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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买卖合同协议书【汇集20篇】

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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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皮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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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方:

买受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及地皮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屋名称:两间三层半楼房及地皮。

二、房产地点:黄岗镇府前街西段路南。

三、出售范围:

1、两间三层半楼房及地皮。

2、楼前地皮。

3、楼后附院地皮。

该处房产楼房占地及楼前地皮南北长米,东西宽米,楼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东临西邻南邻北临府前街;楼后附属地皮一处,南北长米,东西宽米,面积平方米;东临西邻南邻北临。以上统称“本房产”。

四、出售价格:甲方愿意以元的价格将本房产卖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房款当着公证人见证人的面全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应将上述房产及房产地皮相关证件,当面交给乙方。乙

方即日起对该房产及地皮拥有永久的所有权。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本房产的合法性,保证其未被抵押、担保、出租、出售等,确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纠纷;

2、甲方须提供所有相关书面资料并确保本房产的有效性,如若本房产的地皮和邻里有争议或纠纷,甲方负责解决和处理,并保证乙方对本房产和本房产地皮的合法拥有人的权益。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产;

5、本房产售出后,其所有收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偿任何费用。

七、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及时支付购房款等相关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认可本房产质量,日后之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

3、为确保双方履行本合同,特请作为见证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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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市个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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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概况

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 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售卖给乙方。该房屋性质属于 。

该房屋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双方已经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合同第一条项下之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币种下同) 元(大写: )。

2.2 经双方协商一致,房屋价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定金 元(大写: ),该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除了定金之外的房款分期支付,于 年 月 日支付款项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支付尾款 元(大写: )。

第三条 房屋的交付

3.1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交付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3.2 甲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将附随的税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由乙方确认。

第四条 房屋过户登记

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税费承担

5.1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 方负担。

5.3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保证

6.1 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不存在继承、离婚、合伙等与共有权有关的任何纠纷,如因共有权纠纷使房屋被异议登记、冻结过户、查封等导致无法过户,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6.2 如果该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甲方保证房屋的承租人不会因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而发生纠纷,如因该权利发生纠纷,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6.3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有义务将落在房屋内的全部户口迁出,保证在乙方及其亲属办理户口迁入前,该房屋上没有任何人的户口。否则,按照本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内容执行。

6.4 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不存在抵押,如因此而造成的无法过户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合同第一条项下之房屋,应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到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7.2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给付房价款义务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向甲方加付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7.3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迁出户口,则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7.4 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对于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双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2 本合同所陈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产所在地法院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其他约定: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10.5 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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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鲜类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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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本文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海鲜买卖合同样本参阅,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看完后有所收获。更多精彩内容发布尽在,欢迎查阅。 编号: 养殖户(甲方): 收购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促进贻贝业健康发展,使养殖户和经营方得到共同发展,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 (根)鲜贻贝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甲方提供的`贻贝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三、价格:按照随行就市。但是,为了保护乙方养殖的积极性,双方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乙方收到贻贝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

一、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户(签字): 收购方(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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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贴片机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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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 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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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消防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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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_________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_________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附终端明细目录),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_____%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_______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单位:万元)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6.违约责任:

1: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在违约方对方所在地解决;

2:发生人力不可抗(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有效履行,供需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________%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

甲方附:

1.《经销商级别评定标准》

2.《经销商调查表》

乙方附:

1.酒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乙方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终端明细目录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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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车辆买卖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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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求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序号产 品 名 称规 格 型 号数量单价小计 1 2 3 4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____区域内客户,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计元给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合计元给甲方。

2、 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________年内包换。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________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 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甲方:乙方: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合 同 章: 签 订 人:签 订 人:____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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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二手挖掘机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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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将二手挖掘机一台出售给甲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二手挖掘机整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含破碎锤、随机工具、有关单证和资料),型号:挖掘机现代305-9T,破碎锤140。

(二)交货地点:________院内。

(三)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联系车辆,甲方承担运费人民币一千元。

(四)付款方式:整机运送到抗峪村委会院内后付款_______元,待试用一周,确认该机无故障(主要包括发动机、液压泵、破碎锤,不包括易损件),支付余款__________万元。

如果出现发动机、液压泵、破碎锤,主机故障,乙方无条件把已付款24小时内退回甲方。

乙方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

卡号:

开户行:

(五)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依法向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盖章)

地址: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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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深圳二手房精装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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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代理人:联系电话:风险提示:核实卖方身份

购房交易中的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预期所有人。请务必核实卖方身份!否则可能导致房屋购买行为无效,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遭遇诈骗,损失大笔购房款!

