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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办法【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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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5s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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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2)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

3)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4) 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5)建立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二、合同措施。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推行CM承发包模式,对建设工程实行分段设计、分段发包和分段施工。

2)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3)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之中。

4)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5)加强索赔管理,公正地处理索赔。

三、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使承包商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2)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导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3)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及其他科学适用的计划方法,并结合计算机的应用,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四、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2)对应急赶工给予优厚的赶工费用。

3)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

4)对工程延误收取误期损失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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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保险,全文共 1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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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

文号:根据《南京市建筑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__]132号),特制定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一、本市行政区域(不含高淳县、溧水县)内,从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的企业(以下统称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优先为所招聘使用的农民工(以下统称建筑业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参加工伤保险。

二、市建筑工程局所属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征收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具体负责组织、引导建筑业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元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来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管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南京市工伤保险结算管理中心负责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结算与支付。

三、施工企业在本市各区取得中标工程项目后,应当在工程开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办理建筑业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元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登记手续。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施工企业有分包行为的,还应当提交分包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二)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投标报价清单等资料。(三)按规定填写《南京市工程项目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四)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四、施工企业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当按规定选定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一)以工程项目为单元计缴工伤保险费。按工程总造价的1.5‰或工程总造价中人工成本的1%计缴工伤保险费,由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从该项目已征收的工程劳保费中一次性划缴至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并向施工企业出具工伤保险费缴纳凭证。施工企业在注册地已为参与该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及其管理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涉及的费用可在应划缴费用中抵扣。(二)以农民工个人的工资性收入为基数计缴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当月实际使用的全部农民工的缴费基数之和为该项目当月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计缴。工伤保险费由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按月从该项目已征收的工程劳保费中划缴至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并向施工企业出具工伤保险费缴纳凭证。划缴时间为次月的月首5日内。农民工在一个工程项目就业不满一个自然月份的,从该项目已征收的工程劳保费中划缴一个月的工伤保险费。

五、工程项目开工后三日内,施工企业没有按规定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的,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可以按照该工程项目总造价的1.5‰将工伤保险费直接划缴到工伤保险基金专户。

六、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施工企业应当在参保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对各批次使用的农民工名册于进场和撤场之日起三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申报备案,并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备案。申报内容以《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增减花名册》为准,包括进场或撤场所有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家庭地址、所属施工企业及其就业的工程项目、就业时间等。施工企业实行分包的,申报备案工作由总承包施工企业负责。

七、因客观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长,施工企业应当及时向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申报备案,工伤保险有效期顺延。因客观原因导致中标合同变更涉及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相关内容的,施工企业应当及时向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申报变更。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应当及时与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商定处理办法。

八、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确认工程项目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发放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筑工程局统一监制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公示》标牌,由施工企业在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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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办法,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部长,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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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要做实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除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参照实施的领导班子之外的党员参加主题教育,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委组织部将集中学习党章党规纳入固定党日活动,努力将党章党规往深里学,让全体组工干部进一步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增强政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领学+共学,实现全体党员参与学习。将所有年轻干部纳入领学人员库,采用轮流形式,每次固定党日活动中,由四名年轻干部分别选择四项党章党规,采用“讲解+PPT”的形式,对党章党规进行解读。其他参加固定党日活动的党员认真聆听讲解内容,仔细观看PPT,并进行记忆和思考,对不解的内容主动提问,由领学干部或者其他党员进行回答,甚至展开一场大讨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常学+广学,实现学习内容丰富多彩。建立长效机制,将集中学习党章党规确定为每月固定党日活动的一项常规议程,让党章党规成为固定党日的“常客”,一次都不能少。集中学习的党章党规覆盖了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并且做到每次固定党日活动、每名领学干部选择学习的党章党规不重复,确保学习的覆盖面广。

精学+评学,实现学习成果收获满满。每名年轻干部领学党章党规的时间为10-15分钟,内容不局限于党章党规的条文,涵盖了党章党规的方方面面,包括了党章党规出台的时间、背景、意义和党章党规的构成框架、主要内容、修改的条款、与工作联系密切的条款,以及领学干部的学习心得。每次年轻干部领学完毕后,所有部领导会依次进行点评,不仅会分享自身的学习收获,也会结合学习重点和业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让学习的成果得到升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学做起。领学、共学、常学、广学、精学、评学党章党规,将助力组工干部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为实现祖国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贡献更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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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办公室耗材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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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分类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必须执行分类管理制度。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必须分类、分区存放、专人专柜专库管理。门店必须挂有醒目标志,注明区域(或柜台),引导群众正确消费。严禁混放、互替销售。

