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乡党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通报前9个月工作,深入分析我乡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动员全乡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合力攻坚,务求实效,全面完成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前面,副乡长于小明同志通报了前9个月的计生工作运行情况和督查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打算和措施,讲的很好,请同志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各寻己短,各查不足,狠抓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xx年,全乡人口和计生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坚持“夯基础、优服务”这一中心,深入开展“提升能力年”活动,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在半年考核中暴露出了许多突出问题。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管理员抓计划生育工作思路跟不上形势,工作措施不得力;二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计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是计生办与管理员的事,管理员汇报了,才安排部署,不汇报就不闻不问;三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严格落实“盯紧看牢”工作责任制,导致环孕检服务这个关键环节的措施不力,二孩出生性别比升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关键的问题是领导不力,根本的问题是作风不实,核心的问题是责任不清。四是计生工作衔接不紧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因业务不熟、情况不明致使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兑现不及时,计生信息错报漏报迟报现象时有发生。五是一些村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致使工作力度减弱,工作出业绩滑坡。六是计生政策宣传工作有偏差,部分育龄群众在思想上形成了交了罚款就可以违法生育的错误认识。七是与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协调配合不紧密,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存在的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做好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
剩下的3个月,全乡人口计生工作要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着力抓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规范服务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任务落实,促进优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初步形成,确保全乡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一)坚持“一条主线”,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现行生育政策,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统筹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关系,统筹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要进一步控制政策外出生,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实施“五大工程”,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一是实施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在认真落实省、市、区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政策落实要向计生“两户”家庭倾斜,加大优先优惠政策的宣传,发挥利益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要继续深入推进“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在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检查和优生促进上下功夫,全面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和孕前检查等活动,全面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实施流动人口服务关怀工程。积极开展以“掌握百分之百信息、提供百分之百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双百”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合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实现用现代化手段对育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育证明》发放和查验工作,及时落实免费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服务,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要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为流动人口家庭提供生育、生产、生活和便民维权服务。 四是实施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程。要以“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将其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和扶贫开发等工作中。继续开展“四级联动,四级示范”工作,每个村要创建10-20户村级家庭示范户,每个社要创建2-3户社级幸福家庭示范户。加强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优化户外宣传环境,深化入户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人口文化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和优势,积极参与区、乡组织举办的文化活动,扩大人口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五是实施信息化提质工程。要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利双赢、服务社会”为目标,按照“网络畅通、数据准确、突出应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化。健全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维护更新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口数据质量、日常服务管理和应用共享水平。提高“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的推广应用水平,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强化“五项措施”,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础。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合理合法、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八不准”规定和群众工作纪律,抓好节育对象的思想动员工作,强化孕前管理,坚决杜绝行政违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经常监管为基础、集中整治为突破,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加大社会抚养征收力度,对出现的计划外怀孕和生育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今年的计划外生育二孩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是强化行风建设。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抓好政风行风评议、请育龄群众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下评上”活动“四个评议”。畅通群众诉求和监督渠道,切实做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通过计生队伍行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推进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干部培训制度,加强对新任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技术服务、统计信息和行政执法等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全面提升计生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群众自治。建立完善“两委负总责、依法立规
章、协会做骨干、群众当主人”的计生协会工作机制。按照“六好”标准,继续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使创建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在村民中广泛建立计生诚信小组,全乡所有村达到“四有”标准(“四有”即: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真正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
五是强化督促指导。乡村两级计生干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经常深入实际、深入村社,摸实情、出实招,对人口计生工作困难大的村,要善于帮助他们出思路、想办法、鼓干劲、解难题,进一步加快后进村转化步伐,促进全乡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督促落实计生专干包村包对象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三、咬定目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村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审核本辖区的计划生育情况,达到无缝隙全覆盖。各站所要大力支持配合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展工作,将责任措施具体化,依法落实和履行职责。
(二)转变作风,抓好落实。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较大差距,决定了人口计生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抓好计生工作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严禁弄虚作假和虚报浮夸,变应付检查为主动工作,说实话、干实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严格奖惩。要层层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目标管理,严格督查考核。认真执行《**乡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乡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乡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以及相关工作奖惩办法等的规定,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水平滑坡、年度计生责任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村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事关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工作时间有限,任务繁重,各村、各单位一定要认清严峻形势,保持清醒头脑,抓住工作重点,奋力解决难点。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创新苦干、攻坚克难,全面完成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的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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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20xx年,区卫生计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实现了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机构合、资源合、人心合”,做到了工作不松,力度不减,推动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打好了的收官之战,我区荣获全市卫生重点工作考绩优秀单位荣誉。
一、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卫生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深入实施。全年各公立医疗机构就诊人次267.78万人次,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2.29%。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各区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药销售金额均超过或达到市下达指标。适时开展单病种收费服务,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了配置。
二是社会力量办医改革高效推进。推进温州和平国际医院项目,全年完成投资额1476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7.66%。新引进温州怡宁老年医院(温州康宁)项目,投资1亿元,新增床位300张,目前正在进行病房、行政楼和职工宿舍的施工;推进温州养老养生康复城项目,目前已注册公司,项目总体规划尚在国土资源部审批中。着手编制《瓯海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生命健康小镇项目,该项目在首届浙江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上进行了推荐,与17家中外企业进行项目洽谈,受到郑继伟副省长等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已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签订了树兰温州国际医养中心项目、精准医疗诊疗中心项目、原能生命健康综合体项目、益医健康产业智创园等5项意向投资,先期投资金额超30亿元。社会力量办医改革的推进,为群众提供了优质医疗服务,促进了健康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医养融合改革创新开展。医养融合改革是区委1+3改革项目,我区以“护理型养老”、“中心型养老”、“居家型养老”3种模式,将“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同时全面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联创试点,启动养老机构与社区医院之间的“直通车”模式。“护理型养老”将医院转型为养老机构。如万福医院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是我市首家开展“医养结合”的民办医疗机构。“中心型养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划设养老区。如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新医院大楼布局重新调整,开展以中心养老为主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推行“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居家型养老”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服务。如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医养协作单位”,为没有特护或者子女无法照顾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三项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新的模式、新的开端,为深化医养融合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四是分级诊疗制度全市。深入开展“双下沉,两提升”工程,13家医疗卫生单位已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建立了紧密协作关系;组建了2个医疗联合体,已开展双向转诊,其中仙岩、瞿溪等10家医疗单位已开展专家预约,共预约上转464人,下转1156人。组织“责任医师进村居,签约服务促健康”活动,高效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纷纷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如泽雅开展订单式签约服务,仙岩开展亲情式签约服务,郭溪开展互动式签约服务,娄桥、潘桥、丽岙、三垟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签约服务。20xx年全区签约8.45万人,规范签约率19.76%,其中重点人群5.1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47.77%,基层就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达到73.18%。
二、全面推进转型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再提升。20xx年,我区奖扶特扶、慰问关怀、失独关爱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不断优化。经审核确认,全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人数5798人,区财政共下拨补助资金2513.6806万元。奖扶对象1644人,特扶对象72人,共发放奖扶、特扶金255.192万元。区级慰问计生困难家庭312户,关怀救助计生特殊家庭6户,送上慰问金34.25万元。各镇街慰问救助困难家庭478户,投入资金26.638万元。省计划生育暗访组在检查后认为,我区利导机制较为完善,甚至好于浙北地区。二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再提升。我区推出11项举措,强化了信息互换、均等化服务、区域协作与督查考核,推进流动人口精准化管理服务。三是性别比治理工作再提升。完善“两非”打击举报查处联系与孕情消失倒查制度。发动基层,积极开展“两非”线索挖掘,20xx年10月12日,专案组在深圳成功捣毁一个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犯罪团伙,刑拘3人。四是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再提升。将村级计生服务员免费体检作为计划生育实事项目,为300名村级计生服务员提供了免费体检。五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再完善。推出了“府院联动”征收机制,有效遏制了多孩违法生育行为。六是生育服务证改革出成效。我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推进改革。实现再生育审批系统与省政府审批网“两网合一”无缝对接,并推行“一站式”网上办理与“三级联动”网上审批,极大地便利了群众。
三、全面实施惠民工程,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解民所需。20xx年,我区在计生家庭保障、优生两免、两癌筛查方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投入三辆流动服务车,为泽雅、仙岩山区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
二是推进智慧卫生惠民利民。创新“互联网+”医疗模式。为解决山区群众和城市社区老年患者对刷卡报销、定期体检、电子随访、公共卫生服务等需求,我区率全市之先对“社区卫生服务车”进行改造升级,利用3G/4G等无线技术,开展“无线巡诊”服务,通过“互联网+”医疗模式打通与社保系统、医疗系统的联通路径,全力打造车轮上的“流动医院”,把诊室搬到患者家门口。通过温州智慧健康APP,为群众提供便利的预约挂号服务,并优化了区域信息采集,实现一卡通,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提供了信息保障。
三是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民生。公共卫生工作做好了群众没感觉,做不好影响巨大。我区时刻注意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研判形势,对症施策。深化妇幼品牌服务,“两免”检查率稳步上升,两癌筛查超额完成(宫颈癌筛查9744人、乳腺癌筛查2902人),三项筛查指标全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连续十三年实现户籍孕产妇“零死亡”。积极发挥卫生监督职能,在创卫、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小行业监管、非法行医的打击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回顾总结过去的一年,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副主任王陇德、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杨青、国家卫计委人口专家委员会顾宝昌等领导先后到我区调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等工作,这是对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一种鼓励。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卫生计生主要发展指标离群众的预期仍有一定差距,部分指标任务完成压力仍然较大,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树立信心,把握好20xx年的具体工作,总的来说,要做好六个深化,六个推进。
四、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责任医师签约服务。推进全科医生特色签约服务。6月底前出台《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办法》,20xx年全区规范签约率达25%以上,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达50% 以上。二是全面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完善省市医院优质资源下沉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城市医院医生对口支援规范管理。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引进优质资源,通过帮、扶、带、教等多种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和内容,提高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三是探索医疗管理制度创新。实行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降耗提效。积极配合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遏制药品价格虚高现象;探索公立医院药房运营管理新模式。协助社保部门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差别化报销政策调整力度,强化医保政策引导作用,助推基层首诊。四是积极开展“智慧医疗”建设。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延伸医疗服务的能力,构筑“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开展远程医疗试点,开展上门巡诊和移动随访服务,为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提供医疗支撑。积极推进电子大数据库全市共享,为预约挂号、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技术支持。启动区影像心电中心建设,整合区域影像心电资源。开展医院诊间结算和快捷支付项目建设。启动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向居民开放工程。做好新大楼卫计信息化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系统维护,确保卫计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五、深化社会力量办医,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一是科学编制《瓯海区生命健康产业20xx-20xx发展规划》。从“大健康”理念出发,科学编制生命健康发展规划。在规划中给社会办医合理发展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一批规模大并能够做精做细的医疗机构。加快温州和平国际医院工程建设,一期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启动二期项目手续办理;温州怡宁老年病医院力争在20xx年初开诊营业;继续推进郭溪康复城项目的规划、土地、征地等相关手续。三是全面推进医养融合改革。梳理整合一批具备使用条件的老医疗用房,吸引社会资本发展医疗护理养老产业,深化居家养老模式。探索建立“医养融合”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健康瓯海”多功能APP项目,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四是重点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推进“温州生命健康小镇”项目,引进高端医疗和健康相关产业投资,推动温州生命健康科教研究中心和原能生命健康综合体等项目落地。
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医疗质量提升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社区服务站为网底,以村卫生室、巡回医疗点为补充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20分钟服务圈。以省中心镇卫生院创建为载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推进机构资源整合。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做到“工作融合、人员融入、情感融洽”。指导各镇街推进卫生计生资源整合,稳定基层卫生计生工作队伍和网络,推进基层卫生技术服务资源的融合发展。三是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良好工作环境。四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继续举办专题培训,开展学历补偿教育和进修,鼓励医学毕业生、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社会化招聘定向培养机制。五是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积极创建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拓展中医优势特色服务项目,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大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简、验、廉、便的中医诊疗服务。
七、深化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居民健康水平提升
