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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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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师校本研修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教师,教研,全文共 2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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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教育局20xx年工作要点和石门寨学区中心校工作思路,我校校本研修工作以开展“基础工作提升年”活动为依托,继续以“有效教学”“有效学习”“有效教研”为核心,以探索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课型的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终极目标。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通、奋发向上的教师队伍。

二、研修目标

1、结合我校实际开展校本培训,渗透课改理念,学会转化后进生,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扎实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围绕“高效课堂‘教’与‘学’的关系”,探索课堂教学改革策略。

3、监管在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推动科研课题成果的转化,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强化学校领导及骨干教师对青年教师的帮扶工作,提升青年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技能。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校本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水平。

(1)学校教科室将通过报告会开展《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途径与方法》和《如何上好试卷讲评课》的专题讲座,通过视频讲座培训李镇西教授关于《如何转化后进生》《骨干教师的成长》等系列培训,通过网络培训强化教师课改理念的提升与教师心理健康辅导。通过校本培训,推动全体教师参与到课堂教学改革中来,践行课改理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3—6月份)

(2)各教研组、备课组继续开展20xx版新课标培训,深入解读新课标对本学期教学内容的具体要求;围绕校本课题与课堂教学改革开展理论学习,提升教师专业水平。(3—4月份)

(3)每位教师继续开展“创学习型学校,做研究型教师”的读书活动,结合本学科选择有关课堂教学改革的书籍自主学习,完成1万字以上高质量的学习笔记,期末上交相关的论文、教学案例、教育教学故事等材料。(3-6月份)

2、深入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1)教科室多角度开展校内教研活动,使教研活动常态化。

①开展“有效教学”岗位练兵活动。以年级组为单位,年级主任负责,年级组每位教师都要上一节体现课改理念的高效的观摩课。通过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同时纠正课堂教学中无效或低效的课堂教学行为。(3—4月份)

②开展“同课异构”活动。邀请骨干教师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与青年教师教授同一节课,通过开展“同课异构”活动,同组教师可以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共同进步。(5月份)

③开展课题研究成果汇报课活动。邀请部分有课题的教师讲授一节课题研究成果展示课,检验课题研究在解决教学中实际问题方面发挥的作用。(6月份)

(2)各教研组、备课组紧紧围绕校本课题开展教研活动。

各备课组要以“高效课堂‘教’与‘学’的关系的研究”为研修主题,确定本学期校本研究课题,通过理论学习、课标研讨、教材分析、集体备课、课例研讨等多种方式,探究教师有效的“教”、学生有效的“学”的制约因素、解决的方法并形成教学策略,完成主题研究活动案例和校本课题研究手册。(3—6月份)

各备课组在开展教研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网络教研平台,开展理论学习、集体备课、课例研讨、评课议课等活动,拓展教研活动的时间与空间。

(3)每位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各类教学听课活动,学习有效教学机智,积极参与课例研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并且每个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0节。

3、规范课题研究管理工作,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

鼓励教师积极从事课题研究,将课题研究与课堂教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科研服务于教学。本学期工作要点如下:

(1)正确引导各教研组、备课组校本课题的申报和研究活动,确保课题研究服务于课堂教学改革。(3—6月份)

(2)监管省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开展情况,确保课题研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促其顺利结题。(3—6月份)

4、认真贯彻“青蓝工程”,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及骨干教师对青年教师的带动作用。

为促进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启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师徒结对,共同提高”的“青蓝工程”,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的积极作用。具体工作如下:

(1)认真落实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帮扶活动,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应按新课标要求,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虚心请教指导老师审阅教案。指导老师严格要求被指导青年教师,认真审阅教案,给出评价意见或改进建议。每月底上交一份活动情况记录。

(2)指导教师上好示范课,被指导教师上好入门课、过关课、汇报课,每学期听指导老师的课不少于10节。指导教师要耐心指导青年教师上课,及时写好评课意见。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三月份:

1、制定学校校本研修工作计划

2、校本培训:李镇西视频讲座《如何转化后进生》

3、校本教研:开展年级组“有效教学”岗位练兵活动

4、校本研修课题的申报

四月份:

1、校本培训:(1)《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途径与方法》专题讲座(2)《如何上好试卷讲评课》专题讲座

2、校本教研:继续开展年级组“有效教学”岗位练兵活动并提交相关档案资料

3、省“”规划课题及校本研修课题检查

五月份:

1、校本培训:李镇西视频讲座《骨干教师成长》(1—4)

2、校本教研:开展“同课异构”活动

六月份:

1、课题研究成果汇报课

2、校本课题验收

3、整理活动档案资料和做好工作总结

总之,本学期我们将牢固树立全面的“质量观”,以开展“基础工作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校本研修和教育科研工作,并且做到边实践边反思,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使我校教科研工作发挥更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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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村委会会计聘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会计,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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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会计聘用合同范本

一、聘用期: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以办理续签事宜。

二、报酬:_________________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________________元,在每月财务报表完成后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与财务有关的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4、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会计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5、遵守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6、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有损于________________(单位)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________________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

7、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五、其它

1、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满意时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2、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3、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时。

4、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完业务交接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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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村土地转让合同怎么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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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村组小地名叫____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四至:

东齐:西齐:

南齐:北齐:

3.面积:

二、转让期限:永久。

三、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___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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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调查研究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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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一、学校收费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

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方尹小学

20xx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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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德育研究工作计划_德育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德育,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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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研究工作计划

德育工作是整个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为落实和贯彻”教会学生学会做人比教会学生更重要”办学育人宗旨,本学年度德育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和深化做人教育

为推进和深化”做人教育”,适应二十一世纪人才的要求,我们着重培养学生的”四种意识”即竞争意识,协作意识,创新意识,拼搏意识。

我们深知: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激烈竞争的世纪,缺乏竞争意识的人也只能是无所作为的人,也只能是为社会所淘汰,。培养学生竞争意识,是这个时代的必然要求,因此我校实施”升层激励”机制,”双金卡”工程以及干部竞选等措施来充分挖掘学生潜能,鼓励学生奋发向上,敢于冒尖,敢为人先,永不自满,从而发展个性,增强实力,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团结协作是未来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分工越来越细,协作配合才能够取得最好效果。所以,我校开展”排球节”和社会实践等一系列活动来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意识,鼓励学生学会与人和谐共处、交际,一个不会与人和谐共处、团结协作的人在未来社会绝对没有立足之地。

创新意识是未来社会高素质人才的必备素质,一个学生只有敢于创新,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才会在二十一世纪大有作为,有大作为。在课堂教学中我们强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意识,而且还把创新意识培养渗透到各种教育活动当中。

社会发展需要拼搏精神,个人的追求更需要拼搏精神来提升,培养学生拼搏意识,必须从每一件小事抓起,从点滴言行抓起,向着远大目标奋斗、拼搏。

以上四种意识的培养必须贯穿我校整个教育教学的始终。

(二)狠抓学生养成教育:

