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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安全协议规定内容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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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输线路代维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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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生产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

乙方驻工地总负责人:

一、 甲方工作:

1.认真落实监督乙方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

2.甲方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活动、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罚款乃至清除施工现场,对乙方安全生产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须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施工人员进场前24小时须具体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教育,并认真落实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2.乙方人员须认真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协助甲方作好安全工作。严禁野蛮施工,违章操作。

3.乙方在施工必要安全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可拒绝施工敦促甲方尽快完总善安全设施。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负,所造成的公司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 安全生产合同自施工合同签字之起正式生效,至施工合同解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附件与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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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生产,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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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甲方因需在本村建盖砖混结构房屋2层,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施工由乙方负责,根据安全工作“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以下安全协议。

1、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并委派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严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3、乙方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制定规章制度,提出有关要求,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4、乙方必须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进行,并根据要求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有关部门。

6、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用水、用电等工作,但乙方不准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在施工周围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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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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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 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 奖励规定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 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 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 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 处罚规定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 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 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 元,工班长每次50 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 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 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 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 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 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 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 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 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 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 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 元,罚施工单位300 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 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 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 元。

15、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 元,罚主管领导100 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 元,罚施工单位200 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 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 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 元,罚搭乘人员50 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 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 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 元。

2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 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 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 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 元,罚指派人100 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 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 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 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 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 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 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 元,施工单位100 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 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 元,罚施工单位500 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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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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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重庆__装饰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标化管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卫生等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标准、规范、法规、规程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确保重庆金隅大成茶园售楼部工程创市级文明工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安全协议,共同遵守本安全协议各项条款。

一、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大小事故的发生,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2、必须达到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3、不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

4、争创重庆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负责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使用等,有教育、协调、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对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有行使经济赔偿和辞退的权利。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操作程序,确保当天工完场清,责任区材料堆放整齐、环境安全整洁。

2、严格执行项目部所指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火灾事故。

3、承担如下责任。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由于违章或操作不善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责任。

三、具体要求

1、遵守工作时间,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性高,奉公守法,能吃苦耐劳。

3、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精通安全技术操作要求,熟悉项目部规章制度、管理标准。

4、坚决制止违章作业,按章办事,不徇私情。遇险情要停止作业,立即报告。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不擅自拆改任何安全技术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不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电设备。

8、认真执行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

9、讲究卫生,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10、宿舍内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周围应保持卫生。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及所有电力加热器。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生打架斗殴、赌博、流氓行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先把身份证复印件交安全部备案,并且接受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4、严格遵守施工定额,照合同办事,严禁在结算工资时无理取闹及乱投诉等现象。

四、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给予罚款或者令其停止上班,情节特别恶劣的清退出施工现场。

1、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隐患严重直接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

2、违章违纪较多,经教育指出后不改者,造成事故或影响安全生产评比、达标的。

3、擅自动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设备而造成事故的。

4、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及不遵守规章制度的。

五、本安全生产协议一式两份,各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项目负责人: 工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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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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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作为烟草企业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体现了对卷烟产品的保护,更强调了对烟草职工的保护,这是一个谋求发展的永恒话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坏,产品在市场上占有份额的高低,最终取决于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技术含量。而烟草企业的安全管理,作为实现烟草企业经营目标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烟草安全管理工作搞不好,事故频频发生,但严重影响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积极性,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而且极大的消耗人力、物力和财力,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当前烟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查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对生产工艺、设备和设施不熟悉,很难发现和识别隐患。当前,许多烟草企业负责安全的检察人员并不是相关科班出身,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做后盾,只凭借经验判断,欠缺科学论据。

二,检查流于形式化,事先定好检查日期和检查项目,检查结束后,依然如故;基层安全自查不能按规定进行。比如:车间的安全周检,本应由车间主任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实际上不少单位仍是安全员代劳,甚至不进行检查,凭想象办事,做文字游戏;

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往往不能达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形成推诱扯皮,踢皮球,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到下次检查还是依然如故等等。检查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手段,通过检查以达到消除隐患,达到安全生产之目的。因此,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有计划,积极的加以解决;对检查出来的各类隐患,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进行整改,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分级负责,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发挥安全检查为企业生产保驾护航的目的。

