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固定单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3%?4%?5%?6%?其它%。
1.2?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2.2.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6?其它约定:。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2.2.2.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2.2.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2.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2.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2.2.5?其它约定:。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3.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5?其它约定:。
2.2.4?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4.1?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4.2?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4?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5?其它调整方式:。
2.2.5?材料价格的调整。
2.2.5.1?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2.5.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2.5.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2.5.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2.5.1.5其它约定。
2.2.5.2?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2.5.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2.5.2.7?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措施费用的调整。
2.2.6.1?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6.2?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2.6.2.1?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6.2.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6.2.4?其它约定:。
2.3?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3.5.1?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其它约定。
2.3.6?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3.7.1?由发包人支付。
2.3.7.2?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3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4?审核费用支付。
2.4?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3%?4%?5%6%?其它%。
1.2?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1.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价款。
2.2.1.5?其它约定:。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2.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5?其它约定:。
2.2.3?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3.1?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3.2?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2.2.3.4?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2.2.3.5?其它调整方式:。
2.2.4?材料价格的调整。
2.2.4.1?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2.4.1.1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2.4.1.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2.4.1.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2.4.1.4其它约定。
2.2.4.2?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2.4.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4.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4.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2.4.2.7?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5?措施费用的调整。
2.2.5.1?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5.2?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2.5.2.1?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5.2.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5.2.4?其它约定:。
2.3?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3.4?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3.5.1?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其它约定。
2.3.6?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3.7.1?由发包人支付。
2.3.7.2?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3?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4?审核费用支付。
2.4?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2.2.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2.2.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6?其它约定:。
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3.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2.3.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3.5?其它约定:。
2.4?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4.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5?其它约定:。
2.5?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5.1?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5.2?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4?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5?其它调整方式:。
2.6?材料价格的调整。
2.6.1?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6.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6.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6.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6.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6.1.6其它约定。
2.6.2?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6.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6.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6.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6.2.7?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7?措施费用的调整。
2.7.1?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7.2?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7.2.1?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7.2.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7.2.4?其它约定:。
2.8?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8.1?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8.2?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8.3?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8.4?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8.5?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8.5.1?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2?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3?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4?其它约定。
2.8.6?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8.7?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8.7.1?由发包人支付。
2.8.7.2?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8.7.3?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8.7.4?审核费用支付。
2.9?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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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建筑施工合同模板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3:建筑装饰工程建设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4: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金额
人民币(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____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____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____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____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____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
(3)喷泉、喷灌工程:
(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____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苗木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篇5:新版建筑施工合同范文示例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造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_________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开工日期为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总工期_________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1)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4)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2、乙方的责任、权利
(1)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3)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4)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
签约过程中,大家注意的重点是合同的内容,对施工企业而言,建设单位就是上帝,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往往是“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以履行,达不到预期目的。
因此应该重视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而被吊销执照,是否具有资金能力,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在主体资格方面应当着重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三、建设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首先,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否存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情况。
其次,要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各评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掌握的公司资源情况对合同各条款进行甄别,确认是否齐备,表述是否清楚可行,公司现有资质能否满足,并列明应注意事项。施工合同内容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专用条款、补充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不存歧义,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7、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风险;
8、识别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经验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及超出常规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交底和指导履行;
9、违约责任约定是否对等,如果有严厉的违约责任应明确提出注意事项等等,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篇6:2024建筑安装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批准进行的建设工程,由承包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共 m2。
2、安装工程名称
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图设计内容范围承包。
第四条:工程造价。承包的工程总造价 元(单位工程造价见承包工程项目表)。如果合同期内发生劳务、材料价格调整、取费标准变动按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 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包工包料。
第六条:施工期限。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日历天,定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七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执照和占道爆破许可证及市内禁区运输通行证;
2、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3、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亦可委托承包方承担);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十五天内将设计图纸 份,标准图 份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5、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6、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7、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3、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的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负责供应水泥、木材、钢材和施工期间建筑材料预算价格调整表以及规定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供应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因品种、规格不全,需由承包方调剂代用时,必须经设计部门签证,由此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和运费由发包方负责。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工程竣工时间顺延;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委托承包方采购运输时,差价及运费由发包方负责;
3、承包方负责地方材料和市场采购物资。市场采购物资需到外地采购时,差价运费由发包方承担;
4、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化验单。否则进行材质检验,费用由供应方负责;
5、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均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材料预算价格。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质量评定为质量,依据鲁政发(1987)74号文规定,按合同工程造价增减 %结算;
2、工程结算按下列第项方式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结算完毕;
(1)中标价加签证;
(2)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
(3)平方米造价包干;
3、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设银行规定执行具体额度和办法是 ;
