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分包方式:
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
四、违约责任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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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2: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落实,为此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本职务安全生产负有的责任明确如下:
锅炉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宣传贯彻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安全工作。
2、结合本车间的实际,与各工段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检查、督促本车间的员工在生产和工作中自觉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4、定期对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上报制造部。
5、积极按时完成制造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6、及时上报各类事故,积极配合事故的隐患调查和处理工作。
7、定期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车间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8、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应急安全措施,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
9、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现场保护、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负责本车间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训工作,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
11、经常检查本车间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做到自己不违章指挥。
12、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3、负责制定本车间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车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4、有计划的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5、经常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确保生产的安全运行。
16、组织好我公司用电方面的大、中、小修的安全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检修方案,严格按作业规程办事。
17、管理好公司内的电气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性能可靠,完好无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8、对车间内发生的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及时分析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改进措施,并进行上报。
19、严重电灼伤,死亡事故为零。变电站停电事故
20、职工持证上岗率100%,“三级”安全教育率100%,安全设施、电气设备完好率为95%以上。
本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安全生产责任人已明白上述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并承诺对管理区域内的安全事故负责,若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
企业法人签字(公章):
篇3:最新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范文
为加强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工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20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安全控制目标:
1、 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2起;
3、 无刑事案件,一般治安案件不超过2起;
4、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
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 外租、外包安全管理协议签订率100%;
7、 新进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8、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年检、定检合格率100%;
9、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二、 安全工作职责:
1.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健全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定年度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区域和重点岗位。
2.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考核。
3. 对事故隐患不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车间、部门或班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 要按时向集团公司企管部报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月度安全事故汇总等材料。
5.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管理规定,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和措施,实施有效监控。
6.实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于隐患整改多次不及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部门、车间或班组,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责任追究制度对其直接主管给予严肃处理。
7. 对重大危险源要做好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同时要健全各级安全管理台账。
8.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⑴、 组织各车间、部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⑵、按照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有序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有效增强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⑶、 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各车间、部门的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0、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⑴、要加强车间、部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要分工明确、针对性强,每个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
⑵、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⑶、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事故迅速组织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 安全奖惩考核:
奖惩原则: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
1、 年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且一般安全事故不超过2起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工厂:大型工厂(员工人数≥500人),奖金2.6万元。
2、 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2次(含2次)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3次
(含3次)以上一般安全事故,取消事故单位及责任及责任部门年终先进评比资格及年终安全生产奖金。
3、 年内工厂区域无刑事案件且一般治安案件不超过2起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工厂:大型工厂(员工人数≥500人),奖金5000元;
4、工厂区域发生刑事案件的,取消责任单位年终先进评比资格,同时对责任单位按照5000元/起的标准罚款,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一般治安案件超过2起的,每超一起罚款1000元。
5、 员工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分/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2分/人。 6、 工厂未与厂区内外租、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5分。
7、 新进员工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2分/人。
8、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未按规定年检、定检的-1/台。
9、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不到位的,-1分/台。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_____公司和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篇4: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
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篇5: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现依法落实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宁波X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我承诺,在我担当X公司总经理期间,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失职和
违章行为。
3、 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
4、 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人人有责。
5、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及时、如实报告,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6、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且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7、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工作,解决企业中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董事长: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6:2024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书
为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预防、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及生命安全,保障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特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安全指标:
1、杜绝因工死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2、无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
3、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因工重伤事故为0。
5、职业病发生率为0。
6、年百人因工轻伤事故率在2%以内。
7、火灾事故损失控制在本单位总产值的0.3元∕万元以内。
