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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冬残奥运会举办时间【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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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国子监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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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大家好,今天我要带大家前去游览北京国子监它坐落在北京东城区安定门内国子监街(原名成贤街),与孔庙相邻。是我国现存唯一一所古代中央公办大学建筑。历经元明清三朝,至今国子监已有720xx年的历史,乾隆曾有云:京城为首站住居,国子监为首站住才。现在我就带大家一睹这里的风采,提前祝大家玩的愉快!

现在大家跟我慢慢走咱们来到的是太学门,又称聚贤门,意思就是汇聚天下所有贤能的人。大家看太学门,这个门框和柱子都是黑色的,而国子监的黑门代表才,此才非比财,这里没有门槛是用了孔子儒家的思想:“有教无类”,这里不分贵贱,只要你有才品德好就可来此上学,国子监里面是凹进去的,是皇帝不希望才往外露,所以这里有聚才之意,民间也有:行尽世间万里路,不如国子监走一步之说。

大家跟我走进太学门前方就是国子监二门内大型琉璃坊牌坊,它是北京唯一一座专门为教育而设立的牌坊。位于集贤门内,乾隆四十八年建造,是三门四柱七楼式,这三道门代表人间三宝:福禄寿,四个琉璃瓦柱子代表功名利禄,来咱们往上看上面大大小小的房檐,代表天上的北斗七星,每个门洞上方雕有汉白玉的莲花钉有喜得连科的象征,柱子上方的黄色小葫芦现在告诉我们他们高官厚禄,这三道门是文官走左,五官走右皇帝走中间,而中间的门叫龙门,古话说:十年寒窗读,只为跃龙门。就是他了。

大家跟我往里走眼前这个大殿叫辟雍,辟为开辟,雍为雍州,它是国子监的中心建筑,专供皇帝讲学,设计者是工部尚书刘墉,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建成了辟雍环水工程,这种建筑形制象征着天圆地方,外圆内方的格局。大家跟我往里看,里面四个角的位置,有四根柱子大家注意看角上的三角形;是当年和珅提议在四个角上加上一个三角形的结构,所以有一句话这么说和珅:不到恭王府不知和神有多贪,不到国子监不知和珅多有才的说法。大家跟我走眼前这条桥只有当年的新科状元才能走,走到对面校长给他戴上顶带花翎好了,大家看这边是六堂,它是位于辟雍左右两侧的66间房,合称为六堂,分别为:率性堂、诚心堂、崇志堂、修道堂、正义堂、广业堂,是贡生、监生们的教室。现在我门看一下这边的彝伦堂,它位于辟雍大殿以北,元代名为崇文阁,明代永乐年间予以重建并改名为彝伦堂,早年曾是皇帝讲学之处,兴建辟雍之后,则改为监内的藏书处。现在大家跟我往后面走,后面就是敬一亭,它位于在彝伦堂之后,是国子监的第三进院落。建于明嘉靖七年,是国子监祭酒办公的场所。大家看我手指的方向,在孔庙与国子监之间的夹道内,有一处由189座高大石碑组成的碑林。石碑上篆刻着儒家经典。石经上共刻63万余字,规模宏大,楷法工整,而在规模上也是仅次于西安碑林的全国第二大碑林。相传乾隆命和珅、王杰为总裁,彭元瑞、刘墉为副总裁来考订经稿。彭元瑞以宋元善本十三经核订蒋衡手书的经稿,并把俗体字均改为古体字,使经文更加完善规范,古意大增,受到乾隆赞赏,被授以太子太保衔。这使和珅嫉恨非凡,权倾朝野的他命人在一夜之间挖去石碑上全部改过的古体字。直到和珅垮台后,古体字迹才得以重新修复,至今碑面上还有一块块挖补的痕迹现在我为大家介绍国子监第一任祭酒是元代著名理学家许衡,当时有学生200余人。在这里学习的学生叫“监生”,大致有三种来源:一是从全国各地秀才中选拔的正途监生,到此作进一步深造;二是外国留学生,大致来自高丽、逞逻、交趾、俄罗斯等;三是“捐监”,挂名监生,只要交足银子,就能领取“监照”,算是监生。

好了大家现在随便转转,拍拍照,大家拍的怎么样了我们的旅途快要结束了,大家尽兴么其实孔庙和国子监有太多的东西希望大家再一次光临在品味一下这里的文化,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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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举办促销活动的总结模板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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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2月5日我学校开展课本剧展演活动,利用此次活动把语文课堂教学活动中的角色朗读和角色扮演融为一体。课本剧展演活动为语文素质教育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引来了一道清澈的活水,使长期沉闷的语文课堂显出了勃勃生机,使学生感受到了人文科学的无穷魅力,其良好个性得到了很好的张扬。为了使语文教师能全面的认识课本剧,科学地开展课本剧的编演活动,使课本剧能很好地为语文素质教育服务,对课本剧展演活动总结如下:

一、了解课本剧

课本剧集文本、表演、化妆、道具、对白于一身,极具欣赏性、娱乐性、教育性,并能活跃校园文化气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有展示自己的舞台,张扬个性,培养团结协作的精神,把课本知识搬到舞台上,既活跃学习生活,又能掌握所学知识,为学生所喜爱。

利用语文实践活动课,让学生初步了解什么是课本剧?什么是语文课本剧?同时出示课本剧的剧本,以及一台课本剧的编排经过。学生十分感兴趣。

二、感受课本剧

让学生观看一些课本剧的表演,感受课文剧的无限魅力。由模仿式的表演,到带着自己的感受去进行表演,学生对课本剧又有了新的感受。组织学生改编,创编剧本,在集体修改,定稿。从中感受课本剧给学生带来的无限乐趣。

三、走近课本剧

创作应该是充满激情的,文字应该是震撼人心的。有时,即便没有这样的提示,学生为了演好课本剧,也会很乐意地去编排课本剧。他们对课文的独到见解、对表现课文内容的形式的再创造,往往令你始料未及。

四、编排课本剧

排演课本剧是剧本迈向演出的桥梁,又是演出前最关键的酝酿筹备阶段。在这一开放性的学习过程中,同学们不局限于教室、不拘泥于课本,因此他们的学习过程充满了创造性,他们的表演结果也具有多元性。

