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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报告通用9篇 工作汇报(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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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县安监局2024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_年度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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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导读:我镇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专项拨款4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施及执法装备,加强安监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下是由第一范文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安监局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县安监局20xx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使我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向更深层次努力,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20xx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局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最大限度确保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全面、依法、规范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服务全县工作中心。

为推动深化改革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责全局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深化改革工作的具体开展。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做好牵头改革工作台账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提高决策水平。二是以公务员普法教育为重点,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三是邀请县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对我局进行执法培训3次。四是成立案审委员会,明确工作细则。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并对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通过学习,为下一步制定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与市级部门联系,认真落实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按照县深化改革工作台账要求,我局牵头制定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我局多次与市上相关单位联系,但因省上还未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故还暂不能出台我县规定。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力量薄弱、人员严重不足。存在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工作量超负荷的实际困难。

(二)暂不能出台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出台后,从中央到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了很大的调整。据了解,目前省上正在研究制定我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要待与省、市联系,待省、市文件出台后及时牵头制定并上报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积极完成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

篇二:大榭开发区安监环保局20xx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安监环保局在管委会、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开展“三年攻坚、五年倍增”行动计划,抓好安全保稳定,抓好环保促发展,抓好质量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全区安全工作形势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其中工矿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区域空气质量优良率按API计98.4%,按 AQI计90.4%,持续优于宁波市总体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深化“安全护航”行动,夯实安全生产监管根基

1.优化监管模式,综合监管与行业履职线面交织

根据《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切入点,完善管委会、党工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我区产业结构和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优化设置,明确职责,新成立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业企业与港口(仓储)、建设工程与城镇燃气及房屋拆迁、文卫社保及“三防”森林防火4个专业委员会,形成管委会抓面、行业主管部门抓线、企业及有关场所抓点的立体式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得到完善落实,监管模式实现优化。

2.提升监管力度,源头提质与长效治理多措并举

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人员370余人次,检查企业185家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8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7份。重点监管对象扩增至75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排查隐患1826条,整改率达到100%。

(1)源头提质与扩面整治相结合。一是在源头上打牢安全基础。依法完成危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条件审查5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7次、试生产方案备案 5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次、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审查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换)发30家,督促银亿公司整改乙硅烷项目安全评价存在的重大缺陷,责令华泰盛富对乙酸仲丁酯项目安全布局设计进行调整并重新进行安全审查,在源头上把好安全准入关。

二是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扩面整治。抓好危险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废气处理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这四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排查并整改危化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生产隐患21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排查整改公共区域管道管理中存在的隐患;督促3家涉废气焚烧危化企业落实了安全保护措施;监督12家涉化学品罐区企业在监测监控设施、特殊作业管理、源头管控、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等8个方面排查整改隐患46 条。

(2)基础建设与长效监管相结合。一是稳步推进标准化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成效,着力建立危化企业标准化运行长效机制,引导鼓励企业提升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完成综研化学、菱化高新、三菱化学3家危化企业标准化复评换证审查,组织9家一般工业企业首次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指导首批6家一般工业企业启动标准化期满复评换证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4月23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公告,17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成为首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我区的万化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以考核总分第一名名列榜首,成为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第一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二是按照“主动积极、重点先行、依法管理”的原则,督促48家标准化达标企业先行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和公示制度,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

(3)应急演练与事故实战处置相结合。一是提升事故初期处置技能。11月7日在万华化学成功举办由11家企业55人参加的第四届危险化学品企业一线员工应急处置技能大赛。“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6家危化企业参加宁波市第五届危化企业员工应急处置技能大赛,荣获唯一的园区优胜奖。二是妥善处置“9.25” 三菱化学闪爆事故。闪爆事故伊始,应急预案启动及时,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响应、密切配合,使事故得到妥善处置,可以说是一次安委会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协同应对、企业同步应急的成功案例,为今后类似事故的处置积累了经验。

(4)区域封闭管理完成框架设计。抽调骨干力量,积极主动推进榭北工业园区封闭式管理这项重点调研工作,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通过对照大榭开发区安全生产现状评估报告,做了大量的专业咨询、分析论证,结合园区产业结构、布局规划、循环经济、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榭北化工园区封闭式管理近期与远期封闭框架方案设计,并已通过专家讨论评审,为20xx年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打下了基础。

(5)特种设备监管抓大治小平稳有序。一是跟踪服务重大项目、重大设备落地。提前介入中海油三期、福基石化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做好进口设备的报检工作;指导万华5万吨水性树脂项目、环氧二期办理特种设备施工手续并跟踪施工进度;开展万华氯化氢氧化项目监检、万华热电410吨备用锅炉水压试验和汉圣石化登记核查。二是消除散小涉危行业的安全隐患。以本岛传统行业升降机、起重机为重点,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检查45家次,发现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各类问题47个。

(6)安全技能与安全意识同步提升。以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立足“三早”(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体现“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通过“四强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强化隐患排查、强化事故应急),营造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完成对企业主要负责人150名、安管员250名、特种作业人员500名、其他从业人员6000名、累计6900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目标。

3.开展铁腕执法,专项整治和责任追究双管齐下

(1)集中开展“八打八治”专项治理现成效。根据《大榭开发区安委会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二企业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立即开展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排摸全区涉氨制冷、船舶修造、可燃爆粉尘、喷涂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51家,以普遍使用可燃塑粉的保险箱行业为重点,重点推进我区可燃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73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切实提高了我区保险箱行业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危险的了解和重视程度。

(2)加大依法追究责任力度。结合本局实际,制订《安监环保局案件会审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牵头组织完成“3.28”、“7.20xx“9.25”三个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完成对4起事故案件的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共处罚款50.05万元。大力度处罚不仅让涉事企业重树安全生产理念,同时也唤醒了其他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推进“生态绿岛”行动,维护碧水蓝天环境

1.立足长效机制建设,四层面聚力驱动

(1)统筹谋划区域生态建设。一是统筹推进区域生态建设。环保局(生态办)按照市生态建设的任务,细化分解并下发《宁波大榭开发区20xx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明确任务17大项46小项,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查职能,年初有任务,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确保了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工作,全区生态建设工作环境持续向好。二是继续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依据国家环保部暂停国家生态示范园区创建评审工作的要求,完成了创建规划上报省环保厅进行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环保部重新启动创建受理工作的要求积极持续跟踪推进。

(2)推进“五水共治”治污工程。根据“五水共治”总体部署,制定全区治污水专项治理对策,出台开发区河道综合治理方案和“河长制”实施方案,对建成区12条、非建成区9条河道进行全面整治,推动建立区域河道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3)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论证。通过组织专业机构第三方审核,对我区体系运行管理作出了新的全面评估,并查找薄弱环节,整改不足,为我区持续改进环境管理水平提供重点方向,确保了我区正式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再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4)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创新环保监管理念,作为省内首例,委托浙江环科院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区开展并完成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分析掌控了我区面临的环境形势和当前环境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为提升区域整体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供决策依据。

