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公通字〔20xx〕20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消除校园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危害,推进“平安学校”的创建,构建和谐校园,我校根据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校长统一领导下,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为重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采取有力举措,凝聚一切力量,深入排查校园火灾隐患,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努力实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分百,最大限度地防控和减少一般火灾,坚决杜绝火灾亡人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部署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班级、部室、要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制订具体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研究解决重点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点消防工作进行督
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各班级、部室要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教室、实验室、供电、供水、仓库、仪器室、体育器材室和电脑室等重点部位和场所。对我校的重大活动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定岗、定人、定责”制。全过程进行监控。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开展迎接党的打好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宣传报道。认真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广播、图片展、主题班会课、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宣传横幅、黑板报、手抄报、网络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要组织广大师生通过参观、体验和学习等方式,掌握防火知识,增强防火意识,提高消防能力,发动师生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建立奖励工作机制。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演习。
(四)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我校情况,组织门卫、后勤及相关人员从严做好执勤备战的各项工作,调整灭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实义务消防队的战斗力;认真开展校园消防设施的维护,加强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修订、完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实地演练;认真开展义务消防队岗位大练兵,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加强管理教育,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事故,保持校园的高度稳定。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动师生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结合火灾规律,突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基本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领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园广播等媒介,加大消防宣传的力度,扩大消防宣传教育面,提高消防宣传
教育效果;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墙报以及发放宣传资报料、设点咨询、巡回广播、知识竞赛等,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体师生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校园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定期通报情况,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手抄报、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等主题宣传报道,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为校园消防安全保卫战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值班,快速反应
加强校园值班值日工作,每天要保证1名领导带班,及时处理涉及校园消防安全和稳定的各类事件。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外出要向学校办公室报备;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及时做好值日记录;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保证信息畅通。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和督导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发现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进行跟踪管理。要对工作中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年终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教师评先评优中予以加分;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的人员,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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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0__年全市中考统考将于6月14—15日进行。为了切实做好我区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为加强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局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__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__担任,__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雄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
分两个小组实施:
第一组:组长:__
负责高坪中学、高坪三中、第十一中学、巴登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第二组:组长:__
负责白塔中学及下中坝校区、江霖大酒店、江东大酒店、天来大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
第一组组长:__
第二组组长:__
第三组组长:__
(三)巡查组
组长:__
组员:___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在6月9日起对就餐接待单位和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齐全,食品经营基础设施是否具备接待条件,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督促企业对员工加强培训,增强做好中考食品安全责任感,确保饮食安全。发现问题,督促其在6月12日前整改完成。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进行检查。
6月13日下午3点30分前进驻各点对驻点单位供餐情况做全面检查。6月14日、15日各驻点保障组到驻点单位进行跟踪蹲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驻点检查重点如下:
1.监督就餐接待单位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好台账记录和索票索证工作。
2.做好对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工作。检查厨师、餐饮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参加从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要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操作符合规范。
3.做好菜谱审查工作,对每餐菜谱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要求酒店做到不提供高危食品(如:发芽土豆、四季豆、皮蛋等),少供凉菜,对易污染的食品要重点进行监督。
4.做好现场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到食品及餐饮用具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二是要求就餐接待单位厨房加工操作人员在加工操作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三是检查就餐接待单位餐饮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5.督促做好餐(饮)用具洗涤消毒监督工作。要求就餐接待单位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保证餐用饮具卫生、干净、无水垢。
6.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每种食品留样100g,专用冰箱封存,48小时后方可处理。
