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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传》的读后感(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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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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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查了一下《红岩》的详细资料,知道里面都是一些真实的人和事情,而这些人和事情同一个年代、一个时代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而在这些思想当中,所实践的都是具体的人,而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

这种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对啊,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都有义务去承担。我们活着,难道只是为了自己,而不顾及别人?我们奋斗,就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化?我们不能太狭隘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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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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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带了一套书回家,我一看是一套历史书,还是厚厚的七本,它们的书名叫《明朝那些事儿》。我心想:又是一些枯燥的历史书,还这么多,又这么厚,什么时候才看的完啊?妈妈还强力推荐:“看过这套书的人都说写的很好看,你一定要慢慢看、细细读!”我只好应着妈妈的要求,心不甘情不愿的捧起了书。

翻开《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页,我就随着作者来到了1344年。朱元璋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和尚,通过自己卓越的军事才能_元朝的统治,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朝代——明朝。明朝从创建到灭亡经过了三百年。这本书对明朝17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对战争、_治、当时的经济政治制度等用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进行了细细的描述。

在书中描绘了一系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雄人物。如“不世出之英雄”李如松,临危受命敢当大任的名将李舜臣,是死不退、以身殉国的老将邓子龙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被人家称为“海青天”的海瑞,百姓们为了能见“海青天”一面,可以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磨破了十几双鞋,徒步赶到京城。海瑞两袖清风,廉洁公正,想到的事就义无返顾的去做。最后他因为直言犯上,被罢官。抄家时家里只有几件补满补丁的破衣服。在百姓的心中:海瑞就是一位能为百姓着想,不屈服于的好官。

这套书作者写得也非常有特色,不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都枯燥、看不懂的。它简单、易懂、语言幽默,情节生动。作者还时不时的调侃几句。原来历史书也可以这么好玩、好看,真可谓是轻轻松松读历史,舒舒服服品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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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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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2、得不到,又忘不掉,那是最孤单的。你和我,曾经有过许多快乐的时光,我以为从此不再孤单。只是,当我们走不到一起时,那种相思,才会是最孤单的!

3、幸福远了,但带不走随身的记忆。甜蜜化了,却化不了拖手的体温。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一辈子的誓言却早已灰飞烟灭。

4、如此美丽夜晚,孤独是一种遗憾。想念得不到的爱情,已成习惯。情歌让我虚度浪漫,最后还是曲终人散。

5、你我有各自的轨迹,如流星。能相聚,共步一段旅程,是缘分。但最终,将朝着各自方向渐行渐远,是命运。

6、一朵花,采了许久,枯萎了也舍不得丢;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也想不起收;一条路,走了很久,天黑了也走不到头。

7、天很黑,心很痛;夜很长,觉很短。邮箱查了一次又一次,手机看了一遍又一遍。我终于还是失去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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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书心得_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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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假期,把《正面管教》这本书拿出来仔细读一读,感觉不论对自己孩子的培养,还是对教学过程,都有很大的启发。下面具体谈一谈我的感受。

一、正面管教是一种既不惩罚也不娇纵的管教孩子的方法……孩子只有在一种和善而坚定的气氛中,才能培养出自律,责任感,合作以及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学会使他们受益终身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才能取得良好的学业成绩。我想这是这本书的一个大前提,也是一个宗旨,如果我们能带着这个前提走在我们教学的道路上,相信,我们在对待学生的问题上,出现在大的问题,我们都能通过正面管教的方法得到解决或真正的改善,而不是越来越糟。

二、理解了以下四种错误目的:1。寻求过度关注——错误观念:只有在得到老师的关注时,学生才有归属感。2。寻求权利——错误观念:只有当学生自己说了算或至少不能由老师对我发号施令时,我才有归属感。3。报复——错误观念:学生得不到归属,但他至少能让老师同样受到伤害。4。自暴自弃——错误观念:不可能有所归属。我放弃。这几种发生在学生中的错误目的其实是他们行为不当的真正的内在原因,也是他们出现问题的内在驱动力。但作为老师,我们往往只能看到学生们的负面表象,而看不到表象的实质,很多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其实,这或许就是我们的很多学生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误的原因。如果我们老师能真正解读孩子行为背后的东西,也许许多问题我们处理起来就会容易的多,也会更有效。

三、自尊,一个容易造成错误的概念,读了这本书,使我对我们以前常常挂在嘴边的自尊有了新的认识。我相信,如果我们认为自己能够给予学生自尊,实际上就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一场“给孩子自尊”的运动延续至今,内容包括我们课堂内外经常运用的赞扬、快乐小贴纸、笑脸以及让孩子做“今天最重要的人”。这些都可以是好玩儿而无害的,只要孩子不认为自己的自尊取决于外在的他人的评价之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孩子可能就会变成“讨好者”或“总是寻求别人的认可”。他们就学会了观察别人的反应来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而不是学会自我评价与内省。他们培养出来的是“她尊”,而不是“自尊”。我们能为孩子做的最有益的事情,就是教孩子学会自我评价,而不是让他们依赖于别人的赞扬或观点。这一观点我要好好的琢磨,并在我以后的工作中能不断的通过改进而实行。

四、孩子们需要感觉到自己被人需要,我们怎样来“赢得”孩子。当孩子们觉得你理解他们的观点时,他们就会受到鼓励。一旦他们觉得被理解了,就会更愿意听取你的观点,并努力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记住,在孩子们感到你的倾听之后,他们才更可能听你的。

五、一个行为不当的孩子,是一个丧失信心的孩子。如果我们能够牢记,在不良行为的背后,是一个仅仅想要有所归属并且不知道该怎样以一种恰当、有效的方式来达到这一目标的孩子,我们对不良行为就会有不同的感觉。而且,仔细审视一下是否是老师的行为招致了孩子相信自己无所归属或没有价值,也会有帮助。如果我们能正确认识到孩子的行为是以目的为导向,并意识到孩子行为背后的目的首先是寻求归属感和价值感,我们对待孩子不良行为的态度就会不同了,我们就不会以为孩子总是在故意捣乱,总是喜欢跟我们对着干,而且也该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忽略了孩子的感受,或者伤害了孩子的感情,才招致孩子缺乏归属感和价值感的。

