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为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能够充分放松,促进加深员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并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公司定于20xx年8月18日组织员工进行为期一天的旅游。具体地点:孙中山故居+长江水世界+大饱口福餐厅享用自助晚餐。员工在这天的时间里,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同事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团队意识,同时体现团结协作和互帮互助精神。
一、行程安排:
1、08:00于公司大门集中上车(早餐自理)前往中山(约1小时),参观孙中山故居(参观约60分钟)。
纪念区以纪念孙中山先生的题材为主,设有孙中山先生铜像、喷水池以及松园、竹园、梅园和栽种了999株龙柏的龙柏山等景点。与纪念区遥遥相对的是游览区,整个公园重点突出了“纪念”的主题,景点的布局也紧紧围绕主题铺排。
2、11:00前往定位为深海主题文化休闲水乐园——长江水世界(员工可自带干粮在进园前进食或自备费用在园内自理午餐)。景区备有先进的水上游乐设备,随处可见的休闲娱乐空间,并且以深海主题环境营造。同时美人鱼、海王、虾兵蟹将等颜色鲜艳的海洋卡通人物吸引,园区内各种各样的景观细节布置也处处体现了深海主题。景区游乐项目有:“深海漩涡”、“巨浪飞舟”、飞越彩虹”、“雨林部落”、“丛林漂流”等。(具体项目介绍请见附件)。
3、16:45集中前往大饱口福餐厅享用自助晚餐(停留时间2小时)。大饱口福环球自助美食是一家源自于香港,始创于20xx年深圳的自助餐厅,拥有宽敞的空间,舒适时尚的用餐环境,在这里用餐正如逛MarketPlace,包罗万有,数不胜数。中餐、西餐、日本料理、烤肉、海鲜、各式甜品、红酒、进口生啤、日本清酒、鲜榨果汁、什果宾治……源源不断,时常更新。
4、约19:30集中返程。
二、游玩注意事项:
(1)全体员工通讯工具必须开通;
(2)请各位员工自行带上游泳衣或多带一套换身衣物;
(3)行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请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车方向以免发生危险;
(4)长江水世界园内禁止带救生圈及任何食物入场,每人限带1支250ml的饮料,园内租柜自费:25元/个;
(5)所有游乐施设将会轮流开放,依照广播通知开放项目游玩。进园后拍个大合照,然后更换衣服自由活动开始游乐项目;
(6)亲子安全:身高未满140cm的儿童或者不会游泳的游客,必须穿着救生衣或租用游泳圈游玩,请由家长陪同以防发生危险(请勿让孩童离开您的视线);
(7)勿在园区奔跑:在园区内奔跑滑倒而受伤的比率是最高的,为了您的安全,请您勿在园区内奔跑;
(8)留意身体不适:如有晕车的员工可提早半个小时服用晕车药;孕妇、心脏病、高血压、背疾及习惯性骨折患者,请避免参玩滑道;
(9)留意天气状况:遇下雨或是打雷等影响戏水安全的天气,请勿停留水域以免造成危险;
(10)遵守使用规则:每项游乐设施都有个别的安全使用方式及守则,请您按照使用规则参玩;
(11)到餐厅享受自助晚餐时须遵守餐厅规定,文明用餐,不能外带食物;
(12)特别声明:注意安全,听从导游的安排,遵守团队纪律,集体行动,不要擅自离开团队尽量不携带金属、塑料等不易溶解包装的食品,活动产生的垃圾一律带离,做到“留下的只是你的脚印,带走的只是你的留影”整个活动中集体观念第一,不能出现几人离开团队独自活动等情况遇小雨本次活动照常进行,因为天气情况或者不可抗拒因素,导游有权利对行程进行适当的调整。三、组织保证
(1)各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负责本部门人员统筹管理。
(2)各台车的前三位同事为该车辆的小队长,主要职责为协助导游做好人员的清点和出行中的人员组织工作,确保各队人员安全。
各台车小队长联系电话:
①号车队长:副队长:副队长:
②号车队长:副队长:副队长:
③号车队长:副队长:副队长:
④号车队长:副队长:副队长:
⑤号车队长:副队长:副队长:
(3)车辆安排见附件。
篇2:旅游行业培训工作个人总结_培训工作总结_网
为着力提升我县旅游从业人员服务素质,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根据市、县关于加强人才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20xx年**县旅*业人才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旅产办发〔20xx〕2号),并根据方案开展了以增强旅*业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升行业素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的旅*业人才培训工作。现将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旅*业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明确责任
为培养有素质、懂业务、会经营、善管理的旅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努力打造一支服务技能规范,经营能力较强的旅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才队伍,推动全县旅游业实现转型跨越提供人才保障,旅游局成立由宋轩局长任组长,郑爱民大队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局机关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局,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职责,形成旅游局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旅游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和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一是全行业多层次培训。上半年,全县共培训旅*业从业人员1114人次,其中我局共组织85人次参加了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班2期;组织涉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次参加张掖市旅游局举办的旅游安全教育培训班和20xx年全市宾馆饭店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协助**县食药局组织135人次举办了**年餐饮行业责任人食品安全培训班;协助**县运管所组织224人次举办了20xx年春运前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班和20xx年公交出租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班;指导**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70人次进行了景区从业人员培训班;指导金阳光实业集团进行了三期服务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50人次。
二是进行联合培训。县旅游局联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消防大队进行了旅*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班(下发文件(民旅字〔20xx〕37号)),集中对全县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分社及门市部)、农家乐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了消防培训,提升了服务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单位自主培训。各涉旅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的同时,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了专门培训,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利用9天时间邀请河西学院教授进行了礼仪服务知识、导游(讲解员)讲解技巧、饭店服务与运营管理、顾客投诉处理办法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四是以师带徒培训。组织动员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示范村和农家乐从业人员中的技术骨干与其他从业人员结成帮带对子,帮助提高岗位技能。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1.明确培训对象。全县酒店、社会宾馆、农家乐、重点旅游景区、旅行社的管理服务人员及旅游专业村相关人员1600多名学员为重点培训对象。
2.开展创建工作。
根据《**县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人才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县人才办发〔20xx〕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通知涉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定金阳光实业集团作为旅*业人才工作示范点开展了创建工作,上半年,金阳光实业集团进行了三期服务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50人次,并将**年度优秀员工派送海南进行进修学习。
3.强化培训内容。
一是针对旅游饭店管理人员和前厅、餐饮、客房服务人员主要讲授饭店标准、现代饭店服务与运营管理、前厅服务与管理、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等。
二是针对旅游景区管理人员、讲解服务人员、旅行社负责人和导游人员和娱乐场所经营人员主要讲授职业道德、旅游景区管理、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服务礼仪、旅游投诉、历史文化知识和基本县情、旅游导游词等基本知识的培训。
三是针对专业旅游村村社干部、农家乐管理服务人员讲授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与宣传营销、基本礼仪、职业道德服务操作规程、地方特色餐饮开发等。
四是为了切实加强我县旅*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业务素质,聘请兰州政安防火中心教官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讲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责任、旅游场所危害因素辨识和处置措施、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知识、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等。
3.切实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实训操作,规范提高旅*业从业人员操作水平。通过县旅游局,县安监、县公安、县物价、县卫生、县食监、县工商质监、县商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对各个参训单位培训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提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推动我县旅游接待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县旅*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1.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培训工作的落实。结合《培训方案》,计划对全县涉旅企事业单位举办一期旅*业消防应急演练和两期旅*业安全管理和服务规范培训班。
2.注重效果,全面完成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根据市、县培训工作任务,加强院校、企业的合作,加快培养旅游市场急需的人才,全年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任务。
3.奖惩分明,用机制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对教育培训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在培训工作中不积极参加和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单位进行批评,并在旅游专项资金安排上不予考虑。
