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
1.2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
1.3质量等级: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_________。
3.2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3.3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第四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4.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___;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___;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_________。
第六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_________;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_________;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_________;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_________;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___。
第十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
_________。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
_________。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
_________。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
_________。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
_________。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___。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
第十九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_________;
20.2调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
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价款
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_________;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_________;
33.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
34.2保修期限:_________;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34.4保修金利息: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_________;
36.2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索赔
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
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_________。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保险
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
44.3合同制订费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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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篇2: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
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
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篇3:工程项目建筑劳务用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 __________省____市 ______区(县) _______乡镇 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___ 月 ____日生效,于______年 ____月 ____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____年 ___月 ____日至 _____年 _____月___ 日)。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作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________(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_______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双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_____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 ______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篇4: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19]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 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5:工程项目建筑劳务用工合同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管理处:
人力资源处: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篇6: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巫溪县司法局综合办公楼
2. 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3. 使用性质:办公室
4. 房屋结构:框架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 400M2,元/M2计取。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7:建筑工程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_______工程完成之日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计时
计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_____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8: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条件》,第二部分是《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建筑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除双方协商同意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承包方是否同意发包方的意见及自己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达成的一致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第1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主要指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2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和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4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5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6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围。
第8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8.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8.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8.3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8.4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8.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8.6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9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9.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9.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9.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9.4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9.5本款应写明符合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哪些要求和规定。
9.6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的名称保护的具体要求。
9.7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10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13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工期;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多少金额。
第14条
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
第15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应制作哪些样板间及标准和费用;
第17条
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及计算方法。
第18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20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或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写明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量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要写明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写明调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21条
工程款的预付,双方协商约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22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
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24条
本条双方约定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的名称。
第25条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关说明由乙方采购材料的,应写明产品价格若高于乙方预算价格而产生的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26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7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写明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及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8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预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订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29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做出后7日内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对争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30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等。
第31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作出规定。如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不可抗力:
1.当地裂度X度以上的地震;
2.X级以上持续X天的大风;
3.X毫米以上持续X天的大雨;
4.日气温超过X度,持续X天;
5.日气温低于X度,持续X天。
第32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及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附表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或分部工程名称建筑面积装饰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表二: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单
位数
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9: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设计内容
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七条 费用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6)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7)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8)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10)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 设计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项目经理: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篇10:承包建筑施工工程合同书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或个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工程承包过程中的安全防治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安全管理责任: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司安全教育,提供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上海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进行施工操作。
(二)甲方督促乙方组织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乙方应按照安全自主管理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活动。
(三)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所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经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
(四)乙方指定 为专职安全环保员,负责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消防教育及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管理,甲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的规定。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六)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乙方上岗人员,必须是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操作证者。
(七)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予以解决。
(八)乙方施工中所需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环保要求,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若必须向甲方借用,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并确认所借用的设备是否完好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一经接收就表示借入使用方确认该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该设备和工具的保养、维修及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十)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前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场所,若认为场所存有不安全因素,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该施工场所处于安全状态.