六、犯错误是学习的好时机。我们自己要学会、而且也要教孩子学会把错误看做一个让人兴奋的学习机会当我们把错误看作一个学习机会而不是什么坏事时,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就变得容易多了。正像大多数成年人和孩子一样,即使我很明白应该怎么做,可有时却不一定能照着去做。

七、要确保把爱的讯息传递给孩子。当老师记住了要确保把爱的信息传递给孩子时,我们就不但能够取得积极的效果,而且还会体验到更多的快乐。我深有同感,多少次我和学生们都是在爱的信息传递中消除隔阂,增进感情。“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正面管教》这本书,是一本真正的好书,以后在工作中,相信它能引领我的教学之路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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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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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丁立梅的文字就是如此,像风吹过花散发出来的香,不浓也不淡,却有着风的洒脱和花的雅致,带着生活的气息。

初读此书时,带着一丝不耐,觉得就像报刊亭里卖得吸引少男少女的华而不实的文字一样,只会讲此大道理。但深入去读,才发觉自己的幼稚。丁立梅的文章,就如她的名字一样,独立而美丽。这是将艺术与现实融合的文字,虽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不禁让人赞叹。

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这篇——《不辜负》。

老师问学生:这个学校,有多少花在开?学生们一时无语,在老师声情并茂地讲述学校的一花一草时,他们才意识到平时失去了多少。

作者用四个生动的事例讲述了人们因忽视而错过的美好。中学校长患上绝症时才想起与朋友钓鱼的约定;朋友平时喜爱喝酒,在胃癌晚期中却挂念和女儿一起玩耍;废墟下的青年在将死前写信给母亲,后悔未能陪伴母亲……而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数不胜数。大事、小事、一个眼神、一句话、一封信,我们甚至抽不出一秒的空闲。“忙”是全世界通用的理由,其实只是我们忽视的借口。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部是将目光放得太远,在对前景一片茫然时就冲上前去,无意中却错过了许多风景。跑向生命尽头时,才发现,一路奔跑,拥有的,却那么少。沿路的美丽风景,早已错过。

其实,学习也是一样。平时只想着玩乐,等到考试时再临时抱佛脚,最终拿到成绩时才追悔莫及,只恨没有一个时间转换器能回到过去敲醒自己。

也许风景太多,终不能顾及所有,但尽我们的努力,去拾取细微的小事、温情的画面、美好的点滴,去触摸、去感受,不要辜负你爱的人,爱你的人,不要辜负你自己。

别等到生命逝去,才来后悔。

这就是丁立梅,这就是她的文字。柔和舒适,却又要细细品味,她立称用音乐煮文字,而这也是我对丁立梅的文章,对《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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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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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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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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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爸爸不止一次跟我说:我发现你的脾气真糟糕!我嘴里不说,但在心里我完全承认,我越来越容易上火,变得越来越唠叨,还会莫名其妙的生气,孩子说:妈妈,你就会喊爸爸来帮忙。孩子爸爸说:你跟女儿在一起,动不动就吵架。我很苦恼,很无助,我曾经也试图想改变现状,但总是无疾而终。

前一阵登陆学校网站,看见网站推荐的图书《孩子,把你的手给我》,我留心了一下简介,了解到作者 海姆。G。 吉诺特一生致力于儿童心理学研究,他所倡导的如何与孩子沟通的新思想不仅在美国,甚至在全世界都产生了巨大的反响。我于是砰然心动,立刻在”当当网“上订购了此书。

因为充满了好奇心还有力求改变现实生活的渴望,短短几天时间,我就把书看完了,唯一可惜的是阅读中间有很多的感想没有及时的记录,但掩卷沉思,我充满了内疚,原来我不应该这样对待女儿,原来我可以这样和女儿沟通。

生活中的我对孩子充满了唠叨和批评,早上反复的催促”快点“,到校时反复地强调”乖点“,放了学又开始无止境的督促做作业,到了晚上又扯着嗓子让孩子快点睡觉,这样的一天匆忙、烦躁,谈不上生活的质量,谈不上温馨和睦,还只会让你话越来越多,口干舌燥,脾气越来越坏,最后成了孩子眼中的唠叨老妈,先生眼中的坏脾气老婆。读了这本书,也许真的能让我在这方面有所改观,因为她正教你如何用合适的环境、合适的语言和孩子交流、沟通事情,处理问题。譬如早上,也许给孩子一个闹钟比一遍又一遍的催促更有效果,也许让孩子一个人在房间安静地做作业比一次又一次地进入孩子房间检查作业更能让他感觉父母对他的尊重和放心。学会耐心,学会尊重,我想我应该要认真审视自己。

在孩子的成长中,磕磕碰碰很多,可能是和同学闹了矛盾,可能是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可能是在学校里中午饭没吃好,这些都足以让孩子恼心,试想当父母的也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也会常常窝火,孩子其实和大人一样,如果我们把他们看成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同事去理解他、帮助他,会不会产生更好的效果呢?很多时候,父母都愿意和孩子去深究事情为什么发生,但此书告诉我们,其实正在情绪中的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理解他们,不管孩子做了错事或者取得了成绩,他需要的是父母知道他的心情和感受,而不是和他去分析为什么。譬如,当孩子努力地做一件事情即使可能最后也不是做的很好,父母也应该表示感激而不是讥讽,父母还应该避免使用否定的词语如”笨“、”懒惰“等等,因为这些词语在不知不觉中让孩子感到无助、感到自身的卑微。孩子在做了错事时,大多时候他们其实也已经意识到了行为的不准确,有些其实他们在犯错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惩罚,这时候的父母再去反反复复地批评他们已经多余,父母要做的也许只是一两句安慰的话语、或者一起设法弥补过错,孩子在这样的帮助下会感觉温暖和爱。

语言的力量如此强大,读了此书后我才深有感受。该书告诉我们,语言具有培养、激发,或者威胁、毁坏的力量。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都觉得行动比一切都重要,说再多的话也许都抵不上一个小小的行为,但是当和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时,也许一句话、一个留言就可以化险为夷。当然,关键是父母掌握了语言的技巧,学会了在合适的时候使用合适的语言。这也真是我从此书中学到的又一个沟通方法。