五、表演课本剧

在《狐假虎威》中,有些同学在排练时大胆地对人物语文进行了加工,使之与当前时代相结合,达到了新编的效果。在表演中,我还欣喜地发现,平时没有太多突出表现、比较文静内向的同学在这次特殊的综合性学习活动中都有出色的表现。这也让大家看到了他们热情洋溢的另一面。活动中会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是孩子们总是能自己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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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珍惜时间的广播稿[页2]_通讯稿_网

范文类型:新闻广播,通讯稿,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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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时间的广播稿

居里夫人害怕客人来后坐下来会谈天说地耽误了时间,连多余的椅子都不肯多摆。

这些事例都生动地说明了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珍惜时间。

男:古人有诗云:“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等等诗句都是告诫我们:人生有限,必须惜时如金,切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而要趁青春有为之时多学一点。

女:高尔基说过:“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男: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昨天和今天没什么大区别,今天和明天也没有不一样,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循环往复,但是我们个子长高了,慢慢又变矮了,头发由黑变白,这时才刚想起,该学的没有学,该会的没有会,该做的没有做,但是过去的时间却再也找不回来了,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女: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小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将来才能成为有用之才,否则就难免要“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了。”下面是两则童话故事,相信大家听了一定会有更深刻的启示。

一年春天的某个早晨,太阳刚刚升起,喜鹊就来到了猫头鹰先生的家门口,欢快地叫着“猫头鹰先生,快起来,借着早晨明媚的阳光,练习我们的捕食本领,不要再睡懒觉了。”猫头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身体一动不动地蜷屈在窝里,懒懒地说了声:“是谁呀?这么早就上这来瞎叫,我还没有睡醒呢,啥时练不行,我还得再睡一会。”喜鹊听了这话只好独自锻炼去了。到中午,喜鹊又来了,一看猫头鹰虽然醒了,但还是在床上躺着,喜鹊刚要说话,猫头鹰抢着说:“天还长着呢,练什么呀,趁早还是休息的好。”喜鹊说:“已经不早了,都到中午了,你该锻炼浦食了。”可是猫头鹰还是不动。太阳落山之前,喜鹊飞到猫头鹰家,看见猫头鹰刚刚起床洗脸。就对他说:“天要黑了,我要休息了,你怎么才洗脸啊。”猫头鹰说:“我就这习惯,晚上饿了我才开始捕食。”喜鹊说:“这么晚了你还能捕到什么食。”这时,天已经黑下来了,猫头鹰拍打着翅膀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累得筋疲力尽,什么食物也没捕到,肚子饿得咕咕叫,他也哇哇地乱叫,声音非常难听。这是个小小的寓言故事,如果猫头鹰真的夜间去捕食,就要饿得从树上摔下来了。可是这则寓言却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要珍惜时间.

男:还有一个寒号鸟的故事大家可能都听过,那只寒号鸟微弱的在大严冬中叫着:“哆罗罗,哆罗罗,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是呀,严冬即将来临,寒号鸟冻坏了,于是它说:“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可天亮了,看看暖暖的阳光,还是先享受吧,明天再开始垒窝吧,到了晚上 “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寒号鸟又开始叫了,但是第二天它看到太阳公公在微笑,又不动了......日子一天天的流逝了,寒号鸟始终没有履行自己的诺言,仍旧扑打着翅膀在寒风中念叨着“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很快冬天来了,寒号鸟已被冻得奄奄一息了,但嘴里还在微弱地喊着“寒……风……冻……死我,明天就……”。是呀,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女: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不管你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都会公平的分配给你大好的时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八万六千四百秒,谁也不多谁也不少,就看你如何合理安排了,也许有人会在一天里创造出一项伟大的发明,也许有人会在一天里碌碌无为、虚度时光。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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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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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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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北京十渡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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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渡位于北京房山区拒马河中上游。从千河口到十渡村,沿途在拒马河上要过桥渡水十次,“十渡”因此得名。1986年被评为北京十六景中的第八景。

千河口是拒马河的出山口,从周口店到这里约20公里,绕过张坊就是河谷风景区了。谷区有拒马河弯弯曲曲的流水,当你进入河谷过第一座桥时,就算你到过一渡了,随着山弯又过桥了,就算二渡,就这样过桥涉水,悠哉悠哉,一直走到十渡。顺着天阳道可抵蝙蝠山的顶峰。登上“望佛台”,八渡、九渡、十渡风光尽收眼底。这一带都在十渡村北面,村子坐落在深涧峡谷之中,异常幽静。从山后小路攀援而上,可直通天宫。“山奇水秀,石美潭深”的六渡山水,姿色。六渡山象刀斧削成,陡峭峻峙,拔地通天,且古迹颇多,有穆桂英大战辽军的古战场,还有以奇、险、幽著称的“三清洞”等。

十渡清幽俊雅,傍偎青山,河滩作伴,独具一格,是春秋郊游、特别是夏日避暑的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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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XX市在北京新春团拜会上的主持词_礼仪主持_网

范文类型:主持词,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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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在北京新春团拜会上的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XX市在京政府顾问,北京市政界、经济界、科教界、医学界、文艺界等有关人士及籍乡亲,借座北京饭店隆重举行XX市2005’新春团拜会。在此,我谨代表中共XX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参加今天团拜会的XX市领导,出席今天团拜会的XX市领导有:

中共XX市委书记先生

XX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先生

XX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先生

XX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先生

XX市政协副主席先生

以及XX市委办、市府办、发计局、经贸局、财政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XX镇等部门和乡镇的负责人。

今天的议程共三项:1、多媒体播放《走近》;2、中共XX市委书记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3、来宾恳谈。

下面,先请大家观看多媒体介绍片《走近》

……

下面,请中共XX市委书记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

接下来,请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乡贤畅所欲言、不吝赐教,对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刚才,大家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十分中肯地指出了XX市发展中存在问题与不足,并建设性地提出了今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尽管恳谈会时间不长,但恳谈的气氛热烈诚恳、提出的意见远见卓识,必将有力促进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此,我代表中共XX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再次向在座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在恳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及时采纳,使之成为加快发展的不懈动力,成为推动建设的宝贵财富。我们将牢记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对殷切期望,依靠和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持“工业立市、开放兴市、合力建市、生态靓市”战略,进一步营造优化环境,整合提升优势,广泛吸纳引进,内增区域竞争力,外强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新,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今天的新春团拜会到此结束,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事业兴旺!