四,安全思想教育不够,导致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思想教育能。

五,环保设施形同虚设。由于不能正常的利用,造成岗位环境恶化,劳动条件差,员工并不能正常正确的使用。

目前,烟草行业要实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必须把行政措施、科学技术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

首先,细化分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以实施的基本保证,是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进行安全工作实际考核的具体依据,各级领导必须带头执行,并层层抓好落实。就目前企业而言,虽然自上而下都制定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是,由于没有很好付诸实施,往往流于一纸空文,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其核心也就是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为此,各级领导、各部门都应该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工作,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管理新格局。通过完善、落实、监督机制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其次,以人为本,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烟草企业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新上岗、调岗、复岗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率达100%,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熟练掌握事故防范和处置各种故障的技能。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定期进行班组安全管理总结检查,查找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开展体现烟草企业的特色安全文化活动,培植安全价值观和先进理念,增强员工遵章守纪自觉性,落实员工安全权益,班组团队精神强。

再次,充分利用先进科技。经济发展使先进理论和技术被广泛应用到安全领域,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人机工程学,新材料和微机技术等。烟草企业应综合利用多种技术建立安全预警系统、安全评估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加大烟草企业对安全科技研究和开发的投入,确定安全科技研究与开发投资的优先领域,将投资集中在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进广大职工安全健康的项目。

最后,健全完善烟草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主要包括班前会制度、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班组学习培训制度、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交接班制度、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和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相关制度。建有烟草企业安全管理台账。主要包括内容涉及本班组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活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危险源(点)记录、安全考核记录、交接班记录、员工到岗记录等。记录事项清楚、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近期的安全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就要求在安全管理上,务必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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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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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贯彻各项安全决议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各级安全例会的内容、时间、范围及贯彻会议决议的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四条 安全例会是指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为专门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和与安全有关的专项工作而定期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召集,做好会议各项准备,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七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例会由同级安全部门或安全员在同级领导安排下组织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生产调度部门负责调度会有关安全内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条 公司经理办公会、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办公会在研究安全工作时,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安全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办公室负责记录,并会同安全部门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 安全会议的内容

(一)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点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决议;审定重要安全规章制度;审定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和活动方案;分析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听取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单位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时,主要听取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工作汇报,并对需经办公会研究处理的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会重点落实同级安委会和行政例会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处理日常安全管理的业务工作。

(四)厂级、作业区安全例会应结合实际重点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五)班组安全例会应传达上级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研究、总结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强调班组成员尽职尽责,采

第十一条 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时间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厂级安委会在公司会议之后召开。

(二)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于同级安委会之后召开。

(三)作业区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二次,时间分别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会)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五)各级安全生产调度会,应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要求同时调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会议参加的范围

(一)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委员会会议由同级安委会成员和会议研究议题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参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分别由下一级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三)厂级安全例会由各作业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四)作业区安全例会由各班组长参加,必要时扩大到班组安全员;

(五)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由班组全体成员参加,缺

第十三条 管理要求

(一)各级安全例会必须用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各级领导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内容的决议应记录清楚,并及时传达有关部门落实。

(三) 安全会议决定事项,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予以落实,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处理。

(四) 各级领导应认真贯彻安全会议决定,积极组织落实,并主动将落实情况和结果通报同级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以备检查和考核。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应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3月修改后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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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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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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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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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灰班组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背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格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现场严禁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2、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脚手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大于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3、脚手架上不得有探头板,架板严禁支搭在门窗、水暖管道上。

4、搅拌与抹灰时,要注意防止灰浆及杂物落入眼内,造成事故。

5、在室内推车运输时,注意不要碰撞架子,过道转弯时注意防止小车把挤手,推车时不准倒退。

6、室内要有足够的光线,在黑暗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安全电压照明。

7、在预留洞口作业时,应设安全防护设施,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拆动防护设施。

8、所用砂浆搅拌机要由专人操作,做好接地保护,保证一机一闸。

9、严禁打架斗殴.