如需了解核实卖方身份的具体方式,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买方: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房地产于________年____月竣工。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分(小写:________元)。风险提示:核实房屋状况

除正常考虑房屋户型、结构等建筑状况和小区及周边配套状况外,买方还需谨慎核实房屋权利情况,如: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性质、房屋共有人情况、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等。

否则,可能因房屋存在权利瑕疵而给买方带来巨大风险,出现即使交付了全部款项也无法实际取得房屋产权等情况。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_______: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_________,月租金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卖方须于签署《____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___________________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____________________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万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角____分(小写:________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提示:付款方式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或存款到卖方指定的卖方本人银行账号的方式来付款。现金支付方式存在较大风险,请谨慎选择。如需选择现金支付,请务必保留有效的付款凭证。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

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账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风险提示:交房约定

建议双方约定在买方付清首付款时即交房。 对买方而言,实际交房不仅可以尽快使用房屋,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一房两卖的风险。对卖方而言,虽然暂未收到全部房款,但因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交房并不会带来实质风险。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_____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房屋的交付

1、交付时间甲方应当在收到【□定金□

第一期房款合同全部房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交付日前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乙方已负责缴清;甲方与房屋的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关系。

第九条 权属转移登记

1、当事人双方同意于日前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若因一方原因在前房屋权属无法转移登记至乙方名下,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房价款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于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延期____日,应当按照房价款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房屋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的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产生的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房屋交付乙方或者因甲方原因延期至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延期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的,每延期____日,应当按照合同房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且应当按照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房款的或者因乙方原因延期至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或者延期申办抵押贷款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已支付房价。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卖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日期:买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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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招投标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6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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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招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投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或服务。

第二条

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三条 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____(时间)提交给a公司。

第四条 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五条 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

第六条 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 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1.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之前寄至a公司。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 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 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 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九条 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 资金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有资格的投标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3.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招标人提供1、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招标者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5.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第十一条 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招标者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内容

1.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1)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2)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3)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4)卷四图纸

2.投标文件还包括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3.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4.项目承包人、生产者、供货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标文件,不要直接与中国a公司联系,应从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处获得。

5.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6.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第十三条 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1)地址:(略)

(2)招标人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第十四条 投标文件修正

1.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招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2.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招标人附录已收到。

3.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招标人可按合同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第十五条 组成标书的文件标书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中文。

1.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2)投标保证书

(3)补充信息目录库

(4)资格证明材料

(5)(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第十六条 投标价格以及支付

1.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合同包括条款一所述全部项目,以投标者提供的项目单价和总价为基础。

2.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招标人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3.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4.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

第十七条 标书效力

1.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2.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第十八条 保函

1.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2.投标保函采用_________形式:保函还可以是保险公司或同地的债券公司的付款保证书。银行保函和付款保证书必须采用本文件包括的样本形式;其他形式须事先得到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的同意。信用证、银行保函和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比标书有效期长一个月。

3.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4.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5.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6.成功的投标者的投标保函将在其开始进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后返还。

7.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

(2)成功的投标者未签约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约保函。

第十九条 供选择的方案

1.投标者可提供一份完全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基本标书。根据自己的意愿,投标者还可在以下几项上在基本标书之外提出供选择的方案:

(1)起动贷款,在开始建设工程前,提供无息贷款,可相当于投标价格的10%。招标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存款按条款二十八计算。

(2)在基本标书之外还可提出供选择的方案。为了在评标中把供选择的方案考虑在内,每一方案应伴有价格细目表,说明与提交给招标人的基本投标价格相比投标者估计会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将对基本报价给予比较、评估。评价最低的投标者的供选择方案将得到考虑。如果供选择方案是招标人可接受的,将写入合同。未标价或未提供足够细节的供选择方案不予接受。

(3)供选择的技术方案应伴有供全面评价的必要信息,包括设计计算.图纸.方法及原技术规范中未涉及的材料.工艺的规格,以及供选择方案的标价细目表和供选择方案的合同价格。

(4)只有对那些在基本报价基础上提供另外的财务.经济和技术好处的供选择方案,招标人才在评标中给予考虑。

第二十条 标前会议

1.建议投标者或其正式代表参加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在_________举行的标前会议。

2.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3.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a公司。

4.会议记录,包括提出的问题及答复的文本将迅速提供给与会者的全体索取了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

5.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

1.项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前会议记录来进行。

第二十一条 标书格式和签字

1.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

1.规定的标书的一个原本和两个副本,并分别注明原本和副本。如果两者之间有不同,以原本为准。

2.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应打字或用不能抹掉的墨水书就,并由一名或多名有权责成投标者遵守合同的人士签字。与标书一起应有一份书面委托书用以证明授权。写有条目和修订内容的每一页标书都要有在标书上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3.全套标书不应有改动、行间书写或涂抹的地方,除非按议程的指示或为改正投标者的错误,但这种情况下改正的地方应有在标书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4.每位投标者只能提交一份标书,不包括按条款下五提交的供选择方案。投标者对一个合同只能投一次标。

