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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优秀3篇 范文大全集(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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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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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将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建设中,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发展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我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由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全省就业工作的平稳发展

根据中央部署,自X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认真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确定了“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五大工作目标,提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与增加投资相结合、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城市化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五个结合要求,并以省政府名义将就业再就业目标下达各地州,要求各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等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全省就业工作平稳发展,各项就业指标基本实现。-XX年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5.01万人,年均增加约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累计54万人,年均登记失业人数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家产业就业人数521.6万人次,其中,省外流动就业人数为201.14万人次;累计投入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15.17亿元;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50.4万人,实现再就业42.9万人,再就业率为85.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90.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49亿元,支出18.76亿元,有35.4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27个,职业介绍机构共1715个,其中: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518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9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855个。

(二)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逐渐培育并随着国家“金保工程”的实施而不断发展,至今,一批设施、功能较为齐全的地方性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及职业介绍咨询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已经成为我省劳动用工的主导方式。

一是全省城乡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XX年,全省129个县(市、区)所辖的53个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1517个乡镇上已经有1301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全省851个社区中,已有637个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使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更贴近群众,窗口前移、更方便群众。二是全省基本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的职能。“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场地建设面积达82,649.84平方米,其中:州、市级为14,428.18平方米,县级为68,221.66平方米。市场内设有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匹配、职业指导与政策咨询、推荐介绍与现场招聘等服务项目和窗口。全省各地先后筹集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8,026.0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8万元,省级补助691.25万元,各州、市、县自筹7,196.78万元。各级政府除资金投入外,还以其它方式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如房产、土地、办公用品、设备等,折合资金3,161.67万元。

XX年年,云南全省共有职业介绍机构1 865个,其中,省级1个,地、州、市级16个,县(区)以上140个,街道51个,乡镇级1,477个,其它部门开办的28个,个人开办的169个。职业介绍工作人员2,675人。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完全覆盖了全省县以上行政区域,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已覆盖了全省乡镇的75.2 %,工作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全省劳动力市场载体建设形成了以省级劳动力中心市场为龙头,以16个州、市为劳动力分市场,128个(不含丽江市古城区)县级公共介绍机构为骨干、其它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成效显著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劳务输出)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省委、省政府将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和三项扶贫工程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大了输出前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强化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全省劳务输出规模稳中有升,劳务收入稳定增长,输出区域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已经成为缓解城乡就业矛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据省劳动保障部门数据显示, XX年年1-10月,全省当年共输出劳务人员137.68万人次,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72 %。其中:境外输出0.49万人次,占0.36%;省外输出40.81万人次,占输出人数29.65%;省内输出36.45万人,占输出人数26.47%,县内输出59.92万人,占输出人数的43.52%。预计全年输出150万人次,完成年计划80万人的187%。

XX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劳务输出项目,当年省级投入1,147.2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38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767.28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7,251人,输出劳务人员239,60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43,500人的550%, 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5亿元。XX年投入1,317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2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197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3,398人,输出劳务人员24,4728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9,900人的613%,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7亿元。XX年年投入1,84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8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830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018人,输出劳务人员313,51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6,600人的856%,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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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性别比例失调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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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性别比例失调情况调研报告

一、形成性别比例失调的现状及原因

据调查数字显示,上世纪70年代,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均为,进入80年代以后,逐步开始升高。根据第四次、第五次人口普查分性别人口统计资料近似推算,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呈轻微上升趋势;“七五”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值上升到,升高了**个百分点;“八五”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均为,增加了**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均为,在上升**个百分点,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我们**市属经济发达地区,出外经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都很多,庞大的这个群体,使流动人口控制与管理产生一定的难度,而且在同一县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越是经济富裕的地方和城镇男女性别比失调的越严重。

冷静分析,造成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原因,主要有怎这么四种。一是我们国人的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尊女卑成为我国几千年封建文化积淀而成的家庭伦理观,体现了男女两性不平等的社会地位。传统文化中养儿防老、男尊女卑、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等生育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一直延续并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二是我们当地就业诸方面的不平等而造成的社会环境影响。可以说,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也是造成出生性别比例升高的原因之一。三是利益驱动非法胎儿鉴定是直接的原因。绝大多数妇女通过b超进行过胎儿鉴定。据研究表明,只要人工流产中有10%的人做了具有60%效率的性别鉴定,更有甚者一些医务人员将此作为赚钱的手段,为非法鉴定胎儿大开方便之门。而导致了我国出生性别比的持续上升。四是我们的现行法律惩戒不严是社会制度的原因。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处罚过轻,根本无法起到应用的威慑作用。

二、形成性别失调的负面问题和危害

(一)出现影响不少男性的择偶问题。男女比例的失调,男孩多女孩少,到一定结婚年龄,造成男性择偶困难的后果,一定程度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重了社会养老经济负担。

(二)出现加大女性就业的压力问题。男性数量的增多很明显的连锁反应是,劳动力就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相当部分男性就业尚有一定难度,女性就业更加有难度;某些行业和职业中要出现由于女性就业人口缺乏而要男性替代的现象。

(三)出现婚姻挤压的现象问题。由于女性婚龄人口的严重短缺,单身男性数量的剧增,自然而然要危及到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引发地下色情业、非法拐卖妇女、买卖婚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危害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出现妇女地位歧视的问题。没有生育男孩妇女的社会和家庭地位会由此受到歧视,而通过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或通过超生方式得到男孩的妇女,也并未因此从重男轻女的传统意识阴影下得到彻底解放,进一步强化了性别歧视的后果。

三、遏制性别比例失调的对策和建议

人的和谐根本上就离不开男性和女性的关系,包括性别比例关系的协调。所以,在遏制性别比例失调上,政府要采取干预措施,多法并举,综合治理。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不断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力度,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有效地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二)出台方案,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出台《开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工作操作方案》,为执法工作人员实际操作提供政策法规依据。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公安、卫生、妇联、民政、人口计生、药监等为成员单位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查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工作以及“两非”案件的处理。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应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全市上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格局。

(三)更新观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关爱女孩,促使人们生育观转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爱女孩的舆论氛围;出台《关于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用制度保障女孩的权利;积极实施各项利益导向机制,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如慰问双女及独女贫困户,对今年应帮扶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发放扶助资金对参加今年中考的双女户、独女户女孩给予了加10分的奖励,在合作医疗、人身保险、庄基地审批等也给予了优惠照顾。为全市所有独女户和双女户发放生殖保健免费卡,凭卡不定期享受免费查环查孕和健康检查等服务,努力改善女孩生存环境,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实现性别平等。

(四)打击违法,堵死非法医检渠道。建章立制,严打“两非”行为成立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联手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和溺婴、弃婴、侵犯女孩生存权利的犯罪行为。实行重奖举报有功者制度,对举报“两非”行为并经查实的群众每例奖**元到**元。

(五)以人为本,提供优质计生服务。保障妇女生殖健康紧紧围绕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利用市、县、镇、村四级计生网络,为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健康查体服务,并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实行跟踪服务。计生服务机构的流动服务车,不定期到村上进行义诊,对独女户和双女户所有家庭成员实行免费检查。

总而言之,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始终追求的目标。促进性别和谐,实现男女平等,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它的解决依赖于全社会,它的进展也必将极大地推动社会前进。因此,我们市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行政的、法律的、舆论的和教育的手段,有效遏制性别比例失调,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全社会齐抓共管,坚决遏制性别比例失调的趋势,构建全市和谐发展,保持一方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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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牧区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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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牧区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盟政协副主席宝新民任组长,盟政协、盟教育局、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全盟各旗县市职业教育、农牧民培训及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盟职教中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先后考察了6个旗县市的5所职业高中、2所初中及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盟职教中心,走访了农牧场管理局公主岭牧场和6个旗县市的5个乡镇苏木、5个嘎查村的农牧民,并召集旗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职业院校教师学生和农牧民等进行座谈24次,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广泛征集了职教教师、职高及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农牧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目前,全盟有各级各类职业院校10所,其中旗县市职业高中5所,盟属中等职业学校4所,高等职业院校1所。XX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574人,在校生达到1.28万人。在10所职业院校中,有2所为自治区级重点职校,1所为国家级重点职校,初步形成了初、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短期技能培训有序结合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总的看,全盟职教事业有了长足长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基础投入不断加大。近几年,各旗县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对职业院校在政策扶持、经费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在校舍建设上,能够及时协调配套资金、土地征用等方面的难题,使我盟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扎旗、突泉都新建了职业高中教学大楼;中旗投资3534万元启动实施了职业高中迁建工程;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和学生公寓达到了4.2万平方米;乌兰浩特为职教中心购置了设备,扩大了学校容量,增强了办学实力。

2、办学能力有所增强。目前,全盟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达到763人,学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其中“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28%。调研中发现各地师资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紧缺的问题,但各职业院校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了对骨干教师和专业教师的培养培训,推进职业化建设,鼓励教师考取行业技能资格证书。扎旗政府XX年以来,面向盟内外招聘了13名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旗内招聘了20名优秀教师,充实到职业教育的第一线,使职业高中师资队伍得到优化。从设置的专业和学科上看,全盟基本形成了覆盖一、二、三产业的计算机应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农学、畜牧、酒店服务和管理等20多个学科体系。其中乌市职教中心的汽车驾驶与修理专业和前旗职高的农学专业,XX年被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区级精品专业点,前旗职高的民族手工艺品制作专业和突泉职高的电焊专业也办出了自己的特色,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

3、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得到有机融合。近几年,全盟职业院校以市场为导向,积极与农业、扶贫、劳动保障等部门合作,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培训、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等纳入职业教育的服务范畴,为提高农牧民和城镇待岗、转岗人员的职业技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4、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初见成效。各旗县市不断完善招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促进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推进。如乌市教育行政部门给市属各初中下达职业招生指标由最初的10%提高到了20%,引导不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扎旗实施普高分流制度、春秋两季招生制度和特困生减、免、缓交学费政策,拉动招生;中旗对初三学生进行初等职业教育,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有效接轨,保证了职业高中生源。各地还积极探索“校校联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联合办学模式,有针对性的开展订单式教育,不仅提高了学生实践技能水平,而且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率。据统计,平均每年全盟职业院校输送各类人才4000人左右,就业率达到95%,月工资在1000-25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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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村发展畜禽养殖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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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畜禽养殖调研报告

我于2009年2月17日进入坪地营村工作,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入村后,以发展生产、富裕农民为目标,突出特色,做足优势,扎实推进群众增收。为及时掌握全村的产业结构,在村工作期间,采取和村两委领导沟通思想、走访群众、开民情恳谈会等方式了解村情,找出了符合该村村情发展的突破口,对以发展畜禽养殖作为村民增收的发展思路开展调研。

一、坪地营村的现状

坪地营村座落在老店镇东部,全村国土面积54.28平方公里,距镇中心10公里左右,西北邻昭巧公路,交通条件便利,在村委所在地有一个供商品交易的集市。2009年,老店镇党委、政府提出户均增加1头猪,20只鸡的发展养殖增收思路。

全村共45个村民小组,其中党员87人,村委成员9人,有一名大学生村官。

(一)经济状况

全村有农村居民1614户人,总人口6870人,耕地面积6400亩,人均0.9亩左右,林地面积2.8万亩,人均4亩左右。2009年累计能繁母猪投保721例。农业收入是种养殖业是农民主要的经济来源,2009年全村人均年收入1778元左右,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农闲时以外出务工为增加收入方式。

坪地营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收入为其主要来源,主要种植玉米、洋玉和烤烟,三产以种养殖增加部分收入,村内没有大中型企业,有数十个小型的酿酒作坊。近几年来,国家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每个村民小组实现了通路,大部分村民小组修建自来水管,农民思想解放意识不断提高,但受生产条件和产业结构调整因素的制约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现有家庭养鸡、养猪、养牛规模小、产量低、产品结构单一,种植业技术落后、科技含量不高,人均收入偏低,医疗卫生设施不健全,严重制约着坪地营村的进一步发展。

(二)各行业发展情况

种植业仍是群众从事的主要行业,十七大之后,按照老店镇的发展思路,全村积极调整产业机构,由于林地面积较宽,畜牧业的重要地位逐步突显,其中以养猪、鸡、牛等几个传统的养殖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是,由于结构、布局不合理等因素制约,发展速度较为迟缓。政府应加强引导,使其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为了改变千家万户的畜禽散养、混养方式向专业场(户)规模化集中养殖转移,需加大养殖产业的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引导农民早日致富,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在进一步的工作中,更要引导农民群众建立“户增一头猪、户增二十只鸡”的养殖产业,形成一定的规模。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全村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和发展,干净整洁的村室建成,远程教育设备逐渐完善,但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此,基础设施建设仍是今后一个很大、很重要的工作。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畜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殖户信息闭塞

该村散养户没有拓展外销渠道,畜禽产品主要依赖于本地的屠户收购,其价格完全由屠户掌控,致使其产品卖不起价钱,严重影响养殖户的积极性,制约了生产的发展。

2、畜牧业生产结构单一

畜禽品质普遍退化,由于各养殖户长期高度分散经营,畜群近亲繁殖,种畜更替难,不能有效进行家畜品种改良。家畜品种单一,呈逐渐退化状态,直接影响着畜禽的个体生产性能、抗病能力和畜牧业生产效益。

3、畜禽疫病严重

由于缺乏科学的养殖知识,加之畜禽生长环境差,导致畜禽发病率高,有的农户甚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畜禽不会生病从不搞防疫,一旦疫病发生全村遭殃,而且发病后往往又不及时治疗,造成重大损失。据调查,每年都有相当部分畜禽死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各类传染病。

4、加工业滞后,组织化程度低

畜牧业的大力发展,需要加工业做坚强的后盾,更需要龙头加工企业的带动。目前坪地营村的畜禽产品,基本上是屠宰后卖白条肉的初级加工企业,不仅产品档次低,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竞争力弱,而且产品不能外销,只能在当地销售,严重影响了畜禽产业的做大做强。畜禽的肉食加工也是一些小作坊,严重制约着畜牧业的发展。

在畜牧业生产经营中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低,“龙头”企业少,不能有效带动养殖业的发展,主导产业、产品存在有势无优,有量无质,品牌效益差等问题,缺乏市场竞争力。

5、环境污染严重

随着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排泄物大量增加,大部分养殖户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走进坪地营村可以看到路边堆积的畜禽粪便,味道呛人难受,严重影响环境。

(二)饮水问题需进一步重视

水是生命的源泉,每个人每天都离不开水,但是目前农村农业化肥用药,畜禽养殖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进入河流等污染方式是当前现代环保问题,污水泛滥等渗入地表,使地表水受到了严重污染。为了从根本上改善村民饮水问题,使之远离污染水,喝上放心水,应从水源和地表水流通方式加强治理,使每家每户都能饮上健康水,放心水。

(三)村容村貌需要进一步整顿

经过多次进入村民小组,走访群众,和群众聊天,发现大部分家庭都是单层瓦房,村容村貌较差,村里的道路在下雨天却是泥泞不堪,坑坑洼洼,严重影响通行,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还需要一些项目的支持和政策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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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布艺服饰加工品牌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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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艺服饰加工品牌调研报告