五、其他条款
(一)其它约定事项(若没有约定,应填“无。”:
。
(二)本协议作为施工协议与该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环境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结束并办妥有关手续后失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名) 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建筑拆房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现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工程区域内之农田水利的相关工程,交给乙方承建。
一、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
二、乙方作业内容:新建Ⅱ型(0.4×0.5)灌溉渠;新建Ⅰ型(0.3×0.5)灌溉渠;整修Ⅱ型(0.4×0.5)灌溉渠;整修Ⅰ型(0.3×0.5)灌溉渠;新建Ⅰ型(0.8×1.0)排水沟;新建Ⅱ型(0.6×0.8)排水沟;维修0.8×1.0排水沟;整修山坪塘。以上作业内容按照“北京三通四联灌溉科技有限公司”的设计规划工程量施工。
三、工期:乙方必须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面竣工。
四、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单位“北京三通四联灌溉科技有限公司”,在20xx年1月编制的《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变更设计方案单体图册》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要保证各单位工程建设成功后,达到当地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竣工验收标准,必须符合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
五、合同造价核算:本合同第二款所约定的各个作业内容造价均按照以下公式核算:P=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单价×乙方实际完成量—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单价×乙方实际完成量×(降点费14%+施工企业管理费1%+应付税X%)合同总造价为各个作业内容造价合计,即“P合计”。
六、安全责任:乙方及乙方成员在本项目施工区域内外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甲方义务:甲方按照本工程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为乙方的施工放线布点,施工阶段如实记录各单位工程完成量。
八、乙方义务:乙方组织管理队伍、组织施工设备、组织施工材料、组织民工队伍有计划的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要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进度计划会议和管理会议,要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罚金、工期延误费等)。
九、工程款预付办法:乙方在施工阶段的合格工程,以国家主管职能部门检查为准,合格工程款的预付,甲方每取得一次国家拨款,就拨付乙方一次,按照本合同第五款中所核算的P合计×70%进行拨付,国家资金不到位,甲方不堑付。预付期间,甲方对本合同第五款中乙方应付税X%暂不核算扣取,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税率核算统一扣取。
十、工程款结算办法: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经国家级验收合格后,甲方取得拨款,拨付给乙方本合同第五款中所核算的P合计×25%之工程款,下余的P合计×5%为保质金,保质期一年,保质期内,乙方承担的施工作业内容由乙方负责维护和保修,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取得拨款后,付清给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相关损失,如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且各执一份为凭),至竣工结算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202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平等互利原则,结合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以利工程顺利进展。
一、工程名称:金地紫薇花园14#楼
二、承包形式及质量标准:包公不包料,合格工程
三、承包范围:主体结构,木工、泥工、钢筋工施工项目
A、 泥工部分:基槽整边,清底钎探,回填土平整,各部所有混凝土浇筑,砖砌体,补架眼,空心板安装,吊灌板缝,内架搭设。屋面珍珠岩铺设,水泥砂浆找平,机械操作与材料短距离运输,场地清理及零星工程。
B、木工部分:所有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加工,支、拆、整理及支撑、搭拆所需脚手架,机械操作及短距离运输等。
C、钢筋构件加工、制作与安装,机械操作及短距离运输等。
四、工程造价:
A、泥 工:31.0元/平方 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泵送混凝土每立方米扣10元。
B、木 工:14.5元/平方 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
C、钢筋工:7元/平方 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
D、零星借工:35元/日
五、付款办法:按所制定工程进度,每完成一层,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付该层工资总款的80%,主体按期完成经交验达标,除
扣未完分项工资款外,其余一次付清,若因组织不力造成停工或拖延工期者,余款额甲方有权拒付,并处以相应罚款,基础部分付60%。
六、工期:
七、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工程开工后,分批预付生活费
B、及时提供材料、构件、机械设备
C、派专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及现场管理,及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及时组织验检。
D、对乙方不按要求施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标准和隐瞒隐患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整改,严重者处以50---1000元罚款或按国家法规处理。
E、所提供机械设备,工具如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乙方维修,机械、电器不得带病运转;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甲方负责。
F、管理人员不得以甲方自居、随意变更工序安排或乱指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者,甲方负担。
2、乙方职责:
A、施工期间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法制、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应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B、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C、必须派专人抓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应做到机械整洁,电器安全使用,材料分类码放。
D、应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与监督,不得阻挠或有意刁难,若出现违规作业,违章指挥不听劝阻,造成质量、安全事故者,乙方应赔偿所有质量损失,并负担一切由此造成的工伤事故费用。
E、正确合理使用及保管材料,必须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不留
F、机械电器设备操作使用要定人、订证、定岗,要经常保养与维修,塔机运转要有专人指挥杜绝超极限作业。
G、所需小型工具,由承包人书面,凭条领取,用后按件交回,如有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照价赔偿。
H、所需材料计划必须提前两天报专管人员。工地所有机械、电气设备等存在问题,甲方应及时维修,否则造成停工,工期拖延等不良后果,甲方负责。因天气变化,人力不可抗拒者造成工期拖延,乙方不负者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实际发生时,另行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主体竣工验收达标价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建筑工程个人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单位:
乙方:(发包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宪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厂房;
二、 工程地点:沭阳县官墩乡;
三、 清包工;
四、 承包范围:
本工程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钢筋工,甲方提供钢筋,塔吊,其余都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时以发包人通知单为准);
六、工程单价:按每平方米43元计算;
七、付款方式:
工程开始到一层现浇面结束,五日内付工程款量的20%,二层现浇面结束后五日内付工程量的20%;三层现浇面结束后五日内付工程款量的20%;四层现浇面结束后五日内付工程量的20%;粉刷结束后付总价的95%;余款验收一次性付清;
八、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图纸,相互交流,如有不符要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至电箱;
3、乙方配合甲方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
4、上报施工队人名单,保证农忙不停工,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均为合法公民,所有个人必须自行买保险;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
6、对甲方材料做到按需使用,不得浪费,如有合理,可以节约,要向甲方提出,如让甲方查出浪费材料,予以重罚;
九工期延误
如重大设计变更,因气候影像较大,停电,时间则相应顺延;
十、违约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上班时不得喝酒、打架、聚会闹事,发现一次相关事件由相关人员负责,并且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500/次;
十一、质量管理
质量等级,合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方案和规程进行施工;
十二、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2、 杜绝设备、火灾事故;
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三、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14:建筑工程资料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2、承包方式:平米包干,元/m2,建筑面积为: m2(不包含车库面积),
3、承包范围:土建、水电暖安装的工程技术资料填写、收集、整理、组卷,直至竣工。
4、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纸张、由已方提供,竣工装订由甲方负责。
5、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①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土建工程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
②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③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
6、结算
7、乙方进入现场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为明确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生产厂家等详见合同附表。合同总价人民币(暂定):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质保期限
质量要求:按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另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 质保期限: 贰年 (自质监站验收合格、丙方产品全部检验及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提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 济南x小区#楼工程现场
交货时间: 按乙方要求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 汽运 运输费用: 由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或三方另定的标准,经三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和技术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品、工艺、说明等内容作为进行质检及验收的依据。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支付形式
6.1结算方式:以最终供货量为准,以甲、乙、丙三方最终确认的决算为准,由丙方开据的发票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6.2付款方式:
设备按乙方要求进场、经检测合格经乙方确认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70%,同时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电检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按照乙、丙双方的结算,监理及甲方审定后十日内,付至总货款的xx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七日内无息付清尾款。
第七条 保修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1保修内容、范围:本工程因丙方原因(由于材料、施工质量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全部由丙方免费保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出现质量问题,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乙方指定地点进行服务,并在2日内解决问题。如丙方未按时到达和按规定时间给于处理和修复或维修不彻底,乙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丙方负担所有费用并承担保修金总额50%的违约金。由于人为使用造成的破坏,丙方负责维修,收取成本费用;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破坏,不在丙方保修之内。
7.2保修期限:贰年。保修期满,施工质量问题仍未处理完毕,保修期从维修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顺延。
第八条:三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工程款。监督乙方、丙方执行合同。
8.2乙方责任:
8.2.1、合同执行前向丙方进行技术交底。
8.2.2、乙方指派 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对本合同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变更、验收、结算等工作。
8.2.3、根据合同工程项目进度或变更项目内容,应提前5天向丙方提供计划单或变更计划单(编号、数量、交货时间、地点),否则责任自负。
8.3丙方责任:
8.3.1、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方以及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并送至交货地点,由乙方验收确认。
8.3.2、按乙方要求顺序,先送箱体后送其余部分的程序分期分批交货。
8.3.3、丙方不得擅自增减工程项目,如有变更必须由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监理现场负责人及乙方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第九条 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式:三方均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三方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违约
10.1一经发现丙方向外分包、转包工程,甲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丙方索赔,按合同总价30%计算违约金,并由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工,逾期10天内按工程总造价的5/天(逾期20天内按1%/天,逾期20天以上按2%/天),丙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不按期支付给丙方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给丙方工程款利息。
10.3丙方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隐患,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和规范、标准要求,除责令返工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实际情况,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扣除丙方合同总价款的5%~30%作为违约金。
10.4工程所用材料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含与样品不符的),责令返工,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材料除立即更换至合同约定并与样品相符外,丙方须支付给乙方损失额十倍的违约金。
10.5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甲方已支付工程价款外,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10.6由于丙方施工做法不合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7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丙方承担。