4、备料款和工程款拨以%停止,待余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第十条: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定案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负责;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书不符合设计要求,要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七天内办理技术签证;
3、基础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中中发生质量事故,要分清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质量事故责任方承担;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如发包方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发包方提出重新检查时,如结果不符合要求,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结果符合要求,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验收证书,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期,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天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按每日工程总价万分之约金;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国务院(1990)213号文规定,发包方无力拨付工程款时,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15天内解决不了,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万分之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的违约金;
3、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
4、其他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工程交工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办银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范文_合同范本
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范文: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_________(建设主管部门)批准,_________(建设单位)对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招标由建设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指定招标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一、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复核。
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_________。
三、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_________。
五、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_________。
六、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_________。
七、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1.报名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投标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招标文件发送方式:_________。
八、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
1.开标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2.评标结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3.开标、评标方式:建设单位邀请建设主管部门,_________等单位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作。
4.中标依据及通知: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所有投标企业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如属标底计算错误,应按实予以调整;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标企业。评定结束后五日内,招标单位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发给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在一月(最多不超过两月)内与中标单位签订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九、其他:
本招标方承诺,本招标书一经发出,不得改变原定招标文件内容,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费参加投标准备工作和投标,投标书(即标函)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必须加盖单位和代表人的印鉴。投标书必须密封,不得逾期寄达。投标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建设单位(招标单位)(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施工图纸、勘察、设计资料和设计说明书(略)
建筑安装工程内容一览表(略)
篇8:建设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
乙方承接甲方 (工程名称)的施工及建设,根据相关规定,(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
工程名称:__________ 。
地点:__________ 。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学校安装。
二、乙方要在确保施工地点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施工地点所在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安装。安装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干扰施工地点所在人员的作息;不得破坏树木;严格按程序操作。
三、乙方不准随便到施工地点的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安装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乙方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施工地点所地人员发生冲突。
四、乙方要对乙方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乙方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地点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施工地点的安全秩序。
五、施工地点工作时间内,乙方应在安装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施工地点所在人员远离安装危险区域,并提醒施工地点所在人员不要在安装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安装项目,要做封闭处理,乙方应在安装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安装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六、乙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甲方保持密切工作联系,签定《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乙方安装前,必须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七、安装车辆进出施工地点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施工地点管理员协商,避开施工地点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安装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八、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安装方案,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施工地点人身安全的安装安全事故。
九、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安装队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安装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安装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安装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安装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十、乙方要保证安装设备的牢固和安全性,由于设备脱落等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如违反本规定,甲方可通过建设单位或直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安装或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与安装相关的一切危害施工地点人身安全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篇9:建筑工程内部施工合同
甲方:向-翔
乙方:程-峰
根据《民法典》《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条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定把兴安县世纪冰川旅游区宾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安县世纪冰川灵佛旅游宾馆楼工程
2、工程地点:兴安县严关镇仙桥村委会乐施堂村。
3、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壹栋约26000㎡。
4、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土建水电工程按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及设计说明。酒店装修另合同签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价暂定3000万元。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1、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标准。土建、水电安装按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价,下浮6%后结算给乙方。
2、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兴安县造价信息进行调价。兴安没有列入的材料则按桂林市相应当期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信息价没有的,双方按市场价友好协商确定,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结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为240天。
2、开工时间:20__年6月20日前(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3、竣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日计算)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1、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质量标准规范,等级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个分项,必须及时报请甲方代表、监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意见整理签字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位验收,否则按已验收合格,在乙方进行施工后甲方必须给以签字认可。
4、材料必须保质保量。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规定要求复检的材料必须到质检站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款:从基础土方开挖垫资到 00地面(现浇完毕)
2、在乙方垫资到位时,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付工程进度款的80%给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层,结付一次进度款,以此类推。
3、在乙方负责垫资期间内如因乙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资料合格后及结算单报请甲方审核,甲方必须在接到申报资料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如有争议,可共同委托相关造价事务所审核。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除留质保金3%外,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须按拖欠款金额总数的3‰赔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须转账到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 的帐户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做好交付前的细节整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工程保管等相关工作。自检合格后书面申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确认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交付,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资料及书面申报书10天内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场进行竣工验收、签证,否则,视为以验收合格。
3、在双方未验收签证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双方权责
1、甲方必须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确保各项保护用品不受损失,并保证在乙方进场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好施工噪音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手续。
4、提供标准的水准点和详细的坐标控制点,并在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6、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7、防水材料、铝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须按图纸设计规定,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
1、本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须协调建设方处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员进行无理取闹和阻碍施工而造成项目停工时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无故停工,如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签字生效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保金叁拾万元整。此款在乙方垫资期满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时即时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住宅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宜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面积:约 ㎡(坡屋面不在计算面积之列)
二、工程承包范围:除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甲方分包项目如下:
1、塑钢窗、防盗门、楼宇对讲。
弱电系统的暗埋(含套管),穿钢丝及箱体封口等工作均由乙方施工。
2、凡甲方分包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
甲方认为需由乙方负责施工的,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凭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施工。
三、工期、质量要求:
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2、质量:合格
四、合同条款:
本工程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并扫地出门,交付业主使用。
1、承包单价: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加强安全防护等目标而采取的新工艺和新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但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费用增加。
3、双方在签定协议一周内,乙方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解付 万元/栋,剩余部分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损耗,均包含在乙方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如乙方认为需要超时工作,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成工程,则此等费用及不论任何原因等需额外开支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办理本工程质监、安监、环保、保险、劳务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另行发包的项目,乙方计取该分部工程造价的 %作为配合费,乙方必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验收所需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好各分包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若因乙方原因使其延误工期或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接受总价 %的罚款。
8、本工程劳保统筹费、文明工地费、贷款利息、四项保险费用均不计。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主体三层封顶 日内付已完项目的 %,主体封顶 日内付工程量的 %、工程内外粉刷即垫层完工后 日内付已完工程造价的 %,剩余部分在工程决算结束除留 %的保修金外 个月内付清(乙方所垫支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六、双方要履行的工作:
1、甲方的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问题。
⑵、开工前甲方向乙方须交验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向乙方及时准确的发出施工指令。
