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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亚运会举办时间地点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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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飞来峰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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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峰”顾名思义就是飞来的山峰,为了不让它飞走,还请来了西方三圣——观音、大势至、弥勒来坐镇。听了导游的介绍,我不禁睁大眼睛,好奇地寻找着西方三圣,果然发现他们在飞来峰门上完好地坐着。飞来峰多岩溶洞。且洞洞有来历,极富传奇色彩。随着导游,我们先来到了最南端的一个大洞叫青林洞,洞内有石床、手掌印,传说石床为“济公床”,石掌印为“济公手掌印”。接着又游览了五乳洞,龙泓洞、射旭洞等。每个洞中都雕刻了许多石刻遗像,虽然历经了几千年,但还是保存完好。在射旭洞内,往洞顶上看,可见到洞顶微露一线天光,这就是“一线天”胜迹了!

看完了一个个山洞,我和姐姐迫不及待地去登飞来峰。飞来峰山高209米,整座山峰不算险峻。开始时,我和姐姐三步并作二步,沿着石阶盘曲而上,你追我赶,谁也不甘示弱。妈妈跟在后面,关心地大叫着:“小心点!慢点!”。登了一会儿,由于天气炎热,渐渐地放慢了速度,我欣赏着周围的风景,忽然我发现飞来峰的古藤盘根错节,岩骨暴露,峰棱如削。我好奇地去摸着这又粗又长的古藤,它们组成了一个环形状,像秋千一样,稍作推动,就会前后摇荡。终于到了飞来峰顶,从上往下看,周围许多山峰各不相同,于是闪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莫非飞来峰真是从别处飞来?停留了数分钟,我们就下山了。

飞来峰无石不奇,无树不古,无洞不幽,秀丽绝伦。不仅使我大饱眼福,还领略了佛教艺术的魅力,了解了我国石窟艺术的瑰宝——飞来峰石窟。虽然我留连忘返,因时间不早了,我依依不舍地告别了飞来峰。但那优美的风景及历史文化韵味永远留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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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母亲节举办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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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每年的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是母亲节。母亲在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她给我们生命并倾尽一辈子无私地为我们付出,荷马说过:“青春会逝去;爱情会枯萎;友谊的绿叶也会凋零。而一个母亲内心的希望比它们都要长久。”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一点也不为过。敬重母亲,弘扬母爱的母亲节,在中国已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节日,到了现在,每年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的母亲节已经成为一个公众必过的节日。随着母亲节成为公众的节日,国人也可以在这一天里,大大方方地表示对母亲的深厚感情。因此我们本次活动主题定为“感恩亲情,拥抱母爱”,希望所有的同学在母亲节这天向自己的母亲表达感谢,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一个电话,一张贺卡就可以使我们的母亲感到欣慰,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

二、活动主题:

“感恩亲情,拥抱母爱”

三、活动目的:

希望所有的同学在母亲节这天向自己的母亲表达感谢,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一个电话,一张贺卡就可以使我们的母亲感到欣慰,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

四、活动特点:

本次活动现采取由主持人来介绍有关母亲节的一些基本情况。接下来,有大家自由发言,讲讲在母亲节自己以前做过什么,现在又想做些什么。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年5月10日 多媒体教室

六、活动进程

(一) 主持人介绍母亲节

现在世界流行的母亲节是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是美国最先设立的。

献给母亲的花——康乃馨

由来 :

1934年5月,美国首次发行母亲节纪念邮票,邮票上一位慈祥的母亲,双手放在膝上,欣喜地看着前面的花瓶中一束鲜艳美丽的康乃馨。随着邮票的传播,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把母亲节与康乃馨联系起来,康乃馨便成了象征母爱之花,受到人们的敬重。

国际上献给母亲的花是康乃馨,它在纤细青翠的花茎上,开着鲜艳美丽的花朵,花瓣紧凑而不易凋落,叶片细长而不易卷曲,花朵雍容富丽,姿态高雅别致。红色的康乃馨象征热情,正义,美好和永不放弃,祝愿母亲健康长寿;粉色的康乃馨,祈祝母亲永远年轻美丽;白色的康乃馨,象征儿女对母亲纯洁的爱和真挚的谢意;黄色花朵象征感恩,感谢母亲的辛勤付出。

(二)观看感恩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

(三)自由交流,分享父母令我们感动的事。

以自愿的方式上台分享自己的经历与想法,表达对母亲的爱。

(四)团支书作总结,并号召全体同学学会感恩。

七、活动结果及意义

活动虽然小,却含义深远,反响良好,充分体现了大学生对母爱与感恩的关注。意义重大,有利于思想品德的建设。

这次团日活动通过全班同学的共同努力,获得了巨大成功,当然,成功的背后凝结着所有同学的汗水,我们将更加团结一致、锐意进取,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出色的完成顶岗实习,用我们飞扬的青春迎接明天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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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举办2024年重阳节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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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章法》,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以实际行动做到敬老、尊老,弘扬了传统美德,具体活动总结于后: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学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为了把庆祝活动落到实处,会议对活动的准备、活动的内容、形式等进行了认真的研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0月9日至15日,我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橱窗、板报等宣传舆论阵地,广泛宣传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营造人人重视老龄问题,共同关心老年人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自觉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关心和帮助老年教职工,使广大退休教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三、精心组织,形式多样