2、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的区分:

2、1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保健食品包装上有特定的蓝帽子标示。

目前国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

卫食健字(+4位年号)第号(国产保健食品)

卫进食健字(+4位年号)第号(进口保健食品)

国食健字g+4位年号+4位顺序号(国产保健食品)

国食健字j+4位年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

2、2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化学药品以h开头,中成药以z开头,生物制品以s开头,保健药品以b开头,药用辅料以f开头,以j开头的为进口原料国内分装的产品)+4位年号+顺序号。如国药准字h20xx0029,前四位为批准年份,后面为顺序号。

2、3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普通食品(一般食品)和保健食品都是食品,都有食品声称:

第一种功能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须的基本营养物质;

第二种功能是有特定的色、香、味、形;

第三种功能只有保健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27种保健功能)。

一般食品批准文号:(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食证字[发证年份]第-yyyyyy号(指行政区域代码,yyyyyy指本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以前的格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食证字(发证年份)第号”将逐步被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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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服务,窗口,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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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窗口,是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关键。多年来,我校在毕业班管理工作中,通过狠抓学生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狠抓教师的考核激励,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狠抓毕业班的常规管理和过程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荣获县教育局突出贡献奖表彰。为加强本届毕业班管理,全面提高我校教学教育质量,确保我校在全县教学质量考核评比中上档升位,努力实现“保二争一”的教学质量奋斗目标,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毕业班管理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毕业班工作的领导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班管理工作,成立了学校毕业班工作领导组,把毕业班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组长:钟益春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考核毕业班工作。副组长:王胜波负责毕业班业务管理,不定期进行全面或专项业务指导。

成员:王敏、张玉林、张雪、刘世界、林祥会、覃小刚、六年级班主任和任科教师。

教导处职责:教导主任、副主任负责对毕业班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安排落实、业务指导、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校务会成员职责:认真落实六年级管理责任制相关要求,扎实做好蹲点联系工作,协助班主任抓好班级管理工作。

六年级全体教师职责:工作有信心、有目标、有恒心,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立足实际,认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复习计划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二、明确目标,奋力实现保“二争一”

力争通过不懈努力,确保在全县毕业考试中,语、数学科平均成绩全县第一,A段生全比率全县第一,综合学科平均成绩进入全县前三名,A段生比率进入全县前三名,为教学质量综合目标考核达到全县第一名打下坚实的基础。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家校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学生平安顺利毕业,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三、夯实措施,全面抓实毕业班后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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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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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严格对分包方案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有的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1、发包方与分包方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第二严禁分包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确分包方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是分包方自己的队伍和人员。

2、分包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筑集体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有关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3、我标工程的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全面负责。不得将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责任以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形式转移给分包单位。

第四条,严格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项目部招用分包方时,首先要要求分包方填写“安全资格审查表”,由项目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查其资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录用。

2、安全资质审查应在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以前跟公司合作过程中管理混乱或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分包方,不得录用。

3、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责任,并对其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核。项目部要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4、在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项目部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施工安全负责。

5、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中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必须由项目部负责,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对劳务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6、劳务分包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指派有责任心、技术熟练、有丰富施工实践经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担任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机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分包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员应在项目部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防护用具。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和安全用具的合格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的施工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现场使用。

8、项目部要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同时施工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较低的分包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项目部要督促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未成年者坚决清退。

10、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11、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核后执行。

12、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路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部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服从项目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安全工作。

13、项目部要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14、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项目部应监督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时派专人监督。

15、对分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项目部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10%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16、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方集体或个人,项目部要给与奖励。对采取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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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房屋登记办法差异比较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办法,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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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与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办法》对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的规定比较原则,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很大差异。但《物权法》《办法》实施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并未被废止,因此原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时非常谨慎,审查时常常为出借方是否为银行、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担保物是在建筑整体还是局部等而困惑。

根据《细则》第75条的规定,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的客体是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并不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必须同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建建筑物必须同时具备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两个条件。

由此,以前困扰登记人的三大难题也得到了答案:其一,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人不一定是金融机构;其二,担保的债权不一定是为后续工程建设筹集资金,也可以为第三人行为提供担保;其三,抵押标的不限于在建建筑物全体,也可以是其中部分。

关于更正登记

按照《办法》,更正登记可依申请人申请启动,或由登记机构依职权启动。依申请启动的,需登记的权利人申请或书面同意,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申请人应申请异议登记;依职权更正的,仅限于不涉及权利归属和内容的登记错误情形,涉及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通知权利人办理更正登记,通知期间暂缓办理其处分登记申请。

