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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条例(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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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1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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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总支要求全校党员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进入学校网站学习条例》和《准则》相关文件精神,要全文学习《条例》和《准则》,作好学习笔记,针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以《条例》和《准则》规范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要深刻总结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同志要把学习好、理解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

最近通过学习,使我们的党员干部更加强深刻的认识自己,时刻以《条例》和《准则》为镜,在镜中认识自己,提升自己,树立先锋榜样示范作用,踏实踏实的教书育人。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每一名教师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学校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发展、富校强校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作为党员教师,还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自己的职业,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为祖国输送栋梁之材的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受得住来自方方面面的物质利益的种种强烈诱惑,不要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要为孩子们的一生着想,甘于清贫,一心为公,为人师表,只有这样,才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丰富自己的学识,勤于钻研业务,在教学中彰显自己的教学特色,真正与孩子们一同快乐、幸福地成长,才能为祖国的发展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二、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二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又身兼班主任的工作,我一定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努力学习,把学到的知识不折不扣地运用到工作中去。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再次,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的性别、民族、智能差异,家庭状况、学生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三、追求完美,力求做到“精益求精”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靠教师。可见,身为教师应深感任重而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就要用心琢磨思考,要时常保持着精心、细心、尽心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要把教育事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信仰,要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力求做到完美、精益求精。

四、加强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要坚持从学校大局出发,坚持学校和学生的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在强化这一观念时,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想一想自己如何为学校的事业,为加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真正做到重事业、淡名利、争贡献。

五、追求完美,力求做到“精益求精”。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靠教师。可见,身为教师应深感任重而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就要用心琢磨思考,要时常保持着精心、细心、尽心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要把教育事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信仰,要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力求做到完美、精益求精。只有这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为座右铭,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立足岗位、服务学生、为人师表,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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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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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前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

(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

开工前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正本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各一份。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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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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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堪称是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不必赘述,对问责条例的施行,公众充满期待。“问责”是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的纠偏与处罚,我们一再强调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问责是最有力的保障与最有效的促进。不追究责任,责任就是空的,相关制度规范就会沦为“稻草人”。问责机制日趋完善,必须严格执行不走样,方能成为“杀手锏”。

问责条例来源于实践的提炼,“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再在执行与践行中不断完善……这是制度创新与实践的循序渐进。问责条例,既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又是“严是爱、松是害”的反映。问责条例的鞭策动力与衍生力量在于,从严厉问责、规范问责入手,消除党员干部“乱作为”“不愿为”或“不敢为”的思想藩篱,朝着“有作为”“必有为”“大作为”的方向迈进。

问责是手段,问效是目的。或者讲,强化问责贵在助力问效。“问效”不仅是进一步的监管行为,更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核心。“监管的重点,要放在办事效率和办事结果上。”这才是关键所在。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党内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是确保“权为民所用”,不仅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让权力对权利产生敬畏,增强权力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问效也是检验问责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讲,问效,首先要追问机关效率与效能。目前,机关的“庸懒散奢”行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对此,必须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实招,在优化效能上动脑筋,无疑及时到位的问责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其次是追问办事效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不能局限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改观,更要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及时有效的问责拉近官民之间身体与心灵距离的“一线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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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优秀班主任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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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班主任管理条例

(1)走进学生,和学生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

(2)发现和培养和有号召力的学生做班委,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实现“兵教兵”。

(3)讲学生感兴趣的东西,积极引发学生兴趣点。

(4)发现班级和学生个人的闪光点,抓好教育管理的突破口。

(5)开展感恩教育活动,通过指导学生节假日给家长打电话,写信等方式实现综合教育

(6)对自控能力差的学生宽容,但和其商定”:底线”

(7)每月让学生写一篇>缓解矛盾,发现问题.

(8)处理学生问题坚持”大事化小”和”小题大做”的原则”

(9)从小处着眼实施教育,从低起点要求学生发展.