为了让我们的老教师过上一个既愉快又有意义的节日,我校对各项活动进行了精心的组织。

1、召开了一次老教师座谈会

10月12日,学校组织了老教师座谈会,全体教师向他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发表了热情洋溢充满感情的讲话,对我校老教师为我校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深深地感谢。老教师代表也作了发言,对学校为他们庆祝表示感谢,同时对进一步搞好学校的工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整个座谈会始终充满着和谐、热烈的气氛。

2、进行了电话慰问

由于我校许多退休老教师退休后离学校很远,回学校时间很少,也很不方便,为了让这些退休老教师过上一个愉快的节日,学校逐一与他们进行电话联系,把学校的关心通过电话送到他们的心坎上,在外的老教师都非常激动,纷纷表示感谢学校对他们的关心。

3、教育学生回家为老人做一件事

为了是尊老、敬老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让我们的学生从小养成尊重老人、敬重老人的习惯,学校号召全体学生回家为老人做一件实实在在的事,让他们亲身感悟老人的辛劳,真心地尊重老人、敬重老人,虚心接受老人的指点、教导,生活中多关心老人的身体、孝敬老人。

4、学校进行了九九重阳节好少年表彰活动

小学生倍受鼓舞,受益匪浅。

四、取得的成效

重阳节活动使我校广大师生尊老、敬老蔚然成风,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校工作的新老教师相处更加和谐,工作更有信心,特别是通过此次庆祝活动,使我们的学生更能体会老人一生的艰辛,让他们学会孝敬、学会感恩,对他们健康成长很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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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三八节幼儿园可以举办的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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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为了让孩子知道十月一日是国庆节,并知道国庆节的来历及有关因庆节的一些知识(如国旗,国徽),丰富孩子的社会知识,决定组织家长、孩子共同参与,制作国庆主题墙和画展的布置。

活动目标:

1、通过制作国旗,让幼儿了国旗的特征。

2、通过收集门票及名且古迹照片,让幼儿知道我国的名胜古迹及民旗文化,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

3、通过唱歌曲《国旗红红的哩》《国歌》培养幼儿的民族自豪感。

活动安排:

1、9月26日至9月30日,第一周,幼儿动手制作国旗,学慢有关国庆节的歌曲。

2、10月1日至10月7日,第二周,幼儿及家长收集风景照片及门票。

活动过程:

一、教师与幼儿共同交流有关国庆节的知识。

1、国庆节的来历,国庆节是哪一天。

2、认识国旗、国徽的特征。

3、知道我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并学唱歌歌曲《国旗红红的哩》

二、幼儿动手制作国旗,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

发放红色及黄色的手工纸,带领幼儿共同制作国旗。

三、认识中国地图和首都北京。

出示中国地图,让幼儿说说它的名称,形状,找出首都北京在地图上的位置。

都是介绍 中国地图:让幼儿知道,我们中国所有的地方都被缩小绘制在图上,它的形状像一只公鸡,北京是中国的首都。知道中国北京有那些名胜古迹!

四、家长孩子利用十月一日外出旅游的机会收集门票及照片,布置主题墙。

五、让幼儿介绍自己收集的门票及照片。

请各位家长积极的参与哟!!记得多拍点亲子照片,我们在幼儿园一起展出,请孩子们讲国庆的旅游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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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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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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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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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迎来了盼望已久的寒假,细细回想着一年,我心里真是感慨万千。

光阴似箭,回首这半年的点点滴滴,朝朝暮暮,对我来说真是飞跃的半年。在这半年里,无论是学习方法、态度还是纪律都比小学更上了一层楼。下面,我就这几简单的总结一下。

(一) 学习

学习态度比较端正。能够做到上课认真听讲,不与同学交头接耳,不做小动作,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对老师布置的作业,能够认真完成;对不懂的问题,主动和同学商量,或者向老师请教。在这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尽管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心中的目标还很远,仍需继续努力,抓紧自己的学习。知识无止境,探索无止境,人的发展亦无止境,我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二)学习方法及态度

中学的学习与小学有许多不同。小学时代我们被老师催着赶着向前走。而初中更注重自主学习,老师讲的不再满足我们的需要。我能认真对待考试,考前认真复习。另外,积极阅读有关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有较强的求知欲,学会了自我反省,检查,提前预习的学习方法,获益匪浅。

(三) 纪律

在纪律方面,我可以做到:尊重教师,同学之间可以真诚相待;能遵守学校各项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学穿校服;举止文明;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废弃物。 纪律是学习的保证。没有纪律,何谈学习,下学期,我会再接再厉,争取在纪律方面做得更好。

但我身上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在下个学期中要努力改正,不断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各个方面都更上一层楼,扬长避短,深刻地认识,检讨自己,力争做到让老师,家长和自己都感到十分满意。

这个学期结束了。在这个学期里,老师为我们的学习付出了许多心血,我们也为自己的学习洒下了许多辛勤的汗水。这次期末考试,我的每门功课,成绩都不如意。俗话说得好,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能说我付出的不够。在新的学期里,我会更加加倍努力学习,不会辜负老师家长的期望!

以上就是我对初一上学期期末一些方面的个人总结,我将结合这个小结回顾过去,确定未来的发展目标,我对未来充满信心。自然,这需要老师们的精心培养和同学们的真诚帮助,在此我要诚挚的道一声:

谢谢大家!

