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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汇总17篇 条例全文(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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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幼儿园管理条例模板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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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模板

幼儿园管理条例模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

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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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个体工商户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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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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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广州市邮政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3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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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邮政管理条例

为加强邮政建设和管理,促进邮政事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州市邮政管理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广州市邮政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建设和管理,促进邮政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广东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邮政部门应为社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保障用户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广州市邮政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县级市邮电局负责其辖区内的邮政管理。

规划、城建、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邮政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应组织邮政部门编制邮政通信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第六条 邮政局(所)的布局,按每处服务半径要求设置:市中心区为零点五公里;边远农村为五公里至八公里;其他地区为一点五公里至三公里。

城市规划部门应将邮政局(所)建设列为公共建筑配套设施。邮政局(所)的建设标准:一等支局建筑面积不少于三千平方米;二等支局建筑面积不少于二千平方米;三等支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五百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三百平方米。每个支局还应配置不少于五百平方米的邮件装卸、转运场地。

依据城市规划建成的邮政局(所),必须专门用于邮政业务,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第七条 新建、改建的城镇住宅小区、工矿区、开发区,应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建设邮政局(所)。

第八条 邮政局(所)由建设单位出资建成的,按建筑成本价与邮政部门结算;由邮政部门自行建设的,征用土地的地价,按市政设施征地标准执行。

第九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邮政局(所)和设施时,建设单位应与邮政部门协商,在保证邮政通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就近安排或另行建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另行建设的邮政局(所),建设单位应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原有面积与新建面积差额的补偿,按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需要设置邮政服务机构的车站、机场、港口、宾馆、院校和厂矿企业,应无偿提供场所,由邮政部门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邮政部门设置邮政报刊亭、邮筒等设施,所占用的场地无偿使用。

第十二条 城镇新建住宅必须在首层防盗门外,设置与住户号数相应的标准信报箱;有围墙的住宅、办公楼群应在大院出入口处安装标准信报箱群或设立收发室。

第三章 行业管理

第十三条 邮政部门对专营的邮政业务实行统一经营和管理,对非邮政部门经营的邮政业务实施行业管理。

第十四条 下列邮政业务由邮政部门专营:

(一)信函、明信片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包括速递文件业务);

(二)机要文件和机要刊物寄递;

(三)邮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等邮资凭证的发行和集邮品的制作;

(四)邮政编码簿的编印和发行;

(五)国家规定由邮政部门统一经营的其他邮政业务。

第十五条 县级市以上的邮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个人经营或代办邮政业务。

经营邮票、集邮品或者代办速递文件业务的,应向县级市以上邮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代办其他邮政业务的,应经邮政部门批准,签订代办合同。

第十六条 经营邮票、集邮品或代办邮政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邮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不得进行下列经营活动:

(一)销售国家禁止流通的邮票和集邮品;

(二)销售自制集邮品;

(三)邮票和集邮品的进出口业务。

第十七条 印制通信使用的信封和明信片,制作邮包的封装盒和信报箱等邮政通信用品,应符合国家或邮电部规定的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邮政通信用品,邮政部门不予收寄。

第十八条 县级市以上邮政部门应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邮政通信市场的管理。

第四章 服务与保障

第十九条 邮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用户交寄的邮件、汇款和储蓄存款,负有保密和保护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用户使用邮政业务情况。

第二十条 邮政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撕揭邮票,冒领汇款;

(二)故意延误邮件传递时间;

(三)擅自中止对用户的邮政通信服务;

(四)拒绝办理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

(五)擅自改变邮政业务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

(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十一条 邮政局(所)应在营业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公布营业时间、经办业务种类和资费标准。在邮筒(箱)上标明开取信件的次数和时间。

第二十二条 邮政局(所)应按规定的投递方式、频次、时限、服务要求,迅速、准确投交邮件。

第二十三条 邮政用户提出超出邮件投递服务规定的要求,邮政部门可给予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特殊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新建单位、住宅或商品楼宇具备下列通邮条件的,由其产权所有人、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到当地邮政部门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邮政部门应在六十日内予以通邮:

(一)具备邮政车辆或邮政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通行条件的;

(二)有标准地名和公安部门统一编制门牌号码的;

(三)已按规定设置信报箱或收发室的;

(四)住宅小区或单位所在地区已按城市规划部门要求设置邮政局(所)的;

(五)按规定需要办理中外文名称登记、已办妥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邮政部门对未具备直接通邮条件的地区、单位或个人的邮件,集中投放一处。用户也可以到邮政局(所)租用信箱自取,或申请特殊投递服务。

第二十六条 邮政部门应设置用户监督电话和意见簿,对邮政服务质量的投诉,应在十日内答复用户。

第二十七条 邮件代投人员和收发人员对所接收的邮件负有迅速传递、依法保密的责任,不得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撕揭邮票或冒领汇款。

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及时退还邮政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 收件人领取给据邮件或汇款,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在相关单式上盖章或签名。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伪造或冒用邮电徽、邮旗等邮政专用标志和邮政标志服;

(二)伪造或冒用邮政日戳、夹钳、邮袋、信报兜等邮政专用品;

(三)在邮政局(所)门前、出入通道和邮政设施前停放车辆,设摊摆档;

(四)涂污或损毁邮筒、信箱、邮政报刊亭、邮政编码牌等邮政公用设施;

(五)非法拦截、检查、扣押邮政运输车辆和邮件;

(六)妨碍邮政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危害邮政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利用邮政通信渠道进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第三十条 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和邮政工作人员执行任务,进出港口或者通过检查站、隧道、渡口、桥梁,应优先通行。

第三十一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邮件运输、投递和收取邮筒箱信件的车辆,发给特准通行证和停车证。持有上述证件的邮政车辆执行任务时,在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受禁行路线和禁停路段规定的限制,但要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第三十二条 邮政车辆或工作人员在运输或投递邮件途中违反交通规则时,交通民警应就地处理后放行。因违章情节严重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放行的,交通民警应迅速通知邮政部门协助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由于邮政部门的责任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或邮政储蓄存款、汇款被冒领的,邮政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向用户赔偿损失或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由城市规划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市以上邮政部门会同工商、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造成邮件损失或汇款被冒领的,由该单位或者直接责任人赔偿损失;如发生邮件被私拆、隐匿、毁弃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县级市以上邮政部门视其情节处以3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有关物品。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五)、(六)、(七)项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邮政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邮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广州市人民政府过去有关邮政管理的规定与本条例没有抵触的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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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3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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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央对1997年3月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1月18日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在玉溪市地税系统掀起了学习《廉政准则》的热潮。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己从思想上得到了升华,收获很大。下面,我就结合地税的部门实际谈谈我个人学习《廉政准则》的几点体会。

一、正确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之下,一些部门一些行业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党员干部腐败行为屡屡发生,特别是一些中高级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令人触目惊心,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摇了党的群众基础。据中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xx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万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万件,立案11.5万件,结案10.2万件,处分10.7万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

上述这些数字,一方面说明了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么多的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表明了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一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二是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三是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四是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正因为如此,中央在1997年3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基础之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成就了又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反腐倡廉法规。与试行了20xx年的《廉政准则(试行)》相比较,去掉“试行”二字过后的《廉政准则》,从14条增加到了18条,由“30不准”增加到“52不准”,不仅内容和篇幅大大增加,而且新的《廉政准则》显得的更细致,涵盖面更广,将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以及涉及廉政的各个方面几乎纳入规范范畴,以更加完善、规范的要求,适应了新的形势需要。

二、结合地税部门实际,贯彻实施《廉政准则》

地税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单位,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联系各行各业,服务千家万户,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始终坚持把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少数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不强,主动防范风险意识还不够,尤其近两年地税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发案主体都是县局局长,系统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强化地税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地税部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广大地税干部规范运用“两权”的意识和行为,对于保证地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地税系统管党治党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此,要将《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教育,构筑“防火墙”。地税部门要自觉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同干部管理、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要以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作风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为重点,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加深对党员行为规范和禁止性要求的认识理解,准确掌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明确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范围,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廉政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完善制度,牢固“高压线”。《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把健全《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内外共建,缜密“监督网”。《廉政准则》所规定的八个方面的禁止和52条不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还必须打造缜密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必须提高内外人员参与度。一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外编制廉政"监督网",充分发挥网络的优越性,强化社会监督,打开权力监督新局面;继续在各界聘请廉政特邀监察员,加大地税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度;发放民主评议调查问卷,向社会公布行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多管齐下,把权力运行放置于各方关注下,让腐败行为无处遁迹。二是加强重点监督。围绕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加大预防力度。三是积极探索新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机制,积极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及时纠正各种道德上的各种偏差,将贪念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三、严于律己,做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的模范

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我首先要用心学、真心学,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地税干部,我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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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教育局信访工作总结范文_信访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14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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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信访工作总结范文【8篇】

导读: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群众工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重要渠道以下是由第一范文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教育局信访工作总结,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教育局信访工作总结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根据上级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和我局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局党委十分重视信访工作,总体表现在领导对信访工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高。

信访工作责任制得到了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信访工作总责,分管领导对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三位副局长负责各自分管的信访工作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今年局党委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信访2次,切实解决一些有影响的信访问题。

一年来,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主持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接待来访群众、教师,使问题得到较好的处理。同时,局成立了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今年领导亲自阅批来信,接待来访占初信初访总量的70%以上。

二、建章立制,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今年1月10日,国务院颁布新的《信访条例》后,我局及时认真组织学习,并在《浙江省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和党政机关受理制度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强化对信访工作的管理力度,确立每月15日为群众来访“接待日”,由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接待,受理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签批交办,及时处理,做到当天能解决的当日处理好。

一年来,信访干部岗位责任明确,来信来访登记准确、及时、规范,处理承办结果明确,呈批、阅批、交办、审理手续较完备,信访档案齐全,归档及时。

三、加大查处和化解信访矛盾的力度,努力化解信访工作的难点和敏感问题。

今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把遇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中小学乱收费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今年受理群众来信 28件,接待来访群众6来批,立案10件,处理10人。市、区交办的重要信访件报结率达100%,其他信访件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

我局十分重视,对重大疑难问题和敏感问题,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查,对教师、学生家长提出的合理要求,做到尽快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不合理要求,做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和说服教育,做到以理服人。

在信访工作中,我局坚持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稳定在本级不上交,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努力控制集体上访,越级访、重复访。

信访工作是件事关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随着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信访工作面临新问题,政策性强,信访人的期望高,这需多方协作,对照区级信访部门的要求,我局信访工作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加大力度,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新路子,为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篇二:学校信访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群众工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关心学校、热爱学校、建设学校的积极性,维护安全团结政治局面的作用。为此,一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予以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二、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对待信访工作,把教职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疾苦放在心上。学校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安全稳定工作,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困难,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保证及时、正确处理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上访的问题,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政治稳定。

三、正确落实信访工作的责任与目标

(一)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

1、我校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支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

2、注重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3、信访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的保密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二)按时完成信访工作目标

1、处理好“初信初访”,“初信初访”办结率达100%。2、处理来信、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不低于80%。3、努力控制越级信访,无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

4、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四、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措施

1、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乌市52中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学校各部门按其职责处理相关信访问题。

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景森副组长:罗双明成员:工会委员、处室领导、年级组长。

2、明确责任,按照信访工作原则,应逐级上访,分段受理,制止重复上访、越级上访。

学校各部门对上访问题要认真接待,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政策规定,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把问题解决在处室、本年级、本班,绝对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推向上级。推向社会,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越级上访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沟通,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带着感情做好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抓好宣传引导,使不违法上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坚决查处背后支持、鼓励群众上访闹事行为,规范上访行为,创造良好信访秩序,把学校信访工作纳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轨道。

各处室、各年级组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应抓紧时间来判断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职工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把工作做深,作细。对教职工及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应及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把解决群众困难的情况应及时迅速地反馈给教职工、学生家长。

4、对上级交给的信访案件积极处理,做到了不拖办、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5、我校按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有效降低了重信重访。

五、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乌市52中学接待来访登记表》;2、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由所属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其部门接待处理;

4、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通知相关领导接待;5、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六、信访工作内务管理

1、信访工作所用的表、单、簿、册规范,办理程序、规定统一。2、信访材料装订整齐;保管符合保密规定。3、做好接待师生及学生家长来访的办公室清洁卫生。

4、对来访师生、学生家长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文明礼貌、接待热情。七、做好信访工作总结

为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学校每半年举行一次信访情况分析会,通报信访工作情况;每年年终举行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信访工作。

篇三:学校信访维稳工作总结

信访稳定工作是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重要渠道,是化解内部矛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增强信访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学校的信访稳定工作。现将我校的信访稳定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在提高认识上,学校坚持做到凡涉及稳定、安全、信访的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方面的制度、要求、调整等都能及时的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凡是涉及到教职员工的相关利益方面的文件、精神、要求,学校都能及时、认真的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对待教职工的利益和信访工作,把教职工及学员的疾苦放在心上。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在中心校的领导下,成立“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学校各部门按其职责处理相关信访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困难,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保证及时、正确处理教职工、学员反应的问题,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每月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1次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因素的排查活动,特别把重点人员的思想状况、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健全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化解和解决。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酿成重大,防止出现违规越级上访。