根据《细则》第79、80、82条的规定,可对更正登记作如下解读。其一,权利人、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其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没有明确,应该是指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对其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影响的第三人。其三,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更正申请具有裁决权,登记机构认为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认为无误的不予更正,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起诉或申请行政复议。其四,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判断是否有误,权利人同意更正的,参照权利人申请更正办理;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异议与异议登记

《办法》认为,“异议能(暂时)对抗登记的物权,又能阻断登记申请”。《细则》第84条的规定则可以概括为“异议不能对抗已登记的物权,异议可以阻断登记申请”。

条例》第22条第2款规定,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应当不予登记。故登簿之前的异议,可以阻断登记。但是登簿后的登记,发生物权效力,就不仅是异议所能对抗的。处分登记申请人及第三人知悉异议存在并出具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以完成登记,表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尽到了风险提示的告知义务,申请人在他日的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中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的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此外,申请人特别是权利受让人可能因此而不能成为法律上的善意第三人,并因此可能在今后的确权诉讼中丧失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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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植物妈妈有办法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办法,工作总结,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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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如在课文字词预习的检查上,就发现学生预习得不够充分,对文中“ 忒”的(tuī)和(tēi)两个音,在文中书面语时应该念(tuī),学生对此探究的不够深入,而且结合文本内容没做出正确判断。这也启示我,字词的音、义探究是文本的基础,要常抓不懈。

(2)在内容探究的过程中,学生的课堂气氛还不够活跃,这与说明文是比

较规范化的文体及学生在众多老师眼皮底下上课时的紧张情绪也有一定的关系。所以作为教师我在平常的教学中还要多引导、多启发、多放手让学生发表看法学。

(3)在品味课文诗情画意语言美的环节,对于这部分定为重点和难点,听课老师还是给予了肯定的评价,学生的表现也都不错,在自我探究中都表现得十分突出,对文章中出现的引用也都分析到位了。也有部分听课老师认为这部分的文化气息还可以上得更加浓厚一点,进一步发挥,但碍于课堂时间有限,我没能进一步探究,但老师们提出的这点意见值得我好好思考,争取在以后的教学中去不断尝试,不断开拓,为中学语文教学打开一片新的天地。

所以通过这堂公开课我本人也收获很多,记起《语文课程标准》曾指出:“ 教师在语文教学中要重视语言的积累,……积累工作可以让我们沉淀自己的汉文化底蕴,这是我们在小学、中学乃至一生都应该坚持的事情,因为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努力地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我知道,作为语文老师,任重而道远;所以我要更加努力让自己的课堂成为学生收获知识,收获成长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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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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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楼宇钥匙及其他钥匙的移交、借用和保管手续,确保钥匙的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管理规定适于物业部门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钥匙包过物业部门所有接管的钥匙

1、 物业相关人员对所有接管的钥匙进行详细核对,对钥匙不全、有问题的概不接管。

2、 所有接管的钥匙,必须交给钥匙管理员进行审核、保管。

第三条:钥匙管理规定

1、 钥匙管理有行政助理负责,物业部门所有钥匙必须统一放在钥匙制定地点。

2、 钥匙统一放在“钥匙箱”,并注明钥匙使用位置,便于查找与管理。

3、 不定期对钥匙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进行安排处理。

4、 对已经换掉锁的钥匙及时进行更改,做好详细登记。

5、 在管钥匙要有详细的清单,并建立档案。

6、 租户、业主需要物业保管钥匙,租户、业主必须签订《钥匙保管协议》,拒签协议物业概不接管。

第四条:钥匙借用管理规定

1、 任何借用钥匙必须按照《钥匙借用流程》进行办理。

2、 借用钥匙双方(保管人、使用人)必须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面详细登记(包括签名、数量、用途、借用日期、归还日期)。

3、 当天借出的钥匙必须当日归还,当日没有归还钥匙追究保管人责任。

4、 借出钥匙必须有相关人员陪同开门,对场地的物品进行交接,进场、撤场必须做好交接记录,抽查时没有做交接记录的,发现问题有当班人负责。

5、 借出钥匙使用场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没有及时汇报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责任。

以上管理规定请所有外借、使用钥匙人员严格执行,使用期间出现问题,根据问题严重性,追究相关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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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信息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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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我院外籍教师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学院外理部门是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外语教学部门或部系、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分别负责教学、食宿安排和工资核定发放等工作。

