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设执行董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广州市 区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 出资额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七条 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 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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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第________届第_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________方,实际到会股东________人,代表额数________%,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转让方________将其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四、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_________,兼营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 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 年 月 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 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3.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4: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
一、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戊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戌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三、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1、发起人的权利
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发起人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五、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六、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七、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起诉,级别管辖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八、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九、其他
1、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2、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发起人甲(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乙(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起人丙(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丁(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起人戊(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戌(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5: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日用制品厂(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
贷款人: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____元(大写:_________人民币 )。
二、借款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
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___日用制品厂贷款人:___有限公司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篇6: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了公司(定期或临时)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于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 、股东 、股东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主持会议。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风险提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支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____%股权出资额为____万元人民币以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____。(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____、____放弃优先受让权。)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实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
2、股东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实缴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
3、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_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_。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____________(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____、____、____的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____的监事职务;选举____、____、____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____、____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选举____、____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____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____、____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届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____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的经理职务;本公司由____、____、____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____为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____为监事,选举(或聘任)____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____、____董事职务,增补____、____为公司董事;免去____、____监事职务,增补____、____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____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____监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为公司监事;免去____经理职务,重新聘用____为公司经理。(注:本项内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____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____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
2、股东____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
3、股东____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
七、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____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实收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____增加(减少)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____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
八、同意公司类型由____变更为____。
九、同意公司股东(____)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____)。
十、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
一、同意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拟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组成,其中由(____)担任组长、由(____)担任副组长。(注:本条款仅限于公司拟解散终止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制定)十
二、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________________。十
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原股东签字、盖章:新增股东签字、盖章:(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二、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
三、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五、企业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企业经营范围:
主营:____________________ 兼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固定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投资者姓名、住所及出资额:
十、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资者按照各自的投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出资者不得中途抽回资本;如需转让,需经其他出资者的同意;
(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劳动用工制度:_______________
十二、企业的解散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产生和变更的程序:______________
十五、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办法:企业按国家规定,依法纳税后的利润,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发生亏损时,亏损分担的原则是: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章程的修改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需要写明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出资人的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工商窗口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情况(出资额 出资期限 出资方式)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于1月31日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或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 担任,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设一名经理,由 担任,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执行董事主持的会议。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 担任,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执行董事主持的会议。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 三 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时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一式 五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篇9: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鉴于:
1、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工业过程控制智能化与信息化软硬件解决方案为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双软认证企业,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公司的核心产品是一套基于现代控制理论的多变量控制与高端优化的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杨*丽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其个从事的锅炉销售及相关配套业务,在中国北方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2、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与杨*丽决定在大连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名称暂定为大连市奥普*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最后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为明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精神要求,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1、甲方: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褚*雷