每一个父母都想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品质高洁的人,一个有着怜悯心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但 父母光有爱是不够的,在我们的身边,做家长的,因为只有一个孩子,因为家庭条件的越来越优越而更加的顺从、宠爱孩子,于是孩子养成了任性的脾气,成了家里的小皇帝。如果父母们都能来读一读这本书,学一学书里面关于和孩子建立联系,实现真正沟通的方法技巧,学一学如何放手,让孩子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从而培养他们的意志,这样对孩子成长不但提供了条件、帮助,而且让他们自己来完成,还能增加他们的成就感、自豪感,既然这样,我们做父母的,为什么不来试一试呢?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给我们列举了大量的在生活中会碰到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问题,指出了解决的方案,告诉我们如何和孩子说话,如何鼓励和指导孩子,如何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如何处理教育孩子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等等。对照书上的案例,我不 禁汗颜,因为我心里面总是以为孩子还小,而我因为生活经验的累加一直认为我的观点凌驾于他之上,我说的总是对的,我讲的他总是要听的,不经意间,这些随口说出的话把孩子推得离我越来越远,好好的气氛被破坏了,孩子生气了。所以,学校推荐的这本好书至少让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至少让我有了努力改正的方向。

我感谢学校网站的推荐,更感谢《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好书,好书伴我成长,在女儿的教育问题上,我想我需要好好的学习,不断的进步,不断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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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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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拜读了美国作家斯·奥台尔写的《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曾获得过国际大奖。但真正吸引我的,不是它获得的奖项,而是书里的主人公——拉卡娜。

故事发生在太平洋中一个形状像一条侧躺着的海豚的岛屿上。海豚岛因此而得名,许多印第安人在这里快乐地生活着,卡拉娜是其中一个小姑娘。

可是,好景不长,阿留申人来到岛上,大肆捕猎海獭,同时杀害印第安人。卡拉娜的父亲是印第安人首领,在与阿留申人的搏斗中牺牲了。印第安人乘船往东方逃跑,但卡拉娜的弟弟拉莫却浑然不知,还在岛上玩。眼看逃生船发动了,卡拉娜不忍心舍下弟弟,毅然跳下了船,回到岛上与弟弟留下了。可拉莫不久被猎狗咬死了。于是,卡拉娜开始了孤独的生活,她自己制造武器,搭建住所,驯服了猎狗,照顾小海獭。她还遭遇了海啸和地震的袭击,阿留申人的追杀,大章鱼的攻击……终于,十八年后,一艘外国船只开来,卡拉娜获救了,离开了孤岛。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我无法想像,一个人怎么能在孤岛上,受到那么多挫折,经历了十八年,还能生存下来。说明了卡拉娜具有顽强的毅力,坚信自己最终能够获救;十八年中,她不畏艰难,与灾难拼搏,克服种.种困难,坚强地生存了下来。

通过这个故事人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这个信念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再加上自强不息的精神,还怕不能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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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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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了!随手从书架取下林语堂大作。这本是三九折买来滴!当时,只是因为他是大家,相信他一定不会令我失望,定会对于我的人生有所启迪,所以入手。

昨晚,信手翻阅《林语堂散文》,至《论读书》,不禁又有朗读,拍案,会心微笑,鼓掌大笑滴冲动。大师果然不负我之所望,知己呀!

大师说:“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警醒呵,第一次看到这句古训,反省!偶尔我也会站着说话不腰疼,虽说旁观者清,毕竟事未临头不能真正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只能想当然地侃侃而谈,把书中的大道理强加给人家,强势地指责或批评,不顾忌他人感受,不讲究方式方法,冷静滴想想,微薄的内心并不能完全服人,却要从态度上压倒对方,气焰嚣张,不可取呵。

大师说:“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账簿;或为做相士,占八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这些情态基本同样适用于今天哪?!指责国人以读书为名取利禄之实,但能撼得动教育体制的力量在哪儿?当然还有一句,“有人拿父母的钱,上大学。”这令大师不齿的现实,同样在今天也遍地开花呵?!我忽然想,大师如果不能撼得动这现象,那么是否大师把浪漫滴读混同于求生存的读了嗫?是不是读书本来就分很多种,只有等自己的人生奋斗到一定高度时候,才有资格进入下阶段的读?果然,大师接下来说,“今日所谈,非指学堂中的读书”嘘^果然!大师提醒学子不要读死书,要透过文字看本质,持怀疑态度做学问。

接着,转入正题,是自由读书。大师说:“读书的意义,是使人较虚心,较通达,不固陋,不偏执。”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射手座的强势主观使我极容易钻牛角尖,但读了一点书,开了一点窍,发现前面的路还很宽,何必每每自寻烦恼,换个角度看问题,并不是天塌地陷的危难,乐观的活才是正理。就是这句,“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自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现在处于中年的我,回忆前面的路,发现幼年时是多么滑稽好笑可爱,因为不懂,所以对什么都感兴趣,盲目地摸索痴迷地流恋。青年时以为顿悟了,终于成年了,多了几许忧愁几许忐忑,其实只是看见了幼年时的可笑。中年时以为这次真得成熟了,所以有一点感触就忙着记下来,热衷于不停地写,记录,慨叹原来这才叫‘知道’,渐渐,发觉,有些东西并不是那样,就微微地有些茫然起来,呵,原来就是在变老。

大师说:“读书的主旨在于排脱俗气,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具体我也不敢妄言,但读过一点书后,真得偶有话不投机半句多之嫌,不仅如此,即便那人的笑声刺耳,都会令人不爽。我想,这跟健康报上的气味说有雷同罢,各人找适合各人气味的朋友才是。若读得书是适合自己口味的书,那么此种读书必定是会影响人的谈吐及思维方式的,有兴致地读,必定有所收获;为卖弄而浅薄地强读,必定食古不化疳积胃滞。所谓“读书须求气质相合。”