2.围绕减排目标落实,五措施合力攻坚

(1)启动废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在多次考察调研及与省、市、区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榭西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提标改造方案并报管委会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2592万元,目前已正式启动。

(2)落实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落实了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的万华热电一期3台220xx小时锅炉烟气脱硝项目建设。督促宁波万华热电公司投入资金 900余万元,对一期项目三台锅炉烟气实施脱硝,并于20xx年6月28日投入使用。经运行状态评估,该项目脱硝效率可达70%以上,每年预计可实现减少氮氧化物排放450吨以上,使得我区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大大减少。

(3)超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针对黄标车淘汰工作三年并二年、关键看头年的工作形势,通过实施全面调查排摸、深入宣传发动、政府奖励补贴、部门紧密联动、强制注销等措施,共淘汰黄标车736辆,完成年度任务的104.2%。

(4)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根据市生态办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制定下发《宁波大榭开发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已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818.26万元,对13家企业发放A类排污许可证,基本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5)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污染减排总量区域控制,把总量减排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超总量或无总量区域不再批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累计完成7家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及企业信息录入,按照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将于20xx年1 月1日正式运行。在此基础上,对符合环保准入要求,利于保民生、保增长的重点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指导完成华泰盛富醋酸仲丁酯项目、环洋化工二期、万华化学水性涂料、银亿乙硅烷等项目的环保审批。

3.着力生态治理提升,六重拳组合出击

(1)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提升行动。开展“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检查执法250余人次,检查80余家企业,下达20xx改通知书,对12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处罚人民币55.7万元,罚款额度为历年来之最。如首次对1家企业因违反固废法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针对太平村3家废塑料加工点废气严重扰民事件,环保局联合公安、街道、城管等多方力量对负责人进行多次谈话,及时下达停产通知书,最终取缔该加工点。

(2)开展保险箱行业污水排放治理专项提升行动。经调查,我区保险箱行业普遍采用酸洗磷化工艺,但缺乏配套的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部分企业废水直接经雨水管网将废水排入河道,针对这一违规行为,在指导行业协会组织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立案处理了6家非法进行酸洗磷化的保险箱企业,促进该行业领域基本淘汰了酸洗磷化工艺,从源头上遏制了该行业污水乱排现象。

(3)开展印染行业淘汰整治专项提升行动。根据《宁波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零点行动”的通知》,对区内涉及印染行业的宁波伊尔兰针织有限公司制订专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在多次现场督查未有进展的情况下,下达了《宁波大榭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宁波伊尔兰针织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责令企业停产整治。目前该企业印染车间已停止生产。

(4)开展重金属行业治理深化专项提升行动。对监督区内 2家电镀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和现场验收,并持续“回头看”,对实际运行效果跟踪评价、动态管控,直至废水稳定达标后排放。针对涉汞节能灯行业废灯管乱堆放现象,督促协会、企业自行整改清理,有效遏制废灯管引发的环境污染现象的蔓延。

(5)开展危险废物处置整治专项提升行动。重点监督万华化学投资50万元建成全省首例危险废物监管系统,并于7月底投入试运行,实现对公司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控管理。

(6)开展新一轮临港重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提升行动。监督落实三菱化学公司完成对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的整改,监督万华化学(宁波)公司、宁波三菱化学公司等企业按要求开展了化工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中海油大榭石化已经启动LDAR的前期工作。

(三)助力“品质民生”行动,共建惠民利民格局

1.固本强基,质量提升与惠民工程同步

(1)着力提升传统行业产品质量。以我区传统三大本地行业开展3C产品认证为契机,开展风险监测与整治,尤其针对保险箱产品抽查和省级飞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同省质监院、北仑区质监局和行业协会深入查找钢板厚度、防钻板、门锁防撬冲击等存在的症结,开展督查整改,有效提升了产品质量基础水平。

(2)开展民用产品放心工程。抓住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 “民用三表”计量焦点,监督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医疗卫生、煤气充装、加油站、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开展规范化专项检查和 “蓝剑”系列、“六一”儿童用品等专项执法行动,在产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落实了惠民利民监管措施。

2.动态跟踪,强制监测与执法监督互补

(1)重点污染源得到监测管控。对我区3个国控污染源,5个省控源,和9个区控污染源开展强制监测78家次,获取监测数据2500余个,出具各类监测报告101份。在线监测比对53家次,“飞行监测”5家次,开展超标排污和在线监测核查修正执法监测11家次。

(2)水质主要污染物监测达标。对我区12条河流监测断面开展包括10个指标的水质监测,列入上级部门考核的三菱化学污水排放口主要污染物COD、万华热电公司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SO2和NOX、区生态污水处理公司污水排放口COD和氨氮等指标全部合格,有关数据均通过了上级部门的有效性审核。

(3)空气质量优良率监测情况良好。全年365天中,区域空气质量AQI指数优(一级)天数141天,空气质量良(二级)天数188天,轻度污染(三级)32天,中度污染(四级)2天,重度污染(五级)2天,与全市空气监测数据比对,我区PM2.5浓度是宁波市唯一年均达到二级标准的区域,尤其8月、 9月我区连续两月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另外,还完成了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获取监测数据156个。

3.规范服务,完善措施与提升效能互促

组织梳理权力清单28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对受理依据、受理要求、受理时限、办事指南、受理流程图等便民服务措施进行规范化整理。

依托管委会深化行政服务、提升效能建设平台,优选推出11项与当前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工作进驻窗口。推行随需就简便民服务措施,提升工作效能,当场受理办结组织机构代码证750份,审核发放汽车绿色环保标识903辆。

(四)注重素质提升,机关队伍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1.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学习。推进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业务、学知识、学做人,业余时间读好书,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认真组织学习了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开发区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共同学习探讨与我局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如安全、环保、质检领域的新术语、新标准、新规范,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新环保法,使全局上下形成了边工作、边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做到法律法规了然于胸,整改意见有据可查,处罚依据有法可依,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中有的放矢。

2.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管委会“三年攻坚、五年倍增”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全体干部切实改进作风,加强服务,具体坚持“红黄绿”三盏灯工作规则,即:在政策明确许可的条件下,开启绿灯,全力为企业提供服务;在结合实际情况政策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的前提下,开启黄灯,共同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在触及政策底线时,开启红灯,必须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3.有效提升机关效能。严肃工作纪律,防治“懒、散、庸”现象。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暗访,杜绝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违章行为。

以管委会投用网上考核系统为契机,分管领导对工作效率、机关考勤、职能目标、窗口服务等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局会议上进行通报。坚持推行局务会议月工作汇报点评机制,结合平时考核、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加强对职能处室的监督检查,使全局机关的工作效能有了进一步提升。