(10)努力加强学生的班级认同感,增强集体荣誉感:

(11)从学生生活上开始教育,注重细节;

(12)鼓励学生干好自己的事,实现人人有责,人人有成功感;

(13)培养学生自信心,消除学生自卑感,

(14)高目标,低要求,有底线,

(15) 教育,从起点开始;管理,从卫生开始;

(16)班内发现典型,推行典型引路,以点突破.全面提高;

(17)让每个学生有理想,有目标,有活力,有干劲;

(18)勤交流,多鼓励,善赏识,现优点;

(19)跟随紧,抓紧;

(20)激发学生积极性,保护学生积极性,强化学生积极性,

(21)开展班级活动,缓斜内部矛盾,转移紧张关系,形成团结氛围.

(23)让学生产生“犯错会给班主任惹麻烦”的想法,增强学生自律意识;

(24)当众不批评,私下不留情;

(25)胡萝卜加大棒;

(26)因人管理,实事求足;机动灵活,各个击破;

(27)教育因细节而美丽;

(28)选准干部,用好干部,培训干部;

(29)第一年热情,深入学生;第二年反思,静思奇招;第三年成熟,以情感召;

(30)欲排座位,先分小组,自由组合,宏观调控;

(31)遇事忌急,静观其变,表松内紧,伺机而动,把握火候,彻底治理;

(32)充分暴露问题,抓住主要矛盾;主动消除隔阂,加强师生交流;

(33)与学生闪往,其乐无穷;

(34)感谢我的学生,因为我们共同成长;

(35)经常为学生的行为而感动,经常加学生的成长而幸福;

(36)着眼于学生的前途和长远发展而实施教育和管理;

(37)真心善待学生,绝不误人子弟。

(38)对每位学生的家庭情况了如自掌,准确把握每个学生的思想动向;

(39)教育因爱而美丽,生命因爱而长青;

(40)抓班级工作,关键抓凝聚力,根本在抓人心;

(41)强迫学生服从自已的意志是行不迫的,强迫不如疏导;

(42)只要对学生的生活和发展关心够了,怎么管都会成功;

(43)师生关系的和谐,是教育管理的前提和关键。

(44)指导学生做人,学生生活哲理,全心关爱困维;

(45)对任何工作,要干,就努力干好;

(46)以母亲的眼神看待学生,师生间会有很多温馨;

(47)紧抓学生生活细节和行为习惯;

(48)给学生一个渲泄的出口和平台;

(49)分层管理,因材施教;偏爱“差生”。博爱中学生,严爱优等生;

(50)人的情绪要么发泄出来,要么隐藏心底,而隐藏的往往是危险的,我就引导学生正确的发泄;

(51)每月和学生单独谈一轮,经常鼓励学生建立自信;

(52)教育学生,永远做诚实的人,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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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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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购房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职工(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重庆市单位资助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办法》规定出资购买下表所列住房壹套,不足部分由甲方资助。

座落_________区市县______镇______路(街、巷)______号_______附______号

二、购房价格为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

三、乙方以房改部门审批的房改售房成本价________元/平方米购买上表所列住房,其不足部分______元/平方米由甲方资助。超出控制面积部份乙方按_______元/平方米出资。

甲方资助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出资额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存入开户于_______银行的_____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专户。

五、乙方购买该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享有住房完全产权。

六、甲方负责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乙方执存。

七、甲方按《办法》规定建立住房公共维修基金。

八、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甲方取得房改部门批复后生效,双方均应严格执行。甲、乙双方各执存一份,交房改部门、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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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巡视工作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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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有效形式,推出了新的党内巡视制度,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我国古代的巡视制度从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了中央对地方官员的监察,成为历朝历代皇室对各级官僚实施监督的一项主要制度,积累了诸多历史经验,为我们今天制定巡视条例提供参考依据。

一是独立性。战国时期商鞅认为只有确立利益相异的钳制关系,才能使监督真正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巡视官长期流动,不常驻一地,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只对皇帝一人负责,不受其他部门干扰,便于独立行使职权。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改进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巡视工作的独立性。

二是权限性。宋代御史掌握“肃正纪钢,纠劾不法,自朝廷至州县,由宰相及于百官不守典法,皆合弹奏”的职权。明朝巡按御史出巡,对违法失职的地方官员,五品以上参劾,由朝廷裁决,六品及其以下官员,可“就便拿问”。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从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出发,将党的以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充实进来,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工作方式,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权限。