二、安全管理责任内容及责任目标:
1、对于各类工伤事故,车间负责人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即:发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进行严肃处理不放过,本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措施不放过)。
2、新进员工 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工伤职工的复工教育、改变工种和四新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00%。
3、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4、生产现场安全通道(门)畅通,标志明晰,车间占道率5%。
5、防护用品穿戴合格率100%,生产现场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为0。各岗位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各种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在安全检验周期内使用率达100%。防尘、防毒设备设施运行完好率85%。
7、严格执行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当发生职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等,事故单位必须按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8、外来实习人员及临时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监管到位。
9、督导各岗位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
10、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11、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阶段安全工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12、安全员必须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13、部门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14、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完好率达100%。
三、考核与奖惩:
1、公司每月考核一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并纳入当月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予以考核。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对预防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对有以上行为的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或领导责任等,予以应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20xx 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 责任单位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20xx 年 1 月 1 日 20xx 年 1 月 1 日
篇7: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服务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本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省人大代表之家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租赁机械名称: 履带式起重机
租赁合同编号:
二、 预计租赁使用期限: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 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达到承租单位(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__-11-01 九届人大28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七届人大11次会议通过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__-11-12 国务院第28次会议通过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__-07-0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85
(6)《起重机械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2号令
(7)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__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__
(1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__
3、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租赁合同或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作业。
(3)双方应分别负责对各自的员工进行是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做到有据可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5)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规定,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机械租赁资质进行核查;进场机械的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组织对租赁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查,并对实施过程加强监督。
(4)负责对入场的安装、拆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的核查,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交底。
(5)根据合同约定,落实相关责任方负责现场道路和基础施工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的要求。
(6)按照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机械的安全监督。
(7)对使用租赁机械进行材料、设备吊运、吊装,编制相应的起重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8)临近有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指定专人监护。
(9)负责起重作业的指挥,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应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
(10)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评价,作为安全保证的考核依据。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监理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负责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使用、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指派有经验、有资格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
(4) 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5) 提供租赁机械基本尺寸以及额定工况起重量表和载荷曲线图等相关技术参数。
(6) 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经乙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方可组织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7) 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将全体安装、拆除、操作人员的有效作业证件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乙方单位的公章)提交给甲方。
(8) 拆装租赁机械之前,乙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9) 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10) 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起重机械检测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1) 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按规定在租赁机械明显位置悬挂相关的安全标志。
(12) 负责租赁机械在非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3) 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休养、检查、维护。
(14) 随机配备的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15) 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指挥信号,有权拒绝执行。
(16) 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应确保替代机械符合本协议要求。
(17) 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和操作人员的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6、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考核标准
(1) 安装、拆除过程中,凡出现下列违章,对出租单位每起扣除200~1000元;
① 编制施工方案的;
②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考试取证或者持过期的证件隐瞒上岗的;
③ 未通过现场专业管理单位,未按照施工方案作业程序进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安全施工作业票;
④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现场。
(2) 租赁吊车在使用中,凡出现下列违章,对出租单位每起扣除500~1000元;
① 违反“十不吊”规定;
② 吊车的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为准);
③ 没有定期对吊车进行维护、检查、保养,并留下书面记录的(以现场专业管理单位的签证为准);
④ 没有通过检测就投入使用的;
⑤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现象。
(3) 作业人员凡出现下列违章行为,对出租单位每起扣除200~1000元;
① 未参加专业管理班组的安全学习、站班会;
② 上班过程中操作人员出现玩手机、看报纸、小说、杂质;
③ 上班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
④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行为的。
(4) 发生机械操作、使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事故,比照安全事故处理。
四、 协议说明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租赁期限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顺延,本协议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考核奖惩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6)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8: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加大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察力度,确保公司内部安全与稳定,依据《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一)公司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放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首位。杜绝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公司所属各门店店长、防损维修经理及其他各部门经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做好全方位安全生产工作,力争全年不出现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伤亡事故。
