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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的管理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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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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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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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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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双方就 养护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平方)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工作要求: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2.养护范围: (省略)

3.养护内容:乔灌木、绿篱、草本植物等的浇灌、施肥、 草坪的

杂草清除、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浇水、灌溉、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等工作。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 —— 2

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_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一《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

附件二《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

附件三《绿化养护承包费用计算方法(按乔、灌木株数及地被面积测算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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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绿化养护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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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范围: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m2。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养护标准:

一) 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 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 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 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就近免费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 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 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 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 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 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 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五、 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 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计费以草坪面积 m2为主,按¥ /m2(即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计费,合计人民币元整;

2) 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 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30%、35%;

5) 养护管理期限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6) 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 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 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 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 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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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绿化养护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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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下称甲方)为了更好地将学校的园林绿化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同意将学校所属绿地委托给___________(下称乙方)进行养护管理。乙方将尽心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将负责学校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达到约定养护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报酬。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工作范围:_________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m2。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养护标准:_________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及时防除杂草;

5)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______%,杂草率≤5______%,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就近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五、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计费以草坪面积m2为主,按¥/m2(即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整)计费,合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2)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30______%、35______%;

5)养护管理期限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6)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______%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现场代表: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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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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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完美的景观效果,需要我们每个养护工人都务必尽职尽责,从养护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起,若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景观效果,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每个养护工人心中务必刻有“养护无小事”的宗旨,为此我们务必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

一、养护人员的挑选

1.养护工人务必挑选身体健康,有职责心的,工作潜力强,具有必须的养护技术潜力的人。

3.根据每个养护工人的表现均有当养护班长的权利,由养护工人共同推选产生,班长务必对现场要个性了解,并且自己务必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

4.经确定的养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

5.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根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及时更换;

6.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维修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养护技巧,要与其他养护工人用心交流,以便提高整体养护工人素质及团队的养护水平。

二、现场养护岗位及岗位职责

1.现场养护由,养护主管、养护副主管、现场安全员、区域负责人、养护队长、特殊岗位(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成。

2.岗位及岗位职责表

岗位职责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的所有工作,协调处理与甲方之间的事情及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做到安全礼貌养护。

养护副主管负责现场的日常养护工作,协调并解决养护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合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质量。

现场安全员负责养护施工的安全隐患问题,务必懂消防知识,发现现场有任何安全隐患问题都务必尽快通知现场主管并及时处理,若发现重大隐患,应要求立即停止养护工作,等消除隐患后即可正常工作。

区域负责人做好各区域的协调工作,把好养护质量关,解决现场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技术问题,配合好现场主管,透过各养护技术环节控制,实现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

养护队长负责属于自己的养护小分队,区域内发现任何养护问题应及时与区域负责人沟通,做好养护工人的协调工作,保证做好自己小分队的养护工作。

技术工人务必懂得养护技术的各个环节及措施,在日常养护中发现苗木出现问题能及时得当的处理,

普通工人要做到服从管理,勤勤恳恳工作,配合技术工人做好养护的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的评选办法;

(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个性了解,并且自己务必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将给予奖励,对于工作及管理潜力差的将会被淘汰。

(2)养护队长要有必须管理潜力,务必服众、有职责心,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各个方面干的不错的将给予奖励并升职为区域负责人,对于工作及管理潜力差并且不用心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术工人透过日常养护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技术考核后合格的将列为技术工人。

三、例会制度

1.养护班长应每一天晚上向现场管理员汇报当天的养护工作状况和第二天的养护工作计划,坚持每一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管理员、养护班长参加。有紧急状况时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养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员通报或在例会讨论,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务必坚决执行。

4.每日例会由养护班长传达会议资料并统一安排第二天的养护工作。

四、考勤制度

1.养护人员务必每一天准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养护人员外出干活或执行其他任务需要向现场管理员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养护工人外出需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现场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条,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6.养护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五、仓库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入库务必经管理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务必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

3.仓库内设材料帐册,务必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汽油、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仓库内另设地点,不得使用明火。

