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县9月17日召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督办会议精神,分析当前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安排部署迎接省、市年终考核验收的各项任务,动员全镇上下振奋精神,以临战的姿态,加大力度,全力冲刺,确保实现全镇人口和计生工作争强进位的目标。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党委政府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制订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考核责任机制。全镇上下认识较高,主动性强,各级干部作出了大量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截至七月底,全镇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政策外多孩率等指标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中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迎接省、市、县考核验收还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省、市考核评估方案改革增加了迎检工作的难度。一是今年考核的时间是10月8日至10月20日,时间较往年提前一个多月。二是今年考核的时间跨度为4个计划生育年度,即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三是考核的样本点比以往增多,今年黄冈市考核每个县市抽查四个乡镇,被考核的概率更大了。
2、黄冈市委、市政府加大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力度。从今年开始,黄冈市对每个县市计划生育工作后三名的乡镇直接纳入重点管理单位。一旦被实行重点管理,当年取消一切评先评模资格,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调动。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否决面进一步扩大,否决力度前所未有。
3、我镇整体工作水平较低。对照年初县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及县平常抽查反馈的意见,我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符合政策生育率及政策外多孩率处于危险的边缘,县政府年初下达这两项指标责任目标分别是88%、1.5‰,但截至7月底据报表反映,全镇违法生育的村有25个,符合政策生育率是89%,政策外多孩率是0.9‰,还有许多瞒报、漏报出生的没有查清楚,因此这两大主要责任指标能否完成还不能保证。二是孕情底数掌握不清,出生人口性别比较去年同期不但没降,反而上升了二十个单位值。三是瞒报、漏报人口出生情况的现象仍然严重。据计生办及卫生部门的反馈的情况看,还有相当部分的村瞒报政策外生育。四是基层帐、卡、表册极不规范,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五是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秋季集中服务行动,我们的“四术”任务基本上没有启动,主要是我们各级干部认识不高,精力不集中,措施不力,特别是对外出对象束手无策。六是社会抚养费征收进度缓慢,截至目前,全镇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足30万元,在全县排名滞后,也影响年度考核工作。七是流动人口管理流于形式,没有联系方式也仍没有联系的详细地址,更没有把管理跟上去。
因此,全面做好考核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年终考核达标进位是当前摆在全镇上下的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对照省、市考核方案,本着从严、从快、从实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在考核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考核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现在,距省、市考核不到半个月时间,各项工作十分紧迫,各级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算透时间帐,任务帐,倒排工作时间表,吃透省、市考核方案及会议精神,逐条逐项抓落实,全面做好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一要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基层基础工作包括党政线、计生线、部门线等方方面面,党政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做好配合协调,按省、市考核方案准备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相关内容,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完善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规范各种档案资料,卫生部门要建设好出生人口实名登记网络、B超、防疫等相关记录,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各村委会当前重点是抓好“六个一”,即记好一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建好一卡(育龄妇女信息卡)、报好一单(月信息报告单)、填好一表(信息反馈表)、办好一栏(户外宣传栏)、管好一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台帐)。“六个一”的要求做好了,帐、表、卡、册之间的逻辑关系对应到位,村级基础工作就可以放心。
二要突出抓好出生人口清理清查。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是省、市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出生人口出现漏报、错报和虚报重报,其他工作做得再好,也是无法弥补的。镇计生办要结合卫生、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做好出生人口的清查。各村、各单位要对20xx年10月1日以来出生的人口逐村、逐户进行复查,重点清查流动人口、流入人口的出生情况。
三要突出抓好秋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要把全面开展秋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与迎检准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采取5个销号制结帐的办法,确保在9月30日前完成“三查”到位率达到100%,上环率达到100%,结扎率达到100%,政策外怀孕补救率达到100%,计划生育随访服务率达到100%的5个100%工作目标。
四是突出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镇计生办各总支、各村要配合执法中队对20xx年10月以来的违法生育对象,特别是当前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要严格依法征收到位。
五要突出抓好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政策外生育的处理,镇纪委、监察室要依法依规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查处到位,确保此项指标不失分。
六要突出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要认真做好流出人口登记,做到流出一个,登记一个,登记名册和上报的数据要一致,有效的联系方式要畅通。对流出的已婚重点育龄妇女,还要做到合同到位、孕检证明到位、节育措施证明到位。
总之,希望各村各单位在抓好以上六个方面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考核方案,查漏补缺,切实做到硬件少失分,软件不失分,狠抓落实,确保项项达标。
三、严明责任,确保各项迎检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当前,省、市考核在即,已到了检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的关键时刻,各村各单位一定要把迎检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确保完成迎检工作任务。
1、强化认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这次迎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迎检工作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把各项准备工作在迎检前落实到位。如果出现工作被动失误,影响考核的,党委政府除按绩效考核机制结帐外,还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严重失职的按照规定要实行诫勉或问责。
2、对照考核时间,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各单位要把迎检准备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抢抓国庆节前的有利时机,做到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
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迎检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到位的,国庆节期间不放假。
同志们,省、市、县考核工作迫在眉睫,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全镇上下进一步强化措施,咬定目标,狠抓落实,确保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在年度考核中争强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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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XX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XX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XX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XX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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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委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县政府《2019年县直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通知书》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与县计生委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我委领导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开展的领导,成立了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副职具体分管,设立了妇委会,安排了一位妇女主任为专职计生工作联络员,配备了两名计生专干,具体负责开展计生工作,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工信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计生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考评范畴,定期研究布署。今年已召开了四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针对本系统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解决。为配合全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还成立了工信委推进人口和计生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改革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学习计生法律、法规。
我委每个季度都组织干职工学习一次计生政策法律、法规,采取座谈会、集中讲解、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学习,及时将省、市、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位干部职工。今年重点学习《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县《关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生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订阅了《中国人口报》等计生杂志,普及计生知识。
三、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年初,我委按照201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逐条进行了研究。下发了贯彻落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必须落实“一票否决”,在制定评先评优标准或规定时,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年终考评、授予荣誉称号,干部提拨和提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时,严格审查有关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干职工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
目前,我委机关共有在职人员25人,其中男职工21人,育龄男职工7人,女职工4人,育龄女职工4人。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单位干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个案信息,及时调整更新干职工信息,使育龄妇女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加强依法管理中的事先管理和违法预防,减少违法生育。对本单位的育龄女职工,每季度由妇女主任带队组织集体查环查孕,对纳入本委管理的男干职工家属,每季度由妇女主任及时通知查环查孕,并查看查环查孕证明。二是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查处本单位违法生育的人和事,积极对涉嫌人员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即保护干职工又绝不姑息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对真正违反人员,严格按照《县201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规定处理。三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先优惠政策。每年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干职工发放独生子女费,在评先评优、公务员年终考核、推荐时,先决条件是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纳入医保范围,有效地保障了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2019年,单位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3580元。
五、履行部门职能,尽力协助做好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
目前,由于职能的转变,国有企业的改制,企业全部成为私营企业,工信委已没有真正意义上管理的企业,工信委对企业的管理主要是业务服务、指导,但工信委仍然积极履行职能,尽力协助做好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充分考虑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如我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作崛起奖励办法》中,评选条件第四点要求参选企业重视企业职工计划生育工作。二是抓证件,认真落实“一证管多证”制度。对原所属企业到单位办理个人事宜时,一律要求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一证管多证。今年以来,我委共查验人口婚育证明100余份。对企业向我委申报项目,如节能项目申报、新产品申报、技改项目申报等,加盖公章时,也要求企业做好本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三是服务企业,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按照《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细则》,我委积极协助计生部门认真审核奖励对象条件、申请材料,做好登记台账,确保奖励政策落实到位。
篇3:人口计划生育年终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我们国家人口众多,截止到XX年底,我们国家的人口已经有13亿多了,而且估计到2050年,我们国家的人口可能突破16亿,这是多么庞大的数字!计划生育真的是必须要严格执行下去了,如果计划生育再不严格执行,那么到时候中国人口真的会膨胀到极致,那时候建设大而强的大中国难上加难。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百年国策,永远都不能够动摇,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要严格执行,严格工作,控制我国人口的增长速度!