第二条 学院成立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外理部门、教务处和外语教学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外籍教师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学院外理部门

1、负责外籍教师聘请的信息发布、申请报批、聘用进院等工作。

2、办理聘请外籍教师的相关手续(如合同签定、资格证书、到职通知书、体检、签证、居留许可等)。

3、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等的领取。

4、向外籍教师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

5、向上级部门汇报我院聘请工作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6、协助教务处和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7、负责外籍教师档案的归档工作。

8、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生活管理。

第四条: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

1、拟定聘请外籍教师的需求计划。

2、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任务以及各项学术活动。

3、统计外籍教师每月的教学工作量。

4、协同教务处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评估。

5、整理外籍教师的教学档案工作。

6、听取外籍教师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7、协调和处理外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8、负责外籍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9、负责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籍教师的合作教师(原则上每一位外籍教师应配一位合作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授课班级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

1、审核教学计划并指导教学工作。

2、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3、终审外籍教师的工作量。

第六条 总务处

1、负责外籍教师公寓安排及生活保障工作。

2、提供相应生活物品及设施,包括厨房、空调、彩电、电冰箱、微波炉、热水器、卧具、卫生间设备等。

第七条:人事处

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的核定工作。

第八条:财务处

负责外籍教师管理经费的核拨及其工资发放。

第九条:保卫处

负责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 聘请的原则和要求

第十条 聘请外籍教师要从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标准,贯彻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十一条 聘请外籍教师的部门暂限于我院教学和科研部门。

第十二条 聘请外籍教师的部门应拟定聘请外籍教师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包括拟聘请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以及使用安排(如:合作教师、聘用期限、所授课程及课时等)。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提前半年报送学院外理部门初审,最后报院长审批。

第四章 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

第十三条 外籍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来我院从事基础语言教学(口语、写作等课程)的应聘者应拥有学士学位,具有在中国高校一年以上的教学经历,或拥有硕士学位,有讲授本国语或文学课一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口齿清楚,语音、语调规范;申请来我院从事科研工作,应聘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和三年科研或技术工作资历,既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有解决科研或技术难题的实际操作能力。

2、年龄在25—60岁之间。

3、身体健康。

4、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纠葛案件。

第十四条 外籍教师提供的材料

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推荐信和健康证明等。

第五章 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外籍教师行为规范

1、外籍教师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和学院的内部管理。

2、外籍教师应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在学生中宣传自己的宗教信仰。

3、外籍教师应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

4、外籍教师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授课时应当注意仪表,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上课,不得在课堂抽烟。

5、外籍教师应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严禁与学生谈恋爱或发生亲密关系。

6、外籍教师应接受学院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7、未经学院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兼做与教学无关的业务。

8、对于纪律涣散或不尊敬外籍教师的学生,外籍教师应向有关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建议采取措施,但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也不得以不上课作为惩罚手段。

9、外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学院没有要求的教材或资料。

第十六条 授课、代课、调课、请假。

1、外籍教师应服从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除非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任课外籍教师不得拒绝接受。外籍教师应按期完成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工作的质量。

2、外籍教师代课、调课、请假应该遵守以下审批程序:

⑴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⑵申请代课、调课提前三天向其教学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同时报外理部门备案。

⑶外籍教师因事因病请假除征得教学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需得到外理部门批准。

⑷外籍教师因为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的,应向教学主管部门口头申请并得到批准,在一周内补报书面申请表并按照以上程序得到批准、备案。

3、因以下情况,外籍教师申请代课、调课、请假不予批准:

⑴旅游;

⑵做兼职或者从事其他与学院教学无关的业务活动;

⑶教学主管部门、外理部门认为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况。

4、外籍教师违反以上关于代课、调课或者请假的规定,学院外理部门在与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协商后,可以向该外籍教师发出书面警告,并根据外籍教师与学院签订的合同扣除相应的课时费。

第十七条 外籍教师无故迟到、早退两项累计超过三次,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应向该外籍教师提出书面警告,并报外理部门、教务处备案。

第十八条 住宿

1、外籍教师应在学院指定的公寓住宿。外籍教师入住时,外事部门应与外籍教师清点学院配置的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并签收清单,保证妥善使用这些物品。离校时,应通知外理部门办理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的清点和移交工作。

2、学院提供的公寓,作为外籍教师在我院任教期间的宿舍,外籍教师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不得从事赌博、色情、聚众酗酒等活动。

