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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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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__________________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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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554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者: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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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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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中国人,对首都北京的向往,是与生俱来的,随着年龄的增大,憧憬之情更是强烈。前久请了有薪事假,和亲人一同奔赴北京,开始了为期一周的北京之旅。感悟不断……

一、古文化的宏伟气势

作为几朝之都,京城的宏伟气势单从那些闻名的古建筑群里便能寻出端倪。穿行于故宫,径深于南北。虽说最华丽的金銮宝殿——太和殿目前正在修葺,整体掩盖在围掩之中,这座当今最大的历史博物馆,却无处不在彰显着它的磅礴大气、富丽堂皇。

导游说,且不说封建王朝当日赤巨资修建园林装点寝宫是多么的奢华,单从眼前留给后人的却是一笔珍贵的财富。看居住南城的的清官纪晓岚,他的破旧宅院无人问津;而当日大贪官和绅的宅地、如今的“恭王府”,却因其“三绝”闻名于世,并成为珍贵的历史文物被后人保护起来。

二、党的光辉满地

毛主席率领我们打江山,成立新中国,就是在北京建了都。想必正因为此,北京这座城市更为感恩。一路上,所有人提起主席,都是敬仰的称呼着“毛主席他老人家”。这一声呼唤,似乎他就是居住在邻家大院的长辈,倍感亲切。去主席纪念堂的一路上,我们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奔跑起来,就想早点见到中国人民心中这位伟大的“神”。

北京是祖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它能迅速及时的传递着中央当下最热门的政治话题。漫步北京街头,随处可见的“八荣八耻”的宣传专栏和人民群众驻足学习的身影,就是最好的证明。

三、现代文明的高智商底蕴

人们常说,在北京别比谁的官大。此次北京之行参加了一次同学聚会,我才知道,这个同为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城市,千万别比谁的学历高。

北京高校云集,全国大多学子均有“不到北京非好汉”的念头。且不说清华、北大这样的顶级院校,人大、中财、北外、北航等等在全国也是鼎鼎有名。而正是因为高素质人才济济,城市更能吸引全球各大企业在这里投资建厂开辟发展领域,其中更不乏大量技术含量高的IT信息产业。

在这座城市里,女生丝毫不畏惧担当“第三类人”,她们清楚的知道,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只会有利于打造个人核心竞争力,以利于自主选择,并逐步推动城市现代文明的建设,没有任何负面效益。在左一个博、又一个硕的北京同学圈中,我不禁羞愧形于颜面。

四、北京人民的博大

在“ABO”血型系统中,我不禁感叹O型血同仁的博大。他们可以为这个系统的全部人员输送血液,却不能从他们那里回馈一丁点。

这样的博大,我在北京人民身上看到了影子。北京话是普通话的母版。导游说,北京话讲究字正腔圆。在整个行程中,他就是用最标准的普通话与我们一起分享着北京的种种。我们的团队来自祖国各地,人们都操持着母语与导游交流,他也颇为耐心的讲解。待一位来自东北某地的大爷用当地土语反反复复的问导游一个问题很久他都不能领会时,导游傻眼了:“我真的听不懂~”

20xx年奥运在即,北京人民将代表华夏儿女展示着中国人的博大。希望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可以成为一个缩影,将中华儿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那种的自豪感幸福感传递给大家,将中国的古文化,现代文明等等最最美好的东西奉献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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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的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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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月期间,公司组织了三批同事去华东旅游,旅游时间为一周,旅游路线为:南京-无锡-苏州-杭州-上海。

本次旅游活动主要目的为了感谢在公司辛勤奉献满一年的车间一线员工和优秀的后勤服务员工,其次也是为了让员工在自然美景中增进交流和了解,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在华东的这一周,大家的身心得到放松和调整,营造出了团结、活跃、奋进的氛围。

此次旅游活动分为三批,第一批在6月12日晚上出发,18日晚上从上海回京,一共34人。第二批在7月1日晚上出发,7日晚上从南京回京,一共20人。第三批在8月6日出发,8月12日晚上回京,一共19人。南方的气温虽然持续高温,但是大家的热情不减,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粉墙黛瓦的枕河人家,震撼的宋城表演,狂欢的篝火晚会,画一样的西湖美景,现代化的摩登都市-上海,一张张照片记录了大家的欢声笑语。

前期准备,分工明确

1,总协调:

感谢为此次活动付出的努力,从制定旅游方案,挑选旅游公司,路线设计,到旅游过程中的贴心安排等等,虽然身为财务人员,但是主持此次活动没有一声怨言。

2,三位领队:

任何一个团队也少不了一个领队,感谢这三位领队,在旅游过程中,充分发挥了领导作用,及时清点人数,与导游沟通协调,在没有和导游衔接的时候,完全由三位领队领导才能保证此次活动的完整和安全。

3,安全医疗:

此次活动,也贴心的准备了些简单医疗用品,如:创口贴、防暑药、纱布、消毒药,感冒药,以备不时之需,感谢负责安全医疗的这几位同事,一路上背着公司的小药箱,虽然没有发生一次意外。

4,摄影:

感谢负责摄影的几位同事,让大家欣赏到美丽的旅程,为了记录旅途中的精彩瞬间和大家的笑脸,牺牲自己出境的机会。

短短两个月,完成了三次七天旅游活动,此次活动的圆满成功,也要感谢很多在背后默默奉献的同事,在其他同事旅游期间他们承担了大部分工作,也有很多同事为了工作放弃旅游机会,刘总、朱总、人事行政部的张可伟、刘莉,供应链管理部的侯洋、郝有余,设备中心的郭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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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个人,全文共 3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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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市旅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福州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滨海休闲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努力发挥各种资源优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旅游宣传促销,规范旅行业监管,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实现新的发展。初步统计,20xx年旅游接待总人数319万人次,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5%。

一、推进项目建设

(一)温泉资源开发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发漳港温泉资源,目前钻探第二口温泉井已完成招标工作,确定了施工单位。现在正在租用钻井用地和办理临时用电手续,预计年后开工。

拟建温泉管道由漳港环岛至滨海产业路(大东湖悦榕庄酒店),全长6.2公里,完成《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温泉设计图纸》、《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工程量清单》、《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工程控制价》。发改局已批复温泉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立项,目前正在施工图审查。

(二)长乐海丝文化展馆暨闽江口游客服务中心装修布展,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原闽江口郑和航海馆由长乐市文体局移交给长乐市旅游局负责管理,并将原馆重新装修布展,更名为长乐海丝文化展馆暨闽江口游客服务中心,已完成该馆的设计、立项、审核工作。完成展馆视频播放影片《航——长乐与海上丝绸之路》专题片的拍摄工作。

(三)推进古槐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成立了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林秀燕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推动会,就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并下达任务分解表,做到明确分工,责任清晰。同时,成立了大青山旅游开发公司,负责青山村旅游开发、运营、管理等。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四)A级景区提升、创建工作。协助猴屿洞天生态旅游景区完成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公厕、标识系统等硬件设施改造,已通过省旅游局的3A考核验收,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结合宜居环境及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全市各A级旅游景区的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冰心文学馆、猴屿洞天岩等景区已完成内(外)部环境整治工作。琴江满族村已完成五炮神公园的建设及许建廷故居的修缮工作。

(五)旅游交通指示牌设置。完成旅游馆、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交通指示牌设置;全市5条主干道共设计16面旅游交通指示牌,为来我市旅游的游客提供有效便捷的道路指引。

二、加强旅游规划

完成《显应宫旅游区总体规划暨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协助青山村邀请xx乡村旅游协会规划专家编制完成《青山村乡村旅游创意策划》;协助梅花镇人民政府编制“梅花镇海鲜一条街”的设计方案。

三、深化旅游宣传

编印了《常来长乐》旅游画册卡通版、《长乐旅游招商项目册》等;组织显应宫、琴江满族村等旅游企业参加福州市旅游局主办的“福州民俗之旅体验周”活动;参加第十届海峡旅游博览会“两岸乡村旅游圆桌会议”、“两岸乡村旅游精品展销馆”、旅游项目推介会等系列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力开拓目标客源市场,组织有关乡镇、景点赴杭州、广州等地参加旅游推介会,发放旅游宣传画册、旅游光盘,提高长乐旅游知名度;春节、劳动节、“5·19”中国旅游日、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旅游节庆活动、旅游惠民政策的信息发布。开展“郑和路海丝情”活动。举办寻找郑和足迹,绿色环保骑行,并携手我市各大旅行社共同推介长乐旅游、推广海上丝绸之路文化。

对内做好信息刊物编发工作,今年以来不定期印发《长乐旅游信息》,向各级领导及同行汇报我市旅行业动态。同时,每月积极向省局、市局、长乐市委、市政府、吴航乡情报、中国旅游报及长乐新闻网等部门和媒体投稿宣传长乐旅游。