住 所:厦门市沧海区新园路120号
2、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 目标公司名称:大连市奥普*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三条目标公司拟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ⅹⅹ路。
第四条目标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改变世界(Innovation
changes world)。
第五条目标公司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
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拟定经营范围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主营:锅炉节能系统、锅炉销售及安装调试、中央空调节能系统、空调销售及安装。
第六条 目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公司。
第七条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及认缴
1、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
2、甲乙双方的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30万元现金出资,在目标公司中占30%的股权;
(2)乙方以70万元现金出资,在目标公司中占70%的股权。
3、目标公司成立后,向甲乙双方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八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杨*丽作为代表人,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
1、进行目标公司设立的可行性论证;
2、聘请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工作;
3、制作设立目标公司的各种文件;
4、全权办理目标公司设立的一切事宜,并依法获得有关部门或机构的一切必要的批准、许可及同意;
5、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第九条 目标公司的设立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目标公司依法设立时,该费用计入目标公司成本,由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时,由甲乙双方按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承担下列义务和责任:
1、积极协作、配合完成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应由各自完成的工作;
2、保证其出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目标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发生的债务和费用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在目标公司的设立过程中,由于某一方的过失致使目标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对目标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拟定目标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甲乙双方通过后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负责招聘,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3、目标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4、目标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5、依照双方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分配目标公司的利益,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6、在目标公司存续期间,甲方将其拥有100%独立知识产权的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免费给目标公司使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资合同
股东:身份证号:股东:身份证号:
股东:身份证号:股东: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公司名称为:
公司所在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股东,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所占比例:股东,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所占比例: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必须按协议出资,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六)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
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不得任意抽回其投资资金;
(四)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五)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六)保守公司秘密。
(七)《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
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
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六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利润分配:会计每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公司应在会计每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七章解散和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所有股东协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数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全
体股东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全体股东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争议解决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九章其他事项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应,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篇1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
受让方:
1、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公司的%股份,受让方同意接受。
3、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受让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4、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公司出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立约人各执一份,一份报工商机关。
转让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让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决议如下:
1、完全同意转让方?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
2、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3、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4、受让方支付股款后,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五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股东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目标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一: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出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种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
鉴于:
1)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实收资本 万元。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认缴出资 万元,实缴出资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述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一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在 区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二: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1、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1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认缴出资 万元,实缴出资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1.2 乙方同意将前述股权转让对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含股权过户手续费)分 次支付给甲方:
首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在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乙方后 日内支付。
1.3 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固定资产产权证原件、与 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规划图、收款凭据等全部手续原件、动产及资产清单移交给乙方。日后若因财产和执照引起的一切纠纷,甲方应积极、无偿配合解决。
1.4 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乙方积极予以配合。
1.5 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2、陈述与保证
风险提示三: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 甲方保证:
2.1.1 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
2.1.2 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
2.1.3 目标公司和甲方均没有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也不存在可能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法律事实及威胁。
2.1.4 目标公司和甲方均未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第三人以目标公司名义进行任何活动,或与他人签订任何协议。
2.1.5 甲方转让前述股权已经按照目标公司的章程规定取得合法授权。
2.1.6 甲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之下的义务与责任。
2.1.7 目标公司拥有位于 的土地【详见购地合同(签约编号 )】、房产(厂房一栋,综合楼一栋,建设情况框架结构详见建设设计图纸和现场固定设施) %的所有权,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或目标公司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包含上述土地房产在内的目标公司所有资产(含动产及生产设备)。
2.1.8 作为目标公司的唯一股东,甲方承诺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所有资产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不存在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
2.1.9 甲方违反本款陈述与保证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返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2.2 乙方保证
2.2.1 乙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
2.2.2 乙方承认目标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2.3 乙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之下的义务与责任。
3、盈亏分担
3.1 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同意不再按照目标公司章程规定分享公司任何利润,包括本协议签订之前的利润。
3.2 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税费由甲方承担。
3.3 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以个人或目标公司名义与第三方产生的所有业务关系均由甲方继续履行。
3.4 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4、股权转让的手续及费用负担