今年以来,在市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xx县委、县政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坚持一个统揽,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实现八项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重心下移靠基层,扎实工作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地推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全面完成了责任书指标要求,在巩固去年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严格奖惩,有效构建和谐计生。
1、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稳定和谐。我们下发了有关强化依法行政的文件,从制度了保证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各乡镇(社区)计生助理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一批年轻有为、有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公务员加入到计生队伍行列,通过此举优化了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强化了计生执法主体队伍建设,切实加大计生工作执法力度。同时我们对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推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信访老案进行深入调查,根据事实认真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和谐稳定。
2、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关爱女孩”和“新农家创建”活动。年初,联合财政、民政、公安、卫生、扶贫等14个部门成立“关爱女孩”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各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移民搬迁、项目落实、双女户入学升学中,优先对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进行救助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文件和方案,下发到各乡镇(社区)和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与b超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今年中考,县教育局对报考本县高中的112名独生子女家庭考生进行了加10分的优惠,真正实现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
3、加大对城镇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干部职工偷生、抢生等违法生育现象,我县下大决心,动硬措施,通过全县摸底排查和群众举报并认真核实,重点对xx年5月1日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2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政纪、经济上的处理,目前,对 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处分,对2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政纪处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万元。有效遏制了城镇违法生育持续攀升的势头,县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渐入良性轨道。
二、加强协调,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1、适时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为及时发现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以便科学梳理工作思路,9月16日到18日,县政府副县长带队,县计生领导组深入全县16个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对照《xx县人民政府XX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具体任务要求,深入细致地逐项进行检查,采取 “听、看、查、堵、找”的方法,对各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全年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主要考核依据,对落实情况好的单位,县委、县政府要在全县予以表彰奖励,对在规定时限内仍不能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将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全县通报。通过专项督查行动,有效地推动了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坚持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流动人口管理经常化。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不断推进,流动人口逐年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已经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我们在年初出台了《xx县流动人口管理和信息通报办法》,明确了综治、公安、城建、劳动、工商、社区、卫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各乡镇、社区对县内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具体办法,确保工作职责到位,信息通报到位。并建立了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二是以创建省级先进示范社区为契机,加强县城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全县8个居委会全部配齐工作人员,统一装修办公场所,规范服务内容,使之成为外来我县务工人员的“计生之家”,县城万寿社区被评为先进示范社区参与了全市的经验交流。三是时及时开展县城范围内的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对新成立的滨河嘉园、滨河绿洲、西花苑等七个小区进行摸底登记,澄清了全县新城建设大动作下带来的人口流动问题。通过以上工作,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实现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格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有了新的突破。
三、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去年在计生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我们主要追求了各项计生指标的完成,今年,我们制定更长远的目标,立足常抓不懈,超前服务,服务前移,制定长效措施,从基层基础建设抓起。
1、优质服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主线,既强化站内管理,又注重下乡服务,充分发挥县站服务车作用,走活了全县优质服务一盘棋。今年从3月份开始,流动服务车坚持每月下乡20天以上。对乡所重点强化经常性服务工作,以宣传、技术为主的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实现经常化。我们要求乡镇社区将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在手上,县里每季度对各乡镇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全县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县、乡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2、实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排名和通报制度。在去年建立起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全县实行月重点指标情况排名通报制度,根据“全员人口管理系统”信息,每月月初下达下月的各乡镇、社区征费、四术等硬性任务,对本月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县计生局全体干部分片蹲点,督促指导,确保了各项指标的完成,有效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3、对县计生指导站按照省优等级标准进行改造。目前,投资190万元、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的县指导站门诊大楼正在紧张施工,该项工程投入使用后,将会极大地改善县站的服务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县3万余名育龄妇女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
4、加大对乡所村室的投入。今年我们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优质服务条件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从服务场所到医疗设备,严格按照省优县的标准为全县10个乡镇和社区的计生服务站添置了电脑、照相机、打印机、b超、妇检床、手术包等医疗器械,为204个行政村服务室统一配备药具箱、粉色窗帘和床单,对乡所村室统一标牌,对医疗器械统一装备,对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现在,各乡镇服务所服务设施齐全,面积达标,装修规范,真正做到了场所温馨化、操作规范化。截至目前,已向县、乡、村三级服务阵地累计投入达74万元。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优质服务能力。
1、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4月24日,组织全县计生业务骨干和部分村支部书记共50余人,在市计生委领导的带领下,专门到曾经荣获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阳泉市郊区计生局进行了参观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吸收经验促发展。各乡镇的计生站站长在短时间内谋划出了人口文化、乡所村室的建设思路。
2、不断充实计生队伍。在去年增加12名基层计生专干的基础上,今年,从强化技术力量的角度出发,县委、县政府根据需要,又为县计生指导站增添了8名医疗技术人员编制,目前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近日即可对录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通过充实新鲜血液,将会彻底解决基层计生人员多年来存在的年龄结构老化、人员流动不畅、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的服务能力。3月14日,我们召开了全县计生干部贯彻省《实施意见》暨计生干部业务培训会,专门邀请了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进行了授课,使全县计生干部找准了自身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局业务骨干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乡镇和社区的283名村(居)计生专干进行了一次轮训,这是近年来对基层计生人员进行的一次规模最大的培训,也是质量最高的一次培训,使一线人员在巧服务、会管理等方面收获颇多,大大提高了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篇4: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流动人口(指外出培训进修、停薪留职、职工家属、聘用临时工、租用学校门店等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全面实现教育局与县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目标,提高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订《2019年度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l、当年计划生育率100%;
2、持证生育对象一年四次等时距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妇检,参检率100%;
3、在孕女王女合同签订率100%;
4、孕妇上报与出生情况相符,对怀孕对象跟踪服务率达100%;
5、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90%以上(皮埋、结扎参与上环率计算)(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6、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7、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对象合同签订率100%;
8、一年两次育龄妇女妇检参检率100%;
9、当年生育的二孩妇女结扎率90%以上(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10、持证率100%(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书);
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100%;
12、女性流动人口中当年生育的人员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l3、流入人口验证率100%;
14、女性流动人口合同签订率100%;
15、出生婴√L性别比达到国家科学测算正常比例:107(男):100(女)。
二、综合管理
l、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网络管理,中心校与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2、按计生工作要求及文件规定的程序按时办理一切手续。
3、搞好对育龄妇女的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对49岁以上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活动。
4、继续加强完善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其中要特别注意掌握人员的变动情况,做好9月中旬的更卡工作);按时报送计划生育的表、册、卡、单及相关材料,要求准确可靠,差错率为零。
5、随时掌握计生工作的新要求,并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育龄对象的培训工作。
三、奖励和惩罚
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中心校织检查结帐。
1、总分达90分以上,且无恶性案件、“两非”案件、计划生育率达100%的单位为达标单位。
2、对未达标单位的领导班子实行诫勉,并按罗发[2019]7号文件进行否决,取消参与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并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政策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中心校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3月11日 20xx年3月11日
篇5: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一、坚持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一是开展对“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着手编制《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20xx—年)》,为未来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相应的人口中长期规划。三是按照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规划》。四是拟开展“临港新城开发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课题研究。
二、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
要适应体制机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人员、经费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
要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增幅要高于当年同级财政增幅。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村务公开栏中把计划生育内容列入其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市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兑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市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若干规定》的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按规定兑现。坚持走社会化帮扶道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继续探索销售“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做到及时、足额。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四、坚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要以《婚育证明》作为办理《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为突破口,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持证率和验证合格率。二是要以《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从而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育龄人群的管理。三是坚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制度。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要与流出人口比较多和集中的外省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双向联系,定期反馈信息,落实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机制。
强化人户分离对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将人户分离人员列入重点随访对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对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生育、节育、联系方式知晓率达100%。
五、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以市、区建设健康城市(区)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加强镇、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建设。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总理关于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批示要求,把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作为公益性机构纳入镇实体化建设之中,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体系予以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镇人口计生行政事务、政策咨询、生殖保健等“一门式”服务水平。全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建设规范化率达90%。继续推进村(居)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抓住区开展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契机,全面完成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建设。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工作。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知情选择和适时生育知情选择”为重点,发挥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区人口计生委拟编写《家庭计划知识读本》,使之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四是健全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完善外来育龄妇女环孕情检查机制,继续为农村育龄妇女开展免费B超检查。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特别是加强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点的建设,确保新建成的单位做到在1个月之内落实药具发放人员并开设药具供应点。探索在农村为农超市、居委门卫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提高社区居民避孕药具的易得性。继续推行外来育龄妇女全日制环孕情检查制度,做到宣传、服务和管理“三同时”。