算后从养护工人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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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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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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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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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 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 绿化共 m²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 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 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E、提供为乙方绿化机械存放场所以及其保管。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 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 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 元/ m²·年计算,绿化面积共 m²,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年,季平均 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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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绿化养护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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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范围: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 m2。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养护标准:

一) 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 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 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 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就近免费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 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 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 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 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 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 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五、 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 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计费以草坪面积 m2为主,按¥ /m2(即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计费,合计人民币 元整;

2) 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 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30%、35%;

5) 养护管理期限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6) 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 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 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 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 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 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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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绿化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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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安静的学习环境,提高住宿生的自立、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我校的宿舍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达到“文明宿舍”的标准,特制定本计划:

一、管理目标

培养学生自立、自理能力,促进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

二、管理措施

(一)协调各班主任统筹安排住宿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1、合理分配各宿舍成员,并由各宿舍成员推选室长。

2、固定床位,统计各床位人员以及信息。

(二)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

1、寝室内外不准玩火,不准乱摸乱动电线、不准到危险的地方玩,注意自身安全。

2、近期使所有管理人员和各室长都学会灭火器的使用。

3、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请假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4、家长探望学生,必须经管理教师同意后,方可同管理教师一道进入学生寝室。

5,严禁攀越、滑行栏杆和扶手,严禁在窗台或床上玩耍。

6、严禁在宿舍区内追逐、吵闹、打架或干扰别人。

7、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留宿。

8、不定期清查管制刀具、蜡烛、打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

9、住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教师请假,并将假条交管理老师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管理教师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10、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三)加强日常管理,作好每日的卫生、纪律检查通报,积极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四)定期召开室长会议。

作好宿舍管理的指导,对于出现的普遍问题进行纠正和指导。

(五)搞好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将文明宿舍的评选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

每月搞一次宿舍大扫除。让每一个宿舍不留任何卫生死角。

(六)在住宿生中积极开展“弘扬正气”的活动,在住宿生中营造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生活、学习氛围。

1、大力表彰宿生中出现的好人好事。

2、开展各种评选活动,对勤俭节约的,模范遵守纪律的,热心帮助同学的等各种同学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以他们的行为来推进广大宿生的行为。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学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素质,促进学习的进步。

(八)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让学生参与到宿生管理工作中来,让那些有责任心的同学有一个自我展现的舞台。推选素质高的班干部为各层楼的楼长,对每层楼的工作负全责。每层楼男、女生各设立一名楼长。

(九)以“爱心”来关注每一位住宿生,使每一位学生都有“家”的感觉,增强凝聚力,让住宿生管理成为学校的一个亮点。

本学年度,我校将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学习务实、廉洁创新”的总要求和“严格管理、提升质量、突出特色、优化环境、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开拓进取。

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团结奋进,务实创新,整体育人,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环境美、管理严、三风正、质量优、有特色、声誉好”的山区特色学校。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老师专业发展有特点,学生全面发展有特长,学校持续发展有特色。

我们的育人目标是:努力促使每一位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健体,学会感恩,学会创造,成为全面发展有特长的合格人才。

我们的师德是“五心”:中心献给教育,公心献给集体,爱心献给学生,关心献给他人,信心留给自己。

我们的工作重点是:更新观念,整合资源,促进“三方”(家庭、学校、社会)协调发展,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建立“三项”(质量、安全、师德)激励机制,提升办学效益和学校品位;规范管理,开源节流,实现“三保”(保安全、保运转、保质量)促发展,消赤减债见成效。

我们的工作策略是:双治并举,强化管理;多管齐下,优化队伍;强化科研,提质增效;夯实基础,狠抓薄弱学科;抓好群团,发挥职能。

具体措施:

一、抓好干群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班子管理水平

①加强班子培训,组织召开学校领导班子培训会,以增强领导素质,加强内部团结。

②营造民主气氛,学校班子坚持每周五一次工作例会,一月一次工作总结会,半期一次民主生活会,期末一次班子成员述职会,推行“议事制度”和“决策制度”。③继续坚持填写周工作明白卡,落实好分管领导分管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向学生问卷调查领导每期至少三次,了解学生心理,及时解决学生所需,吸纳教工合理化的建议,尽量解决教工中关心的热点问题。