(三)巡查组负责对各食品安全保障小组驻守、检查情况进行巡查,督促蹲点保障人员驻点期间随时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1.各组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检查。对采购的粮、食用油、面和各种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看是否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采购使用台帐,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检查就餐接待单位是否按规范食品留样。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整改达标。考试期间,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实行三餐蹲点监督,对考生临时安置点的食品、饮用水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对每个菜品必须品尝,并要求学校带队老师对当天菜品作评价,确保考生饮食品质优良。
3.与就餐学校负责人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学生饮食情况及要求。督促各学校组织考生到定点接待单位就餐,不得随意到考点学校或住宿地点周边餐饮店就餐,不得乱吃烧烤、串串香、麻辣烫、冰冻食品、含糖饮品、西瓜等高危食品。
4.各保障组要听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饮食环境。各保障组在保障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互配合。
5.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服从安排。
6.每天做好蹲点记录,当天保障结束后,19点前向张雄典报告当天保障情况。
篇2: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推搡、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三是对单亲、留守儿童、孤儿、身体有疾病学生及学困生、贫困生要做到细心关照;对心理不健康的、行为异常、有违纪前科的学生要特别关注,要做好心理矫正和疏导工作;
四是做到每日对本班学生带有危险物品进行收缴并进行严厉教育;
五是对寝室、教室的安全设施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5.教职工做到“三禁止”:
一是所有教职员工要关心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是对学生打架斗殴和校外人员到校内滋事生非等安全隐患,禁止不闻不问、袖手旁观,因不及时加以制止和报告造成后果的,追究第一现场人的责任;
三是在上课期间,课任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禁止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停课、离开教室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篇3: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篇4:学校安全管理自查汇报材料_安全工作总结_网
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责任落实
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有计划并能定期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与各层签订了责任书,安全保卫人员落实,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制度健全,覆盖面广
学校编有《学校安全管理自查资料》一书,书中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达50余种,对学校组织领导、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及操作流程等进行全面覆盖,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安全教育形式多样,内容全面,效果良好
在安全教育实施过程中,我校始终坚持“六必讲”制度,即开学初必讲,季节互替时必讲,周末放学时必讲,出现安全事故必讲,放长假必讲,每天晚读报时班主任必讲。真正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安全管理有序,过程落实到位
学校在安全检查方面始终坚持了由安全管理员月查、周查及各部门日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从而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十分重视校园、学生宿舍值班和夜间巡逻管理环节,并安排两名老教师轮流专管,保证24小时值班人员的落实。消防设备基本能满足需要,特种设备做到了定期检查,运行良好。
篇5:学校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4、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经常性地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1、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唐国盛
副总指挥:陈世祥
协助人员:聂洪祥、付茂全、罗天友、袁勇、李娅、王永国、邱业新及班主任
(若总指挥不在,由副总指挥指挥抢险救助;若都不在,有值班行政指挥。)
2、安全事故应急队伍
(1)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组长:陈世祥
成员:付茂全、罗天友、李娅、王永国、班主任
(2)安全突发事件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聂洪祥
成员:邱业新、袁勇及学校后勤处其他人员
五、值班制度:
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学校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
六、安全教育
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本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的特点。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学校对全体师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列为学校、班级常规工作之一并须作好记载。
(一)学校利用业务学习、周例会,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知识,对全体师生开展常规安全教育。
(二)利用板报、广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三)班主任要有针对性地举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突出交通安全、防盗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内容。
(四)不定期聘请交通管理、消防、医疗保健等相关机构人员给师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
(五)加强相关安全隐患尤其是以下几方面的安全隐患防范教育,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每年进行2次以上。
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学校发生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损失时,第一目击者以及后续人员要立即报告校长采取有效措施,救人第一,保护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班主任、辅导员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因意外事故而受害学生具体负责。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指导、帮助班主任处理。
(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在校园如发生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受伤者到医院诊治。
2、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责任人,并做好有关记录。
3、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
4、妥善处理事故。
(二)楼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课间操期间,各班上课教师要在各自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上下楼。
2、当发生学生摔倒时,其他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楼,迅速将摔倒学生扶起,必要时立即送医院救治。
3、如出现学生踩踏事件,应立即疏散其他学生,对被踩踏学生立即进行有效救治,必要时拨打120,送医院抢救,并及时向教管中心和区教育委员会报告。
4、通知受伤害学生家长。
5、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
(三)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时,应迅速隔离并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注意食品留样)
4、迅速排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校长及有关人员。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助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若是起火初期,学校师生可自行实施用小型灭火器灭火(学校须派专人负责每期对教师进行火灾事故演练和使用灭火器的培训)
(六)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遇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平。
(七)校产被盗应急预案
1、学校发生财产被盗,须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数量,并做好登记。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案件侦破提供条件。
(八)防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1、成立以校长唐国盛为组长,主管校长陈世祥为副组长,学校及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