三、发展平车加工的几点建议

1、争取重视,政策倾斜。要着力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农办、移办、工商、人事劳动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加大政策倾斜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经纪人和加工者的积极性。相关部门在对经纪人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将政策兑现到位,提高政策影响力。

2、宣传引导,渲染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宣传,营造氛围,提升布艺服饰品牌知名度;在宁波、温州、金华等服饰业发达城市举行推介会,帮助经纪人拓宽货源;发挥经纪人联谊会的作用,加强经纪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协作,互助共赢,合力打造品牌;充分发挥驻义乌联络处的作用,积极向客商推荐布艺服饰品牌。

3、多头培训,典型带动。注重加强平车缝纫等技术的培训,通过劳动人事就业培训平台,拟定培训意向和培训规模,加强与平车经纪人沟通,开展多头培训,培养一大批技术娴熟的加工队伍。利用安仁盛开工艺品有限公司、城区华尔服饰有限公司两个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分别以安仁、八都、查田为中心,辐射道太、龙南、上洋、竹洋、兰巨、小梅、屏南,有针对性地开展平车加工培训,为形成布艺服饰加工特色培养人力资源,引导两个基地在合适乡镇、村建立加工点,形成加工点、加工基地、加工企业层递,因地制宜、梯度发展的模式。积极引进来料加工企业,帮助引进企业扩大生产,培育本地企业实现产业提升,形成龙头带动效应。

4、面上激励,点上扶助。整合移办、农办、残联等相关部门资源,面上激励,点上扶助,点面结合,补在点上,用活补助资金,建设厂房、购置设备,以租赁方式,减轻经纪人投资成本,帮助经纪人盘活资金,扩大生产,促进产业提升。如试点成功,可在中心镇、移民乡镇全面铺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加工特色,积极打造布艺服饰加工品牌,不断推进我市来料加工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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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关于村小学教育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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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关于村小学教育调研报告

摘要:近年来,农村教育远远差于城市教育是众所周知,有目共睹的。同时,我们可以清醒的看到我国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阻碍了教育快速前进的脚步。农村小学教育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我们应客观地认识现状,评价现状,不能在困难面前茫然而不知所措,被困难吓倒。那么,农村小学教育现状究竟是怎样?本文以海城市牌楼镇三角村三角小学为例,分析当前农村小学教育现状,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仅供有关部门参考。

关键词:教育,现状,薄弱,改善

引言:农村教育问题的成因是多样的,其中最关键的因素是师资配备不足,留不住人才;最严峻的现状是学生学习不够积极主动。解决这一系列问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期间可以尝试加强硬管式的传统教育方法,着重要给学生树立起积极拼搏的意识。其根本的改善必须举全国之力而为之,且要坚持下去。

三角小学情况

(一)学校基本现状

三角小学于XX年由东沟小学,小堡小学合并在一起,学校总占地面积8000多平米,建筑占地面积800多平米。XX年中心校为学校将木窗换为铝合金窗,办公用品均是由中心校统一购置。学校共设有1个微机室,没有实验室和图书室,学校操场设有篮球架和乒乓球台。XX年学校购置了电脑,共22台,3~6年级可以上微机课,课上2人使用一台电脑。全校共6个班级,6个年级,分别为学前班、1、3、4、5、6年级,由于XX年没有招来一年级学生,导致没有二年级。因为现在学生人少,所以学校每两年招一次生。学生共105人(具体见表格1),以前学生有200多人,每个班级至少30人,但后来越来越少,到镇里去上学的孩子越来越多。

(表格1:学生人数及男女比例)

(二)在校教师情况

学校有老师12人,2个领导,6个班主任,班主任主要教语文和数学。全校只有一名英语老师,负责3、4、5、6年级的教学,是特意给三角小学派来的,来到三角小学已经有4、5年了。学校无专业音体美、思想品德、自然老师,都是一个老师教多个科目。在缺少老师时,学校会在村里寻求高中学生作为代课老师。老师大部分住在牌楼镇中,每天上下班有专门的车接送。教师年龄在36~50多岁之间,最长教龄长达30年,最短教龄为XX年。工资2600~2700元∕月,过节时没有待遇,今年只有降温补贴100元。学校会逐年评选优秀教师,但评出的优秀教师都会被调走,老师的安排是轮流调换,调走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工作需要,有的是根据个人原因。老师在同一所小学最多呆6年,很少有机会参加外出培训。三角小学里有一位刘老师,是6年前调来的,教学认真负责,经常给孩子家长打电话反映情况,刘老师实行一帮一原则,一好带一坏。(见图表1、2、3)

图表1:教师学历情况

图表 2:教师级别情况

图表 3:教师年龄人数

(三)学校教育管理方面

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但家长来的人数很少,其中老人占很大比例。因为老师家住在牌楼镇上,来回不方便,平常教师不常与家长沟通。学校每学期考一次试,试卷由镇上统一印发。每学期评选百分之三十的的三好学生,百分之十五的优秀少先队员。每学期期末老师都会进行家访,针对对象是学困学生和贫困学生,每次5~10个学生。学校采取硬式教育,考试之后不排榜。

(四)老师分析学生情况

1、老师们认为,孩子好坏不能根据考试成绩来评价,因为孩子成绩起伏不定,有可能同一科目,上次考试成绩与这次考试成绩相差太远。而且孩子有自己的特长,有可能英语不好,数学却很好,这些都不能用来比较孩子的好坏。

2、现在上学书本都不要钱,每年只需要拿些卷纸钱,所以因为家里贫困而退学的原因极低,孩子不爱学习的主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学习累,吃不了苦,越是家庭条件好的越不爱学习。孩子学习氛围差,害怕问老师题。

3、还有一种是父母把孩子留给爷爷奶奶,他们根本不管孩子学习,也管不了。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贪玩,也越来越难管,爷爷奶奶很多也会溺爱孩子,随着孩子来。因此,孩子玩起来更加无所忌惮,很多都因为贪玩而荒废了学业。

4、老师们普遍认为,学生家长认识不到孩子学习的重要性,采取“放羊式教育”,家长以为把孩子送到学校就是对孩子的教育了,对孩子的学习也是不管不问。一位老师说,农村家长与镇里家长重视程度相差太多,镇里家长重视程度占80%~90%,而村里重视程度不到10%(老师自己认为数据,不一定准确)。

(五)三角村孩子学历情况

因为由六年级升初中不需要考试,所以村里学生都能念到初中,但初中升高中需要进行考试选拔,所以高中生就比较少了。村里每年都会出大学生3~5个,村里也曾出现过硕士和博士。

二、当代农村教育现状分析

(一)现状1:父母重视教育程度低

1、家长普遍文化水平差

根据我们的走访,发现农村家长学历基本为小学或者初中,甚至还有很多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其主要原因是:城市的收入、就业机会、生活条件等各个方面都明显优于农村,学历高有能力的年轻人都不愿意留在农村,选择进城打工,留下的都是那些在城市混不下去的人。从而导致农村人口呈现两极分化严重,老的老小的小。父母都迫不及待的将孩子送入学校,父母只是想让学校去管孩子。家长白天都忙工作或忙着干农活,只有晚上才能有一点的时间顾及孩子,由于家长的学历水平都很低,根本无法辅导孩子学习,也不知道该怎么在学习上帮助孩子。孩子发现自己跟不上的时候,家长不知道该怎么办,也没太放在心上。

2、家长采取“放羊式”教育

农村孩子上学一直以来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放羊式教育,家长因为工作或农活而无暇顾及孩子,老师只是完成上课的任务,课下一般很少管学生是否学习,这就造成了学生在学习上的散漫、不认真。在“放羊式”教育的模式下,学校对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几乎是一片空白。往往是,学生问题日积月累最终演变为一个个具体到恶性事件时学校才出面干预。这种教育模式虽然可以培养孩子的自主性,提高自立能力,但是也存在着诸多弊端。

3、留守儿童现象

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给爷爷奶奶带,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孩子的爷爷奶奶的教育观点和方法与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有着本质的冲突,更多的家长认为自己把孩子送到学校,一切责任就在学校了。他们不问不管,一旦孩子有什么事,或者学习成绩不好,他们就会到学校吵闹,久而久之,矛盾就突显出来了。留守孩子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沟通。目前,留守儿童现象已经成为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广泛的关注。

4、家长态度微妙

绝大多数家长还是支持孩子学习的,他们深知务农的艰苦,想让孩子通过学习改变命运。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生活是现实的。在了解农村父母教育理念时发现一个很大的偏见。农村父母认为,关心孩子就是在物质上给孩子钱让他们念书,而忽略了精神方面的关心,他们不会抽时间陪孩子学习,也不会关心他们学习遇到了什么困难。他们会做的大多只是,想起来的时候询问下孩子学习情况,跟孩子说几句早已听出老茧的励志名言。家长对待孩子学习的态度其实十分微妙,一方面,每个家长都认为读书重要,只要孩子会读书,自己不论砸锅卖铁也会供孩子读书。而另一方面,读书无用终究还是存在于家长的观念中。在他们身边,一些普通院校毕业的学生也难找到工作,周围一些没文化的孩子出去打工却能赚很多钱。这种微妙的心态造成了,如果孩子会读书家长会十分支持,如果孩子读书成绩不理想,父母会想不会念还不如打工算了。

(二)现状2:教育教学资源严重短缺

尽管目前农村小学在校舍及硬件设施配备上虽然已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与城市小学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由于农村教育经费有限,很多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大部分农村小学微机室缺乏或不完备,有的学校甚至没有图书室,有的学校图书室的书籍数量少且陈旧,体育器材也很贫乏,很多设备仅仅是摆设,坏了也经常缺乏资金买新的,体育课没有孩子玩的东西,上体育课就是学生自由活动的时候。许多学校没有多媒体设备,有的学校最多有几台录音机,教师上音乐课就用嗓子干吼······而且,由于师资力量的不足,大多数科目没有专门的老师,就是由班主任代上。硬件设施投入不足是目前农村教育一个最普遍的现状。

(三)现状3:师资力量薄弱

农村教育是中国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是中国教育的主要部分,其普及程度及教育水平,直接影响全国普及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实现程度,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是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作为农村教育中的主力――教师,身上担负着任重而道远的责任。然而,农村师资力量的薄弱却直接影响着农村教育有效的实施。而导致这一因素的直接原因有以下几点:

年龄结构不合理

农村小学教师队伍老化,后继乏人情形日益严峻。据调查,超过40岁的老教师多达一半以上。

教师学历水平较低

一方面高等学校毕业的教师不愿意来乡村学校任教,另一方面好多老教师是初中或高中毕业生,一般都是专科、本科毕业生,很少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没有经过正规师范教育的民办教师又由于能力有限而对学生的引导及培养造成阻碍。这就导致教育资源被浪费,而少年儿童接受知识的领域变得越来越狭窄。

专业教师不足

在城市,专业化教学是理所当然之事,或许不值一提,而在许多农村小学,专业教师却严重不足,像音乐、美术、劳动、自然教学大多是兼职的。

教师素质普遍不高

教师素质包括多个方面,如学历、职业道德、思想观念、教学质量、科研能力等。农村小学中专生、初中毕业生在教师队伍中占了绝大多数,他们自身的知识结构很不完善,又因长期生活、学习、工作在乡村,教学中缺乏热情和竞争意识,无法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信息闭塞,几乎无科研能力可言。

教师身体不适应

由于生活条件差、学校环境差、内外压力大、待遇不高、不良习惯等因素影响,农村小学教师身心素质明显下降。

教师教育待遇不等

作为农村教师,繁重的教学任务和超负荷工作量也许都不是问题的根本,待遇上的问题或许才是师资流失的重要原因。据了解,一个农村教师每月的工资就是工资卡上的钱,奖金什么的基本没有,一年下来,也领不了几个钱,而城区学校每个月加上课时津贴、班主任费等,每个月多领好几百元钱。农村学校的教师过教师节最多领100元,而城区学校最少就是500元。待遇上的差别,让许多教师都把前途放在城区,想尽一切办法调到城区成为大部分农村教师的奋斗目标。长此下去,农村师资大量流失。

农村的基础教育现状如此,其结果必然导致农村与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农村孩子与城市孩子的距离越来越远,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我不知道政府有没有统筹考虑?

三、改变教育现状的建议

俗话说:“再穷不能穷教育。”针对目前农村教育现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我提出一下几点建议。

1、经费挪用重点抓,教育资源用到实处

据调查的情况,当地政府拿出的有限资金来办乡村教育,是不能满足广大农村青少年对教育的需求的。改善农村小学的教育条件、物质条件,必需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并且政策尽可能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薄弱、偏远的农村中小学地区倾斜。没有相应的教育条件,教学仪器、图书资料,提高质量只能是一名空话。中央及省级财政可依据各乡村学校的学生数将乡村教育的经费定额、定时、定量地通过银行划拨给乡村学校,这样可避免教育经费在多个中间环节的截留现象,又可保证乡村教育经费的稳定性、均等性、可靠性。同时,要注重改造小学的微机室,购置必需的教育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使村办小学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为改变农村教育现状,我们要首先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最大限度地改变农村教育资源不足的状况。首先要把教育经费的挪用作为重点抓,把有限的教育资源用到实处。

2、加大师资力量并进行良好的培训,提高师资水平

提高乡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保证村小师资队伍稳定和扩充。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知识分子的政策,想方设法改善农村小学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因为教师只有在具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个人素质、职业前景和工作动力的情况下,才能满足人们对他们的期望。在提高农村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注重教师培训的经常性,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农村小学教师能够参加。通过学习和培训,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有所完善,从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另方面,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技能和教育责任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发展农村小学孩子良好的思维品质和创造能力,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由于所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的限制,农村小学的孩子更需要教师的关心、激励和帮助。尽可能对每个学生,尤其是打工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多关注其学习完成和变化情况,多与他们谈话和交流,及时了解他们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他们的教育应以鼓励为主,使老师的鼓励变为孩子学习的监督和动力。

3、更新教育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

素质教育是一种突出生存能力和生活能力的教育。可以使学生认识到具有真才实学、一技之长的重要意义,要求课堂教学更多地联系生活实际和生产实践,并自发地抵触以考试为中心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学方式。保证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的课时,重视课外活动的开展,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同时,也要注重提高农村教育管理者的素质教育管理水平。

父母从精神上关心孩子,帮助孩子

俗话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平时家长应多注重自己的言行,给孩子树立一个榜样。虽然父母把孩子送到学校里,但是也不能撒手不管,及时与老师交流,常常与老师联系了解孩子情况,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是有帮助的。孩子教育从小抓起,从小培养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不断鼓励孩子向远大理想而努力。孩子出现问题时,不能用打骂的方式来解决,细心的开导他,及时发现错误并改正错误。培养孩子的特长,多陪陪孩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丰富课余生活,更要加强体育锻炼,保证身体健康。与此同时,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多了,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孩子的成长与性格,能够更好的引领孩子走向正确的道路上。

