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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和劳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实用13篇】 劳务合同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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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生产,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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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企业员工和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使管理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防事故、保安全、促生产是一个企业正常发展的根本保证。使企业的发展正常化、规范化、稳定化,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快速发展。预防事故,保证安全,搞好各生产区域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我们制定此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系 车间

二:车间主任为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车间的最高领导,对本车间的人员,物资有绝对的领导、支配权。对所辖人员有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培训的责任,应要求所辖人员按正常程序操作,对不听从指挥,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者,有上报处罚之权利。

1.责任人应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前的上岗培训,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教育,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对车间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动员会教育,在大家的思想上引起重视。

2.责任人和班组长签订班组区域的详细责任书承诺书并由班组长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进行层层分解、负责落实,明确各自的消防、生产安全责任。

三:车间主任,对本区域的消防,生产安全负全面的领导、监督责任,积极做好预防措施做到每天进行定点、定位的巡视,对危险源进行随时的监控,发现事故苗头,立即进行处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消防器材的安放要监督到位,依照消防安全法的规定,正确放置灭火器材,做到随时可以取用并应照顾到全体人员都能方便取、放,并对厂部的每周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及时整改。

四:对效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厂部,写出书面的情况报告并接受厂部的处理:

1.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工伤,经济在__元以内的,公司将对责任班长警告一次,经济处罚200元;该车间主任警告一次,经济处罚500元;安全专管员经济处罚200元;行政办公室主任经济处罚100元;生产副总经济处罚50元。

2.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工伤,经济损失在__元—5000元之内的,公司将对责任班长记过一次,经济处罚500元;该车间主任记过一次,经济处罚1000元;安全专管员经济处罚500元;行政办公室主任经济处罚200元;生产副总经济处罚100元。

3.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工伤,经济损失在5000元—__0元之内的,公司将对责任班长记大过两次,经济处罚1000元;该车间主任记大过两次,经济处罚__元;安全专管员经济处罚1000元;行政办公室主任经济处罚500元;生产副总经济处罚300元。

4.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工伤,经济损失在__0—50000元之内,公司将对责任班长记大过三次,经济处罚__元并且班长降职处理。该车间主任记大过三次,经济处罚3000元并且车间主任作降职处理;安全专管员经济处罚__元并作劝退处理;行政办公室主任经济处罚1000元并记过一次;生产副总经济处罚500元并记过一次。

5.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工伤,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责任班长撤销职务,经济处罚__元;该车间主任撤销职务,经济处罚5000元;安全专管员记大过一次经济处罚__元并作辞退处理;行政办公室主任经济处罚1000元并记大过一次;生产副总经济处罚500元并记大过一次。

6.有严重伤亡,触犯国家法律的,公司将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撤职外并送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其它公司相关领导也将连带处分。

五:在平时的安全检查中,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防范工作得力,车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消防事故的,每月总结一次,对车间进行表扬一次,经济奖励200元。

六: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积极预防措施得力,到年终没有一次责任事故,班长经济奖励1000元;该车间主任记大功一次,经济奖励__元;全厂全年无重大工伤,财产损失控制在__元内的,分管安全行政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员、生产副总记大功一次,经济奖励1000元/人。

七:经公司高层领导核查认准,属意外事故的不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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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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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院履行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书

1. 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科室的主任为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2、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及宣传月活动。

3、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在百安活动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各科室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

5、各科室每季度对本科室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6、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科室的人员定期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培训和记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7、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8、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9、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10、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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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_责任书_网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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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

一、安全管理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深入、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以及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决定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2.根据安全工作要求,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任务落实到工段、班组、职能人员和操作人员,建立和完善班组分工协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逐级检查考核,奖惩分明。

3.严格遵守安全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企业制定、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工艺过程的安全性以及危险作业的安全性为重点,认真进行对生产过程危险性的分析和评估工作,以及工号关联作业合理分工协作,确保网络化、多层次监护。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检查表,并严格执行。

4.加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化工过程工艺安全以及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做好工作变动时段的安全管理包括开停车、检修过程、交叉作业及其它变动情况下的作业,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重大危险源和重要岗位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完善和演练工作。确保已投入的安全应急设施完好,处于良好状态,不断提高生产系统的本质安全水平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5.加强苯胺、聚碳扩产施工过程以及异氰酸酯恢复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过程安全。

6.加强监控化学品管理,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和台帐及物料衡算,做好接受国际核查的各项工作。