第二十二条 标书封缄和标记

1.投标者应把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分别各装入一个内信封和一个外信封,且在信封上注明原本、副本。

2.标记

(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a公司地址

(2)注明以下事项: 为建设合同工程投标_________项目,请勿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前打开

3.内信封上应写明投标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标书误期的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4.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XX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招标人或其代理人XX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第二十三条 逾期标书 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第二十四条 标书修改和撤销

1.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予以撤销,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标通知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送达XX公司。

2.投标者的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应按有关提交标书条款的规定准备、封缄、标记和发出。撤标通知可以通过电传、电报送达,但随后应提交一份有签名的确认件,且其邮戳上日期不能晚于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3.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4.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和标书有效期满之间的时间撤标将按条款十四的规定失去投标保证书。

第二十五条 开标

1.招标人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在办公地点_________当前出席会议的投标者代表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者代表应签到。

2.按条款二十一提交了撤标通知的标书将不再打开。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检查标书是否完整,是否提供了要求的投标保证书,文件是否签字以及是否有条理。

3.在开标时将宣布投标者姓名、投标价格及修订、投标保证书、撤标通知(如果有)以及其他招标人或其代理人认为适宜宣布的事项。

4.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XX银行。

第二十六条 过程保密

1.在公开开标后,在向成功投标者授标前,有关对标书的检查、解释、评估及比较以及对授标的建议等信息不应让投标者或其他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士知晓。

2.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二十七条 对标书的解释 为了帮助检查、评价和比较标书,招标人可要求投标者就其标书作出解释,包括单位价格细目表。提出解释要求和相应在回答均应是书面的,或通过电传或电报进行。除非按条款二十六的规定,应要求对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教学计算错误进行更正,不得对价格或其他标书要素进行修改。

第二十八条 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1.在详细在评标前,招标人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2.符合要求的标书是符合投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格,而没有实质上的偏差或保留。实质偏差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管理有实质影响,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对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者的义务有实质性限制。纠正这样的偏差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投资者的竞争力有不公正的影响。

3.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招标人将拒绝。

第二十九条 改正错误

1.被判定实际符合要求的标书,将由招标人检查是否有教学计算方面的错误。以下错误将由招标人改正:

(1)当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同时,以文字表示为准,除非文中明确以数字表示为准;

(2)当单价和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不同时,以单价报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存在严重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为准,改正单价错误。

2.招标人可按上述步骤对标书所列数额错误进行更正,如此更正得到投标者的首肯,则对投标者有约束力。如果投标者认为更正的数额会给其造成困难,可撤标。不过撤标使投标者面临失去投标保证书的危险。

第三十条 评价和比较标书

1.招标人只评价和比较那些被判定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只对基本报价进行评比,对评价最低的标书授予合同。

2.在评标中,招标人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份标书的投标价格:

(1)除去临时费用和相关条款。如果发生临时费用,计入工程量表中的偶发事件。应包括有竞争力的加班费用;

(2)对在标书价格和上述调整中未得到反映的,其他数量变更、偏差或替代报价进行适当的调整;

(3)其他招标人认为对执行合同、价格和支付有潜在巨大影响的因素,包括标书中不平衡、不现实的单价的作用。

4.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更、偏差和替代报价的权利。超出投标文件要求的变更、偏差、替代报价和其他因素,或将给招标人带来非主动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5.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6.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际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招标人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提交的履约保函增加,使招标人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第三十二条 授标通知

1.在招标人规定的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将用电传或电报(事后用挂号信书面确认)通知成功的投标者其标书已被接受挂号信(合同条款中称作接受证书)中应明确招标人在考虑工程建设、完成及维修等因素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合同条款中称作投标额)。

2.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在成功投标者提交履约保函后,招标人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第三十三条 签订合同

1.在通知成功投标者后28天内,招标人将寄去两份投标文件提供的协议,双方同意的规定已写入。

2.收到协议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签字、封缄使协议生效,把两份都还给招标人。招标人签字协议生效后,还给承包人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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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电冰箱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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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_海尔电冰箱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10万人民币元的电冰箱,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如下: 标的物名称:对开门649升节能增鲜冰箱

型号: BCD-649WABV

单价:10000元

台数:10

总价:100000元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20xx.01.01

3、交货地点;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定金 20xx0.00 元;

5、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合验。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2、冰箱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3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 5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5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 。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5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7、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4、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5、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6、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7、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电冰箱售出之日起 3 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 50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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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私人房屋买卖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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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正原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在,房屋面积平方米,卖给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价款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此价款含房地合一价。