让我们以今天的荣誉为起点,以今天的不足为,扬起理想的风帆,在20xx年这片辽阔无垠的大海中向成功的港湾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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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举办文明活动的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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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来,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了教育网络建设和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进一步加强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回顾一年来的文明创建工作主要有: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加强文明创建意识

学校要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齐抓,强调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我们组织全体教工认真学习座谈体会,大家认识到我们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代表的是全体人民的利益,校党支部要求大家立足本职工作,做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模范,做精神文明的标兵。

要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首先要宣传到位,我们的做法是:(1)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我们组织师生走上街头宣传,印发传单,聘请法制副校长讲课,对教职工进行“五五”普法,开展“浇灌工程”活动,大力营造以法治教的良好局面。(2)学校还向教职工发放了“xx普法”读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打印出来,发放到教师手中,人手一份,把宣传工作做到位。利用橱窗、红领巾广播站、手抄报、黑板报、家长学校等各种形式宣传精神建设的重要性,减负的意义,倡导学生说文明话、走文明路、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增强了人们对文明创建的意识。

二、拓宽教育途径,丰富教育载体

(1)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我们以《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坚持进行师德考核、工作考核,评选“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师德标兵”、“模范教师”、“优秀党员”“五好家庭”等,造就以校为荣、立足岗位、比成绩、比贡献的氛围,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2)坚持开展了继续教育,加大校本培训力度。在教师业务学习上,我们采取了多种途径,一是分大组(全校教师)和小组(年级组和教研组)进行学习和交流,采取互相听课、上公开课、到宁国、马鞍山等地参观观摩,国庆期间,举办了农远项目培训班,通过这些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在提高学历层次教育中,我校83名专职教师中,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77人,占97%,现有30余人次正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继续提高学历层次。今年又有多人被评为区骨干教师,市教坛新星,4人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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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举办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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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室,各团县、市、区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委,各企业厂矿团委,各大中专院校、中学团委,市直团工委,市非公团工委:

为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共青团信息工作新变化、新特点,进一步做好全市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宣传工作,团市委决定举办x年信息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x年7月21日8:30--11:30(8: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财苑大厦11楼会议室

三、参训人员

机关各部室信息编发人员;各团县市区委、高新区团工委信息编发人员及分管副书记;其余各单位分管副书记或信息编发人员。

四、培训安排

1.通报X年全市信息工作情况

2.“长治共青团”网站信息报送培训

3.“两微一端”培训

4.“1+100”直接联系青年信息系统培训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要严格培训纪律,原则上不准缺席请假,特殊情况需向团市委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

联系人:张超    王凯

联系电话:

共青团长治市委

x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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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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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给大家讲个故事 ――

一位没有继承人的富豪死后将自己的一大笔遗产赠送给远房的一位亲戚,这位亲戚是一个常年靠乞讨为生的乞丐。这名接受遗产的乞丐立即身价一变,成了百万富翁。新闻记者便来采访这名幸运的乞丐:“你继承了遗产之后,你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大家猜一猜乞丐会怎么回答?

明确:“我要买一只好一点的碗和一根结实的木棍,这样我以后出去讨饭时方便一些。”

这则故事让我们震撼,习惯的力量原来如此巨大,在不知不觉当中,我们的命运就被掌握其中了,所以说习惯决定命运是毫不夸张的。

怎样培养自己的好习惯?

俗话说,有志者,立长志,无志者,常立志。

所以,要养成好的学习习惯,不能心急,但一定要说到做到。例如,想背完1000个单词,可以分成多天来完成。今天背10个,明天背10个,日复一日,这样不仅不会给自己造成太大的压力,并且当你完成目标时,会品尝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功的喜悦。

其次,学会时刻自我约束。如果良好的习惯养成之后放松要求,忘乎所以,那么没过多久丢掉的坏习惯又会重新回归。认识到听课做笔记的重要性后,就得一天不落的记下去;认识到沉迷于网络的危害性了,就不能再找借口深陷其中;认识到自习课讲话会影响他人,那就踏踏实实的兀自学习。久而久之,坏习惯会离你越来越远,自然,成功会离你愈发的接近。

美国著名教育家曼恩说:“习惯像一根缆绳,我们每天给它缠上一股新索,要不了多久,它就会变得牢不可破。”同学们,就让我们去为好习惯的缆绳缠上恒心的索链吧。当他牢不可破之时,让我们拉杆起航,成就生命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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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同意举办赛事批复范文

范文类型:批复,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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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际象棋协会:

《关于申办20xx年全国国际象棋少年冠军赛暨第21届“李成智杯”全国国际象棋少年儿童冠军赛和20xx年全国国际象棋青年冠军赛的请示》收悉。经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同意,20xx年全国国际象棋少年冠军赛暨第21届“李成智杯”全国国际象棋少年儿童冠军赛和20xx年全国国际象棋青年冠军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我厅共同主办。经研究,同意由你会承办赛事。请认真做好赛事的各项筹备工作并及时向我厅汇报有关情况,确保赛事顺利、成功举办

此复。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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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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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百年,几多春秋。向前看,仿佛时间悠悠无边;猛回首,方知生命挥手瞬间。

