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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的管理(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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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绿化养护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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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范围: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m2。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养护标准:

一) 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 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 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 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就近免费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 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 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 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 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 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 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五、 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 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计费以草坪面积 m2为主,按¥ /m2(即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计费,合计人民币元整;

2) 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 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30%、35%;

5) 养护管理期限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6) 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 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 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 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 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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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绿化养护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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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将 院内现有绿化管理规范,达到绿化、美化标准,根据《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把院内现有绿化地 平方米委托给乙方管理,乙方接受委托并同意按本协议完成工作内容,管理内容包括: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除草等工作,协助灾后急救工作。

二、养护职责:

1、树木日常养护:浇水、松土、修剪、抹芽、施肥、病虫害防治、防风、防寒。

2、地被和草坪日常养护:浇水、除草、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

3、缺株补植。每年在需要种花的草坪外围栽种花苗。

4、绿地排涝、垃圾、杂物清理。

三、养护管理中的农药、肥料、工具由乙方提供。

四、修剪后的枝叶由乙方负责清理到指定的垃圾点。绿化地的落叶、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 。

五、具体工作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必需服从甲方作息时间管理,不得在甲方辖区域喧哗,不得影响甲方工作。

六、养护标准:

1、树木、灌木色彩丰富,生长茂盛,草坪生长健康,营造优美绿化景观,体现设计意图。

2、根据植物生长习性的差异,制定不同的修剪周期表,保证树木和灌木的造型,草坪的修剪每年不得少于四次。

七、甲方提供水、电等工作之便。

八、浇灌花草树木的管道、喷头等设施由乙方负责提供并维护。

九、环保承诺:乙方承诺在甲方场所使用的肥料、农药、工具等用品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环保部门的环保标准。

十、安全施工:

1、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区域工作,应按机械操作流程工作。

2、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工伤等事故一概有乙方自行处理。

十、养护费用及支付方式:

养护管理费每年 元。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 十一、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时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终止和修改,即视为有效期自行延续一年,至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时终止。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经办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内容执行完毕时效力自行终止。

十三、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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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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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和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13000㎡。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的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

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五、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作者:佚名

篇三:博尔福厂区和里斯特厂区绿化养护管理承包合同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博尔福厂区和里斯特厂区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两厂区提供专业化绿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绿化服务范围:

绿化范围建议辅以图纸标明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方式。

三、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之水电。

4、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5、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6、若厂区内需增加苗木,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受托管理的两个厂区绿化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小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

3、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月联检一次,每月至少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4、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养护员工的工资。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质量。

5、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6、因不可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苗木死亡与乙方无关。

7、每年对苗木进行病虫害防治。

五、付款方式:

费用半年结算一次,乙方持其开具的服务发票交给甲方结算半年的绿化养护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支票付款。

六、其它事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时,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

二○一 年 月 日至二○一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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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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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市、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及花园社区等活动,并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五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辖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六条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适时提请市、区(县)人民政府召开由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务、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立体绿化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市绿化。

第八条本市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各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植树登记卡的发放、核定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义务植树登记卡上记录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投诉举报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制定。

第十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气候、水、土壤等自然条件,编制具有本市特色的树种规划,确定适宜种植的树种和植物配置原则。树种规划公布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编制树种规划应当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乡土植物,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选用外地植物种类的,应当对其适宜性、安全性等进行专项论证并明确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和城市中心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按照《条例》规定应当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生态功能,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等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绿地内的硬铺装应当优先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第十三条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城市居住区内绿地的面积、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居住区内绿地面积。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管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绿地布局(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功能定位、植物配置、绿化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树木的处置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同步建设。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占用绿化用地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保障附属绿化工程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完成。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核实。对验收合格、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的绿地,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及现有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迁移、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优美,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树木的保护范围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按照《乌鲁木齐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害树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按照《条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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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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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甲方室外园林绿化管理,确保花草树木生长繁茂,给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形象,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室外园林绿化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联系信息

甲方地址:北京 区 路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北京 银行

乙方账号:

二、管理范围:甲方的室外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包括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防寒等。

三、管理内容:

1、清除草坪的杂草,使草坪不长杂草或极少杂草,生长期一月修剪不少于2次;