为答谢各位的光临,我们在二楼宴会厅举行XX市人民政府新春招待酒会,恳请各位赏光。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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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半年时间已过,你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写好了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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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半年,在这过去的半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忙下,顺利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对上半年工作做一个总结。

一、前台接待方面

前台接待是客服部的服务窗口,持续信息渠道畅通,监督区域管理、调度和协调各部门工作,是前台接待的主要职责。接待人员是展现公司形象的第一人,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司,是联系小区住户的窗口。

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工装上岗,接待来访人员以礼相迎,态度和蔼的接听和转接电话,仔细认真的处理日常事务,耐心听取业主反映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困难,细心解答并详细的记录,在第一时光安排人员上门服务。每个月月末,将来电记录汇总,上半年共接到来电68个、去电130个,业主有效投诉2宗。业主的所有咨询来电,我们都给予满意回复;业主的报修问题,透过我们的及时联系,根据报修资料的不一样用心进行派工,争取在最短的时光内将问题解决。同时,根据报修的完成状况及时的进行上门回访或电话回访。业主的投诉,已上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透过这些平凡的日常工作,使我的工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受到了小区业主及领导的一致好评,也塑造了我们物业人的新形象。

二、档案管理方面档案是在物业管理中直接构成的文件材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业主资料、各部门档案、报修单、工作联络函、放行条等资料进行较彻底的分类整理,做到目录清晰,检索方便,各栋住户资料进行盒装化、各部门档案进行袋装化管理,按期、细致的整理完成。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制定完善资料的保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状况,改动或缺少及时完善。上半年共接到各类报修共64宗,办理放行条42张,工作联络函10张。

三、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

鉴于物业管理是一个高投资、高成本、低回报的服务行业。要确保工作持续正常进行,

务必做好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并保证按时足额收缴。上半年共收取物业服务费用79212元;

私家花园养护费50386元;光纤使用费XX元;预存水费174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450元;燃气初装费3300元。

四、经验与收获

半年来,透过努力学习和不断积累,思想认识上还是工作潜力上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已具备了客服中心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潜力、综合分析潜力、协调办事潜力和文字言语表达潜力等方面,经过半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用心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职责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益。

2、进一步加强客服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任务,做到严谨有序。

3、结合实际状况,多从细节思考,紧跟领导意图,协调好内外部关系,多为领导分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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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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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中,往往有许多时间被浪费掉:塞车、无聊的应酬、需要处理的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等等,让人十分心烦。然而面对浪费时间的内在因素我们却很少反省。比如:不切实际的想象和同一时间想太多的事;事必躬亲;拖延等。

学习了《时间管理》认识到管理时间的真正意义是避免浪费时间,也就是尽量安排自己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做更多的事情,提高自己使用时间的效率。通过学习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制定一个合理的工作计划

自己常以没时间作为不做计划的借口。实际是越不做计划的人越没有时间。时间只给那些合理安排工作的人。《时间管理》中讲:将做计划的‘时间’当作一种节省时间的投资?的概念对我很有启发,因此,在无意外发生或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最好不要修改计划,应尊重已订立的计划,否则就是浪费时间,投资了但没有回报。

二、做好完善的工作记录

忘记领导交代给我们的事情,忘记下属向自己汇报的事情,每天总是要重复听那些已经听过的事情,干已经干过的事情,所有这些都是因为你没有一个好的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可以让我们每天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达到节约时间的目的。因此,一个习惯随时记录工作的人才是一个高效的人。

三、确立目标

工作中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自己的事情、别人的事情、紧急的事情、重要的事情、或者是闲散的事情,我们该怎样分配自己的时间,有效地完成这些工作呢?

1、要事永远放在第一位。

2、确立正确的目标。

3、确立切合实际的目标。

4、目标必须书面列明。

5、目标必须有时限,确保按照计划执行。

四、选择完成工作目标的途径

1、合理分配自己的工作。

2、寻找最佳完成途径:将每一项工作的完成途径逐一列明,从中找到最佳完成途径亦是一个好办法。

3、提前列出工作日程表:使工作有更多的计划性,保证我们准确无误地按照?要事第一?的原则做事情。

时间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不以人类意志转移而改变,只有合理安排时间、运用时间的人,才有可能取得更高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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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全文共 3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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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1号。

法定代表人苏志国,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福,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艾华,男,汉族,1964年9月1日出生,莱芜市九洲货运代理配载站业主,住莱芜经济开发区顺河大街。

委托代理人张宪明,山东省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永,山东省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博瑞公司)与被告王艾华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腾博瑞公司委托代理人赵福,被告王艾华委托代理人张宪明、张永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腾博瑞公司诉称,XX年3月21日,其需要从山东莱芜运送一批钢材到北京市海淀区,收货人为北京沧孟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孟海公司)。腾博瑞公司在网上查询到莱芜市九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公司)具有运输企业的良好信誉,于是腾博瑞公司打电话与九洲公司联系,并用传真形式与莱芜市九洲货运代理配载站(以下简称九洲配载站)签订了委托运输合同,合同上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公章。九洲公司没有告知腾博瑞公司九洲配载站是具有独立经营主体的运输单位,并且九洲配载站的负责人王艾华就是九洲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运输过程中,九洲配载站没有尽到运输合同中的义务,致使货物灭失,给腾博瑞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腾博瑞公司与王艾华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我院,诉讼请求:1、要求王艾华赔偿货物损失人民币170 472.96元及利息(自XX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王艾华承担。

被告王艾华辩称,其没有和腾博瑞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其不是适格的被告;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不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在腾博瑞公司与轩兴旺之间只起到媒介作用,运输货物的车不是王艾华也不是九洲配载站的,运费是由轩兴旺与腾博瑞公司商量的,轩兴旺装货后给九洲配载站信息费,而轩兴旺至今没有支付信息费。即使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也是居间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的经营范围为货运配载和信息服务,不包括普通货运,九洲配载站不具有签订运输合同的资格;腾博瑞公司要追究责任也只能向轩兴旺追究,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已经立案侦查,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本案应该中止审理。