大师说:“有你所应读,我所万不可读,有此时可读,彼时不可读,即使有必读之书,亦决非此时此刻所必读。见解未到,必不可读,思想发育程度未到,亦不可读。”读书需顺其自然之势。世上无必读之书,各人有各人的生存状态,当某人某日某种心境下,有了某种读得冲动,想应和心境地读,必能在彼时读出一时之味来。比如,我小学时候钻在闲置书堆里读《红楼梦》,只是少年时期的春心萌动,好奇它与课本的不同,感受它直抒男女之情的奇妙。二三十岁,关注的是人物的关系,人物的性情,场面的恢弘。

大师说:“读书必以气质相近,凡人读书必找一位同调的先贤。找到师法对象,全心投入、气质浸润。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找到文学上之情人,心胸中感觉万分痛快,而魂灵上发生猛烈影响,如春雷一鸣,蚕卵孵出,得一新生命,入一新世界。”这是我最欣喜的一段收获。我记得以前我说过,我找到了我的群,我一直相信有那么一个群,这个群的人无需太多解释就能理解对方。因为大家气味相投,想想满眼都是我的菜,各种喜欢各种有爱,那么就不会有太多的不融洽不和谐。我相信从星座血型里我们都能找到这种类同感,而读书,使我们寻找组织的强度更大,能够感应气质性灵相近的同类更多。

开卷有益,想必也是要有气质相合的卷,才能遭遇阅读滴欢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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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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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周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这是一本教人怎样学会爱的书,我想我们不应该仅仅是把这种“爱”理解为爱情,它是包涵更广博的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亦是一门艺术。在这里爱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么简单。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的那样,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在弗洛姆眼中,爱是一种能力,然后是一门艺术,并不是人人都懂得并不是人人都拥有。

我们先来看一下本书开篇引的巴拉塞尔士的诗:“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对葡萄就一无所知。”我们应该去认识爱,懂得爱,了解爱,之后我们才能真正拥有爱的能力,享有爱的艺术,而不是在爱之外,却以为自己深谙此道。无知总使我们欺骗自己却并不知道被自己欺骗了。

第一章内容很少,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序言之后的序言来看,这里弗洛姆先谈了世俗人理解的爱,他告诉我们这些根本算不上是爱,只是一种交易。无疑现实中到处充斥着这种爱,让人感到绝望,人们就这样毫无知觉的生活在这种虚假和欺骗中,把这种虚假的爱当做此生的追求,那是可悲的,自以为是的人是可悲的,了解了这种可悲却无法挣脱的人亦是可悲的。下面让我们跟着弗洛姆一起看看存在于世俗人中的爱吧。

弗洛姆说,“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确实如此在生活中我们大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所以我们努力取悦对方甚至是迎合世俗以求得被爱,什么样的人是值得被爱的,我们便努力的成为什么的人来赢得人心,显然在今天物质上的优越是一种,外表的美丽帅气是一种,当然相比之下绝对是前一种更实用。人们不再考虑自己有没有爱的能力,而是考虑自己是否拥有被爱的条件,这些无关紧要的条件成了核心,不能不说这是人的爱的能力的一种丧失。

第二中情况是,弗洛姆说,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对于弗洛姆所揭示的世俗中的爱的形式及虚假,我们一眼便能看出来确实如此,我们眼中的爱就在以这种形式而存在,正在被如此左右着,它就如同一种实实在在的交易,这种交易讲究等价值即所谓的门当户对,这一思想深入人心,继而是各种世俗的约定,世俗的价值亦是爱中用来交换的本钱。爱被如此层层包围着,完全被遮蔽了它的本质,在这样的背景下是无法谈论爱的。

弗洛姆说,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式多么寂寞。

弗洛姆的这段话是很值得品味的,如此三则错误,他把世俗的爱几乎全部否定了,就连我们看似稍微入行一点的第三中爱也一并在内,那只是堕入情网与持久的爱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此为我们清零,那么学习爱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了。懂得很多的人是能爱的,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这便是学习爱的准则。如果你选择无知,那么你离爱永远都会是那么的远。

最后弗洛姆从整体上对本书所要阐述的内容做了一个说明,这也是我们学会爱这门艺术必然要经过的两步骤: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如果还有三的话就是把成为大师看的高于一切,这就涉及到追求卓越的心了。这似乎也是学习任何一门艺术必要经过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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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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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中的桃花源,仿佛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界。 这是一篇理想的乐土,在庵赵庄的人们心中,和尚种地、织席、箍桶、画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而赵大伯一家生活自由欢乐,自给自足,从这家人的生活,就可以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在这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小主人公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常到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之间朦胧的初恋就这样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的一段描写“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多么生动的描写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美妙初恋啊!作者把少年情窦初开懵懂写的曲尽其妙,让人感到温馨美好。 《受戒》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和自由的恣肆,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或许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猛然停住脚步面对这美丽的影射,才发现我们的很多天赋,已经被遗弃,错失了许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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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_心得体会范文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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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

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生命不能承受轻》的读后感 ,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我喜欢米兰·昆德拉,虽然他的书看得并不多。《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一直想要看的书。适逢考完会计基础跟道德,特想看点什么,就看了《布拉格之恋》,看完之后接着就看《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大概中午三点开始看,看完已经快十点。洗个热水澡,就爬上了床。

我是应该先看书的。

我觉得电影也阐释得不错。不过,当然,相对于原著,就逊色了很多。

我一边看电子书,一边想起电影一边扩展,我有些理解跟导演是不太一样的。我应该先看书。无疑,因为先看了电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的想象。

我知道我没看懂。因为它表达的太多,层次太多。很多地方,只要你细细品味,就可以读出很多深度。我想没有人一次全能看懂的。

我没读懂托马斯,没读懂特雷莎,没读懂萨宾娜,我大概谁也没读懂。我没读懂性友谊,没读懂自由,没读懂个性,但或许我读懂了他们的爱情。

托马斯对特雷莎的爱如此之深重,而他却企图轻轻的去爱。事实上,他可以为了她失去一切。特雷莎遇到了生命中一直在等待的男人,而且幸运的得到了他的爱,他的宠爱,但却觉得抓不住他。他们都只是知道对方在自己心里的绝对性,而没有被告知自己在对方的高度。他们于对方,已不仅仅是爱。但他们一起的生活, 除了爱之外,却隐含着痛。生命不能承受的痛。