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它,地位留不住它。“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同样,属于一个热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它一分一秒,稍纵即逝。

然而,时间是宝贵的。虽然它限制了人们的生命,但人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可充分地利用它。鲁迅先生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我觉的这句话形象地写出了成功的人,珍惜每分每秒,成就辉煌,而失败的人正因为抱着“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思想得过且过,消磨时间,在他们眼里时间是漫长和无谓的,而当他们回过头之后,才发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才发现时间的可贵,可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古往今来,有不少人惋惜:时间易逝,于是长叹曰:“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的确,时间的流速真另人难以估计,无法形容。树枯了,有再青的机会;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刻;然而,人的生命要是结束了,用完了自己有限的时间,就再也没有复活,挽救的机会了。正如“花有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间就这样一步一步,永不返回。而这又正告诫我们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要珍惜时间,爱护生命,利用每分每秒,不要虚耗它。犹如朱自清所说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里过去。我觉得时间去的匆匆了,伸出手摭挽时,它又从摭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它伶伶俐俐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当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这句话写出了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我们应该好好把握逝去的瞬间。

“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未来”,犹豫地接近;“现在”,快如飞箭地消失;“过去”,永远地停止。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仅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珍惜时间吧,它是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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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校举办2024年重阳节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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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10月23日是农历的九月初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重阳节。根据实际,学校抓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有利契机,展开了“我向老人表心意的敬老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加深了师生对“九九重阳节”的认识,展示了师生的风采,让老教师和教师的老人度过了一个祥和、快乐的重阳节。

一、加强宣传、弘扬美德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的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我校开展了一次宣传活动,利用前一周的晨会、广播操等时间向师生加以宣传重阳节,在校园中张贴宣传画,给学生讲一讲“尊老、敬老、爱老”的先进事迹,了解并写一写身边人尊敬老人的人和事,让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到尊老爱老的活动中,不但把宣传落手到位,更重要的是落实到了实际行动中,并且把此次活动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和学生感恩活动的一部分,让我们的师生度过了一个值得回忆的重阳节。

二、服务社会、从我做起

为了把尊老、爱老的精神落到实处,切实让老年人体会到社会的温暖,确定“为身边的老人做一件好事”,过一个有意义的重阳节,通过亲身体验来加深印象,让我们的特殊学生能弘扬我们的传统。学校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每一位教师在重阳节前后,利用国庆长假时间与父母团聚,沟通交流;二是让学生为父母处理家务,为父母秋收秋种季节减轻负担;三是组织学生到孤寡老人家中走访、打扫卫生。通过以上活动,让教师走进家中、让学生走进家庭、让师生走进社会,开展尊老、爱老、帮老活动,使师生真正去关爱老人,为学生树立了榜样,也把学校的德育建设得有声有色。

三、老友相聚,共度佳节

召开了老教师座谈会,学区老教师欢聚一堂,石校长代表学校致辞,在致辞中感谢老一辈教师为茶业口学区的发展作出的贡献,衷心祝愿他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并简要汇报了一年来学校取得的成绩,面临的压力。接着,退休教师就健康话题畅所欲言,坦诚交流,并感谢学校对他们的关心,对学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学校发展充满了信心。座谈会结束后,老教师观看了学校的建设和教学资源设置,并参观了茶业口镇汪洋中学建设效果图。一致认为,在各级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茶业的教育终将蓬勃发展,并相约明年再相会。

尊老活动,不仅体现了全体师生退休教师和所有老人的美好祝愿,同时也彰显了学校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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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杭州房地产广告语_房地产广告词_网

范文类型:广告词,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广告,全文共 1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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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地产广告

“错过了星星,不能再错过月亮”,当这一句广告语出现在杭州的街头时,杭州人关于房产的幻想齐刷刷地被点燃了,这个以别墅为主的楼盘创下了数月内售罄的纪录。这就是房产广告语的力量。

业内专家认为,这句广告语的成功在于撩拨起了杭州人的记忆。当1998、1999年房产涨得最疯的时候,很多人没有下手,错失机会让他们后悔莫及;因此,当“错过了星星,不能再错过月亮”问世时,人们的兴趣便迅速地转移到这家以“月”命名的楼盘上了。

翻点这几年的杭州楼市,还能发现不少这样的扛鼎之作。当然,滥竽充数、“狼子野心”的广告语也是比比皆是。经典篇1999年,杭城一家著名开发商推出了新概念楼盘:电梯公寓。这种公寓为9-11层的住户提供了一梯两户、电梯直接到家的设计,在当时可谓新奇。

为了促销该楼盘,开发商使用了这样一句广告语:“如果你今天不生活在未来,那么你明天将生活在过去”。

一语惊醒梦中人。在两个月内,50%的楼盘便被买家买走。到了今天,该楼盘已经成为杭州楼市的神话之一,在二手房市场上的价格几乎比当时的原价翻了一番。

应该说,开发商使用了合适的语言突出了楼盘的卖点,同时也反映了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里人们的心声:如果不抓住机会赶上时代,那么自己将永远落在时代之后,始终留恋于过去。大气篇20xx年露面的新盘中,有一个楼盘迅速地捕捉住了人们的注意力,因为它处在杭州最最市中心的位置,走出家门几步路,便来到了杭州最繁华的商业圈。