经审理查明,XX年3月20日,沧孟海公司与腾博瑞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沧孟海公司向腾博瑞公司购买28.992吨h型钢材,价款为170 472.96元。

XX年3月21日,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通过传真的形式签订了《委托运输合同》,合同落款处委托单位由腾博瑞公司盖公章,承运单位由轩兴旺和徐向华两人签字,并且提供了轩兴旺的身份证号:130203630329331,九洲配载站在收货单位的位置盖了公章。《委托运输合同》中填写的收货单位为沧孟海公司,到货地址为北京,装运时间为XX年3月21日,运费结算方式为货到付现金,委托产品规格为h588*300*12*20,材质为q345b,重量为28.992吨,运输方式为汽车,始发地点为莱芜,运输单价为3500/车。《委托运输合同》备注中约定,如属承运人造成的货物质量、安全等责任,由承运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货物到达目的地,请收货人在此单上签收;提供司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回传保存。

XX年3月21日,司机轩兴旺从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提走了28.992吨h型钢,钢材金额合计为168 153.60元。轩兴旺在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上签了字。

XX年3月22日以后,腾博瑞公司和王艾华均无法联系上轩兴旺,而收货方沧孟海公司至今没有收到该批h型钢。

XX年3月25日,腾博瑞公司工作人员王征向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就该批h型钢丢失一事报案,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于当天对王征进行了询问,并于XX年5月9日和XX年8月11日对王艾华进行了询问。王艾华在询问中承认了如下内容:1、腾博瑞公司打电话到九洲公司让王艾华找车往北京拉钢材;2、王艾华让轩兴旺、徐向华二人用九洲公司的电话与腾博瑞公司通话谈货物种类、数量、拉货及卸货的地点、运费等事项,双方达成一致后,腾博瑞公司向九洲公司传真了一份《委托运输合同》;3、轩兴旺和徐向华在承运单位处签字,王艾华在最后一栏右下方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公章后将合同回传给腾博瑞公司。

庭审中,王艾华称轩兴旺是其通过网上联系到的,王艾华给轩兴旺介绍货运的活,轩兴旺给王艾华中介费。

另查,九洲配载站的设立方式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货运配载、信息服务。

腾博瑞公司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委托运输合同》传真件、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九洲公司的网上宣传资料、电话记录单、《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

王艾华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XX年3月25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征的询问笔录、XX年5月9日及XX年8月11日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两张。

庭审中,王艾华认可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及电话记录单中王艾华电话号码的真实性,本院对这三份证据予以采信。但是王艾华否认《委托运输合同》、《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的真实性,本院认为,王艾华承认其在《委托运输合同》上盖了九洲配载站的章,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盖章的不是腾博瑞公司提供的这份《委托运输合同》,故本院对《委托运输合同》予以采信。而《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能够互相印证,并且与《委托运输合同》、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询问笔录的相关内容一致,故本院亦予以采信。

腾博瑞公司认可王艾华提供的三份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的真实性,本院亦予以采信。

腾博瑞公司提供的九洲公司网上宣传资料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不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以上事实,有原告腾博瑞公司提供的《委托运输合同》、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电话记录单、《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被告王艾华提供的三份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及本院开庭笔录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否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二、王艾华是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三、九洲配载站是否应当承担货物丢失的赔偿责任。

关于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否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业主王艾华承认其在《委托运输合同》上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章。从《委托运输合同》内容来看,符合《合同法》关于货运合同的规定。九洲配载站在最后一栏收货单位处盖章,但收货单位为沧孟海公司,显然不是九洲配载站,九洲配载站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且腾博瑞公司的电话和传真均是打给王艾华和发给王艾华的,综合本案情况本院认定九洲配载站为承运单位,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对于王艾华辩称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本院不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需要获得国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但九洲配载站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故九洲配载站与腾博瑞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应为无效。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运费还未支付,故运费不必返还,但九洲配载站应返还腾博瑞公司所收货物,因货物已丢失无法返还,故九洲配载站应当折价赔偿。

关于王艾华是否为适格的被告,本院认为,九洲配载站的设立方式为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王艾华作为九洲配载站的经营者,是适格的被告。

王艾华辩称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轩兴旺已经立案侦查,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本案应该中止审理。本院认为,对轩兴旺的立案侦查不影响腾博瑞公司向九洲配载站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故对王艾华的该项辩称本院不予采纳。

至于损害赔偿的数额,腾博瑞公司要求王艾华赔偿货物损失170 472.96元及利息(自XX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本院认为根据出库单的记载,腾博瑞公司的货物价值168 153.60元,故应当按该金额计算折价补偿款,至于利息,因合同无效腾博瑞公司亦应负有未尽审查运输许可证的责任,故对利息损失其应自行承担,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艾华之间于XX年三月二十日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无效;

二、被告王艾华补偿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十六万八千一百五十三元六角,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王艾华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三千七百一十元,由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负担五十元(已交纳),由被告王艾华负担三千六百六十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并提供副本一份,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三千七百一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贾 $t

审 判 员 赵维华

代理审判员 刘 洋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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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颐和园导游词模板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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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的行程由我来安排。你们可以叫我李导游。今天,我来介绍颐和园,如果有介绍得不好的地方,请多多提出宝贵的意见,颐和园到了,请大家跟我下车。

进了大门,绕过大殿,现在的所在地,就是著名的长廊,看,这绿漆的柱子,红漆的栏杆,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这条长廊有七百多米长,分成二百七十三间。每一间的横槛上,都有着五彩的画,画着人物、花草、风景。几千幅上,都没有拿两幅画是相同的。长廊两旁还有许多花花草草。微风从左边的昆明湖上吹来,是人生清气爽。