3、在学院住宿期间,外籍教师应自觉遵守校园作息时间,早7时前和晚23时以后,不得在公寓内留宿外人,否则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4、外籍教师如有亲友来访,确实需要在外籍教师公寓过夜的,应提前告知其所在部系,并得到外理部门批准,同时报保卫处备案。

5、外籍教师不得允许单个异性学生拜访其公寓。

第十九条 外出

1、在教学期间,外籍教师原则上不得到外地旅游、参观。

2、未经相关部系和外语教学部门请示外理部门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出差或到校外进行讲学或举办讲座。

3、学院各部系需安排外籍教师到校外参加社会活动或坐客的,应事先征求外理部门的意见;若需在外留宿,部系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外理部门同意,同时部系要保证外籍教师的安全。

4、未经任何部门同意,外籍教师私自外出,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条:家属来华探亲

聘期在一年(或一学年)以上的外籍教师,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及子女的配偶均可在外籍教师休假期内来华探亲。外籍教师提前两个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亲属的外文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外国住址、同本人关系、在华停留时间、申办签证地点、入境地点以及护照号码等。如学院同意其申请,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的一切费用自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外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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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范文_工作者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办法,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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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聘用

第三章考核

第四章报酬

第五章辞职、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东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的程序

,被东区民政局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包括:

1、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或社区党员大会(社区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社区从事党务工作的社区党组织委员专职人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

3、通过招聘,在社区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专职社会工作者。

没有被东区民政局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聘用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进行,由区东民政局适时统筹组织实施。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的聘用每三年为一个届期。

第五条换届时,对上一届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考核聘用;届期期间,新补充的社区工作者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

第六条考核聘用一般按下列程序和办法进行:

1、提出考核聘用申请。个人提出考核聘用申请,经所在街道审核同意后,报东区区民政局审批;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由街道(镇)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参会人员包括街道(镇)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及街道(镇)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所在社区所有社区工作者;部分居民代表和所在辖区单位代表,其中居民代表和辖区单位代表原则上占参会总人数的20%。参会的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可自愿申请,也可由街道(镇)确定。

民主推荐。主要考察考核对象能否继续胜任社区工作者岗位,民主推荐得票率不过半的不再聘用;

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低于60%,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的,不再聘用。

3、决定考核聘用对象。由街道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和测评情况,集体讨论是否聘用。

4、公示。在聘用对象所在社区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5、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东区民政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第七条考试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奉公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社区工作,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原则上应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第八条考试聘用社区工作者必须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编制空缺的情况下,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聘用。

第九条通过公开考试,并依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由东区民政局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第三章考核

第十条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由东区民政局统筹安排,街道(镇)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细则由街道(镇)自行制定并报东区民政局备案。

第十一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街道(镇)结合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社区工作者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补贴的发放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的优秀等次不超过本社区工作者总数的20%。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由街道(镇)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参会人员包括:

1、街道(镇)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

2、所在社区所有社区工作者;

3、部分居民代表和所在辖区单位代表;

4、其他人员。

参会的居民代表和辖区单位代表原则上占参会总人数的20%;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可自愿申请,也可由街道(镇)确定。

第十四条街道(镇)应全面考核社区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和工作、生活作风情况;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情况;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2、社区工作者对相关工作的政策、规定的熟悉、掌握情况,自觉熟练运用政策、规定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情况;对责任范围内工作职责、居民构成、居民需求的熟悉、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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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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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 工作业绩(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 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3、 加分项:考核员工创新、自主学习和特殊贡献等方面。

考核内容

权重

综合考核得分

工作业绩

专项工作

80分

两项比例由各部门灵活掌握,但总和为80分不变。

得分=专项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态度+加分项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态度

20分

加分项

3分

第五条 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自主考核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核细则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性,工厂不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只规范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细则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管理部会审后执行。

第七条 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第八条 考核流程

下发考核表——员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签名——部门主管考核、签名——员工签名确认。

第九条 考核档案管理

各部门考核结果由本部门自行存档,并将副本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将考核结果汇总、分析后存档。考核档案的保存期为两年。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 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等级

A

B

C

参考分数段

95以上

80—95

80以下

意义

分布比例

2

7

1

分值Pi

1.5

1.0

0

注:考评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分数段仅供评级参考。

1、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2、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考核结果应拉开一定的档次,各部门的考核结果A:B:C的比例应控制在2:7:1范围内,建议在计算各级别人数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3、为提高员工绩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门于每月10日前在部门内部

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绩效提升

1、员工应根据自身考核情况,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采取培训或自主学习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绩效。