不过结局很美好,像个童话。他们最后终于完全的走入了对方,属于彼此。 我喜欢这个结局。

所有人物中,我想我最喜欢的是萨宾娜。但我最读不懂得也是她。她爱的是谁,她追求的是什么,她想要怎要的生活。她一直走,一直逃,她最后会停留在哪里。

我喜欢电影里特雷莎和萨宾娜互拍裸照的那一段。赤裸相对,很多感情都是可以被理解和谅解的。我觉得那以后特雷莎不会再对萨宾娜怀有敌意。

有点庆幸,这本书不是高中以前看的,不然读不懂得会更多。以后有时间还可以再看。生命,生活,很深的艺术。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米兰*昆德拉的巨作《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很多人看不下去,于我一样。已经许久没看书没写字的懒人,今日倒是很想写一篇文字。这本书含义深远,我就写写一点点小小的启发。

生命之轻,何为轻?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常有铁汉柔情。温柔似一把利刃,可以让铁汉乖乖臣服。历史上有太多类似的例子,如商纣的妲己,如明皇的杨妃,这就是轻。人生总不是一帆风顺,总会跌宕,总会彷徨。而那些挫折,失败和低谷也是轻。

那又为何生命无法承受轻者?在我看来,轻者不轻。轻的背后是沉重如山的负累,是轻的外表下却于无形中隐藏的重。近代史上有这么一个臭名昭著的女人——慈禧。她的爱慕虚荣,她的胆小怕事,她的所有轻的本质,葬送一代王朝,也使中国在世界发展潮流中然而停滞不前。轻的力量不容小觑,小则毁了一个人,大则毁了一个国。如此一来,生命如何去承受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轻带来的都是不堪之重。特雷莎用自己的阴柔懦弱将名医托马斯紧紧捆在自己身边。然而正是他们的田园牧歌成就了两人最后的幸福。托马斯放弃了斗争,放弃了名利,放弃了责任之重,而选择了生命之轻。在年迈那几年过得安稳自在。轻与重之间,轻,便属于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睿智。近些年来,太多太多的励志人物给这个浮夸的社会注入了大股正能量。断臂钢琴师刘伟,在最低迷的时刻,最轻的生命阶段,寻找到另一条出路。创造了脚弹钢琴的奇迹,收获生命之重。生命之轻,轻的是肉体,重的是灵魂。正是轻,让我们多了一次成就的机会。有人说当你处在人生最低谷时,其实你是最大的赢家,因为无论你怎么走都是在向上。轻时,才拥有无穷的力量。轻是蓄积,是酝酿。轻到一定程度会爆发出生命至重!

叫生命如何去承受轻呢?软弱之轻是毁灭之重,身残之轻是志坚之重。轻是无形之重。生命不能承受其重,更不能承受其轻。而我现在写着文字之轻,品味着领悟之重。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看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带着一丝附和热望的心情阅读它,所以只能隐隐约约瞥见深入精神骨髓的主题,我全心全意地追求,想要清楚明白作者的心绪是以何种决然的姿势延伸至他的信仰世界。昆德拉用他敦厚松弛的文笔基底孕育精神信仰的婉转绰约,燃到尽头的温存化做浓浓密密的欣喜。我们都是害怕孤单的孩子,提着昏暗的灯笼寻找思想的光源。

思想的高尚和明丽,不禁让我们产生种种对生命理性思考的“动荡性”。这是一种大而神圣的境地,是任何脱离私心脱离狭隘的思想者的圈地。昆德拉是在用灵魂写作,用灵魂舞出生命的曲线。同样,灵魂是兼并了私心,兼并了狭隘的。否则,思想与写作,将不能摩擦出其“理性的感情”的眩目火花。只有对生命,对人类存在的广阔的空间的有针对性深度的思考,才能包容这些无限幽静却时时闪硕着不安分之感性的意境。

在这里,思想上作者抨击“虚无”的舞台。它令作者以致更多的散落在世界某一角落的人们费神。可是只有经历了如此痛苦的费神时期,思想才能在一定广度范围之内产生它的荣耀式自身结晶。

他试图探清这种“虚无”与“实在”的存在性,对人类的精神进行层层剥削,表露的仍是作者流放在字里行间的一览无余的“怜悯”。怜悯很多种——对“挣扎”的概括,对“死亡”的倾心,对不完满情节的恣意渲染等等。

最喜欢的人物是萨比娜。那个独立的,有丰富的“内涵”的女子。辗转于两个男人或完满或不完满的爱情之中,流离于本性或孤独或幸福的状态之中。

她有着非常吸引人的个性,个性包裹着那具寻找独特寻找自由的灵魂之身。所以当读到她戴着一顶与她美丽而冷漠的外表极不相称的圆礼帽出现在镜中时,不禁被她的神秘之美所折服。昆德拉另加重笔描述镜中的影象:她手牵着一位身穿灰色西服,打着领带的男人。

理所当然的,这段全情节理性描述的段落成了我最爱本书的三大支点之一。另外两处则是特蕾莎托着她笨重的行李捂紧伤口逃离那个一心掌舵她的男人,逃离她曾以为可以栖身的地方。只是她在引诱,她本着这样难以让人猜测的心情离开。还有关于小狗卡列宁的微笑的完整叙述,是整本书显的最为清新,最为感性的章节。它的存在使“不可承受生命之轻”这一主题思想更为深刻生动,也在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灵魂心田上植下一束超越庸俗超越无奈的幸福之光。在这里,人的本性被作者埋下的这一高层隐喻反复地践踏。同时,所有的低俗又被反复的引申和强调。人性受到了它存在为此最颠覆理念的的批判和谴责,不留余地。

引用弗朗索瓦。里卡尔的思考来结束我清浅的阅读吧——“大使,这种对”被遗弃的世界的怜悯“,也是透过或进入遮蔽生命的幻景、意义和直说,直面生命,直面生命的赤裸和显然时的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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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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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少有人走的路》是自我内心感觉彷徨无助的时候看的,我想这本书,它给予我最多的是勇气,它告诉我人生苦难重重,人生错综复杂,人生悲喜参半,它告诉我应以勇气,以职责感,直面属于自我的职责,自我的人生问题,而不是逃避他。仅有直面自我的问题,才有可能解决问题,才能超越自我,自我的心智才有可能慢慢的变得越来越成熟。

