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该所律师。
甲方因与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
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
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
乙方代理的权限在整个过程中甲方授权均为全权代理。
详见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
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
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
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一审判决胜诉后甲方按判决书确定数额的支付代理费。
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
乙方败诉则不支付代理费。
对方不服上诉的乙方则代理二审,二审胜诉后,甲方则在二审判决送达后的三天内按照判决确定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
2、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为甲方收回的是现金,则按照收回现
金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
如果收回的为非现金资产,该资产收回时需经甲方同意,同意后该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该非现金资产后应按评估数额的%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该资产变卖成现金后按其现金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但应扣除事先按评估数额支付的部分。
甲方自用的按评估数额的%支付。
3、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
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额代理费用中的%的金额为甲方开据正式的律师代理费发票。
%的金额可以用其他发票冲抵或由甲方自行冲抵,作为乙方已经用去的办案差旅费用的补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
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
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债权诉讼及执行时效丧失或者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履约保证
甲方提供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
保证在乙方履行义务后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十、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
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
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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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货物购销电子合同打印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购销合同书。
一、合同标的。
甲方所购产品名称为_____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套数为__________。设备详细配置见清单,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不在本合同供应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 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3、 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 、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____月内支付
三、设备运输及风险承担采用______种方式。
1、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支付,在设备卸车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乙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之前的风险由,装车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送货上门并负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卸车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及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分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 2.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传真等方式将合同设备的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
五、设备的验收,合同范本《购销合同书》。
1、设备在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甲方确认设备及所附属设备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收;
2、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资料交付。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2、乙方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易损件、人为因素和物料腐蚀(光气、氢氟酸、40%以上的NaOH、KHO浓溶液)等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免费服务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2、甲方逾期付款,应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担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十、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十一、其它应注意事项:
篇2:民事风险代理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因 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全权代理。包括:前期调查;参与调解;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该项代理权行使前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提出上诉;申请强制执行,代为接受、处分执行款物。
三、代理方式:风险代理,即甲方不预先支付律师代理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根据约定比例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四、代理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执行回款物价值的
2、执行回款物后,乙方有权优先扣除相应律师费用。
五、其他费用说明
1、乙方为代理本案所发生的调查费、公关费、交通费、全部由乙方负担。
2、执行失败,乙方无权收取代理费。
3、如执行房产或其他经甲方同意的非现金财产,则由甲方负担评估费、过户费等涉及债权实现的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常收费。
4、诉讼程序中产生的诉讼费、执行费、等必要费用由甲方依法缴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案件进展程度。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和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有权根据委托权限,依据事实和法律自行安排执行活动。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执行回款物到达乙方账户后,乙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不得侵占甲方的执行款项。
3、乙方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被执行人隐瞒、转移财产,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需按诉讼标的额的 10% 向乙方律师支付律师费。
九、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含:一审、二审、执行程序)。
十、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篇3:民事风险代理合同模板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事务所)
承办律师: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借款人X公司及X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借款合
同(借款为X笔,总计借款本金为X元,利息为 元)纠纷案件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的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全权代理诉讼、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3、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
论;
4、在不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调解、审理及执行过程中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上诉;
5、代理清收现金或抵债物;
6、委托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代理期限及范围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案件处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理阶段,即由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理期限延长的原因,造成该案在一年之内没有审结或乙方为甲方没有实际追回损失,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撤诉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费用给付标准
收回现金或抵债资产(资产以法院评估作价为准),按照执行收回本息总额的%支付代理费。
六、代理费用给付期限
代理费给付期限:收回现金或资产入账之日起XX日内,甲方给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
2、有权对乙方律师因违纪或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损害追究法律责任;
3、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
4、按约定支付代理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5、不得擅自放弃甲方的合法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承办律师: 年 月 日
篇4: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寻找物业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1条基本要求区域:面积:______________办公人数:_________租期:________租金: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其他需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有权自主确定是否租赁标的的条件;
2.2甲方承诺不私下同乙方介绍之业主接洽、交易;
2.3甲方应及时在乙方提交的《标的视察确认》上签章确认。