10、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10万元以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10万元以外,视事故发生原因分清责任主次,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总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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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生产会议致辞内容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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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时值年初岁首,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刚刚结束,县委、政府就决定召开这次大会,充分说明了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_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_年工作任务,兑现20_年度责任制,签订20_年度责任书,进一步动员和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_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估价

20_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__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控制目标管理,深化专项整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与手段,大部分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获得了全市二等奖的好成绩。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总体稳定。20_年,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5起,死亡12人,占市政府下达全年控制指标18人的66%,直接经济损失590万元,与20_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4.3%,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50万元,上升74%。从事故级别来划分,发生较大事故2起(即:4.23龙祥铅锌较大事故和9.09牛街腾达煤矿较大事故),死亡8人;发生一般事故3起,死亡4人;从行业来划分,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5人,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6人。

(二)以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一是筹资近500万元对昭彝路、小牛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实施安保工程、防护工程,道路交通状况明显好转,全年仅发生1起交通事故,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1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二是巩固了矿权整顿整合成果,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煤矿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全年仅发生1起煤矿事故。三是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矿井生产规模明显提高,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四是加大安全投入,矿井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强化了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全行业的安全监管,有力地促进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全年除发生1起建筑施工事故外,消防、烟花爆竹等其它行业未发生事故。

(三)非法小煤窑打击力度切实加大。20_年,全县共组织打击非法小煤窑专项行动12余次,炸封关闭非法小煤窑220余口次,行政处罚4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没收违法所得29.4万元,没收非法开采设备17台,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非法小煤窑反弹和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得到充实、安全投入明显增强。一是成立了__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配备了相应的装备,充实了监管人员。二是对每个矿点派驻了驻矿安监员,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从源头上预防了事故的发生和消除了事故隐患。三是筹措120万元资金安装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科技投入明显增强。

(五)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成绩显著。20_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隐患治理年”的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了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非法小煤窑、建筑施工、消防、尾矿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共排查企业841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324条,落实整改资金3991万元,整改完成各类隐患3158条,整改率达95%。

(六)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加强。20_年,全县共制作广告牌、宣传牌坊、宣传标语5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12期,培训各种特种作业人员5000余人次。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制度,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全县未发生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事故查处引发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以上这些成绩,是我县在遭受冰凌灾害、地震、经融危机影响,安全生产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但在另一方面,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从去年发生的两起较大事故中,充分暴露出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并不乐观,存在的问题并不少:一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煤矿开采科技水平不高,技术落后,导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易发事故的局势没得到根本改变。二是监管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在监管过程中,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三是没统筹协调发挥好现有资源的作用,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作用,导致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能很好落实。四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性、不确定性、危害性、负面影响性认识不到位,没把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现象十分突出。五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心慈手软,讲人情、态度不坚决,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力。六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人监管不严,不敢干、不会干,工作检查流于形式,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隐患排查还存在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七是安全基础比较薄弱。高危行业中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大多起点低,绝大部分煤矿是由小煤窑改造而来,建矿时间不长,安全起点很低,安全设施不配套,技术装备不足。八是安全监管点多面广。我县是一个高危行业集中的地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门类齐全,点多面广,安全监管任务相当繁重。九是从事矿山等高危行业的人员,很多安全意识淡薄,而且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培训。

以上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搞好安全生产,既是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不搞好安全生产、就没有全面履行职责”的观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安全生产的警钟始终长鸣,安全生产的“神经”始终绷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更加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创新理念,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20_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改善基础、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措施、健全体系,提高素质、从严监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总体思路,以“一提高、两下降”(即: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降低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降低事故等级)为工作目标,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基础管理,突出整治重点,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非法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目标任务是:以死亡控制指标为核心,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4人以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1.4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3.6以内,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

要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必须突出五项工作重点,采取八项工作措施,坚持六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一)突出五项工作重点。今年要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重点,集中力量,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扎实开展好五项工作重点,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要紧紧围绕“减少事故、保证畅通”这一中心任务,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要以九座以上客运车辆为重点,整顿规范城乡交通运输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执行车进站、站管车制度,强化长途客车、短途微型车、客货两用车和农用车辆管理,严防群死群伤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要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侵占路产路权和乱停乱放行为,重处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三要加大投入,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安保工作。四要加强驾校管理,严把驾照发证关,严格运营车辆尤其是客运车辆从业资格管理,严堵马路“新杀手”。