篇3:北京部分新建人造旅游观察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北京部分新建人造旅游观察的考察报告
一、考察范围
六月份,我们对北京市郊部分新建人造旅游吸引物做了初步的调查,〔1〕现将调查中了解到的一些情况和我们的建议报告如下。
二、新建人造景观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这些新建人造旅游吸引物,按形式可分为游乐场所(如北京九龙游乐园)、艺术宫馆(如十三陵明皇蜡像宫、北京电影旅游城)、博物馆和露天博物馆(中华民族园)、微缩景观(世界公园、老北京微缩城)、仿古园林(大观园)等;按内容可分为表现历史、传统文化、古典文学作品以及国内外景观和风情等;就所有制形式可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政府独资、国内联营和私人集资等。
新建人造景观大致有这样几个特点:
1.建造规模大。平均占地300亩以上,最少的15亩,最多的达800亩。而且大部分单位尚有第二期甚至第三期工程的规划,用地面积还将进一步扩大。
2.投资额高。平均投资预算在1亿元以上,其中1.5亿元以上的5 个,超过2亿元的4个。这还不包括未上马的二期或三期工程的预算。
3.建造周期短。虽然新建“人造景观”普遍规模较大,但大多数工程立项开工后,建设速度快,建造周期短。像世界公园、十三陵明皇蜡像宫、老北京微缩景观等景点投资都超过2亿元, 但从开工建设到开业一般都在18个月之内。
4.静观景观多。从目前建成开业的人造旅游吸引物来看,供人们观赏游览的多,参与性较强的项目少。特别是有些项目虽然艺术水平很高,造价也很昂贵,但由于没有脱离传统艺术馆的展示、观赏方式,因此吸引力并不明显。有些景观创意不错,但缺乏深层次的开发,游客的重访率很难提高。
5.档次差异大。从现有人造景观的情况分析,其文化、艺术、技术水平差异很大,参差不齐。有的采用了国际上较为先进的科技成果(如九龙游乐园引进了美国的电脑控制系统和先进的电影技术,明皇蜡像宫精湛的蜡像艺术),有的文化水平价值很高(如集收藏、游览、娱乐、教育和民族活动等多功能为一身的大型露天博物院——中华民族园)。但也有些景观仅仅是照搬、仿制,缺乏生命力。总的来讲,北京还确实缺乏真正反映国家文化、艺术、技术水平的精品。
6.投资主体多样化。目前投资主体不再仅仅是政府一个渠道,而是趋向多元化。投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
三、新建人造景观的作用及发展趋势
应当说,北京市是全国人文景观最丰富的城市,而且,以长城、故宫为代表的一大批历史文化遗产正是北京旅游形象和旅游吸引力的集中体现。但是,由于北京市本身是个超大型城市,常住人口多,流动人口也多,重访的客人也多,这些新的人造景观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这里的旅游产品,对满足来势凶猛的国内旅游需求的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其一。其二,在这些新建人造景观中,有的被列为北京市政府甚至国家的外事活动基地,为宣传、宏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北京的声誉、改善北京的总体形象。其三,活跃了当地经济。新景点的建造,旅游活动的活跃,必定会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特别是会促进当地服务业的发展和就业,从而促进当地整个经济的发展。其四,增进了与境外和国内其它地方的经济联系与交往。由于北京特殊的地位、旅游业发展的潜力大和新建景观预期回报率高等特点,新景观的建设对境外和国内其它地区的投资者有很大的吸引力,并且,不同形式的投资和合作方式又是展示北京投资环境的窗口,从而增进北京与境外和国内其它地区的经济交往和联系。其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从我们调查的景观来看,内容都是健康的,游人通过游览都能开阔眼界,得到一些知识或启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单位都制订了一些对老年人、儿童、学生和残疾人优惠的票价,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目前社会上对人造景观的议论纷纷扬扬,褒贬不一。尽管为数不少的新建景点并不景气,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债务负担相当沉重,但似乎并没有引起有关投资人的警觉和关注。实际上,北京市建造人造旅游吸引物的热潮并未降温,不少项目仍然在紧罗密鼓地筹划或建造之中。为了怕被别人“抢去”,往往“严格保密”;为了通过审批关卡,筹划者也不得不考虑必要的手段,掩盖真相。而且,未来的项目将会是规模更大,投资更巨,占地更多,重复建设在所难免。特别是近年来人造景点建得比较少的地方,积极性则更大,欲“后来者居上”。这一点值得引起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特点注意。
另外一种倾向是在景点建设上追求“大而全”。目前,不少景点已经建成或正在着手建造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附属设施,追求自成体系、包罗万象的“大而全”。甚至在一些新建人造景点相当集中的地区,还盲目地建造几乎是同一水平、同一风格的设施,其前景令人担忧。一些投资者为了其本身的利益,甚至不惜利用耕地良田建造景观。
四、新建人造景观的主要问题
1.新景观的建设缺乏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和行之有效的宏观控制手段
从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管理的角度看,宏观管理显得薄弱,表现之一是能够适应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的总体发展规划工作没能及时跟上;其二是宏观管理手段乏力。在新的人造旅游吸引物的建设上,审批权限分散,只强调了控制投资规模,对项目的类型、性质、内容方面的审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功能发挥得不够充分。与此同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地向社会提供信息,进行有效导向。从投资者方面来说,由于急于上马,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做得不充分,从而在一些地区出现了人造景观建设的盲目性,同类项目的近距离重复等现象。
2.门票价格偏高
内宾门票的平日公布价从10元到60元不等,平均票价为35元。其中30元以下的3个,40元的4个,60元的2个。5个单位实行内、外宾两种价格,其中有3个是外国人价格相当于中国公民价格的2倍,另外两个则相当于中国人门票的1.5倍,平均外宾价格为63元,最高的为120元,最低的为35元。
3.经济效益不佳
在新建人造景观中,多数经济效益都不理想,不能按期实现资金回收计划,有的债台高筑,步履维艰。当然,造成这种形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货膨胀造成的建造成本和经营成本的增加是重要的因素,景点项目本身的吸引力、区位条件、市场条件、交通条件和促销力度等也都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4.非正当手段竞争泛滥
通过提高质量、提高吸引力、完善服务设施、方便游人的活动、更好地满足旅游者的需求、降低成本等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应当得到鼓励、支持和保护。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非正当竞争手段相当普遍。其突出的表现是给有关人员高额回扣。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许多经营者对这种做法虽很反感,但也无奈,是不得已而为之。有的景点的管理人员不无苦涩地表示,现在景点能否红火,能否把客人吸引来,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景观的质量,而是取决于拉客的手段。
五、关于人造景观的建设和改善管理经营的几项建议
1.及时传递信息,加强宏观指导
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更加重视利用信息来引导。旅游行业协会也可以发挥其联系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桥梁作用,及时搜集和定期发布有关新建、在建和计划建造的人造景观的内容、形式、规模、投资、设计人等方面的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尽量避免重复建设。与此同时,改进旅游项目的审批程序,在目前按项目投资额审批权限分散审批的情况下,人造景观的审批应增加经市级旅游管理部门核准的程序,以有利于人造旅游吸引物的宏观控制。
2.扶植文化层次高、有发展潜力的人造吸引物
应当集中首都财力、技术力量建设一、两个具有国家(或国际)水平的人造吸引物,而这种新的人造景观一定要突出寓教于乐的功能,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突出科教、科普和科幻的内容,走出目前难以摆脱的“仿古”、“复古”、“微缩”和一味地从古典文学作品和历史人物中找出路的怪圈,以满足旅游者求知、娱乐等旅游需求,也为我们的后代留下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传世之作。
为了鼓励建造好的人造旅游吸引物,充分发挥它们在旅游教育中的优势,建议推行“优秀景点推荐制”,市旅游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和国内外旅游经营商公布本市“优秀景点推荐名单”,在国内外旅游宣传品上予以优先宣传。
3.良性循环的基础:按规定收取基础建设费,按要求及时提供必要的服务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一些新建人造景观(即使景点很有吸引力)的客流量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交通的制约,难以很快实施正常运营,使游人感到十分不便。故此在对新建人造景观(尤其是设计客流量大或远离现有公共交通线路的景点)立项时,政府可以收取专项城市基础设施建造费,俟景观建成后,政府有关部门保证提供必要的供水、供电、公共卫生和公共交通服务设施,使新景观能尽快进入正常运营,既方便游人,同时,也有利于防止一些腐败现象的产生。
4.加强景点之间的多方面合作,发挥群体优势
伴随越来越多的商业性旅游吸引物的出现,经营者的市场意识大大加强,只要经济条件允许,都肯在宣传促销等方面花钱出力。但是,面对社会,面对市场,如何加强合作,发挥群体优势这个大问题倒往往没有引起经营者们的重视。其实,在国外许多城市里,旅游景点(当然并不仅仅限于旅游景点,也包括像娱乐、餐饮、购物、交通等有关旅游服务部门)联合促销、联合办交通(包括连接主要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连接目的地相邻景点的交通)、相互做售票代理和联合实行优惠等做法已成惯例,并且证明行之有效。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能,开展此类合作活动,当然这种合作要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要遵守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平等互利的原则,在这方面,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或有影响的大企业应当发挥其固有的优势出面组织,这样会更为合适。
5.加强一日游线路的设计和管理
对北京来说,一日游开展的好坏是北京旅游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和重要标志。“一日游”中旅游活动项目(参观景点)的确定首先应当真正反映旅游者的需求和景点的实际水平,而不能一厢情愿地“搭配”;“一日游”的活动内容、价格和服务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公诸于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旅游行业组织,为了保护消费者正当的权益及维护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利益,应制订明确、简便、有效的处理投诉的程序,实施惩罚的条例和手段。一种旅游产品的授权开发单位的范围不应当太窄,更不能由某一个单位垄断,以保证产品的多样化和产品的不断更新,但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接受有关政府机构或行业组织的检验和监督,而这种检验和监督的过程不能没有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的参与。
6.健全服务设施,扩大收入来源
