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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在骗我一次读后感(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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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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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演义》是一部描写隋朝年间至唐朝初期这段奸雄四起,战火纷纷的长篇历史小说。隋朝时期六短之君杨广昏庸无能,天下大乱。其中,以程咬金为首的瓦岗寨势力较大,组织十八路联军在扬州劫杀杨广,后瓦岗寨又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夺得金镶玉玺。李渊派来的李元霸与李世民强逼瓦岗寨交出金镶玉玺,最后以李渊登上王位,统一天下告终。

书中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如:为朋友宁可两肋插刀的秦琼、混世魔王程咬金、神机妙算的徐茂公等,他们身上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秦琼的行侠仗义让我赞叹。他为了保护程咬金与尤俊达的安全,冒名顶替程咬金去见杨林,程咬金与尤俊达深受感动。这让我想起了东汉时期的荀巨伯冒死探友、北宋时期的宋江不顾自身安危向晁盖透露县中秘密、三国时期的关羽宁可不在阵前做大将也要与刘备相聚。这正应了那句俗语“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程咬金有三大优点。第一,胆子大,与尤俊达劫王杠、在刚刚占领瓦岗寨的时候他只身一人探地穴,就像当年的徐霞客,不被迷信所吓倒,勇敢的举起火把考察麻叶洞,并顺利出洞;第二,热心肠,只要别人向他苦求,即使再无理的要求他也会答应;第三,脸皮厚,在唐朝统一全国后,他靠一张厚脸皮当上了鲁国公,并得了一把砍王斧、获得了七十二张免死牌,真是“脸皮厚,吃个够”啊!

徐茂公在战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十八路反王在扬州劫杀杨广的时候,他智激裴元庆,第三杰反打第二杰;在大唐朝争夺土地时他又智激程咬金,两次劫尉迟恭押送的粮草,后又生摛尉迟恭;在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时徐茂公起着指挥作用,安排周密,致使这两个大阵被瓦岗军轻而易举的攻破了,屡屡立功。他的足智多谋令人敬佩。

《隋唐演义》这部书不仅告诉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为我上演了一节生动的历史课,让我体会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特色,它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增添了一盏指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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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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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期间,我有幸读了“罗曼?罗兰”的《巨人三转》,看了以后,有了很大的感触,也明白了很多本文来自:放放假。生活是广阔的,但并非处处都开满鲜花,更不能奢望处处有林荫小道,有的地方会是崎岖陡峭的小路,有的地方甚至可能是荆棘丛生。文章里的三位名人,不是在战场上英勇奋战的英雄,而是具有着伟大灵魂的人。他们就是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他们在人生艰难的征途上,为了寻求真理和正义,为了能创造出不朽的杰作,献出了毕生的精力。他们有的饱受病痛的折磨,有的遭遇了许多悲惨事件,有的内心惶恐矛盾,沉重的苦难,几乎快抑制了他们的呼吸,毁灭了他们的理智,但他们还能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开始了他们的艰苦的人生……

贝多芬的一生大都是在磨难中度过的,然而所有的磨难只是让他变得更加坚强,他贫穷,却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他孤独,却以一颗真诚的心爱人类,他从未享受过欢乐,却创造了欢乐给全世界。摔倒了并不可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只因为这一次跌倒而一撅不振。我记得以前有一个人对我说过,青春就是疯狂的奔跑,然后华丽的跌倒,最后幸福的微笑。

米开朗琪罗,一生都为拥有过自由,不得不依附他所不愿依附的教皇,不得不为教皇们的虚荣忙碌终生,他在精神上比贝多芬更受折磨。

托尔斯泰轻视它所拥有的一切,渴望拥有他所未知的生命的真谛,他的伟大就在于不肯虚度年华,他想要用造福于人类来实现生命的价值。

这三位英雄,虽然出身,经历,性格迥然不同,但为实现生命的价值,同样需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磨难和挫折。我们要像贝多芬,一样扼住命运的喉咙.

人生就是需要奋斗,奋斗过后,等待你的就是幸福。不经过奋斗而得来的幸福是不会给人带来任何的快乐的,只有战胜种种艰难困苦以后,才能攀登上生命的顶峰!人生的价值都是由自己是否去奋斗过有关。人生就是需要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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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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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写得非常好,让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它。

它主要讲了,一只猴子被一个对对眼老头,拐到了他的手掌心,读到这里,我觉得眼老头真坏,把活泼的生灵捉了回去不停地虐待,但最后,好心的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杜真子,历经千辛万苦把猴子弟弟救了出来,我觉得马小跳他们应该是不愿看到这样残酷的场面,所以把猴子救了出来,我很感动,同时也感到了马小跳他们的热心。在这里猴子弟弟认识了笑猫,笑猫把猴子带到了马小跳的家里,猴子弟弟被人类的生活所迷惑,后来的日子里,一件件好笑的事情不断发生,但最后马小跳他们把猴子弟弟放归给了大自然。读到这里,我觉得又好笑又感动,好笑是猴子弟弟那一件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感动的是他们最终让猴子弟弟回到了自己最天然的家,那一幅幅动人的场面,让人不禁热泪盈眶。在这本书里,描写美得句段有很多,其中就是写老老鼠送给笑猫秘密山洞的景色很美丽:“夜幕孤降临,山洞被笼罩在黑而明亮的夜色里,一条条藤蔓帘下来像个绿窗帘挡住了视线,使人感到无比神秘。”我不由得赞叹:老老鼠真会享受,如果这么美的景色没看到,多可惜呀!

