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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施工建设合同书实用3篇 施工合同(热门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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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装饰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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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装饰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以预算所列单项为准,增加项甲乙双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2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6、如工程竣工后,甲方未验收而投入使用,则视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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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装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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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a.钢屋架制作安装,彩钢压型板安装、屋顶两侧有组织排水、沟槽及¢100PVC雨落管安装,跨度24m,长度83.6m,柱距为7.6m,檐口高度7m,不含门窗、基础。彩板封面——单面,维护墙。

b.墙面、屋面剪刀叉、柱间的支撑,细杆、墙面加固。

c.材料的规格

墙面、屋顶彩板厚度∫=0.476mm

房面水平支撑:114×3cm焊管

细杆:114×壁厚3cm

墙面剪刀叉:¢16的圆钢

墙面套管:¢32镀锌焊管 140×40×2.0×20

注:(所有钢制结构必须刷两遍防锈漆和一道面漆,连接焊点须正规操作)

3.工程单价及造价:单价为208元/m2(不含税),其中包括人工、机具、 机械、材料、租赁、安全措施费、劳保等费用,具体结算按甲方现场实际收方结算。

4.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整个工程的50%时,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5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余款(除质保金外)在10天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

第二条 工程质保

该工程质保期壹年,并扣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退还。保质期内乙方应负责维护。

第三条 施工工期及施工措施

1、合同签订后,甲方基础工程完成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立即进场施工,工期为30天,除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工期可适当顺延。

2、工程质量: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第四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派

2、甲方及时协调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

3、甲方给乙方提供住宿、用电、用水及施工场地。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派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2、乙方严格按照规程办理,坚持文明施工,保证质量,做到安全生产, 若发生工伤事故和不文明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在施工中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清洁,不影响其他施工。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2、乙方完成施工后,甲方在10天之内进行工程验收。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签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附现可计量的工程量清单及造价预算。

4、除本合同外另增加的部分,按本合同单价计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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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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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 (以下称甲方)将新建停车场工程交乙方施工

一、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范围及质量要求:

1、场地平整;

2、碾压夯实;

3、停车场外围道沿;

4、150mm厚砼地面;

5、养护及沉降缝切割;

6、车位标线油漆;

7、质量要求:停车场地面无积水,保证雨水进入地下管网,地面厚度按150mm施工,乙方保证10月9日前完成砼施工。

四、工程费用及施工期限:

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总造价为 元/㎡(含工程税票),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面积计算工程费用。

2、本工程自20xx年10月5日开始至20xx年11月4日结束。

五、双方责任:

1、该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注意保护现场环境,杜绝占道施工,并对道路污染及时清理,不能影响家属区住户的日常生活。

3、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协调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施工人员安全等全部责任,对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竣工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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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工地装饰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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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

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

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

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

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

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

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

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

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

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

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

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

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

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

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

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

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

验不合格,其 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

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

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

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

次结清。

拨款分 次进行 拨款 % 金额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

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

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

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主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

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

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

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

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

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

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

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

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

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 5.2 款增加

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

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

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

括罚款),由乙主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

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

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

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

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1) 会议纪要

(2) 设计变更

(3)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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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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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恰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

模板工程:配合安装工程预留洞口、预埋件的制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的全部工程,所有大型机械由甲方提供。(含二次结构所有内容)

4.模板工程

模板材料计划,现场配模制作与安装,拆模清理,刷油,起钉及

按指定地点堆放,负责内外架搭设、拆除(包括零星支模、拆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安全条件。

2.甲方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目标,乙方及时配合甲方完善资料的签字,收集、实验等工作。

3.甲方负责工程测量定位与大线的放线,乙方技术人员必须配合参与。

4.甲方及时提供现场施工用的物料。

5.乙方现场要有持证上岗的电工、机修人员。负责设备的接线维修和保养。

6.乙方要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和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及的工作安排,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7.每天下班前要对施工现场材料、机具清理。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乙方要负责保护保养。