从调查中发现,门票几乎是这些景点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一般占其总收入的90%甚至95%以上。有鉴于此,增加门票价格似乎成为景点增加收入最主要、最直接和最方便的办法。于是,出现了多轨票价(国内、国外两种票价)和多重票价(大门票和小门票)等现象。相反,游客在活动中非常愿意花钱的时候,却又找不到地方。例如,整洁、快捷的用餐点,备有茶或其它饮料的休息处,出售有纪念意义的纪念品和礼品的商店等。因此,我们认为,景点的经营者要改变传统上只靠门票赢得收入的经营思想,从旅游者的消费需求和消费心理出发多开拓一些既满足游人需要、受游人欢迎又增加收入的途径。在门票价格上,除国家根据特殊需要而批准的少数景点(如故宫、长城、十三陵等)外,其它景点应当一律实行统一的单一价格,取消在目前存在的“外宾价”、“同胞价”、“留学生价”、“外国专家价”等“优惠价”或“歧视价”;此外其它优惠价(如团体、学生、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票价和节假日价、淡季价等)也应当提高透明度,公诸于众;提供特殊服务项目者可收取专项服务费,例如,配备专门的导游、专业导游或特种语言导游,或提供特殊游览工具及休息场所等,亦应明码标价,游人自愿选择所需服务项目,不得强行搭配。
7.发挥旅游行业组织和学术团体的桥梁作用
北京旅游协会是联系政府和旅游企业的桥梁,北京旅游学会是汇集了大批关心旅游业发展的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学者和专家,这两个组织,无论在协助政府制定总体规划,选择发展战略,改善行业管理,还是帮助旅游景点改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应当也能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学会可以组织其成员做专门调查、专题研究、项目评审等工作;根据企业的要求,学会可以协助组织有关专家做可行性研究、经营会诊和专项咨询。虽然,一些类似的工作已经开展,有的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缺乏有目的的组织,学会的作用有待更好地发挥。建议定期开展政府部门向专家(或社会)介绍行业形势,专家学者向政府或企业做专题讲座的交流活动。
8.建立旅游信息中心(即旅游问询中心)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一个国际化程度很高。国内外旅游者集中的城市,应当遵照国际惯例,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做法,尽快建立服务于海内外旅游者,加强政府、企业与旅游者之间联系的旅游信息中心(即旅游问询中心)。
注:
〔1 〕本次所调查的人造旅游吸引物是:十三陵明皇蜡像宫(昌平),老北京微缩城(昌平),大观园公园(宣武),北京电影旅游城(海淀),中华民族园(朝阳),神奇游乐宫(朝阳),世界公园(丰台),九龙游乐园(昌平),小人国旅游世界(昌平)。
篇4: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示范文本,旅游客运包车甲乙双方应当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甲方向乙方购买旅游客运包车服务所订立的购买服务合同。
三、甲方需为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分社);乙方需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字样。
六、甲乙双方用车前需提前签订包车合同,以便乙方办理合法营运手续。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附件)确认为准。《旅
游客运包车行程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甲方: 乙方 :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包车双方合法杈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与标的
1.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本合同标的为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驾驶员及运输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甲方应承担乙方驾驶员在行程计划内的食宿,食宿标准双方可另行约定。
2.2 甲方应提前 天预约包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由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2.3 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车辆,不得超员。如有超员,
乙方应当拒绝,甲方仍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
2.4 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游客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交通法规。每次开车前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落实禁止游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的相应措施。
2.5 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游客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游客索赔。
2.6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包车费用包含车辆使用费、路桥通行费、停车费及国家法定税费、保险等。甲方应该提前告知乙方驾驶员详细旅行线路,便于乙方驾驶员熟悉线路并做好线路行驶规划。
2.7 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可拒绝使用该车,也无需支付其费用,同时可以向乙方追讨因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乙方驾驶员友善配合,甲方导游 不按常规习惯指挥车辆绕行、重复线路运行造成车辆行驶里程不合理增加的,甲方应支付相应增加的用车成本。
2.8 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做好救助、安抚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随车携带《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3.2 乙方不得搭载合同外乘客上车,不得以未满载为由临时拉客。
3.3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且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不低于40万元,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保险高于每座4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 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处于适驾状态。特别是要保证车辆座位安全带使用状况完好、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正常。
3.5 乙方应保证出车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齐全有效、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出车前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达到安全驾驶出车条要求。
3.6 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但游客擅自要求变更行程及路线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时,驾驶员应该拒绝执行。当游客出现意外发病或受伤,在无法获得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在以人为本和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先行运送伤病游客寻求救治,再行协商费用,不可以费用未定为由延误送医时间。
3.7 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抵达指定地点。
3.8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运行。
3.9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伤亡人员的治疗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
3.10 乙方必须将导游座椅设置在驾驶员后方合理位置,设立明显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导游人身安全。
3.11 乙方应履行有关道路运输安全宣传、告知、承诺义务。
3.12 乙方必须提示并要求游客系好安全带,拒绝旅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在车辆运行过程中,由于驾驶员开车无法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情况,甲方应配合驾驶员做好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
3.13 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14乙方驾驶员要熟悉行车线路,或者提前问询准备好行车线路。
第四条 包车费用
4.1 签订用车合同后 日内甲方预付 %定金给乙方,用车结束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余款。超出时间按约定运费每天收取千分之三滞纳金,滞纳金佥额不超过约定运费上限。
4.2 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和结算单。应出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路桥通行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4.3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4.4付款方式选择:
¨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 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
4.5 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
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甲方取消包车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的违约金。
(4)甲方超出租期处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原包车费外,另行支付延时用车费。
(5)在约定用车时间到点8个小时后,甲方仍未用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甲方超出约定包车期仍未用车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乙方不再受租期限制。
(6)约定出发时间已到而游客不准时到达造成包车期外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包车费外还应另行支付延时用车的费用。若由于游客迟到原因导致车辆在凌晨2-5时停运或22:00时至凌晨6:00不能在三级及以下公路行驶而停运或改道运行的,由此产
生的各种运输成本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2 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间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5.3 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游客投诉的,乙方应支付包车费 %
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提供车辆未保持车况清洁整齐,车内卫生脏、乱、差;驾驶员未及时打扫车辆卫生。
(2)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的;
(3)游客在约定时内返回,乙方驾驶员不到岗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4)未经甲乙双方同意,驾驶员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5)驾驶员有在车内吸烟、开车时接听电话或其他有害于
行车安全的行为;
(6)5-10月期间未提前开放空调,或行车过程中空调停运
超过1小时。
5.4 乙方擅自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