第3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3.1乙方须利用自己销售网络积极寻找标的,跟进并促成交易;
3.2乙方有义务带领甲方视察标的,并向甲方提供业主的意向、条件。
第4条酬金
4.1乙方将根据行业惯例,从提供物业方收取服务费用。
第5条违约责任
5.1如果甲方有不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形,应向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相当于私自成交标的月租金的两倍。
第6条争议的解决
6.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以起诉方式解决。
第7条协议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7.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至____________________止;
7.2本协议中止/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7.3在下列情形中,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协议目的;甲方已通过其他渠道选择合适办公地址;一方延迟履行协议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第8条附件
8.1双方确立确认书制度。
凡乙方代领甲方视察标的前,均向甲方传真一份《标的视察确认》或在甲方视察标的同时出具《标的视察确认》,甲方应在《标的视察确认》上签章,视为乙方的业绩,乙方须跟进促成交易,《标的视察确认》为本协议合理附件。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5:风险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 律师代理,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约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将欠条或借条原件交给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给甲方出具收条。
第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为落实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诉讼费由甲方负担。如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不能落实,或乙方发现债务人无偿还债务能力,乙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将欠条或借条原件归还甲方。
第三,代理费按每次收到债务人归还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债务人以货抵款,货物可分割的,双方各分一半;货物不可分割的,变卖后所得价款双方各分一半,处理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四,在合同订立后,甲方不能避开乙方私自与债务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并应付给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额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费。
第五, 乙方应于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内将款项交给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风险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电 话:
甲方与 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 元。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营业室、开户名: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帐号:370052407),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 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7:风险委托代理标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在双方共同遵守《会计法》,《税法》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双方商定在甲方年营业额_______万元以下,代理费为元/月.超过_____万元,每超过一个____万元,每月另加___元,年末一次结清.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全面的提交给乙方,并接受乙方的会计专业指导,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指定的责任会计沟通.
2,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支付时间为每月会计及税务报表作出后.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须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正版安易财务软件为乙方作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在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不另签合同.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期间按一个月支付代理费.
4,非新办企业,在交接财务手续时由乙方对其以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工作量的收费双方另行商定.
5,财务作帐所发生的材料及其它财务耗材,由甲方承担.
6,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篇8:风险代理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__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__________元。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_____元,律师代理费为_____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支行营业室、开户名: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帐号:_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 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_______________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9:民事风险代理合同
委托人: (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律师(成都)事务所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方(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 有限公司因与(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 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 ”],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其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甲方的本案一审、二审(如有)诉讼阶段的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律师应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履行代理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征求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第三条 甲方应如实向代理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保证证据的真实、合法、有效(仅提供证据复印或复制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因甲方无法提供原件到庭核实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承担以下的义务:
1、与乙方和代理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与本协议约定事项有关的资料,如实陈述有关的情况和信息,提供相关证据及相关材料,并保证证据、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2、如本协议项下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代理律师; 3、甲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指定(邮箱: ,电话: ,传真: )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联络人,有权代表甲方接收乙方之文件或工作指示,亦有权代表甲方向乙方递交文件资料或传达甲方之真实意思。如果甲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代理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该要求。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代理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代理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依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或因紧急事件须临时调整代理律师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指派(工作邮箱: ,传真: ,电话: )为本合同项下之主办律师及乙方的专职联络人,负责本合同所涉之法律事务的处理。如乙方或代理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代理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和代理律师就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外,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但是如有必要需代理律师代缴代付予其他机构的费用除外;
6、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必须忠实于法律和事实,不得向甲方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意见,乙方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向甲方提供
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意见的,应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但赔偿的金额以乙方基于本协议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为限额;
7、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非因乙方原因(如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单位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评估拍卖机构的原因)造成工作延误或工作目的无法实现的,其责任不在乙方,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应收未收律师费有权收取;
7、乙方及代理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案件的进展情况,亦不得泄漏案件中了解的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
第六条 乙方律师代理权限由甲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予以确定,《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 律师代理费及其支付
(一)律师代理费: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案的律师代理费按照“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计取,其中:
