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甲方:××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 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 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详见附图),其中车间 (平方米),钣金、喷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 万元及现金人民币 万共 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 万及现金 万共出资 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① 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 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 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 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 %、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 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 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从 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 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② 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 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② 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③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① 原××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区(除 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④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⑤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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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监理服务合同书
业主:____
监理单位:____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 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
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
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篇2:购买手机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地产交易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并就房地产委托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存量房_________项代理服务:出售、出租、置换、求购、求租。
(1)_________[出售][出租][置换]房地产基本情况: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委托_________[售出][租出]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2)[求租][求购][求换]房地产基本要求:房屋区位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楼层为_________层,_________[房价][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其他要求为: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项委托权限:
(一)特别授权: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有关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代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
(二)一般授权: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等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由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交易合同。
第三条 代理服务费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一)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并协助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其金额为房产成交额的_________%,或按_________计算。
(二)甲方应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与乙方结算代理服务费:
(1)一次性付款:甲方应于_________时将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分期付款:甲方应于_________时预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乙方,余款于_________结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合同履行期限顺延;甲方同意顺延的,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甲方应对出售、出租、置换的房屋,保证该房屋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甲方不得委托代理下列房地产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末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代理的情况,应赔偿代理费_________倍的经济损失。
(四)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约定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甲方一般授权乙方代理交易的,甲方应按照与乙方共同商定的时间及地点,并在乙方的协助下,与第三方签订交易合同,合同一经订立,应即支付代理费。
第六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乙方应将甲方的委托信息予以公示,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
(二)协助甲方洽谈并签订合同,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委托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五)乙方代理房屋出租业务的,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与出租产权所有者订立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方如有一方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由违约一方按照____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如因甲、乙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3:白领公寓物业服务合同书
管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房屋面积:
为确保 的整体对外形象,实现甲乙双方的互利共赢,甲方受 委托对 商铺进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开始使用位于 地区 商铺进行经营前,签订此物业服务协议。乙方对此无异议,并自愿接受《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等附件的规定。如本合同甲方管理公司发生变更,则本合同继续生效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 商铺实施统一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 商铺的正常运行。
2、制定和修改 商铺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权利。
4、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管理协议之行为。
6、依法行使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在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与乙方签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按协议实施监督管理和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在《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 商铺的整体形象。
2、自觉遵守甲方发布的 商铺各项规章制度,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等税费。
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或服务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确保所经营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 商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9、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签订并遵守《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装修方案应符合国家建设部令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装修方案需到消防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的,应提交装修方案审核备案,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开工装修。
10、不得改变物业用途或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1、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12、若转让房屋的,应在转让前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结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并应当促使受让方与甲方在此时间内签订本协议。
13、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14、按照有序经营、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15、顶层阳台、平台、住宅露台及其它专享使用部分不得违规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及其它专享使用部分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 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16、室外招牌及旗帜必须按照指定样式、规格、位置进行设计安装,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对相邻方业主造成声、光、烟等污染。
