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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买卖双方以cfr landed达成货物买卖合同【汇编20篇】

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GF--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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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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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电 传:

22553 chemi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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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涉外货物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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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卖 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

│ │ │ │ │

│ │ │ │ │

│ │ │ │ │

│ ├──────┴──────┴──────┤

│ │ 卖方有权在 %以内多装或少装 │

└────────────────┴────────────────────┘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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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动产货物买卖契约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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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货物买卖契约

立契约书人x 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 x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 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x x 元整,次级品每组x x 元整,合计x x 元整。

三、 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 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 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x x市x x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x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 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买方(甲方):x x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x x 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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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涉外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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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所谓风险承担①,是指买卖的标的物的合同生效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一事由,如地震、火灾、飓风等致使发生毁损、灭失时,此损失责任的归属。其中最关键的是风险从卖方转移卖方转移给买方的地点和时间界限。如果货物的风险未转移给买方,则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假如货物损失或灭失并非源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风险,卖方还要为未能按期付货承担违约责任。反之,一旦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买方,那么从这一时刻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而引发的风险导致货物发生损失和灭失的后果,就要由买方承担。风险的转移意味着货物损失或灭失的后果从卖方转移给买方,也意味着向风险的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显而易见,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风险转移直接影响买卖双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风险承担的关键在于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对此,各国立法及法学理论有不同的规定和主张。一种是“物主承担风险”原则,即把风险的承担同所有权的归属联系在一起,从而法律上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就是风险转移的时间。英国法、法国法采取这一原则。另一种是“交付转移”原则,即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美国法和德国法采用这一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都采用的是这一原则②。对于这么一个对于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大的问题,许多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文件中都有相应规定。如1988年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在第四章专门对于风险转移的各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国际贸易惯例对货物的风险转移亦有相应的规定。1985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虽未对风险转移问题作相关说明,但1999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则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自1988年生效以来,已成为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公约③。此前我国早已签署了该公约,并于1986年12月递交了核准书,成为该公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发达国家,除日本和英国外,均是公约的成员国。可以预计,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公约在未来的国际民、商事活动中将会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为此,本文将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以下简称公约)此为主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法理知识就有关风险转移问题进行分析。

一、 风险转移的后果

公约第六十六条规定: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二点规定来看,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在于:自货物的风险转移于买方后,即使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损坏或灭失,买方仍然有义务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除非这种损坏或灭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④。买方不得以自己已经承担了由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为理由而拒绝支付货款,亦不得就此向卖方主张任何抗辩和采用各种规定的救济措施。

二、 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

公约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涉及运输时,有时可能需要通过多种运输工具的连续运输(如国际多式联运),而当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卖方就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当然地无法知晓货物是否因风险而遭到损失。其次,当卖方交付货物后,通常须将装运单据通过银行议付货款或者托收货款,无论采用哪种收款方式,卖方均须将包括提单和保险单(如果由卖方投保的话)交给银行。在此条件下卖方既不可能凭装运单据提货检验,在货物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时,也不拥有合法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再者,只有当货物运抵买方或目的港,买方或收货人才有可能对货物进行检验,在发现货物受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向责任方索赔,买方所处的地位使之能够在发生风险后处理善后事宜。因而,规定风险自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是合理的。在卖方向第一承运人交付货物后至向银行办理付款手续前的一段时间内,卖方仍持有可处置货物的装运单据。此时,按公约的规定,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是货物的所有权是否也同时转移,公约并不涉及这一问题,而根据英国的货物买卖法律的规定是,当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置权时,货物的所的权就不转移给买方,从而风险也不转移给买方。这样,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的转移相联系在一起。不过,公约和合同法都没有采用这一作法。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它本身并不规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将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的转移相分离,故公约和合同法规定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但是,货物自交付第一承运人起,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是一般规则,如一批货物已交付承运人,但卖方并未将该批货物与某一特定的合同(即与某一特定的买方)联系在一起,只表明该批货物是为履行某一合同,风险仍未转移给买方。