抓好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养成教育,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学生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入手,把做人的道德准则、做人的道理落实、内化、贯穿到日常的行为当中,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将学校管理和自我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三)实施三全教育:全员教育,全面教育,全程教育

加强”全员教育,全面教育,全程教育”的三全德育工作网的建设。”全员教育”就是学校的任何一个教职员工都要树立德育意识,担负德育责任,都是学校的德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成为学生的表率。”全面教育”就是德育的全方位教育,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要发挥育人作用,把德育工作贯穿于智、体、美、劳等一切工作之中。”全程教育”就是德育教育过程从时间和空间上无限延伸,使之贯穿于学校、家庭、社会,保证德育教育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充分发挥德育教育对智育、体育、美育等的保障作用与动力作用,从而为形成良好的校风与学风打下坚实的基矗

(四)精心开展主题活动教育

完善德育主题活动课与校园文化活动,结合德育工作目标要求,根据学生存在的各种问题,精心设计活动主题,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开展学生喜闻乐见且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和加强每年九月份以”永不服输,永不言败”为主题的排球节系列活动,举办具有时代特点的讲演比赛、书画比赛、摄影比赛、征文比赛、辩论赛等,使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等时代精神在学校深入人心。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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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跟踪研究报告_研究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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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乡村管理体制改革跟踪研究报告

从XX年开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从点到面正逐步向前推进,包括乡村管理体制改革在内的各项配套改革也在不断深入。为了系统研究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情况及其面临的问题,课题组在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政策、查阅大量有关文献资料、把握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到江苏、安徽、黑龙江、贵州等地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可以说,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是顺利的,成效是显著的,但暴露的矛盾和问题也是突出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方案,深化改革。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XX年初,中央决定在具有代表性的农业大省安徽省进行全面试点,标志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XX年,江苏省依靠自身财力在全省自主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份大都选择了部分县(市)进行了局部试点;XX年,中央在总结安徽、江苏等地两年来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到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6个省份,同时,经过国务院批准,浙江、上海两个发达省份也依靠自身财力进行了自费改革。至此,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20个省份全面展开,其余11个省份继续在部分县(市)进行局部试点。根据财政部统计,XX年全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农业人口达到6.2亿,约占全国农业总人口的3/4。

(二)试点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政策,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XX年3月2日,中发[]7号)明确了以“三项取消”、“两项调整”、“一项改革”为主体内容的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XX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XX年3月24日,国发[]5号),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文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完善和具体化。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的核定,除强调坚持按照中发[]7号文件规定、以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依据外,明确提出“对新增的耕地或因征占、自然灾害等减少的耕地,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但“经过核定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要征求农民意见,得到农民认可,并张榜公布”。

2、将“如何均衡农村不同从业人员的税费负担”的权限赋予省级人民政府,强调“对不承包土地的务工经商农民,是否需要和具体采取什么形式收取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农业特产税政策,减轻生产环节税收负担。在XX年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环节,简并、调整农业特产品应税品目,调整部分农业特产品税率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降低了部分农业特产品(如茶叶、水果、原木、原竹等)税率,并将部分农业特产品(如烟叶、牲畜产品)的征收环节由生产环节改为收购环节。

4、关于解决村级三项费用缺口问题。国务院明确,“可以由乡镇财政适当补贴,也可以按照中发[]7号文件精神在农业税及其附加总体负担水平不超过8.4%的前提下,通过适当降低农业税税率,相应提高农业税附加比例的办法,增加村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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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集体合同规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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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__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郑*林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 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工资支付办法;

(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工资调整办法;

(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五)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二)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三)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四)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四)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七条 奖惩主要包括:

(一)劳动纪律;

(二)考核奖惩制度;

(三)奖惩程序。

第十八条 裁员主要包括:

(一)裁员的方案;

(二)裁员的程序;

(三)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

(二)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 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

第三十一条 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第三十四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第三十七条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第六章 集体合同审查

第四十二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三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第七章 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五十一条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因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协调处理,必要时,劳动保障部也可以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第五十二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五十三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四)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五)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五十四条 《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调处理申请、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双方当事人就某些协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将继续协商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协调处理协议书》由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于20__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4年12月5日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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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村砌砖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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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xx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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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农村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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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为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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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手续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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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一案,请求乙方委派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约,以期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应恪守中国司法部门制定的律师执业纪律和道德规范,尽职尽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全力为甲方办理本委托合同事项。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全面提供本案有关证据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应协助甲方收集和整理各方证据,并根据证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合理安排诉讼时机或程序。

四,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所交律师费及其他已开支费用不予退还。除已付费用外,还约定有其他报酬的或有未付费用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双方约定的报酬及乙方代垫的其他费用。 五,乙方非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定理由,不得单方解除与甲方的委托关系。如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费应全额退还甲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

1,律师费 元。

2,办案差旅交通费 元。

3,办案调查手续费 元。

4,打印、复制材料工本费 元。

5,其他费用 元。

七,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各方的赔偿额最高限额不超过实际已收取的律师费。

八,本合同签订后,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与第三者签订与本合同相同委托事项的合同,否则,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返还。乙方指派的律师如因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可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选择后在括弧内打“√”):

1、代为起诉、应诉、申请仲裁或裁决;( ) 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或提起反诉、上诉;(

3,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 )

4,代为申请强制执行,承认、放弃或变更执行请求、标的,进行执行和解和收取执行标的物。( )

5,其他: )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如有甲方委托乙方申请执行的约定,且所涉案件须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并须延长期限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申请或由甲方自行申请。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一审结束后失效。

十三,双方确认,本合同具明的联系地址和电话除非书面更正,均为委托事项必须的各项通知包括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的有效地址电话,任何一方如因此无法通知或送达而导致的后果对另一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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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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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本着帮扶乙方和丙方提升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在_______________投资开设"尚美惠"日用品店一家。现就店面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方式等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管理权限分配方式:

1、甲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核心倡导人、投资人和策划人,自然是该店的合法拥有者和决策者,店面经营模式及投资形式由其决策。

2、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进销存管理 、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店员管理及店内日常事务的管理。

3、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安全管理、物流管理、卫生管理、后勤管理、现金管理及销售目标管理。

二、股权分配方式:____________

1、甲方本着不以个人谋利为主要目的宗旨,拥有该店的所有权,但甲方只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20%分红权(该红利甲方将主要用于该店的发展、营销、考察、学习等方面支出)。

2、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

3、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

三、分红时限约定:____________自该店的利收入能收回全部开店本金之日起(开店本金由投资人收回),甲乙丙三方才能享有该店的盈利分红权,分红时间为每隔6个自然月分红一次。

四、基本薪酬约定:乙方和丙方作为店面的主要日常营运管理者和执行者,每月享有_____元的基本月薪,外加200元的全勤奖金。基本月薪将按照乙方和丙方的出勤考核发放。