4.建立执行规范化运作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班子(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内部运作机制等20xx作制度。凡事关行政处罚、工程立项、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通过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规范监管执法,对同类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同一标准、同一尺度处理,坚决杜绝偏软偏宽、畸重畸轻、擅自改变处罚等问题。对每一起事故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前,都必须先由职能处室召开处务会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局案件会审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5.完善用人机制并充实工作力量。通过竞聘上岗,在管委会、党工委的重视和部署下,按区组织部规定程序提拔环保处副处长1名,选调综合处副处长1名,既充实了局机关中层管理力量,也调动了一般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分工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在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思想高度统一,工作形成合力,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局干部在检测监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容易滋生腐`的环节面前均保持党员本色,一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共性层面:我局职能安全、环保、质监三合一,专业从事安监、环保、质监工作的人员相对紧张,不仅对业务精细化管理产生影响,而且无法达到审批与监管分离的管理要求,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职、渎职隐患。

安监方面:一是监管模式未有效突破。目前安全生产的监管还没有脱离运动式的模式,专业安委会的运转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成熟。

二是区内企业尤其是部分中小企业在安全培训和安全制度执行等诸多方面相对薄弱,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此种现象在短时间内难以根本好转。三是个别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此类企业虽然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但缺乏长期全程执行的意识,监管部门和企业都存在缺乏组织“回头看”的问题。

环保方面:一是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偷排污染等侥幸心理普遍存在,而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需要大力宣传,执法引导。二是黄标车淘汰工作中营运类黄标车淘汰难度大,集卡行业运力过剩、运价偏低,业主存在较强抵触情绪,强制淘汰恐影响物流稳定,需要多部门联合解决。

质监方面:质监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完全落实,对监管履职产生一定影响。

三、面临的形势

20xx年是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开发区“三年攻坚、五年倍增”重大项目加速落地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区安全、环保监管工作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形势更加复杂。

有利因素:

一是党的xx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依法治国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环保法》实施,增强了依法开展监管执法的信心。

二是市、区两级对安全生产、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领导力度不断加强,投入不断加大,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三是随着近年来安全环保宣传、安全环保监管、执法工作的深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工作基础得到加强。

四是随着榭北地区拆迁工作的抓紧推进,并计划20xx年底完成榭北地块清零的目标,为榭北化工园区推进封闭式管理创造了条件,利于全面降低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五是随着“生态绿岛”工程的逐步深入,开发区总体对环境保护、环境美化工作总体规划逐步实现,各部门联动实现这一目标的积极因素在积聚。

不利因素:

一是安全、环保固有风险持续增大。我区以临港化工为特色产业,随着产业链、产业园逐步丰富,危化企业规模、数量的不断扩大,环境遭到破坏的风险也不断增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压力不断累增。二是企业的安全意识仍然不足,项目审批、规划建设、布局调整、施工建设、日常管理、应急管理等环节或多或少都存在安全隐患,有待进一步宣教、监管、提升。

三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环保意识淡薄。中小企业在安全培训及制度执行等多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生产的隐患消除难度大,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普遍存在,处于被动监管的状态。

四是工程建设集中期安全隐患多。20xx年随着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外来施工队伍将达我区开发建设史上高峰,一方面参与项目建设的人员大量聚集,对公众场所的管理带来较大的压力,存在群死群伤事故风险。

另一方面施工高峰期的集中必然存在材料堆积、水电混用、交叉作业、多方同场高空作业等局面,极易导致重大施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五是环境整治压力大。在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辖区内船厂、保险箱制造等企业技术、工艺落后,有机废气的治理难度大。另外,榭北区域工程建设提速,粉尘、扬尘多难以避免。

四、20xx年度主要工作思路

总体思路:围绕全区“三年攻坚、五年倍增”行动计划,按照市安监局、区安委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xx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的有利契机,贯彻安环理念,夯实安环基础,完善安环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安环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继续推进“安全护航”、“生态绿岛”、“品质民生”三大行动,为我区临港石化产业平稳有序发展提供保障,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安全护航。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抓好安全管理,为全区发展“安全护航”

1.落实党政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

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安委会的监督管理作用,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考核引导力度,着力加快形成“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

2.强化基础监管,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重点采取6方面措施:

(1)严把源头准入关促基础提升。抓牢危化品安全监管这一重点,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把牢建设项目源头立项审查、设计审查等关口,千方百计夯实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

(2)强化标准化推进促规范化管理。持续深化企业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工作,推进标准化运行规范化管理,引导鼓励企业开展达标升级工作。

(3)强化公共消防安全促社会稳定。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指导配合规划建设、公安消防、交通、街道、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公共场所如建设工地、超市、学校、网吧、外来人员尤其是施工人员集中租住区域的安全监管。配合消防大队集中开展全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系列专项治理等专项治理行动。

(4)强化工程联合治理促平安工地建设。针对20xx年项目建设大提速,施工队伍大聚集、安装施工交叉推进的局面,与规划建设局联动开展建设工地专项检查,消除隐患,扎实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5)强化危化企业检维修节点检查促风险管控。全面排摸掌握区内已建成并投产企业20xx年度检维修计划,开展对企业外来队伍管理、人员培训等专项检查,加强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等现场作业管理,严格执行作业前风险分析,杜绝出现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6)强化应急技能培训促整体联防。推进万华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队伍与设施建设,深化园区应急联动,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救护技能培训,促进企业一线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再提高,为提升区域整体事故预防及控制能力,适时开展一次不设预案的应急实战演练。

3.探索管理创新,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重点探索实施以下6项创新举措:

(1)封闭管理实施具体化。下大力气开展榭北化工园区的封闭式管理,根据榭北化工园区封闭式管理框架设计方案近期目标要求,围绕对进出园区的人、车、物的有序管理中心任务,重点开展封闭管理制度、管理模式、管理软件的调研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封闭的范围、卡口位置、园区交通组织、封闭管理中心功能定位进行深化设计并完成卡口位置确定、封闭管理中心等硬件设施初步建设工作,逐步降低园区的公共安全风险。

(2)积极探索应急管理、模拟培训创新。以万华工业园为试点,通过“企办政助”的形式,预计投入约4600万元,建立万华工业园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中心。

积极促成以中海油大榭石化为试点,探索建立安全实物示范培训教室,便于开展实景培训演练。在此基础上,依托我区化工产业聚集的特点,搭建企业之间安全管理互助平台,实现企业间的互帮、互查、互评,共寻安全生产的新方式、新模式。

(3)实施企业安全管理服务外包。借鉴杭州湾新区、宁波石化区的先进经验,一方面对区内危化企业、重大项目设备安装等过程推行安全生产服务外包、安全托管等措施,另一方面,对三大传统行业(保险箱、缸套、照明电器)中的规模以上企业引导实施安全生产服务外包、安全托管等措施,促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4)推行检修队伍稳态化。总结吸取三菱化学“9.25”事故的教训,优选1-2家长期参与我区化工企业检维修工作的服务单位或检维修力量,建议管委会出台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争取为检维修企业提供一个固定的场地,鼓励引导企业开展稳定职工队伍、提升检维修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等管理工作。

