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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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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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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计生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突出部门协调配合城乡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协力提升人口素质、加强干部队伍“一票否决管理”等工作重点,积极履行人社部门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能,现将本部门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将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作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岗位培训内容,配合开展生育文明建设。结合年度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开展包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计生工作政策法规等方面培训。今年9月,联合县委党校举办了XX年度县直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干部轮训班,参训人数达179人。加强劳动普法宣传,向外出人员及返乡农民工发放务工读本、生育健康常识等资料3万余份,提高农民工的国策意识和生育文明水平。

二是加强干部再生育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管理。今年,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家庭的15例再生育人员备案管理(其中2孩11人,3孩4人),今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家庭没有出现违法生育行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评和各项评先表模、职称评审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中,对拟录用的招考对象严格考核,并明文规定凡是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本年度,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录用、干部晋级晋升考核中没出现一例“一票否决”的对象。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了计划生育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今年2月,联合县人口计生部门对XX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成绩突出的1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落实了奖励。

四是对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服务。据统计,全县计生服务专业队伍中,具备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6人。今年,已做好对县计生服务中心妇产科、护理、检验等岗位5名同志职称评审工作。

五是按照省、州统一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早在XX年12月,我县就已全面完成计生部门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在全县应开展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中属启动最早、完成最快的单位之一。其中县计生服务站按专业技术类单位设立13个岗位,县人口计生局所属的流动人口管理站、计生执法大队、计生协会捆绑设岗5个。通过岗位设置,对相关人员实行按岗定责、按岗定酬,有3人提高了工资待遇,有效调动了计生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单位的管理水平,为促进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是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照顾。注重服务于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切实解决群众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为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将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整体规划,要求妥善做好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计生家庭新型社会养老待遇落到实处。建立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就业再就业促进机制,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照顾。在帮助“ 405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组织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技能培训时,对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的,优先安排培训。今年举办的四期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班,共有390余人参加培训,参训对象中,全部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积极引导招商引资企业或民营企业在招录用员工时,优先录用计划生育家庭户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子女。在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的子女。例如今年,已为我县招商引资企业新景添购物广场免费培训两期计生家庭员工共220余人。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户。今年已发放的第一、二批206户共87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人员中,计划生育家庭占98%以上,充分体现出优先扶持计生家庭创业。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优质服务,全面实行医疗、生育费用即时结算,根据生育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多途径提高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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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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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20xx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远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县文体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此责任书。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以上,杜绝政策外生育。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充龄妇女信息准确率达100%,人口出生准确率达100%,提供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办证率达98%,督促流入人口持证率达98%,验证率达100%。

3、依法协助征收社会扶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

4、按政策和规定标准落实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发放,落实上年和当年长效节育措施率达70%。

5、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排演倡导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新型婚育观念的节目下乡巡演,主动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生育文明建设等系列活动。

二、责任:

1、坚持单位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负责范围:本单位职工(含临时工)及其二级单位、单位所在院落内居住人员及房屋出租对象。

2、各二级单位每月1号向局机关提供育龄妇女信息、人口出生信息、政策外生育信息,流入、流出信息。

3、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妇女参加的妇女保健知识学习活动。

三、措施:

1、各二级单位必须有稳定的人员专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确保一名领导分管计生工作,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具体工作。

2、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当年有效政策外生育和在省、市、县、乡镇、半年、年度考核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

3、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可随时互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表彰和通报工作情况,并上报县、镇计生部门。

四、考核

责任目标由局机关汇同各二级单位统一进行,总分为100分,得95以上的为优秀,得90—94分为合格,低于89分为不合格,作为重点管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由计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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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24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全文共 2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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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22

20xx年的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内容如何呢?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xx,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xx

第一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领导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工作优劣,予以奖惩,以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

第三条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规定的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城区、郊区)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是乡(镇)人民政府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同级计划生育服务所挂牌办公。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二孩生育费、计划外生育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处罚款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二孩生育费和征收计划外生育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必须全部用于发展计划生育事业。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计划生育经费,严禁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

第六条 地区、市、县(城区、郊区)和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调动与配备,应征求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制定人口计划,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开“生育口子”,生育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无证生育。

第八条 初婚育龄夫妻要求生育的,必须持有法定结婚证,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审查,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发给生育证,方能生育。

第九条 确认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标准与第二胎优生原则和审批程序(暂行规定)》进行鉴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由地区(市)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其生育指标由地区(市)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由当地县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生育指标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条 确认因公残疾(指在抢救公共财产或他人生命财产、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以及其他因公务活动导致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市、县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 确认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和夫妻双方为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的依据,以《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为准。

第十二条 本人是父母唯一的亲生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而死亡,只剩下本人的,或夫妻终身未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均属独生子女。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独生子女:

(一)父母生育本人后又收养一个孩子的;

(二)父或母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孩子的;

(三)同胞兄弟姐妹中,有属于1982年11月25日以后超生的,但未满18周岁死亡而仅剩本人的;

(四)父或母再婚,在再婚家庭中本人继父或继母原来已生育并存活有孩子的。

第十三条 确认烈士独生子女,必须持有其父(母)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并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烈士。

第十四条 农业人口中的多女无子户招婿,只安排其中一个生育第二个孩子,由该户姐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但其余各对夫妻如分别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九、第十条有关各项规定者,也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五条 农业人口的同胞兄弟均已结婚,其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或只有一个结婚,其余均已超过45周岁且未结婚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但其中一个兄弟已收养一个孩子的,则不能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六条 婚后8年不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一个孩子;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可安排生育一个孩子。但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除外。

第十七条 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定居10年以上,并持边境居民证的农业人口,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八条 农业人口的已婚妇女脱离农业生产到县、市或乡(镇)所在地从事个体工商、运输、建筑等行业,或在乡(镇)企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连续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执行非农业人口的生育政策。

第十九条 再婚夫妻一方原只有一个孩子(或未生育而收养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可再安排生育一个孩子。

第二十条 凡准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必须在第一个孩子年满4周岁以后才能有计划地安排。

第二十一条 已婚公民申请经营个体工商业的,必须持有原辖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申请经营个体工商业的超生者,已采取绝育措施,并具备其他条件的,方能准予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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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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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抓好党员理论武装工作。

一要突出重点抓好党员的理论武装。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工作落实。要有步骤、分层次地落实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学习与实践活动:认真抓好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开展“学党章、用党章”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引导党员把学理论、学业务、学法规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党员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要创新形式增强党员的学习实效。以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学、评学、述学、督学制度,采取“局领导带头讲、分管领导轮流讲、聘请专家重点讲”的学习模式,组织观看教育影视片,举办主题演讲、知识竞赛活动和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局机关党员学理论、学党章、学业务、学法规、学典型的实效。

二、强化作风建设,力推创先争优活动再上台阶。

一要力推机关作风建设再上层次。要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提高优质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找准本单位及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宗旨意识、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务实创新、机关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作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确保作风建设实效。要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狠抓岗位责任、管理监督、制度规范。继续推进服务窗口建设,重点抓好计生行政审批窗口、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计生服务站等窗口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人口计生行业新形象。

二要力推“文明机关”创建再上水平。围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明确任务、丰富内涵,创新办法、提升水平。要组织党员带头参与“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三服务三结对工作,进一步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帮助计生困难群众、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三要力推“五好党支部”创建再显特色。要按照“五个好”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和软件建设落实力度,整体提升创建水平努力构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在服务基层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中“争当时代先锋、争创一流业绩”,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工作责任,推进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要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层层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书记负责全面抓,科室负责人分工配合抓,党员齐心协力抓的党建工作合力。要对党建目标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党员,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晰,认真抓好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每个党员始终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严格遵循“十六字”方针,严格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把“入口关”,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发展壮大党员干部队伍。