五、协议有效时间:自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需续签,则在本协议期满2个月前商议续签事宜。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如三方在合作过程中针对合作条款有意调整,经三方同意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

丙 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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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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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

一、总论

1.项目建设背景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公司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企业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4.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范围

5.研究结论及建议

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1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3

建筑容积率

4

小区绿化率

5

户均面积  多层住宅

平方米/户

联排低层住宅

平方米/户

6

地下停车库车位

平方米/车位

7

综合售价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

联排低层住宅

元/平方米

8

地下停车库

元/位

9

建设投资

万元

10

每平方米建设投资

11

投资利润率

12

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13

全部投资财务净现值(税前)

万元

14

全部投资投资回收期(税前)

二、住宅市场分析与营销战略

1.当前住宅市场现状

2.商品房市场现状与市场需求

3.商品房的市场需求及发展

4.当前住宅市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5.营销战略

三、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1.项目选址

2.建设条件

2.1 位置优越

2.2 交通方便

2.3 建设场区“五通”条件具备

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场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 住宅小区商业及文化教育配套设施齐全

2.5 土地征用情况

四、建设规模及功能

1.建筑面积的内容

2.功能设施标准

2.1 建筑使用功能

2.2 设施标准

(1)住宅装饰及设施标准

(2)小区配套设施

2.3 住宅户型规划

3.工程项目一览表

依据初步规划方案,主要工程项目见表2。

表2                                      主要工程量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说明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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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农业银行年终工作思路_农村农业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农业,银行,乡村,全文共 8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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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业银行年终工作思路【三篇】

【导语:】这篇关于20xx年农业银行年终工作思路【三篇】的文章,是第一范文网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20xx年农业银行年终工作思路

一、优化服务环境。

1.继续亮化办公环境,对营业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进行装修改造,进而打造成全市一流的精品网点,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舒适的办公环境。

2.增设自动柜员机1台,在耀华、信誉楼商厦增设POS机,优化用卡环境,努力为客户创造快捷方便宽松的服务平台和金融环境。

3.继续启动“提素工程”,不断强化对员工的素质培训,提升柜员和客户经理的服务理念,从而巩固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

4.加强行风行纪整肃活动,在中层以上开展“三个把握住自己”自查活动,努力开创一个程序透明、政策透明的金融环境。

二、优化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1、牢固树立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与自身发展密切相关的指导思想。我行是国有商业银行,以雄厚的资金,规范的经营、轻装上阵,集中信贷资金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为倾力拉动经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好基础、提供保障。

2、扩大预选客户的范围,加大支持的力度。根据上级行的信贷政策,我行在今年将扩大预选客户的支持范围,开辟绿色通道,对优良客户增加授信额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将通过公关手段、服务品牌和农行自身优势等手段吸引到农行开户。

3、积极用消费贷款拉动当地特色经济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放开住房贷款的发放。门店抵押贷款在今年将着力开拓模具市场,借以启动运转模具市场。

4、多方寻求信贷规模支持当地支柱型企业的发展。由于我行信贷规模是全省统一调配,地方支行没有调控信贷规模的权利,积极向上级行公关跑要规模和资金。

【篇二】20xx年农业银行年终工作思路

(一)加大货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开展货币政策及金融知识宣传等多种渠道,做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社会对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认同度,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共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执行情况评价机制,并研究和推动出台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激励政策,促进辖内金融机构及时满足辖区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三是做好票据兑付后的动态监测和实地考核工作,努力实现“花钱买机制”的改革目标;四是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增强贷款利率弹性,合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有效发挥“窗口指导”和政策指引。

一是引导贷款投向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配置,主要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支柱产业如矿产冶练、制药业等和园区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主要是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的经验总结和创新管理工作,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同时,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三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积极推进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大力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权、农村集体土地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林农授信贷款、农户大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贴息贷款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信用担保+农业信贷”、“保险+信贷”等贷款品种和模式的创新发展;同时,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通过改善农村支付、信用环境,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激励机制;四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支持企业在商品交易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结算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及时向工商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票据贴现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发挥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民间多样化需求中的独特优势,拓展企业融资方式,破解资金瓶颈。

(一)关注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沟通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银行机构及时反映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件和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指导和帮助;二是支持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大地方金融资源整合力度,大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新型金融机构发展。

(二)关注金融危机下的辖区经济运行。一是密切监测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和资产质量状况,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二是进一步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风险评估方法,提高金融风险监测和预判水平;三是加强风险预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加大项目评估力度,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篇三】20xx年农业银行年终工作思路

一、坚持从严治党,发挥好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特别是针对全行目前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以及干部新老交替密集的实际,自觉运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一是强化一级法人观念,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努力克服本位主义,时时处处体现出一级法人意识,真正把省行党委确定的“两个坚持”、“两个必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着力解决好“选择性报告”、“选择性执行”、“变通博弈”及“跑风漏气”等问题。三是引导党员干部作遵规守纪的表率,坚持“机制管人、制度管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正确处理好合规与发展的关系,绝不能触碰制度红线,坚守住廉政底线。

(二)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总行《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引导各行党委和领导人员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政绩”的理念,强化抓党建的主角意识和主动精神。

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明确各行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负有具体责任,党委各职能部门承担指导、协调责任。

二是健全党建责任考核机制。把抓党建作为各行“一把手”的重要职责,健全党建工作报告及述职评议制度。把抓党建的实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单设“党建工作”指标,新增党建责任制内容,提高考核权重,加大考核力度,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绩效、奖惩、调整等结合起来。三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继续开展“三超两乱”、违规兼职、裸官摸排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四是强化党建工作问责。综合运用巡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强化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监督检查,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甚至发生严重腐败案件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抓常抓细抓长,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对“两方案一计划”、“三个方面九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跟踪督导逐笔销号,适时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固化“为民务实清廉”举措,抓好《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建设计划》落实。三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行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七一”前后组织召开支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总行《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年活动”,抓好“四个规范”,强化政治服务功能。

一是规范党组织建设。坚持把支部建到网点,在符合条件的网点全部单独成立党支部,不断巩固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力争年内实现标配网点党员动态全覆盖,防止出现新的“党员空白点”。抓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重点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实行名单制管理,确保年内整顿销号,推进党组织全面晋位升级。

二是规范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带头人计划”,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严把党员入口,广泛开展“双培养”、党员挂牌上岗、窗口单位“三亮四比三评”、党员责任区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争创佳绩。三是规范党建制度建设。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党委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推动党内生活规范化、经常化。四是规范活动阵地建设。按照“三亮五有十上墙”的标准,通过与“职工之家”联建等方式,力争上半年建立标准化党员活动室不少于5家,年内实现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走廊、党员活动角在基层网点的全覆盖,并做到有设施、有内容、有活动、有效果。

二、从严管理干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加强支行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结构,加强管理,增强合力,努力打造学习型、开拓性、务实型、自律型领导班子。