三、 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

在途货物的买卖系指买方(在途货物买卖中的卖方)将正在运输中的货物作为标的,与第三方(在途货物买卖中的买方)订立买卖合同并将货物出售给后者的一种交易⑤。由于国际贸易通常为单证交易,所以只要卖方向买方移交了有关的装运单据,买方就可以将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转售出去。在途货物买卖的特点在于,当订立合同时货物正在运输工具上,买卖双方均不了解此时货物是否发生了风险;当第三方在目的港接收此货物时时发现货物已损失或灭失,无法确定是在运输过程中哪一个环节或哪一段发生的。对此公约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则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对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公约第二十三条则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

四、 卖方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公约第七十条规定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再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则由出卖人承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正确理解风险的转移和卖方违约造成买方损失的区别和联系,十分重要。

首先,货物风险系指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源于风险的货物损失并非卖方的违约所致。但是,卖方违返合同的约定而给买方造成了损失,则是其违反合同或法律义务所致;如果卖方切实地履行了合同义务,就不可能产生买方的损失。所以,两者导致损失的原因不同。

其次,货物风险通常随着货物的交付而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因风险产生的损失随之亦转移给买方(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货物尚未交付,只要卖方将货物特定化于某个买方,货物的风险亦已转移给买方)。但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只有全部履行了合同或公约及合同法规定全部了义务,才解除其合同义务。对于卖方而言,公约及合同法对其设定的交付货物、交付单据以及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除了不可抗力原因以处,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对于违约一方向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原则,公约和合同法都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违约方只要违反了合同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必以违约方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所以,风险转移不解除卖方对买方的义务;同理,买方对于卖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索赔权利也不受风险转移的限制。

最后一点,只要风险已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对于风险导致的损失,就应由买方向有关的承运人或保险人索赔;正是因风险并非卖方的违约所致,故买方不能就风险的损失向卖方索赔。然而,卖方违约导致买方损失,因损失源于卖方的作为或不作为,买方只能向卖方索赔,而不能向承运人或保险人索赔。显然,两者的索赔对象不同。对买方来说,要准确判断导致货物损失的原因,然后采取适当的方式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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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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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合同

【当事人情况】

第一条  合同目的描述

1. 鉴于买方有意向卖方采购【        】设备/材料,用于【        】项目的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设备/材料。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合同术语定义与解释

1. “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货物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2. “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的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3.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

4.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5. “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6. “验收”指为证明合同货物已完成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且试运行合格而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活动。

7.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

8.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9. “元”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合同计价货币单位。

10. “日(天)”指公历日。

第三条  货物本体描述

1.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        】

品种:【        】

规格:【        】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四条  货物明细描述

1.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1)本合同价款是卖方设备/材料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价格。

(2)全部设备/材料及附件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设备/材料及附件从出厂至交货地点期间的全部质量及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

(3)图纸交付计划详见技术规范。

第五条  交付方式

1. 交货、安装地点:【        】

指定联系人信息:

买方:【        】

电话:【        】

邮箱:【        】

卖方:【        】

电话:【        】

邮箱:【        】

业主:【        】

电话:【        】

邮箱:【        】

具体交货地点见附件【        】。

合同货物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收货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第六条  交付期限

1. 因业主和买方的原因造成设备的交付日期拖期(拖期时间由业主、买方、卖方三方签字认可),设备交付时间按签字认可中的时间相应顺延。如设备已发货,顺延时间应计入质保期。

2. 合同货物交货时间见合同附件【        】。附件【        】未规定交货时间的合同货物应按照实际安装进度的需要发货。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30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要求并征得买方同意。

第七条  货物的包装、运输与标记

1. 【        】(货物名称)由 □买方  □卖方  负责包装(如选择“买方”,本条下面内容无需填写)。

外包装质量要求:□包装牢固  □适宜装卸运输。

(1)如外包装为纸箱,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品名    □品种   □净重   □等级   □产地    □种植户、合作社或销售公司地址电话