按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蓝图。
2、乙方的工作:
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及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确定同志为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指令。
施工现场要严抓员工的劳动纪律及个人素质,不得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甲方并将给予重罚。
⑶、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因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引起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并在交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达成现场无垃圾、建筑物无污染。
⑷、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产生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
⑸、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无条件负责成品工程的保护费用,在此期间发生工程损坏,乙方自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
⑹、乙方应承担劳动、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府性质的费用;及设备、材料相关部门的检测费用。
⑺乙方在小区施工期间还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场地看护费及政府性国家号召的公益事业费用。
七、材料采购与供应:
自购材料:本工程材料依招标文件按甲方指认品牌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所有材料进场必须取得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按 元/t;钢材:按 元/t计入。
结算指标:钢材: kg/㎡;水泥: kg/㎡。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结算价款;在本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基础上,按协议约定的变更及签证结算方式进行调整,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做变更增减结算,费用结算为直接费乘 %的综合管理费。(变更手续齐全)
2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程序,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保修时间以工程备案表完成作为起始时间。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30天内进行审核并确认。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预留 %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保修期满后支付所预留金额。
九、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十、其他事项:
1、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2、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未达到文明工地标准按规定10元/㎡费用的扣除。
3用电及给水各施工单位自行安装用表,由甲方提供水源及箱变,乙方的施工用水、电费以当月水电表实际发生额加损耗由甲方代收代缴。
付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4、此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其他议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有效附件。
与此协议不相符的附件,均以此协议为准。
5、甲乙双方所有的往来工作均以书面文字为准,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盖章有效,否则无效。
6、本工程如有分包单位,乙方应提供分包单位的所有资质文件和业绩证明,经甲方考察后共同确定,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沉降观测、招标代理、节能检测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招标交易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8、地材供应及土方工程应充分考虑当地市场因素,施工中不予调整。
9、本合同的所有涉及条款甲乙双方都应该共同遵约,乙方若不能按照规章制度中相应条款履行将由甲方进行处罚。
10、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1、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篇11:建筑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商: (下称甲方)
承包商: (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作范围:
内外墙涂料、真石漆、刮腻子(内墙涂料:地下室、阳台天棚、楼梯内墙;外墙涂料:屋顶造型内外墙、屋顶天棚;真石漆:外墙线条;刮腻子:电梯井内壁、空调窗内侧)
工作内容:
内墙涂料:批刮腻子二道、涂料二道等全套涂料工程
外墙涂料:修补清扫
真石漆:⒈底涂层;①中和处理②底漆施工⒉主涂层:防砖质感真石漆3.辅助处理⒋罩面漆
施工方法:以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的施工工艺编制,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为准。
第二条、 工程造价
第三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小型施工工具及照明)
第四条、 施工期限
一、 开竣工日期:
据现场工期要求双方商定。本工程从 年 月 日 开始至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 日。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施工进度要求施工,每拖延罚款 元。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当涂料完成拆架后,甲方支付至总造价90%给乙方,当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95%,保修期贰年。保修期满后余款全部结清。
第六条、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乙方材料进场后,必须提供厂家产品合格证给甲方核验,如不符合,其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合同签订后,材料和颜色均应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甲方不得任意改变已认可后的产品,否则需赔偿乙方的损失。
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与说明、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精神进行施工。
第五条、 安全责任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文明施工并负责施工中所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
第六条、 竣工验收
初验时,双方代表以及有关部门必须到场,按照《装修装饰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整修或返工,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因中途更改设计造成返工,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废料等损失,工期顺延。
乙方责任
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交给甲方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拆架后外墙及线条颜色均匀一致、无色差、线条顺直。若不符合规定的,乙方应无偿整修或返工同时没收工程质量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质量不符合元规定,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场,造成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 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结清工程款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商务宾馆窗帘墙纸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安防监控系统项目工程施工委托乙方负责设备安装项目,双方结合本工程安装施工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详见附件:项目预算清单):
3、 承包范围:综合布线
二、 工程材料:
所有设备及线材均由甲方提供。
三、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设备安装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负责范围内的设备、材料;
3、指派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及工程监督;
3、负责现场变更项目签证及工程验收;
4、按约定及支付合同工程款;
四、 乙方责任
1、负责按合同工期组织工程施工及配合甲方对所安装设备的调试;
2、负责对甲方所移交设备材料的保管,验收后移交甲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竣工资料;
五、 工程期限:20xx年 12 月 9日至20xx年 12月19 日
六、工程质量:
按安防工程安装合格标准验收。
七、合同工程款、付款办法:
1、工程合同项目内容(附件预算内容)
合同安装包干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
2、合同生效后乙方进场安装3天后经甲方现场确认,付合同款50%。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余款。因本工程分两期施工,所以工程按两个合同期分开计算。付款方式按每个合同期来计算
八:工程增减、变更:
1、甲方要求增加预算外项目的,按甲方现场签证核实追加工程款,追加项目按预算单价计算。
2、甲方预算内项目变更,工程量按实计算。工程款按实际计算。
九、工程验收
1、 在工程竣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双方对实际工程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和竣工资料以及剩余线材。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第五条约定工期限要求完成施工,违约金按日合同总额的0.3%扣除。
2、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按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按日应支付款0.3%支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约日期:
代表: 签约日期:
篇13:建筑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推进“四在农家”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村农户住宅外装饰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密切配合,互相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四在农家”项目农户住宅美化施工
二、工程地点:六枝特区木岗镇小黄桶村
第二条 任务范围及承包方式
1、任务范围:甲方所辖部分农户住宅部分外墙面抹灰、滚涂外墙漆、划线条及门窗刷漆屋顶压脊等进行美化,具体住宅和施工面由甲乙双方现场确认。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优良、包工程进度、包安全。
第三条 工期
20xx年9月30日竣工。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督察工作。
2、负责落实实施农户的登记造册、协调管理工程实施及“四在农家”软件资料收集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
1、组织施工: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组织施工材料(主材:细沙、水泥、防水外墙漆)及施工器具进场、人员进村施工。
2、负责搭建、拆除施工所需的脚手架,自备施工所需的各种器具、辅助材料。
3、必须按“四在农家”建设要求进行施工,因质量问题及工期等因素影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返工的一切用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4、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5、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
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施工人员的一切薪资、劳保福利、保险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结算及付款
工程完工后,甲方按 “四在农家办”相关规定6000元/户把款项兑付给乙方。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门窗刷红漆,要求漆水均匀,平整美观。
2、外墙要求黄色、蓝线、墙角周正,墙面平整对施工的墙面保证三年内不不脱落不掉色。
3、屋顶要求屋脊线条直,式样美观、不漏雨。
第七条 其它
1、工程排他性: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再将本工程发包给第三方。
2、工程施工进度:乙方应安排充足的施工人员,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确保自本合同生效后第十天开始,每月完成施工量在60户以上。
3、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若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完成施工量,则甲方有权令乙方进行返工或停工退场,并将本工程发包给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三份有效期为三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木岗镇政府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安装施工合同范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维修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商丘市开发区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安装内容:庭院管网及楼梯间的暖气管道安装。 承包价: 元。
三、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结束后由工程部及公司主管领导验收。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终身维修。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三日内预付乙方工程款的40%,庭院管网铺设完后再付40%,工程验收合格后,留2%质量保证金,剩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七、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并有专人负责指挥。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篇15: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文本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篇16: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分包范围:_________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
1.劳务分包人义务 1
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
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
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
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____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
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
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
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
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
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
2.安全施工与检查 1
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
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
3.安全防护 1
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
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
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1
4.事故处理 1
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
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
5.保险 1
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
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
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
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
6.材料、设备供应 1
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
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
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
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1
7.劳务报酬 1
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
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通用版合同
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
7.3 采用第
(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
7.4 采用第
(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
7.5 采用第
(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
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1
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
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
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
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1
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
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