六、坚持部门协作,进一步打造“大联合、大宣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格局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加强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探索人性化教育途径和方法,按照“上下联动、资源整合、配置优化”的原则,探索社会化、公益化、市场化并举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机制,形成“大宣传、大联合”的人口计生宣传格局。一是继续加强与区“两台一报”的合作,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人口与发展”等专栏,不断提高栏目的质量和收视、收听率。二是针对我区未婚生育现象较为突出,加强与团区委、区妇联的合作,广泛开展婚前青年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在流动人口集聚地深入开展“关爱女孩”系列宣传活动,遏制性别比升高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区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镇建设若干个人口文化小区,以进一步营造人口计生环境宣传氛围。四是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区“两台一报”坚持做好经常性宣传人口计生的报道,利用公益广告、黑板报、墙报、居民楼道宣传栏,做好经常性宣传;抓住“冬春”、“13亿人口日”、“7·11”、“9·25”、“10·28”、“12·1”等重大节日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贴近实际,注重实效。五是继续加强与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发挥人口理论教育基地作用。
七、坚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为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条件,使之发挥作用。一是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全面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与区教育局合作,在试点、拓展的基础上,在全区中学内全面推开。
八、坚持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一是健全区、镇、村(居)、组(楼)四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特别要加强镇、村(居)委的人口计生机构建设和干部配备,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二是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人口计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和文明站的创建工作。
篇6:关于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保证,开展好计划生育的关键无疑是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能否发挥好村级第一道防线的控制能力,是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关键。9月28日至30日,根据县委书记刘新利的要求,政府组织了调研组一行6人,在魏国华常委的带领下,在全县范围内就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广泛的调研活动,进一步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一些初步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情况
(一)全县村级计生专干的组织状况
全县共有7个乡镇,41个行政村。目前村级全部配备了计生专干,有15人,计划生育助理员9人,村宣传员36人。总体上看,经过近几年的调整、稳定、提高,我县村级计生专干队伍进一步稳定,年龄文化结构不断改善,报酬基本落实,第一道防线作用能较好发挥。
学历情况:全部达到了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中专以上32人,占53%,高中9人,占15%,初中19人,占32%。
年龄结构:30岁以下26人,占43%,31-40岁有28人,占47%,41-50岁6人,占10%。
计生工作年限:5年及以下现在职26人,占全部计生服务人员的43%,6-XX年的21人,占35%,11-20年的13人,占22%。
(二)计生专干现行工资的发放渠道和标准
乡镇工资发放渠道来看,6个乡镇由乡镇统一发放,1个镇(没有乡镇转移支付资金)自行支付。每年年底兑现工资,都能按时支付,不存在报酬拖欠或不落实情况。
从落实标准来看,县财政每月给计生专干岗位津贴50元,另外由乡镇或乡村共同支付的工资由乡镇党委进行审批,从县级给乡级转移支付款项中的“工资款”部分发放。
二、计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调研组看到所到之处的楼道内和科室的墙壁上悬挂了计生宣传标语,楼道内的墙壁上悬挂了大玻璃框,里面放有避孕药具以及日常预防保健药品,方便了广大群众。
加大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喀尔交乡、托斯特乡2个乡级中心服务站建设,其他乡镇的中心服务站项目正在积极争取中。
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县财政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目前,共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9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万元;计划生育事业递增经费4.75万元;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经费3万元;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5.3万元(其中城镇计生业务经费0.8万元;乡镇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1万元(含免费服务经费);双创经费投入3万元,节育措施奖励金投入0.7万元。同时,免费技术服务经费4.5万元和城镇无业居民保健费6.5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中来。
从以上的调研结果来看: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是各乡镇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具体表现在:
1、计生办原来是执法部门,更名计生服务站后,编制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她们不是学医疗保健专业的不能走职称,仍然按事业编制发放工资。更名为服务站以后,理论上要求懂计生服务工作技术的人员,但是在这方面的技术人员很少,正常的工作难以开展,更不用说业务上的拓展。
2、懂汉文的干部少。由于这里是民族地区,哈族人口占绝大多数,计生服务工作中哈族干部占多数。由于他们从小上的是民族学校,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汉语教育,无论是在处理文件(汉文)还是在语言交流上(跟汉族农牧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
3、整体结构老龄化。从事计生服务的干部年数很长,计生专干的报酬不是很高,部分村计生宣传员相继离职,给计生宣传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信息的普及,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许多工作都离不开计算机,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很少,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人员流动性大。由于这里是牧业地区,大部分牧民从事放牧业,他们随着春秋转场迁移到别的地方放牧,乡里没有为计生宣传服务配备专车,这就为开展计生服务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5、计划生育经费投入金额薄弱。经费的匮乏,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在有些领取《光荣证》农牧民家庭一次性XX元优待奖励金及城镇领取《光荣证》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每月的补贴至今未兑现。
三、建议和意见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事关改革发展全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
1、县乡两级高度重视。当前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一些工作都跟计划生育工作挂钩,若计划生育工作不过关,那就是“一票否决”,所以各级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2、进一步提高乡级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建设,努力建设适应形势发展所需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部门工作队伍、群众工作队伍。
3、落实好计生专干待遇。目前我县县、乡、村三级财政状况,若想进一步提高计生专干工资待遇,仅凭县、乡两级还不够,关键是地区财政要给予大力支持,并出台相应政策,县级以下具体组织抓落实。
4、严格兑现奖励政策。把领取《光荣证》的农牧民、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最关心的一次性奖励金及每月生活补贴协调各部门落实好。
篇7: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乡党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通报前9个月工作,深入分析我乡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动员全乡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合力攻坚,务求实效,全面完成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前面,副乡长于小明同志通报了前9个月的计生工作运行情况和督查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打算和措施,讲的很好,请同志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各寻己短,各查不足,狠抓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xx年,全乡人口和计生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坚持“夯基础、优服务”这一中心,深入开展“提升能力年”活动,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在半年考核中暴露出了许多突出问题。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管理员抓计划生育工作思路跟不上形势,工作措施不得力;二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计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是计生办与管理员的事,管理员汇报了,才安排部署,不汇报就不闻不问;三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严格落实“盯紧看牢”工作责任制,导致环孕检服务这个关键环节的措施不力,二孩出生性别比升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关键的问题是领导不力,根本的问题是作风不实,核心的问题是责任不清。四是计生工作衔接不紧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因业务不熟、情况不明致使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兑现不及时,计生信息错报漏报迟报现象时有发生。五是一些村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致使工作力度减弱,工作出业绩滑坡。六是计生政策宣传工作有偏差,部分育龄群众在思想上形成了交了罚款就可以违法生育的错误认识。七是与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协调配合不紧密,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存在的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做好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
剩下的3个月,全乡人口计生工作要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着力抓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规范服务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任务落实,促进优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初步形成,确保全乡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一)坚持“一条主线”,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现行生育政策,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统筹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关系,统筹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要进一步控制政策外出生,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实施“五大工程”,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一是实施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在认真落实省、市、区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政策落实要向计生“两户”家庭倾斜,加大优先优惠政策的宣传,发挥利益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要继续深入推进“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在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检查和优生促进上下功夫,全面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和孕前检查等活动,全面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实施流动人口服务关怀工程。积极开展以“掌握百分之百信息、提供百分之百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双百”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合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实现用现代化手段对育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育证明》发放和查验工作,及时落实免费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服务,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要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为流动人口家庭提供生育、生产、生活和便民维权服务。 四是实施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程。要以“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将其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和扶贫开发等工作中。继续开展“四级联动,四级示范”工作,每个村要创建10-20户村级家庭示范户,每个社要创建2-3户社级幸福家庭示范户。加强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优化户外宣传环境,深化入户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人口文化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和优势,积极参与区、乡组织举办的文化活动,扩大人口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五是实施信息化提质工程。要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利双赢、服务社会”为目标,按照“网络畅通、数据准确、突出应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化。健全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维护更新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口数据质量、日常服务管理和应用共享水平。提高“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的推广应用水平,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强化“五项措施”,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础。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合理合法、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八不准”规定和群众工作纪律,抓好节育对象的思想动员工作,强化孕前管理,坚决杜绝行政违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经常监管为基础、集中整治为突破,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加大社会抚养征收力度,对出现的计划外怀孕和生育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今年的计划外生育二孩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是强化行风建设。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抓好政风行风评议、请育龄群众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下评上”活动“四个评议”。畅通群众诉求和监督渠道,切实做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通过计生队伍行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推进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干部培训制度,加强对新任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技术服务、统计信息和行政执法等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全面提升计生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群众自治。建立完善“两委负总责、依法立规
章、协会做骨干、群众当主人”的计生协会工作机制。按照“六好”标准,继续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使创建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在村民中广泛建立计生诚信小组,全乡所有村达到“四有”标准(“四有”即: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真正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
五是强化督促指导。乡村两级计生干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经常深入实际、深入村社,摸实情、出实招,对人口计生工作困难大的村,要善于帮助他们出思路、想办法、鼓干劲、解难题,进一步加快后进村转化步伐,促进全乡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督促落实计生专干包村包对象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三、咬定目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村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审核本辖区的计划生育情况,达到无缝隙全覆盖。各站所要大力支持配合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展工作,将责任措施具体化,依法落实和履行职责。
(二)转变作风,抓好落实。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较大差距,决定了人口计生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抓好计生工作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严禁弄虚作假和虚报浮夸,变应付检查为主动工作,说实话、干实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严格奖惩。要层层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目标管理,严格督查考核。认真执行《**乡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乡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乡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以及相关工作奖惩办法等的规定,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水平滑坡、年度计生责任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村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事关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工作时间有限,任务繁重,各村、各单位一定要认清严峻形势,保持清醒头脑,抓住工作重点,奋力解决难点。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创新苦干、攻坚克难,全面完成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的召开!
谢谢大家!