□采摘日期   □包装日期     □注册商标(无注册商标可不选此项)及注册商标名称

□ 【        】

(2)外包装为【        】   材质应当符合【        】。

内包装容器为【        】,规格:【        】,包装容器应当清洁、无毒、无异味,对【        】(货物名称)应当具有良好保护作用。

本合同第【        】条“单价”中 □包含 □不包含 包装费用(如选择“包含”,以下内容无需填写)。

包装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

包装费用由  □买方承担  □卖方承担  □【        】。

2. 1.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出厂编号/出厂序号;

(3)到货站;

(4)收货人名称;

(5)设备及部件名称;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

(8)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9)货物运输警示标识;

(10)其他应标记内容。

2.凡重量达到2吨的合同货物或特殊形状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3.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货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第八条  货物的验收与异议

1. 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到交货地点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合同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且经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处理。买方应提前【        】个工作日将现场到货检验的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费用由卖方自理。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可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第九条  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1. 交付前,如卖方已将全部或部分产品放置于交付地点,该些产品不视为交付,所有权仍属卖方所有;但因该些产品已实际处于买方控制下,买方应妥善保管上述产品,在交付前因买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即使有以上关于交付问题的约定,但是,在买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付款义务前,标的物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卖方所有。

第十条  其他交接货规则

1. 在合同货物备妥发出前24小时内(含本数),卖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式向买方提交发货通知单,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货物发运日;

(3)货物名称及编号;

(4)货物总毛重;

(5)外形尺寸;

(6)总包装件数及箱号;

(7)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8)本批货物的装箱清单两份;

(9)毛重超过【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        】×【        】m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重心、起吊点、体积和件数;

(10)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货物对价范围

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价款构成详见合同附件【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本合同总价见合同协议书,含卖方将合同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        】。合同总价在本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本合同的计价货币是人民币   。

第十二条  货款结算规则

1. 材料部分

(1)合同生效后,在收到卖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2)全部合同货物运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买方开箱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签发的收货单支付合同价格的40%。

(3)全部合同货物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签发的验收证书、卖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100%合同价格)支付合同价格的40%。

(4)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支付合同余款。

2. 在买方发出通知设备生产的书面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向卖方支付该批设备合同总价25%的预付款;同时,卖方提供金额为该批设备合同总价25%的银行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货到工地止。

第十三条  运输、卸装、仓储等费用的承担

1. 自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起一周内,卖方提供仓储。如因买方调整交货日期导致卖方仓储超过一周或因买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货超过一周的,买方须在发运前向卖方支付超过部分的仓储费(按电/扶梯每台每天人民币【        】元计算)。

第十四条  税务及其他行政费用的承担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变更本合同所涉发票的规定,则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新规定的发票。因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未能达到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要求致使采购商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商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十五条  付款与收款规则

1.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本合同项下货款按下述条件支付:

(1)计价货币及支付货币:人民币

(2)支付期限:经采购商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        】个日历日

(3)供应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地址:【        】

户    名:【        】

账    号:【        】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商的指令和采购订单的要求及时向采购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便于采购商付款。

第十六条  金钱保证

1. 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整(RMB【        】)。交货结算时,定金转作货款的一部分。同时,卖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5%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至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止。

第十七条  售后服务等质量瑕疵担保

1. 售后服务:若产品在保修期限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及时维修,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书/电话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派相关工作人员前往买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若经维修仍不能保证产品持续正常使用或经过多次使用的,买方有权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卖方更换同种型号的同类新产品,相关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或

(2)要求退货退款,所涉相关费用(如运输费、税费等)由卖方承担。

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等权利瑕疵担保

1. 合同货物所含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有关【        】日常运行和保养的控制软件所含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卖方及其所属的【        】集团。卖方允许买方(或代表买方管理【        】的单位)为自身使用【        】而使用上述软件,但买方对上述软件不享有其他利益,不可对其进行复制、逆向工程或买卖。