一是抓好领导班子优化调整。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懂经营善管理,能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疑难问题的干部担任支行“一把手”。注重加强班子副职的调整补充,大力优化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快更新换代,不断提升班子冲击力和战斗力。注重挑选政治可靠、业务精良、敢拼敢闯、情系“三农”的干部充实县支行班子,打造服务“三农”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是抓好多元化激励机制落实。认真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支行领导人员激励的通知》,综合运用职级晋升、选拔培养、薪酬福利和荣誉激励等手段,对基层支行领导人员进行多元化激励,鼓励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三是加强二级支行班子建设。落实好总行《关于加强二级支行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一级支行切实履行加强网点班子和党组织建设的责任,规范领导人员选拔,健全班子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提高二级支行业务拓展和风险防控能力。年内,力争为完成网点转型的二级支行(分理处)配备1名副主任,建立健全由网点主任、运营主管、增配副主任组成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配合密切的领导班子。

(二)按照“三看”标准从严选拔。深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从严的要求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配强各级领导干部。一是严把标准关。严格按照看工作业绩、看控险能力、看群众基础的“三看”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严把责任关。发挥好支行党委和市行组织部门把关作用,建立和落实“一把手”选任责任制,深入了解干部的德才与实绩,切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一把手”出了问题,上级行的党委书记和组织部门都要负责任。三是严把程序关。重点把好“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三关,坚决防止个人说了算,防止带病提拔,防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违反程序调整干部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体现“竞争择优”从严培养。落实总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拓宽视野、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坚持把基层一线作为选拔培养和锻炼干部主阵地,将基层领导经历作为选拔支行领导成员和后备领导人员的重要条件,作为年轻领导人员破格提拔的必要条件。继续实施青年英才开发工程,切实做好第三批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并做好第一、第二批培养对象的跟踪培养工作,切实运用好青年英才工程成果,及时把成熟的人才补充进班子。

(四)强化“激励约束”从严考核。

一是加强考核工作统筹性,修订完善《一级支行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不断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是改进考核方式。加强对支行领导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和贡献度考核,完善支行班子副职强制排序考核机制,做实KPI考核,加强重点岗位考核激励。探索推进任期考核,加强对基础管理、风险防控、队伍建设等潜绩的考核,强化长期激励,防止短期行为。

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依据考核结果核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合理拉开差距,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对作风漂浮、缺乏担当、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且本单位市场份额居同业末位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五)坚持“抓早抓小”从严监督。在抓重点、抓日常、抓追责三方面着力。

一是抓重点。突出“一把手”、基层领导人员、退出领导岗位人员三类群体,落实好省行《关于规范和加强处级及以下领导人员退出管理的通知》,使退出领导岗位人员有岗位、有职责、有任务、有考核、按劳取酬,控制住风险和漏洞。

二是抓日常。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规定,加强考勤管理和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开展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做好“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主要信息的审核认定,坚决纠正和解决档案造假、改年龄、改学历、改履历等重点问题;对支行“一把手”,综合运用考评、审计、信访以及个人报告事项等结果,研究建立监督信息档案,有针对性地落实提醒、函询、诫勉及谈心谈话制度。三是抓追责。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支行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指导支行开展倒查排查工作,从源头上避免违规违纪行为。

三、不断深化改革,用市场化机制配置人力资源

(一)提升机构层级,优化组织效能。继续按照总行“机构、岗位和人员归口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要求,取消各部门对支行在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上的考核指标。研究适当上收支行部分中后台管理职能,在提升经营管理层次的同时,切实为支行减轻管理负担。

(二)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劳动效率。

一是持续做好员工行为管理各项工作。管人重在管“心”、管思想。坚持把做好员工思想工作作为各级管理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常抓不懈,力促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探索员工教育方式,从入职第一课抓起,开展违规案例教育、合规案例宣讲,教育员工知合规之实、行合规之道。继续发挥支行员工大会平台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持续提升员工队伍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改进和强化员工行为排查工作,在每季度常规排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支行班子成员挂点和网点负责人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开展网点定期巡查和客户走访调查,强化对长期不出勤人员的管理,切实筑牢风险防控基础。

二是坚定不移地执行机关人员“只减不增”政策。切实扭转人员从县域向城区、从一线向机关、从前台向后台的“逆向流动”,力争在201x年底前将全市机关人员占比压降到37%以下。在此前提下,考虑各行实际,明确具体的标准和条件,满足一级支行机关确有需要的增人需求。三是进一步规范定向招聘人员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各行严格将定向招聘到县域的大学生安排县域机构工作,将定向招聘到柜员岗位的大学生安排柜员岗位工作。市行将组织定向招聘人员用工规范性专项检查,对以交流、借调等方式随意变换定向招聘人员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活化岗位功能,加快人才发展。深入分析岗位落地后的运行情况,研究制定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岗位体系,强化岗位激励,规范岗位运行,搭建好员工职业发展的“双通道”,让优秀人才在竞争中成长,凭业绩晋升。继续实施向基层倾斜的岗位管理政策,督导各行抓好《关于完善基层行岗位体系和员工晋升发展机制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指导支行做好高级专员岗位设置和择优选聘工作,以基层行高级客户经理和营业网点高等级柜员聘任为重点,有序推进高级人力资源管理、高级财会管理等其他岗位的选聘工作。

(四)强化基础管理,依法合规用工。综合考虑经济新常态、互联网金融和经营转型等因素,严控人员总量增长,通过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盘活用好现有人力资源,限度发掘人力资源潜力。完善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用工管理机制,激发员工队伍活力,督导各支行落实好考勤和医疗期管理相关规定和试用期考核的有关办法,规范员工的职业行为;引导各行树立依法合规的用工理念,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按照省行201x年劳务派遣转签劳动合同的有关政策,积极开展业务岗位派遣用工转签劳动合同工作;研究做好劳务派遣转签员工、定向招聘柜员与校园招聘员工的管理衔接,促进员工队伍的稳定;在此基础上,稳妥推进派遣协议到期的非“三性”岗位劳务派遣用工退出主营业务岗位工作。

(五)优化薪酬机制,提升配置效率。

一是坚持激励价值创造,合理配置薪酬资源。在工资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从结构上调整优化工资总额配置,持续加大与综合考评效益工资的挂钩力度,突出综合考评在全行加快业务发展、引导经营转型中的“指挥棒”作用。调整整合全行战略激励工资项目,合理配置中间业务、产品计价和其他专项奖励的额度,集中工资资源,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业务、重点产品的激励,进一步强化战略激励工资的激励效果。

二是坚持绩效导向,优化完善员工收入分配机制。健全工资能增能减机制,做好员工积分管理,密切工资晋升与绩效考核联动;进一步完善员工末端分配,考核办法要科学合理,分配兑现要公平、公正、公开,集中工资资源向业务骨干、业绩突出的优秀员工倾斜,体现绩效为先,多劳多得;完善长期激励机制,落实《延期支付薪酬管理办法》,有效激励和保留优秀员工,发挥好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