篇8:202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例文_工作计划范文_网
【篇一】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今年,我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清查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基础,以全面清理清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建立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为重点,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熊宗朝为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廖楷、何忠锦和*副主席杨杰为副组长,计生站办人员和各村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重点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使各级计生干部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采取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计生组业务骨干参加,采取逐村逐户清查的办法,摸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重点,深化措施,确保质量。
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确保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每季度清查时,我们抽调计生组干部分别组成数个工作小组,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的办法,按照宣传培训、清理清查、回访复查、建档立案,完善制度五个阶段,对全乡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人群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摸底建档,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清除管理“空挡”和“死角”,主攻重点管理对象和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计划生育氛围。在全乡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先后刷写标语20余条,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学校广播站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100余次,散发宣传守则和宣传单120xx余份,使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乡属各部门、各中小学、卫生院、各村支两委等纷纷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计生办及时查验外来人员的婚育证明,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清理清查工作质量。在清查中,采取逐人逐项进行登记,务必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真正做到“四清楚”,即清楚流动人口底数、清楚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清楚违法生育情况、清楚流动人口*、验证情况。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实施到位。乡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从乡财政协调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是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级计生干部的工作职责,严格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畏缩不前的,对隐瞒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的给予严肃惩处;对工作积极,工作开展有新突破的给予适当奖励,并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计生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六是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我们从搞好基础性工作着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网络不流畅等困难,想尽各种办法,加班加点完成PIS系统人员变动信息的录入工作,本年度流入6人,其中育龄妇女3人,应验证3人,已验证3人,流入验证率为100%;流出3994人,已婚育龄妇女2295人,应*1677人,已*1631人,*率为97.19%。
七是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台帐,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办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各村委会与流出育龄夫妇签订诚信合同,定期对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家庭的在家留守人员进行上门访视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计生站还组织干部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同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和管理服务制度,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等政策,并落实到位。落实流动人口便民*十项措施,使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答和处理,本年度接受流动人口来访6人,已经妥善解决,无恶性案件发生。
八是加强完善信息共享工作。制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制度,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与流出人口现居住地和流入人口户籍地建立信息共享,通过与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联系,实行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九是抓好“三个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充分发挥各村计划生育协会的积极作用,做好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加强属地管理,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安排、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属地化管理体制。本年度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情环情服务3人次,对流入育龄妇女定期进行“三查一治”免费服务3人次,为其及时落实各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使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免流入口育龄妇女意外怀孕和生育。
十是对重点清理的对象全部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档案》,真正做到流入流出地点清、从事职业清、婚育情况清、避孕措施清,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管理还有漏洞、服务还不细致、*还不过硬、保障还不到位,这些问题仍然是制约着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因素。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强管理,立足服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抓好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以“关怀关爱”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使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深入群众,营造全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工作,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
三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留守人员的上门访视慰问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局。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使其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服务。
五是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利用各种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交换系统,及时核对变更PIS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篇二】
一、以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为核心,大力推进综合改革工作。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各地综合改革工作的调研与指导力度,推动建立工作新机制。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抓好优质服务。结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乡镇)创建活动和县级服务站建设项目的实施,科学制定计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加大服务机构基础建设投入和设备更新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育龄群众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的建设力度,今年重点加强XX镇、XX镇服务站建设(两个服务站总投资4万元),使这两个服务站实现独立办公、服务,并达到自治区乡镇甲级服务站标准。
三、以政策推动为依托,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继续搞好对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基础性调查工作,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奖励扶助对象“一户不漏”;加大对独生子女户的奖扶力度,完善农牧区、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奖励费兑现力度,协调推进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费的兑现;发挥相关部门工作优势,从项目、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向计划生育户倾斜,推行能够反映民族地区特点的奖励优惠政策,提高对计划生育户的帮扶力度。
四、推进依法行政和综合改革的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法三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在各乡镇村组级健全政务公开栏;进一步加强对县直相关部门、驻县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指导,落实责任制,加大奖惩兑现力度,实行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合力。
五、强化宣传教育,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开通电视、广播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我县发展民族特色旅游的优势,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品味;结合我县新建居住小区的现状,大力发展社区生育文化,扩大宣传范围。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服务能力。从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充实知识水平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全县各级计生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完善公开竞争、考核奖惩制度,引导和加强全县各级计生干部自身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工作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能战斗”的干部队伍。
七、进一步加强对工矿企业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服务水平。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落实“条块、条条”管理模式,推行流动人口市民化管理与服务,在维护流动人口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八、加强项目争取力度,全面改进工作服务环境。借助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少、边、穷地区的帮扶力度,有意识的加强跑项目、跑资金力度,全面改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环境。
【篇三】
2xx年,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以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计生知识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员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为营造“五种环境”、推进“三大转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一把手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
坚持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确保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
二、坚持基础工作签订联保责任书
计划生育责任书要层层签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室、区队,科室保全公司的联保体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民工普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有弹性用工的单位,要按《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所用弹性工的婚育证明进行认真核实登记。
四、坚持以人为本完成各项控制指标
保证完成以下控制指标:本单位无计划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现象;计划生育率达到1;无早婚、早育,持证怀孕率1;弹性工计划生育落实到位,无盲区、死角。
五、坚持齐抓共管落实部门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要求,共同做好公司的计生工作。在公司民工队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要切实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及时与计生部门互通相关信息。在宣传教育中,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宣传之中,树立婚育新观念,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篇9:2025年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农村农业工作总结_网
我乡下辖__个行政村,__个中心户。社会总面积__平方公里,总人口___人,全乡共有_-_周岁育龄妇女__人,已婚育龄夫妇2978对,采取节育措施__人,节育率达__%。新出生__人,其中一孩__人,二孩__人,出生率为__‰,死亡__人,死亡率为__‰,自然增长率为__‰,计划生育率__%。一年来在区计生委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乡全体计生人,以务实的工作态度,饱满的战斗热情,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计生工作,使我乡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良好的势态向前发展。
一、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没有变。
(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年初,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等同于经济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被列为单独一条战线,在全年千分考核中计生工作占300分,在人员上抽出年轻有为乡干部,占全乡干部的1/5,在资金上加大对计生工作的投入,累计投入1多元。如:配电脑、专用车、两室建设等。全乡党委召开计生专题会,对计生工作中重点、难点、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关对策,探索出一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新路子。如:乡村干部两级包保制、网底建设责任制、计划外出生追究制等。 二、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乡计生干部,其中大专,中专,平均年龄32岁。村计生专兼职主任,统计,中心户长1,按照“内强素质,外强形象”的要求,达到业务精,素质强,是一支可以干事而又能干成事的队伍,也是一支领导信任,群众欢迎的精干高效干部队伍。
三、阵地建设
年初,在区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下,确定以白大营子村为样板村。区计生委投入了大量物资,使白大营子村的计生资料全部实现档案化管理。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乡财政投入资金5千元,使其余x村,按样板村标准全部落实到位。6月份,乡财政出资金100,为计生办安装了专线宽带,大大的提高了信息传送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11月份,按区计生委要求,在乡领导的积极努力下,按时完成了新微机的配备工作,使270微机款急时落实到位。
四、统计工作:
1、乡计生办制定下发了“乡村组帐卡册填报说明”,有利地提高了村、组两级帐、卡、册的填报准确性,方便了村组干部,缩短了乡计生干部的下乡指导时间,减轻了工作量。
2、按照《朝阳市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建设标准》的要求,对乡镇统计台帐与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管理数据进行了详细的核对,并达到上级要求。信息化管理方便快捷,建立了个人信箱,每月的报表及各种文件可以通过网络快速地传送。
3、圆满完成了60周岁奖扶发放工作,到XX年末,孙家湾乡符合农村60周岁奖扶政策的共有6,在市、区计生委的严格把关下,到XX年4月26日,代表奖扶金的存折已全部发放到这些老人手中,使这些老人能够在晚年老有所养。
4、8月份,我乡进行了清查清理历年来出生人口统计数据工作,以村为单位,对乡、村、中心户掌握的未进入三部门名单的出生信息进行排查,对一些数字进行统计还原。这次清查清理工作历时一个月,将清查清理结果按时报区计生委统计股。
5、10月份,全乡x村进行帐卡更换工作,村统计陆续到乡计生办与微机核对,使乡、村两级统计数据达到一致。
五、宣传工作
1、一年来,我乡以“双塔区首届人口文化节及首届会员艺术节”活动为主线,以各种宣传阵地和媒体为载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为我乡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完成并积极参与“两节”中的各项活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创作大赛中,选送新创标语8条。人口文化漫画大赛中,选送漫画4幅。人口文化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大赛中,选送工艺品。十佳优秀人才评选活动中,选送李铭等参赛,共有参赛项目获奖。在“唱响双塔”活动中,按计生委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把我区自己创作的11首计生歌曲,刻录成9张光盘下发到各村,认真组织各村学习,在全乡进行传唱。
2、百日宣传活动以“新农村、新家庭、新生育观念;和谐社会、人文计生、幸福家庭”为主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以基本国情和人口安全、人口健康知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关爱女孩行动等多方面的大型宣传。乡计生办组织各村刷新标语121条,新增标语125条,张贴临时标语562条,乡组织影视宣传,以村为单位组织影视宣传,x村共9。乡计生办印发“计生知识宣传单”,共计1份。组织平房店小剧团在集市上宣传演出6场。同时,乡广播站播放广播3,出动宣传车12。加大对村计生专干培训力度,一年来培训计生专干,中心户长,培训率达10,提高了整个计生队伍的综合素质。
3、今年计划生育信息搞稿15份,其中辽宁农民报发表4篇,家庭科学发表1篇,完成了通讯报道任务。
4、按省中心户标准,我乡从1中心户中评出优秀中心户,合格中心户1,并且1中心户都按优秀中心户标准实行一户一牌,一板,一箱。
六、政法和信访工作
(一)政法工作
1、计划生育干部坚持持证上岗、以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和条文。
2、年初乡与村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与综合治理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状,与企业签订了法人代表责任书,签订率均达10。
3、乡级信访登记存档齐全,处理妥当,政法信访资料符合档案化要求。
4、由党委、政府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协调公安、民政、卫生、劳务、教育、土地、城建、企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5、完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10月中旬,计生办按朝人口计生委发[]22号文件,制定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且成立了领导小组,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保障育龄妇女实行计划生育的民主权利、维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方案中规定的工作方法,对照考核标准38项内容,进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