(5)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以完善体系、措施、制度三方面建设为抓手,重点抓好街道、村(社区)两级网格建设,充实安全协管员队伍,切实发挥好信息员、宣传员、普查员的作用,突出对“小散乱”无照经营场所的整治监管,消除盲区。

(6)谋划运输管控一体化。结合20xx年底或20xx年初新建项目投入运行后海上、陆路小品种危化品运输管理可能出现的新特点,与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联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和监管手段,提前谋划或落实管控措施。

(二)抓好环保工作,助力打造“生态绿岛”工程

1.开展专项治理,提升环境质量。以3个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严把废气排放标准,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管理,深化粉尘治理,构筑生态绿岛保护屏障,提升城市总体形象。

(1)开展工业烟气治理,提升空气质量。继续实施20xx-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万华热电现有机组继续开展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提前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20xx)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2)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提升生态质量。督促涂装行业、造船行业、印刷和包装行业、储罐清洗行业等开展VOC治理,建立VOC污染监测与监管体系;在韩华化学、三菱化学、菱化高新、万华化学(宁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推进化工行业泄漏与检测修复技术(LDAR)的实践应用,减少无组织排放。

(3)开展工业粉尘治理,提升形象质量。督促大榭万华热电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提标改造工作,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对所有粉尘排放的港口、码头露天堆场、露天煤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的,建成防风抑尘设施。

2.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减排措施。围绕生态市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强化落实4项减排措施。

(1)向精细化管理要减量。监督已建成减排工程做好规范化运行,确保企业综合脱硫效率保持在90%以上的同时,介于全过程管理,协助指导企业开展环保管理精细化工作,精雕细琢研究并采取减排挖潜措施。

(2)向提标工程要减量。配合规划建设局在“十三五”规划编制前就污水处理厂性质变更问题与省、市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实施污水提标工程,力争20xx年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

(3)向整治工程要减量。根据市局下达的黄标车淘汰指标,加强与公安、交通、街道等部门的协作,以多种形式深入做好业(车)主的督查动员,按照确定时间节点、数量保质保量完成淘汰任务。

(4)向科技手段要减量。启动第一批重点监管企业污水排放口、生产用水进口双控监测系统运行,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预警手段,倒逼企业自觉控制,合理调节,控制污染物总量不超过核定目标。

(三)加强各类检测监测,提升“品质民生”建设体系

1.理顺体制,落实质量惠民措施。在上级相关部门完成质监管理体制、工作体系调整前,守住底线,配合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加强高风险行业源头质量监督。落实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加油站、医疗机构、餐饮超市、食品流通、计量器具等民生领域监管措施,构建放心消费、安心消费的产品质量诚信体制。

2.增量监测,完善内部掌控措施。做好空气指数监测和发布,全年对区域空气质量AQI指数、空气污染指数开展监测,并做到一日一发布;配合“五水共治”需要,增加内河监测频次,对常规项目(PH、COD、总磷、氨氮、溶解氧)由一年监测两次扩增至一月一次。另外,在榭北危化工业园区周边合理选址,结合榭北区域年主导风向,科学设计新的空气自动站,建设完成特殊污染因子监测站,进一步完善反映我区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的监测手段,实时掌控第一手资料。

(四)提升依法治理力度,营造良好的监管执法氛围

以全面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有利契机,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宣贯落实工作,在新常态下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在全区上下形成懂法依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营造依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1)通过邀请专家讲解、自学等形式,与区组织部门联合开展管委会层面、监管部门层面的统一培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增强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2)指导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引导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结合区内产业特点和管理水平、当前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抓好中小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环保责任意识的提升。

(3)在网站、《大榭开发报》等宣传平台,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尝试开辟“绿色化工行”有关安全、环保常识等宣传栏目,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环保意识。

2.加大执法力度,完善信息抄告机制

(1)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结合专项行动,联合执法,严肃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措施,切实规范安全生产领域的工作秩序,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制水平。

(2)抓完善信息抄告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加强事故督办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警示制度,以案说法、现身说法,进一步增强安全环保执法的震慑力与警示作用。

(五)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努力打造作风正派、素质过硬的工作团队

1.深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订年度学习计划,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含糊,不断提升专业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

2.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加强公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重点工作督办工作制度、案件会审制度、信息公开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3.强化提升机关效能。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月度点评、勤廉点述、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安环工作行风、政风、党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

4.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抓好三项制度创新,形成预防工作合力。一是抓领导机制,提供组织保障。会同区检察院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每年召开 1-2次联席会议。二是抓防控机制,对关键岗位、业务审批关键环节查找“风险点”,进行全程预警,强化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真正使“风险点”转化为“放心点”。三是抓监督机制,强化外部监督。

重点对行政处罚决定等重大事项实行提前监督,区检察院直接参与各个环节,全程监督,事后报区检察院备案。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具有明显品质特征的安全环保文化精神,上半年找准关键词,下半年提炼出关键词的内涵,创立机关廉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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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对检察院刑检部门深化改革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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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刑检部门深化改革思考