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
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2
1.施工变更 2
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
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
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2
2.施工验收 2
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
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
3.施工配合 2
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
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2
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
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
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
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
5.违约责任 2
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
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
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
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____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
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
6.索赔 2
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
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
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
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
(3)、
(4)规定相同。 2
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2
7.争议 2
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
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2
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
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2
9.不可抗力 2
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
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
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
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3
1.合同解除 3
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
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
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
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
2.合同终止 3
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
3.合同份数 3
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3
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3
5.补充条款 附件
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
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
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7: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 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2 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2.2 补充合同(协议)书
2.3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 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2.6 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7 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2.8 有关会议纪要
2.9 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3.资质验证:乙方资质情况(详细填写)
3.1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资质许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复审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 甲方查验原件的人员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出具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委托人必须是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每份合同均须附有“由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复印件。
3.7 应加上乙方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和电话。
4.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工程类别:乙方施工的项目属于类工程,但乙方的取费与此无关,乙方工程结算按本合同有关计价约定办理。(不需要)
4.3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层
4.5 设计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范围: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劳务作业施工承包
7.工程期限
7.1 合同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2 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应于开工之日起_______个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在内)完成,完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工程设立以下阶段控制点:
7.
2.1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2.2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2.3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2.4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实际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约项目,以书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组织检查验收所确认的完工之日即为实际完工日期。
7.4 竣工日期:与甲方承建的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相同。
8.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的,应不迟于本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补救措施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工期延误:对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顺延合同工期:
9.1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 重大设计变更(扩大规模、改变结构、提高标准)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 甲方变更计划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对乙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4 施工中,图纸间断供应,造成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5 因甲供物资供应原因且非乙方错报、迟报、漏报物资需用计划所致者。
9.6 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超过48小时且当天无法调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业主原因应明确,以上原因应有书面的文件资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迟阶段控制点的,甲方对乙方以推迟每天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05%累计罚款,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与此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0.质量等级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合格等级,按分项工程评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本建设项目为业主与甲方约定的创(杯、奖)项目,乙方必须确保其施工的工程实体和质量保证资料等均不影响该项目标评定。(质量标准应明确) 1
1.合同价款 1
1.1 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以甲方最终审定乙方工程结算书的审定值为准。(应采用多种形式,如:固定总价、综合单价等) 1
1.2 签约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执行,无论任何价格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双方均不做任何调整。 1
2.图纸和技术资料 1
2.1 图纸: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范围有关的施工图一式一套(应有两套,其中一套为竣工资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提供图纸; 1
2.2 资料:设计已有的有关院标(标准图)一式一套(国标、省标由乙方自行解决)。 1
3.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4.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5.甲方工作 1
5.1 组建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统一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财务结算。 1
5.2 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指标。 1
5.3 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现场平面布置(乙方的生产、生活临设费用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应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1
5.4 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时组织检查和完工认定。 1
5.5 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区有关规范、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1
5.6 统一向业主办理以下事宜: 1
5.
6.1 必要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签收、签发; 1
5.
6.2 书面及现场交验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1
5.
6.3 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 1
5.
6.4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协调与处理。 1
6.乙方工作 1
6.1 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甲方c达标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自费统一着装和布置现场;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规划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和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并负责安全保卫。 1
6.2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件的熟练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机具及检验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确保实现本合同工期目标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指标。 1
6.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检,及时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资料所需的各种原始记录。以上资料均必须分类建档,保证完整齐全,符合交工资料要求。 1
6.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树木、地下管线和工地附近之交通、电力、通讯、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石油设施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破坏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
6.5 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资的保护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进入工地或在乙方仓储区域的工程物资等,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担全部保护、保管责任,倘有丢失、损坏、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补足、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资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
6.6 按照本合同和项目部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准备计划、进退场人员名册、进退场机具设备清单、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季月物资需用计划、月度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及施工统计报表、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工程事故报告、分部工程完工报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报告、施工图预算书和工程结算书。 1
6.7 乙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其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X。凡乙方拖欠或克X其员工工资的,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
6.8 根据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参与试车、保运。 1
6.9 按业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1
7.进度计划 乙方于每月____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____日至次月____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协调、检查、监督。 1
8.质量与检验 1
8.1 质量责任: 1
8.
1.1 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工程质量检查、检验、评定、验收业务的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大于_________元的,须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质检人员。因乙方未设立现场质管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质检人员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
8.
1.2 乙方发生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8.
1.3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等级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费整改并承担甲方及业主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合成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8.
1.4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明显质量通病或观感质量差而影响交工验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项次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累计处罚乙方并由乙方承担返工、修理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
8.2 检查和返工 1
8.
2.1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
8.
2.2 对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
8.3 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隐蔽工程均不能实施覆盖,当乙方施工的隐蔽工程已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地点、申请验收的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报请业主、监理进行隐蔽验收。 1
8.4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业主、监理等是否进行验收,当其任何一方认为已经隐蔽的工程需要剥离或开孔重新检验时,均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若乙方原隐蔽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则乙方剥离或开孔及发生的重新隐蔽费用由甲方承担。剥离或开孔后查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
8.5 中间验收 1
8.
5.1 中间验收的内容包括: a.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对应的部位; b.交工资料有关的试验记录对应的试验对象; 1
8.