这是一本通俗的心理学著作,也是一本伟大的心理学著作,在这本书里心理医生斯科特。派克他第一次说出了人们从来不敢说的话,提醒了人们从来不敢提醒的事,这就是:几乎人人都有心理问题,只可是程度不一样而已;几乎人人都有程度不一样的心理疾病,只可是得病的时间不一样而已。

在现今社会,很多人一遇到难题,就双手一摊:“这不是我的问题。”是他们果真技不如人,还是不敢应对自我的问题?……人能够拒绝任何东西,但绝对不能够拒绝成熟。拒绝成熟,实际上就是在规避问题、逃避痛苦。规避问题和逃避痛苦的趋向,是人类心理疾病的根源,不及时处理,你就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承受更大的痛苦。

故步自封,逃避挑战,可说是人性的基本特征之一。不管此刻如何变化,我们都有自我调节的本事。逃避挑战是人类的本能,但不意味着它是恰当的态度,不意味着我们无法作出改变。我们必须超越自然。和原始人相比,现代人已经发生诸多的变化,这说明我们完全能够在必须程度上,违背与生俱来的本性,发展第二天性。人之为人,或许就在于我们能够超越本性,乃至改变本性,尝试去做不合本性的事情吧?

斯科特激励我们要勇敢地应对自我的问题,不要逃避。直面问题,我们的心智就会逐渐成熟;逃避问题,心灵就会永远停滞不前。所有逃避者,都是阻碍自我心智的成熟;一切心智成熟者,他们的人生之旅都是从直面问题开始的。

理解挑战,才能够爱来真正的安慰……我们只要勇敢地应对自我的问题,我们就踏上了心智成熟的旅程。

引用书中的一句话,“人能够拒绝任何东西,但绝不能够拒绝成熟,拒绝成熟实际上就是在规避问题,逃避痛苦。规避问题和逃避痛苦的趋向,是人类心里疾病的根源。”

几乎人人都会出现心理问题,或者说我们的心灵总会应对天性的弱点。比如只顾当下,比如懒惰。然而让人觉得释怀的是,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大部分人都是如此,都应对着如此的命运。

然而想要成长为一个心灵健全的人,就绝对不能够去选择逃避,可是懒惰,抱怨,借口,却总是与我们如影随形。我们时不时的还要应对来自外界的各种诱惑。所以我们总是在和我们的弱点抗争,并且时有输赢。

人生的问题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没有勇气去应对它,如果能以坚毅果敢的勇气应对它,百折不挠的精神去解决它,那么问题这个东西,对我们来说将不在是一个问题,而是一笔十分难得的精神财富。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所学校能教给你的。你的问题仅有你自我能解决,除了你自我谁也帮不了你。

人生是一个应对问题而解决问题的过程。问题能启发我们的智慧,激发我们的勇气;问题是我们成功与失败的分水岭,可是要做到战胜恐惧,克服懒惰,就必须要学会自律,缺少了自律人生不可能会解决任何问题。

每一天都规划好自我要干什么,每一天把自我要学的东西,要完成的进度都记在本子上,每一天都按照自我安排好的计划来进行学习,生活,工作,运动。我想这就是自律,经过自律,培养出自我的一种进取向上的心态,在应对麻烦时,能够以坚毅果敢的态度去选择,去应对。

自律的原动力是爱,觉得派克很了不起的原因之一,是觉得他十分睿智豁达,也十分平和包容。他所说的爱,并不是过去自我认为的狭义的男女之恋情。而是一种大爱。一种即包容自我,也包容他人的爱。自我越是爱自我,便越是爱他人。

内心没有爱的人,心灵里是必须没有能量的。

派克医生给爱下的定义是:爱是一种为了促进自我和他人心智的成熟,而具有的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爱能帮忙他人提高,也能帮忙自我更加成熟。

爱是什么呢?我觉得他使人有了信念,催发人生梦想,甘愿应对困难承担职责。

一个懂爱的人,一个有爱的人,他必须是一个自爱,自律,自立,自信,自强的人。

因为心里有爱,《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次又一次的和鲨鱼展开殊死的搏斗。

因为心里有爱,《黑客帝国》中的尼奥,明知有死无生,应对着强大无法战胜的史密斯,说出那句“Mychoice”。

因为心里有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安迪,能够忍受长达两年被“姐妹帮”殴打,而不屈意志,坚持尊严,历经将近20年,在长度约有3个足球场那么长的臭气熏天的下水管道中,逃出升天。

因为心里有爱,红军长征二万五,等等,这样貌的例子不胜枚举。

然而这条心智成熟的道路又是多么艰难,我们如何才能勉力克服自身的种.种局限?

我想如何做到,也仅有靠我们自我去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书上也说了,没有任何一位先哲会拉着你的手向前走。一切或许只能靠自我。每个人都有自我应当经历的人生历程,都有自我应当应对的人生选择。

少有人走的路,期望越来越多的人会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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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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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著《李鸿章传》,第一句就是“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梁氏文风总是这样干脆而旗帜鲜明,读起来让人感觉很是带劲。

书中叙述了李鸿章一生的所作所为,言语犀利,但又不失客观。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将李鸿章与一些古今中外的名人作比,挺有意思的,现摘记如下:

第一,李鸿章与霍光。(之前我对霍光一无所知,因有这样的比较,所以就找了些他的资料来看,顺便也长了点历史知识。)梁启超的原文是这样写的:

史家评霍光曰不学无术。吾评李鸿章亦曰不无术。(人家李鸿章24岁就考上了进士,他还这样批评人家,我们这些人岂不跟目不识丁差不多了!)