大力转变执法理念,深入进行检察体制改革,是面向二十一世纪、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检察院的刑事检察部门,作为检察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石,在检察院各职能部门的改革中始终处于前列。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确立、多媒体技术在庭审中的运用、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普通程序简易审的试行、侦查监督部门的成立,都打破了旧有的办案模式,体现了新的办案理念。与此同时,一些反映现行刑事诉讼体制深层次矛盾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因此,转变执法理念,对检察体制进行宏观规划,加快改革的进程在当前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从刑检部门的一些现象入手,对刑检部门的进一步改革作一些探讨。 一、现行刑检工作机制的不足之处     1、捕诉分设 办案效率低下     目前刑检部门普遍分设为批捕和起诉二个业务职能机构,实践证明这种设置加大了司法成本,不符合效率原则。(1)、工作重复,人力资源浪费,司法成本增大。刑检部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刑事案件提请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基本证据都已到位,到提请起诉时只不过将这些证据材料整理有序、装订成册。由起诉阶段的承办人重复批捕时的阅卷审查、提审复核等工作,延长了办案时间,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显而易见。(2)、捕后侦查阶段,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脱节。捕诉分设后,在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到审查起诉之间形成一个空档,无人对这一阶段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证据的变化负责督察。(3)、捕诉分设后,在批捕部门和起诉部门之间为“捕后不能诉”产生矛盾。因批捕、起诉对证据的要求不同,有些符合批捕要求的案件,因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导致“捕后不能诉”时,起诉部门往往责怪批捕部门对案件证据不够充分就批捕,而批捕部门则埋怨起诉部门过于谨小慎微,不会运用证据大胆起诉。     2、检警关系模糊 法律监督不能落到实处     我国传统的诉讼结构将检警两家关系定位为“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种没有具体制度保障的设计导致现实中检警两家关系常处于尴尬境地,随着刑事政策的变化在配合与监督之间摇摆不定。(1)、在“强调打击、轻视~”司法理念指导下,惩治犯罪,保护社会是首要任务,公安机关往往把惩治犯罪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手段,并把批捕人头数作为考核斗争成效的首要标准。检察机关承受着惩治犯罪专政职能的巨大压力,在办案中片面追求高批捕率,放松了对批捕标准的把握,结果许多轻微触犯法律的犯罪嫌疑人被送进看守所,社会治安则未见好转。(2)、法律监督阻碍重重。随着批捕部门向侦查监督部门职能的转变,法律监督工作成为考核刑检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而办案中法律监督则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渠道不畅,案件来源受到局限;程序不明,实际操作举步维艰;追责乏力,案件监督难以落实;关系不顺,掣肘行为时有发生等。刑检部门投入大量的精力四处挖掘线索,多方调查取证,上下协调关系,公安机关则指责检察机关抓着小错上纲上线,两家陷入监督越多,检警关系越紧张,监督越难开展的怪圈之中。(3)、各自为政,刑事案件诉讼质量下降。公安机关办案中注意力主要放在查清案件事实、捕获犯罪嫌疑人、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上,刑检部门则要求充分、全面和固定的证据。移送刑检部门的案件出现证据收集不够全面、充分甚至存在矛盾时,因检警两家互不隶属没有制度规范,刑检部门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不配合导致诉讼效益低下。案件勉强移送法院后,律师抓住这些证据上的问题展开辩护,案件质量无法提高。     3、公正、高效的主诉检察官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确立是刑检部门改革最重要的成果,也是刑检部门今后深化改革的方向,刑检部门无疑在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但现行制度与以公正、高效为标志的主诉制相比仍有相当大的距离,需要进一步完善。(1)、主诉检察官的办案权与以往差距不大。主诉检察官以独立的办案权为基本标志,而现阶段主诉检察官的办案权仅限于事实清楚的一般案件的起诉权,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增减罪名罪行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仍需向行政领导层层请示汇报,占用了大量办案时间,行政干预独立办案的现象时有发生。(2)、对主诉检察官的工作评估不科学。近年来对主诉检察官都是采用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法进行工作考评,它将主诉检察官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法律监督、调研信息、综合治理等子项确定分值综合打分,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这种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确定的打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办案实际,办案质量、难易程度等主要指标没有优劣区分标准,调研信息、综合治理反有明确的加减分项目。这一模式诱使主诉检察官对所办案件得过且过,出庭公诉成为走过场,主要精力则放在了写调研文章、上法制课、编工作经验上,一年到头看似忙忙碌碌,实则本末倒置。(3)、主诉检察官管理机制严重滞后。主诉检察官属于高度专业化的司法官员,现行的检察官管理仍沿用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其弊端日益明显。刑检工作要求主诉检察官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实践性和专业性,一个公诉人没有长达十年的出庭实践是无法成为专家型称职的主诉检察官的。现行体制根本没有为检察官提供一个终身从事刑检工作的激励机制,检察官的进步只有行政职务晋升一条路,行政职务晋升成为衡量检察官进步与否的唯一标准。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优秀的检察官被提拔后都离开了主诉检察官的行列,专业化的主诉检察官队伍无从建立。 二、刑检部门转变执法理念的理论思考     现阶段刑检部门工作机制上产生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刑检改革中种种理论困惑的反映。要找出解决办法,必须首先从理论上明确检察改革的方向。     1、刑检部门的准确定位     刑事诉讼法赋予刑检部门法律监督职责,同时刑诉法确立了以法官为主导,控辩对抗的刑事诉讼模式,这一模式要求刑检部门的全部工作应围绕出庭公诉展开,一些人据此质疑刑检部门的法律监督权,认为监督权妨害了公诉权的独立行使。理论上的争论导致刑检部门的法律监督权缺乏制度

保障,监督工作难以展开,因此刑检部门的深化改革,首先需要解决刑检部门的定位问题。(1)、公诉职能是刑检部门最基本的职能。公诉权作为一种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国家权力,具有主动性,强制性和专门性,只能通过享有国家追诉权的刑检部门行使。刑检部门代表国家对特定嫌疑人触犯刑律的行为进行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罚处罚,是刑事诉讼中上承侦查、下启审判的重要环节。(2)、公诉职能与监督职能是一致的。公诉与监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并不对立。刑检部门在尽最大力量实现公诉目标的同时负有监督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责任,监督责任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对侦查权和审判权产生制约,从而在权力制衡的基础上形成公正的司法体系,防止权力滥用。(3)、监督职能只能在公诉活动中行使。刑检部门的监督权并不能单独存在,它贯穿于公诉活动的始终。批捕权和起诉权是为了监督侦查活动与审判活动的合法性、适当性而设立的,具有程序性、参与性、及时性的特点,刑检部门的整个办案程序就是履行监督权的过程,不需要再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单独行使监督权。综上所述,可将刑检部门定位为执行公诉职能和监督职能的检察院内部职能机构,法律监督职能体现在公诉职能的良性运行上。     2、刑检部门的活动原则     在解决了刑检部门的定位后,其次应明确其活动原则,保证公诉与监督职能的依法履行。在法律规定的共性原则下,应特别强调下列原则。(1)、独立行使公诉权的原则。这是确保刑检部门不受干扰地顺利完成公诉任务的重要保证。在法官主导的庭审模式下,要求刑检部门承担指控犯罪责任的同时,也应给予其独立调查取证、决定起诉与否的全部权力,不受案外因素的干扰,以保证全面履行职责。(2)、引导侦查的原则。刑检部门在法庭审判中处于控方地位,负有对犯罪的证明责任,要保证职能的发挥,前提条件就是公安机关取得符合公诉要求的全面的证据,因此应当确立刑检部门在侦诉关系中的主导作用。刑检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案件中的犯罪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等方面的认识不一致时,刑检部门的决定应具有优于公安机关决定的法律效力。规定侦查工作必须对刑检部门开放,刑检部门可以视情况对侦查工作提前介入以审查证据,提出对证据的意见和取证方向的建议,公安机关必须予以配合、支持,并采纳刑检部门的意见。(3)、依法监督的原则。由于刑检部门和公安机关工作重心不同,因此刑检部门对公安机关的引导并不是将刑事警察部门划归刑检部门管理,警检一体化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将带来一系列问题。刑检部门在对公安机关引导侦查时,对其违法侦查行为不仅有权事后监督,而且有权进行事前指导。在庭审活动中,刑检部门通过对违反诉讼程序的审理行为提出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保障了庭审活动的合法性,刑事审判监督不会动摇法官的中立地位。     3、刑检部门检察官的性质     解决刑检部门检察官的定位是深化刑检部门改革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检察官的定位从属于刑检职能的定位,应当属于司法官员。(1)、检察官的公诉活动集中反映了检察官的司法属性。其一,这种活动是为了维~制,具有维~制的目的这一特征。其二,公诉活动以直接性和亲历性为基础,要求检察官亲身经历程序,直接审查事实,从而建立内心确信。这一活动必然是个体化的,这种个体操作特征突出体现于法庭诉讼活动。检察官在法庭上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包括在庭上采取公诉权范围内的各种诉讼行为,都只能是一种个体性操作,其他人想帮忙也帮不上。其三,由于直接性和亲历性以及个体操作特性,检察官行使其职权应当独立,有权抵制不法干涉。(2)、应围绕公诉活动设立职能机构。捕诉分立的机构设置根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检察院组织法》,在当时权力缺乏外部制约的条件下有其积极意义。但权力是不可能通过内部监督实现公正运行的,在控辩对等的诉讼模式下,继续保留这种设置弊大于利,理应遵循公诉活动规律,在现阶段批捕权归于检察院的前提下,用主诉检察官制度加以替代。(3)、主诉检察官制度,是对检察权的重新配置,实施关键是“还权于检察官”。由于捕诉分设、三级办案的司法体制具有“审而不定,定而不审”的特点,因而与司法的一般规律不符,同时也难以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与责任感。在目前迫切要求加强公诉职能的形势下,这种办案制度已显得不适应。对此进行改革,就要求使检察官从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的案件承办人员成为有职有权的检察权行使主体。如果使检察官完全成为听命于上司指令而没有独立权限因而在业务活动中谨小慎微的公务员,就违背了司法活动的规律。 三、刑检部门转变执法理念的具体措施     通过对刑检部门转变执法理念的理论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刑检部门的改革必须遵循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走主诉检察官制度的必由之路。所有的改革措施都应围绕深化主诉检察官制度这一主题展开。     1、确立主诉检察官的基本办案模式是转变执法理念的出发点     按照刑检部门的职责要求,应建立主诉检察官办案小组,分为主诉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和检察书记官,由此建立刑事检控制度,设置一种以庭审公诉为中心,以起诉制约侦查的合理系统,从而理顺侦诉关系,使之在庭审中与辩护对等。主诉检察官与检察事务官具有不同的分工:主诉检察官主要面对法庭,在庭审中形成与辩方的强有力对抗,检察事务官主要面对侦查,对侦查起到强有力的制约。近期,主诉检察官在程序方面享有下列权力:调查取证权、追回补充侦查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权、建议延期审理权、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权、起诉权、追加起诉权、追诉漏犯权等,远期应当拥有: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权、补充侦查中的搜查、财产查封、扣押权、终止审查案件权、不起诉权、撤回起诉权、变更起诉权等。在实体方面的权力近期主要为:增加认定罪名、犯罪事实权、对公安机关或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口头纠正权、对庭审中影响实体的违法现象口头纠正权。远期上应有:减少认定罪名、犯罪事实权、撤回起诉权、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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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8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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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从20xx年开始,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的集体林权制度的各项综合配套改革,历时5年,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实现还山于民、还利于民的目标,以此带动林区活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充分调动了林农造林的热情和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发展的积极性。然而,主体改革取得成功的同时,也面临新的问题,如林权证发放不彻底,采伐处置难,农民失山失地,生态公益林补偿低,林地使用费收取难等一系列问题。

