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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内容及标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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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门面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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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租乙方位于____房屋,作为生产用房。面积约:____ 。租金每年为: ____元整。

二、甲乙双方签订此合同期限为三年,即从____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年____ 月____ 日止。

三、付款方式:每年支付当年租金,并于每年的 月 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在租赁合同期间产生的水电和其他费用(需由甲方负责的)由甲方承担。

四、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乙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且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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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标准广告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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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进行企业及项目形象宣传,开展商务活动,甲方委托乙方在其拥有和经营的《某杂志》上进行广告及信息发布。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信息发布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其所提供资料之内容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全部责任。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宣传有关色情邪教、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含有国家禁止公开出版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表演权及专有出版权;

2、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清费用,以便于乙方及时的发布。

3、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进行广告及页面的设计、制作、审核以便乙方信息的及时发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完成甲方杂志上的广告发布工作;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杂志广告发布的内容、形式、位置和时间;

3、广告排版完成后,甲方可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必须在发布前3天对最终稿给予发布确认。

三、广告发布的内容、形式、位置、时间、费用及付款方式

1、杂志广告信息发布的内容:

2

4、设计费用:乙方为甲方设计广告画面,设计费用1P为3000元,设计费一共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即(小写) ¥ 。

5、广告费用:广告发布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6、付款方式: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50%,即人民币即即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即(小写) ¥ 0,000。

7、乙方进账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户:

四、商业保密条款

1、甲方对于从乙方获得或履行本协议所获悉的乙方商业机密,无论于口头或书面,除甲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有必要知道外,负有保密义务,甲方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于任何第三人。

2、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所提供资料公布在任何媒体上或公开给第三方。

五、 违约处理

1、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但甲、乙双方应按实际的信息发布时间计算服务金额,多退少补;

2、如甲方没有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3、违反商业保密条款,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有终止合同行为,应赔偿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50%。

5、甲方拥有广告刊登时间的安排权,但不得与乙方已安排的广告位排期有冲突,并保证全年总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

六、一般条款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甲乙双方于签定本协议前所定的任何约定与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为准则。若当事人双方就本协议条款、违约引发的争议或请求,应以平等友好的方式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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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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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自己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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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流快递运输合同标准版模板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流,运输,全文共 6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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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递运输合同标准版模板

公司之间的来往,往往都需要有货物的来往,这就免不了需要物流运输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运输合同,就给大家多多来学习哦

物流快递运输合同格式

委托方:cc(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航空、公路、国内快递等运输服务。

第二条:服务确认方式

1、乙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门收货、提供运单、检查等服务。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货物手续,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承运方式及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依协商的承运方式、期限规定将物品运至目的地。

第三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项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有合理的、符合安全运输的包装,应参加保险,保险费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办理;乙方应保证在上述服务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如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现象的,按货物的投险申明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货物的投险价值.甲方未参加保险的货物若遗失、损坏,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国内货物最高赔偿额为当票货物运费的3倍(文件按1公斤计)。

2、 从承运货物时,至收货人签收时止,乙方对货物的遗失、短少、变质、损坏承担全部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除外: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

(3)客户自行包装,因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

(4)客户自行包装,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遗失;

(5)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6)经了解查证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3、 收货签收后,该货物产生的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负责任。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查寻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2、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相关责任。

第六条: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运输服务合同样本

甲方:____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日期:

物流运输合同范本参考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运输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运输日期及方式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货物受领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和结算方式

1. 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为_______________。

(运输费用计算方式)

2. 付款方式(可选)

(1)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_______________期间分_______________次向乙方支付运费,每次支付。

(3)甲方在_______________期间分_______________次向乙方支付运费,第_______________次于_______________前支付运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__ ,第_______________次于_______________前支付运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__ ,余款于_______________前全部支付。

(4)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3.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甲方以银行转帐或其他方式将应付款项付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应当开具发票。

(账户信息)

第九条 保险理赔

1. 保险办理和费用承担

为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甲方委托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______%。

2. 理赔规则

甲方已委托乙方购买保险,货物因乙方责任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资料,甲方损失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损失金额为准,乙方在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可先行赔付,甲方在乙方赔偿后,根据最终的赔偿结果来决定货物残值的归属权。

第十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3)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 甲方应如实填写乙方提供的运输单据,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输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5)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货物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货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