8.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交底不清楚,错误,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提出。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的利用原材料,不能出现浪费等现象,否则将按照浪费材料的2倍进行赔偿。

10. 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个人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能穿拖鞋。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不能进行喝酒。

三、付款方式:

按每个月进度工程量结算,月进度百分之五十,工程整体交工30天之内支付剩余款项的百分之五十。

四、安全文明公约:

1. 要听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各工程质检的协调合作。

2. 严禁打架斗殴,群众闹事,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0-20xx元。

3. 注意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4. 乙方要保证足够的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的进度需要。

5. 如发生偷盗事件,按所有物品的2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违约:

1.本合同队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和更改,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无遗留修补项目,结算付清款项后自动终止。

六、工程价格:以报价清单为准,工程量以实际面积计算。

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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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凯里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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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编号

项目级别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元,用于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元;二季____元;

三季____元;四季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 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 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账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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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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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签名)

承包人:(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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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5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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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不仅要重视建筑的施工,还要重视建筑装修的施工,该环节也是非常重要的。你知道建筑装修施工合同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装修施工合同范X,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装修施工合同范X

经甲乙双方磋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建筑装修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双方有关事且宣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 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概况及质量要求。

1、 装修标准:住宅楼室内装修:

2、 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各工程施工程序严格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及做好有关保养工作,凡隐蔽工程均需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各项工作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努力争取优良。

三、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一切施工程序均按单包方式进行施工及管理。

2、 工程施工承包内容:

住宅楼室内外装修:

四、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征地、折迁、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报建等有关建房的行政手续和三通一平工作,按时保量将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运到工地50米以内,适时装配所需施工机械备,按规定做好甲方本职内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2、 乙方职责,乙方依据承包施工内容,认真组织好工程施工所需达标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和制订施工计划等施工前期的相关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安全

第一。质量

第一,时间

第一,成X合作,文明施工的管理宗旨。按时保质完成不同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施工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施工单价:

2、结付方工式:

六、工程有关事项: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分工和指挥,实行层级管理,如有违约和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民事、刑事、经济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同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 安全生产: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如有违反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如有出现任何人为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3、 工程材料、用具、设备等一切用料,均由甲方依据工程所进行分配并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 甲方提供地切机械、用具和领原料,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并按规范保养好,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按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5、 任何员工不得在工地吵架、斗殴、汹酒、赌博、闹事等一切违规行为,做到尊上爱下,文明施工,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均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

6、 未尽事宜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修施工合同范X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1.

2、工程地点:承包范围: 等工程

1.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

4、工期:本工程拟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

5、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1.

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

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二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指令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安全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

第四条:工期约定

4.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方指令、设计变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300-8

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2)种:

(1)固定价格。

(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工程规定和 工程建筑计价规定计算总造价,并按实际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调整和总价结算。

6.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支付工程款:

(1)工程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2)工程工作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作量经审计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工程审核总价的95%,5%的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半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6.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定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没和防火的约定

7.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的相关法规、规范。

7.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

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连续停工7天以上,甲方应按照国家及____市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怠工费。

8.

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赔偿金。

8.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

1、工程竣工结算

执行____市定额;费率参照____市发布的费率参考标准并考虑到夜晚加班施工、民工涨价因素,土建装修执行9%(记取基数为直接费)、安装执行48%(记取基数为直接费),措施费按5%执行,抹灰油漆工98元工日、木工106元工日、砖瓦工90元工日、其余工种80元工日,加班费不再另计;材料按合同工期内市场综合信息的有关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其规格、式样、主材价格须经甲方认可。总工程款按总队审计部门审定金额结算。

10.

2、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所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____市有关技术及质量标准。

10.

3、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场地及水电费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实结算。

10.

4、其他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

1.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盖章后生效。

1

1.

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修施工合同范X3

工程发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接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的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安全. 包质量. 包工期. 包人工

第二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年月竣工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安全

2、如本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合格,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单价:每平方米元人民币。该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人工、材料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乙方施工面积平方米,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按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施工面积及本合同工程施工价目表据实结算。

第五条 工地考察

1、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认真考察了施工现场并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位置、 周边情况、储存空间、作业空间大小、及任何影响工期、承包价款的情况.