第十九条  其他保证与担保

1.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规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合同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卖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 合同履行完毕后,在买方要求时,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修理和维修合同货物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在合同范围内,继续向买方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货物的所有技术资料。

3. 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保险受益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险种为合同货物价值110%的“一切险”,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4. 双方各自保证其为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依法授权的机构,具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的一切权利和资格,同时保证双方根据本合同进行的一切活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条  保密

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可能让对方了解到不为公众所知的有关对方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研究、发展、商务活动、产品、服务、经济事件、技术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和其他信息。有鉴于此,特制定以下细则:

(1)卖方有对买方技术方案及数据进行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卖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其雇员、工作人员、代理商及分包商遵守此条款,承担保密义务。

(3)所有保密信息在(A)合同服务一经结束或 (B)买方要求归还或销毁的情况下,包括复印件在内的所有现有保密信息应归还或销毁,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副本。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 本条规定适用于诉讼、仲裁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向任何一方送达文件。

2. 1.任何为本合同所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应以快递、EMS、电传、传真、挂号信函、或邮资预付的方式发出。任何该等通知应发至下列地址:?

(1)若发往采购商:?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2)若发往供应商: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2.或者发往一方通过以上所规定的方式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所有该等通知应视为收到,一旦:(a) 已为收信人实际收悉;(b) 已经实际发送至适当的地址;或 (c) 发信人发出传真并由收信人以传真确认页数,构成收悉无误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履行过程的监督

1. 合同签署后,卖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买方拟进行监造的合同货物的生产监造信息定期向专用条款约定的监造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报送。合同货物中【        】等设备的监造信息每两周报送一次;【        】等其他设备/材料的监造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货物质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2. 卖方报送的监造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货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

(2)监造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

(3)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4)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5)买方驻厂监造代表名单及联系方式;

(6)原材料到货情况;

(7)生产进度计划;

(8)实际生产进度;

(9)出厂交、验货情况;

(10)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3. 买方有权对任意项目签约的合同货物(包括原材料)进行抽检,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买方对抽检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权利凭证的交付

1. 在铁运/空运/海运情况下,卖方发货后即邮寄领货凭证、发票、装箱清单、保险单给买方。

2. 在汽车发运/送货情况下,卖方装运后连同送货单、发票、保险单等资料一齐带给买方。

第二十四条  技术资料与服务

1.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        】的规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权处理现场开箱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加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协调或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并使买方技术人员应能达到熟悉产品的运行,并能进行一般的维护。参加试运行的人员能够全权处理设备所有问题。卖方技术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服务人员。

买方如需上述技术服务,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部分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一般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1. 卖方违反合同规定迟延交货的,应按以下规定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

(1)迟交1-4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4‰;

(2)迟交5-8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8‰;

(3)迟交9周以上(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10‰。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10%或者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货物迟交超过3个月(含本数)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部分终止合同的,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 在任何情况下,双方相互承担的各种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总金额。

3. 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将全部产品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每迟延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的【        】%的违约金,直至货物交付之日。若卖方迟延交货超过【        】日,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则卖方还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4. 违约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守约方在发现该情况后,可立即以书面形式要求违约方更正,违约方应立刻更正。违约方若未按守约方要求及合理期限更正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特殊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1. 除本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外,若卖方未取得业主、买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包含本合同附件),或因卖方的原因拖期造成业主、买方终止合同(见本合同条款【        】),卖方应向业主、买方退还已支付货款和自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按银行有关规定计算的利息以及相关手续费,并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

2. 如卖方延期交货,应按延期天数向买方支付每天延期交货的货物总价万分之三的逾期交货违约金(但逾期交货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如买方未按期支付定金或货款,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交货或安装延期,卖方可以顺延交货和/或安装日期,同时买方应按延期天数向卖方支付每天延期付款所涉的货物总价万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 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尽可能迅速的通讯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        】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凭此证明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具体免除范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1. 生效期限