李鸿章谨守范围之人也,非能因于时势行吾心之所安,而有非常之举动者也。其一生不能大行其志者以此,安足语霍光?(志向不能跟人家比啊!)虽然,其于普通学问,或稍过之(竟然比霍光还强。这位梁同志对学问的要求实在是高。)

当然了,上面括号里的现代语就不是原文了。

第二,和诸葛亮比。

李在用人、用兵、廉洁奉公方面远不如诸葛亮。但在艰苦创业、鞠躬尽瘁、赤胆忠心方面,二者还是有共同之处的。

第三,和王安石比。

都实行变法革新,见识超过常人。但在规划和眼光方面,李比不上王安石。

第四,和秦桧比。

这一段很精典:“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焉……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而已。”哈哈哈,梁同志极富正义感和公正性。

第五,和曾国藩比。

“犹管仲之鲍叔,韩信之萧何也。”曾是他的恩师啊!无论是学业还是事业,他都靠曾的一手提携才得以成就。世人也有定论,他们两人比,李是不如曾的。他们两个的区别是:曾是儒者,常有急流勇退之心。而李则坚韧不拔,毫不畏难。这也是他的一大优点。

还比了十几个人,个个精辟,因对那些人不是特别有兴趣,就不记了。

梁启超对李鸿章作了这样的总结:“要而论之,李鸿章有才气而无学识之人也,有阅历而无血性之人也。”虽然这样,但梁还是认为当时举朝上下五十岁以上的大员,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的。因此,梁启超甚为国家前途忧,在著作的最后用了下面这首诗:

九州生气恃风雷 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才

看过这本传记之后,我感慨良多。一感慨有人能把文章写得如此精妙,而且他还勤奋得很,人家李鸿章九月底才刚死,他梁启超十一月中旬就把这部传记写出来了;二感慨成为一代伟人得需要多么高的道业和造化,即便象李鸿章那样一生勤奋不缀,也仍然无法突破先天不足带给他的局限性;三感慨自己的渺小和无知,本来就天份有限,还不知进取,且沉溺于小小情调,甚至于低级趣味,实在另人汗颜。

愿作此记之后,我的人生态度从此会有所不同。肯定会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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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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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隋唐演义》这本书。你一定没读过吧!那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书中的内容吧!

《隋唐演义》是一部流传广泛且影响深远的历史传奇小说。本书的作者是清代小说家褚人获,这本书最大的亮点是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特别是一些绿林好汉。有醇厚而自恃清高的单雄信;勇敢而气盛的罗成;还有爱将如命的李世民……,在这些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秦琼秦叔宝了,他有许多事迹值得我学习。如潞州落难时,他忍气吞声,虽然受了店小二百般刁难,受不少委屈可他仍然咬牙坚持,保全了自己“英雄”的面子;还有《当锏卖马》故事给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下面我向大家简单的复述一下故事的内容。话说秦琼救了李渊回到客店,一住就是十几天,好吃好喝的供应,快把这小店给吃穷了,于是店小二找机会向秦琼要饭钱,秦琼的本身带的钱就不多,大部分钱都被樊虎带走了,再加上每天好吃好喝的供应,身上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于是不得不把自己的双锏当了来换取银两,但这锏也值不了几个钱,很快就花完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秦琼不得不卖马了。当秦琼把马牵到集市上时,人们都嘲笑他,堂堂大英雄咋到了卖马度日的光景,幸好他遇到了一位老人,老人告诉他二贤庄有位英雄好汉叫单雄信,他很喜欢马,可以到哪去试试,也许能换取更多的钱。于是,秦琼就来到了二贤庄卖马,才结识了单雄信等众多的英雄好汉,才有了后面的精彩故事。

读了这部小说,我被故事中的人物事迹所感动。如秦琼在潞州二贤庄养病之时,心里时刻挂念自己的老母亲,让我感受到了他的孝心;王伯当虽然跟错了主人,但是他对主人李密是忠心耿耿,毫无二心,他这忠于职守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还有力大如牛的熊阔海力托千斤闸,让十八路反王安全撤离,从中让我体会到了他为了他人安危,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令人感动。

《隋唐演义》这部小说中感人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如果你也兴趣,不妨一看。保你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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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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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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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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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一个称职的读者,我只是在你的字里行间寻找精神慰藉。你的赤子之心,你的洒脱,你的随心随性,你的爱,对我来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 。突然的不说话,突然的放弃周边的一切,心里容不得半点的虚假,半点瑕疵,可自己何尝不是这么一个虚假之人,自己的心都骗过的人,如何能坦诚去面对别人。

是否,每个人,一生之中,内心之内,都会有这样一段感情,一个人存在?你对他的感情由来无因,不能用理智去解释?解不开,放不下,丢不开,忘不了。不同的是,有些,被光阴稀释了,束缚解开。有些人,在岁月中失散了,渐行渐远,对他的想念,只剩,梦醒时分隐约的惆怅。光阴荏苒,暗哑无言。

总在夜深人静之时读你,感动,心疼之外更多的是敬爱.荷西走之前你们坚定追求生活的真善美,在你前世故乡撒哈拉翱翔,在加纳利群岛书写人间温暖,就像你说的做一只不死鸟。荷西走了,你的大胡子走了,你对你父母说:如果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的这条路,你们也 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更幸福的归宿。不死鸟,在大胡子走了之后还有不死的理由吗……灵魂早已随其而去,剩下的只是在偿还躯体该尽之责,疼痛

我承认我也痴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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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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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读了《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感到回味无穷。

这篇文章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一段:百合花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来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在野草和蜂蝶的鄙夷下,百合努力地释放内心的能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挺秀的风姿,成了断崖上最美丽的风景。这时候,野草与蜂蝶再也不敢嘲笑它了。

断崖上的小百合,为了证明自己是百合而不是野草,通过与环境的顽强抗争,终于开出了鲜艳芳香的花朵,成了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小百合尚且如此默默执着,顽强抗争,其实做人如果有了这种精神,相信一个人的价值就会在自己的信念、奋斗和执着中实现。要是做人像小百合一样有奋斗的精神,那么我们每一个中国人一定会扬名天下。说到这里我想到自己,目前,由于成绩略差,但我坚信,只要我凭着自信与执着,不懈努力与艰苦奋斗,最终一样会绽放属于自己的那份美丽。

这篇文章给我的启示是:每个人要有远大的志向才可以让别人看得起,如果自己没有远大的志向就会被人嘲笑。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这一篇文章很好,值得我们大家读一读,读完后大家也一定会说百合花真坚强。愿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上都能盛开一朵美丽的百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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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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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末,我独自在家趴在床上。忘乎所以地在读一本书——《宝葫芦的秘密》。窗外阳光明媚,点点阳光透过枝繁叶茂的大树,点撒在我的手上和书上,我却毫不在意,任凭这些调皮的金色小精灵在我书上跳着舞,和我一块在书里遨游。