2、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综合素质

①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上级有关文件,加强修养,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②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加大继续教育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安排教师参加相关培训,鼓励教师参加进修、函授、自考。积极完成每期15%的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课程自学考试任务。

二、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1、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分析安全案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注意安全细节,积极防范未然,避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一是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法律法规。任课教师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目标责任激励机制,尤其是综合实践活动、美术、品德、社会、物理、化学等课程,要教给学生公共安全常识;三是学校每月培训1次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召开1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学校要把安全教育课纳入课程计划,每周每班至少上1节安全课。

3、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一是学校落实管理人员,完善管理体系;二是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安全教育(侯杰)、校舍基建(龚昌盛)、用电(鲜奇程)、防雷(肖翔)、消防(侯杰)、食堂卫生(龚昌盛)、疾病防控(侯杰)、交通(各班主任)、化学药品(肖马郎)、压力容器(侯杰)、周边环境(陈小明)、集体活动(侯杰、邓广平)、课间休息(邓广平)、上学放学(班主任)等方面,扎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四是坚持每月深入村小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工作,每次排查必须做到“五不漏过”,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期限。

4、进一步落实安全信息记录和上报工作。学校把校园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情况按教育局要求记录在册,完善好各种安全工作资料,每月30前将本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及动态以书面形式报片区教育督导员,紧急情况电话报告后补报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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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绿化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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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按专业技术要求指导日常养护工作。

参照上海等地的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有关规范,结合本实际情况和园林工作者的工作经验,制定和实施《园林绿化管养规范》,使日常的养护工作如除草、松土、培土、淋水、施肥、修剪、整形、防病、除虫、补种、移植、防寒、防台风、卫生、安全维护等具体内容和效果有一个指导性的衡量标准或衡量规范,让园艺工人更能专业化、规范化和量化地进行绿化维护。

二、维护和完善好绿化供水设施,确保浇灌系统的正常运行。

种有大量的绿篱、花灌木和大面积的大叶油草,加上土质较差(易板结、砂石多、不够肥沃、保水保肥力差),浇灌时需水量大,次数频繁。现有供水系统存在自动喷灌点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匀、喷头角度欠佳、部分喷头和阀门损坏漏水、取用不方便和露天停车场供水管网未接好等程度不一的问题,容易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人力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浇灌质量难以保证。公园将加大检查、维修和保养力度,完善相关浇水设施,希望能根治以上问题,为园艺工人提供方便易用、布局合理、运转正常的绿化用水。

三、加强草坪和花灌木的修剪,对垂榕进行适当的艺术整形,营造良好的植物景观。

对大叶油草草坪实行定期修剪,保持高度统一(高度不超过8CM),边缘整齐,四季常绿。绿篱及时常剪常新,保持清晰的轮廓,部分绿篱增加立面上的层次和对比,要求高度一致,无断层缺失,整齐划一,棱角分明,生长丰满。公园内的垂榕大部分均没有进行人工造型,未充分体现原设计意念,宜对中心台周边和公交站场的垂叶榕分别进行几何体造型(圆柱形或长方体、圆台),创造较好的有艺术性的植物群落景观。

四、增加合理的导游指示和安全警示牌,完善服务配套设施。

制作、悬挂和摆放必须的树木简介牌、安全警示牌等,可起到宣传和普及植物学知识的作用,减少游人对草地和花木的践踏、破坏,保持园容园貌的良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减少误会和纠纷,培养游人的良好社会公德,创造至佳的社会效益,可直接提高公园品味和社会知名度。

五、加大对草坪杂草的综合治理,增加大叶油草草种的纯度。

由于多种原因,现在大叶油草中夹杂着生有矮小杂草,部分甚至比较严重。公园将加大人工清除杂草的力度,争取除了,除早,除小,对杂草严重的草坪施用选择性除草剂进行杀灭。对严重生长不良和光秃的地块进行换土、更新或补铺,力求没有明显生长的野草,大叶油草生长良好,纯度大,覆盖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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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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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市、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及花园社区等活动,并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五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辖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六条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适时提请市、区(县)人民政府召开由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务、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立体绿化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市绿化。

