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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规章制度汇编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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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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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屋,以及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使用安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房屋建筑结构使用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包括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危险房屋治理。

第四条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规范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白蚁防治管理机构负责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

城区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运输、商务、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第七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运输、商务、旅游等部门应当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用房的使用安全状况。

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因地震、洪水、山体滑坡、地面沉降等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等事故灾难受到影响的房屋进行应急安全检查。

第八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房屋报建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三)房屋改造、维修、加固等情况记录;

(四)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等记录。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将房屋使用安全纳入信息化管理。

房产管理部门因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需要提取、复制相关资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 房屋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检查和修缮,做好房屋安全检查记录并长期保存。

第十条 对于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和举报。房屋所在地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和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 房屋结构安全

第十一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设计的结构和用途,正确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并且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从事下列行为:

(一)拆除或者部分拆除具有承重作用的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板等构件;

(二)在承重墙上增设门窗或者扩大承重墙原有的门窗洞口尺寸;

(三)在悬挑阳台挑梁部位的墙体或者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开凿洞口;

(四)在非承重外墙上增设门窗;

(五)改变房屋规划设计用途;

(六)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屋面、阳台荷载;

(七)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八)挖掘房屋地下基础,建设地下设施或者降低房屋室内地坪标高;

(九)拆改房屋共用部位;

(十)安装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和设备;

(十一)拆改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用房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确需实施前款所列行为的,应当取得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没有设计文件的,应当提供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方案,并到规划、建设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后三十日内将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方案、竣工验收材料等资料,报房屋所在地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定期对房屋结构进行保养并做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险情,应当及时治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检查、养护、修缮,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发现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实施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的,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房屋所在地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

第三章 房屋白蚁防治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应当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防治合同。

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单位签订的白蚁防治合同。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销售、权属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已实施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蚁情检查,发现蚁害的,应当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发现房屋蚁害的,应当及时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并向白蚁防治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八条 白蚁防治单位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药物,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白蚁防治,并建立白蚁防治档案。

第十九条 白蚁预防的包治期限不少于十五年,白蚁灭治的包治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二十条 白蚁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原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免费予以灭治。

未实施白蚁预防处理或者超过包治期限的房屋,灭治白蚁所需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第四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房产管理部门对因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受影响或者因使用安全引起纠纷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调查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认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达到或者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

(二)房屋有开裂、倾斜、下沉等明显危险状况,需要继续使用的;

(三)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但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按照设计资料或者设计图纸标明的使用年限认定。无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或者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未标明设计使用年限的,木结构、砖木结构普通房屋使用年限为二十五年,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普通房屋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第二十五条 达到或者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和经加固或者修缮治理的危险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抵押登记或者进行租赁备案时,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用房,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房屋能否延期使用及延期使用年限的意见,并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继续使用。延期使用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重新出具意见,并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

第二十七条 进行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对施工区周边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存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当经建设单位和周边房屋所有权人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房屋的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对受到工程建设影响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要求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八条 房屋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负有委托鉴定义务的当事人拒绝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国土、规划、建设、城管、房产、安全生产监督及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除外。

第二十九条 国土、规划、建设、城管、房产、安全生产监督及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房屋现状影视、图片资料或者房屋建筑结构施工图和竣工资料;

(三)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他当事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除了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

第三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接受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查勘,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有开裂、倾斜、下沉等明显危险情形的,应当自接受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并在七十二小时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情况复杂、鉴定难度较大以及需要继续观察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一条 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提出处理建议: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三十二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并对其鉴定结果承担责任。

委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复查鉴定;对复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复核鉴定。

第五章 危险房屋治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房屋:

(一)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

(二)结构严重损坏;

(三)承重构件属于危险构件;

(四)其他严重安全隐患。

第三十四条 在台风、雷雨季节或者遇其他灾害,房屋出现险情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做好排险解危工作。

第三十五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现场查勘时发现房屋有明显危险情形的,应当及时作出危险房屋通知书,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并送达委托人、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同时将危险房屋通知书副本抄送城区房产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及其他负有治理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对危险房屋及时采取加固修缮或者拆除等措施进行治理。因未及时治理而危及公共安全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其他负有治理义务的当事人限期处理。

第三十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时,毗连房屋的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危险房屋需加固修缮或者拆除治理的,毗连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共同履行治理责任。

第三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进行抢险解危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及时办理。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尚未治理消除险情的,不得转让、出租或者用于其他经营,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城区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一项规定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未经依法批准设立,擅自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将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造成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损失的;

(二)未将危险房屋通知书副本提交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超过期限未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被委托鉴定的房屋发生使用安全事故的。

第四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公共场所用房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房屋能够延期使用的意见,并经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继续使用超过设计年限的公共场所用房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委托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其他负有治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未按期采取加固修缮或者拆除等措施治理房屋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可以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委托第三人代为治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其他负有治理义务的当事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负有房屋安全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履行房屋安全监督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市辖县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 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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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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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 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 :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 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 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 :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 :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 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 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 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小学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工作,并处理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 协助交警部门维持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秩序,实行校门口、楼梯值班制度。联系办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续。积极完成上级交通安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师生行走规定

一)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碍交通。

二)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行人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五)不准在校内道路上学习骑车。

六)不准在校内道路上扶身并行,骑车带人。

七)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第五条 校区内道路规定:

一)不许在校内道路上堆放杂物,妨碍交通。

二)在校内道路上施工,须先到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申报、登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明显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原路面,保证原道路的畅通。

第六条 违章及事故处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人员或机动车辆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门报告外,同时应向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

第八条 对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交通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法者将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励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并将评比结果报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皮拉力乡盾都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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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2024办公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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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的范围

