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

6.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共交通经营者经营,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用于旅客运输的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各类交通工具。

第二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要求旅行社出具相应的业务经营资质。

2.有权要求旅行社对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做出真实准确的说明。

3.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旅行社擅自安排转团,拒绝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项目。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 旅游者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2.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向旅行社提交必要的个人证件或其复印件。

3.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条件适合本次旅游,并且不会危害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

4.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5.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6.旅游者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导游的书面同意。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8.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行社、其他相关经营者、相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9.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入住酒店时,亦应随身携带上述物品或者将其存放在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处。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第四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

2.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3.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4.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1)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4)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2.旅行社系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签订本合同的,应当在本合同中载明委托社的基本信息。

3.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记载下列信息: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地接社信息及提供地接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的用语应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仅供参考”、“以为准”、“超豪华等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5.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

6.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7.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它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8.对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9.要求委派的导游、领队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如有多种变更方案的,旅行社可以选择半数(含)以上旅游者同意的方案,如不存在半数同意的方案,由旅行社确定方案;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必要的费用包括以下两部分:旅游费用的10%作为旅行社行业预期利润损失;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预订金)、旅游汽车人均分摊的费用、住宿费、餐费、导游人员的服务费等产生的费用。如旅行社购买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除合同后,机票价格即为实际发生的费用。

旅行社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出发当日解除合同。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按照本条第1项的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4.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至少应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合同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正当理由包括: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无法按时办妥签证、安排交通等事宜,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等情形。

第九条 特别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疾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9)其他不适宜参加旅游的身体情况。

第十条 老年、未成年旅游者的特别约定

1.老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年满60周岁的旅游者应当向旅行社提供家属或其他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

(2)报名参加旅游时,应当如实填写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须特别声明根据身体健康状况不宜参加的行程、项目、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3)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游时,应当及时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旅行社应当协助其就医或者返回,就医及返回的费用由老年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七条第1项的约定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老年旅游者。

2.未成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未成年旅游者独自或由非监护人陪同参加旅游的,须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未成年旅游者的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以下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5 %;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 %。

旅行社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权根据《旅游法》第70条之规定获得惩罚性赔偿。

3.旅游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照约定的金额或时间支付旅游费用的,应承担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在旅游出发前一日尚未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依据第七条第1项要求旅游者承担必要费用,并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对行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滞留、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由此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5.旅游者擅自滞留或脱团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

6.旅游者因未遵守旅游目的地有关规定和风俗习惯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责任减轻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旅游者):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所或单位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手机:

乙方(旅行社):

地址: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 开户行及账号:

本次行程的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如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填写委托社信息:

委托旅行社:

地址: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

经营范围:

乙方委托以下地接社提供地接服务: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乙方应在《旅游行程单》中载明地接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旅游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旅游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出发地: ,途经地:

目的地: ,结束地:

第二条 旅游费用、支付期限、支付方式

1. 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如下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 ,其中12周岁以上的共 人,每人费用为 元;12周岁以下的儿童共 人,每人费用为 元。

于本合同签订时尚未满12周岁,但在本合同约定的行程期间的任何一天年满12周岁的旅游者,旅游费用按12周岁以上的标准计收。

(2)单人房差费: 元;其他(请予以注明): , 元。

(3)导游服务费,每人(旅游者) 元,共 人,共计 元。

2.甲方按以下第 种期限付款:

(1)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款;

(2)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款;

(3)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元;行程结束后 天内,支付余款;

(4)其他: 。

3.甲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账号为: ;

(3)其他: 。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1.最低成团人数 人。如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由该旅行社安排出行,该旅行社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甲方如不同意上述处理方式,按照《通用条款》第七条第4项或第十一条第1项处理。

第五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实际签订合同的旅游者为甲方,其他旅游者与甲方具有同等地位,甲方与其他旅游者之间的关系(比如赠予、委托代理、代表等)属于内部法律关系,乙方属于该法律关系的第三人,甲方没有义务向乙方披露该法律关系的内容。由于其他旅游者不参与合同签订过程,乙方无法直接向其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因此甲方有义务将合同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说明,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及时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将其他旅游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适合参加的旅游项目的信息等)告知乙方。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乙方书面声明,否则甲方在合同文本、相关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补充协议上的签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如甲方将本合同中自身权利义务转让于第三人的,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该第三人不承受上述代表地位。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签订地: 。

4.补充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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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赔偿协议书旅游人身损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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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

一、修路占地位置:村村东水泥路至洛河河堤,东西宽约10米,南北长约200米,面积约3亩。

二、占地补偿费标准:每亩每年贰仟元整(20__元),3亩共计陆仟元整(6000元)。补偿费每年付一次,于当年的12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

二、占地使用期限四年。自年12月1日起至年11月30日止。

三、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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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景点门票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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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繁荣旅游市场经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门票优惠协议:

一、具体事项:甲方景区门票实行二种优惠售票方式

(1)单票优惠方式:购买单个景区的旅游团队票价按_________折优惠办理。

(2)组合票优惠方式:购买_________景区的旅游团队票价按_________折优惠办理。

(3)乙方组织的学生团队人数在_________以上的凭该学校介绍信给予_________折优惠。但由于学生团队已有较大幅度优惠,不列入年终人数奖励返还范围。(学校自行组织的给予_________折优惠)

