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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施工协议书12篇 建设工程合同(推荐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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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商用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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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本合同为原甲、乙双方签订的《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临时低压线路和临时给水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合同。现临时水敷设线路按照现场条件需要约250米。原预算长度为120米,由于现场3台桩机施工,原120mm2临时电线路(配电箱)负荷不够,需更换240mm 临时电线路及配电柜(1800-800-500mm),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对临时水结算方式以补充说明:

一、临时电工程增补费用:

更换BLVV-240mm2电缆125m/条-4条=500m.增补费用30元/m。计15000元。更换配电柜(1800-800-500mm)1台增补费用11719.62元。增补费用合计26719.62元(大写:贰万陆仟柒佰壹拾玖元陆角贰分)。

二、本协议签订后工期按主合同执行。

三、其它:按订立的主合同执行。

备注:除另有约定外,其余条款均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产生纠纷则由合同签订地

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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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室外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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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电力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配电工程 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供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的敷设、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2、承包内容:4台箱变、外部高压电缆、内部低压电缆及相应的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穿越地下室的开孔及修复;高压驳接设备的安装调试;低压电缆的路径从箱变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线点(含进线端的电缆头);高低压系统调试;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方签署开工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

2、竣工日期:1#、3#号楼于 年 月 日完成临时供电条件,1#、2#、3#、4#、5#号楼和所有商铺于 年 月 日竣工并正式通电。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3992600.00元整)。合同总价签订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垃圾清运、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及各项相关手续办理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社保费用、利润、税金等。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如有变更签证项目,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原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重新核对。

3、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⑴、承包范围以内的技术核定、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

⑵、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发包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承包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发包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审定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即发承包双方核定的工程量计价后优惠7%计算,且该合同审定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⑶、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所有高压设备及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经新郑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

4、技术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室外高压供电系统(内外管网系统及箱式变压器)》部分总造价的5%。

5、专配部分(商铺、电梯、公共照明、泵房设备)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预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满且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当期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且应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且能满足新郑市供电局相关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送样,报发包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发包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或新郑市供电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补设计,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书,与设计院沟通、办理出图手续,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5、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6、发生增加工程时,发包方需作书面通知,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如实、严谨地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7、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时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本工程如有发生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承包方应在7日内书面提出;

⑵、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⑷、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成控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签字且公司盖章备案。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负责及时办理验收、正式通电等一切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测试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经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承包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3、工程验收后14日内,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发包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违反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且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指派为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⑵、开工前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进行书面确认。

⑶、发包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⑷、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发包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⑸、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⑹、负责组织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组织图纸会审。

⑺、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包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⑼、协助承包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⑽、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⑾、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负责办理向新郑供电局申请用电协议等一切相关手续。

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

⑵、接到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书面确认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确认意见进行电缆路径测算并进行采购施工,结算时仅对电缆数量进行调整。

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次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发包方。

⑹、承包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均应由承包方承担。

⑺、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⑼、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⑽、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承包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发包方认定之区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⑿、承包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⒀、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⒁、承包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承包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⒄、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并负责发包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⒅、承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⒆、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华福国际生态城·华福绿洲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线路、设备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维修。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电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承包方免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⑵、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免费保修期满后15日内,双方办理完后期保修验收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见、要求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承担维修责任。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建立工程用户档案,承包方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⑴、免费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造成的后期维修或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的,发包方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⑵、如承包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发包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逾期竣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3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后,若经新郑市供电局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发包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承包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承包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方同时还可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发包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承包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市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经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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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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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即业主,以下称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项目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___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_______________(大写),币种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即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乙方未提供等额承包商履约担保。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将主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监督丙方履行主合同,并对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八、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果乙方认为工程质量符合主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还需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_____程序解决)。

第九条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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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地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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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俣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按照甲方要求开工后年____月____日,乙方必须安排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施工,并按照施工计划进度,合理调度人员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工种自然配合,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保证施工现场卫生,自己工程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证工地的清洁,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甲方将此次大白工程承包给乙方,按平米计算工程款,刮大 白刷涂料部分每平方米元,房间天棚白色乳胶漆每平方米元,房间墙面包括按壁纸刮大白、刷上色乳胶漆每平米 元,后加石膏线的天棚、石膏线按每沿长米增加元,施工面积以实际平数为准。房间走廊已包了、门窗口则给予扣除,门窗口的面积,没有包的按展开面积计算,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质量要求,涂料大面积施工前做地样板间,经甲方人员验收, 合格后方可整体施工,要求:要对各部位阴阳角模平竖直,石膏线没有明显的接口,刷乳胶漆要保证,墙体、平整、光滑无褪色,墙体的颜色一致。