(1)本合同于三方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三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设备质保期满并双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时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三方各两份。

(2)下属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

附件二:【        】

2. 本合同自采购商及供应商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或至【        】年【        】月【        】日止,以较晚时间为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1.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非因卖方原因需对合同货物进行重大变更,或扩大供货范围的,买方可向卖方发送书面变更通知。卖方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买方的意见,并与买方一起尽早完成对合同的修改。买方的变更要求应考虑卖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

第三十条  合同的解除

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以下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第三十一条  纠纷解决程序与管辖

1. 本条项下仲裁所涉语言为中文,仲裁地点为【        】。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并应补偿对方合理的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第三十二条  基于合同特殊标的的条款

1. 备件:

(1)业主、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质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业主、买方,使业主、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卖方应按照附件【        】备件清单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并在五年内以优惠的价格供应,其单价不得超过备件清单中列明的单价。

第三十三条  其他特殊条款

1. 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被合并、改组、分立或者转让,其受让人或承继人应当履行该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也不影响另一方或其受让人、承继人根据本合同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2. 反商业贿赂:?

1.供应商在此承诺并保证,绝不会直接或间接提供、给与、支付、承诺支付或授权支付:(1)贿赂;或(2)佣金、礼金、抽成费、中介费、回扣金、馈赠、有价证券、股权股份;或(3)以出借名义供占有使用财物;或(iv)提供宴请、旅游、娱乐、健身活动;或(4)其它任何不正当利益等方式,诱使采购商及其关联方之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人或代表等人员与供应商签订协议或达成交易或为任何不当之影响。?

2.供应商在此同意,若有采购商及其关联方之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人或代表等人员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索取、要求或要求承诺双方合同、订单或交易明确约定之外的任何不正当之利益,供应商应立即书面告知采购商或其关联方。?

3.供应商若有任何违反本条约定之行为,采购商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应商单方解除本合同及其与供应商相关的一切订单及交易。

第三十四条  签署信息

1. 买方:【        】(盖章)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税号:【        】                           税号:【        】

第三十五条  授权委托

1. 买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卖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卖方公章并有卖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者不存在双方之间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存在且生效书面合同的约定的情况下,卖方任何业务经办人员无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作出的任何业务承诺、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卖方授权以卖方名义、以卖方业务员名义发出业务订单,接收、验收或确认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卖方,该种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对于本条所述个人行为所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买方仅向作出上述行为的个人主张权利,不向卖方主张任何权利。

【签署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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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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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标的物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第二条 合同总值:(大写) 。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

第四条 装运港 。

第五条 目的港 。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

转运: 。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至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 %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 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 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 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 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 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副本 份。

g.在CIF条款下:全套按发票金额 %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 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 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 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 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 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 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 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 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高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 天向买方提供 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本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 (中/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 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 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 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CIQ)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CIQ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来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赔偿: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 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3.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 %。罚金率按每星期 %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 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国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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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赊欠买卖货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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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商品价格包括抵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买方国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买方国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买方国境外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的商品。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双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供应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5%。

第十三条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买方国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买方国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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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国际货物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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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 证

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 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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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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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为卖方和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_________________00或次日8:_________________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_________________对于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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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际货物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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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买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卖方: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

2.品种:________

3.规格: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 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 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接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装运

1.装运时间: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总价: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装运后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天;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 日内,通过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电传,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的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交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电传,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即期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承兑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交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所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天内;提单日后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电汇,________信汇,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账户。

3.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买方(在托收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预付;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他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他单据(如果需要)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 D/A方式支付),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第八条 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 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2.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 索赔

1.索赔依据: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求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 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他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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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内货物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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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兹甲方向乙方订购__,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次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合价

1.1货品详见下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元整,即¥80000元;不包括运输费,但是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装运并联系具有合法承运能力的物流公司。详细报价见本合同第一条。