(4)进入_________景区的旅游团队再另行实行_________人免_________的优惠。

二、景区 (点)名称如下

三、票款结算如下

(1)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门票管理所结算票款。

(2)乙方凭团队优惠协议号、导游证、出团单或介绍信到甲方门票管理所办理购票手续。

四、年终奖励办法

协议期满后,甲方将以乙方组团到甲方景区门票发票的总实际接团人数向乙方作如下奖励:

(一)单票奖励:指乙方协议单位游览单个景区的奖励。

(1)乙方累计组团人次超过_________人以上部分,再折让原票价的______%。

(2)乙方累计组团人次超过_________以上的部分,再折让原票价的______%。

(二)组合票奖励:指乙方协议单位组团游览三个景区或三个景区以上的奖励:

(1)乙方累计组团人次超过_________人以上部分,再折让原票价的______%。

(2)乙方累计组团人次超过_________人以上的部分,再折让原票价的______%。

五、特价(特殊)旅游团不计入以上奖励。

六、双方承诺

(1)乙方应积极组团到甲方景区游览,遵循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规范游览并有宣传和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

(2)乙方如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甲方奖励,或在景区内就地组客,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优惠协议和年终奖励。

(3)甲方景区如因门票价格调整,应在______天内通知乙方。

七、协议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八、带团的导游、经理、领队、司机凭有效证件或出团单免费进入景区。

九、与甲方签订协议的外地旅行社,甲方将视情况而定给予乙方免费提供景区导游。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商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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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二年级暑假计划怎么写_暑假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高二,二年级,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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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暑假计划怎么写

【篇一】

一、梳理阶段

在前几天,我大概花上五天,自己梳理好最近的所学所记。先分别梳理三主课、再是其它的课程,不能混合着来,这样只会更混乱。

二、巩固阶段

面对高一所学的知识点,很多我都已经只是记得模模糊糊的了,面对那些问题也只能答上一两句。这也是我分数不高的主要原因!面对自己已经不再熟记的知识点,每个老师都给我们准备了知识点汇总的复习资料。我可以根据这个去记忆,去巩固。

但是在复习之后不要忘了再稍微梳理一下,不要让自己边学边忘。

三、预习阶段

这可能是最为耗时间的阶段了,我也要充分的为这一阶段留出时间。

早在考试前,我就已经找到高年级的学长们借到了下学期的课本。但是面对需要自己去理解和学习的新知识,我也很难加快速度。幸好在学长的课本上都有很多对知识点的重点标记,这大大的减少了我在学习上的困难。

四、总结

面对这么多的学习任务,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全部做好,也许到了最后也只能做出一些取舍。但是不管我有没有信心,我都必须去做,必须要做!这不仅是为了报答父母,更是为了将来我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无论这期间有多难,我都会全力前进!

【篇二】

时间安排:

①每周的周六全天(务必保证上午至少3小时,下午2小时,晚上至少2-3小时的学习量,因为这是你暗中积蓄力量的时机,更重要的是,周六的一天8小时的学习量相当于一周每一天增加了2课时的学习量,那是很了不起的!)

②每一天的完整时间:

早上6:30-7:15(又是一节课时间!务必做到,当然,一开始可能会艰难些,但只要坚持,不到一个月就能够调整好生物钟。切记,这个时间很重要,要排除万难得到保证)

中午1:00-2:00务必午休,能够保证下午和晚上的状态。

下午5:10务必立刻去吃饭,争取在6:20以之后到教室。

6:20-7:00之间又有一节课!任务是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加上第一节晚自习,大概差不多了。

晚自习第二节课开始:按自己的学习计划学习。记住,谁在一天内除完成作业外能腾出更多的时间给自己,谁的学习效率就是的,就可尽可能的取得进步,追赶先进!但前提是务必把当天的作业独立完成并搞懂。

零散时间:

每节课间应尽力的走出教室换换脑筋,进行休息。或者读一读《读者》或《青年文摘》。手边应随手放着《新华字典》,经常不经意的翻看,久而久之,你会累积很多的文字和语文的基础。

每一天下午6:20来教室之前,应先在校园里走走。稍作休息。

语数英学习推荐:

一、语文

1、在背诵方面必须要加强。透过反复背诵,默写来加深印象。

2、在语基方面,以学校发的练习为主,在字词等方面过关。做好练习,不能够应付了事。还能够有计划做一些高考题。

3、在作文方面,平时多看一些书(推荐《今世的五百次回眸》),记诵下优美词句化为己用。在考场上写作文为保分数,写成一般式的就好,不必异想天开。

二、数学

1、平时的作业认真完成,并及时做好错题摘入,分析做解的原因,并反复拿出来看一看,练一练。

2、在此基础上,每个周末安排时间看一些课外书籍,精讲精练加深印象,进一步有规律提高数学解题的水平。

3、定期对已学的知识进行复习,整理,找出不足之处改善,装订好试卷,以便复习。

三、英语

1、利用好早读与晚读时间练习听力与熟识课文,运用好手头的资料。

2、做好错题订正,适当做一些课外阅读。

3、对重点语句进行背诵,单词短语定时定期默写以减轻(半)期考的复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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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少数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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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_____次,正餐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导游服务费_____元/人?天□含□不含司机服务费_____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____次,正餐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导游服务费____元/人?天□含□不含司机服务费____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1、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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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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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

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

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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