四、加强沟通,消除隐患

充分发挥信访领导小组成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学校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了带着感情做好教职工、学员的工作,抓好宣传引导工作,使不违规上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坚决查处背后支持、鼓励群众上访闹事行为,规范反映问题和上访的途径和行为,创造良好信访秩序,把学校信访工作纳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轨道。

做到了能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抓紧时间来判断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职工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把工作做深,作细。

对教职工及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应及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把解决群众困难的情况及时迅速地反馈给教职工。

五、全员参与,群防群治

切实加强学校工会小组、女工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沟通群众与领导间的桥梁纽带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保证学校领导意图得以贯彻,保证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以答复和解决。

六、严格程序,依法行政

加强法制宣传,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和上级的信访、维稳文件精神,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对来访人员作好接待工作,并认真登记,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认真办理,及时将结果上报。

篇四:小学学校信访工作总结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既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信访工作,有利于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及时发现与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控告、监督等民主权利和维护自身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深入开展,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新的《信访条例》、今年三月制订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意见》和今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各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党的十七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服务环境。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1、领导重视,积极参与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局领导认真做好信访件的批示和亲自接待来访,到目前为止,我局主要领导参与重要信访件研究会议4次。

2、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做到有问题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理。

3、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管理。按照领导要求,信访室年初制定了2019年信访举报工作计划,要求各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校长做好管理工作,减少失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融洽师生、学校和社会的关系。

4、加大对信访件的初查力度,我局纪检监察人员在接到信访批办件后,都能及时进行登记,并尽最大力量及时进行深入初查反馈。

5、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信访网络,根据中共建瓯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市、乡、村信访网络的通知》(瓯委信[2019]8号)的要求,我市教育系统建立了一支信访联络员队伍。

6、为使信访工作队伍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解决教育系统信访问题的水平,不断改进工作,切实做到基层信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重视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在6月15日召开了教育系统学习新《信访条例》暨信访联络员培训会议,并且进行了新《信访条例》知识测试。

7、实行目标责任制,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力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访情况分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今年上半年共收到信访件97件,其中中央及省、地批转件20件,市纪委、市信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转来34件,自受理43件。

97件信访件中,反映收费问题的34件,占35.1%。其中,反映补课收费的13件,反映购买教辅材料的11件,其他收费投诉的10件。另外,反映人事职改方面的11件,占11.3%;反映校长个人问题的20件,占20.6%;反映学校管理问题的13件,占13.4%;反映师德师风方面的6件,占 6.1%;反映民办校问题的2件,反映课业负担过重的2件,反映其他问题的2件,业务外的7件。

2、信访举报件的主要特点:

⑴、尽管今年我们将制止教育系统的乱收费、乱摊派、体罚学生、教师有偿补课等几个方面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特别是通过开学初的学校收费检查,学校乱收费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但对收费方面的举报仍然有增无减。当然,部分举报件的举报内容与事实有出入,如反映购买教辅材料的信访件较多,就说明一些学校在收费宣传工作方面做得不够到位,特别是与家长的沟通还不够。

⑵、反映学校管理问题,包括反映师德师风、校务公开等方面,特别是针对校长个人问题的信访件比去年同期略有增加。

⑶、个别学校在处理学生、学生家长事宜时存在偏激现象,导致投诉。

⑷、大多数信件因匿名,而且有的无中生有,因此信件在一些程度上无法查实与反馈。

3、及时将每次受理的信访件转给领导,让领导批示。在今年收到的信访件中,有近半是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学校调查了解并反馈,其余的是责成有关部门和学校自查并整改。目前除业务外的7件,其余全部办结,办结率100%。这7件业务外群众信访举报件通过我们的督促,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

4、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我们认真做好日常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对来访群众耐心接待、妥善处理,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矛盾,立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不发生越级上访。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70多人次。

四、加大查处力度,完善信访监督

我局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到信访批办件后,都能尽最大力量,及时进行深入初查并反馈。尤其是反映上述几个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我们更是加大督(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在今年的纠风治乱工作中,我们将制止教育系统的乱收费、乱摊派、体罚学生、教师有偿补课等几个方面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对学校乱收费问题给予严肃查处。2019年共处理违纪违规问题6起,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的1人,通报批评的4人,信访约谈的2人,批评教育的12人。

五、明年工作思路

今年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深层次、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案力度不够。三是基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向上级信访机关提供信息较少。鉴此,明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领会十七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方法,以适应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开展的需要。

2、加强对学校校务公开的督查,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沟通工作,使学校工作受到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支持。

3、抓好内页管理,规范工作制度,从信访受理、办理到归档都严格要求,按程序规范办事,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认真核查问题,严把信访件办结审核关。

4、加强信访工作,争取做到件件有调查,事事有着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妥善处理矛盾问题。多下基层,主动下访,尽最大努力息访息诉。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6、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提供信息,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及教育纪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五:2019年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2019年我局信访稳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稳定办、信访局领导下,在教育局党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各级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信访条例》,构建教育局、学区中心校(市直属学校)、基层学校三级信访稳定工作体制,抓好矛盾纠纷和各类隐患排查,规范信访程序,将大量矛盾化解在了基层,为全年各个重要时期维护全市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教育局党组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党组对信访工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信访工作责任制得到了落实,实现了局长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局信访稳定和行政调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级各类学校领导高度重

视信访稳定工作,将信访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进行重点部署,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明确分管信访工作的同志负责,形成强有力的领导合力。校长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信访事项亲自过问、处理、督办;分管领导和信访稳定工作排调联络员直接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二、建章立制,工作规范

一是加强学习,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教育局坚持信访月会制度,年内组织三次全市信访联络员专题培训,提高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专兼职信访联络员对国家信访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坚持周报告制度,每周将一周信访情况统计,报告局党组,以便领导掌握情况;坚持例会制度,每月对全市教育家系统信访稳定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安排、调度;坚持民情分析报告制度,各学区中心校、直属学校每月召开民情分析会形成报告并报教育局。

二是强化对信访稳定工作的管理力度。

年初,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大会,下发了《藁城市教育局信访稳定工作实施意见》,以此统领全年信访工作。迎国庆、“两节一会”等重大节日,教育局每天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群众上访,受理后,由信访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签批交办,及时处理,做到当天能解决的当日解决,当天不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一年来,各级信访干部岗位责任明确,做到了来信来访登记准确、及时、规范,处理承办结果明确,呈批、阅批、交办、审理手续较完备,信访档案齐全,归档及时。

三是坚持督导检查,追究问责。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考评办

法,把信访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任引发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坚持信访情况周报告、月总结,

信访情况统计倒排制度,对在信访工作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越级访或的在全市给予通报批评。按照上级对违法违规上访人员“先处理后解决问题” 的精神,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学区中心校、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组成调查组,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给予处理,纠正违法违规上访的不正之风,规范依法信访工作秩序。

三、尽职尽责,搞好接访

一年来,教育局信访室按照群众信访接待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群众来访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认真登记,做到服务态度良好、事项登记全面、事项上报及时、问题处理到位。教育局信访室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1起,其中来人61起,来电68起,上级转办20起,答复市长信箱22起。全年信访量比去年增加32起。

每起信访都按照“政策清楚、时间及时、群众满意”的原则进行答复或处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为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我们坚持关口前移的信访工作作风,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下访,指导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矛盾纠纷,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全年下访调处案件6起,维护了教育系统声誉。

坚持尽职尽责,辛勤工作。带着感情关心人,掌握政策教育人,千方百计稳控人,付出真情感动人。今年暑期为继续做好南孟学区涉法信访案件中上访人的稳控工作,教育局信访室和南孟学区中心校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积极协调法院等相关单位想法设法为上访人解决问题,确保了上访人员的基本稳定。暑假前期,毕业分配到

民办学校的教师进京反映要求到国办学校工作,教育局得知消息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北京,与其做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使顺利返回。

四、制定预案,积极应对

为应对突发性、,教育局根据《藁城市教育局突发性、应对预案》,制定了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程序和要求。

在民办学校转公办学校教师集体访、2019年青县师范毕业生集体访、农村原民办教师集体访、布局调整及私立幼儿园清理引发的集体访等问题中,我局及时掌握信息,沉着应对,宣传政策,妥善处理,及时将问题稳控平息。

尤其是在11月30日原民办教师赴省集体访事件前,按照市委要求,我们周密部署,各学区中心校尽职尽责,严看死守,确保了我市无一人参与,受到了省市及我市领导的一致好评。在“两节一会”、迎国庆等政治敏感期,对重点稳控对象通过家访、谈心、帮助解决困难,确保没有发生一起涉及全市稳定的事件,为全市整体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五、查处问题,化解矛盾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遗留问题和深层矛盾不断出现,我们把日常排查和及时有效化解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排查到位、及时化解、群众无怨、社会满意”的原则,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重大节假日、特殊和敏感时期重点排查。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边角死角。各乡镇

中心校、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将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汇总填写《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月报表》,于每周五报教育局信访室,迎国庆等政治敏感期要求每日一报。

二是开展集中排查活动。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一次以重点人和为重点的集中排查月活动,自10月份至年底开展的“百日会战”活动,在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学区中心校和直属学校、民办学校,相互配合,耐心工作,有效排查化解了矛盾纠纷,特别是在全运会、上海世博会等敏感节点,做到了日排查,日报告,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确保了我市社会经济的整体稳定。

三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通过群众投诉举报,结合办公室、安全科、计财科、基教科、监察室等有关职能科室,突出重点,把侵害师生权益、中小学乱收费等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点来抓。

全年共立案7件,并分别进行了查处。同时,我们认真做好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市信访局交办的重要案件,上级批办案件报结率100%,发挥了教育系统在维护全市稳定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实行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等消除风险隐患后再出台。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整合资源,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化解矛盾。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一年来共调解案件5起,达到了当事人的满意。

五是坚持全体动员,共同参与。国庆及两节一会期间,信访

人员、数量急剧增加,为了确保期间的社会稳定,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化积案、排隐患、解难题、促和谐”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排查隐患,梳理矛盾,解决难题。全市教职员工也投入到会战中去,全民参与,提供信息,主动配合,积极耐心做好上访人员帮教说服工作。

今年的布局调整,撤校并校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涉及岗上、常安、南营、邱头、等学区中心校,在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上,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使事件得以平稳化解。

一年来,我们求真务实,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系统面临的稳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教育改革与历史沉积的问题越来越明显的显现出来,不稳定的因素在增加,矛盾纠纷的诱因复杂,解决难度大,需要我们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做出更大努力,为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创建 “和谐藁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六:渡口小学2019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我校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群众工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关心学校、热爱学校、建设学校的积极性,维护安全团结政治局面的作用。为此,一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予以总结如下:

一、学校能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教育局有关信访工作的要求。学校领导非常重视信访工作,不断完善学校信访工作制度,张计广校长主管信访、维稳工作,教导主任周化桂协助处理具体事务。

二、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能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处理意见能直接答复来访人员。

三、能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群众来信由周化桂主任负责,做到及时拆阅、登记、阅处。

1、能直接回复的能尽量回复。

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重大问题能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有检查、记录。

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能尽量给予帮助。4、信访事项一般能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四、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1、加强对学校水房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教学楼、教学设备的安全工作。不断改善安全设施,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必须立即维修或更换,确保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3、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学校主动与治安中心、派出所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争取支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力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率,确保校园稳定。

4、加强值班、信息和信访工作。安排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值班。信息报送务必“快、准、实”。如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师生重大思想苗头、重大灾情和疫情等紧急重大事件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尽快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使师生熟知有关安全制度和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篇七:学校2019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阿克苏市教育局信访工作管理规定,阿克苏市第一小学领导班子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让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群众工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关心学校、热爱学校、建设学校的积极性,维护安全团结政治局面的作用。

为此,一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信访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健全,制定化解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办公室,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开会,制定了化解方案。

决定坚决落实下访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增进感情,及时发现不稳定情绪,淡化上访欲望。每月下访一次,针对性开展好下访工作,做好记录。

二、包组摸排,稳定压倒一切。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一开会,研究制定下一步可能出现问题的化解方案,研究困难帮扶、稳控、包案等方法。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分工,会后,6个领导对2019年级组进行了包组摸排,各负其责。

学校领导要求教职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对待信访工作,把教职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疾苦放在心上。

学校领导亲自抓安全稳定工作,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困难,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保证及时、正确处理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上访的问题,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政治稳定。

明确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信访工作遵循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标本兼治、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一开会,统计情况,没有新问题。

三、加强沟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学校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了带着感情做好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工作,抓好宣传引导工作,使不违规上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坚决查处背后支持、鼓励群众上访闹事行为,规范反映问题和上访的途径和行为,创造良好信访秩序,把学校信访工作纳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轨道。

做到了各年级组都能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抓紧时间来判断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职工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把工作做深,作细。对教职工及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应及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把解决群众困难的情况及时迅速地反馈给教职工、学生家长。

切实加强学校工会、少先队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沟通群众与领导间的桥梁纽带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保证学校领导意图得以贯彻,保证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以答复和解决。