5.2 中间验收程序:乙方自检合格,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组织或报请业主、监理进行检验。 1
9.安全及文明施工 1
9.1 本工程控制指标 1
9.
1.1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负伤率小于1.5‰; 1
9.
1.2 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1
9.
1.3 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严重环境污染,特大辐射事故; 1
9.
1.4 杜绝火灾事故; 1
9.
1.5 控制噪声、粉尘、渣土对环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 1
9.
1.6 达到级文明工地评定标准,不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 1
9.2 安全责任 1
9.
2.1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59-99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办理其自身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意外保险。 1
9.
2.2 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安全施工管理业务、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人数50人以上的,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员;不超过50人的,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因乙方未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安全员的,甲方对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
9.
2.3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护不规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 a.死亡1人罚款_________元,重伤1人罚款_________元,超过1人次的部分加倍处罚。 b.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的,每台次罚款_________元。 c.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严重环境污染或特大辐射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d.发生火灾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1
9.
2.4 按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核,乙方发生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情况者,乙方除承担甲方的各种损失(包括遭受的罚款)之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罚款。 1
9.
2.5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于施工开始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审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
9.
2.6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认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
9.
2.7 乙方发生十七(一)之中事故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1
9.3 文明施工责任 1
9.
3.1 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的,甲方对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
9.
3.2 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环境整洁的,甲方有权雇工清理,其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0.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必须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项工作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作范围的,则全部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1.物资供应 2
1.1 物资供应分工 2
1.
1.1 以下物资均由甲方供应 a.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 b.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中未计价而应进入预算造价的主材; c.土建、装饰工程的钢材、木材、水泥、预制构件、铝型材、幕墙玻璃、高级卫生洁具、装饰灯具。 2
1.
1.2 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a.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1.2 双方供应的物资均须具有合格证,钢材水泥须有质保书。合格证、质保书、其他出厂检测资料和装箱清单、样本、说明书等所有资料须及时分类建档,保证做到完整齐全。 2
1.3 乙方采供的材料与设计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
1.4 乙方于每月____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____日至次月____日)甲供物资需用计划,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编报季度甲供物资需用计划。若未能按时编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
1.5 物资费用 2
1.
5.1 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表、仪器,乙方只办领用手续,(不进入工程造价)。如发生遗失、损坏时,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2
1.
5.2 乙方办理材料调拨及设备(仪器、仪表)领用手续后的装、运、卸、保管、看护及必要的仓储设施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
1.
5.3 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场价向乙方划价转帐,乙方亦按此价格列入工程结算。对乙方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则按市场价加价20%,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且对乙方的剩余物资,甲方不予办理退库。 2
1.6 材料员和领用手续 2
1.
6.1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材料员,同时,该材料员必须向甲方递交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与本合同相符的乙方委托代理人)确认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递交附有姓名的样章印模一份。材料员自开工至完工期间不得更换,确因可以得到甲方认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须更换时,乙方要向甲方递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还要重复以上手续。 2
1.
6.2 乙方材料员向甲方领用设备、材料时,必须签办调拨单(或领用手续),调拨单(或领用手续)的签字栏内,必须既有本人的签字,又要盖有经备案核准的本人印模。 2
1.
6.3 材料员必须于每月____日(上月____日起本月____日止)编报月耗汇总报表,编报完毕后与甲方材料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签办手续。 2
2.施工机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资等供应 甲方按2
1.1分工规定供应工程物资,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用具、器材、设施、物资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费提供(解决),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
2.1 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有关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仪器仪表。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现场已有的施工机械或仪器仪表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使用,若发生丢失、损坏时,则须按市场价照价赔偿。 2
2.2 行政、后勤、生活用车辆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
2.3 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临时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达成有偿使用协议后,乙方方可使用。 2
2.4 办公、空调、冷冻、家电等设备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橱具、灶具、餐具、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及营房设施及生产、生活临时用电所需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等设施。 2
2.5 文具、纸张、帐表等办公用品和卫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
2.6 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诸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护罩、射线防护服、射线人员报警器、绝缘(靴、鞋、手套)、电焊手套、胶(靴、手套、围裙)、护脚、口罩、劳动防护(服、手套、眼镜)、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2
2.7 各专业建设工程的作业队、班组及任何工种人员施工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诸如:导链、绞磨、三角架、龙门架、滑轮、索具、地锚、卡环、钢丝绳及卡扣、千斤顶、电锤、冲击钻、射钉枪、拉铆枪、手提砂轮机、手动试压泵、吸尘器、电气焊工具、氧气及乙炔气等气瓶连表、工作台、压力钳、高凳、作业梯、手推车、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
2.8 行政、后勤、生活及临时设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资。 2
2.9 各种周转、摊销、手段性材料,诸如:脚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钢平台、胎具、夹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等。 2
3.工程预结算 2
3.1 计价计费约定(有关者填内容,无关者空缺不填) 2
3.
1.1 按工料单价法编制,其中: a.套用定额估价表(年版本); b.按2
1.
1.1中材料费下浮_________%; c.按2
1.
1.1中机械费下浮_________%; d.按2
1.
1.1中机械费不计取; e.按2
1.
1.1中脚手架搭拆费下浮_________%; f.按2
1.
1.1中超高费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费取费的综合人工费单价_________元定额(估价表)工日; 综合人工费单价中包括人工费和2
3.
1.
3.a内容。 .以定额直接费取费的,综合取费为定额直接费_________% 2
3.
1.2 按综合单价(全费用单价)法编制 a.详见合同附件综合单价清单或 b.具体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综合单价中包括其他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有关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费、系统调试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定额(估价表)其他子目系数调增费;未单独列项的有关施工排水及降水费、砼和钢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费、特型及大型机械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等和2
3.
1.
3.a内容。 2
3.
1.3 说明: 综合人工费单价、综合取费、综合单价除包括以上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生产工具用具使用、检验试验、远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运、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材料设备构件二次搬运等费用;
(2)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
(3)施工机械设备保险、员工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4)2
4.