第三条供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货物验收

3.1乙方收到订货通知单后三日内生产完毕并交付给双方授权的物流公司启运内蒙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工地。

3.2供货时间要求于月日前送到施工现场;

3.3交货地点:甲方到乙方初步验货,乙方负责装车及做到要发的货品包装完整和各方面的提货准备等;

3.4在上述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5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的货物保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保管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付款方式:

货品到达现场经各方验收无误,无质量争议两周之内100%付款。

第五条技术要求

5.1产品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第六条售后服务

6.1施工过程中,乙方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及示范,并协助甲方检查施工质量;

6.2乙方提供详尽的产品说明书和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等;

6.3乙方对甲方的指定人员进行技术和操作的免费培训。

6.4首批货品到达现场乙方派出样板工前往现场示范打样以确认相关产品与业主方认可的真石漆的技术配套无误。

第七条验收

7.1验收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无条件承担退货或换货带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2乙方提供的样品须经甲方、监理确认并封存,此样品将作为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供货,每延误壹天扣除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

第九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起诉或仲裁的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的修改和其他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意见方能生效。

10.3本合同自签订日至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并履行完成全部工作,供货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__年x月x日20__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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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装船货物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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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_空调外机养护罩、内机养护罩,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

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空调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

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

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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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赊欠买卖货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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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货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购买,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货物)用于乙方项目。将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货物外称的同时也请列出分项价格)。

1.2甲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各项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2.价格

2.1合同货物的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_________,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2.2上述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3.装运

3.1装运时间:

3.2装运地:

3.3目的地:

3.4货运方式:

4.付款条款

合同第2.1条确定的合同总价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发票。

4.2交货款:在合同货物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同时提供乙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4.3验收款:在合同货物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同时提供乙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5.合同设备的交货

5.1所有合同货物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内,(此周应为最晚交货期),由甲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的导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5.2甲方应于交货日14日之前,通过EMS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内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货物的名称、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交货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6.合同货物的检验

6.1合同货物的检验应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_________日内在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6.2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6.3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货物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货物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6.4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乙方要求甲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甲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尽快向乙方补充或替换设备。

7.不可抗力

7.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7.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EMS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EMS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8.保证与赔偿

8.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8.2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与原厂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详见附件。

8.3保修期内,甲方在收到乙方运于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买方负担)的有缺陷货物后,应尽快将更换货物自费运至乙方。

8.4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乙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三周起每周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百分之零点五)计,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认为已足额补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间接损失)。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8.6如果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9.仲裁条款

9.1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9.2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9.3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9.4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11.其它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合同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将合同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不需对方事先同意。

11.4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2.附件

12.1附件一:合同货物清单及价格(略)

12.2附件二:原厂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乙方(买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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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双方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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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 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快递邮寄至买卖双方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仍视为送达)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产买卖一事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买卖双方出售及购入位于深圳市 (以下简称该房产)。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地产证号码为 ,房产用途为 (上述三项均以房地产证记载为准)。

第二条 该房产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 ),以下各条所述款项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第三条 定金及支付方式:本次房产交易定金共计 元(小写: )。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元,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定金余额 元。

双方同意前述定金均交由居间方监管,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监管方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方一次性付款的,买方须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含当日)内付清余下全部房款 元。 买方需按揭贷款的,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含当日)内付清首期房款约为 元(如留空或未填写具体金额的,以银行的意向贷款额确定)。

前述房款由买卖双方指定银行监管(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在买方的贷款银行或者由居间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买卖双方须在该期限内与监管机构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卖方需无条件配合。买方须在前款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需监管的资金存入监管帐户。该款项按监管协议规定的程序操作。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按揭贷款:买方应于首期房款支付后 三 日内向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按揭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卖方须无条件配合提交签署申请贷款所需的应由卖方提交签署的资料,如按揭款项存入帐户确认书等。