我们现在来到的是万寿山脚下。请大家抬头看一看,一座八角宝塔行的三层建筑耸立在半山腰上,那就是佛香阁,下面的一排排金碧辉煌的宫殿,就是排云殿。

爬上万寿山,站在佛香阁的前面往下望,颐和园的景色大半在眼底。郁郁葱葱的树丛,掩映着黄的、绿的琉璃瓦屋顶和朱红的宫墙。昆明湖的湖水静得像一面镜子,绿得像一块碧玉。

万寿山下面就是昆明湖,昆明湖围着很长的堤岸,堤上有好几座连岸有许许多多的垂柳。湖中心有个小岛,远远望去,岛上一片葱绿,树丛中露出宫殿的一角。游人走过石桥,就可以取消岛上去玩,这座石桥叫做十七孔桥,桥栏杆上有上百根石柱,子上有许多小狮子,这么多的小狮子,雕刻得栩栩如生,没有那两只是相同的。

看完这里,我们就要和颐和园说再见了,希望大家每天都有个好心情,每天都有个好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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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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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_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等费用。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与经济补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又修缮的义务。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八、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已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0%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祝福的违约金不足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九、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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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北京亮起来了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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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师告诉我,每一节课后都问问自己,学生从这节课学到了什么?说实话,很多时候我不敢问自己这个问题,因为无法面对良心的拷问。《信客》之后,我不得不问自己对学生的给予,结果汗颜不已,因为我无法给出一个令自己满意的说法。也许除了语言的熏陶、形象的积累之外,那节课我给予学生的真的寥寥!

于是我为自己追加了一个问题:《信客》的赛课令我学到了什么?概括说来只消两个字:震惊!为了一节比赛课,我会查那么多资料,进行那么多的尝试,不妨回头看看日常的语文教学,不外乎就是看看文章,读读参考,想想技巧,之后便欣然登场了……有多少节课留下过遗憾我已经说不清了,现在想来除了震惊也只有震惊了!

课堂评价语应该充满诗意。本案例中,课堂评价语单一,“很好”“太好”重复出现,使得课堂缺乏诗意。作者是用诗意典雅的语言来构筑质朴风雅的人生,如果教师的课堂评价语也充满诗意,那么实际上是在强调一种诗意的人生,引导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这也正是语文人文性和审美性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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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举办2024年运动会活动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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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隆重、精彩、团结、向上"为主题的永昌小学第__届田径运动会已经圆满落下帷幕,本届运动会开得隆重、精彩、有规模、有声势,达到了锻炼身体、振奋精神、凝聚人心的预期目的。

一、领导的高度重视

运动会能取得圆满成功与领导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学校领导首先对运动会各项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召开了运动会筹备会议,分管体育工作的邓校长对运动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宣传工作、赛程安排等都亲自过问,指导,分工明确;何校长亲自挂帅组织精神文明班级的评比。

二、广大师生积极响应广泛参与

广大师生参与运动会的积极性高,参与面广。从开幕式到各个项目的比赛,充分展示了我校师生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展示了师生积极向上、团结一心和强大的凝聚力。在队列检阅过程中可以看出各班级对这次运动会的重视和体育教师的训练有术。各个方队步伐雄健有力,服装有创新,并具有学校特色,这里各年级组组长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们善于调动本年组教师的积极性,每个组都有自己年级的特色。

三、各个部门大力支持、通力协作

运动会从筹备到全部比赛结束,期间有许多工作需要各方面通力协作,老师们能以大局为重,全力支持。配齐体育器材,安全保卫工作落的实处;音响电教积极配合,保证了大会的顺利进行。

四、精心组织,裁判员工作认真、公平

在运动会筹办与组织过程中,体育教师付出了很多心血。

从秩序册的编写到前导队伍的训练,从班级桌椅如何摆放到运动会的预检,直至整个整个赛场的工作,无不凝聚着体育教师的汗水,充分体现了体育教师的奉献精神。其他裁判员老师工作积极认真、公平,使整个赛场秩序井然。径赛的陈铁军老师,计时裁判长杨正成老师承担着最重的任务;跳部的罗中会老师坚持裁判,工作一丝不苟;为青年教师做出了表率,他们工作认真负责,并没有因为工作重而有丝毫放松;总记录的陈蓉、孙方军老师工作井井有条并额外的为体育组分担一些其它任务;终点的记录员和裁判员是整个赛会最忙碌的部门,可大家没有一句怨言。通过这次赛会,体现了我校教师的高度的主人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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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怎么写阅览室举办读书活动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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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精神,落实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部委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通知精神,值此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XX大学20xx年度校园读书月活动今天正式启动。本次活动由XX大学图书馆与学校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学生处、离退休工作处、出版社等单位共同举办,主题是“诵读经典名著,弘扬传统美德”。

经典名著凝结了前人对于人生、社会和大自然的观察与理解,闪烁着人类智慧的光芒。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读书,能吸取几千年的知识。阅读经典,接受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熏陶。对人的成长的影响是巨大的,一本好书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最是书香能致远,常吟清词愈馨香。也正是在浓厚的读书氛围中,XX大学120xx年来,代代师生矢志不渝地追求“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发扬光明的德性,革新心智,达到完善。

在本次读书月期间,我们将开展“读书报告会”、“读书征文”、“图书漂流”、“读者荐书”、“青年学子晨读”、“数字资源利用培训”、“国学知识竞赛”、“珍贵古籍展”、“图书展销”等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爱读书,本身就是一种美德。大凡在学术上做出显著成就的人,都有着令人钦佩的人格魅力,而其人格魅力的形成,主要来自于优秀文化的滋养,读书无疑成为汲取文化精华的主要方式。读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对话”,读书是一种心灵的“旅行”。

XX大学图书馆作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全民阅读活动先进单位”,现已拥有纸质文献460余万册,电子资源覆盖各个学科,能够满足广大读者的读书和文献需求。20xx年,随着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在我校的实施,XX大学图书馆办馆投入经费超大幅增长,中外文数据库资源建设迎来新的高潮,已推出超星发现系统、RFID现代化自助借还系统、无线网络的更大范围覆盖、知识共享空间的设立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极大优化了阅读环境,阅读已成为我校广大师生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获取信息、丰富知识、激发灵感、富于创新。知识改变命运,阅读灿烂人生。