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认真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霍乱、麻疹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防控应对工作。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治疗管理工作。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检测工作。落实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和催种服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方式创新。二是加强卫生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强化社会应急联动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启动区域卫计应急指挥平台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稳步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舆情监测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准备,按照“国家规范和省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快推进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和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窝沟封闭学校覆盖率和窝沟封闭率达到8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平均反应时间小于25分钟,现场应急处置率超过95%。积极争取创建慢病示范区。四是推动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发展。继续完善妇幼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合逐步调整完善的生育政策,持续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深化计划生育家庭公共服务,健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工作相关机制,建立和完善与医疗机构的工作对接机制及其流程规范。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人员配置,提升基层妇幼保健门诊工作质量。继续构建合理有序的孕产妇、儿童保健基层首诊、分级服务的管理体系,推进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流动对象的系统管理质量。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加强产科儿科质量建设。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五是切实做好干部保健工作。高度重视十分保健工作,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开展签约服务和单病种管理,努力实现保健体系完善、健康知识基本普及、保健服务功能先进、干部身体素质良好、心理素质健康和谐的目标。六是深化卫生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工作。强化卫生执法综合监督,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完善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加强省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手持终端运用,改进阳光执法e平台,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化平台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职能,确保群众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安全。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制度,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八、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推进各项政策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优生优育优教活动。深入实施“三优”促进工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要以高龄妇女为重点对象加大优生优育宣传力度。20xx年至少建成一个以上省级示范“三优”指导中心。二是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做好政策衔接,加强舆论引导,防止政策外多孩生育大幅增加。落实出生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创新生育服务证登记方式。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事、婚育情况承诺和全程代办服务等制度。三是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健全出生个案信息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有效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目标。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普及青春健康教育,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宣传,利用区卫生计生网站和健康瓯海微信等媒体,加强新媒体宣传,扩大新形势下计生协工作的影响面。五是依据“普二”政策,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进奖扶特扶、慰问关怀、失独关爱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的提标扩面。
九、深化党的建设,推进良好形象树立
一是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深化廉政行风建设“1+8”文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源头防控,建章立制,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研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卫计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三是强化政风行风建设。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以“万人评议基层站所”为载体,加大“庸懒散”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改进会风文风学风,精简会议文件,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完善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工作机制,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机制,严肃查处收受药品、器械耗材回扣等行为,坚决纠正办医行医不正之风。打造党风正、政风清、医风新的廉洁品牌。
篇2: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_工商计生_网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县、区都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从我市的现状看,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对照考核方案和工作要求,一些重点工作尚有差距;各地发展不平衡。从全省的形势看,各兄弟市工作力度都在加大,呈现出你追我赶的局面,市与市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我们要在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评中保持先进位次,任务仍然很艰巨,丝毫不容乐观。因此,我们绝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成绩,绝不可心存麻痹侥幸、松懈倦战的思想,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并且要把形势估计得更严峻一些。现在距离计生统计年度(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30日)仅有一个月时间了,大家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求真务实的 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盘点销号”的方式抓好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针对当前我市人口和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抓住主要矛盾,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一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计划生育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底数不清,工作就会失去方向,就会失去重心。各地要以加强育龄妇女信息化建设(WIS系统)为抓手,推动各项基础工作的完善。要在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集中服务月活动,以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抓好纠正人口出生与性别比错漏报、清理流动人口换发证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等重点工作。工作中,各地必须说实话、报实情,千方百计杜绝误差,提高统计准确率。 二是高度重视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近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日益突出的新矛盾。我市人口性别比虽然基本正常,但个别县和二孩性别比呈升高趋势。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采取措施,尽快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切实履行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尤其要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要案件,采取综合措施,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各地要加强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功能,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做到流入人口和户籍人口一同管理、一同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信息沟通,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要以新一轮 流动人口换发证工作为契机,提高流动人口办证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一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这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贯要求,也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经验、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一票否决”制。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明确和落实班子每个成员特别是分管同志的责任,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撤乡镇区划调整工作中,各乡镇的党政正职要负起责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连续性,不能脱节,不能中断。 二要抓好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级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和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和村计生专干三支队伍建设。加强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仅要选好配强一把手,而且要在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领导成员。要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标准,增强 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计生干部,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地在乡镇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中,要注意保持基层计生服务机构的稳定性,同时要加强引导,在一些经济条件好、计生工作任务较重、规模较大的乡镇,整合资源成立计划生育工作“中心服务所”。考虑到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应“缩小服务半径、方便群众”的特点,被撤掉的原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可以设立分所或服务点,继续开展宣传咨询、查环查孕、药具发放等基础性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三要加大投入。各地要切实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个兑现”,即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包括村专干)工资报酬的正常发放,确保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的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各项经常性管理与服务经费的到位,认真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同时,要注意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前期准备工作。
篇3:202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篇一】
2xx年,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以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计生知识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员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为营造“五种环境”、推进“三大转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一把手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
坚持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确保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
二、坚持基础工作签订联保责任书
计划生育责任书要层层签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室、区队,科室保全公司的联保体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民工普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有弹性用工的单位,要按《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所用弹性工的婚育证明进行认真核实登记。
四、坚持以人为本完成各项控制指标
保证完成以下控制指标:本单位无计划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现象;计划生育率达到1;无早婚、早育,持证怀孕率1;弹性工计划生育落实到位,无盲区、死角。
五、坚持齐抓共管落实部门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要求,共同做好公司的计生工作。在公司民工队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要切实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及时与计生部门互通相关信息。在宣传教育中,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宣传之中,树立婚育新观念,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20xx年,根据省、市、县三级的统一部署,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计划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今年,我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清查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基础,以全面清理清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建立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为重点,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熊宗朝为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廖楷、何忠锦和*副主席杨杰为副组长,计生站办人员和各村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重点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使各级计生干部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采取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计生组业务骨干参加,采取逐村逐户清查的办法,摸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重点,深化措施,确保质量。
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确保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每季度清查时,我们抽调计生组干部分别组成数个工作小组,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的办法,按照宣传培训、清理清查、回访复查、建档立案,完善制度五个阶段,对全乡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人群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摸底建档,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清除管理“空挡”和“死角”,主攻重点管理对象和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计划生育氛围。在全乡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先后刷写标语20余条,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学校广播站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100余次,散发宣传守则和宣传单120xx余份,使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乡属各部门、各中小学、卫生院、各村支两委等纷纷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计生办及时查验外来人员的婚育证明,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清理清查工作质量。在清查中,采取逐人逐项进行登记,务必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真正做到“四清楚”,即清楚流动人口底数、清楚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清楚违法生育情况、清楚流动人口*、验证情况。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实施到位。乡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从乡财政协调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是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级计生干部的工作职责,严格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畏缩不前的,对隐瞒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的给予严肃惩处;对工作积极,工作开展有新突破的给予适当奖励,并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计生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六是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我们从搞好基础性工作着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网络不流畅等困难,想尽各种办法,加班加点完成PIS系统人员变动信息的录入工作,本年度流入6人,其中育龄妇女3人,应验证3人,已验证3人,流入验证率为100%;流出3994人,已婚育龄妇女2295人,应*1677人,已*1631人,*率为97.19%。
七是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台帐,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办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各村委会与流出育龄夫妇签订诚信合同,定期对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家庭的在家留守人员进行上门访视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计生站还组织干部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同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和管理服务制度,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等政策,并落实到位。落实流动人口便民*十项措施,使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答和处理,本年度接受流动人口来访6人,已经妥善解决,无恶性案件发生。
八是加强完善信息共享工作。制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制度,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与流出人口现居住地和流入人口户籍地建立信息共享,通过与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联系,实行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九是抓好“三个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充分发挥各村计划生育协会的积极作用,做好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加强属地管理,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安排、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属地化管理体制。本年度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情环情服务3人次,对流入育龄妇女定期进行“三查一治”免费服务3人次,为其及时落实各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使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免流入口育龄妇女意外怀孕和生育。
十是对重点清理的对象全部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档案》,真正做到流入流出地点清、从事职业清、婚育情况清、避孕措施清,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管理还有漏洞、服务还不细致、*还不过硬、保障还不到位,这些问题仍然是制约着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因素。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强管理,立足服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抓好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以“关怀关爱”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使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深入群众,营造全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工作,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
三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留守人员的上门访视慰问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局。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使其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服务。
五是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利用各种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交换系统,及时核对变更PIS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篇4: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_调研报告_网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计划生育局负责同志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经贸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等13个部门、4个乡镇(街道)的有关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题,抓基层强基础,抓后进促平衡,抓改革上水平,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今年上半年,在全市上下共抗非典的特殊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全市人口出生3773人,计生率99.9%,女性初婚2395人,晚婚率95.7%,出生婴儿性别比105.1。从前段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加大了计生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常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和完善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层层签订了XX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层层举办普法培训班,集中开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月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分别作电视讲话,通过印发材料、张贴标语、知识竞赛、~团~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遵守计生法规的意识,为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矗
(二)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巩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后进促平衡,加强了基层计生队伍、阵地、制度、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开展了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依法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采劝分类指导、协议管理、综合施治”的措施,形成了依靠村级抓管理、依靠乡级抓服务、依靠市里抓督查的工作格局;对人口出生安排、节育措施落实、政策兑现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定期张榜公布,提高了“热点”问题的透明度;开展了以清理人口出生瞒、漏、错报和节育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清查活动,强化了基层计划生育责任,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矗