(6)甲方如采用到付时,因收件人拒绝付费时甲方应承担此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7)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资料不全而造成乙方不能及时送达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费的权利。

(2)乙方享有核查甲方发运货物包装及货物合法性的权利。

(3)甲方计量、填写货物重量有误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并据实加以更正。

(4)乙方应当在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5)乙方有提醒并协助甲方办理货物保险的义务。

(6)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方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数量及质量后,在乙方的运单或送货单签字盖章、确认收货。

(7)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过程中,需对甲方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其运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__%偿付向乙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货物,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 元。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非合同规定的货物到达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达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 。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 不可抗力;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4.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 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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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压路机租赁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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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压路机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全新的山推SR20M压路机一台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乙方租用甲方压路机作合成氨二期工程厂区道路路基路面碾压之用,乙方不得将该压路机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赁期从20xx年8月20日起至厂区道路竣工时止。

第四条 租赁期间若有其他原因(如土地协调、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造成该工程无法连续施工的,中间时间可以报停,报停期间不计租金;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每月租金17920.00元人民币(其中:租金16000元,税金1920元)。如租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租金算,如租期超过半个月但不满一个月,按一月租金算。每月工作时间按220小时计,不足220小时按220小时计,超出220小时的时间按80元/小时计价。

第六条 租金乙方按__月__ 支付,乙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甲方出具收款凭证,最终结算时甲方开据正规发票结算。

四、费用及更改转让

第七条 压路机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共20xx元人民币,出场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 压路机租赁期内使用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油料和操作手的食宿),其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操作手的工资和压路机维修、保养费用)。

第九条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增减租金和更改合同。

第十条 乙方将租赁的压路机不得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五、纠纷处理

第十一条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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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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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推进“四在农家”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村农户住宅外装饰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密切配合,互相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四在农家”项目农户住宅美化施工

二、工程地点:六枝特区木岗镇小黄桶村

第二条 任务范围及承包方式

1、任务范围:甲方所辖部分农户住宅部分外墙面抹灰、滚涂外墙漆、划线条及门窗刷漆屋顶压脊等进行美化,具体住宅和施工面由甲乙双方现场确认。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优良、包工程进度、包安全。

第三条 工期

20xx年9月30日竣工。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督察工作。

2、负责落实实施农户的登记造册、协调管理工程实施及“四在农家”软件资料收集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

1、组织施工: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组织施工材料(主材:细沙、水泥、防水外墙漆)及施工器具进场、人员进村施工。

2、负责搭建、拆除施工所需的脚手架,自备施工所需的各种器具、辅助材料。

3、必须按“四在农家”建设要求进行施工,因质量问题及工期等因素影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返工的一切用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4、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5、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

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施工人员的一切薪资、劳保福利、保险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结算及付款

工程完工后,甲方按 “四在农家办”相关规定6000元/户把款项兑付给乙方。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门窗刷红漆,要求漆水均匀,平整美观。

2、外墙要求黄色、蓝线、墙角周正,墙面平整对施工的墙面保证三年内不不脱落不掉色。

3、屋顶要求屋脊线条直,式样美观、不漏雨。

第七条 其它

1、工程排他性: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再将本工程发包给第三方。

2、工程施工进度:乙方应安排充足的施工人员,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确保自本合同生效后第十天开始,每月完成施工量在60户以上。

3、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若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完成施工量,则甲方有权令乙方进行返工或停工退场,并将本工程发包给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三份有效期为三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木岗镇政府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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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货物运输合同内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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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____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____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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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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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施工合同书

建设方: _________猪场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建筑队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做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的建设及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落实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并针对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猪场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

三、工程概况:

1、把原有不符合标准化的猪舍改造,面积大约为300平方米;

2、增建消毒池(房)及改造原有的不合格的消毒池(房),面积大约30平方米;

3、建粪便污水处理池150立方米,沼气池80立方米。 (结算时按实计算)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承包范围和内容:

1、按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的施工图纸,包括土建、水电、避雷、室内消防及排污系统。

2、办理建筑工程规定办理的所有手续(地质勘测,图纸设计在内)。

六、承包造价:按_________万中标价包干。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前负责做好建设物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包括水表、配电板的安装)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并维修,拆迁处理现场内的障碍物(包括架空或隐蔽),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2、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施工图2份,施工技术资料3份。