4.1 股权转让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全部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应当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4.2 为了简化办理手续,双方应工商登记机关要求另行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仅供登记之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4.3 因办理股权转让及法人变更的登记费用由 方承担,因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税收(包含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由 方承担。股权转让变更前目标公司产生的税费由甲 方承担,股权转让变更后目标公司产生的税费由 方承担。
5、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5.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可以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的内容互相矛盾或与本协议矛盾的,以在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5.2 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返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5.2.1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5.2.2 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2.3 由于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条款,致使股权无法过户或其它实质上导致乙方的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5.2.4 由于政府政策原因,致使股权无法办理转让。
6、因本协议签订时的情况发生变化,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7、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国家机关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8、违约责任
8.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违约方主张责任而产生的差旅费、取证费、公证费和律师费等等。
8.2 如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致使乙方被卷入任何诉讼与仲裁程序,导致乙方对外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的,甲方应当自发生前述费用起 个工作日内赔偿给乙方。
9、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 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裁决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10、附则
10.1、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 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0.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目标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篇13:股权转让合同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甲方”)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转让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
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定金及付款安排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付给甲方____万,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付给甲方____万,余款在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积极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A、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B、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C、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A、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
B、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转让前 公司的债权债务尽由转让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以后条件成熟后,在_________的分公司的经营归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具体协议以后双方商定并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六条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其余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4:有限责任公司入股协议书
现有___________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市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
3、法定地址:___________
4、通信地址:___________
5、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
公司的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四、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投资各方出资最低限为______元人民币。
投资各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3天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资金额。
其中:
1、_____________出资
元人民币,资金股占___________%;项目股占___________%,技术股___________%,能力股占_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元人民币,资金股占___________%;项目股占___________%,技术股___________%,能力股占_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____%;
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章程、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具体内容在章程中体现。
五、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技术股,项目股在公司未盈利或未满一年的情况下退股不得退股
4、公司解散过程中最先解决资金股的退股问题,如低于起始资金时应全额偿还资金股情况下进行
5、投资人离职及要求退股的,必须提交离职申请和退股申请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离职和退股。
在离职期间,公司将分四次退还股份,在一年内退还所有股份,退股的时间为每年的下个季度的月初。
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规定,总经理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同类的业务活动。
6、能力股在适当时机将转化为项目股,暂定为一个季度时间,并进行发放日常工资。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份。
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5: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
3、乙方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投资购买甲方部分股权,同时甲方愿意向乙方出让部分股份。
4、乙方对甲方的股权投资行为需分为不同的环节,双方具体实施环节之时间与细节另行确定。
据此,甲乙双方就股权投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初步意向:
一、交易概述
1、甲方同意将其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3、证券形式:
4、预计交割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下将实际完成时间简称为“交割日”)
5、为了实现股权投资的顺利进行与最终完成,双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时间表逐步推进各环节事项:
(1)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于本协议签署日。
(2)尽职调查于本协议签署后______工作日内。
(3)具体事项协商谈判于本协议签署后______工作日内。
(4)签署正式股权投资协议于排他期内。
(5)资金投入于正式协议签署后______工作日内。
(6)变更登记于正式协议签署后______工作日内。
二、交易安排
1、交易细节磋商。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入股的具体时间;
(2)对乙方投资安全的保障措施;
(3)乙方入股后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润分配等事宜
(4)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后、总公司挂牌前的后续增资扩股事宜;
(5)各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
2、正式交易文件。在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并满意调查结果,且双方已经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各方签订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双方承诺
1、资金用途。甲方承诺融资所获资金将被用于:________________。
2、新三板挂牌。甲方承诺其总公司在交割日之后的 年内尽全部努力实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3、债权债务。甲方承诺并保证,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债务。
4、公司治理。甲方承诺投资完成后,乙方有权提名人员在甲方之董事会、监事会任职或者担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提名人数由双方另行约定。
5、网络平台维护。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每年至少投入 元对其销售甲方产品之网络平 台系统进行更新维护以及升级,同时承诺如果乙方丧失网络平台销售资格,甲方有权回购乙方占有甲方的全部股权,具体回购价格及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6、业绩要求。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双方重新签订网络销售合作合同,就产品年销售额及 年销售增长率等相关条款重新进行约定,如到时未能按新的合作协议履行,甲方有权回购其占有甲方之股权,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7、投资退出。甲方承诺如约定的退出条件成就,乙方有权按照约定退出投资,具体投资退 出条件及退出之具体方式与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其他事宜
1、排他性。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与甲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协商和谈判的独家排他权利。在排他期内,甲方不得与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资者洽谈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同或相类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间内乙方通知甲方终止交易,或者甲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的。
2、保密。双方方均应当对本协议予以保密,并不应当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本协议 的内容,但各方为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的披露,或者一方为履行审批手续而向主管部门进行的披露除外(此时披露方应当确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义务)。
3、交易费用。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各自承担其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4、协议有效期。若在排他期届满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 的交易文件,除非届时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5、未尽事宜 若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7、指定联系人:
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
8、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6: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以下《公司章程》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宗旨: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四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实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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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合同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各股东研究决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公司主要经营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市___区___路___号。