17、正常经营期间应遵守经营秩序,业主(或使用人)在店外举办任何活动,如放置展位、促销、聚会等,需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18、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在该房屋内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不得在公共区域聚集、逗留、喧哗、抽烟、用餐,不得衣冠不整、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违反上述要求给甲方或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9、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进出货物和运送垃圾,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路线等相关要求,违反相关要求给甲方或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0、因公共安全或修理、保养或更换通过该房屋的公共机电管线等需要,乙方应当允许甲方或其代理人在合理时间进入该房屋检查屋内的电线、暖通或消防等设备。
21、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1、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按使用建筑面积以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在进场经营前10日内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共计 元/年( 天)。
后续交费时间为每年度的 月 日前,或届时按照甲方发布文本规定的时间进行缴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的正常用电设施,如发生增加用电负荷、新电表安装等情形,所耗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中牟县供电局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加适当的损耗费用后统一向乙方收取。水、电等费用自乙方入驻当日起开始计收。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按照电费单价 /度,水费单价 /吨计算,并由甲方指定委派方每月10日前将水电明细表(列明抄表日期、抄表读数、金额及缴费时间等)及合法票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收到后于每月15日前将水电费直接缴付给甲方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甲方有权依据市场行情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甲方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出具的通知另行交费。
4、(一)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金额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三日,甲方有权停止该商铺的水电等服务;逾期超过15日仍未缴清欠费、滞纳金的,甲方公司有权要求出租方收回铺位重新招租,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为:《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附则
《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为本合同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协议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有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3、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各方仍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继续履行有效条款。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2、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
第一条:严禁私自乱用、乱动、阻挡、圈占、堵塞、遮盖如火灾报警探测器、摄像机头、红外线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水带、自救软盘、水枪、灭火器、喷淋头、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手动控制盒、板式排烟口、正压送风口、消防栓及各类消防管线等消防设备设施,违者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和法律责任;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自动报警装置的,除赔偿损坏设备的全部费用外,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二条:严禁商户在经营场所内、外区域下棋、打牌、追逐打闹,严禁在商铺外空地上、座椅上随卧随睡;
第三条:未经公司允许商户严禁私自移动、拆除、篡改、遮盖铺位号码。
第四条:商户应把扫帚、拖把、抹布、水瓶、置物架、食材、餐具、泔水桶等杂物统一置于店内,不得放于临通道位置及公共区域,需保证公共区域视线所达位置的物品摆放整洁。
第五条:严禁商户任何物品堵占安全出口、防火卷帘及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第六条:严禁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高声叫卖、邀客拉客。
第七条:严禁使用大功率音响,严禁使用高音喇叭,严禁播放重复性录音音像制品叫卖等。
第八条:商铺内严禁悬挂、张贴纸片或其它材质宣传品(写有转让、转租、降价、招聘或不文明用语等相关内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 商铺户内外广告媒体及设施,不得对广告画面及设施进行覆盖、涂抹或撕毁。
第十条:商户经营食品、熟食类须严格按照商场规划,不得超其范围经营。
第十一条:严禁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第十二条: 发现火灾隐患事故不及时上报、不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的;谎报火情、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或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火灾引起事故,报请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商铺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均为 商铺的固定资产,严禁商户及施工队对商铺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移位、拆除、破坏及私配电井钥匙,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十四条:严禁在商铺的墙壁上、不锈钢柱子上、卫生间内乱写乱画、张贴宣传单。
第十五条:严禁商户私自拆除、移位电表及电表铅封的拆除。
第十六条:商户铺位内及其门前的卫生由商户自行维护,商户应自备垃圾袋,不得将垃圾丢弃在铺位门口或扫到公共通道上;严禁乱扔果皮纸屑、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及其它杂物。
第十七条:商铺清场后,必须切断店内所有电源、水源及煤气、天燃气等方可关门落锁,如有商户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方收回铺位,重新招租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户内、外从事广告媒体开发和经营。违者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当事人应按500—20__元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 商户或装修队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一经发现以最低1000元/项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本公约一式两份,物业公司一份,经营者一份。
第二十一条:各方对本公约各条款均有充分理解并全面接受,各方不得以存在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申请撤销或变更各条款,除非经过了相关各方的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二十三条:如遇到物业公司政策调整,执行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本公约自动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替代。
第二十四条:本公约的解释权归物业公司。
篇4: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组织名称: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____区路(街道)号四至: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风险告知:专项维修资金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专款专用,不得以其它事由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前期管理阶段由开发商承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并及时跟踪资金的到位情况。物业管理用房在物业管理早期介入时就应考虑,管理用房的落实影响到物业管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该约定明确,并跟踪落实。
第七条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时,应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疏导管理;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与收费服务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
2. 保洁费:
3. 保安费:
4. 房屋设备运行费:
5. 维修养护费: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第十七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八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定(租户装修指南)供租户作为操作依据,装修图纸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负责监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装修图纸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装修。
第十九条写字楼前台服务,包括解答客户咨询、接受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报刊邮件等服务。
第二十条公共区域节假日物业装饰布置。
第二十一条联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工作。
第二十二条每月定期抄水表、电表,并对数据进行统计、。
第二十三条写字楼集中开放时间(8:00—18:00)内的夏季空调制冷及冬季采暖供应。
第二十四条与酒店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运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乙方负责监督,按照与酒店最终协商为准。
第二十五条写字楼会议中心会议组织管理服务,包括接受会议中心租赁客户咨询、组织管理会议中心会议服务、收缴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各项费用。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六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风险告知:物业的承接查验关系到物业服务企业今后的管理,由此产生的风险不可忽视。为防范这种风险一物业服务企业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订立前期合同时,就一定要对承接查验的内容及法律责任约定清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按照承接查验的相关规定操作。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二十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
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 房屋外观:
2. 设备运行: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 公共环境:
5. 绿化:
6. 交通秩序:
7. 保安:
8. 急修:小修: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三十二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
2.