1、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汽车、微机、文印设备、电风扇、电视机、录放机、摄像机、照像器材、音响设备、通讯设备、食堂设备、办公设备(含桌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水电修理工具设备、车辆管理工具及材料。

2、低值易耗品。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达不到固定资产价值的物品。如桌、椅、计算器、算盘、订书机、装订机、尺子、玻砖、号码机、热水器、体育用品等。

3、办公用品。如:笔、墨、纸张、信笺、水杯、胶水、复写纸、帐本、帐页、香糊等日常办公用品。

4、劳保用品。

5、劳动工具。

二、管理的原则及方式

管理的原则,实行“帐物分开,采购与保管发放分开”的原则。所有办公用品及物资均为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到各科室及个人的由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办公室要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采购发放制度

办公用品及物资由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发放。汽车修理材料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同驾驶员一同购买。其它科室及个人原则上不准购买报销(办公室同意购买除外)。

四、领用办法

各科室所需的办公用品及物资由办公室领取。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要严格履行公物移交手续。

五、配发标准

1、办公用品,既要保证正常工作的需要,又要按勤俭节约的原则配发。

2、每个科室每半年发一公斤茶叶、一块肥皂、一条毛巾、拖把一把、扫把一把;每人每月发5加伦水票一张,半年领发一次。

3、驾驶员十八个月发一套工作服(价值120元);每季度发肥皂一块、毛巾一条、手套三双,每半年加发洗衣粉一包(500克),毛巾一条。

4、打字员每季度发肥皂一条,半年发毛巾一条,一年发袖套一双。

5、其他工勤人员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配发。

6、凡配发的办公用品必须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因工作变动或离退休,应交回的办公用品,必须如数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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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校园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策划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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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中国梦?安全

二、活动范围:全校各班级

三、活动时间:期末及暑期

四、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各班级要结合本班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确定活动内容,要注重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广泛参与。学校将开展“中国梦?安全梦”八个一活动:

1.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一次班级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保卫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2.一次毕业班学生安全教育。针对毕业班学生临考心理压力大,偶有破坏公物和心理障碍等现象,活动期间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是一种美德,对于个别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要进行认真、耐心、科学的心理辅导。

3.一次安全主题班队会。活动期间各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时间,结合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溺水、课间活动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

4.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学校led屏滚动播出安全教育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家庭和社会资源,活动期间通过“校讯通”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防暴力、防侵害、防溺水、防交通、防火灾等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

5.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期间班主任要再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和天桥,不翻越安全护栏和隔离墩,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同时要文明乘车,特别是上下车时,要排好队伍,做到先下后上。

6.进一步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期间班主任要再次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未成年学生不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7.进一步加强门卫、保安管理。活动期间,保卫科组织门卫、保安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再学习、再教育。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校登记验证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

8.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各班主任和各专用教室负责人,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活动要求

1.请各处室、年段、班级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活动领导,确保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落到实处。

2.请全体教师进一步落实校园各种安全工作责任制,确实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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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8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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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完小根据《xx县教体局20xx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的精神和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广大师生创设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为全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为“平安临沭”建设作出贡献。特制定20xx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健全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1名副职(校级领导)主抓安全工作,要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办主任要尽量专职,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干好本职工作。继续组织校长、园长、安办主任、保安人员安全管理培训活动和安办主任月例会工作制度。

2、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要将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教职工、每个岗位、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当中,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对各学校“岗位安全实名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结果纳入20xx年度学校安全考核评估中。

二、完善管理制度,抓好制度落实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应急演练、值班巡逻、信息报告、督查通报、考核奖惩、事故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强化制度执行力。

2、强化档案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按照《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平时安全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过程档案资料的收存、归档工作,严禁为应付检查而突击弥补甚至弄虚作假。

3、强化信息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自然灾害、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各学校要在每个月的2日前向中心校安全办准确上报工作总结、下月计划、工作动态、典型经验、隐患台账等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信息,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4、强化风险救济制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平安保险的投保、续保、理赔等工作。要坚持在学生及家长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投保。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所有入保学生名单和未入保学生名单必须在班内公示。同时,要切实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辟安全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确保安全宣传不低于学校整个宣传内容的30%;校园显要位置以及重点防范部位,都要张挂安全标语、挂图、知识牌、提示语及警示标志等;要开展安全格言搜集、安全案例分析、安全漫画评选、安全知识测试、安全故事比赛等活动,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内容。

2、切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开足上好安全教育必修课,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检查、有评比。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动漫课件(到安全群下载),组织好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要通过主题班会、板报专栏、校园网、放假前、开学后、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教育活动,重点加强防震、防洪、防火、防爆炸、防触电、防中毒、防传染病、防意外伤害和实验、用电、用气、交通、餐饮、游泳及大型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形成学校各部门、科室、级部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大格局。要坚持做到“七个必讲”,即:大型活动必讲安全,升旗仪式必讲安全,全校教职工大会必讲安全,班会队会必讲安全,每天放学前必讲安全,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前必讲安全,学科渗透必讲安全。县教体局将对各级各类学校开课情况和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3、要重点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积极聘请公安、消防、交警、卫生、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治安防范、防火、防交通事故、禁黄赌毒、拒绝邪教、禁止网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法制讲座。要聘请至少1名公安民警长期担任法制副校(园)长或法制辅导员,争取他们每月至少1次到校园开展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提高抗挫折能力,避免发生自伤、他伤等意外事故。学校要关注照顾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中的矛盾纠纷提前预知、提前化解。

4、要强化对教职工的安全培训。要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教材、《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用手册》、《中小学校安全岗位工作指南》和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等资源,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镇中心校将对各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对教职工安全知识和岗位安全职责内容掌握情况进行抽测,检查结果和抽测结果计入20xx年度学校安全考核评估中。