这个楼盘的广告语也与它的选址一样大气蓬勃,“一个时代的开始”,其广告页面甚至模仿了美国《时代》杂志的封面。自然,该楼盘的销售业绩也是无需赘言。

与此相似的广告语还有庆春路上一座商铺,“留给西湖的传奇”。

时代也好,传奇也好,都在语感上强烈突出了楼盘位置的独特性。在这个买方占据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年代,很少会有东西是无法替代的,因此当开发商浓墨重彩地突出楼盘的不可替代性,很容易打动买家的心。主流篇这里要说到的是另一家焦点楼盘,由于处于吴山脚下面朝西湖,开盘前就已经应者云集,开盘后的均价也达到了令人吃惊的每平方米15000元。

其广告语意外地洗练:“曾经是帝王的家”。而后,该楼盘后期的广告语又接上了话题,改为“而今是名流的家”。

这句广告语应了该楼盘的核心竞争力。在开发中期,楼盘工地上挖出了南宋皇后的后花园,开发商为此拿掉了原先规划的两幢楼,维护土地的原样;这块土地的贵气怕也只有少数人能承受得起了。

与此相似的广告语举不胜举。如建国路一家楼盘的“新资识分子生活”、中山路一家写字楼的“新财富主义典范”,还有诸如“wto时代的核动力”、“核心圈内的核心生活”、“国际商务时代的城市之星”等等,无不是一眼望到就需要先掂量掂量腰包,看看是否买得起。自然篇杭州作为风景名城,房产商自然少不了打些自然牌,因此也冒出了不少的精彩广告语,如那句让人叫绝的房产广告语:“与自然互相欣赏”。

杭富公路旁的一家楼盘,在开发时尽可能保留了原有的生态环境和植被,按照不同的天然地形设计别墅的功能与景观,其广告语便照应了这点:“把家轻轻放在大自然中”。“轻轻”二字,既让人联想万千,又概括了楼盘特征。

西溪风景区的一家楼盘,口号是“生活,在水岸停泊”,在业内评价也相当不错,因为主打销售的是排屋,用“停泊”二字比喻排屋,不可谓不贴切。

拱宸桥畔的另一家楼盘,打出了“人生是河,幸福是岸”的广告语。虽然短短两句,但是一下子把含义从住房延伸到“家”的高度,暗喻着住户在这里便能找到人生的若干追求———祥和平静,自足自乐。贴近篇对于开发商来说,根据楼盘所在地块的特征,利用楼型户型的特点,在广告语中或直接或间接地表达自己的卖点,也是普遍的一种做法。

比如学院路北端的一块近五万平方米的地块,开发商根据周围高校林立、it公司众多的特点,为学成创业者作了公寓及单身公寓的设计,广告语自然也加上了一点点学生气:“回到纯真岁月”。

小和山的一块地块建的是别墅园,由于旁边森林密布,广告语写得颇有悬念,“树是回家的方向”,想半天才让人明白过来,原来是这么回事。

与此相比,一家产权式酒店的广告语则明了得多:“自己的酒店·自己的家”。又是酒店又是家,而且还是自己的,真是一语中的。模糊篇越是桃色新闻,往往越有人传。说起暧昧,不少人自然有兴趣,房产开发商也有人打这个擦边球。

比如XX区一家楼盘的广告语:“浪漫一次,相守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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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篮球比赛举办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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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运动作为一项有1多年历史的体育运动,既具有很高的观赏性又具有较好的参与性,既讲究团体协作又讲究个人能力,既讲究战术配合又强调身体对抗的特点,深受广大体育爱好者的喜爱。

篮球赛是我校的一项传统赛事,已经成功地举办了两届。本次为缓解我系学生紧张的学习压力,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提高身心素质,培养对篮球的兴趣以及对篮球基本规则的了解,增强班级凝聚力,提升团队精神,展现土建系人独有的风采,我系学生会体育部特举办第一届系篮球比赛

一、比赛口号:

团结拼搏休闲快乐

二、比赛时间:

比赛均安排在双方没有课程安排的时间,具体比赛时间见附表。

三、比赛地点:

青岛理工大学费县校区篮球场。

四、参赛队伍:

、xx级各专业为单位组队,每支球队限报男生8名,女生6名,每队选出队长一名。大一四个队,大二三个队,大三三个队,共十支参赛队;分A、B两组,A组包括大一四支球队,B组包括大二大三六支球队。

五、比赛项目:

各个篮球队篮球赛三分远投赛

六、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是青岛理工费县校区、xx级学生,上场队员必须是属各队报名注册人员,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或未经报名注册之球员,一律取消该运动员及该运动员所在球队比赛资格。

2、比赛队员必须统一着装,比赛双方服装应有明显差异。

三分远投赛每支球队限报男生2名。

3、每个参赛队预交押金1xx元,赛后退还。

如有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及打架斗殴行、不服从顶撞裁判等现象,扣除押金;并按照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队恶劣行为给予相应处分。

七、比赛形式:

共1队伍,分别分入A,B两组,每组内球队进行淘汰赛。A组二支球队和B组三支球队出线进入六强赛,六支球队再以单循环赛形式进行比赛,决出冠、亚军。

八、竞赛办法:

(一)各个代表队篮球赛

1、此次比赛的执法由校体育教研室和系体育部负责,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参赛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钟内将出场队员名单及号码交至比赛技术台,若比赛开始1钟后一方仍未到场,则按该方弃权,对方赢记录。

3、比赛分四节,男生参加一、三、四节,女生参加第二节。小组赛为每节15分钟;常规时间,犯规、出界、发球、罚球不停表;若双方平局,进行加时赛五分钟,加时赛停表。直至分出胜负。

4、每场比赛,每方各有一次暂停机会;每队每场比赛有额外暂停机会一次,此次暂停只能在第3、4节使用,每次暂停时间为1分钟。

5、小组赛如遇下雨等特殊原因,比赛顺延,时间另行通知;球队提出延期比赛需提前一天通知主办单位。

(二)三分远投大赛

1、预赛每人投1三分球,限时间1分钟,五点定位投篮,每点投两个,投进个数最多的六个人进入决赛。

2、决赛每人投15个三分球,限时间1分钟,按照NBA三分大赛规则计分,按得分排除名次。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团体赛名次取前三名的球队奖励。

2、三分赛取前三名奖励。

十、其他

1、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贵土建系学生会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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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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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时光如梭,一个学期即将结束了!我们就要迎来本学期的期末考试。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相信同学们都很想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同时也很希望自己能以优异的成绩向自己和家长汇报。那怎样才能发挥出最佳水平,考出优异的成绩呢?我们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增强自己的自信心,打一个有准备之战,我相信,在你的努力下,一定会取得成功。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随着考试时间的接近,有的同学难免会产生一些紧张心理,过度的紧张会起到反作用。那么你可以试着做深呼吸,也可以和好朋友做做游戏,让自己的心情得到放松。我们还要珍惜时间。请同学们抓紧点滴时间,暂时少玩一玩,回家后少看一会儿电视,把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放一放,全力以赴的投入到总复习中去。

2、掌握好复习的方法。一个学期过去了,虽然每个单元学习后老师都会帮助我们把所学的知识进行复习整理,但学过的知识还是比较零碎,甚至有些知识还会遗忘。所以我们有必要在期末复习期间把所学的知识加以系统的整理和复习,合理分配时间。那怎样复习才有针对性呢?

我们可以把这个学期中每个单元测验卷都拿出来,认真检查一下,哪些知识是自己掌握得比较好的,哪些知识出错比较多的,错的地方到现在为止自己是否已弄明白,对自己掌握比较好的部分复习时可以少用些时间,对自己掌握得不好或出错较多的部分就要多花时间解决,但是要选择合适的复习方法。如学英语记单词很重要,但方法却很多。有的同学爱边念边记,有的同学爱默默无声地记,有的同学边看边记,有的同学爱多次反复记。不管是哪种记忆的方法,只要经过尝试,效果不错,就是适宜于自己的好方法。

3、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习惯很重要。好习惯,一生受益;坏习惯,终生受害。坏的学习习惯比没有学到知识更可怕。在我们的学习中,有的同学边听老师讲课,边做小动作,学习不专心;也有的同学一遇到难题,就依赖家长、老师和其他同学。这些都是不好的学习习惯,对学习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4、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迎接期末考试。考试时,要保持情绪稳定,不要过于紧张。拿到试卷后,要认真审题,容易的题先做,难做的题后做。答题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另外,保持平和心态,克服急躁心态,尤其是课间不打闹,不做一些危险的游戏,使我们大家的校园安静下来,为大家创造一个静心复习的良好环境,。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获得丰富的回报。最后,我希望同学们好好复习,在考试中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向家长、向老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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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培训会议通知格式范文关于举办企业标准化培训班的通知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培训,企业,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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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参与制修订标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标准创新,促进企业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成标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经委领导同意,决定举办企业标准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主讲人

1、GB/ 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主讲人:国家标准审查部主任 王长林 高级工程师

2、GB/ T20xx0.1—20xx《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一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和GB/ T20xx0.2—20xx《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二部分:采用国际标准》。 主讲人:山东省标准化协会 高级工程师 郑霞

3、全国工业和信息产业标准化形式和任务及企业申报行业标准程序和要求。

主讲人:国家工信部科技司领导

4、标准在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国家、省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申报程序和要求。

主讲人: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5、我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标准化工作计划和任务。

主讲人:省经信委科技处 封宗庆 二、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安排:20xx年3月12日-14日,12日下午报到,13日-14日培训。

2、地点:山东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

地址: 济南市燕子山东路1号(燕山立交桥西南)

电话: 0531-88958008、88513271 于经理

三、参加培训人员

20xx年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承担省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企业标准化负责人。

四、培训费用

培训资料费:550元/人,住宿费自理。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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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国旗下珍惜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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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寒风料峭,冬意浓浓。圣诞老人还没来得及把他的长袜收起,我们的耳畔又传来了元旦的脚步声音。迎着朝阳的光辉,我们再一次凝望冉冉升起的国旗;踏着岁月的脚步,我们又一次走到憧憬希望的起点。整理即将走过的20年,祈盼20年的到来。在此,我谨代表初一四班全体老师和同学们提前送上最诚挚的新年祝福!祝全校师生: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1月1日又称元旦,“元”是开始,第一之意;“旦”是早晨,一天之意。“元旦”就是一年的开始,一年的第一天。从字面上看,“旦”字下面的一横代表着波涛澎湃的海面,一轮红日正从海上喷薄而出放射着灿烂辉煌的光芒,这个象形字生动地反映了旭日东升的形象。把“元旦”合在一起,就是要人们以蓬勃的朝气和奋发的斗志来迎接崭新的一年。