三是坚持面向基层,落实薪酬倾斜政策。加大对基层行资源配置力度,专项配置战略激励工资用于网点穿透式考核;从严控制市行、支行机关人员工资增长,继续实施“薪点值上限、工资总额”双线控制制度,工资总额增加的,要先增基层,再增机关,工资总额减少的,要先减机关,再减支行,确保工资资源优先投向基层一线;落实差异化年功津贴、最低工资保障政策,维护基层员工工资合理增长。

(六)细化年金管理,突出保障作用。抓好年金方案全面落地后跟踪管理和调控工作,合理引导预期,细化实施措施;着力解决“退休高峰临近、待遇刚性支付”常态化下,基金长期平衡和安全运行问题;健全企业年金社会化运行体系,优化整合业务流程,促进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协调有序。

(七)完善培训机制,增强培训实效。牢固树立“培训优先”理念,切实发挥教育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一是完善培训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全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调整优化考核指标。二是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对专业人员,组织实施专业条线岗位职业轮训,提升专业水平;对基层人员,重点抓好中、青年员工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开展网点人员岗位职业轮训。三是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管理,实行动态调整、优进劣出,激活师资队伍活力;大力推行领导人员上讲台,使其常态化。加强电教室建设,年内一级支行全部完成电教室建设。加强网络学院推广应用,开展员工岗位资格考试、知识竞赛、在线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强化培训项目的全口径、全过程在线管理,为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评价提供有力数据支持。

(八)加强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满意度。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通报我行重大决策和经营业绩,引导老同志在关注改革发展、建设和谐农行上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加强活动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新变化”专题征文、健康讲座等活动,鼓励离退休人员参加老年大学培训班,不断丰富老同志的文化娱乐生活。三是加强待遇管理。加强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基金管理,充分考虑人员变动、大病等因素,科学核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及统筹外医疗费,防止出现因病致困的现象。加强退休人员养老金缴费年限的梳理认定,夯实待遇计发依据,保障员工利益。建立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发机制,通过对到龄退休人员缴费额及缴费年限进行预审,逐步实现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转由社保部门预发。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组织工作的境界和水平

(一)突出组织人事工作政治性要求。认真践行“公道正派、以人为本、求实创新、服务发展”的组工文化,始终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政治原则、坚守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意识,把市行党委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好,把组织、干部、人员和薪酬等资源科学配置好,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部门。

(二)不断提高组工干部专业化水平。坚持落实每周学习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和工作调研,适时组织工作交流和轮岗,培养“政策通”和“多面手”。加强组织人事条线执行力建设,举办岗位职业轮训,切实增强组织人事条线落实总行、省行政策制度的自觉性和严肃性。充分利用省行人力资源部网站,加强对政策制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先进经验的宣传,为全行组工干部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不断提高e-HR系统数据质量,为开展人力资源业务分析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综合检查,以检查促规范,以监督促落实,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带头开展好“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使之成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执行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建议,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坚持守纪律、讲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行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各项工作纪律。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省行、市行党委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地把201x年工作要点任务、深化人力资源改革任务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抓到底、抓到位、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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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农村个人土地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个人,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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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座落: 总面积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人民币,总计 元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金的 %.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土地证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抵押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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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村公路道路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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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__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__.《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__.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_______%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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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研究开发明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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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20xx)00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

第八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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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技术合同相关合同法规定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4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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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相关合同法规定

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技术合同在

技术合同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三百二十三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三百二十四条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三百二十五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

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

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第三百二十七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三百二十八条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九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一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条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条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条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百三十九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第三百四十一条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百四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三百四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百四十七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第三百五十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或者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三百六十一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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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课题研究方案[页6]_研究报告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小学,教师,全文共 2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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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课题研究方案

5、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均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在教育科研中,对所研究的对象不仅应有定性的分析,而且应有数量的统计。定性常常是定量的前提,定量则是定性的精确化。教育科研中,贯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就是指在研究中不仅注意事物的质量,也要注意事物的数量,并要善于运用数量的统计反映事物的质量,使科学研究规范化,使研究结果精确化。贯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的基本要求:(1)要深入实际,细微观察,掌握事物的真象。(2)要在了解事物的质量时,注意事物的数量。任何客观事物,其数量和质量都是具有内在的联系的,没有质量的数量是不存在的,没有数量的质量也是不存在的。(3)要正确运用统计和测量的手段。

6、系统性与整体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系统性原则是指用整体的、系统的观点指导科研活动。科学研究必须注重事物之间的联系,要有整体系统的观点。要考虑教育与社会的相互联系,分析家庭环境、系统环境的影响。还要重视总体的系统研究,全面地探讨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7、群体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原则。人不能离群独居,教师也是一样。一个现实的人,总是要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依从于经济和政治地位、种族或民族、社区、年龄、性别、职业、血缘、兴趣、信仰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总要与别的人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参加一定的群体生活。而且,一个人通常不只属于一个群体,一般都同时是若干群体的成员,社会群体生活是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1)应当研究学校中现实教师群体,而不是去研究我们头脑中的教师群体。(2)应当在农村教育的背景上去分析教师群体问题,而不能孤立进行研究。(3)要从行动原则出发分析教师群体问题,如教师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观察教师专业发展情况。(4)要从发展的角度分析教师群体,把老师发展划分为不同的发展水平和阶段。个案研究法就是对单一的研究对象进行深人而具体研究的方法。个案研究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个别团体或机构。前者如对一个或少数几个教师进行个案分析,后者如对某教研组或学校教师进行个案研究。个案研究一般对研究对象的一些典型特征作全面、深入的考察和分析,也就是所谓“解剖麻雀”的方法。同时个案研究不仅停留在对个案的研究和认识的水平上,而且需要认识教育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提出一些积极的教育对策,以便因材施教。一般来说,作为个案研究对象的个别应该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第一,在某方面是否有显著的行为表现,第二,与这方面有关的某些测量评价指标是否与众不同,第三,教师、家长等主要关系人是否都有类似的印象和评价。

(十二)课题研究的成果形式

1、准备阶段:课题资料汇编、现状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方案。

2、实施阶段:研究的资料和内容汇编、研究过程中的经验总结、部分研究论文,教师博客(包括研究人员的博客)。

3、总结阶段:子课题研究报告,课题的结题报告,编著《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理论与实践》一书。

4、最终成果形式:《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研究》结题报告。

(十三)课题研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

1、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1)研究人员已经具备一定的学识水平。

(2)研究人员的教育科研水平较强。

(3)研究人员有很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课题组由进修学校教研员为组成,这是本课题能够顺利实施的最强有力的实践保障。

2、课题组织机构与管理

(1)课题组组长:于庆利。

(2)课题组成员:进修学校各部室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分工:

课题总负责人于庆利,负责课题方案、研究报告的撰写,指导课题组成员完成相关研究任务,侧重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理论研究。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具体工作,侧重于研究教师专业化发展框架和实施方案。