5、家校配合,共同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卡、家访等形式,让家长了解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四、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

1、“三防”建设要到位。继续落实《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及安保设施配备的通知》(沭政办发[20xx]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配足配齐专职保安。要配足配齐各种安保设备设施。做到校园全时段监控、全方位覆盖,不留盲点不留死角。校园监控室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科技手段,提高校园治安防范技防能力,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2、校园警务室建设要到位。各学校要继续认真落实《临沭县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建设实施方案》(沭教安卫字[20xx]22号),提升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建设水平。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每月至少一次到校开展工作、检查治安。

五、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疏散演练

1、完善应急体系。各学校要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委[20xx]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xx]5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队伍;进一步修订完善人身伤害、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疾病流行、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实效性,切实增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力求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科学、安全、有效。

2、积极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各学校要继续把应急疏散演练作为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坚持每周利用课间操集合机会,组织一次学生和教师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自救互救、应急处理能力。要注重演练安全,坚决杜绝在演练过程中出现学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要建立演练文本和声像档案资料。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市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通知》(临教安字〔20xx〕2号)。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校园义务护卫队、消防队和抢险救援队等,做好日常演练,确保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校园治安、火灾及自然灾害等各种突发事件。

六、强化隐患排查,狠抓整改落实

各学校要深入贯彻《临沭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试行)》(沭教安卫字〔20xx〕4号),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思想,坚持“每日必查”制度。要重点对治安防范、校舍设施、消防疏散、食品卫生、宿舍管理、学生乘车等进行检查。要发动师生广泛开展查找隐患,纳入教师个人和班级量化评估。要狠抓隐患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坚决不等不靠;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订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出问题。实行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逐级按时汇总、更新、上报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销号情况,确保数据翔实、准确,切实落实隐患整改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各学校要实行安全日志制度,记录每天的安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七、突出工作重点,抓牢关键环节

1、治安防范。一是加强门卫管理。各学校要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审查、通报、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危禁品等进入学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凭学校的批准单。外来人员入校必须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严禁进入校园。门卫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门卫和学校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学校要明确开、关校门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学生上课期间,学校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学生出校必须由教师陪同至大门,否则不准出校。保安值勤时要统一着装,要认真填写值班、交接班记录。二是加强学生(幼儿)上下学秩序管理。在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校门口要切实加强保安保卫力量,佩戴明显标志;要至少安排1名领导和2名教师在校门口迎送学生;要争取公安、交警在大门口、主要交通路口路段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严格实行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不得将幼儿交给陌生人员,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门卫代管。三是加强治安防范。要严厉收缴管制刀具等攻击性器械,严控学生打闹。对滋扰校园治安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做好防控工作。继续落实校园治安事件首遇制度和教职工值班、领导带班的夜间巡查制度。

2、校舍安全。积极推进校安工程,加快校安工程进程。要建立健全校舍使用维修制度,定期对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进行排查,重点部位及时邀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要立即采取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有效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决不允许学生在危房中上课。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负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要书面上报当地政府和县教体局审查审批后使用。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幼儿园(所)楼上活动平台、二层及以上楼房窗户应加护栏、警示牌,加强对悬挂物、高处堆放物的管理。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幼儿园)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3、食堂食品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和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明一律不准上岗;要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维护,建立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坚决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食堂。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间,做好防盗防投毒工作。要加强食堂燃气管道、线路等方面的检查,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加快食堂标准化建设进程。要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配合,服从其指导和监管。要畅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所有学校、幼儿园一律不准设立小卖部。

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认真落实《临沭县教体局临沭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一是要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超员超速车等违法违规运行车辆;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具备骑车、开车资格学生不得骑车、开车;告知家长,幼儿园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要由家长接送。二是要争取交警部门支持。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要联系公安交警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维护交通秩序。学校周边路段交通标志不全、设施不到位的要主动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及时予以解决。三是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交警、交通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工作,坚决禁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建立明细台账,并及时报当地交警、交通部门。采取定期和突击检查的办法,每月至少进行2次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四是要严格落实教师跟车制度。驾驶人员和跟车教师要在学生、幼儿上下车过程中认真清点人数,要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要加强对驾驶人员、跟车教师的培训与管理。五是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发动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举报违规违法行为。

5、消防安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鲁教安字[20xx]3号),要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临政办字[20xx]26号)文件的要求,修订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配足配齐、及时维修、更新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方面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线的安全检查检修,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学校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交司法机关处理。

6、楼道疏散。凡有楼房的学校都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从学生实际出发,在出操、集合等活动中,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及学生集中活动场所负责维护秩序,管理学生。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确保通畅。要配足配齐消防及应急照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在显要位置规范张贴张挂安全警示语和设置指示、警示标志;要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严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坚决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推拉门、卷帘门、内开门等;对楼道外廊栏杆、楼梯拐弯处窗台高度低于110cm以及楼梯扶手、内部栏杆(窗台)低于90cm的,立即采取加高加固措施。

7、宿舍管理。学校要加强对住校教职工宿舍特别是女教职工宿舍的安全管理。

8、疾病防控。各学校要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必须完善新生体检、定期体检制度,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身体情况。对在体检中发现的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要书面告知学生监护人,并建议其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检。各学校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坚决杜绝“脏、乱、差”。突出搞好季节性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检查防控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大面积传染性疾病的发生。认真落实临沂市卫生局、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临卫发〔20xx〕17号),严格执行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卫生防疫等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各学校要按照《临沂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xx-20xx年)》要求,将学生慢性病防治列入学校工作中,积极推广适龄儿童龋病预防适宜技术,做好适龄儿童龋病预防工作。