第八条本市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各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植树登记卡的发放、核定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义务植树登记卡上记录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投诉举报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制定。

第十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气候、水、土壤等自然条件,编制具有本市特色的树种规划,确定适宜种植的树种和植物配置原则。树种规划公布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编制树种规划应当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乡土植物,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选用外地植物种类的,应当对其适宜性、安全性等进行专项论证并明确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和城市中心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按照《条例》规定应当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生态功能,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等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绿地内的硬铺装应当优先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第十三条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城市居住区内绿地的面积、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居住区内绿地面积。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管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绿地布局(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功能定位、植物配置、绿化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树木的处置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同步建设。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占用绿化用地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保障附属绿化工程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完成。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核实。对验收合格、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的绿地,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及现有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迁移、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优美,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树木的保护范围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按照《乌鲁木齐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害树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按照《条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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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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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管理服务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

创新绿化管理模式  推进基层文明建设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在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来,致力于抓制度管理,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行业特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XX年至XX年绿化所连续两年被共青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集体。

一、创新发展,整体推进,不断拓展青年文明号工作领域

我所不断加强和巩固创建基础,着眼于创新发展,致力于整体推进,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使青年文明号呈现出稳定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具体体现在:

1、结合青年实际,创新绿化服务发展理念。在城市绿化管理服务上,我所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单位的创建,结合我所实际,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在实践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所以创建“青年绿化管护安全示范岗”和“绿化所管理年”活动为目标,利用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绿化管护技能人才的优势,积极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与科学化管理建设和培养绿化管理能手结合起来,强化绿化管护质量,提升绿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科学化管理发展与青年成长的有序互动。

2、结合创建思路,积极培养青年岗位能手。不断深化创新创效活动,根据绿化所的工作实际,组织全所青年广泛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引导和组织全所青年立足岗位开展各类绿化技术创新实践活动,向管理要效益。在日常工作中创新创效,使这一活动不仅成为青年职工成长的基础,而且进一步促进绿化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绿化所的改革和发展,在活动中,注重将“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努力做到“人人有成绩,人人创造绿化管理效益,”为——园林绿化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3、结合工作特色,塑造新型绿化管护队伍。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中,绿化所注重确立活动的知名度,不断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并通过推荐表彰,发挥带动作用,激发全体青年同志参与创建“青年文明号”的热情,优化创建环境,从而推动绿化所青年文明号的健康持续发展。XX年、XX年我所被——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为我所将争创泰州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而不懈地努力工作。

二、强化管理、健全机制,不断完善青年文明号工作机制

自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绿化所始终把创建活动作为引导广大青年弘扬园林事业新风,提高绿化服务质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努力适应青年和城市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青年文明号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青年文明号管理体系,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迈进。

1、我所经常组织全体管护人员,学习有关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文件和资料,拉高全体人员的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进一步搞好园林工作。结合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在工作上更有动力,更有目标,针对创建“青年文明号”学习深入,我所通过几年的探索,制定了一整套的绿化管理模式,初步积累了一些全新的管护理念,有力的推动了绿化管护水平的向更高层次发展。

2、采用责任制方式,将城区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划分若干块,根据工作量和管理质量要求、分块分级确定管理目标,通过投标方式进行发包,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起高效的绿化管理模式。

三、根据绿化所的工作特点,争创特色、不断丰富青年文明号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全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我所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不断创新特色,丰富文理有创建内容。

1、积极为城区小区绿化进行业务指导,把原先的小区绿化不规范、零乱的现象进行义务整治,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活动场所。打造精品绿化景观,与居委会结对共建,制定规划方针。

2、积极开展帮护济困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市局和单位组织的各项帮扶活动。对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进行爱心募捐活动,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服务,将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竞赛,我所向伟和蒋勇健同志通过青年文明号创建,先后成为绿化所青年岗位能手和带头人。参加了泰州市组织的首届绿化操作岗位技能竞赛,并且获得了较好的名次,为我处争得了荣誉,蒋勇建同志在各种评比竞赛中多次获奖,丰富充实了“青年文明号”创建内容。