6、按区XX年流动人口清查清理工作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对我乡流出流入人口全部清查,共清出流出人口6,流入人口,使全乡流动人口总数达到23。同时,对流入人口中的育龄妇女,由乡出资16,到市技术指导站,为其免费做了健康检查。10月末,完成乡村两级流动人口更换台帐工作。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正式启动,推动了我乡流动人口工作进一步前行。
7、按市区计生委要求,对上报21例计划外出生人员,进行登记立卷。计生办人员利用早晚时间,能够见到当事人,对当事人一一进行询问,现当事人笔录已全部提取完成。
(二)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上级相关部门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加大查处力度。
首先成立了信访领导小组。在工作中坚持有访必答、有案必查、查实必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变工作态度,防止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现象。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登记,热心接待,耐心劝导,及时协调,防止因工作失误,态度蛮横,方法不当造成越级上访,重信重访。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并及时上报调查反馈表和建立档案。
七、协会工作
1、全年,全乡新入会1,现共有会员总数191。对于入会人员严格执行申请审批程序,以保证会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2、在“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中,全乡共印发调查表700份,并按时将调查结果和分析报告,报送到区计生协,圆满的完成了此次活动。
3、乡、村协会组织紧紧抓住“5.29”“7.11”等重大节日的有利契机,通过协会的健全网络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号召广大会员伸出援助之手,采取多种方式帮扶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和贫困母亲,乡计生办共帮扶,各村帮扶。
4、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少生快富项目点”的建设,根据市、区两级要求,确立了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乡计生协在3月份建立了以大枣产业为主的“少生快富”项目点。今年乡计生协共向大枣协会推荐了示范户,乡计生协与孙家湾乡大枣协会签定了相关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对计生示范户的诸多优惠条件,使他们能够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八、科技和药具工作
1、“双情检测”是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也是难点,在此项工作中,乡计生办与各村村干部,通过耐心的说服,多次的入户清查,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积极的进行补查,使每季度的“双情检测”工作都能够圆满完成。
2、5月份,按区计生委下发的朝双人口计生委[]3号文件要求,在全乡认真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制定了活动施实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强化组织上下功夫,全乡上下联动,认真开展活动,10月末乡计生办对x村进行检查,全部达标。“三送”覆盖率达到10。
3、9月份完成病残儿鉴定一例。乡村两级,对病残儿鉴定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为了减轻病残儿家庭的实际困难,由乡村两级出车出专人配同,到区计生委进行了病残儿鉴定。
4、几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生儿性别比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和长期监督与性别比有关的个体诊所、药房、等部门,切实控制了违法活动的出现,从而保证了我乡新生儿性别比始终处在正常范围内。在我乡科技工作中,认真落实避孕节育手术术前同意书制度,使用率达10,综合避孕率达9以上。避孕措施落实及时率达9以上,开展对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普查工作,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建档率达9以上,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使用药具的育龄群众开展随访服务,使用全省统一的节育术后和用药随访表填写规范,术后随访率及用药具随访服务率均达9以上。优质服务合格村达9以上。有利推动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5、在药具工作中,免费发放避孕用具x5千5百8十多支,并对村药管员进行了药具知识培训,药具发放和管理人员知晓率、群众满意率达9以上。随访率达9以上,免费上环6,取环3,并全部进行了随访。同时报表及时、准确。九、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认真履行财务纪律,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做好我乡计划生育财务工作。 XX年全年资金投入情况:村节育室:x元;宣传活动、宣传品:x6千元;宣传板、标语碑:1.x元;修车、打车、加油:x元;兑现奖金8千5百元;干部工资7.x元;购置表册:3千元;办公用品:5千元;,根据双塔区要求,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已经纳入计划生育资金投入.合计:1零5百元。
总之,孙家湾乡计划生育工作,一年来,在区计生委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全乡计生干部艰辛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但按照群众的愿望,上级的要求还有相当高一段距离,特别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计生委的要求,做的还有些欠缺,如:
1、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达不到规定的标准。
2、在孕环情监测上,还有些疏漏。
3、在资金投入方面还不能满足计生工作的需求。
因此,通过一年的计生工作,我乡真诚的希望区计生委为我们进行点评,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便于下年我乡计生工作有所改进,有所突破,有所提高。 谢谢各位领导。
篇10:202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_其它工作计划_网
2005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围绕建立"依法管理、村(居) 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生工作机制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心,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求为根本,与时俱进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强化城镇社区基础工作等方面,力争有新的突破,为我县建设经济宽裕县、文化先进县、生态示范县、社会和偕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05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是:明确一个主题,突出两个重点,破解三大难点,争创四大亮点工程,构建五大体系。
一、明确一个主题,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面临的新形势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题是:保持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升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日益增长的需求。部分育龄群众生育愿意依然强烈,闲散居民超生反弹,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且非意愿妊娠居高不下,避孕措施让育龄夫妇知情选择,外来育龄女性违法生育,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公安部门便民措施的出台实施等因素,给计生服务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我县新一年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率构成了巨大的压力。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确保全年人口控制目标任务的完成。2005年全县人口出生控制在200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9.5‰和4.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
二、突出两个重点,着力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一)深化镇村(居委) 计生经常性工作,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根基不牢,地动山摇。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村组,村级工作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要从根本上实现从依靠集中服务活动解决完成工作难点和工作目标任务向经常性工作转变,真正做到计划生育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抓好生育规划、孕情监控、优生检测、生殖保健等服;二是突出抓好"三查一服务"工作和"四术"措施的及时落实,提高节育措施及时率,减少库存,减少政策外生育;三是突出抓好出生、"四术"的真实准确,逐月上报,日清月结,从根本上消灭瞒报、错报、漏报的现象。
进一步完善县五套班子领导挂镇、县直单位挂镇包村、镇村干部包村包户的层级责任管理制度,明确包干内容、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准罚,保证责任制落实,形成纵向、横向联动的计划生育包干责任制。
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县、镇对计生经常性工作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培育先进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对工作基础薄弱的村(居委)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促进本辖区工作的平衡发展。县领导小组在半年和年终将按评估标准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管理目标责任制规定任务的镇、村,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优化技术工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在思想认识上要树立新的服务理念,尽快实现两个转变,即由过去单纯的避孕节育服务向生殖保健服务转变,由过去单纯依靠计生技术力量向发挥自身优势与整合卫生等资源的转变,以全新的理念从事计生技术服务工作。
在服务内容上应满足育龄人员的需求,深入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保健服务“三大工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和生殖保健,积极开展并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尽力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求。对育龄夫妇要加强宣传服务,在知情的基础上,指导其选择适合自身、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继续抓好长效措施的落实,力争当年达到90%以上,使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对已婚女性在做好查孕查环查病和术后随访等服务的同时,继续抓好妇女常见病的普查工作,努力防止和减少意外妊娠,使患者及时得到医治,切实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查环查孕率平均每次达95%以上,普查普治率达80%以上。对已婚男性要加大宣传服务力度,有组织地开展查治工作,提高其生殖健康水平。毫不放松地抓好优生检测和福施福等引入性干预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努力降低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率。
三、破解三大难点,深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 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促使生育的有序性。
一是扣紧依法行政,建立依法征收工作机制,实现依法征收工作制度化管理。严肃认真地做好政策外生育处置工作,做到发现一个及时查处、征收一个,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二是严格规范依法征收执法程序、标准和行为,切忌过宽或过紧。严格执行《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操作程序和规范的要求,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规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卷和征收文书建档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抚养费,实行专款专用。四是征收率要力争达到省、市规定的当年六成、历年三成以上。
(二)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确保大局的稳定性。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要求,把外来育龄人员全面纳入工作范围,实行与本地育龄人员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促进我县计划生育大局的稳定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各镇要认真摸清流动人口底子,逐人登记造册,建立县镇两级流动人口档案(表册),及时更新上报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流入人口要及时登记验证,并提供计生服务,对流出人员要及时登记办证,并落实“三查”责任和联系人,要求验证率达85%,办证率达85%。有条件的、流动人口较多的镇可探索建立专门队伍,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增强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的管理和服务意识,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发现问题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的地盘谁自理的“三谁原则”,严格进行处理。公安、工商部门在办证件时,要要求其出具婚育证明,并定期将信息通报计生部门。劳动部门在就业培训,发放劳动就业证时要认真做好婚育证明的查证验证工作。没有的要及时通知计生部门或要求其补办。社区对在辖区租房的外来流动人口要认真查验婚育证明,并对辖区的房屋、楼栋、单元、户室实行动态管理,对常住户和临时居住户分别建立信息卡,避免出现外来流动人员漏管、失管的现象。
(三)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执法的严肃性。
计生、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记清初婚和再婚的底子,促进计生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生育政策,把好二孩生育审批审核关;坚持凭证生育、凭证引产制度,坚决制止违法生育;完善计生政务公开内容,有效地发挥计生"三栏"的作用,提高计生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违法生育处理呈报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管理,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计生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严禁统计上的瞒报、虚报,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四、争创四大亮点工程,力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新台阶
(一) 实行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分线管理。
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按照县委办、政府办批转的《蕉岭县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意见》,落实好“户口为前提、辖区为基础、分线为依据”的基本原则,将辖区内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同时要加大对城区及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抽查力度。今年要对全县每一个社区居委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解剖3--5个社区或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法人责任制,切实加强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下岗职工计划生育联系制度、移交制度、管理服务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二)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推进计生信息化管理工程。抓紧全县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配套和管环理工作,实现计划生育信息省、市、县、镇四级联网。各镇确保微机专用,电话专线,完成全县8个镇1个场与县人口计生局点对点信息互通工作。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数字化管理,抓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库内容的更新置换工作,使信息变更及时率、信息录入率、信息准确率、电子报表报送率均达到100%。加强计生系统干部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尽快形成完善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化应用体系,为优质服务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引导和效果评估。进一步加强县、镇、村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今年举办一期计算机操作与应用培训班和计算机操作竞赛活动,强化信息系统的实际应用,提高操作应用水平,
(三)强化生育文化建设,推进计生宣传教育创新工程。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着力在“四性”上下功夫。
宣传教育要体现广泛性。采取舆论导航、榜样引路、办班培训、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感受计划生育浓厚的氛围,接受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
宣传教育要具有针对性。充分利用党校、人口学校、成人学校等教育阵地,对各层面人群、不同年龄段的对象进行计生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有侧重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传授,以满足其个性化求知解难的需求。
宣传教育要注重社会性。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力量,结合和借助各种社会性创建活动,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宣传教育要富有时代性。积极创建生育文化主题园区,提高宣传教育的品位,促进生育文化建设。全年创建4个镇级和26个村级生育文化示范园区,评选出100个婚育新风示范户。
(四) 建成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我县新建计生服务中心大楼己在2004年4月破土动工。这栋大楼集医技服务、信息网络管理、行政办公、干部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大楼。今年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工程进程,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构建五大体系,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到位
(一)强化领导责任体系。
各级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为育龄人员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各项服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党委政府要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每度至少专题听取1次以上计生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坚持实行“党政线”、“计生部门线” 、"兼职成员单位线"分别考核,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到位。按省、市的要求,县财政要保证计生经费的投入年增长幅度不低于5%的标准列支,保证"四到位":计生预算经费的投入到位;计生政策性奖励、补助、救助经费的投入到位;计生工作奖励经费和倾斜扶持经费的投入到位;合理必要的计生预算外经费和追加经费的投入到位。各镇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保证用于奖励优惠、宣传教育、四术、管理服务等必要经费的落实,切实做到经费投入到位。村级有经济实力的也要安排好一定经费,做到有钱办"计生事"。
(二)优化计生队伍体系。