7.各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全面完善单位内部相关工作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形成日常性、规范性的习惯。按计划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8.按照企业管理手册的要求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化工作与综合系统的管理结合起来,落实全过程风险管理,抓好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不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9.安全生产措施、整改、安全科技的阶段性任务和规划,企业以文件形式逐步下发。厂部将考核各单位在安全措施整改、安全科技的实施全过程中的自身安全以及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安全生产组织人员保证体系

1.合理作好安全生产人员组织安排,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最低在岗人数;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人员监控监护制度:

① 四班三运转倒班制和常白班工作制,保证全天候的安全运行。

② 各级各类人员日常驻厂制,保证中夜班安全生产及各类问题及时处理。

③ 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各类人员值班制,保证双休日、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第一范文网

④ 工作变动时段(交接班时间、进餐时间、开停车时间、检修过程)作业、跨区域作业和交叉作业(包括单位间和单位内的交叉作业)的协调监护制度,保证工作变动时段、跨区域和交叉作业正常、平稳、安全进行。

⑤ 履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规定的相应职责。

⑥ 其它安全生产人员的组织保证。

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杜绝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危化品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元。

3.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元。

4.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元。

5.一次1~2人轻伤事故(含中毒、窒息) 次。

6.隐患自检率 %,整改合格率 %。

7.杜绝各类违章作业(含各种规程)和违章指挥。

8.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组织人员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

9.按时完成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四、考核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期限为20xx年1月1日0∶00时至20xx年12月31日24∶00时。

2.按企业经济责任制奖惩。

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专业文件包括安全风险金奖励制度进行奖惩。

××化工厂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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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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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规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销售、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会议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记录。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500元。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300元。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每超一起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7、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8、安全管理目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总经理: 目标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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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生产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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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项目法施工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目工作责任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工作达到项目工程管理预期经济目标,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法规、规范及公司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狠抓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

二、主管本班组,不发生安全事故,达到工序操作、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三、确保工期进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安全操作程序,确保作业区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编制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五、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工人工作,全面负责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必须认真按安全、质量要求规定和检验程序对工程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把安全质量关。

七、班前检查班组的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班前检查作业环境安全隐患,作好记录并及时整改。

九、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作好班前讲话,教育本班组人员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在施工中,高处作业及临边作业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及带好安全帽,以防止高处坠落。

十、进放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员的指挥。

十一、对楼上的一切用电,不准私自乱接乱挂,以防触电,造成伤亡事故。如需用电时,一定要找专业电工接换。

十二、发扬团对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不准拆改,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三、作好每周一次文明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作好检查日志记录,保证检查记录有检查部位、检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时间,作好资料消项反馈。

十四、作好班前活动记录,班组安全活动一周小结记录。

十五、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专职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进入现场前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发生因病伤亡事故。

十七、施工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领导、项目部按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元之间的处罚,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隐患,按分项承包工程总额的2~3倍进行处罚。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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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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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车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的权利

2.1 甲方的权利:

2.1.1 有权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1.2 对经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要求的乙方,有权中止与其合作关系。

2.1.3 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2.1.4 对乙方在履行安全职责失职的情况,有权进行批评、处罚。

2.1.5 组织或参与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3 乙方的权利

3.1乙方的权利:

3.1.1 有了解所运输危化品安全属性的权利。

3.1.2有对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的权利。

3.1.3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有权要求甲方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

4 违约责任及处理

4.1 甲方违约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2 乙方违约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行使包括经济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各项法定权利。

4.5乙方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或者资质失效,不得运输本公司危险化学品。

4.6乙方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否则不得运输本公司危险化学品。

4.7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严禁在人口稠密场所停留,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4.8在夏季运输“两气”的车辆要必须用彩条布覆盖遮阳,严禁在烈日下装运曝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4.9每台车至少配备2套防毒面具、2双棉塑手套、2具灭火器和简易堵漏工具,未配备者每次罚款100元。

4.10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者中止运输合同。

4.12严禁超速行驶,防止追尾事故,违者中止运输合同。

5 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由当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应终止:

6.1 运输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6.2 依法解除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的;

6.3 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的。

7 其它

7.1 本合同是运输合同的补充,与运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7.3本合同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委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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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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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总承包方:

项目负责人: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经济效益。特签订本协议书。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市、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项目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3、各项目部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以及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4、从事工程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气焊、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责任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6、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工程机械要严格执行《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其它工程机械要做好备案、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废。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7、各责任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新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各个工程要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员,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做好巡视督察工作,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上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立即制止。

9、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

1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项目负责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招收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并办理工资卡和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2、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防火知识,进行消防演练。健全消防保卫制度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13、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必须有防火措施。严禁用电热毯及电炉子取暖,一律取消明火取暖。

14、项目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防火责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由项目责任人负责。

15、公司安全部门,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的处置。情节严重的要处以经济罚款。项目部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立即组织落实,并按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整改完毕报整改回复单。

16、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伤亡事故,承包人要及时上报。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项目负责人负担。

17、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在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签订单位:

公司法人: 项目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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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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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 。

四、违约责任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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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纪要,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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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xx年1月4日 地点:洋埭村委会三楼会议室

主持:林永灿 记录:朱文火

参加对象:全体村两委、副点长、下村干部、村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

主要内容:

新的一年我村必须仍将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预防为主。

1、 迅速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活动

2、 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大排查,加大安全力度

3、 相关负责人认真检查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

村主任:我们要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应予以制止,将责任落实到位。

村书记: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无事故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促进全村安全生产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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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出租厂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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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愿将位于 内的面积为 平方米的厂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 年 月 日 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限期采取治理措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作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十)厂房、车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 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 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 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十六)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作业,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 各类生产性废弃物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定期清理,禁止随意堆放。

(十八) 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须立即通告甲方,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会同甲方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 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保存 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份。

五.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厂房租赁协议》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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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生产责任书最新范本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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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区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13人,制订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职责。化工及有易燃易爆物料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25人。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程,并积极开展宣传。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和各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安全会议、安全检查、消防(动火)管理、事故隐患整改、职工安全培训、违章违纪处罚、各类事故等)。

5、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做到生产区、生活区、仓库区严格分开。

6、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生产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和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及各种安全活动,全厂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8、当年职工安全知识及普法教育培训率不少于80%。

9、严格控制各类事故: ①不发生死亡事故。

②不发生一次重伤3人(含3人)以上事故。

③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火灾事故。

④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当年工业产值1.50/万元。

10、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土制锅炉和土制升降机。

11、按国务院[20xx]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xx]52号和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处理各类生产事故。

二、考评办法:

1、本责任书的责任期为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各企业须在20xx年1月8日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送东城工贸办。

3、责任期满,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评,办事处按行业分组进行互评。

4、经考评获得办事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办事处给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办事处给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项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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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范文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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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xx班级xx班主任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到人的原则,为了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认真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经班主任、家长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楼道、操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四、学生在校内遇到危险情况时,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长是学生的主要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

识和安全法规,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超载、超速、无证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长未按要求,学生出现安全问题,概由家长负责。

六、家长或监护人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当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地与班主任配合,采取积极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负责任:(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学生自杀、自伤,或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学校保管。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中心小学校

二〇一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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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生产责任书最新范本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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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煤矿企业更快更好安全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新《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执行双七条规定和继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全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工作,扎实推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镇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镇实际,签订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 特大事故、重大事故率为零;

2、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

3、事故上报率100%,责任范围内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二、安全生产责任及要求

1、认真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建立健全本单位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督促和支持安全管理员的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完善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创新。

3、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年度生产工作计划、职工培训复训计划、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修订、制度修订、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保证各单位在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强化伤亡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及时上报、救援、调查和处理。

4、认真抓好矿井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安排工作,督促处理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5、督促执行国家煤矿行业的法令法规、规定及矿内的各规章制度,严格考核方案。

6、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目标执行。

7、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每星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每天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周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现象,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直至消除隐患。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全员开展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9、严格事故处理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镇安监站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的处理。

10、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组织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指标如期顺利完成。

11、搞好矿群关系,积极与村、镇部门对接,为群众搞好力所能及的服务。

12、继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13、编制安全告知书,告知本单位员工所从事的该项工作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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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纪要,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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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1日上午,经贸局在本局办公室召开经贸系统“20xx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李东局长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副局长贝军、江伟、谭盛、经贸局罗光福、谢文;林工贸公司经理练巨;工业总公司经理赵俊;等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总结上半年经贸局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李东讲话,他首先总结上半年经贸系统取得的实效。一是本系统各有关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逐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各单位都能以“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三是通过“活动”在本系统形成“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半年来,本系统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园满地完成区安委交给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同时指出,今年x月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月,按照市、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这次活动开展好,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不能有半点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安全生产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因此经贸局要依法行政,加强监管,履行职责,同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下面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贝副局长宣读经贸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安排安全生产具体工作任务。