2、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定期为各种树木进行除草、松土、培土、浇水、施 肥、防病、除虫、修剪、整形、刷石灰水等,使树木生长健壮;

3、少量布局调整、移植、补种;

4、保持绿地内的清洁卫生及排水顺畅。

四、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若甲方发现乙方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第二,三,七条或附件一,或其他附件要求累计超过三次的,则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向甲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中尚未履行的部分(实际履行部分的服务费根据每天的服务费与实际服务天数计算,一年按照365天计算),乙方并且对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五、管理费用:

(1) 甲方现有绿地面积约____平米(含地被职务及花灌木),按每平方米每年___元计算,和款________元。

(2)色带养护费用:共___米,年养护费单价__元/平米,和款______元。

(3)乔木养护费用:共___棵,年养护单价__元/棵,和款____元。

(4)花灌木养护费用:共___棵,年养护单价__元,和款______元。

(5)人员工资:__人,人均______元/月,全年按_个月计算,和款___元

以上直接费用__________元。

(6)企业管理费:直接费用的5%和款________元。

(7)经营利润:直接费用的7%和款______元。

(8)营业税金:直接费用的3.4%和款______元。

以上所有绿地养护管理全年费用为______元。

前期苗木补植成本费:苗木补植价格见附件一。苗木补植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计算。甲方如绿化需要更新、更换或新增加绿化面积,则另外计算费用。

六、付款方式:

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每三个月向乙方支付一次养护费用,包括固定费用______元和实际发生的苗木补植费,全年分4次结清。付款期限为,接到正式发票后 天。

七、乙方责任:

1、保证具有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从4月15日到10月15日,乙方至少派__名专职养护工人到甲方现场按管理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其他日子,乙方至少派__名专职养护工人到甲方现场按管理要求开展日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天数不少于法定工作日天数,每个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乙方应履行附件二中的承诺,确保绿地内植物生长良好,凡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损伤或死亡的,由乙方按原样修复或更换;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须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3.乙方的工作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后,要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或甲方授权人员的管理。

4.乙方对其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乙方承担费用并负责乙方人员在维修现场的人身安全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户外园林绿化维护及提供服务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第三者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5、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八、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绿化竣工图,绿化用水,员工更衣处,工具存放地,提供工作餐。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2、确保管理范围内绿化植物及园林设施不受人为损坏。

九、其它事项:

1、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连同乙方提供的甲方园林养护管理计划作为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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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绿化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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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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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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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承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

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臵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96528(玫万陆仟伍佰贰拾捌元整)元/年。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臵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养护一季度后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臵节日花坛、设臵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7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3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

工 作 要 求:

验 收 标 准:

浇水 :

草坪、灌木为主

具体视天气情况

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 施肥

平均2-3次/年

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修剪整形

草地:6-8次/年

灌木:4-6次/年(根据长势状况而定)

乔木:冬季修剪一遍。

草地:要求草的高度一致,整齐美观无疯张现象。

乔、灌木:植物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

病虫害防治

草地、灌木、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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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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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应该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更好地将-------的园林绿化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同意将---------所属的绿地委托给乙方进行养护管理和服务。乙方将尽心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负责-------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模纹、时令花卉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等工作。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 乙方须为经过合法登记具备本合同服务所要求的经营范围的法人单位。乙方通过指派相应人员到甲方工作的方式进行服务,对指派人员的工作后果向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指派到甲方工作的管理服务人员之间具有劳动关系,乙方为用人单位。乙方负责向上述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社会保险及意外、工伤等事故的处理等。乙方和上述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书送交甲方备案。

二、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管理服务区域与范围:----------绿化区域(不包括银杏林以北小树林区)。乙方全面负责并承担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模纹、时令花卉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防风、防汛、防人为损坏。

四、 养护等管理服务标准:

(一) 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 适时灌溉、施肥;

(5) 确认死亡及时补栽,品种、尺寸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的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7) 因刮风下雨导致树木折枝和倒伏,及时扶正修剪,确保树木正常生长。

(二)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要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 绿篱模纹、时令花卉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半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时令花卉要保证五一、十一时的景观效果。

(2)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绿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保证生长旺盛,生机勃勃,