三是问责性。宋代派监司出巡,为防止监司与州县官勾结,或利用出巡之机向老百姓勒索钱财,因而对监司出巡制订了种种约法,如不得在州县住过三日,随从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不得大吃大喝,不得向州县打白条借钱,等等。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规定“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并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列为对巡视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形,强化了巡视工作的问责性。

四是制度性。汉武帝时期制定的《六条察郡之法》(又称《六条问事》),是有内容可查的首部地方性监察法规,其操作性和针对性之强,表现出了高超的立法水平。到明朝时,巡按御史从选派、点差、职责到出巡、更代以及回道考察等一系列环节都做到了制度化、法律化。中国共产党新的巡查条例写入以来中央巡视制度的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等。符合巡视工作实际,使巡视工作更加具有制度性。

五是成果性。如果巡视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问题后得不到解决,那么,巡视制度就形同虚设。明代御史巡按各地,由都御史依据巡按通例考察核实,对于失职违法,处置失宜,用心酷刻,或擅作威福等情事,指实参奏。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强调问责和追责。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如果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将被追责,增强了巡视工作的成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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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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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xx年12月25日起施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该《条例》的出台再次规范了党委议事程序,对党委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地方党委“一把手”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地方党委发挥更大作用。

地方党委强则领导集体强,领导集体强则地方事业旺。人们强调党的领导制度的优越性,党员干部也有相当的制度自信,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各级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自身建设时坚持民主集中制,统揽全局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实现了党对各项工作的有效领导。《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要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的监督,要主动接受上级和同级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要虚心接受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要认真接受党外人士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监督之下,暴露在阳光下,才能真正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也才能真正发挥党的地方委员会的领导作用。

《条例》是治党治国的“重器”,我们要以“严、实”态度贯彻好落实好《条例》,要学习好宣传好《条例》,地方党委都要结合工作职责,宣传解读《条例》,时常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钟长鸣,增强每个人的自觉性,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要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向低标准看齐,做到不盲目攀比、不奢侈浪费,要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永远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抵制腐朽生活作风的不良影响。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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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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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局党总支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煤矿安全监察员、作为一名党员,我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要把学习贯彻与监察执法实际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守住规定的高线和底线,自觉检点自己的言行,努力克服日常工作生活不良的细枝末节,守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根本前提,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凝心聚力,促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落实,树立党员干部和煤监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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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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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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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条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教培,培训,全文共 3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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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查报告范文(一)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以《干部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创新民族地区干部教育培训理念,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民族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上水平、上台阶。通过学习、贯彻、实施《干部教育条例》,现将今年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创新培训内容,实行多元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一增强培训内容的适用性。根据新世纪新阶段的新任务对干部的要求和岗位、专业、文化程度等特点,做到“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本着“干什么、学什么”,“需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讲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层次性。科级以下干部培训课程以政治经济学常识、公务员知识、公文处理等为主;科级干部以行政管理、公共关系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为主;村级干部以当前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实用科学技术、新农村建设等为主。理论培训按由浅入深,由常识理解到研究探讨梯次安排,体现层次差异,走多元化教育培训之路;三体现教育培训内容的系统性。坚持整体规划与个别落实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分级制定教育培训大纲和培训规划,作出具体安排。

二、改进培训方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

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着力抓好“四堂课”。

一是主要领导讲形势课。主要领导能做到率先垂范亲临培训班现场授课,全年共讲授形势课20余场(次),为广大学员及时讲解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及当前发展的趋势等,使学员全面了解当前经济发展的走势及县委县政府的主要决策,从而为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二是教授专家讲专业课。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培训班授课,以高素质的师资保证培训效果,全年共邀请有关专家或学者讲授专业课15场 (次)三是一线同志讲实践课。安排实践经验丰富,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谈体会、授经验,引发大家对实践工作的思考与共鸣,有效地帮助学员进一步理清思路;四是外出考察上经验课。坚持做到“请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一齐抓,结合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定期安排全县党政领导、科技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青年干部、村干部赴先进省市区考察。同时举办双休日讲堂、干部夜校、岗前培训、各类知识讲座等,有效拓展各级干部服务经济的工作思路,找差距,增见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通过举办学习xx届六中全会轮训班,共举办科级干部轮训班5期,培训250人,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1期50人,村干部培训班1期50人,共计培训干部350人(次),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60余人(次)。