为促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们成立调研组,以民盟xx市委会作为牵头单位,南平、永安、武夷山等作为参与单位,对、南平两市的永安、梅列、尤溪、明溪、泰宁、武夷山、松溪、建瓯等县(区)28个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开展调研。调研主要针对以下问题:一是当地总体森林资源状况和发展趋势,二是当地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三是林权制度改革后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背景情况:

、南平是全国和xx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验区,也是我省林业主要产区。早在1988年4月,国务院将集体林区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20xx年4月确定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唯一试点,20xx年设立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xx市林业经营体制虽然经过两次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产权归属不够明晰。为此,于20xx年全面启动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目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至去年底,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并通过了省、市的联合验收。南平市20xx年以来,全面开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开创了 “期货均山”的林改经验。

二、调研的基本情况:

永安市、尤溪县是我国南方集体林区林业重点县和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早在1998年5月,永安市的洪田村就在没有任何政策和先例可借鉴的情况下,悄悄启动了后来被喻为“第二次土地革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四个多月的艰苦努力,于1998年10月在全国率先迈出了“分山到户”和均山、均权、均利的实质性步伐。20xx年8月为贯彻落实中央9号决定,增加农民收入,永安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xx年5月基本完成林改确权发证主体工程。20xx年9月,永安市在全省率先通过林改工作检查验收后,又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并于20xx年7月全面铺开十一项深化林改的综合配套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林改成果,盘活了永安市最具优势的林业资源。xx20xx年1月13日在永安市视察期间,对该市林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

尤溪县作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林权证抵押小额贴息贷款走在全省前列,林改的主要形式是家庭联户承包。以该县溪尾乡纲纪村村为例,对全部山林分33片,对全体村民实行招标,有98%农户参与承包,林改时部分延续历史,其余采用自留山经营、谁造谁有经营、转让村民经营、押金承包管护、转让外单位经营等方式。通过承包经营,全村分五年共收入承包款33.2万元,有效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村化益事业的发展,村民的收入好显著提高,全村年人均收入提高到3400多元。林改3年来,主动投工投资30多万元,造林1352亩,开发荒山512亩,出现争山争地造林的局面。

南平市松溪县是集体林权改革起步早、改革较到位、取得经验早的一个县。该县本轮林改于20xx年起在渭田乡杉坑村开始试点,在取得试点经验后制订方案全县推开,20xx年底完成阶段性任务,20xx年通过省市验收。该县花桥乡村头村属山地不多的村庄,按人均4亩均山入户,于20xx年完成林改,并将林改方案、林改各户均山亩数、均山后林地管护措施等情镌刻立碑,既为纪念也为村规民约,被称为“林改第一碑”而被传誉。“期货均山”的经验来自于该县。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这次林权制度改革,从明晰产权、产权流通和综合配套三个环节分步进行:

第一步,明晰产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采取分步实施、集中突破,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程序合法、多数通过等做法,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外业勘测、确权发证四个步骤实施改革,使林权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第二步,产权流通。主要是通过构建林权登记流转平台,赋予林农处置权,落实收益权。一是设立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作为林权流转、融资的平台。赋予其林权登记、管理的职能,推进林权流转,从而确保林农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四权”的全面实现。二是提升林业服务水平,完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的盘活,改变了以往林木只有到采伐时才能变现的状况,极大地激发了林农经营和扩林的积极性。三是针对林改后林农持有的林权证如何盘活、变现,将林木产权由资产转变为资本的现实需要,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构建社会资金流向林业的平台。

