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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施工建设合同书实用3篇 施工合同【实用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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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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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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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务宾馆窗帘墙纸安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1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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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窗帘墙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审核乙方的有关资质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慨况及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

承包内容:甲方商务宾馆内所有窗帘安装,墙纸施工

工期:年月日至年月

2、质量标准:

保修期:本合同所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如因窗帘质量及安装原因导致的返修,乙方无条件立即给予维修,甲方不再为此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3、造价:

甲方商务宾馆内所有窗帘安装,工程单价为93.8元/米,在安装全部完成后按实际米数平方结算;纱布用量以1.8倍制作。墙纸施工,工程单价为人民币13元/平方,在安装全部完成后按实际米数平方结算。

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贰万元整。剩下余额应在窗帘安装完毕当天全额付清(安装全部完成后按实际米数平方结算)。

4、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签定之日甲方需向乙方预交贰万元定金,在安装全部完后甲方需向乙方结清工程总价所剩的余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收据(如需正规发票,需另加付总工程造的确6%)。在合同完工后倘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如期付款,乙方有权收回所有窗帘物件,不予退还定金。

5、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合同终止导致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安装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因此而增加结算款。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他具体规定

1)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

2)执行合同期间,甲方派人随乙方并负责开、关门,乙方有关人员除执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损坏原有装修和摆放的物件。

3)因执行合同时管理处需要办理的有关登记手续,乙方应主动按时办理。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应注意生产安全、消防事故,或危及乙方及甲方或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追究将论事处理。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窗帘工程的合同范本2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成品窗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工程慨况:

1、工程慨况: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成品窗帘,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安装。

2、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

3承包内容:

详见附表(窗位及成品清单)。

4、工期:,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次日起算。

第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

2、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需预付工程总造价的%即人民币元,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才下单生产。

3、工程总造价的%的余款,甲方需在工程验收完毕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三、工程质量要求

1、款式、布料以供货方提供并已经由甲方确认的样版为准;

2、根据纺织品相关标准,不同批次的货品与样板存在少量色差,属于正常现象,甲方不得以此拒收或要求折扣;

3、如果因乙方窗户测量问题导致窗帘无法安装由乙方负责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4、如因窗帘质量及安装原因导致的返修,乙方无条件立即给予维修。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第四、维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

窗帘布料包修期为2年,人为损坏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轨道脱落情况保修期为3年。解决问题的时间为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排除故障。

第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合同终止导致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安装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因此而增加或减少结算款。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0.1%的处罚金,但不可抗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除外。

4、因甲方的窗户、墙体有问题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误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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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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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发展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共六份的《__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下称合同),就甲方将其______村标准、东升、贤______厂房、宿舍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事宜达成了协议。根据该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______村标准厂房、______村东升厂房、______村贤______厂房、______村标准厂房配套员工宿舍、______村东升厂员工宿舍、______村贤______宿舍。其中厂房三栋,建筑面积约 年月日和月日为预计开工日。根据工程建设准备的具体情况,开工日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证日期的为准。预计的竣工日在年月日。

2. 合同价款: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

以上工程预算总造价为甲方提供的。合同价款的决算,按合同第 .4的规定执行。工程量增减以设计院出具的变更通知书经甲方现场签证为准。增减的工程量的结算,按合同第 .4的规定执行。

第2条 工程款支付

2.1 按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并按工程进度付款。但甲方执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法有困难,要求乙方给予延期付款。乙方同意予宽容。

2.2 根据本协议第2. 1条的规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万元;年 月日前,甲方应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年 月至年 月共个月的期间内,按月平均支付相同数额给乙方。每月的支付日为该月的 5日前。此部分款项,在本协议中称为欠款。

2.3 鉴于乙方给予甲方的付款的宽容,甲方同意按月息7厘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每月应支付的资金占用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为:(工程决算总造价-甲方预付的500万元工程款-甲方已支付的欠款)×月息7厘。每月的资金占用利息的支付日按本协议第2.3条的规定。