六、工程完成以后应注意保护,不得有污染划痕。

七、付款方式:进入工地施工到工三分之一后,甲方付给乙方全 部工程款约30%期,于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30%的质保金外,一次结清,中间不能以任何借口结算,如没有质量问题工程质保金在6个月后一次付清。

八、本协议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造成的停电、停水由双方协稠工程工期,如乙方未 按合同期限完成所有承包工程,甲方每天扣除乙方工程款每天 元,自进入工地起到完成所有承包工程期间,如乙方发生任何事故,如伤、亡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10(20人)以上。

6、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九、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现场禁止吸烟,如有发现罚款 元。 现场禁止大便,如有发现罚款 元。 现场禁止小便,如有发现罚款 元。

十、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到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协议终止,本协议一式贰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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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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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8.2 。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 。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 。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略)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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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联排别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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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固定单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 3% 4% 5% 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2.2.1.1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6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2.2.2.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2.2.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2.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2.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2.2.5 其它约定: 。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3.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5 其它约定: 。

2.2.4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4.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4.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2.4.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5 其它调整方式: 。

2.2.5 材料价格的调整。

2.2.5.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2.5.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2.5.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2.5.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2.5.1.5其它约定 。

2.2.5.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2.5.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2.5.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2.5.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2.5.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2.5.2.7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 措施费用的调整。

2.2.6.1 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6.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2.6.2.1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6.2.2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6.2.3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2款。

2.2.6.2.4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3.5.1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3.7.1 由发包人支付。

2.3.7.2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3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4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 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 3% 4% 5%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1.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价款。

2.2.1.5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2.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5 其它约定: 。

2.2.3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3.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3.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2.2.3.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2.3.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2.2.3.5 其它调整方式: 。

2.2.4 材料价格的调整。

2.2.4.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2.4.1.1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2.4.1.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2.4.1.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2.4.1.4其它约定 。

2.2.4.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2.4.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2.4.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4.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2.4.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4.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2.4.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2.4.2.7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5 措施费用的调整。

2.2.5.1 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5.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2.5.2.1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5.2.2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5.2.3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1款。

2.2.5.2.4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3.5.1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3.7.1 由发包人支付。

2.3.7.2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3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4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 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2.2.1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2.2.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6 其它约定: 。

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3.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2.3.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3.5 其它约定: 。

2.4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4.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5 其它约定: 。

2.5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5.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5.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5.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5 其它调整方式: 。

2.6 材料价格的调整。

2.6.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6.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6.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 %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6.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6.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6.1.6其它约定 。

2.6.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6.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6.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6.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6.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6.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6.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6.2.7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7 措施费用的调整。

2.7.1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7.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7.2.1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7.2.2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7.2.3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3款。

2.7.2.4 其它约定: 。

2.8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8.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8.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8.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8.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8.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8.5.1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2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3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4 其它约定 。

2.8.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2.8.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8.7.1 由发包人支付。

2.8.7.2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8.7.3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8.7.4 审核费用支付 。

2.9 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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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委托建设工程同步跟踪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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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项目管理方(丙方):

甲方根据建设需要,委托乙方对该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造价进行同步跟踪审计。其中,同步跟踪审计造价的工程具体包括:全部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内外装饰工程;强弱电系统安装调试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报警、暖通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场地围墙、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室外附属工程等。

1.2具体委托工程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乙方工作

2.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日内组建“跟踪审计小组”(简称跟踪审计小组,具体人员名单附后,人员发生变化时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所更换的人员资质、经验等不得低于原人员),履行跟踪审计义务。

2.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方)提交跟踪审计方案。跟踪审计小组按项目建设单位批准的跟踪审计方案进行跟踪审计。

2.3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提供工程建设主要材料的价格信息,参与有关暂定价部分材料、设备的招标、询价工作,为材料的择优采购提供合理、准确的价格依据。