四、结束语

以上几点建议所能解决问题的范围和程度毕竟有限,这个长期形成的差距必然要用长效的机制才得以彻底解决。在这当中,唱主角的正是国家的相关政策倾向和重点帮扶。农村问题说到底是一个穷字,但核心并不是穷经济,而在于穷知识、穷技术、穷观念,归根到底是穷人才。只有想办法让无数的知识人才前赴后继不断地投身到中国的农村建设队伍当中,这个问题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但目前就全国范围的大学生就业去向来看,基本上没有主动积极考虑去到农村就业的。其中责任并不在于大学生,而是在于国家的政策性导引不够。并没有足够的鼓励来弥补其物质条件的匮乏所留下的空白,大学毕业生不愿意投身农村的建设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好在近年来我国对于这方面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正在不断地加强,相信随着城市就业的饱和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到位,将会不断有大学生到农村去就业、生活,而城乡教育的差距届时将会逐渐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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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建筑安全生产情况的调研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生产,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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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安全生产情况调研思考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专门组织了一次针对园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对工程安全的检查,走访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认真排查问题,牢筑安全防线。

我市是扬州地区开发区兴办时间较早、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的县市之一,各镇还举办了许多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工业园区、外商投资区。如今,我市各类园区建设已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建设规模逐年大幅增长,其增长幅度已大大超过全扬州市平均水平,成为扬州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利用外资的重要基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示范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随着各类园区的快速发展,其建筑施工队伍、建设监理单位、建筑管理部门等均很难跟上发展的要求,加之各类园区的管理部门的精、少、独立等特点,综合造成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园区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也较为突出。

一、主要问题分析

1、当地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的难度大;施工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建设项目未经施工许可开工建设,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等现象屡见不鲜。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从历次园区安全检查,特别是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

3、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农民工大量涌向园区建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4、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

一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如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对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有强制性、可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规定等,造成企业在市场不规范竞争的低价中标中缺乏安全投入保证,产生大量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园区建筑施工企业还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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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业种苗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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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苗发展调研报告

一、种苗生产供应的特点

(一)种苗生产供应品种、树种多。据统计,今年用于各项造林绿化树种有30多个,特别是一些城市绿化树种、园林观赏树种增幅较大。根据市场需求和我县城市绿化建设需要,各苗圃加大了绿化树种、园林观赏苗木的培育力度,种苗生产供应的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二)苗木质量大幅度提高,杜绝了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造林用苗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项工程造林一、二级苗木使用率达95%以上,实现了二级以上苗木上山造林的目标。

(三)苗木供过于求形势依然严峻。经树种、品种结构调整后,今春可供应苗木2800多万株,供应总量比上年春季减少近200万株,苗木剩余总量与上年基本持平,杨树、山杏、刺槐等常规树种苗木剩余量减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的同时,如何加强全县种苗质量管理,寻求种苗的销售渠道,增加抗逆性树种、品种种苗的培育,努力解决种苗供过于求的一系列问题不断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从而成为制约我县种苗产业发展的瓶颈。

(一)种苗生产供应与造林需求得不到很好的衔接,造林任务下达晚,种苗生产的盲目性难以得到根本性改观,苗木生产结构性过剩,区域供需不平衡依然存在。由于造林任务下达晚,种苗的准备只能依照历年经验进行预测和估算,与生产实际需求差距较大。部分林农目前依然存在等待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增加造林计划的想法,种苗产业的规模及种植结构难以得到合理的调整。

(二)抗逆性树种、品种种苗缺乏,供应压力增加。当前,随着各林业重点工程逐步进入攻坚阶段,造林地的立地条件越来越恶劣,造林难度增加,各工程对抗逆性树种品种种苗的需求逐步加大,而抗逆性树种种苗在当前的种苗生产供应中所占比例偏低。

(三)良种使用率低。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种苗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良种生产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是造林部门在造林投入相同的情况下,受价格因素的影响(良种种苗价格高于普通种苗),为降低造林成本,造林选用普通种子和普通苗木,良种使用率难以提高。

(四)长途调运的苗木质量堪优。立足本县域,“就地育苗、就近供应”是搞好苗木生产供应的基本原则,是保证适地适树和造林苗木质量的重要措施。长途调运苗木,一是降低了苗木质量,提高了造林成本,二是挫伤了当地林农育苗生产积极性。

四、发展思路及对策

(一)种苗产业今后的发展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种苗信息调度工作,以信息引导市场,制定科学规划,提前安排年度计划,超前发展林木种苗生产,努力提供品种对路的良种壮苗,减少种苗生产供应的经济损失;要加强造林部门和种苗管理部门的协调,造林规划早制定,任务早下达,种苗早准备,通过调控和信息引导,保持种苗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和品种对路,避免苗木市场的大起大落,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同时,要根据林业建设面临的供求关系和消费多层次变化,面向大林业、大市场,生态林苗木、商品林苗木、绿化美化苗木、花卉和草一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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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202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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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2017

随着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心逐步向社区转移,社区党建工作的范围和任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区党建已成为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社区领导,密切联系群众,更好的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新领域、新途径。探索抓好新形势下的社区党支部工作,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到xx社区任第一书记后,熟悉社区情况,推进工作开展,对xx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现将xx社区党建情况汇报如下:

一、 社区基本情况

邹坞镇xx社区居委会于xx年9月经区政府批准,xx年1月16日揭牌成立。设党支部一个,党支部成员4名,大学生村官及普通党员4名,离退休党员57人,社区工作人员7名,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管辖范围为东邹坞以东、小以西、枣曹公路以北、薛城煤矿以南的区域。辖区内共有居民2065户,总人口11965人,已婚育龄妇女1693人,50岁以上人口约有3000多人。办公面积200多平方,建有7间120平方米的 “一站式”服务大厅、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办公服务场所一处。

二、当前社区党建中存在着三对矛盾

(一)社区党建的快速推进与对社区党建思想认识滞后的矛盾。突出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社区党员认同社区党组织的思想淡薄。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离退休干部的增多,进入社区的党员数量急剧攀升。在社区内,真正进入社区,受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的党员主要有两类,一是离退休党员,二是流动、下岗等特殊群体党员。从现实情况来看,第一类已进入社区的离退休党员,人虽然进了社区,但许多人的心却不能接受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的现实,认为到了社区会失去单位的一些待遇,故对社区党组织这个新家心怀顾虑,不甘融入。第二类特殊群体党员,他们中的不少人正处于失意之中,思想上有一些抵触情绪。同时,他们还要忙于生计,总希望再进入一个新的单位,认为组织关系留在社区只不过是权宜之计。

第二,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目前,社区单位党组织一般可分为“需求型”、“普通型”、“社会型”三种类型:“需求型”指双方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依靠和制约关系;“普通型”指双方不存在或很少存在相互依赖关系;“关系型”指的是该社区建立了辖区单位领导个人与社区组织负责人之间密切往来、共建互助的关系。就目前来看,这三种类型党组织支持参与社区党建的自觉性和责任性不够平衡,单位认为社区党建应当由社区党组织承担,对他们来说是“份外事”(如矿的离退休党员),且本单位党建任务已经不少,再腾出精力参与社区党建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

第三,在职党员自觉投身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目前有相当一批在职党员的“单位党员意识”较强,而“社区党员意识”相对较弱。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社区居民的一员与社区党建的相关性,没有认识到身居社区参与社区党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因此出现三种状况:一是所在单位没有对自己投身社区党建作硬性要求的,则这些在职党员基本上完全疏离社区党建工作。

二是所在单位要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虽基本上能遵守,但许多党员报到后不能主动、自觉地与社区党组织取得联系,参与社区建设。三是大多数党员能参加社区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但仅仅只是为了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四,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支持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社区党建起步不久,开展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而这些困难相当多的并非社区党组织所能独立解决,须依赖于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的支持。比如,社区党建的理论和实践,虽也赖于社区的摸索,但更赖于上级的指导和协调。此外开展社区党建所需的人、财、物也需要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的支持等。但在目前不少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嘴上虽也讲要重视社区党建,却无实际行动,有的不但不帮助和支持,反而给社区党建加压派任务。

(二)社区党建的高要求与社区党建财力、物力投入不足的矛盾。社区党组织作为领导核心,承担着领导、协调社区各方的作用。相对于社区党建的高要求,社区在财力、物力投入方面又普遍存在着承载能力不足的现象。尽管我镇这几年,特别是今年采取了一些措施以缓解xx社区财力和物力不足的问题,但社区党建财力、物力匮乏的情况仍然存在。

第一,任务膨胀匮乏。近年来随着xx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的升温,使得不少部门、单位纷纷把职能任务延伸到社区。社区党组织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不知分辩,不能拒绝,只有盲从,尽力应付。导致了社区党建在财力、物力上的更加捉襟见肘。第二,支持软弱匮乏。社区党建需要党和政府的支持,也要依靠社区成员和社区单位的支持。但在人们思维上总是习惯地依靠政府的财力、物力调拨,却很难得到社区成员和社区单位(如矿)在财力、物力上的有力支持。

(三)社区党建的高难度与社区党建工作者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与其他基层党建相比,社区党建的难度是很大的。一是难在社区党建的对象是复杂异质的,同一社区中,有离退休党员、在职党员,还有流动党员。这些复杂异质的党员思想迥异、利益相左,要统一起来尤为困难。二是难在工作内容的不确定性。社区党建工作内容完全是根据社区党建的实际变化情况而定的,无预设性,要随时依变化的情况而调整。三是难在社区党建开展时,由于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单位及党员没有领导关系和行政约束,这与其他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相比显得更为困难。

三、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建议

(一)创新组织机制,激发内在动力,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功能,构建社区党建工作的组织网络。一是社区党组织必须要利用自己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和人才优势,集思广益、理出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措施等,使整个社区建设每一步无不在社区党组织的设计之中。要以社区共同利益为价值取向,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说服、动员和鼓励广大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分配的工作,努力完成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实践中巩固、发展和实现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的地位,真正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建立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工作新机制,构建社区党建工作的组织网络。让企事业单位、各种经济组织、各社会团体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坚持互相定期沟通信息、交流经验、通报情况,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激发驻社区单位参加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重点抓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党组织都密切关注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以及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项目,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开展。三是树立共同目标,创设共同载体,激活社区党建合力。从社区居民群众迫切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手,积极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咨询、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性共建活动,为民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解难事,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共建活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来进一步增强共同搞好社区党建的信心和动力,推动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一要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社会影响力,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要对社区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培训,使他们认真学习并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为第一目标,防止和克服社区的工作机关化、行政化的倾向,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思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二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机制。对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要和风细雨,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问题党员要严肃处理或劝其退党,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处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

(三)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机制,抓好外出和流入社区党员管理工作,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一是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机制。要建立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在流动党员中实行党员证制度,解决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繁琐的问题,通过建立和执行制度,规范管理,实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员教育不脱节,管理不断线。要创新教育管理阵地,如在社区建立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让流入党员有家可归,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服务。要创新教育管理方式,结合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采取形式多样、机动灵活的教育方式,党组织活动同务工经商活动融为一体,打破组织活动每月一次的规定,利用书信、电话、电邮等现代联络手段组织党员学习、思想汇报等,不拘一格开展活动,寓管理于学习教育之中,放开形式、放宽时限、放活内容、放开形式,实行开放式教育管理。要创新教育管理载体,开展在家党员向外出务工的党员发一封信,寄一份征求意见书,支委成员联系一名外出务工党员及其家属;外出党员给支部提出一条意见或建议、为当地群众做一件好事、为家乡提供一个条致富信息或致富项目的三个一活动,给包括流动党员在内的社区党员带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为民解难以及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一个宽松的平台。二是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加快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建立党组织工作的步伐,消除空白点。

(四)建立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服务,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一是要加大经费投入。要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在制度上加大社区党建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资金安排上尽量向社区基层组织倾斜,加强对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支持,确保社区党建工作在财力、物力上得到充分的支持。 二是要搞好社区服务。社区党建工作不能完全依靠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党组织应当把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与加强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健全服务体系,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功能等手段,大力推进社区服务,关心并努力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下岗人员的再就业、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社区管理规范化、社区服务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区服务组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社区服务在改善居民生活、增加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服务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从而把广大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带动社区党员和居民投身到社区建设中,推动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的共同发展,为居民群众营造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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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医疗卫生考察学习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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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考察学习报告

1月18日至1月23日,副市长李斌率市人大社会事业委、市府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同志一行6人,赴辽宁海城、吉林蛟河学习考察医疗单位体制改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感触颇深,收获不少。

一、基本概况

(一)海城市进行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海城市地处辽宁南部、辽东半岛北端,是全国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市现辖4个管理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镇、576个行政村,总面积2732平方公里,总人口111万。改革开放以来,海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使经济和社会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实行综合体制改革前,由于整个医疗卫生都是由政府包办,机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卫生院甚至连工资都无法保证。为此,从1996年开始,该市本着"提高市一级、搞活镇一级、强化村一级"的原则,对20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70%。该市的做法是:

1、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因院施策。改制前,该市首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公布于众。在改制过程中,由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卫生院进行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对购买者进行资质和能力审查,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在改制形式上,该市坚持因地制宜、因院施策,改制的20家医疗单位,竞价出售12家,定向出售7家,兼并1家。

2、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人员。该市对改制前已退休的职工主要采取三种安置方法:一是镇政府用原卫生院事业费继续支付其退休费用;二是卫生院及退休职工共同投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在退休职工自愿申请的情况下,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对在职职工的安置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一是继续在医院工作;二是自己开诊所;三是自谋职业。医院改制后,有关善后工作及债权债务由所在镇政府统一处理。出售卫生院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支付退休费和偿还卫生院所欠债务。

3、组建管理机构,实行医防分设。在乡镇卫生院改制前,该市就实行了医防分离,镇政府成立了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原来由医疗单位代管的各镇预防保健,理顺了农村预防保健的管理体制。

4、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管理服务。在领导关系上,该市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必须同当地政府和市卫生局协商后任命,报卫生局备案。在服务功能上,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承担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在人员使用上,要求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外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在医院基本医疗保证上,要求按等级医院基本标准设置科室和人员。同时,该市卫生局还成立了卫生执法大队,对全市的医疗市场进行集中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真正做到了从"办医"向"管医"的转变。

经过改制,该市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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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依法治税的若干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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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治税的若干问题探讨