三要广泛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清明节、五一、五四、七一、八一、九九、十一等纪念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宣传改革开放的历史成就和宝贵经验,进行形势政策及国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对中国*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

四、强化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

一要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要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突出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和使用的各个环节,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部署。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法纪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学习和培训计划,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要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在职党员岗位办实事承诺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三要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着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群众,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四风”问题,促进干部清正,单位清廉。四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

落实好各科室(站)、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站)负责人逐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协助负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立项细化分解,明确各科室(站)责任、任务,加大责任制追究力度,严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工作。五要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不断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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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2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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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下面是为您推荐的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供您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的预定目标,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绿色腹地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___镇20___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中共___镇党委、___镇人民政府特向你村下达20___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一)按政策生育,无政策外生育。

(二)计生各项指标统计准确无误,无瞒报、漏报、错报。

(三)积极动员、组织应落实“四术”对象及时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及补救措施。

(四)查环查孕按期开展,查环查孕率达98%,“双查”指纹到位率达98%以上,确保无医学需要的政策内引、流产。

(五)当年独生子女领证率达100%。

(六)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及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政策内生育未怀孕夫妇孕前优生检测面达100%。

(七)开展优质服务,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八)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完成征收任务。

(九)流出育龄妇女人口婚育办证登记率达95%以上,流入育龄妇女人口婚育证审验率达95%以上。

(十)及时、准确摸底上报本村享受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优惠政策对象,计生奖励政策落实准确率达100%。

(十一)充分发挥村计生协会的作用,促进计生工作上水平。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证措施

(一)成立以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村两委分工包干、责任明确,认真兑现奖惩。

(二)加强村级计生和协会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级计生管理员和协会会长、秘书长、中心户(组)长。

(三)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村设有人口学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齐全并开展活动。

(四)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村设有计生公开栏,定期公开公示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本村人口出生情况,计划生育奖优政策兑现情况,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以及需要村民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

(五)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组织、动员村民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修订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和诚信计生协议,结合村实情制定好奖励优惠政策并兑现到位,组织开展好村民评计生活动,推进计生“村为主”工作落实。

(六)协助镇计生办及时准确的办理、发放《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七)村设有计生服务室,服务室内应有检查床、椅子、药具柜、宣传教育资料,做到卫生整洁、环境温馨。积极组织已婚育龄群众参加“三查一治”工作,积极稳妥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做好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及随访工作,搞好优质服务。

(八)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活动,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多方面帮扶。宣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按时组织待孕对象到县计生服务站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随访服务,孕情早发现并及时上报。

(九)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清查活动,提高流动人口持证率和验证率,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档案,底数清楚,信息准确,无漏档,流入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均等化服务,流出人员跟踪服务到位。

(十)配合镇党委、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先、优惠、扶助政策,做好各种奖励对象的调查摸底、申报、审议、张榜公示、确认和退出等工作,确保奖励金及时发放和收回。

(十一)带领村两委、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和中心户长做好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带头执行计划生育。

(十二)协助镇政府依法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十三)巩固和提升计生协会“三联创”成果,村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有工作制度、会员之家、会员联系户,能经常开展活动并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

(十四)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积极摸排“两非”案源。

三、检查考评与奖惩

为了更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年终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景象综合考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综合评估情况予以兑现奖惩。

四、责任对象

各村书记、主任、计生管理员、镇挂村领导和包村组长、组员。本责任书规定的任务不受村负责人人事变动影响,以20___年10月1日—20___年9月30日为一年度。

中共___镇党委书记:______ 镇 长:______

中共___镇______村党支部书记: 村主任:______

中共___镇委员会

___镇人民政府

20___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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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口与计划生育纠风工作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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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纠风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省纠风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万里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报告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张贴上墙,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按照上级要求,申请办理了详细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平面设计图,项目建设书和环保评估等全部手续。并做到了项目专用资金全部到位。

三、在计划生育“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落实工作中,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严格执行票据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国家政策。并对所收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国家财政。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停止搭车收费,严格票据管理,制止一切乱收费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依法行政,便民维权。

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主要针对奖扶、特扶对象的资格确认上,做到严格把关,认真摸底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严格执行三公示原则。在奖扶金发放中,没有出现截留和迟发存折现象。对奖扶、特扶对象死亡人员及时上报。

通过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纠风工作活动,万里镇计划生育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努力做到了国家政策的令行禁止。推动了今后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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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县9月17日召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督办会议精神,分析当前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安排部署迎接省、市年终考核验收的各项任务,动员全镇上下振奋精神,以临战的姿态,加大力度,全力冲刺,确保实现全镇人口和计生工作争强进位的目标。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党委政府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制订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考核责任机制。全镇上下认识较高,主动性强,各级干部作出了大量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截至七月底,全镇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政策外多孩率等指标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中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迎接省、市、县考核验收还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省、市考核评估方案改革增加了迎检工作的难度。一是今年考核的时间是10月8日至10月20日,时间较往年提前一个多月。二是今年考核的时间跨度为4个计划生育年度,即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三是考核的样本点比以往增多,今年黄冈市考核每个县市抽查四个乡镇,被考核的概率更大了。

2、黄冈市委、市政府加大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力度。从今年开始,黄冈市对每个县市计划生育工作后三名的乡镇直接纳入重点管理单位。一旦被实行重点管理,当年取消一切评先评模资格,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调动。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否决面进一步扩大,否决力度前所未有。

3、我镇整体工作水平较低。对照年初县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及县平常抽查反馈的意见,我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符合政策生育率及政策外多孩率处于危险的边缘,县政府年初下达这两项指标责任目标分别是88%、1.5‰,但截至7月底据报表反映,全镇违法生育的村有25个,符合政策生育率是89%,政策外多孩率是0.9‰,还有许多瞒报、漏报出生的没有查清楚,因此这两大主要责任指标能否完成还不能保证。二是孕情底数掌握不清,出生人口性别比较去年同期不但没降,反而上升了二十个单位值。三是瞒报、漏报人口出生情况的现象仍然严重。据计生办及卫生部门的反馈的情况看,还有相当部分的村瞒报政策外生育。四是基层帐、卡、表册极不规范,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五是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秋季集中服务行动,我们的“四术”任务基本上没有启动,主要是我们各级干部认识不高,精力不集中,措施不力,特别是对外出对象束手无策。六是社会抚养费征收进度缓慢,截至目前,全镇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足30万元,在全县排名滞后,也影响年度考核工作。七是流动人口管理流于形式,没有联系方式也仍没有联系的详细地址,更没有把管理跟上去。

因此,全面做好考核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年终考核达标进位是当前摆在全镇上下的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对照省、市考核方案,本着从严、从快、从实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在考核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考核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现在,距省、市考核不到半个月时间,各项工作十分紧迫,各级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算透时间帐,任务帐,倒排工作时间表,吃透省、市考核方案及会议精神,逐条逐项抓落实,全面做好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一要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基层基础工作包括党政线、计生线、部门线等方方面面,党政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做好配合协调,按省、市考核方案准备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相关内容,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完善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规范各种档案资料,卫生部门要建设好出生人口实名登记网络、B超、防疫等相关记录,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各村委会当前重点是抓好“六个一”,即记好一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建好一卡(育龄妇女信息卡)、报好一单(月信息报告单)、填好一表(信息反馈表)、办好一栏(户外宣传栏)、管好一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台帐)。“六个一”的要求做好了,帐、表、卡、册之间的逻辑关系对应到位,村级基础工作就可以放心。

二要突出抓好出生人口清理清查。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是省、市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出生人口出现漏报、错报和虚报重报,其他工作做得再好,也是无法弥补的。镇计生办要结合卫生、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做好出生人口的清查。各村、各单位要对20xx年10月1日以来出生的人口逐村、逐户进行复查,重点清查流动人口、流入人口的出生情况。