买方无法在首期房款支付后 三十 日内取得银行贷款承诺函或承诺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应于知道后十五日内筹资补足。

买方应于签署申请按揭文件前自行交纳办理银行按揭所产生的按揭服务费、保险费、抵押公证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贷款合同印花税等,否则视为买方违约。

第六条 产权状态及赎楼:卖方的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下列第 项(只能选择一项)。

1、该物业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含当日)将房地产证原件(系指无抵押、查封等任何权利负担的房地产证原件。下同)交予居间方。

2、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同意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含当日)自行筹资还清银行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

3、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含当日)出具公证委托书给担保公司办理赎楼、过户等手续;买方须协助卖方办理赎楼手续(包括配合签署相关文件等)。卖方不得单方停止赎楼,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卖方虽有担保公司赎楼仍不能赎出房地产证的,须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一次性付款的为资金监管)之日起 四十 日(含当日)内自行赎楼、注销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赎楼费、短期利息、罚息的承担方应当在居间方通知后三日内预付给对方或支付给居间方或担保公司。

第七条 递件过户:买卖双方须于银行出具足额的贷款承诺函(一次性付款的为足额的监管资金)且若卖方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则在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起 三 日(含当日)内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递件过户手续,递件回执 由居间方或担保公司代为保管。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三 个工作日(含当日)内,买卖双方须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领取房地产证并按约定交纳税费。

第八条 税费及承担:买卖双方需支付以下税费:⑴营业税;⑵城市建设维护税;⑶教育附加费;⑷个人(企业)所得税;⑸土地增值税;⑹契税;⑺产权登记费及贴花;⑻印花税;⑼房地产交易服务费;⑽土地使用费;⑾买卖合同公证费(交易双方一方是境外人士需);(12)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买方是境外人士按揭付款需);(13)授权委托公证费;(14)赎楼担保费和手续费;(15)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 项,卖方支付上述 项。 本合同未约定承担方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政府规定确定具体承担方;本合同签订后因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发生税费(税率或基数)增加或减少的,由买卖双方按照上款所约定的承担方承担或减付。买卖双方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确认登记价格或计税方式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为准,若一方提出改变该登记价格或计税方式,则由提出方支付因登记价格或计税方式改变而产生或增加的相关税费。

第九条 抵押登记:买方需于领取房地产新证当日与居间方、担保公司及银行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如买方申请按揭银行无法贷出预先承诺的款项,买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十五日内补足银行未能贷出的款项)。

第十条 放款时间、方式:房地产过户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即买方领取买方名下的新房地产证后,由监管机构按监管协议的约定支付给卖方。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由银行按照约定支付给卖方。

第十一条 租赁合同(若房产不附租约则该条空白处划掉或留空): 交易房产附有租赁合同,租赁期至 年 月 日止。现每月租金 元,押金 元。卖方保证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臵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1、继续履行。买方自房产交付次日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卖方于房产交付买方当日或之前协助买方与承租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当日将其已收取的原租赁合同项下之租赁押金转交予买方,并配合解除原租赁登记备案。

2、解除合同。卖方须于房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定金或其他房款中预留 元作为该房产交易之交房保证金,交由居间方托管。居间方在买卖双方办妥房地产交接手续后(即卖方结清房产各项欠费、依约交付家私家电、完成租约转移)将该款退回卖方。如卖方未完成前述交接手续,则居间方有权将该保证金冲抵卖方应支付的各项欠费、家私缺损市值赔偿、租约押金和租金等款项。

第十三条 房屋交付及时间:买卖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卖方收齐全部房款(不含交房保证金、赎楼余款及)之日起 三 日内。交房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产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有线或数字电视、上网、管理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卖方须将该房产按下列第 项(只能选其中一项)之标准交付买方使用:

1、以空臵状态交付。卖方须于交付使用前将家私电器搬出,但不得破坏或更换该房产既有的门窗、壁橱、橱柜、洁具、水电、煤气、灯饰、通讯等装修及固定设施,否则须赔偿买方之损失。