第3条 甲方违约的责任

3.1 甲方违约,应按合同第 5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第2.2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应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的利息。利息为按月息 0厘计,计息期为本协议规定的支付日起直至款项全部付清时止。同时,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有权停止或中止施工,由此导致停工、窝工、人员或机械退场等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3.3 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第2.3条的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欠款,自逾期之日起,应按月息 0厘计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同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所有欠款,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所有欠款。

3.4 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第2.4条的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欠款)的资金占用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应就该月应支付的资金占用利息按月息 0厘计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同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所有欠款,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所有欠款(包括资金占用利息)。

3.5 工程造价决算后,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就欠款出具欠条给乙方,作为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的债务凭证。甲方同时应在每次偿还欠款和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后向乙方办理债务结帐手续,重新出具欠条给乙方,作为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的债务凭证。

3.6 鉴于甲方欠款,占用乙方的流动资金,使乙方承担了银行贷款利息。因此,在还款期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高银行贷款利率,甲方应在本协议第2.4条的资金占用利息的水平的基础上,按每次调高的百分点增付资金占用利息给乙方,以确保乙方不受损失。

3.7 在甲方付清所有欠款和本协议规定的资金占用利息、赔偿金前,乙方就甲方未付清的款项对在建工程或成品房享有优先权。

第4条 甲方保证

4.1 工程开工时及之后,甲方未能办妥工程建设的批准手续,政府或政府部门干预,工程停工,或经任何的诉讼(仲裁)程序,合同和本协议被确认为无效,甲方应承担所有责任,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地区同类工程适用的定额规范乙方应得的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应邀和已交纳的税收和规费;乙方支付的材料款、设备款;依本协议乙方可得的利润等等。本项的规定具有独立性,在合同和本协议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时,本项的规定作为解决无效的过错责任的依据仍然有效。

4.2 在甲方未付清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款项前,甲方不得将在建工程或成品房或房地产转让、过户、出售、抵押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将在建工程或成品房或房地产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与第三人合办公司企业。合同项下的工程(包括单项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并不得将房地产的产权申请登记为甲方以外的其他人。

第5条 与合同和本协议项下工程配套的附属工程如厂区道路、水电、化粪池、排污、给排水等工程,如甲方决定施工,应由乙方承包。造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合同约定的造价管理部门审核,以其审核的造价为准。该款项的支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6条 本协议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的内容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7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8条 本协议正本壹式四份,双方各执行贰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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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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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律师帮你签)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__年8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

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

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元,

小写: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

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

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

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

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

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

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

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

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

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

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

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

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

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

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

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

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

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

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

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

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

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

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

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

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

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

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

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

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

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

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

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l.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

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

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

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

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

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

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

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

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

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

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

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

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

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

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

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

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

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

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

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

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

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

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

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

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

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

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

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

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

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

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

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

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

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

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

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

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

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

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

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

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

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

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

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

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

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

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

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

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

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

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

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

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

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

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

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

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

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

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

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

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

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

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

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

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

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

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

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

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

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

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

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

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

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

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

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

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

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

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

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

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

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

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

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

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

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

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

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

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

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

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

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

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

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

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

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

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

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

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

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

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

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

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

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

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

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

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

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

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

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

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

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

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

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

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l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

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

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

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l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

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

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

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

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

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

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

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

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

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

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

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l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

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

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

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

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

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

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

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

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

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

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l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

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

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

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

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

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

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

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

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

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

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

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l、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

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

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

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

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

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

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

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

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

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

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

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

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

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ll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

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

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

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

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

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

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

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

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

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

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

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

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

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

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

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

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

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

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

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

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

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

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

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

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

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

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

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

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

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

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

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

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

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

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

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

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

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

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

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

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

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

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

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

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

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

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

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

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

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

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件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

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

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

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

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

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

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

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

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

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

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

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

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

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

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

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

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

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

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

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

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

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

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台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

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

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

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____语言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__________

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

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_____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职称: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____职称: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___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___________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_____________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_____________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

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

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__________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