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
的违约金。
当乙方迟到达到 小时或预计超过 小时,应计价赔偿或者双方协商另行安排车辆接替,事后对因此产生的金额予以扣除。
5.5 因乙方车辆故障未能及时安排接驳或乙方驾驶员对线路
不熟悉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的违约金。
5.6 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
乘车约定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
因素,导致无法提前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5.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
物品。车内物品丢失并经公安机关认定是因驾驶员过错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资任。
5.8 如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查扣,乙方应在接到报告 小时内调派车辆接驳,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5.9 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原因截留包车费用。确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需出具有 %游客签字的服务反馈表做为协商扣费依据和证明,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追索损失。甲方不按时结算的,滞纳金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给乙方,滞纳金不得超过包车费用上限。
5.10 因游客损坏车上物品,弄脏车内卫生的,甲方应督促旅
客支付相关赔偿、清理费用。游客拒不支付的,甲方应协助乙方
向游客追偿。
5.1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双方可约定管辖法院,但应约定与合同关系紧密的人民法院,如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等)起诉。
(3) 本合同因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产生的纠纷,双方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合同签订地位于市区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7.2《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为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数量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车辆及人员约定
车辆号码 车 型 车辆行驶证有效期
车辆道路运输证号 道路运输证有效期
车辆核定载人数 驾驶人数 除司乘人员 外的座位数
驾驶员 1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驾驶员 2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甲方导游 联系电话 导游证号
出发时间年 月 日结束时间年 月 日
出发地点 结束地点
主要途经
详 细 行 程
用车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
时 间行程及地点
备注
包车费用合计(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 )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篇5:2025年出境旅游电子合同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 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是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合法组织。
(二) 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做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应当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可为旅游者代为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出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成交订单
(一) 内容
旅游单位 人数 (男 人、女 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 性别 年龄 人数
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 晚 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
交通工具
住宿天数
住宿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娱乐次数、内容
保险项目、金额
团费总价
团费所包含的费用
团费付款时间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或未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 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
(二) 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由甲方自负;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 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出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出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下列情况的,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措施,未造成甲方损失的;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未造成甲方损失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补充条款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签字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6:旅游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旅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福州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滨海休闲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努力发挥各种资源优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旅游宣传促销,规范旅行业监管,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实现新的发展。初步统计,20xx年旅游接待总人数319万人次,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5%。
一、推进项目建设
(一)温泉资源开发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发漳港温泉资源,目前钻探第二口温泉井已完成招标工作,确定了施工单位。现在正在租用钻井用地和办理临时用电手续,预计年后开工。
拟建温泉管道由漳港环岛至滨海产业路(大东湖悦榕庄酒店),全长6.2公里,完成《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温泉设计图纸》、《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工程量清单》、《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工程控制价》。发改局已批复温泉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立项,目前正在施工图审查。
(二)长乐海丝文化展馆暨闽江口游客服务中心装修布展,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原闽江口郑和航海馆由长乐市文体局移交给长乐市旅游局负责管理,并将原馆重新装修布展,更名为长乐海丝文化展馆暨闽江口游客服务中心,已完成该馆的设计、立项、审核工作。完成展馆视频播放影片《航——长乐与海上丝绸之路》专题片的拍摄工作。
(三)推进古槐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成立了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林秀燕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推动会,就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并下达任务分解表,做到明确分工,责任清晰。同时,成立了大青山旅游开发公司,负责青山村旅游开发、运营、管理等。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四)A级景区提升、创建工作。协助猴屿洞天生态旅游景区完成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公厕、标识系统等硬件设施改造,已通过省旅游局的3A考核验收,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结合宜居环境及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全市各A级旅游景区的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冰心文学馆、猴屿洞天岩等景区已完成内(外)部环境整治工作。琴江满族村已完成五炮神公园的建设及许建廷故居的修缮工作。
(五)旅游交通指示牌设置。完成旅游馆、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交通指示牌设置;全市5条主干道共设计16面旅游交通指示牌,为来我市旅游的游客提供有效便捷的道路指引。
二、加强旅游规划
完成《显应宫旅游区总体规划暨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协助青山村邀请xx乡村旅游协会规划专家编制完成《青山村乡村旅游创意策划》;协助梅花镇人民政府编制“梅花镇海鲜一条街”的设计方案。
三、深化旅游宣传
编印了《常来长乐》旅游画册卡通版、《长乐旅游招商项目册》等;组织显应宫、琴江满族村等旅游企业参加福州市旅游局主办的“福州民俗之旅体验周”活动;参加第十届海峡旅游博览会“两岸乡村旅游圆桌会议”、“两岸乡村旅游精品展销馆”、旅游项目推介会等系列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力开拓目标客源市场,组织有关乡镇、景点赴杭州、广州等地参加旅游推介会,发放旅游宣传画册、旅游光盘,提高长乐旅游知名度;春节、劳动节、“5·19”中国旅游日、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旅游节庆活动、旅游惠民政策的信息发布。开展“郑和路海丝情”活动。举办寻找郑和足迹,绿色环保骑行,并携手我市各大旅行社共同推介长乐旅游、推广海上丝绸之路文化。
对内做好信息刊物编发工作,今年以来不定期印发《长乐旅游信息》,向各级领导及同行汇报我市旅行业动态。同时,每月积极向省局、市局、长乐市委、市政府、吴航乡情报、中国旅游报及长乐新闻网等部门和媒体投稿宣传长乐旅游。
紧跟时代脚步,通过微博、网站等多个平台创新宣传,推介“常来长乐”旅游新形象。截止10月已累计发布367条,已吸引2262名粉丝关注,粉丝浏览量达385072人次;发布326条,已吸引779名听众关注,听众浏览量达79102人次。依托“常来长乐——长乐旅游”新浪和,定期发布行业动态、政策法规、公益广告、景点介绍、风土民情、美食小吃、天气预报、旅游安全提示等资讯,并及时回复粉丝留言及咨询,初步形成了良好的传播和互动,不断扩大“常来长乐”的影响力。
四、加强行业管理