第二,煤矿安全。一是采取强有力措施,抓紧完成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二是利用近段时期煤炭价格下滑、煤矿减产或停产的大好时期,加强煤矿技改,全面提升煤矿单井生产能力。三是督促煤矿加大投入,完善“一通三防”系统,完成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的安装工作。四是落实具体措施,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严防已关闭煤矿明关暗采。五是认真吸取煤矿顶板、瓦斯爆炸事故易发教训,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和瓦斯治理的各项攻坚措施。五是认真做好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第三,非法小煤窑。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零报制和周报制,加大督促检查和矿山巡查力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严防非法小煤窑新开和复开,坚决杜绝非法小煤窑安全事故,特别是死人事故。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从严惩处非法采矿行为。

第四,非煤矿山。要以矿冶加工基地为重点,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矿山企业加大投入,加快矿井标准化建设,搞好地灾和地表治理,切实消除和减少安全隐患,巩固矿权整顿整合成果。

第五,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持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强化八项措施。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以下八项措施,全力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一,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两个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去抓,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重奖重惩。

第二,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的成效如何,最终要体现在企业身上。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强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车间、班组,落实到每个岗位和责任个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管重罚。一是要落实好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商业责任保险等规定,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要动员和组织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要突出重点,抓大促小,以点带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三是要运用好各种安全生产强制措施。坚持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发挥好“黄牌警示”等措施的积极作用,通过这些办法,逐步转变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能赚钱”的错误认识倾向。

第三,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的强制培训年内不得少于2次,尤其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检查,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好高危作业人员挂牌上岗资格制度。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必须达到100%。

第四,强化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非法小煤窑、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春节期间,原则上所有煤矿一律停产。

第五,强化联合执法,着力打击非法小煤窑。县安委办、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其安全监管、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打击非法小煤窑,确保非法小煤窑处于“零”状态。

第六,强化安全投入,着力解决安全基础差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煤矿整合资金,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差的问题。

第七,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监管队伍。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加强教育,加大培训力度,真正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

第八,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奖惩,着力解决工作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县两办及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三阻四、敷衍应付的,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该问责的,必须严格问责,确保工作到位、执法严明。

(三)坚持六项制度

第一,“一岗双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又要切实抓好自己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责任追究制度。事故查处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查处行政部门和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关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第三,“黄牌”警告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县委、政府将采取“黄牌”警告措施,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一票否决”制度。今年,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时,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督促整改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实行挂牌消号制度,县安委办要加强督促整改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资金、落实人员,限期整改消号。

第六,政绩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

三、加强领导,努力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扎实工作,确保20_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强化奖惩抓落实。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本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同时,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其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加强责任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抓落实、见实效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对安全生产工作局面被动的单位,要坚决实行问责,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县两办及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对工作推三阻四、敷衍应付的,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县安监局要承担搞好安全监管,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职责。县发改、公安、交通、煤炭、国土、水利、林业、农业、建设、教育、经贸、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起行政监管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把各项工作抓死抓实。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四)认真搞好安全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反面典型。学校要适时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认识和防灾自救能力。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竭尽全力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开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马上,春节就要到了,我向大家提前拜个早年,祝各位新春愉快、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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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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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北京隆科兴非开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就? 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负责建立个分包方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明确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

2、承包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承包方有权监督分包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4、承包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分包作业区域划分分包文明施工责任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发现分包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分包方的生产、生活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隐患及违章有罚款权。

7、由承包方负责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协调对外关系。

8、由承包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第二条:分包方的责任

1、分包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组织施工前必须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楚剧相应登记的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施工企业(队)安全资格认可证》,交纳安全保证金,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队伍的安全管理机构,自觉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执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认可制度

A、分包方单位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审考核,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上岗;

B、分包方必须设立现场安全员,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办《安全生产上岗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分包单位人员需变化时,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承包方,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变化工种安全教育。

C、分包方应经常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A、承包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承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B、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包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设备,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需经承包方验收后,办理书面验收手续,方可施工,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3)安全检查制度

A、分包方负责施工区的安全防护,接受承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和奖罚。

B、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检,班组自检,实行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a、分包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确保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b、分包方必须按承包方的要求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隐患,对照整改通知单及时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按时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分包方必须停工整改。否则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d、分包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e、分包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的发生。

f、分包方负责其人员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聚众、传黄播淫、酗酒闹事,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社会治安、交通、消防、触电、溺水等事故发生。