第三步,配套改革。在基本完成林权发换证工作后,围绕林改后产权流通、林业经营、资源保护、产业发展和林区社会保障等重点,大胆探索,逐步构建起林业市场体系、林业合作组织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林业产业集群体系、林区社会保障体系等“六大体系”。一是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组织承包经营情况“回头看”;逐步完善推广现货流转、限量交易、限期流转等模式,实现均山、均权、均利目标,严防林农“失山失林”;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的处理力度等,促进了林区社会稳定。二是健全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组建步伐,加强规范管理,落实扶持政策,促其加快实现规模经营。三是规范林地使用费征收管理,完善征收管理制度和审议监督制度。四是完善林业保护体系建设,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科技护林,深化执法改革,开展森保试点,创新生态林保护管理机制。五是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新模式,以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单位,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现保护、培育、发展与合理采伐利用的科学统一,并结合制定和落实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六是拓展林业市场交易平台,规范林业市场交易,发挥市场现有功能,确保各项交易有序进行。七是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突破林权证小额贷款,推广林农联户联保贷款,出台贷款贴息扶持政策,扩大商业银行参与面。八是健全林业科技示范与服务体系,实施科技入户,培育示范典型。

主要成效:

1、林改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这次林改进一步调整林业生产关系,林业发展活力不断激发,发展潜力不断释放,新的经营模式不断涌现。由于责权利明确,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有证林农变“砍树”为“看树、留林”。以xx市为例,今年上半年全市造林37.65万亩,比20xx年翻了一番,“自营林”比重从20xx年的45%上升至20xx年的64%。明晰的产权关系吸引了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向林业,部分缓解了林农资金缺乏的问题。全市通过林权抵押贷款378.4万亩,累计贷款金额15.59亿元;流转林木林地面积28.6万亩,交易金额26.23亿元。

2、林改增加了农民收入。林改通过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有力地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xx市去年农民人均增收中,来自林业的占27.2%。20xx年永安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2430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2.6%,收缴的林地使用费平均每个村达12万元。林改通过清理规费、减少销售环节和建立交易平台,森林资源可以通过市场流转实现增值,让沉睡的青山活起来,也拉动了林地林木增值,林农从中受益匪浅。尤溪县林农每销售1立方米木材比林改前增收150元左右。林改也加速村集体林木的转让和通过收取林地使用费,为村财收入开辟了新的来源渠道,不少村民自治组织把这部分收入作为乡村自来水、道路、有线电视、文化室等公益事业投入,或用于水毁工程、竹山便道、山地蓄水池、沼气等工程建设。如永安市虎山村将林改中增收的498万元村财,完成了村道拓改硬化,且在市区购买店铺和投资小水电,使村财有了较固定的收入来源。

3、推动农村社会进步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一是林改促进农民思想观念变化,林农主动咨询林业经营知识和实用技术的人数明显增多。二是林改推进了互帮互助体系的逐步建立。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林改收益的二次分配,部分解决老人赡养、小孩上学、大病医疗、天灾救济等问题。三是借助林业交易平台,进一步培育了林农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观念。四是林改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4、林改推进了农村民主进程。林改从制定方案、宗地区划、确权发证等重要活动,都要做到程序、方法、内容和结果“四公开”,有效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林改后林木采伐申请审批、林权登记变更、森林资产评估、林地林木产权流转等活动,都要依法依规进行,各级干部和广大林农依法经营管理的意识在不断提高。

四、存在问题:

虽然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有待完善的方面:

1、发放林权证工作不平衡,林权证发放不彻底。从我们调查的28个村的情况来看,多数林权证只发放到村民小组或村民群体,林权证到户率只达54.1%。林权不清,村民心存疑虑,积极性不高,个别地方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够得力,林权证难以发放到户。某县一乡镇林改到户8384亩,只占该乡应改面积的10.5%,该乡8个行政村中只有1个村发放了林权证。此外,由于林权证发放不彻底引发的治安、上访问题较为严重。

2、林地使用费收取难度大,集体利益难以保障。收取林地承包使用费和按比例收取股金存在诸多困难,有的地方林地使用费收取不足应收取的20%,有的地方收取标准定的过低,有的村以“农业税都不收”为由拒绝缴纳林地使用费。如不能足额收取,村委会的正常运转难以维持,有些村已逐步变为空壳村,某村去年林地使用费预算收入46323元,但实际进帐只有1835元。

3、保障森林安全制度难以落实,营林造林质量下降。分山到户后,各自为政,难以协调防火、防治病害措施。在小农经济的影响下,林农造林积极性不高、造林质量下降,加上投入不足,造成产量不高。经营分散、规模小,不利于形成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4、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补偿。一是生态公益林管护有待于加强。由于监管技术力量薄弱,管理难以完全到位,有些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尚未完成,如xx市尚有32.3万亩生态公益林尚未界定。且由于生态公益林严格控制采伐,对当地林农来说基本没有收益,造成零星盗伐、监守自盗等现象有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趋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二是现行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对集体、对林农都无利可言。目前国家级生态林每亩只提供管护费5元,省级每亩管护费5元,外加下游补上游2元共7元,与经济林比较这样的标准太低,茶山亩年收入可达2019-3000元,竹山果山也在300元以上,而农民从生态林中每亩所得不及在田里砍一根甘蔗,不及在山上砍一根毛竹。

5、林农采伐处置权难以落实,林木采伐审批权限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理顺。现行的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繁琐、程序复杂、过程时间长,从林农提出申请到组织木材生产要经过十几道关,如遇图表不符的还得重新再来,林农很难实现春报夏砍秋储和按市场需求组织木材生产的愿望。现行的林木采伐有关政策、管理体制给商品林经营带来了制约,采伐指标统得太死,不利于林业生产。林农虽有所有权,但无处置权,申请采伐指标困难,存在手续繁琐、指标分配不公的现象,林木采伐审批权限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理顺。如某县现有活立木蓄积量774万立方米,去年只有10万立方米的采伐指标,林农无法对疏林地、残次林进行更新改造,遏制了林地产出率和林业经营单位的生产积极性。

6、个别地方存在林改中涉黑势力侵占山林破坏林改现象,有些地方已出现套购林产的新矛头。一是地方涉黑势力强占山林,变“谁造谁有”为“谁占谁有”,致使林改无法正常进行,这尤其体现在期货山林中,遇到林改损害了既得利益,抵死阻挠林改,目前未完成林改的极少数村中大多有这方面的原因;二是涉黑势力把持村政肆意破坏林改,利用均山到户,趁火打劫,典型的有建瓯市顺阳乡后房村村委冒替村民魏其兰签订山林登记,强占其山林一例,致使其多次和层层上访至今无果;三是部分私心极重的村干在集体林权改革中,或尽可能地把好山好林留村所有,或想尽办法私下增大村留山林的比例,以便渔利;四是有些大户、集团、干部,利用林农市场信息不灵、随大流的特点,或利用农民因无力耕山而将山地出让、转租、出卖的机会,低价套购林农的林产,使农户因无奈而失山失林,为今后进一步深化林改埋下了矛盾和隐患。

7、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据某县统计,得到林业部门贴息贷款的农户比例仅为0.006%,贴息的资金来源于林业部门,得不到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此外,林权证抵押贷款手续繁锁,且贷款金额少,期限短,一般仅1年,群众强烈要求简化贷款手续和延长贷款期限。