二、贝晓军副局长发言,他宣读了经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明确指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全局上下动员起来,立即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高潮。为确保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经贸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李向东局长任组长,由我任副组长,在坐参加开会的同志都是领导小组成员。现在机构建立,实施方案制定了,目标、要求、内容、步骤明确,下一步关键在抓落实,主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宣传发动阶段(x月1日至x月10日),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运用板报、专栏、横幅标语等各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企业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去。

2、自查自检阶段(x月11日至x月25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检,查找问题和漏洞,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务必增强管理者对亊故隐患的防范意识,做到事故苗头不放过,责任追究不手软,坚决杜绝走过场的现象。

3、落实整改、总结阶段(x月26日至x月30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抽查,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各种手段,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

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力求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狠抓管理和工作落实,不留死角,坚持“从严治标,着力治本”的做法,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不整改不过关,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不过关,整治目标不实现不过关。

3、抓好宣传,加强引导。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营造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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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空调建筑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生产,全文共 3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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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

分包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与建设单位分包方签订本合约。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总包单位只对分包单位进行工作中的协调管理,在施工工程总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 管理目标:

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为零;

2. 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总包企业形象的要求。

二、 安全责任及生产要求: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担。

2. 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2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必须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上岗。

4.3.3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4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5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记忆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本企业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上班前对外架、脚手架板等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9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0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多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给工人提供应有的福利和卫生条件。

6、分包方作业人员不的擅自拆除安全围护设施,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每次罚款200元。工地现场内煮饭者罚款500元/一次。

五、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补充条款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 包 方:(公章) 分 包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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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生产,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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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JG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与东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班组长亲自负责,事事有人管理,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书:

一、 安全施工工作目标:

1. 事故负伤率控制在1.5‰以下;

2. 杜绝死亡、火灾、食物中毒;

3. 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为零。

二、 施工班组长责任(乙方):

1. 对新进场或交换工种的工人,负责安全思想教育和现场安全操作交底;

2. 按工程要求应负责配齐发给工人个人防护用品;

3. 完善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为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生产环境;

4. 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5. 做好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

6. 施工班组长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监督好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7. 对新进场工人班组长必须认真进行考核,符合要求才能聘用以及明确以下规定:

①患有癫病、高血压、贫血等症不能从事高处作业,有病在身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者不得隐瞒自己的疾病。

②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对于违反工地规定应接受教育,罚款等处理方式。

③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④未经班组长、施工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启动各种机械和拆除现场各项防护措施,如有违反规定罚款处理并负一切后果。

⑤在施工作业中不得开玩笑或随便向建筑物外围抛掷任何物体,不得酒后上班,必须股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得做超越本工种职责范围的工作。

⑥由于本人不遵守安全操作和不能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及自己不小心,所造成工伤事故及后果均由本人负。

三、 甲方向乙方提出整改隐患通知,乙方应认真执行整改。对拖迟不执行者进行罚款,在此其间发生事故或停产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 因乙方违章蛮干,违反有关安全规定而发生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因甲方违反规定,乙方没有提出意见或采取相应的措施,除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外,乙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五、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义务,合同签定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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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职员,生产,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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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职责观念,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各级层人员签订以下安全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安全控制目标:

1、群伤、重伤、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3、预防发生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

4、财务资金安全、货物运输、业务风险为零。

5、现场违纪现象做到人见人管,构成一个群防群治,人人维护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安全管理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并结合工厂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巡检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和物流管理程序);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好辖区内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和生产成品、物资;做好安全综合检查,彻底整改隐患事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须持续完好状态;加强所属人员的思想、品质教育,注重作风和廉正建设;组织制定本部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二)、认真落实公司20____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结合部门的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并落实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和重点,同时落实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公司、车间、班组、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职责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教育、规范和隐患整改,确保各种生产成品的质量,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车间周查、部门月检时,须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对其实行登记、建档,并按公司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控制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五)、外出业务人员加强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财务、贸易、储运部门加强公司资金、财产、货物等物资流通领域的安全防护。

(六)、按照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并认真落实公司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构成教育和整改记录。三、安全奖惩