(3)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五)行道树杂草、路缝隙杂草管理标准

(1) 行道树杂草清理即沿路岩石向里清理3米,保证无杂草;

(2)凡是有行道树或绿化带的道路与路沿石缝隙长出的杂草必须清除,保证无杂草。

五、价格及结算方式与付款期限

1、本合同全部管理服务总价格:(大写)人民币 ------- 签署合同时,双方共同确认绿地现有苗木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 并详列清单。

2、付款期限:本合同分三期支付,付款的具体期限如下: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款的-------%,计人民币-----------------。

(2)在乙方服务管理达到标准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年---月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3)在乙方服务管理达到标准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20xx年2月28日(节假日顺延)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4)养护期满,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最后一次的养护管理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水井水源、电源。-------只提供水电源,一切养护管理设由乙方自行配备;

(2)监督检查乙方每天出勤人数、每天至少一次检查绿化养护管理情况,对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不听从安排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监督检查乙方病虫害防治情况;

(4)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5)提供临时工具房一间。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

(1)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标准,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98%;新栽树、移栽树按照原签订合同执行;

(2)正常养护期内,根据苗木生长情况、杂草情况、天气情况确定养护人员人数。如遇干旱、草荒、虫灾、大风期间随时增加人员;不忙时至少留有2位养护人员。

(3)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达到双方确定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4)承担病虫害防治的药品款;

(5)合同期满时,保证承包范围内绿化区域无杂草、无枯枝残叶、非干旱状态,绿篱模纹整形修剪一次,苗木长势旺盛;

(6)乙方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承包期内出现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及其它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7)养护绿化区域内无白色垃圾、砖石瓦砾、枯枝败叶、污物杂物等,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8)根据应急情况适当调整养护进度;

(9)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做好日常养护记录。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每日损失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乙方养护管理跟不上或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苗木死亡或苗木出现其它问题,乙方须按照本合同要求立即更换,更换苗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日书面告知对方,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若不提前通知对方,违约方除了承担以上损失外,还应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因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违约方应赔偿损失。

5、因乙方工作疏忽或失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在泰安仲裁委申请仲裁。

十、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协议履行完成日期即为合同的终止日期。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到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账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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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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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下称甲方):

被委托方(下称乙方):

为使甲方有个良好、清新、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绿化环境,甲方范围的绿化委托乙方护养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护管范围

1、甲方同意将厂区内所有绿化及室内的绿化植物(含草地、树木、花等)的护养工作委托给乙方。

二、护管费用

1、每月绿化护养费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圆整)。

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据后的25日内支付上月绿化护管费用。

三、合同期限

自20xx年10月13日起至20xx年10月12日止,为期壹年,合同期满后双方需要续约或解除合同则另行协商。合同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因自身原因,需要修改或解除本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需赔偿对方人民币1000.00元。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免费提供水源给乙方使用,但乙方必须珍惜。

2)甲方负责厂区内绿化带的治安问题,禁止甲方员工或外来人员随意破坏厂区内的绿化树和草皮。

3)非乙方原因导致草皮、花、树木等被破坏,造成绿化植物死亡的补苗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权力向乙方提供合理的工作建议。

2、乙方责任:

1)乙方需每周保证至少3次派遣一名或多名绿化护养员上门进行日常的护养、管理。

2)绿化护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工具、化肥、农药等)由乙方负责。

3)绿化护养人员负责厂区绿化带的所有维护工作,包括:

①视天气情况浇水;

②定期适量施肥;

③打药预防害虫;

④清除杂草、杂物;

⑤对有造型的花木进行艺术性修剪;

⑥适草地生长情况修剪草地,保持统一高度,整齐美观等。

4)乙方需对试用的化肥、农药的装置容器自行收回,按规范操作程序使用剪草设备,控制噪音,保持厂区的清洁、宁静。

5)除正常维护外,甲方通知乙方需要作临时修剪养护时,乙方须在当日或次日派人修剪。因乙方人员未按时到位,将扣除当月护管费用的20%作为补偿金。

6)乙方方须保证厂区绿化植物健康生长,若使植物病、害虫等导致植物枯死,乙方负责承担更换或补种树种的一切费用。

7)乙方保证派遣的工人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讲文明、礼貌,不得损害甲方的一切财物,否则双倍赔偿,并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当月的护管费用中扣除。