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实现“三个紧贴”和“三个转变”即:紧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级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实际需求;紧贴干部的思想、工作、能力素质的实际状况;紧贴县委未来五年发展的目标任务。做到教育培训体制由“分散培训,多头培训”向“统一领导,宏观调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转变;培训对象从抓重点对象培训为主”向既突出重点又整体推进的全员培训转变;培训内容从通用型知识培训向能力型培训转变。

三、探索资源整合机制,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合力

一是形成县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培训格局。县委设立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协调中心,各培训单位年初提出培训计划,具体指导协调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党校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机制。县委对有发展潜力的党校教师,可以安排到乡镇或机关单位任职,换岗锻炼;三是党校等培训机构也可聘任有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和专家、学者任兼职教师。逐步打破由党校单一培训的旧模式,倡导开放式培训的新格局。

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查报告范文(二)

对照县委《2019—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安排相关部门开展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以教育培训带动工作谋划、以培训实效促进工作创新,在强化土地执法监管、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行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效促进了整体工作的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培训计划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教育培训作为全局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今年,一方面,统一印制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订阅《中国国土资源报》、《江苏土地》及各类党报党刊等学习资料,为做好干部培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硬件基础;另一方面,软件设施建设也达到领导力量、师资队伍、制度措施、教材计划、培训人员、经费投入的“六落实”,从而使整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较好地实现了认识、领导、措施“三到位”。

二是科学制定计划。年初,根据队伍现状与管理实际,研究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如东县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培训方案〉通知》,对全年的干部教育任务进行了细化,做到牵头单位、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四落实”,对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促进了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稳妥推进。此外,还及时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调整完善培训计划,真正做到与时俱进、按需施教,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是营造学习氛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此,全局干部职工切实统一思想,端正学习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高效的作风,积极参与学习培训,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通过汲取知识,更新观念,做到学以致用,真正把学习培训转化为自身素质技能的提高和熟练驾驭工作的本领,在全局形成了干部职工齐参与、静心亲为认真学的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拓展学习方式,精心开展教育培训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为了使全局工作能够有高的起点,满足实际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局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我局建立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xx大会议、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已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1次。

二是打造三大平台。着力打造“科所联动”和“扶海大学堂(国土分堂)”、网上教育三大平台: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规划计划及用地报批、基本农田划定等综合业务类的培训课题,由机关业务科室牵头,基层单位参与,实行“上下互动、科所联动”;对政策法规类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等培训课题,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和继续教育公共服务网,组织人员自学,不断提高学习的自主性与灵活性;对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新闻信息采编等专业性较强的培训课题,及时邀请相关专家集中授课,不断提高培训的时效性与专业性。定期组织业务知识考学活动,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相挂钩,充分调动了系统人员参与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组织人员培训。我局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安排等各种培训途径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学习,通过组织系统相关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土地估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省测绘局组织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员培训班等,及时带回了相关新知识和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促进干部思想观念的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距离。2019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试行)》和《2019—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围绕中心,统筹兼顾,突出主题,创新工作,努力做到“三个注重”,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进步、新发展。

一是注重培训目标的需求性。继续以多种形式在全局干部中开展干部培训需求调查,重点征求干部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并掌握干部对培训需求的第一手资料,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向和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2019年全局干部培训计划》,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提高干部培训工作质量。

二是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结合干部培训的实际和县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在调查研究和不断总结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调整内容。以政治理论、当代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紧扣时代主题,将反映当代世界发展、体现时代变化的最新知识与成果充实到课程中,把理论培训与党性锻炼,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当前形势教育与改革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深入的研讨和交流,使干部牢固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从实际出发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