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

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

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

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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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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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Variation)是合同履约中的基本特征,是《民法典》规范调整的重要内容。《民法典》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原则上面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丧失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的工程变更。既有传统的以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的工程变更,也包括由业主违约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动形成的工程变更。国内的研究学者通常更习惯于将后一部分工程变更视为工程索赔的内容。1994年,国外工程管理学者Semple在考察了加拿大西部24个存在索赔争议的工程项目后,把索赔定义为:非常严重和极具破坏性的工程变更。[1]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有关的竣工试验,钻孔和其他试验和勘探工作;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2]。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施工的影响,国内外研究人员对工程变更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诸多工程变更的控制办法,如程序控制,强化监理制度以及加强决策者对投资行为的管理和引导等[3],美国的建筑业研究所等机构还专门任命一批工程变更管理人员定量化地研究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和变更本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变更管理办法[4]。但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对工程变更的控制还缺乏从技术手段、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多角度的系统研究。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控制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工程变更的分类与特征

1 .1工程变更的分类

按照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划分为如下5个类别:1)设计变更;2)施工方案变更;3)计划变更;4)条件变更;5)新增工程。

1 .1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工程不同参与方提出,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设计变更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是工程变更的主体内容,约占工程变更总量的70%以上。常见的设计变更有:因设计计算错误或图示错误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因设计遗漏或设计深度不够而发出的设计补充通知书,以及应业主、承包商或监理方请求对设计所作的优化调整等。

1 .1 .2施工方案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因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的改变等因素影响,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改变原施工措施方案的过程。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应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同意后实施,否则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重大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还应征询设计单位意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施工方案变更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如人工挖孔桩桩孔开挖过程中出现地下流砂层或淤泥层,需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方可继续施工;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路基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需停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建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原因引起的不同的规格型号材料之间的代换等等。

1 .1 .3条件变更

条件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以及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工程无法按预定计划实施。如业主承诺交付的工程后续施工图纸未到,致使工程中途停顿,业主提供的施工临时用电因社会电网紧张而断电导致施工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特大暴雨或山体滑坡导致工程停工。这类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发生的工程变更统称为条件变更。

1 .1 .4计划变更

计划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因上级指令、技术因素或经营需要,调整原定施工进度计划,改变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如小区群体工程施工中,根据销售进展情况,部分房屋需提前竣工,另一部分房屋适当延迟交付,这类变更就是典型的计划变更。

1 .1 .5新增工程

新增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动用暂定金额,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之外的建设内容。

1 .2工程变更的特征

根据大量工程实践中存在的工程变更所揭示的特征,各类常见工程变更可从可控性、技术性、所处阶段、频率和来源方等五个不同层面加以描述,见表1所示。

从表1可见,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强,其余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性角度而言,设计变更的技术性强,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弱。从所处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强,其余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性角度而言,设计变更的技术性强,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弱。从所处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涵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其余变更则主要发生在工程主体施工阶阶段和装饰施工阶段。从发生频率来看,设计变更最高,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低。从变更的来源方即提出(或引起)变更的主体观察,设计变更范围最广,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和设计方均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而施工方案变更通常由承包方提出,计划变更和新增工程一般业主提出,条件变更则通常由业主或不可抗力引起。

2 工程变更控制程序与原则

2 .1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从论述的工程变更特征可知,常见的五类工程变更中,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频率较高,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亦较大,是合同控制的重点。而对设计变更而言,既有业主方对自身项目管理人员提出设计变更的控制,也有业主对承包方、监理方和设计方提出设计变更的控制。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模式下,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业主在工程招标阶段选择承包方的基本方法,承包方为谋求中标,一般只有选择低价中标的路线,而一旦中标,设计变更则成为承包方调整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控制则是合同控制的重中之重。标准的施工承包方提出工程变更的控制程序见图1所示。

2 .2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2 .2 .1双效原则

双效原则是建立在效率原则和效益原则基础之上的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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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承包安装工程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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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依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工期、合同款价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甲方定做要求,进行塑钢门窗窗型设计、绘制并提交《塑钢门窗大样图》给甲方确认后,乙方按要求制作、安装塑钢门窗。