9、设施设备。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严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等教学用危险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按要求进行运输、贮存、领用、管理。学校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管理。要加强对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器材、教学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线路等必须进行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隐情,果断采取应急措施,严防发生事故。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任何经营活动。

10、大型活动。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体局审批,审批时要填写好《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表》,审批报告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应急方案和责任人,要提前排查不安定因素,提出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要根据女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予以关照。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山林火灾和防汛、防洪活动及校外体育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等活动。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八、整合社会力量,搞好周边整治

各学校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当地综治、安监、公安、交警、城管、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执法部门等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及时掌握辖区内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动态,对师生反映、学校发现的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执法部门报告,切实形成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动机制。要坚决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坚决整治校园门口及周边因乱摆、乱放、乱停、乱买、乱搭、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个体性矛盾纠纷以及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切实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要联合相关职能执法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2到3次集中整治活动,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要搞好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起社会关注,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

九、开展创建活动,打造平安校园

“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是“平安临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紧紧抓住这个学校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创造一切有利条件,积极争创“平安和谐校园”。一是要积极创建省、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要认真对照《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临沂市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细则》,以“平安和谐校园”创建为总抓手,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掀起创建高潮,实现质的飞跃、量的突破。二是要积极创建县级“平安和谐校园”。继续开展县级“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今后推荐市级“平安和谐校园”必须先获得县级“平安和谐校园”方有资格申报。各级“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继续纳入学校安全年度考核评估中。

十、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

1、认真搞好安全考核。按照《临沭县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临沭县镇街中心校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临沭县学校安全日常工作考核方案》的考核办法,突出安全过程管理、日常管理,突出安全专项工作的推进,加大日常检查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分值。各学校要将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对各科室及教职工个人的量化考核评估中。

2、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突出责任追究。对思想不重视、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得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估、升级达标、评先树优、提拔任用、职称聘任等工作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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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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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加强生产现场重要物料的使用管理,使其的使用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达到定量管理、合理有效使用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公司贵重物料、半成品、成品、回收品均适用之。

三、内容:

3.1、贵重品类别:锡线、锡条、模材、锡膏、银浆;

3.2、仓库管制:

1)在库:在贵重物品类别中的所有物料,仓库均需设置专人验收,专库保管并上锁。

2)领料:所有贵重物品的领料必须持【异常领料单】检附【贵重物品用量记录表】,呈至管理室经理处签名方可发放。

3)采购:所列贵重物品的采购需由资材汇整需求量,检附【贵重物品月度领用记录表】呈采购确认,经管理室经理核准后下单采购。

3.3、现场管制:

1)各单位对流转状态的贵重物品、加工件、成品、半成品,必须实行专人专责制度,做到及时入库入柜,依规定发放。

2)所有贵重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加强防盗工作,库房必须上锁。

3)贵重物品必须依A类物品标准做好专用的台账,做到账、物、卡三账合一,所有进出单据需装订成册存档。

4)为防止锡线、锡条等贵重物品的遗失,下班前须当日清点数量放置安全区域保管。

5)每月由管理室安排人员至现场盘点,并呈签至协理室审核。

3.4、现场管制细则:

3.1.1、贵重物品现场管制职责表:

3.1.2、各类物料用量管制细则:

1)锡条:波峰炉技术员根据波峰焊实际情况,记录每天【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2)锡渣:波峰炉技术员每日下班前对波峰炉内的锡渣等氧化物进行清理和称重,并定期进行锡渣回收及记录【锡渣炼制回收记录表】。

3)锡线:现场所有锡线必须由生产班组长记录【锡线领用记录总表】,责任到人。

4)锡膏:生产现场锡膏由专人进行记录,每周进行盘点并记录总表【贵重物品台账】。

5)银浆:银浆的日投量以及银浆的日回收碎布量,必须由负责人记录【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6)模材:所有模材的使用必须建立【贵重物品台账】,检附收货单据存档。

四、使用表单:

1)【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2)【锡渣炼制回收记录表】;

3)【锡线领用记录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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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校档案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档案管理,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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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制度

1、凡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统计数学、图纸、相片、录音(像)、报表等)均属归档范围。

2、每年文书档案由文书人员负责在第二年三月份结束归档工作,学籍档案、德育档案、实验教学档案、信息技术档案、电教档案、图书室档案由负责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结束归档工作。立卷归档,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组卷合理,分类清楚,卷内文件排列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装订结实、美观,字迹工整、清晰。

二、档案借阅制度

1、凡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如需借出,须办妥手续后方可借出,并在2—3天内归还。

2、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及档案利用效果。

3、查阅或需摘录机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翻阅其他无关材料。

4、凡外单位来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说明查阅内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阅,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外借。

5、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页,随意涂改做记号,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单位,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6、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有关保密守则。

2、不随便携带机密材料和档案库房、箱、厨钥匙。

3、不准将机密材料、内部资料、作为废纸出售。

4、提供利用秘密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密级规定执行审批手续。

四、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室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八防”,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室应有专人专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入内、开启。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3、档案室内要经常进行通风,打扫,保持清洁干燥,按时更换防虫药品。

4、档案箱排列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5、调查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五、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制度

档案统计:

1、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收进、移出的档案资料做到帐物相符。

2、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提供利用档案资料定期汇综上报。

档案鉴定和移交:

1、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

2、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单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再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3、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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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小学校网络安全教育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校,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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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以线上宣传为重点,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方案

20_年10月11日-17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配合开展好网络宣传周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网络安全意识,进一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网络安全技能,根据国家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特开展我校学生和家长“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20_年10月11日——202_年10月17日

活动主题: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活动安排:

1、一次动员:利用周一晨会对全体师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并对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动员。

2、一次班会:“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3、安全教育学习:10月12日师生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校园日”当天观看学习。

4、一次排查:对学校师生的电脑、手机做一次网络安全隐患排查。

活动要求:

各班级要对“网络安全宣传周”专题教育的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安排,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10月12日,浙江省教育厅将在“之江汇”教育广场(网址:___)开设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学习贯彻_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宣传国家、我省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加强自查自纠,预防校园网络安全事故,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整改的措施。

各班上交“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照片到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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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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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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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校后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后勤,全文共 3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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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学校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的人文思想,进一步增强后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努力发挥后勤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全面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觉悟高,工作作风硬的队伍,在工作中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后勤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后勤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运平

成员:刘文祥李富平刘晚苟李二桃陈小明谭曼文谭秀平曾红兰谭华清龙成香

三、学校厨房临时工的聘用

聘用方式见合同

四、后勤工作人事安排

1、事务:(初中部)李运平(小学部)焦红仔

2、勤杂工作:(初中部)焦福元龙娇兰颜玉平临时工(小学部)谭目飞临时工

3、仓库保管员:初中部(米仓)尹京贺(油料、食品仓)李运平(教学用具仓等)陈运平小学部(米仓)谭文武(油料、食品仓)焦红仔

4、小学部后勤分管员:谭华清

5、师生饮用水管理员:(初中部)陈运平(小学部)谭华清

五、后勤工作人员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通过学习政策法规,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提高后勤工作人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现代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掌握一定技能,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创优质服务,树立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的新形象;通过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了解社会动态,了解学校工作中心和工作要求,为广大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培养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精神,树立风雨同舟的合作意识、永不满足的创新意识、校荣我荣的主人翁意识。

(二)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后勤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1、要求后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后勤工作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后勤服务是繁琐而又平凡的工作,后勤服务的好坏会影响到整个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本保障。

2、进一步健全后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要从学校工作需要出发定岗、定责,使每一个人都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事事有落实。

3、树立后勤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多思考、多学习、多听反映、多听意见。遇事能做的,随时完成,不拖拉,

六、岗位责任和要求

1、事务

工作内容

①、在学校总务处的安排下负责采购全校师生生活用菜。

②、负责安排师生厨房工作人员的工作,协调其工作关系。

③、负责全校师生用水的供应以及水塔、水井安全和维护。

④、完成学校所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

⑤、安排好全校师生的就餐,来校客餐以及指导厨房工作人员的工作。⑥、负责坚持每餐的师生食品留样等工作。

⑦、每周日晚上必须将师生下一周的就餐菜谱交由总务处审核,再由总务处上报到校长室审核。

工作要求及责任

①、事务在采购行为中必须廉洁自律,奉公守纪。

②、采购的食品必须物美价廉,渠道正规,新鲜,安全可靠,并参照茶陵县教育局后勤办公室食品指导价格和遵照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③、所采购的食品必须要有三方签名,以示负责。即经手人、监核人、供货人。④、发现问题除了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外,还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告。

⑤、如果因事务自身的原因而给学校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学校会给予相应的处罚。以及经济责任。触犯国家法规则由上级政法机关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⑥、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准时安排师生就餐。

2、勤杂师傅

工作内容

①、洗好菜、切好菜、搞好厨房卫生。

②、接受学校后勤主管或事务的工作安排。

③、每天要保证厨房餐具和食品以及地面卫生,能够让师生吃得放心。

工作要求及责任

①、坚持工作岗位,廉洁自律。

②、服从学校后勤主管或事务的工作安排

③、如果发现将学校财物据为己有或不服从后勤主管的工作安排,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将对其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④、每日总务处对食堂工作进行日评分,每期末组织全体师生(初中部和小学部分开评议)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对工作不努力,民主评议较差的,综合好和倒数第一或未过半数的工作人员,向学校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

3、临时工

工作内容、要求及责任

以临时工合同规定为准

4、仓库保管员

工作内容

①、负责学校各种需库存的物品的入库,出库。

②、对库存物品的清查,报缺和报损。

③、对库存物品入库时抄好册,出库时也要记载好。

工作要求和责任

①、保管员首先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②、对于学校物品的入库和出库一定要有明细记载。

③、时常要保持仓库内的卫生,要防虫防鼠,防霉烂变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给学校总务处。

④、如果发现保管员以权谋私,私自调用物品,一经发现,则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小学部后勤分管员

①、负责安排和指导小学部师生食堂的日常工作

②、负责检查小学部的各种基础设施的安全情况,并及时上报给小学部的分管校长和学校的总务部门。

③、负责小学部师生饮用水的发放,督促供水商及时做好对学校的饮水机进行消毒、维修等服务工作。

④、负责将小学部的学校财产统一清查抄册,并存档。

⑤、负责协调小学部后勤部门工作人员的关系。

6、其他要求:如果后勤工作人员私自打饭打菜给未经报餐的他人,学校将以每餐5元的餐费从其工资中扣除。(学校来访来客除外)

六、厨房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考核具体操作方法:

(一)正式职工考核:

1、“师德考核”(10%):见学校政教处《虎踞中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考核结果。

2、“劳动纪律”(10%):见学校政教处《虎踞中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考核结果。

3、“过程考核”(40%):

(1)由学校值日行政、学生会生活部组织各班生活委员分别按《后勤工人职员工作过程考核表》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量化打分,期末分别算出总评分(其中值日占20%、学生占20%,)。(2)学校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按《过程考核细则》(附后)考核。(3)工作出现失误,并造成一定影响者,视其情况扣分。期末直接纳入“过程考核奖惩”。

4、“期末考核”(40%):