三是注重培训方式的多样性。坚持多渠道、多形式、个性化,坚持课堂与研讨、考试等不同方式的结合,尤其是针对干部日常工作的特点,强调实践教学,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实地调研、对策研究、情景模拟,注重对发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以引导式、启发式、研究式教学为主,克服单一、呆板的培训方式,调动教、学双方积极性。充分共享现有资源,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借助外力搞好培训,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技术,开展远程教育,以提高获取新知识的速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寓教育培训于干部培养锻炼中,使干部通过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丰富阅历,进一步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促进干部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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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处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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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约束对象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更名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象为中国共产党,即所有共产党员,充分体现了全面反腐的覆盖程度之广。不光是对象的变化,从字面看,以前是廉洁从政,现在是廉洁自律,延伸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不仅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也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新修订的《处分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白居易曾说: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 培根也说: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制度的“笼子”已经扎紧,下一步关键在于落实。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掌握纪律处分条例。

三是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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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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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二)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

(三)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四)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后未立即删除的;

(五)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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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学生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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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了问责条款,责任被具体化,为构建巡视工作责任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根据这一条例,巡视工作责任体系的核心是落实“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重点是明确“三个责任人”,即党委书记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抓主体责任 党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落实责任,首先要抓责任主体。条例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党委承担巡视工作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对巡视工作,党委要坚决负责,主要领导要带头尽责,班子成员要积极担责。党委“一把手”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配合“一把手”落实好巡视各项工作。

围绕党委的主体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抓组织实施责任 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党中央和同级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巡视力量,认真抓好实施;及时解决巡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领导巡视组深入了解问题,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领导小组的配置,事关巡视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从巡视工作实践需要出发,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这样配置,既有利于突出巡视主业,始终专注“四个着力”,发现问题,也有利于纪委、组织部门的日常协作。

抓监督责任 巡视组失职渎职要追责

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通过巡视监督,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落实巡视监督责任,巡视组责无旁贷。条例对巡视组失职、渎职的情况明确规定了追责条款: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的,以及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进行责任追究。

抓成果运用责任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巡视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条例对成果运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目的是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纪律检查机关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相关纪检监察室优先办理,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研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办理和组织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巡视办反馈。其他有关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专题报告,要结合部门职责,研究提出处理措施。

抓整改落实责任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巡视整改落实是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条例规定,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被巡视地区、单位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制度执行,逐级传导压力。中央和各省级巡视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对巡视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续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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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全文共 4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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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上 海 市 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职 工(乙方):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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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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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最近颁布的《党纪处分条例》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的伟大工程,是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城投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党员,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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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党纪处分条例解读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2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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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党纪处分条例解读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称为《条例》)。今天小编就为解读一下相关的内容。

20xx年党纪处分条例解读

一、对党员实施纪律处分的种类即要坚持的五个原则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坚持的五个原则是: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要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二、学习《条例》中的重要章节

(一)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对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将根据情节不同给予不同处分。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直至开除党籍。

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

(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根据情节不同给予不同处分。

(四)贪污贿赂行为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甚至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情节不同给予不同处分。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五)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2、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3、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4、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5、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6、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六)失职、渎职行为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以下三种范围内:

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表现在:

1、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2、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3、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物被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或者物资丢失、损坏、变质,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4、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在管辖范围内:

1、对发生的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集会、游行等活动放任不管,致使本单位多数党员、群众参加集会、游行等活动的;

2、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闹事、罢工、罢课或者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工作、教学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3、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

4、对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

在安全工作方面: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火灾、交通安全及其他事故的;

2、在组织各类集体活动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责任事故的;

3、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学校、幼儿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将按照规定加重处分。

(七)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1、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2、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3、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4、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5、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较重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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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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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的形式规范业委会运作

目前无锡已有备案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约有350个,约占全市小区的1/3。一些运作不规范的业主委会屡屡出现“违规”行为,比如业委会成员自己带头不交物业费,享受各种“特权”;业委会成员以学习的名义去外地旅游等。

《条例》首次对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业委会人选的条件、职责、罢免、换届选择等各个环节和流程进行了逐一规定,具体细化了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并首次将个人诚信纳入业主委员会任职条件之中。

《条例》第14条对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作了新的规定,明确了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3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成立换届改选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明确了自换届改选小组产生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一)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二)管理规约规定情形以外的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等重大事项;(三)其他重大事项。