2、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专门对学校的突发事件进行制止和处理。
预防措施:
1、制定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护校人员每天对全校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立即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2、加强门卫管理制度和会客制度。学校师生出入校门一律出示相关证件,外单位来客一律在校门口进行登记,杜绝外来人员进校发生事端的可能。
3、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自己管辖范围的安全情况每天进行自查,学校每周进行抽查,每月进行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预案实施的组织机构:
现场的学校领导为扑救现场的第一组织者和指挥者。
1、扑救行动组:
组长:罗天友
成员:刘祥健、吴德平、程必田
2、通讯联络组:
组长:唐国盛
成员:聂洪祥、李娅
3、疏散引导组:
组长:陈世祥
成员:程必田、袁勇
4、安全防护救治组:
组长:付茂全
成员:王永国、刘家元
5、善后处理组:
组长:邱业新
成员:刘家元、龚由德、周勇
预案的实施:
1、各部门的通讯联络员一旦发现情况应立即向保卫处报告。
2、保卫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和所有护校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采取各种方式向学校领导进行汇报。必要时要拨打“110”进行报警。
3、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作案人立即进行阻止和控制。视现场情况,必要时采取武力进行控制。要本着对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不受损失为首要目标。
4、每个班级要明确疏散通道并进行演练,如遇突发事件需疏散时,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立即将现场的学生及无关人员疏散到指定地方,并做好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对无关人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如果现场有受伤人员,安全防护救治组立即进行救护,必要时拨打“120”进行救护。
6、事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善后处理事宜。
对扑救行动组的要求:
如果发现犯罪分子进行破坏或行凶,要敢于同犯罪分子做斗争,要视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利益大于一切,在紧急关头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努力将犯罪行为进行制止和控制。
八、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指导帮助。
3、请求驻地公安部门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4、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
5、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6、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请家长单位领导帮助工作。
7、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8、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九、应急预案的实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在现场的安全小组成员协商处置,并由学校确定专人发布命令,组织自救或互救。
2、学校其他成员应在预案启动后迅速到岗,抢险组、后勤组人员待命。
3、应急预案实施必须以人为本,遵循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所有发布的命令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篇6: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责任人
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二、 责 任
1、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 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
作任务。
3、 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
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 严禁酒后驾车。
三、 使用管理
1、 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叉车司机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当班班长及调度可临时顶岗);
2、 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
3、 车辆开始作业前需检查制动情况,作业扣需将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生产线随意停车;
4、 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四、 处 罚
1、 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 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4、 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5、 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严禁脱岗、睡觉。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6、 下班后,需将叉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叉车臂降到地面高度,如违规处罚50元/次;
7、 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
8、 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
9、 叉车司机工作结束后,未将钥匙带走,或将叉车交由车间操作者作业,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10、 严禁将车间各项标识牌、标识线等进行破坏,在加油后需检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况,在叉运作业中需将叉车臂提升到合适高度,避免将地面进行划伤,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篇7:小区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
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
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罚款100-3000元。
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
7、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
一次罚款100元。
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
四、本规定自XX年三月十二日起执行。
篇8:校园安全培训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和基础性工作, 是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沿关口。不同的生产岗位、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的技能类型和不同的工作经历, 须采取相应的培训方法和手段。20xx年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以“三基”工作为重点,以提高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承包商等人员安全法制意识和素质技能为目的,采取三级安全教育、二级岗位练兵、消气防技能比武、特殊工种取证复审、事故预案演练、安全持证上岗考试、大型群众性安全活动等手段,大力开展全员HSE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为公司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把好安全教育入口关。
二、工作目标
实现各级领管人员安全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新入厂员工、外来人员(含实习生、参观、技术服务人员)、承包商人员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全面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层HSE法制教育,落实各级领导人员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领导层依法治企的能力
1、举办二期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上半年,举办一期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参加对象为公司领导人员、机关处室长、各科室主管及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公司将邀请国内相关法学专家来公司授课,学习内容为: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下半年,举办一期相关法规、标准、规范专业讲座。参加对象为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学习内容为:国家、集团公司和省市有关HSE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治企。
2、举办四期QHSE管理体系学习班。每季度由安环处组织举办一期QHSE管理体系学习班。股份分公司重点学习QHSE管理体系的新理念、新方法,不断做好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环境因素分析,不断提高管理层QHSE管理水平。