四、XX年工作思路

1、加强绿化所思想政治教育,为“五城同创”做好有力的保障。注重提高全所同志的政治素质,促使每个职工爱岗敬业,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线。

2、加强业务技术学习,认真组织养护人员搞好绿化管护技术,提高全体同志的对绿化的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一系列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使绿化管护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我所在 “青年文明号”的创建中,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们将更加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尤其要以当前“五城同创”为契机,不断增强绿化管护的自觉性,以高效、高质的绿化管理为宗旨,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载体,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推进我所精神文明建设争取更大的成绩!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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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绿化养护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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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了更好地将学校的园林绿化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同意将学校所属绿地委托给乙方进行养护管理。乙方将尽心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将负责学校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达到约定养护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报酬。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工作范围: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m2。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养护标准: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及时防除杂草;

5)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就近免费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五、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计费以草坪面积m2为主,按¥/m2(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计费,合计人民币元整;

2)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30%、35%;

5)养护管理期限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6)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现场代表:现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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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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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

货款,如有欠款,务必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

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

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有限公司

20xx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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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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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7、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设施管理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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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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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校园、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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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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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 湖畔新村、蓝湖水岸 小区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

2、合同期限为1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草坪:①修剪:年普修二遍以上。②清杂草:每年除草三遍以上,控制杂草孳生。③灌、排水: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④病虫害防治: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⑤绿化内白色垃圾定时清理,无明显暴露垃圾。

树木:①修剪:乔、灌木每年适时修剪一次;篱、球年修剪二遍以上;地被、攀援植物每年修剪、整理一次以上。②中耕除草、松土:年中耕除草不少于三遍,及时拔除大型杂草,控制大面积杂草发生。③病虫害防治:有针对性及时灭治,年喷药不少于二次,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④扶正加固:发生倒伏及时扶正、抢救。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b、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c、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双方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工作制;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d、每逢重大节日及临时突发事件,乙方应服从甲方要求,安排工作。

e、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绿化养护费1800元/月,每月20日前支付上月绿化养护费给乙方。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1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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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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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应该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更好地将-------的园林绿化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同意将---------所属的绿地委托给乙方进行养护管理和服务。乙方将尽心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负责-------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模纹、时令花卉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等工作。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 乙方须为经过合法登记具备本合同服务所要求的经营范围的法人单位。乙方通过指派相应人员到甲方工作的方式进行服务,对指派人员的工作后果向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指派到甲方工作的管理服务人员之间具有劳动关系,乙方为用人单位。乙方负责向上述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社会保险及意外、工伤等事故的处理等。乙方和上述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书送交甲方备案。

二、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管理服务区域与范围:----------绿化区域(不包括银杏林以北小树林区)。乙方全面负责并承担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模纹、时令花卉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防风、防汛、防人为损坏。

四、 养护等管理服务标准:

(一) 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 适时灌溉、施肥;

(5) 确认死亡及时补栽,品种、尺寸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的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7) 因刮风下雨导致树木折枝和倒伏,及时扶正修剪,确保树木正常生长。

(二)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要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 绿篱模纹、时令花卉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半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时令花卉要保证五一、十一时的景观效果。

(2)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绿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保证生长旺盛,生机勃勃,

(3)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五)行道树杂草、路缝隙杂草管理标准

(1) 行道树杂草清理即沿路岩石向里清理3米,保证无杂草;

(2)凡是有行道树或绿化带的道路与路沿石缝隙长出的杂草必须清除,保证无杂草。

五、价格及结算方式与付款期限

1、本合同全部管理服务总价格:(大写)人民币 ------- 签署合同时,双方共同确认绿地现有苗木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 并详列清单。

2、付款期限:本合同分三期支付,付款的具体期限如下: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款的-------%,计人民币-----------------。

(2)在乙方服务管理达到标准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年---月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3)在乙方服务管理达到标准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20xx年2月28日(节假日顺延)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4)养护期满,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最后一次的养护管理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水井水源、电源。-------只提供水电源,一切养护管理设由乙方自行配备;