2.4及时审核工程形象进度,为业主控制造价和拔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

2.5根据甲方及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把现场经济签证关,每份签证都应做到现场验收、现场测量、现场签证,对不合理签证一律拒签。

2.6遇设计变更,应及时完成工程设计变更部分造价编制,进行功能价值比分析,同时进行多方案比较,在保证安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造价。根据甲方及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2.7根据项目需要参加有关工程例会、现场协调会、施工图审查与技术交底等会议,对工程管理现状提出管理建议书,向业主提出工程造价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2.8自接到有关签证等跟踪审计资料起5日内给予委托方明确书面答复意见。

2.9参于清单缺项或月结算审核中有争议的工、料、机消耗量现场测定工作,就该部分的造价提出书面意见。

2.10 承包方双方发生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2.11每月向委托方出具跟踪审计审核报告。该报告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进度、审核结果、造价变化情况、跟踪审计方案执行情况,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等。

2.12在本工程主体结构、幕墙工程、装修工程及其它任何分包工程施工招标时,按甲方时间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并按甲方时间要求完成对招标中心编制的清单和控制价的复核。如因乙方未及时复核出招标清单中的错误,造成清单误差超过±3%的,超出±3%以外部分工程价款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办理委托事务的依据

3.1 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关于工程造价的法律规范、政策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定额;

3.2 本合同;

3.3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变更;

3.4 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条款(包括招投标文件);

3.5 工程施工现状;

第四条甲方工作4.1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1套,施工合同副本一份,招投标文件副本一份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4.2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按批准的跟踪审计方案要求配合有关跟踪审计工作;督促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交跟踪审计必要的工程资料。

4.3 协调乙方在审计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4.4 提供跟踪审计人员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桌椅。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审计费用和报酬;

5.1.2 及时提供跟踪审计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审计所需的工程资料;

5.1.3 及时向跟踪审计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桌椅。

5.2 乙方责任

5.2.1 应根据工程进度及甲方要求,安排相应资质审计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履行跟踪审计义务。

5.2.2 保证跟踪审计人员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造价条款、施工现场实况和查验情况,审核施工单位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

5.2.3 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方)、监理单位等报告跟踪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2.4 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于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审核工作并出具月审核报告,并保证月审核报告真实、准确。

5.2.5 保证乙方及其指派的跟踪审核小组人员廉洁自律,不得向施工单位收取任何报酬或取得其他利益。

5.2.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委托方出具项目跟踪审计报告和决算初审报告,甲方将另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复审,如复审结果与初审结果误差超过±3%,除扣减剩余的跟踪审计费用和履约保证金外,甲方还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六条跟踪审计时限和报酬 6.1跟踪审计工作自进驻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全部结算审定并报各方确认,出具审核报告后为止。

6.2合同价。最终跟踪审计费=所跟踪审计项目的工程总决算价×中标费率。

6.3 审计费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二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价的15%,支付至合同价的90%止,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决算复审后付清。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乙方完成委托事务的质量、效率等情况,增减委托事务。

7.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解除

7.2.1 双方协商一致;

7.2.2 非甲乙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委托事务无法或没有必要办理;

7.2.3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或没有必要履行;

7.2.4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责任

8.1.1 甲方不及时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跟踪审计必须的工程资料,造成不能按时进行跟踪审计,延时责任由甲方承担。

8.1.2 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且未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本合同跟踪审计费用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收取咨询服

务费,并向甲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

8.2 乙方违约责任

8.2.1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组建符合甲方要求的跟踪审计小组,因此影响工程建设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工程施工方的索赔)。不能组建符合要求的跟踪审计小组超过2周,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支付合同价20%的违约金。乙方现场常驻人员由甲方进行考勤,每人每缺勤一天,罚款500元,累计缺勤15人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8.2.2 乙方指派的人员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应及时更换,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8.2.3 乙方不及时提交跟踪审计方案、报告(包括月结算审核报告)意见的(因甲方、监理单位、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乙方每次按合同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4 跟踪审计人员和工程承包商窜通,损害甲方利益的,一经发现,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应付跟踪审计费,同时乙方须支付合同价20%的违约金,并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2.6 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50%违约金,发生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8.2.7 因跟踪审计人员违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条款等,出具的跟踪审计结果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应损失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每次按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3 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应立即补救更正,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争议解决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履行合同,但下列情形除外:1、委托事务已办理完毕;2、双方同意;3、仲裁机关的生效文书裁决。