3、举办四期HSE管理体系学习班。20xx年是资产公司HSE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年,对各级人员进行HSE知识再教育,全面推进资产分公司HSE管理体系建设。每季度由安环处组织举办一期HSE管理体系学习班。重点学习HSE管理体系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等,不断强化领导人员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环境因素分析的能力。
4、举办一期用火审批人资格取证班。3月份,公司将举办一期用火审批人资格取证学习班,对未取得用火审批权的管理干部进行培训取证。
5、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强化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监管。20xx年,公司将重新调整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承包)点,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指导安全生产。各直属车间、二级单位也要相应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安全工程师(员)要积极主动联系,提前作好安排,对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安环处,并将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公司每半年考核一次。
(二)强化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落实安全环保人员的监管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6月份,公司将组织举办一期相关法规、标准、规范、HSE管理体系等专业讲座。参加对象为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学习内容为:国家、集团公司和省市有关HSE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2、举办五期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培训。3月份,举办一期重大危险源辩识培训班;5月份,举办一期现代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7月份,举办一期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培训班;9月份,举办一期安全形势与事故案例分析培训班;10月份,举办一期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培训班。
3、选送5-8名新上岗的安全科(部)长、安全工程师、安全环保员到XX学院和XX培训中心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
4、抓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注册和参加全国统考工作。20xx年,公司将成立“XX地区注册安全工程协会”,并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章程》,规范注安队伍的从业标准。同时继续鼓励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参加注册安全程师、安全评价师、环境评价师等资格考试,并组织对20xx年通过注安考试的同志进行注册和20xx年已经注册的同志进行了延期注册。
5、充分利用安全环保例会时间抓好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安全环保例会时间为每月2次,要求安全环保科(部)长、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环保员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充分利用安全环保例会时间,组织学习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集团公司内部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公司内容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先进的HSE管理方法以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三)强化全员HSE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环保承诺责任,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技能
20xx年,公司将以六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事故预案演练为重点,以举办第四届消防、气防技能比武为平台,以开展争当安全卫士、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为切入点,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安全环保意识和技能培训,强化操作层的基本功训练。不断地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1、继续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环保无事故”竞赛活动,抓好员工特定活动日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活动。要全力抓好冬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
元月份,是全年安全环保工作的起点,开好局、起好步事关全年安全生产大局。各单位要以元月安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全员安全环保意识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同时,也要认真开展119消防宣传日、职防宣传周等特定日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强化公众的消防意识和职业健康防护意识。
开展好“三项活动”。
一是开展“我要业绩,我保安全”劳动竞赛活动。各单位要总结、提炼“我要安全”主题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明确竞赛范围、考核标准,做到日记录、周小结、月讲评、年考核,使员工懂得“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容易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容易”、“我的责任我落实”。要通过竞赛活动,实现“安全体系变成安全沟通文化、安全制度变成安全态度、安全程序变成安全行为”的转变。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各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将结合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完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形成排查、上报、治理良性机制,并将其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员工查隐患、消故障,重点解决深层次的隐患、重复性的隐患、管理方面的隐患,确保生产连续性、减少非计划停工。
三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单位要针对近年来人员异动大、岗位合并多和推行“片区(工段)管理”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技术讲课、模拟演示、集中探讨等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自我保护技能和快速分析、判断、处置能力。要制订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员工学技术,并将员工的技术素质高低与年终的绩效考核相挂钩。
炼油二部在新装置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编制操作规程、培训教材、突发事故(件)应急预案,要对岗位人员进行多场次的理论、实际操作考试,确保100%合格上岗。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监督。
篇9: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 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 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 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 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 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 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 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 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
十一 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10: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 学校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一切收费都必需先获得收费许可。《收费许可证》由学校财务部门依照规定到物价主管部门办理。
2. 学校的收费项目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备案)后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标准执行。不得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
3. 学校收费实行年审制。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物价部门关于《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手续。
4. 收费票据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学校收费必须使用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领取的合法票据,不得在外自购、自制收据收费。