重点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旅游部门与旅游企业“一岗双责”规定,与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签订20xx年安全责任状18份,明确职责。通过下发文件、会议部署、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六打六治”、“火患清剿”、“反恐防范”、“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各项安全工作。修订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今年以来,组织召开旅游企业安全部署会6场,及时传达市政府安委会及福州市旅游局等有关安全会议精神,部署各阶段安全工作。组织有关乡镇、单位召开协调会2次,落实沿江沿海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漳港、梅花、下沙度假村等设立安全警示牌22面。发出安全文件及反馈件36份,累计安全检查19次,共检查旅游企业84多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整改问题7处,如个别酒店安全出口门上锁、安全疏散通道堵塞、消控中心消防系统故障、电梯逾期未检测、客房防毒面具过期等问题。长山湖酒店、国惠酒店顺利通过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定。
五、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开展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落实酒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多次牵头卫生、质监、消防、有关街道等对4家酒店进行专项检查,共督促问题整改30多项,每周及时向市创建办反馈检查情况,指导督促酒店按照“创城”工作规范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得到各级领导及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同时,开展旅行业“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活动,推进旅行社、酒店、A级景区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取得显著成绩。
二是督促旅行社规范经营,落实《旅游法》相关规定,多次组织召开旅行社负责人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的通知》,督促旅行社贯彻落实“新版旅游合同”的印制和使用,暂停出境游委托代理招徕旅游业务,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牵头修订“旅游团队接待用车承运合同”,协调各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签定租车协议,规范租车管理。全市旅行社100%落实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
三是开发设计旅游商品包装。为开发具有我市特色的旅游系列商品,通过摸底确定了首批特色旅游商品。聘请专业公司对系列包装进行设计,共完成了“常来长乐”旅游商品系列样式设计共22款,最终采用其中的13款,每款包装设计均已通过生产企业的认可。
四是开展饭店复核工作。为落实省、福州市星评委有关复核工作的部署,指导裕利达酒店、国惠酒店开展满三年期评定性复核工作,进一步推进饭店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节能减排、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饭店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组织旅游企业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旅游法》,积极参加全市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行《旅游法》的宣传。
六、处理旅游投诉
全年受理12345便民服务网诉求件2件,办结2件,结案率100%;无一例旅游质量保证金划拨案件,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回复旅游局官方微博(新浪、腾讯)网页有关长乐旅游的咨询9次。
七、加强文明建设
一是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今年以来,我局利用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样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先后组织了“慰问企业困难员工活动”、“关爱自然,植树护绿”、“邻里守望,情暖拗九”等活动,促进我局的志愿者工作的常态化发展。二是每月举办一次道德讲堂。根据文明办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举办以“诚实守信做有人之人”、“清明,缅怀先贤”、“志愿者”等主题的道德讲堂。三是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提供行为指导,提高健康水平。
篇7:整合资源 制定清单 建立城市党建
近日,云南印发《关于实行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制度的通知》,明确各州市、派驻纪检组出现对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工作部署、领导批示贯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各项工作中指标排名靠后、差距较大等情形将作提示预警。
为强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今年以来,云南积极探索预腐防变的有效途径,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举措,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制度,构建马上就办、跟踪问效的督促机制。
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遏制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A级风险点92个,B级风险点198个,C级风险点242个,细化各类防控措施578条……今年初,云南曲靖市麒麟区纪委驻区农业局纪检组采取走访、谈话、参会、查看、互议等方式,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台账。
为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从今年开始,麒麟区纪委监委对全区2150名公职人员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通过全面清理和规范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方面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
“对查找出来的风险,根据该岗位(单位、部门)承担责任大小、权力使用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几率等因素,按照A、B、C三个等级进行评定。”麒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杨家瑞说,“把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登记汇总,建立台账,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据介绍,在掌握排查的情况后,还会综合廉政风险排查、执法监察、干部考察、舆论监督、审计、巡察等各方面信息,在涉及领域会采取专题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有效进行风险化解和及时处置。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打好廉洁“预防针”,成为预警形式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今年中、高考前期,昆明市官渡区就排查出51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子女要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情况。针对该情况,官渡区纪委监委启动廉政风险预警,要求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对这51名党员干部进行“一对一”提醒谈话,组织签订“杜绝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杜绝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金等行为,自觉抵制“升学宴”等不正之风。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要强化监督第一职责、补齐监督第一短板,把功夫用在平时,挺纪在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云南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冯志礼说。
建立部门协同监督机制,提升党风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水平
合同管理存在部分问题、审计质量不高、项目征地资金使用存在风险……今年上半年,以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联席会议为载体,云南交投集团纪委向7个部门发出了《廉政风险提醒函》,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16个廉政问题和隐患进行风险提示。
针对不同部门的问题“量身定制”风险提醒,这得益于集团部门协同监督机制的建立。之前,集团党委出台规定,在集团公司内部建立部门协同监督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有机结合,形成纪委与监事会等监督部门协同监督的格局。
据云南交投集团纪委书记刘成志介绍,监督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在原有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逐步完善形成,并增加了问题线索(情况)移送制度、办理结果反馈制度、集中监督检查的支持配合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各部门、各岗位全覆盖、同参与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根据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各监督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职尽责并相互协作配合,发现群众信访举报多、意见大,管理混乱、纪律松弛、工作推进不力等情况的,通过联席会议通报、函件等方式与其他监督部门交流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协作支持的及时商请协作支持;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及时移送其他部门办理,接到协作配合请求和移送办理问题的部门需积极协作配合。
“把过去的单一监督变成了多部门的协同监督,更有利于真正地将责任清单细化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岗位、具体的责任人,通过加强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全面覆盖力度,细化监督职责和主要内容。”刘成志说,“这不仅是一个协同监督的机制,更是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形成了监督闭环,让风险管控机制更加高效运转,持续提升党风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水平。”
信息化管理“拉紧”责任链条,“红色预警”倒逼干部履职担当
走进曲靖市沾益区政府大楼,滚动播放的LED屏幕引人注目。滚动播放的督办事项、完成时限、责任人、完成情况等一目了然。“现在干部迟到早退的基本没有了,都被任务催着走,庸懒散拖的毛病被‘沾益督办’APP‘治’好了。”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李红星说。
为加强督办督查的时效,实现跟踪问效的有序管理,沾益区在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痕迹材料督查等传统督查督办体系基础上,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沾益督办”APP上,督办事项清晰地分为“待办理”“办理中”“超时”3个模块,每个事项都明确具体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及备注要求,以台账形式“挂”到网上,实现实时“直播”。