(三)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契机,健全完善了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等十项制度,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生育证发放、证明出具、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执法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村级监控、双向制约、司法保障原则,狠抓计划生育协议管理,严格执行育龄群众《七不准》,科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约束村民的婚育行为,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优质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为目标,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深入开展“问计于民”调研活动,全面实施了服务站室建设标准化、服务范围系列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质量优质化和服务思路人文化的“六化”战略,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近一年来,诊治了近万例妇女常见并多发症,发现不育症患者1648例,治愈25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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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xx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规划与管理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合理调控人口数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分布的政策及制度,使人口状况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奖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服务工作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农村经济政策方面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人口基础知识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应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规民约,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第十九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三条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八条 政府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避孕药具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视为劳动时间;农村居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
第三十二条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三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享受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六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第三十七条 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解读
一、女职工生育假
(一)天数
女职工生育假包括产假、生育奖励假和可增加假期三部分。
1.产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关于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奖励假。按照《条例》的规定生育奖励假为30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奖励假的享受条件发生变化,修正前的《条例》规定只有晚育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可享受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此限制。
3.可增加假期。《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从该条款表述看,我们认为可增加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
综上,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情况下,生育假为128天;如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二)待遇享受
1. 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现行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政策依据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xx]334号)第3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另外,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 对于《条例》规定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女职工享受何种待遇并无明确政策规定。我们理解,该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不会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因此也可以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三)劳动关系保护
按照《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休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
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存在欺诈等行为)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女职工在产假、生育奖励假期间存在以上情形,则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的条款,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假期,《条例》在第18条中单列一款进行规定,并未将其列为强制性产假,也未明确此假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倾向认为,女职工在此假期内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条款的规定。
二、女职工配偶陪产假
1. 修正前的《条例》无配偶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不属于法定休假,用人单位可通过规章制度自行确定;修正后的《条例》规定配偶享有15天的陪产假。
2. 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如女职工不休30天奖励假,女职工配偶可休该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规定了女职工配偶的陪产假,因此以上规定被删除,并不再适用。
3. 对于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我们认为,陪产假工资并未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4. 对于女职工配偶陪产假的休假时间,《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陪产假休假一般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规定。
5. 根据《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配偶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们认为,在职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职工出现前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婚假
《条例》第16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依据此规定,婚假总天数保持十天标准不变,但需要注意的是:
1.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需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方能享受增加的七天婚假的规定,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十天婚假。
2. 根据上述规定,非初婚职工也可以享受十天婚假。
3. 对于婚假的休假时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合理规定婚假的休假时间,如可规定在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
4. 对于婚假是否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法律一般应予以明确规定(如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关于法定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婚假应当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计划生育
1.“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2. 修订“二孩”外再生育的法定条件。《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3款规定,“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修正前《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女职工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
五、独生子女奖励及社会保障
1.《条例》删除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的规定,我们认为国家从政策层面将不再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特殊的奖励。
2.维持“失独父母”的社会保障。《条例》第23条修正后未做修改,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3. 新政实施前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延续。《条例》第19条规定,“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法律责任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两条规定,即修正前《条例》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对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条例》保留了以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从整体看,修正后的《条例》减轻了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责任。
实务中,部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职工违反生育政策列为职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判用人单位解除合法。然而我们认为,鉴于法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责任的导向已发生变化,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产生争议时的法律效力重新进行谨慎评估。
七、法规实施时间
修正后的《条例》正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24日,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23日期间,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职工是否适用于修正后的《条例》并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性认为,《条例》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方实施法规,因此修正后的《条例》对于上述期间应有溯及力。
篇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下面是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药具目录;
(三)制定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和避孕药具上市后的监测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管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广为覆盖的原则提出,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
第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各级各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的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推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项目。国内外企业、基金会、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承担或参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技术服务
第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节育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指导和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
第十二条
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
(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
(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第十三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而申请医学鉴定的,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再生育指导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城乡基层开展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应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工作方案,经实施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发布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同级广告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服务对象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需收费并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定,到指定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确诊后,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出具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第二十条
设置乡级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
村级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可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外,可根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流产术以及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经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逐项审查、批准,方可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四条
乡、镇既有卫生院,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已有卫生院而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乡、镇卫生院内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内虽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但无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乡、镇既没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受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决定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批准的单位同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部会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管理办法申办服务项目申请。
获准开展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项目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开展服务。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取得设置批准书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获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记变更。因歇业、转业而停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须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销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日后3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并函告申请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所在地县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第二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制度。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后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医学专家及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评审;
(二)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三)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技术鉴定;
(四)协助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科研项目,指导当地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五)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调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指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及国家有关乡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暂未达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注册条件,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并已取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推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20xx年10月1日起缓期2至3年认定执业资格。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
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合格证》。申请办理《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条
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换发《合格证》。换发《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施术合格证;
(二)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
《合格证》的申请办理、申请换发和审批,均应注明技术服务项目,获准从事手术服务项目的,应注明手术术种。已取得《合格证》,要求增加技术服务项目或手术术种的,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第三十七条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本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接受的与执业有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作为医师执业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条例和本细则及其他配套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的发布;
(三)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发布,指导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对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校验;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七)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对违反条例及本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计划生育技术执法和管理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第四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证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可以向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隐瞒。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计划生育技术专家、科技管理专家和药品检测专家对本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的情况,技术服务质量以及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应用情况。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辖区内机构、个人对销售计划生育药具、相关产品的质量、事故、不良反应以及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以及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数据、事故、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11月1日前,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统计数字通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卫生部每年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将药具不良反应数据汇总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
罚则
第四十八条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买卖、出借、出租或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一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在规定的免费项目范围内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有以上行为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涉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7:2025年上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县计生局的指导帮助下,在xx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关心下,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XX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依然严峻,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且困难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飞速发展,流出、流入人口增多,给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难题。为了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xx镇党委、政府在今年2月份专门召开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并同镇、村级单位签定了相关的目标责任书,对各项工作指标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奖罚分明。
一、流动人口统计工作
镇计生办联遍人员下村同村级组织及村计生员一道对上半年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底,并造册。且要求村计生员每季度把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报镇计生办。统计做到了不漏、不重、准确、及时。
二、流出人口办证情况
由于我镇流出人口多,管理区域大,镇计生办对外出人口进行宣传教育,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办理。并将办证事宜下放村组织。
三、流动人口宣传工作
为了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我镇计生办以宣传开头,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广播宣传每月一至二次;电视讲座每季度1次;书写标语24副;出动宣传车共计7架余次。
四、已婚育龄妇女寄回孕情证明情况
我镇已婚育龄妇女流出较多,为了更好地搞好“三查”工作,计生办制定了“已婚育龄妇女限期寄回三查证明的通知”每季度提前一个月就发放。对逾期未寄回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四川省计划生育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截止XX年5月共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509人。寄回手续1265张,三查率84%。