(1)教师和学生各占20%。

(2)期末由教职工、学生代表按《后勤工人、职员工作考核表》分别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量化打分,并分别算出总评分。

5、“奖惩情况”:分为“过程考核奖惩”和“期末考核奖惩”。

“过程考核奖惩”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获得各种奖励或出现严重师德问题、工作失误、和违反规章制度等,由学校行政研究扣分,按学校行政研究结果执行。

“期末考核奖惩”指职工在学期终结考核中获得各级奖励或受到通报、批评、处罚等,奖惩分值按教职工奖惩加减分同等对待。

6、以上五方面考核按总务处制定考核表进行考核,均以考核分的形式得出结果。

(二)临时职工考核:

1、过程考核(70%):(1)由学校值日行政、食品卫生监督员、各班生活委员分别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量化打分,期末分别算出总评分纳入期末考核(其中值日行政占20%、学生占30%、食品卫生监督员占20%、)。(2)学校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按《过程考核细则》(附后)考核,纳入监督员考核算总评分。(3)工作出现失误,并造成一定影响者,视其情况扣分,期末直接纳入“过程考核奖惩”。

2、“期末考核”(30%):

期末由各班学生代表按《后勤工人、职员工作考核表》分别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量化打分,并分别算出总评分。

3、“奖惩情况”:分为“过程考核奖惩”和“期末考核奖惩”。

“过程考核奖惩”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获得各种奖励或出现严重师德问题、工作失误和违反规章制度等,由学校行政研究觉得应该扣分者,按学校行政研究结果执行。

“期末考核奖惩”指职工在学期终结考核中获得各级奖励或受到通报、批评、处罚等,奖惩分值按教职工奖惩加减分同等对待。

4、以上三方面考核按总务处制定考核表进行考核,均以考核分的形式得出结果。

考核结果的适用范围:

1、“政治思想”、“劳动纪律”与教师过程考核等同进入学校的各种考核。

2、该考核结果为学校后勤职工聘任、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调资、晋级、评优、绩效工资分配提供依据。

3、临时职工的考核结果作为以后继续聘任(或解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他规章制度:

1、学校服务于学生的食堂、校园商店店必须经学校同意、办齐各种证照、与学校签定《承包合同》后方可开业。

2、服务于学生的校园商店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视其情况罚款20——200元。

4、学校组织临时组织的工作抽查或学生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视其情况经学校行政研究给予经济处罚。较大的、同样的问题每期出现三次,正式职工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临时职工解除《聘任合同》或《承包合同》。临时职工因违反《合同》、违纪违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与学校解除《聘任合同》或《承包合同》者,不得参与以后学校聘任(或承包)事宜。

5、全体后勤人员(正式职工)必须按与学校签定的《虎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必须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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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安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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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标

1、了解有关幼儿容易传染上的传染病的情况,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说出预防疾病的方法。

2、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3、幼儿学习一些基本的预防传染病的方法,增强幼儿预防疾病的意识。

4、了解生病给身体带来的不适,学会预防生病的方法。

5、锻炼幼儿的反应能力,提高他们动作的协调性。

二、活动重、难点

重点:了解有关幼儿容易传染上的传染病的情况,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说出预防疾病的方法。

难点:幼儿学习一些基本的预防传染病的方法,增强幼儿预防疾病的意识。

三、活动准备

1、有关传染病的资料与图片。

2、幼儿用书。

四、活动过程

1、师幼谈话,由幼儿比较熟悉的手足口病谈到传染病。

(1)、讨论春秋季为什么是流行性传染病的多发季节?(春天和秋天气候乍暖还寒阴雨绵绵,潮湿多雾,气候多变。)

(2)、教师告诉幼儿春秋季会有哪些流行性传染病会出现?(如:感冒、麻疹、咳嗽、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等)

(3)、重点介绍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

(4)、请幼儿讲述自己生病时的经历和感受。(如请医生诊治,要定时服药,多休息,多喝水,痊愈后才回幼儿园上课等。)

2、教师讲述手足口病的传播途径。

(1)、幼儿运用自己的已有经验讨论讨论。

(2)、请语言能力强的幼儿到前面来讲一讲小朋友们的经验。

(3)、老师小结:咳嗽,打喷嚏,吐口水,毛巾及手摸过的用具上都会留下细菌,都有可能会传染手足口病的。

(4)、很多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手足口病是一样的。

3、幼儿讨论:如何预防手足口病。

(1)、提问:我们应该怎样预防传染病?

(2)、幼儿自由回答。

(3)、老师小结: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不挑食,勤洗手,勤剪指甲,不喝生水,打预防针,不接触生传染病的人群。

活动反思:

小朋友又生活在集体生活中,非常有必要知道如果得了传染病一定要隔离、看医生、定时吃药,多喝水等。这次活动上下来,我觉得自己对教学中的突发事情,有些不知所措,我想在今后的教学中,一定要吸取经验,不断学习,让我的教学机智更加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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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行政效能监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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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监察管理制度

下面是第一范文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处监察部门经处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可以行使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其监察对象是处属各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二)监察工作的内容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廉政勤政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2、加强执法执纪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供应处内部的制度、规定、决定、指示以及具体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供应处生产经营的决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6)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其它应该监督检查的工作。

3、开展效能监察

(1)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效能监察。

(2)财务和资金管理效能监察。

(3)基本建设管理效能监察。

(4)物资采购价格、渠道专项效能监察。

(5)物资采购质量管理专项效能监察。

(6)根据上级领导安排或处行政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需要监察的经营活动。

(三)监察部门要明确指导思想,确定监察重点,每年有选择地开展1-2个监察项目,严格监察程序,增强全员执法执纪意识,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要积极支持监察人员的工作,对监察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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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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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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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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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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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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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疏散允许时间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楼梯上的疏散时间不予计算。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二、安全疏用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