5.17、2
4.
5.18、2
4.
5.19的费用;
(5)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及统筹费、利润、税金等。 2
3.
1.1 及2
3.
1.2的价格均不因任何价格上涨,国家或地区政策性调整和天气、气候、地质、场地、现场、环境等影响及其他外部干扰因素而做调整。 2
3.
1.1 及2
3.
1.2中,乙方均不另行计取以下费用:
①甲供和乙供物资的工地保管费。
②乙供材料检测、复试费
③向甲方办理调拨或领用手续后的材料、设备、构件等装、运、卸、清理、点件、保管、防护、看护和必要的设场、设库、及货架、道木、蓬布、栅栏、刺网、围墙等费用。
④设备单机试运(72小时)的费用 2
3.
1.4 临时用工的综合人工单价(包含费用同2
3.
1.
1.g,每工按8小时,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不分白天和夜间,技术性用工不分工种。) a.参加甲方牵头的联动试车或投料试车: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b.参加甲方牵头的保运: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装卸搬运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杂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额的签证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
3.
1.5 关于调整工程费用的因素 a.以下变更可以调整(增减)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变更原设计标准;
(4)变更原设计的建设规模;
(5)变更原设计的建筑结构;
(6)非乙方原因,经业主批准的材料代用;
(7)因设计修改、变更造成乙方相应变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8)设计修改、变更单项次直接费净增(减)超过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况,可以调增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联动试车;
(2)投料试车;
(3)保运;
(4)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围及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2
3.
1.6 以下变更、签证情况,不能增加工程费用 a.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或材料代用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但不能计取,还应承担一切责任和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b.乙方直接从业主或监理收(领)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工作委托单等 c.无效的签证单:
(1)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材料人员、材料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资回收签证;
(2)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预算人员、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现场签证;
(3)甲方签证人员未写明具体填办内容,含糊其辞,诸如使用工程项目属实、情况属实、同意办理等用语的;
(4)甲、乙双方签证人员在签证单中自行填写有关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含其他费用)价格的;
(5)违背劳务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层招标文件有关约定、劳务作业层投标议标有关承诺以及与相关定额工作内容发生内容叠加重复等不应签证的错误签证;
(6)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的;
(7)乙方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
(8)未编号或编号有矛盾的;
(9)事后补办的。 2
3.2 施工图预算 2
3.
2.1 编报时间: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21天内。 2
3.
2.2 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
3.3 工程结算: 2
3.
3.1 编报时间:于甲方组织检查且对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后28(1
4)天内。 2
3.
3.2 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
3.4 延误处罚:乙方推迟2
3.2或2
3.3编报时间的,甲方均按推迟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 2
3.5 工程结算审核与审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标、议标商务报价及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办法审核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对乙方的工程结算一审、二审、审计均应按乙方工程结算书原件及所附工程变更单原件、现场签证单等原件进行审理。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的审核程序为:项目部一审,于收到乙方工程结算书后42天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二审并在二审结算书中附列2
4.5扣减项费,二审应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之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合同预算部门已经二审的工程结算项目,甲方将根据结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甲方审计安排而进行全面审计或部分审计或有关2
4.5扣减项目专项审计;甲方的审计应于二审完成后28天内确定审计内容,于确定审计内容后42天内完成审计。凡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审计值为准,未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二审审定值为准,只有该两种情况并加盖甲方法人单位预算专用章的工程结算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结算书,甲方将不予认可。 2
4.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 2
4.1 甲方不向乙方拨付工程预付款。 2
4.2 工程款拨付计算约定 2
4.
2.1 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各期(月度)工程款拨付额(报告期形象进度造价审定额-报告期材料费暂扣额)60%-报告期应扣减有关2
4.5中的费用。 2
4.
2.2 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一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一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一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
4.5中的费用。 2
4.
2.3 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二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二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二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215;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
4.5中的费用。 2
4.
2.4 甲方对二审后的工程结算已完成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已完成内部审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215;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
4.5中的费用。 2
4.
2.5 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则从合同生效至甲乙双方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
4.5中的费用-按2
6.5计算的保修金。 2
4.
2.6 乙方保修期已满,则从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的累计拨付控制额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
4.5中的费用-保修期间应扣减有关2
6.
4.3的费用。 2
4.3 以风险共担为原则,乙方承诺以下事项: 2
4.
3.1 因甲方承建本建设项目时,对业主已垫资,故乙方同意按垫资额的比例分摊,分摊比例为____%,分摊金额为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交付完毕。 2
4.
3.2 在甲方未同业主办清建设项目最终竣工结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终审定乙方的工程结算。 2
4.
3.3 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已结清工程价款,但是,对建设项目外部审计中,审减与乙方工程范围及工程费用有关的审减费用,仍需再相应调减乙方的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审计所审减的相应费用。 2
4.
3.4 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保修金结算,但当期甲方对乙方的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对业主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情况下,甲方可不受2
4.2及2
4.4约束而停止拨付工程款。 2
4.
3.5 若因业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无果、面临形成呆帐、死帐情况下,经甲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后仍无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仅按其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结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相同的损失率所对应的损失费用。 2
4.
3.6 业主以其实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时,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业主折抵给甲方的实物并以业主折抵原价加运杂费计算,作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
4.4 付款程序 2
4.
4.1 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 a.乙方于每月____日向甲方编报月度(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完工认定的于次月____日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
1)并附该期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一式四份。 b.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编制要求:按专业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列,分部工程中仅计入其中的已完分项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项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应的报告期(月)列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对于没有任何已完分项工程的月份,乙方应在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上填写本月无字样而报送甲方。 c.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报送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及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甲方对乙方按推迟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编报准确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计罚款。 d.每期付款申请均应在项目部审签后报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和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阶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和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
4.
4.2 乙方分别于工程结算经甲方一审、二审、审计完成后14天内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甲方项目部审签后报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类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
4.
4.3 按2
3.5确定乙方的最终结算值后28天内,甲方对乙方依据最终结算值和2
4.5、2
6.5办理竣工结算。在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
2),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
4.