五、流入人口验证及管理工作
xx镇地处唐巴公路段,与金堂县接壤,由于地理优势,所以流入人员较多。为了更好地管理,我镇组织公安、计生办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整顿。
上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为了更好地搞好XX年全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们将宣传教育、经常性工作为主,搞好流入人口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使流入人口在我镇管辖范围内能够遵守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能在现存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
篇8:202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_其它工作计划_网
2006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围绕建立"依法管理、村(居) 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生工作机制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心,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求为根本,与时俱进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强化城镇社区基础工作等方面,力争有新的突破,为我县建设经济宽裕县、文化先进县、生态示范县、社会和偕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2006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是:明确一个主题,突出两个重点,破解三大难点,争创四大亮点工程,构建五大体系。 一、明确一个主题,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面临的新形势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题是:保持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升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日益增长的需求。部分育龄群众生育愿意依然强烈,闲散居民超生反弹,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且非意愿妊娠居高不下,避孕措施让育龄夫妇知情选择,外来育龄女性违法生育,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公安部门便民措施的出台实施等因素,给计生服务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我县新一年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率构成了巨大的压力。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确保全年人口控制目标任务的完成。2006年全县人口出生控制在200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9.5‰和4.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 二、突出两个重点,着力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一)深化镇村(居委) 计生经常性工作,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根基不牢,地动山摇。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村组,村级工作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要从根本上实现从依靠集中服务活动解决完成工作难点和工作目标任务向经常性工作转变,真正做到计划生育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抓好生育规划、孕情监控、优生检测、生殖保健等服;二是突出抓好"三查一服务"工作和"四术"措施的及时落实,提高节育措施及时率,减少库存,减少政策外生育;三是突出抓好出生、"四术"的真实准确,逐月上报,日清月结,从根本上消灭瞒报、错报、漏报的现象。进一步完善县五套班子领导挂镇、县直单位挂镇包村、镇村干部包村包户的层级责任管理制度,明确包干内容、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准罚,保证责任制落实,形成纵向、横向联动的计划生育包干责任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县、镇对计生经常性工作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培育先进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对工作基础薄弱的村(居委)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促进本辖区工作的平衡发展。县领导小组在半年和年终将按评估标准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管理目标责任制规定任务的镇、村,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二)优化技术工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在思想认识上要树立新的服务理念,尽快实现两个转变,即由过去单纯的避孕节育服务向生殖保健服务转变,由过去单纯依靠计生技术力量向发挥自身优势与整合卫生等资源的转变,以全新的理念从事计生技术服务工作。 在服务内容上应满足育龄人员的需求,深入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保健服务“三大工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和生殖保健,积极开展并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尽力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求。对育龄夫妇要加强宣传服务,在知情的基础上,指导其选择适合自身、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继续抓好长效措施的落实,力争当年达到90%以上,使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对已婚女性在做好查孕查环查病和术后随访等服务的同时,继续抓好妇女常见病的普查工作,努力防止和减少意外妊娠,使患者及时得到医治,切实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查环查孕率平均每次达95%以上,普查普治率达80%以上。对已婚男性要加大宣传服务力度,有组织地开展查治工作,提高其生殖健康水平。毫不放松地抓好优生检测和福施福等引入性干预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努力降低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率。 三、破解三大难点,深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 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促使生育的有序性。一是扣紧依法行政,建立依法征收工作机制,实现依法征收工作制度化管理。严肃认真地做好政策外生育处置工作,做到发现一个及时查处、征收一个,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二是严格规范依法征收执法程序、标准和行为,切忌过宽或过紧。严格执行《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操作程序和规范的要求,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规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卷和征收文书建档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抚养费,实行专款专用。四是征收率要力争达到省、市规定的当年六成、历年三成以上。 (二)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确保大局的稳定性。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要求,把外来育龄人员全面纳入工作范围,实行与本地育龄人员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促进我县计划生育大局的稳定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各镇要认真摸清流动人口底子,逐人登记造册,建立县镇两级流动人口档案(表册),及时更新上报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流入人口要及时登记验证,并提供计生服务,对流出人员要及时登记办证,并落实“三查”责任和联系人,要求验证率达85%,办证率达85%。有条件的、流动人口较多的镇可探索建立专门队伍,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增强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的管理和服务意识,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发现问题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的地盘谁自理的“三谁原则”,严格进行处理。公安、工商部门在办证件时,要要求其出具婚育证明,并定期将信息通报计生部门。劳动部门在就业培训,发放劳动就业证时要认真做好婚育证明的查证验证工作。没有的要及时通知计生部门或要求其补办。社区对在辖区租房的外来流动人口要认真查验婚育证明,并对辖区的房屋、楼栋、单元、户室实行动态管理,对常住户和临时居住户分别建立信息卡,避免出现外来流动人员漏管、失管的现象。(三)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执法的严肃性。计生、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记清初婚和再婚的底子,促进计生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生育政策,把好二孩生育审批审核关;坚持凭证生育、凭证引产制度,坚决制止违法生育;完善计生政务公开内容,有效地发挥计生"三栏"的作用,提高计生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违法生育处理呈报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管理,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计生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严禁统计上的瞒报、虚报,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四、争创四大亮点工程,力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新台阶 (一) 实行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分线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按照县委办、政府办批转的《蕉岭县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意见》,落实好“户口为前提、辖区为基础、分线为依据”的基本原则,将辖区内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同时要加大对城区及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抽查力度。今年要对全县每一个社区居委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解剖3--5个社区或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法人责任制,切实加强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下岗职工计划生育联系制度、移交制度、管理服务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二)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推进计生信息化管理工程。抓紧全县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配套和管环理工作,实现计划生育信息省、市、县、镇四级联网。各镇确保微机专用,电话专线,完成全县8个镇1个场与县人口计生局点对点信息互通工作。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数字化管理,抓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库内容的更新置换工作,使信息变更及时率、信息录入率、信息准确率、电子报表报送率均达到100%。加强计生系统干部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尽快形成完善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化应用体系,为优质服务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引导和效果评估。进一步加强县、镇、村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今年举办一期计算机操作与应用培训班和计算机操作竞赛活动,强化信息系统的实际应用,提高操作应用水平, (三)强化生育文化建设,推进计生宣传教育创新工程。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着力在“四性”上下功夫。 宣传教育要体现广泛性。采取舆论导航、榜样引路、办班培训、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感受计划生育浓厚的氛围,接受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 宣传教育要具有针对性。充分利用党校、人口学校、成人学校等教育阵地,对各层面人群、不同年龄段的对象进行计生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有侧重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传授,以满足其个性化求知解难的需求。 宣传教育要注重社会性。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力量,结合和借助各种社会性创建活动,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宣传教育要富有时代性。积极创建生育文化主题园区,提高宣传教育的品位,促进生育文化建设。全年创建4个镇级和26个村级生育文化示范园区,评选出100个婚育新风示范户。 (四) 建成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我县新建计生服务中心大楼己在2005年4月破土动工。这栋大楼集医技服务、信息网络管理、行政办公、干部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大楼。今年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工程进程,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五、构建五大体系,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到位 (一)强化领导责任体系。各级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为育龄人员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各项服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党委政府要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每度至少专题听取1次以上计生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坚持实行“党政线”、“计生部门线” 、"兼职成员单位线"分别考核,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到位。按省、市的要求,县财政要保证计生经费的投入年增长幅度不低于5%的标准列支,保证"四到位":计生预算经费的投入到位;计生政策性奖励、补助、救助经费的投入到位;计生工作奖励经费和倾斜扶持经费的投入到位;合理必要的计生预算外经费和追加经费的投入到位。各镇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保证用于奖励优惠、宣传教育、四术、管理服务等必要经费的落实,切实做到经费投入到位。村级有经济实力的也要安排好一定经费,做到有钱办"计生事"。(二)优化计生队伍体系。各级要重视计生干部队伍建设,选调精兵强将,配齐配足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协会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的稳定;通过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计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生干部,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及时足额发放计生奖励金,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工作;逐步落实兑现独生子父母奖励费和有关优惠激励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并发症对象的基本免费治疗;拓展利益导向的广度和深度,不仅要保证资金投入的数量,更要注重激励的实际效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人员真正得到经济上的实惠和合法利益上的保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的作用,为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困难对象排忧解难,提供必要的援助。 (四)深化综合治理体系。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优势互补,联动推进,各负其责,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计生兼职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既定的职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完善协会工作体系。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尤其是计生协会的作用。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要求和开展计划生育村(居)自治中协会的职责,对村(居)计生协会进行一次全面的整建,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工作水平。加快在企业建立计生协会和在外出流动人口集聚地组建协会的工作步伐,发挥协会在计划生育上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逐步实现流动人口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群众积极参与、自我管理转变,镇要深入开展创建“示范协会”和“百能扶百贫”等特色活动,培育“精品”,争创“亮点”,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村(居)民自治中协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起好参与管理、决策、监督的作用,确保村(居)享有合法的权益,使广大协会会员成为计划生育的自觉执行者和模范带头人。
篇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持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义翔铝业公司计划生育表彰大会,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去年以来我公司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动员全公司上下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努力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出席今天这次会议的公司领导,他们是:
今天的会议议程共有八项。对公司XX年度计生工作进行总结,对XX年度计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宣读公司XX年度计生工作安排意见;宣读XX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决定。t会上还将对XX年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颁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在会上进行发言,交流经验;代表公司与基层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最后做总结讲话。现在我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会议进行第二项„„„„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意义非常重大。刚才对计生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作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既对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说明,也对公司计生工作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按照公司领导的讲话精神,把工作干好,把角色扮演好,为企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这次会议的召开一是表明我们公司党委、行政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二是倡导先进的生育文化,冲破传统的生育观念,体现广大先进同志以实际行动来引导、带领、教育全公司的育龄职工,进一步地的认识到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更好的树立起先进的生育文化;三是通过这次会议将推动我公司“婚育新风进家活动”向纵深发展,使“晚婚晚育、优育优教、男女平等”等新型婚育观念深入人心;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对人口与计生工作“认识要再提高,方法要求创新,工作要更扎实”,要从战略、全局和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人口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人口与计生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公司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不懈地把人口与计生工作抓紧抓好;其次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提高工作质量。要主攻弱点,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思考和总结,不断推动人口与计生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转变和创新;要继续实行领导包保制度,力促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现有基础,培育亮点,进一步提高标准,精心培育。努力争创三门峡市先进单位。第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合力推进。要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坚持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格一票否决权,层层落实人口与计生工作责任书,将各自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齐抓共管,增强责任感,实行分组、分线作战,将齐抓共管纳入经常化、规范化,使各项工作更到位,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推动公司人口与计生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广大员工向先进学习,要以今天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继续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的精神;以优异的工作成果,为全面完成公司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家庭幸福,事业兴旺,万事如意,谢谢大家!散会。
篇1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持词
同志们:
这次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20xx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进而动员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抓实干,促进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再登新台阶。 出席今天会议的县领导有:县人大副主任同志。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乡镇乡镇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副乡镇长、计生助理;县直、中省直部门的主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这次会议共有四项内容:一是作计生工作报告。二是进行表彰奖励。三是签订责任状。四是县长作重要讲话。
首先,进行会议第一项: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同志作工作报告。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表彰20xx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宣读表彰决定)
下面,进行颁奖。首先请人口计生工作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请教育局、公安局、法院、统计局、卫生局、财政局上台领奖。
下面,请人口计生工作先进个人代表上台领奖。
其他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后到人口计生局领取奖牌和证书。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签订20xx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和综合治理责任状。
首先,请中心镇上台签状。
下面,请财政局上台签状。
其他乡镇、县直、中省直部门会后补签责任状。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县长作重要讲话。
刚才,局长作了工作报告,对在人口计生工作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县长代表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县长的讲话,肯定了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作好今年的工作做出了明确安排和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魏县长的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
为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迅速传达,认真贯彻。各乡镇、各部门回去以后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把这次会议精神全面传达到基层,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安排、部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落靠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责任状的要求,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层层分解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工作,做到褒扬先进,鞭策后进,把约束激励机制落在实处,按时完成既定目标,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效开展。
三要强化领导,着力推进。各级领导要真正把这次会议精神落在实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历亲为,抢前抓早,认真解决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建设、人员队伍建设、计生经费落实及其它重难点问题,有力推进计生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征求意见)散会!