为尽快地进行安全疏散,除了 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适当限制安全疏散距离以外,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高层民用建筑内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最小净宽,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的最小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

2.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1m/100人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3.4.1.1的要求

3.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厅内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按通过人数0.8/100人计算,且不宜小于1m;其厅内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最小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65m/100人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8m/100人计算,且均不应小于1.4m;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4.高层建筑每层疏散楼梯最小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表3.4.1.2的要求。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最小净 宽应按通过人数0.6m/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当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通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3的要求计算。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计入观众厅的疏散门。

2.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4的要求计算。

3.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楼梯、走道,以及每层疏散门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5的要求计算确定。其中底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一层的计算;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表3.4.1.5中的指标计算确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

4.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除外)和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m。

(三)工业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3.4.1.6的要求计算确定。当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底层(即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疏散门的最小净 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当使用人数少于50人时,厂房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可按表3.4.1.6的要求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0.8m。

2.对于飞机停放与维修厂房,其飞机停放与维修区内的安全疏散及辅助建筑的安全疏散可按上述要求确定。飞机停放与维修区的飞机安全疏散应根据飞机实际进出需要设置通道和出口的高度与宽度。

3.库房由于平时使用时人员较少,且一般都有进出货物的大门,其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只要满足正常人员通过和使用要求即可。但室外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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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校全国消防安全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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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11月9日国家法定的“119”宣传日,为进一步推动119”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精神,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响应“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全国主题: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

(二)公司主题: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找火灾隐患,保华轮平安。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加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及自救逃生方法,实现全年无责任事故目标。

四、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小组:

(一)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联络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___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

协调和联络人: 电话:

五、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找火灾隐患,保华轮平安”消防宣传月主题,加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及自救逃生方法为工作目标,重点突出以下工作内容:

(一)召开20__年度综治委第二次会议暨119消防宣传月动员会。按集团年度综治考核细则要求,每年要开两次综治委会议,本次会议主要是对前期工作存在不足或突出问题进行强调和分析,明确冲剌全年安全无事故工作措施,确保全年综治消防安全任务的完成。(同11月基地会一起召开)

(二)宣传发动,全员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检查工作。

1、11月9日前悬挂消防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2、各车间、班组板报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班前班后开展专项消防知识培训,对本单位所有成员掌握“一畅两会”及“员工消防明白卡”等消防知识和使用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情况进行记录。有签名记录。(各厂部安全主任负责)

3、公司在文化长廊开展一期119消防宣传月专项板报。

4、11月15号前各厂部要对本部门的消防档案进行整理检查,保卫科要组织对各厂、部的消防档案进行抽查,并对自检情况进行复检,以确保顺利通过集团年终检查。

5、11月16日前要全司消防系统、器材、设施进入维护保养,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各厂部要自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组织一次三管要害部位、生产机台防静电、电器隐患及危化品使用的专项检查。

7、后勤管理部要对员工宿舍组织一次专项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8、开展一次“找隐患保安全”有奖活动,要求提高全体员工发现隐患能力,养成良好安全习惯,具体方式方法各厂部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开展,安环部提供奖品。(各安全主任负责)

(三)组织消防演练

1、组织一次行政办公大楼全员火灾疏散演练。

2、各厂部车间必须组织一次本部员工火灾疏散演练。(各厂部安全主任负责)

3、组织一次员工灭火实操培训。

4、组织各厂部20__年10月以后进司员工和各车间、工区班组长灭火实操及演练。(各厂部安全主任负责)

5、组织一场关于户外堆胎火灾救援公司级演练。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

各厂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此次活动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和深入开展“冬防”工作的重要措施,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组织开展好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认真查找各类火灾隐患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做好安全风险研判,严格落实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我司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无事故。

(二)强化培训,提高技能。

各厂部要强化对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认真查找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在宣传形式、力度、效果和培训、演练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实效。特别对新入职人员的培训,确保全员都能熟练掌握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能扑灭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三)强化检查,消除隐患,按时上报。

消防主题宣传月活动是全司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纳入20__年度各厂、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考核。

各厂、部要按照今年的实际情况,积极部署和组织主题宣传月活动,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重要信息和活动情况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厂、部要在12月10前上交开展活动的总结,将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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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学校园安全防范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校,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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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正教科通(20_)30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调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校一直把安全工作放在工作首位,把安全教育纳入到学校及幼儿园教学计划当中,做到每天有教育,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六灾”防范。我校通过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等形式,增强学生自觉遵守法规意识。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学生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老师

副组长:吴老师 李老师 张老师 吴老师

成 员:各班班主任

2、建立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让全校师生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让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

3、与上级部门配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在集中整治工作。学校对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家长雇佣车辆、幼儿家长接送儿童车辆进行全面调查,为公安部门执法提供依据。同事,学校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下学时重点路段有专人值班,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三、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调查情况

经过各班主任对每个学生认真、详实的调查,校行政的核实与统计,得出如下结论:

我校中学部、小学部及幼儿园都没有校车,也从未租用过任何车辆,绝大多数学生和幼儿都是步行上下学(只有极少数幼儿是家长接送上下学)。各点小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以确保所有学生上下学的道路交通安全。

四、“六灾”的应对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大风、大雨、雾霾、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恶劣情领导要在岗;学校校长电话、行政值周电话、教师值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与特殊路段专人护送责任。遇到汛情,要增加护送教师,护送教师要亲自护送学生过特殊路段或由家长亲自领回。

4、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夜间大风暴雨等直接影响大部分学生第二天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上级联系,经上级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大风暴雨,学校要提前与上级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大风暴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大风暴雨放学。