8)乙方护养人员在厂内施工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

9)乙方每次入厂工作时应到保安室做好登记,明确工作内容与用药名称。

10)乙方不得使用我国禁用的农药(如:A、敌枯双;B、二溴氯丙烷(DBCP);

C.普特丹;D.培福朗;E.18%蝇毒磷乳粉;F. 六六六和滴滴涕 G. 二溴乙烷(EDB));H.杀虫脒 I.氟乙酰胺;J.艾氏剂和狄氏剂;K.汞制剂;L.毒鼠强;M甘氟 等农药),如发现有违反现象,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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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3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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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为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制定了《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9月1日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第186号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xx年6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庆军

20xx年7月7日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根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域特色和城市风貌适时编制或者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城乡绿化发展,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第五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县(市)区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施工质量和管理养护的监督、考核、指导和服务工作。

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举报。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期分批公布城市绿线。

公布城市绿线时,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立绿线标识,并注明公园绿地四周界线及坐标点。

第九条城市绿地应当均衡布局,坚持新城区绿化拓展与老城区绿化提升并重。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应当符合《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

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建设;绿化不达标且无空地的,应当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第十条推进节水、节能、节地等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节约型绿地建设率不低于80%。

公园绿地、道路绿地中采用透水材料和结构的铺装面积比率不低于50%。

第十一条城市建成区待开发建设用地裸露超过三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市政道路及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相关责任主体应当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其他裸露地面,由管理单位或者使用权人负责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政策和技术措施,推广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拓展绿化空间。

第十三条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

第十四条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不达标的区域,5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应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有利于林荫路建设,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

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推广率不低于85%。

城市道路单侧绿线宽度达到或者超过8米的,可以结合周边环境条件,建设带状公园绿地。

第十六条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应当结合现有交通路网和公共设施,有效串联园林绿地系统,合理设置服务驿站和绿道标识,形成绿道网络。

第十七条城市滨水绿地构建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滨水区域自然生境,岸体构筑形式和材料符合生态和景观要求,岸线模拟自然形态。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

第十八条城市防护绿地设置应当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等要求,城市组团隔离带、高压走廊绿带、以及水体、公路、铁路等防护绿地实施率不低于90%。

第十九条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

林荫停车场应当种植乔木或者通过其它永久绿化方式进行遮荫,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

市级政府投资的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绿化项目,以及县(市)区政府投资且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的设计方案,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市)区其它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由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提出明确的绿地率指标,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审核绿地率指标。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应当建立健全各负其责、联动监管的责任体系。

城市绿化施工应当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设计方案,实行施工工序、到场苗木等报验制,施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共同管控施工过程。

市、县(市)区园林绿化项目应当由同级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绿化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验收不合格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

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自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竣工图纸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内,监理和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绿化管养情况进行监管。

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化养护进行监督。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绿化养护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告知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并督促养护单位整改。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并组织移交验收。

第二十七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的,应当与认建认养管理部门签订协议或者进行登记,冠名挂牌权由双方商定。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园林绿化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并对园林绿化交易履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城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实地察看、公示、公告等方式分级进行。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影响交通、供电、施工、采光等需修剪树木的;

(二)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下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下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下的。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上的;

(二)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上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上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

县(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县(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

第三十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移植、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并在施工前制作公示牌,将许可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三十一条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绿地恢复应当与现状绿化和谐融合,不得低于原来的标准。绿地恢复成本由占用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公园绿地范围内的树木移植应当适时进行、就近移植,并实施清单管理。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移植地点并监督实施,申请人应当委托管养单位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移植。

第三十三条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养单位。

第三十四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调查,建立健全绿化档案,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城市绿化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企业信用档案,做好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完善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城市的古树名木实行原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措施,并指导、协助和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做好保护工作。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提高湿地综合服务功能。

第三十七条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失职或者渎职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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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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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校园、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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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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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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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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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要设立校园绿化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工作要以学校的

整体规划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避免乱栽乱种造成浪费,合理使用有限的绿化资金,以达到最佳效果。

二、绿化工作要强化美化意识,在栽种移植时,品种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开,以达到园林绿化的环境艺术效果。