(2)监督检查乙方每天出勤人数、每天至少一次检查绿化养护管理情况,对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不听从安排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监督检查乙方病虫害防治情况;

(4)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5)提供临时工具房一间。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

(1)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标准,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98%;新栽树、移栽树按照原签订合同执行;

(2)正常养护期内,根据苗木生长情况、杂草情况、天气情况确定养护人员人数。如遇干旱、草荒、虫灾、大风期间随时增加人员;不忙时至少留有2位养护人员。

(3)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达到双方确定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4)承担病虫害防治的药品款;

(5)合同期满时,保证承包范围内绿化区域无杂草、无枯枝残叶、非干旱状态,绿篱模纹整形修剪一次,苗木长势旺盛;

(6)乙方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承包期内出现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及其它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7)养护绿化区域内无白色垃圾、砖石瓦砾、枯枝败叶、污物杂物等,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8)根据应急情况适当调整养护进度;

(9)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做好日常养护记录。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每日损失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乙方养护管理跟不上或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苗木死亡或苗木出现其它问题,乙方须按照本合同要求立即更换,更换苗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日书面告知对方,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若不提前通知对方,违约方除了承担以上损失外,还应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因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违约方应赔偿损失。

5、因乙方工作疏忽或失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在泰安仲裁委申请仲裁。

十、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协议履行完成日期即为合同的终止日期。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到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账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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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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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市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园林局

为了加强___花园绿化的管理,确保花草树木生长繁茂,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甲方委托乙方对绿化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管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内容

1.清除_____草坪的杂草,使草坪不长杂草或极少杂草 ,一年修剪不少于______次;

2.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定期为各种树木进行除草、松土、培土、浇水、施肥、防病、除虫、修剪、整形、油石灰水等,使树木生长健壮;

3.少量布局调整、移植、补种;

4.保持绿地内的清洁卫生及排水顺畅。

三、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暂定为两周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管理费用:______花园现有绿地面积共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月养护承包费用为______元,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随工资支付)。 此费用包含管理人工费、绿化水费、工具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农药化肥、机械费及其它与管理相关的费用,如有新增加绿化面积,则另外计算费用。

五、乙方责任

1.派专职养护工人按管理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绿地内植物生长良好,凡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损伤或死亡的,由乙方按原样修复或更换;

2.承担甲方派给的少量突击性工作;

3.负责维护绿化用水管网并按月支付绿化水费给自来水公司。

六、甲方责任

2.确保管理范围内绿化植物及园林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凡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达不到管理要求又不加以改进的,甲方将按要求扣当月管理费的______%作罚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2.未尽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市园林局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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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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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管理制度

二、 工作职责

三、 岗位责任制

◆区域(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工作标准

◇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

◆施工工长岗位责任制

◇工作标准

◇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四、采购员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 管理制度

一、 所有部门在上级(副总经理)指导下展开工作。

二、 根据上级的目标计划编制部门的工作进度计划。

三、 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进度。

四、 提前编制施工材料计划,合理使用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

五、 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

1、 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离开岗位必须得到经理的批准,休、请假得到同意后方可休、请假,并安排好工作,做好工作交底,如有违反按照考核小组评定进行处罚。

2、 施工中有必要使用日工(杂工)时,首先提前向副总提出,由副总核定批准后才能使用,使用日工后要在当日下午六时前填写好日工表,送到经理处审核签字生效,否则作废。

3、 施工工人进场后,首先要签订好本部门要求的规章制度,要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施工交底。

4、 各施工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负直接的责任。

六、 认真执行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本部门的招投标各项工作,同时也积极配合其它部门有关各项招投标工作。

七、 主动与各部门的工作互相协调、沟通,团结友好地发展工作。

第二部分 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科技系统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条:负责组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投标答疑。

第三条: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开展项目施工管理,搞好项目经济承包合同的签定工作,监督项目对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第四条:负责日常工程技术管理。对项目积极进行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督促项目执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规定。制定特殊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负责开展各施工项目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组织实施图纸会审工作,督促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

第六条:负责公司各类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设备的采购、校准、发放使用、维护、标识工作,为工程检查提供有效的数据。