四、加强值班,改善安全设施。

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确保了校园及周边的稳定。加强值班、信息和信访工作。安排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接访、登记和值班。做到信息传递和报送“快、准、实”。制定重大突发性事件、师生重大思想苗头的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尽快将有关情况上报局信访办。

加强教学楼、教学设备的安全工作。不断改善安全设施,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立即维修或更换;强化学校门卫工作;强化领导轮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特别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使师生熟知有关安全制度和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五、认真接待,落实信访工作制度

为了将信访工作引向深入,学校积极开展信访工作。信访工作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

学校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都认真接待,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把问题解决在本年级、本班,绝杜放任不管,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学校每天在传达室准备《群众来访登记表》,因为学校不存在乱收费、乱办班现象,不存在违反师德现象,不存在学校管理混乱现象,目前还没有上访人和事情发生。

一旦有信访人,一定严格按照局要求的信访工作管理程序制度去做。

篇八:学校信访工作总结

本学期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县各级领导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秩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处理信访案件实效,为创建我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年无重信重访案件,无群访案件,无越级上访案件。校内无教职工矛盾纠纷,学校与家长、社会无突出矛盾。凡学生及家长来访均得到即时妥善的处理,并全部结案。

由于2019年学校师生比例不协调、增加教师的问题曾在提案中提出,因此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乡以下学校教师缺编情况,2019年3月所分配新教师全部分配到乡以下学校任教,极大的改善了乡以下学校师生比例不协调等问题。本学期学校无一例收费现象并经一步加强了“两免一补”、营养餐的发放执行,把好出入关口,做到了100%发放到学生手中。

我校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真正做到了让教职工满意,让群众满意。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积极谋划今年的信访工作。

今年,学校领导召开了信访工作会议,明确了信访工作的责任、目标,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艰巨任务。同时制定本学期信访工作计

划,明确本学期信访工作责任与目标,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接待制。因为高度重视,学习深入,筹划得当,今年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减少信访案件发生的可能性。

自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校党支部和校工会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教师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学习活动,并且理论学习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

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自查自纠,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群众对领导班子进行评议,这样通过多种方式查找学校办学行为、各部门以及教职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做人民满意的教师”这一学习宗旨贯穿始终,学校管理严谨务实,全体教职工工作态度认真端正,工作方法讲究科学性,思想工作讲究人性关怀。

在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学校面貌焕然一新,赢得了社会及家长的信任与好评。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为我校各项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更上新台阶。这样扎实练好内功,自然有效减少了校内外矛盾的发生,教师工作顺心,家长放心,自然就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率。

三、排查化解与依法处理相结合。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有效化解不和谐因素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维护校园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按照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

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为了及时了解学生及家长可能出现的信访苗头,我们安排各班主任为信息民调员,掌握信访动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以排查解决因学校管理和教育失当行为而引发的信访问题。

在信访案件的接待与处理中,坚持信访接待人负责制,无论案件大小,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当日信访接待员发布第一时间受理案件,直至案件妥善处理完毕。另一方面,对于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过激行为既做到疏导安抚,又通过齐云山派出所依法进行处治。依法治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的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得到了维护。

学校信访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既能促进学校工作的发展,又依赖于学校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正是因为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学校各部门齐心协力,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我校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良好,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尤其是继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信访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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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xx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发言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4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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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现将我们全市法院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指正。

近年来,特别是市人大信访办成立以来,我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出现新局面。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社会主体需要调整的利益逐渐增多,人们的法治观念逐渐加强,信访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访办,就把信访工作纳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仅加强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访工作,还加大了对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使全市的信访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法院的信访工作置于人大的严密监督之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访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1、成立专门信访机构,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使涉诉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院党组于20xx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管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担任,监察室、信访办、赔偿办主任及各审判庭、执行局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市中院信访办与基层法院信访机构为上下级领导关系,接受省法院信访办,市人大信访办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关系。我们加强充实了信访办工作人员,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现在信访办共计7人,并为信访办配置了一台新车,配备了一台针孔式摄像机,8支录音笔,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这样,使信访机构从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独立,成为市法院的一个独立庭室。这在全省中级法院是第一家。

2、两级法院对信访工作齐抓共管

针对近年全国法院系统信访案件增多的情况,中院党组进一步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法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主抓、信访工作人员和各庭室长具体抓信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级法院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局面。院长、各庭长每周二必须到信访一线接待上访人,把苗头问题解决在初访;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上访。在信访工作中,两级法院一直坚持一把手抓信访,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处理。20xx年以来,市法院先后12次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主管副院长率领信访人员8次到基层院、人民法庭检查落实信访工作,逐一商讨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院长王树江同志每周二无特殊情况亲自接待处理信访案件,他对市政家属集体上访案、中央红集团改制职工集体上访案、肇州县丰乐供销二商店职工集体上访案、让胡路区丰泽园小区15户居民上访案、赵奎上访案等一大批重点涉诉案件进行了接待,均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访办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访。有些上访人要求见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经信访办联系后,随时可以见到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二院长或副院长必须亲自接待上访人,各业务庭长、局长参加,完善和强化了周二院长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访得以有效处理。同时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驻京接访、劝返,他们与中院的信访办形成联动,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4、严格法律程序,落实“四包四定”

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案件,我们确定院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四包为:包接待、包复查、包处理、包稳定。四定为: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对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员集体接待,共同做息诉稳控工作。对现有的所有上访案件都明确了办案期限。20xx年我们尚存的叔凤云、刘桂香、周云秀、张涵秋等38件上访案件,均明确落实了 “四包四定”。如依淑芬上访案。依淑芬的儿子夏立彬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并签有合同。后因在村委会挂帐844。27元义务工费引起纷争,夏立彬起诉,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重审,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土地返还给夏立彬耕种,另一方给他承包费1000元。法院又判决赔偿夏立彬的损失1750 元。挂账的义务工费,乡政府不再收龋由于依淑芬不停地代儿子上访,法院考虑到她的实际困难,又给其困难补助2019元的上访差旅费。至此,应该说依淑芬的所有要求几乎都达到了,但她还是继续上访,索要补偿。对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上访人,20xx年中院及大同法院确定了“四包四定”,将其稳控在当地,避免了进京异常访的发生。

在人大交办案件中,重复访、越级信访、进京信访、集体上访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工作难度较大。对此我们采取各种方式迅速排查,党组成员采劝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认真落实人大交办事项,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实践证明,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是法院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有80%同时到人大来信来访。对这些来信来访,市人大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都逐件对法院作出了批示,交办函,转办函等。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点案件以“案件专报”形式回复。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发一次征求意见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两级法院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再审案件庭审旁听,指导信访工作。几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案件 500余件。对人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案件全部及时转到相关业务庭,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对要求再审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基本上做到尽快审理、及时上报结果。

我市两级法院都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或函转案件,认真研究,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再审,如内司委交办的李福根诈骗案,经过审查,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提起再审,并改判。上访人石金宝所反映的其与马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复查发现,该案一审办案人肇州县法院的王荣志和执行员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程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了记过及警告处分。

三、紧紧依靠人大支持,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而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又是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就涉诉上访案件而言,不乏一些无理缠诉上访的,也有些人私欲膨胀,为一已之利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借上访来扩大影响,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针对这类案件当事人,我们强化说服教育工作,要求接待人员热情、耐心接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可因态度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对违反国家法律及《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经说服教育无效的违法闹访者,本着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收集证据,依法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宣传,遏制违法上访现象发生。如曲淑霞上访一案,中院、省院和省委政法委均确定为无理上访,可她七、八年来经常背着一捆玉米秸上访,从我市到省,从省到京,几级法院、人大、政法委几乎都知道大庆有个上访的“苞米秸子”。为了解决她的生活困难,法院先后给了她近5万元。她也因闹访被拘留过几次。

省法院为减少矛盾,把以前的判决全部撤销,再次发回萨尔图区法院重审,重审时萨区法院及中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曲淑霞继续上访、闹访,20xx年4月12日,省人大召开常委会期间,曲淑霞爬上省人大门口一棵大树上闹访,被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拘留15天。拘留期一满,第二天她又到省里上访。经协调,公安机关准备对其实施劳动教养,她才有所收敛。但今年“两次会议”又进京上访。对违法缠访、闹访的,建议市领导小组批准,采取惩治措施,现已拘留11人,劳教2人,判刑1人。我们对个别以上访为名,无理取闹,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抓住有利时机,依法打击惩戒,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如上访人关成福从1995年以来,多次上访,曾于1997年6月在市法院副院长办公室拿出汽油自焚。近几年来,关成福又多次煽动串联他人上访,到北京毛主席纪念堂下跑哭棺,煽动他人到中组部聚集上访,多次发生违法缠访、闹访行为。针对关成福的违法行为,我院协调大庆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劳动教养3年。对无理缠访,阻挠政府规划实施,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多次进京,以死相威胁的张宝珠劳动教养3年。

对无理上访并登上中院办公大楼,扬言炸法院、杀法官,并以跳楼自杀恐吓、威胁法院的上访人王巨发判刑1年零6个月。20xx年3 月8日正值全国“两次会议”召开,我院将违法闹访的周云秀、张淑霞、依淑芬、刘波、孙晓芬、宋凤芝及王亚文从北京强制带回大庆,并协调公安机关对这7人实施行政拘留,20xx年对无理闹访并以割腕自杀、跳楼自尽相威胁的上访人左春莲拘留了10天。以上措施有效地震慑了无理上访,遏制了缠访急剧增多的不良势头。

市人大领导,市人大内司委、信访办对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既依法监督,又大力支持,并给予及时指导,使法院的信访工作一步一个台阶,出现了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的集体群访案件没有出市在当地就地解决;有的当事人上访有理,案件办得确有问题的得到纠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有些案件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当事人不理解而上访,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对个别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的当事人,经多次教育无效后,我们也采取了果断措施,防止了事态扩大,教育了当事人。这样,我市法院涉诉信访急剧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访工作秩序得到维护。

在2019年—2019年集中处理涉访案件以来,经答疑解惑、立案复查、启动再审,基本做到了新访随收随结,125件重点上访老户已经停访、息诉87件,仅余38件,涉诉信访工作初步扭转了被动局面。

2019年—2019年,仅中院信访办就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处理人民来信26件次,复查、立案再审各类申诉案件825件,处理市委政法委交办案件12件,市人大信访办、内务司法委员会交办案件504件,基本做到四个百分之百。

对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上级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国“两次会议”期间,我院主管副院长带领14名信访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就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闹访或异常访,更没有发生“告x状”的现象,省法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好评,并专门为大庆中院的信访工作发了两期简报,通报表扬。但是,我们深深地知道,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上访量高的势头下降幅度不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功夫解决。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把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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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年度信访工作总结范文_信访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4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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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信访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一度的工作总结要开始着手准备了。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两篇年度信访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信访工作总结栏目!

2019年度信访工作总结(范文)

近年来,××市按照“适应新形势、创造新机制、建立新秩序”的要求,通过“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促进信访工作,扭转信访秩序,促成信访工作持续保持“一好转三提高五下降”的优良态势:一好转即:信访秩序全面好转;三提高即:信访办结率、案结事了率、群众满意率提高;五下降即:群众来访、群众来信、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总量等重要的信访活动标志性指标明显下降。

2019年,通过“三优化五推进”活动开创了“个案早、群案包、大案少、积案了、类案消”信访新局面。个案早:是对信访个案,采取按月定期排查的措施,及早发现,力争在苗头阶段、初发阶段,由乡、村组织处理好;群案包:是对牵涉到三户以上的群访案件都要求有县、乡两级担任实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处理;大案少:是指集访、缠访、闹访、越级访、非正常访、重复访和信访案转刑事案的很少,各类案件与上年同比、信访总量比都实现了大幅度下降;积案了:不仅省信访局以上机关交办的老户和积案全面办结,两年内三次以上到市赴省进京的非正常重复访也基本“案结事了”;类案消:即针对城乡建设、劳动社保、国土资源、民政救助等热点问题、焦点问题采取“归类处理”的方法,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来化解,消除同类案件产生的根源。截止 12月20日,××市信访总量为7722批次28797人次,同比下降1.96%,3.90%;进京访80批次159人次,同比下降46.67%,36.14%;赴省访272批次523人次,同比下降4.0%,42%;越级到市访491批次2549人次,同比下降8.40%、24.30%;到市访2549批次,同比下降24.70%。“三优化五推进”的具体措施是:

一、优化工作环境:从经费保障、办公设施、人文环境、信访秩序、政治待遇等多方面入手主动营造优良的信访工作环境,使全市信访系统能真正实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情感留人”。目前,全市信访系统不仅留住了一批领导人才和信访专才,还吸引了一批主动进取的高素质人员踊跃加入信访工作者队伍。我108名市信访干部中有原来在组织、政法、财政、人事部门工作主动要求调入信访部门的干部多名,还集聚了一批来自乡镇主要领导岗位的干部。

二、优化工作绩效:大力推介“四家工作法”,把“群众满意、领导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标,把信访工作考评、综合治理考评、行政绩效考评三项考核争先作为具体目标,又提出了“保牌进位”为的年度目标。结合“三个目标”制定了全市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开展全程跟踪督查管理,确保了指标任务的完成,全面实现“三个目标”。