(二)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发现、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
三、具体要求
(一)治安保卫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范文三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范文三篇1、建立健全以各部门、各门店为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保卫责任制,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度。
2、要根据形势要求和工作特点,对员工进行经常性法律、法规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发现不安定因素及时调解,把问题、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
3、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对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和备用金要落实领用登记、使用保管制度。备用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节假日期间应当增加值班力量,确保销货款安全。
4、每日业务终止后,专职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应当与值班经理共同对营业现场进行巡视清场,检查门窗、刀具、电器设备,存包处、垃圾桶以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并认真做好清场交接班记录。
5、加强对企业内部治安工作的日常巡查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违章及时纠正,确保企业内部安全。
6、对保安人员和专职值班人员要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心。
(二)消防安全
1、建立企业内部消防制度和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将责任、任务具体明确,分解到人。各门店必须保证主通道不低于2.4米,辅助通道不低于1.5米,营业期间应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店内必须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并不能被悬挂的宣传品遮挡。
2、单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放置明显位置,设专人管理,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3、负责租赁的招商部门必须与租赁方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并负责对租赁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4、要保证所有在岗人员(包括促销员)和专职保安人员,人人懂消防常识,个个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能扑救初起火灾。并了解突发事件预案中自己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务。
5、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加强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实行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
6、建立用电申报审批制度,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超负荷用电。
7、消防中控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职守,做好记录。
8、电视监控应按规定配备专人24小时在岗,按规定回放录像,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安全生产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并将责任明确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2、各门店防损维修经理为店铺的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监督、检查。
3、因违反操作规程出现的一切事故,应当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4、各门店使用的电梯必须按规定进行管理、操作,按期做好维修保养及年度审验。
5、各门店使用的锅炉、燃气、压力容器等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管理、操作,按期做好维修保养及年度审验。
6、高低压配电值班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高低压运行维修操作证,高压设备必须定期做预防性试验。
7、如需电气焊工作,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电气焊操作证,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四、考核标准
(一)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必须与生产经营同步,此项工作纳入部门经理、店长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以致发生治安、火灾、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的单位,将依据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有关责任并给予处罚。
(三)对发生案件、事故不上报,故意隐瞒事实的单位,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店铺名称:
店长签字:
超市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篇9:最新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范文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采石场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输中设备的安全,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关条文如下:
一、采石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0;
2、事故隐患查出率为100%;
3、隐患整改率达100%;
4、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率达100%。
二、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三、乙方必须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关记录,方可进场作业。
四、乙方为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制定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五、乙方必须缴纳壹万元安全、质量保证金和陆拾万元意外人身伤害、安全责任保险(所有施工人员);
六、采石场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采石场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及安监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八、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并登记建档。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和设备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和设备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九、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乙方必须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采石场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护协议,以及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事故救援演练;
十一、采石场开采周边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十二、采石场必须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顺序开采,并使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
十三、乙方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程序、时限,及时上报各类事故,启动预案,发生事故后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提供相关情况,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十四、采石场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按规定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十五、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施工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乡安办各执一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10: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国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及生活区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即JGJ46-88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J01-83- 、J1033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结合本公司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和本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经甲乙双方同意确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一、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目标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的发生。
3、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二、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在本施工现场必须要用一名专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
2、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合格人数的(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的临电电工维护人员。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和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平分标准〈JGJ59-99〉标准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3、分包单位所使用的临时用电的电器材料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认定厂家生产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电器图册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对所使用的临电器材必须经过总包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我项目经理部所提供的配电箱、电缆、电线、用电标识等,分包单位未经我司同意严禁损坏、更换、拆除。
6、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许用电时,应以书面向总包提出用电申请,批准后到指定的电箱开关上接线。
7、各分包单位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严禁长明灯,所有用电设备停用电必须拉闸断电。
8、各分包单位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项目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对临电电工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操作时不少于俩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分包单位的配电箱及配电箱内的电器装置,开关、接零、接地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0、 配电箱应放置牢固,严禁倒放置,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严禁在配电箱旁1m内对放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 所有配电箱必须达到三级配电箱二级保护,各内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符合JGJ59-99标准。