2、对考核成绩为C者,须填写《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附表三)制定书面改进计划。《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由所在部门保留,必要时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条 未位淘汰

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岗位轮换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为C或半年内3次C的员工将被淘汰。

第十三条 员工绩效工资

某员工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 Pi)/∑(Mi* Pi)

Mi=某员工绩效工资标准额度(基本工资的20%)

Pi=考核结果对应分值

第十四条 提薪与升职

1—12月考核结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工资提升一级,9次以上(含9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则工资提升二级。另外,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升职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年内月度绩效考核出现过两次C者,本年度内不能晋升。

第四章 考核面谈

第十五条 考核面谈必须及时进行,并贯穿于考核的全过程。通过面谈达到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六条 考核面谈主要由直接主管进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须所有属下员工进行面谈;部门主管必须每月与A及C级员工面谈。

第十七条 部门主管应指导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编制绩效改进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 考核申诉

第十八条 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主管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三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第十九条 若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诉,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一周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的及时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档案管理及面谈等将列入基础管理对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扣基础管理考核分5分,对有时间要求的项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部工厂管理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三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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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2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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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 公司大门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的大门警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当班执勤应有分工,保证一人在室内电话机旁,执行室内公务,另外负责在厂区内游动观察,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体职责:

①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②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

③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④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行为。

⑤应熟记厂内各处的水、电、易燃品、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位置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时整修。

⑥应检查、监督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有有效证件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是本厂所需物品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⑦应遵照巡逻路线夜间每两小时巡逻工厂、车间、仓库,并做好巡查记录。 ⑧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入"交接记录",做好存档。

二、 人员管理

1、员工进厂区必须佩带工作证、考勤卡,不佩带者一律禁止入厂;

2、检查、监督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打卡情况。

3、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查验厂部开据的放行条后,方可放行。

4、亲属、朋友来厂找人一律在门卫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员电话通知所在单位在值班室会客,禁止私自进车间或办公室找人。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律禁止入厂。

5、外来人员到工厂接洽业务,应在值班室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并电话联系有关部门接待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离开时收回会客单。

6、因工作需要在厂内施工人员,经工厂领导批准办理临时工作证,方可入厂。工程结束后将临时工作证全部收回。

7、来公司、工厂参观访问的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由接待人发给参观证,方可入公司或工厂。

8、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的职工,根据生产部所报送的加班人员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公司人员假日、休息日进公司门卫负责登记出入时间。

9、厂内住宿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凭工作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员,做好出入登记。

10、外来人员进入工厂,告知厂内严禁吸烟。

11、公司、工厂职工及外来人员严禁带小孩入厂。

三、 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携带产品、模具、工具设备和相关资料出厂,否则门卫有权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带以上物品出厂时,需要出具主管部门及公司业务员审批的放行条,核查清楚后方可放行,放行条保存备查。

2、各外协厂交货时所随带其厂物品的进出,在进厂时先由门卫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在离厂时再经门卫值班人员根据原登记核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3、离厂人员经值班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由携带者亲自写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主管处理。

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厂部开据的放行条核查后放行。 ②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四、车辆管理

1、本厂所有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在值班室按规定要求登记。

2、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随车人员必须办理登记,经值班人员检查无可疑后方可放入。

3、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应注意进厂车辆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属工厂生产业务的,凭业务部开据的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属于快递公司发送物品出厂,必须由主管业务员签发的放行条,经核查后方可放行。

五、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2、保安应熟悉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①判断情况若尚可控制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主管及通知相关部门。

②判断事故无法控制,应急速报主管领导和上级领导。

③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援单位及本厂安全负责人。

3、夜间或休假时,近邻厂区、街道发生灾害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领导。

六、消防工作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每一名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应掌握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了解相关的消防知识。

2、保安科负责人应根据公司消防规划落实具体的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所有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所有保安人员都应遵循防火工作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的声响、亮光、异味、烟雾、车辆漏油等现象。

4、保安人员应积极参加、配合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防火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保养。

5、一旦发生火警,除了门卫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员(包括下班人员)均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加救火及维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七、奖励与处罚

1、发现违章一次,扣罚5分,并酌情扣减当月绩效工资。

2、月内累计违章四次,扣罚50分,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因违章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全部工资,直至开除。

4、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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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ktv歌厅员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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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基础治理