三、优化干部素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开展“创先争优·增强能力”活动,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全方位打造“窗口单位”形象。不仅实现了“内提素质、外树形象”的创建目标,我是信访局的创先争优·增强能力活动还得到领导重视,群众关注,影响广泛深远。2019年,怀化市信访局被评选为“××省人民满意的单位”, ××县信访局局长被评为“××省人民满意的公仆”。

四、推进重点工作:2019年,××市继续把积案、老户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省信访局以上交办的积案全面如期化解,市人民的政府市长、市联席会议办还结合本市实际向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交办了94件两年内三次以上到市赴省进京的案件,直接“包案”到县级领导办理。目前办结率已经超过85%。围绕这一重点工作,市委的书记亲自安排了专项督查组到各责任单位督查。

五、推进领导接访: 2019年1—10月,市、县两级210余名党委政府领导累计坐班接访1178天次、下访1970天次、约访1664人次;主持和参与处理疑难信访问题681件次;批阅人民来信1320件;网上阅信(贴)13200多件次、回帖(交转)1736多次;累计接待信访群众7068余人次,直接督办化解信访事项287件次,救助帮扶1032余人次,协调救助资金561.7余万元。

六、推进创先争优:“创先争优·增强能力”活动中,××市信访局以“扶持式信访管理”、“学习型机关建设”、“群众工作机制探索”、“科学化信访程序”等四项探索为载体,在全体信访干部中推介和树立“把维护民生作为第一政绩”的理念,收到“四项创新”效果:一是创新理念:把维护民生作为第一政绩。二是创新机制: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三是创新方法:推进了信访规程的科学化。四是创新作风:树立“五心级干部”形象。

七、推进机制创新:重点探索了积案化解、创先争优、领导接访、联合接访、群众工作等五个方面的机制创建和长效机制建设的规律,已经开展了试点活动,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群众工作部的机制建设等经验得到省里推介。下一步将固化并主动推行、推介这些经验,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创先争优·增强能力”活动在全省是阶段性的活动,我们将根据实际,坚持长期开展这项活动,已经在督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明确采取“常态化”措施抓落实。

八、推进干部交流:通过协调沟通和初步制度化,××市信访干部的交流、轮岗、提拔,已经逐渐形成良性循环机制。近十年来,市局局长任期均在三年左右即予交流提拔,副职的交流力度也不断加大。县(市、区)的信访局长本人有交流意愿的,一般也在满三年后予以交流重用。2019年,市信访局长交流到县里担任县长。市委的书记明确提出:信访局长干满三年能力突出的即予重用,对副职领导要主动推荐,量才适用!

今年以来的工作思路清晰,有序开展,绩效突出,群众满意,领导肯定。近期,我们将在维护好 “两节”期间信访秩序的同时,重点抓好督查扫尾、经验固化、理论总结和谋划新年上。按照××市第×次党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的工作责任分解要求,信访局将明年的工作重点初步拟定为六项:一是积案化解活动。即继续开展积案和老户化解活动。二是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增强能力活动,结合全省三年一度的信访考评,完善目标管理,强化督导,保牌争先。三是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加强以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为核心的群众工作机构和机制建设。四是完善接访机制。健全市、县两级联合接访和领导接访机制,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陪访、代访活动。五是开展网上信访。健全网上信访处置机制,在怀化政府门户网站、怀化信访网站、湖南红网怀化分站全面开展网上信访。六是强化督查工作。完善信访督办专员制度,建立起规范化、常态化的信访工作督查机制。

2019年信访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街道在市、区信访部门和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信访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落实维稳综治第一责任要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信访工作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新机制,着力推进陈年积案的化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信访人的基本权利。全街道以社会稳定和谐为主要内容的信访维稳工作取得了历史性胜利,全街道重点信访户(缠访户)实现了无一人进京上访的目标。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来信来访情况

今年以来,我街道信访态势总体平称稳,但自今年元月15日河西、三河两个村委会按照市政府行政区域划分给新枫街道管辖后,信访案件大有上升势头。截至现在我们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12件,其中上级交办23件,本级来访33件,热线电话56件(包括省长信箱1件,市长信箱2件)。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危旧房改造、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等民生问题。。到目前为止,全街道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和重大信访事项,赴省进京上访控制在零指标。

二、领导重视信访工作,部门齐抓共管信访问题

1、街道党工委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首先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信访格局。其次街道党工委对基层单位实行了《信访责任追究制》,同时跟各单位签订《信访责任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效得调动了基层主要领导和各部门重视信访、参与信访、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街道每月在党工委、主任办公会上都要专题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做到逢会就讲、遇访就商。街道领导们在百忙中还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亲自到信访接待室值班、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批阅来访信件,亲自解决信访问题。今年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街道党工委、行政联合发文进一步就领导接访实行《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活动实施方案。

三、认真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强化信访信息的畅通

1、我们一直以来,始终坚持开展日督查、周排查、月检查制度,及时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情况,在第一时间掌握信访信息苗头和信息动态,为调处信访、息访打下基础,避免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期间街道党委书记亲自部署工作,要求各社区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好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各单位对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的事件做到苗头发现的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各类问题化解在本辖区,对重大、难度大的信访件要及时上报到街道,街道信访办将按照各类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期间我街道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上访件。

四、抓落实,确保信访调处的成效

无论来信来访是否存符合政策要求,但抓好每一件信访件的落实至关重要,及时调处,才能出成效,才能避免矛盾激化,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一年来,无论是街道领导,还是战斗在信访一线的工作人员都把每一件信访件当作一个重要的问题来解决,信访工作也确实在解答、解决每一个来访群众的问题中向前推进。我们坚持做到当天解决的不拖到明天,小问题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落实。大问题经街道党委会、党政联系会研究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做好配合与

协作,共同做好信访件处理工作。

2、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素质、不断提高新时期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3、继续努力探索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新路子,努力加强观念创新,树立大信访观念。

4、继续加强重要会议和节日长假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坚持值班和信访情况“零报告”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5、继续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按时限要求认真办理领导的信访批示件和上级信访部门的交办件、转办件,做到程序规范,材料事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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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5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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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政府部门在应急救援中须履行哪些职责?6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体制中的职能进行细化。根据意见稿,违反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将追究刑责。

意见稿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

这些应急措施具体有: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依法发布事故信息等。

意见稿明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意见稿还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根据意见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另外,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也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上述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解除上述规定的措施。

意见稿还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6月5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寄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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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个人信访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信访,全文共 3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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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xx市纪委王书记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对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有力推动,在此,我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应该说,我市的家风、门风比较正,这是我们几届班子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结果。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更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全市各级干部更加自觉地践行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廉洁自律,有效地带动了我市党风、政风和民风建设,起到了凝聚人心、旺盛人气、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今年1—9月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9亿元,同比增长24.05%,预计到年底可实现93亿元,同比增长16.49%;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xx433万元,同比增长28%,预计到年底可实现24226万元,同比增长8.8%。其中本级收入10145万元,

同比增长30.1%,预计到年底可实现17065万元,同比增长7.7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年的27户增加到50户,完成产值12.8亿元,同比增长52.65%,预计到年底可完成18亿元,同比增长50%;全市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6亿元,同比增长388.3%,预计到年底可完成26亿元,同比增长216%。粮食总产预计达到94.5万吨比去年减产8.4%;农民人均收入预计达到4350元,同比增长10.03%。创造出这样好的局面,应该说是与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分不开的。

下面,我从我市市委抓党风第一责任人的角度,谈一谈如何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

我是~年底担任我市市委的书记的,两年来,我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问题当成大事来抓。我始终认为只有党风正,民风才会顺,人心才会齐,事业才会兴。我认定这样一个道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必须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进行,只有抓好党风,才能促进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主要抓了四个关键环节。

一、提高认识,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我认为,抓党风促发展,主要应认清党风、政风、民风三个层面的关系。首先,有良好的党风,才会有好的政风,有了好的政风,才会有良好的投资环境,才会为招商引资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其次,有好的党风,才会有好的班子,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也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各项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第三,有良好的党风,才会有好的民风,才会有好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全县上下求发展的良好氛围。

基于上述认识,我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纳入市委、政府工作的整体规划中,通盘考虑,统筹部署,一起检查考核,特别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充分信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使其在全市县域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出政治保证作用。

二、加强领导,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1、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坚持廉政教育。我多次在书记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及稳定会议上强调,越是面临经济严重困难的时候,越是转型任务繁重的时候,越是经济发展的形势好的时候,越要高度重视反~。坚决不能出现经济上去了,干部下来了的现象。要求干部提高自身修养,在今年初召开的市纪委五次全会上,结合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xx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突出强调了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反腐形势,提高对反腐倡廉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突出抓好软环境建设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等问题,尤其在贯彻执行xx市设立的“十条高压线”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十条禁令”问题上,明确提出,对违反了“十条禁令”,触犯了“十条高压线”的,不管涉及到谁,不管职务多高,不管阻力多大,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今年初,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我分别在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做了讲话,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起到了对干部的警策作用。

2、抓住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做到责任明确。廉政建设的关键是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抓住这一关键就能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我要求各部门“一把手”必须坚决贯彻“一岗双责”责任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负总责、亲自抓,管住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是从我做起,从市级党政“一把手”做起,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都要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一把手”必须到会讲话;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一把手”必须登台讲课;写给“一把手”的署名上访信,“一把手”必须有明确批示;对查办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把手”必须坚决支持;上级专项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把手”必须参加汇报。

3、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优化队伍结构。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入手,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优秀干部选派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来,同时,把法律、金融、管理、计算机等不同知识领域的专门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优化了结构,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各乡镇、办事处的纪委书记已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同时,为强化纪检监察对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监督作用,市委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原有的软环境办公室由副局级升格为正局级,主任由市纪委副书记兼任,并成立软环境建设投诉举报中心,在事业单位改革人员精简分流的情况下,为举报中心挤出了10个编制名额,从在纪委监察岗位锻炼的乡局级后备干部中,择优选用8人直接调入,增强了纪检监察队伍力量。

4、重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提高队伍素质。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能力培训,仅~年组织参加各级培训达95人次。其中,基层培训采取了走出去、学回来的新方式,分两批组织43个基层纪委、纪检组的干部和本委室主任以上干部到苏州、昆山等地学习发达地区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请苏州园区纪工委和昆山市纪委领导讲课,并形成考察报告传达到各基层纪委(纪检组)。

三、全力支持,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撑腰

查处大要案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硬任务,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态度从来不含糊,特别是在查处大案要案遇到困难和阻力时,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坚决支持,为他们撑腰壮胆,做坚强后盾,有力地支持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充分履行了自己在纪检监察和党风建设上的重要职责。主要做到了两个坚持。

1、坚持日常工作定期调度。我定期调度纪检监察工作,经常听取纪委的案件工作汇报,支持纪委对案件的查处,对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重要线索及时表明态度,做出指导和决策,并要求一查到底。两年多来,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的书记专题办公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市委常委及市纪委常委同市管领导干部谈话等监督制度的落实,仅今年前10个月就对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违法违纪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初核问题谈话、诫免谈话等27人次,保证和促进了全市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的健康发展。

2、坚持棘手问题亲自过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重大问题和较为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亲自过问,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敢于碰硬,对于违反党风廉政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坚决处理。今年年初,我市防疫站副部长杨某违反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我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表明态度,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对违反会议纪律的上管部门也一视同仁,前不久,对无正当原因不参加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市人民银行行长李玉玺等三名领导干部,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引起社会强烈反响,造成极恶劣影响的事件,依据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责任人。今年,我们对四起典型案件分三期在全市进行了公开处理。在实验小学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中,依法追究了11名党员干部的纪律责任。两年多来,全市结案处分党员、监察对象270人,其中受党纪处分224人,受政纪处分65人,受双重处分19人。

四、充分信任,注重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1、赋予重大事项否决权。市委在酝酿出台涉及人、财、物和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时,注意及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及市级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的领导干部,必须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在干部提拔使用上,充分尊重纪检监察机关的考核结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一票否决权。

2、赋予全市干部考核权。~年,市委紧紧围绕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集中精力研究了对农村乡镇、市直部门、驻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乡局级领导干部等四个考核方案,目的就是要引进竞争机制,通过竞争评价干部,决定干部的升降去留。为保证四个考核方案的顺利实施,市委赋予纪检监察机关以考核权、监督权,对全年全程考核工作负总责,年终拿出考核结果,市委市政府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考核结果评价全市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然后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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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国旗下讲话稿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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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许老师。她就像妈妈一样对我们严格要求,在班上发现我们有了错,总是及时批评教育我们。

记得就有那么一件事让我久久不能忘记。一天中午,数学尖子何婷婷突然大叫一声:“我刚刚做好的卷子没了,到哪去了呢?”同学们帮忙找也没有找到。“快看,徐慧的位子里有何婷婷的卷子!”也不知是谁叫了一声。走过去一看,果然是的,“这是不是你偷的?”