子课题由负责人具体落实研究工作,带领研究人员进行课题研究。

师德教育促进教师心理健康和谐发展研究:干训部。

校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研究:师训部。

校本教研促进教师学科教学水平发展研究:中小学教研部。

开发校本教材促进艺体教师专业发展研究:艺体部。

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教师开展网络研修研究:信息技术办公室。

课题组各成员具体进行教师专业发展的各个层面研究和指导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负责承担的子课题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课题研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研究工作的安排、活动记录、资料积累和整理等。

3、研究经费预算

根据课题研究的时间长、研究人员多、研究范围广、行动研究涉及的事务多、研究技术手段复杂、研究成果有指导作用等特点,拟提出需要研究经费46000元。本着节约、高效、合理使用经费的原则,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如下:

(1)开题论证费:1000元;(2)行动研究人员差旅费:10000元;(3)调查、研究、指导、小型会议费:10000元;(4)资料(包括统计、抄录、复印等)费:XX元;(5)结题会议费:3000元;(6)网络平台管理、维护费:10000元;(7)专家咨询费:3000元;(8)文集编印费:5000元;(9)其他:XX元

合计人民币:46000元

主要参考文献:略

共6页,当前第6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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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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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不得超过3个月;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已在本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不再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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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某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企业,职员,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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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

地址:____

性质: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_

文化程度:____

籍贯:____

现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 岗位,为 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 天,每天实行 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 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____

(2)____

(3)____

(4)____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 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 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 %。病假工资为

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三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 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 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 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 。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 元,直系亲属抚恤费 元,其他费用 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 天;婚假 天,丧假

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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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调查研究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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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与公办学校关系没完全理顺、将学校视为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机构,从对校长、教师的选聘到考核进行较多的行政干预,校长一言堂、内部管理同质化、民主监督机制失灵和社区与家长没有真正参与学校管理等。不仅降低了教师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而且也制约了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迫切需要通过排除他律性因素干扰即去行政化来理顺外部制度环境,通过加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以及通过促进学校管理民主化进程来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对此,我们采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就如何落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权、落实自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办学、促进社会参与学校教育机制的建立等问题进行问卷和访谈,并就促进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公共教育管理领域内的政府和学校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之间的关系。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之间一般有三种管理水平:一是法制管理水平,二是制度管理水平,三是两者在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上的自觉的意识管理水平。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之间关系的根本特征不是制度性的,而是以行政性(上下级的)、管理型(管与被管)、习惯性(随意地、人际的)为根本特征。”这一教育行政管理特征尽管具有的精确、快速、效率、成本低等优点,成为实现政府职能专门化的普遍做法。但这种管理模式暴露的问题也愈来愈突出,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教育行政机关成了“大校长”。公办学学校类似于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学校的主体地位不明,在人、财、物、课程及其它教学业务方面政府对学校统得过死,校本管理远未形成,依法自主管理难以实现。

学习评价评价搞成“一刀切”。现行学校评价制度评价主体是教育行政机关及其指定的机构,功利化取向十分明显,评价指标体系“一刀切”,统得过死,没有顾及学校的差异和特色,对学校多元化、差异化发展,有一定负面引导作用,导致了现代教育观念难以贯穿和指导教育教学全过程,素质教育难以全面实施,学生的充分、全面、多元、终身发展和允许有差异地发展的目标难以全面实现。

人财物上学校成了“肌无力”。在先行管理制度下,表面看起来学校很风光,满身肌肉,实际上是“肌无力”。一些公办学校应获得的公共教育经费难以落实,在人力资源管理、经费的筹集及管理、生源等方面,出现了制度层面的一些亟需研究的问题。如需要的教师进不来,“富裕’的教师出不去,经费筹集渠道单一,开支管得过死,经费常常是捉襟见肘,学校招生权受到限制。制度因素导致部分学校的资源未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学校管理搞成了“家长制”。首先是学校决策机制存在问题。一是决策权力过分集中于主要负责人,部分学校校长缺乏民主意识,养成“个人说了算”家长制作风,教职工难以有效地介入学校管理工作。二是决策过程简单化、经验化,决策预案不充分,决策程序不民主,决策结果不透明。决策和执行分离,决策的有效性不高、指导力不强。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处理。管理方式陈旧。学校管理仍沿用传统的金字塔式(层层垂直命令式)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组织上过分庞杂、管理结构上多层次、管理职能上多重叠、管理手段上高集权,因而,在现代组织管理中已经逐步被淘汰。现代管理模式强调实行扁平式管理,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对政策对象,解释政策初衷,增强政策认同,保障信息畅通,从而使管理更加有效。

学校管理相对封闭——搞成了“孤岛”。制度的分割作用,导致部分学校不能与社区、家庭沟通。这一切,都与学校制度的相对落后、现代学校制度尚未系统建立有一定的关系。制度障碍已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较大的障碍之一。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科层制管理难以应对后工业时代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公共管理服务领域在公平、质量、效益等各个方面遭到质疑。教育内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化,教育活动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不断提高,这些变化对学校尤其是校长在处理复杂事态方面的综合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无论是政府教育管理职能的转变,还是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在当前都无法回避“去行政化”这一改革命题。为此,我们接受了中国教育学会整体改革委员会课题《现代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制度体系建构研究》,假定在管办评体检成熟的情况下,学校应该如何建构内部管理体系,同时回答建构依法办学内部管理体制需要哪些外部条件。

二、目的和意义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毛泽东同志的经验总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新型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可以说,今天我国的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制度变革上,而制度变革的核心是如何对政府与学校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重新调整和分配。

学校现代教育制度建设的前提是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学校“去行政化”它涉及到的核心问题是对公共教育领域里长期存在的政府对学校管理和教育实践活动干预过多,以及服务单一化、僵硬化等弊端而提出的改革问题,目的在于削弱教育行政过程中的权力性、强制性等要素,突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专业技术指导能力。为此,我们必须认真而客观地了解社会各阶层的对此反应,以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现象及去行政化实践探索作为问题焦点,重点分析和探讨去行政化对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研究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为学校现代制度建设研究提供基础。

三、调查内容、对象与方法

为此,2019年上半年,我们以“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改革”等内容为主题,分别对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师、社区及家长代表。采用随机抽样调查,共发放调查表300份,回首250份,回收率80%。同时我们组织访谈5次。然后采用统计分析,形成报告。

四、调查情况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对校长、教师的选聘到学校用人制度均有较多的行政干预,不仅降低了师资专业化水平,也制约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际进程。因此,去行政化不仅局限于高校内,基础教育领域内同样迫切需要去行政化。

当前学校管理中突出的问题有:

(一)教学行政部门对学校管过多。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这是伴随政府职能转变、构建现代学校制度而提出的教育改革方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事先具备了有关对学校人、财、物的管理权利;而学校作为法人单位,必然希望能够自主、自律地按照各校的办学传统和理念进行改革,然而却因各个学校基本上不具备有关作为组织条件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决定权,而必须依赖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这就构成了现实中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之间既限制又依赖的矛盾关系,这一矛盾关系也成为制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主要因素之一。

多年来,我国形成了公办学校政府办,公办,一直没有很好解决政府怎么管学校的问题,长期以来政府习惯于一手包揽,从校长任命到教师选聘,从学校制度建设(怎么办学)到学校评价都是政府说了算,结果学校千人一面,同质化想想十分突出,不能满足社会对公办学校的多元化需求。对此被调查者颇有微词,

绝大多数人认为“当下的学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是“主管部门管得太多,学校自主权有限” “校长任命制,专家办学特色不明,校长过分依赖主管部门”,学校“管”得太死,制度没有激活教师积极性。教师对于“论资排辈”,绩效分配“大锅饭”现象很是不满。部分家长和社区代表也觉得管理主体单一,缺乏建构社区和家庭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

(二)任命制不利于校长职业专门化。教育人事管理行政化的特色就是实行校长任命制为主,学校校长是靠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培养,形成近亲繁殖和裙带繁衍,这无疑把有些具有现代校长素质、办学理想和创新型人才排除在外,有些人当了校长以后,把校长当官做,眼睛向上,只对主管部门负责,缺乏眼睛向下服务于教师和学生的精神,对学校发展、对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负责的意识淡薄。

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要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80%人拥护“自荐竟聘”和“民主推荐”。绝大多是人认为学校去行政化,校长应该实行职级制,走专家化发展道路,一边校长全心全意办好学校。在访谈中大家认为,校长任命制是比较典型的行政化管理模式,这种选拔方法一方面不能保证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当选校长,使得选拔校长的过程成为一般行政干部交流的过程,不利于校长职业的专门化;另一方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人权与事权相脱离,教育局一些业务科室与基层学校在行政级别上出现“倒挂”现象,加大了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对学校进行有效管理的难度。

(三)协调选聘不利于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是学校管理的永恒主题,然而在高度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下,由多部门协调选聘教师的行政化管理模式降低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这一办法是一把具有“双刃剑”:一方面由多部门协调选聘起到了权力的相互制约和平衡作用,以防权力过于集中到某一部门;而另一方面,教师职业是“以作为教育者的使命感和深厚的教育热情为基础的,而且具有广泛的教育涵养,能够深入理解学习能力、教育理念和方法以及人的成长和发育规律,具有出色的教育艺术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具有高度专业化的职业。”

面对这样一个既要求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又要求具有较高责任感的专业群体,有必要由专门的机构对教师进行认证、选聘和考核。采取多个部门选聘教师的做法,难免运用一般行政原理,加大了横向行政部门干预教育的随意性,从而降低了教师这一职业的专业性,这必然很难从入口处把好教师队伍素质关。

调查和访谈表明,在被调查中80%的人希望,专门机构(第三方)选聘,学校使用,主管部门备案,也有部分赞同学校选用,但担心学校领导暗箱操作。

(四)职称评聘分离可谓一把双刃剑。教师职称和职务不搞一刀切和终身制,去年全国人代会上,就有代表提出,目前实行的绩效工资的高低,一个重要的参评依据就是职称的高低,职称“终身制”使得一些学校的部分教师只要评上高级职称就认为万事大吉,在之后的工作中不再“卖力”。建议取消教师职称“终身制”。解决教师不思进取、高原现象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学校采用评聘分离,地址高评和高职低聘,行政部门搭建促进教师校际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良性流动。

在绝大多数受访对于“教师学校使用教师时,不搞终身制,根据学校编制的职称职数,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有利于调动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技术终身发展;有利于教师队伍的正向交流和合理流动;有利于学校对教师的动态管理。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把双刃剑,学校领导必须制定公正公平的制度,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否则会造成人心惶惶,不利于学校的安定团结。

(五)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要素欠缺。“管、办、评”分离后,学小现代教育管理制度,依法办学,民主管理,一方面学校必须成立学校民主管理机构,引进现代企业管理你年和模式,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扁平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要求扩大学校管理主体的内涵,引进社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将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专业评估。而这一切目前都不够成熟。

大家认为,依法成立由校长、学校行政、教代会代表、骨干教师、社区代表和家长代表的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作为学校管理的主体的积极性,增加学校的向心力,有利于学校校长“依法办学,民主治校”的各项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有利于畅通教师的各项诉求渠道,保证学校管理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有利于减轻校长日常事务管理,专心思考学校发展,体现专家办学的优势。

绝大多数人支持引进“第三方”评估学校,因为专业机构的评估一般尊重教育规律和学校特色,既体现科学性和有效性,有体现了客观、公正、科学的。但也有人对此持怀疑态度:因为专业机构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换汤不换药;目前专业机构很不成熟,难免出现偏差。

对当前的“社区”和“家委会”参与学校办学的普遍看法是很不成熟,社区办学还停留在形式上,.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不一样,目前社区办学积极性不高,很难从实质上参与学校办学。目前家委会大多属于帮、为学校解决具体问题的机构,还没有真正参与到办学过程中。家委会显得比较松散,成员的素质和积极性参差不齐,很难形成一股参与办学力量。

(五)现代学校制度要求高素质校长。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要求,也是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政治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校长作为学校发展和学校管理的首要负责人,应该关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并在校内制度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成为推进和建构现代学校制度的灵魂人物。因此校长必须具有现代眼光和博大情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不断创新的精神,民主的智慧和深厚的情感凝聚力是校长必备的素质,所以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

“好校长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呢?”大家不约而同的认为:好校长应该具有:对我国教育现状保持清醒的头脑,是教育的思考者和实践者,具有教育家办教育的战略思考;要有法制意识,发扬民主,依法治校,满怀激情引领教职工办好学校;要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激情,主动地为师生服务,具有管理即服务的理念;要有科研思维,沉下身子回到课堂,与老师们一起研究和解决课程设置、课堂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是课堂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要有学习和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办出学校自己的风格和特色。

(六)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一些想法。大家对现代学校的一揽子制度的看法有:一是看好现代学校制度,认为着一揽子制度很系统,如果能变成自觉行为,管理成本会很小,机制的效益会很高;制度很科学,广大教职工通过校务委员诉求和讨论,将自己的意志转化为自觉行为,充分体现民主治校的思想。但也有一部分人不看好,认为制度很繁琐,关键是很难变成自觉行为,管理成本会很高,执行力度很大。这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二是不合符当前实际,因为教师已经适应了为管理而管理的制度。

校长所担心的是现代教育制度将人事权下放、经费包干给学校意味着对校长发出了挑战:.挑战校长的法律意识,校长是否有依法办学,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挑战校长的民主意识,校长能否实行民主管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挑战校长的责任意识,校长是否有向政府负责,向社会负责的意识;挑战校长的办学智慧,校长是否具有办学能力,能把一所学校办成好学校;挑战校长的创新意识,校长能否运用教育智慧,以创新思维推动学校特色发展。一句话,校长愈来愈不好当了。