第三十五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风险告知:违约条款是物业服务合同的重要条款,如果约定不清,一旦发生纠纷,受损最大的应该是物业服务企业。此类风险主要是来自司法程序方面。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发生纠纷,物业服务企业很多时候会成为重罚的对象。所以在订立合同时应当认真清楚地约定好合同纠纷解决的条款,必要时可以借助法律专家。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七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风险告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与业委会之间,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之间,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这些纠纷使法律关系变得非常复杂,纠纷的类型和成因更显多样化。例如,在前期物业管理中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交织在一起。再例如,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的交叉。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 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的权利来源,是对物业实施相应管理的依据和标准,起到了连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关键作用。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而言,物业服务合同订立的严谨与否,直接决定了物业服务企业能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能否顺利开展物业服务活动,从而最终决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物业服务合同是整个物业服务关系的核心。它是建立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是约束当事人双方行为的“法律规范”,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给予充分重视,尤其应明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对于法律上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模糊的事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标准版】8号)
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该司法解释
第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可见,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根据,合同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篇5:房屋拆迁非诉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 】时非诉字第 号
甲方: 乙方:河北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民法典》、《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河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
1
篇6: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 ________ 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终止协议
合同当事人
甲方(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中海·璟悦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座落位置:
东至:现状道路 西至:规划道路
南至: 盘西五支路 北至:现状道路
占地面积: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20198.12平方米,非住宅14121.67平方米);
第二条 规划平面图、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有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管理。
(二)物业共有部位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化粪池清理,引导业主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业主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理。
(三)共有绿地、景观、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同时对非法破坏、占用配套绿地(公共绿地区域)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
(五)采取合理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
(六)负责编制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共有绿地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七)制定本物业区域内服务应急事件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九)承接查验。
(十)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十一)装修管理。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
提供特约服务,具体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有线、宽带等由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的除外。
第三章 物业服务等级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_超四___ 级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四)。非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可参照执行或另行约定。
第五条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
(一)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住宅
(1)有电梯住宅:高层/小高层3.6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无电梯住宅:/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住宅:
(1)写 字 楼: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商业物业:___10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3)其他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3.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4.水表、电表、气表均未启用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按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酬金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支出
(1)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5)办公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7)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________/_______其他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六条 商业物业收费或成本中未包含能源消耗的,应独立计量核算,据实向相关业主分摊计收。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物业交付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自甲方物业交付通知书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计收。
业主专有部分存在质量瑕疵需要整改的,由业主、乙方确认登记,并通知甲方进行整改,整改期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整改完成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收到整改完成通知书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计收,若业主(使用人)对整改质量仍存异议未接房的,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相关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应承担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当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10日前履行交纳义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转让物业时应结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业主(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当书面催交,业主逾期仍未交纳的,乙方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半年1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业主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从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若审计发现乙方收支存在问题的,审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小区室内规划停车位的物业服务费: 80元/位·月。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开展多种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按照下列规定开展。
(一)本物业可以开展多种经营的场地范围是全体共有部分、部分共有部分的公共场地;上述范围内各类型、区域的场地有偿利用的最低收费标准是市场价格。
(二)电梯、电梯外大堂等部位设置广告要符合相关的规定。
(三)公共收益属全体业主共有,应独立核算、专户存储,定期公示。
(四)乙方按所得收入提取管理服务费,提取比例是_30%_。(不得超过所得收入的30%)
(五)乙方要对所有与公共收益相关的合同、会计凭证进行建档保管。乙方每半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本物业管理区域20%以上业主书面对公共收益收支提出异议的,可以根据本合同或者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或者经业主大会决定后,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行查询,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也可以申请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物业禁止开展可能影响业主公共利益的经营性活动,具体包括含有影响业主权益、具有安全隐患、无正规许可的经营内容等活动。
第十一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章 装修管理及承接查验
第十二条 本物业区域业主(使用人)装修由乙方统一管理。
(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提前3天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其金额由双方约定)。自装修完毕之日,业主自行查验并向乙方报备,3个月后经乙方二次复验合格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二)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应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置场所。委托乙方清运的,清运费用_10__。