5. 收费收入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所收资金应及时足额解缴财政专户,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6. 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篇11:工地宿舍用电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工地宿舍用电管理制度(一):
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建筑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工地宿舍用电管理制度(二):
一、1人1铺(男女不同铺、二男不合铺)。
二、门窗玻璃铮亮。
三、床铺平整被褥叠四方。
四、床铺底下无脏乱物,鞋摆放整齐。
五、宿舍场地做到三无,即无尘、无烟蒂、无痰迹。
六、茶具饭碗应放在固定柜上,不随便乱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挂好或折好,安全帽成排挂在墙上,毛巾挂设要整齐。
八、不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等,争做遵守工地各项制度的模范。
九、宿舍内不准酗酒、赌博。
十、宿舍内不准喧闹,按时就寝、熄灯。
工地宿舍用电管理制度(三):
1、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有纱门纱窗,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内应抹水泥地面或铺贴瓷砖,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人均住宿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3、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内必须配备保温瓶、碗筷柜,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5、应创造条件,设置工人文化娱乐室、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设施。
6、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住,按时息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篇12: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篇13: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一、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饮水供应,并成立管理小组,确定管理人员和巡视安放人员。保证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加强饮水管理。
二、 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派饮水卫生管理员(卫生教师兼管)负责监督饮水工作,安排供水管道管理人员和净水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三、 提供的饮用水和饮水机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许可批件。
四、 饮水设备、设施(饮水机、电热水器)应完好有效,及时修理和调换。电热水器箱必须加盖,饮水机需进行加框防护,防止恶意投毒破坏、灰尘杂物等进入箱内污染水质。
五、 学校平时供水做到足量、安全、卫生、有效。做好日常维护,使设备完好无损。
六、 寒暑假开学前、每两月对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定期为饮水机出水口进行消毒清洗。每天应及时处理隔夜的剩水废水,长期不用的水处理掉,更换新水。
七、 学生饮用取水时,应保证使用个人自带的饮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饮。
八、 学校每日安排护导人员巡视各饮水机和水龙头处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学校领导部门。
九、 蓄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才能进行水池清洗。尽可能请专业清洗队清洗,有水池清洗消毒记录。并接受卫生部门水质检测,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水泵房和靠近楼顶蓄水池。
十一、 每逢冬季应对水管系统进行检查,做好必要的防冻防护措施,尤其是室外、屋顶的管路必须包扎防冻保温层。
十二、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取水指导,避免烫伤事故。并教育学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头道营子实验小学小学
20xx年9月
篇14: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方案
一、成立假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其来
副组长:俞永贤白发录
成员:许正荣俞柒杨占有李邦康杰刘存才杨万才许正军职责任:
组长:全面负责假期中师生安全的间接管理,信息了解和事故处理安排。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假期师生安全信息的接收管理,必须上报事故的上报和具体的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许正荣、俞柒,具体负责中心学校学生假期安全事故的了解,上报(领导小组)和协调工作。
各村校校长负责本校服务范围内学生假期安全事故的了解,上报(领导小组)和协调工作。
二、提高认识,强化安全工作意识
1、各班班主任从7月10日至20日前,认真组织学生开好一次暑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重点进行防溺水、防火、防盗、防暴雨、防雷电、防山洪、防山体滑坡、防触电、放一氧化碳中毒、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教育。
2、印制《暑期家长告知书》、《20_暑假致同学们的一封信》让学生带回家,与家长共同进行学习,熟知学校对学生在假期的要求和家长的监管责任,配合学校,将学校安全教育的延伸到家庭、社会,确保学生在假期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3、放假前重新学习学生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让学生熟知各项条款项目,让学生引起高度重视,明白做好个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是个人职责,也是每个学生在校或假期必须遵守和做到的。
4、放假前,各班在学校安排的教育内容基础上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看视频、知识讲座,举案例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寒假安全教育,每天的晨会必须加化暑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注重实际效果。
5、对全体教师,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假期安全工作会,强调:外出旅游,办事等时必须向校长告知。有车教师严禁酒驾、疲劳驾驶,超员载人。对有喝酒嗜好的教师,要求在假期做到适量,不酗酒,不闹事。
三、采取措施,加强假期间对学生安全的间接管理
1、要求学生每周向班主任教师汇报个人在假期的生活,学习情况。有特殊情况时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
3、学生外出远门,(离开本县并且时间在一周以上的)要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接报后要及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防范。
四、教师注意个人行为,确保个人安全
1、全体教师在假期不得做有安全隐患的事,不得参与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任何活动。
2、每位教师在假期有自行安排外出旅游,访友,探亲待,时间长(3天以上、出省或出海东)应向中心学校校长告知个人出行的时间、事由。回来后要报平安。
3、每位教师在假期不得从参与赌博,打架,酒驾等等所有违法乱纪的事。
五、确保信息畅通,汇报及时。
1、假期在校值班的教师24小时开机,不得擅离职守,并且一旦有事,第一时间报带班领导或假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不得瞒报,或不报
2、班主任了解到或接到学生有关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假期领导小组组长或负组长。
参加了校外保险的学生,积极配合做好校外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相关手续)。
工作的通知”,
3、班主任要求学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并且详细说明情况。
4、教师个人在安全方在面发生意外事故的,尽可能及时告知假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篇15:装饰公司工地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工地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吏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十四、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保护环境卫生。语气和谐、团结友爱。
十五、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篇16: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5、临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等。
16、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17、市区繁华路段的的学校,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
18、学校如有校车或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
19、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20、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21、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接送登记制度。幼儿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必须签订委托书,幼儿园不能将幼儿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