我喜欢马小跳的妈妈爸爸还有猴子弟弟,马小跳的妈妈和爸爸他们不但留住了猴子弟弟,还对它十分友好,我喜欢猴子弟弟的活泼开朗又顽皮。讨厌的是对对眼老头儿,他把猴子弟弟从深山老林里拐出来还虐待它,对小动物太不公了。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想到以前我对小动物的不公,我非常后悔,我要向马小跳他们学习,保护小动物,小动物们也是地球上的一族,我们要爱护它们,不要像对对眼老头那样,要开导他们保护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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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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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帕夫雷什中学》其中有一个故事中涉及到了记忆力的培养 记忆力是衡量学生智力水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试想:如果一个学生对一个事物都不能记得,还谈什么思考、创造?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影响记忆力的因素有很多,尤其要注意的是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高级动物。

兴趣爱好 每个人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对于喜欢的事物总是愿意去看、去想、去记,过目不忘,而对于不感兴趣的东西反应相对迟钝。比如去旅游的路上,有的人一上车就开始呼呼大睡,而有的人却非常兴奋,睡不着,他在左顾右盼,随着汽车的行驶很自觉地就记下了沿途有哪些风光,这条路是怎么走的,从哪里到哪里大概有多少路程?下次再经过他就有印象了。

心理目标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惰性,我们的学生也不例外,有时觉得某个学生怎么就这么懒,其实这正是人性的真实写照。语文老师布置今晚要背两首古诗,明天抽背。学生回到家几乎都能背出来,这是为什么呢 ?难道每个学生都喜欢背古诗?肯定不是。当然,其中一定有喜欢古诗的孩子,而更多的学生可能是在想:我要做个好学生,明天万一老师抽到了,我要能背出来,于是,通过几遍的朗读,他就记得了,要在平时,没有这样的目标,他可能读100遍都记不得。

独立探究 在数学上表现特别明显。一个问题通过独立探究、冥思苦想才获得解决,不仅自己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不断增强自己的信心,而且会记得特别深,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会忘记。如果学生对于这样的问题想都没想,通过老师的讲解一会儿就听懂了,一般情况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忘记。

智力水平 这类学生表现为什么都慢,尽管主观上很努力,但是语文、数学、英语都忘记得特别快。针对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只有多鼓励学生、指导一些学习的方法,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变化,但还是要期待奇迹的出现。

帕夫雷什中学读后感

苏霍姆林斯基在《帕夫雷什中学》一书中的第一章中,谈到了好老师的四条标准的首条标准是:

意味着他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是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能成为一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都不忘记自己曾是个孩子。

而其中“时刻都不忘记自己曾是个孩子”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一群孩子,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群可能犯任何错误的孩子,一群犯任何错误都可能改正的孩子,一群可能什么都不会做的孩子,一群可能一教就会的孩子,一群气的老师流眼泪,也可能感动得流眼泪的孩子……

我们都曾经是这样的孩子,谁没有因玩耍而忘记了做家庭作业,第二天还要和老师撒谎,说作业忘记带了,老师逼着回家拿,却说大人不在家,老师也没了办法;男孩子哪个没有偷过桃,摘过李子,捣过鸟窝,掏过鸟蛋?没给老师起过外号?如果那时有网吧,难免不进去过把瘾。

是孩子,就该这么淘气,是孩子就会犯过错,是孩子就会惹老师惹家长生气操心甚至哭鼻子。谁叫孩子有无限的好奇?谁叫孩子有那么旺盛的精力?谁叫孩子身体和心灵都脆弱的禁不住一片树叶呢?

所以,当我们当我们长大了,面对孩子,我们就该常想想,我也曾是孩子。当孩子遇到悲伤的时候,我们要蹲下来,说几句安慰的话;当孩子遇到挫折的时候,拍拍孩子的肩膀说几句鼓励的话;当孩子取得一点进步的时候,也要伸一伸大母手指头,说几句表扬的话;当孩子犯了错误,一定要严厉地说几句批评的话,但话语里一定包含着深情,包含着期望,相信他是一个好孩子。

就像陶行知的四块糖块,就像于永正的优雅的蹲下,就像斯霞清澈如水的孩子般明亮的眼睛一样,去包容孩子,平等的对待孩子,永远地爱孩子。

常想想我们曾是个孩子,我们就会更多地欣赏每一个孩子,哪怕是他的缺点;就会更多地包容孩子,理解每一个孩子,善待每一个孩子,就会感觉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天送给你的美丽的天使。

常想想自己曾是个孩子,我们的心会变得越来越温软,越来越慈悲,天底下没有一个不是好孩子了。眼睛会变得越来越清亮,心灵会变得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单纯,突然间会发现,自己竟也像个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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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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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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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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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提到的第一个人物就是太公望,太公望即姜太公。姜太公姓姜名尚,因其先祖曾经担任四岳之官,传说在尧、舜时掌管四时,主持方岳巡守,辅佐夏禹治水有功,被封于吕地,也有封于申的。封于吕的,随封地姓吕,所以,身为姜氏后人的姜太公又姓吕名尚。传说姜太公出生后,家道并不好,已经衰败,所以,为了混口饭吃,他做过屠户,卖过酒水,大半辈子处于浑浑噩噩,碌碌无为的状态。史书对此记叙也很简单。