各级要重视计生干部队伍建设,选调精兵强将,配齐配足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协会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的稳定;通过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计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生干部,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及时足额发放计生奖励金,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工作;逐步落实兑现独生子父母奖励费和有关优惠激励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并发症对象的基本免费治疗;拓展利益导向的广度和深度,不仅要保证资金投入的数量,更要注重激励的实际效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人员真正得到经济上的实惠和合法利益上的保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的作用,为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困难对象排忧解难,提供必要的援助。
(四)深化综合治理体系。
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优势互补,联动推进,各负其责,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计生兼职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既定的职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完善协会工作体系。
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尤其是计生协会的作用。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要求和开展计划生育村(居)自治中协会的职责,对村(居)计生协会进行一次全面的整建,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工作水平。加快在企业建立计生协会和在外出流动人口集聚地组建协会的工作步伐,发挥协会在计划生育上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逐步实现流动人口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群众积极参与、自我管理转变,镇要深入开展创建“示范协会”和“百能扶百贫”等特色活动,培育“精品”,争创“亮点”,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村(居)民自治中协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起好参与管理、决策、监督的作用,确保村(居)享有合法的权益,使广大协会会员成为计划生育的自觉执行者和模范带头人。
篇11: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xx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规划与管理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合理调控人口数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分布的政策及制度,使人口状况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奖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服务工作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农村经济政策方面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人口基础知识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应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规民约,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第十九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三条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八条 政府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避孕药具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视为劳动时间;农村居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
第三十二条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三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享受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六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第三十七条 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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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生育假
(一)天数
女职工生育假包括产假、生育奖励假和可增加假期三部分。
1.产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关于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奖励假。按照《条例》的规定生育奖励假为30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奖励假的享受条件发生变化,修正前的《条例》规定只有晚育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可享受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此限制。
3.可增加假期。《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从该条款表述看,我们认为可增加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
综上,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情况下,生育假为128天;如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二)待遇享受
1. 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现行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政策依据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xx]334号)第3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另外,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 对于《条例》规定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女职工享受何种待遇并无明确政策规定。我们理解,该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不会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因此也可以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三)劳动关系保护
按照《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休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
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存在欺诈等行为)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女职工在产假、生育奖励假期间存在以上情形,则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的条款,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假期,《条例》在第18条中单列一款进行规定,并未将其列为强制性产假,也未明确此假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倾向认为,女职工在此假期内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条款的规定。
二、女职工配偶陪产假
1. 修正前的《条例》无配偶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不属于法定休假,用人单位可通过规章制度自行确定;修正后的《条例》规定配偶享有15天的陪产假。
2. 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如女职工不休30天奖励假,女职工配偶可休该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规定了女职工配偶的陪产假,因此以上规定被删除,并不再适用。
3. 对于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我们认为,陪产假工资并未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4. 对于女职工配偶陪产假的休假时间,《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陪产假休假一般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规定。
5. 根据《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配偶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们认为,在职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职工出现前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婚假
《条例》第16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依据此规定,婚假总天数保持十天标准不变,但需要注意的是:
1.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需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方能享受增加的七天婚假的规定,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十天婚假。
2. 根据上述规定,非初婚职工也可以享受十天婚假。
3. 对于婚假的休假时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合理规定婚假的休假时间,如可规定在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
4. 对于婚假是否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法律一般应予以明确规定(如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关于法定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婚假应当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计划生育
1.“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2. 修订“二孩”外再生育的法定条件。《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3款规定,“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修正前《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女职工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
五、独生子女奖励及社会保障
1.《条例》删除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的规定,我们认为国家从政策层面将不再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特殊的奖励。
2.维持“失独父母”的社会保障。《条例》第23条修正后未做修改,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3. 新政实施前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延续。《条例》第19条规定,“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法律责任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两条规定,即修正前《条例》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对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条例》保留了以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从整体看,修正后的《条例》减轻了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责任。
实务中,部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职工违反生育政策列为职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判用人单位解除合法。然而我们认为,鉴于法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责任的导向已发生变化,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产生争议时的法律效力重新进行谨慎评估。
七、法规实施时间
修正后的《条例》正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24日,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23日期间,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职工是否适用于修正后的《条例》并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性认为,《条例》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方实施法规,因此修正后的《条例》对于上述期间应有溯及力。
篇12:xx同志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工商计生_网
一、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十六大报告将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写入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并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中央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深刻阐述了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全面贯彻中央精神,高度重视并抓紧抓好新形势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经济发展,二是人口控制。一方面要加快经济发展,增加经济总量,扩大“分子”,一方面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分母”,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如果人口得不到有效控制,经济发展的成果就会被新增人口所抵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于我市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成绩,连续14年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为促进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市人口形势依然严峻,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从人口形势看,目前全市人口出生率已经控制在10‰左右这样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上,但由于人口基数较大,全市每年仍增长人口8000人左右,而且我市就业人口高峰、老龄人口高峰、流动人口高峰也将在今后几年相继到来;从计生工作看,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着薄弱环节,“组织孕情检查难、落实长效节育措施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出生性别比治理难、流动人口管理难”等“五难”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认识不足,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有所滋长,导致工作力度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从政策环境看,农村卫生体制、婚姻登记制度、行政评议制度等方面改革的推进,对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和手段构成了较大的冲击,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加大,有些方面甚至出现管理上的断档。这些问题的存在,为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敲响了警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全面、准确地把握人口与计生工作形势,切实解决好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确保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开创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第一,要继续狠抓农村这个重点,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我市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总量的80%左右,计划生育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工作措施的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与省里要求有差距,影响了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全面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必须继续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重心放在基层,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县、区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的意识,坚持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活动为抓手,强化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2004年贵池区要脚踏实地,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作为国家优质服务县的管理水平,青阳县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东至、石台县要确保在全省一类县行列中站稳脚跟的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县。要坚持“三位一体”的原则,把计划生育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区指导、乡镇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公约,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靠群众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落实好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第二,要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切实做好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现阶段,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流动人口及无业、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增多,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我们必须适应形势的变化,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拓展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要积极探索完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系,坚持把做好城市计生工作与推进社区建设、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要适应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把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下移到社区、落实到社区,建立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整合、依托社区资源,进一步加快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服务性、群众性和管理的科学性。要紧密结合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要把流动人口作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按现居住地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动员辖区内部门、单位对流动人口及城市无业、失业、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实行综合治理,建立由相关部门、街道和社区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构建比较完整有序的流动人口及城市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真正把流动人口及城市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第三,要不断深化工作内涵,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人口素质的提高是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我们要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不断深化工作内涵,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抓起,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转变。