三要突出抓好秋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要把全面开展秋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与迎检准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采取5个销号制结帐的办法,确保在9月30日前完成“三查”到位率达到100%,上环率达到100%,结扎率达到100%,政策外怀孕补救率达到100%,计划生育随访服务率达到100%的5个100%工作目标。

四是突出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镇计生办各总支、各村要配合执法中队对20xx年10月以来的违法生育对象,特别是当前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要严格依法征收到位。

五要突出抓好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政策外生育的处理,镇纪委、监察室要依法依规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查处到位,确保此项指标不失分。

六要突出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要认真做好流出人口登记,做到流出一个,登记一个,登记名册和上报的数据要一致,有效的联系方式要畅通。对流出的已婚重点育龄妇女,还要做到合同到位、孕检证明到位、节育措施证明到位。

总之,希望各村各单位在抓好以上六个方面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考核方案,查漏补缺,切实做到硬件少失分,软件不失分,狠抓落实,确保项项达标。

三、严明责任,确保各项迎检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当前,省、市考核在即,已到了检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的关键时刻,各村各单位一定要把迎检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确保完成迎检工作任务。

1、强化认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这次迎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迎检工作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把各项准备工作在迎检前落实到位。如果出现工作被动失误,影响考核的,党委政府除按绩效考核机制结帐外,还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严重失职的按照规定要实行诫勉或问责。

2、对照考核时间,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各单位要把迎检准备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抢抓国庆节前的有利时机,做到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

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迎检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到位的,国庆节期间不放假。

同志们,省、市、县考核工作迫在眉睫,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全镇上下进一步强化措施,咬定目标,狠抓落实,确保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在年度考核中争强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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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3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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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今年,我们以《*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清查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基础,以全面清理清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建立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为重点,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熊宗朝为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廖楷、何忠锦和*副主席杨杰为副组长,计生站办人员和各村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重点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使各级计生干部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采取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计生组业务骨干参加,采取逐村逐户清查的办法,摸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重点,深化措施,确保质量。

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确保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每季度清查时,我们抽调计生组干部分别组成数个工作小组,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的办法,按照宣传培训、清理清查、回访复查、建档立案,完善制度五个阶段,对全乡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人群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摸底建档,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清除管理“空挡”和“死角”,主攻重点管理对象和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计划生育氛围。在全乡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先后刷写标语20余条,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学校广播站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100余次,散发宣传守则和宣传单120xx余份,使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乡属各部门、各中小学、卫生院、各村支两委等纷纷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计生办及时查验外来人员的婚育证明,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清理清查工作质量。在清查中,采取逐人逐项进行登记,务必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真正做到“四清楚”,即清楚流动人口底数、清楚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清楚违法生育情况、清楚流动人口*、验证情况。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实施到位。乡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从乡财政协调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是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级计生干部的工作职责,严格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畏缩不前的,对隐瞒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的给予严肃惩处;对工作积极,工作开展有新突破的给予适当奖励,并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计生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六是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我们从搞好基础性工作着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网络不流畅等困难,想尽各种办法,加班加点完成PIS系统人员变动信息的录入工作,本年度流入6人,其中育龄妇女3人,应验证3人,已验证3人,流入验证率为100%;流出3994人,已婚育龄妇女2295人,应*1677人,已*1631人,*率为97.19%。

七是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台帐,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办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各村委会与流出育龄夫妇签订诚信合同,定期对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家庭的在家留守人员进行上门访视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计生站还组织干部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同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和管理服务制度,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等政策,并落实到位。落实流动人口便民*十项措施,使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答和处理,本年度接受流动人口来访6人,已经妥善解决,无恶性案件发生。

八是加强完善信息共享工作。制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制度,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与流出人口现居住地和流入人口户籍地建立信息共享,通过与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联系,实行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九是抓好“三个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充分发挥各村计划生育协会的积极作用,做好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加强属地管理,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安排、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属地化管理体制。本年度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情环情服务3人次,对流入育龄妇女定期进行“三查一治”免费服务3人次,为其及时落实各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使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免流入口育龄妇女意外怀孕和生育。

十是对重点清理的对象全部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档案》,真正做到流入流出地点清、从事职业清、婚育情况清、避孕措施清,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管理还有漏洞、服务还不细致、*还不过硬、保障还不到位,这些问题仍然是制约着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因素。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强管理,立足服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抓好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以“关怀关爱”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使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深入群众,营造全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工作,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

三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留守人员的上门访视慰问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局。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使其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服务。

五是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利用各种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交换系统,及时核对变更PIS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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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上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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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总结

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县计生局的指导帮助下,在xx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关心下,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XX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依然严峻,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且困难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飞速发展,流出、流入人口增多,给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难题。为了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xx镇党委、政府在今年2月份专门召开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并同镇、村级单位签定了相关的目标责任书,对各项工作指标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奖罚分明。

一、流动人口统计工作

镇计生办联遍人员下村同村级组织及村计生员一道对上半年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底,并造册。且要求村计生员每季度把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报镇计生办。统计做到了不漏、不重、准确、及时。

二、流出人口办证情况

由于我镇流出人口多,管理区域大,镇计生办对外出人口进行宣传教育,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办理。并将办证事宜下放村组织。

三、流动人口宣传工作

为了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我镇计生办以宣传开头,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广播宣传每月一至二次;电视讲座每季度1次;书写标语24副;出动宣传车共计7架余次。

四、已婚育龄妇女寄回孕情证明情况

我镇已婚育龄妇女流出较多,为了更好地搞好“三查”工作,计生办制定了“已婚育龄妇女限期寄回三查证明的通知”每季度提前一个月就发放。对逾期未寄回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四川省计划生育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截止XX年5月共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509人。寄回手续1265张,三查率84%。

五、流入人口验证及管理工作

xx镇地处唐巴公路段,与金堂县接壤,由于地理优势,所以流入人员较多。为了更好地管理,我镇组织公安、计生办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整顿。

上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为了更好地搞好XX年全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们将宣传教育、经常性工作为主,搞好流入人口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使流入人口在我镇管辖范围内能够遵守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能在现存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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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口计划生育年终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3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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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年终工作总结

我们国家人口众多,截止到XX年底,我们国家的人口已经有13亿多了,而且估计到2050年,我们国家的人口可能突破16亿,这是多么庞大的数字!计划生育真的是必须要严格执行下去了,如果计划生育再不严格执行,那么到时候中国人口真的会膨胀到极致,那时候建设大而强的大中国难上加难。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百年国策,永远都不能够动摇,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要严格执行,严格工作,控制我国人口的增长速度!

今年以来,在市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xx县委、县政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坚持一个统揽,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实现八项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重心下移靠基层,扎实工作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地推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全面完成了责任书指标要求,在巩固去年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严格奖惩,有效构建和谐计生。

1、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稳定和谐。我们下发了有关强化依法行政的文件,从制度了保证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各乡镇(社区)计生助理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一批年轻有为、有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公务员加入到计生队伍行列,通过此举优化了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强化了计生执法主体队伍建设,切实加大计生工作执法力度。同时我们对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推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信访老案进行深入调查,根据事实认真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和谐稳定。

2、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关爱女孩”和“新农家创建”活动。年初,联合财政、民政、公安、卫生、扶贫等14个部门成立“关爱女孩”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各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移民搬迁、项目落实、双女户入学升学中,优先对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进行救助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文件和方案,下发到各乡镇(社区)和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与b超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今年中考,县教育局对报考本县高中的112名独生子女家庭考生进行了加10分的优惠,真正实现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

3、加大对城镇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干部职工偷生、抢生等违法生育现象,我县下大决心,动硬措施,通过全县摸底排查和群众举报并认真核实,重点对xx年5月1日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2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政纪、经济上的处理,目前,对 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处分,对2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政纪处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万元。有效遏制了城镇违法生育持续攀升的势头,县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渐入良性轨道。