一、依法治税的内涵 总体来说,依法治税是指依照税收法律来管理税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和依法管税。依法治税的内涵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个角度是把依法治税看作是治税的思想体系,一个角度是把依法治税看作是一套治税的方式、原则和制度。我们理解,依法治税具体应包括以下五层意思: 1、法律至上。即在思想观念上,承认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把法律看作是开展税务机关工作的依据和评判税务工作的核心标准;任何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不论级别高低,都必须服从法律的权威,而不能凌驾法律之上。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讲的法律,不仅仅指税法,而是泛指一切与税务相关的法律。 2、职权法定。即税务机关所具有的行使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职权是由法律授予或设定的,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或法规授权,不能具有并行使某项税收职权。这一点与公民私权明显不同,对于公民私权而言,凡是没有禁止的,公民皆可为之(当然也要受道德、纪律的约束)。税务机关所具有的权力是公共权力,对于公权而言,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授予的,行政机关不得为之;当然法律法规禁止的,更不得为之。否则,就是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必然要负法律责任。 3、义务法定。即税务机关所应承担的义务和纳税人所应承担的义务都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是由哪级组织规定的,更不是由个别领导规定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所承担的义务,与其他组织和个人承担的义务有所区别,其他组织和个人对于自身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往往既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但都不算违法。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于法律赋予的义务,则必须履行,而且要全面履行到位;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如果没有全面履行法律所赋予的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不用说不履行义务了。 4、程序法定。即税务机关执法所应遵循的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税务机关不得违反;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也是由法律规定,纳税人也不得违反。如果税务机关违反法律程序执法,即使税务机关所依据的实体法依据是正确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履行法律义务,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理,并要求纳税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5、作为法定。即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作为方式、作为手段和作为后果都是由法律规定的。(1)作为方式法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选择作为或不作为时,不是由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主观意志来决定,而是由法律来规定;法律要求其作为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不能选择不作为的方式,相反,法律要求其不作为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也不能选择作为的方式,否则,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2)作为手段法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不能自行选择作为的手段,而必须根据法律赋予或设定的手段作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不同条件下采取不同的作为手段。(3)作为责任法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作为时,应对由其作为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应作为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就必须作为,否则,必须承担应不作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税务机关不能作为的,税务机关就不能作为,否则,也必须承担因作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治税的地位 在治税指导思想问题上,实际上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各项税收工作都要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来展开,税收收入完成情况是衡量税务部门工作绩效的首要标准,这种观点不妨称之为组织收入中心论。第二种观点认为,各项税收工作都要围绕依法治税来展开,依法治税是衡量税收工作绩效的核心标准和实现税收各项职能的核心途径,这种观点不妨称之为依法治税核心论。具体来说,依法治税核心论包括以下论点:(1)依法治税是指导税收工作的核心理念。实行依法治税,提高法治化水平是指导各项税务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是评价税务部门工作思路和税务干部思想观念的核心标准。(2)依法治税是衡量各项税收工作绩效的核心标准。衡量各项税务工作绩效的标准可能很多,比如收入完成情况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但是,在所有这些标准中,依法治税占据核心地位,其他各项衡量和判断标准都要服从服务于依法治税这一标准。(3)依法治税是实现税收各项职能的核心途径。要实现税收的各项职能,必须充分依靠依法治税;只有通过依法治税,实现税收的各项职能,才是最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途径,才是对市场经济造成损失最小的最优途径。(4)依法治税是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的核心手段。组织税收收入,必须建立在依法治税的基础上,必须把依法治税作为完成税收收入的核心手段;只有以依法治税为手段,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才是可靠的、真实的,符合经济发展实际的。 我们认为,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治税指导思想必然会由组织收入中心论转向依法治税核心论。理由如次: 1、税收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从税收的本质特征看,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强制性又是这三种特征中最根本的特征。税收的本质特征,特别是强制性特征表明,税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没有国家强制力也就没有税收。在现代法治条件下,法律是实现和维护国家强制力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最重要的手段,因而法律是税收的生命线所在,没有法律作后盾也就没有税收,所以,依法治税在各项税收工作居于核心地位。 2、税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要实现市场经济对于法治的内在要求,税收是极其重要的手段。在维护市场经济法治秩序的各种手段中,税收占有突出的位置,因为其他各种手段最终往往都要落实到税收手段上,税收是各种手段中最具实质意义的手段。税收具有财政、配置、调节、监督管理等多项职能,归结起来,这四项职能的核心就是通过依法治税,维护市场经济法治秩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核心。 3、税收与税法的关系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税收与税法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税收决定税法,既决定税法的内容,又决定税法的性质和形式,但税法不是被动地服从和从属于税收,而是能动地规定和影响税收。因为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方式,国家意志在税收分配中

起着特殊作用。这种国家意志始于立法程序,体现于税法之中,完成于征收管理过程。国家组织税收收入,调整税收关系,运用税收调控经济运行,都必须以税法为根据。税收与税法之间的这种关系,决定了一切税收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决定了依法治税在税收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4、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就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收管理与逃避征收管理、偷逃税与反偷逃税的矛盾,税收工作中的其他矛盾都是围绕这一矛盾展开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式、方法或手段,就是该项工作的核心。综观古今中外,解决征纳之间矛盾的根本方法和途径就是依法治税,因此,依法治税是正确处理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总枢纽,在税收工作中具有核心地位。 三、当前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 客观地讲,当前我国依法治税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 1、立法方面的问题。(1)立法层次较低。现行税法中,以税收条例和暂行规定出台的税收法规所占比例过大,许多税种尚未完成全部立法程序,致使其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实际执行中也往往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冲击和干扰,使依法治税不能落到实处。(2)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对有关税收基本的、共同的法律问题缺少明文规定,缺少统领税收法律法规的母法《税收基本法》,致使依法治税的法律依据不足。(3)税法与税法之间存在矛盾。在制定税法时,往往就某个法律谈某个法律,较少考虑不同税法之间的衔接,特别是一些相关联的税法之间尚存在着少数矛盾冲突的地方,造成税法执行上的困难与偏差。(4)立法技术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的内容,或不够完善或重叠交错,法律用语过于简单,模糊概念使用较多,立法前瞻性不够,造成税法修改补充频繁、稳定性较差。 2、执法方面的问题。(1)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税务干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忽视《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程序法,而往往只注重从各税种条例或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查找依据,导致量刑的法律效力偏低。(2)执法随意性较大。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言代法的行为,重习惯轻法律、重权力轻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3)执法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不敢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常的征纳秩序,一些重要指标如处罚率、查补率、入库率明显偏低。(4)执法监督不力。目前税务机关对税务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较薄弱,内部执法责任制、执法督查制等监控制度不够完善,对税务干部违法行为追究不力,导致税务干部违法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 3、依法治税环境方面。(1)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较差。由于全社会尚未形成依法治税的道德氛围,相当多的纳税人尚未树立起“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道德观念,缺少自觉守法的内在驱动力,偷逃税现象大量存在,抗税、骗税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不断滋生,依法治税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2)部门配合不力。一些部门往往从部门利益出发,不能认真履行《税收征管法》已经明确规定的法律义务,对税收工作配合不力。如工商部门不能按时为税务机关提供工商登记信息,银行不能按规定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给予配合等。(3)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有的地方政府受地方利益的驱动,对税收执法干预严重,或有税不收,或寅吃卯粮,或擅自变通国家税法,或越权减免税,或违规批准缓欠税,影响税法的贯彻执行。 4、执法干部队伍方面。(1)部分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人治、特权思想十分严重,“官本位”观念和旧的习惯观念至今依然存在,对法的认识还没有从工具层次上升到价值层次,依法治税意识淡薄。(2)是部分税务干部法律素质较差。往往只重视学习和掌握税收税种知识、财务会计知识,而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从而使其法律知识,特别是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同经济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欠缺,以致使执法权发生异化或弱化现象。(3)部分税务干部执法能力较差。在执法过程中,不会应用法律武器,正确行使依法治税的权力,从而造成执法偏差,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 四、推进依法治税的措施 当前,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务系统的一项战略性工作,针对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1、以提高法律级次为核心,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当前,要通过人大立法,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使主要税收法律上升为法律级次,增强其刚性和权威。同时,立足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应尽快制订《税收基本法》,税收立法原则、执法原则、管辖原则以及其他税收共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加快税改费改革步伐,完善税收程序法,出台遗产税、社会保障税等新税种,填补目前税收法律的空白点。通过“十五”以至今后相当长时间的努力,逐步构建一个以税收基本法为基础,各单行税收法律为主干,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不同位阶税法相协调,不同法律相配套,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法规范体系。 2、以重在治权为核心,完善税收执法体系。完善执法体系重点在于,建立并完善重在制约权力的税收执法机制。(1)建立完善的执法工作机制。结合税收征管改革,明确税务机关和执法岗位的范围,实现执法权的上收和分解;加快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步伐,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法制工作机构,完善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建立以机构制权、技术制权和制度制权为重要内容的税收执法机制。(2)完善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机制。在税务机关内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责任、岗位、考核、奖惩等“四个明确”,实现对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检查。在税务机关外部,建立外部日常监督机制,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介及社会~等对税务执法的监督和评议,保障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3)完善税务经费法律保障机制。从法律上明确税务机关的经费来源渠道,确保税务机关有法定的、可靠的来源,为依法治税创造良好的条件。 3、以强化组织职能为核心,完善依法治税领导体制。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贯穿于税收各项工作中,必须加强对依法治税的统一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形成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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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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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思考

简要案情及裁判:    原审原告李某曾于1998年2月向法院起诉与吴某离婚,后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1998年8月,吴某向法院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后又撤诉。1999年1月,李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义务,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999年6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所生一子由李某抚养,家庭财产按李某提供的财产清单依法进行分割。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XX年8月,吴某以原审判决关于家庭财产分割严重不公,原审时自己提出的相关财产请求未被原审法院采纳。同时认为导致与李某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李某有第三者,要求李某赔偿相应损失5万元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XX年2月,检察机关以该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随抗诉书一并移送至法院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诉人吴某提出的尚未分割的轻摩一辆,空调一台的票据,检察机关调查相关证人的调查笔录,李某因经营在税务部门纳税的谈话记录,税务检察报告,因漏税在税务部门的处理决定书及李某在离婚后在某储汇中心存款10余万元的查询记录等证据。 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吴某提出的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按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但民诉法没有现定检察机关可以以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证据及检察机关依职权调查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再审法院以裁定形式从程序上驳回检察机关的抗诉。 评析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普通再审案件,在案件的处理上曾有过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依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既然已经再审,就应当在再审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原审中未出现的新的证据进行审查,经过再审审理,确定争议事实的真实性,如果经查实,确有部分财产未予分割,应重新作出再审判决,对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体现再审的救济原则。另一种意见认为,抗诉机关以原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虽然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且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从当事人提供给抗诉机关的证据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来看,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法律没有规定抗诉机关可以以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反,对当事人来说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到原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而认为抗诉机关的抗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从严肃执法角度,应驳回其抗诉。再审的结果是裁定驳回抗诉。笔者同意第二种处理意见。 但这起普通的抗诉案件,所涉及的以下问题笔者认为值得探究。 一、关于抗诉案件的审查立案问题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由于自身裁判错误,被上级法院发现并指令再审予以纠正,必须立案进行再审。但如果是由于抗诉机关的抗诉。上级法院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对下级法院来说,是否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实践中,对下级法院(笔者在这里主要指基层法院)来说,往往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无须进行立案审查,从前述案件不难看出,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抗诉是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履行民事监督的独特方式,目的是启动法院再审程序对错案予以纠正。但法律规定抗诉必须在法院生效裁判出现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且是向同级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起抗诉,由于不同于上诉,上级法院在不了解下级法院原裁判过程的情况下,很难发现抗诉机关的抗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也不会去审查抗诉机关抗诉内容,而是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将本应立案时的审查转移到再审时的“审查”(实际是一种审理过程),人为地增加了法院人力、物力的开支,甚至浪费有限的审判资源,更为重要的是不合规定的抗诉,动摇了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有时甚至加剧公众对司法不公的错误认识,因而笔者认为对基层法院而言,上级法院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时一并指令予以必要的立案审查,避免出现上述的几种情况。再说法律没有规定因抗诉机关的抗诉而放弃对抗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二、关于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够提出抗诉的理由之一。为了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正确与否进行准确的审查和判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进行分析和再认识。我们知道,如果据以认定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足以能够证明该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并能反驳它事实的,那么该证据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尽管由于在对某一事实证据的论证上由于证据的多重性而表现出在审判实践中对相关证据理解和把握上的不确定性,不难看出,既然是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不存在足与不足的问题。因而,首先对该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证据”应推定由于它不是直接证据,需要我们在判决、裁定前对它作出是否与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有逻辑上联系的推断,作出正确的采信与不采信的判断。而由于目前法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对证据的采信上极易出现偏差,这亦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的原因之一。其次,抗诉机关如何以此条款进行抗诉,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5月10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理程序试行规则》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该条规定检察

机关不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进行全面地审查,同时对当事人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进行勘验、鉴定的,应审查是否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新的证据,只有在不属于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有学者认为,由于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监督对象的不当性,决定了其监督方式的唯一性和监督时机的事后性,使得检察机关只能在裁判生效后进行监督①,为了监督的成功,利用职权帮助申诉人来收集相关证据(有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申诉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前述案件正是如此。有一时期则追求抗诉的数量,而忽视监督的质量,使抗诉这种监督的唯一方式显得极其随意。因而必须明确检察机关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只能就原审中提出的证据及认定的事实和裁判进行审查,当事人只能以其在原审中提供的而法院无正当理由没有认定的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不能通过提出新的证据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检察机关亦不应依职权进行调查以获取新的证据,更不应以新的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而向法院提出抗诉。 三、关于基层法院裁定驳回抗诉问题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认为不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依照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而对于不符合抗诉规定的抗诉案件,法院能否裁定驳回抗诉?有人认为,抗诉启动法院的再审程序,从理论上来说也是一种诉权,抗诉机关既可以撤回抗诉,法院亦可以裁定驳回抗诉。当抗诉经审查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情形,且是在抗诉机关不同意撤回抗诉的情况下,可裁定驳回抗诉:一是原判决、裁定不存在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能引起抗诉的四种情形;二是申诉人本应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据此提出抗诉的;三是检察机关依据申诉人的申诉,以职权调查收集新的证据而向法院提出抗诉的(笔者认为不应包括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笔者基本同意这种观点。虽然有一时期,检察机关追求抗诉的数量,忽视对抗诉的质量要求,出现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的情况也属正常,但笔者认为裁定驳回抗诉应由立案庭在对抗诉进行立案形式审查时作出,而不宜由再审法庭作出,对基层法院而言,还应向上级法院报告备案。首先,由于法律规定,抗诉是由上极检察机关向同级法院提起,然后由上级法院指令作出原裁判的下级法院进行再审,下级法院再审是在指令的情况下针对上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内容,因而对抗诉的处理结果必须报上级法院备查。其次,虽然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抗诉案件必须再审,但必须是符合抗诉形式要件的抗诉案件,法院在对抗诉的审查过程中,不能因为检察机关有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权力而随意地使已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处于待定状态,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抗诉案件,由立案庭经审查后告知检察机关并建议撤回抗诉,否则,可作出裁定从程序上驳回抗诉。但是,经立案再审的抗诉案件,再审合议庭必须再审。在再审中,依据检察机关的抗诉,对原裁判进行是否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审查,此时,要对抗诉的内容作出实质评判,如果原裁判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则须予以纠正,由再审合议庭作出新的再审判决。有一种情况,如果抗诉虽能反映出原裁判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足以动摇原裁判的(不完全是实体判决结果的)则不能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抗诉,而应是以再审判决方式维持原裁判在再审判决中对抗诉不予支持的理由作充分地阐述,一方面反映出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的态度,同时作为抗诉机关也较能够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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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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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掌握农村团建工作的实际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我们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就农村共青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对搞好农村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面向农村团干部,共发出问卷97份,收回79份,回收率为81.4%,调查覆盖率占全区农村团书记的56%,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梳理归纳形成调查报告。