我问。“不是,我没偷过”,徐慧说。“你不承认,一定是想拿卷子抄答案!”“走,我们告诉许老师去。”“好,我同意。”“走!”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言地说着。许老师来了,看见徐慧正趴在桌子上哭得很伤心。我得意地想:老师这下一定会狠狠地批评徐慧,因为她成绩一向不好,平时又十分调皮。可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许老师并没有批评她,而是对着全班同学说:“这事情我得调查一下,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我们不能随便下结论。你们谁亲眼看见徐慧拿了何婷婷的卷子了吗?”见我们都不吭声,许老师又说:“我们应该相信同学,也许有别的同学把卷子拿错了放到她的位子去了?”这时,我听见徐慧哭声渐渐小了,再看看她,正在使劲地擦眼泪。同学们都点点头,有的还在窃窃私语:“对呀,有可能是别的同学想和徐慧开个玩笑,也说不定。”此刻的我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为刚才的冲动而后悔,真不该随便下结论,这样很可能会冤枉同学的。

许老师总诗正地对待每一个同学,使同学们心服口服,她永远都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老师。许老师,我的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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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5年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圆梦中华述职述廉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2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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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信访党组成员局长圆梦中华述职述廉报告

xx年,我分管信访联席会议办、调研、宣传、督查四项工作。全年接转、督办中央和省信访联席办信访案件67个、协调联席会议专项小组处理信访事项16件,省以上交办件落实率达100%;到8个县(市、区)9个乡镇开展专题调研3次,撰写调查报告、经验材料8篇,在《湖南信访》等业务期刊、简报上发表5篇;大力开展信访宣传,编辑《怀化信访》19期、组织全市信访工作者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消息、通讯、理论等稿件,争取到了《湖南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宣传方面的满分;通过会议、文电、下访、调研、专项督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在全市落实了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了省委8号文件精神、落实了市以上领导交办案件、落实了中央和省联席办的交办事项,这“四个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信访工作。

一、不断培育高尚无私的德行。不断改造“三个三观”使自己的“徳”与“行”都能适应岗位、适应群众、适应领导、适应时代的要求。一年来,经常通过“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实杂志网、中国党建网、领导科学报网”了解党建和党建理论动态、学习党规党法,加强党性修养。学习了《论语》、《孟子》、《道德经》等国学经典,从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加强心性修养。到10月份,对“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含义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和感悟,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开始探索“修身养性”之道。期翼通过学习,把共产主义道德理想、传统的道德准则与现实的道德行为结合起来,做一个德行高尚的人。现在正在学习共产主义经典理论、传统道德和家训、现代心理学知识。在读的书有《资本论》、《菜根谭》、《颜氏家训》、《心理学故事》等。

二、注重增强专业领先的能力。做好信访工作既需要广博的政策法律知识,又需要精深的专业知识;既需要处理一般行政事务的能力,又需要处理信访问题的专业技能。实践中我把宏观思维能力的提高和信访专业技能的提高结合起来,力争从宏观的角度思考信访问题,按具体的政策法规处理信访问题。沿着这一思路,我一年来有计划地学习历史、哲学、时事政治知识,了解怀化市情、湖南省情和国情,阅读了《中国经济地理》、《湖南乡土地理》、《万历十五年》、《中国不高兴》、《中国为什么不高兴》等书籍。对《人民信访》、《湖南信访》等专业杂志我做到每期必读,在业务上受益匪浅。从一年来的工作绩效分析,我分管的工作与周边市(州)比较基本做到了“理论认识上深刻一层,工作实践上领先一步”

三、长期坚持真抓实干的作风。群众来信来访,一般都是要求处理不可敷衍、不可拖延、不可推卸的具体事务,只有落实、落实、再落实,才能“息访停诉”,才能“案结事了”。我在督查工作中就特别强调“落实”,凡我经手和督办的信访案件都做到“五个签字到位”:呈报给领导的,领导签字到位;交办给基层的,包案人签字到位;达成息访协议的,协议双方签字到位;作出办理意见的,信访人签收到位;资料归档的,保管人签字到位。通过这“五个签字到位”确保了督查工作环环相扣,责任到人。全年,市信访联席办交办的89个信访“积案”结案74个,结案率达到83%;中央和省信访联席办交办的67件信访事项办结61件(11、12月交办案件尚未到期),年内办结率为91%(如期办结率为100%)。这两项办结率都超过省里的要求,处于全省先进位置。

四、努力取得上下满意的绩效。群众满意、领导满意,始终是我的工作目标。作为一名副职领导,我一方面是认真处理信访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另一方面是理解领导意图,使自己能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和处理问题。围绕“两个满意”,我积极参与局里的各项工作,围绕重大决策开展调研,提出建议,全面了解全市的信访工作动态,及时学习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综治、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使自己的工作节奏和领导意图、和全市大局合拍。同时,深入基层,了解信访人、信访工作人员、基层干部和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办理信访个案。一年中,直接处理了一些信访问题,还通过印发《怀化信访》、直接向领导汇报、对上对外宣传等方式做了大量“下情上达”的工作。通过做好自己分管的四项工作,基本达到了“两个满意”的效果。

五、严格遵守清正廉明的纪律。通过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进一步加强自律,进一步提高了对“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的理性认识。结合岗位实际和现实,近期我还重点学习了焦裕禄、孔繁森、李林森等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因为自己分管宣传工作。在信访工作实践中了解了信访工作的艰辛,发现了信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我总是要求自己学习他们甘于清贫,不畏艰辛,任劳任怨,自尊自爱的精神。自己换了多个单位,象信访局这样经济紧张、业务繁忙、责任重大的单位还是首次遇到,我把这一经历看做是磨砺道德品质、检验人格精神的一次机遇,一次考验,一次涅槃,我深信在信访局工作“耐受清贫”的经历将会让我受益终身。

一年来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知识,开展了一些探索,发现了一些不足,新的一年我将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争取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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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准则和条例的思想宣传精选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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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高度重视,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切实抓好宣讲学习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

第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第三,要丰富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宣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学习、组织培训、开展研讨等多种方式,对《准则》和《条例》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力求做到掌握精髓、吃透要义,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第

四,要做到五个结合:

一要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

二要与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结合起来;

三要与学习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

四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五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

第五,要全面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各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引领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办事。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六,要结合下一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两部法规和"三严三实"要求,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作为做人做事的基础,认真践行廉政准则,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做到尊崇党章,以《准则》为高标准,努力看齐、模范践行;以《条例》为底线,不逾越、不触碰,做到讲纪律、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遵守法规的良好风尚。

第八,要切实加强对两部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转变执纪理念,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重视学习法规、不遵照执行或者搞变通的要坚决纠正、严肃问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要从严执纪,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得罪人,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第九,要在学好《准则》和《条例》的同时,对学院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

第十,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次主题宣讲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学法规、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全面提升我院党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为学院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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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院关于信访工作工作总结范文_信访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16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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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信访工作工作总结范文

信访工作是我们法院的主要工作之一,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可以从工作总结里看得出。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法院关于信访工作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供大家参考。

2019年法院关于信访工作工作总结

20xx年,石龙区法院在市中院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指导下,fla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政法委、上级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要求,立足我区、我院实际,以学习宣传信访条例、提高信访意识、营造

大信访格局为突破口和宗旨,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把好立案关,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为重要环节和手段,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倒查制,认真消化处理现有信访案件,对信访当事人做到宽严适度,及时打击。有效地遏制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访闹访的势头,我院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受到了市中级法院和石龙区委的一致肯定。

今年以来,石龙区法院没有发生一起赴京、赴省、赴市三级集体访案件;三级访个案发生3起3人,比上年5案5人减少40;去年中院登记在册的6起信访案件全部消化处理,处理量达到100。同时,我院还及时圆满地完成了三次外出接访,基本实现了“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目的。总之,通过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与中院签订的信访责任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营造大信访工作格局

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不是埋三怨四,止步不前,而是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省、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全院上下,全区上下,全市法院系统上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采取“五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和实施。一是明确一项任务。通过对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和中央对信访工作政策的把握。向干警明确提出,做好当前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搞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是一项重中之重的艰巨任务,必须全员参与抓紧抓好,回避不得,更放任不得;二是算好一笔细帐。就是算好信访工作好坏的得失帐。从身边上访老户给法院造成的人、财、物损失,具大精力损失、形象、声誉损失诸方面加以分析和评价,引起干警的共鸣;三是构筑一道平台。我们积极与区政法委沟通和协商,在共享信访工作信息的同时,主动参加区委组织召开的区周一信访联席例会,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积极参与区委安排的赴京、省信访接待月和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和处理我院的信访案件。同时加大与区人大的沟通和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每月联络一次,形成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石龙区法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院信访工作“一大一小”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涉诉信访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我们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二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一周信访工作,从未间断,继续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我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保证。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能够立即到位,尽管我院财力十分有限,人员少、车辆少。今年以来从未因组织人员、资金问题、车辆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理,这个绿色通道是敞开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五是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学习了中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区委政法委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并依据自身特点,制订完善了我院的追究办法,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院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涉诉信访成因复杂,千头万绪,事后处理难度很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我们一是把好源头。即从立案、审查、受理、开庭、调解、判决、送达以及优质服务,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各环节,各方面入手,用相应有效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使所判决的案件经得起检验,尽可能减少因重实体,轻程序等原因形成的信访。同时,至关重要的是把好立案审查关,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极少数村民不服的等等,我们把住立案关,不予立案,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坚决避免乱诉乱立现象发生。避免立案后束缚住我们自己,造成信访案件;二是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即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抓好我们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率达到70以上,以调解的方式定纷止争。例如上半年我院有近10起普通交通肇事案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同时,我们还对个别贫困当事人进行帮扶工作,如贫困上访户陈三元,80高龄,儿女不孝,生活十分困难且年老多病,我院动员全体干警捐款4500元,为其购买了房屋。陈感受了温暖,表示彻底息诉息访。稳定息诉效果十分明显;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每周一例会上院长坐阵,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区政法委很高的评价;四是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fla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对无理缠访,越级闹访的坚决依法打击。如田石头无理上访一案。田从2019年开始上访,一访就是几年,先后到市中院、市人大、市政法委、省人大上访,该案经一审、二审及省、市人大调卷复查,均认定案件处理没有问题,且省院下访工作组复查后认为田属无理缠访,应予制止。在做了大量工作无效并先后三次从省人大信访接待处接回后,田仍上访不止。我院于今年四月份报区政法委同意,由公安局对田石头夫妇实施了行政治安拘留,现田不再以我院违法办案上访,已停访息诉。这也是平顶山市法院系统第一起对法院涉诉缠

访个案,通过政法委协调,依法交由公安机关打击的案例。案例简报被市中院转发各基层法院交流和学习;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缓解执行难。今年以来,我院制定了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并多次开展集中执行,处理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特别是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信访案件,院长李光亲自过问,给执行局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穷尽执行手段,限期结案。并多次听取汇报,接见当事人,监督快审快结。院长的关注和支持,使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的信心足了,胆子大了,工作局面随之打开。如今年7月,申请人樊辉来院要求执行其丈夫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12万元,因肇事司机和车主双双被判刑,家庭无实际履行能力,此案执行非常困难,而樊辉多次找区主要领导哭闹,随时可能赴京上访,区政法委也多次督办,我院执行局同志利用各种关系,连续工作五个昼夜,苦口婆心说服车主亲属(个体煤矿矿主)筹款12万元给予兑付,终使这起按常规执行无法执结的疑难信访案件得以执结;六是加强与区委、政府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我们每周二在区联席会议例会上汇报,努力争得区委的支持,并由区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区委对我院的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如五七集团破产改制一案,198名职工联名并聘请律师起诉破产清算组,要求支付三金。五七集团系几十年的老煤矿,且198名职工均为农民,无劳动合同,没有档案,缺乏证据,案件一旦受理,审理无据。在我院没有受理的情况下,职工集体到区委、政府上访,并多次选派代表到中院要求立案,在中院立案庭的支持下,我们及时向区委重要领导汇报案情,区委召开了由区委书记、区长召集的专题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最终决定由区劳人局受理并裁决或协商处理,消除了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案件。实践证明,突出工作重点,多头并举,上下联动。

今年以来,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我院涌现出了一批象执行局、民一庭、立案庭长刘国华,调解能手宋继宏等先进庭室和个人,他们为石龙区法院的信访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他们在平凡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无怨无悔、乐于奉献的精神,殚精竭虑,严谨务实,服从大局的工作作风;公正无私,严肃执法的工作态度感人至深。正是由于我们有一批这样的庭室和同志,石龙区法院才取得了今年稳定的信访形势。

我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中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予以克服。在初步形成的大信访格局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连续作战的作风,学习先进,总结经验,记取教训,把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

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近年来,特别是市人大信访办成立以来,我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出现新局面。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社会主体需要调整的利益逐渐增多,人们的法治观念逐渐加强,信访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访办,就把信访工作纳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仅加强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访工作,还加大了对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使全市的信访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法院的信访工作置于人大的严密监督之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访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1、成立专门信访机构,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使涉诉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院党组于20xx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管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担任,监察室、信访办、赔偿办主任及各审判庭、执行局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市中院信访办与基层法院信访机构为上下级领导关系,接受省法院信访办,市人大信访办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关系。我们加强充实了信访办工作人员,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现在信访办共计7人,并为信访办配置了一台新车,配备了一台针孔式摄像机,8支录音笔,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这样,使信访机构从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独立,成为市法院的一个独立庭室。这在全省中级法院是第一家。