第十条其它

10.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乙方合同签订进场后第9个月返还履约保证金的50%,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

10.2、甲方全权委托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具体管理并行使甲方的权利和履行甲方的义务。

10.3 本合同一式十三份,甲乙丙双方各三份,采购中心四份。

10.4 本合同于签订

10.5本合同于签订之日生效。

跟踪审计小组人员名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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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亮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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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

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施工项目

二、项目需要的亮化材料

见亮化材料清单及报价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 ______________元 大写: ( ______________元整 )

2、合同总额包括楼顶招牌制作金额______________元,门头招牌制作金额______________元 ;

3、不含税费及增项;

四、验收标准与要求

交付验收标准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由双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安装地点及工期

安装地点:奎屯市欢乐时光娱乐城楼顶框架造型顶部。

工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七、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____%;

2、货到甲方项目所在地,验收施工前,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____%;

3、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3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5%。

八、安装与调试

以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为 一年,保修期终身(质保期满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

3.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4. 乙方须提供常设 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在甲方所在地设有长期稳定售后服务机构(办事处),对甲方的服务通知,办事处机构在接报后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48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乙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验收,并有权顺延付款;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

1、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2、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十七、其它

1、本项目材料清单、增项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共计四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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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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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此工程项目以清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具体规定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期限:全部工程在 前竣工。每延长一天,甲方从工程总承包款中扣除 元作为违约金。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误工或工期延长,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总承包款(人民币大写): 。

5、工程款结算方式:乙方开始施工时,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 用于施工;余款 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等。

7、质保期: 年。期间出现一切质量问题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责任:一切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负责;出现施工不合格或返工造成的原材料、人工费等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视具体情况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9、安全生产:出现一切问题及损失由乙方自负。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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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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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XX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λ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λ、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υ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民族: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手机号: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λ、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λ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λ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ÿ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β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δ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β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条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ÿ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ÿ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λ,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υ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υ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λ、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λ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λ(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一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 目 单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表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λ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三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λ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四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 竣工验收意 见 甲方 签字(盖章):________ 监理单λ 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 签字(盖章):________

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做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表五家装工程保修单 甲方 甲方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家装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 保修期限自____年 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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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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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发包人:

咨询人: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名称) 全过程工程咨询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

计划投资: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 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此项为必选项)

□前期咨询:

□工程勘察:

□设计咨询:

□工程监理:

□造价咨询:

□招标采购:

□BIM咨询:

□其他:

具体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A。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 ,从 开始起计。

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服务日期:年月日。

具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款

1.报酬计取方式: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咨询人项目总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咨询人项目总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的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咨询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 (盖章)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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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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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恩施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房屋维修及附属工程(一标包)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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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建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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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是一家具备先进电力工程建设技术的电力公司,乙方是经验丰富的电力施工队伍,为实现互利共赢,就________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

2、工程费用总价______万元。

3、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不包主材的方式进行承包。

4、工程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预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______日内,甲方预付协议工程费用的______%。

2、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现场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扣出甲方垫付的主材费用和______%的质保金后(质保期______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安装费的______%。

3、保修条款: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付清质量保证金。

4、费用支付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

三、工程管理

1、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验收标准施工所在省市电力工程验收标准。

2、乙方负责该工程的青苗、征地、林木砍伐、植被恢复赔偿相关事宜。

3、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协调。

4、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5、乙方按甲方设计的工程方案制定施工方案,拟定施工规章,经甲方许可,监理员开出许可开工单后,方可施工。

6、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将不能进入诚信备案企业名单。

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8、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设备、材料供应与清理

1、工程所需主材需经甲方审定。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凭各分(县)局签单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主材。

2、乙方在施工完成后应将甲方委托进行的改造工程中不再使用的旧材料、设备及设施全部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3、乙方应将拆除的旧设备和材料及时归还至甲方库房,办理退还手续需登记设备的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序号,甲方确认后签字。

4、甲方确认后的退还手续将作为工程结算资料必备依据。

五、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协议总价的________%偿还违约金,并累计计算。

2、乙方不得擅自购买主材,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不付乙方工程款;要求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若拆除设备和材料未归还甲方,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减,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废旧设备和材料费用,差额部分从施工费中扣减。