那么,司马迁为何一提到姜太公便称之为太公望呢?原来,这与大家所熟知的“姜太公钓鱼”的故事有关,司马迁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也有所记载。姜太公晚年垂钓于渭水,西伯也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外出狩猎前让人算了一卦,卦辞说“你这次出去狩猎,所获猎物非龙非螭,非虎非熊,所得而是成就你霸业的辅臣。”于是西伯外出狩猎,果然在渭水河南岸遇到姜尚,经过一番交谈,西伯很高兴自己遇到了高人,就说:“自从我国先君太公就说:‘定有圣人来周,周会因此兴旺。’说的就是您吧?我们太公盼望您已经很久了。”因此称姜尚,即吕尚为“太公望”,二人一同乘车而归,尊为太师。

对于姜太公遇文王,《史记》中还有其他法。

有一个说法是说他博闻多学,曾为商纣王做事,因商纣王无道而离开,然后到各国游说,结果怀才不遇,没人听他的治国之道,最终西归于周西伯,为西伯所用。

还有另一个说法是说姜太公是位隐于海滨的处士,周西伯被商纣王囚禁在羑里时,西伯之臣散宜生、闳夭久闻姜尚之名,就召请他。姜尚就言说道:“听说西伯贤德,又一贯尊重关心老年人,何不前往?”此三人为了营救西伯,寻找美女奇史记货殖列传读后感1000字宝,献给纣王,以赎取西伯。西伯因此得以被释,返回周国。

虽然姜太公遇文王传说各异,但都认为他是文王武王之师。这几个传说,孰真孰假,不得而知。但是,后世的人们更喜欢姜太公钓鱼这一说法,并赋予它更多的传奇色彩。

不管怎么说,姜太公遇文王,肯定有一番对话。对文王西伯来说,有个识才过程,对姜太公来说有个展示胸中韬略机会的过程。在古兵书《六韬》中可以读到二人对治国之道和军事韬略的精彩对话。尽管不少后人对《六韬》是否为姜太公所作提出不少质疑,但在历史上,姜太公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为建周室王朝立下天大之功是不争事实,而且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也较为记载了他辅佐文王、武王的几件大事,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通过“牧野之战”,帮助武王伐纣,建立了周王朝。

在殷朝纣王时期,西周建立之前,大小诸侯便有八百余个,周在文王西伯初期还是个不算出名的诸侯国,所以,姜太公何来雄才大略,不管是《吕氏春秋》,还是司马迁的《史记》,都未做详细叙述,这也就难怪对武王伐纣以前的历史记载语焉不详,多为传说了。

姜太公因其大功而被封于齐地营丘,为齐国开国君王。为此,《齐太公世家》记载道:

“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

由此可知,姜太公为齐王,定都营丘,在政治上“修政,因其俗,简其礼。”即根据当地风俗,简化了繁琐的旧礼制,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在经济上“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结果是“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

在《货殖列传》则进一步详载到:

“故太公望封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辏,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

也就是说,姜太公被封于营丘,当上齐国国君,看到所封之地是盐碱地,不能生产什么粮食,人口稀少而又穷困,他因地制宜,劝女人们纺织刺绣,极尽工艺技巧,同时让人们贩运鱼盐增加收入。正是因为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了人与地域的独特优势,各国的人财物都汇集到齐国,“繦至而辐辏”,结果齐国一派繁荣:“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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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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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想必大家必须听过,这就是一代天才军事家拿破仑的名言!也正是他一生自强不息的写照。他,以往一统欧洲;以往让法国军队力挽狂澜;他,以往五次痛击数十个国家组成的反法同盟······

也许,会有人说,他只可是是一个好战之徒罢了,由于他发动的战争,使无数的人失去了生命!还有人说他是伟大的人,他经过战争打击了欧洲的封建统治!如果按照历史的发展的话,他功劳远远大过自我的过错的!

他的一生有着无数的辉煌,创造了无数奇迹,逆转过很多明显的败局!在1798年,在进军埃及的那场战争中,他在战前还被对手称作“待切的西瓜”,由于他们的军队人数加起来还不到对方的八分之一,还要横渡埃及沙漠,基本上是没有赢得可能。可是拿破仑用实力证明了一切,他用了仅仅几百个步兵的军队,经过精确的观察,严密的布阵,就轻易的将敌人打得落花流水,落荒而逃······事后,被抓敌方将领问道:“到底是什么使你反败为胜?”然而,他的回答是:“因为我一向抱着必胜的信心去迎接每一场战争,即使是在仅有几十人的情景下,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失败!”看!拿破仑就是这么一个自信的人,他无论在什么情景下都是那么得自信,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失败,他抱着必胜的信心也一向坚定的认为自我必须会成功!