1、“基础代理费”及其支付: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案的“基础代理费”¥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本协议签订后,无论本案出现任何结果甲方均应支付该“基础代理费”,乙方亦无须退还。
2、“风险代理费”及其支付:
(1)甲方应按照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甲方减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即:
“风险代理费”=(“原告起诉标的总额”-“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甲方应承担金额”)× %;
若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甲方不承担责任的,或原告撤诉的,则“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甲方应承担金额”视为“零”。
上述所称“生效裁判文书”包括限不限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驳回起诉裁定书、撤诉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等,甲方如与原告达成的和解协议亦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应在本案取得上述生效裁判文书之日起五日内按上述约定比例及计算方式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
(二)甲方应按约定将律师代理费转账支付至乙方的账户内[户名:律师事务所,账号: ,开户行: 银行营业部]。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后,应据实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其付款前出具发票的,甲方仅限转账方式支付)。
(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按约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赔偿乙方损失,且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代理工作,有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其他费用
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代理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应由甲方支付的以下其他费用不包含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双方就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由甲方按相关机构的规定或要求缴纳;
2、乙方及代理律师办案所需差旅费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票据,据实另行支付;
3、法院工作人员办案所需的差旅费用或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应据实报销;
4、查档费、资料(打)复印费等其他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票据,由甲方据实报销。 第九条 乙方就本案所涉及的诉讼风险,已如实告知甲方,甲方对本案存在败诉的诉讼风险已预见并确认可接受。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用或向相关机构缴纳应缴之费用等情况的,有权暂停或中止代理工作,亦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应收未收费用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第十条 如乙方违反或解除本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违反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应交未交费用仍应予补齐。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取得生效判决(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等)时止。
第十二条 乙方和代理律师均无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人如确有需要乙方和代理律师提供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第十四条 如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但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于四川省成都市。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栏)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乙方:律师(成都)事务所
负责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篇10:电子商务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广东劳特斯企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灵瑞同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 12 年 9 月 1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不锈钢炊具品牌“劳特斯”网络销售代理事宜,
一、网络销售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劳特斯”不锈钢炊具系列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网络销售代理权,由其负责甲方“劳特斯”不锈钢炊具系列产品的网络销售事宜。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有权建立下属网络分销。
(3) 甲方有权设立其他的网络销售代理商。
(4)乙方必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5)甲方首次授权时间为3个月,每三个月会对所有分销商进行考核,确定是否重新发放授权,旨在确保网络销售的稳定。一年内连续获得甲方授权的,次年甲方将退还乙方百分之五十的加盟保证金,同时提高铺货额度百分之二十。
二、乙方承诺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完善和实施有效的网络销售方案。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按照合同执行,合法经营,不扰乱甲方的网络及传统终端销售市场,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3) 乙方发展的所有下属分销商均需甲方审核书面确认后才有效,且所有下属分销商必须在甲方备案,否则乙方所发展的下属分销商被视为无效。
三、代理保证
(1)乙方的代理权只有在网络销售领域(互联网Internet)生效,不得在其他领域扰乱市场,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网络销售代理的资格,后果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四、网络销售代理价格,见代理价格表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产品的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市场统一出厂价,不含税,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
五、加盟政策
(1)甲方提供两种加盟的基本条件供乙方选择
A:缴纳人民币20_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同时享受甲方提供的最高人民币3000元的铺货额度
B:缴纳人民币5000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同时享受甲方提供的最高人民币8000元的铺货额度及甲方承担运费的待遇。
(2)结款方式:
A:甲方乙方每月30号14:00前,根据本月乙方所在所有互联网销售平台的后台实际销售数据结算乙方当月需支付甲方的货款。
B:乙方结款后,可根据自身实际销售需要补货,金额超过铺底级别的,需现款提货。
六、销售政策
(1)乙方所销售甲方产品中任何一款可以进入所在网站平台同类产品,当月销售排名前3(淘宝网除外),淘宝排进首页的。甲方给予销售优秀奖现金300元(乙方月底回款是扣除),每款产品只有一次获奖机会。
(2)甲方会不定期推出不同的销售返利政策,后期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
七、订货、供货及售后
(1) 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及时准确地将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方。
(2) 若甲方组织生产及交货过程中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及时发货并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每月有一次换货的机会。例如:某款产品甲方一月进货50只,但是感觉比较难销售,又占据铺货额度,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实际销售需要退换货物。但是退货要求必须在一月结账是一并提交申请。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调换同等金额的其他产品。但是乙方不可以在3月份提出对1月份所进商品的退换。同时退换货的运费有乙方负责。
(4) 乙方全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开始安排发货。
(5) 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6)如甲方通过乙方销售的产品如需售后服务,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需更换部件的,由乙方负责协调客户将属于售后服务范围的部件发货至甲方,甲方将根据国家规定免费或部分收费更换此部件并直接邮寄至客户。
八、付款途径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支付宝结算。
(4)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九、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乙方有续签优先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十三、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日期:二〇一二 年 月 日 日期:二〇一二 年 月 日
篇11:风险代理合同书
〔 〕 代字第 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 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风险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事宜,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事实经过,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受托事务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处理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受托事务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
2、 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 代为答辩和辩论;
4、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结合本事务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待事务处理终结后,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总额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师报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受托事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薛洪增
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80号