第三条:分包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备,如发生单位间相互使用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进行必要的检验,借入方一经验收使用,则负责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损坏遗失赔偿等责任,在使用过程众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非分包方设立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设备以及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毁、毁坏,改作别用或变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应变动的必须由承包协调和处理。

第五条:若分包方在施工众与其它施工单位相遇或发生立体交叉作业,危及安全时,亦可委托承包协调处理,分包方应自觉服从和配合承包方统一调度和安排。

第六条:分包单位自备大型吊装设备,必须在市建委注册,经专业部门检验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分包方在仅此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等作业时,需在作业点的四周拉设警戒线、警戒牌和派专人落实监护,必要时可通知承包方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使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指定专人值班。

第八条:分包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不得随意向上(下)抛扔物料,不得随意挖掘打桩。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损失,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负责全部损失费用。如遇到情况应及时向承包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第九条:工程项目在工作时间和从事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后,分包单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要作出记录或拍照。

第十条:分包方要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种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伤亡指标由分包方承担。死亡、重伤事故的家属安抚及后事处理工作由死者、重伤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由于分包方达不到协议要求的,承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对安全事故隐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有权签发“违章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对严重违章冒险作业、严重违章指挥、确有随时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不听劝阻时,有权签发“立即停工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分包方应按承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直至符合约定的条件。对于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违法、违章,承包方可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处以300—3000元的罚款;对出现的轻伤事故每起处5000元罚款,重伤事故处20000元罚款,死亡事故处50000元罚款。隐瞒事故不报或缓报的,追加罚款10000元。

第十二条:承包方要对安全管理纰漏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甚至不服从管理的分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分包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分别分别职责规定施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方有权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终止后即告终止。

第十七条:本协议与分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北京隆科兴非开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年 月 日

分包方:(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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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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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车间,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 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 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车间 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 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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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2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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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质量,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保障客户委托管理变电站设备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企业有关安全文明身产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范围:

1.4合同编号:

2、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无人身轻伤事故。

3.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发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和考核事件。

3.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发生社会治安事件。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3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4.4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4.5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4.6上海市电力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4.7甲方单位有关安全文明的规章制度。

5、协议内容

5.1.1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专业施工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5.1.2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协调、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前,根据工作项目内容特点,组织乙方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阐明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乙方如对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存在疑问,甲方需联系客户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监督乙方制定现场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简称“三措一案”),并进行审核,做好备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乙方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定。对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对乙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施闭环管理。

5.1.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负责本协议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负责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5.1.6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乙方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并按规定要求,向上级单位、管理部门报告,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

5.1.7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标志、安全通道、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并监督检查乙方工作人员劳防用品的使用情况。

5.2乙方责任

5.2.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近三年安全施工状况、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2.2乙方施工人员超过20人,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20人及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安全人员。安全员应培训考核,有相关上岗证书和资质证书,乙方指派 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编制和贯彻落实现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简称“三措一案”)交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开工。

5.2.4乙方进入运行中的变电站施工时,必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需借用或租赁,应办理相关手续。工器具须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有据可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场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进入变电站内,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内。

5.2.8在变配电站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及相关规定。经许可后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险和违章作业。

5.2.9施工中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完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应带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应接地。

5.2.10梯子应坚固完成,负荷使用标准,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运梯子时,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临近带电区域内,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5.2.11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进行测量。

5.2.12乙方应编订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台帐,施工班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并做好书面记录。

5.2.13工程施工现场应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2.14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应及时,并按规定报告相关安全监督和管理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做好事后处理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事件、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5.2.15乙方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变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备案。乙方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范围,亦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5.2.15乙方从本单位到施工地点发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6其他

6.1本协议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6.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未签定,则工程合同无效。

7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 (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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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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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制定协议如下:

1、 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使用锈蚀、破裂、扭曲等不合格的材料。

2、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对从事15米(含15米)的高处作业、施工必须有承包单位领导在场指挥、监护。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4、 高处作业脚手架下方不允许站人,同时加设安全网。

5、 施工方必须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备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督促其正确使用。