读书,犹如弹奏人生美妙的乐曲,有明志的清晰,有醒悟的明亮,有德馨的悠扬。让我们与经典同行,打好人生底色;让我们与名著为伴,塑造美好心灵。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主动地融入到本次读书月活动中,为精神打底,为人生奠基,为校园增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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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教导主任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三分钟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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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荏苒时光流水声,几度春秋几段程。

在我来到我们学校的这20xx年的岁月里,我和学校所有的领导老师们送走了我们的一届又一届孩子们,也看着你们从一个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小男孩变成了一个个能够独立思考、积极进取的初中生,从一个个贪玩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个勤学好问、力求上进的好学生。更主要的是,在时间的匆匆流逝中,我们对我们学校的感情更深了,更浓了。

每一个清晨,我们顺着一阵阵舒爽的清风,顶着晨光从树荫撒下的余晖走在朝向校园熟悉的路上,心里从容而踏实,步调轻盈而笃定,即使经过那个热闹非凡的菜市场,踩在油光闪闪的路面,不正好脚底抹了油一般步履如飞吗?即使经过四五点钟就起来用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价值创造美好生活的辛辛苦苦的爷爷奶奶大叔大婶们,看到他们厚实而色彩浓重的双手在不同的蔬菜水果和美食中上下翻飞,我们都觉得是多么熟悉和亲切,偶尔和他们相视一笑,都有种温暖和感动在脑海久久萦绕。他们在我们的眼中已经是一道熟悉的风景,而我们在他们眼中,又何尝不是那道最亮丽最精彩最美好的风景呢。我们继续朝着校园走着,身旁是来来往往步履或急或缓的同学们,当有熟识的同学的面孔闪过,我们会追上或并肩而行,或击个掌鼓个劲,或递个可爱的眼神你自己去体会,或换个调子扔给你一句问候幽你一默。我们继续朝着校园走着,走过传达室门口时,看到早早守候在学校大门迎接每一位同学的认真值班的老师们,同学们,还有和蔼可亲笑意绵绵的校门守护神李老师,我们何尝内心不是温暖而惬意的呢?那么,我一定会回报一个会心的微笑,美好的一天就在彼此的微笑中,在耳边吹过的阵阵微风里,在第一缕阳光悄悄撒落在校园的明媚中就这么和谐,有滋有味,愉快地开始了。

然后,早自习开始了,同学们笑着闹着交上认真做好的作业,你一言我一语分享一个晚上没见彼此家里家外发生的希奇古怪的事儿,分享彼此的快乐,甜蜜,哪怕有了小郁闷了,找个知己咬个小耳朵,将满腔仇怨扔给他吧,然后,我又可以清清爽爽地继续happy了。我们的每一节课就在那悠扬轻快的乐曲声中开始了。我们的每一节课就在老师一双双期盼的双眼中开始了。那一份份或骄傲或沮丧的作业和试卷在我们每天的日子里不知疲惫地上演着悲欢二重奏,时刻提醒我们不能懈怠不能停滞不能骄傲不能自暴自弃。

然而,一辈子的岁月长河之中,我们相聚的这三年不过只是吉光片羽,而过程却弥足珍贵。虽然聚散总有时,三年以后,我们都要和每一个可爱的孩子们分离,,你们总会要和每一个可爱的同学们分离。三年的师生情谊,三年的同学之交,三年的磕磕碰碰,三年的泪水鸡毛,三年的课堂交锋,三年的荣誉辉煌,三年的奋笔疾驰,三年的快乐忧伤,三年的校园风尚,三年的爱的熏陶,都将画上句号,徒留深深的温暖和感动在你我心房。

同学们,日复一日的朝夕相伴,循循善诱,月复一月的殷切叮咛,尽心呵护,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善良宽容理解感恩的心,我们看到的都将是美好,只要我们长着一双闪亮清澈明眸善睐的慧眼,我们听到的都将是歌唱。我相信,你终将会爱上这里,爱上我们任劳任怨不辞辛劳的老师们,爱上我们每一位努力拼搏追求梦想的同学们,爱上我们校园静默的一桌一椅,一草一木,爱上我们校园的玲珑美丽,爱上我们校园的智慧光芒。

同学们,珍惜吧,正青春年少,莫负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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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北京潭柘寺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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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康熙皇帝降旨,命阜成门内广济寺的住持僧,著名的律宗大师,与自己相交多年的震寰和尚为潭柘寺的钦命住持。当年秋天,康熙皇帝驾临潭柘寺进香礼佛,并且留住了数日,赏赐给潭柘寺御书金刚经10卷、药师经10卷、沉香山1座、寿山石观音1尊、寿山石罗汉18尊。

康熙三十一年,康熙皇帝亲拨库银1万两,整修潭柘寺。在震寰和尚的亲自主持下,从康熙三十一年秋到三十三年夏,历时近两年,整修了殿堂共计300余间,使这座古刹又换新颜。

康熙三十六年,康熙皇帝二游潭柘寺,亲赐寺名为“敕建岫云禅寺”,并亲笔题写了寺额,从此潭柘寺就成为了北京地区最大的一座皇家寺院。

康熙三十七年,康熙皇帝为牌楼亲题匾额,并赐给潭柘寺桂花12桶和龙须竹8杠。

康熙三十八年,康熙皇帝命著名的律宗高僧止安律师为潭柘寺的钦命住持,并赐给潭柘寺镀金剑光吻带四条,安装在大雄宝殿的殿顶上。

清雍正年间一向深居简出的雍正皇帝也专程到潭柘寺进香礼佛。

乾隆七年(1742年),乾隆皇帝第一次游幸潭柘寺,“赐供银二百金、匾额九、楹联二、诗二、章幅子一轴、法琅五供一堂”。在潭柘寺到处都留下了乾隆皇帝的墨宝。乾隆九年,乾隆皇帝把御笔心经和自己手书的诗篇赐给了潭柘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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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时间简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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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正如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中问:“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StephenHawking在《时间简史》中回答了这个问题:“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我们对时间方向的主观感觉或心理学时间箭头,是我们头脑中由热力学时间箭头所决定的。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一、一本书,一幅探求真理的画卷