当然要推行现代学校制度路还很长,不可能一蹴而就,它的前提是政府松手,简政放权,去行政化,实现“管、办、评”分离,而实行“管办评“分离的关键是“政府放权”,否则一切免谈。

四、思考建议

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对校长、教师的选聘到学校用人制度的行政干预过多,不仅降低了师资专业化水平,也制约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推进。因此,在基础教育领域内去行政化,建设依法办学的现代学校管理体系,对于深化教育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思考建议:

(一)改革校长选拔制度,实行中小学校长专业职级制。一直以来,我国将学校视为教育行政的一个机构,中小学校长也具有行政级别。具有行政级别的校长忙于行政事务,无法将主要精力放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上来,也无法关注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诉求,容易忽视教师的主观能动性,造成教师从事教育改革的职业权利与职业能力严重缺乏,“教师的不支持与不适应使教育改革只能得到有限的、支离破碎的执行,使教育改革形式上变化较多,实际进步很小。”

人事部提出对事业单位人事实行“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总体思路,为此,近年来,在上海、中山、潍坊等地区试点运行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践表明,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把校长职位与其原来的行政级别脱离,通过选聘、考核建立起新的一套校长职级系列,目的在于减少学校教育中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培养教育家办学的氛围,这项改革可以视为是当前我国教育去行政化一次试水。

潍坊市在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过程中认识到教育家办学的重要性。从2019年起就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从最初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到实行校长职级制、任期制,确保让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基本上阻断了传统的行政官员担任中小学校长的路径。2019年,该市成为国家试点的校长职级制改革单位。目前,该市正通过采取后备人才制、校长遴选制、校长职级制、校长薪酬制、校长任期制、校长与教育主管部门交流任职制、县市区教育局长任职资格制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继续完善该项改革。

与传统的校长任命制相比,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校长的选拔、考核以及调配归口于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减少了横向部门之间的行政干预,实行公开遴选制,为教育家办学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减少了校长过于繁琐的行政事务,增加了投入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和精力,有助于校长职业化,为培养教育家办学创设了平台;三是增强了学校办学活力和创新意识,有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不过,在现阶段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进展并不顺利。主要原因:一是校长任命权不在地方教育局,即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实施职级制改革的主观愿望,但很难付诸实施。二是实施校长职级制,必须要有比行政级别更具吸引力的改革条件。潍坊实施职级制改革,是采取与校长职级制改革相适应的薪酬制和任期制等配套改革环节予以保障的,这需要政府统筹支持,单靠教育行政部门是不能够实现的。

(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制度。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来看,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主要受制于三方面要素:一是学校自主性的外部保障机制——教育行政机关向学校下放包括人事、预算和“学校管理规则”在内的管理权限;二是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内部保障机制——学校内部组织的重建和学校管理者能力的提升;三是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实行社会参与,促进教育管理民主化。建议今后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1.政府实行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首先,要解放思想,推广校长职级制改革,保障校长职业的专业化水平。校长职级制,对于加快实现中小学等事业单位与机关行政级别脱钩,建立校长职级制,不仅可以保障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权与人权的相对统一,也是教育行政机关向学校“放权”的重要探索,有利于教育家的培养。实践表明,通过取消校长行政级别的改革举措不但没有影响教育质量,反而唤起了校长和教师的改革主动性和积极性,一些年轻的教育家型的校长正在实践中脱颖而出。

其次,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是要实行简政放权,也就是教育行政机关向学校教育机关放权。以教师编制为例,目前,结构性缺编问题比较突出,解决好这个问题,就有必要重新研究和制订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适当增设一定的弹性编制给地方,因地制宜地解决结构性缺编的问题。有了一定的弹性编制,既可保障每校每年都有一定比例教师能够脱岗培训,又能保障教师有效流动,同时也有效解决代课教师的问题。实践表明,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具备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的主动性和相应能力。如山东省寿光市通过“政府出资,教育局招聘,学校用人”的灵活机制,采取了“动态编制”办法有效解决了高中教师缺编的问题。实行由教育行政机关向学校教育机关下放权限。在管理学中,自主权包括财权、人权、物权和事权,在确保让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的基础上,将适当的人事权、公用经费使用权转交给学校。

第三,处理好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不能取消对教育必要的行政干预。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首先,教育行政组织与学校教育组织之间的一般关系应是宏观指导与微观实施的关系、一般指导与具体执行的关系。教育行政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归根结底要通过学校教育过程来体现和检验,而学校行政管理过程也不能游离于政府之外成为“孤岛”。实行由教育行政机关向学校教育机关下放权限也必须具备相应的前提条件,如校长可以有权聘用教师,但必须要事先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得到正式的审批认可才能聘用。同理,学校预算以及经费的使用等都必须事先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2. 强化学校内部治理,依法建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目前,我市多数学校面临缺乏自身战略发展规划能力、学校领导力欠缺等实际问题。针对上述问题,首先,需要政府层面从教师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性出发,重新明确中小学教师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身份和地位,通过加强教师资格、校长资格的认定,逐步减少教师选聘过程中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真正实现从源头上把关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改进和完善学校中层管理组织,进一步加强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和内部治理能力。

第三,加强学校管理领导力专题培训以及内部组织建设,增强校长以及学校中层管理的组织协调能力。只有学校有了自律性、自主性改革的意识和相应的能力水平,才能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才能真正落实教育的公平和质量提升。

3.社会参与学校管理,保障教育的民主化和公共性。政府、学校、家庭、社会是教育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从教育的公共性考虑,教育利益者彼此间需要平等对话,但在行政垂直管理体制下,学校只对上负责,忽视了家长、社会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在教育需求多元、民主理念日益深入的今天,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也正集中体现了教育相关者的利益诉求。面对来自社会的压力,一方面需要对教育行政过程实行问责制,实行信息公开,以取得社会对教育的信赖;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管理的民主化进程,鼓励家长、社会以及社区居民参与学校管理过程。而且社会参与不能仅停留于重大教育改革决策过程中,而是从制度建设的视野加以推进。

仍以教师人事管理为例,教师评价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既可以发挥社会、家长的民主监督作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校长负责制的不足,避免校长的专权,可形成校长负责制与民主参与制度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良性机制。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已先行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实践探索,如南京市的校务委员会制度、我市青羊区的中小学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宁波海曙区的教育议事会制度等等,这些地区的改革经验为促进学校管理民主化进程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不过,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是需要一定的必要条件的,如合理的民主参与制度、参与者的民主议事水平以及学校管理者的办学理念等。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缺乏明确理念的前提下提倡社会参与,不但容易带来妨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嫌疑,而且也关系到公共教育质量的问题。因此,在实行社会参与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教育的公共性与私有性之间的关系,采取谨慎态度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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