二、加强协调,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1、适时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为及时发现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以便科学梳理工作思路,9月16日到18日,县政府副县长带队,县计生领导组深入全县16个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对照《xx县人民政府XX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具体任务要求,深入细致地逐项进行检查,采取 “听、看、查、堵、找”的方法,对各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全年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主要考核依据,对落实情况好的单位,县委、县政府要在全县予以表彰奖励,对在规定时限内仍不能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将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全县通报。通过专项督查行动,有效地推动了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坚持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流动人口管理经常化。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不断推进,流动人口逐年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已经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我们在年初出台了《xx县流动人口管理和信息通报办法》,明确了综治、公安、城建、劳动、工商、社区、卫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各乡镇、社区对县内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具体办法,确保工作职责到位,信息通报到位。并建立了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二是以创建省级先进示范社区为契机,加强县城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全县8个居委会全部配齐工作人员,统一装修办公场所,规范服务内容,使之成为外来我县务工人员的“计生之家”,县城万寿社区被评为先进示范社区参与了全市的经验交流。三是时及时开展县城范围内的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对新成立的滨河嘉园、滨河绿洲、西花苑等七个小区进行摸底登记,澄清了全县新城建设大动作下带来的人口流动问题。通过以上工作,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实现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格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有了新的突破。

三、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去年在计生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我们主要追求了各项计生指标的完成,今年,我们制定更长远的目标,立足常抓不懈,超前服务,服务前移,制定长效措施,从基层基础建设抓起。

1、优质服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主线,既强化站内管理,又注重下乡服务,充分发挥县站服务车作用,走活了全县优质服务一盘棋。今年从3月份开始,流动服务车坚持每月下乡20天以上。对乡所重点强化经常性服务工作,以宣传、技术为主的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实现经常化。我们要求乡镇社区将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在手上,县里每季度对各乡镇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全县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县、乡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2、实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排名和通报制度。在去年建立起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全县实行月重点指标情况排名通报制度,根据“全员人口管理系统”信息,每月月初下达下月的各乡镇、社区征费、四术等硬性任务,对本月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县计生局全体干部分片蹲点,督促指导,确保了各项指标的完成,有效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3、对县计生指导站按照省优等级标准进行改造。目前,投资190万元、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的县指导站门诊大楼正在紧张施工,该项工程投入使用后,将会极大地改善县站的服务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县3万余名育龄妇女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

4、加大对乡所村室的投入。今年我们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优质服务条件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从服务场所到医疗设备,严格按照省优县的标准为全县10个乡镇和社区的计生服务站添置了电脑、照相机、打印机、b超、妇检床、手术包等医疗器械,为204个行政村服务室统一配备药具箱、粉色窗帘和床单,对乡所村室统一标牌,对医疗器械统一装备,对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现在,各乡镇服务所服务设施齐全,面积达标,装修规范,真正做到了场所温馨化、操作规范化。截至目前,已向县、乡、村三级服务阵地累计投入达74万元。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优质服务能力。

1、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4月24日,组织全县计生业务骨干和部分村支部书记共50余人,在市计生委领导的带领下,专门到曾经荣获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阳泉市郊区计生局进行了参观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吸收经验促发展。各乡镇的计生站站长在短时间内谋划出了人口文化、乡所村室的建设思路。

2、不断充实计生队伍。在去年增加12名基层计生专干的基础上,今年,从强化技术力量的角度出发,县委、县政府根据需要,又为县计生指导站增添了8名医疗技术人员编制,目前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近日即可对录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通过充实新鲜血液,将会彻底解决基层计生人员多年来存在的年龄结构老化、人员流动不畅、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的服务能力。3月14日,我们召开了全县计生干部贯彻省《实施意见》暨计生干部业务培训会,专门邀请了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进行了授课,使全县计生干部找准了自身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局业务骨干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乡镇和社区的283名村(居)计生专干进行了一次轮训,这是近年来对基层计生人员进行的一次规模最大的培训,也是质量最高的一次培训,使一线人员在巧服务、会管理等方面收获颇多,大大提高了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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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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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以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计生知识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员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努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为营造“五种环境”、推进“三大转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一把手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确保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到实处。

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

二、坚持基础工作签订联保责任书计划生育责任书要层层签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室、区队,科室保全公司的联保体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民工普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有弹性用工的单位,要按《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所用弹性工的婚育证明进行认真核实登记。

四、坚持以人为本完成各项控制指标保证完成以下控制指标:本单位无计划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现象;计划生育率达到100;无早婚、早育,持证怀孕率100;弹性工计划生育落实到位,无盲区、死角。

五、坚持齐抓共管落实部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要求,共同做好公司的计生工作。

在公司民工队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要切实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及时与计生部门互通相关信息。

在宣传教育中,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宣传之中,树立婚育新观念,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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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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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贯彻实施情况调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计划生育局负责同志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经贸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等13个部门、4个乡镇(街道)的有关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题,抓基层强基础,抓后进促平衡,抓改革上水平,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今年上半年,在全市上下共抗非典的特殊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全市人口出生3773人,计生率99.9%,女性初婚2395人,晚婚率95.7%,出生婴儿性别比105.1。从前段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加大了计生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常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和完善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层层签订了XX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层层举办普法培训班,集中开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月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分别作电视讲话,通过印发材料、张贴标语、知识竞赛、~团~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遵守计生法规的意识,为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矗

(二)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巩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后进促平衡,加强了基层计生队伍、阵地、制度、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开展了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依法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采劝分类指导、协议管理、综合施治”的措施,形成了依靠村级抓管理、依靠乡级抓服务、依靠市里抓督查的工作格局;对人口出生安排、节育措施落实、政策兑现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定期张榜公布,提高了“热点”问题的透明度;开展了以清理人口出生瞒、漏、错报和节育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清查活动,强化了基层计划生育责任,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矗

(三)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契机,健全完善了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等十项制度,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生育证发放、证明出具、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执法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村级监控、双向制约、司法保障原则,狠抓计划生育协议管理,严格执行育龄群众《七不准》,科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约束村民的婚育行为,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优质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为目标,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深入开展“问计于民”调研活动,全面实施了服务站室建设标准化、服务范围系列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质量优质化和服务思路人文化的“六化”战略,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近一年来,诊治了近万例妇女常见并多发症,发现不育症患者1648例,治愈25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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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_其它工作计划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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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5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围绕建立"依法管理、村(居) 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生工作机制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心,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求为根本,与时俱进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强化城镇社区基础工作等方面,力争有新的突破,为我县建设经济宽裕县、文化先进县、生态示范县、社会和偕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05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是:明确一个主题,突出两个重点,破解三大难点,争创四大亮点工程,构建五大体系。

一、明确一个主题,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面临的新形势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题是:保持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升服务水平,依法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日益增长的需求。部分育龄群众生育愿意依然强烈,闲散居民超生反弹,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且非意愿妊娠居高不下,避孕措施让育龄夫妇知情选择,外来育龄女性违法生育,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公安部门便民措施的出台实施等因素,给计生服务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我县新一年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率构成了巨大的压力。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确保全年人口控制目标任务的完成。2005年全县人口出生控制在200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9.5‰和4.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

二、突出两个重点,着力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一)深化镇村(居委) 计生经常性工作,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根基不牢,地动山摇。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村组,村级工作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要从根本上实现从依靠集中服务活动解决完成工作难点和工作目标任务向经常性工作转变,真正做到计划生育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抓好生育规划、孕情监控、优生检测、生殖保健等服;二是突出抓好"三查一服务"工作和"四术"措施的及时落实,提高节育措施及时率,减少库存,减少政策外生育;三是突出抓好出生、"四术"的真实准确,逐月上报,日清月结,从根本上消灭瞒报、错报、漏报的现象。