奖惩原则: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

(一)、人事行政部与安全主管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并做好各种日常安全管理台帐,公司年终对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

(二)、发生“安全控制目标”第1、2条和第4条损失重大的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或依据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对直接职责人、主要职责人和领导职责人实施处理,取消评先资格,记入年终目标考核。

(三)、全面完成了“安全控制目标”,年终由公司进行通报表彰。

(四)、未发生“安全控制目标”第1、2条和第4条损失严重的安全事故,以部门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设施完好率及安全隐患整改率的高低,作为部门评先的综合依据,被评为安全先进部门的,公司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

(五)、执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于隐患整改多次不及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部门(包括车间或班组),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对其直接主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主管职责人:安全目标职责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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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4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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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 项目经理: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_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 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第9.5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或)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所作的工期调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3.3款【竣工日期_】确定的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承担修复工程缺陷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4.8 保修期:指按照第14.3款【保修责任】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长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是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1.1.6 工程文件与档案

1.1.6.1 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1.1.6.2 工程档案:是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最高优先顺序。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发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图纸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免费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的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部分的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2 承包人负责设计图纸

如果为实施第9条【变更】中的变更工作或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需要,要求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同时应当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监理人,并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

按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6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当事人能够证明接收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签收。

1.7 权益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1.8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当事人或其成员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对受损害方予以赔偿。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不得为监理人或其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不得向监理人员支付报酬。

1.9 化石、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知识产权人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本合同的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版权属于发包人,发包人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可因实施本合同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前,承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发包人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编制的施工文件的版权属于承包人,发包人可因实施本工程的竣工、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在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前,发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承包人的此类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0.2 侵权责任

任何一方都不得由于自己的原因而使得对方承担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足额地支付合同价款;

(2)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基础资料,并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发包人应获得由其负责办理的批准和许可,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明和批准文件;

(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发布指示,并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颁发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接收证书、解除工程担保、返还质量保证金;

(7)发包人应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8)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现场进入权

2.2.1 提供现场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如果专用条款未确定提供现场的时间,则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按本合同第7条【进度与工期】约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2.2.2 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

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道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并使该通道达到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标准或要求;以及将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设施提供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

2.2.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上述现场、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资料,使承包人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但是,如果发包人的上述情况是由于承包人的任何错误或延误造成的,则承包人无权得到上述延长期、费用或利润。

2.3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负责办理如下许可或批准: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许可或批准,爆破作业批准,进出口海关批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机关要求发包人应当办理的其他许可、批准、备案。

2.4 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其证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何时候,若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就此提供证明的要求,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28天内,提出其相应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

如果发包人未能提供合理证明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决定是否将该类违约作为第16.1款【发包人严重违约】的行为。

2.5 发包人人员和其他承包商

发包人应保证在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未遵守该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其他承包商可能是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商,或者是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情形时的供应商。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和监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本工程中发包人无需(或者不必要)委托监理人的,本合同中需由监理人员完成的工作均由发包人代表承担。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13条【竣工验收与工程试车】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承包人应按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承包人应确保及时支付专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工程款或报酬,及时支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

(5)承包人应按照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6)承包人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并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发包人移交;

(7)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4.4款【确定】处理;

(8)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如按照第13.5款【接收与部分工程的接收】,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9)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拟任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材料。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4.3款【监理人的指示】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公章或其授权的项目经理部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管理的组成人员的姓名、岗位、资质等相关资料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对于其组成人员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若监理人提出撤换某组成人员的建议,承包人应当撤换。

3.4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3.5 承包人现场查勘

发包人应按照第2.2.3项【提供基础资料】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3.6 分包

3.6.1 专业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专业分包人要经过发包人认可;

(2)专业分包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拟分包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主体部位。

3.6.2 劳务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劳务分包人经过了承包人的认可;

(2)劳务分包人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分包的是劳务作业,而不是专业工程。

3.6.3 承包人的连带责任

分包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分包工程价款

(1)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除按照第8.2.3目【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发包人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情形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2)如果基于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命令,致使发包人需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发包人有权将此款项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6.5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通知分包人,承包人可以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3)如果分包人的合同义务延伸到缺陷责任期期满日期以后,在此日期之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义务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转让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再对发包人负责。

3.7 履约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等方式。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 监理人与造价咨询人