3、甲方委派_________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程;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送甲方会签;

4、乙方委派范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工程期限

一、根据招标函的要求和投票书的承诺,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天(日

历天)自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或项目总负责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一、本工程竣工质量按投标书要求为:合格等级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一、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凡用于工程(包括特殊情况下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或项目总负责人)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或项目总负责人)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派驻代表(或项目总负责人)应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单20小时之内进行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或项目总负责人),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或监理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建筑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经签证后实施;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土建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屋面保修五年。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二套。

四、乙方应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其它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文件施工,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给乙方办理施工准备工作。

工程进度款支付:基础工程竣工前,乙方所进场的建筑材料费用凭验收单或发票,一律由甲方支付,基本工程验收一,甲方支付进度款_________万元。完成主体的建设后甲方支付建筑总价的60%主体完成后付足建筑总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付足建筑总价98%,其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土建保修期满时一次付清。

三、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七天内审查完毕,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提请造价管理部门审定。

四、下列情况工程价款必须调整:

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结算按实际定额费进行结算。

2、人力不可抗拒而发生的自然性灾害。

奖罚条件

一、工期

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延误竣工,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造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奖为款总额不得超过建筑总价的3‰。

二、签订合同后,甲方因国家计划调整,引起不能继续施工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其它原因停缓建,除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经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_________猪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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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文明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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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标准化是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的主要对策。对于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你了解多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范X,欢迎参考阅读。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范X1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防止人员伤亡、火灾、治安、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严格按照经省人大批准的《____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____市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二条:乙方应服从管理和监督,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临设大门和围墙等重要设施须按甲方要求设置,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物、积水、异味,并保证安全、美观;安全文明设施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二、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派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____市下水管道;不得破坏工地周围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工地外道路上遗洒,同时应严格出场车辆的轮胎清洗避免尘土带到____市道路上。

三、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打架斗殴。

四、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注意工地交通安全,必须减速行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六、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电安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七、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行施工现场;严禁工人酒后上岗。

八、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九、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无蝇无鼠,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暧可统一安装空调。

十、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每天应派安全、文明施工值日佩带明显袖套在工地巡视,对甲方以及建管、监督部门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第四条:安全文件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按施工合同执行;凡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市、县主管部门针对该项目因文明施工措施不力受到批评和处罚一律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范X2

为确保活动房安装项目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过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及健康,保证公司良好形象,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 安全措施

1.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____市政府、市建委等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

1.2要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制度,乙方要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甲乙双方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对所发现的隐患责令及时改正,对于限期内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作业(耽误工期由乙方负责)并做出相应处罚,待险情确实排除后方可恢复正常施工。

1.3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每个安装工程,要先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1.4乙方要对其所有安装工人上意外保险,并把保险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1.5如果乙方作业人员因未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后方可准予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上岗发生的工伤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1.7乙方需按国家及相关法律规范规定安排专职施工现场消防及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工地消防安全事宜负责。

1.8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清洁卫生、食堂饮食、职工生活的管理,并做好防火防漏气防漏电等工作。

1.9电动工具要使用电缆盘,要有漏电保护器或接地措施,并按规定定期检测。

1.10定期为登高作业人员体检,有不宜登高作业病史者应禁止登高作业。

1.11经常检查电动工具,电缆,电线有无破皮漏电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2高处作业时应配戴工具袋,防止构件坠落伤人。

1.13登高用脚手架应搭设合理,牢靠,不摇不晃。

1.14一般工种不得顶替特殊工种作业,起重工、电工、电焊工要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

1.15每天出工前,班长组织召开班前会讲安全,讲质量,讲进度要求,并做好记录,主管应定期参加会议。

1.16每天工完料净,场地清,灭绝火源,切断电源。

2、文明施工

2.1工人进场后要服从业主和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能野蛮作业,不能用语言或用其他方式顶撞业主和其他管理人员。

2.2进入施工现场员工应穿着统一规定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配戴安全带。不要随意大小便,穿戴要整洁,不要赤身露臂,在施工现场更不能穿拖鞋。

2.3帐蓬,配电箱,材料等摆放位置应符合施工作业总平面图要求。

2.4施工作业总平面图的确定,应先与甲方沟通,再行确定,一经确定应认真执行,不再改动。

2.5员工使用的生活用品,行李摆放要统

一、合理。

2.6材料进场后,应按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并且应用木方或其他物品垫起100以上,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严禁与腐蚀性物质接触,并有防雨措施。