4.4 保修期满后14(30)天,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
4.5 工程款计算时,从形象进度造价审定值、已审工程结算值(一审、二审、审计)、包括各期付款和财务结算,均应扣减下列中的有关者费用: 2
4.
5.1 甲方供应的划价转帐物资费用; 2
4.
5.2 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按2
1.
5.3扣罚的超领材料费用; 2
4.
5.3 在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应由乙方供应的2
2.4至2
2.9者,甲方按市场价加价20%划价转帐的费用; 2
4.
5.4 乙方丢失、损坏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仪器、仪表或设备安装专用工具或备品备件或配套器具等应赔偿的费用; 2
4.
5.5 使用甲方施工机械、仪器仪表的租赁费用; 2
4.
5.6 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的分摊费用; 2
4.
5.7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一般不存在,若有工程预付款情况时、每期给付工程款时、分期按比例扣回); 2
4.
5.8 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 2
4.
5.9 乙方发生的水电费; 2
4.
5.10 按本合同有关处罚规定考核,对乙方的罚款; 2
4.
5.11 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考核,乙方应承担有关方损失的费用; 2
4.
5.12 保修金(按保修条款规定办理); 2
4.
5.13 由甲方代缴代扣的税金(营业税、____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
4.
5.14 劳保统筹费; 2
4.
5.15 总包管理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
4.
5.16 配合费分摊(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
4.
5.17 当地收取的各种规费和基金:规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建设工程交____市场综合服务费,工程(劳动)定额编制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建筑管理费,治安联防费,暂住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劳动用工年检费、建筑企业生产操作人员法定培训费、组织机构c卡工本费、合同公证费、合同鉴证费、合同印花税,噪音扬尘排污费、____市垃圾处理费、____市污水处理费、绿化费等。基金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洪保安资金、____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等。 2
4.
5.18 当地收取的其他费用; 2
4.
5.19 应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2
4.6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均可以暂停计价及暂停付款 2
4.
6.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签字盖章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之前。 2
4.
6.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足履约保证金的。 2
4.
6.3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施工图预算书的。 2
4.
6.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 2
4.
6.5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工程结算书的。 2
4.
6.6 乙方进场的施工机械性能不良或外观锈、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____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
4.
6.7 乙方供应的材料缺少合格证、质保书等质量保证资料,在甲方书面通知补足而在____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
4.
6.8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____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
4.
6.9 乙方亏欠其在本工程上的员工工资尚未补发的。 2
4.
6.10 乙方亏欠供货厂商在本工程上的供货款尚未清价完毕的。 2
4.
6.11 乙方将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的。 2
4.
6.12 乙方开户行或帐号与本合同附件及签章栏内容不符的。 2
4.
6.13 按本合同有关经济处罚和损失赔偿条款计算的费用,累计已超过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乙方届时尚未向甲方交清差额的。 2
5.文物、古迹和地下障碍 2
5.1 施工中发现古器、古物、钱币、宝藏、珍品、珍宝、埋藏物品、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或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须立即停止施工,立即通知甲方和保护好现场并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若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擅自移动、取走或损毁,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或破坏,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
5.2 乙方在施工中,应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古迹,采取保护措施,予以妥善保护。如因乙方施工方法不当或疏忽而致古迹损坏的,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
5.3 地下障碍: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2
6.保修 2
6.1 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实体 2
6.2 保修内容:本合同保修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包括: 2
6.
2.1 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2
6.
2.2 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安全的。 2
6.
2.3 出现故障、降低使用效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2
6.
2.4 其他质量缺陷。 2
6.3 保修期限: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而确定本工程保修期限,对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责任为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未规定年限的按________年保修责任期,其对应的保修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年。其他工程保修期为保修期从业主对甲方承建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6.4 保修责任 2
6.
4.1 保修期内,乙方的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本工程乙方代表、有关职能部门等地址、通讯联络等发生变动时,均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确保联络畅通。 2
6.
4.2 保修期间,乙方须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派人到场修理,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
6.
4.3 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a.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场修理而致甲方或业主另行委派或外委第三方进行修理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b.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费用。 c.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保修造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因乙方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d.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或乙方未完全履行保修责任造成业主扣罚甲方保修金的全额费用。 2
6.5 保修金额:按乙方工程结算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各项取费、税金等之和的5%(随业主合同定)计算,保修金不计利息。 2
6.6 保修金结算:按2
4.
2.6和2
4.