进一步完善县五套班子领导挂镇、县直单位挂镇包村、镇村干部包村包户的层级责任管理制度,明确包干内容、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准罚,保证责任制落实,形成纵向、横向联动的计划生育包干责任制。

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县、镇对计生经常性工作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培育先进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对工作基础薄弱的村(居委)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促进本辖区工作的平衡发展。县领导小组在半年和年终将按评估标准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管理目标责任制规定任务的镇、村,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优化技术工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在思想认识上要树立新的服务理念,尽快实现两个转变,即由过去单纯的避孕节育服务向生殖保健服务转变,由过去单纯依靠计生技术力量向发挥自身优势与整合卫生等资源的转变,以全新的理念从事计生技术服务工作。

在服务内容上应满足育龄人员的需求,深入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保健服务“三大工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和生殖保健,积极开展并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尽力满足育龄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求。对育龄夫妇要加强宣传服务,在知情的基础上,指导其选择适合自身、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继续抓好长效措施的落实,力争当年达到90%以上,使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对已婚女性在做好查孕查环查病和术后随访等服务的同时,继续抓好妇女常见病的普查工作,努力防止和减少意外妊娠,使患者及时得到医治,切实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查环查孕率平均每次达95%以上,普查普治率达80%以上。对已婚男性要加大宣传服务力度,有组织地开展查治工作,提高其生殖健康水平。毫不放松地抓好优生检测和福施福等引入性干预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努力降低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率。

三、破解三大难点,深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 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促使生育的有序性。

一是扣紧依法行政,建立依法征收工作机制,实现依法征收工作制度化管理。严肃认真地做好政策外生育处置工作,做到发现一个及时查处、征收一个,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二是严格规范依法征收执法程序、标准和行为,切忌过宽或过紧。严格执行《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操作程序和规范的要求,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规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卷和征收文书建档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抚养费,实行专款专用。四是征收率要力争达到省、市规定的当年六成、历年三成以上。

(二)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确保大局的稳定性。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要求,把外来育龄人员全面纳入工作范围,实行与本地育龄人员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促进我县计划生育大局的稳定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各镇要认真摸清流动人口底子,逐人登记造册,建立县镇两级流动人口档案(表册),及时更新上报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流入人口要及时登记验证,并提供计生服务,对流出人员要及时登记办证,并落实“三查”责任和联系人,要求验证率达85%,办证率达85%。有条件的、流动人口较多的镇可探索建立专门队伍,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增强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的管理和服务意识,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发现问题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的地盘谁自理的“三谁原则”,严格进行处理。公安、工商部门在办证件时,要要求其出具婚育证明,并定期将信息通报计生部门。劳动部门在就业培训,发放劳动就业证时要认真做好婚育证明的查证验证工作。没有的要及时通知计生部门或要求其补办。社区对在辖区租房的外来流动人口要认真查验婚育证明,并对辖区的房屋、楼栋、单元、户室实行动态管理,对常住户和临时居住户分别建立信息卡,避免出现外来流动人员漏管、失管的现象。

(三)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执法的严肃性。

计生、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记清初婚和再婚的底子,促进计生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生育政策,把好二孩生育审批审核关;坚持凭证生育、凭证引产制度,坚决制止违法生育;完善计生政务公开内容,有效地发挥计生"三栏"的作用,提高计生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违法生育处理呈报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管理,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计生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严禁统计上的瞒报、虚报,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四、争创四大亮点工程,力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新台阶

(一) 实行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分线管理。

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按照县委办、政府办批转的《蕉岭县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意见》,落实好“户口为前提、辖区为基础、分线为依据”的基本原则,将辖区内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同时要加大对城区及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抽查力度。今年要对全县每一个社区居委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解剖3--5个社区或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法人责任制,切实加强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下岗职工计划生育联系制度、移交制度、管理服务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二)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推进计生信息化管理工程。抓紧全县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配套和管环理工作,实现计划生育信息省、市、县、镇四级联网。各镇确保微机专用,电话专线,完成全县8个镇1个场与县人口计生局点对点信息互通工作。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数字化管理,抓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库内容的更新置换工作,使信息变更及时率、信息录入率、信息准确率、电子报表报送率均达到100%。加强计生系统干部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尽快形成完善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化应用体系,为优质服务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引导和效果评估。进一步加强县、镇、村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今年举办一期计算机操作与应用培训班和计算机操作竞赛活动,强化信息系统的实际应用,提高操作应用水平,

(三)强化生育文化建设,推进计生宣传教育创新工程。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着力在“四性”上下功夫。

宣传教育要体现广泛性。采取舆论导航、榜样引路、办班培训、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感受计划生育浓厚的氛围,接受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

宣传教育要具有针对性。充分利用党校、人口学校、成人学校等教育阵地,对各层面人群、不同年龄段的对象进行计生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有侧重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传授,以满足其个性化求知解难的需求。

宣传教育要注重社会性。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力量,结合和借助各种社会性创建活动,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宣传教育要富有时代性。积极创建生育文化主题园区,提高宣传教育的品位,促进生育文化建设。全年创建4个镇级和26个村级生育文化示范园区,评选出100个婚育新风示范户。

(四) 建成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我县新建计生服务中心大楼己在2004年4月破土动工。这栋大楼集医技服务、信息网络管理、行政办公、干部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大楼。今年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工程进程,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构建五大体系,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到位

(一)强化领导责任体系。

各级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为育龄人员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各项服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党委政府要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每度至少专题听取1次以上计生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坚持实行“党政线”、“计生部门线” 、"兼职成员单位线"分别考核,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到位。按省、市的要求,县财政要保证计生经费的投入年增长幅度不低于5%的标准列支,保证"四到位":计生预算经费的投入到位;计生政策性奖励、补助、救助经费的投入到位;计生工作奖励经费和倾斜扶持经费的投入到位;合理必要的计生预算外经费和追加经费的投入到位。各镇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保证用于奖励优惠、宣传教育、四术、管理服务等必要经费的落实,切实做到经费投入到位。村级有经济实力的也要安排好一定经费,做到有钱办"计生事"。

(二)优化计生队伍体系。

各级要重视计生干部队伍建设,选调精兵强将,配齐配足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协会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的稳定;通过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计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生干部,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及时足额发放计生奖励金,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工作;逐步落实兑现独生子父母奖励费和有关优惠激励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并发症对象的基本免费治疗;拓展利益导向的广度和深度,不仅要保证资金投入的数量,更要注重激励的实际效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人员真正得到经济上的实惠和合法利益上的保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的作用,为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困难对象排忧解难,提供必要的援助。

(四)深化综合治理体系。

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优势互补,联动推进,各负其责,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计生兼职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既定的职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完善协会工作体系。

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尤其是计生协会的作用。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要求和开展计划生育村(居)自治中协会的职责,对村(居)计生协会进行一次全面的整建,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工作水平。加快在企业建立计生协会和在外出流动人口集聚地组建协会的工作步伐,发挥协会在计划生育上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逐步实现流动人口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群众积极参与、自我管理转变,镇要深入开展创建“示范协会”和“百能扶百贫”等特色活动,培育“精品”,争创“亮点”,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村(居)民自治中协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起好参与管理、决策、监督的作用,确保村(居)享有合法的权益,使广大协会会员成为计划生育的自觉执行者和模范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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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9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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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下面是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药具目录;

(三)制定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和避孕药具上市后的监测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管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广为覆盖的原则提出,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

第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各级各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的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推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项目。国内外企业、基金会、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承担或参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技术服务

第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节育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指导和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

第十二条

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

(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

(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第十三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而申请医学鉴定的,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再生育指导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城乡基层开展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应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工作方案,经实施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发布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同级广告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服务对象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需收费并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定,到指定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确诊后,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出具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第二十条