2.7人字架、一字梁、钢梁钢柱、檩条、复合板应按照与板房长度方向相垂直的方向摆放整齐,做到一条线、一头齐。

2.8构件堆放应符合其设计受力情况,如屋架,窗、门要竖立堆放。

2.9木夹板、窗、门等物件应用苫布盖好,防止雨淋。

2.10五金件、玻璃胶、小型工器具不得乱扔,乱放,应分类存放在小件箱中,并且有防雨措施。

2.11施工垃圾(如聚苯乙烯碎屑,彩板废料等),每天完工清理干净,统一堆放到指定位置。

2.12完工后退场前,将剩余材料按退货管理规定清理退库。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范X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病房楼施工现场安全、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

1. 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

1. 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立各级、各部门、各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施工活动中应承但的安全职责。

1.

2.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健全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网络,超过30人的二级机构施工队伍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兼职安全员。

1.

3. 有能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设备,合格的安全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而且不超过检验周期。

1.

4. 非凡工种(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等)资质具备且上岗证齐全,证件合格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相符。

1.

5. 严格高处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严格施工用电安全控制措施。

1.

6. 配足、配齐合格的劳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且能正确佩带。

1.

7. 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应交甲方验证并存档,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外聘临时工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1.

8.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1.

9. 严格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治理制度及文明生产治理等制度。

1.

10. 接受发包方安全专职人员的安全监督、治理。对发包方安监人员提出的意见能够及时安排整改。

1.1

1. 施工人员不得超越施工场地进入非施工区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如造成发包方生产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均由承包方赔偿。

1.12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2.

1. 审核承包方的非凡工种(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等)是否资质具备且上岗证齐全,证件合格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相符。

2.

2. 向承包方具体交代发包方所制定的各项安全治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2.

3. 对承包方施工现场有安全监督的责任,对施工现场及发包方院区范围内的所有违章有权制止、纠章、对严重违章有权对其停止工作令其整顿。

3.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向发包方缴纳贰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违约金按工程造价的3%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对死亡人员家属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预留保证金,违约金按工程造价的0.5%从工程款中扣除,承担对伤者的救治费用、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违反发包方有关安全治理制度规定时,将按有关制度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 安全、文明奖惩细则

4.1 承包人有下列情况的,每次处以50500元的违约赔偿,并责令整改:

4.

1.2 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未佩带工作卡的;

4.

1.3 现场随意高空抛物;

4.2 有下列情况的,每次处以X元的违约赔偿,并责令整改:

4.

2.1 现场材料、机具乱堆乱放,影响场容场貌的;

4.

2.2 食堂、宿舍、厕所等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未制定、落实或现场卫生情况差的;

4.

2.3 现场(含办公区)有未成年人进出的;

4.

2.4 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或未予真正实施的。

4.3 承包人有下列情况的每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赔偿,并责令改正:

4.

3.1 现场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

4.

3.2 施工用电不规范,乱接乱拉电缆线,安全保护装置形同虚设;

4.

3.3 现场安全措施未到位,有严重安全隐患的。

5.施工期间不得影响病人休息,如在工程施工中因环保、噪声等产生的问题,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得以此为借口耽误工期,因此致使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 承包人综合治理不力,有打架、盗窃、赌博、嫖娼等事件发生的,

第一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赔偿,

第二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赔偿,以此类推。若有管理人员参与,罚款加倍,且清退该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监理、发包人针对存在的问题已用书面通知形式提出整改意见,仍然整改不及时,或未能从根本上予以改正,同样或类似问题一再发生,项目总监有权下达停工令进行整改,因此造成的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8. 本合同作为____市东方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 本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各两份,共四份。

9.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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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施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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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通过接触和参加实际工作,充实和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培养综合应用的能力,为以后课程以及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二、实习内容

参加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操作实习,学习每个工种的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方法,学习和应用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学习施工过程中对技术的处理方法。

三、实习概况

实习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绿苑佳泰小区参加施工实习,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出勤率高,积极向工人师傅请教,善于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工地技术员的帮助下解决问题。对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有了很具体的了解,同时对部分工程进行实践操作。实习期间完成了实习任务,达到了实习目的。