一、农村共青团工作的现状

1、基层组织情况。目前,全区共有11个镇(街道)团委,174个村(居),174个村(居)团支部。从调查的情况看,各村(居)团支部组织设置健全,都明确了领导专门分管团工作,并结合村(居)换届的契机,对团组织进行换届,选好配齐团支部带头人,调整充实团支部骨干力量。大部分村(居)能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认真配合完成各项中心工作。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村团组织存在弱化、战斗力不强的现象。不少村(居)反映,目前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制约,共青团组织的职能正逐步萎缩。个别地方团组织形同虚设,仅仅停留在组织机构的设置形式上,实际工作难以开展,这种情况在经济较为落后的村居表现尤为突出。

2、团干队伍情况。农村团干整体素质与以往相比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调查的团干中,年龄20-35岁的占了81%,党员的占86%,高中和同等学历以上的占86%。其中兼职团干约占一半的比例,进入村(居)班子的占42%。大多数农村团干对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共青团组织的职能有着比较清晰的认识,但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拓团工作普遍存在着压力。同时,大多数团干在加强理论学习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有51%的团干表示,由于工作忙、家庭负担重等原因,没有坚持进行学习。

3、团员队伍情况。农村团员青年大多数能拥护上级党组织的政策和决定,在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精神建设、社会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先锋队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团员流动性较大,流失情况严重,很多团员青年毕业后自谋职业,团员管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村居一级入团对象减少,发展团员工作难度较大,个别村居只有在征兵期间才有发展新团员,从而降低了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团员意识逐渐淡化,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难以体现,部分团员青年入党动机不纯,认为青年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有面子等原因入党的达到49 %。不少团组织在召开会议、组织活动的时候,团员青年积极性不高,严重缺席的情况达到16%。

4、活动开展情况。农村团工作存在活动阵地少,经费缺乏的问题。在调查的村(居)中,有46%有阵地但设施配备不齐全,有50%则完全没有活动阵地。同时团工作经费也严重缺乏,有 60%的团干表示完全没有活动经费,活动经费在1000元以下的占34%。阵地和经费的缺乏,致使团工作难以开展,个别地方长期没有组织团员开展活动。由于缺乏对农村团员的教育和约束,没能调动起农村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员失去了荣誉感,团组织失去了应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制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村党组织对基层团组织重视程度减弱。一是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省、市、区各级团委已就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制订了纲领性的文件,但许多具体内容没能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尤其是村居一级由于政务繁多,对团建工作关心和指导力度不够,团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也得不到落实。目前在农村团干的使用、管理上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从事农村团工作没有相应的津贴和报酬,在政治上对团干部的培养和关心力度不够,致使团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进取思想淡化。二是团的工作经费、活动阵地没有保障。部分农村党支部本身涣散,集体经济较为薄弱,村级团工作经费无从保证。同时,许多村(居)团组织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致使活动难以开展。

2、团干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面对诸多制约因素,很多团干不能准确定位,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由于农村团干的政治经济待遇得不到落实,面对困难,一些人存在得过且过的心理,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能主动去开创团的工作。二是工作力度不够。目前村(居)两委缩编,很多地方都是从班子中选出最年轻的干部作为团组织负责人。由于这些人身兼数职,主要精力用在应付党政布置的工作上。即使没有进入班子的团干,也疲于应付各种临时任务,不能以主要精力抓团的建设。三是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经济社会发展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给共青团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不少团干觉得老的方法不能用,新的活动又想不出来,不能准确把握共青团和农村实际的结合点,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方面办法不多。

3、团员的教育规范缺乏有效的办法。随着新形势的发展,一些管理制度、教育方式显得呆板、滞后,出现了青年需要的,团组织做不了,团组织要求的,青年不愿做的矛盾。而市场经济发展也带来了观念的变革,使部分团员青年出现政治淡化倾向,即使有团的活动,他们也不愿意参加,团组织失去了应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团员发展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有的基层团组织发展团员工作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除了参军、升学才会想起团组织外,平时主动要求入团的青年很少,不少村连续几年没有发展过新团员,造成农村团员数量逐年减少,素质下降。

4、团组织服务青年的功能比较欠缺。许多团组织在职能定位上把握不准,仅仅满足于形式上和口头上,没有积极探索有效的载体和机制,不能为农村青年致富成才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农村的实际要求团组织把握好工作重心,把帮助和带领农村青年发家致富作为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团的每项工作都化为农村重心工作服务的具体举措。由于团组织的工作方式单一、工作内容滞后,缺少既能与团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又能激发青年参与热情的有效活动载体,导致团组织团结青年、教育青年、服务青年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加强农村基层共青团工作的建议

1、实施“党建带团建”,构建党团建设一体化的新格局。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带”的主动性,对团建工作做到“六带一优化”,即: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带动工作发展,优化团的工作条件。 重点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把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总体规划和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在制定目标管理、检查指导、考核验收、总结工作时,要使党建与团建一并研究、部署、检查的总结;二是建立区、镇(街道)二级党建带团建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团委关于团建工作汇报,并帮助解决有关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三是按照《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区、镇(街道)二级是党员的团委书记列席同级常委会和党委会制度,使共青团能及时了解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及党建中的重大事项;四是坚持把团干部培训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规划,至少一年组织一次团干部的培训;五是逐步解决镇、村团委“缺人办事”、“缺钱办事”问题,增强团组织的自转能力和服务功能,要确保镇团委的行政编制数,对镇、村团委书记做到随缺随配,在经费上,要积极争取按照青年数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2、按照“强镇带村”战略,切实加强镇(街道)团委主体地位建设。镇(街道)团委是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龙头,而镇(街道)团委书记更是整个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头雁”,只有充分发挥镇(街道)团委书记的作用,才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除要落实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外,乡镇专职团干部要尽可能专职专用。作为团委书记也要认真处理好“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关系,寻找有机结合,整合各项资源,把团工作自觉纳入到党政中心工作的大局之中,使团员青年满意,使党委政府满意。同时要切实加强镇(街道)团委班子建设,大胆把辖区内的农村、企业、学校的优秀人才选入镇(街道)团委班子,合理搭配,发挥整体优势;要积极发挥镇(街道)团委的示范、导向作用。可根据本镇(街道)的实际情况,集中精力抓出几项党委认可、群众欢迎的重点(特色)工作,增强自身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带动基层团支部,带动农村青年;要积极扶持一批规范化团支部,以点带面促团建。对部分团员多、开展工作条件好、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的支部,要积极帮助他们创建规范化团支部,并以此作为团工作的支撑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农村团工作焕发生机和活力。

3、改革农村团组织设置,构建新型组织网络。根据农村社会发展趋势,针对团组织缺乏工作主体,原有的组织形式已很难发挥作用的现状,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团结凝聚青年和团组织的作用发挥、有利于团的系统管理、有利于扩大团内民主和团员参与”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符合实际的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校联建、行业建团等多种方式建立团组织,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的农村基层团组织网络,实现团组织的多重覆盖,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

4、切实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要抓好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团干部队伍和一定数量的团员队伍。在团干部建设中要针对不同层面的的团干部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培养。对镇(街道)团干部要注重加强学习培训,以建设“学习型组织”为总体要求,在团干部中大兴学习之风,鼓励撰写理论和调研文章,同时要对他们多交任务,多压担子,努力提高镇(街道)团干部的实践经验、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对村级团干部要十分注重选拔,要严格按照村级团干部的任用标准,可以采取公开竞选、组织物色等方法,选好选准团干部。在发展壮大团员队伍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好教育关、管理关,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让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种活动中感受组织的温暖,增强团员意识,充分体现团组织的先进性。

5、依托有效载体,为农村青年成长成才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团员需求多样化,团组织要多层次设计载体服务青年。一是要加强培训,提高青年综合素质。借助团校、成教中心等为农村青年开展各种科学知识、实用技能培训;二是要利用团组织的网络优势及时向青年提供就业、市场、技术信息服务;三是要开展乡村青少年文化节,活跃农村文化,通过征文赛、书画赛、科技文化卫生下乡等形式,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引导青年,充实农村青年生活。四是要引导青年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要着力培育各类青年专业合作组织和有特色的共青团实验基地,提升农村青年组织化水平,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要适应形势,从共青团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多方位拓展职能,如积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群众性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部分社会职能,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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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与加强社区建设关系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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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强社区建设关系探讨

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与加强社区建设关系的探讨 最近,我们组成调查组,先后到**区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乡镇,就社区建设进行了深入调查,共走访了20个社区居委会。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市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全力构造新型城市社区。 一、社区建设状况与城市化进程还不相适应 社区,是指城市中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地域共同体,是城市的细胞。进行社区建设,就是进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近几年来随着**市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社区建设作为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承接点,在促进经济发展,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前提基础,社区建设的落后,必将阻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近几年来,我区在社区建设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相比较,仍然存在很多不相适应。 1、单位的社会职能外移,现有的城区管理体制和功能难以承接。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着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同时,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繁重的企业办社会、单位办社会负担,各级政府也直接管理或包办着许多应由社会去办或应推向市场的事务。改革开放以后,个私经济快速发展,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两个置换,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近二十年来大批国有、集体企业推行两个置换,**市有5万多单位人丧失了单位依托,完全转化为社会人。城区先后出现了2万多家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三资企业、个私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调查,我区仅民营企业就吸纳了4863人就业。与此同时,单位的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其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不断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改革的深化,单位承担的社会事务向社会释放、转移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引发的矛盾将进一步显露。如各类单位过去对职工所承担的种种生活福利性服务不断弱化或取消,而城市家庭的各种生活需求却与日俱增;房产开发的发展,单位包下来的宿舍区服务必然要退出,而相应的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尚未完全建立等等。由于社区居委会仍处于无职、无权、无钱的境地,单位外移、释放的社会职能,社区还没有准备好承接的口袋和相应的机制,导致了城市社会中大批人员游离于管理之外,居民需求的各类生活服务得不到实现。 2、工作对象的扩展,使人口管理和维护稳定的工作难以到位。城市居委会以前的工作对象仅仅是少数的没有单位的家庭妇女和社会闲散人员。90年代以来,我市城市人口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人口中的复杂因素逐渐增多,对社会秩序形成了巨大压力。一是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全区现有下岗失业人员41700人,其中**区9000人,鼎城区移交6700人,省、市属企业移交26000人。此外,城区每年还将新增劳动力5000多人。二是无归宿人员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多。据统计,城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进城农民、外地流动人口等不在原来那种单位体制之内的无归属人员达8.2万人,占城区总人口的21%以上。三是城市贫困人群增多。目前全区居民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人口达1.9万人,占城区居民总数的4.8%,相当一部分居民生活十分贫困。而且随着今后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这类人群仍处于增长的趋势。在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和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靠人员的单位所有制和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就可以把成份比较单纯的城镇人口的社会秩序管理好,现在则面临着力不从心的局面,城区不稳定因素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 3、城市基层管理任务日益繁重,行政化的社区运行模式难以落实。由于近些年来城区的规模、功能和各种新问题都大大增加,城市管理的工作量、任务量在成倍增长,而原来的层层负责的行政性、直接性管理方式尚未改变,街道、社区基层组织承担的上级安排的任务高达130多项,实际上已经无法承担和落实。据城南街道统计,直接由社区担负的工作涉及党建工作、社会工作、经济工作三个方面、八大类、54项、130多个。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一是无职权,小庙难以管大神。社区内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由谁管、怎么管、哪些问题归口管,政府没有规范性文件,社区居委会想管也管不好、管不了。二是无地位,什么单位什么工作都可往社区装。职能部门布置工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一个文件、一个会议或是领导的一个口头指示,其任务就交给社区了。仅今年来,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各种调查摸底任务就有5次。三是无资金,有些管理工作无法开展。如离退休人员、企业置换身份的党员现交由社区管理,但社区既没有活动场地,又没有活动经费,对其管理只能是空中楼阁,更谈不上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据调查,我区50个城区居委会,有30多个每年经费入不敷出,全区社区每年共计资金缺口达23万元。四是无精力,社区干部整天疲于应付。城南方家巷社区居委会主任李立波共包保qqq~人员、战退军人、吸毒人员及其它重口对象等10人,均要求一日三访、盯死看牢,仅这项工作就可以耗去其全部精力。对此,红卫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凤梅深有感触地说:我们抓经济工作都是偷偷摸摸,主要原因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抓。 4、居民生活需求的多样化,现在的社区服务水平难以满足。进入小康生活的居民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而要追求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多方面的价值实现。据调查,城区居民对本社区的希望、需求是多方面的,除迫切希望社区提供就业机会外,还涉及到从居住环境到基本设施,从社区经济到精神文明,从社会秩序到人际关系等等。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和变化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社区服务业必须有一个突破性的大发展。而我区当前社区服务总体水平还较为低下,社区服务业投入单一,作为产业发展的运作机制尚未形成。虽然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务业的发

展非常重视,把它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点,但由于有关社区服务的优惠政策相对较少,已出台的有关规定又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限制了社会各方面对社区服务业的投入,使城区目前的社区服务业多依靠政府、集体投入,服务项目多而杂,没有形成品牌和规模,向社会化、产业化、实体化转变的步伐缓慢。此外,社区服务在社区就业安置、城市生活环境、生活秩序,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维护等方面都还没有寻求到有效的解决途径。 上述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随着我市城市的发展变化,城市中有关的人和事,已经溢出了固有的城市社会的基本结构框架。管理和服务环节上的真空地带和灰色地带越来越多,原来设置的城市基层体制、功能和运行机制,已经严重不适应发展变化了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的负担日益加重,各种日常性问题已经不能自行有效化解。因此,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应该把系统化的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工作的一个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关键和十分紧迫的任务,摆上突出的领导决策位置。 二、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呼唤社区建设的突破和飞跃 根据**市城市发展规划,近20年内,城区人口要达到100万,城市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同时,城市改革将不断深入,这都将给社区建设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它强烈呼唤着社区建设的加强,强烈呼唤着城市工作向社区化转轨。新形势下的社区建设,要在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依靠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的资源,强化社区的功能,加强社区管理,发展社区经济,开展社区服务,优化社区环境,发展社区事业。当前,我区的社区建设经过这几年的成功积累,实质上已经到了新的突破阶段,也是一个质的飞跃阶段。这种突破和飞跃主要表现为四个转向: 1、社区建设的内容转向系统化。我区过去居委会工作,内容主要限于政府所部署的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和范围还很狭窄的居民自治性事务,近些年社区服务工作范畴不断拓宽,已经从一些社会成员的特殊援助服务逐步扩展到相对广泛的便民利民服务,初步拓展了社区工作的内容。要适应城市化进程,社区建设的内容还要转向为更广泛的系统工程。它应该包括社区经济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教育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社区安全建设等等。它既包括了传统的社区行政性、社会性工作,也包括了体制变化和社会发展带来的许多新的内容;既包括了由街居组织直接抓的事情,还包括社区中应由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市场主体和居民自己去干的大量事情。还可以说是现代城市综合性的社会生志在社区这个局部上的集中表现。 2、社区管理与服务对象转向属地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改革的深入,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所表现出现的弊端将更为明显,社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增加。单位职工更加弱化对单位的依赖,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新兴的多种所有制成份的无主管企业增多;外来人员、流动人员的比例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增多;老龄人口增多;贫困人群等问题增多。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增加,迫切要求彻底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状态,要求社区管理和服务突破原来较为狭窄的范畴,在工作对象上,不仅面向少数家庭妇女和社会闲散人员,而是面向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社区的所有单位和人员,也要求所有居住于社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强化属地化与社区制意识,自觉地把自己生活的社区作为参与社区活动,实现自身权益、形成社会整合的重要基地。 3、社区管理行为转向民主化、互动化。长期以来,我们的街居组织主要是执行上级交办的行政任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正所谓上到、下到社区办、政府工作样样干。在这种格局下,居民成了社区组织完成行政任务的简单工作对象,社区组织与居民的社会生活并没有形成一体,法律上所设定的自治实际上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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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基层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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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调研报告范文