2、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3、施工现场以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为准.

第六条 工期的顺延

1、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双方的损失由 各自承担.

(1)发生下述不可抗力事件并造成工期延误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连续4 小时以上的暴雨;或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或停电每天累计4小时.

(2)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2、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

第七条 施工质量安全

1.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2、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的剩余材料、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要求清理工地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4、甲方对乙方未按图纸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工程材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双方进行结算,甲方确认工程结算后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所有款项给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2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施工材料浪费和施工所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3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工程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

1. 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没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一 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 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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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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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建筑的合同是需要签的,都是装修时还要再签一次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看看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多多参考哦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阅读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一(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主机保养服务一(1)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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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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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

二、 工程地址:

三、 甲方责任

1、设备进入现场至拆除期间,甲方应对设备及配件承担保护责任,发生损坏追究责任方,如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使用方负责。

2、制定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 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 如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6、 向安全单位提供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

7、 审核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注明等文件,审核资质证书,和特种操作证。

8、 不能强迫出租方违规吊运规范要求不允许的物件。

四、乙方责任:

1、出租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租赁资质资料,并签订机械租赁合同。

2、进入施工现场的出租机械设备,应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同证,检验证明,单机备案证,安装使用证明书,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3、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4、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范围进行安装、拆除工程。

5、使用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双方应明确安全责任,使用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设备性能要求,必须在使用安装合格验收条件下签字后使用,擅自使用由操作方负全部责任。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定期保养,如因机械操作问题及机械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机械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责任。

7、乙方应做好对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立机械管理台账。

8、安装拆除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制定出的安装及拆除方案进行,如不按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说明:此机械设备安全协议仅供参考,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进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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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网签版建筑工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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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楼,委托乙方贷资施工、贷资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贷资施工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兴建的综合楼,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物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楼,委托乙方贷资施工、贷资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贷资施工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兴建的综合楼,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物_________层,总投资约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同意贷资施工,贷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贷资期从开工之日起计时间为________年,贷资计算按年息________计。

第三条 计算时间从开工之日起,按乙方施工进度报表计算,累计核实。

第四条 乙方贷资由乙方管理投入,按工程进度核实贷资额度达_________元时,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偿还贷资额本金及利息,________年期必须偿还清,如过期有困难,按年息_________计算,但不能过期二个月,如过期二个月,甲方用建筑物裙楼一至二层抵押给乙方,每方米_________元,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六条 乙方已承建工程甲方_________________花园工程和拟建综合楼工程,该两项工程不论那个工程发生经济纠纷,均属独立的责权关系,即两个工程之间的法律责任互不相关。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8.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贷资施工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11.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通知 16.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6.2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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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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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37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或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施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能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乙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方双方按约定分享。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为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应从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综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取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三、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三款(2)条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性质承包范围

二、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业主或主管单位

三、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总日历工期

四、质量等级

五、承包方式

六、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5.6.7.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199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图 份、现场存放的 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 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 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 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 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 。

6.在 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 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 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 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 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 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 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 ,工期顺延 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 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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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外墙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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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品牌:嘉宝莉

1.5工期:本工程自日竣工。

1.6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验收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每平米-M2。总工程款为总价款相应调整;保修期一年;材料保质期为 15 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1开工前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在施工操作过程中一切安全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负。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对甲方的门窗、外墙嵌条、腰线、避雷接地线、屋面等等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妥善保护并清理干净,若发现损坏应照价赔偿。

3工程竣工时,将工程所有的试验资料、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材料统一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纳入总的竣工资料中。

第四条 关于工期约定

4.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一天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不足5天的不予顺延),超出5天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要书面通知甲参加,若甲方不提出异议又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7日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不提出异议又未能按时组织验收应承认竣工日期。

第六条 关于工程款及价款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面积按实计算,

6.2本合同生效后:

①第一次付工程总额的 30% ,时间灰底完成,按实际平方数支付。 ②第二次付工程总额的 30% ,时间为抛光腻子、氟碳底漆完成。 ③第三次付工程总额的 25%,时间为面漆完成、描线漆完成。④第四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再付总工程款的 12% ,留保修保修金 3% ;竣工日期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5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6.4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涂层出现褪色、涂膜渗水、脱落粉化、起皮等问题,本公司将免费维修。保修期一年后,退还保修金。

第7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作业工人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时应佩带安全带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措施,吊绳作业应佩带并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

7.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若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应据实足额赔偿甲方,并且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每次罚款壹万元给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建筑材料和工程完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8.2乙方应将保护在建工程内的成品保护。如:室外雨水管道、门窗、地砖等不得有污染。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修改原建筑结构和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擅自动用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此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和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3本合同正本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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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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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为奖励。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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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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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4、承包人(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

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

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期,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乙方需要超过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

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

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有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

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

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

指令或继续招待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

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1、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

义务。

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引造成的追加合同价

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协

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

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

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

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

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

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

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

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

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人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

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3、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

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

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

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安保人员。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

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负

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

需办理有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

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

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

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

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

担。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

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

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延工工期不予顺

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

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产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乙方实

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代

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

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

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

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

其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

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

由甲乙双方封存。

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

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

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

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返

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

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

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

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

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

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

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

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

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羊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

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

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

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

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

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

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

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

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

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

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

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

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

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

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

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

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

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

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质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

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

付。

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

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

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

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

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

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

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

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

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发生损坏或丢失,由

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

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

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发生延误,工

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

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

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

收。

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

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的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

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

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

不具备测试条件的,

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

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材料采购费用,

由采购方承担。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

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

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

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

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

发生设

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

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

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

交竣工图。

甲方代表收以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

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

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

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

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

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

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

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

将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

期贷款泊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

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

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

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

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蔌请有关部

门调解。

当呈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

仲裁。

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

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墨守成连续,保护

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工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

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

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

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

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

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

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

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

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

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7天同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

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

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

部门的要求处理。

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由甲方承

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

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

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

验等有关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

的费用。

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

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

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不在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

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

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

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

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提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条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

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

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

别保存。

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乙方:

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4、承包人(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

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

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期,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乙方需要超过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

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

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有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

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

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

指令或继续招待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

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1、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

义务。

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引造成的追加合同价

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协

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

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

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

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

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

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

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

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

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人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

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3、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

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

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

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安保人员。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

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负

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

需办理有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

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

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

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

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

担。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

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

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延工工期不予顺

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

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产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乙方实

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代

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

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

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

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

其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

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

由甲乙双方封存。

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

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

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

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返

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

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

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

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

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

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

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

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

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羊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

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

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

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

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

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

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

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

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

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

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

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

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

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

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

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

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

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

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质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

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

付。

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

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

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

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

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

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

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

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

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发生损坏或丢失,由

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

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

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发生延误,工

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

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

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

收。

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

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的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

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

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

不具备测试条件的,

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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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装施工合同路灯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室外给水工程,(1#、8#--11#室外一户一表给水工程;上250干管给水工程)。

2、 工程规模:球墨管: DN250/DN200/DN150*789/290/55m;钢塑管:DN100/80/50*40/158/114m;

3、 工程造价:¥

二、 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 工程承包内容: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图中包括的所有工程项目。

2、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三、 工期

⑴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⑵ 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等因素(如甲方提供施工图不符合国家规范及要求须变更、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签证单未按规定审批、欠缴费用等);

⑶ 由于本工程需经*办理工程管道隐蔽验收、挂表前验收、水质

⑷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以上时;

⑸ 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工期。

除上述原因外,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 质量与验收

1、 本工程应按国家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或给水管道验收规程,达到合格等级。

2、

五、 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⑴甲方应在开工前五天提供明确有效且符合要求的设计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一式五份给乙方,甲方应在开工前办理全部开工手续(含破路、规划、测绘、拆迁及向提交《供用水合同》等),工期顺延。