要加快建立完善生殖健康服务网络,狠抓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生殖保健知识,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生殖保健综合服务水平。要通过大力实施“关爱女孩”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性别比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行为,遏制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保证人人都有受教育的平等机会和享受文化成果的平等权利,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从而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第四,要坚持依法管理,不断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依法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实际工作效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计生部门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积极运用和善于使用法律武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敢抓敢管,严格执法,努力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宣传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计生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和干部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认真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绝不允许因工作的简单草率而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把管理与服务统一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把优质服务贯穿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昨天市委中心组组织了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目的就是要推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计划生育工作也要象其他工作一样纳入法制轨道,依法行政,再也不能也绝不允许象从前那样,派小分队上门强制抓。今后怎么办?要依法行政,用法律武器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三、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一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也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经验。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落实每个成员的责任,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负责,其他成员支持配合、共同负责。要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兑现奖惩。今年,我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进行了调整,把关键环节、关键指标设定为评先否决的前置条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本地日常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最大程度地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抓好本部门、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二要严格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计划生育工作确实是全社会的事,牵动面很大,家家户户,千家万户,每个群众都牵涉到了,所以各级党委、政府要总揽全局,动员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都要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己任,关心、支持和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共同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三要严格落实工作保障机制。计划生育部门是党委、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计生部门的职能作用。要经常听取计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指导和支持他们依法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常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计生工作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要大力加强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会管理、懂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计生干部队伍。要继续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生干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贵池、东至两地计生专干待遇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按人事工作制度规定抓紧研究解决,市计生委负责跟踪反馈,加强督促。
篇13:2025年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_部门工作总结_网
2010年我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坝陵桥道办事处计生办的正确指导下,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社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成立了以社区主任闫文科为组长,副主任张利花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我社区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此外,今年三八妇女节,我们发放2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面向广大居民及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受到广大群众及流动群众普遍欢迎。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社区工作人员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2010年我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差距,还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总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再大,我们社区全体人员都有信心、有决心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篇14: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_调研报告_网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计划生育局负责同志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经贸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等13个部门、4个乡镇(街道)的有关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题,抓基层强基础,抓后进促平衡,抓改革上水平,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今年上半年,在全市上下共抗非典的特殊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全市人口出生3773人,计生率99.9%,女性初婚2395人,晚婚率95.7%,出生婴儿性别比105.1。从前段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加大了计生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常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和完善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层层签订了XX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层层举办普法培训班,集中开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月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分别作电视讲话,通过印发材料、张贴标语、知识竞赛、~团~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遵守计生法规的意识,为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矗
(二)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巩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后进促平衡,加强了基层计生队伍、阵地、制度、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开展了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依法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采劝分类指导、协议管理、综合施治”的措施,形成了依靠村级抓管理、依靠乡级抓服务、依靠市里抓督查的工作格局;对人口出生安排、节育措施落实、政策兑现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定期张榜公布,提高了“热点”问题的透明度;开展了以清理人口出生瞒、漏、错报和节育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清查活动,强化了基层计划生育责任,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矗
(三)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契机,健全完善了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等十项制度,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生育证发放、证明出具、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执法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村级监控、双向制约、司法保障原则,狠抓计划生育协议管理,严格执行育龄群众《七不准》,科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约束村民的婚育行为,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优质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为目标,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深入开展“问计于民”调研活动,全面实施了服务站室建设标准化、服务范围系列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质量优质化和服务思路人文化的“六化”战略,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近一年来,诊治了近万例妇女常见并多发症,发现不育症患者1648例,治愈25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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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XX年1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长可,副主任周军、刘灿,党组副书记徐大强,委员王渝、吴俊及社工委负责人对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人就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到元石镇桂泉村、师古镇红豆村等地实地查看了解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及计生服务站干部职工、基层计生干部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市委提出的“二四六八”和重返“十强”目标,以搞好灾后再生育服务与恢复服务体系为重点,强化宣传,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肩负着抗震救灾的艰巨任务,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仍然走在德阳市、四川省乃至全国前列,并创造了先进经验。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四川省以及德阳市人口计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基层协会先进集体、全国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先进单位、全省生育关怀行动先进集体;市人口计生局被省人事厅和省人口计生委授予集体三等功,连续三年保持了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光荣称号。XX年度,我市出生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人均财政投入预算等各项工作指标均优于控制目标和任务数,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一)以贴心服务化解突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全力抓好再生育服务,温暖民心。“5.12”特大地震后,市人口计生局在第一时间对子女遇难家庭进行摸底调查登记,最终确定符合灾后再生育条件的516户。撰写《什邡市“5.12”地震中遇难独生子女父母生育意愿的调查报告》,及时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了灾后群众再生育意愿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启动了生育关怀行动和灾后再生育服务工作。市人口计生局特事特办,在农户家中现场调查,现场审批,现场送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开辟了灾后再生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同时,通过省人口计生委与华西医大、四川省生殖卫生学院等国家、省级医院取得联系,开辟了技术服务“绿色通道”。先后邀请了北京心理学、妇幼保健专家和省生殖卫生学院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专家教授定期到什邡进行心理疏导、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知识培训,开展灾后再生育调研、技术指导和坐诊、再生育能力评估、医学检查、流产情况医学调查与分析等,让灾后再生育对象在家免费享受国家级和省级专家服务。规范建立灾后再生育对象个人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在德阳市率先免费为待孕妇女发放叶酸等营养素干预药物。对未孕的再生育对象进行科学分析和生育能力评估,制定方案,通过“绿色通道”实施生殖辅助技术帮助怀孕;对已安全分娩的妇女进行产后随访。及时发出《致灾后再生育对象的公开信》,特别提醒我市灾后再生育对象科学就医,定点就医,使再生育对象避免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全市有516个灾后再生育家庭(其中能够生育的有443个),截止目前,已生育251个(已生试管婴儿7例),现孕28人(其中试管婴儿5例)。这些家庭实现了再生育,给多个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消除可能因人口计生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为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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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受会议安排,我在会上发个言,主要是查摆问题、把握当前、促进工作,积极迎接好省、市、县年度的考核评估,争取在省、市、县检查中不为坑瓢。因为是工作促进会,不总结成绩,只找问题,以下的发言可能会涉及到具体的村、社区,请大家理解,特别是妇女主任这一块,你们的事都比较多,我们见面、打交道的机会多,请大家不要有包袱。因为我不讲个一、二、三来,领导会批评我。
我主要讲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今年我镇计生工作基本情况介绍
到5月31日止,我镇共计出生136人,其中计外8人,计生率94.12%,在全县排名为前10位,五项奖励优惠政策及时率、到位率100%,社会抚养费征收,征收到位率为49.7% ,全县排名前5位;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在全县排名第21位;计生协会工作开展了“创先争优服务大局”活动,协会综合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总计是950户左右,现已全部完成,同时,开展了系列生育关怀活动,计生系列保险完成了65550元,任务为50000元,完成了131.1%,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均已完成任务。总的来讲,现在我镇的计生工作在全县来讲是中等偏下的水平,但各村的工作不平衡,好的好,差的差,具体完成情况已发到了在座的各位。我镇的计生工作以前是全县的一面旗帜,是全市的模范,今年的工作离上级、领导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是我们计生办的同志做得不够,请领导原谅。
二、近段时间计生办所做的工作
1、宣传。将全镇8个村(社区)的宣传内容进行了清理,清除了过期宣传板12块,并按省、市要求重新安排内容、重新排版,重新制作并安装了宣传板;对省、市问卷调查的内容(即12道题目)印刷了20xx份,已发放到了各村(社区),要求发放到期内对象手中。这是省检的一部分,省里安排专门的公司进行电话调查,考核我们宣传教育情况;还有全县统一印刷的五期教育的内容已全部发下去了。
2、立案、完善案卷。在五月份,我计生办下组下户找对象,全年上报八个计外,目前和对象接触的已有4户,并做好了案卷。其中,有两户不在家,6月份上报的两个暂未上户,5月份共计完成案卷6本,做到立案率100%,并多次和对象联系,催缴社会抚养费。
3、下村督查。5月份以来,计生办多次下村下户,清理过期宣传内容,清理过期药品,核对各村、社区的台帐、报表、手册等资料,上户核实情况,查找问题。
4、内部资料的完善。针对省检的内容,我们计生办内部多次碰头,就各自分工情况,包括协会、法规、全镇人口信息管理、实时通、流动人口管理、药具和服务所的工作,分工合作,逐步完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外生育控制难度大。受大气候因素的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有所增加。我县的计生率一直在全省范围内是遥遥领先。我镇虽然在全县排名是前10名,但是青山、天华、社区三个单位的计生率仍低于全县93%的水平,个别村的7个月的政策外出生已经达到了三个,计生率为86.3%。
2、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全镇期内考核对象21人,应征总额为991292元,已征金额为492716元,征收位率为49.7%,征收金额为0的有8个,基本上是小孩已经上了户口的或长期在外不回家的,离长沙县的考核指标60%还差上10个百分点,我们计生办的主要工作要命和要钱,要命是流产、引产,要命不到就要钱,上户是脸难看、话难听,上次我和一个对象打电话讲社会抚养费的事,他讲再打电话就要烧我的屋,确实收社会抚养费现在是全镇的一个难事。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力度不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我省的一项惠民工程,为计划怀孕和已孕两个月之内的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指导、检查,包括女性19项、男性11项检查内容,费用400元/对夫妇,由省、市、县分级负担,对所有人员全部免费,镇政府免费派车接送。年初镇计生办对各村、社区下达了任务。到5月31日为止,我镇共完成36人,全年任务是216人,完成了任务的16.67%,全县排名第21位,其中,洪河、梅数、社区到5月31日为止还没有一个人。社区虽然去了人,但不符合条件。6月份我们还没有动,排名还要推后,我镇任务是全县最少的,但是全县完成最差的之一,计生局对我们有很大的看法。
4、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出现管理盲区。我镇的流出人口基本是流入地反馈过来了,我们才知道他们到了那个地方,各单位没有主动去了解,掌握其去向。流入人口更改不及时,流入人口中部分人员是20xx年、20xx年报上来的,现在是否在青山铺,我们不得而知,青山的石曙光一家户口全部迁过来了,报表上显示的是流入人口,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5月社区的流入人口报表每张只写一个字“无”,社区是我镇流入人口的重点,但社区现在到底有多少流入人口,我是不晓得。今天把系统中所有的名单都发下来了,请重新核对,并对辖区内的流入人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流入人口的孕检工作,我镇在全县排名第二,但这些人的孕检是否真的到位,请大家仔细排查,督促工作到位。
5、基层队伍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妇女组长是计生工作最基层的同志,虽然我镇8个村、社区共计147个村民小组都配备了人,但有的妇女组长并没有在家,有的在家也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现在妇女主任的工作难度比较大,一个人要身兼数职,要具体到组的每一个对象的管理,难度确实比较大。我们镇给每个妇女组长20元/月的补助,钱的确比较少,但村上要充分调动她们的积极性,每个月要组织开一次会,至少要建立报告制度,将辖区内的出生、死亡、怀孕、新婚、措施落实,流入、流出向妇女主任汇报,建立一个完整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6、基础工作有待加强。6月2日我计生办下村督查,天华、赛头、黄鹄都有药具过期的现象,药具发放、随访到位率不高、部分村、社区的资料没有完善、阳光计生公布的内容不齐全。