四、工程简介

(一)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建筑和有关工种提供的作业图和有关资料。

3、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

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2)《采暖通风与空间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5)《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范》DBJ01—605—2000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8)《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4、已批的扩建审批意见;

5、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6、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意见及要求;

(二)结构:

1、工程名称:天骄绿苑佳泰小区7#、9#、10#、11#、12#、15#楼。

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3、设计标准: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八级;

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

结构类型为砖混住宅楼;

桩基础安全等级为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

4、主要经济指标:(以7#楼为例)

总建筑面积3851.12m2,共有A、B两种户型。A户型建筑面积为105.85 m2,B户型面积为101.85 m2,跃层面积为90.25 m2,楼梯面积为198.30 m2,阳台面积为171.05 m2。

5、建筑总高度、层高及标高

建筑层高为五层加跃层,建筑总高度为19.45m,一至五层层高均为2.95m,跃层高度为3.90m,室内外高差为0.900m,本工程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442.000m。

6、建筑物的总尺寸

建筑物总长33.240,总宽11.640m。

7、基础

1)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桩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成桩方法为干作业钻孔成桩,基础持力层为细砂岩,单桩承载力为282kN,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50kpa。

2)桩基础的桩为摩擦桩,桩径 (圆孔桩)。

3)混凝土坍落度为80~100mm。

4)边坡处单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2.5m局部陡坡边坡处单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3.5m。

5)桩与桩之间采用承台梁连接,承台梁的尺寸为550×500mm,混凝土等级为C25。

8、主体

本工程主体采用 普通烧结砖和 水泥砂浆砌筑,各层梁、板、柱与梁的钢筋均为绑扎搭接。

楼房屋顶为坡屋顶,局部为有组织排水(跃层露台处),雨水管的公称直径为 。

(三)功能简介

本工程均为住宅,在跃层处设有2.7m2的露台,可供人们进行户外活动。

五、具体参加工作

第一部分:测量工程

施工测量是直接为工程施工服务的,其成果不仅是进行施工及施工检查的一条准绳,而且还是验证竣工工程的位置、标高和相互间关系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依据。

(一)测量仪器配置及建立控制网

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结构情况,主要测量仪器有:电子经纬仪1台、普通水准仪1台。

根据规划局提供给施工单位的水平坐标和水准点,建立适合本工程的测量定位轴线网络和标高控制网络,其中重要的控制坐标要做成标准的永久性坐标点。测量放线采用预放、粗放、精确定位的方法进行反复核查,确定平面控制轴线。±0.000m采用外控制法进行平面网络控制,依据现场情况确定基准点、控制点、通视点,±0.000m以上采用内控制法进行放线控制,将规划局给定的水准点利用水准仪引测到规划建筑物周围相对比较稳定的已建建筑物上。利用水准点作为高程控制依据,将绝对高程换算成相对高程。用钢尺、水准尺、水准仪传递高程,在各层测设出高程控制点(建筑五零线),并作出标识,同时定期对各标高进行复核,保证施工人员控制楼层标高。

(二)楼层放线:(现以楼房西山墙拐角为例)

由于楼层不高,我们是用线坠和经纬仪配合使用来放楼层轴线的。从上一层向一层垂吊下一层轴线技术人员把线坠吊到一层,量出垂线与墙体的水平距离,然后上一层人员在由垂线量出在一层相同的水平距离加上外墙到轴线的水平距离得出○1轴和○G轴(即轴线)。在西山墙的南北两个拐点处分别用同样的方法测出轴线○1轴。注意的是:如果在西山墙引轴线,那么再放下一层的时候也要在此处引测。然后在到东山墙引○G轴和○19轴,再用工程线(如果拉不通工程线,就用经纬仪头测)把西山墙的○G轴点和东山墙的○G轴点连起来,再在整个楼板上把○G轴放通,并用墨线把○G轴和○1轴都弹出来。剩下的轴线均用放出来的○1轴和○G轴作为参考轴线,用钢尺量出并用墨线弹出。如图1-1

1-1 标准层平面图

第二部分:钢筋工程

钢筋使用必须坚持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按国家规范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钢筋在现场加工,制作加工工序为:钢筋机械安装→钢筋对焊→锥螺纹加工→弯曲成型→钢筋绑扎。