4、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除负责保修外,还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争议及其他

1、争议解决的方式: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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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自愿承包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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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付款方式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额____元的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

五、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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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武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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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BP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 │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

├────┼──────┼───────┤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

└────┴──────┴───────┘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市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一)

┌─┬─────┬──┬──┬──┬──┬───┬───┬──┬──┬─┐

│序│施工项目 │居室│居室│居室│门厅│卫生间│卫生间│阳台│厨房│ │

│号│ │1 │2 │3 │平方│1 │2 │平方│平方│ │

│ │ │平方│平方│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米 │米 │ │

│ │ │米 │米 │米 │ │ │ │ │ │ │

├─┼─────┼──┼──┼──┼──┼───┼───┼──┼──┼─┤

│ │1.涂料 │ │ │ │ │ │ │ │ │ │

│一├─────┼──┼──┼──┼──┼───┼───┼──┼──┼─┤

│ │2.乳胶漆 │ │ │ │ │ │ │ │ │ │

│、├─────┼──┼──┼──┼──┼───┼───┼──┼──┼─┤

│ │3.吊顶 │ │ │ │ │ │ │ │ │ │

│ ├─────┼──┼──┼──┼──┼───┼───┼──┼──┼─┤

│顶│4.顶纸 │ │ │ │ │ │ │ │ │ │

│ ├─────┼──┼──┼──┼──┼───┼───┼──┼──┼─┤

│ │5.灯池 │ │ │ │ │ │ │ │ │ │

│ ├─────┼──┼──┼──┼──┼───┼───┼──┼──┼─┤

│ │6.塑料板 │ │ │ │ │ │ │ │ │ │

│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颜色 │ │ │ │ │ │ │ │ │ │

├─┼─────┼──┼──┼──┼──┼───┼───┼──┼──┼─┤

│ │1.通体砖 │ │ │ │ │ │ │ │ │ │

│二├─────┼──┼──┼──┼──┼───┼───┼──┼──┼─┤

│ │2.釉面砖 │ │ │ │ │ │ │ │ │ │

│、├─────┼──┼──┼──┼──┼───┼───┼──┼──┼─┤

│ │3.木地板 │ │ │ │ │ │ │ │ │ │

│ ├─────┼──┼──┼──┼──┼───┼───┼──┼──┼─┤

│ │4.花岗岩 │ │ │ │ │ │ │ │ │ │

│地├─────┼──┼──┼──┼──┼───┼───┼──┼──┼─┤

│ │5.地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颜色 │ │ │ │ │ │ │ │ │ │