设置乡级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

村级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可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外,可根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流产术以及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经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逐项审查、批准,方可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四条

乡、镇既有卫生院,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已有卫生院而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乡、镇卫生院内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内虽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但无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乡、镇既没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受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决定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批准的单位同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部会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管理办法申办服务项目申请。

获准开展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项目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开展服务。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取得设置批准书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获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记变更。因歇业、转业而停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须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销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日后3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并函告申请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所在地县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第二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制度。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后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医学专家及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评审;

(二)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三)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技术鉴定;

(四)协助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科研项目,指导当地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五)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调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指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及国家有关乡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暂未达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注册条件,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并已取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推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20xx年10月1日起缓期2至3年认定执业资格。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

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合格证》。申请办理《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条

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换发《合格证》。换发《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施术合格证;

(二)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

《合格证》的申请办理、申请换发和审批,均应注明技术服务项目,获准从事手术服务项目的,应注明手术术种。已取得《合格证》,要求增加技术服务项目或手术术种的,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第三十七条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本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接受的与执业有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作为医师执业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条例和本细则及其他配套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的发布;

(三)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发布,指导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对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校验;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七)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对违反条例及本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计划生育技术执法和管理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第四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证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可以向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隐瞒。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计划生育技术专家、科技管理专家和药品检测专家对本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的情况,技术服务质量以及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应用情况。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辖区内机构、个人对销售计划生育药具、相关产品的质量、事故、不良反应以及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以及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数据、事故、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11月1日前,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统计数字通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卫生部每年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将药具不良反应数据汇总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

罚则

第四十八条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买卖、出借、出租或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一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在规定的免费项目范围内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有以上行为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涉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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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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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围绕“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项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工作原则,在全县基本形成了组织保障有力、信息化建设到位、服务载体创新、优质服务提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格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一、基本概况

全县总人口x万人,常住人口xx万人,流动人口x人,其中流入人口x人,流出人口x人;流动人口中成年育龄妇女x人,其中流入成年育龄妇女x人,流出成年育龄妇女x人。跨省流动人口x人,其中流入x人,流出x人,跨省流动占总流动人口x%;省内流动人口x人,其中流入x人,流出x人,省内流动人口占总流动人口x%;流动人口中务工经商的占到总流动人口x%。县内流动人口x人,占到全县总人口的x%。县内流出人口主要分布在广东、北京、西安、榆林等地,省内外跨县流入人口主要来自河南、安徽、甘肃、浙江等省,主要分布在我县店头镇、双龙镇、腰坪乡和街道办事处等乡镇。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政府统筹协调有力,服务均等化组织保障到位。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从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高度出发,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联席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的具体问题,主要领导能亲临一线检查指导,推进工作扎实落实,县计生领导小组及时出台了《xx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规划部署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创新管理理念,将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纳入全县总体发展规划,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流动人口的利益放在首位,融管理与服务之中,彻底改变了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模式。二是组织机构到位。成立了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办公室,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店头镇、城区办事处计生办加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各增加编制x个;健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设立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给每个社区核定x名计生公益性岗位,配齐计生专职干部、流动人口专管员和楼栋、小区信息员。三是资金投入到位。一是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按照常住人口人均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落实,健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对全县x个社区补助工作经费x万元,四是责任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与服务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管理服务责任,严格奖惩兑现,对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的,严格实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2、服务管理平台运行到位,服务均等化基础夯实。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是检验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是否到位、享受服务是否快捷的有效手段。围绕这一核心,我们突出“五抓五提升四到位”即:抓清理清查,提升系统基础数据;抓人员设施配备,提升管理和操作水平;抓关键环节,提升数据运行质量;抓数据分析,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抓责任追究,提升领导重视力度;通报分析到位,督查指导到位,基础整改到位,质量提升到位。目前我县有专用宽带、专人操作,年内培训达4次以上,督查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通报分析每季度一次,整体运行水平在全市前列。通过服务管理平台向户籍地通报避孕节育信息x条,办理一孩生育登记x人,落实节育措施x人,让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以最快最简洁的方式得到同等的服务。

3、创新管理服务载体,服务均等化合力形成。一是继续巩固和提升“以房微机管理”和“一厅式办公”敞开式服务及“预约式服务”便民维权服务工作模式,形成多部门均等服务合力,重点是抓好十个到位:在“以房微机化管理”模式中抓好微机信息档案更新录入到位、落实房主管房客“三包”责任落实到位、社区小区信息员责任落实到位、档案卡册标准化管理到位、服务方便群众到位;在“一厅式办公”敞开式服务的模式抓好计生、公安、工商、社保等多部门联署办公到位、坚持集体工作日到位、计生部门联席会议召开到位、服务承诺兑现到位、群众监督到位。社区与公安部门联合每月开展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工作,工商部门利用办理工商证件和年检时对流动人口进行查验和登记x人次。民政、劳动、就业部门利用行业优势为x名外出人员提供了务工信息,为流入x人提供了就业岗位;社区在“以房管人”的过程中为x流入人口提供了房屋租赁信息。推行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预约式服务”便民维权服务模式,为流动人口提供了办证、验证、生育登记、三查等服务x余例,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更加便捷、畅通、优质、高效的服务,收到了好评。二是强化区域协作,提升“两地”共同服务合力,我县已累计建立了与市内周边x县区和市外x个流动人口相对集中重点县区的区域协作,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区域协作协议书》,落实了协作责任和协作方式,特别在今年我们采取请进来的办法,邀请了省内陕南的丹凤县等x个县区x个乡镇同行来我县流入人口集中的店头镇开展了协作管理3次,交换信息x条,办理一孩登记x人,协商社会抚养费收缴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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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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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以确保顺利完成我校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现学校校长与每位教职工签订本责任书

1、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活动,主动学习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推行优生优育。确保计划生育率达到100﹪,晚婚率达到100﹪,晚育率达到100﹪。环孕检到位率达到100%。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率达100%。

3、学校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按规定依法生育。

4、已生育子女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女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都要参加环孕检工作。

5、教师生育孩子后,要及时领取独生子女证。

6、教师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要严格向学校登记报告。

7、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和其他教职工一律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8、坚持一票否决,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评模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当年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9、本责任书一试两份,学校一份,教师一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学校负责人(签字): 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计划生育责任书

花溪建管站:__________(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规定,为搞好建筑工地的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杜绝计划外怀孕和计划生育,为明确双方职责、强化管理,特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职责:

1、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对民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民工的登记建档工作;

3、有权检查乙方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证明和证件;

4、负责配合计生部门对工地上的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的处理。

二、乙方职责:

1、加强计生工作领导,组织本工地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有关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增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2、加强对工地职工及使用民工的计生工作的管理,杜绝居住的工地的育龄人员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

3、对无计划生育证明(含无结婚证、生育证、节育证、计外费处罚证、流动人口未婚证等)手续不全的不得雇佣;

4、乙方必须督促施工人员及家属到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计生通用卡》,并留存编号,同时确保施工人员及家属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节育手术证明》,两证查检率达100%,全年乙方工地内无计划外怀孕及计划外生育人员;

5、应杜绝工地民工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如发现计划外怀孕,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若乙方工作不力,有计划外怀孕的,罚款5000元,计划外生育罚款20xx元并要追究领导责任;

6、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汇报计划生育管理情况,并提供有关计划生育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公章)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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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结尾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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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结尾

一、指导思想

201x年,全镇上下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注重依法行政,注重宣传倡导,注重政策引导,注重服务关怀,推动全镇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定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转变思想,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创新机制,优化一批易于操作、贴近实际、成效显著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打造一支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的计生队伍。积极作为,主动融入卫生计生改革创新的前沿。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