1、    钢筋性能

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主要包括:钢筋的化学成分、拉力试验取得 值,弯曲试验取得的冷弯、反向弯曲情况,显微组织、脱碳、晶粒度、夹杂情况,冷热顶锻及硬度情况。

钢材的力学检验主要包括:钢筋拉伸试验所测得钢材的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所测钢材弯芯直径及弯曲角度情况。

2、钢筋加工

本工程钢筋,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及规范认真作出钢筋翻样,对复杂节点的钢筋要求进行放样,同时给据图纸机构分区、分部配套翻样,并按施工进度安排好钢筋的加工计划。钢筋加工现场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加工。根据施工进度和钢筋下料表加工成型。钢筋制作前应对弯曲、变形的钢筋进行调直处理,剔除有表面缺陷的钢筋。加工成型后应挂有明显料牌,标明形状规格、数量、部位、分段、分层、分部位、分施工顺序堆放整齐,专人发放。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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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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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已经与甲方签订 工程劳务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分包合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国家、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职责。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乙方均无异议。

六、乙方承担由其负责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法规、规范符合性及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后果,甲方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七、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八、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九、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十、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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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文明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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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防止人员伤亡、火灾、治安、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严格按照经省人大批准的《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二条:乙方应服从管理和监督,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临设大门和围墙等重要设施须按甲方要求设置,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物、积水、异味,并保证安全、美观;安全文明设施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二、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派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城市下水管道;不得破坏工地周围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工地外道路上遗洒,同时应严格出场车辆的轮胎清洗避免尘土带到城市道路上。

三、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打架斗殴。

四、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注意工地交通安全,必须减速行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六、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电安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七、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行施工现场;严禁工人酒后上岗。

八、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九、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无蝇无鼠,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暧可统一安装空调。

十、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每天应派安全、文明施工值日佩带明显袖套在工地巡视,对甲方以及建管、监督部门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第四条:安全文件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按施工合同执行;凡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市、县主管部门针对该项目因文明施工措施不力受到批评和处罚一律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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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标准委托培训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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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法定地址: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法定地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为乙方的(演员、歌手)经纪公司,乙方因无经验参加公司培训班,在(速成班、半年班)毕业后,甲方则为乙方经纪公司。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从签订之日开始到(速成班、半年版班)培训结束自动作废。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在培训班的课程安排和剧组实习。

2、甲方有权在培训班对每个学生的学习进展进行监督。

3、甲方负责乙方在培训后的(演员、歌手)经纪一事。

4、甲方有权教导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如旷课、早退频繁的学生,如教导不成,超过5次旷课、早退的学生可开除,不退任何费用,性质恶劣的学生甲方可开除。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热爱并希望从事演艺事业,经甲方面试认同乙方潜质,同时乙方对甲方公司资质、教学条件、师资及课程设置等完全认可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委托甲方提供艺人(速成班、半年班)技能培训,并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

2、乙方有权对培训导师的培训导向提出要求。

3、乙方在(速成班、半年班)培训完之后可选择不用公司经纪,自己发展。

4、乙方在培训课程期间因有事不能到达培训班上课,有权提前向老师请假。

四、双方职责

1、培训期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培训计划按时参加培训,如乙方不能按时参加培训或因乙方自身原因中途退出,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退费要求。如因甲方原因中止培训服务需将未完成部分的培训费用退还乙方。

2、甲方应严格执行培训计划,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师资和教学条件,以保证培训和服务质量。甲方若因需要调整培训计划和时间安排应提前通知乙方。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习内容,掌握培训技能。如未完全掌握培训技能,不能适应实习工作需要,可向甲方申请,在甲方相同培训课程存续的情况下由甲方安排重学。

4、为了使乙方在演艺事业上更好地发展,在培训和实习工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作品、肖像和姓名等进行宣传,同时培训结束后就甲方自动成为乙方的经纪人,具体内容按甲方经纪人制度执行,双方另行签订经纪协议。

5、培训班之外的艺人人身安全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违反协议其它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相关培训事项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按甲方约定培训计划执行。

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培训费用:速成班: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半年班: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在公司内付完足够款项。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协议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甲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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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油漆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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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之规定,结合本合同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名称