22、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篇17:服装工厂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 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凡世运公司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以下仅供参考!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1.员工应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努力工作。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按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
4.员工应该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任意离岗,如有事情向直接上级说明。
5.勤俭节约,避免浪费,爱护财务,自觉遵守和爱护环境卫生。
6.为人诚恳,品质诚实,如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
7.仪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有礼。
8.努力向上,开拓进取,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考核及各项活动。
车间管理制度
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2.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3.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4.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
5.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乱接电线、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
6.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注意保管个人物品, 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8.搞好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9.禁止进入异性宿舍。
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穿戴整洁。
2.早、中、晚三餐按作息时间开饭,不得提前或推后; 3.采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4.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
5.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6.厨房的灶台、水池等所有灶具要勤洗勤擦,摆放整齐;厨房内外随时打扫干净,地面做到无灰尘,墙壁四周无蜘蛛网,无尘垢,厨房内外水池勤清洗,垃圾污垢要清理干净;
7. 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8.做好饭票管理,不赊账,不记账,不收现金。
质量管理制度
有效提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标准,为公司所提供产品的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依据。具体制度如下:
1、把好原辅料的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料投入生产,是整个服装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基础
2、原辅料存放环境湿度、温度、通风等条件要否适合有关原辅料的贮存,仓库场地要整洁,以免沾污或损坏材料。材料堆放要整齐,标志要清晰。
3、技术文件是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原因,属于生产中的软件部分。产品投产前,必须对各项技术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正确无误。
4、对即将发放到各车间的生产通知单中的各项技术指数,如所要求的规格、颜色件数是否正确,原辅料之间是否一一对应等内容,进行核对与审查,确认无误签字后,再向下发放投入生产。
5、对所制定的缝制工艺标准进行详细复核检查,核对有否遗漏和错误,以便及时更改。
6、服装样板是排料划样、裁剪和缝制等生产工序中必不可少的技术依据,在服装的技术文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对样板的审核及管理要认真仔细。当复核审验合格后,需沿样板的边缘加盖审核章,并登记发放使用。
7、将各种不同种类的样板要分类、分档合理放置,要有效保存以便查找。
8、裁剪是服装加工的第一个环节,裁剪质量是保证缝制质量的前提。在对面料正式裁剪前,应注意排料划样的核查,对分包、编号、捆包进行检查,把好裁剪质量关。
9、缝制过程中主要检查实际生产加工是否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规定的工艺设备及规定的工艺方法进行。
10、在制品、半成品的质量检验中,要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质量管理标准执行执行。
11、在缝制过程中的检验也称中间检验,如果检验点设置得合理,不仅能大大减少返修劳动量,同时能及早找出质量问题的根源,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
12、对缝制过程中的在制品及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的同时,应将检验的结果记录统计,并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使管理、技术人员对产生废次品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指导,以控制残次品的增多。
13、锁眼线的颜色、性能是否与面料相配,扣眼距、锁眼的针迹密度、扣眼位置等工序要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质量管理标准进行。
14、整烫环节要根据服装的材料和款式调节熨斗的加热温度。为了避免熨烫后出现极光的痕迹,建议使用尼龙熨斗罩。对厚重针织物来说,建议在熨烫服装时使用一些定型板,这样可以保持熨烫时服装不走样。
15、服装的检验应贯穿于裁剪、缝制、锁眼钉扣、整烫等整个加工过程之中。在包装入库前还应对成品进行全面的检验,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16、包装时服装的款号、尺码应与胶袋上标明的一致,包装要求平整美观。装箱要根据工艺单指令进行尺码、颜色搭配。包装形式一般有混色混码、独色独码,独色混码、混色独码四种。装箱时应注意数量完整,颜色尺寸搭配准确无误。箱外刷上箱唛,标明客户、指运地点、箱号、数量、原产地等,内容与实际货物相符。
生产制度
一、全厂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客户下达的生产任务,保证质量保证准确数量按期交货。
二、全体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各部门要做好紧密配合。
三、凡在生产中未听从领导安排,未按生产要求制作,而造成的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四、生产中任何人员必须以急赶货的款式为主,所有员工有义务支持管理人员尽快完成最急出货的生产任务。
五、管理人员首负其责,管理人员有权开除本部门不称职的员工(由厂长调查情况后批)。
六、全厂部门员工必需服从厂长或经理临时或永久工作调动,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调动,否则示为旷工处理,情况严重者开除处理。
奖励和处罚
(一)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15分钟以内,无早退,当月无请假的。每人奖励50元,作为全勤奖。
(二)迟到:每月累计迟到超过15分钟,每分钟按1元扣除当月工资。 (三)普通员工每月生活补贴120元,办公室人员每月150元;不在本厂住宿的员工每月可有50元的租房补贴。当月请假超过十天无租房补贴,当月有享受保底工资待遇的无生活补贴。
(四)超产奖:车位员工的计件工资达到2600元以上的奖150元,2300元以上的奖100元,1900元以上的奖50元,1500元以上的奖30元。
(五)上下班代人打卡者处罚100元,并开除出厂。上下班忘记打卡者,一律不给签卡。
(六)乱写工序,乱剪菲,记数不真实者通告处罚,不予结算票菲。 (七)要文明用语,不搬弄是非、大声吵闹。对打架斗殴的,参与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开除出厂或送移公安机关。
(八)偷盗厂方或他人财物,故意损坏生产机器及工具者开除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九)赶货时不按规定做货者,通告,从重处罚。赶货时不按规定上班者,处罚100元。
(十)怠工、误工,不服从领导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至50元处罚),第三次开除,工资70%结算。
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推动市场良性发展。(交通运输部负责)
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驾驶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交通运输部负责)
6.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7.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健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8.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驾驶培训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严格教学活动监督管理,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试点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交通运输部、教育部等负责)
(三)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考试供给能力。