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应当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职责,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在物业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前,应当组织业主开展物业开放日或者参观日活动,并在交付使用十五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甲方交付的物业或设施设备存在特殊设计或特殊使用要求的,应告知乙方;因甲方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查验记录、交接记录及备案证明。
(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业主清册。
(六)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十五条物业交接后,甲方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的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第三人或乙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甲乙双方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整体交接手续。未移交乙方的,其维护管理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甲方和乙方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通过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方式告知业主。乙方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甲方应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履行保修责任。
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履行保修责任的,双方应当另行订立委托协议。
第五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应于乙方入驻提供服务时,按照不低于物业建筑总面积的3‰的比例且不少于50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乙方无偿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109.95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平面图及说明见附件)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乙方应按照不低于20平方米,不高于70平方米的要求从物业管理用房中为业主委员会配置办公用房。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并监督乙方组织实施。
2.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3.实行酬金制的,与乙方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甲方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时,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4.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公共利益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配合做好相关业主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
5.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6.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问题。
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2.根据业主或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并按约定收取报酬。
3.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并按约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
4.对业主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或违反《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依法上报相关部门。
乙方的义务:
1.履行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合理方式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向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4.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安全、环境、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6.依法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根据物业服务项目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7.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时,不得违法违规限制业主进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8.实行酬金制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与甲方共同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当与其订立装饰装修协议,明确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监督落实。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的,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并配合依法处理。
10.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全部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乙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一)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协助并遵守履行。
(二)因维修物业或者为公益事宜,甲、乙任一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三)乙方发现共有设施设备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修期内,通知甲方和相关单位及时维修;保修期外,乙方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维修。
(四)对需要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执行公务和救援等公共事务的公务车辆,甲乙双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不得收费。
(五)对确需进入业主专有部位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的,应当协调业主予以配合。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自_20____年_03__月_01__日起至__20____年__03__月__01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聘乙方的,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提前解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续聘决定为止。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乙方决定不再提供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并向业主公示。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以下义务,并办理交接手续:
1.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档案、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等物业服务相关资料,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和其他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无业主委员会的,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
2.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
3.结算物业服务费用和预收、代收的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等费用。
4.结算委托专业性服务企业对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开展专项服务的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事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费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盈利,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挪用等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和业主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服务标准存在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其按每日万分之3承担相应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损害,可以作为乙方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二)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三) 因维修、养护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公共事务部门未通知的除外)。
(四)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有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五)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身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六)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乙方已尽充分的说明告知义务,因业主未能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及时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约定及时组织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导致损失或扩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或业主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当行为,而甲方或业主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造成损失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约定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的,乙方应当告知业主,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补充协议也应按规定与本合同一并备案。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8:技术服务委托合同范文
服务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_____名称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载体构建、重组、扩增和纯化_________腺_____,腺_____滴度_________pfu/ml。
第二条 费用及价格(人民币)
1._____的载体构建、重组、扩增和纯化所需的原料由甲方自行购买;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所购买的甲方腺_____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将只供乙方或乙方所能控制的实验组中进行实验研究,在任何情况下决不用于人类,决不用于以谋利(直接或间接)为目的的生物制药以及临床分析等方面。