从他的人生经历中,我们能够受到这样的启示:1要有做强人的信念。拿破仑之所以从小就喜欢在海滩上玩耍,是因为他爱海浪,他也要像海浪一样,把世界踩在脚下!可见,这种做强人的信念,在他的孩提时代就诞生了。2任何努力都是由努力换来的。拿破仑小时候就发愤图强,凭着刻苦的学习,9岁进军校,16岁经过毕业考试······这足以证明他的努力!3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一颗必胜的心。拿破仑的事业并非一帆风顺,他以往遭遇过逆境,他也曾怀才不遇,可是他始终以饱满的信心,昂扬的斗志,去迎接一切困难和敌人!

如果有一本看不厌的书我首先想到《拿破仑传》,如果你问我最钦佩的人我首先浮入脑海的肯定是拿破仑,他向我们展示的什么是真正的男子汉,什么是真正的军事天才,什么是正真的英雄!每一次的阅读,他的品质和精神都震撼着我,鞭策着我去战胜一切困难和挫折,去实现自我的梦想,成为新时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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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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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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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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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一晃而过,转眼间,我们已经从初入校园的少年变为如今为了未来生计奔波忙碌的大四学生了。近来忙里偷闲地读完了《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相对于其他那些励志的书籍,我觉得这本书能在现实层面中帮助我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这是一本实用书,没有夸夸其谈,只有一个个技巧,实例。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免去不必要的误会。蔡康永:这本书虽然谈很多“说话之术”,但我相信的不是术。我相信的,是先对人和人之间的沟通认真看待,然后得到比较多的力量、比较靠近幸福。通过说话,懂得把别人放在心上,这就是我相信的,蔡康永的“说话之道”。

而今的社会上,我们如果无法正确地表达自己,常常会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蔡康永在其书中则提到几点技巧,不仅与说话,更与做人有关:

1。 适度的挑战,能让谈话热络:谈话的时候小小的难度,会让人印象加深。

2。 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悬疑式说话,增加乐趣。

3。 硬生生报出数字,会很难记住。

4。 想表扬人,要找出人感到敏感的主题。

5。 说话要发射感情。

6。 想帮人,要给予小小帮忙。互惠的角度考虑问题。

每天我们说那么多话,其中到底有几句话是我们说完之后,会自己找个空当,把那几句话放在心头玩味一番的?“我为什么说出这句话?”“我为什么会用这个态度说?”如果没事就想想这样的事,就会发现,我们心里其实藏了很多我们自己都没搞清楚的东西。这些东西藏在我们的话里,从我们的嘴巴说出去了,变成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如果我们稍加玩味我们的说话内容和说话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我们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们人生中该占的比重。

如果,我们练习,把我们相信的事和我们说的话尽量变成一体,那我们比较可能因为说话谨慎,而成为一个谨慎的人;或者因为注意说话的品位,而成为有品位的人;或者,因为训练自己好好倾听,而终于变成一个善于站在别人的立场想事情的人。

这些,就是我在意的“说话之道”。弄懂说话之道,比只是练习说话之术更重要。

乡间老农一句话,常常比庙堂之上大人物一百分钟的演讲动人,因为老农那一句话里面的“生命含量”很高,能够打动我们。这种浓缩而真诚的言论,虽少,却胜过他人千言万语。

在文中作者还提到:很多人以为:你说什么样的话,透露出你是什么样的人。

但我觉得不只如此。我觉得: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我觉得这对我有很大的冲击。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自称性格直爽,然后开始毫无边际,毫无礼貌地大放厥词并认为会因为自己的“直爽”性格而得到大家的谅解。殊不知,就是这一次次的谅解,最终把你和所有人的关系都变得疏远。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之后,我们将真正离开学校,步入社会。在那里,傲气,年少轻狂并不能带给我们什么。相反,懂得如何正确地表达自己,如何在与人的相处中为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印象却能真真切切的给我们的人生路去除几块绊脚石。让自己的想法被更多人理解,让身边的朋友因为你而心情良好,书中的点点滴滴都是为了让读者能更好地与人相处。而这也是我们为和谐社会所能做出的一点贡献,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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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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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这本书是现代小说的经典之作。这本书收录了鲁迅从1920xx年到1920xx年创作的小说。这些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深刻的揭示了种种社会矛盾,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变现出对民族生存的忧患意识和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彷徨》中最令我震动的便是《兔和猫》了。它告诉我生命是不应该被漠视的!尽管在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生存发展,是达不破的规律,似乎我们也不应该对那些处于艰难竞争中的生命发出厚此薄彼的议论。但是看管了弱者的小事,强者的胜利,却会让人变得麻木,冷漠。尤其是当你漠视生命被侵蚀时,可曾想过,当整个世界都无视生命时,那该是如何可怕的境地。

人皆有恻隐之心,即使自己未曾蒙难,目睹着惨状,同样也会破坏我们内心的平静。孔子说,君子跑庖厨,享受美味的同时,躲避开残忍的场景,其实只不过是既成人时间的游戏规则,有逃避内心刺痛的最滑头的手段。

然而,鲁迅却不,他既不想跑,也不愿妥协,而且 还要从这不能中找出一条路来。有谁知道,在他那看似冷漠的外表下却又时间最柔软的心肠。在鲁迅身上有着“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敢和果决,但她内心深处却是一刻舍身饲虎的此信。这是一个仁者所具备的。