2、两级法院对信访工作齐抓共管

针对近年全国法院系统信访案件增多的情况,中院党组进一步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法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主抓、信访工作人员和各庭室长具体抓信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级法院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局面。院长、各庭长每周二必须到信访一线接待上访人,把苗头问题解决在初访;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上访。在信访工作中,两级法院一直坚持一把手抓信访,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处理。2019年以来,市法院先后12次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主管副院长率领信访人员8次到基层院、人民法庭检查落实信访工作,逐一商讨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院长王树江同志每周二无特殊情况亲自接待处理信访案件,他对市政家属集体上访案、中央红集团改制职工集体上访案、肇州县丰乐供销二商店职工集体上访案、让胡路区丰泽园小区15户居民上访案、赵奎上访案等一大批重点涉诉案件进行了接待,均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访办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访。有些上访人要求见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经信访办联系后,随时可以见到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二院长或副院长必须亲自接待上访人,各业务庭长、局长参加,完善和强化了周二院长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访得以有效处理。同时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驻京接访、劝返,他们与中院的信访办形成联动,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4、严格法律程序,落实“四包四定”

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案件,我们确定院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四包为:包接待、包复查、包处理、包稳定。四定为: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对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员集体接待,共同做息诉稳控工作。对现有的所有上访案件都明确了办案期限。2019年我们尚存的叔凤云、刘桂香、周云秀、张涵秋等38件上访案件,均明确落实了“四包四定”。如依淑芬上访案。依淑芬的儿子夏立彬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并签有合同。后因在村委会挂帐844.27元义务工费引起纷争,夏立彬起诉,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重审,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土地返还给夏立彬耕种,另一方给他承包费1000元。法院又判决赔偿夏立彬的损失1750元。挂账的义务工费,乡政府不再收取。由于依淑芬不停地代儿子上访,法院考虑到她的实际困难,又给其困难补助2019元的上访差旅费。至此,应该说依淑芬的所有要求几乎都达到了,但她还是继续上访,索要补偿。对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上访人,2019年中院及大同法院确定了“四包四定”,将其稳控在当地,避免了进京异常访的发生。

在人大交办案件中,重复访、越级信访、进京信访、集体上访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工作难度较大。对此我们采取各种方式迅速排查,党组成员采取“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认真落实人大交办事项,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实践证明,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是法院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有80%同时到人大来信来访。对这些来信来访,市人大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都逐件对法院作出了批示,交办函,转办函等。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点案件以“案件专报”形式回复。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发一次征求意见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两级法院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再审案件庭审旁听,指导信访工作。几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对人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案件全部及时转到相关业务庭,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对要求再审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基本上做到尽快审理、及时上报结果。

我市两级法院都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或函转案件,认真研究,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再审,如内司委交办的李福根诈骗案,经过审查,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提起再审,并改判。上访人石金宝所反映的其与马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复查发现,该案一审办案人肇州县法院的王荣志和执行员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程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了记过及警告处分。

三、紧紧依靠人大支持,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而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又是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就涉诉上访案件而言,不乏一些无理缠诉上访的,也有些人私欲膨胀,为一已之利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借上访来扩大影响,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针对这类案件当事人,我们强化说服教育工作,要求接待人员热情、耐心接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可因态度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对违反国家法律及《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经说服教育无效的违法闹访者,本着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收集证据,依法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宣传,遏制违法上访现象发生。如曲淑霞上访一案,中院、省院和省委政法委均确定为无理上访,可她七、八年来经常背着一捆玉米秸上访,从我市到省,从省到京,几级法院、人大、政法委几乎都知道大庆有个上访的“苞米秸子”。为了解决她的生活困难,法院先后给了她近5万元。她也因闹访被拘留过几次。省法院为减少矛盾,把以前的判决全部撤销,再次发回萨尔图区法院重审,重审时萨区法院及中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曲淑霞继续上访、闹访,20xx年4月12日,省人大召开常委会期间,曲淑霞爬上省人大门口一棵大树上闹访,被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拘留15天。拘留期一满,第二天她又到省里上访。经协调,公安机关准备对其实施劳动教养,她才有所收敛。但今年“两会”又进京上访。对违法缠访、闹访的,建议市领导小组批准,采取惩治措施,现已拘留11人,劳教2人,判刑1人。我们对个别以上访为名,无理取闹,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抓住有利时机,依法打击惩戒,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如上访人关成福从1995年以来,多次上访,曾于1997年6月在市法院副院长办公室拿出汽油自焚。近几年来,关成福又多次煽动串联他人上访,到北京毛主席纪念堂下跑哭棺,煽动他人到中组部聚集上访,多次发生违法缠访、闹访行为。针对关成福的违法行为,我院协调大庆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劳动教养3年。对无理缠访,阻挠政府规划实施,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多次进京,以死相威胁的张宝珠劳动教养3年。对无理上访并登上中院办公大楼,扬言炸法院、杀法官,并以跳楼自杀恐吓、威胁法院的上访人王巨发判刑1年零6个月。20xx年3月8日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我院将违法闹访的周云秀、张淑霞、依淑芬、刘波、孙晓芬、宋凤芝及王亚文从北京强制带回大庆,并协调公安机关对这7人实施行政拘留,20xx年对无理闹访并以割腕自杀、跳楼自尽相威胁的上访人左春莲拘留了10天。以上措施有效地震慑了无理上访,遏制了缠访急剧增多的不良势头。

市人大领导,市人大内司委、信访办对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既依法监督,又大力支持,并给予及时指导,使法院的信访工作一步一个台阶,出现了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的集体群访案件没有出市在当地就地解决;有的当事人上访有理,案件办得确有问题的得到纠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有些案件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当事人不理解而上访,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对个别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的当事人,经多次教育无效后,我们也采取了果断措施,防止了事态扩大,教育了当事人。这样,我市法院涉诉信访急剧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访工作秩序得到维护。

在2019年—2019年集中处理涉访案件以来,经答疑解惑、立案复查、启动再审,基本做到了新访随收随结,125件重点上访老户已经停访、息诉87件,仅余38件,涉诉信访工作初步扭转了被动局面。

2019年—2019年,仅中院信访办就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处理人民来信26件次,复查、立案再审各类申诉案件825件,处理市委政法委交办案件12件,市人大信访办、内务司法委员会交办案件504件,基本做到四个百分之百。

对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上级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院主管副院长带领14名信访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就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闹访或异常访,更没有发生“告洋状”的现象,省法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好评,并专门为大庆中院的信访工作发了两期简报,通报表扬。但是,我们深深地知道,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上访量高的势头下降幅度不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功夫解决。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把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2019年法院关于信访工作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我院涌现出了一批象执行局、民一庭、立案庭长刘国华,调解能手宋继宏等先进庭室和个人,他们为石龙区法院的信访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他们在平凡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无怨无悔、乐于奉献的精神,殚精竭虑,严谨务实,服从大局的工作作风;公正无私,严肃执法的工作态度感人至深。正是由于我们有一批这样的庭室和同志,石龙区法院才取得了今年稳定的信访形势。

我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中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予以克服。在初步形成的大信访格局下,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连续作战的作风,学习先进,总结经验,记取教训,把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涉诉信访成因复杂,千头万绪,事后处理难度很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我们一是把好源头。即从立案、审查、受理、开庭、调解、判决、送达以及优质服务,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各环节,各方面入手,用相应有效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使所判决的案件经得起检验,尽可能减少因重实体,轻程序等原因形成的信访。同时,至关重要的是把好立案审查关,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极少数村民不服的等等,我们把住立案关,不予立案,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坚决避免乱诉乱立现象发生。避免立案后束缚住我们自己,造成信访案件;二是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即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抓好我们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率达到70%以上,以调解的方式定纷止争。例如上半年我院有近10起普通交通肇事案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同时,我们还对个别贫困当事人进行帮扶工作,如贫困上访户陈三元,80高龄,儿女不孝,生活十分困难且年老多病,我院动员全体干警捐款4500元,为其购买了房屋。陈感受了温暖,表示彻底息诉息访。稳定息诉效果十分明显;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每周一例会上院长坐阵,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区政法委很高的评价;四是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对无理缠访,越级闹访的坚决依法打击。如田石头无理上访一案。田从XX年开始上访,一访就是几年,先后到市中院、市人大、市政法委、省人大上访,该案经一审、二审及省、市人大调卷复查,均认定案件处理没有问题,且省院下访工作组复查后认为田属无理缠访,应予制止。在做了大量工作无效并先后三次从省人大信访接待处接回后,田仍上访不止。我院于今年四月份报区政法委同意,由公安局对田石头夫妇实施了行政治安拘留,现田不再以我院违法办案上访,已停访息诉。这也是平顶山市法院系统第一起对法院涉诉缠纺闹访个案,通过政法委协调,依法交由公安机关打击的案例。案例简报被市中院转发各基层法院交流和学习;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缓解执行难。今年以来,我院制定了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并多次开展集中执行,处理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特别是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信访案件,院长李光亲自过问,给执行局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穷尽执行手段,限期结案。并多次听取汇报,接见当事人,监督快审快结。院长的关注和支持,使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的信心足了,胆子大了,工作局面随之打开。如今年7月,申请人樊辉来院要求执行其丈夫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12万元,因肇事司机和车主双双被判刑,家庭无实际履行能力,此案执行非常困难,而樊辉多次找区主要领导哭闹,随时可能赴京上访,区政法委也多次督办,我院执行局同志利用各种关系,连续工作五个昼夜,苦口婆心说服车主亲属(个体煤矿矿主)筹款12万元给予兑付,终使这起按常规执行无法执结的疑难信访案件得以执结;六是加强与区委、政府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我们每周二在区联席会议例会上汇报,努力争得区委的支持,并由区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区委对我院的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如五七集团破产改制一案,198名职工联名并聘请律师起诉破产清算组,要求支付三金。五七集团系几十年的老煤矿,且198名职工均为农民,无劳动合同,没有档案,缺乏证据,案件一旦受理,审理无据。在我院没有受理的情况下,职工集体到区委、政府上访,并多次选派代表到中院要求立案,在中院立案庭的支持下,我们及时向区委重要领导汇报案情,区委召开了由区委书记、区长召集的专题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最终决定由区劳人局受理并裁决或协商处理,消除了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案件。实践证明,突出工作重点,多头并举,上下联动。今年以来,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我院涌现出了一批象执行局、民一庭、立案庭长刘国华,调解能手宋继宏等先进庭室和个人,他们为石龙区法院的信访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他们在平凡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无怨无悔、乐于奉献的精神,殚精竭虑,严谨务实,服从大局的工作作风;公正无私,严肃执法的工作态度感人至深。正是由于我们有一批这样的庭室和同志,石龙区法院才取得了今年稳定的信访形势。

我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中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予以克服。在初步形成的大信访格局下,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连续作战的作风,学习先进,总结经验,记取教训,把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

20xx法院关于信访工作汇报范文

**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在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工作管理,加强信访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构建涉诉信访防控一体化工程,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呈现初访结案高、接待质量高、群众满意率高和重复信访率低、越级上访率低、集体上访率低的“三高、三低”良好局面。

xx市人民法院新建综合审判大楼落成投入使用后,就如何创新工作方法,合理利用良好的办公条件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优质、高效的服务,楚雄市人民法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反复推敲、统一规划,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着力构建涉诉信访防控一体化工程,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四项措施:

1、健全和落实首问接待责任制、日常接访和节假日接待制度,全天候接待涉诉信访。

在新建综合审判大楼的值班室设立信访接待处,节假日不休、二十四小时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当事人、对每一件信访件进行认真登记、回复、转办、督办。

2、改革完善院长接待制度,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

实行从周一至周五,由院长和四位副院长轮流接待来访当事人,形成天天都有院长接访、天天都是院长接待日的接访工作机制。

3、在大厅设立值班点,建起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隔离带。

案件当事人、律师来访,由值班法警直接通知法官助理到办公楼一楼大厅接待。案件审理前,法官不得与当事人和律师见面,建立起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隔离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产生。

4、以优质的服务取信于民。

要求接访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坚持热心接待、耐心倾听、诚心解答、真心办理的“四心”方针,规定凡因工作态度不好、工作不负责任、解决信访案件不力而引发上访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有访不接、久拖不复、敷衍应付、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现象,运用说服教育、耐心引导和热情服务的方法,及时、合理地依法处理和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

**市法院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构建涉诉信访防控一体化工程,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彻底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的问题;建立起了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隔离带,有效防止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更加充分地关注诉讼群体的司法需求,满足诉讼群众的合理愿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这一举措得到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形成了以立案庭为中心,各庭室、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出现了“人人关心信访、人人参与信访、大事小事有人管、矛盾不上交、问题解决在本院”的良好信访工作局面,形成了和谐有序的信访秩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xx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近年来,特别是市人大信访办成立以来,我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出现新局面。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社会主体需要调整的利益逐渐增多,人们的法治观念逐渐加强,信访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访办,就把信访工作纳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仅加强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访工作,还加大了对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使全市的信访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法院的信访工作置于人大的严密监督之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访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1、成立专门信访机构,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使涉诉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院党组于20xx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管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担任,监察室、信访办、赔偿办主任及各审判庭、执行局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市中院信访办与基层法院信访机构为上下级领导关系,接受省法院信访办,市人大信访办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关系。我们加强充实了信访办工作人员,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现在信访办共计7人,并为信访办配置了一台新车,配备了一台针孔式摄像机,8支录音笔,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这样,使信访机构从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独立,成为市法院的一个独立庭室。这在全省中级法院是第一家。