(1) 严厉遵照作休时光,高低班打卡签退,不无端出席,不私自职守,有事请假。

(2) 当任务须要加班加点时应遵从支配。

(3) 上岗前检讨个人仪容仪表,维持肉体丰满,心情痛快。

(4) 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做与任务无关的事。

(5) 上岗时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会客、不接听公家电话。

(6) 不向主人索要物品、小费、私发出扣、不随便接收礼物。

(7) 不乱动主人的物品,不乱拿主人遗失遗弃的物品。

(8) 任何状况下不主人争论,不与指导共事争论。

(9) 珍惜公共财富,勤俭动力。

(10)不顺次充好,缺斤短量,不恣意变化免费标准。

(11)未经赞同员工不得向外界流传外部所有治理材料及有关音讯。

2、着装仪容

(1) 服装:按公司规则服装上岗。

(2) 工牌:员工工牌一概佩带于左胸指定地位。

(3) 鞋:任务时光穿指定的任务鞋,鞋面无污,不赤脚穿鞋,女肉色袜,男深色袜。

(4) 头发:应每天洗头,保障无头宵,均贴,不可蓬乱。(男不遮耳、女不披肩)。

(5) 面容:女员工以淡妆上岗,男员工保障随时面部干净。

(6) 手机、BP机、相干物品一概不得佩带上岗及蕴含各种饰物。

(7) 班前自检讨仪容仪表前方可上岗。

3、形体标准

(1) 站姿:保持站立效劳,挺胸、收腹、沉肩、两脚离开15厘米左右,站姿优雅,棉带笑容。

(2) 眼睛平视效劳对象,不斜视主人或东张西望,不得依赖任何物品、不插兜、插腰、抱肩及不良缺点。

(3) 两手天然下垂或交×。女性以V型为主、男士两脚与两肩同宽。

4、礼节礼貌

(1) 相熟控制问候言语,自动问候主人,可以依据时光、场合、情形、招待对象的不同,正确应用问候礼节。

(2) 相熟控制称谓礼节,依据主人应用不同称谓亲热谐和,尽量记住主人的姓氏、职位,以便再次遇见时正确称谓。

(3) 相熟控制应答礼节,依据场景,正确答复、反映敏锐,应对得体。

(4) 相熟控制迎送礼节,依据迎接、送别,做到考究礼仪次序、礼仪情势,言语亲热正确表示得体。

(5) 控制操作礼节,效劳操作标准,不打搅主人,礼貌小气。

(6) 当主人走过期,自动问好,当指导经过自动摇头致意。

(7) 对主人时时表示谦逊小气、朴素、表情天然、面带笑容、态度恳切。

(8) 尊敬主人习性风俗和举措,不评头论足,按主人习性和请求供给效劳。

(9) 与主人交谈时维持笑容,音调颠簸,站立直腰挺胸,姿势幽美,注意聆听,不插嘴,肉体集中,时时表示尊敬。

5、岗位职责(效劳员)

(1) 相熟本区域的设备装备,名目特征,担任本区域的招待及支配任务,为主人随时供给有效的效劳。

(2) 具备本区域娱乐名目标基础常识,热心小气自动,有礼貌的招待来客,引诱、支配主人入座,擅长应用言语技术为主人供给最佳的效劳。处理主人请求及疑问问题。

(3) 担任所属区域的干净卫生,在主管的指导支配下,每日干净卫生,维持设备装备的卫生,环境整齐,空气清爽。

(4) 担任场合每日所需任务物品,保障营业的须要。

(5) 遵照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6) 与部门和其余的部门员工严密配合,合作实现各项任务规划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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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人事,档案管理,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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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 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 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 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 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 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 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 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 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 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 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 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お

第四章 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 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 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 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 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 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 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 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 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 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 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 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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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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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第三十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罕见病、特殊病种等情况,要求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应当在申请临床试验时提出,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第三十三条 在菌毒种选种阶段制备的疫苗或者其他特殊药物,确无合适的动物模型且实验室无法评价其疗效的,在保证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临床试验。

第三十四条 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申请人应当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

第三十五条 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按照其拟定的临床试验用样品标准自行检验临床试验用药物,也可以委托本办法确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应当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临床试验用药物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临床试验用药物抽查检验。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在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前,应当将已确定的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负责单位的主要研究者姓名、参加研究单位及其研究者名单、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样本等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临床试验单位所在地和受理该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执行的,应当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并将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数据库。

第四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四十一条 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研究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申请人,并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一)伦理委员会未履行职责的;

(二)不能有效保证受试者安全的;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严重不良事件的;

(四)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无效的;