9.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驾驶人考试场地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考试需求。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系统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公安机关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考场,不得无偿使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负责)
10.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考试员队伍,实行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各地应根据实际需求,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实行考试员资格管理、定期培训、考核淘汰制度,提升考试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公安部负责)
11.优化考点布局。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积极推行市(地)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公安部负责)
(四)改进考试组织,保障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12.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
13.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切实保障考试质量,保证新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素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场地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应当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推行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试严格公正。(公安部负责)
14.实行考试随机安排。严密考试组织形式,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杜绝人为操作。(公安部负责)
15.实行考务公开。公开考试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公安部负责)
16.优化考试程序。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公安部负责)
(五)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
17.健全驾驶培训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强化对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确保培训信息真实有效。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建立学员监督和评价机制,健全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布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18.完善考试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完善考试音视频、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系统等监管手段,推行考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对考试过程、考试数据实时监控和事后倒查。建立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公安部负责)
19.严格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建立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交通运输部负责)
20.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部等负责)
21.严格执行政府机构不准经办驾驶培训机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机构;各地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一旦发现有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要立即要求停办或退出,确保彻底脱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负责)
(六)提升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学驾领证。
22.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驶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公安机关应按规定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严格执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附加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23.完善驾驶人体检制度。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公安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24.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公安部负责)
25.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公安部负责)
26.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中国残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分别负责)
27.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公安部、外交部等负责)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改革保障配套政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周密部署实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全部上缴财政,不得截留挪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工作,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开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
(二)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到培训与考试相衔接、培训考试需求与供给相平衡、政府服务与管理相融合,既为改革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又立足实际、稳步实施。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等试点事项,要细化方案、完善措施,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对其他实施条件成熟的事项要立行立改,有序推进。要做好宣传引导,准确解读改革措施,主动通报改革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要加强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负责)
(三)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源头把关,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负责)
篇18: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_工作方案_网
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要着眼点和根本落脚点。按照县委的要求,整改提高工作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整改提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让职工干部直接感受到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通过建章立制,形成保持先进性的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为了抓好整改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对照《党章》及《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按照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针对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最希望解决又能够解决的事情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搞好集中整改,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提出审议整改提高工作思路、方案,确定整改提高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导和组织全局整改提高工作,确保整改提高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和协调整改提高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通过分析评议阶段多方面、多层次征求意见,结合我局党组、党支部和每位党员的实际,我们梳理出我局党组和党支部及党员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过于侧重业务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和深入;二是没有以坚定的理想观念指导整个局机关实践工作;三是局党组成员数和全局工作人员数过少,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安全生产宣教和执法工作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五是全局服务意识,特别是全心全意为存在困难的企业服务的意识有待于强化。