第七条: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关键部位的各项质量安全检查,督促班组进行“三检”,定期组织大检查,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调查分析处理。

第八条:负责办理项目的报监工作,对分部门现分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主持单位工程的中间验收。

第九条: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科学技术进步计划和措施,推广科技活动,总结技术成果。

第十条:负责配合企业管理办公室建立公司的国际环境体系和安全卫生体系,完善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对项目工程报量的审计工作,准确及时的编制工程报表,为公司领导的经济活动分析提供可靠数据。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的工程回访维修服务工作。制定年度回访计划,安派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满足客户的需求,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

第十三条:协助资料部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和日常政治学习工作。制订部门年度培训计划,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专业的培训工作,配合党委办公室开展政治学习,提高部门人员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确保部门管理费的开支控制在预算计划费用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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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3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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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为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制定了《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9月1日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第186号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xx年6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庆军

20xx年7月7日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根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域特色和城市风貌适时编制或者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城乡绿化发展,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第五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县(市)区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施工质量和管理养护的监督、考核、指导和服务工作。

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举报。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期分批公布城市绿线。

公布城市绿线时,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立绿线标识,并注明公园绿地四周界线及坐标点。

第九条城市绿地应当均衡布局,坚持新城区绿化拓展与老城区绿化提升并重。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应当符合《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

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建设;绿化不达标且无空地的,应当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第十条推进节水、节能、节地等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节约型绿地建设率不低于80%。

公园绿地、道路绿地中采用透水材料和结构的铺装面积比率不低于50%。

第十一条城市建成区待开发建设用地裸露超过三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市政道路及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相关责任主体应当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其他裸露地面,由管理单位或者使用权人负责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政策和技术措施,推广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拓展绿化空间。

第十三条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

第十四条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不达标的区域,5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应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有利于林荫路建设,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

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推广率不低于85%。

城市道路单侧绿线宽度达到或者超过8米的,可以结合周边环境条件,建设带状公园绿地。

第十六条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应当结合现有交通路网和公共设施,有效串联园林绿地系统,合理设置服务驿站和绿道标识,形成绿道网络。

第十七条城市滨水绿地构建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滨水区域自然生境,岸体构筑形式和材料符合生态和景观要求,岸线模拟自然形态。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

第十八条城市防护绿地设置应当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等要求,城市组团隔离带、高压走廊绿带、以及水体、公路、铁路等防护绿地实施率不低于90%。

第十九条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

林荫停车场应当种植乔木或者通过其它永久绿化方式进行遮荫,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

市级政府投资的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绿化项目,以及县(市)区政府投资且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的设计方案,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市)区其它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由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提出明确的绿地率指标,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审核绿地率指标。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应当建立健全各负其责、联动监管的责任体系。

城市绿化施工应当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设计方案,实行施工工序、到场苗木等报验制,施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共同管控施工过程。

市、县(市)区园林绿化项目应当由同级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绿化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验收不合格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

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自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竣工图纸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内,监理和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绿化管养情况进行监管。

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化养护进行监督。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绿化养护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告知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并督促养护单位整改。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并组织移交验收。

第二十七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的,应当与认建认养管理部门签订协议或者进行登记,冠名挂牌权由双方商定。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园林绿化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并对园林绿化交易履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城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实地察看、公示、公告等方式分级进行。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影响交通、供电、施工、采光等需修剪树木的;

(二)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下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下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下的。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上的;

(二)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上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上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

县(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县(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

第三十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移植、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并在施工前制作公示牌,将许可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三十一条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绿地恢复应当与现状绿化和谐融合,不得低于原来的标准。绿地恢复成本由占用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公园绿地范围内的树木移植应当适时进行、就近移植,并实施清单管理。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移植地点并监督实施,申请人应当委托管养单位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移植。

第三十三条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养单位。

第三十四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调查,建立健全绿化档案,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城市绿化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企业信用档案,做好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完善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城市的古树名木实行原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措施,并指导、协助和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做好保护工作。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提高湿地综合服务功能。

第三十七条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失职或者渎职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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