我利用假期简读了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这本书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我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StephenHawking用简明朴实的语言,幽默诙谐的语调,简单生动的例子阐述了世间最为深奥的理论,讲解了近代物理学上关于时空观理论的发展。从他的叙述中我看到了我们所处的宇宙之广阔,空间的广阔对应了时间的漫长。身在这样的时间与空间中,我感觉自己犹如沧海一粟,人之渺小与宇宙之广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一个人物,一段催人奋进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读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霍金,他一生的经历和他的科学贡献同样是一个奇迹,他20岁时即被诊断出患有渐冻症,医生甚至预言他当时还只有两年的寿命,然而他却创造了奇迹。(据了解“渐冻症”是一组运动神经元疾病(简称M.N.D.)的俗称,主要类型是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简称A.L.S.),因为特征性表现是肌肉逐渐萎缩和无力,身体如同被逐渐冻住一样,故俗称“渐冻症”。由于目前没有特效药,而与癌症、艾滋病等疾病并列为世界五大顽症。)就是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霍金离我们很远,他的精神却离我们很近。

这本书教会我们如何正确的看待这个世界和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情。我们应该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我们要把霍金的这种精神用到自己工作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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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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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最大的潜能,对职工的就餐时间及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正常就餐时间:

早饭:夏季:6:30′、冬季:7:00′;

晚饭:夏季:17:30′、冬季:17:00′;

午饭:11:30′,以下岗位人员就餐时间可适当调整为:11:15′∽12:15′。

1、精炼车间:精炼炉、煤气炉、叉车司机(三班二倒)

2、冶炼车间:熔炼炉、吹炼炉、备料、粉煤、浮选岗位人员、压风机房、制氧站、叉车司机

3、硫酸车间:岗位人员、风机房、尾气脱硫

4、电解车间:电调班、锅炉班、净液班

5、质检部:地磅、磨样、化验员

6、保卫部:在岗人员(管理人员、监控人员、消防人员除外)

二、相关规定

1、凡需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其它人员不准以各种借口提前或推迟就餐。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通知办公室食堂负责人做好就餐的准备工作,确保职工正常就餐。

2、三八倒班人员就餐后须立即回到所在岗位,不准以任何借口在其它地方逗留。

3、确实因工作需要,推后就餐(不在正常就餐时间内的)人员,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食堂相关人员,做好就餐准备;对加班时间比较长、职工宿舍没有安排就住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安排职工住宿或安排车辆送到家(莱州市区以内的人员)。加班费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4、办公室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做好职工加班就餐的准备工作。

三、考核

1、凡不执行就餐时间规定的,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加班或不在11:15′-12:15′这一时间段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不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视为不加班或正常就餐,因没有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导致职工无法就餐,责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由部门负责人自行解决职工就餐问题。通知到办公室食堂人员,而没有准备好职工就餐的,责任由办公室食堂负责人负责,出现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3、人力资源部将对职工就餐的时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提前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定的责任,每出现一人次扣10元。

4、本规定与其它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则按本规定执行,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注:大修期间的就餐另行规定。

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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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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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

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

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

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

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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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天坛导游词1200字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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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面前的建筑叫做天坛,而它的正殿就是皇穹宇。皇穹宇建于明嘉靖九年,起初叫做泰神殿,到了十七年,改名为现在的皇穹宇,它的作用就是在平日存放圜丘坛祭祀主神的地方,所以这里也叫圜丘坛寝宫。殿内正面的圆形石台上安放的就是皇天上帝的神牌,而前边两侧的四个方形石台上安放的则是八位祖先神主,还有东西配殿用来存放从祀神位。而皇穹宇三个字也分别代表了至高无上,天,宇宙的意思,更加显示出它的神圣和至尊。

它是一座建筑艺术价值非常高的殿宇,总体呈圆形,下边是高2.85米的圆形须弥座,为青白石筑成,有东南西三个方向的出陛,也就是台阶,而在南向出陛还有二龙戏珠的丹陛石。上边是蓝色筒瓦单檐攒尖鎏金宝顶。而在殿内还有八根檐柱和八根金柱,大殿上架没有横梁承托,全都是靠各类斗拱层层上叠来支撑,步步收缩,从而形成了精美的穹隆圆顶。这里边还运用了物理学中的杠杆原理。这组建筑不仅十分精美,而且还有回音壁和三音石,这和刚才我们说的天心石合称天坛三大声学现象。回音壁就是皇穹宇的外墙,围墙建造的磨砖对缝,十分的平滑,是很好的声音载体,可以传声,在传递途中对声音损失极小,只要对着墙说话,就算相隔四五十米,见不到面,都可以清晰的听到对方说话。而三音石则是皇穹宇大殿正前方的三块石头,您站在第一块石头上拍手可以听到一次回音,第二块石头可以听到两次,而第三块就可以听到三次回音,所以称为三音石。在后来也有人把它叫做三才石,取天地人三才的意思。

也许您刚才就已经注意到了,天坛有非常多的柏树,不错,它就好像北京一个天然的氧吧。而在这许多古柏当中,有一株500余岁的桧柏,就是回音壁西墙外的这棵九龙柏。它的树干纹理非常的奇特,布满了沟壑,而且旋转扭曲,好像9条蟠龙缠绕嬉戏,所以叫它九龙柏真是一点也不过分。

在游览过了圜丘坛和皇穹宇之后,我们就即将走进祈谷坛了,而现在我们脚下连接两个祭坛的就是丹陛桥,也叫做海墁大道,而它也是皇帝登上祈谷坛的唯一通道,长360米,桥面上分为三条道,中间的是神道,东边是御道,西边的就是王道。而它作为通道为什么又要称为桥呢?这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路面南低北高,步步高升,好像与天相连接的桥;而另一种就是说路面下边建有进牲门,类似立交桥,所以称之为桥。说到进牲门,就是在祭祀前,牛羊都要通过桥下的一个券门被赶到500米外的宰牲亭宰杀,制成供品,所以这个通道也被叫做鬼门关,因为一进去就有死无生了。