五、对策建议

(一)及时解决当前林改中反映急迫的主要问题

1、完善林地使用费收取与管理办法。林地使用费涉及两项,一项是期货山林的林地使用费,这类林地使用费,必须严格按承包合同约定的条款缴纳林地使用费,如果原合同中没有明确缴纳条款的,也要补充缴交林地使用费的条款并履行缴纳使用费的义务;另一项是国有林场和采育场的林地使用费,过去未明确或未缴纳林地使用费,也必须实事求是向林地所有者缴纳林地使用费。必须把林地使用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作为推进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林地使用费管理,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村民的监督,防止少数人左右林地使用费的收支,完善林地使用费与农村医保、低保、养老助学、扶贫济困相结合的具体办法,努力提高集体的公共服务能力。

2、大幅提高对生态林的补偿。生态林究其实质山权仍应视为是村民所有。目前,生态林被视为“公益林”就隐性地淡化了山民的山权。如果重视山民具有山权,就应当重视对山权的补偿。村民用自己的山林为全省和国家做出了贡献,应通过国家立法或者省上通过立规,或者通过征收“生态补偿税”等,加大下游对上游、工业区对林业区的反哺,大幅提升对生态林的补偿,这样才有利于激发山民管护生态林的积极性,承认林区的贡献。一是加大政府补偿。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原则,让生态公益林业主享受像“种粮直补”和“退耕还林”那样的惠农政策。二是进行自我补偿。根据公益林的立地条件、生态要求,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允许林木所有者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适当的择伐。三是落实受益者补偿。根据“资源共享、利益共担”的公平原则,从下游的电费、水费和景区门票中提取一定比例来提高补偿额度,使林农不仅成为社会效益的提供者,而且成为生态和经济利益的受益者。

3、高度重视协调处理林产矛盾纠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证发放到农户,过去山林是集体的,矛盾纠纷少,现在一草一木都是个人的,矛盾纠纷就有增多的可能;同时,现在纠纷转化体现为村民个人与个人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就可能升级为村民械斗。要建立林产纠纷仲裁调处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好这样的矛盾,特别是对涉黑势力侵占农民山林阻挠破坏林改的行为要强力打击。

(二)加强引导,规范和化解林改中的矛盾和问题

1、规范资源流转,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均山到户后山林经营权归了农户,农户对山林的经营有留有转的自主权,虽然目前出现了部分农民因无力耕山而将山地出让、转租、出卖的现象,也出现了联户生产的现象。针对这些情况,在尊重农户自主权的基础上,为了保证不使农户因无奈而失山失林,或者埋下矛盾造成将来的隐患,应该有相关的村规民约和相应的程序手续规范农民山林留转行为。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这既是林业改革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林业资源不能流转,林业就活不起来。一是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加强对产权流转的监管,按照“适时、适度”原则,把握好“限期、限量和现货”的界定,防止和控制林权频繁流转、过度流转和投机炒作行为而造成林农利益流失。二是要规范流转程序,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流转中的坑农行为发生。三是尽快建立统一、规范、公正的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信息发布、林权管理、融资贷款等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和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四是要加强流转管理,防止乱砍滥伐等现象出现。五是在提留的集体山林上,应有明确的村规民约和应有的程序手续以规范留转,加强村集体林的民主监督,规范处理集体林权,以保障村民共有的利益。

2、稳妥又积极地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要采取措施解决好实验林的还贷问题。实验林是当年借世行贷款鼓励性营造的山林,现在这些山林既未到成熟采伐期,又到了还贷期,目前既无效益,又无力还贷。这些山林有些留滞在乡镇村中,有些留滞在林业部门,各地情形不一。应当根据实际情形,建议由政府承担起还贷任务,采取措施解决好这一问题。二是在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都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历史遗留的“插花山”问题,造成许多“飞地”有证无山或有山无证,也同时埋下了矛盾隐患。建议将全省林改中遇到的这类问题进行综合,认真研究出解决的方案。

3、规范商品林的培育和采伐管理。一是要按照“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根据“消长平衡”的生态要求,妥善处理好严管与放活的关系,合理控制采伐利用方式和强度,给予林业合作实验区一定的残次林、疏林地改造指标照顾和允许按照生态安全与市场需求进行采伐额度的自我调节,探索资源管理的新办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达到林木总量越采越多、质量越采越好。二是要有序管好商品林的培育和采伐,林改后,应当建立更完善的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目前南平市正在推行按林木年龄从大到小排序安排采伐山场的做法,南平市的延平区、建瓯市、邵武市正在试点推行商品林按面积控制采伐的改革,这些都是有益和积极的尝试。建议按林木年龄安排采伐指标,由林业部门和村委共商并予公示,以增加采伐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深化配套改革,促进林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l、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构建新型林业产权制度。深化林改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在确保主体改革到位的同时,深化投融资政策等系列配套改革,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坚持有利于“资源增长、林农增收、林业增效、生态增强”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认真查找林权证到户率不实和发放速度减缓的原因,制定措施,再来一次“回头看”,集中一段时间将林业确权、发证、补证、核证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逐村、逐组、逐户地落实,真正使广大林农务林有山、有证、有责、有利。要进行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构建完备的生态体系和发达的产业体系打基础。

2、优化林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一是加快林业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林业在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加强对林业产业政策的引导,推进产业集聚,带动农民致富。二是优化林业经济结构,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出率和等量资源的利用率。积极发展精深加工企业、整合非规模企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多次增值,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发展农村有特色、市场有潜力、农民参与度高、农村受益面广的名特优新经济林、生态旅游、苗木花卉、森林食品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大力开发具有资源优势的红豆杉、雷公藤、石蒜等拳头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加大林科教结合力度,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深化林改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重视林业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开发,充分利用闽台林业合作平台,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大速生丰产树种的发掘改良和引进驯化,促进林种树种结构调整,保护好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坚持林科教、产学研相结合,加大对森林检疫性病虫害防治、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经营单位和林农依靠科技进步增加收入。鼓励林业科技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示范户、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引导广大林农走科技兴林的路子。加大对林农、经营大户和林技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林区科技水平。加强闽台林业合作与交流,紧紧抓住海西建设的机遇,切实办好一个会展、六个功能区和完善激励机制,努力在对台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承接中国台湾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实效。

4、提高林业集约经营程度,增强林农抗御风险能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林农之间以亲情、友情和资金、技术等为纽带,建立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的经营实体及各类专业协会,提高组织化和集约经营程度。林改将产权落实到户,经营单位变小,小农化倾向客观存在,从生物学角度和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不利于林业的发展。随着林改的深化,各种新型林业合作组织将应运而生。为此,要在尊重林农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企业与林农通过双方协商,实现租赁经营、股份合作、定单林业等模式兴办“林板”、“林纸”等基地,化解 “林农受益周期长”的矛盾。推行专业分工、规模经营、共享利益的集约经营模式,促进林农增收。认真总结和推广尤溪县组建林业“三防”协会的经验,切实解决林改后林权结构分散、经营主体多元、“三防”机制不适应的问题,努力提高林农抗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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