7月9日至7月13日,根据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意见,由张某某、沈某某、丁某某、秦某某、陆某某组成5人调研小组,在组长张某某率领下,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就调研提纲上的有关内容开展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们重点走访了某某村、某某村和某某村三个村。本次调研活动在具体实施上做到了既“身入”,又“心入”,在具体方式上,我们主要通过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村干部座谈会、走访三类对象、到田间地头与农民交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情况。

一、走访单位概况。

某某村:位于某某镇南北中轴线的最南端,南靠长江,有7只自然埭,37个村民组,总耕地5298亩,人口4273人,其中党员108名,6个村干部。20xx年全村蔬菜种植面积5287亩(复种面积),占总耕地的99.8%,农民人均纯收入4800元。

某某村:位于某某镇的东北部,紧临336省道,有6只自然埭,32个村民组,总耕地3845亩,有1400户,人口3218人,其中全员劳力1410人,党员116名,5个村干部。20xx年全村蔬菜种植面积2418亩(复种面积),占总耕地的62.9%,农民人均纯收入4500元。

某某村:位于某某镇的东南部,南靠长江,有4.5只自然埭,26个村民组,总耕地3286亩,有931户,人口2156人,其中全员劳力1068人,党员65人,4个村干部。20xx年全村蔬菜种植面积2615亩(复种面积),占总耕地的79.6%,农民人均纯收入4700元。

二、调研基本情况。

1、走访三类对象。这一次下基层调研,我们走访慰问了三类对象,一是种养殖大户;二是慰问特困户;三是慰问村干部家属。

在某某村,我们走访了示范户卜某某(5组,村民小组长、种植大户、农民经纪人,有三亩大棚蔬菜,品种以洋扁豆、番茄为主,年收入2.5万左右)和万某某(24组,党员,养殖大户,饲养530多只狐狸,已有5年养殖狐狸的经验,以前养殖过紫貂,懂经商理念,经常上网查找资料,年收入7-8万)。慰问了特困户浦某某(3组,52岁,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其妻曾患过严重胃出血,丧失劳动力,儿子无业,有5亩地皮,无其他经济来源)和黄某某(21组,40岁,三口人,其妻患有糖尿病,女儿上建丰校三年级,有2亩多地,只能种一些传统作物,不会种蔬菜,没有其他来源,生活贫困)。

在某某村,我们调研小组走访了示范户季某某(29组,养鸡大户,饲养蛋鸡800多只,已有4、5年饲养经验,年收入1.5万)和范某某(5组,55岁,饲养100头左右猪,已有3年饲养经验,年收入3万余元)。慰问了特困户戴某某(30组,69岁,单身汉,有眼疾,靠半亩口粮田度日,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和管某某(6组,抚养2个孩子,女儿上江海中学高三,儿子上和合镇中初二,有6亩地皮,负担较重,生活贫困)

在某某村,我们走访了示范户钱某某(13组,农民经纪人,种植大户,种植18亩左右大葱,收购临近村、附近周边乡镇农户的大葱,销给江南一带蔬菜加工企业,年收入4万余元)和黄某某(25组,养鸽大户,存栏种鸽保持在500对左右,有近5年的饲养经验,年收入3万余元),慰问了特困户黄某某(18组,71岁,家属2019年前去世,长期卧床,骨髓癌,儿子41岁,2019年前出车祸后生活不能自理,无经济来源)和陆某(2组,85岁,老党员,儿子慢性肝炎,媳妇因病已去世,本人又年老秃背,无经济来源)。

我们调研小组在走访示范户和慰问特困户的基础上,又慰问了这三个村的村干部家属,对他(她)们默默的支持好村干部工作表示感谢,希望他(她)们一如既往的当好村干部的“贤内助”,取得了很好的反响。

2、推动落实秋播会议精神。根据镇下达的指标,某某村秋播任务2240亩,某某村秋播任务1040亩,某某村秋播任务1000亩,目前这三个村根据茬口,正在落实规划,分解到农户。某某村、某某村反映,搭棚刀豆和地刀豆的落实有点吃紧,可能难以完成,某某村反映,连片方有点困难,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宣传。

3、村级财务运行情况。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发现,某某村财务运转的比较好,村积累帐面余额有十多万,在去年的安息堂工程建设、联防经费收缴中都能顺利完成,没有留下“尾巴”,只是大病医疗费收缴中,集体垫支5000多元。今年夏季税费收缴任务已超额完成。某某村积累帐面余额有5.6万余元,去年安息堂工程建设,受某某镇的影响,收到的款资仅1000多元,远远不够工程建设款(工程建设款7.3万元),目前村集体垫付工程款近2万,尚有5万元无法解决。还有在去年的大病医疗费收缴、联防经费收缴中,集体也垫付了5、6千元。今年的夏季税费收缴,农业税任务已完成,费的收缴任务尚缺全年任务的20%。某某村帐面负债5万余元,去年安息堂工程建设,和某某村情况相似,也受某某镇的影响,收到的款资只有6000多元,但安息堂工程建设款有5.6万元,其余的也暂时由村集体垫付,待群众想通了,逐渐搬迁,逐渐回收。在去年的大病医疗费收缴、联防经费收缴中,集体垫付了7千余元。今年的夏季税费收缴,该村税费任务21.6万,已完成21.9万,但农业税夏季任务还有缺口1.7万左右。

4、“四群两争”、“三级帮扶”活动的落实情况。这三个村的村干部,都能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制订富民帮扶工程计划,经常上门开展活动,通过帮助了解市场信息、提供致富信息、介绍就业门路,与农民接对交朋友,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来帮助困难户脱贫致富、示范户发展壮大。

5、村级班子、村干部总体情况。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这三个村村干部的配置比较合理,班子运作情况正常,村干部之间能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能较好的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但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例如,有个别村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有时候在群众中乱表态,擅自透露内部掌握的事项,造成工作被动,还有个别村干部遇到重大问题,信心不足,缺乏战斗力。

三、暴露的问题。

1、土地方面的矛盾。近两年,中央直至地方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税逐年减免,但用地上的矛盾随之暴露。有些农户子女,划田时因在校学习而无田,但年纪到了法定年龄后,有了人头负担,又因为上缴农业税金额较少,因此这部分农户急于需要土地,造成用地紧张矛盾。另外,在本次调研中,涉及沿江公路用地的农户向我们调研组反映,被征用的土地只有当年的赔青费,而没有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等,因此这部分农户要求重新进行土地调整。仅某某村,涉及沿江公路的农户就有六七十户,其中基本没有地皮的有二十户左右。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农业税收政策的调整造成这种现象,另一方面,上级政府部门工作措施不到位也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

2、村级工作现状。村干部反映工作难做、干部难当。根据我们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村干部认为最难做的工作排序如下:(1)税费收缴(2)土地调整(3)完成上级中心任务(4)发展民营经济(5)计划生育(6)处理村民纠纷。

大多数村干部认为收费是农村第一难做的工作,村干部反映,除农业税费外,大防控经费、大病合作医疗费、五小车辆养路费等等费用都需基层干部去收取,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较大,加之目前“减负”声一浪高过一浪,许多农民把本应该交纳的费也视为“乱收费”,出现拒交现象。究其原因,一是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增加了干部的收费难度。二是收费主体不明确,造成收费被动。三是对村干部而言,没有有效的制约机制,农户如果一直不交,村干部也没办法。在面对拒交应交纳费用的村民时,大多数村干部选择了“软骗硬磨”感情投入、做思想工作的解决方式,有的村干部反映,一年中大部分工作精力,投入到了收费中,可到头来,还因收费得罪了不少人。

3、机关干部作风问题。通过座谈会,群众向我们反映,现在政府机关干部下基层次数比较少,和群众直接面对面的机会更少,无形中拉远了与群众的距离,不利于干群关系,对这一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他们认为这种形式比较好,希望以后经常有类似的活动。同时又提出,现在广播里农业科技方面的指导和以前相比,次数比较少,尤其是目前棉花栽培的关键时期更需要有关部门经常下村调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利用镇自办广播节目进行指导宣传。他们建议在某某镇设立一个农技站门市部,出售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质。

4、农户负担尤其是隐性负担加重,降低了农户实际收入。农户负担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虽然农户每年税费上缴金额比前几年有大幅降低,但农户的其他费用却在增加,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中小学收费,个别学校仍变相强制学生暑期补课、购买校服及课外读物;二是有关部门向村集体摊派订阅报刊,这一问题反映较为强烈,从调研情况看,一般村集体订阅刊物人均在400元左右;三是教育负担过重,一个普通大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用等年均在1万元左右,初中生、高中生的消费也在3000―5000元之间,如此昂贵的教育开支,对目前农民收入状况而言,的确是沉重负担;四是农民隐性负担过重,主要是人情交往、封建迷信和其他民俗文化活动支出负担重,每户大约在500――2019元之间。

5、村干部报酬分配不合理。调研中,某某村村干部提出,目前,全镇村干部报酬是统筹的,其中存在不合理现象。像他们某某村村干部缺编,因为人手少,工作起来相对吃力,因此对于镇下达的任务,完成情况不突出,导致年终考核成绩不显著,相应地村干部报酬也少,而村干部人数充裕的村,工作起来既省力,任务指标又完成的好,村干部考核得分高,报酬也相应的高。建议:村干部报酬分配时,是否以村为单位,根据各村考核得分情况,把报酬分配到各村,然后在村内部再根据各人工作业绩具体细分。

6、村务公开有时流于形式。村务公开,农民最想了解什么?在本次调研中,我们也有侧重点的向群众进行了了解,调研结果显示:被访的群众都赞成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农户对村务公开的普遍看法是:通过公开村务,增强了村务管理的透明度,有效地防范了部分村干部假公济私等腐行为的产生,同时使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得到增强。但群众也反映,他们关心的一些内容,如: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土地承包、使用情况以及村干部目标责任制及报酬等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拦中还没能真正体现。从调研可以发现,村务公开中农民关心的问题基本上都是财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因此,做好财务公开工作,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与真实,才能真正给村民一个明白。

7、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约着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落后,大多数民营企业实行的是粗放型和封闭型的家族式管理模式,创新意识、营销意识和发展意识不够。二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在全镇的私营企业中外向型、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很有限,名牌产品,拳头产品更是凤毛麟角。三是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科技进步缓慢,一些企业长期生产一种产品,做不到“生产一代,研制一代,开发一代”,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

四、几点思考。

1、针对土地方面凸现出的矛盾,我们认为,土地仍是大多数农民最基本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因此,稳定现行土地政策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但在稳定土地承包制度的前提下,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应考虑农业税收政策的改变引发的新情况,针对人口增加时需要土地的情况和大片农户承包的土地被征用的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应对措施,以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避免新增人口或被征用土地农户无地可种的现象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2、针对村干部提出的工作难做、干部难当的问题,从保护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一方面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村干部工作难开展,除了客观因素外,主观原因跟某些村干部整体素质水平不高也有很大关系。在干群关系矛盾中,干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一些村干部对邓理论的把握与实践的需要不适应,思想观念、知识水平与时代发展不适应,发展经济和做群众工作的实际本领与现实工作要求不适应,这些越来越成为制约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就成为搞好工作的首要之举。因此我们要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村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农业实用技术等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依法施政水平,增强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上级政府来说,安排工作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减轻村干部的负担。面对各种各样的收费、检查、会议和各种活动,村干部穷于应付,疲于奔波,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到一些琐事上,既劳民伤财,又引起农民反感,苦不堪言。做为上级部门,要改进工作方法,为村干部减负,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搞硬性摊派,少形式主义,少给下面找麻烦添乱子。特别是在下达某些指标上,要因村、因地、因时制宜,变指令性指标为指导性指标,为村干部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为群众办实事、谋发展上。

3、要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工作作风直接体现着我们基层机关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俗话说“联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因此作为一名机关干部一定要求真务实,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干事就是要服务,服务就要讲效能,能否高效服务,也是对干部是否下决心真抓实干的一种检验。我们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直接面对的是群众老百姓,因此更应该要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尽职尽责为村里解难题,诚心诚意为投资者和创业者营造良好环境,让老百姓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我们的党政部门不是“衙门”,能从我们机关和工作人员的高效服务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4、促进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还是要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效益农业,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我们某某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要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一是以提高农产品优质品率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品种结构。二是以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不断提高经济作物在种植业产值中的比重。三是以发展畜牧业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使畜牧业由传统的家庭副业向主导产业转变,全面提高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从而使畜牧业在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农林牧渔业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四是以培植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农业区域结构。把我们已有的优势与有效的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做好特色产业。五是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上规模、上档次、出效益,提高农产品的加工率、转化率、增值率。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真正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确立农民在产业化进程中同龙头企业平等互利的主体地位,使农民能分享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部分利润,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

5、村务公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们要本着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里的重大事项都要向村民公开的原则,全面真实地规范好村务公开的内容。尤其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内容更应该实实在在,切忌花架子。在公开方式也要灵活多样,方便群众。除了有固定的公开阵地,如在村委会办公室比较醒目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及时按要求更换公开的内容。还应采取一些灵活多样的辅助形式。如印发明白卡,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条件许可的话,要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畅通上下对话和沟通的渠道。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搜集和整理群众的反馈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解释和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决不拖着不办,顶着不办。通过扎扎实实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仅可以融洽干群关系,而且也可以大大增强村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感召力。