12、 三级配电箱的动力和照明设施必须分开设置,严禁混用。
13、 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开关上的额定电流与被接的电器设备及照明设施的额定电流箱。
14、 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中间不允许有接头,未经电箱与手持电动工具的距离不得大于50m。
15、 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宿舍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
16、 分包单位所使用的各种电器材料的导线必须使用中建一局认定厂家的橡套电缆(除橡套电缆以外的其他导线严禁再施工现场使用),接零保护线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缆导线在施工现场使用或出现。
17、 各种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将导线直接用金属悬挂,或直接缠绕在钢筋、钢管]、拖在地下面和行人车压,应用带绝缘的物品挂好,如瓷瓶、瓷珠、带塑料皮的导线挂好,高度不小于3m。
18、 施工现场不能架设的导线,如电焊机的一次线,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无齿锯,等其他的机械设备必须穿绝缘套管对其进行保护。
19、 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新、旧的机械设备和各种电器开关,电缆,电线,都必须遥测绝缘电阻并作好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0、 施工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使用封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的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必须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内灯具高2.4m,室外灯具高2.8m。
21、 对于生活区的职工宿舍,地下室及潮湿的环境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对职工的洗浴场所必须安装24V以下低压照明灯。
22、 分包单位的电器负责人必须定期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临时用电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停工整改。
23、 本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方式采用三箱五线制供电即(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现场设有两台800KVA的变压器,南侧一台为1号变压器设低压配电室,设两个一级柜分别控制东边一个二级电箱和南侧一个二级电箱,北侧一台为2号变压器设低压配电室,设两个一级柜分别控制北边一个二级电箱和西侧一个二级电箱,共8个二级电箱,分别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用电,分包单位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随着施工的地点不同按照总包的要求随时增加配电箱。
24、 施工现场的变压器到二级电箱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分包单位负责二级电箱以下的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维修保养,对使用不合格的电器材料必须清除施工现场。
25、 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技术指导及总包单位范围内的电器设备的到位管理。
26、 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各项要求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必须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临时用电的规定执行,如有违规按照总包有关安全惩处条例进行处罚,并对违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本协议书自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于工程验收、全部现场人员退场自动终止。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存档。
总包单位(签字盖章) 分包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_责任书_网
甲方:企业(部门、车间)
乙方:车间(部门、车间、班组、员工)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切实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特订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控制指标
(1)事故起数、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各低于上年%。
(2)职工事故死亡人数等于零。
2、工作目标
(1)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车间负责人兼任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逐级落实,明确责任。
(3)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把制度和规程要规范地悬挂在各车间醒目处。职工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严禁违章作业行为。
(4)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对职工教育培训每月一次,对新职工在上岗前要先进行上岗培训,并有记录。同时要积极利用大幅标语、醒目标志进行宣传,提高职工及业务往来客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的知识。
(5)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车间、班组各做好记录。
(6)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率为100%。
(7)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企业对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检查及隐患整改,都要有建立台帐记录并归档。
(8)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由车间安全员兼管,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充装。对职工要进行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电工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修。非电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电工去整修,严禁擅自操作。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定位堆放,严格管理。对生产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对不完好设备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停止生产。
(9)严禁职工上班穿拖鞋、赤脚、敞衣、赤膊、穿高跟鞋、穿裙裤、戴围巾、留长发及酒后上班。要坚守本职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串岗。配电房不准非本岗位职工进入。
(10)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万一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本车间(班组)员工严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年生产均安全的人员,年终给予安全奖。对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的肇事者,从严惩罚,决不姑息。
3、奖惩规定
(1)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2)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1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工程名称: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 为兴建 工程,接受了乙方 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 个月(天),或: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二、合同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X。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XX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XX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竣工图纸和资料;
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XX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XX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XX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 词语定义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 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
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XX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级以上持续 天的大风;
有效波高超过 米的波浪;
毫米以上持续 天的大雨;
烈度 以上的地震;
......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保修金的数额
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励
奖励:
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篇1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2.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限于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规。本合同订立时国家及相应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同样适用。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证号: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审核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6.工程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按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16.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⑺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报送甲供材供应时间计划表及要求。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方、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⑴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⑵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鹰瑞项目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措施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经审定后贯彻执行。
2、组织审批(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解决施工中的重大特殊安全技术问题(高边坡作业、模板工程、脚手架搭设、临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检测等技术方案),主持制订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领导组织干部、工人进行规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4、组织安全生产的科学研究工作,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害等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功克技术难关,改善劳动条件。
5、参与项目部定期性的安全检查,参加重大伤亡事故技术鉴定意见及改进措施。