四、整改措施
结合我县安全工作实际, 针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反映的以上突出问题作为近期整改提高的重点,确定整改措施。
(一)关于学习问题。
1 、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继续深入学习“*”重要思想、《党章》和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等。要确保每月集中一次,开展对党的相关理论的学习教育活动;
2、要审时度势,开展重点理论知识的学习活动。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进行学习,重点学习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浙江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贵州、山东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3、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应用于实际。要充分利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学到的党的理论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用理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效率;要让广大党员在学习和工作中切实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创建“平安永嘉”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以提高其工作的热情。
该项工作由刘伟都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
整改时限:第 1、第3项全过程,第2项在6月份前完成。
(二)关于强化理想和宗旨观念问题
1、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让全体党员都树立崇高的理想观念。要通过学习党史、党员先进事例、缅怀革命先例等活动,教育每个党员都 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个人努力落实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上,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组织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反对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的要求,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对局机关已经制定的 《首问负责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ab 岗工作制度》和《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等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制度 要继续予以健全,并不断加以落实。各位党员要在严格遵照执行有关制度的同时,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该项工作由汪少超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 。
整改时限:今年 6月底。
(三)关于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1、 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事故指标。 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具体的目标是: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有所下降;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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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酒店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实物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3、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除,结出余额。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或过期,将物资的损耗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5、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作计划报库管,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用。
6、领料人要填好领料单并签名,经部门经理签字,库管员才能凭此单发货。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部门一份,负责人凭此单验收;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财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发货时库管员要采用先进后出法发货。
7、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终小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将盘点结果和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8、仓库建立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篇20:档案局信息公开发布运行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为保证本单位政府信息形成、审核、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以及贵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包括:1、机构职能;2、法规规章;3、领导动态;4、工作动态;5、决策信息;6、规划信息;7、统计信息;8、财政管理;9、人事信息;10、行政职权;11、信息公开指南;12、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3、应急监察;1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让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形成和发布包括信息采集、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公开审核、形成信息、录入和录入审核、应急处置七个阶段;前四个阶段属采集信息,后三个阶段属政府信息。
第三条 政府信息发布渠道: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定的平台;②贵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其他合法渠道。
第四条 信息发布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审核不公开”和“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集、加工、整理信息。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工作由各科室具体业务负责人员负责,专人管理。
第六条 信息采集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内容全面、信息真实、表述规范、结构严谨,并有时效性和内部控制。
第七条 各科室负责人对已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修改,保证信息内容和数据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各科室负责人应对已采集的信息提出公开或不公开意见。
第九条 指定具备定密知识、有相关行政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对各科室负责人已审核的已采集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条 保密审查工作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 保密审查工作应在公开审核工作之前进行。
第十二条 业务主管领导担任信息公开与储存审核人,明确已采集信息公开属性。
第十三条 信息公开的属性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
第十四条 属于“三密”信息或涉密特别敏感信息为不予公开信息,应注明不予公开的原因。
第十五条 公开审核后的已采集信息经局领导审阅、修改、确认信息属性、签发即形成政府信息。
第十六条 签发日期为信息的生成日期。
第十七条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指定专人在信息形成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正确、完整、及时。信息录入完成后,录入人对信息的内容再次确认没有错误方可发布,属于重大或紧急事件处置的政府信息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的,按其他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主动公开的信息第一发布渠道为指定的网站,第二渠道为合法的媒体,第三渠道为合法报栏等。
第十九条 以下两种情况应当采取应急处置:(一)公开的信息造成公众错误理解或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二)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报、预防和实际灾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方面的信息。
第二十条 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应成立常规化的应急处置机构,专门采集和处理信息发布后公众和社会的反应程度以及提出应对措施。
第二十一条 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准确而简要信息,随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