《呐喊•彷徨》中还提到了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其实是一种思想状态,一种心理满足感。也就是说,只要你心里满足了,即使是粗茶淡饭,也是幸福﹔否则的话,即使是锦衣玉食,也体会不到幸福。物质上的充裕与否,想来都不是衡量是否幸福的尺度。幸福只能到你的心里去寻找。只要你知足,知道感恩,幸福就在你的身边。怨天尤人着,是永远也品尝不到幸福滋味的。

再多的激情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在多的感觉也无法用口水来散发,望大家去看《呐喊•彷徨》这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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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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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这个名字我们并不陌生,在我们的英文本上,印着他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他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有一种肉也叫培根,所以有人开玩笑说《培根随笔》是教怎么做培根的。可大大相反,《培根随笔》是一本令我们受益匪浅的书。

《培根随笔》是培根一生心血的结晶,该书所涉及的问题可谓应有尽有——政治、经济、爱情、友谊、艺术、教育……大到国家问题,小到个人内心世界的情感问题,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读后感《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每一个问题,都能让我们体会到培根独到的`见解。全书共五十八篇,那些发人深思的语句随处可见。因此,这是一本蕴含丰富哲理的书。

从《论嫉妒》中,我知道了如同巫术一般的嫉妒需要我们严加防范,因为它会不断诋毁那些世界上原本美好的事物。从《论厄运》中,我明白了当幸运来临时要欣然接受,但不要止步向前;当厄运降临时要顽强抵抗,即使慢如蜗牛也不能停。从《论友谊》中,我懂得了友谊能平和我们的心态,增强我们的理智,给予我们帮助。因此,我们要交好的朋友,让他们来帮助自己。

《培根随笔》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趣味隽永、说理透彻、警句迭出,需要我们在阅读的同时进行思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感悟培根、感悟社会、感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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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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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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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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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堂吉诃德》上,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呆、傻、疯、痴……当读完了整册书时,我被打动了,被深深地打动了。

他是疯,是癫,是笨,但是,我们这些处在现世,自认为很高明的人又如何呢?

至少,他有毅力,想做什么,就去做。他的马没有名字,他用了四天的功夫给它取了个好名字;盔甲生锈,他用尽所有办法来清洗;没有面甲,自己造!

尽管,他把风车当做巨人,把让自己摔得狼狈不堪,把修士当成法师;被客店里的人捉弄;被人们嘲笑……但,他没有放弃!

至少,他不像现在的人那样只为了钱。在他心中,有一个坚不可摧的理念——骑士道。这,是任何东西无法改变的。

至少,他有一个确定的目标——宣扬骑士道,不管困难重重,他也是一生为其奋斗。

至少……

至少……

文章的最后,因遵守约定返回家乡的堂吉诃德发烧不止,当大夫说他性命不保时,大家都放声痛哭,可他却异常镇定。

在临死前,他醒悟了,他深深忏悔生前的一切,懊悔自己沉迷于骑士小说……

堂吉诃德,哦不,是待人和气,性情厚道的善人阿隆索。吉哈诺,安详虔诚的卧床而死了……

堂吉诃德固然疯,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他的好。他是个疯子,但是,我郑重的告诉大家,他也是英雄,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拂开疯、呆、笨这些灰尘,我们可以看见,灰尘之下,是厚道、坚韧等等这些金子般珍贵的品质!而那些清醒的人的道貌岸然之下,却是势力、贪婪、贪生怕死,尔虞我诈、纸醉金迷……

从这个角度来说,谁才是真正的疯、癫、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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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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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时代广场上的螅蟀》这本书,我对“自由”这个词又有了新的理解,这是一本关于小动物之间友情的故事,讲述了一只平凡并拥有陪不平凡的生活的螅蟀向往自由的故事。

小螅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在不知不觉中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结识了好朋友亨利和塔克斯,与他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日日夜夜,在一起过的十分快乐,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柴斯特成为了举世闻名的演奏家,这样的生活使它失去了自由,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它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于是在好朋友的帮助下,它离开了纽约,重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柴斯特渴望自由,在高的名誉对它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可见自由是有多么的重要啊!小鱼在水里自由嬉戏,它喜欢游泳;小鸟在天空自由翱翔,它喜欢飞行;柴斯特与其他螅蟀一样,喜欢在草丛里欢乐,我们也一样,向往整个大自然,不喜欢被约束,被约束的生活是无趣的。自由使人快乐,因为自由就是干自己想要去干的事,所以当然是充满快乐的,快乐谁不想拥有呢?我想大家都想得到快乐,我也一样。我几乎整天都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因奖状、“头衔”等而为各种考试、比赛做准备,又总希望得到自由,也许天下所有的学生都会这样,很少有时间玩乐。

如果要写以《自由的一天》为题写作文,那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一个学生知道什么叫“自由”,根本没有一个学生体会过所谓的“自由”。要是有一天,可以在所有学生的脸上都能看得见快乐而又不虚伪的笑容,那社会上急缺的东西也就补回来了,社会就会更加美好了。