过了很长时间,我终于将这本小说读完了。故事里讲了王葆他意外得到了个宝贝——一个会说话,还能实现自己愿望的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帮助王葆获得了许多许多”好东西“,比如那几十盆非常名贵的花草,许多的钱,好多美味的食品,电磁起重器等等,让王葆成了众多人中的明星。后来王葆意识到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这是因为有一次王葆班级考试,因为题太难了,王葆想不用大脑思考就可以知道考试答案。而宝葫芦把王葆前桌的试卷”变“了过来,却没有发觉这卷子是前桌的,还以为是宝葫芦自己将答案给变了出来,想都不想就交了,而王葆的前桌的卷子不翼而飞,在王葆交卷是,老师发现卷子上的笔迹不是别人,正是王葆的前桌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感到很奇怪,但都一致认为王葆偷了别人的卷子。老师把这件事告诉了王葆的父母,使得王葆有家不能回。最后王葆醒了,才发现这只是南柯一梦。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它给我的印象很深。小的时候,我也曾幻想过自己能拥有一根魔术棒,可变出许多的东西。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王葆他并不是一个坏孩子。他挺想学好,肯做好事,关心身体,热爱同学。就是有一点不好:有点懒,做一些麻烦的事情的时候,会不想做就想把东西变成现成的。于是就幻想有那么一个宝贝,可以帮他实现自己任何想要的东西,害的他有家不能回,整日里提心吊胆……

说来挺惭愧的,小的时候,我也想拥有一个宝葫芦,可以帮我实现很多的愿望。因为在那时滑板车和溜冰鞋可算是当下最流行的东西。看到同龄的孩子穿在脚下的不是鞋子,而是帅气的溜冰鞋。看着同龄的孩子在小道上飞速地向前冲,鞋子下面不是大地,而是帅气的滑板车。看在眼里,馋在心里。可爸妈铁了心不肯给我买,不买就算了,为此还把我臭骂一顿,说我什么不把心思花在学习上,就会想些没用的……

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原来这个宝贝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会使人养成不劳而获的坏习惯,自己的是要自己努力去做,自己动手才有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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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书心得_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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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管教》作为简·尼尔森对于正面管教理论体系的整理归纳之作,全书言简意赅,让数百万孩子,家长和老师从中受益,我也不例外。全书围绕孩子成长的两个具体环境:家庭环境的和学校环境,罗列了一系列的具体案例,还原孩子们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场景。让读者在读的过程中,犹如声临其境,感同身受,引起强烈的共鸣。在共鸣的同时给予正面管教的具体应用工具,让每一位父母不仅有一颗爱孩子的心,更有具体的爱孩子的方法,让孩子和父母之前的爱通过正面管教的教养方式链接,让我们的孩子成为有幸福感,有价值感和归属感,能够通过自己影响他人,影响世界的一个人。

这本书每一个章节围绕一个主题,给出围绕这个主题出现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读起来轻松明了,条理清晰。比如第三章:“出生顺序的重要性”,围绕家里有两个及以上孩子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出了出生顺序对于每个孩子的影响,独生子和多子女家庭的家庭氛围等理念,给出了如何运用出生顺序的知识来鼓励孩子和引导孩子,让你在遇到孩子战争,家里混乱不堪的时候能冷静下来给出正确的处理方式。比如第七章:有效的运用鼓励,提出鼓励和表扬,鼓励和批评之间的异同点,给出了如何正确的给孩子鼓励,赋予能量,如何花时间训练培养孩子的一些技能,如何利用启发式提问引导孩子思考等等。书中每一个章节解决一个问题,既可以整本书阅读,也可以翻阅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父母来说随读随用,实用方便。

上面提到了整本书的结构,除了结构严谨,这本书中金句频现,每句读到,都让我有如获至宝的感觉,重点的词句值得好好理解和吸收。书中第二十二页提出“赢得”孩子和“赢了”孩子的不同。所谓“赢了”孩子是指大人用控制,惩罚的手段战胜了孩子;而“赢得”孩子则是指大人维护孩子的尊严,以尊重孩子的态度对待孩子(和善而坚定),相信孩子有能力与大人合作并贡献他们的一份力量。这两个词语“赢得”孩子仿佛是父母和孩子最后达到了双赢的结果,而“赢了”孩子其实是父母用自己的权利压制住了孩子,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孩子。表面看大人成功的让孩子的听了自己的话,但其实孩子听话的背后隐藏了什么才是更重要的。

久而久之,父母总是想赢了自己的孩子,孩子要么变得自暴自弃,毫无主见,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变得胆小怯懦;要么孩子积压情绪,觉得自己没人疼爱,总有一天爆发出来,以牙还牙。所以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战胜孩子,而是引导孩子合作,让他们觉得自己是有价值有力量的。“赢得”孩子对于青春期的孩子尤为重要,让孩子觉得自己和父母之间爱在流动,才不至于将他们越推越远。

书中第八页和第一百一十页,提出了在孩子出现情绪问题的时候如何应对。第八页提出的“转移注意力”法对于低龄的孩子大哭大脑的时候,可以适时的让他们止住哭声,分散情绪。而“我要抱抱法”的拥抱是战胜一切的力量,无论是对于父母和孩子还是对于夫妻都是法宝,当我们觉得生气愤怒悲伤各种情绪下,如果对方给一个拥抱,我们就会觉得被关爱,被看见,情绪就好了一大半。这一点我们家姐姐做的非常好,每当我生气难过的时候,也许是跟她完全不相关的事情,她也会过来说:“我想抱抱你”这个时候我会觉得孩子常常是我们的老师,有时候做的比成年人更好。所以尝试说:“你可以抱抱我吗”或是“我需要一个拥抱”也许能解决你和孩子之间的大部分问题。

读书,学习不能解决我们育儿中的所有问题,但是可以常常给我们一些方法,让我们学会如何懂得爱孩子,如何更好的爱孩子,《正面管教》无疑就是这样给我们具体方法,同时给我们前行力量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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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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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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