6、主动布置、检查、支持安全部门工作,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监督有关部门按期落实整改。
以上安全岗位责任必须认真履行,凡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除由国家执法机关追究治安、刑事责任外,均按《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单位部门:__
责任人:__
__年__月__日
篇16:安全生产责任书最新范本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司、项目部及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结合本岗位施工特点,公司对本岗位在施工期间做出如下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病预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积极参加项目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
3、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虚心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指导;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及时检举和上报。
4、进入施工现场正确配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并按要求佩带胸牌。
5、不酒后上岗;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和随地大小便;不带情绪上班;作业时,不三心二意,不打闹和开玩笑。
6、不乱动非自己操作的机电设备。
7、拉直钢筋时,将钢筋卡牢,防止回弹;剪断钢筋时先用脚踩牢;不在拉筋占线区逗留或通行,并监督提醒他人远离钢筋拉直区。
8、不在高空进行钢筋断料、配料、弯料。
9、搬运钢筋时注意附近有无障碍、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10、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站在脚手架板上操作,不站在模板上操作;绑扎2米以上独立柱头钢筋时在操作平台上绑扎,不站在箍筋上绑扎;不用木料、钢管、模板穿在箍筋内作为立人板。柱梁骨架安装绑扎后,及时用临时支撑拉牢,防止倾倒。钢筋骨架不论固定与否,不在上面行走;不攀爬柱子钢筋和脚手架上下。使用梯子或马凳时,将梯子或马凳架牢,不垫高使用。
11、起吊钢筋骨架时,不在吊物下方站立或通行,并监督提醒他人远离吊装作业区;扶钢筋骨架就位时,待钢骨架降到离模板1米以下时再靠近,就位支撑好后再摘钩。
12、起吊钢筋时,使用吊环;长短钢筋分别起吊,规格统一;吊细长钢筋时,采用两点吊,并起吊平衡。
13、人工断料时,工具牢固;机械切断长料时,两人从两端将钢筋抬平、把稳、动作协调一致;切断小于30公分的短料时,用钳子夹牢,不直接用手操作。
14、多人合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一致;人工上下传送钢筋时,不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在脚手架上堆放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15、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在有外架或安全网的情况下进行,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6、操作钢筋机械时,做到先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电源线有无破损,设备试运转是否正常,确定完好后再进行作业。操作砂轮切割机时,不将切割机对着可燃物。操作机械过程中,不将物件堆放在机械上,防止机械震动落入机体,造成机械损坏;不在机械运转时清扫、加油或检修,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不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临时离开和下班时,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后再离开。
17、高空作业时,不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架板上,不将工具、箍筋、短钢筋等小物件随意放在脚手架上,以免滑落伤人。
18、工作完毕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9、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追逐打闹;过路口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以上规定如有违背或造成后果,公司及项目部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责 任 人:
责任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篇17:脚手工安全生产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建设单位)
己方:(施工单位)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 )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和苏州市建设局文件(苏建价[ ] 号)《关于转发的通知》的规定,施工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市政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分为基本费(1.0%)、现场考评费(0.6%)和奖励费(0.2/0.4%),另外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设施和真实、准确、齐全的地下管线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监督,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4、甲方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
5、甲方有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奖励的权利。
6、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和权利。
7、甲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单位承接工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度,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 特性配备足够专职安全员。
2、施工单位对现场和作业面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用于安全防 护,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4、因甲方过错,造成己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招收的全体务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
5、乙方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确保性能完好,进入施工现场, 大型机械设备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和设备履历书。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
9、乙方在施工期内,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经常维护保养。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在施工期内,乙方得生活区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
1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
12、夜间施工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做到不扰民。
1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
1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五、奖励与处罚:按照工程项目所在项目部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为劳务合同的从合同,随劳务合同生效而生效,劳务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8:机械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确保施工中人身、供热和设备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等规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1、工程概况:
2、工程工期:
3、工程地址:
二、甲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严格审查、选用具有法人资格、相应工程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施工工作。
2、组织安全施工监督机构,指定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协调工作。
3、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5、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停工、整改、消除,有权对不听劝阻野蛮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6、甲方对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合格后再使用,严禁乙方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施工。
7、甲方工程负责人或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供热、燃气、电网、设备事故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
9、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10、乙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并按照《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公司施工奖罚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安全施工指令。
2、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工程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并提供以下相关附件
a.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b.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名单;
c.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d.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3、乙方开工前应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和《临时用电许可记录单》,同意开工后方可施工。
4、项目经理是乙方第一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安全施工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施工设施、设备、器材等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性能。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
9、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0、开工前(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时),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由甲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未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视为非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11、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2、施工现场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道路施工要配备防护栏、示警线、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灯。道路刨掘施工时,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刨掘有关规定,必须用硬质围挡隔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搞清地下管道分布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乙方对主材、设备应进行定点放置,放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等的明显标志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并派专人负责看管,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设置的安全措施。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塌陷、倒塌、触电、高温中暑、灼(烫)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及可能引起人身伤害的周边环境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无安全防护或者无安全防范措施的环境中施工。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阀门。