1.2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保修期:年,自塑钢门窗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合同价款

门窗数量:平方米(门窗按设计洞口尺寸计算,暂估)。

门窗单价:¥元/平方米。

合同总金额:¥元(暂估,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1.4工程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材料到现场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门窗工程窗框安装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门窗工程窗扇(含纱扇)安装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同时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余额(扣留3%的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保修金(结算总价款的3%)。

1.5甲方未付清所有工程款项前,乙方保留其制作安装的门窗的所有权。

第2条主要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门窗并按国标生产安装验收。

2.1型材:大连实德型材

2.2玻璃:6mm平钢化+6a+6mm平钢化中空

2.3五金件:优质五金配件

2.4密封胶条:玉溪橡塑厂提供

2.5密封毛条:仿硅化毛条

2.6衬钢:壁厚为1.2mm镀锌国标钢衬

2.7纱窗:不锈钢纱网

第3条保修、维修及售后服务

保修叁年,终身维修,接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72小时内修复。

第4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或不履行合同。

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10%。

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第5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等。

第6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7条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价款及保修金支付完毕终止。

第8条合同附加条款

施工安全:施工安全由施工方自负

第9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门窗大样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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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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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

19.2 调整的方式: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 设计变更。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28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9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 保修金利率:

第30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 争议解决方式:

第31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

31.2 违约金的数额: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条 索赔。

第33条 安全施工。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38条 保险。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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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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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主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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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建筑,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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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市__区北石店镇临泽村委

乙方:__县__限责任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

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____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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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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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X公里,路面宽X米,总计整修面积x平方米,中标价X万元。

2、路面长X公里,路面沙化宽X米,厚X厘米,总计沙化面积x平方米,中标价X万元。

3、铺设涵洞X道,涵洞深X米,中标价X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 (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x年X月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x年X月X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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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施工的、劳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4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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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的、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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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自愿承包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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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

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

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

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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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塑钢门窗安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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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做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工期、合同款价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甲方定做要求,进行塑钢门窗窗型设计、绘制并提交《塑钢门窗大样图》给甲方确认后,乙方按要求制作、安装塑钢门窗。

1.2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年,自塑钢门窗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合同价款

门窗数量:平方米(门窗按设计洞口尺寸计算,暂估)。

门窗单价:¥元/平方米。

合同总金额:¥元(暂估,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1.4工程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材料到现场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门窗工程窗框安装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门窗工程窗扇(含纱扇)安装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同时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余额(扣留3%的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保修金(结算总价款的3%)。

1.5甲方未付清所有工程款项前,乙方保留其制作安装的门窗的所有权。

第2条主要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门窗并按国标生产安装验收。

2.1型材:大连实德型材

2.2玻璃:6mm平钢化+6a+6mm平钢化中空

2.3五金件:优质五金配件

2.4密封胶条:玉溪橡塑厂提供

2.5密封毛条:仿硅化毛条

2.6衬钢:壁厚为1.2mm镀锌国标钢衬

2.7纱窗:不锈钢纱网

第3条保修、维修及售后服务

保修叁年,终身维修,接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72小时内修复。

第4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或不履行合同。

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10%。

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第5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等。

第6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7条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价款及保修金支付完毕终止。

第8条合同附加条款

施工安全:施工安全由施工方自负

第9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附件:门窗大样图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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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承包建筑施工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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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 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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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施工工程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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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一栋加工车间、一栋仓库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加固处理,包工包料,(包括成空、喷灰、复喷复搅、成桩))按当地水泥市场价格:复合硅酸盐水泥32.5,335.00元/吨

四、规格及工程量:水泥标号:32.5级。总桩数约1252棵,设计桩长6.5米(含桩头),桩径500㎜,总进尺约10000米

五、工程造价:约29万元

1、桩基施工单价(中标价)29.00元/米,大写:(最终结算按实际工 程量计算,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一并进入结算)。

2、税金另加0.99元/米

六、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七、施工工期:

本工程有效工期 25 天,暂定于自 年 月 日开工,

八、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及监理方签证后,工期顺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施工中停水、停电8小时;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九、工程师职责

9.1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监督及协调有关单位、周边群众关系,报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审批现场签证,参加分部工程验收。

9.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负责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等检查及验收。

十、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的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等。

2、负责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地下管网资料,处理管线、电缆、原有旧基础等地下障碍物。

3、提供建筑物的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进行会审,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3天内提供设计图纸2份,并在3天内将承包方上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定交与承包方。

5、按协议条款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6、承担本工程的桩基检测费用为:

(二)、承包方责任

1、按双方确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前的各 种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确保按时竣工和移交。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开工前 3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做好建筑物的定位验线工作,及时上报施工资料。

6、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拨付

1、本工程竣工结算按中标价加签证方式结算。变更签证部分根据双方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按照综合单价计算。

2、工程款拨付: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要求,双方签定合同后分期付款:

(1)设备进场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

(2)桩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10日内拨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说明、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

2、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部门勘验鉴定。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十三、工程保修期从开始强夯施工时至夯后基础竣工验收合格终止。

十四、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为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损失。

2、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结算完后,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每日向承包方偿付拖欠工程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发包方为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2、工程未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东营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发包方3份,承包方3份。

十八、补充条款

1、场地电源.变压器必须按规定接到施工现场50米处

2、强夯施工前按施工方要求由发包方开挖排水沟并承担费用。

3、由建设方定位放线(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验线核实.签字方可施工。

4、工农关系由建设方处理并承担费用。

5、《试夯》,如有设计图纸变更,所造成强夯施工桩延误,设备进出场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6、设备进场前,先签订施工合同,设备进场时支付施工方工程总造价的50%的工程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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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分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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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人(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相互平等、公平、公正、自愿、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确保工程工期、安全、文明、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依照民法典劳动法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及安全质量目标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施工承包内容:

工程质量目标按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安全目标确保无伤亡事故。

二、 承包范围、工作内容

采用包工包料(所用腻子必须为家装腻子)方式,包活动架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

工作内容为所有室内及楼梯间等房间的内墙、梁、棚顶等刮普通大白三遍。楼梯间大白成活后喷两遍乳胶漆。结算时不包括所有房间门口面积。

三、承包单价、

大白单价为 8 元/㎡。(包含楼梯间两遍乳胶漆完成),棚顶单价为15元/㎡。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必须符合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要求。

2、禁止出现裂缝、流坠、起伏不平等质量隐患,发生后须及时返工整改,质量以标准间为准。

3、要保证工程竣工后墙面所贴壁纸三年内没有脱落。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屁【;、+85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牢记安全生产“十个不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工时新工人进场前均作安全教育,完成甲方所发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及考试卷,并登记好安全技术教育者名单,工人进场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等上报给甲方。

3、乙方必须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一名,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对全部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并作会议记录,配合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坚持文明施工,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搞好宿舍及包干区范围清洁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寝室内不准私拉电线等或用电量较大的电器。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负全责,乙方必须为所属员工购买相关保险,并签订劳务协议书。若发生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相关处理事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工程进度及工期

1、乙方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施工组织作业,在高峰期必须保证有足够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把好质量关。工期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完成。

七、付款方式

1、随工程进度,逐渐付给 %工程款。

2、工程交工后付 %工程款。由于甲方二、三楼有部分房间已刮完头遍腻子,面积约为 ㎡,工程价款为 元,所以这部分款应从总价款中扣除。

3、预留工程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民工生活费发放。如出现民工投诉上访、闹事等事件发生,一切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在合约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违约。由于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顺利施工及按时竣工的,由甲方承担不能按时竣工的后果。

4、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中断或工程延期,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甲方在相应的工序验收后,不在规定的日期内付款时,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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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简易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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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1、甲方工程项目系合法审批。

2、工程施工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4、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5、工期: 天。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 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五、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____日,乙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二、乙方须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面积核实、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人工费,看管费每天100元人民币。