三、付款办法: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价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后,即日起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权也随之转移,今后若遇国家占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及回迁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该房屋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今后社区及小组对该房屋的一切事项均由乙方全权办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双方遵守执行,不得反悔违约,否则惩违约方房屋买卖价款的双倍违约金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条款双方认可无争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证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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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山林经营权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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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原山林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将林权经营山林卖给 (以下简称乙方),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甲方将林权证上的现有山林以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方。(除杉树)

二、在砍伐时的手续及造林等归方负责,方不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和麻烦。

三、方在方指定范围内遇到山林界址纠纷由方出面承担全部责任,超出指定范围内的由方自行承担。

四、在砍伐期间方尽可能提供住宿等给方工人,但生活及日用品由方工人自行承担。

五、方预付 万元定金开工,余下 万元山林费在方施工一半以后需一次性结给方。

六、工人在山上工作时如有工伤等,方概不负责,一切由方承担。

七、山上下来运材需经过他人的山、田等运路由方出面调停。

八、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完成砍伐,逾期方可自行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应,经同双方认可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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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家具沙发衣柜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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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家具保修期为 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 天内修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第五条 交货时间: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出议的期限: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买受人姓名(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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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汽车销售权普通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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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就______汽车销售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汽车销售权以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汽车销售权。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完价款。

四、本协议签订后,汽车销售公司在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明书》,受让方成为______汽车销售权拥有者,依法享有汽车销售权利、承担汽车销售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转让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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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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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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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林地买卖合同书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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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买人: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投资兴建_________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______地号土地_________笔,持分面积约______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约同文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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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正规2024汽车买卖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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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单位或姓名:-- 单位或姓名:--

住址:---县---镇富民街781号 住址:---县---乡西---东北庄242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

车牌号:鲁Q------ 发动机号:---------------------- 底盘号:----------登记日期:----------------------

厂牌号:---------- 车身颜色:白色

协 议 内 容

一、 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 经双方协商价格为:¥--------------元,大写:-------------整

三、 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 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 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 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 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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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买卖合同简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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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系甲方之妻)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座落位置、面积:

1、甲方所售房屋房地产权证书尚未办理。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所售房屋为二层楼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______日乙方应将______________元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合同签订及甲方付清购房款当日,甲方将房屋及与该房有关的税费票据、文书合同交付乙方。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保证签订合同时房屋的共有人已知悉并同意出售,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质量完好,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水、电、物业等费用甲方已全部交清),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土地纠纷和债务纠纷或交接

后因甲方债权债务纠纷导致该房屋被查封拍卖或债权人强占房屋,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乙方需要办理水、电及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提供证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过户未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完成,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乙方购房后如房地产权过户不能或尚未过户,出现拆迁或政府征用等情况则受偿权利人为乙方,乙方此权利实现如需甲方配合,甲方必需予以配合;

第九条甲方保证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承租户知悉该房已出售且无异议;甲方应配合乙方重新同承租户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户的租赁期限应自本合同签字之______日起算。甲方收取承租户的租金应与甲方与承租户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签订之日止相对应,甲方多收取的租金应交付乙方。

第十条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或主张合同无效,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对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如违约,则应承担合同总额_______%的违约责任,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可期待利益及因违约产生诉讼导致的车旅费、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用),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提供两名担保人作为保证人,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纠纷或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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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办公家具及饰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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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志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如下:

一、货物及价款

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办公家具如下{298款屏风800cm*600cm*1050cm*}80个位置,每个位置为370元,屏风总价为370*80=29600元网布靠背椅80把 ,每把价格为110,椅子总价为110*80=8800元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办公家具总价为29600+8800=38400元 , (大写人民币:叁万捌仟肆佰元整)具体货物详见合同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有效之附件。

二、产品质量及质量保证

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产品质量优良,不低于国家标准。

2、 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实行一年保修,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责任期内,对于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对于甲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产品的损坏,乙方负责以最优惠的价格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3、 乙方为甲方免费送货安装所售货品。

三、交货支付

1、 地点:江川县大街街道大街中学

2、 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交货。

3、验收。

验收标准:本合同项下货物不低于前款规定之标准

四、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货物到期后的5个工作日时间内付清所有货款

五、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所交付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视货物具体情况允以修理或退换

2、 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华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行成立,甲方交付预付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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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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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省?建?设?厅

监制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

存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人)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签订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

四、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_____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的基准价格为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买卖双方_____合计),存量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_____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居间方):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一式________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_____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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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个人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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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区  路(街)  号,为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的附属设施为: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元整(包含本合同第一条第4款所属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办理过房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此协议签定后 日内,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房登记手续。

第五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完过房手续后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以延长 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办理过户前中途毁约不购的赔偿责任

若乙方毁约,则所付定金在赔偿给甲方。

4、甲方办理过户前中途毁约不售的赔偿责任

若甲方毁约,则双倍赔偿定金给乙方。

第七条 其它责任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款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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