自由是很重要的,在学习之余,千万要记得给自己、他人一点自由,让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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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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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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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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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杯具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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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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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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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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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薄伽丘在《但丁传》中为了表示对诗人的崇敬,给这部作品冠以“神圣的”称谓。后来的版本便以《神圣的喜剧》作书名。中译本通称《神曲》。全诗共分三部,每部33篇,最前面增加一篇序诗,一共100篇。诗句是三行一段,连锁押韵(aba,bcb,cdc,……),各篇长短大致相等,每部也基本相等。(地狱4720行;炼狱4755行;天堂4758行),每部都以“群星”(stelle)一词结束。在诗中,但丁以第一人称记述自己35岁时(人生的中途)误入一座黑暗的森林(象征罪恶),在一座小山脚下,有三只猛兽拦住去路,一只母狼(象征贪欲/教皇),一只狮子(象征野心/法国国王),一只豹(象征逸乐/佛罗伦萨),他在呼救时出现了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灵魂,对他说:“你不能战胜这三只野兽,我指示你另一条路径”。于是带领他穿过地狱、炼狱,然后把他交给当年但丁单相思暗恋的情人贝雅特丽齐的灵魂,带他游历天堂,一直到见到上帝。

在他描述的世界,地狱是一个大漏斗,中心在耶路撒冷,从上到下逐渐缩小,越向下所控制的灵魂罪恶越深重,直到地心,是魔王撒旦掌握漏斗顶端,他们从魔王的尾巴爬过地心,另一面是炼狱。炼狱如同一座高山,在耶路撒冷相对的地球另一面海中,灵魂在这里忏悔洗罪,山分七层象征着七大罪,每上升一层就会消除一种罪过,直到山顶就可以升入天堂。天堂分为九层,越往上的灵魂越高尚,直到越过九重天,才是真正的天堂,圣母和所有得救的灵魂所在,经圣母允许,就能一窥三位一体的上帝。在经过地狱、炼狱、天堂的一路上,诗人充分发挥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写了种.种形形色色,奇形怪状的神奇的景象和场景。例如《地狱》篇中,为读者展现了阴森、凄惨、恐怖的地狱氛围和对各种犯罪灵魂惩罚手段的描写:贪色者,狂风要不停的吹着他们撞击石崖;贪食者,要忍受冰冷的瓢泼大雨的洗礼;对于吝啬和挥霍无度者,则抱着大石头相互撞击;愤怒者要被淹在一条乌黑发臭的河里;而对于那些不信基督的邪教徒则不得不忍受烈火焚身的痛苦。施行暴力者要被浸在沸腾的血湖里接受惩罚。

而对于欺诈罪更是列举了十种残酷刑罚。比方说,买卖官职的,诗人就让他倒栽在一个石洞里,朝上的两只脚都被点了火。读之,让人感觉身临其境,心惊胆战。而《炼狱》的氛围和《地狱》不一样,整个气氛显得比较宁静、明朗,这里可以看到大海,天空也是蓝的。这些鬼魂接受的刑罚也不一样,生前犯有骄傲的,每一个背负着大石头在烈日下走,压压他们的骄气;生前犯嫉妒的,也就是红眼病的,在这里双眼就被铁丝缝起来;生前喜欢愤怒发火的,在这里笼罩在黑烟当中,要发火发不出来。然而只要他们虔诚接受惩戒,他们还有希望得到新生。再例如对魔王撒旦形象的勾勒,也展现了诗人想象力的非凡。撒旦是经常出现在西方文学里邪恶的象征,但丁把他描写成一个有着三个脑袋的庞大怪物。