紧跟时代脚步,通过微博、网站等多个平台创新宣传,推介“常来长乐”旅游新形象。截止10月已累计发布367条,已吸引2262名粉丝关注,粉丝浏览量达385072人次;发布326条,已吸引779名听众关注,听众浏览量达79102人次。依托“常来长乐——长乐旅游”新浪和,定期发布行业动态、政策法规、公益广告、景点介绍、风土民情、美食小吃、天气预报、旅游安全提示等资讯,并及时回复粉丝留言及咨询,初步形成了良好的传播和互动,不断扩大“常来长乐”的影响力。

四、加强行业管理

重点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旅游部门与旅游企业“一岗双责”规定,与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签订20xx年安全责任状18份,明确职责。通过下发文件、会议部署、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六打六治”、“火患清剿”、“反恐防范”、“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各项安全工作。修订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今年以来,组织召开旅游企业安全部署会6场,及时传达市政府安委会及福州市旅游局等有关安全会议精神,部署各阶段安全工作。组织有关乡镇、单位召开协调会2次,落实沿江沿海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漳港、梅花、下沙度假村等设立安全警示牌22面。发出安全文件及反馈件36份,累计安全检查19次,共检查旅游企业84多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整改问题7处,如个别酒店安全出口门上锁、安全疏散通道堵塞、消控中心消防系统故障、电梯逾期未检测、客房防毒面具过期等问题。长山湖酒店、国惠酒店顺利通过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定。

五、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开展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落实酒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多次牵头卫生、质监、消防、有关街道等对4家酒店进行专项检查,共督促问题整改30多项,每周及时向市创建办反馈检查情况,指导督促酒店按照“创城”工作规范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得到各级领导及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同时,开展旅行业“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活动,推进旅行社、酒店、A级景区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取得显著成绩。

二是督促旅行社规范经营,落实《旅游法》相关规定,多次组织召开旅行社负责人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的通知》,督促旅行社贯彻落实“新版旅游合同”的印制和使用,暂停出境游委托代理招徕旅游业务,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牵头修订“旅游团队接待用车承运合同”,协调各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签定租车协议,规范租车管理。全市旅行社100%落实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

三是开发设计旅游商品包装。为开发具有我市特色的旅游系列商品,通过摸底确定了首批特色旅游商品。聘请专业公司对系列包装进行设计,共完成了“常来长乐”旅游商品系列样式设计共22款,最终采用其中的13款,每款包装设计均已通过生产企业的认可。

四是开展饭店复核工作。为落实省、福州市星评委有关复核工作的部署,指导裕利达酒店、国惠酒店开展满三年期评定性复核工作,进一步推进饭店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节能减排、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饭店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组织旅游企业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旅游法》,积极参加全市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行《旅游法》的宣传。

六、处理旅游投诉

全年受理12345便民服务网诉求件2件,办结2件,结案率100%;无一例旅游质量保证金划拨案件,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回复旅游局官方微博(新浪、腾讯)网页有关长乐旅游的咨询9次。

七、加强文明建设

一是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今年以来,我局利用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样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先后组织了“慰问企业困难员工活动”、“关爱自然,植树护绿”、“邻里守望,情暖拗九”等活动,促进我局的志愿者工作的常态化发展。二是每月举办一次道德讲堂。根据文明办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举办以“诚实守信做有人之人”、“清明,缅怀先贤”、“志愿者”等主题的道德讲堂。三是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提供行为指导,提高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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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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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友:大家好!

我是*公司的导游员,欢迎大家来到海峡和平女神妈祖的故乡——湄洲岛观光旅游

人们说:湄洲岛象一块极品翡翠,被东海的碧波濯洗得清净晶莹;像一位美丽的少女,被亚热带多情的海风滋润得妩媚动人。

如此妖媚的极品,我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分享。

确实,湄洲岛的风光一处胜过一处,传说一节美过一节。

这里有东方麦加之称的湄洲妈祖庙;有胜过美国夏威夷的黄金沙滩,而我今天将带领大家去参观的却是一处鲜为人知的海蚀景观———峨尾石景。

瞧大家的神态,心里一定充满了疑虑,三山五岳我都去过,就这一座小山,会有什么看头。

确实远看峨尾山,它是一座海拔不足70米的小山,要从巍峨壮观、气势磅礴的角度来看,它太微不足道了。

但俗话说得好,“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当我们走近它时,大家就会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和博大精深而叹为观止。

整个峨尾景区总的来讲有三大魅力:①它是一座天然盆景园,山上怪石林立,山岩竞秀,林木葱茏;②它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海滨浴场,海边沙滩连绵洁净,前临碧波万顷的大海,背依千亩绿林;③同时,它还是一个故事林,峨尾的每一处景观、每一块石头都有一个神奇的故事传说。

大家请看整个峨尾山由左右两座小山组成的,我们先从右侧开始参观,这有许多栩栩如生的动物造型,待会儿在大家移步的过程中,请大家用敏锐的眼光和聪慧的想象寻找一下,噢对了,有贝壳、有鹰、有狗、有海龟……

哇!这么多,大家找得真是又快又准,左边那躺在路边的贝壳,仿佛在列队恭迎大家的光临,叫“圣贝迎宾”,右边这只鹰,瞧它神气的架式,耀武扬威的样子叫“雄鹰猎胜”而顶上这只双眼圆瞪,怒视天空的狗,我们便称它为“天狗吠日”,瞧它的凶狠的样子,我们还是少去惹它为妙。

而这只龟的神态就最为逼真了,活脱脱是爬上岸后舍不得离去的样子,人称“海龟朝圣”,海龟朝圣的故事在湄洲岛流传了几百年,圣是妈祖的别称,海龟怎么会去朝圣妈祖呢?相传此龟为海中神龟,它经常看到妈祖只身一人,风里来,雨里去,在惊涛骇浪中奋力救生,海龟被妈祖慈悲济世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所以经常协助救人。

公元987年农历九月初九,妈祖天定在人间“二八”为期的期限到了,她将离开人间,回到天庭。

天性善良的妈祖不愿惊动人们,想悄然离去。

但海龟在冥冥之中有知,赶紧从海里赶来,想为妈祖送行,它爬呀爬呀,可最终来不及爬到湄屿峰,就看见一朵祥云冉冉升起,妈祖升天了。

伤心欲绝的海龟抬头仰望,含着泪,目送妈祖离去。

从此海龟化身为石,永远留在了朝圣的路上,千年不变,瞧它的神态,似乎在期望妈祖的归来,继续惩恶扬善,也似乎在祈祷着一种盛世的太平。

告别了神龟,请大家随我继续往上参观,在没走之前,我有个请求,呆会儿要穿越前方那片绿林时,请大家放轻脚步,等到了那边,大家自然便会知晓。

瞧这两只是什么?对,青蛙,我们称它为“双蛙幽会”,这两只青蛙不但聪明而且浪漫,约会竟找得如此幽雅的环境,在绿林掩映并可俯瞰四周的位置,瞧它们的样子,一定是生怕别人会来打扰他们的情趣。

看来,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并不单单只是人的愿望。

那么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为什么我要让大家放轻脚步的缘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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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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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常住院是少林寺的核心,是主持和尚和执事僧进行佛事活动的地方,总面积三万多平方米,为七进建筑。现在我们首先看到的是:

山门:山门就是少林寺的大门,这是清代建筑,一九七五年翻修,门额上的“少林寺”三字是清康熙皇帝亲书,上有“康熙御笔之宝”方印一枚。

山门殿台阶下两侧的石狮是明代刻立的,即显示了佛门的气派,又象征着镇邪与吉祥,山门外两侧还有明代嘉靖年间建造的东西石坊各一座。

大家看,山门殿佛龛中供奉的是大肚弥勒佛又称迎宾佛,他慈眉善目,笑迎你们的到来。我们把弥勒佛称为“端庄庄重山门喜看世间光辉照,笑哈哈迎来人祝福极乐无穷”。

山门殿佛龛后面供奉的是韦驮菩萨,人称护法金刚,它手持金刚宝杵,保护寺院佛、法、僧三宝的安全。

我们看山门甬道两侧有多品碑刻,人称少林寺碑林,这些都是唐宋以来的著名原始碑刻。碑林东侧是慈云堂旧址,现为少林寺碑廊,它不仅记载着寺院的兴衰状况,而且在历史、雕刻、艺术方面,也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少林寺碑林和碑廊共计有碑刻108通。

碑林的西面是锤谱堂,这里回廊一周42间,它用泥塑和木雕等形象地展示了少林寺武术的缘起、发展、练功、精华套路、国防功能、僧兵战迹、武术活动等内容,共陈展14组216个锤谱像。有坐禅、跑经绕佛、八段锦、小红拳、大红拳、六合拳、通臂拳、罗汉拳、昭阳拳、练基本功、十三棍僧救秦王、小山和尚持帅出征、月空法师平倭寇以及俗家弟子习拳练武等。俗话称:锤谱堂里五分钟,出来一身少林功,大家比照这些塑像姿势就可以练习少林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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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湖南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7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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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是多民族聚居区,主要为土家族、白族、苗族、回族等19个少数民族,共计111.8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55.2万人的72.06%,其中土家族98万人,白族10.8万人,苗族2.96万人。在漫长的繁衍、发展、承传过程中,在原始险恶的生存环境中,形成了各自独特的民族性格和风俗习惯。