“沾益督办”APP之所以“疗效”好,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红色预警。
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到点未完成就要被约谈,甚至被追责。在距完成时限2日内,系统会自动发送督办短信至责任领导手机,超时未完成事项通过政府大楼督办系统LED显示大屏红牌警示。“全区干部都可以通过APP看到自己手里的工作完没完成,要是被红牌警示了,脸上也挂不住。”一位干部坦言。
“要搭平台、建机制、促工作,使工作主题化、主题载体化、载体平台化、多样化,提高信息化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贡献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冯志礼表示。
篇8:国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二章 专用条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_________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__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_________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签章):_________ 旅行社(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附件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篇9: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广州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10:2025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旅游市场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我市开展大规模的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研项目,由天津市旅游局与我市南开大学共同完成的《XX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第一期已经完成。《报告》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城市形象推广、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产品设计等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为天津市旅游业发展、经济发展在国内外激烈竞争中赢得主动提供战略支持。《报告》第一期针对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沧州、保定、廊坊、秦皇岛等八个城市,以调查问卷为途径采集数据,通过定量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比较研究、综合归纳等多种方法对天津以及周边旅游市场进行了科学的分析研究。
根据《报告》显示,近年来周边市场对天津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兴趣越来越高涨,通过多种途径来津旅游的游客量也在逐年上升。并且,来津游客根据地域不同也呈现出不同的消费需求和旅游偏好。比如调查显示,北京游客对天津旅游活动的偏好排在第一位的是到天津品尝海鲜,而廊坊市民则更钟情于天津的滨海休闲游。同时《报告》还就我市各景区点的知名度和出游率进行了研究,调查显示受到外地游客青睐的主要景点有天津欢乐谷、五大道、古文化街、滨海航母主题公园、天津佛罗伦萨小镇、天津之眼摩天轮、天津海昌极地海洋世界、米立方海世界、天津海河游船、天津热带植物观光园。而更受天津市民青睐的景点则是欢乐谷、五大道、天津之眼、古文化街、米立方、盘山、海河、航母公园、佛罗伦萨小镇、极地海洋世界等。天津最具吸引力的旅游软实力则是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城市风貌和历史积淀。
《报告》的出炉可以说是对天津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周边市场、客源结构、出游形式、发展趋势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和整合,对未来天津旅游市场的发展,特别是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篇11:市旅游局旅游网网站模块DMS项目拓展方案_活动方案_网
xx市旅游局旅游网 网站模块dms项目拓展方案
一、旅游网简介 “旅游网 ”(以下简称“网站”)是由xx市信息产业局、xx市旅游事业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集旅游资源推荐、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网站,网站信息量大、内容丰富。为了更好的宣传旅游资源,网站于xx年xx月开始投入建设,xx年xx月正式验收并投入使用。主要从“食” “住” “行” “游” “购” “娱”六大旅游要素来宣传旅游资源,并在后台建立了电子政务部模块从而提高旅游局与各旅游提供商之间的信息交换。 主要分为以下类: 旅游信息 政策法规 电子商务 招商引资 旅游工具箱 投诉处理 旅游影集 旅行社推荐 黄金周上报 行业资料上报 黄金周统计报表 到目前为止,网站通过运行已取得良好的宣传及应用效果的主要有以下几大模块:
一、旅游资源信息服务 ·概况和旅游景点:对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民俗风情、人文景观、民族节日等全面的介绍。 ·旅游常识: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旅游投诉、国内外旅游常识。如:旅游管理条理、旅游用品的选择、旅游保险、旅游中怎样解决突发事件、如何选择旅行社、旅游安全注意事项等。 ·网上电子地图:在网上提供全境矢量化电子地图和在其基础上的旅游资源和设施,方便用户查询定位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资源和设施。 ·自助旅游:用户选择旅游景点后,提供合理的旅游线路、行程安排、相关旅游设施介绍等信息。 ·网上广告:在网站上发布促销广告、介绍新的旅游线路和旅游热点。 ·交通信息:全面介绍各种交通设施和线路及交通信息(航班、火车、长途汽车时刻表)。 ·购物指南:介绍购物场及购物行情。 ·旅游工具箱:天气预报、旅游投诉电话公布、救援电话、本地公共设施等。 ·旅游影集:各旅游景区、景点、酒店、宾馆、旅游企业的图片预览。
二、电子政务 ·旅游机构:对旅游局及各下属旅游局(县级)和企事业单位的介绍,包括旅游局简介、机构设置、职能分工、服务电话等。 ·政策和法规:公布国家和地方旅游的政策法规和政府公告。 ·旅游投诉:受理网上旅游投诉案件,由xx市质量监督管理所处理并回复。 ·网上公务:各种旅游行业培训的网上报名及成绩的查询。
三、互动交流 ·开通bbs版块:增强网站与广大使用者之间的交流。 通过以上各个版块的宣传和应用,有效的宣传了旅游资源;提升了旅游的知名度;切实的为各个旅游企业带来利润;加大了旅游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力度。 但网站在运行中,设计中原有的“电子商务”这一功能始终无法很好的应用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原有的电子商务设计方案即现在所运行的模式不能提供有效的旅游企业和网站的连接方案。旅游企业产品信息的发布是由网站工作人员发布,这就不能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及可调性。而无法使客户满意。 其次,现在所运行的模式无法保证通过网站形成的交易信息的不可抵赖性,交易双方都不通过受法律保护的ca认证。这就无法使产品供应商与客户之间形成放心的交易。 第三,在没有大量客户的初期供应商不提供好的价格,而没有好的价格就不能吸引游客产生大量的客户群。由于网站现在没有进行市场化运行,在没有大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网站现有的电子商务模式是很难解决的。 第四,缺乏营销经费的问题。网站的运营、营销经费是很高的,现处于公益性质下的旅游网站缺乏营销经费,在当今旅游网站泛滥的网络中很难脱颖而出。 第五,缺乏运营人力的问题。网站信息的采集、编辑、上传、管理以及电子商务模块中的信息、产品价格、产品预定的维护和操作是由旅游局网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完成,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难于真正有效运营系统。按照网站目前的运行模式很难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六,网站缺乏知名度的问题。由于网站没有进行市场化操作及建设完成后宣传资金的投入,而无法被大部分internet的用户所认知。这也就无法满足产品供应商所要求的高点击量和广告效应,企业也就不愿意在网站上发布其产品信息。 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旅游网现有的“电子商务”模块一直无法得到很好的应用。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篇12:青岛旅游心得感想
青岛,美丽的海滨城市,我们在那时,都下着蒙蒙细雨,天气甚是凉爽。海滨浴场、五四广场、奥帆基地、极地海洋世界、八大关景区、啤酒街、天幕城让我玩的累并快乐着!
青岛的海水浴场虽不能与日照的相提并论,但也能一玩,这里的浪小,非常适合游泳。
五四广场的夜景甚美,彩灯映在水面上五彩斑斓。“五月的风”雕塑是五四广场的标志,在夜幕的衬托下更是光彩夺目。奥帆基地就在五四广场不远处,各式各样的帆船让人大饱眼福。
极地海洋世界更是让我看到了平日见不到的各种动物和海洋生物。最令我惊叹的便是水上表演,海豚伶俐可爱,在训养师的指挥下四只海豚可以同时从水面上跃起钻圈。海狮摇呼啦圈的好本领把观众都比下去了。在这里,我看到了人与动物的友好相处,训养师把动物当成了朋友,与它们心灵沟通,才能让动物们如此乖巧可爱。
八大关景区汇集了20多个国家的建筑在这里,这里纵横交错的八条马路都是由长城的关口命名的,象什么嘉峪关路、居庸关路等等,所以叫“八大关”。这里的建筑风格让我赏心悦目,晴好的天气里,在这里边走边欣赏,的确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篇13: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
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次,正餐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导游服务费元/人·天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特别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次,正餐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派全陪不含不含导游服务费元/人·天 服务派全陪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见行程表)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
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4: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定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乙方经营许可证: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团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所需团费。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无故退出,乙方可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通讯联络费、退房退餐损失费及其他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额的10%违约金。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详细旅游行程、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特别说明及报价,请以附表为准!
2、线路名称: (附旅游行程 页)
总团款为: 。(甲、乙双方须一致确认)
3、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在旅游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投保的为旅行社强制责任险: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