篇11: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法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局面,结合我_____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二、责任内容
各科主任对全科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负责,要组织全科同志,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
(1)实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2)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怀孕、生育。
(3)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节制生育;计划外怀孕的应当及时中止妊娠。
(4)实行优生优育,做好婚前检查和孕期保健。
(5)每年三月、十一月组织对全院育龄人群进行“三查”(即:查病情、查环情、查孕情),要求各科室要做到百分之百参与,“两清”(计划外怀孕补救清、节育措施落实清),“一服务”(对查出的妇女并给予治疗服务)。
三、责任追究
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科室目标责任制内容之一,认真执行。对于违反生育政策者,_____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科室本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并追究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由_____和科室各保存一份。
单位(盖章):__________ 责任科室: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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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下面是为您推荐的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供您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的预定目标,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绿色腹地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___镇20___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中共___镇党委、___镇人民政府特向你村下达20___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一)按政策生育,无政策外生育。
(二)计生各项指标统计准确无误,无瞒报、漏报、错报。
(三)积极动员、组织应落实“四术”对象及时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及补救措施。
(四)查环查孕按期开展,查环查孕率达98%,“双查”指纹到位率达98%以上,确保无医学需要的政策内引、流产。
(五)当年独生子女领证率达100%。
(六)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及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政策内生育未怀孕夫妇孕前优生检测面达100%。
(七)开展优质服务,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八)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完成征收任务。
(九)流出育龄妇女人口婚育办证登记率达95%以上,流入育龄妇女人口婚育证审验率达95%以上。
(十)及时、准确摸底上报本村享受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优惠政策对象,计生奖励政策落实准确率达100%。
(十一)充分发挥村计生协会的作用,促进计生工作上水平。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证措施
(一)成立以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村两委分工包干、责任明确,认真兑现奖惩。
(二)加强村级计生和协会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级计生管理员和协会会长、秘书长、中心户(组)长。
(三)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村设有人口学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齐全并开展活动。
(四)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村设有计生公开栏,定期公开公示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本村人口出生情况,计划生育奖优政策兑现情况,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以及需要村民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
(五)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组织、动员村民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修订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和诚信计生协议,结合村实情制定好奖励优惠政策并兑现到位,组织开展好村民评计生活动,推进计生“村为主”工作落实。
(六)协助镇计生办及时准确的办理、发放《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七)村设有计生服务室,服务室内应有检查床、椅子、药具柜、宣传教育资料,做到卫生整洁、环境温馨。积极组织已婚育龄群众参加“三查一治”工作,积极稳妥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做好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及随访工作,搞好优质服务。
(八)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活动,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多方面帮扶。宣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按时组织待孕对象到县计生服务站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随访服务,孕情早发现并及时上报。
(九)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清查活动,提高流动人口持证率和验证率,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档案,底数清楚,信息准确,无漏档,流入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均等化服务,流出人员跟踪服务到位。
(十)配合镇党委、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先、优惠、扶助政策,做好各种奖励对象的调查摸底、申报、审议、张榜公示、确认和退出等工作,确保奖励金及时发放和收回。
(十一)带领村两委、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和中心户长做好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带头执行计划生育。
(十二)协助镇政府依法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十三)巩固和提升计生协会“三联创”成果,村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有工作制度、会员之家、会员联系户,能经常开展活动并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
(十四)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积极摸排“两非”案源。
三、检查考评与奖惩
为了更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年终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景象综合考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综合评估情况予以兑现奖惩。
四、责任对象
各村书记、主任、计生管理员、镇挂村领导和包村组长、组员。本责任书规定的任务不受村负责人人事变动影响,以20___年10月1日—20___年9月30日为一年度。
中共___镇党委书记:______ 镇 长:______
中共___镇______村党支部书记: 村主任:______
中共___镇委员会
___镇人民政府
20___年2月28日
篇13:2025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纪委的指导下,县人口计生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进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的实现,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省人口计生委党风廉政工作明确的目标任务,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单位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及时落到实处。同时安排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把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2、分解细化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目标。对县纪委下达的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细化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有关科室。为促进工作任务完成,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3、突出抓好重点岗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科室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分管科室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对分管科室相关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召集分管科室负责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对机关涉及人、财、物的科室进行认真梳理,把重点岗位作为防控重点。
4、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我局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人口计生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强化“四个结合”,做到了协调发展、互相促进、整体推进。一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二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三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与创建“六型机关”相结合。四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局党组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通过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1、集中开展学习。一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二是学习了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
2、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并认真剖析这些反面典型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深刻感受干部违纪违法对组织、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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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四家子村党支部就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表态发言,与大家共勉。我发言的题目是>。
今天,镇党委政府在这里隆重召开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总结我镇人口和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了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深受鞭策和鼓舞。首先,请让我代表四家子村党支部,向党委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的关怀和厚爱表示感谢!向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干部和同志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向多年来支持四家子村计划生育工作的育龄妇女表示感谢!
计划生育工作是关系到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工作,农村基层党支部应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今年更要以县政府提出的“亲民务实见成效”为总体工作思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核心内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村级工作已发生很大变化,计划生育工作逐渐成为村级工作的重头戏。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一、深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计生氛围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宣传,着力建设科学、文明、健康的生育文化。利用挂锄农闲季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抓住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通过面对面辅导,在人口学校开办讲座等途径,帮助他们了解、掌握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对特殊人群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对未婚重点青年男女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并倡导晚婚晚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倡导现代文明婚育观念,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开展“美德在我家”活动,评选好媳妇、好婆婆、好姑爷;评选和树立宣传少生快富典型和计划生育典型。9月末,借助村文化休闲广场开幕仪式,与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联合举办为期一周的“首届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艺术节”,娱乐搭台,计生唱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文艺活动,组织村计划生育文宣传队,排演与计生内容相关的歌曲、二人转、大秧歌、快板书等,寓教于乐。要举办“人口与计生知识竞赛”,要表彰和宣传各种典型,同时要与镇计生办、镇妇联联合举办“关爱女孩”“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启动仪式,广泛筹集社会各方捐助,每年帮助2――3名失学女孩重返校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每年救助1――2名贫苦母亲上项目,实现脱贫致富。
第二、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杜绝管理漏洞
大量人员的外出务工,在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又给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很大被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首要任务就是抓好流动人口的生育管理。我们一要与育龄群众和未婚男女青年签定计生合同。二要层层落实责任,谁包组谁负责,疑难问题集体解决。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要对历年计生疑难问题进行逐一排查、落实、解决。三是健立健全帐册,根据县镇政策要求,全面完善流动人口软件资源,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婚情、孕情、育情,对重点人口要跟紧看牢,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育,深化村民自治,
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办事。深化计生工作村民自治,努力开展村民自治的整建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整改,促使村居提高自治水平。继续村民自治创建活动,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理解、参与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目标的实施,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确保广大村民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努力引导群众真正实现对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要制定村两委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做到计划生育工作事事有人抓做,人人有事做。一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议事会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关计划生育工作议事会。由村委会主任或计生主任向议事会报告上阶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情况、全村本年度按政策生育情况、奖励扶持金发放情况。请议事会表决表彰婚育新风典型,表决低保户、贫困学生名单,同等条件下以独女户、双女户优先。二要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村务公开,利用宣传橱窗、公开板,公示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生育政策人员名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及奖励人员名单;公示奖励扶助金政策及奖扶对象名单;公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
四、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创建计生工作有利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成为计生工作总体目标。最近一段时期以来,一部分具有封建愚昧思想的群众,特别是有点钱以后,生儿子传宗接代的思想又有所抬头,这种思想死灰复燃,成为计生工作的巨大隐患,因此,我们必须要提高认识,决不盲目乐观,也不麻痹大意,村党支部一定要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把计生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到天天讲,随时做。要健全各种制度,要把责任落实到人,要全力支持计生干部的工作,要加强阵地建设,做到硬件硬,软件全,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为计生工作创造有利环境,争创计生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领导,同志们,四家子村党支部决心在镇党委政府和计生办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 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为契机,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深化计生工作村民自治,以创优争优为目标,扎实工作,克难奋进,为全镇和谐社会和谐计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
篇15:2025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XX年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市委办[]60号文件要求,我们结合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对应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使系统计划生育率达100%,综合节育率达100%,普查率达99%,流动人口办证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局领导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一是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职务变动,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或调整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生经费落实。由于交通部门工作特殊,外出和流进人口变化很大,加强交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由于交通系统单位多,人员比较散,工作差异性大,思想不统一。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配合市计生委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计生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交通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内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市委办[]60号文件,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五月“母亲日”,我们印发25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认真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今年应普查300人,实际普查300人,普查率达100%,未发生无计划外怀孕和失效情况。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并艾滋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交通系统职工中认真开展《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车站码头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性病预防资料,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使系统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艾滋病对人类的危害,增强了自我保护和防治意识。交通系统自己组织开展计生宣传2次,先后印发计生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交管所发放限期补办通知书,重点对三轮车、人力板车流动人口进行了检查、清理。二是根据行业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结合,将三轮车、板车在年审、办理营运证时实行查验《婚育证明》,未办《婚育证明》不予办理或年审,并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今年,交通系统流入人口达200人,已办证200人,办证率100%。三是热情服务,随到随验。在流动人口管理验证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四、强化软件,巩固合格单位成果