土家族

土家族是张家界的主体民族。张家界土家族属于古代巴人一支,一说是古代庸国人的后裔,也有世代繁衍于此的古代土著先民。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历史上称为蛋蛮、天门蛋蛮、南蛮、武陵蛮、荆州蛮、五溪蛮、土人、土丁、土兵、土军等。

旧志上说:民情淳朴、土厚而风淳。”楚风刚劲,其弊多流于愤激。永定隶属楚边,俗尚淳朴,犹存中土人之遗风。”一位汉官曾感叹道:僻陋于深山,而有此醇静之俗,所谓生不见外事,而安于畎亩衣食,盖风之古也!”这便是历史上对土家族民族性格的基本评价。

张家界土家族人讲义气,重感情,热情好客,吃苦耐劳,忌欺骗,易轻信,好打抱不平,能歌善舞,信巫尚鬼,尚武好斗,崇奉覃后王、向王天子、梯玛、以及五谷神、公王神、土地神、社神等。

张家界土家族在中国战争史上,曾有过辉煌的战绩;早在西周时,即助周武王伐纣,歌舞以凌,殷兵大溃”;刘邦讨伐秦二世胡亥,土家人为其冲锋陷阵,深受刘邦赞赏;为反抗东汉王朝压迫,土家渠帅相单程在辰州壶头山打败伏波将军马援,使之马革裹尸而还;明洪武初,为反抗朱元璋歧视少数民族政策,覃后王率土兵连败五位侯级将领的征剿;明嘉靖年间,湘鄂西各路土司应召慷慨悲歌奔赴东南沿海,一举击败倭寇,明世宗亲自为土司赐东南第一战功”匾额;清朝时期,土家将领王正道、罗荣光等以生命镇守国门,打败洋人入侵;大革命时期,土家人跟随贺龙、任弼时、肖克将军坚持游击战争,建立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为共和国的诞生立下汗马功劳;抗美援朝战争中,湘西土家兵敢与美国人较量,打出了中国人的威风。曹里怀将军曾高度评价志愿军中的土家兵:土家族是中国最勇猛善战的民族。”

土家吊脚楼

到了张家界,都想看看土家吊脚楼。

由于历代进行对土家族实行屯兵镇压政策,把土家人赶进了深山老林,其生存条件十分恶劣,《旧唐书》说:土气多瘴疠,山有毒草及沙蛩蝮蛇,人并楼居,登梯而上,是为干栏。”加上少田少地,土家人只好在悬崖陡坡上修吊脚楼。

吊脚楼多为木质结构,早先土司王严禁土民盖瓦,只许盖杉皮、茅草,叫只许买马,不准盖瓦”。一直到清代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后才兴盖瓦。一般为横排四扇三间,三柱六骑或五柱六骑,中间为堂屋,供历代祖先神龛,是家族祭祀的核心。根据地形,楼分半截吊、半边吊、双手推车两翼吊、吊钥匙头、曲尺吊、临水吊、跨峡过涧吊,富足人家雕梁画栋,檐角高翘,石级盘绕,大有空中楼阁的诗画之意境。著名土家族诗人汪承栋写道:

奇山秀水妙寰球,酒寨歌乡美尽收。

吊脚楼上枕一夜,十年作梦也风流。

修屋赞梁

土家人把修新屋作为繁衍子孙的根基,因而看得十分神圣。修屋前,要请风水先生选好依山傍水背风向阳的地方作为屋声。无论谁家起新屋,远亲近邻都来帮工,只吃饭不拿工钱,叫打白工”。喜庆日是在堂屋梁的时候,亲戚朋友都来送礼祝贺,叫斟上梁酒”。

所谓梁,是指堂屋脊横梁。梁木选择有个古怪的规矩:屋主必偷偷在大山中寻找分岔成两根的标直大树,不问树的主人是谁,尽管偷偷砍下,锯成两根,同时从山上滚下,谁头在前,尾在后,无伤无疤的,就选哪一根。这种风俗,叫偷梁木”,土家寨有俗规,偷梁木不算偷”。梁木一旦偷砍下地,就要鸣放鞭炮,还要在上面搭红布,然后热热闹闹请八个后生抬回家,一路招摇过市,似乎偷”得很光彩,树主不仅不追究,反过来还要表示祝贺,因为这是吉利与友谊的表示,就好比为人家子孙根基作了重大贡献似的荣耀。

梁木正中画图,左右书美仑美奂,金玉满堂”或帝道遐昌,五谷丰登”之类的对联。

上梁时,请两名歌师或掌墨师赞梁。赞梁有一定的曲调,较单调,实际上是种韵白表演形式。待梁木在屋顶山上架好后,赞梁者便攀梯而上,一人提酒壶,一人端茶盘,茶盘内放着筷子、酒杯、腊肉、糯米糍粑。提酒壶者赞道:

手提酒壶闪金光,壶中美酒喷喷香,

欢欢喜喜上屋去,要跟主东赞主梁。

端茶盘的接着赞道:

手端茶盘四四方,张郎造就鲁班装。

四角造起龙凤榫,金漆盘子摆中央。...

赞毕,二人开始上梯,每上一步就唱五句赞词,其内容是借颂扬古人恭维屋主的:

...上三步,中三元,刘备关张访大贤;

南阳有个诸葛亮,三顾茅庐下高冈...

...上十步,十美十全,张郎鲁班下凡间;

修起高楼和大厦,主东富贵万万年!

赞梁者攀上屋脊梁木时,二人各坐在梁木的一端,一边饮酒,一边互问互答,用长篇的赞词,赞扬主东的屋声像仙境琼楼,龙王宫殿,必发子发孙,祝寿绵长。赞梁后,向下抛梁粑粑”。先把两个象征富贵的大粑粑拿在手中问下面的屋主:要富还是要贵?”主人回道富贵都要!”两个粑粑抛下时,主人家接在怀中。(最忌讳接不住),然后将小粑粑抛下,边抛边唱:

笑哈哈,笑哈哈,双手拿起梁粑粑,

四面八方一齐撒,大家越抢越发达!...

这时屋场上人如潮涌,争抢粑粑,热闹非凡。抛过粑粑后,亲友们将一段段五颜六色的布料搭在梁上,叫搭梁”,此时鞭炮震耳,赞梁者又一步一赞,下到地面,于是,一栋新屋就在喜气洋洋的热烈气氛中立起来了。

土家族服饰

比较而言,土家族服饰没有苗族那样穿金戴银,更接近生活型、实用型。民国以来,土家男女一年四季都戴头巾,男人以青、蓝、白或条纹布为主,长二三米,一圈圈地缠绕在头上,包成人字路;女人则多以青丝帕或白印花头巾,丝帕薄如蝉翼,最长达七、八米,是妇女终生陪伴之物,死后必以帕缠入葬。衣服以青、蓝、白、印花布为主,男穿对胸衣,双排七至十一扣,俗称蜈蚣扣,袖口、领口及裤管末端加花边;女人则右开襟,袖大而短,饰花边,挂银铜佩饰,俗称满襟”,有满清遗风;未出阁少女着花衣,讲究大红大绿;小孩喜戴菩萨帽,虎头帽;男鞋多为青蓝布,女人穿绣鞋;姑娘出嫁时必穿露水衣”,上着鲜艳桃花绣衣,下着八幅罗裙,与土老司八幅罗裙有异曲同工之妙。据大文豪沈从文考证,八幅罗裙是正宗土家装。过去土家男女不穿袜,兴打绑腿,尤以男子将裤筒裹成人字路,配布鞋或草鞋,十分精神利索,民族专家说这是土家兵战争装束,有土司兵农合一”传统制度的痕迹。而民间百匠,又有不同职业装,如铁匠穿长而宽的牛皮肚兜以防灼伤;猎户挂绣花子弹肚兜是实战需要;农民雨天下田披蓑衣则是农事需要。对那些命相”不佳的小孩,还要按土老司的指点戴百家锁”、穿百纳衣,即从一百户人家讨一百块碎布拼做成衣服穿,否则难养成人等等。故外人说:土家人穿了一身的讲究”。

土家饮食

嘴巴两块皮,只想好的吃”,凡到张家界的客人,都想尝尝土家的民间食品。

张家界盛产稻谷、包谷、高粱、红薯、荞、粟及各种豆类,坪坝上的土家人以大米为主食,大山界上的土家人就主杂掺半,也有以包谷为主食的。

土家人菜肴讲究酸、香辣,俗话说:三日不吃酸和竦,心里就像猫爪抓,走路脚软眼也花”,故特别看中辣椒、胡椒、花椒、大蒜、胡葱、韭菜、香椿等辛辣香味特浓的佐料食品。旧志记载说:因土人居住丛岩邃谷间,冰泉凛冽,岗瘴郁蒸,非辛味不足以温胃健脾。”