最后我强调我的几个观点:
1、我们没有发现问题,不代表没有问题。
2、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不代表只有这些问题
3、现在没有问题不代表将来没有问题。
大家回去以后认真落实,查漏补缺,等下李镇长会就下段工作作具体安排,我不再啰嗦。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有讲得不到位、不对、不好的地方,请各位包涵,谢谢大家。
四、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1、纪律要求。省检现在已经启动,时间是6月至10月,计生办工作人员、妇女主任要建立外出请假制度,手机保持畅通,并随时关注省动态。
2、组织一次回头看。对目前要求完善的资料要全部完善,重新核对,该公布的公布,该张贴的张贴,确保基础资料工作100%的做好,不出问题。
3、把握重点,控制计生率是重点。80年代的计划生育是暴风骤雨,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90年代是和风细雨,20xx年以后是春风化雨,现在是没有风也没有雨,靠的是大家共同努力,各村可以制定切合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将各项优惠政策在不影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与计划生育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协会会员的作用,努力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综治成员单位要积极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公安机关上户、学生读书等方面建立一套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4、突破难点,针对社会抚养费的情况,党委政府将分门别类采取措施,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一定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定要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净化我们的生育环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各村一定要行动起来,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这一项工作。
5、组织二季度的查环孕检工作。一季度的查环孕检工作不是很理想。这一次各村、居委会一定要积极宣传,认真组织,确保二季度的查环孕检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同志们,省、市考核在即,形势逼人,各村、社区一定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准确把握重点,积极突破难点,扭转被动局面,全力以赴,狠抓当前,努力保持我镇的计生工作在全县的先进地位。
篇17: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20xx年博斯坦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州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扎实有效推进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为博斯坦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经双方协商,博斯坦乡人民政府与__________________村委会签订201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基本指标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100%以上;
2、长效避孕率达78%以上,出生人流比有所降低;
3、群众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4、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5、国家级采用政务信息年内不少于1篇,自治区、州级采用政务信息每季度各不少于1篇。
二、工作指标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原则,继续坚持“四线”考核,加大对党政线考核的力度,继续坚持“三为主”(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经常性工作)的工作要求。
(二)组织协调工作
1、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制定出台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措施办法,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争取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
2、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制定社会经济政策时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倾斜和支持。
(三)统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加强对人口个案信息的日常监控和质量核查,坚持数据质量月核查月通报制度,切实提升人口信息数据质量。
2、建立完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出生人口的统计,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分析工作。
3、结合计划生育行政审批系统应用,积极探索建立《生育服务证》和《光荣证》网上申请、办理、审批、查询工作模式,切实提升便民服务能力。
4、广泛开展基层信息化工作人员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培训工作力度,培训重点放到村级,全面提升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操作和应用。
5、开展信息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现用各类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各项应用指标要求见附表)。
(四)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做好对“单独两孩”和“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政策的舆论引导,着力加强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关心关爱女孩和选树典型事迹的宣传。
2、着力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将基层人口文化阵地宣传内容融入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不断丰富和拓展完善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指标达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评估标准。
(五)技术服务工作
1、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标准化要求,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工作,免费孕前优生检查评估率达100%。
2、提高药具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不断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确保自治县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复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基础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以生育、和谐、健康幸福为主题,开辟和实施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谐幸福家庭创建率达60%以上。
2、围绕自治县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农牧民生殖健康、幸福工程和生育关怀项目。
3、积极引导和鼓励计生家庭开展和参与多类型、多项目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多渠道提升计生家庭致富发展能力,对于计生家庭参与率超过75%,并且实现贫困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其它计生家庭经济收益明显提升的项目点,县人口计生委将采用“以奖代投”的形式给予支持。
4、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在切实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争取各计生成员单位完善制定更有利于计生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并注重做好与现行各项普惠政策的衔接,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吸引力。
5、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率达95%以上。进一步强化乡镇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全面推行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网上行政审批和异地办理,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水平。
6、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阳光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简化手续,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坚决杜绝因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违法行为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阳光服务”,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抓好“四评”活动,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7、切实发挥计生协会作用,不断加强项目的实施工作,通过项目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注重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协会建设,流动人口聚集地建会率达70%以上。
篇1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XX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XX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XX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XX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XX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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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心得体会_工作体会_网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严峻,必须切实抓紧抓好。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手段,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比例较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状况令人堪忧,流动人口享有计划生育服务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2、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流动人口以农民工为主体,规模庞大、分布广泛,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事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尊重其主人翁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具体举措。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人口流动促进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途径。因此,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人口合理分布,缓解农村人口压力,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的具体举措。
4、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必然要求。流动人口事关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战略目标的实现,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具体举措。
二、坚持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
1、我们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全局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流入地和流出地各项工作职责,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模式,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为人口流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属地的经常性工作范围,做到与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提供市民化服务,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以多种形式增强其对流入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的融合。
3、流出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积极配合流入地,从源头上加强对流出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强外出人员的登记工作,及时向流入地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
4、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协调配合,大力加强和推进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合作。人口流出和流入相对集中的地区以及交界地区要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建立起两地或多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
三、坚持综合治理,推进部门配合,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
1、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各地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全局,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形成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多方共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新局面。
2、坚持重心下移,构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平台。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作用。政府部门分工负责、整体联动,采取联合办公、力度,落实各项奖惩制度,推进各地工作的有效开展。一站式服务等方式,按照便民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城市街道、社区组建基层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列入其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3、坚持群众参与,调动广泛的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地要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引导流动人口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配合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宣传报道,营造群众参与、关爱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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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讲话[页2]_讲话稿范文_网
二、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把握形势,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积极应对挑战,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决不可有丝毫的放松。要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下大力量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扎实推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第一,创新思路,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求突破。坚持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全力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工作框架和长效机制,实现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突破、新提高、新跨越。
第二,加大力度,在完成工作目标上下功夫。要坚决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整顿二孩生育秩序;要紧紧抓住单月康检这个关键环节,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狠抓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抓住关键,在四项重点工作上见成效。一是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上见成效。在开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完善和落实孕情监测报告、b超使用管理、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等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全县出生人口性别结构趋于平衡。二是在利益导向政策落实上成效。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意见》精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融合部门资源,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救助、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三是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见成效。探索构建以社区为依托、部门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流动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健全流动人口职能部门联席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中的问题。四是在依法管理工作上见成效。依法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规范计生干部行政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树立依法服务意识。
第四、提高水平,在四个载体上树形象。一是以“幸福家庭行动”为载体,树立富民形象。配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以小康工程、奖励优惠政策、婚育新风、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法规“五进农户”活动。二是以“生育关怀行动”为载体,树立亲民形象。以计生协会为主力军,深入开展以“关怀计生困难家庭、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主要内容的生育关怀活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开展。三是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载体,树立利民形象。深入开展对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和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切实规范乡村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四是以“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为载体,树立为民形象。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大力宣传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广泛开展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服务,完善优生知识培训、免费婚检、免费发放叶酸片、免费倚重检测等工作程序,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确保出生缺陷干预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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