第三条公司股东共___个,其中自然人___个,企业法人___个。分别为:
_____,现住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
______公司,住所在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_____出资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万元。
_____出资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万元。
第五条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注:按《公司法》第26条规定,亦可分期出资。)
第六条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全体股东指定____(某位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____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当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十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思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予设立:
1、公司设立申请未获得批准;
2、股东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公司不能设立时,股东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股东,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股东未按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出资额,但公司已成立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出资额的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__个月仍未缴纳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__%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影响合同的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应在__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按照
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全体股东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合同进行变更。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份,每位股东各执__份,交_____备案___份。
签约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篇18: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
1、 (以下简称 “ 目标公司”)系依中国法律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万元人民币的股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
2、甲方愿意转让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的 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 目标公司”)。
3、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由于有多个受让方,目标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依法被确定为买受人(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乙方是唯一的受让方,因此目标股权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乙方愿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乙方愿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基准日与风险承担
1、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基准日为 年 月 日。自转让基准日起,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已经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根据乙方的咨询尽其所知的就目标股权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及解释,双方在确定转让价款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目标股权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签订本协议,乙方已经对目标股权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乙方自愿承担因目标股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造成的风险,并保证不会以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会以该等风险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3、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不对目标公司在任何时点的净资产以及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二条、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
1、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2、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以《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拍卖成交的价款数额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3、乙方可以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第三条、目标股权权属转移
1、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标股权并行使与目标股权相关的权利。
2、目标股权转让手续,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个 月内开始办理,并在开始办理后 个月内办理完毕;如目标股权转让依法需报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审批或核准期间不计入本款约定的期间;各方未按对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履约期间应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乙方均就转让及受让目标股权依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人均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2、甲方保证其依法享有转让股权的处分权;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前,甲方持有目标股权符合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甲方未在目标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但甲方在签约前已向乙方告知目标股权存在权利负担等权利限制的除外。
3、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保证积极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取得目标股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本协议书签署并生效后至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前,甲方承诺不就其所持有的上述目标股权的转让、质押、托管等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的接触或签订意向书、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与股权转让相冲突,或文件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的股权转移的条款的合同或协议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6、乙方保证其作为目标股权受让人取得目标股权的程序完全合法,保证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支付目标股权全部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完全合法。
7、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促使目标股权过户成功(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8、乙方保证未签署任何与本协议书的内容冲突的合同或协议,并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9、不论本协议能否得以履行,乙方保守其所知悉的目标公司和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10、乙方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得干涉、影响目标公司和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收承担
1、与目标股权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2、除法律对费用承担另有规定或本协议中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为完成本次目标股份转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以及先期支付的评估、招标、拍卖费用等。
2、违约情形
(1)甲、乙任一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股权变更登记协助义务。申请资料提供方未按规定及时提供申请资料,经登记部门书面提示或登记部门不予书面提示后经相关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未提供的,视为拖延履行。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任一方违反依据本协议或商业习惯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义务的。
3、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者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当在协议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包括其间已付款孳生的利息),除此之外甲方或者乙方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个 月内无法恢复履行的。
(2)非因甲、乙任一方过错,在申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后 个月内仍无法获得批准、核准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3)协议解除的,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4)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9: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重庆莎苑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决定对双方优势进行组合,共同打造以食品、宾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优质企业,拟由甲方注入资金对乙方进行资产重组,现双方就资产重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有关词语的解释
除非本协议书中另有约定,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1、重庆莎苑食品有限公司:原属国有企业,是1997年改制后成立的职工全部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关资产:是指依本协议书甲方所控收乙方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其详细资料见(资产负债表)。
3、有关合同:是指乙方在日之前签订的,并由甲方所认可的货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生产经营合同(详见合同清册)。
4、有关业务:是指乙方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具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为准。
5、有关职工:是指乙方在册职工(以乙方年月日向甲方提供的职工档案名册为准)。
二、重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承担乙方债权债务,负责安置乙方职工的方式对乙方进行资产重组。乙方原职工所持有的乙方股份以每股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本次收购总股份股共计元作为收购股份的价格,再加上:①职工安置费:_______________工龄按1000元一年进行补偿,共计名职工,工龄年,合计金额元;②补交乙方所欠的养老保险金(截止年月)共计元;③对乙方自20__年月前所拖欠的职工医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原医药费管理报销办法予以报销。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篇20: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聘用协议书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经供方: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2.商品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运输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____%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11.风险的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争议解决的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4.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