土家妇女多为酸香辣制作能手,诸如将四季鲜菜、野菜或五禽六畜之肉通过干制、腌制、烘炕等制成干菜系列,腊菜系列,酸菜系列等,把人生的日子打发得有滋有味。

土家著名的土菜有:

石耳炖鸡鸭。明清时代,张家界的石耳是土司给皇上的贡品,据说每年皇帝大宴群臣必上这一道菜。泥鳅钻豆腐,也是一绝,让泥鳅饥饿三天,再让吃饱猪油,然后放进豆腐中,文火慢炖,让泥鳅钻进豆腐,直至炖熟,其味妙不可言。还有苦瓜炖鲜鱼、嫩北瓜炖干牛肉,都是常人不敢配伍的佳肴;它如血豆腐、荷渣、沅古坪腊肉、梆梆肉、酢鱼酢肉、瓦缸菜、鱼儿辣子、火烧茄子、火烧辣椒(捣烂成泥)及野菜系列等等。土司王流传的土王全席”,一席十八碗碟,共八道菜谱,二十四个系列,足可与中国几大名菜坐在一条板凳上谈经论道。特别是土家三下锅”,风味十分独特。相传明嘉靖年间,进行征调湘鄂土司兵上前线抗倭,恰好赶上年关,为不误军机,土司王下令提前一天过年,于是腊肉、豆腐、萝卜一锅煮,叫吃合菜”,以后演变成三下锅”。各位客人,到了张家界,建议到小餐馆尝尝三下锅”,叫你一辈子都忘不了。

另外,逢年过节,土家人有打糯米糍粑、做竹叶粑粑、炒炒米、做团馓;春日做桐叶麦粑,秋日做苦荞粑等,都令人嘴馋不已。

土家赶年

张家界土家族团聚过年,有其独特的习俗:若腊月大则二十九过年;月小则二十八过年。土家人把提前一天过年称之为赶年”。关于赶年”,民间有这个传说:

相传明嘉靖三十三年(1555年),由于朝政腐败,倭寇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不断大肆袭扰,朝廷曾多次派大军抗倭,都惨败告终。尚书张经上奏朝廷,请征湘鄂西土兵平倭,明世宗准奏,派经略使胡宗宪督办。永定书茅岗土司覃尧之深知一去难返,决定与亲人过最后一个年,于是下令:蒸甑子饭,切砣子肉,斟大碗酒,提前一天过年再出征。”

因时间紧,来不及作许多菜,就来个腊肉、豆腐、萝卜一锅炖,叫作合菜”,吃了好上路。这道菜以后演变成三下锅”。士兵前线后,很快打败倭寇,收复失地,世宗亲赐匾额,上书东南战功第一”。志书记下了这段历史:于十二月二十九日大犒将士,除夕,倭不备,遂大捷。后人沿之,遂成家风。”

赶年”习俗体现了土家人民识大体顾大局,甘愿为国捐躯的博大胸怀,是土家人民的骄傲。

六月六覃后晒皮”

张家界土家节日特别多,几乎月月有节,有时一月几节,但最有影响的民族节日是六月六覃后晒皮”。

相传朱元璋称帝后,背叛农民起义宗旨,大封王侯,滥造宫殿,强迫茅岗司土民贡献香楠大木,因而瑶役十分繁重,加上湖广大旱,灾民相食,弄得民不聊生。洪武三年(1370),时任慈利安抚使、湖广理问(法官)的土家族首领覃后,联合桑植、永顺、鹤峰等十八洞蛮”愤然 揭竿起义,朝野震动,朱元璋亲自坐镇荆州,先后派遣五个侯级将领发兵征讨,覃后兵败七年寨,坚持抗战,后因叛徒出卖,被官兵俘获。洪武五年农历六月初六日,朱元璋在南京下令对覃后实行凌迟弄(剥皮),一时飞沙走石,乌天黑地,京城七天七夜日月不明,昼夜不分。朱元璋意识到错杀了真命天子,天地不容,急忙跪倒在地,向天地许愿,每年六月初六、十六、二十六,让覃后王坐王位三天,亲施三拜九叩之礼。愿毕果然云开雾散,日月复明。为取得覃后真影,朱元璋还下令将覃后皮吹鼓,供在殿上。为防虫蛀霉烂,每年六月初六还要翻晒覃后皮一次,故这天又叫覃后晒龙袍”、覃后晒皮”。《永顺县志》记载说:六月六日晒书及衣服,俗传茅岗土司覃后以是日被诛,血溅其衣,附近居民暴衣以吊之,名曰‘晒龙袍’。”

木叶传情

湘西苗族男女找对象,谈恋爱,兴赶边边场”,土家男女却用木叶传情。

土家人天天在深山与鸟儿、蝉儿为伴,寂寞了,高兴了,忧虑了,或有什么隐秘心事,便摘片木叶儿,吹起无词曲儿来。这些木叶歌,或婉转悠扬,或如泣如诉,或欢畅愉悦,或悲泣幽怨,远听,鸟儿在啁啾,似山泉在叮咚,充满诗情画意。吹木叶并非易事,要经过长期练习,才能吹出调儿来。有的男女青年相爱倾慕,却不便启齿,又不喜欢媒婆搬弄是非,于是就用木叶求偶,把满腔的爱写在木叶上,山里人这样唱:

满山木叶堆打堆,问郎会吹不会吹?

有朝一日学会了,只用木叶不用媒。

千两银来万两银,难买阿妹一颗心,

媒婆嘴巴磨出血,不抵一曲木叶情。

千古绝唱哭嫁歌”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报结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门做活。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亲邻九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有规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骂媒人...哭三五天,有长达十天半月的。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诉说分别苦,感谢养育恩,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为即席作,见娘哭娘,见婶哭婶。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制顿挫,是一门难度很大的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练习(当然是秘密的)。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惋动人。如哭姊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长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灯过;

织麻同麻篮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爷(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呐,再帮娘啊梳把头。

曾记鬓发野花艳,何时额头起了苦瓜皱?

摇篮还在耳边响,娘为女儿熬白了头。

燕子齐毛离窝去,我的娘唉,衔泥何时得回头?...

娘哭女:

铜锣花轿催女走,好多话儿没说够;

世上三年逢一闰,为何不闰五更头?

哎,儿去了哎娘难留,往后的日子你重开头;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爱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古竹枝词里有首咏哭嫁诗:

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丛。

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看似不可思议,却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独特的禀性及文化意识。

生儿育女

撒筷子:十姊妹”哭罢,喷呐锣鼓催着花轿,这时,新娘子必由她的哥哥弟弟或是堂兄堂弟,背着进花轿,母亲即在轿四周撒五谷”,祈愿女儿成家后,五谷丰登,年年发达;又在轿前轿后撒一把筷子,祈祷女儿快(筷之谐音)生贵子,人丁兴旺。

产妇禁忌:新娘完婚之日,给新房铺床的女人,必须是有儿有女的且在当地有一定声望的,有女无儿的不行。寡妇不能进洞房。接帐子的女人也要有儿有女。

女人怀了孕,叫有喜”,不得在堂屋门槛上坐,说是亵渎了家神;不能坐扁担、锄把,说是日后养的儿女懒惰;屋里不能钉钉子,怕钉”到胎儿身上;不能打蛇,打蛇娃子要唾舌子的;不准进洞房,怕发四眼风”;不准踩水牛索,因为水牛怀胎要十二个月,怕超月...

小孩生了:孩子哇哇坠地,男方须向丈母娘报喜,生男孩就抱一只公鸡,生女孩就抱一只母鸡,丈母娘一看便知是男是女。

三日后,做外婆的便去女儿家看外孙儿,叫洗三”。然后商定吉日送礼贺喜,叫斟祝米酒”。外婆必送布料、婴儿毛衣、鞋帽、尿片及鸡、蛋、肉、米及摇篮之类的东西。还得给月母子送衣服,道是儿奔生,娘奔死”,算是给月母子的慰劳。

背小孩走夜路要把尿布搭在小孩头上,说是避邪;小孩满百天时,要舔猪尾巴,说不流涎水;女孩子舔鸡翅膀,说长大了会梳头;还要让小孩喝画眉汤,说长大后能说会道;有的把小孩脐带放于高山顶上,说长大了胆子大,办得大事;小孩满周岁了,要挖周”,也就是做一岁生日;小孩受惊吓了,就在门前十字路口泼水饭或请土老司吃吓”;婴儿犯了夜哭关”(俗称百日哭”),就用纸写四句偈语巾在大路边或桥柱上,让过路人念:天皇皇,地皇皇,我家出了个夜哭郎,过往行人念一句,一觉睡到大天亮!”据说这么念了一百个人,孩子就不哭了。