├─┼─────┼──┼──┼──┼──┼───┼───┼──┼──┼─┤

│ │1.涂料 │ │ │ │ │ │ │ │ │ │

│三├─────┼──┼──┼──┼──┼───┼───┼──┼──┼─┤

│ │2.乳胶漆 │ │ │ │ │ │ │ │ │ │

│、├─────┼──┼──┼──┼──┼───┼───┼──┼──┼─┤

│ │3.壁纸 │ │ │ │ │ │ │ │ │ │

│ ├─────┼──┼──┼──┼──┼───┼───┼──┼──┼─┤

│墙│4.软包 │ │ │ │ │ │ │ │ │ │

│ ├─────┼──┼──┼──┼──┼───┼───┼──┼──┼─┤

│ │5.壁板 │ │ │ │ │ │ │ │ │ │

│ ├─────┼──┼──┼──┼──┼───┼───┼──┼──┼─┤

│ │6.大理石 │ │ │ │ │ │ │ │ │ │

│ ├─────┼──┼──┼──┼──┼───┼───┼──┼──┼─┤

│ │7.瓷砖 │ │ │ │ │ │ │ │ │ │

│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颜色 │ │ │ │ │ │ │ │ │ │

├─┼─────┼──┼──┼──┼──┼───┼───┼──┼──┼─┤

│ │1.涂料 │ │ │ │ │ │ │ │ │ │

│ ├─────┼──┼──┼──┼──┼───┼───┼──┼──┼─┤

│ │2.塑料墙裙│ │ │ │ │ │ │ │ │ │

│ ├─────┼──┼──┼──┼──┼───┼───┼──┼──┼─┤

│ │3.木踢脚 │ │ │ │ │ │ │ │ │ │

│ ├─────┼──┼──┼──┼──┼───┼───┼──┼──┼─┤

│ │4.砖踢脚 │ │ │ │ │ │ │ │ │ │

│四├─────┼──┼──┼──┼──┼───┼───┼──┼──┼─┤

│ │5.塑料踢脚│ │ │ │ │ │ │ │ │ │

│ ├─────┼──┼──┼──┼──┼───┼───┼──┼──┼─┤

│ │6.窗帘盒 │ │ │ │ │ │ │ │ │ │

│、├─────┼──┼──┼──┼──┼───┼───┼──┼──┼─┤

│ │7.暖气罩 │ │ │ │ │ │ │ │ │ │

│ ├─────┼──┼──┼──┼──┼───┼───┼──┼──┼─┤

│ │8.木质 │ │ │ │ │ │ │ │ │ │

│ │阴角线 │ │ │ │ │ │ │ │ │ │

│装├─────┼──┼──┼──┼──┼───┼───┼──┼──┼─┤

│ │9.石膏 │ │ │ │ │ │ │ │ │ │

│ │阴角线 │ │ │ │ │ │ │ │ │ │

│ ├─────┼──┼──┼──┼──┼───┼───┼──┼──┼─┤

│ │10.包门套 │ │ │ │ │ │ │ │ │ │

│ ├─────┼──┼──┼──┼──┼───┼───┼──┼──┼─┤

│ │11.包窗套 │ │ │ │ │ │ │ │ │ │

│ ├─────┼──┼──┼──┼──┼───┼───┼──┼──┼─┤

│ │12.包门 │ │ │ │ │ │ │ │ │ │

│饰├─────┼──┼──┼──┼──┼───┼───┼──┼──┼─┤

│ │13.现制门 │ │ │ │ │ │ │ │ │ │

│ ├─────┼──┼──┼──┼──┼───┼───┼──┼──┼─┤

│ │14.现制窗 │ │ │ │ │ │ │ │ │ │

│ ├─────┼──┼──┼──┼──┼───┼───┼──┼──┼─┤

│ │15.现制 │ │ │ │ │ │ │ │ │ │

│ │吊柜 │ │ │ │ │ │ │ │ │ │

│ ├─────┼──┼──┼──┼──┼───┼───┼──┼──┼─┤

│ │16.现制 │ │ │ │ │ │ │ │ │ │

│ │地柜 │ │ │ │ │ │ │ │ │ │

│作├─────┼──┼──┼──┼──┼───┼───┼──┼──┼─┤

│ │17.现制 │ │ │ │ │ │ │ │ │ │

│ │落地柜 │ │ │ │ │ │ │ │ │ │

│ ├─────┼──┼──┼──┼──┼───┼───┼──┼──┼─┤

│ │18.包管道 │ │ │ │ │ │ │ │ │ │

│ ├─────┼──┼──┼──┼──┼───┼───┼──┼──┼─┤

│ │19.暖气 │ │ │ │ │ │ │ │ │ │

│ │移位 │ │ │ │ │ │ │ │ │ │

│ ├─────┼──┼──┼──┼──┼───┼───┼──┼──┼─┤

│ │20.管道 │ │ │ │ │ │ │ │ │ │

│ │改线 │ │ │ │ │ │ │ │ │ │

│法├─────┼──┼──┼──┼──┼───┼───┼──┼──┼─┤

│ │21.供电 │ │ │ │ │ │ │ │ │ │

│ │改线 │ │ │ │ │ │ │ │ │ │

│ ├─────┼──┼──┼──┼──┼───┼───┼──┼──┼─┤

│ │22.作防水 │ │ │ │ │ │ │ │ │ │

│ ├─────┼──┼──┼──┼──┼───┼───┼──┼──┼─┤

│ │23.灯具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4.洁具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5.油烟机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6.排风扇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7.热水器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8.洗手盆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9.洗菜池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30.拖布池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31.防盗门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32.铝合金 │ │ │ │ │ │ │ │ │ │