6、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变化,大部分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从一定意义讲,发展镇域经济实质就是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怎样,已成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地方思想观念、经济活力、服务水平、发展环境的一个综合指标。如何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我们认为,既要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又要突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挖掘各方面潜能,“面”上抓总量扩张,“点”上抓骨干膨胀,“线”上抓特色培植。一是群体规模必须加速扩张,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不受规模、速度、范围的限制,真正形成争先恐后、万马奔腾的局面。二是骨干企业必须培植制高点。入世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如不尽快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民营经济就难有新的发展。因此,要通过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尽快建成和培植一批支撑我镇经济的骨干龙头企业。三是依靠科技,再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引导企业把科技进步作为发展的源动力,以人为本,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努力改变工艺简单、技术落后、产品档次低的状况,逐步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经济的历史性转变。要善于“借梯上楼”,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加强联合,搞好协作,积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努力形成自己的拳头产品。

这一次我们调研小组下基层调研,收获是非常大的,通过深入实践了解农村、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于我们班子人员来说,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对于我们了解基层的现状,研究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有很大的益处。总之,这次调研,使我们既增长了阅历,又获得了第一手的资料,是一次成功又圆满的实践活动。

7、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约着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落后,大多数民营企业实行的是粗放型和封闭型的家族式管理模式,创新意识、营销意识和发展意识不够。二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在全镇的私营企业中外向型、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很有限,名牌产品,拳头产品更是凤毛麟角。三是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科技进步缓慢,一些企业长期生产一种产品,做不到“生产一代,研制一代,开发一代”,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

四、几点思考。

1、针对土地方面凸现出的矛盾,我们认为,土地仍是大多数农民最基本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因此,稳定现行土地政策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但在稳定土地承包制度的前提下,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应考虑农业税收政策的改变引发的新情况,针对人口增加时需要土地的情况和大片农户承包的土地被征用的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应对措施,以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避免新增人口或被征用土地农户无地可种的现象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2、针对村干部提出的工作难做、干部难当的问题,从保护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一方面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村干部工作难开展,除了客观因素外,主观原因跟某些村干部整体素质水平不高也有很大关系。在干群关系矛盾中,干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一些村干部对邓小平理论的把握与实践的需要不适应,思想观念、知识水平与时代发展不适应,发展经济和做群众工作的实际本领与现实工作要求不适应,这些越来越成为制约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就成为搞好工作的首要之举。因此我们要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村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农业实用技术等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依法施政水平,增强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上级政府来说,安排工作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减轻村干部的负担。面对各种各样的收费、检查、会议和各种活动,村干部穷于应付,疲于奔波,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到一些琐事上,既劳民伤财,又引起农民反感,苦不堪言。做为上级部门,要改进工作方法,为村干部减负,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搞硬性摊派,少形式主义,少给下面找麻烦添乱子。特别是在下达某些指标上,要因村、因地、因时制宜,变指令性指标为指导性指标,为村干部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为群众办实事、谋发展上。

3、要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工作作风直接体现着我们基层机关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俗话说“联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因此作为一名机关干部一定要求真务实,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干事就是要服务,服务就要讲效能,能否高效服务,也是对干部是否下决心真抓实干的一种检验。我们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直接面对的是群众老百姓,因此更应该要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尽职尽责为村里解难题,诚心诚意为投资者和创业者营造良好环境,让老百姓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我们的党政部门不是“衙门”,能从我们机关和工作人员的高效服务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4、促进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还是要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效益农业,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我们某某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要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一是以提高农产品优质品率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品种结构。二是以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不断提高经济作物在种植业产值中的比重。三是以发展畜牧业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使畜牧业由传统的家庭副业向主导产业转变,全面提高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从而使畜牧业在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农林牧渔业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四是以培植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继续调整优化农业区域结构。把我们已有的优势与有效的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做好特色产业。五是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上规模、上档次、出效益,提高农产品的加工率、转化率、增值率。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真正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确立农民在产业化进程中同龙头企业平等互利的主体地位,使农民能分享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部分利润,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

5、村务公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们要本着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里的重大事项都要向村民公开的原则,全面真实地规范好村务公开的内容。尤其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内容更应该实实在在,切忌花架子。在公开方式也要灵活多样,方便群众。除了有固定的公开阵地,如在村委会办公室比较醒目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及时按要求更换公开的内容。还应采取一些灵活多样的辅助形式。如印发明白卡,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条件许可的话,要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畅通上下对话和沟通的渠道。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搜集和整理群众的反馈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解释和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决不拖着不办,顶着不办。通过扎扎实实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仅可以融洽干群关系,而且也可以大大增强村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感召力。

6、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变化,大部分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从一定意义讲,发展镇域经济实质就是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怎样,已成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地方思想观念、经济活力、服务水平、发展环境的一个综合指标。如何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我们认为,既要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又要突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挖掘各方面潜能,“面”上抓总量扩张,“点”上抓骨干膨胀,“线”上抓特色培植。一是群体规模必须加速扩张,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不受规模、速度、范围的限制,真正形成争先恐后、万马奔腾的局面。二是骨干企业必须培植制高点。入世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如不尽快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民营经济就难有新的发展。因此,要通过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尽快建成和培植一批支撑我镇经济的骨干龙头企业。三是依靠科技,再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引导企业把科技进步作为发展的源动力,以人为本,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努力改变工艺简单、技术落后、产品档次低的状况,逐步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经济的历史性转变。要善于“借梯上楼”,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加强联合,搞好协作,积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努力形成自己的拳头产品。

这一次我们调研小组下基层调研,收获是非常大的,通过深入实践了解农村、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于我们班子人员来说,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对于我们了解基层的现状,研究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有很大的益处。总之,这次调研,使我们既增长了阅历,又获得了第一手的资料,是一次成功又圆满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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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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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二是从抓执行法规入手,收好工会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基层工会要督促本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计提拨交工会经费。《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基层工会要按规定收足收齐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基层工会要积极向上级工会和本部门争取政策允许下的补助资金。基层工会各项收入来源必须合理合法,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和经费,不能收取,也不能进入工会帐户代为管理。

三是从抓完善制度入手,规范经费使用。各级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按上级工会规定要求及时编报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会经费的支出要按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工会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工会经费使用要合理,基层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等方面,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各项支出要按国家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基层工会财务要实行民主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或定期公布财务帐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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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某县农委农业资源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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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农委农业资源调研报告

属低山丘陵地带,农作物生长气候适宜,农业资源丰富,为我县农业种植的多样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探寻我县农业优势资源,切实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县农业农村经济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就农业优势资源进行专题调研,并就其发展困境、发展对策作了一些思考。

一、全县农业优势资源概况

(一)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科学引导农民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形成了以食用菌、柑橘、茶叶、桑蚕、优质米等为主导的农业产业体系。在产业发展上坚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组织运营和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有机结合在一起,特别是食用菌、桑蚕产业在我县形成了“科研+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到XX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12亿元,其中食用菌、桑蚕、水果、茶叶等特色产业产值达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6%,已成为全县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和稳固来源。

(1)食用菌产业稳健发展。XX年上半年,全县食用菌总规模达1.09亿袋,同比去年增加1550万袋,增16.6%。截至XX年,全县发展食用菌农户达25563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54.5%,食用菌产业总产量占全省比重为20%,居全省第二,为农民增收达5368万元,成为全县农民经济收入的支柱产业。在食用菌产业发展上,进一步突出代料香菇的主导地位,积极发展以茶树菇为主的非耗材食用菌,大力发展反季节香菇,坚持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机械化之路,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稳妥推进,食用菌产业稳健发展,产业结构正在向立体型、循环型、节约型方向发展。XX年5月被全国食用菌协会授予“中国香菇之乡”称号。

(2)桑蚕产业平稳发展。近年来,我县始终将蚕种培育、桑园基地建设、茧丝绸一条龙加工、农工贸一体化发展作为兴县富民的一项战略措施,成为全县出口创收的一大亮点。XX年,全县桑蚕产业产茧量达1766吨,占全省比重的21%,位列全省第二,辐射带动农户1XX户,为农民带来直接经济效益4648万元,成为全县三大支柱产业之一。

(3)粮油产业稳定发展。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高产创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连续三年丰产丰收。XX年全年粮食总播面23万亩,总产9.7万吨;全年油料作物总面积10.46万亩,总产1.4万吨。粮油产业农民总收入可达5000万元。

(4)水果产业强势推进。抢抓省、市打造长江流域200万亩柑橘带契机,科学论证规划,以洋坪镇平头山万亩柑桔示范园为核心,辐射带动旧县镇、花林寺镇的柑桔适宜区,积极推广小苗集中假植、大苗移栽新模式,强力推进以柑桔为主的水果产业。截至XX年底,全县柑橘面积已达3.3万亩,柑桔总产量7000余吨,农民收入达700万元。

(5)茶叶产业潜力巨大。在茶叶产业发展上,积极探索研究茶苗无性繁育技术,500亩高标准茶叶基地的建成,深入推广了运用茶叶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加快了传统制茶升级改造步伐,茶叶品质和效益不断提升,发展潜力巨大。XX年茶叶产量554吨,比上年增加4吨,增0.73%。XX年,全县茶叶总产605吨,农民增收达700万元。

(二)农业优势农产品质量大幅提升

县委、县政府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狠抓农产品质量管理,积极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着力打造精品名牌。XX年,“森源”牌香菇、“垭丝”牌白厂丝荣获名牌产品,实现了我县农产品名牌产品空白的历史性突破。“花园碰柑”、“双红蜜橘”、“云雾绿茶”、“龙凤蕃茄”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森源”牌香菇、“鸣凤”牌优质米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远野风”、“森源”牌、“鸣凤”牌获得著名商标认定。XX年,“远野风”牌牛肉黄豆酱当选宜昌市第二届“三峡十大特产”,荣获名牌产品。XX年,“森源”牌香菇荣获省“十大名牌农产品”称号。“森源”牌香菇远销日本、泰国、新加坡等地,“垭丝”牌白厂丝远销江浙一带,并出口印度、巴西等地,远野风”牌牛肉黄豆酱等系列产品远销广东、河南、东北等地,鹿苑黄茶远销全国各地,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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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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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思考

一、现行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现状及质疑     精神损害,又称非财产上损害,是与物质损害相对应的概念,这是一个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概念,它不同于医学上的精神损害,也有别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一般精神方面的不愉快。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是指犯罪人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而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指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所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且后果严重,因此而由被告人承担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这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是否应得到赔偿,是各国立法时颇感棘手的问题,对此,各国做法不一。德国、瑞士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采取一定的限制原则,而同为大陆法系的日本、法国则立法较为宽松,只要是存在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即可提起此项诉讼。英美法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范围,司法实践中也没有特别的限定。 我国现行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表明在刑事诉讼中只允许被害人就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院于XX年12月4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项规定将刑诉法法律条款过于笼统的规定更进一步明确了,更具操作性。但笔者认为,现行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全盘否定的态度,在是否能有效保护被害人利益,与其他法律能否协调以及被害人对诉权处分可能引起混乱等方面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具体提出下列质疑意见:     1、刑诉法的规定与民事法律规定存在冲突。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侵犯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XX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除上述规定,更进一步将精神损害的范围扩展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总之,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是承认精神损害赔偿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律原理上应适用民事法律规定,而刑诉法第七十七条仅限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由此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则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内,此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排斥在民事诉讼之外,陷于尴尬的境地。这样出现了刑诉法的规定与我国民事立法所确立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则相抵触的情形。     2、对不同程度的精神损害是否赔偿适用法律出现混乱。     刑、民之间相互矛盾的规定形成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情节严重的不能请求赔偿,而情节轻微的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的不正常现象,造成了立法上的不统一。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必须适用于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通过根据不同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种可请求赔偿的民事侵权中的严重后果往往表现在侵权人会触犯有关法律,直至是刑法。而刑事犯罪行为通常是情节严重的人格侵权行为,这就形成了精神损害程度较轻的不可以适用损害赔偿,而后果严重到触犯刑律时同样法律规定不得赔偿。同时,这也会造成如被告人行为不以犯罪论处的,被害人所获赔偿反而较多的情形可能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3、可能会造成被害人对诉权的不同处分会有不同的结果出现。       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后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里同意了被害人对犯罪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精神损害不纳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的被害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会放弃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案件性质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而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就不适用刑诉法和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这样,以获得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被害人这种变通寻求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的方法不仅增加诉讼成本和当事人讼累,还会因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结果不一而影响国家司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4、对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的说法的质疑。     不少人认为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罪量刑,受到了制裁,这本身就是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力量在此时已最大限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抚慰了被害人在精神上的损害,不需要用精神赔偿再次制裁犯罪者以补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此观点得到了刑诉法和最高审判机关的认同,并予以采纳。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虽然,我国法律体系受原苏联影响,认为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赔偿的,但是一旦人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等被犯罪行为侵犯后,对被告人科处刑罚,并不能全面消除被害人精神上的损害,也不一定就是对被害人最为有效的救济方式,而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也许是我们迄今为止的法律智慧所能找到的最重要的救济方法。     5、对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赔偿义务的人不仅限于犯罪人时,法律未禁止向犯罪人以外的被告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被告人可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其一造成了对同一事实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法律程序才能解决问题,其二,对同一事实

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其三,在适用不同法律规范时可能会因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而面临对冲突规范的选择,其四,使同类型案件中同样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因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而得到不同的保护结果,被害人之间处于事实上不公平的地位。 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立法上对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认可,并应逐步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其理由如下:     1、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法规定,对刑罚的功能起补充作用。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其规定的精神就是“又打又罚”,此条明确在论罪判刑的同时可以判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里的“经济损失”,刑法并未将其局限为物质损失,笔者认为应包括因精神损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刑法这一规定与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不一致,但刑法修改在后,按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就适用刑法规定。此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所给予被害人的经济赔偿尽管属于民事责任,但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制裁,而且是带有强制性的。因为在某种情况下,金钱赔偿具有惩罚功能,因为责令被告人支付被害人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能使加害人发生有所失之感,并得以赎其加予被害人之痛苦。且从作用来看,无论从别预防,还是从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出发,附带民事赔偿的威慑力并不小于判处刑罚的威慑力,由被告人承担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告人而言,其惩戒效力不低于刑罚处罚。     2、将精神损害列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明确了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损失,这当然也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     3、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于侵犯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且违反刑法规定,因而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往往又同时使被害人人格尊严受损、名誉降低、或迎接未来生活的信心受挫,或丧失面对未来挑战的勇气,从而精神上遭受极度痛苦,乃至影响未来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根据刑法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甚至根据案情判决赔偿被害人的有关物质损失,这些尚不足以抚慰被害人。因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一般都比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深,有的犯罪如杀人、等均会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造成巨大精神损害,与之相比,物质损失可能微不足道。但是,民事被害人尚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被害人更应享有此项权利。某些侵害生命、健康等人身权的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及创伤很深,也难以消除,其精神痛苦是长期且巨大,在精神损害方面给予被害人一定的金钱赔偿,具有使被害人获得某种满足之功能,因为金钱赔偿所具有购买力等功能,可以使被害人有所满足而冲销痛苦。法院也应从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之立法宗旨出发,给予被害人最大限度的法律保障。所以,应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实现法律真实意义上的正义和公平,切实保护被害人的权益。     4、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体现公权对私权的特殊保护,符合历史发展潮流。     刑事诉讼中一直强调公权优于私权,被害人首先要服从于国家追究犯罪的需要,但是在保护被害人利益方面,公权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并非总与被害人的利益一致,公权对社会利益的倾向完全可能导致对被害人利益的忽视。而民法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产生,反映了人们对自身价值和人格尊严的重视,是人类发展高度文明的产物,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当今国际潮流,对私权的关注逐渐加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恰恰符合这一历史潮流。公权的功用应越来越有利于对私权的保护,使被害人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而不是与私权相互冲突。在刑事诉讼不断趋于对被告~利保护的今天,在附带民事诉讼上则应加强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这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利益冲突的平衡。此时应允许私权的适度自由,因为犯罪行为毕竟侵害了被害人独立于社会利益的个体利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个体利益应予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实践中,许多国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德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关于一切就追究对象的犯罪事实所造成的损失而提起的诉讼,包括物质的、身体的和精神的损害均应受理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国际上刑事法律的发展趋势,符合对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5、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立法原意。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身权中一个重要的权利,而健康的含义通常又包括生物属性的健康即生理健康和精神属性的健康即心理健康。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上是对公民心理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而给予的补偿。其二,犯罪行为除了造成可以用金钱计算的损失外,还可以使被害人受到不能用金钱计算的损害,这种损害甚至还可以引起更大的利益损失,对被害人的损失不底论其是否可以金钱表示而给予赔偿,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其三,对精神损害进行民事赔偿,不是将人格、名誉视为商品,而是对被害人精神上受到的痛苦损害以物质赔偿的形式进行心理上的安慰、补偿,是对犯罪人的一种制裁。它不是降低人格,而是对人格尊严予以重视,并从而提高人身价值。其四,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所以在这里民事案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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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教育项目调研情况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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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项目调研情况报告