背篓上的湘西

张家界三分坪,七分山,土家人世代与高山相伴,也与背篓结下了不解之缘。

姑娘出嫁,要织洗衣背篓”作陪嫁。洗衣背篓小巧玲珑,蔑丝细腻,图案别致,是娘家家境的标志,亦是新娘巧手勤劳的品牌”;女儿生孩子,娘家要送一个娘背篓”(又叫儿背篓”),背篓成长筒形,做工十分精细,是专用来背孩子的,宋祖英唱的小背篓”就是这种背篓;摘苞谷、粟谷则用高背篓”,它口径特大(直径达2尺多),腰细,底部呈方形,高过头顶;砍柴、扯猪草用柴背篓”,它蔑粗肚大,经得住摔打;还有一种专供男人挑苞谷棒的撑篓”,由一根扁担将两只高3尺、径长1尺2寸的蔑蒌串起来,苞谷挺得紧扎扎的,挑在肩上便于下高坡陡崖;另有一种木制背篓,几根木棒,串成一个能置物体的空架,用蔑丝系着,以此背圆木、石头、送肥猪;最特殊的是水背篓”,腰长口小,用皮蔑编织,内外刷桐油,大山缺水,土人从峡谷取水,背上白云深处的木楼。

背篓,在山里人看来,一如沙漠之骆驼,江河之船舟。域外人称背篓上的湘西”。

薅草锣鼓

每到春夏秋季,山里正是挖生地、薅苞谷草、挖桐林茶林的大忙日子。亲朋邻居几十个人邀成一伙,东家一天,西家一天打白工”。为了调节疲劳,加快进度,便请两位歌师,站在高山上,一人击鼓,一人打锣,双指夹住喉管,用高八度的假嗓唱歌助兴,土家人叫薅草锣鼓”。

薅草锣鼓有固定的程序:出早工时唱《开工歌》,又叫歌头”,接着唱《请神歌》。说的是很久以前,土家有个张姓庄稼汉,养了五个儿子。唐朝末年,天下大乱,五个儿子被征调当兵,全部战死沙场,皇帝动了恻隐之心,封长子为天门土地,次子为地府土地,三子为街坊土地,四子为桥梁土地,五子为山神土地。这些土地神都老老实实为百姓办事。歌师就对山神唱道:

苗稼你要保护好,保护五谷得丰登;

一天田边走三道,三天田边走九巡...

扬歌”是吃过早饭上工时唱的歌,是薅草锣鼓的主要部分,既有固定的歌词,如《打鼓儿郎得官回》、《恋姐歌》、《单身歌》等,也可即兴而作,可唱历史故事,也可唱远古传说,还可唱民间趣闻。有时,见民工累了,就唱几个牛皮歌”调口味;

叫我唱歌就唱歌,开口唱个牛皮歌;

唱个鸡公生鸭蛋,唱个鸟儿头长角;

唱个河水倒着流,唱个岩头滚上坡;

唱个蚊子扯哈欠,唱个糠壳搓成索...

傍晚收工时唱《送神歌》:

看到太阳下山岭,敲起锣鼓送神灵;

有的神灵跨鹤走,有的神灵骑狮行;

只有土地无处走,岩板底下且安身...

《永定县志》记载说:插秧耘草间,有鸣金击鼓歌唱相娱乐者,亦古田歌遗意。”《桑植县志》亦载:夏日薅草,群集垄上,两人对讴,庄偕间作,锣鼓应之,名曰打锣鼓。此农家音乐,用以节省劳力者也。”

禁忌

俗话说:出国问禁,入乡问俗。”游客到异地作客,如果犯了当地人的禁忌,就会招惹麻烦,平添出一些不愉快的事。

土家族人禁忌特别多,不同地域、不同家族、不同行当,都有各自不同的禁忌内容,它既反映出一种充满唯心迷信的文化心态,又掺和着一定的科学,因为是土家人长期生活实践经验的总结。

张家界土家人早晨见蛇喊长虫”或溜子”,谈虎称大猫”,见猴叫爪子”,讲鬼叫矮骡子”。许多禁忌已成谚语,如出门要选良辰吉日:初一十四二十三,太上老君不下庵”;七不出门八不归,逢九出门空手回”;春来莫捡鹰打鸟,冬来莫捡汗毛巾”;上山莫捡麂,下河莫捡鲤”(指莫名其妙死去的麂子和鲤鱼);除夕期间禁忌更多,不准吵口、不打小孩、不熄灯火;大年初一不讲背时”话,爷娘的口,无量的斗”;三十六,结跟头”;人满三十六,喜的喜,愁的愁”,因三十六岁死人的比例最高,出祸事最多,故民间凡事总要回避三十六”,就像外国人忌讳十三”数一样。人满三十六岁,无论男女,必做生日冲煞过头;凡红白喜事记人情帐,偶尔碰上三十六序号,便是不利顺的先兆,故许多人办事必先在三十六序号上写上吉利的话;小孩不准玩鸟,说是长大手跳写不好字(以此法护鸟);小孩不准摘未熟桐子果,说是要得痨病”(以此保护桐林);木匠的码板坐不得,铁匠的砧子敲不得,阉同匠的羊角吹不得,戏子的衣箱靠不得,农户的撑架踩不得(欺主);瓦窑前忌说红”,怕出红瓦、乘船忌呼陈”姓,因陈与沉”谐音;戏班子称伞”为撑子”,忌一个散”字;一年之始听到阳雀(杜鹃)叫时,如睡在床上或走下坡路准不吉利,大年节牲畜进屋,兆猪来穷,狗来富,猫儿来了穿孝服”;野貉入屋,鸡上树,狗上屋,无灾必有祸,不死脱层壳;梦清水泪洗面,梦白布要戴孝,梦红花喜盈门,梦小孩要防贼;梦鸡、鸟、小鱼有口角(吵架),梦水牛有财发,梦跳坎有病灾,梦飞腾转健康,梦上山有好事,梦下坡要背时,梦笑得哭,梦祸得福...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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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表扬信写法参考

范文类型:表扬信,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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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而组装车间袁桂兰正是这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之一。

20xx年5月的一天,组装车间员工袁桂兰和往常一样,在更衣室做上班前的准备,当她换好工作服,正准备离开更衣室,此时她惊奇的发现,不知谁的金手链不慎遗失在此处,袁桂兰小心翼翼地捡起,心里在想一定是同事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滑落在此,她立即将失物交给了班长。一串失而复得的金手链“串起”浓浓的同事情。

面对拾金不昧其实是反映一个人、一个集体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袁桂兰拾金不昧的行为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感动是瞬间的,但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是永恒的。也充分表现出了一名普通员工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成为我们的骄傲!也是我们整个公司的荣誉。公司领导在获知了此事后,号召公司全体职工学习她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将美德不断传承!

6月4日,公司组织职工在职工文教娱乐中心的球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体能测试,测试结束后,印铁厂李卫、王喜文两名职工主动留下,将球场卫生收拾干净,因为有了这样不怕苦不怕累、爱厂如家的优秀员工,才有了丽鹏今天的辉煌,特对印铁厂及这两名员工予以表扬,让我们以他们为榜样,为丽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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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县旅游局2024年国庆黄金周旅游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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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2009年国庆黄金周旅游工作总结

县旅游局2009年国庆黄金周旅游工作总结

今年“十一”黄金周适逢建国六十周年,又和传统的中秋佳节重叠。为了圆满完成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县建立健全假日旅游协调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使国庆旅游黄金周成绩斐然。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十一” 旅游黄金周主要经济指标

今年黄金周为8天。假日期间天气晴好,气温宜人,为游客旅游度假提供良好条件。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人气旺盛,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全面刷新。

一是游客接待增长超过两成。全县累计接待游客10.6万人次,同比增长28.36%。其中,白鹭岛生态旅游区日最大接待游客量为1.1万人次,皖东烈士陵园日均接待游客300人次。

二是旅游收入增幅超过三成。全县旅游总收入586.6万元,同比增长39.81%。

三是星级宾馆客房入住率增幅近两成。全县旅游宾馆黄金周期间客房入住率达90%,同比增长18.65。其中,白鹭山庄和碧云山庄客房入住率120%(加床),白云宾馆客房入住率平均为90.2%。

四是星级宾馆餐饮收入增幅超过三成。全县旅游宾馆黄金周期间餐饮收入116.42万元,同比增长35.23。其中,白云宾馆餐饮收入为58.64万元。

五是星级农家乐营业收入增长超过两成。全县农家乐黄金周期间营业收入16.84万元,同比增长21.76%。其中,柏露山庄黄金周期间营业收入7.51万元。

二、“十一” 旅游黄金周游客特点

一是今年黄金周游客主体是散客,占游客总数82%,其中全家外出度假又是主力军;二是自驾游越来越多,白鹭岛生态旅游区日均收停车费1.5万元;三是江苏等外地游客人数超过省内游客;四是游客停留时间增多,过夜游客比例增加;五是游客消费大增,今年白鹭岛养生温泉公园、白鹭岛水由游乐公司和舜耕农业园相继开业,皖东烈士陵园纪念馆改建后重新开放,为游客提供更多的消费选择。

三、“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旅游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县局领导多次深入景区景点调研,协调解决问题。黄金周期间无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和游客投诉。