4.4约定办理。 2
7.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版权 乙方在本工程中,如欲使用具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或版权的设计、设备、材料、技术方法时,应合法取得有关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在工程施工中或完工后,如因乙方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而遭受法律追诉或民事赔偿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2
8.不可抗力 2
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已对工程造成破坏且被有关部门判定为不可抗力的风、雨、雪、洪、震自然灾害。 2
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16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及损失情况和预计清理及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36小时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2
8.3 甲方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
8.4 甲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
8.5 停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而在施工现场留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 2
9.保险 乙方必须对与之施工工程有关者办理以下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
9.1 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 2
9.2 为施工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办理保险。 2
9.3 为自有人员办理保险。 30.乙方履约保证金 30.1 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 30.2 保证范围:本合同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工验收、保修及乙方的一切责任、义务、工作等。 30.3 保证金额: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30.4 履约保证金结算:于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按本合同有关处罚和损失赔偿约定计算扣除的处罚和赔偿费用后退结余款,当处罚和损失赔偿费用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则由乙方届时补交。 3
1.争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3
1.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1.2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3
2.其它 3
2.1 乙方任何采购、购买、租赁、借款、招工(征用)等经济活动均必须以乙方名义签约、结帐、付款,甲方对乙方不提供任何担保。如乙方发生合同纠纷或任何经济纠纷,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工作联系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办理经济往来。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
2.2 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单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义挂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或转包或挂靠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处罚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级罚款均亦由乙方承担。(另计) 3
2.3 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已达两次且乙方整改不认真、效果不佳者,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2.4 乙方必须加强其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的身份及表现,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的逃犯。乙方必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必须杜绝刑事案件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因乙方发生刑事案件、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
2.5 乙方必须加强其现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得容留无准生证的孕妇和无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拒绝计划生育登记、不服从各级计划生育管理等各类人员;必须确保计划生育率、晚育率、节育率、育龄妇女孕情掌握率指标均达到100%,凡乙方违反以上约定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双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
2.6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3
2.7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8:个人建筑施工合同模板
业 主 方: (简称甲方),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住址:
承 包 方: (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位于 省 市 区 镇 村 社拟建房屋一幢,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负责承揽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建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工期、工程款支付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甲方提供建筑材料,乙方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工用具、脚手架、架板、模板、临时水电管线、安全防护用品等除建筑材料以外的全部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物资进行承包施工,既:包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的承包方式进行承包。
二、 计划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三、 承包范围: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范围包括: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内室外抹灰及面砖粘贴,室外散水工程、给排水及强弱电安装工程等,既:除室内乳胶漆、门窗安装、楼梯扶手安装以外的全部施工内容均由乙方负责。
四、 承包单价: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大写 元整)进 行造价计算,该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工用具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措施费、劳动保护费、保险费等除甲方材料费以外的全部施工费用。
五、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一楼主体完成后支付 元,全部主体完工屋面断水后支付 元,全部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按照实际竣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总价计算,本次支付至总价款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保修金不计息。
六、 施工安全
1、乙方在组织工人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人员需要参加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
2、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乙方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和安全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乙方应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员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须具有从事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七、 施工要求:
1、甲方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建筑。
2、甲方负责提供红砖、水泥、砂石、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4、所有工人的吃饭、住宿、抽烟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督查。
2、乙方施工时要按照施工图及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如果乙方因为自身水平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返工;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使用条件的,乙方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房屋建成后,因为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担修理返工或重建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所需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九、 工期延误:
工期从20xx年 月 日开始建设,工期为 (日历)天。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延误工期。由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因停电或停水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须由甲方签字同意的情况说明)。
十、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进行返修;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钱,在工程相应进度完成五天后,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4、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十二、 其他: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有变更补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
篇19:建筑门窗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相关规章规定,强制性条文规范、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环境,
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结构型式:
4、建筑风格:
5、工程规模:
二、承包范围:
1、该分项工程施工,属于履行完善本合同各条约定的工程分包;
2、施工设计图,强电、给排水出墙1.5米。强电、给排水、雨水管、空调水管、消防桥架安装、附属用房楼层内消防电气管线预埋等的安装工程施工。交工前各类卫生清理、直至竣工验收前工作内容的工程施工;
3、工程施工所需用的机具、手动工具、辅料内容(如铁丝、元钉、扎丝、钻头、条、焊锡,不干胶,扎带,生料带,麻丝,石笔,刷子等),试压、通球试验由乙方自备;
4、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前的分色、弹线、标识、标注、清洁卫生、由乙方负责;
5、安装工程竣工后的保质期内保修服务工作;
6、负责本承包工程的自检及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各楼层未用完的该分项工程所用材料的收集及利用;
8、施工过程中乙方的质量管理、文明施工、进度以及各种检查需要配合的系列工作;
9、当室外温度达到或超过(或按当地政府规定)34co时,应现金支付给作业员工高温补贴。
10、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员工的住宿由甲方统一安排。
三、施工工期:
1、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并按照甲方要求开工。必须在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承包范围内的工作。
2、凡因甲方原因可预见到的事项发生延误工期,由甲方负全责。乙方不延长工期。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影响土建得进度,否则将处以200元/天的违约金。
5、若遇发包方调控施工进度,需加快施工进度或要求暂停施工时,乙方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加快施工进度或暂停施工并积极妥善地做好相关工作。为此,甲方承担因发包方调控进度,乙方因赶工或暂停施工造成的相应损失。
四、质量要求:
1、执行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xx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j50300-20xx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2-20xx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xx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操作规程》db/00p01001-88(四川省地方标准)
2、质量体系要求
(1)该项工程质量交验合格工程。
(2)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在完成后,必须经甲方、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完工后按此要求进行检查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资料整理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收集、整理、归档。该工程水电安装分项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方面的问题,属乙方保修。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三天内未派人维修,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支付。
4、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随时随地接受甲方、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六、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办法:
1、本工程工程量约为 平方米,工程总价约为 元。
2、甲方将本工程按建筑面积 元/m的综合单价结算给乙方。建筑面积依照四川省20xx清单定额对照本工程施工图纸进行计算。
如增加、变更、零星用工:甲方若安排乙方人员承担乙方人员承担该合同分包责任以外的用工,按工150元/工日按甲方确认的数量当月结算。
水电安装分项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各类水电材料,如因返工、有意识的损坏造成材料浪费,乙方应按其采购价进行赔偿。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其他工种返工的经济、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4、费用的组成:
(1)主体预留到三层开始付款。主体预留费用: 元/m,主体完后电气配管费用: 元/m、给水费用: /m、排水费用: 元/m、穿线开关面板桥架 元/m、此款按工程实际完成量当月80%支付。余款在竣工验后15个工工作日付到合同总款97%。
本分项工程完工结算时扣除合同总款3%作为该工程的质量保证金(无息),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保期完成后15个工作日付给乙方。
七、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场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场地原材料及半成品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每处施工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遗留本工种的材料。完工后将所用材料全部清理干净,堆放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对节能减排、防尘降噪、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控制。
2、作业人员管理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禁止使用具有癫痫、神经、精神、心脏病等以及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本行业的施工,以及50岁以上的女员工和55岁以上的男员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当地政府现行相关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八、安全事项
乙方应在进场时为本班组工人购买意外险。如出现意外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全额承担;超出5000元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费用。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双方履行 完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施工等。
3、本合同与本项目部现场有关制度、规定、技术交底配套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材料的领用:各班组必须由组长指定专人领取。未收捡干净。
6、本合同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20: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
第七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总价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