10.8本合同签订之日,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叁 万元,该款由丙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若工期拖延 5天以上或拒不履行合同 5 天以上或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没收。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
全部履行完毕即行失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丙方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年月日:
篇16:建筑工程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
签订时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
工商注册机关: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_________种工作时间制度。
(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_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_________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_________总价_________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7: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5工期:____________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____________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____________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X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篇18:建筑安装工程险投保单_合同范本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分公司
建筑.安装工程险投保单
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
安装工程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单的组成部分。
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发生保险效力。
投保人: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
│ 工程关系方 │ 名称和地址 │ 是否被保险人 │
├───────────────┼─────────┼────────┤
│所有人 │ │ │
├───────────────┼─────────┼────────┤
│承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 │ │ │
├───────────────┼─────────┼────────┤
│转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 │ │ │
├───────────────┼─────────┼────────┤
│其它关系方 │ │ │
├───────────────┴─────────┴────────┤
│工程名称和地址 │
├──────────────────────────────────┤
│ 工 程 期 限 │
├───────────────┬──────────────────┤
│首批被保险项目运至工地日期 │ 年 月 日 │
├───────────────┼──────────────────┤
│建筑、安装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保险项目和保险金额 │
├────────────────┬────┬───┬───┬────┤
│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费率‰│免赔额│特别约定│
├────────────────┼────┼───┼───┼────┤
│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永久 │ │ │ │ │
│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 │ │ │ │
├────────────────┼────┼───┼───┼────┤
│ (2)安装工程项目 │ │ │ │ │
├────────────────┼────┼───┼───┼────┤
│ (3)场地清理费 │ │ │ │ │
├────────────────┼────┼───┼───┼────┤
│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它 │ │ │ │ │
│财产(列明名称) │ │ │ │ │
├────────────────┼────┼───┼───┼────┤
│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备 │ │ │ │ │
│及装置(另附清单) │ │ │ │ │
├────────────────┴────┴───┴───┴────┤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
├──────────────────────────────────┤
│保险费:人民币 │
├──────────────────────────────────┤
│ 工程详细情况 │
├──────────────────┬───────────────┤
│体积:长、宽、高、层数、地下室层数 │ │
├──────────────────┼───────────────┤
│基础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 │
├──────────────────┼───────────────┤
│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 │
├──────────────────┴───────────────┤
│ 工地及附近自然条件情况 │
├──────────────────┬───────────────┤
│ 地形特点 │ │
├──────────────────┼───────────────┤
│ 地质及底土条件 │ │
├──────────────────┼───────────────┤
│ 地下水水位 │ │
├──────────────────┼───────────────┤
│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 │
│最高、一般和最低水位 │ │
├──────────────────┼───────────────┤
│ 以往最大降雨量纪录 │ │
├──────────────────┼───────────────┤
│ 以往遭受自然灾害纪录 │ │
├──────────────────┴───────────────┤
│ 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 │
│ (1)工程合同 │
│ (2)承包金额明细表 │
│ (3)工程设计书 │
│ (4)工程进度表 │
│ (5)工地地质报告 │
│ (6)工地略图 │
│ (7)承包人的施工承包许可证 │
│ (8)转包人的施工承包许可证 │
├───────────────────┬──────────────┤
│ │投保单位签章: │
│ 保险单号码: │ │
│ 签发日期: 签单: │ 年 月 日 │
└───────────────────┴──────────────┘
篇19: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份;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年;安装工程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万元;凿井措施费___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 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表1-1:
煤炭井巷工程项目一览表
─┬──┬───────┬───┬───┬─────┬───┬──┬──
序│工程│断面(平方米) │煤岩 │ 支护 │ 工程量 │工程造│开工│竣工
│名称├───┬───┤类别 │ 形式 ├──┬──┤价(万 │时间│时间
号│ │净断面│ 掘进 │ │ │单位│数量│元) │ │
│ │ │ 断面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1-2:
煤炭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一览表
──┬────┬─────┬────────┬───┬────┬────
序 │工程名称│简要说明 │ 工程量 │ 工程 │ 开工 │ 竣工
号 │ │ ├────┬───┤ 造价 │ 时间 │ 时间
│ │ │ 单位 │ 数量 │ │ │
──┼────┼─────┼────┼───┼───┼────┼────
│ │ │ │ │ │ │
──┴────┴─────┴────┴───┴───┴────┴────
附表2:
由甲方负责供应设备和材料表
──┬───────┬───┬───┬──┬─────┬────┬───
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规格 │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到场日期│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3:
甲方要求单位工程达到质量等级
┌──┬─────┬─────┬─────┬─────────┬───┐
│序号│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简要特征 │ 要求达到质量等级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有关条款的填写说明
封面