产受到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条款为准。
5、如甲方患有高血压、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不适宜劳累、登山的疾病,或对某物体有严重的
过敏反应,参加旅游产生后果自负。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1) 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 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其赔偿标准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为准。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 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 对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
(3) 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 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加条款: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传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帐 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帐 户:
个人帐号:
卡 号:
篇15: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___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___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 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
4. 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___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___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___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 ___ 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___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 ___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 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 ___ (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___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期限
1. 本合同一式 ___ 份,双方各持 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__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___ 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6:外出旅游活动方案
一、前言
企事业单位由于工作的需要,领导会经常出差、旅行。很多旅行任务甚至是临时性决定下来的。但无论是国内出差还是国外出访,短期出差还是长期出差,在每次出差之前,秘书都要为领导做好大量的准备工作。
二、背景
由于天地公司总经理正在国外休假,不能亲自前往广州与广州宏大公司对C4合作项目进行进一步磋商,所以由天地公司开发部经理张明于6月20日~22日从北京到广州出差参加此次会谈。
三、旅行计划内容
(一)时间(6月20~22日)
1、旅行出发、返回的时间
20日上午8:00从北京机场出发~22日晚17:00回北京并直接回家
2、旅行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时间
20日上午8:00乘飞机去广州,途中由秘书联系一个离宏大公司较近的宾馆,并复电订妥。中午11:20,由宏大公司派车去宾馆接,与宏大公司开发部经理共进午餐。20日下午15:00,与开发部有关人员在宏达公司会议室会谈。
21日上午9:00,继续会谈。
21日下午14:00,参观宏达公司的生产流水线。
21日晚19:00,宏达公司安排晚宴。
22日上午9:00,与宏达公司签订相关的协议书或合同。
22日下午14:00,拜访与我们有常年业务往来的李先生。
22日晚17:00,乘飞机回北京,直接回家。
22日晚20:30顺便看看老同学。
注:由于最近公司业务繁忙,机场来回都由自己乘坐出租车,不用秘书和司机接送。
3、旅行期间就餐、休息时间
21日:早餐时间7:00~8:00
午餐时间11:30~13:00
晚餐时间19:00参加宏达公司晚宴
22:00休息
22日:6;00起床
早餐时间7:00~8:00
午餐时间11:30~13:00
(二)地点
1、旅行抵达的目的地
广州宏达公司接待处及宏达公司附近宾馆
2、旅行过程中开展各项活动的地点
会议地点:宏达公司会议室
参观地点:生产流水线
晚宴地点:附近某酒店
3、食宿地点
早餐、晚餐及住宿:附近某宾馆
中餐:宏达公司餐厅
(三)交通工具
1、出发、返回的交通工具
出发由自行乘坐出租车至北京机场,并乘坐飞机返回由宏达公司专车送至广州机场,并乘坐飞机,然后自行乘坐出租车回家
2、商务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中途旅行由宏达公司专车派送
(四)具体事项
1、商务活动内容
商务会谈
参观流水线
晚宴
会见业务员
2、私人事务活动
会见老同学
(五)携带用品
身份证、信用卡、名片、公司产品资料、客户资料、手机、笔记本、活动日程表、地图、照相机及一些私人物品,如备用眼镜、替换衣服、袜子、洗漱用品、药品,笔记本电脑等。
(六)备注
注意的事项:抵达目的地需要中转、中转站名称、休息时间、飞机起飞时间,或需要中转时转机机场名称、时间,为旅客提供的特殊服务、开展活动及就餐时要注意携带有关文件材料,应该遵守对方民族习惯。
计划制定后,至少打印3份,一份交出差上司,一份由秘书留存,一份存档。
四、旅行日程表
天地公司开发部经理张明行程安排
北京——广州
20xx年6月20日——6月22日
6月20日星期一
上午
7:00赴北京机场(私人乘坐出租车达)。
8:00乘Zh1351次班机离京赴广州。
11:10抵达(宏达公司专车接机)
11:30住宏达附近某宾馆606房间(已预先定房)。
12:00与宏达总经理共进午餐(在宾馆)。
下午
13:00与宏达总经理在公司会议室洽谈(需用的1、2、3号文件在您的公文包中)。
18:00与总经理在公司共进晚餐。
6月21日星期二
上午
9:00赴宏达公司与宏达董事长洽谈(需用的4、5号文件在您的公文包中)。
11:30与宏达公司董事长共进午餐(在该公司)。
下午
14:00参观宏达公司的生产流水线
19:00在某酒店参加宏达公司晚宴
6月22日星期三
上午
9:00与宏达公司签订相关的协议书或合同。
11:30在宏达公司用餐
下午
14:00拜访与我们有常年业务往来的李先生由(富贵先生陪同,礼品在您手提箱内)。
17:00乘飞机回北京,直接回家。
20:30拜访老同学。
篇17: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
第一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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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线路营销方案范文
前言:
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这个地方,我们好像与外界隔离一样,周末除了挤着公交车去市区逛一下,好像没什么活动了,我们大学生应该有着朝气的年轻人,对于热情好玩的我们,不希望周末在冷冷的寝室度过,不希望周末在电脑游戏中流失,不希望周末在学校游荡…我们希望我们在大学里不仅仅学到知识,还希望留下青春的脚印。我们想走出户外,接触自然,结交朋友…我们要属于我们的青春与快乐!而开心旅行社致力于推广普及户外运动,让更多的人走进自然,感受自然,松弛紧张的神经,减轻工作和学习压力,提高生活品质。
一、市场背景分析:
(1)旅游市场的总体趋势分析
我国旅游业起步较晚,起点较低,改革开放前以外事接待为主,只具备产业雏形,不完全属于产业范畴。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国内旅游在扩大内需,活跃市场方面起了显著作用,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已成为社会共识。
关于开心旅游社的研究很少看到,但由开心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却异军突起,成为旅游不可忽视的方式之一,开心旅行社的建立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旅行社的建立是细化市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却把不同的偏好,不同的需求的客户分为不同群体,组织各特色旅行社。旅行社属于在政府,商业机构之外的第三种社会团体,并不能以它盈利与否来审定它的性质。
(2)消费者分析
人群定位:18~28岁年龄段的年轻人,他们精力旺盛,兴趣广泛,充满激情,敢于接受挑战,是户外运动最主要的参与人群。
第一目标消费人群:在校大学生
大学生族群是一个个性鲜明?特征突出的细分市场,这一细分市场年龄基本在18~25岁之间,年轻、活力充沛、好冒险、敢于接受挑战,并且空余时间相对丰富,是户外运动理想的消费市场。
第二目标消费群:已工作的年轻人
这部分人群同样年轻有活力,并确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空余时间有限,可以作为俱乐部次要目标对象。
(3)竞争者及该品类市场的区域市场占有率比较分析
据清远旅游网可知目前为止,旅游市场中现有有79条路线,但是清远目前的旅游市场主要是做老年人市场,以清远本地温泉优势推出以周末为主的短途旅行,目前清远主要的温泉景点有佛岗,新银盏,聚龙等。另外针对老年人也还有以牛鱼嘴等景点的生态游。所以目前清远的老年人旅游市场接近饱和,需要开拓新市场,以吸引年轻人为主的机动游戏刺激之旅会是清远旅游发展的主要趋势。借着清远市漂流之乡的称号,以漂流为主,结合接近广州的长隆欢乐世界推出针对学生的短途旅行也是一个主要趋势。
1、大学生旅游市场规模巨大,根据“十五”教育规划,高等教育到20xx年将进入大众化阶段,适龄青年上大学的比例将达到15%,到20xx年达到20%”。
2、大学生旅游动机强烈,大学生群体年龄段一般都在18-24岁。作为年轻人,追求新鲜、追求刺激、探索精神强,不甘于墨守成规,易接受新事物,而旅游作为新的生活方式更易被年轻人所接受。
3、大学生闲暇时间较多,我国大学生除了有法定的节假日外,还有传统的寒暑假,大约有172天假期,约占全年的47%;此外,教育部门还为大学生提供许多社会实践和自我学习时间。
二、开心旅行社推广的青年路线的swot分析:
劣势:1、我公司在清远地区知名度还比较低!难以引起消费人群的注意。
2、我公司由于为保证青年之旅的游玩的乐趣与旅途的意义完美结合,投入人力、财力、物力较大,所以旅游票价偏高。
3、青年旅游路线目前还是一个新兴的旅游市场!我公司第一个吃螃蟹!难免有所缺失。
优势:1、青年旅游推广成功,我公司知名度将大大提升!
2、我公司优质的服务、实惠的价格、可以吸引不少大学生消费者。
3、目前青年旅游路线领域的竞争者不多!
机会:1、由于我公司青年旅游的主要针对群体是大学生,而大学生未来将成中高收入人群,所以有很大的未来潜在市场,到时清远开心旅行社将会是参加过青年旅游路线的人群首选。
2、青年游的推广成功将有可能带领公司其他旅游订单的提升!
威胁:1、如果本次推广计划不理想。将会失去整个毕业游市场的控制力!让其他旅游公司乘虚而入。
2、目前我公司开发的毕业游路线不多!容易被抢占市场份额。
三、青年旅游路线的描述及核心利益分析:
青年旅游路线主要是年轻人为主的激动游戏刺激之旅,目标定位是18~28岁年龄段的年轻人,主要是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其次就是已工作的年轻人。主要以短途路线为主。户外活动主要是以登山,漂游为主。
调查的同时显示大学生消费群体中登山,野营两项喜好程度最高,均达到70%以上;其次就是漂流,探洞和溯溪,在30%~50%之间;攀岩,潜水,徒步喜好程度在20%~30%之间;速降由于技术要求和危险程度过高,选择比例最低
在校大学生的经济能力解决了可以承受的活动费用,调查反映出大学生对不同档次费用的程度,63%的学生能够承受250元以内,31%的学生能够承受251~450元的费用,能够承受450元以上的仅占7%。
综合以上分析,作为开心旅行社最主要的经营项目组团活动应以短途线路为主,持续时间一般为两天一夜,两天两夜,活动内容以登山,漂流等大学生喜好程度较高的项目为主,同时为满足一部分学生中长途旅行的需要,适当开辟省外长途路线。
所以开心旅行社推行这青年短途路线是很着发展的机会。
四、推广策略:以活动的形式在校园推广!