4.1监理人的权利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人、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人行为需要得到发包人特别授权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若对监理人进行了临时授权,应当在授权之日前7日内将授权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若时间紧迫,可先口头通知,并在自授权之日起7日内补送书面形式的授权通知。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若由于授权不明,导致承包人有损失,发包人要为监理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监理人员不恰当行使权利造成承包人有损失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条件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4.2 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要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利。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将被授权的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撤销此项授权时,也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该工作。对承包人计划使用的材料、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使用。对承包人提供的各种有关工程的数据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认可该数据。但不影响监理人以后拒绝该工作、材料、设备、工程、数据的权利。

4.3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应按照约定及时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该用书面形式并盖有监理人的公章,同时也要有发出指示的监理人员的盖章或签字。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监理人员必须在具备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条件后24小时内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监理指示。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要送达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或发出了错误指示导致承包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4.4 确定

合同当事人不能就任何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当事人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____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争议解决前,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待争议解决后,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修正执行。由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承担赔偿责任。

4.5 造价咨询人

4.5.1 造价咨询人权利

发包人有权将工程造价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相应资质的组织即造价咨询人管理。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的,应与造价咨询人签订委托造价咨询合同,造价咨询人的权利义务在委托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造价咨询人在发包人委托权限内,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的名称、委托内容及权限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否则本条将不适用。

4.5.2 造价咨询人服务

造价咨询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4.5.3 结算审价结果的唯一性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核对审定竣工结算的,竣工结算经造价咨询人审定完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确认后,当事人不得与其他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4.5.4 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价的后果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负责工程造价结算审价的,如造价咨询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审定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按照第11.2款【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处理。

5 工程材料与设备

5.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5.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1)发包人应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应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以在工程中或为工程使用该材料之前获得同意。

5.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5 材料与工程设备专用于工程

运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5.6 交通运输

(1)道路-通行权。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场外交通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2)场外交通。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使,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车辆所发生的场外税费、道路和桥梁加固费用、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因场外交通所引起的道路、桥梁、码头、机场等损坏索赔。

(3)场内交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场内道路造成道路损坏的,承包人承担因场内交通所可能引起的赔偿。

6 施工准备

6.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6.2 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得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3)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4)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5)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7)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等。

承包人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发包人要求赔偿或(和)延长工期。非承包人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6.3 开工准备

6.3.1 人员准备

承包人应按照第3.4款【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这些人员应当与承包人在投标或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的人员一致。

6.3.2 施工设备准备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时在施工场地配备数量、规格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设备。

对于进入施工场地的各项施工设备,承包人应落实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负责操作、维护,对于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应及时修理、替换,保持各项施工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靠和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3 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技术准备

对于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并保证其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查验、接收和保管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对于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依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落实货源,订立和履行有关货物采购供应合同,并保证货物进入施工场地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时间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对于施工中需采用的由他人提供支持的技术,承包人应当及时订立和履行技术服务合同,以适时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技术的应用。

6.4 测量放线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损失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7 进度与工期

7.1 合同进度计划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接到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通知后28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21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

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监理人应有权按照该进度计划安排其他承包人的活动。

7.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14日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进度计划后7日内批复。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修改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7.3 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原因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承包人有权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款【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办理。

7.4 不可预见事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递交投标书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的事件,承包人应在此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监理人报告,_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7.5 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或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自行承担加快进度可能增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6 逾期竣工违约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限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7 暂停施工

7.7.1 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7.7.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28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4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但目前已经具备复工条件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严重违约,应按第16.2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7.3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16.4款【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8 提前竣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该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合理的工期,而且不能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产生不利的影响,由此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提前完成工程的,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额或方式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工奖励。

8 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8.1 安全文明施工

8.1.1 安全生产责任

合同当事人应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接受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服从监理人的安全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其施工场地自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对方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工作人员工伤的,由对方承担责任。

合同当事人造成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区域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工程实行分包的,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由于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8.1.2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本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采用该法律规定的安全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采取了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监理人同意其采取此措施,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未同意的,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此措施费用。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措施费用。

8.1.3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2 员工权利与职业健康

8.2.1 员工的范围

本合同中的员工指的是承包人聘用的为本施工项目工作的人员。包括本公司正式职工、临时聘用的合同制职工以及其它雇佣的所有的员工。承包人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8.2.2 员工的基本权利

员工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休息权、获得劳动保护以及工资等权利,承包人应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