为解决当前一些业主委员会账目不公开、收支不透明、工作经费不公示等主要问题。《条例》第16条对业主委员会换届时的工作经费和经营性收益等情况进行审核作了明确规定,审核时可以邀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核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

将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写进条例

业主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的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要履行相当的职责。首先《条例》31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电梯运行维护费、公共能耗费等在内的信息,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其次,针对当前1000多个小区中,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随意调整所引发的小区不稳定现状,《条例》 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经营,明确规定了失信行为及处罚措施,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也弥补了我市去年以来实行物业管理诚信体系的法律依据。

今后,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档案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提出小区停车位 应合理租售

一面是小区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寥寥可数,一面是小区道路上、绿化带上车辆乱停,停车难一直是物业管理的一大难题。《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车位、车库的情况;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期满后可以优先续租”,并进一步强调,“车位、车库不得单独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

《条例》还明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当期业主停车需求,按照比例划出可供租售的车位、车库,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小区整体交付前,只能向每户业主出售一个车位、车库。”也就是说,即便拥有两辆车以上的家庭,理论上只能买到一个停车位。小区整体交付之后,在确保未销售房屋每户一个车位、车库的情形下,剩余车位、车库可按照规定出售。目前,无锡也在起草有关小区停车位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操作程序。

将墙面渗水 纳入应急维修项目中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钱,用这笔钱,必须符合两个“三分之二”条件,即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程序繁琐。这在一些空置率比较高的小区,根本不现实。

省条例中提到的6种应急维修项目是: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情形。《条例》在省条例基础上,增加了墙面渗水或其他危及安全的事项。

为了解决维修资金利息使用,避免每次使用时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从而影响维修资金利息使用效率,《条例》明确规定了可以一次授权多次使用的约定,即通过业主大会对维修资金利息使用授权,在日常使用中不必再召开业主大会,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维修资金利息的使用。

明确规定旧住宅小区 与拆迁安置房的管理

《条例》 明确了经整治改造的旧住宅小区有条件的应实行物业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面对我市大量的拆迁安置房小区,《条例》 也规定了应当参照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对小区的管理主体、前期服务合同、服务收费制度、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作出了规定,从而为今后我市拆迁安置房逐步向市场化物业管理过渡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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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3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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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1997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xx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xx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保护自然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护区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东经97°23′34″-103°45′49″,北纬36°29′57″-39°43′39″范围内,其总面积为19872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04067.3公顷,缓冲区面积387371.4公顷,实验区面积1095761.3公顷。

第三条凡在保护区内从事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保护区必须以管护为主,积极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坚持实行统一规划,科学管理,依法监督,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保护区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具体负责管理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站(以下简称保护站)负责对本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管理,由管理局和所在地市(甘肃中牧山丹马场总场)、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市、县为主。

第六条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工作的领导,做好保护区的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级护林联防责任制,加强对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管理。

第七条保护区内的居民,应当遵守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在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正常的农牧业生产,也可以有偿承担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局组织的劳务或者保护管理任务。

第八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发展计划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专项投资和基建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调查自然资源,组织环境监测,建立资源档案;

(五)组织开展水源涵养林、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保护生态环境,拯救濒危物种;

(六)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七)对保护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八)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保护站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保护和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冰川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三)负责总体规划和计划的具体实施;

(四)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自然保护知识,教育区内居民和入区人员遵守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对其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五)组织区内有关单位制定森林防火、防盗公约;

(六)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面积;

(七)制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处理各类林政案件。

第十条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改变保护区的性质和范围。

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树立标志,并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保护区的界标。

第十二条核心区是指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区内现有居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地逐步迁出。

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于三十日前向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按程序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禁止在缓冲区开展旅游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管理局批准,可以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拍摄影片和标本采集等活动。但不得损害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第十四条实验区内经管理局批准,可以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地质勘测、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驯化培育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向保护站交纳资源保护管理费。在不破坏植被的前提下,可以有计划地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可实行轮封轮牧,轮封周期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五条在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管理局和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必须坚持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原则。