2019年11月11日下午,我们一行三人前往隆安县布泉乡进行驿站教育扶贫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布泉乡位于隆安县的西南部,东与南圩镇接壤,南同屏山乡及大新县相连,西和天等县驮堪乡相邻,北靠都结乡,距县城45公里。该乡地处大石山区,其中85%是石山面积,主要以玉米、黄豆、花生和木薯为主要的经济作物。作为隆安县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之一,对该乡进行教育资源分布状况的调研,对于了解和掌握整个隆安县乃至西部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状况都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参照意义。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跋涉,我们来到了布泉乡中心小学,由于校长外出开会,负责接待我们的是该校的韦副校长。作为常务副校长,得知我们的来意后,韦副校长很热情地把我们带到办公室,并对我们所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答。但由于时间有限,我们未能获取更详细的资料,为了能对该校乃至全乡整个教育状况有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决定在布泉乡留宿一宿,待次日校长回来后再进行进一步地交流。

次日上午十时,我们再次来到布泉乡中心小学,校长的亲自接待,对我们所需的资料有了很大的补充,其情况大致如下:

一、该校办学规模

布泉乡中心小学位于乡政府所在地,配备有办公楼、教学楼、教师宿舍楼、学生食堂等,在校学生为607人,共有15个教学班,涵盖学前教育及小学一至六年级,是布泉乡最大的小学教学点。

二、师资配备

三、课程设置情况

在回程的路上,李校长还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整个布泉乡及隆安县部分乡镇小学教育阶段的一些现状,为我们做这个教育项目的调研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同时,经过这两天来我们的所见所闻,我们对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大致状况也有了如下认识:

一、教育观念仍相对陈旧

目前,以升学考试为唯一目的而开展教学活动的传统教育模式,在贫困地区基础教育领域还占主导地位。家长们认为,供学生念书,就是为了使学生升学,跳出农门,离开贫困地区,供出一个大学生,几年以后就可以帮助家里脱贫。有不少乡村学校的领导也普遍认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标准,主要还是看升学率。基于这种思想观念,一些学校在安排教学时,潜意识地把规定课程分为主科和副科,在时间和教师安排上,向“应试”学科倾斜。

二、办学条件存在明显差异

贫困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地方财政紧张,致使办学条件比较差,在办学过程中应基本具备的办学条件也得不到满足。乡镇一级的小学由于政策上的倾斜,办学条件相对优越,而村一级的学校,房屋、教室、课桌,甚至教师都很缺乏,形成明显的对比。

三、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农村基础教育对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有更高的要求,要想搞好农村基础教育,必须依靠高素质的校长和教师队伍。由于受经济基础、地域、文化层次、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制约,贫困地区农村的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普遍不高。从教师队伍来看,普遍缺乏现代教育理论、现代学校管理知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而且,优秀且年轻的教师往往千方百计调往县城或者条件稍微好的乡镇,留不住优秀的人才也成了制约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发展的一块硬伤。

四、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

从布泉乡中心小学和龙礼小学的教师配备来看,适应应试学科的教师数量较多,而对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音、体、美等方面的师资较为缺乏,这一类的课程几乎都是由该校的老师经短期培训后兼任,特别是在村一级的学校,音、体、美等课程几乎没有老师可以担负教学任务,所以连课程都取消了。

五、农村教师年龄结构呈老龄化

农村学校的教师老龄化是一个突出的现象,在我们走访的布泉乡中心小学,46个教师竟有一半都已接近退休年龄,年龄偏大的农村教师大多是上世纪90年代转正的民办教师,由于这些大龄农村教师外出学习、交流、进修机会少,导致这些教师观念陈旧、知识老化、教学能力低,教学能力、水平难以提高,普遍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形势的需要,严重影响了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

隆安志愿者驿站成立以来,一直关注贫困地区的教育和发展,此次到布泉乡调研,是想进一步了解隆安县乡村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我们将在往后的时间,继续深入农村调研,以我们的实际行动,为隆安农村地区基础教育领域的发展贡献自身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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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乡残疾人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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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残疾人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准确掌握我市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市残联于x年xx月xx日至xx日在全市由各县(市)、区残联组织,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对贫困残疾人逐户、逐人进行调研摸底登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

1、残疾人数量11.3万人,占全市人口比例4.01%

2、农村人均纯收入在1200元以下的为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城镇以市民政局确定低保线以下为城镇贫困户和贫困人口。

3、低保标准人均农村25元/月、城镇人均65元/月。

4、贫困残疾人3.6万人,可扶持残疾人2.16万人。

5、贫困残疾人城乡未享受低保人数17624人。

6、贫困残疾人危房、险房和无房户5202户。

7、肢残贫困残疾人需要解决代步车的2670人,家中没有彩电的18970户。

8、贫困残疾人患病拖着看不起病比较普遍。

9、贫困残疾人子女上学费用主要靠政府减免和社会救助助学,衣服、用具、家电多数靠亲朋好友换代废弃不用的,大部分家庭的贫困残疾人都在初中以下学历。

10、近年贫困残疾人家庭绝对数在增加。

从近年低保中残疾人在年报表中的数量比例变化可看出,如xx县x年残疾人占低保总数的30%,x年末这个比例上升到40%多,3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经过多年的扶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后又返贫的比例也较大,相对贫困数在扩大,有60%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扶贫手段无法脱离困境,但享受低保又受指标限制。

二、贫困原因

1、孤寡和一户多残占低保户的约1/3;

2、因残疾而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子女也困难,无能力照顾高龄化的残疾老人;

3、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特别是残疾而且还有疾病占比例也较大;

4、企业转型下岗失业、及取缔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营运,车主未有合适就业机会,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工资标准偏低等。

三、已采取措施和办法

1、已初步建立了城乡实施最低保障制度,在城镇几次提高低保标准,对重度残疾人提高10%标准享受,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2、城里职工实行医疗保险,农村一些地区开展了初级养老保险;xx县、xx县农村试行了合作医疗保险,贫困残疾人受益较大。

3、全市实施了5年的残疾人"十项爱心工程",以及开展的"光明行动"、"公益金资助贫困残疾人建房",在省里争取了百万元的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市里在棚户区改造,取暖费补贴都对残疾人给予了关怀和照顾。

4、开展了按比例残疾人就业;

5、省市县各级政府拨专款为特困残疾人口建房;

6、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一帮一"活动。

7、采取了定期救助和临时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趋于完善。

8、市里x年xx月份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对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救助操作性强。

四、下一步解决残疾人贫困问题的想法

1、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真正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扶贫救助在农村是核心,要加大资金力度开展农村养老保险。

2、省、市将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保障标准提高一定比例。市财政每年划出一定资金为残疾人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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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对×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研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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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调研思考

对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根本体现,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基础。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如何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这是一个亟待探索解决的问题。

一、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

元谋县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国土面积2021.46平方公里,全县辖79个村(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06528人,其中农业人口185884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8375亩,其中,水田97800亩,旱地100575亩;有可供开发的“四荒”(荒山、荒地、荒沟、荒滩)面积1607300亩。到2003年底,全县参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农户数达2162户,面积达77116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有4125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1%;“四荒”流转面积达72991亩,占“四荒”总面积的4.5%。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和期限

(一)无偿转让。是指土地承包户转让土地使用权不收任何补偿,只是要求受让方承担承包土地合同中规定的应尽义务。这种土地流转一般在亲朋好友间进行。一些原承包户季节性或长年在外经商或打工,但仍舍不得丢掉土地,不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对自己土地进行流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守住承包田(地)。这种流转方式在全县土地使用权流转中所占比例较小。

(二)有偿转包。指土地受让方除承担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应尽义务外,还要给出让方一定数额的实物(粮食)补偿或经济补偿,出让方不负责任何生产费用,补偿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在全县约有13125亩,占全县土地总流转面积的17%。

(三)租赁。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通过签订经济合同,在一定时间内将承包的土地或“四荒”土地租赁给其它农户、外地客商、农业龙头企业或种养殖能手等,以达到提高土地经济效益的目的。具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承包时由集体保留以备人口增减时调整的机动田(地)租赁出去。另一种是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把承包到户的土地或“四荒”土地统一划出一片租赁给承租方种植生产优质高效农产品。这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全县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有23879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1%。

(四)股份合作。是指在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由有资金、技术、管理实力的大户和农业企业牵头,农户以耕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参与股份合作联营,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联合体,共同发展特色种养业。全县以股份合作方式流转的土地有28360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7%。

(五)拍卖。是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公开竞价一次性长期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全县以拍卖方式流转的土地有11753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5%。

从流转的期限上来看,承包耕地的流转期限大多为短期,“四荒”资源流转期限多为长期。全县土地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下的有1346亩,流转期限在10-20年的有939亩,流转期限在20年以上的有74831亩。

通过各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栽种各种高产优质蔬菜、经济林果和花卉,主要有葡萄、石榴、香蕉、龙眼,芒果、枣类、印楝等。部分土地使用大户还把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作用

合理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一)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高效益行业合理流动,使一大批从事农业的农户逐渐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专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据初步调查,到2003年底,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达4512人。

(二)促进了招商引资,提高了农民素质,更新了观念

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招商引资,引进外地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不仅带动了当地的资源开发,为开展精品农业、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而且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主动到土地受让方打工,不仅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管理经验和引进优良品种、发展高价值特色种养业的方法,而且还看到了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设施农业、搞产业化生产经营的成果,增长了知识,更新了观念。┮挡到峁沟髡於嘶 ?BR> (三)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土地流转不仅使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商集中,使一部分社会资金流向农村,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拓展了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而且还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带动了农村其他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小丙岭高新农业示范区和中山葡萄基地为代表的高新农业和设施农业迅速崛起,有效的提高了流转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四)促进了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既可使出让户获得固定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土地出让户也可通过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行业来获取收入。还可到土地受让大户或农业企业中劳动来增加收入。如元谋县中山葡萄开发有限公司除了每年按合同规定付给农民150元/亩土地出让金外,还常年雇用土地出让农户做小工,实行企业化管理,按时上下班,每人每天报酬在15元以上,平常雇工均在50人左右,近一年时间,公司已支付小工工资20多万元。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认识不足

部分群众思想不解放,看不到长远利益,始终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对自己无力开发或不愿开发的土地(主要是“四荒”土地),宁愿让土地荒着,也不愿让他人来开发。这种落后的、狭隘的思想观念,严重阻碍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不规范

目前,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多以村集体和农户自行转让为主。部分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习惯以口头形式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土地转让金支付方式、转让期限等,而没有以规范的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这给土地转让双方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埋下了隐患。部分村集体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以村集体领导班子决策为主,广泛征求意见,统一群众的思想认识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致使部分群众在土地流转中行动迟缓,甚至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影响了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步伐和进程。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

就本质上来说,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就业功能。由于元谋县第二、三产业不发达,许多农户一旦离开土地,便无法生存。因此,大多数农户始终把土地视为命根子,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从总体上来看,土地流转多数是在农户间自发进行的,还处于无序状态,作为土地发包方的村(组)基本不过问。

(四)部分优惠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为鼓励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特别是“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县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重点是资金扶持和科技扶持。其目的是为了能更广泛地吸引社会各界力量,筹集社会资金全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共同开发治理“四荒”土地。但由于各种项目资金支出大,县级财政困难,使出台的部分优惠政策、扶持措施难以全部落实到位。

五、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认识

针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部分群众思想上认识不足的问题,要加大对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宣传,特别要向群众讲清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四荒”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重大意义,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树立“你发财,我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封闭狭隘的意识,以实际行动加入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行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目前,部分村集体和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还存在流转程序、流转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因此,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为土地流转及时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和信息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努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三)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

针对我县目前土地流转的实际,迫切需要建立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土地资源按照规范程序合理流动,这样既有利于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又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一是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进入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土地向生产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服务功能。要以乡(镇)经营管理站为依托,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稳步发展民间中介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等项目服务。乡(镇)经营管理站要充分利用主管土地承包合同的有利条件,主动承担中介服务的职能,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切实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帮助农民用活土地使用权,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四)统筹规划,分块扶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一种有效途径。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分部门进行扶持。在不改变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渠道和用途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生态恢复、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和退耕还林等国家工程项目的引导作用,利用项目资金对土地承包大户,特别是“四荒”开发大户进行扶持。涉农部门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帮助大户搞好科学规划、科学管理,使之尽快产生经济效益。进一步理顺信贷资金扶持渠道,积极争取金融信贷部门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广阔、前景好的土地开发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五)抓典型、树榜样、搞好示范带动工作

我县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由于充分调动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创造性,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租赁承包、开发治理“四荒”,创办基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生产能手和外地客商。在他们的艰苦创业、精心管理下,基地已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给流转农户带来了许多实惠,一方面获得了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也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和管理经验,部分农户已开始自己创业。对于这些成功的例子,要善于总结经验,注意抓典型,树立榜样,搞好示范引路工作,让更多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从而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六)积极探索实践土地流转的新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村专业协会篷勃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实践股田制(以土地入股参与公司经营)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使土地使用权逐步向具有较高生产种植技术的专业化公司、协会、经纪人集中,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土地产值和经济效益,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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