和合大厦1704房间
电话: 电话:0311-86218114 传真: 传真:0311-85371119
二○○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篇13:半风险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甲方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委托 事务所的律师(以下简称乙方)风险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作为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可根据工作安排需要更换代理律师。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如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成立并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除非乙方有重大过错。
五、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依法由甲方先行垫付。本合同实行风险代理,即乙方在办案之前及办案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在甲方实际收到赔偿款后,再收取代理费。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案件代理费用按如下标准收取:
(一)若甲方通过诉讼程序,则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取证费等一切案件相关费用按实际到位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收取;甲方于收款当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若甲方在起诉前经乙方律师指导达成和解或者在交警部门达成调解的,则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20xx.00(大写:贰仟元整)。
六、甲方应在获得赔偿款之时应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否则,甲方除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收取代理费的支出外,还须按应付代理费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案之日止,包含和解、调解、第一审、第二审、执行等阶段。
八、本合同经双方共同确认,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风险代理委托合同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 风险及诉讼方案的告知
甲方接受乙方咨询,因案情复杂,现就(20xx)江民二初字第号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纠纷(以下简称“纠纷”或“号案件”)之处理风险及诉讼方案告知如下:
①. 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协议”仅指乙方与申屠于20xx年10月13日签订的协议,即申屠显文在纠纷案件中举证的协议。
②. 经办律师认为,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存在争议,当为有效。乙方同意经办律师的观点。
③. 乙方陈述并提供了一份证据(丁书写的还款说明),认为乙方已通过丁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
④. 基于上述2点,乙方认为上述19400元钱款是其与申屠解除协议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诉讼目的在于确认协议已于20xx年7月被解除。
⑤. 由于乙方通过丁转交上述钱款,故丁表述及其证实将成为乙方诉讼目的能否实现的关键依据。
⑥. 基于上述5点,甲方提供并经乙方同意的诉讼方案如下:
i. 乙方向江干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丁为号案件的第三人;
ii. 若江干区人民法院未准许乙方的上述申请,则乙方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列申屠为被告,丁为第三人,要求确认乙方与申屠签订的协议已被解除;
iii. 上述第ii项起诉若被受理,乙方向江干区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号案件的审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与申屠纠纷的诉讼风险如下:
i. 上述第○的诉讼,则乙方将承受败诉的后果;
ii. 即便上述诉讼方案实现,但丁向法庭(包括江干区人民法院和丽水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于乙方,则乙方同样也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iii. 即便丁陈述其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丁若无证据对此证明,则乙方也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iv. 即便法庭确认乙方确实通过丁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对该笔钱款的性质也未必定性为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资本息,若如此,则乙方同样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v.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原件)以证明其诉讼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⑧. 上述书面告知事项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义,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前向甲方问明,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务必确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下列实务提供法律服务:
1.1.1 代理乙方参加号案件的诉讼;
1.1.2 若需要在丽水市对申屠提起诉讼,甲方代理乙方参加该次诉讼。
1.1.3 上述2种情形需要二审的,甲方代理乙方参加二审。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
2.1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
2.2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 承办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陈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
第四条 服务费及支付
4.1 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元。
4.2 若需要在丽水市进行诉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旅费**元,差旅费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费的支付以丽水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诉为前提。
4.4 经过甲方的服务,若乙方的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即最终生效的判决确认协议已解除,则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师费**元。
4.5 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查档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
第五条 保密
甲方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保密期限为5年。
第六条 合同终止
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风险委托代理标准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X: 邮编: 电子信箱: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X: 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品牌商标 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5、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运输及保险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篇16: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订立合同范本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所(20*)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__________市第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17:风险代理合同
〔20__〕沪峰律民代字第 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 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篇18:电子版权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与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的非诉和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本协议委托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权委托书中确定。
第三条、权利变更
协议签订以后,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项:经乙方电话或者书面催收,债务人付清上诉本金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即与债务人达成放弃或减少权利或利益的承诺。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的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
2、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本案的有关材料需要甲方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4、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5、甲方联系人为,电话。甲方联系人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办律师个人。
6、甲方承诺,在委托乙方前,没有与其他律师事务所达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达成的收费金额比本合同收费低。如其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和 律师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有关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参与诉讼活动。
4、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冲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对甲方提交的不可再产生原始证据不得收取,但应收取与原始证据一致的复印件。
6、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电话:,邮箱。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联系人。
第六条、律师费用的计算、支付时间:
1、本金部分收取万元(税后,乙方应付税收由甲方按税法规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万元(市内交通等),其余万元按实际收回本金数额的上述比例计算,并在3日内支付给乙方或其承办人。
2、收回的其他费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费用),甲方按实际收到金额数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的,按未付总额的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费用