时光在我们指尖流逝,不再复回,正如那“君不见黄河之水东流去,奔流到海不复回”,20年我们从懵懂的小学来到这个大家庭。新的事物,新的同学、老师、校园,新的开始。东晋诗人陶渊明曾有过这样的感叹:“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我们也不乏这种紧迫感。我们是青少年,青少年是生命中的春天、朝阳,我们是21世纪的一代,成学业于本世纪,成事业于新纪元,我们将成为时代洪流中搏击风浪的勇士,去完成那生命中理想的目标。生逢此时,荣幸又艰巨。学习,是一切成大事者的必由之路,是一切创造的基础。认真读书是时代的要求。我们要用勤奋和汗水夯实学业大厦的地基,用拼搏向时光索取价值,用双手为鲜艳的五星红旗添彩,让中国更加富强、更加辉煌。只有这样,才无愧于华夏子孙,才能肩负起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

亲爱的同学们,当你沉浸于欢乐之中时,请不要忘记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更不要忘了新的一年应该有新的目标,新的人生起点。20xx年的那张画卷正等着你去描绘,不要让画纸上留有你败笔。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亲爱的同学们,20xx,是一个新的开始,是一个新的未来。让我们一起来不断追求卓越,超越自我;让我们每个人今天都比昨天过得更有意义;让我们每天进步快乐不止是一点点!让我们迎着新年的朝霞,迈着自信而矫健的步伐,去实现属于我们的光荣和梦想吧!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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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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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还是在我上幼儿园时侯的事情,那时我刚开始学习钢琴,每次练琴,妈妈总在我耳边唠叨这样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那时对这句话的理解还很模糊,感觉妈妈好烦的。而我对枯燥的指法练习总是磨磨蹭蹭、草草了事,就这样时间在我手中一分一秒地流逝。

上学以后,我学到这首诗,知道了整个诗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年少的时候不努力学习,那到老时将一事无成,只能在那里伤心、后悔。这时候我仿佛如梦初醒,恍然大悟,体会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就是要我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抓紧抓好每一分钟。

时间,每个人都拥有很多,仿佛很平常。但是仔细想想,逝去的时间如石沉大海,不经意间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再也不会出现。对于过去的时间,我们经常叹息,“唉,如果回到从前……”。就这样,任性的时间从你身边一分一秒地流走,一刻也不等着你。可时间白白地流逝,是谁造成的呢?是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总是希望:事情少做点,事情等会儿再做,事情明天再做。没有抓紧时间,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正如古人所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所以我们要牢记,时间匆匆,岁月匆匆,一定抓住现在的每一分钟,做好现在的每一件事,那么成功就在不远的地方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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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举办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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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X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经报部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我中心将于今年7月下旬在西安市举办X年培训者的培训(TOT)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周期理论和培训组织与管理技术,使每位参训者掌握先进的培训理念、科学的培训方法,以及适合成人学习的培训模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培训工作质量提升。

二、培训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培训管理人员和培训师资。

三、培训专题与师资

(一)培训专题:TOT培训体系理论与实践

1.培训周期一、建组、破冰、承诺

2.培训周期二:现代成人培训理念

3.培训周期三:成人培训九项基本原则及培训循环圈

4.培训周期四:培训需求分析

5.培训周期五:目的目标

6.培训周期六:培训目标与课程设计

7.培训周期七:课程设计练习与反馈(一)

8.培训周期八:培训方法、技巧和工具(一)

9.培训周期九:培训方法、技巧和工具(二)

10.培训周期十:课程设计练习反馈(二)

11.培训周期十一:培训效果反馈

(二)培训师资:欧盟认证高级培训师、国内TOT教学实战专家

四、培训方式

(一)小班授课;

(二)采用互动、参与、TOT专业教学法。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X年7月27日至8月2日(26日报到)

培训地点:西安市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6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将为全勤并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八、报名工作

请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报名,欢迎集体报名。请于7月18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发送电子表格至高培中心培训三处。报到等具体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请参训学员每人准备1-2个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或案例,以邮件形式于培训前发送至培训三处邮箱,作为教师教学设计的重要参考。

联 系 人:李 征、潘 伟、李 林

联系电话:

(李征)、(李林)

传 真:

通信地址: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培训三处

E-mail :

该通知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的“部属单位网站”链接,进入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网站或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查询。

附:X年培训者的培训(TOT)培训班报名表(略)

X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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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举办2024年运动会活动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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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新的一学期,在新生军训后军班的田径运动会,使得新生们紧张的神经可以放松一下,更好的适应和融入大学生活。也给一些有特长的同学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同时也是让大一新生能更好的锻炼团队间的合作能力,养成团队合作的精神。当然这次活动也得到了很多同学的参与,学院领导和学生会都非常关注这次活动,得到了多方面的支持。

二、活动具体安排:

1、预选赛:

在接到通知的当天就将所有的资料和活动详情发到各班,由各班体育委员负责报名工作,在10月14号之前,由各班的报名情况组织了一次预选,在14日中午,在临江苑操场,进行了院内选拔,每个项目分男女两队各预留三人,确定参赛人员名单及后备运动员名单。记录各个参赛运动员的联系方式并由相对的班上的干事进行联系。

2、前期训练:

从第七周周一晚上开始分两阶段,由体育学院的教练对其进行专业训练,训练时间为第一周,周一到周五晚上七点到八点半,第八周周一到周三晚六点到六点四十五。训练具体由连个部长负责,每天负责清点人数,并记录每个运动员训练的效果。

3、会场安排:

本次运动会于10月27日在临江苑操场举行。我院共30余人参加了所有赛事的角逐。

运动会开始之前,学院学生会制定了以文体部为中心,各部门协助的后勤、宣传体系。文体部主要负责有关运动会比赛所有事项。包括运动员的一切活动安排问题,文体部在运动会开始之前召开了一次工作分配会议,由于情况特殊,参会人员包括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成员,在会议上,对每个参会人员进行了任务分组,确定了每个大一干事的具体任务,首先,所有人员当天早上八点必须准时到达大本营,头天晚上就得将桌椅等搬到操场找好大本营的位置,活动分为四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6人——准备好每个运动员的联系电话,注意每个项目的比赛时间,负责在检录前至少二十分钟,联系好所有的运动员到场,并统一带到检录处进行检录。(七个项目至少需六个人,每个人负责一个项目的人员联系,800和1500由同一人负责)

第二组:4人——负责在四个检录处,每个检录处安排一到两名人员负责运动员的检录工作,并保管好运动员的证件;如有要临时替换运动员,组织部的人负责协商,只需要直接换人,将原先运动员的证件交上就行。

第三组:2至3人——负责每天桌椅、小黑板、水、药品等的搬运、摆放和收回;在小黑板上公示各项比赛的时间和得奖情况;看守大本营(主要是我们学院的旗子、桌椅、水、药品等等);如有急事,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第四组:所有剩余人员——主要负责念稿件,鼓舞士气,起到宣传加油的作用;注意关注记录现场比分和得奖情况,并及时在大本营小黑板上公示。

三、活动负责人:

文体部两位部长:总负责所有一切事物,并负责处理突发紧急情况。

文体部干事雷渊:协助负责。

四、活动总结:

在整个活动中,总体上说,文体部的安排还算是尽然有序,工作职责分配明确,干事认真负责,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处理得当,没造成失误,让运动员在很好的环境下进行了比赛。生活部的后勤工作、采买物资到位;宣传部展板、新闻稿准备充足;组织部负责现场秩序,运动员的接送,尽职尽责;学习部、办公室作为机动小组,随时与各部门取得联系,并妥善处理了各种紧急事物。但是,虽然整体上工作十分顺利,但细节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在前期的训练上,由于各班晚上上课时间不统一,每天到场人数不齐,造成有的项目训练效果不佳,另外,对于训练的动员不足,造成有的同学不想参加训练,训练积极性不够。

第二、对于运动会现场的布置,由于缺乏经验,考虑不够周到,造成第二天,没有准备雨棚,天上下着小雨,桌椅被打湿,运动员没有干净的地方可供休息,最后还得临时去借。

第三、运动会前的准备工作做得不是很到位,工作零散,系统性不够,造成原来不算太复杂的工作,结果弄得比较复杂,无形中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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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浙江杭州西湖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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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苏堤是北宋元佑五年(1090),诗人苏轼(苏东坡)任杭州知州时,疏浚西湖,利用浚挖的淤泥构筑并历经后世演变而形成的,杭州人民为纪念苏东坡治理西湖的功绩,把它命名为"苏堤"。得名的由来编辑

《元史》记载,元佑五年(1090)苏东坡任杭州刺史时,曾疏浚西湖,并利用挖出的淤泥葑草堆筑起一条南北走向的堤岸。苏东坡主持修筑的堤岸,大约是日后南起南屏山麓、北至栖霞岭下这一条堤岸的雏形。虽说是雏形,但是,构成这一条堤岸最著名的六条桥,即映波、锁澜、望山、压堤、东浦、跨虹,都已经有了。据说,这些名字都出自苏东坡的锦心绣口。苏东坡本人的诗歌中,有关于修筑这条堤岸的清楚记载:"我来钱塘拓湖绿,大堤士女争昌丰。六桥横绝天汉上,北山始与南屏通。"(《轼在颍州》)南宋开始,苏东坡主持修建的这一条堤岸,已经成为西湖十景之首,名曰"苏堤春晓"。不过,可以肯定,今天游人所见的苏堤,早已不复苏东坡修筑的原样,一定经过了无数次的增补修葺,整饬路面,植树造林。比如,在里西湖修筑了"杨公堤"的明代弘治年间杭州知州杨孟瑛,就曾经将部分疏浚西湖的淤泥用于补益"苏堤"。也就是说,今日"苏堤"之美,并非成就于苏东坡一人之手。

后人为怀念苏东坡浚湖筑堤的政绩,就将这条南北长堤称为苏堤。春日之晨,六桥烟柳笼纱,几声莺啼,报道苏堤春早,有民谣唱道:"西湖景致六吊桥,一株杨柳一株桃。""西湖十景"中的苏堤春晓就此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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