2.未征得甲方授权或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名义将购买的腺_____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转移、出售或租借给他人使用。
3.保证乙方应用甲方腺_____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进行的研究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得应用甲方腺_____产品进行有损于人类安全或其它非法目的的研究。
4.所有在研究过程中经本产品及其一切复制、衍生产品处理过之动物、植物、蛋类以及乳制品等均应妥善处理,决不可食用或出售。
5.乙方及乙方的课题组在发表文章中注明该重组腺_____购自甲方,并将已发表文章复印一份给甲方。
6.甲方的腺_____产品是由人5型腺_____改造而来,在特殊情况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使用腺_____原则。任何违反该原则而引起的实验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健康问题,甲方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7.若乙方不再应用本产品须将其销毁或返还甲方。
8.乙方承诺在使用本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的言论或行为。
9.乙方对其提供技术服务的_____不得转卖、转送及商业化用途。
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腺_____制品后,应立即将其分成小份装于无菌的_____冻存管中并低温保存于-20℃,避免反复冻融而导致_____滴度下降。由于使用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之腺_____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其所携带的基因经过测序确证无误。
2.甲方的腺_____产品通过快递公司送达乙方。
3.如果乙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请在货到后一周内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复核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给予乙方满意的答复。
第五条 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向乙方提交下列成果及其报告:
1.成果:重组腺_____,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载体构建流程报告。
3._____重组及鉴定报告。
4._____颗粒数检测报告。
5._____滴度检测报告。
6._____纯度HPLC检测报告。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当支付合同费用的1/3,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成果当天,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1/3,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报告当天,乙方最后支付合同费用剩余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成果,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乙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在货到后一周内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复核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给予乙方明确的答复。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所在_____委员会_____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需增加的条款)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研究生导师: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合法的委托服务合同书
委托服务协议书?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2)代办按揭□(3)代办_____□(4)代办上牌□(5)代办装潢□(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元,大写?。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元。
3.代办_____:
(1)_____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_____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元。
(5)_____损失险,费用:?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7)以上_____费用合计?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_____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乍辆_____,投_____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_____损失险。_____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_____事故时若__________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_____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元,车船税?元,购置税?元,注册费:?元,其他?元,合计约?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日?,费用?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_____和国家规定的强制_____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1.乙方预付。?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年?月?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_____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_____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_____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_____公司索赔;_____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_____未上相关_____或_____公司以_____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篇10: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委托船舶单项及其它工程服务合同
第一节 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 项目是:
_________。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1.5 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______万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二、服务开始日期及服务完成日期:
2.1 服务开始日期,选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案:
(1)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3)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
2.2 服务完成日期: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_____内完成。
三、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四、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
五、仲裁:
应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二节 附加条款
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一、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二、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三、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四、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五、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六、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七、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八、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九、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_________%)的依据。
十、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十一、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十二、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十三、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委托售后服务合作协议书
我公司为使消费者购买商品后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 售后承诺
1、质保期一年。
2、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保修的日期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所售商品只要在质保期内符合保修条件,均可享受维修的服务,但下列情况则不在保修范围:
a、错误或者不正当使用;
b、人为损坏;
c、经他人维修过。
d、耗材
3、超过质保期的产品将由用户承担材料费、维修和往返运输及其它费用。
4、购买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持银行汇款回执单据及所购物品到指定代理商或售后服务部进行检测、维修, 如不能维修可享受退货或换货处理。
二、 以下情况之一的产品,乙方仅能享受合理的有偿维修服务。
1、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其它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
三、 技术支持和服务
1、您随时登陆本公司网站从那里得到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无论在购买前还是购买后,您只需拨打电话致电查询。就会得到我们应用工程师关于您应用和需求的详细咨询。
四、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承诺义务;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甲方行使乙方的法律权利。
五、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无效时,双方可通过甲方当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篇14:2024委托代理服务合同怎么写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意见如下:
1、 甲方自愿请乙方代办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工作,以上四证办完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同时收清商定款项的余额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 本次代办甲乙双方商定收费采用包干形式【即甲方交给乙方一定数额的资金(含相关部门收取规费和乙方代办费),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仅收取代办费形式(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在办证中没有替甲方付现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的义务)。