今年,我局按照计划生育合格单位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制度、政策,增强计划生育观念和工作透明度。我们督促责任单位建立健全计生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定期上报报表、定期检查婚育证明、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等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登记统计报表、登记注册、户口清理、按期报送有关资料等工作,并组织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三是努力抓好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报表审查上报,抓好月、季和其它报表填报工作,使报表质量得到巩固。对半年工作、年终工作按时进行总结,推动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地进行。四是建立完善各种台帐制度。今年我们建立健全了《育龄妇女台帐》《婴儿出生台帐》《育龄妇女普查名册》《月信息台帐》《人口生育计划台帐》《育龄妇女档案卡》《流动人口名册》等台帐;五是严格进行检查,认真开展评比,地激励了大家的积极性。
XX年,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差距,还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一是交通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工作宣传检查不能全面到位,致使个别人心存侥幸,不及时到指定地点登记完善相关手续;二是流动人口在逐年增多,计生人员管理难度较大;三是三轮车、板车流动性大,经营分散,不易管理,造成平时填报数据不够准确,只有利用年审才能正确掌握。由于三轮车和人力板车在主城区租赁房屋零散,居住的地方不详,给管理带来不便,为更好地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们建议由各居委会管辖的楼院负责管理,在年审时,经营者到各居住地登记注册,年审时由各居委会出据证明后,进行年审。总之,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再大,我们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都有信心、有决心把明年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篇16:最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另外,本街道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到区域外的今年共 人,其中育龄妇女 人,已婚育龄妇女 人。由于流动人口量大且流动性强,给我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完善管理,突出服务,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教育、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为做好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也是重点工作,我街道流动人口多,流动性强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为实现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首先,我们于xx年初,成立了以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计卫副主任为副组长,计生、综治、卫生、财政等共同协作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7名同志分别负责具体工作。随后,下属16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民委分别建立了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共19个,按照人口500:1的比例,共配备专管员71名,其中女性16名,该支队伍在行政上由街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分到各村开展管理工作,在业务上主要负责流动人口的清查和定期走访,分别接受综治科、派出所、计生办的指导和考核,并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及反馈信息。二是完善计生管理网络体系。我们在每村建立了计生管理办公室,配备了1名计生管理员,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配备5——9名计生联络员,各自然村分别设立一个服务点,加强对计生工作的管理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同时,由街道综治办牵头,每村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中,明确1名同志负责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工作责任机制。街道、村级管理网络建立后,我们又出台了村级综治室考核办法,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街道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中进行考核,与村(社区)年终评优、绩效考核挂勾,由街道财政拨款,解决流动人口综治管理室的管理经费及管理员福利待遇,明确计生相关责任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应该承担的责任。
二、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全面贯彻落实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原则。
1、部门协调,综合治理,建立流动人口管理联动机制。
考虑到外来流动人口的社会复杂性,我们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坚持人口与计生、综治、卫生等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方面力量整体联动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安全等作用,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大合唱”的浓厚氛围,避免部门之间各自为政,频繁上门清查验证等,干扰流动人口正党生活及工作,使他们消除抵触情绪,主动参与、配合街道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2、加强检查,落实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制度。
去年街道建立综治管理员队伍以来,街道即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党政考核指标,计入年终各村(社区)的考核奖励中。今年区综治委下达了街道流动人口管理目标考核细则,并指出计生工作具体事项,在外来育妇《婚育证》查验、管理服务率、《暂住证》填写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方面明确了详细指标,我们根据区级考核细则,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各村(社区),与各村签订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月报告,季检查,半年一考评的方法,每月计入个人年终奖金,利用经济、行政手段并举的方法,严格兑现奖惩制度,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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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社区工作总结_网
两节期节华声苑社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紧密结合市、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三项工程”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关爱关怀流动人口留守家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如下: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在流动人口就业和居住集中地及市民广场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立宣传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避孕药具及提供政策咨询。为流动人口开具各类证明。二是社区设立了宣传咨询服务台,通过免费写春联、免费发放宣传品、免费发放药具、免费提供政策咨询等形式,向参加活动的广大群众送去流动人口维权关爱、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科普知识和避孕药具等免费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多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40多份,书写春联50副,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2、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行动。一是召开返乡民工座谈会,倾听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外出工作心得,提出家乡建设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二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主题教育活动,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家庭。深入辖区走访慰问5户流动人口家庭。慰问流动人口独生子女户、计生户、计生困难户共10余户,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让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三是关爱在流入地过节的流动人口。对不返乡过节的流动人口,为他们发送温馨短信,给予亲情关怀,祝福他们在流入地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四是扎实开展流动人口关爱活动。围绕流动人口生活学习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开展活动,让留守老人得到贴心慰藉,让留守儿童得到亲情关爱,让留守妇女得到暖心关怀,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留守家庭关爱活动。
3、以“暖心互助”提升城市家庭发展能力。我区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这五个方面,大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城市家庭提供“暖心”互助,着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把城市居民和流入人口纳入扩面范畴。近年来,累计为70余对城市居民和流入人口待孕夫妇提供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等技术服务;对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给予生育关怀服务,累计为符合条件的2名生育对象发放一次性补助近500元。
4、以“爱心志愿”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水平。我区通过加强城市人口计生网底建设,壮大爱心志愿者服务队伍,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公共服务,不断提升计划生育行政服务满意率。
一是通过动员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力量,组建由社区、辖区单位两级计生协理事、骨干会员,并成立计划生育志愿者、妇联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平安志愿者、城管志愿者等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与城市新居民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及时沟通交流,了解流动人口需求,落实具体帮扶服务措施。目前我社区已建立近五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各类志愿者达百余人,为实现均等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行政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人口国策志愿者队伍优势,扎实开展流动人口人文关怀、亲情化服务等活动,流动人口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增强了流入人口作为城市新居民的归属感,。同时,我区全面开展网上办证,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工作制度,异地、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等证件,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行政服务的满意率达99%以上。
篇18: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持词
同志们: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节刚过,市委、市政府就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是结好20xx年账,安排部署今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以及20xx年度计划生育被一票否决和被通报批评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今天会议主要有五个议程,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请宣读《市委、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及一票否决情况的通报》。
这个通报是20xx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结账情况。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在全市三级干部会议上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骄不躁,在新的一年做出新的成绩;希望受到一票否决和通报批评的单位不要气馁,正视问题,扎实整改,迎头赶上。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二项议程,请有关单位作典型发言。
首先请上台发言,请作好发言准备;
下面请上台发言。
以上两家单位分别作了典型发言,讲得很到位。各乡镇和市直单位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对做好今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很有必要。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请*市长为大会作主题报告。 *市长在报告中总结了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的五大亮点特色,对20xx年计划生育六大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是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的行动指南,望大家会后逐一贯彻落实。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与乡镇、市直单位代表签订20xx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请上台签责任状。
请各乡镇、市直单位在下面签好责任状,请带回一份,留下一份。
下面进行第五项议程。请大家欢迎作重要讲话。
讲话高屋建瓴,立足全面深化改革,对今年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克难”“保稳”“升级”六字要求,指明了我市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方向,希望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卫生计生干部牢记于心,认真贯彻落实。
同志们:今天会议开得很好。会议议程到此结束。为了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春节长假已经结束,计划生育工作时间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月,3月份将进入迎接上级半年检查的准备工作,工作任务非常紧迫,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提出的“克难”“保稳”“升级”的六字要求,和**市长部署的六大工作任务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层层签订责任书,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各项保障投入到位。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双线分管,专班人员要配齐配强。特别今年是村级换届之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在村居换届选举中确保一名政治、业务过硬的女计生专干当选,确保组级信息员配备到位。
二、要强化部门配合。要建立起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市、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分工合作,综合治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需要公安、工商、人社、卫计、民政、住建、房管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打击“两非”工作中,需要纪检监察、公安、卫计、药监、工商、妇联等部门的积极参与;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中需要公、检、法等部门的参与配合。在落实利益导向上,各职能部门要将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总之,各职能部门都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应尽的职责,给计生工作提供大力支持,为人口计生工作保驾护航。各市直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接受辖区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三是要强化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逐条落实。重点指标重点落实,相关指标协调落实,做到平衡推进,避免顾此失彼。卫计部门要发挥牵头揽总的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督办力度,要深入基层,做到经常性指导督办与重点指导督办相结合,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协调督办解决。在考核上要做到平时考核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促进基层和各单位把功夫用在平时,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抓经常的良好局面,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同志们,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为计划生育工作掀开了新的一页,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市委、市政府的周围,锐意改革,努力拼搏,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篇19:关于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保证,开展好计划生育的关键无疑是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能否发挥好村级第一道防线的控制能力,是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关键。9月28日至30日,根据县委书记刘新利的要求,政府组织了调研组一行6人,在魏国华常委的带领下,在全县范围内就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广泛的调研活动,进一步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一些初步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情况
(一)全县村级计生专干的组织状况
全县共有7个乡镇,41个行政村。目前村级全部配备了计生专干,有15人,计划生育助理员9人,村宣传员36人。总体上看,经过近几年的调整、稳定、提高,我县村级计生专干队伍进一步稳定,年龄文化结构不断改善,报酬基本落实,第一道防线作用能较好发挥。
学历情况:全部达到了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中专以上32人,占53%,高中9人,占15%,初中19人,占32%。
年龄结构:30岁以下26人,占43%,31-40岁有28人,占47%,41-50岁6人,占10%。
计生工作年限:5年及以下现在职26人,占全部计生服务人员的43%,6-XX年的21人,占35%,11-20年的13人,占22%。
(二)计生专干现行工资的发放渠道和标准