三、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用户监督,严格按照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装饰材料应严格按照预算表中规定的材质及价格采购,保质保量,装饰材料中面板、防火板、大理石、地板砖在甲方参与采购并认可后按报价规定价格购进并使用。如发现装修期间与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拆除重做所浪费的材料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出具的施工图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甲方对原设计方案提出不同意见,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在签署合同地向乙方支付装修费。

五、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施工图,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七天内,支付工程款总额 %,计为 元整;

2、工程进展到 ,支付工程款总额 %, 计为 元整;

3、工程进展到 ,支付工程款总额 %, 计为 元整;

4、工程验收合格一周内支付工程总额的 % ,计为 元整;

5、按工程总额的 %为质保金,计为 元整;

第六条 其它

一、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客户满意。

二、施工完毕甲乙双方可按实际施工面积和项目进行工程结算。

三、甲方如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乙方有权按工程总价的5每日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保修的约定

一、保修期限为 天,自通过甲方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三、如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

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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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标准建筑工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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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慈有 委托 层客房墙面铺贴墙纸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下协议:

1, 甲方负责处理墙面平整,干燥,打上基膜底漆,施工前乙方对墙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 施工,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时所需要的梯子凳子等施工物品。

2, 墙纸施工费:C 0.5310每卷单价为每卷单价为无纺 0.5310每卷单价为 元,无纺 0.710每卷单价为纯纸 0.5310每卷单价为 0.710每卷单价为注:施工时不包含任何辅料材料。如需要则另外附注。

3,付款方式:合同签定起进场施工甲方应付施工费总款的即 元, 施工进度到最后一层的时候应付施工费总款的即 元 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验收,甲方不得拖延验收时间,如果____日内不验收视为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施工费剩余的即 元。施工完毕后,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半年的售后服务,如果因为甲方的人为原因破坏引起的墙纸问题,甲方需付人工费每工200元的维修费, 4:施工期间必须文明施工,若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争议方法: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若不能解决,则提交杭州劳动局仲裁。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此合同具有法定效力。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____日期: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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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防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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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守约、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塔机安装合同。

(一)、安装塔机的概况

1.1塔机型号:QZT-63

1.2塔机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1.3塔机安装说明书

1.4塔机安装高度说明:

(二)、安装塔机时间地点

2.1地点:兰大渝中校区

2.2时间:20xx年4月26日

(三)、费用及付款

3.1安装费、安检费资料费。

3.2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款80%,经安检部门认可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付清余款。

(四)、甲方责任

4.1提供安装塔机的全部技术资料

4.2提供安装塔机的整件和合格配件。

4.3提供《甘肃建筑起重机械登记表》

4.4 督促施工总包方单位创造安装塔机的施工条件。

4.5 协助安装单位做好安装塔机全过程的安全技术工作。

(五) 乙方责任

5.1应提供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提供单位名称及证书)

5.3安装塔机,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加强管理。

5.4编制塔机安装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塔机安装的质量。

5.5应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安装塔机的安全协议书,并严格执行,确保塔机安装过程的安全。

5.6安装完毕应提供塔机安装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

(六) 其它

6.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所在地法院裁决。

6.2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6.3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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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营销,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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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____________。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

监理酬金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计算。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____万元,监理服务投标中标费率为 ,签约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元)。

六、期限

1.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应为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原则上招标人应设定为与所监理项目的施工工期一致,特殊情况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不能大于施工工期的110%。如施工工期超过110%,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但要追加延期费用。)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____无 。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____无 。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____无 。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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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分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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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顺利完成 施工,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商议,甲方将该工程木工单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木工分项工程包工。

二、承包范围:从开挖放线至室外砼散水施工的所有木工方面的工作。

三、施工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1000元内的工

四、人员要求:承包人要求住施工现场,

施工配备:一个技术人员配合施工员施工、二个安全员配合甲方安全文

五、施工机具:除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用电、照明设施及施工用水主管道以

六、承包单价:

1、木工单项工程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钢管支撑材料,乙方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治安保卫、包木工辅材、包木工机械设备、包木工工具、包木工班组事故处理费、包高温人工降温费、包内架搭设和模板、木枋工程,包括卡具、铁丝、铁钉的购置和安装、。主楼按模板展开面积包干: 元/M2,(模板展开面积: 元/M2,主体首层超高层按 元/M2

2、合同总价款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按双方约定的单价和结算方式据 实计算。

注:乙方如中途退场结算:按双方约定的结算单价50%结算。

七、施工工期: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严格执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八、施工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范围内所完成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要求、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下达的技术交底要求。

2、本工程质量标准优质,质量优良、安全文明施工优良。

九、管理要求: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调度,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十、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如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违章操作,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一、文明施工要求: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随时派人对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四周围进行清理,每楼层或段施工完后,必须派人及时清理干净,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结算办法:乙方形象进度完成后上报工程量,经甲方检查合格后,15日内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十三、付款方式:地下室封顶付至形象进度工程款的60%,主体结构至5楼

付至形象进度工程款60%,主体结构封顶付至总价款80%,二次结构完工付至总价款90%,甲方竣工验收付至总价款95%。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十四、甲方义务:负责协调乙方工作,为乙方保质保量完成承包任务提供有利条件,对乙方的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作。

十五、乙方义务: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班长及技术员每天按时上班,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放线、放样、抄平自检工作,与其他班组配合施工,协助甲方工作。

十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不按期付款给乙方,延期一个月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赔偿乙方损失费500元。

2)乙方违约:

a.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造成返工的,由乙方负责任一切返工的经济及工期损失。

b.如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不听从甲方安排调动或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确定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所发生费在乙方承包总价中扣除支付。并不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不付余款。因乙方原因中途停止施工,按乙方违约处理。

c.乙方因劳动力不足或施工人员操作技能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勒令其退场,终止合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d.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则工期顺延,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 实际损失。

e.乙方现场负责人,未经甲方许可,自行脱岗或不参加甲方通知的现场生产

f.现场堆放材料不服从甲方指挥或不按平面布置图堆放的,每次罚款500元; g.故意浪费甲方现场材料的,每次罚款200元,不按安全要求管理自身施工队伍,私自接线,烧电炉每次罚款5000元,电炉没收。

h.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监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建内容。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十七、其他:

1、乙方领取的安全帽完工后返还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按10元每顶在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安排专业人员操作,并承担其费用。

3、职工食堂乙方自理,不允许用电煮饭、烧水及取暖,如查有使用者,每次按500元罚款,并收缴其用具。如用电煮饭、烧水及取暖由乙方自行安表付费。

4、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而乙方拒绝施工,由甲方安排其他人员完成,按实际发生用量总额的2倍,由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剪力墙防水丝杆、后浇带铁丝网材料由甲方提供。

6、木工内架搭设时严禁搭设在外架上面,如发现木工有此现象,每次处罚人名币3000元整。

7、各分包工种应相互配合,相互理解,共同完成施工任务,施工现场严禁出现打架斗殴现象,如有打架斗殴现象,所有参与者工种带班处罚3000元人民币,当事人直接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8、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金五万元整(50000元),地下室负二层封顶之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如乙方不按甲方规定时间进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合同自动作废。

9、 所有因木工跑模原因造成的钻工及混凝土钻面的修补由木工班组自己承担,如造成大面积跑模,由木工自己清运跑模的商砼,并按浪费掉的商砼方量以每方商砼购买价补偿甲方。

10、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严禁拖欠民工工资,乙方内部的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杜绝由劳务纠纷引起的投诉、上访行为,严禁将劳务纠纷推向社会,如发现因劳务纠纷引起的投诉、上访行为,乙方无论对错,甲方将处以50000元的罚款,如发生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导致民工集体在建设单位、劳动部门或向媒体投诉等行为者,发生一例,甲方将对乙方承包人予以50000元经济处罚,无需乙方认可。

11、每次商砼浇筑的时候,木工班组必须安排人员照模。如有发现浇筑商砼时无人照模,每次罚款500元整。

1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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