2甲方委派一名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及时解决、办理有关施工事宜,承担因甲方代表不到位造成损失的责任,审批联系单、签证单等往来函件,一般从收到之日起五日内不回复视为认可。

3若施工中遇到影响施工的市政设施或民用设施,乙方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和工程施工的需要实施保护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 乙方责任:

⑴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⑵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害及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⑶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的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保的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⑷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场清。

六、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估价表(20xx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及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按同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算,造价信息未列出的材料价格,按市场采购价格加上采保、运输等费用计算。

2、 付款方式:甲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天内按造价把工程款的4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并且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挂表前再支付工程款的40%¥

3、 工程完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挂表通水后七天内结清剩余工程款。

七、 工程保修: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工程质量保修贰年(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八、 其它

1、 根据验收标准要求,由乙方实施管道冲洗、办理水质检测及竣工测量相关事宜,甲、乙方及三方认可工程的冲洗水量,由甲方向交纳管道冲洗水费、水质检测等有关费用。

2、 甲方在挂表前提交填写完整的《水表领用申请表》;管道安装完毕,经审批同意,在甲方结清工程款(多还少补)后,乙方给甲方安装水表投入使用。

九、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2、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协商解决。

十一、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合同签定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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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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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拟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中国建筑网通过整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基本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2)履约管理之工期

(3)工程签证与索赔

(4)项目章和公章的风险

(5)业主拖欠工程款时,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权问题

其中拟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履约管理之工期基本内容:

(一)工期和施工进度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①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建筑单位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②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③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

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④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几种影响工期的因素

1、施工许可证:

①如未取得且未施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开工日期;

②但如未取得且已经施工,则一般以施工开始日为开工日期。

2、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且导致停工或缓慢施工,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拖欠工程款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3、设计变更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4、图纸延误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5、增加工程量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6、质量鉴定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①鉴定合格,顺延工期;

②鉴定不合格,视情况而定。

7、建设单位的其他原因

如: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建设单位未及时检查等。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8、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9、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一旦发生,要积极采取措施,阻止和预防扩大损失,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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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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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年月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萤⒏葱础⒂∷⒌母髦滞ㄖ、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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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施工分包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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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增强责任,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经济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舫为主“的方针,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承包合同。

一、 工程地址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联系电话:

二, 工程项目囊鼠:,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承包内容

l、项目部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与措施。

2、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原材料堆码及库房,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劳动保护措施。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经济损失责任。

四、公司责任

1.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全面领导,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质量科科长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的责任人。

3、参加制定和审查项目部劳动保护方案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公司主持或参与协助项目部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教训和制定整改措施(但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五、项目部责任

I、项目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落实井完善施工中的安全资料,建立键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则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强制性规范要求。

2、对进场的所有工人登记造册,必须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考核。以书面形式进行班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到每周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安质科留档备查。

3、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有人布置,保证措施有人落实,劳动保护切实有救,操作有人跟班监督、检查,严禁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4、发生安全事故或工伤事故,应厦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按规定上报,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整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项目部承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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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新版建筑施工合同范文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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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规模鸡场粪便集中收集加工有机肥项目(浙江千岛湖生态养殖场有机肥厂)平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庄口村下坞有机肥厂。

三、工程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开挖图或现场指定标注区域内石方爆破,并运至渣场。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土方####m3、石方###m3。

四、工程单价:经双方共同确定,本合同单价为土方##元/方、石方##元/方。

五、工程总造价:全部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陆万陆仟元整),实际工程总造价以竣工结算为准。

六、合同工期: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七、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八、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工程开工前一天预付工程款的10%即####元,开工5天后再付款40%即####元,其余款项在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

2、甲方派人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日内进行验收。

5、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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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新版建筑施工合同范文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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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

承包人:______

二零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大武86号

工程内容:______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 临发改证[215]49号

资金来源:______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计划216年2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216年2月1日-216年5月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1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预算价约计 _________万元

六、 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 本合同特殊条款;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XX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______

住所: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账号: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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