二是旅游企业一手抓旅游促销,一手抓员工培训管理。黄金周期间虽然游客众多,接待服务井然有序。

三是市县旅游和统计部门主要领导黄金周期间深入景区调研接待统计工作,加强对旅游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四是市县海事、交通、安全等部门黄金周期间深入白鹭岛生态旅游区暗访水上游乐安全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是各单位和旅游企业加强黄金周期间值班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和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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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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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隐寺始建于东晋咸和三年(公元328年),至今已有一千六百余年的历史,为杭州最早的名刹。当时印度僧人慧理来到杭州,看到这里山峰奇秀,认为是“仙灵所隐”,所以就在这里建寺,取名“灵隐”。五代时吴越国王钱叔崇信佛教,广建寺宇,当时灵隐寺规模宏大,有九楼、十八阁、七十二殿堂,僧徒达三千余众。北宋时,有人品第江南诸寺,气象恢宏的灵隐寺被列为禅院五山之首。灵隐寺确实深得"隐"字的意趣,整座雄伟寺宇就深隐在西湖群峰密林清泉的一片浓绿之中。寺前有冷泉、飞来峰诸胜。

清康熙南巡时,登寺后的北高峰顶揽胜后,即兴为灵隐寺题匾,灵字繁体为上面一雨字,中间横排三个口字,最下面一个巫字,他欢喜之余,把上面的雨字写得太大,差点就下不了台。他突然想起在北高峰上时看到山下云林漠漠,整座寺宇笼罩在一片淡淡的晨雾之中,有云有林,显得十分幽静,于是灵机一动,顺势在雨字下加一云字,赐灵隐寺名为“云林禅寺”。现在天王殿前的那块“云林禅寺”四字巨匾,就是当年康熙皇帝的“御笔”。灵隐寺自创建以来,曾毁建10余次,1956年和1975年两次整修,形成了现在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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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经典内蒙古热门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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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朋友,欢迎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响沙湾景区来旅游观光。鄂尔多斯响沙湾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中部,南距包头市区50千米。从呼和浩特到包头转包东高速可直达。响沙湾属于沙漠类自然风景区,它背依大漠龙头库布其沙漠,面临罕台大川,又名“银肯响沙”。沙高110米,宽200米,坡度为45度,呈弯月状的巨大沙山。回音壁缀在大漠边缘,是一处珍稀、罕见、宝贵的自然旅游资源。沙漠净水沙湖在弯月沙山回音壁南约2千米处,是一个小面积沙池,终年不涸,为难得的“沙漠甘泉”。从沙湖向西约3千米处,有一髙出沙漠的高地,海拔1486米,上面有著名的库布其银肯敖包。响沙湾神秘的沙歌现象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外游客纷至沓来,沙响妙音春如松涛轰鸣,夏似虫叫蛙鸣,秋比马嘶猿啼,在冬日则像雷鸣划破长空。关于响沙的成因众说纷纭,科学工作者进行过多次科学考察,得出的理论有筛匀汰净理论、摩擦静电说、地理环境说、共鸣箱理论等,莫衷一是。响沙之i迷还在探索中。

各位游客朋友,响沙湾融合了雄浑的大漠文化和深厚的蒙古底蕴,荟萃了激情的沙漠活动与独特的民族风情。景区拥有罕见而神奇的响沙景观,浩瀚的库布其大漠风光,世界第一条沙漠索道,中国最大的胳驼群,中国一流的蒙古民族艺术团,有几十种惊险刺激独具沙漠特色的旅游活动项目。游客可以乘坐沙漠观光索道鸟瞰沙漠的壮观景象,可以骑胳驼、乘沙漠冲浪车和沙漠滑翔伞与沙漠太空球,还可以近距离亲近沙漠、滑沙与沙共舞。大漠深处独具特色的沙漠住宿体验,蜚声中外的鄂尔多斯婚礼表演,大型的沙漠歌舞晚会,热情的大漠篝火晚会,原生态火文化表演以及敖包相会之祭敖包等深度体验类活动,将带各位去亲密接触神秘大漠,去领略蒙古族别样的风情。由响沙湾民族艺术团排演的大型歌舞“鄂尔多斯婚礼”,融风俗、礼仪、服饰、歌舞、音乐于一体,寓情于舞,寓情于歌,充满吉祥、喜庆、热烈的气息,展示了蒙古族婚俗文化的独特魅力。一年一度的“中国•鄂尔多斯响沙湾旅游节”,于每年的9月举行,活动丰富多彩——“沙漠文化服装大赛及服装展”“蒙古民族服饰魅力秀”“沙漠摄影大赛及摄影展”,大型主题晚会、焰火晚会、“沙漠寻宝”乐翻天、沙漠狂欢夜等活动精彩连连„响沙湾不仅有神秘的自然奇观,更是一个汇聚欢乐的沙漠海洋。1984年1月,响沙湾被内蒙古自治区辟为旅游景点,1991年,被国家旅游局列为国线景点。20xx年,被评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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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个人旅游计划书范本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个人,旅游,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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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签证所需资料

1、护照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两寸彩色照片(2张)

4、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5、在职证明原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单位电话、地址、单位盖章、工作时间,领导签字)

6、家庭资料调查表(我处提供)

7、如护照签发地不是北京领域,另须提供北京暂住证原件

8、行程

9、简历

10、十万元存款证明(附带银行地址和电话)

1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乘国际航班飞往韩国仁川国际机场,抵达后由专人接机,随后前往世界最大的室内游乐场乐天世界游玩(大门票及三项卷自理RMB200/人左右)

全天自由活动,可尽情享受购物的乐趣。

早由专人专车接往参观南北朝鲜分界线三八线、统一展望台参观(费用自理RMB180/人)随后前往机场,乘国际航班返回北京,结束愉快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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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山东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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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蓝本,结合杭州市旅游发展要求制定。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住所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变更的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4、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释,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推行使用。

6、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固定电话及手机: 电子信箱:

旅行社:

住所地: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本次旅游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

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下列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其中:成人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占床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不占床 元/人;

(2)导游服务费: 元/人,共 人,合计 元;

(3)其它费用: 。

2、旅游费用支付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报名时支付预付款 元,余款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付清;

(2)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 。

3、旅游者逾期付款的,按日向旅行社支付逾期应付款0.3%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不含第3日)尚未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参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约定要求旅游者承担业务损失费。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五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交易行为。

2、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3、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宜本次旅游;如实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确保所持身份证在出游期间有效。

2、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接受相关组织、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导游的书面同意。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行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4、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6、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境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7、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七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3、劝阻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旅游团队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行社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单》,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

3、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的,应当在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4、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5、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6、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7、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8、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在组织、接待旅游者过程中,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5%;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本条第1项出发当日相关约定处理。

3、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如脱团等;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参照本条第1项相关约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十二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3、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4、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5、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赔偿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

6、与旅游者发生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特别提醒

1、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参团,如危及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老年人、未成年人参团旅游

1、老年人报名参团旅游的,应如实填写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及其家属的联系方式,须书面告知旅行社不宜参加的游程及项目(包括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2、未成年人参团旅游的,应征得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共同参团旅游的,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

3、行程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应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在餐厅、浴室、卫生间及雨天步行时防止发生摔伤、滑倒等意外伤害事故,严禁参加高风险旅游及高风险娱乐项目。

4、老年人、未成年人因自身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其当地就医或返回,就医及返程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老年人、未成年人。

第十五条 责任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旅行社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告知或警示,且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十六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境内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5、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餐饮住宿、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及导游服务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含预订金)。如旅行社代购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约后机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6、公共交通,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的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包括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旅游者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受托人有义务将本合同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向旅游者作出必要说明,受托人在合同中签字即表明其所代表的旅游者对本合同及相关信息具有同等知悉程度,相关信息包括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

2、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组成

1、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旅游预订单》、《旅游行程单》、《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变更或者补充的协议和声明,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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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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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激情的团队,带给我的胜作上的激情,更是生活中的无限精彩。

得知行领导精心策划的这次漂流旅行,从出发前难以入睡的激动,到坐上大巴车的那一刻的兴奋,一段开心之旅就这样展开。

此次三角龙湾漂流之行能够说是近几年出游最开心的一次,放下一切烦恼,在行领导的带领和可爱的同事的陪同下,北银这支精英队伍驶向了三角龙湾,经过了两天两夜的欢声笑语,此时的我回想起每一个开心的画面,依然让内心无法平静,还沉浸在这次旅游带给我的欢笑当中。

透过一次简单的旅行,带给了同事之间8小时之外的心灵沟通,拉近了同事之间的距离,培养了更深的感情和协作关系,有欢笑有感动,更多的是互相理解和支持,旅游回归之后的我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没有旅途的疲惫,反而展现出的是更加充足的干劲和激情。

感谢北银的每一位领导和同事带给我这样的快乐,也预祝北银未来的一切活动会更加的成功,给每一位员工新的心灵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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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澳门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3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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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旅游景点导游词(通用5篇)

澳门是一个国际自由港,是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也是世界四大赌城之一.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澳门导游词,欢迎阅读。