三、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地掌握园林化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发生。

四、学校要建立中长期绿化规划,对校内成型树木花草要建立绿化档案并登记挂牌,增强学生绿化美化意识和提高学生科普知识。

五、绿化美化工作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珍惜学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随意践踏攀摘,损毁破坏。因学校建设需要场地,对种植的树木花草,应征得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批准后,应采取保护措施进行移植,不得随意毁弃。

六、学校要有相应的财务预算,确保一定比列的绿化资金并落到实处,做到年年有变化,月月有新意,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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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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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2%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务必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

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2%,裸根树苗成活率不低于8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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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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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

乙方:______

为了加强___花园绿化管理,确保花草树木生长繁茂,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甲方委托乙方对绿化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管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内容

1.清除中国台湾草坪的杂草,使草坪不长杂草或极少杂草 ,一年修剪不少于______次;

2.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定期为各种树木进行除草、松土、培土、浇水、施肥、防病、除虫、修剪、整形、油石灰水等,使树木生长健壮;

3.少量布局调整、移植、补种;

4.保持绿地内的清洁卫生及排水顺畅。

三、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暂定为两周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管理费用:______花园现有绿地面积共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月养护承包费用为______元,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随工资支付)。 此费用包含管理人工费、绿化水费、工具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农药化肥、机械费及其它与管理相关的费用,如有新增加绿化面积,则另外计算费用。

五、乙方责任

1.派专职养护工人按管理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绿地内植物生长良好,凡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损伤或死亡的,由乙方按原样修复或更换;

2.承担甲方派给的少量突击性工作;

3.负责维护绿化用水管网并按月支付绿化水费给自来水公司。

六、甲方责任

1.给乙方免费提供绿化所需工具房及剪草机械;

2.确保管理范围内绿化植物及园林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凡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达不到管理要求又不加以改进的,甲方将按要求扣当月管理费的______%作罚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2.未尽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市园林局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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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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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綠化、美化市容,增進人民身心健康,根據國務院

第二條 本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城市園林綠化,是指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種植和養護各種樹木花草,以及規劃、建設和管理各種城市綠地的活動。

第四條 城市園林綠化應堅持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分期實施、各負其責,城市生態與城市景觀建設相結合,國家、集體、個人建設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

涪城區、遊仙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政府科學城的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除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專業隊伍建設管理外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

街道辦事處和鎮(鄉)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

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和企事業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園林綠化工作。

第六條 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開展並組織、指導有關單位進行園林綠化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不斷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和企事業單位應積極發展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創建園林式單位。

第七條 城市園林綠地、設施、樹木、花草受國家法律保護,對違反本規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檢舉、控告的權利。

第二章 規 划

第八條 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園林綠化規劃,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

第九條 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指標;

20__年城市綠化覆蓋率不低於35%,綠地率不低於 3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於7平方米;

20__年城市綠化覆蓋率不低於40%,綠地率不低於 3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於10平方米。

第十條 城市園林綠地面積占建設用地總面積的規劃指標:

(一)東起東方紅大橋,沿涪江河堤南至南河大橋、御營小區,西至火車站立交橋,沿綿興路至北止於平政橋城區範圍內不低於28%;此範圍外的新建和開發區不低於32%。

(二)城市主幹道的綠地面積不低於20%;

(三)河堤、鐵路、公路兩側應按規劃和技術規範種植植物;

(四)城市居住區的綠地面積不低於30%,其中居住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於1平方米;

(五)單位附屬綠地中,交通樞紐、倉儲、商業中心不低於 20%,工礦企業不低於30%,污染嚴重的單位不低於40%,並按規定設立不少於50米的防護林帶,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部隊、醫院、療養院、機關團體、賓館飯店、公共文化體育場地不低於35%,其他建設工程不低於30%;

(六)生產綠地面積不低於城市建成區面積的1%。

第十一條 城市各類園林綠地的總體規劃設計按以下規定審批:

(一)各縣(市、區)面積在九十畝及其以上的公園和風景區的總體規劃設計,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省建委審批;不足九十畝的,由縣(市、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省政府確定的古典園林、其恢復、保護、規劃設計,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省建委審批。