三个脑袋,一个红色,一个黑色,一个白色。每一边有六个手臂,手臂不断的挥动,刮起狂风,把湖水吹得都结了冰。而且他的每根汗毛就像一级阶梯,但丁和维吉尔就是踏着汗毛往下走,才进入了地狱的最低层。对撒旦形象细节刻画的栩栩如生,独出心裁,读后,撒旦的可憎面目就犹如画卷般在眼前展开。在历经三界的路途中,借对不同人物在三界中地位的安排,也展现了诗人对文学, 政治,哲学等的种.种观点和态度,对当代也有很深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和思想上深受维吉尔的影响,所以诗人把维吉尔当作引导他游历地狱和炼狱的向导,并不断称其为:“亲爱的父亲”“伟大的老师”等。在政治上痛恨国家的分裂者和篡权谋私者,所以就借犯买卖圣职罪的教皇尼古拉三世的灵魂之口,宣布还在世的,镇压佛罗伦萨共和政权,在意大利制造动乱和分裂,企图篡夺世俗权力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最终会下地狱。预言式地宣告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教会干涉世俗的局面必将结束的前景。而对于公正贤明的君王如威廉二世,诗人就把他放到了天堂。但丁的这种愿望和情感,表达了新兴市民阶级摆脱中世纪教会束缚和宗教神学桎梏的要求。同时又由于诗人处于新旧交替的时代,的神学观念,中世纪思想的偏见,世界观的种.种矛盾,也在《神曲》中得到表现。虽然《神曲》中处处洋溢着对现世生活的热忱歌颂,但是但丁又把现世生活看作来世永生的准备。他揭发教会和僧侣的败行劣迹,但又不整个的反对宗教神学和教会,甚至还把宗教神学置于哲学之上,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例如,在诗中,他把维吉尔选为他幻游地狱和炼狱的向导,隐喻理性和哲学指引人类认识邪恶的途径,而把贝雅特丽奇作为游历天堂的向导,说明诗人仍然局限于信仰和神学高踞理性和哲学之上,人类只有依靠信仰和神学,才能达到至善之境的经院哲学观点。但丁又借维吉尔之口表明理性的软弱:“谁希望用我们微弱的理性识破无穷的玄梦,那真是非愚即狂”。在地狱与炼狱里,他描写人间的种.种丑恶,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都可以遇到,而且是屡见不鲜。像贪色、嫉妒、欺诈、买卖官职、唆使人犯罪、阿谀奉承、叛逆,等等。这些丑恶现象,现实中仍有,尽管时间过去了七百多年,《神曲》里的这些人物好像并不是中世纪的人物,而就是我们周围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人物。回顾现实,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但丁笔下的邪恶不仅仅是中世纪的邪恶,也是我们时代的邪恶。但丁只是替人们表达了一种意愿、一种心态,就是对邪恶的憎恨、对真善美的追求、对人性完善的期盼。而在但丁和所遇到的有名和无名的灵魂交谈,也引出了一系列的传奇故事。如保罗与弗朗西斯卡动人的爱情悲剧。这在但丁《神曲·地狱》第五章里描写到,维吉尔与但丁游到地狱第二圈看到一群生前犯贪色罪的鬼魂,在狂风中飘荡,撞击山崖。其中有一对鬼魂向但丁飘荡过来,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悲惨遭遇。男的叫保罗,出生在贵族世家,女的叫弗朗西斯卡,出生在意大利东部的海滨城市里米尼。保罗的家庭考虑政治上的利益,就和弗朗西斯卡的家族联姻,把弗朗西斯卡娶过来,给保罗丑陋的哥哥做妻子。但他们在这场政治婚姻中没有爱情。完全是政治利益驱动的结合。而在与年轻英俊,爱好广泛的保罗的接触中,弗朗西斯卡与之迸发了爱的火花。这件事给保罗的哥哥发现后就把两人杀害了。在地狱里,他们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爱情悲剧。但丁听后,非常感动,当场晕倒了。这里反映了但丁作为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新世纪的第一位诗人思想上的矛盾。他一方面认为保罗和弗朗西斯卡犯了贪色罪,所以把他们安排在地狱里受刑,同时又为他们所遭遇的爱情悲剧所感动以至晕倒,体现了他对禁欲主义的批判。再有对英雄人物尤利西斯故事的详尽的描写。尤利西斯在特洛伊战争中胜利后并没有停住前进的脚步,继续开拓进取,但丁的诗也为读者展现了一代英雄传奇的一生。

同样,神曲也有很独特的艺术特色。如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阴森恐怖;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同时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使人如身临其境。其次,但丁在写人绘景时,比喻也非常简单,通俗易懂。例如,地狱里的幽灵遇见陌生人维吉尔和但丁,惊奇地盯视着他们,好像老眼昏花的裁缝凝视针眼一样。形容枯瘦的幽灵两眼深陷无神,好像一对宝石脱落的戒指。《神曲》里有很多神来之笔,堪称名句格言,充满了哲学思想。例如他鼓励世人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坚定不移地遵循理性。就像诗人维吉尔对但丁教导的那样:你随我来/让人们去议论吧/要像竖塔一般/任凭狂风呼啸/塔顶都永远岿然不动。还有但丁在《地狱》第二十六章中描写了尤利西斯这段神奇的经历时,尤利西斯鼓励同伴前进时讲的话, “兄弟们,你们尽力千万种危险到达了西方,现在我们的残余的生命已经这样短促,你们不要不肯利用它去认识太阳背后的无人的世界。细想一想你们的来源吧:你们生来不是位的像兽类一般活着,而是为追求美德和知识”。这两行诗不仅体现了但丁的人文主义思想,对我们今天也不乏启迪意义。比方说,但丁描写的在地狱的门口的两行诗,“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来告诫要攀登科学高峰的人,要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甚至如我们一心治学的人,都要有这样一种品格,毫不畏惧,坚韧不拨。

在但丁的《地狱》里有这样两句诗:“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吧!”当我们做某一件事,你认为正确,而遇到种.种流言蜚语,种.种舆论偏见的时候,你可以想想但丁的格言。当然向这样的名言警句有很多,在这不再一一列举。总之,但丁的《神曲》不仅在思想性、艺术性上达到了时代的先进水平,是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而且是一部反映社会生活状况、传授知识的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制,值得千古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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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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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看的书,其中有《冒险小虎队》、《中华上下五千年》、《实用文摘》、《百科全书》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

《百科全书》先了500余幅精美的图片,内容丰富,构思精巧。它包括科技、军事、动植物、地球、宇宙、历史等方方面面。书中介绍的科学知识都是我所不知道的。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的时候,霎时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激起了我强烈的求知欲。我翻到《宇宙星际》一章中,木星-太阳系中称“老大”时我就被吸引了。木星是太阳系八大行星中最大的一个,它那圆圆的大肚子里能装下1300多个地球呢!质量是地球的318倍,历害吧!书里还有星座名称的起源,北斗七星的位置,水土流失的危害等等。这些课外知识让我知道世界原来是这么大,真是无奇不有,需要我们认真的去学习和不断探索才行的。

当我恋恋不舍的放下这本书时,心里想“我要多读书,学习更多的知识,探索书中的奥秘,只有这样才能掌握更多的知识,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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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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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一直在你身边》这本书的书名的时候,就觉得特别暖心。很多时候,美丽的情话不是说一句我爱你。而是说一句,我会一直在你身边。人的一辈子谁不想等一个愿意守护自己一辈子的人呢?