2、两级法院对信访工作齐抓共管

3、加强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访办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访。有些上访人要求见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经信访办联系后,随时可以见到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二院长或副院长必须亲自接待上访人,各业务庭长、局长参加,完善和强化了周二院长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访得以有效处理。同时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驻京接访、劝返,他们与中院的信访办形成联动,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4、严格法律程序,落实“四包四定”

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案件,我们确定院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四包为:包接待、包复查、包处理、包稳定。四定为: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对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员集体接待,共同做息诉稳控工作。对现有的所有上访案件都明确了办案期限。20xx年我们尚存的叔凤云、刘桂香、周云秀、张涵秋等38件上访案件,均明确落实了 “四包四定”。如依淑芬上访案。依淑芬的儿子夏立彬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并签有合同。后因在村委会挂帐844.27元义务工费引起纷争,夏立彬起诉,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重审,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土地返还给夏立彬耕种,另一方给他承包费1000元。法院又判决赔偿夏立彬的损失1750 元。挂账的义务工费,乡政府不再收龋由于依淑芬不停地代儿子上访,法院考虑到她的实际困难,又给其困难补助2019元的上访差旅费。至此,应该说依淑芬的所有要求几乎都达到了,但她还是继续上访,索要补偿。对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上访人,20xx年中院及大同法院确定了“四包四定”,将其稳控在当地,避免了进京异常访的发生。

在人大交办案件中,重复访、越级信访、进京信访、集体上访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工作难度较大。对此我们采取各种方式迅速排查,党组成员采劝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认真落实人大交办事项,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实践证明,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是法院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有80%同时到人大来信来访。对这些来信来访,市人大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都逐件对法院作出了批示,交办函,转办函等。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点案件以“案件专报”形式回复。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发一次征求意见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两级法院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再审案件庭审旁听,指导信访工作。几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案件 500余件。对人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案件全部及时转到相关业务庭,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对要求再审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基本上做到尽快审理、及时上报结果。

我市两级法院都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或函转案件,认真研究,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再审,如内司委交办的李福根诈骗案,经过审查,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提起再审,并改判。上访人石金宝所反映的其与马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复查发现,该案一审办案人肇州县法院的王荣志和执行员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程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了记过及警告处分。

三、紧紧依靠人大支持,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而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又是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就涉诉上访案件而言,不乏一些无理缠诉上访的,也有些人私欲膨胀,为一已之利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借上访来扩大影响,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针对这类案件当事人,我们强化说服教育工作,要求接待人员热情、耐心接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可因态度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对违反国家法律及《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经说服教育无效的违法闹访者,本着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收集证据,依法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宣传,遏制违法上访现象发生。如曲淑霞上访一案,中院、省院和省委政法委均确定为无理上访,可她七、八年来经常背着一捆玉米秸上访,从我市到省,从省到京,几级法院、人大、政法委几乎都知道大庆有个上访的“苞米秸子”。为了解决她的生活困难,法院先后给了她近5万元。她也因闹访被拘留过几次。

省法院为减少矛盾,把以前的判决全部撤销,再次发回萨尔图区法院重审,重审时萨区法院及中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曲淑霞继续上访、闹访,20xx年4月12日,省人大召开常委会期间,曲淑霞爬上省人大门口一棵大树上闹访,被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拘留15天。拘留期一满,第二天她又到省里上访。经协调,公安机关准备对其实施劳动教养,她才有所收敛。但今年“两会”又进京上访。对违法缠访、闹访的,建议市领导小组批准,采取惩治措施,现已拘留11人,劳教2人,判刑1人。我们对个别以上访为名,无理取闹,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抓住有利时机,依法打击惩戒,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如上访人关成福从1995年以来,多次上访,曾于1997年6月在市法院副院长办公室拿出汽油自焚。近几年来,关成福又多次煽动串联他人上访,到北京毛主席纪念堂下跑哭棺,煽动他人到中组部聚集上访,多次发生违法缠访、闹访行为。针对关成福的违法行为,我院协调大庆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劳动教养3年。对无理缠访,阻挠政府规划实施,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多次进京,以死相威胁的张宝珠劳动教养3年。

对无理上访并登上中院办公大楼,扬言炸法院、杀法官,并以跳楼自杀恐吓、威胁法院的上访人王巨发判刑1年零6个月。20xx年3 月8日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我院将违法闹访的周云秀、张淑霞、依淑芬、刘波、孙晓芬、宋凤芝及王亚文从北京强制带回大庆,并协调公安机关对这7人实施行政拘留,20xx年对无理闹访并以割腕自杀、跳楼自尽相威胁的上访人左春莲拘留了10天。以上措施有效地震慑了无理上访,遏制了缠访急剧增多的不良势头。

市人大领导,市人大内司委、信访办对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既依法监督,又大力支持,并给予及时指导,使法院的信访工作一步一个台阶,出现了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的集体群访案件没有出市在当地就地解决;有的当事人上访有理,案件办得确有问题的得到纠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有些案件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当事人不理解而上访,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对个别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的当事人,经多次教育无效后,我们也采取了果断措施,防止了事态扩大,教育了当事人。这样,我市法院涉诉信访急剧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访工作秩序得到维护。

对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上级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院主管副院长带领14名信访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就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闹访或异常访,更没有发生“告洋状”的现象,省法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好评,并专门为大庆中院的信访工作发了两期简报,通报表扬。但是,我们深深地知道,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上访量高的势头下降幅度不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功夫解决。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把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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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报告[页3]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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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报告

做好土地信访工作,必须心贴心解决实际困难。我们始终站在群众立场,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热情接待、妥善处理、真心诚意,切实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我区流均镇是一个典型的湖荡水乡乡镇,土地面积较少,农民的宅基地安排非常困难。去年,镇政府为筹集资金,拟计划将靠近集镇的南河村境内约10亩国有存量土地公开上市出让,村民不同意,要求将该地块用来解决宅基地问题,在要求无果的情况下,多次来区集访,扬言将到市、赴省甚至是进京上访。对此,我们在稳定群众情绪的同时,及时与乡镇党委、政府进行会商,做通了政府工作,放弃了筹资的打算,帮助群众解决了长期没有宅基地的实际困难,也有效地化解了一起可能发生的越级集访事件。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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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半年信访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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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信访工作总结

白 水 县 移 民 局

半 年 信 访 工 作 总 结

县信访联席办:

按照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安排,根据白信联办发【】0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XX年前半年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专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责全局信访工作,主管领导主动履行职责,其他领导配合,分工负责。领导成员按《信访条例》之规定,先后多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重要信访问题,部署信访工作任务,妥善接待解决问题,前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6人次。

二、健全制度,完善了信访工作机制

完善了领导接待日制度,信访接访、办信、办案和信息预测预报制度,力求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了信访工作职责,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在 加强信访队伍建设上,邀请县信访部门领导对全局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印发了《信访工作文件制度汇编》。实行了局领导包案责任制,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对重点案件及时分析动态制定对策就地化解。特别是七月六日,制止了我县林皋镇一起因库区直补问题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局领导班子一班人,得到消息提前介入,准确了解掌握重点人和事件的起因,及时稳控了工作局面,很快平息了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落实责任,加强信访组织机构建设

在 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方面,移民局下大力气在全县十四个乡镇设立了移民信息专干,健全了乡镇基层网络体系,负责各辖区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工作的通报,并始终坚持月信访“回访”制度,从而进一步稳定了全县移民群众的心态。

总之,半年来,我局信访工作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执政为民根本要求,坚持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解决群众的要求和困难,为确保全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一份应尽的力量。

白水县移民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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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7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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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为规范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制定了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xx〕55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xx〕7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南湖区行政区域内(含建制镇、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以下简称南湖区)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分配、管理、监督等。

2、区住建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牵头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制定、宣传、受理、审核等工作。区发改(物价)、公安、监察、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审计、市场监管(工商)、新居民、税务、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审核和监督工作。各镇、街道、园区落实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好受理、审核、管理等工作。

3、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采取货币补贴或实物购房的形式,二者选其一,不能同时申请。

货币补贴是指申请家庭在南湖区房地产市场上自行购买普通住宅(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均可,非成套房除外),政府按规定标准提供其一部分补贴资金,所购住房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

实物购房是指申请家庭在政府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内选定购买住房。

4、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5、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扶持、个人负担的原则,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户家庭限购一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当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一般由夫妇、夫妇及未婚子女(子女在33周岁以下)、单身(33周岁及以上)、单身(离异或丧偶)及未婚子女(子女在33周岁以下)四种情形构成,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须满三年。

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嘉兴市区(含南湖区、秀州区、经济开发区,下同)居民户口(指户口在社区,下同)3年及以上,且现在户口为南湖区居民户口。

驻嘉部队人员家属已取得南湖区居民户口的不受3年的时间限制。

3、属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家庭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公布的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由区政府另行公布。

4、申请家庭以家庭申请人数计算,现住房人均(独生子女按单人计,下同)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家庭子女在异地(不包括境外)就学或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包括户口已迁出),在计算家庭年收入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可计入家庭实际人数。

5、申请家庭成员无使用农村宅基地并且未享受过农村拆迁安置政策。

6、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 且申请当年的上一年1月1日(含)后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因汽车在申请当年的上一年1月1日前被盗而无法注销的申请家庭可视为无汽车申请家庭。

7、同时符合南湖区、秀洲区和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只能向一个区域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由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举。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3、具有南湖区居民户口。

4、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3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

(三)纳入或不纳入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核定范围的情形

1、已购买的房改房(含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无论是否转让均纳入住房面积核定范围。参加过房改购房,离异满三年的申请家庭,离婚时住房归属另一方并办妥产权登记手续的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一方可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但原家庭参加房改购房建筑面积的一半需计入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

2、通过购买商品房、拆迁(征收)安置、自建、集资建造或通过接受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自有房屋等(包括期房)以及申请当年的前五年1月1日(含)后申请家庭发生转让的所有房屋(含拆迁或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中载明的被拆迁或征收房屋面积)计入现申请家庭核定住房面积。

3、对拥有商铺等非住宅的,由申请家庭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评估资产总额折算成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面积,计入面积核定范围;同时租金收入应计入家庭收入范围。

4、如申请对象属于购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改房,且双方除该套房改房外无其它房屋,在公告受理截止日前申请对象已将原购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改房产权重新转移给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该套房屋住房面积可不计入面积核定范围(需提交公证书)。

5、因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故,已被市“送温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心连心”救助对象的,因家庭经济困难将原私有住房出售,将售房款或拆迁货币安置款用于以上家庭救济,并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其所转让的住房可不计入面积核定范围。由申请家庭书面申请,所在社区、街道(乡镇)证明,属于“心连心”救助对象的需提供“心连心”证明。

三、申请认定

(一)受理

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交由保管单位盖章的集体户口薄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3、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司法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签署《南湖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如家庭成员已到法定年龄但未婚的或配偶一方已故的也需签署《南湖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由民政部门对声明做出审核。如一方已故须提供死亡证明。

4、收入证明。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有工作单位的,则由单位对其上年度收入等情况作出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则分别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其职业与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对该成员是否享受退休金(如享受退休金,应注明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领取退休金总额)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家庭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并以签署诚信承诺书方式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填写对其进行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的授权书。

5、申请家庭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已拆迁(征收)的房屋还需提供拆迁(征收)安置协议及复印件;承租公房或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或租赁协议)及复印件,同时,承租公房的还应提供和产权单位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退出公房的具结书;拥有商铺等非住宅的,提供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均价报告。对外出租的,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情况证明。

6、申请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嘉兴市区的,须提供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是否参加过房改购房的证明和所在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有无房产证明。户口在农村的还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无使用宅基地证明。

7、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上出现的房屋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家庭成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家庭成员持有见义勇为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如申请家庭汽车在申请当年的上一年1月1日前被盗,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汽车被盗证明

11、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

1、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递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验,在受理期限结束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收入、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不符合的申请家庭应告知原因,同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民政部门。

2、收入审核。由民政部门负责,市场监管(工商)、公安(车管)、税务等部门配合,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xx〕13号)相关规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家庭的收入(包括收入、工商、税务、社保和车辆等)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对收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告知原因,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住房管理部门。

3、住房审核。由住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对住房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告知原因。

(三)公示

经审核,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由住房管理部门在相关媒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对其户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包括有异议但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住房管理部门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公示截止日前申请家庭成员有死亡的,需重新审核。

四、销售及货币补贴流程

1、发布信息。结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区政府根据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房源区域、数量、价格、户型、货币补贴标准等基本信息。

2、摇号轮候。以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号码为准进行电脑摇号,符合条件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者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享有优先选房的权利。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数大于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名额时,以摇号产生的号码为准,按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该批次选房的申请家庭,摇号产生的号码为选房的顺序号,未中选的申请家庭则轮候进入下一批次申请。