15、施工现场的电器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所用配电箱必须安装合格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应分开储存,使用时氧气、乙炔应竖直放置,间隔距离不小于5米;储存和使用氧气、乙炔都应远离火源、电源和阳光直射。
17、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责令停工整顿,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或者耽误的工期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应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凡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分析属乙方责任的,按工程合同执行。
2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21、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按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22、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安全施工处罚制度
乙方同意严格遵守《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情形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五、违约责任
1、对未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擅自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未按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规定、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其他约定
1、 如因其他原因工程延期,本协议顺延。
2、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项目管理处负责人(电话): 项目经理(电话):
安全负责人(电话):
安教处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9:空调维修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协议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安全施工责任,保障企业财产和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完成,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空调维修项目共同签订如下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议:
一、乙方要严格按照空调维修高空作业安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安全作业;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建立和规范安全作业工作管理档案;认真完成安全作业的各项任务。
二、乙方维修负责人应为该项维修作业安全生产、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对本部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职业培训,负责整个维修作业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对本部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的管理和约束。
三、乙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高空作业上岗证件方可上岗操作;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不得使用。上岗人员必须配备安全装置,如保险绳等,禁止使用单根绳子系腰高空作业,
五、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六、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走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并设置足够的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落物伤人。
七、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八、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九、维修作业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处理解决后,方可恢复作业。
十、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十一、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规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
1.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维修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特别是可能造成停电、触电、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2.甲方对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进行维修前应对维修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2. 维修中维修人员绝对不允许违规操作,乙方负责人应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维修中的不规范行为。
3.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二、若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协议或在维修过程中操作不当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起生效。
十四、附空调维修协议报价(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空调维修报价单)。
甲方: 乙方:
协议代表: 协议代表:
日期: 日期:
篇20: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安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及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汉中丰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石材装饰工程
二、 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 总包单位项目部责任
1)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2)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3)总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2、分包单位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单位项目部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证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报送总包单位项目部。
4)严禁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又不接受整改的,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5)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由总包单位项目部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配电房)、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单位项目部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如因分包单位未完善,造成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7)总包单位项目部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总产值,向总包单位项目部交纳安全管理风险保证金1~5万元(本分包单位暂交风险保证金 元)。分包单位在完成施工后,若不发生任何事故,总包单位项目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了安全施工或违章整改不及时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三、 对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要求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项目部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半导线及线缆严禁使用),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单位辞退。
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如有丢失总包方概负责。
分包单位如需使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单位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承担租赁费用。
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的统一安排。
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方辞退(处罚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次)。
9、施工期间,分包单位指派 { ___________}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总包单位项目部指派 {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 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本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赔偿,一切损失、赔偿、罚款等全部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只负责配合、协调责任。
由于总包单位项目部或总包单位项目部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 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事故方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 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包方、总包方、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六、 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后失效。
七、 补充条款:
1、施工用电挂表施工;各分包单位自己使用自己的配电箱,严禁从总包单位配电箱内接线,如发现罚款___________元/次;
2、工完场清:(原则为:谁产生的建筑垃圾谁负责清理)
①如因预留洞口不正确,造成剔打或封堵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如清理不及时,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安排人员清理,将实行罚款和双倍代扣人工费用,其费用在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②如开洞或剔糟造成墙面空鼓、开裂 ,承担材料费用和双倍人工费用;
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罚款___________元/次,并清理整个施工现场至发现下个违规者结束;
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现场的管理,材料指定位置堆码,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要求;如造成影响,处违约金___________元/次/处,并承担双倍处理费用,在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总包单位项目部签章: 分包单位签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