乡镇工资发放渠道来看,6个乡镇由乡镇统一发放,1个镇(没有乡镇转移支付资金)自行支付。每年年底兑现工资,都能按时支付,不存在报酬拖欠或不落实情况。
从落实标准来看,县财政每月给计生专干岗位津贴50元,另外由乡镇或乡村共同支付的工资由乡镇党委进行审批,从县级给乡级转移支付款项中的“工资款”部分发放。
二、计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调研组看到所到之处的楼道内和科室的墙壁上悬挂了计生宣传标语,楼道内的墙壁上悬挂了大玻璃框,里面放有避孕药具以及日常预防保健药品,方便了广大群众。
加大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喀尔交乡、托斯特乡2个乡级中心服务站建设,其他乡镇的中心服务站项目正在积极争取中。
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县财政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目前,共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9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万元;计划生育事业递增经费4.75万元;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经费3万元;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5.3万元(其中城镇计生业务经费0.8万元;乡镇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1万元(含免费服务经费);双创经费投入3万元,节育措施奖励金投入0.7万元。同时,免费技术服务经费4.5万元和城镇无业居民保健费6.5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中来。
从以上的调研结果来看: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是各乡镇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具体表现在:
1、计生办原来是执法部门,更名计生服务站后,编制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她们不是学医疗保健专业的不能走职称,仍然按事业编制发放工资。更名为服务站以后,理论上要求懂计生服务工作技术的人员,但是在这方面的技术人员很少,正常的工作难以开展,更不用说业务上的拓展。
2、懂汉文的干部少。由于这里是民族地区,哈族人口占绝大多数,计生服务工作中哈族干部占多数。由于他们从小上的是民族学校,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汉语教育,无论是在处理文件(汉文)还是在语言交流上(跟汉族农牧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
3、整体结构老龄化。从事计生服务的干部年数很长,计生专干的报酬不是很高,部分村计生宣传员相继离职,给计生宣传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信息的普及,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许多工作都离不开计算机,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很少,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人员流动性大。由于这里是牧业地区,大部分牧民从事放牧业,他们随着春秋转场迁移到别的地方放牧,乡里没有为计生宣传服务配备专车,这就为开展计生服务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5、计划生育经费投入金额薄弱。经费的匮乏,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在有些领取《光荣证》农牧民家庭一次性XX元优待奖励金及城镇领取《光荣证》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每月的补贴至今未兑现。
三、建议和意见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事关改革发展全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
1、县乡两级高度重视。当前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一些工作都跟计划生育工作挂钩,若计划生育工作不过关,那就是“一票否决”,所以各级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2、进一步提高乡级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建设,努力建设适应形势发展所需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部门工作队伍、群众工作队伍。
3、落实好计生专干待遇。目前我县县、乡、村三级财政状况,若想进一步提高计生专干工资待遇,仅凭县、乡两级还不够,关键是地区财政要给予大力支持,并出台相应政策,县级以下具体组织抓落实。
4、严格兑现奖励政策。把领取《光荣证》的农牧民、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最关心的一次性奖励金及每月生活补贴协调各部门落实好。
篇20:机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机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机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一】
20xx年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考核目标,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以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使我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得以健康有序地顺利开展,具体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
我区自属地管理以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流进人口呈逐年递增之势,对我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管理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对流动人口采取公平对待、加强管理、深入服务为原则,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并要求地方派出所、工商、城管、村建办、医院等部门互相配合,协同做好工作,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顺利开展。
二、健全网络,规范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首先加强网络建设,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隐蔽性,这就要求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计生网络队伍,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妇女主任队伍建设,对全区7个社区1个居委会的计生妇女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考核细则,对于不合格、没有责任心的计生干部坚决不用,调离岗位。同时通过培训有关的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提高计生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建立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计生指导员队伍,使得计生网络得以健全,社区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例如今年7月份××*社区一男青年与湖南省怀化县的女青年同居后怀孕,因该户住房较偏僻,幸被社区指导员及时发现,上门做了工作后落实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补救措施,避免了一起早婚早育。
第二,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与企业单位共同管理的管理模式。根据流动人口大部分工作在单位,居住在社区的特点,采用了企业单位与租住地共同管理的方法。对企业采用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并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明确责任。今年我区××××针织厂就发生流进人员计划外怀孕,社区妇女主任与工厂共同做了工作后,才得以落实补救措施。对社区私房出租户由社区统筹管理,同时对流进人员做到每月见面一次,每季度清理一次,每半年查验一次的方法及时掌握孕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早处理。今年9月份管理区集中清理流进人员1592名,其中夫妇双方流入472对,已婚女单方156人,末婚女青289人,末婚男青年153名,清理时为49人做了尿检,共发现有计划怀孕1人。无计划怀孕3人,其中2人落实了补救措施,1人回老家流产。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流动人口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转变流进人员的婚育观念,对于新落实措施的群众通过发放计生宣传手册、计划生育知识100问等资料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对于有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通过上门宣传优生知识,提供福施福营养素以及健康婚育一卡通等活动,受到了群众热烈欢迎。同时我们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对持有三证的育龄妇女免费办理孕检证明,今年共为256人办理了孕检证明,切实做到了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
在对流进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中还存在问题,主要是随着流进人员的增加,外来人员计划外怀孕比例明显增多,而且流动性比较大,他们采用“游击战”的方式躲避计划生育管理,因此很难及时清理到,即使清理到了,他们又会躲到其他地方,今年××*卫生院生育的6对外来人员中,无计划生育就有3对,都是租住在相邻的镇上,临产了才跑到偏僻的小医院生育,这类人员证件不全,无法找到确切的户籍地和住所,也为落实补救措施带来了困难。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我们不断摸索,积累经验,充分认识到领导重视和部门齐抓共管是关键,村民自治和企业共管是核心,健全的网络及高度负责的责任心是基础,优质的服务和广泛的宣传是动力。今后,我们将根据群众需求,继续深化服务,与暂管中心互相配合,严格按照市人口与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意见》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每季开展一次以流进人口为主的清理登记工作,排查信息,摸清底数,力求做到五个清,即:流入总数清,人员结构清,孕情清,居住地清,工作单位清,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查验证明等落实到每个流动人员,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人口环境。
机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二】
XX年我社区大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坝陵桥道办事处计生办的正确指导下,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我社区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此外,今年三八妇女节,我们发放2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面向广大居民及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受到广大群众及流动群众普遍欢迎。
二、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社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成立了以社区主任闫文科为组长,副主任张利花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社区工作人员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
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XX年我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差距,还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总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再大,我们社区全体人员都有信心、有决心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机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三】
一、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局领导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一是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职务变动,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或调整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生经费落实。由于交通部门工作特殊,外出和流进人口变化很大,加强交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由于交通系统单位多,人员比较散,工作差异性大,思想不统一。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配合市计生委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
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
二是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计生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认真开展交通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内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市委办[]60号文件,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五月“母亲日”,我们印发25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认真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
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今年应普查300人,实际普查300人,普查率达100%,未发生无计划外怀孕和失效情况。
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并艾滋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交通系统职工中认真开展《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车站码头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性病预防资料,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使系统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艾滋病对人类的危害,增强了自我保护和防治意识。交通系统自己组织开展计生宣传2次,先后印发计生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交管所发放限期补办通知书,重点对三轮车、人力板车流动人口进行了检查、清理。二是根据行业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结合,将三轮车、板车在年审、办理营运证时实行查验《婚育证明》,未办《婚育证明》不予办理或年审,并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今年,交通系统流入人口达200人,已办证200人,办证率100%。三是热情服务,随到随验。在流动人口管理验证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四、强化软件,巩固合格单位成果
今年,我局按照计划生育合格单位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制度、政策,增强计划生育观念和工作透明度。我们督促责任单位建立健全计生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定期上报报表、定期检查婚育证明、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等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登记统计报表、登记注册、户口清理、按期报送有关资料等工作,并组织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三是努力抓好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报表审查上报,抓好月、季和其它报表填报工作,使报表质量得到巩固。对半年工作、年终工作按时进行总结,推动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地进行。
四是建立完善各种台帐制度。今年我们建立健全了《育龄妇女台帐》《婴儿出生台帐》《育龄妇女普查名册》《月信息台帐》《人口生育计划台帐》《育龄妇女档案卡》《流动人口名册》等台帐;五是严格进行检查,认真开展评比,地激励了大家的积极性。
XX年,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差距,还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
一是交通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工作宣传检查不能全面到位,致使个别人心存侥幸,不及时到指定地点登记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流动人口在逐年增多,计生人员管理难度较大;
三是三轮车、板车流动性大,经营分散,不易管理,造成平时填报数据不够准确,只有利用年审才能正确掌握。
由于三轮车和人力板车在主城区租赁房屋零散,居住的地方不详,给管理带来不便,为更好地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们建议由各居委会管辖的楼院负责管理,在年审时,经营者到各居住地登记注册,年审时由各居委会出据证明后,进行年审。总之,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再大,我们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都有信心、有决心把明年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计划生育工作年终总结一】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关系到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我在镇计生办的正确指导下,在社区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同事们的配合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着镇计生班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认真学习和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人为本抓重点,规范管理,以宣传教育为主,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狠抓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把计划生育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踏实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我的计生工作总结如下:
目前,辖区内已入PIS的总人数2849人,其中流动人口918人,常住人口1931人;育龄妇女685人,已婚育龄妇女650人。
一、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我认真研究学习了镇计生委下发的计划生育考核目标,明确了计划生育率100%、信息准确率100%、期内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98%以上等三项责任目标。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经社区两委班子决定,成立了红旗社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主抓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入户调查,把计划生育工作做细、做精,不留问题,争取圆满完成目标。
二、广泛宣传教育,强化计生意识,营造计生良好氛围
一是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今年重点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针对性的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中加大宣传力度。今年我们在人群较密集的集贸市场主要道口悬挂宣传横幅3条、在社区宣传栏开设计划生育专栏,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内容,张贴标语。
二是向育龄妇女、新婚妇女以及党员干部等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妇幼保健知识等,让他们了解国家的政策,计划生育的好处,努力使社区群众少生、优生。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培训,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四是每月及时向镇计生办报送宣传信息,及时上报社区的计生动态。
三、以人为本,实施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排优解难
一是及时做好计生书面工作,完善各类帐表、台帐,及时上报档案,填写好《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努力做到不仅工作做的好而且记录做的全、细、准。二是对辖区内80名妇女定期发放避孕药具,及时随访,并登记好随访卡片,为社区内每位妇女建立好个人信息档案。三是以口头或书面传单的形式向社区妇女宣传计划生育知识、避孕方法以及妇幼保健知识等。让妇女自己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措施,达到有效避孕。
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建立健全各项依法执政制度,严格一、二胎申请、审批制度,照顾再生育审批手续、材料必须合法、齐全。对流动人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查验计生有关证明。