2、附带家私电器交付。卖方除依本条第1项约定交付外,还应按清单交付家私电器。买方给付房款已涵盖家私电器。 第十五条 卖方在交房时将该房产内的电话、煤气、有线或数字电视、宽频网络等过户给买方,相关部门收取的相关手续费由买方支付。

第十六条 如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四 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买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 十 日或有其他根本违约行为的,卖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买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份之 二十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没收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四 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卖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 十 日或有其他根本违约行为的,买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份之 二十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十八条 卖方保证对该房产享有完整所有权或处分权。签署本合同前,买方已清楚深圳市房产相关的限购限贷政策,已亲自或授权代表检查该房产。居间方已向买卖双方讲解了交易流程、合同条款及提示了相关的交易风险。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买卖双方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交由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一条 备注条款:

卖 方: 买 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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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赊欠买卖货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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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⑴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⑵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如甲方在约定时间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日期15天)。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保险: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五条:验收验收时间:

第六条:损失风险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

2、总价:

3、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货款的支付方式: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乙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自愿放弃主张定金责任。

2、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货物,应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自提货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以实际逾期提货天数,每日按货物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达成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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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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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 ,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首先,内容具体确定。包括: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第二,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 , 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其次,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要约人以何种方式发出要约,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口头形式,即要约人以直接对话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对方提出要约,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即时清结的合同。另一种是书面形式,要约人采用交换信函、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文字形式向对方提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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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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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

供货方:

兹购方向供方采购以下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清单

二、应付总金额(RMB):

三、付款方式:现金

四、包装要求:无

五、到货日期:

六、到货地点:

七、运输方式:客运运费负担:供货方

八、双方约定事项

1.供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购方提供上述产品,不耽误购方的采购计划。

2.购方收到货物的24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供方随货出库单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内购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将视同购方收妥货物。

九、产品质量

自购方收到产品起算,只要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方,一个月内包换,一年内保修,终身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十、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1.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合同生效时限,以双方中的一方最终签订日期为准,产品服务期起始同日计算。在购方购买的产品服务期或保修期结束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购货方:(盖章)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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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货物个人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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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木横板木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木模板木方基础情况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厂家:

数量:

单价:

第二条:质量标准:不起皮、不开胶。

第三条:交付方式、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的承担

1、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指定收货人为_____________。

3、交货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验收

对于木模板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立即当面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经核实,乙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如在3天内买方未提出书面异议,视同甲方认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尺寸误差超过合同约定误差,甲方可按实际尺寸结算。如因其他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了相关损失,均由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需用木材时应提前两天向乙方提报书面计划,乙方应确保供应,不能按时送达现场的,乙方承担____元/次的赔偿金。

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如因提供发票不真实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甲方未能按时结算货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

5、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比例按时支付已结算的货款,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甲方每延期一天付款,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的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_____%(5%为上限)。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货到仓库之后,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付给乙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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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市货物买卖合同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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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地: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石材属天然产品,难免有一些缺陷,乙方保证石材大面积花色基本均匀一致,无明显缺陷;

2、根据石材属性,石材质量按国家石材待业标准执行。

三、包装标准

四、交货方法

1、甲方在乙方工厂提验货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厂提验货,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甲方若中途变更或增加签收人,需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

六、验收条款

由甲方派人在乙方工厂内验收,验收标准为国家石材行业标准,验收合格后装车;验收时间为交货期限届满之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

七、交货期

石材的交货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天内。

八、付款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 元),定金在最后批货款充抵。

2、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必须在提货前结清该批货款。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海啸、水灾、重大公共疾病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天内提供主管机关证明,允许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

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 银行:

开 户 名:

帐号:

电话:

传真:

日期: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 银行: 开 户 名: 帐号: 电话: 传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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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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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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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车辆买卖双方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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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手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如为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________________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____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卖方:_____________(签章)卖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签章)买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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