1.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两孩以内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对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下子女、群众有确需要的,发给生育服务证,作为生育保险和生殖健康服务的凭证。履行再生育审批权限,既要简化流程,更要认真把关,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对违法生育查处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生育的行为,应该按照时间节点,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防政策外多孩生育反弹和计划生育工作滑坡。

2.强化首位意识,加强正面宣传。落实“三个一”的宣传活动,开展一轮计划生育政策培训班,强化计生国策高层倡导,办好学校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对计划生育干部要开展轮训,增进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计生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开展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契机,以广场集中宣传、电视专题、集中讲座宣传等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国策进机关、进农村活动;组织一批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给每个符合条例的对象发放《全面两孩圆梦行动服务指南》,扩大宣传声势和社会影响。着力强化环境宣传,开展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规范镇村计划生育宣传栏及宣传标语,优化户外宣传环境。

3.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氛围。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旗帜鲜明地反对攻击计划生育的错误言论,防止负面炒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大力实施“全面两孩圆梦行动”

坚持以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面两孩圆梦行动服务指南》为抓手,打造生育服务升级版。一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增加产科儿科服务供给,夯实基层网底,开展人员培训,引导群众就近接受妇幼健康服务;二是加强咨询指导,统一在全镇医疗保健机构、村卫生室开设二孩门诊(咨询室),规范设置服务咨询内容,以此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倡导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加强高龄孕产妇公共卫生服务,及时加强跟踪访视,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畅通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健康安全;四是实施好妇幼健康重大公卫项目,将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两癌筛查、母婴阻断、儿童营养包等惠民项目做好做实,惠及更多人群;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支持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保护育龄群众生殖健康。

(三)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

一是要强化对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牢固树立“两非”综合管理综合整治的意识。二是加强孕情监测和服务,加强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落实孕情包保制度,加强流入地流出地双向协作,要认真研究解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政策内怀孕对象引产可能发生反弹的问题,做好源头治理工作。三是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建立和完善“两非”行为查办和处理常态工作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加大督办、暗访和通报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和区域协作,开展集中整治,严查“两非”案件,集中查处一批“两非”典型案件。

(四)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和关怀关爱力度,切实将特别扶助金、一次性抚慰金、养老保险补贴、医保优惠政策、就医“绿色通道”等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好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奖励扶助政策衔接,抓好企业退休职工计生一次性奖励、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政策全覆盖、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和农村计生家庭奖扶等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三是扎实开展关爱女孩、金秋助学、计生家庭发展等帮扶活动,让广大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继续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五)全面推进基层基础精准管理

一是健全村级134工作模式,即党组织一个核心,村组计生信息员、计生协会、村医及妇幼保健员三支队伍,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家庭发展、优质服务、民主管理四大机制;落实村级“3356”管理法,“3个一”过程管理,即对所有已婚育龄对象一年一次100%见面、人户分离出生对象半年一次原始调查取证、重点对象一月一见面;“三项统计专项制度”,即人口出生原始调查取证制度、出生对象“五证”备案制度、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制度;五项上门服务,即进行一次全员人口信息核查(协助村医完善居民健康档案)、随访服务、政策落实、节育措施、诚信计生合同,做到“六个一口清”,即新婚、孕情、生育、节育、孕检婚检、政策落实况等“一口清”。二是落实乡镇三个一”的工作法,即开好每月一次例会,有效开展每季度一次工作指导,形成一个良好的科学管理机制,建立《村级精准化管理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效能清单》。各地要将村居分为一、二、三类进行排列,进行分类定级,逐村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分类指导、提档升级,要求到年底所有村均达到二类村以上水平,一类村要达到50%以上。三是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利用,加快卫生计生内部信息系统融合,促进居民健康卡、家庭健康档案的应用与数据对接;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进一步拓展部门信息共享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掌握育龄群众婚、孕、育等动态信息,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和全员人口数据质量。全面推广应用村居在线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县卫生计生公众之窗微信号任务清单表,加大进村入户核查信息工作力度,坚持到实地、摸实情、报实数、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重点推广“支部+协会”等建会模式,充分发挥协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生力军作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计生协会一体化建设,使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机制得到充分体现。

(六)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巩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优质服务年成果,强化示范创建,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加强业务平台应用,全面取消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扎实开展流动人口暖冬行动和关怀关爱活动,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有利时机,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有效联系率;完善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工作,优化流动人口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平时工作抽查,推进区域协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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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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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x年,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以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计生知识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员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为营造“五种环境”、推进“三大转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一把手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

坚持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确保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

二、坚持基础工作签订联保责任书

计划生育责任书要层层签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室、区队,科室保全公司的联保体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民工普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有弹性用工的单位,要按《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所用弹性工的婚育证明进行认真核实登记。

四、坚持以人为本完成各项控制指标

保证完成以下控制指标:本单位无计划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现象;计划生育率达到1;无早婚、早育,持证怀孕率1;弹性工计划生育落实到位,无盲区、死角。

五、坚持齐抓共管落实部门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要求,共同做好公司的计生工作。在公司民工队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要切实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及时与计生部门互通相关信息。在宣传教育中,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宣传之中,树立婚育新观念,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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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2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3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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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我们国家人口众多,截止到XX年底,我们国家的人口已经有13亿多了,而且估计到2050年,我们国家的人口可能突破16亿,这是多么庞大的数字!计划生育真的是必须要严格执行下去了,如果计划生育再不严格执行,那么到时候中国人口真的会膨胀到极致,那时候建设大而强的大中国难上加难。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百年国策,永远都不能够动摇,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要严格执行,严格工作,控制我国人口的增长速度!

在市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xx县委、县政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坚持一个统揽,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实现八项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重心下移靠基层,扎实工作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地推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全面完成了责任书指标要求,在巩固去年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严格奖惩,有效构建和谐计生。

1、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稳定和谐。我们下发了有关强化依法行政的文件,从制度了保证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各乡镇(社区)计生助理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一批年轻有为、有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公务员加入到计生队伍行列,通过此举优化了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强化了计生执法主体队伍建设,切实加大计生工作执法力度。同时我们对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推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信访老案进行深入调查,根据事实认真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和谐稳定。

2、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关爱女孩”和“新农家创建”活动。年初,联合财政、民政、公安、卫生、扶贫等14个部门成立“关爱女孩”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各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移民搬迁、项目落实、双女户入学升学中,优先对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进行救助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文件和方案,下发到各乡镇(社区)和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与b超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今年中考,县教育局对报考本县高中的112名独生子女家庭考生进行了加10分的优惠,真正实现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

3、加大对城镇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干部职工偷生、抢生等违法生育现象,我县下大决心,动硬措施,通过全县摸底排查和群众举报并认真核实,重点对xx年5月1日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2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政纪、经济上的处理,目前,对 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处分,对2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政纪处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万元。有效遏制了城镇违法生育持续攀升的势头,县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渐入良性轨道。

二、加强协调,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1、适时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为及时发现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以便科学梳理工作思路,9月16日到18日,县政府副县长带队,县计生领导组深入全县16个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对照《xx县人民政府XX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具体任务要求,深入细致地逐项进行检查,采取 “听、看、查、堵、找”的方法,对各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全年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主要考核依据,对落实情况好的单位,县委、县政府要在全县予以表彰奖励,对在规定时限内仍不能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将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全县通报。通过专项督查行动,有效地推动了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坚持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流动人口管理经常化。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不断推进,流动人口逐年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已经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我们在年初出台了《xx县流动人口管理和信息通报办法》,明确了综治、公安、城建、劳动、工商、社区、卫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各乡镇、社区对县内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具体办法,确保工作职责到位,信息通报到位。并建立了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二是以创建省级先进示范社区为契机,加强县城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全县8个居委会全部配齐工作人员,统一装修办公场所,规范服务内容,使之成为外来我县务工人员的“计生之家”,县城万寿社区被评为先进示范社区参与了全市的经验交流。三是时及时开展县城范围内的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对新成立的滨河嘉园、滨河绿洲、西花苑等七个小区进行摸底登记,澄清了全县新城建设大动作下带来的人口流动问题。通过以上工作,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实现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格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有了新的突破。