(三)居住區綠地、幹道綠化帶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報當地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四)各單位編製的園林綠化規劃,市管理的,報市園林、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區管理的,報區園林、規劃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 經批准的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必須嚴格執行。確需變更的,應按原規劃編製程序,報原批准機關批准。

第三章 建 設

第十三條 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實行統一規劃下的分工負責制;

(一)公共綠地、生產綠地、城市道路綠化、風景名勝區、公路和鐵路兩側及河堤防護林帶,由其主管部門負責;

(二)江河溪流兩岸、河灘綠地,由權屬單位和河道管理部門負責;

(三)單位附屬綠地由各單位負責;

(四)房屋產權交叉的居住區綠地,由街道辦事處負責,建設經費由房屋產權者承擔,其他居住區綠地,由房屋產權者負責;

(五)舊城改造和新區開發的綠地,由改造或開發單位負責。

第十四條 城市各類建設項目的園林綠化配套工程,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園林綠化配套工程應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並按規定指標在方案設計的總平面圖上明確綠地範圍;

(二)在向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必須持有綠化設計方案及其審批意見;

(三)園林綠化投資應占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的0.5--2%。

(四)園林綠化配套工程應與建設項目配套實施,並在基建工程交付使用前完成。

第十五條 建設項目的園林綠化配套工程竣工后,應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凡驗收不合格或不能交付使用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指定園林綠化專業部門進行綠化,並按實需綠化費用的一55----倍收取綠化費。

第十六條 建設項目因條件限制,園林綠地面積達不到本規定第十條規定指標,並報經批准或經批准改變城市園林綠地使用性質的,均應按規定交納異地綠化建設費。

(一)異地綠化建設費包含異地征地費和綠化建設費。

(二)異地綠化建設費收取標準:

1、建成區內為200--250元秤方米;

2、建成區外為150--200元秤方米。

(三)對繳納異地綠化建設費確有特殊困難的,經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酌情予以減免。也可用屋頂綠化、牆面綠化、護坡綠化、堡坎綠化沖減異地綠化面積。其折算方法是:

1、屋頂綠化按實際栽植面積的50%折算;

2、牆面、護坡、堡坎綠化按實際栽植面積折算。

(四)異地綠化建設費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收取,專戶儲存,用於城市園林綠化建設。

第十七條 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必須以植物造景為主。植物佔地面積不得低於綠化用地總面積的80%;園林建築佔地

面積不得超過總面積的3%。

第十八條 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應與地上地下各種城市設施管線保持規定的安全間距。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兼顧管線安全和樹木生長的原則,統一安排。

第十九條 公共綠地、風景名勝區和城市其他建設項目的園林綠化配套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應由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設計和施工單位承擔。

第四章 管 理

第二十條 城市園林綠地按以下規定管理:

(一)公共綠地、生產綠地、城市道路綠地、風景名勝區、公路、鐵路及河堤防護林帶,由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和有產權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二)單位附屬綠地由其單位負責;

(三)防護綠地由有土地產權的主管部門負責;

(四)產權交叉的居住區綠地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管理,管護費由房屋產權者承擔;其他居住區綠地,由房屋產權者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佔用城市園林綠地或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樹木。

第二十二條 因建設需要臨時佔用城市園林綠地,應徵得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同意,併到城市規劃和土地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到期歸還時,必須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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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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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7、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设施管理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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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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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

货款,如有欠款,务必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

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

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有限公司

20xx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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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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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 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 养护地点: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截止。

三、养护职责

1、养护期限内,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求,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5)抗旱、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汛期要做好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6)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5、乙方如遇突击性工作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及配合。

四、绿化费用及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一年养护经费为 元,大写 元整,绿化养护费在每年3月12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有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的权力,乙方同时有评价甲方服务质量的权力。

六、附侧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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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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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养护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标准:

1、地址:××澄碧湖北区

2、养护总面积:220xx平方米。

第二条:绿化养护期限和养护标准:

1、本绿化养护项目自20xx年5月20日开始到20xx年5月19日止共两年。

2、养护标准:苗木成活率100%,其他各项养护指标达到《江西省城市绿地养护定额》规定的一级养护标准。

第三条:绿化养护费用:

1、两年绿化管护费为工程苗木费(苗木费以审计部门审核苗木种植工程造价中的苗木价款为准)的 % 。(其中第一年 %、第二年 %)。

2、付款方式:甲方每年(5月20日前)对乙方的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评定,经评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甲方应在评定合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

2、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

3、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4、甲方在养护区内给乙方提供适当面积的保管室,供乙方存放绿化养护设备和材料。

第五条:双方责任:

1、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 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在适合种植树木的季节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2、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3、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4、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按设计要求在花坛中摆放的应季时花在过季凋谢后,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数量等)重新更换花坛时花,更换花卉的费用由甲方另行结算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提供适当场地,供乙方人员工间休息。

第七条: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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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绿化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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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保洁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本大厦的实际情况,针对20xx年工作当中的不足拟定201x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员工招聘工作、保障员工队伍的稳定

依据以往事实证明,由员工介绍进入保洁工作岗位的人员,工作的时间长,工作的积极性高。而招聘来的人员则工作的时间比较短,少则几天,多则一个月左右。根据以上经验201x年我们要充分发动员工介绍老乡、邻里,力争把保洁岗位人员补充齐全。我们不仅要输入新员工、新力量,还要留住老员工、老骨干。做到既要保证日常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又要照顾员工情绪,合理调整、统筹安排员工的作息,时刻关心员工的生活,使员工在工作之余感觉到家的温暖,让员工能够安心踏实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深入开展员工技能培训、提高保洁专业素质

对新入职的保洁员进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并针对不同岗位进行保洁理论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保洁工作知识,达到写字楼保洁工作要求。 在对保洁员工进行理论知识的培训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着重培训保洁工具、物料的使用及配用,清洁的程序、电梯清洁保养、锈的处理、垃圾桶的清洁处理等相关具体操作规程。

三、落实责任管理做好日保洁工作、团结协作克服工作难点 加强员工对公司保洁工作的检查考评标准的认识,明确员工

的负责区域及清洁任务,建立员工的责任心,使员工能够努力工作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男卫生间的日常保洁是工作中的一大难题,难点就在于各楼层保洁员以女同志居多,工作期间男卫生间对我们来讲是个盲区,而业主投诉主要是厕纸补充更换问题。为了彻底解决此问题,达到业主满意,我们将在201x年与物业的其它部门进行沟通,利用物业其它专业人员巡检的时间段帮助进行厕纸更换工作(主要是综合楼三、四层)这一点需要物业办公室的协调与各班组的支持。

四、加强安全宣贯、增强安全意识

保洁工作比较繁杂,作业环境不确定,作业的安全隐患也随之相应的增加。保洁的安全作业也成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将既要加强安全教育,又要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员工保洁工作的安全操作及注意事项。

保洁工作处处都有、保洁人员处处都在。所以我们保洁人员在工作之余,还要肩负起大厦的义务安全员的工作。因此我不仅要做到本职工作的岗位安全,还要对其它安全问题有所了解,能够处理。201x年我们将继续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尤其是中控组织的消防培训必保全员参加,让所有员工熟知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熟会简单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记火灾隐患的问题所在。让员工认识安全的重要性,把各种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提高工作效率、随时准备接受临时性工作

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在雨季配合物业做好防汛工作,主要以屋顶为主,不定期的安排人员清扫垃圾及雨漏口处淤泥防止雨漏口堵塞,造成雨水淤积。到冬季后落实《扫雪铲冰预案》做好外围冰雪清除工作及室内防滑工作。对于国家重大节假日及外单位各级领导的检查接待时,我们将抢时间、抓进度,突击进行相关保洁工作。在201x年里提前准备楼层装修的开荒工作。对于甲方及物业有关领导安排的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打折扣的去完成。

六、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作成本

加强库房管理,当月盘点库房的物料及保洁工具。做到合理调配,规范提料。对废旧工具进行修补(如墩布夹,尘推杆等)为公司节约不必要的开支,争取以最低的开销达到最好的事效 总之,我们在201x年工作当中要以“长效管理、高效执行、自律自勉、和谐共进”的工作方针,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一切以业主为中心”,把满意送给业主为宗旨,坚持“规范服务、以人为本”把我们保洁各项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也为公司201x年的业绩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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