现在我们从祈谷坛的东门出来,可以看到一条连檐通脊的长廊,共有七十二间,俗称七十二连房,它不仅用来连接神厨神库,而且也是祭祀时运送祭品的通道,在长廊的东头,就是宰牲亭,就是前面所说过了鬼门关的牲畜要道这里来屠宰。而在长廊的东南方向,有八块巨大的青石,称为七星石,都是风水镇石。可是这里命名有八块石头为什么叫七星呢?原来明代在这里放的的确是七块石头,而最小的那一块则是清代增添上的。关于七星石的说法每个朝代都不同。在明代,有个道士和皇帝说祈年殿的方位不好,不利于国家,所以就在这里放了象征着北斗七星的七块石头。而在清代,康熙皇帝为了给满族爱新觉罗氏寻找从东北如主中原的理论依据,就派人考察山脉,发现泰山是长白山的余脉,所以就在原来七块石头的东北方有放了一小块儿青石,象征东北长白山,如果按这种说法,那八块石头就应该叫做七峰东岳。

暂且不管他们怎么定论了。今天的观光游览就要结束了,在天坛的这段时光希望能成为您北京之游中的永恒记忆。同时也请您把天坛的祝福带给您的家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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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的北京孔庙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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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游客们:

大家好!欢迎您来到曲阜。首先,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贺,是来自快乐旅行团的一名导游,以后大家叫我小贺就行啦!不用客气!

言归正传,这次我们的目的地是曲阜的孔府。我在车上先和大家说一下注意事项,我们的集合、自由游览时间已经公布了,请大家不要迟到,不要因为自己而影响其他人,另外,请大家认清我们快乐旅游团的标志,看!我们的标志是一面旗子上面有一只鸟儿。请大家认清标志,不要走丢。谢谢大家的合作!

大家看!这就是有名的孔府!孔府,又称衍圣公府,位于孔庙的东侧,他有一个有名的称号,叫"天下第一家"之称,是孔子的历代子孙居住的地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官衙与内宅合一的典型建筑。孔子死后,他的子孙后代一直居住在他旁边的孔庙中。到北宋末期,孔氏后裔住宅扩大到数十间,到金代,孔子后裔一直是孔庙东边,随着孔子后世官位的升迁和爵位的提高,孔府建筑不断扩大,至宋、明、清达到现在规模。现在孔府占地约7.4公顷,有古建筑480间,分前后九进院落,中、东、西三路布局。府内存有著名的孔府档案和大量文物。

看!这气魄雄伟的门就是孔府的大门,坐北朝南。左右两侧,两米多高的圆雕雌雄石狮大门正中上方的高悬着蓝底金字的"圣府"匾额,相传为明相严嵩手书。那两个柱子上悬挂的对联写着:与国咸休安富尊荣公府第,同天并老文章道德圣人家。这副对联相传是清人纪均的手书。形象地说明了孔府在封建社会中的显赫地位。"富"字上少了一点,"章"字中多了一笔,意思是说衍圣公官职位列一品,田地万亩千顷,自然富贵没了顶;孔子及其学说"德侔天地、道冠古今",圣人之家的"礼乐法度",也就能天地并存,日月同光。

看!这就是第二道大门,俗称二门。门建于明代,门楣高悬明代诗人、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李东阳手书"圣人之门"竖匾正门左右各有腋门一座,耳房一间。在封建社会,平时只走腋门,正门不开,以示庄严。

三堂也叫退厅,是衍圣公接见四品以上官员的地方,也是他们处理家族内部纠纷和处罚府内仆役的场所。为了保持与外界的联系,在内宅门专设两种传事的差役,一种叫差弁,一种叫内传事都有十几人,轮番在门旁耳房内值班,随时向外和向内传话。门的西侧还有一个露出墙外特制的水槽--石流,府内规定挑水夫不得进入内宅,只把水倒入槽内隔墙流入内宅。

现在我们来到了前上房。这是孔府主人接待至亲和近支族人的客厅,也是他们举行家宴和婚丧仪式的主要场所。院内东西两侧各有一株茂盛的十里香树,每当春夏相交时节,洁白的花朵散发出阵阵清香,房前有一大月台,四角放着四个带鼻的石鼓,是当年府内戏班唱戏时扎棚的脚石。清末孔府养着几十人的戏班子,主人一声令下,马上开锣唱戏。前上房内,明间敞亮,正中高悬"宏开慈宇"的大匾,中堂之上,挂有一幅慈禧亲笔写的"寿"字。

东侧间,陈列着乾隆皇帝送给孔府的荆根床、椅。桌上放有同治皇帝的圣旨原件。还有色彩鲜艳、花纹古朴的明代"景泰蓝"。梢间中间桌上摆设着一大套满汉餐具,共同404件。器皿上分别雕有鹿、鸭、鱼等,可按其形盛菜,一餐上菜多达190道。长期以来,孔府形成了一种精细独特的菜肴---孔府菜。各种菜制做讲究,取名典雅,如绣球鱼翅、珍珠海参、神仙鸭子、诗礼银杏、玉笔虾仁等名菜,色、香、味、形俱佳。西里间,为孔子七十六代孙、衍圣公孔令贻签阅文件的地方,桌上放有文房四宝,书架上还陈列着儒家经书和孔氏家谱。前上房院的东西两侧各有五间配房,是孔府收藏日用礼器的内库房和管帐室。大家可以去看看

看,苍松挺拔,鱼池东西对列,恬静雅致,大有步移景迁之感,这就是前堂楼。室内陈设布置仍保持着当年的原貌。中间设一铜制暖炉,为当时取暖的用具。东间的"多宝阁"内,摆设着凤冠、人参、珊瑚、灵芝、玉雕、牙雕等。里套间为孔子七十六代孙、衍圣公孔令贻夫人陶氏的卧室,再里间是孔令贻两个女儿的卧室。七十七代孙、衍圣公孔德成14岁时写的"圣人之心如珠在渊,常人之心如瓢在水"的条幅,原封不动地挂在壁上。

这里是后堂楼,后堂楼是二层前出廊的7间楼房,东西两侧有二层前出廊的配楼各3间。后堂楼是孔子七十七代孙、衍圣公孔德成的住宅。

这里是孔府的后花园,孔府花园在孔府内宅后院,又名铁山园。其实铁山园内并无铁山,只在花园西北隅有几块形似山峰的铁矿石。此石系孔庆容在清嘉庆年间重修花园时移入的,称天降神三环路助他修园,他自己从此也以"铁山园主人"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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