三、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去年在计生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我们主要追求了各项计生指标的完成,今年,我们制定更长远的目标,立足常抓不懈,超前服务,服务前移,制定长效措施,从基层基础建设抓起。

1、优质服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主线,既强化站内管理,又注重下乡服务,充分发挥县站服务车作用,走活了全县优质服务一盘棋。今年从3月份开始,流动服务车坚持每月下乡20天以上。对乡所重点强化经常性服务工作,以宣传、技术为主的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实现经常化。我们要求乡镇社区将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在手上,县里每季度对各乡镇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全县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县、乡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2、实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排名和通报制度。在去年建立起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全县实行月重点指标情况排名通报制度,根据“全员人口管理系统”信息,每月月初下达下月的各乡镇、社区征费、四术等硬性任务,对本月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县计生局全体干部分片蹲点,督促指导,确保了各项指标的完成,有效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3、对县计生指导站按照省优等级标准进行改造。目前,投资190万元、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的县指导站门诊大楼正在紧张施工,该项工程投入使用后,将会极大地改善县站的服务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县3万余名育龄妇女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

4、加大对乡所村室的投入。今年我们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优质服务条件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从服务场所到医疗设备,严格按照省优县的标准为全县10个乡镇和社区的计生服务站添置了电脑、照相机、打印机、b超、妇检床、手术包等医疗器械,为204个行政村服务室统一配备药具箱、粉色窗帘和床单,对乡所村室统一标牌,对医疗器械统一装备,对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现在,各乡镇服务所服务设施齐全,面积达标,装修规范,真正做到了场所温馨化、操作规范化。截至目前,已向县、乡、村三级服务阵地累计投入达74万元。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优质服务能力。

1、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4月24日,组织全县计生业务骨干和部分村支部书记共50余人,在市计生委领导的带领下,专门到曾经荣获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阳泉市郊区计生局进行了参观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吸收经验促发展。各乡镇的计生站站长在短时间内谋划出了人口文化、乡所村室的建设思路。

2、不断充实计生队伍。在去年增加12名基层计生专干的基础上,今年,从强化技术力量的角度出发,县委、县政府根据需要,又为县计生指导站增添了8名医疗技术人员编制,目前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近日即可对录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通过充实新鲜血液,将会彻底解决基层计生人员多年来存在的年龄结构老化、人员流动不畅、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的服务能力。3月14日,我们召开了全县计生干部贯彻省《实施意见》暨计生干部业务培训会,专门邀请了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进行了授课,使全县计生干部找准了自身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局业务骨干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乡镇和社区的283名村(居)计生专干进行了一次轮训,这是近年来对基层计生人员进行的一次规模的培训,也是质量的一次培训,使一线人员在巧服务、会管理等方面收获颇多,大大提高了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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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乡党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通报前9个月工作,深入分析我乡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动员全乡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合力攻坚,务求实效,全面完成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前面,副乡长于小明同志通报了前9个月的计生工作运行情况和督查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打算和措施,讲的很好,请同志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各寻己短,各查不足,狠抓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xx年,全乡人口和计生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坚持“夯基础、优服务”这一中心,深入开展“提升能力年”活动,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在半年考核中暴露出了许多突出问题。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管理员抓计划生育工作思路跟不上形势,工作措施不得力;二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计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是计生办与管理员的事,管理员汇报了,才安排部署,不汇报就不闻不问;三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严格落实“盯紧看牢”工作责任制,导致环孕检服务这个关键环节的措施不力,二孩出生性别比升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关键的问题是领导不力,根本的问题是作风不实,核心的问题是责任不清。四是计生工作衔接不紧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因业务不熟、情况不明致使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兑现不及时,计生信息错报漏报迟报现象时有发生。五是一些村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致使工作力度减弱,工作出业绩滑坡。六是计生政策宣传工作有偏差,部分育龄群众在思想上形成了交了罚款就可以违法生育的错误认识。七是与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协调配合不紧密,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存在的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做好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

剩下的3个月,全乡人口计生工作要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着力抓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规范服务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任务落实,促进优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初步形成,确保全乡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一)坚持“一条主线”,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现行生育政策,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统筹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关系,统筹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要进一步控制政策外出生,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实施“五大工程”,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一是实施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在认真落实省、市、区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政策落实要向计生“两户”家庭倾斜,加大优先优惠政策的宣传,发挥利益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要继续深入推进“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在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检查和优生促进上下功夫,全面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和孕前检查等活动,全面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实施流动人口服务关怀工程。积极开展以“掌握百分之百信息、提供百分之百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双百”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合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实现用现代化手段对育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育证明》发放和查验工作,及时落实免费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服务,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要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为流动人口家庭提供生育、生产、生活和便民维权服务。 四是实施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程。要以“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将其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和扶贫开发等工作中。继续开展“四级联动,四级示范”工作,每个村要创建10-20户村级家庭示范户,每个社要创建2-3户社级幸福家庭示范户。加强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优化户外宣传环境,深化入户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人口文化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和优势,积极参与区、乡组织举办的文化活动,扩大人口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五是实施信息化提质工程。要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利双赢、服务社会”为目标,按照“网络畅通、数据准确、突出应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化。健全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维护更新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口数据质量、日常服务管理和应用共享水平。提高“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的推广应用水平,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强化“五项措施”,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础。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合理合法、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八不准”规定和群众工作纪律,抓好节育对象的思想动员工作,强化孕前管理,坚决杜绝行政违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经常监管为基础、集中整治为突破,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加大社会抚养征收力度,对出现的计划外怀孕和生育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今年的计划外生育二孩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是强化行风建设。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抓好政风行风评议、请育龄群众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下评上”活动“四个评议”。畅通群众诉求和监督渠道,切实做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通过计生队伍行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推进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干部培训制度,加强对新任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技术服务、统计信息和行政执法等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全面提升计生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群众自治。建立完善“两委负总责、依法立规

章、协会做骨干、群众当主人”的计生协会工作机制。按照“六好”标准,继续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使创建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在村民中广泛建立计生诚信小组,全乡所有村达到“四有”标准(“四有”即: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真正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

五是强化督促指导。乡村两级计生干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经常深入实际、深入村社,摸实情、出实招,对人口计生工作困难大的村,要善于帮助他们出思路、想办法、鼓干劲、解难题,进一步加快后进村转化步伐,促进全乡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督促落实计生专干包村包对象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三、咬定目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村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审核本辖区的计划生育情况,达到无缝隙全覆盖。各站所要大力支持配合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展工作,将责任措施具体化,依法落实和履行职责。

(二)转变作风,抓好落实。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较大差距,决定了人口计生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抓好计生工作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严禁弄虚作假和虚报浮夸,变应付检查为主动工作,说实话、干实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严格奖惩。要层层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目标管理,严格督查考核。认真执行《**乡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乡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乡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以及相关工作奖惩办法等的规定,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水平滑坡、年度计生责任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村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事关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工作时间有限,任务繁重,各村、各单位一定要认清严峻形势,保持清醒头脑,抓住工作重点,奋力解决难点。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创新苦干、攻坚克难,全面完成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的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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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今年社区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的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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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社区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XX年我社区大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坝陵桥道办事处计生办的正确指导下,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我社区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此外,今年三八妇女节,我们发放2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面向广大居民及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受到广大群众及流动群众普遍欢迎。

二、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社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成立了以社区主任闫文科为组长,副主任张利花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社区工作人员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

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XX年我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差距,还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总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再大,我们社区全体人员都有信心、有决心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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