肥东城南新村3#、4#、6#、11#、14#、19#楼

第二条 施工范围、承包方式及工程期限

1、承包方式:油漆包工包料

2、施工方式:内外墙油漆

3、工程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进场。

第三条 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1、外墙批两遍灰做阳角,真实漆价格

2、内墙批灰超水平做角,刷乳胶漆及公共面积价格

3、铁器护栅、楼梯扶手价格

4、门批灰刷调和漆价格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

第四条 义务和责任

1、本工程甲方 乙方 ,为驻工地负责联系有关工程事宜。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材料和设备堆放架子。

3、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用、用电并供应到场。

4、乙方负责调用施工人员、专业机器设备。

5、乙方委派的代表应直接在施工现场配合甲方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自始至终顺利进行。

6、双方责任

(1)若甲方资金不到位所引起的系列问题由甲方承担。

(2)甲方由于各种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起的系列问题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按所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7、安全施工: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施工要求,乙方配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若施工期间乙方管理不善所引起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

8、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给其它工序造成污染的要自行清除。

9、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

10、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11、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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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内容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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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长莺飞,春暖花开,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良好氛围,过一个健康、文明、绿色、低碳的清明节,我们向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1、严防聚集,文明祭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市民朋友尽量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参与宗族性的聚餐祭祀活动。积极倡导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撰写缅怀文章、种植花草树木和网上祭祀等方式来怀念逝者、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变实地实物祭扫为注重精神传承,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

2、弘扬美德,厚养薄葬。百善孝为先,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提倡对在世老人多关心、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仙逝后,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以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治丧,让逝者欣慰,生者心安。

3、告别陋习,安全祭祀。树立环保意识,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破除燃放爆竹烟花等陈规陋习,杜绝在城市道路、广场、小区、绿化带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大力推行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方式,倡导绿色环保文明祭祀新风尚。

4、移风易俗,节地安葬。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并大力宣传节地生态葬法,带头转变观念,节俭治丧,自觉抵制丧事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安放骨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蓝天。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文明祭祀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和谐的清明节,为长沙天更蓝、水更清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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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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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协商一致,甲方将相国生活馆工地型号为SC200/200施工电梯一台承包给乙方安装拆卸。有关事宜协商如下:

1.该施工电梯安拆费总承包价为元整)。包含施工电梯进出场费、设备安装后的检测费,基础预埋件埋设,电梯安装调试,标准节安装及连墙附着安装。

2.付款方式:乙方将该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并经相关检测单位检测后甲方付给乙方安装费用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整)余下部分在施工电梯出场时一次性付清。

3.安装及拆除时间:根据甲方施工需要。

4.乙方在安装拆卸该施工电梯时,甲方派人配合乙方安装拆卸人员工作且保证安装拆卸场地三通一平,在安拆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如场地狭窄,无法进场其责任和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电梯安装完成,经检验合格交付使用后的使用管理完全由甲方负责,其安全责任也由甲方承担,如因安装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该施工电梯在整个使用期间每月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给甲方,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建议,如未按要求进行检查,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该施工电梯在该工地使用期间,驾驶员由甲方自派,驾驶员需每日填制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甲方自做好施工电梯维修记录,乙方配合甲方完善关于施工电梯的相关资料(如签字、盖章、提供专用相关表册)

7.该施工电梯在使用期间一般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大型专业维修、保养、人工由乙方负责,材料由甲方负责。由乙方维修不当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电梯基础隐蔽资料、现场平面施工布置图、施工电梯的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以便于施工电梯检测及备案。如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若因高压线路或其它障碍物造成施工电梯安全距离不够等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造成的后果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9.施工电梯安装、拆卸过程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安装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10.甲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进行施工电梯升节,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进行升节安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升节,将按照每拖延一天500元处罚。

11.合同有效期:乙方安拆完毕,甲方付清安拆费用时终止。

12.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乙方同意应收所有款项直接向甲方签字人秦伟个人收取

1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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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标准劳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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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第2条: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约定员工在合同期内从事工作。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变换员工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劳动保护

1)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公司需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员工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员工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4条: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为员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有薪假期。

第5条:劳动报酬

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定员工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记件工资。如员工的职务、岗位变动时,员工的工资可相应调整。公司支付员工的工资为税前工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

企业因生产或经营等原因,员工暂时不需上班,则按规定发给生活费。

第6条:社保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员工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公司从员工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或:

应员工的要求,员工的档案可以不按公司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同意将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员工,由员工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结果由员工享有或承担。

第7条: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员工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员工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第8条规章制度

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上下班制度;

2)安全生产制度;

3)质量管理制度;

4)公司保密制度。

第9条:合同解除

9.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1)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公司企业宣布解散。

4)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9.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1)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3)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9.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2)公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9.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9.5公司按本条9.1项第2)、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公司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9.6员工未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1)按正常生产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X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或

2)按公司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公司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的生产、经营的经济损失。

第10条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公司同意的培训,公司相应地增加员工的工资收入或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第11条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12条:离职手续

12.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公司指定人员。

12.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公司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12.3公司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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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商品陈列协议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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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经销商全称):_______

乙方(零售店全称):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合作优势,共同推进商场的陈列管理,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陈列产品:_______

陈列时间:_______

第一条:乙方同意有以下职责:

1、乙方同意给甲方产品一个特殊的陈列位置,以增强促销效果,增强销量。

陈列位置:______________

陈列方式:______________(选取货架陈列、端架陈列、堆头陈列等)。

陈列面积:______________(可注明长、宽、高等尺寸、单位等)

2、在协议期间内,乙方允许甲方人员了解本次活动的进展,允许拍摄照片。

3、活动期间甲方将每月对乙方组织_______次调查,如不合格次数到达3次,将取消陈列费。

4、乙方应对甲方付给的促销费用带给发票,若是赠品,应带给赠品签收单。

第二条:甲方同意有以下职责:

1、为乙方带给最充足的货源保障。

2、由甲方业务主管,业务员带给有关指导。

3、甲方产品的宣传材料。

4、在促销活动结束后,支付陈列费用_______元(需大写),或支付同等价值的产品_______箱。

5、甲方将不定期监督本次活动的进行。

第三条:终止协议条款:

1、乙方如不能履行上述条款,即取消本协议,甲方不亦支付陈列费用。

2、乙方或其他原因不正常营业,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

业务主管: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

____日期: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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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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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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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内容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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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清明寒食好,春来百花开”。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我们特倡议如下:

一、倡导殡葬改革新风。今年是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的第二个清明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树立殡葬新风,文明治丧,简办丧事,不借丧葬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推进党风政风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二、倡导祭祀革命先烈。结合“美丽凤冈文明行动”,突出缅怀革命先烈主题,积极参与为革命先烈扫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网上祭英烈”等活动。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青少年学生要把对革命先烈的悼念和对亲人的思念,化为爱祖国、爱家乡的浓厚情感,化作岗位做贡献、社会做奉献的实际行动。

三、倡导科学文明祭祀。人人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崇尚科学,摒弃封建陋习的祭奠方式。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等现代式祭扫活动,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祭拜逝者的哀悼之情。

四、倡导安全环保祭祀。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广大干部群众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地方政府服务和管理部门安排,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五、倡导厚养薄葬美德。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坚持从俭治丧,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生态葬法,不乱埋乱葬,不修大墓、豪华坟,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广大市民朋友们,推动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传播凤冈好声;传递凤冈正能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的推动者和倡导者,过一个文明、生态、平安的清明节,为助推“美丽凤冈文明行动”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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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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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有重点地检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1)承包人的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

(2)承包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3)承包人的安全教育;

(4)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考核、奖惩;

(5)承包人工伤事故报告及处理。

2、落实《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承包人应结合自己的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手册。在合同签字后90天内应将手册的复印清样递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手册亦应分发给承包人的全体职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人员。

3、督促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观念,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新进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加强现场控制,督促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日常监理工作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承包人认真整改。对于 经常发生的同一类安全问题、以及当政府安检职能部门发现承包人忽视安全、违规施工或不符合文明施工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制定纠正措施,在督促及时整改的同时,建立有效机制或制度实现常效管理。

(1)承包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下而上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要做到专人专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反应迅速。

(2)承包人要根据参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进场实施之前制定出全面的切实可行的险情及紧急情况反映的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报驻地办审批后,上报业主备案。

(3)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包人应在施工作业现场张贴有关安全宣传标语和生产安全警示牌。

(5)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车辆、施工现场道路及与地方道路交叉路口的车辆运行管理,树立明显的车辆限宽、限重、限高、限速等安全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疲劳驾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6)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检查。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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