5、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等电话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6、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7、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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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安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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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为确保我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护送饭菜各环节的管理,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将有关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如下:

二、 成立安全应急情况工作小组

三、 安全措施

1、为保证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伙食团严格执行园内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即《食品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

2、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合格证上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个人卫生,操作和分饭时要戴口罩和手套,并且穿戴洁白色衣帽。

3、严格把好采购、保管、操作三个关口,采购的食物要新鲜,肉类要到经畜牧局检疫的定点摊位购买;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种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冷藏,坚决不进"三无"产品。

4、把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卫生管理责任目标,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长期抓好、抓落实。

5、每餐的食物烹调后要保留样品,48小时后才能取消,以备检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试尝后没有什么异样方能提供给学生,而且每餐的留样要有记载。

6、操作间做到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保证墙壁、地面清洁无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钟以上,再放入消毒柜),存放柜要保持清洁。

7、随时提高警觉,注意每个环节把好关,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时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素质培养。

四、 具体处理办法

1、 一旦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一边向卫生监督部门和园领导反应,同时马上与医院和有关部门联系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调查、登记事情的经过原因,尽快配合有关部门找出隐患的根源,尽快地核实情况,要查个水清落实。

3、即时与父母、家属联系,主动配合父母及有关单位,争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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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企业内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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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现代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内部各种形式管理的总称。XX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所有依照美国证券法向证监会提交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都要在年报中提供"内部管理报告",注册会计师要对公司的内部管理报告进行审核与报告,公司的ceo和cfo要出具书面保证。国内关于内部管理管理的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和进步,国内新的《会计法》、《内部会计管理规范》对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是我国通信公司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近几年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通信运营商相继在海内外成功上市,完善内部管理框架体系,适应境内外资本市场监管的客观需要,满足公司实现现代企业治理的要求,是各大运营商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要求

虽然我国通信公司自我发展比较快,但还没有实力完全按照国际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市场认可度不高。一个规范的、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公司的市场认可度,提高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和信心,适应境内外资本市场监管的客观需要。

2.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是提升管理效率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国际化的科学管理规范和管理体系,已经融入到通信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中。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提升管理效率,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效益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通信公司必须形成一整套内部管理体系,通过对贯穿于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自行检查、自行制约和自我内部调节,规避公司经营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不仅是公司内部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治理机制问题,更是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公司得以生存、避免内部运行失控和潜在管理效率损失的必然要求。

3.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流程是适应法律规范的发展方向

根据国内新的《会计法》以及国际资本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通信公司必须建立内部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以提高对投资者和市场的诚信度。因此完善的内部管理流程,不仅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使得对公司财务报告负有个人责任的公司管理层不会承担过失的风险,符合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和公司治理的发展方向。

4.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通信行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大发展,公司的资金、人员、市场等都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公司的机构设置、财务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的配备等方面必须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因此,加强公司管理,实现管理创新,使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过渡,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二、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建设必然会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通信公司应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订规范严密的公司章程,设置科学高效的管理和监督机构,订立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内部管理工作有得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包括两个相对独立层次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第一层次是组织制度。该管理制度是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投资者服务的,与公司的产权结构相对应,通过建立适当的委托、代理契约关系,保证公司外部投资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司内部代理人的有效维护。第二层次是管理制度,该制度是为管理者服务的,是帮助管理者完成委托人交给的管理责任,同时证明自己有效履行了受托责任,应对开发、维护和评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层次化的内部管理体系是通过明确各方关系人的权利和责任实现的,使得每个群体或个人的行为都处在他人的监督和管理之下,避免出现管理的真空地带或管理盲点,而使管理流于形式,难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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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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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续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务必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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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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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为提高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保证三方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甲乙丙三方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乙方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第二条: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乙方应针对施工项目的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第三条:乙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乙方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四条:乙方在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为承建商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在进行施工作业开始,因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和范围,每天对施工地点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对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险施工现场,夜间要悬挂警示灯。

第六条:在公司重点防护场所使施工,乙方在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

具和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设施安装前,应当由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向作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设施数据的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安装;

(二)在设施使用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设施使用期间,乙方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二)乙方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四)乙方在动用明火前,到作业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许可审批,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责令承建商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五)乙方在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及时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险品;

(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八)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压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处理过的各类油桶油罐;

(十)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房屋,应符合防火规定。消防通道经常保持通畅,宽度不少于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及保险

(一)乙方应当及时向所属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尘面具等。

(二)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所属施工作业员工购买意外伤害等保险,确保所属员工的保险权利。未够保险造成损失,由承建商承担全部责任。X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达到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二)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着装符合有关施工规定,特殊作业要按国家有关要求着装;在机械转动环境中作业的着装要防止缠绕,女职工长发要盘入工作帽内;进入现场戴安全帽,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必须要系安全带;

(三) 发现施工现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员或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施工人员对管理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

第十条: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管理

乙方应当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和检查,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的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或工程管理人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可以责令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生活设施的管理

(一)施工现场禁止设置宿舍,现场生活管理措施、卫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责任到人;

(二)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政府、公司的有关要求,搭设整齐,内外整洁;

(三)现场配备急救药箱,能够紧急处置突发性急症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

(四)施工现场禁止做饭。饮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项附件:

(一)提供施工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提供承建商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提供承建商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六)三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第十四条: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向X缴纳安全抵押金,按合同额的5%缴纳,凡安全施工无违章者施工结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对违反以上规定和标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纠正,以后每发现一次,按情节轻重扣罚安全押金100-500元,连续三次受到处罚者责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罚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严重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权取消施工资格。

第十六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

第十八条: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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