3、 甲方在保证其必备办证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下,乙方保证履行代办义务。
4、 收费分两次付清,签订此约定书时甲方预付,余额付现时间见本协议第一条。
5、 乙方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由相关事务所进行法定验资、评估工作,验资和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本次审计、验资与评估费为 ,由乙方收取。
6、 乙方承诺甲方在资料合法的情况下,按相关机关部门规定工作日时间完成相应办证工作(验资、评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10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2个工作日)。
7、 乙方保证所办理的登记证真实、合法、有效。
8、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商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_____ 、__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____ 、_______ 、______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______ 。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______位置计______ 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位置计_____ 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 、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篇16: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与 劳动争议 纠纷本诉及反诉案,委托乙方代为处理仲裁事项,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指派 黄彬 律师为甲方与 李珍劳动争议纠纷 二案一审阶段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代理事项:调查、收集和整理证据,起草法律文件,进行庭前准备,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等,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事项需要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
三、代理律师进行的一切代理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授权,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甲方利益。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律师执业道德的标准,选择完成或者实现委托目的方法。
四、甲方应当向代理律师如实陈述一切事实,及时提供确属真实的有关证据。如甲方不能按照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供真实有效证据而导致诉讼不利或败诉的,甲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如甲方虚假陈述事实或提供假证,甲方自行承担其法律责任,且乙方有权决定解除代理合同。如因此解除代理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给付的,乙方有权收取。
五、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应因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事由终止代理。甲方终止代理而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代理费,乙方终止代理而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乙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代理费,甲方尚未给付的,乙方不得索要。如委托案件调解或撤诉,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收取的代理费。
六、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陆仟元(¥6000.00),并在合同生效后叁天内支付现金或转账至乙方账号。甲方无故延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逾期金额每天万分之五支付利息。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师费的,乙方有权暂停代理工作;至开庭前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并有权收取已完成部分代理工作的律师费。
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代理费须直接汇入乙方账户,或直接交于乙方财务。只有当代理律师持有乙方特别授权时,甲方方可请代理律师转交。代理律师不得向甲方索取其他任何个人报酬。
八、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委托案件一审诉讼终结(包括法院判决、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裁定本次诉讼程序终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高档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
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
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8: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
规划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号楼】【幢】【座】_________层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号;地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号楼】【幢】【座】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号楼】【幢】【座】_______层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________-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 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 元/平方米月;【办公楼】:________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会所】: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物业: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 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___________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_________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 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________元、【装修保证金】__________元、【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 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_______日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
篇19:委托协议专项贷款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向 _________________ 清收欠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追收欠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的欠款。甲方同意按实际收回欠款_____%的比例提成给乙方作为报酬。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自主安排追收欠款的具体工作,包括追款时间、人员等。甲方应尽已所能,全力配合乙方的追款活动,包括提供详细的债权凭证、债务人的相关线索等。
3、除本协议第1条所示的费用负担外,乙方追收款过程中的其它所有支出费用(如交通工具费用、人员差旅费用等等),均由乙方承担。
4、在整项追款过程中,甲方不对乙方任何行为负责。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法律为准绳,采取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开展追款工作。否则,因乙方的行为而引起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5、追收回的款项,应由债务人直接交给甲方。若债务人将款交付乙方,不视为甲方已经收款。
6、若债务人以银行票据(支票、汇票等)或电汇方式付款,则自款到甲方银行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当次实际收款金额提成的报酬支付给乙方(按本协议第1条所示比例);若债务人以现金付款,则甲方应及时抵达乙方办公地点,按本条协议所示第1条比例,将实际收款金额提成的报酬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取债务人支付的欠款或乙方收取甲方支付的报酬,都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付款一方。
7、若因乙方能力局限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收款工作失败,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则视乙方已经圆满完成本项委托追款工作,甲方应该按本协议第1条约定比例支付报酬给乙方。
8、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将本协议的收款事宜第三方办理,否则视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第7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9、甲、乙双方都负有严格保守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0、甲方应为乙方工作的便利,向乙方出具受权委托书。追款完成后,乙方应将相关手续文件的原件归还给甲方。双方通过本协议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一切合法权益,甲方也有责任维护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本协议复印无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12、乙方劳务佣金必须由甲方亲自交到乙方财务处,并由乙方开具公司盖章的收据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付款,乙方有权利继续向甲方追讨。
13、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0: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__________非诉字第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清算注销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1、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工商调查事项;
2、负责起草甲方清算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决议、协议、声明、公告等;
3、协助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并协助处理清算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工商、税务、社保、债权债务等);
4、接受委托,联络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工作(如需要);
5、接受委托,处理与甲方清算注销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元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项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