1.工程名称:指合同双方要进行建设的工程之称号。一般按总概算生产环节填写,如主副井井筒及相关硐室;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地面生产系统等。
2.工程类别:按井巷、土建、安装三类工程分别填写。
3.发包方(简称甲方):是指投资矿井建设的建设单位,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
4.承包方(简称乙方):是指承建矿井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
5.签订时间:填写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年、月、日必须填写清楚,不得简写或缩写。
6.签订地点:指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字的地点,应详细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的具体地点填写清楚。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填写方法与封面工程名称同。
2.工程地点:指工程的建设地点,应详细的将建设项目所在的省、市、县的具体地点标清。
3.资金来源,填写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如开发银行贷款;集资;合资;自筹等。
4.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应按附表要求按单位工程填写工程技术特征;工程数量;承包造价,开竣工时间等。
5.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是指双方达成协议的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的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招标工程的,则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价为准;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承包的,以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准,现场签证部分在结算时调整;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承包的,以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的造价为准,合同约定的甲方签证(包干范围以外的)部分在结算时调整;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中标价)加风险系数一次包死承包的,以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以后的造价为准,风险系数的内容应包括基本预备费和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两部分。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必须将合同价的计算依据填写清楚,如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颁发年度、文号;人工、材料价格的编制时间和地区价格等。
第三条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是指施工的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施工工期时,应按乙方投标标书所定工期或者按有关工期定额协商确定。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中间验收(含月末验收)。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中间结算的需要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和数量的验收,跨年度施工的单位工程还包括竣工前的年度验收。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一般有以下五种方式可供选择:
1.中标价加现场签证结算,采用这种结算方式时,合同中应明确现场签证的范围;
2.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甲方全部签证结算;
3.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包干系数结算,采用这种方式时,双方共同商定包干系数和包干范围;
4.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风险系数一次包死,不作调整。这种方式仅适用于合同价所依据的价格年度至工程竣工的时间跨度在二年以内或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
5.按投标中标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采用这种结算方式的条件同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的结算方式。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内容包括:
一、因工程性质不同需补充的专业条款有:
1.井巷工程
(1)涌水量:甲乙双方必须按规定实测井巷涌水量,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做好实测记录,双方签证认可,据此调整排水费用,结算工程价款。如一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实测,作好记录,缺席方应承认实测结果。
(2)岩石硬度变化:施工中遇岩石硬度发生变化,双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取样,做对比分析,及时调整岩石硬度变化而发生的工程造价变化。
(3)施工遇地质构造:施工中遇较大地质构造时,双方应根据约定的构造变化程度,及时观测并记录,共同拟定处理方案(包括费用计算)。乙方作好完整施工记录,甲方核实拨付价款。
(4)井巷验收合格后发生较严重变形或破坏时,经质量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认定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无条件负责返工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变形、破坏是由于地层压力或其它地质因素造成的,处理工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由于技术原因不能承担该工作时,甲方可另请施工队伍处理。
2.安装工程
(1)任何一方供应的设备,在交付安装前,由甲乙双方进行现场验收做好难以记录。遇有设备缺件、损坏时,由供应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设备的随机配件、专用工具与技术资料等由甲方保管,乙方需用时向甲方借用。金属容器、非标设备、金属结构件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时,另签加工协议。
(2)对土建和矿建施工的设备基础验收和预埋预留部件的检查,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工前派专人配合,参加基础验收和预埋预留部件的检查。
(3)试车,管道工程的单体和局部试运,设备安装工程的单机无负荷试车由乙方组织。管道工程的负荷试运、电力和通信工程的试送电、试通、设备安装工程的联动无负荷试车由甲方组织。试车在48小时以前通知对方,按照约定的分工各自做好准备。乙方做好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因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由此而发生的重新购置、修理、拆除、重新安装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因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有关推荐性标准、规范、规程。
三、甲乙双方约定需补充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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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0:建筑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建筑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定立此合同,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与地点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造价
决算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结算方式及期限质保金,壹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材料供应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已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2、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必须达到甲方要求。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日完工。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包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包修期为三年。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工伤事故: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工伤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