1、校园广播:与校园广播台合作。提供一定资金~进行校园广播广告!
(星期三,在这之前开始广播!有助于扩大后面推广活动影响力与提升公司知名度。)
2、现场活动:通过举办各种现场活动送出开心旅行社旅游优惠现金卷,增加潜在消费者
(星期六到星期日,这两天为星期六、日,学生流动量大!)
3、免费活动:免费发放环球开心旅行社旅游景点杂志(校园版)刊登少量就业信息
(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二,这两天学生基本有课。在下课期间发放。范围广。)
4、校园代理:吸纳旅游专业或非旅游专业的学生共20名为校园代理。
(下周的星期四到星期日,第一天看简历、第二天现场问答面试、第三天公布校园代理。)
5、校园BBS:派遣1位公司资深员工带领校园代理,在工作之余,在校园BBS上解答学生各种旅游问题!
(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始,持续影响力与知名度。)
6、提供就业:有计划分批的为校园内旅游专业的学生提供就业实习机会!
(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始,扩大影响力与知名度。)
7、赞助活动:以赞助商的名义赞助各种校园学生自主发动的活动,贫困生助学金赞助!
(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始,保持影响力与知名度。)
六、推广范围计划: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各大高校—辐射周边高校—广东省内各大高校—全国发达城市高校!
七、推广预算: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各类活动推广预算控制在:25万元以内!
预算分解:推广期(星期三到下周的星期二)开展1-3类活动
1类活动预算:每年5000元!
2类活动预算:现场布置、人员雇佣两天费用5000元!现金优惠卷:200元X3=600、100元X10=1000元、50元X30=1500元、20元X100=20xx元,总:10100元,一年两次!每年20xx0元
3类活动预算:刊登5000本!5000本X2元=10000元!雇佣校园兼职10人!每人每天50元!10X50X2=1000元!总11000元,一年两期!每年220xx元。
成长期(下周的星期四到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展4-5类活动
4类活动预算:每天20xx元,三天6000元.一年两次!每年120xx元!
5类活动预算:资深员工每年3000元,20名校园代理每月50元!其他视贡献提成!50X20X12=120xx元,每年15000元
成熟期(第三周的星期二—)开展6-7类活动
6类活动预算:每年招20名,10名到环球国际旅游公司清远驻点(非总部)10名到环球国际旅游公司联合酒店实习,工资每人每月300包吃住!每年720xx元
7类活动预算:每年投入10万元。
八、清职院市场分析
每年有20xx-4000名毕业生!其中50%以上的毕业生参加毕业游!就有1000-20xx人!1000人每人至少能为我公司创造200元的利润!也就是光毕业游一项每年的最低利润就有20万元!!
清职院在校生每年有6000-8000在校生!!基本上每人每年能参加2-5次清远本地游玩、而每年的节假日有清明节、五一、中秋、十一、………………每人每年至少能为我公司创造30元的利润!就是每年的节假日旅游的最低利润就在36万元!
如果能将整个校园的旅游市场吃下!除去每年的广告预算、员工薪酬、正常损耗!!光清职院一个高校每年的净利润将在30万元以上!
所以!推广青年之旅游势在必行!抢占大学生旅游市场更是刻不容缓!
篇19: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在炎炎夏日,想要降暑,大家第一个想的是什么?没错,是水!想到水大家第一个想的是什么?也没错,是海!去年暑假,那个快乐的暑假,我们在这烈阳的酷晒下决定要去海南旅游。 ——题记
别看报道上说海南怎样的热,都是冬日必去的地方。其实在今夏,海南的温度还要比杭州这儿低上好几度呢!于是,我们就做起了六日五晚游的准备,防晒霜、防晒衣的都往旅行箱里招呼。
好不容易熬到了去海南的日子,到了傍晚,度过了误机的几个小时,上了飞机就开始看夜景,心中感慨道:同志们,我正在你们的上空注视着你们,你们感受我的无聊了吗?下了飞机回到宾馆已经是凌晨了,而导游却又要求要六点起来,看来得赶紧睡。
第二天,我们去了亚龙湾海滩,虽不是第一次看海,但还是思绪万千。我走在沙滩上,手上拎着鞋子,任由风吹起我的衣衫,任由浪打在我的脚上。没几分钟我便看见了一个贝壳被浪冲上了沙滩,我走过去拾起,是个赤橙相间的贝壳,它可真美啊!我们便拾起了贝壳,一不小心全身都被大海热情的拥抱了。
第三天我们去了分界洲岛,那里有许多的海上项目,由于时间有限我便只参加了一个潜水的项目。换好潜水服,上好指导课,便到了远海。下水之后,一大群的水母马上向我靠拢,手不小心碰到了一只,软软的好可爱,摸过水母的手黏上了一种像唾液一样的液体。潜下水后,我马上吸了一大口氧气,吐出来时脸庞被气泡冲到,还会震动。我在海底看到了许许多多的鱼、水母、珊瑚······我想踹一块珊瑚下来作纪念,教练也不阻止,就这样看着,结果,我不管是用踹的还是掰的,都不能弄一小块下来,这令我有些吃惊。
离开了分界洲岛我们又去了兴隆植物园,哪里有许多的植物,像:可可、香草、咖啡豆、无花果等。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香草,听工作人员说:“这些香草是非常纯正的,之所以哈根达斯会那么过插图就是因为他们的香草用的是最纯正的,而不是调出来的,这种香草一公斤至三千多元。”我们还品尝了许多的茶饮料和小点心,走的时候每个人的手上都是大包小包的。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又去了许多的景点,里面的风景更是令人叹为观止。这次的海南行,虽不是超豪华,却是超有趣,让我的见识又上了一个台阶。那个暑假,那个快乐的暑假
篇20:旅游计划书范文500字
一、活动好处
为了促进本班同学的交流,营造和谐融洽的群众氛围,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实践潜质,自主活动潜质,同时领略武汉的风情。XX级材料化学六班全体班委决定于XX年x月x日举行秋游活动,既能够为全体同学营造一种简单自在的氛围,又能够加强同学们的群众意识。
二、活动组织
1、活动总负责:本班全体班委
2、活动策划:班长郝敏
3、活动地点:凤凰古城
4、活动时刻:XX年xx月x日
5、参加人员:XX级材料化学六班全体同学
三、活动资料:
1、前期准备:
a。班长为参加成员分组,抽签分为a~h8组,每组选出一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成员活动。到时分组进行做寿司的活动
b。组织委员负责联系场地,与其他班委提前对场地进行视察
c。宣传委员负责给大家拍照留念,即使更新班级博客以及微博
d。文艺委员负责选取一些到时候要进行的团队(若有时刻则进行)
2、活动进程:
下午14:00出发乘校车到达目的地。在去的路上由团支书教唱团歌,由班长组织玩脑经急转弯问答,也可大体说一下将要进行的活动资料及活动19:00~21:00,到达目的地,大家去旅店休息。
第二天7:00集合,组织全班活动。下午14:00清点人数,个人自由活动,晚上20:00集合。组织篝火晚会。
3、后续工作
各班委根据在活动中大家的反应,讨论总结此次活动的经验教训,提高本班的组织潜质。
四、注意事项
各班委利用班会时刻加强对同学的交通安全教育,来回路上的纪律教育,爱护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教育,规范活动行为,利用本次活动充分展示湖经学子的风采,群众做到:
1、良好的时刻观念,在规定时刻内到达要求低点,不迟到,不早退。
2、注重自身形象,穿好穿暖,不做“冻“美人
3、上下车能有序排队,不拥挤,就做能互相谦让。不在座位上打闹,不将头手伸出窗外
4、一切听指挥,如有特殊状况,务必向班委反应,手机随时持续开机状态
5、自由活动时刻可开展一些有益,搞笑的活动
6、关于本次活动未尽事宜,班委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