6、 高处作业现场应悬挂醒目的防落物安全警告标志。

7、 遇阵风6级、雨、雪条件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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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13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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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

甲方 为兴建 工程,接受了乙方 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 个月(天),或: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二、合同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X。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XX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XX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竣工图纸和资料;

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XX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XX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XX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 词语定义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 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

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XX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级以上持续 天的大风;

有效波高超过 米的波浪;

毫米以上持续 天的大雨;

烈度 以上的地震;

......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保修金的数额

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励

奖励:

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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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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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明确双方在车辆营运过程中的安全任务和义务,其具体的安全协议如下:

一、安全责任目标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在车辆运营过程中不发生翻车、死亡、重伤、火灾、爆炸、机械事故,保证安全。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不断补充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甲方认真组织乙方进行的安全宣传和驾驶技术的培训,按时组织安全学习,对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认真开展安全事故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抓好车辆例行保养和定期月检、年审及上路安全检查工作,发现有危及行车安全隐患或者乙方及驾驶员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甲方有权扣留车辆;

4、做好车辆的统一投保,事故处理和索赔工作,对未按规定参加保险的车辆,甲方有权将车辆收回;

5、乙方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甲方应及时派人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安全、交警等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通管理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扎实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2、自觉接受安全部门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自觉及时进行消除,保证车辆状态良好,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违章指挥,抵制和检查有关人员的不正当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约定

乙方和乙方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给予500—1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按固定处理:

1、乙方或者乙方所聘驾驶员无合法驾驶证或者持无效驾驶证驾驶车辆的;

2、用货车载人或未办理危险品运输手续而私自运载危险品的;

3、未按规定参加甲方统一保险或者未按国家规定参加季检和年审的;

4、将车提供给犯罪分子当作交通工具的;

5、有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的;

五、安全承诺

为了督促广大的驾驶员安全行车,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本门的相关规定,

双方约定:一年的保险期内,该车发生第一次交通事故,事故赔款扣除5%作为罚款,以后按每次5%递增,第二次事故扣罚10%,第三次事故扣罚15%,以此类推。

此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挂靠合同的附件,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签字、盖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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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生产生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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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甘溪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甘溪乡人民政府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甘溪乡人民政府乙方:

责任人(签章):责任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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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服务,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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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

安 装 单位____________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的主要运输工具一塔吊,对工程进度的快慢起着决定性作用。公司决定对塔吊实施安全管理。要求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安装单位: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责任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六)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装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行。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八)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使用单位:

(一)应当编制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作好安全防护;

(六)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七)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八)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九)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十)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安装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各方严格按照本协议施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负全面责任。

安装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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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5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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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接班。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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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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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市建设系统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1、甲方应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设施,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备、临边、洞口等都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2、工地负责人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根据工程进度,不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做到心中有数,预防为主。

3、乙方应服从工地领导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如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操作,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操作前必须对自身的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级汇报,不得冒险作业。

5、乙方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软底鞋进行施工操作。严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严禁打闹和开玩笑,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乙方有违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等,经指出后仍不改的,甲方有权对其处罚,直至辞退,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不得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100~300元。

8、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机械设备,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协议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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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1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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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郑重申明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 〕 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 〕 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郑重申明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JGJ59—99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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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脚手工安全生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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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外墙干挂理石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及本市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 必须先落实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第五条、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清查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 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违章施工及防护用品佩戴不全进行罚款。

第六条、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3、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更不得使用童工、老年工,违规使用一切后果自负。

4、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班组积极开展安全讲宣、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活动;

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也可拒绝施工: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

9、确保所购买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10、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卫艺、设备。

11、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12、禁止拆除脚手架拉结杆及安全设施。

13、乙方使用电焊机必须使用直流焊机。

14、在使用临时用电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使用。

15、乙方负责在工作区范围内将易燃品清除后使用电焊作业,电焊施工必须有专业看守。

16、禁止在外脚手架集中堆放材料及理石。

17、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18、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管理。

19、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20、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22、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从事生产工作。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或来历不明的人员。

23、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的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24、乙方在施工中产生的火灾及人员伤亡、坠物伤人、触电、物打打击等一系列伤亡由乙方承包人负责。

24、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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