澳门旅游景点导游词篇1

澳门旅游塔位于南湾新填海区D区域1号地段,占地面积达13363平方米。第一期兴建一座高约338米的澳门观光塔,第二期兴建娱乐中心。开发单位为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1998年7月30日澳门政府批出土地的租赁期限为20_年,可续期至2049年12月19日。观光塔的商业用途部分为3675平方米,服务部分为4370平方米;娱乐中心总建筑面积为42188平方米,其中楼宇地库的第二及第三层用作停车场。

澳门新的标志性建筑——澳门观光塔,总耗资10亿元澳门币,1998年开始兴建,经过3年的建设,于20_年12月19日竣工揭幕,并正式接待游客。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和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鸿燊为澳门观光塔亮灯。从此,澳门观光塔成为澳门新的旅游景点,大大促进了澳门旅游业的发展。该塔动工时,正值亚洲金融危机严重冲击澳门经济之时,可是澳门著名实业家何鸿燊却应对超前,看好回归后的澳门市场,毅然投资兴建这座观光塔。

澳门观光塔集观光、会议、娱乐于一体,是全球十大观光塔之一。观光塔顶层为大型旋转餐厅,可俯瞰全澳景色。站在塔的观光廊,澳门、珠海尽收眼底,晴天可以看到香港的大屿山岛。此外,该塔还有展览及会议设施、主题餐厅、高级购物中心和剧场、露天广场和海滨长廊等。观光塔为全球第8高塔,也是超越巴黎埃菲尔铁塔的东南亚最高观光钢塔。这座338米高、可远眺香港和珠三角部分地区的高塔被誉为澳门新的标志性建筑物。

被命名为“澳门旅游塔”的观光塔位于澳门南湾新填海区,面对珠江口。塔身内的3部高速电梯飞速运转,50秒内就将参观者带到223米高处的公众观景层,在以整体玻璃幕墙围成的观景层内,不但澳门大小景观一览无遗,就连隔海相望的横琴岛、与澳门半岛相连的珠海市区也都显得近在咫尺。能见度高的时候,游客甚至可以眺望到几十公里外香港的大屿山及部分离岛。

在旅游塔顶向下望去,只见澳门半岛和凼仔、路环两岛犹如莲花漂浮在碧绿的海面上,东西望洋山、中银大厦、葡京酒店等分布错落。两条乳白色的跨海大桥下,过往船只像点点繁星,在海面上划出弧型的痕迹。澳门旅游塔观景层最大的特色在于部分地面由透明玻璃铺成,尽管厚达4厘米的强化玻璃能够确保安全,但看到位于脚下200多米处的海面、公路和建筑,仍令不少观众“不寒而栗”。有人说,走在这种透明的地面上,的的确确是在“空中漫步”。

观光塔塔底配套建有大型会议、展览、娱乐、餐厅、剧院、商场等设施。其中包括一个可容纳1200位宾客的宴会厅和一个500座位的剧院。投资兴建旅游塔的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鸿(三个火下加木)今天在揭幕仪式上说,旅游塔选择今天启用,是对澳门回归祖国两周年纪念日的“特殊献礼”。他说,旅游塔的落成使澳门增加了一个新的旅游产品,将为澳门吸引更多的游客。

澳门旅游景点导游词篇2

如果要領略一下本世紀初澳門的生活方式,不妨到仔島南岸的海邊馬路看看。這個區域被本地人稱為『龍環葡韻』,它是島上的舊城區。這裡有五棟建於十九世紀未,外型優雅的葡式住宅。

其中一被用作住宅式博物館,展示了當時土生葡人的家居風格;歐式的傢俱擺設和中式的裝璜融洽地共處一室,把當時雙重文化地區內,上流社會的悠閑雅致表露無遺。

其餘的房子分別用作可容納四百名觀眾的展覽廳、工藝中心、酒吧和葡國民族史展覽館。

剩下的一間成為了現時的餐廳,那裡有一個露天茶座,當你在濃濃樹蔭下品茗時,可能會墮入了時光隧道,回到了一百年前,看著一艘艘帆船緩緩駛來,而船上印度人正忙碌地下錨泊岸,準備接收從中國大陸運來的貨物。

澳门旅游景点导游词篇3

澳门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The VenetianMacao-Resort-Hotel)是由美国拉斯韦加斯金沙集团投资的威尼斯人度假村,投资约200亿元,这所奉行多元经营理念的度假村设有三千间豪华客房及大规模的-、会展、购物、体育、综艺及休闲设施等,其中占地十一万平方米的会展场地,势必成为香港的竞争对手。酒店位于澳门路氹城填地区金光大道地段,酒店楼高39层。

威尼斯人度假村拥有世界一流的设施,其规模更超越美国拉斯韦加斯,其中包括超过六十平方米的豪华客房、近十万平方米并汇集世界名牌的大运河购物区、八千平方米的水疗中心,以及驻场表演的太阳马戏团等。预计威尼斯人度假村的开幕,除了能吸引赌客外,亦会吸引不少商务会议及展览活动转到澳门举行,度假村期望可以吸引到一批高消费的商务旅客到澳门消费。

威尼斯人度假村内占地达十一万平方米的会展场地,面积是香港会展中心的两倍,但参展费用只是香港的一半。开业后,该中心将举办系列会议展览活动,包括十月中旬举办的第十二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和十一月上旬举办的亚洲美食佳酿展暨酒店及餐饮设备展等,短短两年间会开办逾四十个会展活动,对香港的会展将构成重大威胁。

美国拉斯韦加斯金沙集团主席萧登·艾德森表示,发展会展场地并非与香港或内地其它城市竞争,其集团营运方针是发展综合度假村项目。他又称,近三年到拉斯韦加斯赌场的中国旅客增长很快,尤其是来自广东的旅客,他反而担心威尼斯人酒店房间数目不能满足需求。

该集团总裁及营运总裁威廉·怀德则表示,对澳门赌业感到非常乐观,原有的金沙赌场增长很快,新的威尼斯人赌场开幕后,亦可以吸引不同客人,预期会有好的增长。

威尼斯人度假村以意大利水都威尼斯为主题,酒店周围内充满威尼斯特色拱桥、小运河及石板路。充满威尼斯人浪漫狂放享受生活之异国风情。除了建筑特色外,拥有七百多张赌枱的-大厅亦是其它赌场难及的优势。

澳门旅游景点导游词篇4

澳门大学的诞生可追溯到1981年3月。当年Ricci Island West Limited获澳门政府批租土地,创办澳门首间大学——私立东亚大学,也就是澳门大学的前身。东亚大学的创立,标志着澳门现代高等教育的开始。

东亚大学成立初年,大部份学生均来自香港。其后,为配合澳门政权移交过渡期的人力资源需求,1988年澳门基金会收购东亚大学并进行重组,设立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社会及人文科学学院和科技学院,将三年制课程改为四年制;随后,又设立法学院和教育学院。教学语言仍以英语为主。

1991年制定新大学章程,东亚大学正式改名为公立澳门大学,并以培养澳门人才为目标。大学重组后,学生人数急剧上升,由最初的数百人升至目前的五千多人,而澳门本地学生的比重也由建校时所占的39%增至目前的90%。

经过20多年的转变,澳门大学已具备一套完善的教学体系,现设有工商管理学院、社会及人文科学学院、科技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预科课程中心和校外课程及特别计划中心。颁授学士、硕士、博士及高等专科学位。澳门大学拥有一支350多人的教师队伍,均具有丰富的教学与专业经验,部分毕业于加拿大、中国、欧洲、香港、日本、中国台湾、英美的着名大学。他们在多个国际研讨会及国际学术期刊上已发表论文几百篇,已有三项科研成果获专利注册。目前,澳门大学已参与及完成由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十项资助科研项目,及四个欧盟组织的尤里卡研究与发展项目。

澳门大学校园内有约千多部电脑和百多部具强大运算能力的工作站和伺服器,并建立澳门地区最大型无线校园网路。校内40多个实验室因课程需要而设立,以配合教学和研究。澳门大学国际图书馆锐意朝电子化方面发展,现有藏书虽只有逾18万册,但电子资料正在不断增加中。图书馆设有全东南亚资料藏量最多的国际组织文献中心。

澳门大学是多个国际大学组织成员,如国际大学协会、国际大学校长协会、亚太大学协会等,并于1991年开始展开国际交流,目前与中国、欧洲、日本、纽西兰及美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0多所大学签订学术合作或交换生协议,每年有百多名外国交换生来澳大就读。除了向港澳台等地招生外,澳大自20_年起可以在中国内地14个省市进行招生工作。澳门大学为澳门高等教育的先驱,以为澳门提供高素质的高等教育为目标。为回应将来的社会发展要求,澳大将扩建教学楼、实验室、办公室、研究中心、学生活动中心及宿舍,并设置配合社会发展的课程。