│ │门窗 │ │ │ │ │ │ │ │ │ │

│ ├─────┼──┼──┼──┼──┼───┼───┼──┼──┼─┤

│ │33.挂镜线 │ │ │ │ │ │ │ │ │ │

│ ├─────┼──┼──┼──┼──┼───┼───┼──┼──┼─┤

│ │34.饰物、 │ │ │ │ │ │ │ │ │ │

│ │镜子 │ │ │ │ │ │ │ │ │ │

│ ├─────┼──┼──┼──┼──┼───┼───┼──┼──┼─┤

│ │35.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br> (附表二)

┌────┬─────────────┬────────┬───────┐

│ 序号 │ 工程项目及做法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三) 金额单位:元

┌──┬───────────┬────┬────┬────┬─────┐

│序号│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合计金额 │

│ │规格、型号、品牌、等级│ │ │ │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四) 金额单位:元

┌────┬──┬──┬──┬──┬──┬──┬────┬───────┐

│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 金额单位:元

┌────┬──┬──┬──┬──┬──┬──┬────┬───────┐

│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六)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七)

┌────────┬───────┬──────┬───────────┐

│ 变更内容 │ 原设计 │ 新设计 │ 增减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详细说明: │

│ │

│ │

│ │

│ │

│ │

│ │

└───────────────────────────────────┘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验 收 单 (附表八)

┌────┬────────────┬────────┬────────┐

│ 序号 │ 主要验收项目名称 │ 验收日期 │ 验收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整体工程验收结果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结 算 单 (附表九) 年 月 日

┌──┬───────────────┬────────────────┐

│1 │合同原金额 │ │

├──┼───────────────┼────────────────┤

│2 │变更增加值 │ │

├──┼───────────────┼────────────────┤

│3 │变更减值 │ │

├──┼───────────────┼────────────────┤

│4 │甲方已付金额 │ │

├──┼───────────────┼────────────────┤

│5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工 程 保 修 单 (附表十)

┌───────┬──────────┬────────┬───────┐

│公司名称 │ │联系电话 │ │

├───────┼──────────┼────────┼───────┤

│用户姓名 │ │登记编号 │ │

├───────┼──────────┴────────┴───────┤

│装修房屋地址 │ │

├───────┼──────────┬────────┬───────┤

│设计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 │ │

├───────┼──────────┼────────┼───────┤

│进场施工日期 │ │竣工验收日期 │ │

├───────┼──────────┴────────┴───────┤

│保修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904 字

+ 加入清单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词语含义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标准和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8严禁贿赂

1.9化石、文物

1.10交通运输

1.11知识产权

1.12保密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2.发包人

2.1许可或批准

2.2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人员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2.6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

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2项目经理

3.3承包人人员

3.4承包人现场查勘

3.5分包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3.7履约担保

3.8联合体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4.2监理人员

4.3监理人的指示

4.4商定或确定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2质量保证措施

5.3隐蔽工程检查

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5.5质量争议检测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2职业健康

6.3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2施工进度计划

7.3开工

7.4测量放线

7.5工期延误

7.6不利物质条件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8暂停施工

7.9提前竣工

8.材料与设备

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6样品

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2取样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9.4现场工艺试验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10.2变更权

10.3变更程序

10.4变更估价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10.7暂估价

10.8暂列金额

10.9计日工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2.2预付款

12.3计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5支付账户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2竣工验收

13.3工程试车

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13.5施工期运行

13.6竣工退场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14.2竣工结算审核

14.3甩项竣工协议

14.4最终结清

15.缺陷责任与保修

15.1工程保修的原则

15.2缺陷责任期

15.3质量保证金

15.4保修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2承包人违约

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18.2工伤保险

18.3其他保险

18.4持续保险

18.5保险凭证

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18.7通知义务

19.索赔

19.1承包人的索赔

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19.3发包人的索赔

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19.5提出索赔的期限

20.争议解决

20.1和解

20.2调解

20.3争议评审

20.4仲裁或诉讼

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

3.承包人

4.监理人

5.工程质量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8.材料与设备

9.试验与检验

10.变更

11.价格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4.竣工结算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6.违约

17.不可抗力

18.保险

20.争议解决

附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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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正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653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批准单位

1.批准文号:_________。

2.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_________。

2.总日历工期:_________。

四、质量等级: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_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___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

第四条

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___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___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

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

第四条

第五款或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

第七条

第二款或

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___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_____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____。

6.在______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_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_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_________。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_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