(五)临床试验用药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六)临床试验中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或者严重不良事件,或者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责令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申请人和临床试验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临床试验。

第四十四条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期或者I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I期临床试验;

(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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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保健品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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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1 为规范员工个人卫生,同时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1.2 公司卫生管理分为个人区域卫生管理和公共区域卫生管理。

1.3 个人区域是指员工工作隔断空间。包括员工隔断空间内地面以及地面上的办公桌椅、电脑等其他物品。

1.4 公共区域是指公司内除员工个人区域外的所有区域。

2. 个人办公区域卫生

2.1 公司员工应在每天上班之前将个人区域卫生打扫干净。

2.2 员工个人区域内地面应保持整洁、干燥。

2.3 员工应保持个人区域内地面上物品(包括办公桌椅、电脑主机以及显示器、文件夹及文件、台历以及其他摆放在桌面上的物品)表面洁净、无灰尘。

2.4 员工隔断四壁应保持整洁,不得乱贴乱画。

2.5 垃圾筐每天在上班前应倾倒完毕并保证垃圾筐外无痰迹、灰尘等污物。

2.6 其他卫生区域不留死角。

3. 公共区域卫生

3.1 公司除总经理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参与公司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清扫。

3.2 公司值日人员应按照卫生值班表(附后)轮流值班。每个值日小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分工,按时保质地完成卫生打扫任务。

3.3 公司公共区域卫生具体包括总经理室、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以及走廊等其他非个人办公区域。

3.4 值日人员应于8:10分前到公司打扫卫生。

3.5 值日区域内地面应由值日人员每天用笤帚清扫一遍后再用拖把拖一遍,并应在上班前保持其整洁、干燥。

3.6 值日人员应每天清洁公共区域内地面上办公桌椅、电脑、门窗、打印机、橱柜以及其他办公用品,保证其表面洁净、无灰尘。

3.7 值日人员应每天倾倒垃圾筐,并保证垃圾筐外无痰迹、灰尘等污物。

3.8 值日人员应保证公共区域内其他卫生领域不留死角。

3.9 值日人员如请假,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换班。

4. 其他

4.1 每周六下午4:00—4:30,公司所有值日人员应参加公司卫生大扫除,将上述公共及个人卫生区域彻底清扫。

4.2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卫生的监督工作,如对卫生清扫状况不满意,视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予以20元—100元不等的罚款,罚款从员工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4.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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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集团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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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要求。

2.公司应加强设备和工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3.公司在改革工艺和技术革新时,应采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加强通风排毒、排尘,实现机械化、密闭化和自动化。

4.公司必须对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职业卫生和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

5.公司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6.对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及其它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警示牌,配备有效的紧急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用品,并有应急救援的组织措施。

7.公司必须为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8.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作业,公司必须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在作业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保证贯彻执行。

9.公司必须配合公司对其进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期检测。

10.公司必须配合公司及地方卫生监督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调查,如实反映职业卫生的现状和实际情况。

11.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2.涉及有害作业建设项目立项,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该建设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交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3.生产、使用和引进新化学品,必须具备毒性鉴定资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否则严禁出厂、使用和引进该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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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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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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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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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所称库区的范围包括:

(一)库区水域,指南起湘江长沙湘潭交界地昭山、北至蔡家洲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坝轴线下游1.5千米的水域,以及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正常蓄水位湘江支流回水水域;

(二)库区水域内的洲岛、洲滩及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

(三)库区水域两岸堤防及堤防背水坡脚向外延伸30至50米(经过城镇的堤段不得少于10米)的地带,无堤防的,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线向外延伸20米的地带。

前款所称湘江支流回水水域具体范围如下:浏阳河从湘江河口至磨盘洲;捞刀河从湘江河口至水渡河坝;靳江河从湘江河口至九江闸坝;龙王港从湘江河口至西二环桥;沙河从湘江河口至谭家巷水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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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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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服从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出勤,有事提前请假,主动与主管领导联系作好工作安排。缺勤天数工资按规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旷工者双倍扣除当日工资。

三、来校工作半年以后,可享受(不含教育局规定发放的补贴)因工作需要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学校发给加班补助,特殊工种可发放一定的劳保用品。

四、各类临时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按各岗位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作息。寒暑假原则上无休假,安排值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安排休息。

五、聘用期间,若本人因病住院,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凡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直至辞退。

七、学校因工作变动需要辞退者,工作十年以上补发一个月工资。自动离职者,无论工作年限长短,学校不发任何补助。

八、每年年终,凡工作成绩显著、本人表现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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