澳门大学教学与科研并重,今后将继续朝着这两个目标迈进,并做好充分准备,迎接一切挑战,使澳门大学成为一间在本地区重要的具国际水平的高等学府。

澳门旅游景点导游词篇5

欢迎大家来到妈阁庙!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x,大家可以叫我小x。为了便于大家参观游玩,下面我首先大家介绍一下妈阁庙。

妈阁庙是中葡文化融合起点,也是澳门最著名的名胜古迹之一,至今已逾五百年,是澳门三大禅院中最古者。妈阁庙原称妈祖阁,在澳门东南方,俗称天后庙,建于一四八八年,正值明朝。背山面海,沿崖建筑,古木参天,风光优美。整座庙宇包括大殿、弘仁殿、观音阁等四座主要建筑,石狮镇门、飞檐凌空,是一座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古建筑。

1998年10月28日,在澳门最高点,路环岛的叠石塘山顶,又落成了全世界最高的妈祖雕像。她矗立在澳门的最高点,因此,无论从海面或还是陆地,都清晰可见。开光以来原本人迹罕至的路环岗顶,一时车水马龙,香火鼎盛。

每年春节和农历3月23日娘妈生辰日,是妈祖阁香火最鼎盛的时候。除夕午夜开始,不少善男信女纷纷到来拜神祈福,庙宇内外,一片热闹,而诞期前后,庙前空地会搭盖一大棚作为临时舞台,上演神功戏。

神功戏是澳门妈阁水陆演戏会历年的酬神习俗。“神功”是指为神做的功德。在节日、神诞等庆祝活动上表演粤剧,表达“神人共乐”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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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内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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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合同编号:

特 别 告 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上海市税务局印制的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进行更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应遵守我国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旅游保险。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协议条款予以说明。

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协 议 条 款

甲方: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 (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 (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 (附名单)

线路名称 行程共计 晚 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次数 标准

住宿次数 标准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景点门票

保险情况

付款方式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 ,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 充 条 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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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大巴车租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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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租用营业大客车,双方同意在顾及安全及权益的原则下,议定合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营业大客车___壹___辆,车号及车龄为:(车龄须在五年之内)车号:_____车龄:________

二、租用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点:________自启程地址: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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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河北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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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桂山,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西北90公里处的平山县境内,总面积60平方公里,是河北省著名的山岳古刹型风景名胜区,20xx年11月,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4A”级景区,20xx年5月,又被国务院审定公布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天桂山景区,距石市90公里,主峰海拔1270米,总面积60平方公里,分为青龙观、万佛岩、玄武峰、滴翠谷等八个小景区。这里峰险、石奇、洞幽、泉多、林木繁茂、云雾缭绕。山上古建原为崇祯皇帝归隐行宫,后改为青龙观道院,又称“北武当”。

天桂山是太行山的名峰,素以山势奇险,风景秀丽著称。在元、明时期,因其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之险固,被称为“三门寨”,曾在其上设立垛口,驻兵守护。其山脉形势,因酷似桂林山形,向有“北方桂林”之称。明末清初,这里修建了青龙观,在纯自然景观中增添了一组富有皇家园林气派和道家宫观风采的建筑群体,因为湖北的武当山是我国著名的道教圣地,随之又有“北武当”的美誉。

天桂山位于平山县西南部,属平山县古月镇北冶乡,距石家庄市80公里。景区面积60平方公里,是 我国北方著名的山岳古刹型风景名胜区。天桂山的西面与山西的盂县接壤,南面是著名的沕沕水生态旅游区,北面与平山县境内的第一高峰坨梁遥相呼应,其东面就是美丽富饶的华北平原,登上望海峰,可以遥望岗南水库和黄壁庄水库就象两颗明珠一样镶嵌在华北大地上。

天桂山的主峰望海峰海拔1000多米,山脉呈东西向。其山脚下是滹沱河上游。

整个景区由青龙观中心景区和玄武峰、望海峰、银河洞、翠屏山等八个景区组成。景区内山势雄伟,山形秀丽。树木花草繁茂,时有云雾缠绕。山上山下,泉水遍布。

玄武峰景区位开青龙观山顶,由天梯、天桂石林、灵霄胜境三部分组成。宽令尺余的天梯斜嵌在断崖间,险峻陡峭,高插云天,有一步登天之感。天桂石林位开海拔1000多米的主峰顶部,境内山径曲幽,步换景移,古木参天,静野瑰丽,怪石竟秀,似柱似塔,如禽如兽。苍龙伏地,群象演阵,金龟望月等形象逼真,惟妙惟肖;石林、云屏、瑶台、傲骨、真假山等造型奇特,千姿百态。

尤令人叹为观目的是林立的怪石中,多有松柏、栎树、山桃等树木,或丛生石上,或匐匍山岩,或曲折斜出……石林之上生树林,树林之中隐石林,如诗如画,令人拍手叫绝,乐不思归。

望海峰是天桂山东峰一脉,这里终年云雾缭绕,时而山顶“带帽”,时而云径流山腰,支海波涛,变幻无穷。在望海峰远眺,可见千峰况秀,万壑争流,向东望去,革命圣地西柏坡苍翠葱郁,岗南水库波光鳞鳞,早上观日出,红日东升,黄色如桔,圆如蛋黄,在岗南、黄壁庄水库水面映照下,象一团火球从大海里喷薄而出,天空五彩缤纷,峰峦尽染霞光,景色蔚然壮丽。银河洞高30米,宽25米,深20xx多米,洞厅相连,洞下有洞,恢宏瑰奇。

因洞内罕见的系列圆穹景观极似群星灿烂,故名银河洞。洞中“玉猫”乃稀世奇景,为一天然巨型汉白嵌入泥质灰岩中,在我国绝无仅有。该洞冬暖夏凉,常年温度保持在10℃左右,享有天然“空调洞府”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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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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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

(一)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附件一:《国内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一:

国内旅游行程表

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旅行社团号:_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行程时间:_____天_____晚。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发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分。

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____时。用餐安排:全程共计早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午晚正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

交通安排:1、□飞机:_____舱。2、□火车:□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3、□汽车:□大巴,□中巴,□小客车;□有空调,□无空调。4、□轮船等舱。

住宿安排:□星级宾馆,□宾馆无星级;_____人/间,□有空调,□无空调。

全程陪同人员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游者)名单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书

大连市________旅行社:

我们共同委托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作为代表人,与贵社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国内旅游合同,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

我们全体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计______人)共同作为本国内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_______(签字)

全体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辽宁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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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宁夏沙湖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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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北湖,湖润金沙,沙抱翠湖,湖水如海,柔沙似绸,天水一色。沙湖资源蕴藏量丰富,在洁净温凉的湖水里常年生长着几十种鱼,不仅有常见的鲤鱼、鲢鱼、草鱼、鲫鱼,而且有北方罕见的武昌鱼、体长160厘米体重60多斤重的娃娃鱼(大鲵)和体围1米多的大鳖。栖息在沙湖的鸟类也有130多种。此外还有游乐园、瞭望塔、水族宫、芦苇迷津、蒙古包旅馆、西夏行宫、大漠旱舟、水上滑梯、水上跳伞、水上摩托、滑沙索道、湖中荡舟、天然浴场等旅游项目。当年《大话西游之仙履奇缘》开头,紫霞撑木筏那段戏就是在这拍摄的。[1]

宁夏沙湖是大自然的杰作,湖光沙色,候鸟成群,芦丛如画,风光旖旎。这里即有沙漠,又有万亩平湖,是上苍的赐予,更是勤劳智慧的塞北人民惊天动地的艺术创造。这里曾是一座农场,建国后,经过无数建设者精心雕琢,才逐步变成集西北粗犷与江南秀美为一体的天然景点,其独特的旅游资源与优越的接待条件,成为国家旅游局确定的王牌景点和国家AAAAA级生态旅游区。

船儿犁开了波光粼粼的湖面,翻滚的浪花似划出的千顷良田,翠绿的芦苇,恰到好处地散布在湖面上,风儿吹过,枝叶婆娑,飒飒做响,马达声惊飞了一只停立在梢头的鸟儿,倏地不见了踪影,随着停息的马达声,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新的天地:沙漠、骆驼,人群。

宁夏沙湖景区荣誉:“世界环境保护五百家单位之一” 联合国授予“全球环保500佳”荣誉称号。

宁夏沙湖以江南水乡与大漠风光为一体,以自然景观为主体,沙、水、苇、鸟、山五大景源有机结合,构成了独特秀丽景观,成为集风景旅游、观光娱乐、体育竟技、疗养避暑、休闲度假为一体的风景名胜区.宁夏沙湖的美,美在沙水相融;宁夏沙湖的秀,秀在湖苇相映;宁夏沙湖的奇,奇在鸟飞鱼跃。南沙北湖,沙抱翠湖,即突出了江南之灵秀,又突出了塞上之雄浑,是原始生态旅游的最佳结合点。

湖水、沙漠、芦苇、荷花、侯鸟、湖鱼把塞外与江南美妙地、珠联璧合地融合了起来,构成了一幅美轮美奂的江山风光图。宁夏沙湖是上天造物的奇迹,是人间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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