旅游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征得管理局同意,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旅游活动应当在划定的旅游地点和路线内进行。

进入保护区内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所在地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保护站的管理。

第十七条保护区林地属国家所有。确因需要,必须征收、征用林地的,经管理局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交纳林地、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十八条禁止毁林毁草垦荒。严禁在2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应当限期退耕还林还草。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在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封山育林地的外围,划出不少于十五米的森林保护带,以利于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

第十九条禁止采伐保护区各种林木。确因需要进行灾害木清理的,必须按程序上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管理局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需要猎捕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管理局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保护区散放、野放从区外引种的野生动物。

第二十二条在保护区内携运林木产品和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副产品的,必须经过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携运林副产品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做好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工作,禁止放火烧荒。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为保护区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严禁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的,必须经保护站批准。

第二十四条建立保护区水源涵养林补偿制度。从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受益地区征收的水资源费总额中提取3%;从保护区内进行科学研究、灾害木清理、旅游等收入中提取2%-5%,用于保护区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专款专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人民政府和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加大对水源涵养林的投入。

第二十五条在保护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构,负责管理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区内社会治安,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案件。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局、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认真执行本条例,全面完成自然保护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长期坚持在基层从事自然保护工作成绩优异的;

(三)在自然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四)同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行为作坚决斗争,有功绩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破坏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保护区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依法决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划定的外围保护地带,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权属的单位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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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护士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党工团,全文共 2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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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通过视频形式举办“海西法官讲坛”,邀请中央党校戴焰军教授作关于《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戴焰军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通过聆听讲座使我受益匪浅,现将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心得体会作如下陈述: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遵循。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准则》和《条例》体现了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重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两部党内法规,突出党纪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克服了过去相关党内法规纪法不分的缺陷,点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航标灯”,拉起了党组织和党员修身用权的“警戒线”。

《准则》和《条例》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道德是内在的规范,纪律是外在的约束。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自律与他律相补充,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又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若干具体化、细分化的纪律底线,体现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谋划和严格依规治党的整体设计,在实践中必将发挥出组合功能和综合作用。

坚守高线,守住底线

一是知义。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筑牢“司法为民”“防火墙”。

二是知行。《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在“三大建设”过程中,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知责。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司法处理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做到抓早抓小,快处快结,保持了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作为一名党员及法院干警,要践行好《准则》和《条例》,除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外,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不为名利失心、不为权欲熏心、不为排场傲心”。关键要做到以下四点:

1、要端正做人。我们党讲一个党性,老百姓讲一个良心。能不能凭良心说话、按党性办事,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品行好坏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使他人信服,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2、要严谨做人。严谨是每名法院干警应具品质,体现在工作作风上,是务实、高效、追求完美的一种表现;体现在生活作风上,是洁身、克欲、维系自我的一种手段。无论手中握有多大的权力,都要把“严谨”二字时刻悬于脑际,慎言、慎行、慎独、慎思。

3、要忠诚做人。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牢记入党誓词,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任何场合都要讲政治;作为一名干部,要忠于自己的工作职守和道德。真诚对待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同事、亲人朋友,做到坦坦荡荡做人。

4、要守纪做人。要做到守纪,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一定要正确区分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切不可相互混淆,甚至是相互渗透。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

二是处理好感情与原则的关系。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可能生活在真空的社会里,要正确处理好对亲人、朋友等的感情,正确对待涉及他们的合法利益问题,不能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在处理感情与原则的关系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度”。原则是做人做事最基本的规矩,任何人和事都不能凌驾于原则之上,用人情代替原则,或是用权术改变原则,势必会酿成大错,只有坚持原则,即便是复杂的矛盾都会迎刃而解。

三是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就越重,应尽的义务就越多。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绝不能把权力单纯看成是个人努力的结果,甚至看成私有财产。只有心中常怀公心、敬畏之心,才能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才能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动,才能面对诱惑不迷失自我,真正把握好自己的方向。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在政治上保持意志坚定和行动上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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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幼儿园管理条例模板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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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模板

幼儿园管理条例模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

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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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处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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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党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就我通过媒体介绍、阅读报刊、自学条例等形式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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