二是对加强房屋出租户的管理,对外来租赁房屋人员必须查验婚育证明,并在房屋出租合同中明确规定,租房经营户不得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流动人口实行发证制度,并要求定期验证,同时实行房主与社区签订合同的制度,多方面管理流动人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及时处理解决,报表及时准确,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五、认真仔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计生统计是计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稍有不慎,就会出差错。为了做好这一工作,防止瞒报、错报、漏报情况的发生,每个月初按时上报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信息到镇计生委,每个月底对快到预产期的孕妇,我都一一打电话询问是否已出生,何时出生,男孩女孩等,并叮嘱他们及时办理户口。
同时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无瞒、错、漏报现象,我常常入户上门调查,准确了解情况,并做详细记录,再将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信息及时上报到镇计生办。并且做到有情况发生的及时变更育龄妇女信息卡,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人卡一致,为每位育龄妇女建好一卡、一薄,对自己的帐卡做到认真、仔细核对,按时上交各类统计报表和材料到街道计生办,使计生办能够准确了解社区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以上就是我的勤廉双述工作总结,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应看到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继往开来,将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更好、更规范、更深入,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计划生育工作年终总结二】
我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区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程度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社区优质服务,认真扎实抓好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主要表现在: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
(1)常住人口:我街道常住总人口10856人,育龄妇女3036人,已婚育龄妇女1881人。落实综合节育措施1734人,综合节育率92.19%
(2)流动人口:流入人口471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47人,流入孕环检对象85人。
(3)出生人口:统计年内(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出生总数53人;其中一孩49人,政策内49人;二孩4人,政策内4人;多孩0人。全年政策符合率100%。全年出生率4.88。出生婴儿总性别比103.85,比20xx年156.25有明显下降。
(4)人口计划执行: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34人,生育证3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71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人。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到“四个到位”。
1、认识到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四个不动摇”,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计生工作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
2、责任到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坚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街道工作规划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计生工作领导格局,把社区书记、主任作为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计生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二是重视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制。5月17日专题召开了计生工作会议,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均出席会议,会上分别与4个社区签订了《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各方力量抓好落实。
3、措施到位。一是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把人口计生工作的实绩列入街道机关年终绩效考评、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对社区工作者奖惩及推荐使用的一项重要指标;二是坚持计生会议制度。计生办坚持每周二召开计生协管员会议,督促社区切实做好入户访视等基础工作,及时掌握计生工作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三是完善考核制度。认真对照省、市考核方案,根据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街道、社区计生工作任务,将年终考评结果与个人奖惩挂钩。
4、投入到位。街道党工委重视计生工作的财力、人力、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将计生经费纳入街道财政预算,并根据街道财政收入的增长提高计生经费预算。今年在街道资金不宽裕的情况下,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硬件设施投入力度,为华昌街社区居委会配置计生工作专用电脑。给予街道计生办配置计生工作专用照相机。为4个社区居委会更新了橱窗展板4块。同时,在珠园建立了生育文化长廊,为计生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环境。落实下岗无业人员独生子女费260人次,落实配套资金2442.50元。
(二)丰富活动载体、增强活动实效。
1、抓好计生队伍培训。计生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今年计划生育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周二例会制度,以会代训的方法对计生专干进行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她们的法制观念,规范办证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两非”问题整治的工作力度。5月17日上午,邀请区计生委领导为街道计生办全体人员、4个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计生协管员及辖区单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60多人进行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专题业务培训。
2、开展计生随访“五上门”服务新模式,既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又温暖了人心。一是开展新婚期上门随访服务:主要是了解新婚夫妇有关情况,宣传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并发放相应的宣传品;对暂时不准备怀孕的对象,宣传科学的避孕方法,并根据需要提供避孕药具。二是开展孕期上门随访服务:对持证怀孕的育龄妇女开展上门随访,定期提供生殖保健和优生咨询,让孕妇享受全方位的计生服务。
三是开展产后随访服务:计生协管员及时了解母婴健康状况,指导产妇及时落实产后避孕措施并提供避孕药具,引导她们选择安全、长效、适应的避孕措施。四是开展术后上门随访服务:计生协管员在第一时间了解术后恢复情况,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清除群众顾虑。五是开展药具随访服务:对用药人员按时发放药具并告知注意事项,定期随访,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建立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在上门服务的过程中,使育龄妇女感到了无微不至的关怀。
3、强化活动宣传力度。5月29日,利用“5.29协会活动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辖区人流量较多的二马路市场及社区居委会门前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5条,摆放展板8个,向过往群众开展婚育新风、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生殖保健、预防艾滋病、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知识咨询。共向群众发放计划生育知识的各类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待群众政策咨询120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200多盒。
以节日为宣传契机,利用 “7.11”世界人口日等节日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了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今年以来,蚌埠日报报道5篇,市电视台报道信息1条,市计生委采纳信息1条,区计生委采纳信息8条。
4、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4人,奖励扶助金4080元;落实城市下岗无业人员独生子女费260人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0504.50 元;救助计生困难家庭32户,救助金4700元,救助困难大学生4名,救助金20xx元;为计生困难家庭办理保险4人。共计21284.50元。全街道的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家庭特扶政策等各项奖扶及优惠政策均得到落实。
5、确保拆迁户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在抓好大建设的同时,加大棚户区拆迁户计划生育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拆迁户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搞好摸底登记。以社区拆迁办人员上门入户调查为契机,全面掌握拆迁区域育龄妇女的详细情况,并将育龄人群的情况做好登记,与社区户况图及省全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一一对照,确保一户不漏,内容一个不缺,信息内容完整准确。
二是准确掌握临时去向。对所有因拆迁而迁出人员的详细现居住地地址和联系电话做好登记,以便加强与被拆迁户的联系以及提供上门随访服务。对不再回迁的育龄妇女,统一上报给街道计生办,并将信息一并向现居住地计生办进行通报、移交。三是做好服务。就地还原拆迁户临时搬迁期间,街道计生办加强户籍地与现居住地联系交流,以便更好地为有新婚、怀孕、出生等期内信息人员提供准确无误的计生证明。同时对有超生倾向的重点户,做好跟踪管理服务。
6、做好辖区育龄妇女孕检及生殖保健服务,方便群众。街道计生办充分发挥区级医院、社区医院的技术服务优势,一年两次免费为辖区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及孕环检工作。工作中我们能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查出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做到不漏检。检查的同时为育龄妇女开展健康咨询,发放避孕药品及计划生育相关宣传资料,不仅为育龄妇女健康撑起了绿荫,而且实现了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管理向服务转变。
7、积极落实省平台相关信息交流核查工作。对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库信息核对修改459人,新录入人员554人。同时接收和发送孕环检及访视信息300多条。核对流入人口未建卡信息1649条、核对流出人口未建卡信息77条。网上平台共收发信息1857条。对安徽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人口信息逻辑审核5118条。进一步完善了辖区居民全员登记信息。
8、积极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两非”案件排查工作。今年以来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11900元,上报“两非”案件1起。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群众的生育意愿和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压力。
(二)空挂户、拆迁户对象存在管理漏洞。旧城改造拆迁后不知去向,购房入户未入住,本市户籍人员长期在外工作,婚嫁到辖区外户口未迁出等特殊人员因各种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因而落实不到其婚育状况,造成管理空白,造成计生安全隐患。
(三)行政执法难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执法阻力较大。
(四)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优质服务还存在薄弱环节。我街道地理位置优越,流动人口的数量巨大,流动性很快,管理和服务难度较大。
(五)社区计生管理水平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部分社区计生干部尚未能做到及时入户,动态管理未跟上,存在漏人、漏户、迁移变动不及时的现象;社区计生干部对辖内情况熟悉程度参差不齐,有的熟悉口径,入户、变动都较为及时,管理也较到位,有的业务口径不够熟悉,彼此之间又缺乏配合与沟通,出现各干各的,从而影响整体工作水平。
四、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天桥街道计生办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创新发展,亮出特色,强基提质,全面提升”的奋斗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以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为突破,深化工作落实,提升服务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我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全街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稳定在96%以上,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在96%以上,统计准确率在96%以上。
一、全面推动落实人口问题统筹协调解决
(一)加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倡导力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落实党政领导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加强科室之间的联系沟通,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与各项社会经济政策特别是普惠性政策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继续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5·29协会活动日”、 “世界人口日” 等计生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帮扶和救助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家庭,进一步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激励机制,鼓励社区开拓创新,打造工作亮点,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落实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等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全面深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四)深入贯彻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打击两非”等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制度建设,继续加大对“两非”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
三、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五)继续落实好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流动人口网络化协作。切实落实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在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方面有新突破。通过省网络化协作平台、省人口信息交流平台等,加强信息沟通、管理互动、协作配合,推动网络化协作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效果。
四、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强基提质
(六)深化城市人口计划生育创新工作,有效落实好以“户况管理”为基础的城市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城市人口服务管理综合平台,实行基础人口信息的综合采集,实现人口计生与各项社会事务管理的相互协作、互通共赢。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网络作用,深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居委会,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居委会和“诚信计生”等活动。
(七)全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早孕发现、信息报送、孕情监测,加强随访服务,推动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开展优生优育促进活动、生殖健康促进活动等工作,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八)调整加强社区计生专干队伍、基层群众计划生育自治组织、计生协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街、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通过职业道德、业务水平、能力拓展等各项培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九)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导向。完善政务公开,居务公开,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继续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下评上”活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五、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全员信息化建设要求
(十)管理好、维护好安徽省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人口信息交流平台等工作,规范人口计生信息统计流程,健全人口计生信息收集、整理、上报、更新、交流的相关制度。
六、全面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重大案件预警机制,完善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信访长效机制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落实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
(十二)深入贯彻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依法落实法定奖励优惠政策,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扶持。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为计划生育家庭的地位提升、生产发展、生活改善、子女教育、特困救助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八、计生活动安排
1、结合春季集中服务活动,以清理整顿育龄妇女大底册,完善户况图为基础,重点做好人口清理登记工作。按照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大对无主管企业、物业小区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清理力度,强化对流动人口中重点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通过定期清理,及早发现信息,及时上报进入安徽省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和户况图系统,将统计误差降到最低点。
2、召开20xx年度计划生育总结表彰大会。签订20xx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制。
3、组织辖区育龄妇女健康知识培训1次。
4、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1次(“5·29协会活动日”或“世界人口日”)。
5、加强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
6、积极排查“两非”案件线索,力争突破“两非”案件1起。
7、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市、区学习培训要求,重点抓好计生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分期、定时进行计生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加强计生专干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其业务水平。
8、切实做好对各社区计生工作的平时检查、阶段性中心工作检查及年度考核工作,并对辖区各单位计生工作的年度考核。
9、全年计划生育宣传报道市级及以上不低于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