1、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万元,此项收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费。
2、与本案需要通过法院、行政、鉴定等有关部门处理的,上述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承办律师对本案的任何解释和承诺仅供甲方参考,不能作为甲方决策的依据。一切均以乙方的书面文件和法院的文书为准。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内容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双方指定邮件,手机短信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电话、电子邮箱,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毕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 一案第 审(仲裁或非诉讼活动)的委托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的 纠纷案的第 审(仲裁、非诉讼活动)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履行或要求撤销合同,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依法调查取证,陈述案件事实,进行辩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或撤回诉讼请求,参加调解并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收法律文书以及 。
①甲方不授权乙方的权限,应在本合同中进行删除;
②具体的授权范围,可由甲方与指派的承办律师在授权委托书中书面进行确定;
③甲方与乙方承办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以后,视为认可乙方指派的律师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 日内先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 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因律师办案需要产生的调查、差旅、住宿、复印等办案开支,有甲方按实际支出负担因甲方不负担上述费用导致律师办案受阻的,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七、甲方在收到一审判决(仲裁)文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应按一审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甲方在收到二审判决(仲裁)文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应按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如甲方一审(仲裁)胜诉,二审(诉讼)不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的,甲方应按一审(仲裁)文书确定的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分期收到判决(仲裁)文书确定的款项,甲方应在受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通过非诉讼活动甲方权利得以实现的,甲方应在受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分期收到款项的,甲方应在收到每笔款项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所得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前款所规定的数额,如落实为实物的,甲方应按实物的市场价格,依照上述约定(按市场价格的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估价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与乙方各半负担,在乙方所得的费用中扣除。
甲方不按上述约定,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的,除应按上述约定向甲方补交代理费用以外,还应按乙方所得款项的20%再向乙方承当违月约赔偿责任。因甲方的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因甲方的部分请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所收取的费用,乙方不向甲方退还,甲方按得到支持部分所确定的款项的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如甲方得到支持的权利落实为事物的,按本条第六项的约定处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审终结止(审结的方式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一:
因本合同在甲方的利益得以实现以后,甲方向乙方补交的代理费用数额较大,故提醒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或向乙方做详细咨询,慎重签订。
特别提醒二:
①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自行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撤回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除不得要求乙方退还该费用以外,还应按照与乙方在诉状、仲裁申请书或笔录中确定的请求款项的数额,按 %向乙方补交代理费用;
②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提交证据原件的,应当向乙方索要凭证。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并订立书面协议或以相关笔录确认。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建网站电子商务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企业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统及其他相互联网业务,双方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和下级代理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企业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统及其他相互联网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下同)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
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为保证乙方在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全能在线建站平台及其相关互联网业务的顺利发展,甲方应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及分销网点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1.6甲方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代理价格、按照哦凯网络公司随着市场变动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场价格。
1.7甲方所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款项应该及时通过银行转帐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付清。
1.8甲方必须每个月都有和乙方发生业务联系并保持一定的量,从而取得更好的代理政策及代理价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以转发email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有效进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不限制甲方的传输量与ftp访问,并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服务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商务平台2个月内完成;网站建设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代理
政策或价格表以文件或邮件的方式发给代理商。每月发送财务对账单。以便代理商了解财务状况和及时补充预付款,以免因预付款不足影响业务提交处理。
2.4乙方必配合甲方开展全方位的广告宣传工作,为甲方其开展业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最新业务动态、代理价格及相关的业务宣传资料。
2.5乙方保证甲方所发展的客户可享受到哦凯网络公司优良的服务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2.6乙方应在甲方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公司后的当天内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务要求设置,以确保甲方能及时地为客户服务(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
2.7乙方负责甲方经销地区的销售市场维护工作,并针对相关情况和行销进行指导工作。
2.8持续完善代理服务政策,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9乙方提供给甲方以下产品和代理价
3. 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2 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600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上详细说明。
4.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某的情况,不属于某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10次,每次不得超过5个小时。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适当赔偿或退款。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在甲方提交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或另行协商;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
4.4如一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时,另一方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4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6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 其他条款:
5.1本协议所提及价格为本年内的一定时期的代理协商价格,乙方有权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等对该价格重新定价,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按新的代理价格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5.2本协议有效期 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须协商解决,或另做补充协议。
6.免责条款
由于某抗力而影响甲乙双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不应视作违约,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本合同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甲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法人代表: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传 真:开户行:帐 户: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传 真:
开户行:
帐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