对未到场参加摇号的申请家庭,视作自动放弃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对参加摇号后放弃选房的申请家庭,取消下一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

3、自主选择。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按照公开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实物购房或货币补贴,选完为止。选择实物购房的,在所提供的可售房源内自主选定,选房结束后领取《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选择货币补贴的,在提供的货币补贴名额内选择,选择结束后领取《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以下简称《货币补贴证》)。

申请家庭在领取《准购证》、《货币补贴证》后放弃购房,需将《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返还发证部门办理核销手续,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自然取消。如申请家庭不返还《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取消下两个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

货币补贴实行先购后补,不购不补。《货币补贴证》有效期为一年(自发放之日起计),申请家庭未在有效期内购买住房并领取补贴,视作自动放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

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未取得《货币补贴证》,自行购买的住房,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4、签订合同。选择实物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准购证》上通知的有效期内,凭《准购证》与经济适用住房业主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付款手续。购房合同中应注明保障家庭可享受面积、超面积、上市最低补交款及补交比例等内容。

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自行在市场上购买住房,办理好权属登记后,凭申请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货币补贴证》、《房屋所有权证》到住房管理部门领取货币补贴。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已列入当年拆迁改造(征收)计划的住房;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自行购买的普通住房建筑面积最小不得低于36平方米及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否则不能申领货币补贴。

申请人在公示截止日后死亡的,如该申请家庭仅为申请人一人申请的,则该家庭保障资格自动取消;如该申请家庭成员不止申请人一人,则保留该家庭保障资格,由该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荐申请人并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5、房源结报。经济适用住房业主单位在售房结束后,需将申请人和房源清单及《准购证》上报住房管理部门,剩余房源结转为下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房源。

五、销售价格及补贴标准

1、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价格构成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xx]2503号)的规定执行,具体销售价格以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为准。

2、申请家庭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价或货币补贴的建筑面积标准为70平方米,实物购房超过上述控制标准部分,须按该住房同地段商品房平均价格计价。

实物购房超过标准部分面积按同地段商品房计价,其价差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收取。

3、实物购房款=(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实际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超面积价格)。

(以上计算公式适用于有超面积购房者)

4、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商品住房价格波动联动的机制,具体补贴标准每年由物价部门经批准后对外公布。

货币补贴金额=(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申请家庭在南湖区房地产市场上自行购买普通住宅(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均可,非成套房除外),所购买普通住房成交金额(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准)低于可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的,则按成交金额发放货币补贴。

5、现承租公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后,须退出承租的公有住房。

六、上市准入

1、购得经济适用住房,须按规定交纳契税等有关税费,办理产权登记,自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的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实物购房合同须载明上市时须向政府交纳“最低补交款”,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价款。产权登记部门须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志。

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自行在市场上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应出示《货币补贴证》,由产权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记。

3、申请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达到规定年限(5年)需要上市交易的或单身购买且发生继承时仍为单身的经济适用住房因继承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的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补交金额不得低于“最低补交款”)方可办理交易手续或继承过户手续;领取货币补贴的,需如数退还原货币补贴金额后,方可办理交易手续或继承过户手续。

申请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出租的相关手续。

4、在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内,房屋所有权人因继承(非单身购买)、离婚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住房管理部门核准后,允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户后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起计日期不变。

因法院依法判决、调解或仲裁机构裁决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住房管理部门核准后,须按上款规定补交该住房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或货币补贴金额后,允许提前上市。

5、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方式购买的住房遇到征收,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在办理征收补偿手续时,应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按以下方法操作:

(1)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愿意将房屋征收后产权调换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且产权调换的房屋符合最新公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面积标准,房屋征收部门应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上注明属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产权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记;对于不愿意将征收后产权调换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性质或产权调换的房屋不符合最新公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面积标准,房屋征收部门应通知住房管理部门,在被征收人补交原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后,按一般商品房性质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通知住房管理部门,并在发放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时将被征收人原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予以扣除;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通过市场购买住房,如愿意将购买的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性质,应和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在产权登记时由产权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记,在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在取得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后一年内),可重新领取补交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金额,但购买的住房必须符合最新公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面积标准。

七、法律责任

1、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2、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1)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2)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3、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所购买的住房由住房管理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住房管理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补交金额不得低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价款),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和依法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1、本细则所称住房面积均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住房使用面积与住房建筑面积的换算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住房使用面积×1.33系数。

2、本细则所指建筑面积、保障面积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其他相关数据以申请当年公布为准。

3、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嘉政发〔20xx〕55号执行。

4、本细则所指年龄、户口时间、结婚日期、最近一次离婚满三年及其他未注明截止日期的均计算到受理公告日(含)。

5、子女抚养权变更的证明材料,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与法院判决文书相当的证明效力。

6、非婚生子女,且其户口已经上报的,认定为该家庭的家庭成员。

7、申请家庭成员现在是居民户口的原知青,且丧偶或离异,其农村宅基地已由子女继承的,申请家庭的宅基地情况由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

8、申请家庭成员现全部是居民户口,申请人的原户籍所在地已拆迁,需出具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是否已享受拆迁安置政策的证明。

9、申请家庭声称已退出房改房,但无法提供合法证据的,不予认可。

10、申请家庭是南湖区上岸渔民的第二代,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1、父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子女作为家庭成员被纳入保障人身份,当子女成立自己的家庭或者单身(33周岁及以上),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不属于重复申请且当时享受保障面积不计入现在的保障面积)。

12、截至审核名单公示日,家庭成员名下具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为企业投资人的一般不得申请(具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为企业投资人的由民政局告知申请家庭)。

1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由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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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5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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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下面是《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三条

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

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第五条

条例第四条所称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按照本细则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执行。县级行政区域的适用税额,按照条例、本细则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条例第七条所称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

第八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

(一)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洞库、仓库;

(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七)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养老院,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四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五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

第十六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第十七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航道,具体范围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条规定减税的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十九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第二十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其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改变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当地适用税额补缴税款。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第二十五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第二十六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第二十九条

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第三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耕地占用税具体实施办法报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20xx年2月2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细则对完善我国地方税收制度,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促进耕地保护具有积极作用。

《实施细则》共34条,按照体现《暂行条例》的立法宗旨和贯彻国务院有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精神,加强耕地资源保护,明确征缴程序、方便纳税人、适当下放税政管理权的原则对《暂行条例》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主要内容包括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税额、免税和减税的具体范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暂行条例》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根据占用耕地存在合法占地和非法占地两种情况,合法占地也存在批准占地文件中标明“建设用地人”和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情况。《实施细则》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将纳税人进一步明确为“经申请批准用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关于《暂行条例》规定“建房”的范围,《实施细则》按照现行税收政策执行的口径,明确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考虑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田水利用地属于农用地范围,农田水利的用途就是改善耕地的利用状况,《实施细则》规定“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考虑到20xx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将园地单独作为土地的一个类别,以及现行税收政策对占用园地的,按照占用耕地征税。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与现行政策衔接并便于操作,《实施细则》明确对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关于《暂行条例》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为了便于实际操作,《实施细则》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临时占地的规定,明确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考虑到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原因“损毁耕地”的行为虽然与一般占用耕地不同,但在实质上也造成了耕地的损失,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耕地,《实施细则》明确对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暂行条例》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

关于《暂行条例》中“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具体认定范围。《实施细则》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这些农用地的具体范围进行了明确。

二、税额

根据《暂行条例》“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的授权,结合平均税额的历史状况,《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平方米平均税额,并拟订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各地适用的平均税额分别为:上海市45元;北京市40元;天津市35元;江苏、浙江、福建、广东4省各30元;辽宁、湖北、湖南3省各25元;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重庆、四川7省市各22.5元;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5省各20元;山西、吉林、黑龙江3省各17.5元;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6省区各12.5元。

考虑到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应与占用耕地在政策上有所区别,同时需要赋予地方一定的权限,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的差异,《实施细则》规定对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三、免税和减税的具体范围

《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考耕地占用税现行政策执行的口径,对《暂行条例》免税和减税优惠事项的具体范围和执行标准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的养老院,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规定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规定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规定减税的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暂行条例》规定减税的航道,具体范围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暂行条例》规定减税的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其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为了明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避免征管中产生争议,《实施细则》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确为“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将纳税地点明确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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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5年学校信访工作总结_学校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信访,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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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学校信访工作总结

“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是当前学校党支部工作的重心所在,做好学校的信访工作,是实现稳定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重要渠道,是化解内部矛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学校党支部十分重视我校的信访工作,从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措施,扎实的做好学校的信访工作。现对一年来我校的如下: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在提高认识上,学校坚持做到凡涉及稳定、安全、信访的上级文件、精以及学校相关方面的制度、要求、调整等都能及时的传达到师生员工;凡是涉及到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相关利益方面的文件、精神、要求,学校都能及时、认真的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对待师生员工的利益和信访工作,把教职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疾苦放在心上。学校设立了群众工作办公室,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轮流到群众工作办公室办公,亲自抓安全稳定工作,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困难,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保证及时、正确处理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反应的问题,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强化措施,每期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2一3次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因素的排查活动,特别把重点人员的思想状况、校园网、学生宿舍、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健全管理、危险物品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化解和解决,并上报。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防止出现违规越级上访。

三、明确责任,按照信访工作原则,应逐级上访,分段受理,制止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学校各部门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都认真接待,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把问题解决在本年级、本班,杜绝放任不管,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四、加强沟通,充分发挥信访领导小组成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学校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了带着感情做好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工作,抓好宣传引导工作,使不违规上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坚决查处背后支持、鼓励群众上访闹事行为,规范反映问题和上访的途径和行为,创造良好信访秩序,把学校信访工作纳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轨道。做到了各年级组都能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抓紧时间来判断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职工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把工作做深,作细。对教职工及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应及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把解决群众困难的情况及时迅速地反馈给教职工、学生家长。

五、切实加强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沟通群众与领导间的桥梁纽带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保证学校领导意图得以贯彻,保证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以答复和解决。

六、切实做好学校微机室和校园内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明确了网络安全负责人,强化新闻、信息的上传、下载管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教育师生保持高度警惕,增强敌情观念和防范意识,做到不浏览、偏信和传播反动信息,网络管理人员一旦发现信号不稳定和反动信息,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切断或删除。

七、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危险物品安全的管理。学校联合派出所、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加强对校门外小卖部以及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对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监督指导,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作限期整改。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项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对存有的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及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登记。严把各种危险物品的发放关,严禁非相关工作岗位的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和领取危险物品,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明确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职责,严格学生宿舍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每天班主任到学生宿舍制度和每周一次的学生宿舍不安定因素的大排查。

九、加强教学楼、教学设备的安全工作。不断改善安全设施,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立即维修或更换;强化学校门卫工作;强化领导轮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十、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学校联合宁远派出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率,确保了校园及周边的稳定。

十一、加强值班、信息和信访工作。安排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接访、登记和值班。做到信息传递和报送“快、准、实”。制定重大突发性事件、师生重大思想苗头的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十二、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特别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使师生熟知有关安全制度和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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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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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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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月份国旗下讲话稿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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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勤奋学习,走向成功。

为期两个月的校园文化活动月如今已经圆满的落下了帷幕,高手云集的英语口语比赛,声色兼美的校园歌手大赛,活力四射的全明星篮球赛,精彩绝伦的戏剧大赛,还有温馨而热烈的爱心义卖,想必都给同学们的校园生活留下了一段最精彩,最美好的回忆。但是如今,一个学期已经过半,活动月的热闹喧嚣已经过去,高三的学长学姐还有11天就要面临紧张的高考,高二的同学也马上就会迎来学业水平考试,作为贵阳一中的一名学子,我们应该及时调整好我们的学习状态,让自己的学习生活恢复正轨,勤奋学习,做好准备,继续迎接接下来的挑战。

古语说:“天道酬勤,勤能补拙。”这是一个人成功的自然规律,也是对于勤奋学习的重要性的最好解释。一个不愿付出艰苦劳动的人,一个甚至不肯挥洒汗水的人,只能是虚度年华,空白了少年头。同学们也许都知道,能够爬上金字塔的只有两种动物,雄鹰和蜗牛。如果说雄鹰的成就是天生才华,一蹴而就的壮景,那么蜗牛的成功则是不舍毫末,持之以恒的勤奋。中国古代著名书法家颜真卿曾经写过: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正是靠着勤奋,他才成为中国古代一流的大书法家。古今中外无数例子都告诉我们:要想实现追求的目标,必须踏踏实实从勤奋做起。“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晋朝人车胤孙康囊萤映雪,终成饱学之士;祖狄闻鸡起舞,靠勤奋实现了报效国家的志向;苏秦头悬梁锥刺股,成为战国时代著名的纵横家。“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勤奋学习,是我们作为一个学生应该做好的本职工作,也是我们在学习上取得成功的必然要求。当然,我们在学习时也要讲求一定的方法策略,做到事半功倍,高效的学习。

最后,在高一高二同学自勉的同时,让我们把最真挚的祝福献给即将迎接高考的的学姐学长们。“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相信一千多个日夜的勤奋为你们带去的,是金榜题名时的喜悦。你们定能在未来乘风破浪、扬帆起航!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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