8.2.3 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承包人要确保员工所得到的工资既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也不低于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筑行业工资标准(如果有)。如果承包人所雇用的员工未能得到相应的工资,则发包人将直接为承包人的员工提供相应的标准,所发生的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承包人所提供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工作条件要以能够保证员工健康免受所从事工作危害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生活条件要以能够达到项目所在地居民平均生活标准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果承包人未能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则由发包人直接为员工提供,所发生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8.2.4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8.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而采取的具体措施。若监理人认为该措施不足以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承包人需要修改措施,直至监理人认可该措施为止。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费用,合同一经签订,就视为承包人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除非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由于本合同所适用法律的变化导致承包人保护环境的费用增加,承包人不可就保护环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要求赔偿。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如果因施工工艺等特殊原因,不可避免对环境或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和妨碍的,应取得必要的行政批准或许可后方可作业。

承包人承担因施工作业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因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9 变更

9.1 变更的范围

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可以包括以下范围:

(1)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数量(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任何特性;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部分永久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实施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6)为完成合同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9.2 提请变更的主体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变更。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变更。承包人与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经过发包人批准。

未经监理人指示或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9.3 变更程序

9.3.1 发包人指示变更

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

9.3.2 监理人提请变更

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则不进行变更。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变更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示。

9.3.3 承包人提请变更

承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1)如果该变更内容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可以批准该变更,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监理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变更不被批准;

(2)如果该变更内容不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若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通知承包人改正。监理人对改正后的变更申请重新进行审查后将该申请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同意其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该变更不被批准。

9.4 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变更工作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明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5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1)因发包人、监理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不变。

(2)因承包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相应提前。

9.6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

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确认及计日工工作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9.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9.8 计日工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10.5.2项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9.9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如果工程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按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9.10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9.10.1 承包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如果在基准日期以后,能够影响承包人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加或竣工时间的延长,则承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对合同应作出相应调整。

9.10.2 规费

工程结算时,规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9.11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应按照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合同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金额应为以下两项金额差的一半:

(1)由此项合理化建议导致发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的减少或效益的确定性增加;

(2)对承包人由于此项合理化建议而导致的利润的减少的补偿额。

10 计量与支付

10.1 工程价款的约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计价方式。

10.2 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10.3 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发包人和承包人需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进度款所需达到的工程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9条【变更】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4 预付款

10.4.1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支付工程预付款前28天提供预付款担保。承包人不提供的,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或其他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形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当预付款被发包人逐步从工程款中扣回后,预付款担保可以对应减少,但剩余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数额。

10.4.2 支付预付款

当承包人按照要求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应支付一笔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尚未扣回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0.5 工程进度付款

10.5.1 付款周期

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以下方式作为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应与计量周期相一致:

(1)按月进度进行支付;

(2)按形象进度支付;

(3)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10.5.2 进度付款申请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后7日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进度付款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根据第9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8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0.4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第9.8款【计日工】,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7)经监理人对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8)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0.5.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2)发包人应在签认进度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专用条款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10.6 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选择质量保证金预留的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所确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1 竣工结算

11.1 竣工付款申请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按照第13.2款【竣工验收程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竣工结算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监理人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

11.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监理人应按照承包人竣工付款申请金额,在以下时间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20__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20__万元~5000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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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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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在跨线立交桥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定安全生产合同:

一. 此合同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机械.汽运车辆.机械操作人员. 机械操作协助人员等安全。

二. 施工机械. 汽运车辆

1. 项基本原则乙方应按照>(JTJ076-95)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车辆及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机械设备各项手续齐全.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机械上路作业。

2. 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

3. 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在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并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不充许随意停靠,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4. 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应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私接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起土场地遇到外地人员妨碍施工,甲方负责协调.但不负责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的误工损失。

5. 乙方机械在作业时和汽运车辆在运土过程中,或因操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 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在本工程内必须做好防盗.防自燃等工作,如发生遗失.火灾等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三. 机械操作人员及协助人员

1. 乙方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机械和汽运车辆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有证照必须齐全。

2. 乙方应注意安全文明操作,遵守安全规程,不得与地方及其他人员.过往车辆发生矛盾,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与项目部联系,不得将事态扩大。

3. 乙方应注意自身安全,不得疲劳操作.带病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在施工期间该机械和汽运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 项目单价.及付款方式

1. 土方装车及运输,每方为参元整,乙方负责运到自定废土场。

2. 土方工程完工之前,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工程款50﹪,完工验收后,二个月时间内付清乘余50﹪。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G107与 乙方(签字):