第七条

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

第八条

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__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

第十条

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

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_________,工期顺延_________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______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

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_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_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

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

第十九条

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按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_________在____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元,开工后在_________按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

第二十条

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_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

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

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___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

第八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

第二十三条

第三款、

第二十三条

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

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____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

第二十三条

第三款、

第二十三条

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______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___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

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

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_____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

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__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___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________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________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________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

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

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

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

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___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

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_________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雨、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高温天气、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___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

第二十一条

第三款、

第二十四条

第五款、

第二十四条

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

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

第二十一条

第三款、

第二十四条

第五款、

第二十四条

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

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一、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

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______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_________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处,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____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

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

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

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

四、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

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

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

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

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

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

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

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

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

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

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

第四条

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

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

第四条

第五款或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

第七条

第二款或

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侯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度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则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

第七条

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

第八条

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

第十条

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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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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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 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9.2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

9.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

│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 50% │ │

├────┼──────┼───────┼─────┤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 │

├────┼──────┼───────┼─────┤

│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 │

└────┴──────┴───────┴─────┘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工程报价单

┌──┬──┬──┬──┬──┬────┬─────────┐

│序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表二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三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四

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 │ │ │签字(盖章): │

│ │ 甲方 │ │ │

│竣│ │ │ │

│工├──────┼───────────┼────────────┤

│验│ │ │签字(盖章): │

│收│ 监理单位 │ │ │

│意│ │ │ │

│见├──────┼───────────┼────────────┤

│ │ │ │签字(盖章): │

│ │ 乙方 │ │ │

│ │ │ │ │

└─┴──────┴───────────┴────────────┘

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做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表五

家装工程保修单

┌──────┬─────────────────────────┐

│甲 方│ │

├──────┼───────┬──────┬──────────┤

│甲方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

│乙 方│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家装工程地址│ │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

│ 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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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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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扣回时间和比例:                    。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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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单项工程建设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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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渠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格式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达到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方便工程决算,统一验收标准、统一评比标准(条件)、对小型水利项目实行一个标准发包建设和验收的要求;为了明确本工程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在执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施工合同。

1、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规范,服从管理。

2、 双方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报建设主管单位按行业规程执行。

3、 甲方职责

(1) 提供工程施工图和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发包项目。

(2) 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3) 处理以乙方无关的一切纠纷。

(4) 管理乙方承包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工期(进度)。

(5) 管理属甲方组织完成的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安全。

4、 乙方职责

(1) 组织施工人员、机械和开工准备费用。

(2)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发包的具体工程项目照图和按指定项目施工。

5、 工程承包项目及单价

6、 决算

(1) 甲乙双方按提供的施工图完成的工程量和指定乙方建设项目完成的工程,按承包单价后进行决算。为乙方的工程决算金额。开工后按工程进度拨款,最后预留30%资金验收合格后付清。

(2) 混泥土边墙:横平竖直、垂直偏差小于3%,直线误差小于3厘米,灰浆标号要配足,必须美观、光滑。

(3) 混凝土:必须按标准级配用料,强度达到和超过设计标号(经质量检测认定)。

(4) 钢筋混凝土:除按混凝土质量检测必须达到要求外,必须按施工图配制钢筋和制安。

(5) 渠道成型后:不漏水、渠道盖板底面脱模后、平整、无蜂窝和漏筋现象。

(6) 严格控制施工尺寸,工程量的决算只按施工要求计量,超量由乙方负责。

7、 工程安全:乙方所安排的施工人员、设备等安全乙 方负责。

8、 责任

(1) 甲方未按所定条款和职责管理工程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2)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9、开完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建设主管单位调解。

11、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木龙水管所财务一份。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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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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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发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在甲乙双发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双发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食堂建设工程施工图及该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不包括。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含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同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 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含暂列金)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往来的书面文件

7、 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

8、 本工程施工图纸

9、 食堂工程工程量清单

10、 合同附件(食堂建设工程廉政协议、食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书、食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共三份)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履约过程中的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发包人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内容不得改变本合同的计价原则,其内容不能影响本合同文件的含意,除非双方同意将它们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顺序进行解释,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七、 议书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 本合同双方约定廉政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意中标后提交中标价款1.5%廉政保证金。

十一、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由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本合同正式贰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乙方副本壹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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