傅北辰第一眼见到程园园的时候,便知道她就是他要遇见的人,要相守一辈子的人。傅北辰时常会梦见千年前的自己,但片断模糊,他记不清楚千年之前到底有没有负了宛玉,这让他难以入眠。尽管记忆已经模糊了,但他知道他这一生,只认定一个人,程园园。

像大部分韩剧中,总会有一个被称为暖男的男二号,无疑程白便是这个男二号。但他不是暖男,对所有事情都很冷淡,挖苦讽刺程园园是他的一贯作风。在漫长的童年中,程园园很喜欢程白,一直粘着他,放学就跑到程白的学校门口等他,把她认为最好的都送给程白。只是程白就是不领情,还很反感程园园的这一系列行为。有一次,有歹人想用钢管偷袭程白,程园园为他挡下了这一棍钢管的时候,程白似乎也没有一丝感动,并未对为他受伤的园园表现出应有的关心。园园也因此心灰意冷,她不知道程白是为了不牵连她,而选择了冷漠她。

在我看来,园园一路走来都是幸运的。他有一个爱她如命,一直帮助她的傅北辰。还有一个虽然说话刻薄,但一心想守护她的程白。也许这就是千年前,宛玉的善心得到的回报吧。所以,她今生注定和他们俩相遇,也注定会负其中一人。

程白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年少的时候,就是厌烦程园园。无论程园园对他有多好,他就是喜欢不上她。后来,喜欢上了,程园园却不喜欢他了。看到最后,才明白这都是千年之前留下来的缘由。千年之前,宛玉就是如今的园园,她执意要买下作为奴隶的玄白(如今的程白),并放他自由。宛玉最后因失意的爱情而殉窑,她为情而死,被窑火烧得灰飞烟灭,魂魄注定是损了。若是要护她转世不痴不傻,须给她一魄。玄白义无反顾的给了她这一魄,所以他生生世世都不懂情爱,每一世都将孤独终老。直到哪一世,宛玉遇到那个人,把欠她的情还给她,两人相亲相爱,玄白才能得回那一魄。也就是说,程白不是不爱程园园,而是他没有情欲,不懂爱。所以当程园园遇上傅北辰,并且相爱时,傅北辰欠她的情还她了。程白才明白自己是爱着程园园的。只是这时的程园园已经不再喜欢他了。所以,这一世,程白注定孑然一人。

他们三人的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经相遇,只是程园园和程白没有千年前的记忆,而傅北辰则带着千年的记忆去寻找宛玉。这一世,傅北辰终于没有负她。

那下一世呢?她会和谁在一起呢?是和傅北辰继续前缘,还是和已恢复情欲的程白在一起呢?这样的未知,谁都不知道。

但是无论轮回多少次,傅北辰一直都在,程白也会一直守护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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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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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来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许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一妙友相伴。

——题记

或许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或许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又或许有的人活得碌碌无为,有的人却光彩夺目。沈复是哪种人,我不得而知。关于他的生平,百度也仅是寥寥数语。但这本充满清新率真、情真意切的书却能让人体会作者苦乐掺杂、至诚至爱的一生——沈复,他,已成经典。

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在那些逝去的时光背后,星星点点都是回忆,若不以笔墨记录下来,未免辜负了那一路的风光与坎坷。在作者心中,为官作宰不足挂齿,与爱人琴瑟和鸣才真是一辈子难以忘怀。

沈复的妻子叫陈芸,女红习得娴熟,通晓文学诗词,那一身才情颇受他之喜爱。每当看到“秋侵人影寿,霜染菊花肥”时,我总能体会到陈芸的蕙质兰心。这样一位妙人对于沈复更是耳鬓厮磨形影不离,爱恋之情无以言述。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当芸染了重病,只能在病榻上“两行眼泪,涔涔流溢”之时,我便能感受到沈复的心是怎样的支离破碎。等到她灵魂缥缈,怀恨辞世之时,我也忍不住呐喊,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让一对恩爱夫妻只可来世再见!这人生,果然曲折坎坷。

本以为失去了芸的沈复会痛不欲生,追随妻子而去。但他没有,痛苦之后他平静地接受了现实,选择“不谙世事,不染红尘,远离世间悲苦极乐”的方式,独身一人云游四方。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庄子的《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啊!“天道无为”是他之所想,“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就是他的追求。当夕阳西下,独自一人,登上山顶,拈须吟哦“兽云吞落日,弓月弹六星”,与酒光对饮,喝到微醺,人生如此,岂不快哉!

沈复的一生俨如一块纯美之水晶,只见明莹不见显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我相信这种淳朴淡然,恬淡自甘的生活,正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这是否就是人活于世间的最高境界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不用大喜大悲,大起大落,不落俗世。这或许便是这本《浮生六记》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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