S308跨线互通立交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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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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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冀消委【】6号的文件精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综合执法队与印刷厂签订“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印刷厂印刷车间内严禁明火取暖,防止火灾发生。 2、定期检查印刷车间内的电线、电路闸门定期更新,严防线路老化,发生火灾。

3、印刷车间内严格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可用。

4、严格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守法经营。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年度工作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每年工作例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依法履行职责,监管到位。

3、安全生产政策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重大危险源、职业危害场所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登记、建档,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和整改。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7、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搞好应急救援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8、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事故报和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不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事故处理符合“四不放过”原则。

三、对不按要求整改或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我们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文化行政部门:

(公章) 责任人:

责任单位:

(公章)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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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3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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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预防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指标。

施工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场地内吊装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 期: 年 月 日始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

2、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购置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建档工作。

4、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5、负责组织、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上级部门开展的有关安全生产活动。

6、督促、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内容:施工作业面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工的教育考核及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和设备设施验收情况等。对管理松懈、责任制度不落实、事故隐患严重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有权责令予以纠正,预期不改正或反复出现类似隐患责令停工整改,并根据中煤三建武汉轨道27号线一期BT项目第二标段第一分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予以经济处罚。

7、负责对乙方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

8、当遇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又存在交叉作业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分包方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监督各方执行情况。

9、在工程开工前一周内与工程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落实责任。

10、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协助分包方积极处理、抢救伤员,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资质与分包工程施工范围相符。保证不将分包工程以任何名义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_)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武汉市安全生产条例》、《武汉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中煤三建武汉轨道27号线一期BT项目第二标段第一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3、乙方从进入施工现场到具体完工为止,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控制为"零"指标;在施工中确保不发生重伤、亡人、重大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触电事故,轻伤率控制在

4、乙方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兼职安全员。

5、乙方必须教育职工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影响施工作业时,事先书面报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经书面批准后方可改动,事后及时恢复。

6、乙方自带的施工设备及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做到机械设备使用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7、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和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乙方必须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管理,作业人员在进场施工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乙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与你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用工条件,严禁私招乱雇、街头拉人、随便换人和不符合生产要求及规范要求人员进场作业。否则发生各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季节变换、工程变换,人员增减和调动,乙方必须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参与施工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

14、乙方必须负责对自己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环境保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负责。

15、乙方应教育监督自己的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酗酒闹事、聚众打架斗殴,否则每人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

16、乙方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小型机械操作手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持有效证件上岗。

17、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现地上、地下各种管线、文物、古墓应立即报告甲方,并保护好现场。

18、乙方承揽深基坑、竖井等工程,安全防护必须按规范标准搭设牢固。基坑、竖井周边一米以内禁止堆放各种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

19、乙方施工现场进出各种车辆必须派专人指挥,避免发生因出入车辆造成的伤亡事故。

20、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不得提供伪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1、乙方必须保护施工现场内的各中管线如:电力、通讯、上下水、煤气管道等。在施工前必须了解清楚,并应采取挖探坑等措施,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开工。禁止提前或不经甲方同意盲目开工,无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私自或野蛮施工, 如造成后果有乙方负责。

四、补充条款:

1、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场上岗前,必须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武汉市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文件学习,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合格一个上岗一个,考试不及格者禁止上岗作业。受教育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2、乙方进场施工必须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纳入总包方统一管理,各施工班组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重要和危险部位必须建立旁站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设专职旁站员旁站并做好交接班纪录。

3、乙方在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季节变换,人员增减或调动,甲方无法及时掌握准确人数数据,乙方必须及时用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部门如实上报新增人数数量及人员名单,并通知甲方安全员或驻地监理随时参加乙方组织的入场教育培训、考试和旁站。如不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就安排上岗作业,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安全罚款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有关责任人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各种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不按要求安排明知无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或使用假证和无效证件上岗者发生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对自己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消防保卫、临时用电、交通运输安全负全责。

6、乙方负责人或工班长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文字记录和签字。如不教育和进行安全交底盲目施工发生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按时整改和回复甲方下发的各种检查隐患通知单,如不按时整改和回复每超过一天罚款___(_____)元,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和布置的其他有关安全活动教育等。

8、乙方对进场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的安全负全责,对租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签订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协议书。

五、违约

1、乙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六、争议

当甲、乙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

七、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享受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全部撤离现场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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